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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部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6-16 09:23:32

秩序部工作计划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1

一、提高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实现计划生育的根本途径。对维护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查处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案件,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生育秩序,继续保持了全区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形成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格局。但是,仍有个别地方存在着对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认识不高、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现象,以超生抢生和选择性别为目的的非法流、引产,非法取出宫内节育器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计划外生育增多等问题加剧,影响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因此,打击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行为,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秩序势在必行。

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秩序

(一)严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准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医疗、保健机构只限于开展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个体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一律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未经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

(二)依法惩处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违法行为。对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非法取出宫内节育器的;非法销售“米非司酮”、米素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缩宫素注射液、卡前列甲酯栓等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的;对开具虚假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施行虚假手术或填写虚假手术记录的,要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该吊销许可证的依法吊销许可证;该罚款的依法从重处罚;是国家公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制度。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不允许私自为计划生育二孩以上孕妇做非病理终止妊娠手术。需要做病理性终止妊娠手术的,要进行详细诊断,填写诊断记录并进行登记,每季度向区卫生局和区人口计生局同时上报人工终止妊娠情况。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每个季度交换一次情况。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2

今年新棉上市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棉花政策,采取坚决措施整顿棉花流通秩序,棉花收购大局是稳定的。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政策和法纪于不顾,私自收购棉花,公然扰乱棉花流通秩序,经核查,国务院决定予以通报。

一、一些乡(镇)政府和村办轧花厂非法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经营活动。 安徽省涡阳县曹市镇政府自办轧花厂,在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后,仍然明文规定,严禁将棉花卖给镇政府以外的经济单位,对将棉花卖给供销社的不算交售任务,否则,镇政府要一律没收。 江西省万年县珠山乡政府自办轧花厂……(略)

二、有的棉纺厂非法收购棉花,扰乱棉花收购秩序。 河南省辉县太阳石棉纺厂在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后,仍高价抢购棉花。在有关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处理的过程中,该厂负责人拒绝检查,实击组织倒运藏匿,并私自动用封存的棉花。 河南省太康县棉纺厂以解决生产用棉为由,要求每个职工必须向厂里交售“爱厂棉”,通过职工非法高价收购的棉花。

三、有的国营农场扰乱正常的购销秩序,高价抢购,非法经营棉花。(略)

四、有的县政府支持非棉花经营部门假借良种棉加工厂名义非法收购棉花。(略)

五、个体棉贩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扰乱市场秩序。(略) 对上述违反国家棉花购销政策的问题,有关省人民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已责成市、县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查处纠正。但从了解的情况看,有的市、县政府已经采取措施纠正,有的尚未处理。请有关省人民政府按国务院 [1994] 52号文件精神继续严肃查处,将结果报国务院。同时,各地都要引以为戒,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对棉花市场的管理,密切注视收购动态,严肃查处棉花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各地凡是过去制定的与国务院文件不符的规定或政策应一律纠正,要坚决地始终如一地贯彻国务院制定的棉花政策,维护正常的棉花流通秩序,确保今年棉花购销工作顺利进行。

例文一 表扬性通报

××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九五”计划期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省计划生育条例,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九五”人口计划和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二0XX年度,全市人口出生率降到5%,平均生育率为0.87,低于全国、全省水平。这是全市各级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县等三十五个单位“全市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授予×××等四十五位同志“全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向深层次、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0x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按《条例》规定依法管理,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力争我市“十五”期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5%以内,为本世纪末实现我市人口控制在四百万以下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市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略)

××市人民政府(盖章)

200x年二月五日

例文二 批评性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市××县

擅自停课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迎送活动的通报

1999年12月5日,××省××市××县举行××高速公路在本县通车仪式,××县主要领导擅自决定,让本县部分中、小学校停课参加通车仪式,近千名中小学生在风雪天等候长达二小时,致使部分中小学生生病,学生家长和群众极为愤慨,致信中央要求坚决制止此类现象。 中小学校依照国家规定建立有严格的教育教学秩序,这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破坏。现在一些地方的个别领导利用自己的权力,动辄调用中小学生为各种会议、考察、参观、访问甚至商业性典礼搞迎送或礼仪活动,有些地方还因此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

××县发生的问题,已不只是一般的形式主义,而是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此类不良风气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学习和活动安排,要有利他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今后各地区、各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不得擅自停课或随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迎送或“礼仪”活动,如确有必要组织的,须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盖章)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例文三 情况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区违反国家棉花购销政策的通报

国办发 [1994] 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新棉上市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棉花政策,采取坚决措施整顿棉花流通秩序,棉花收购大局是稳定的。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政策和法纪于不顾,私自收购棉花,公然扰乱棉花流通秩序,经核查,国务院决定予以通报。

一、一些乡(镇)政府和村办轧花厂非法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经营活动。 安徽省涡阳县曹市镇政府自办轧花厂,在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后,仍然明文规定,严禁将棉花卖给镇政府以外的经济单位,对将棉花卖给供销社的不算交售任务,否则,镇政府要一律没收。 江西省万年县珠山乡政府自办轧花厂……(略)

二、有的棉纺厂非法收购棉花,扰乱棉花收购秩序。 河南省辉县太阳石棉纺厂在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后,仍高价抢购棉花。在有关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处理的过程中,该厂负责人拒绝检查,实击组织倒运藏匿,并私自动用封存的棉花。 河南省太康县棉纺厂以解决生产用棉为由,要求每个职工必须向厂里交售“爱厂棉”,通过职工非法高价收购的棉花。

三、有的国营农场扰乱正常的购销秩序,高价抢购,非法经营棉花。(略)

四、有的县政府支持非棉花经营部门假借良种棉加工厂名义非法收购棉花。(略)

五、个体棉贩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扰乱市场秩序。(略) 对上述违反国家棉花购销政策的问题,有关省人民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已责成市、县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查处纠正。但从了解的情况看,有的市、县政府已经采取措施纠正,有的尚未处理。请有关省人民政府按国务院 [1994] 52号文件精神继续严肃查处,将结果报国务院。同时,各地都要引以为戒,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对棉花市场的管理,密切注视收购动态,严肃查处棉花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各地凡是过去制定的与国务院文件不符的规定或政策应一律纠正,要坚决地始终如一地贯彻国务院制定的棉花政策,维护正常的棉花流通秩序,确保今年棉花购销工作顺利进行。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哈耶克 理论自信 道路自信 制度自信

哈耶克是当代新自由主义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家,他对自由市场经济有着坚定的自信,称计划经济是“通向奴役之路”,社会主义是“致命的自负”。实际上,哈耶克的这种道路自信是以进化论理性主义为指南,以自发市场秩序为保障的,是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的有机统一。

哈耶克的理论自信

哈耶克的理论自信集中表现为他对建构论理性主义的激烈批判和对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坚定维护。

哈耶克所谓的建构主义是指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的运用。“哈耶克把那种将自然科学的方法误用到社会科学的做法,称之为‘科学主义’(scientism),并将那种把科学主义视作控制社会的正当理由的做法,称之为‘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邓正来,2004)。哈耶克认为,西方社会自笛卡尔以降,形成了一种理性主义的传统。这种理性主义产生于对科学技术进步所形成的盲目乐观,认为由于人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准确地认识自然、控制自然活动的发生,因此人在社会科学领域也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准确地认识和控制每一社会事件,能把周围的世界改造成一架庞大的机器,只要一按电钮,其中每一部分便会按照它的设计运行。这种相信能够运用科学理性来按照自己的意图随意改造社会的理性主义,就是他所反对的建构论理性主义或构成论理性主义。“构成论理性主义者(认为)在所有的人类制度和行为中都能够发现人类的理智、意愿和企图,因此他们相信人类能够主宰人类社会,相信人类能够根据理性标准来重新改造社会” (安德鲁·甘希尔,2002)。

哈耶克认为建构论理性主义不仅错误,而且非常有害:它使人类思想回到了早期的幼稚方式,并从中产生了现代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极权主义;它成了我们的传统,影响了我们现时代的全部思想,没有给正确的社会理论留下一席之地;“它肯定会毁掉所有的道德价值,它也倾向于根据所追求的目标为一切手段进行辩护”;“不少现代社会理论,恐怕都会因这种谬论而失去价值”;“使一切事物都臣服于理性的控制这种思想,似乎并不能使理性发挥最大的效用,倒不如说,因为误解了理性的力量而滥用理性,到头来只会毁掉许多自由思想的自由交流,而这种交流正是理性得以繁荣成长的基础”; “它侵蚀了欧洲某些最伟大的哲学家的思想,甚至包括伊曼努尔·康德”(哈耶克,2000);它可能断送个人自由。

为了反对建构论理性主义,他提出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理性是人类对社会的识知能力”。但在哈耶克看来,“所谓理性,我并不认为它在此处的含义是指那种构成了思想之链以及推理论证的领悟能力,而是指一些明确的行动原则,正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产生了所有的德性以及对确当养育道德所必需的一切东西(邓正来,2004)。可见,哈耶克的所谓理性,主要是指个人从事社会活动时所凭借的主观原则。他认为,个人所凭借的这些主观原则的形成发展,如同生物的进化一样,不是人类特意设计的产物,而是通过个人谨慎的、渐进性的、尝试性的和不断试错的过程形成的,是一种通过个人进化与选择过程的产物,经由示范和教育的手段,主要是经由语言教育,得以延续。因此,他把持这种观点的理性主义称之为进化论理性主义。

进化论理性主义的特点在于特别强调理性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既是一种共时层面的有限性,也是一种历时层面的有限性。在共时层面上,哈耶克认为,每个人的主观知识都是分立的、相对于其他人来说不可知的,所以其他人的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也必然是他无法知道的,是他理性不及的。在历时层面上,哈耶克认为,理性的完善有一个个人无法预测的进化过程,因此任何个人在任何时候他的理性总是不完善的、有限的,从而任何试图用个人理性掌控一切的做法都不过是“致命的自负”,都是错误的、不可能的。

哈耶克的这种进化论理性主义实质上来源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并与其一致,不过在波普尔那里,哈耶克所称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和建构论理性主义分别被称为“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真的理性主义(证伪性的)”和“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全面的理性主义(实证性的)”(卡尔·波普尔,1999)。事实上,“哈耶克1957年接受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杨建飞、刘宏雄,1999),而且哈耶克自己也说,“我们从卡尔·波普尔那儿知道(1934/1959),我们的目标只能是尽量加快我们犯错误的过程”。

哈耶克的道路自信

借助于两种理性主义的区分,哈耶克以之作为武器,对计划经济展开了猛烈的批判,以坚定地维护自由市场经济,这就构成了哈耶克的道路自信。

哈耶克所谓的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包括一切主张国家对经济活动实施干预的理论主张,如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他认为这些理论主张都是等同的,“他把它们统统归为‘集体主义’、‘计划主义’、‘集权主义’,认为它们统统是通向奴役的道路,尤其憎恶(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靳玉英,2001)。因此,哈耶克对计划经济的批判也就是对社会主义的批判,反之亦然。但他所谓的社会主义主要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所提倡的科学社会主义,后者只是他所批判的一种,是他最憎恶的但不是他最主要批判的。他批判的主要对象是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国家干预主义。

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是建构论理性主义的产物。他(2003)指出,“对社会现象进行自觉控制的理想,在经济学领域里影响最大,当前‘经济计划’的流行,可以直接追溯到我们前面讨论过的惟科学主义观念的得势。这个领域中的惟科学主义理想,是以应用科学家,尤其是工程师所采取的特殊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我们不妨把讨论这种影响与评价工程师的典型理想结合起来”。即,现代应用工程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了科学主义的盛行,由此产生了在经济领域实行计划控制的信念。因此他认为,反对计划经济与反对建构论理性主义是一致的。

哈耶克认为,实行计划经济或社会主义是错误的极其危险的。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实行社会主义的计算不可能。除了秉承其老师米塞斯的思想外,哈耶克从其知识论出发,对社会主义计算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他认为,知识是分立的,计划当局无力使之集中,并且情势是变化的,人们对何种消费更重要的评判依情势而定,计划当局也无力安排,所以计划当局如果想剥夺个人自由选择商品的裁量权,事事亲躬,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第二,实行计划经济必然剥夺个人自由,必然是通向奴役之路。哈耶克(2003)认为,“在没有私有财产权的条件下,竞争必定会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因此这个方面的问题也只得留待中央权力机构经由专断决策的方式去解决”。结果,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所有的产品都归集体所有,由中央权力机构统一指导所有物质性生产资源的使用,因而中央权力机构可以命令任何人做任何事情。这就必然导致个人自由的丧失和极权主义政府的出现。他认为法西斯主义的出现正好证实了这一点,“法西斯主义不过是集中控制全部经济活动所导致的同一种极权主义的不同变种”,所以如果隐含于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计划经济和社会之过程中的极权主义趋势得不到制约,那么俄国和德国的命运也同样会成为英国的命运。

第三,实行凯恩斯主义既解决不了失业,又解决不了通胀。凯恩斯主义是为了应对欧美资本主义国家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而产生的,它主张通过通货膨胀扩大就业。因此,其实质在于主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在哈耶克看来,“它将破坏货币通过价格体系在市场经济中本该发挥的那种传递信息的作用,使市场经济自身所具有的自动调节功能失效,使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经济处于失衡状态,经济波动频繁”(靳玉英,2001)。其结果是,“首先,为了达到其目标,这种通货膨胀会不断加剧,而这种加速度的通货膨胀,迟早会达到让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失效的程度”;“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从长远看,这种通货膨胀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更多的失业,其结果甚至比它要阻止的情况更为严重,即陷入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恶性循环”。也就是说,凯恩斯主义以牺牲通胀来解决失业,结果只会导致更严重的通胀和失业。哈耶克认为凯恩斯主义之所以陷入悖论和失灵,不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缘故,只是因为“它的论证与年代久远的小店主意识颇相吻合,即他的生意兴隆,全赖消费者对他的货物有所需求” 这样一种心理原因。

为了反对社会主义计划,哈耶克提出了自由主义计划。哈耶克认为,他与社会主义的分歧“不是价值上的分歧,而是有关具体措施将会造成的结果的分歧”,因此社会主义的错误不在于它要实现的价值目标,而在于它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错误的,要纠正社会主义的错误,就必须正确地辨明它的手段。

哈耶克认为,计划这个概念歧义丛生,自由主义计划比社会主义计划其含义更科学。所谓自由主义计划,就是承认计划只是个人自己的事情,是个人自己的计划即服务于个人自己目的的计划。自由主义计划的特点是,为了个人的目标“仅仅设计一个最合理的永久性框架,在这一框架之内,不同的个人会按照他们各自的计划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具有强制权的人应当“把自己局限于一般性地创造条件,使个人的知识和创造性有最好的空间,从而使他们能够最成功地进行计划”。他认为,只有自由主义计划才与他的知识论一致,才是科学的。

为了实行自由主义计划,哈耶克认为最重要的是发展市场经济。他认为,正如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样,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等于个人自由。市场经济是他毕生都为之辩护和坚定维护的。他之所以维护市场经济,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与进化论理性主义一致,是利用分立的个人知识以有效利用资源的唯一手段。哈耶克(2003)指出,“可见,保证我们的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如何使一时一地的具体知识得到最有效利用的问题;理性的社会秩序的设计者所面对的任务,是要找出如何使这些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好的利用。……一个从事计划的结构,根本不可能直接掌握它们的全部相关细节。……因此,要想使它得到利用,就不能自觉地把它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只能利用某种机制,它把具体的决策留给拥有这种知识的人去做,并为此向他们提供有关一般环境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最好地利用只有他们自己了解的那些具体条件。这正是各种不同的‘市场’所发挥的作用”。

此外,市场经济是维护社会文明的关键。“在哈耶克看来,文明社会之所以优于原始社会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文明社会能够维持更多人口的生活;社会进步的衡量尺度在于工业社会能够增加多少人口数量而经济核算就是生命个数的计算”(安德鲁·甘希尔,2002)。据此他认为,资本主义是比社会主义更加文明的社会,因为资本主义使人口大量增加,资产阶级“创造”和养活了无产阶级,使无产阶级尽管不拥有生产资料,但是仍然能够生存生活,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无产阶级的境遇也在持续改善。当然他也看到,市场经济必然产生两极分化,使一部分最贫穷人的生活水平无法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但是他认为,只要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大幅度地提高了,这也未尝不可。更重要的是,他认为,“人们加之于资本主义制度身上的很多罪名,其实应该归咎于资本主义前的制度之残余或复活:垄断要么是不够明智的国家活动的直接后果,要么就是由于没有弄清竞争秩序要平稳运行,需要某种合适的法律框架”。即,资本主义即使是罪恶的,也不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是资本主义之前的制度所留下的残余造成的。

哈耶克的制度自信

为了进一步批判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哈耶克提出和区分了人造秩序和自发秩序,并激烈批判人造秩序,坚定维护自发秩序,确立了他对自发秩序的制度自信。

在哈耶克看来,所谓秩序(order),就是由人的知识所组织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系统),“即它是‘一种事务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各种各样的要素(指个人的知识——引者注)之间的关系极为紧密,以至于我们可以根据对整体中某个特殊部分要素的认识,去形成对其余部分的正确预期,或者至少是有机会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邓正来,2004)。因此,对知识的理解不同,必然导致对秩序的理解不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是秩序。为了保持社会主义秩序与计划经济、资本主义秩序与市场经济的含义在逻辑上一致,他首先区分了Economy(经济)和交换系统(cartallaxy)。

在他看来,“Economy(经济)一词既指致力于一系列统一的目标而对资源进行的精心安排的组织,如家政和企业,以及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组织,又指由许多相互联系的这类Economy 所组成的结构,即我们所说的社会经济、国民经济或‘世界经济’,它们常常也被简称为‘经济’”。因此,经济与建构论理性主义一致,它与计划组合形成计划经济合乎逻辑,但若与市场组合就不符合逻辑了,因为市场经济应当与进化论理性主义一致。因此,哈耶克别出心裁,从词源上另找一词“交换系统”(cartallaxy)来指市场本身。“这种旧词新用的做法,主要的目的是强调,Cartallaxy 既不应当、也不能被用来服务于一系列具体的目标,因此对它的表现也不能根据具体结果的总和加以评价”。这样,“市场经济”就成了“市场交往系统”,达到了逻辑的一致。

在哈耶克看来,计划经济与市场交往系统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秩序,与之对应,他提出了人造秩序与自发秩序。哈耶克的人造秩序就是“人为秩序”、“Taxis”、“Teleocracy”(目标的统治),指由人之计划或设想建构的计划秩序,主要是计划经济秩序。哈耶克的自发秩序,也就是“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自我成长的秩序”(self-generating order)、“自我组织的秩序”(self-organizing order)、“行动结构”、“Cosmos”、“ Nomocracy”(规则的统治),指独立于人之计划外、在人之行动作用下偶然生成的一种秩序,主要是市场秩序。“自发秩序包括两个必要的机制,一是个人对具体情况的调适,另一个是人们对某些规则的普遍遵守……规则与个人调适构成了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的全部内容”(靳玉英,2001)。哈耶克晚年在《致命的自负》中称之为扩展秩序,“意指这种自发秩序必须从家庭分工,扩展到国内的社会分工,再扩展到国际分工,直到全人类都被纳入这个合作的秩序内,这个过程是自发的”(靳玉英,2001)。

在他看来,人造秩序与建构论理性主义一致,自发秩序与进化论理性主义一致,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目的性与非目的性。人造秩序是人为设计的产物,其最根本特点是目的性,是指向特定目的,为特定人的特定目的服务的。自发秩序是在普遍规则约束下知识分立而有限的个人在探索和试错的过程中不经意间自发形成的,不指向特定目的,也不为特定目的服务。因此,哈耶克把人造秩序称为“受目标统治的社会”即极权主义社会,而把自发秩序称为“法治社会”。二是封闭性与开放性。人造秩序是一种只有利于特定群体的封闭秩序而自发秩序是对所有人都平等开放的秩序,人造秩序是一种僵化而没有活力的秩序而自发秩序是一种充满活力不断进化的秩序。三是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人造秩序建立在命令与服从关系的基础上,上级对下级具有绝对权威,有权对下级实施强制性指挥。自发秩序以个人的意图和意愿为基础,只受普遍规则的约束,是个人追求自我利益的偶然产物,没有强制性。四是简单性与复杂性。由于人造秩序具有目的性、封闭性和强制性,所以它就简单明了,可以精确预测。相反,自发秩序没有设计者,没有整体的目的,有的只是个人的目的,充满变数和不确定性,因此是一种复杂的秩序。五是非道德性与道德性。人造秩序没有自由平等,个人不能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社会不能因其而实现文明进化,因而是不道德的秩序。反之,自发秩序以体现个人自由平等的普遍规则作指引,个人能够自由追逐自我利益,社会文明也因之而不断进化,所以是一种合道德的秩序。

结论

总的来看,哈耶克的自信确实存在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一是他坚持进化论理性主义批判建构论理性主义,实质上是一种主张人的认识变化发展的辩证观点反对孤立静止地看待人的认识的形而上学观点;二是实践证明哈耶克对计划经济和人造秩序缺陷和问题的批判比较有效,他所指出的计划经济的问题,如无法进行有效计算和抹杀个人的平等自由等,确实客观存在;三是他揭示了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某些一般规律,如知识、信息、货币、价格、竞争、产权、公平规则等对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充分重要性。但另一方面,哈耶克脱离实践,主观地从个人立场看问题,割裂个人认识发展与人类认识发展的关系,个人理性有限性与人类理性无限性的关系,个人行为与社会行为的关系,作为形式的资源配置手段与作为内容的社会制度的关系等等,从片面发展计划经济的极端走向片面维护自由市场经济的极端,以致不敢正视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的问题,相反却极力为其辩护,这就使其理论最终成为一种片面的深刻和深刻的片面,而其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难免成为另一种“致命的自负”。

参考文献:

1.邓正来.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2.[英]安德鲁·甘希尔著.王晓冬,朱之江译.自由的铁笼:哈耶克传[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3.[英]哈耶克著.冯克利译.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论文演讲集[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4.[英]卡尔·波普尔著.郑一明等译.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预言的高潮:黑格尔、马克思及余波[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5.杨建飞,刘宏雄.经济哲学若干理论问题刍议[J].江海学刊,1999(6)

6.[英]哈耶克著.冯克利等译.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

7.靳玉英.自由主义的旗手:弗·冯·哈耶克[M].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

8.[英]哈耶克著.秋风译.知识分子为什么反对市场[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9.[英]艾伯斯坦著.秋风译.哈耶克传[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规范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总队的统一部署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安排,我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启动仪式,旨在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启动日活动,广泛进行宣传,向社会介绍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措施,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教育提示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不仅是公安交警部门今年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改进公路交通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创新公路交通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交警执勤执法,完善道路交通设施,通过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些交通秩序混乱,治安问题突出,交通事故、拥堵多发的路段,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xx辖区确定的示范创建公路是张罗公路,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路经营养护等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大力强化路面管控,全面治理危险路段,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积极应对恶劣天气,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深化沿线交通安全宣传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把张罗公路建成行车秩序好、拥堵少、事故少、通行效率高、宣传氛围浓的示范公路。

xx交警大队作为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的主力军,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整治行动,举全警之力抓紧抓实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各项工作一是要针对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合理地在创建示范路段部署警力,及时发现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理,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加强与治安、刑侦等警种和交通运输、公路经营养护等部门的协作,要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规范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总队的统一部署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安排,我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启动仪式,旨在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启动日活动,广泛进行宣传,向社会介绍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措施,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教育提示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不仅是公安交警部门今年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改进公路交通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创新公路交通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交警执勤执法,完善道路交通设施,通过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些交通秩序混乱,治安问题突出,交通事故、拥堵多发的路段,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xx辖区确定的示范创建公路是张罗公路,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路经营养护等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大力强化路面管控,全面治理危险路段,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积极应对恶劣天气,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深化沿线交通安全宣传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把张罗公路建成行车秩序好、拥堵少、事故少、通行效率高、宣传氛围浓的示范公路。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规范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总队的统一部署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安排,我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启动仪式,旨在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启动日活动,广泛进行宣传,向社会介绍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措施,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教育提示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不仅是公安交警部门今年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改进公路交通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创新公路交通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交警执勤执法,完善道路交通设施,通过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些交通秩序混乱,治安问题突出,交通事故、拥堵多发的路段,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xx辖区确定的示范创建公路是张罗公路,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路经营养护等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大力强化路面管控,全面治理危险路段,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积极应对恶劣天气,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深化沿线交通安全宣传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把张罗公路建成行车秩序好、拥堵少、事故少、通行效率高、宣传氛围浓的示范公路。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哈耶克;规则秩序;扩展秩序;目标秩序;建构秩序;理性建构主义;历史演进

中图分类号:C91-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9.5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9-119-03

作为群居的人类,一方面从来离不开一个井然的秩序,另一方面又从来不是一个安分的存在,似乎总是在努力打破旧秩序建立新秩序。人类社会一切不论是温和还是激进的社会运动,以及所有人类社会科学探索,似乎都与寻求理想秩序有关。人类社会理想秩序的目标,尽管如彼岸永不可及,却是人类永不止息的追求。

很不幸的是,至今为止,人类在构建理想秩序方面的一切努力、尝试,成绩都很不尽人意,甚至连基本的底线要求(如免于饥饿与恐惧)也未能达到。尽管如此,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之吉光片羽似乎总能给人以盼望和遐想。本文主要介绍、阐释古典主义经济学之现展——制度学派代表人物哈耶克的规则(扩展)秩序理论。

一、规则秩序与目标秩序

(一)规则秩序

哈耶克将人类社会的秩序分为两类:规则秩序和目标秩序,或称扩展(自生)秩序和建构秩序。

规则秩序是这么一类秩序,类似于自然规律,它本身无目标、无方向(即不受制于人的目标、意向),它由一系列基本的、大而化之的原则、规则构成。这些大原则及其构成的人类基本秩序范式,不是人的理性设计、建构的结果,而是人通过体验、传授(教育)、适应,逐步习成的,或者说它是被人发现、感知和领受的,而非被发明创造和由人授予的。“扩展秩序不是从人类的设计或者企图中产生,而是自发的结果:它产生于对某种传统以及道德习俗的无意识服从之中,其中很多可能不为人们所喜欢,它的意义人们通常也不大能够理解,它的价值人们无法证实,但不管怎样,它还是通过演化选择的方式得到了广泛的传播——通过那些碰巧遵从这一秩序的群体在人口和财富上的巨大增长而得到效仿。”

这类秩序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三个基本领域:

1.人们一般交往、伦理领域:语言文字,家庭(宗族)制度,夫妻关系,养育赡养制度等;

2.经济领域:产权分立制(私有制)、货币、分工、价格、交易(自愿)原则、契约(守信)原则等;

3.政治法律领域:国家制度(群体安全秩序原则),选举制(多数原则),权力(三权)制衡原则等。

(二)目标秩序

目标秩序是由人设定的目标,由人设计的规章所控制的机构或组织系统。它由人所设计、建立,并能够被人改造、重构、废弃(取缔)。它也可以存在于人类社会三大领域,一般交往、伦理领域如家庭,宗法组织、亲友组织等;经济领域如作坊、企业、合作社、行业组织;政治法律领域如政府、法院、军队、社团等。最大的目标秩序当为政府,最典型的目标秩序当为军队。

(三)两类秩序之比较

1.性质地位不同。规则秩序非人的理性设计创造发明的产物(故此也称“自生秩序”),由一系列的先验的(先于人的认识、理解而存在的)、普适性、永恒性的原则构成,类似于自然规律、数学的公理,或者类似于哲学中的彼岸、必然王国;而目标秩序则是人的理性设计创造的结果(故此也成为“建构秩序”),是暂时性的,此岸的,有待检验改良的。规则秩序为人类秩序之根本,是基础,目标秩序是依附,是派生;规则秩序规范、制约目标秩序,目标秩序最终必须服从、体现规则秩序。

2.表现形式各异。规则秩序表现为一些大而化之的比较抽象的原则,是外在于人的意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它无所不在、自在永在,具有普遍性、普世性、开放性的,具有无远弗届的扩展性(故此也叫“扩展秩序)。规则秩序跟自组织、自治、市民社会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观念、概念联系较紧密;而目标秩序则是以机构、组织或规章等具体事物而存在,它一般有范围有边界(具有封闭性),有期限、寿命;它跟国家、民族、党派、企业、行会、宗族等集体主义的观念、概念联系紧密。

3.作用方式有别。规则秩序其作用方式是间接的、隐而不显的(所谓“看不见的手”),但是却是毫不妥协、无比坚韧、持续不息地影响人类,人类的自由意志在它面前得纾尊降贵俯首帖耳,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认识了的必然性”才是自由,规律面前唯有顺服,才算人真正的智慧和理性;目标秩序则是以直接、显明的方式起作用(所谓“有形之手”),有时看起来严厉严酷,但常常需要被纠偏、矫正,需要改革、调整,做妥协,其影响常常打折扣、不能持久。规则秩序往往是以自下而上,从个别、局部推广到全局,自愿自发,逐渐形成起来的,“行为规则的传播是从个体到个体发生的,同时规则的自然选择将在更有效的群体秩序和更低效的群体秩序之间进行”;而某些目标秩序尤其是政治领域的目标秩序往往是以自上而下、强制性、全局性推广开来的。

4.作用的结果差异。规则秩序带给人们的后果往往难以预期、难以控制。在规则秩序面前,人们对它的规则的理解把握以及它对人们的要求并不尽察,往往被动、无奈地承受它回报给每个人其行为当得的后果,而这后果也往往跟人的意志、期望、目标、“理性”(理解)不一致。当它带给人们益处时,人糊里糊涂地接受,或者归之于“运气好”,当它带给人某些非主观期待、愿意接纳的结果时,人便胡乱发泄、埋怨,责怪命运不公,以至于不自觉地迁怒于无形的规则秩序。比如有人常常埋怨市场需求变化不遂人意,价格波动难以捉摸、风险难料,把失败的责任往外推。而目标秩序下,人们的行为后果是显明、可预料的,也是可以控制的。人们倾向于投身于风险性小的目标秩序之中,而惮于置身于难于掌控的规则秩序之下。

二、(理性)建构主义

(一)理性建构主义及其根源

被哈耶克首次命名的“理性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我们既有能力又有义务沿着更为理性的路线重构人类社会的秩序(制度)。

建构主义有很深的人性根源。首先,人有控制一切的欲望或本性,突出表现在君王、领主等社会统治阶层身上。斯密说:“在政府中掌权的人,容易自以为非常聪明,并且常常对自己所想象的政治计划的那种虚构的完美迷恋不已,以致不能容忍它的任何一部分稍有偏差。他不断全面地实施这个计划,并且在这个计划的各个部分中,对可能妨碍这个计划实施的重大利益或强烈偏见不作任何考虑。他似乎认为它能够像用手摆布一副棋盘中的各个棋子那样容易地摆布诺大一个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他并没有考虑到:棋盘上的棋子除了手摆布时的作用外,不存在别的行动原则;但是,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行动原则 ……”。

其次,人具有避险趋安的心理偏好。这跟上一点有密切的逻辑关联。社会高层欲控制一切,主要目的就是避开风险,减少不确定性。而社会低层的人们,也会对由于规则秩序导致的后果的不可预测性心存疑虑、抗拒,而宁愿将自己放置在一个吹糠见米、四面封闭的“安乐窝”——目标秩序之中。

最后,人对自身的理性本质不了解,过分高看自己的理性的力量,认为宇宙万物以我为准则、以我为法度,而且人的理性力量应该且可以认清一切、控制一切。近代科技文明的发展,强化了人这种理性全能的虚幻自信,产生“理性至上主义”,即“理性建构主义”。

故此,高层控制人(社会)的欲望,与底层百姓避险趋安的心态,加上人对自身理性的过分自信,共同形成了近现代社会流行的抵制规则秩序、偏好目标秩序的理性建构主义蔓延之沃土。

(二)建构主义的误区

1.人类理性(认识上、管理能力上)的局限性。哈耶克认为:“我们根本无法获得足够的知识去塑造我们的制度。正确使用的理性,应该试图去理解它自身的局限,否则,思考就成为傲慢自大罪孽的牺牲品”。此所谓认识论的悲观主义。苏格拉底有句名言:世上最难的事是认识自己。自己都难以认识透彻,遑论其他!人们往往对自己做出的行为选择,并非全然自觉,也并不深察其由。人之所以要做这样而非那样的选择,受制因素也许非常多,包括习惯、传统、伦理道德、法律、自尊荣耀、私利等等,没有人能够完全说清道明。后人的研究也只能察明其中部分,弗能尽述其妙。

随着历史的推进,人类知识的扩展,人们对自然、社会、人本身的认识越来越多,对自然、社会、自我的控制能力也可能在增强。但是,离全知全能依然太远(当然是永不可及),人的认知、控制力,或者说人所能享有的自由王国仍非常有限,自然与社会的大部分领域依然处在必然王国里。要全然摒弃规则秩序的那些大原则和由此形成的自发秩序,而将整个社会纳入人的理性设计构建的新秩序之中,主观上说是理性的自负,客观上是瞎子领瞎子。

扩展秩序,并不反对理性建构(社会实验)。相反,扩展秩序理论支持局部、有限的社会实验,造福人类的公序良俗往往是这些零散、局部、有限的社会实验在规则秩序的“调教”修成的正果。扩展秩序反对的是将理性建构抬高到无视乃至敌视、抗拒规则秩序的社会治理的第一法则,也就是将人的理性高抬到宇宙第一法则的地位。人的理性,必须用来认识、服从客观规律(规则秩序),而不是否定、悖逆客观规律。真理,规律,规则秩序,是彼岸的,不变的,自在永在的,人的理性是此岸的,寿命短暂的,易变易错的。规则秩序加诸人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不快,不是规则秩序的缺陷,而是规则秩序对人的有限、有错理性的有益调教。所谓市场机制的缺陷(如所谓盲目性,事后调节性等)乃是人的理性认识扭曲的表现,是人推诿己责,将自身理性的局限、缺陷、过失“嫁祸于人”的结果。缺乏对人的理性之局限性的深察与警醒,人的理性将沦为狂妄、走向自毁。

2.人非工具,而是终极目的。康德说:人是万事万物的最后目的。而且这个终极目的性,不仅仅针对的是人类群体,更是针对每一个个体。个体的目的性当高于群体目的性,因为群体是无意识的,而人类的自由意志、对目的性的解释认同只能落实于个体。人,可以具有工具性,但他是特殊的工具,是将目的性寓于其中、且超越工具性的。人被当做理性建构的工具(实验品)时,需要在实验过程中密切关注其个体意志的反馈,密切关注工具性与目的性之间的调适,以便达成理性建构的社会实验与人类目的性相一致的善果。遗憾的是,理性建构主义过分强调理性设计的权威,忽视了被当成工具(社会实验白老鼠)的人自身的目的性。建构主义往往肆意割裂人类群体的目的性和个体目的性的统一,用群体目的性否定个体目的性,最终却损害、否定人类群体的目的性。

三、人类秩序及其认识的历史演进

1.人们对社会的两种秩序的性质、功能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由此导致人们对社会治理模式的探寻、选择也是逐步进化的。每一个社会都必然有这两种秩序在同时起作用。所不同的是人们对这两种秩序的性质、功能的认识程度不同,对这两种秩序自觉不自觉的对待、处理的方式不同,从而造成不同的社会运行模式或社会治理模式。

2.起初人们简单地以为,既然社会由人组成,便可以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设计、构建、操控、改造,通过人的理性、设计方法去规范社会每一个成员的行动乃至限制每一个人的言论、思想,以更好达成一个集体目标(尤其是国家统治者的目标)。人们治理社会的方式乃是采取集体主义的强制性高压方法。假如出现社会、人群失控,管理者目标失算或落空,就归结为计划、组织、控制、执行得不够。受目标秩序这种单纯的、先入为主观念的影响,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一个拥有10万人的国家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相信人类之间的秩序只能扩展到传令官声音所及的范围。集体主义国家(集权国家为其典型)秉持并宣扬的就是这种集体主义的目标秩序观念,认为国家越大,人越多,管理起来越困难,要求公共管理者水平越高。故此常常听到这种陈词滥调——“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要管理好,真不容易!”。当局者毫无赧颜地贪天之功,将上苍的规则秩序之功掠为人构建的目标秩序之美,为自己涂脂抹粉。

3.当一个王朝初兴之时,往往是比较松散,自由比较多些,规则秩序能以较为顺畅、正常的方式运行,目标秩序与规则秩序冲突比较缓和。但随着王朝权力腐化,王朝用集体主义的方式、目标秩序的方式对社会的控制逐步加强,而规则秩序受到压制、扭曲。二者的冲突尖锐到通过革命、暴力的方式去缓解、改善,却也开启了目标秩序与规则秩序之间矛盾运动的新的轮回。这种恶性轮回、不良循环,直到资本主义民主的确立,也是直到人们对规则秩序有了深切认知与信靠之时,才得到根本扭转。

社会秩序的历史演进,跟人对于它的认识的历史演进,具有明显相关性。社会秩序的演进历史,与人对社会秩序认知的历史之时代分野基本契合。前者可以以资本主义民主的建立为分水岭,后者则以亚当·斯密的“无形的手”理论(古典经济学)诞生作为分割线。资本主义民主将人类社会最大最重要的目标秩序组织——政府关进了笼子,国家政府这只一向缺乏约束也不知自律、一味为所欲为的“有形之手”受到了约束、规范。国家(集体)的目标、意志、利益不再凌驾于个体目标、意志、利益,社会每一个个体都有充分的权力、自由去追求各自的目标,个体的目的性得以凸显,国家反而成为了由众多个体目标、利益、意志的工具。于是在国家之外的市民自治社会之形成、繁荣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亚当·斯密的“无形之手”理论是人类对自生秩序的探索过程中具有划时代性的成果。他准确生动地描绘了一副以他命名为“无形之手”的规则秩序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秩序的和谐图景,揭示出在“无形之手”的神奇作用下,个人的目的性如何成就了群体(社会)的目的性,个人对私利的追求如何最有效地增进社会(他人)的福利,而且远比他刻意去为公众谋福利的效果来的还要好。这里,亚当·斯密已经描述了一种非人可以设计、构建、控制,却比人的理性设计、构建、控制的秩序更美的规则秩序。斯密这种朴素思想被约200年后的哈耶克比较系统准确地总结成为其规则(扩展)秩序理论。

4.既然规则秩序是非人的理性设计构建,也非人类可避免、可废除的基础秩序,我们就不要期望能以我们理性设计的目标秩序去抵制、取代它。既然我们没办法脱离规则秩序的约束、管教,也无从逃避它加给我们的诸多影响,包括承受其间的不确定性与风险,那么我们只有悉心去认识它,把握它,顺应它,自觉顺服它的规则,承担起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责任,并让我们凭有限理性构建的目标秩序不断与其接轨、靠拢、融合,那么我们就将越来越能够感受到上苍秩序之美好,领受到自由王国的汩汩甘流。

参考文献:

[1]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致命的自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3] 亚当·斯密.国富论[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

秩序部工作计划篇8

在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今天,我们荣幸地迎来了州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的各位领导。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根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局联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住房〔2007〕87号)和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九委厅局联发的《关于转发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文件的通知》(云建房〔2007〕216号)《文山州建设局关于转发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文件的通知》(文建房〔2007〕45号)文件精神。x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07〕82号)文件。对我县的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实施检查和总结巩固四个阶段的工作。使我县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等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同时,也使我县各类房地产市场企业树立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营造了良好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环境。下面,我将xx县房地产开发基本情况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xx县房地产开发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走“以地生财、以财建镇、以镇招商、以商带农”的发展路子,把房地产开发作为促进小城镇建设,拉动了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方式之一。到目前为止,在我县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文山金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宗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落户x,设计开发建设用地1665.57亩,设计各类住房5661套。截止2007年8月底,我县共完成房地产固定投资6740万元。

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x县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及时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大、政协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县建设局、国土、财政、发改、审计、监察、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xx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专案》,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为增强我县房地产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及时组织召开x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我县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召集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拆迁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了x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对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三是通过编制信息简报发送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使我县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得到了及时通报,对协调各部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x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五是及时公布了我县房地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团结协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为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我县各部门严格按照《x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阶段的工作:一是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围绕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二是及时召开x县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会,发放自查自纠表,要求各房地产企业真实、准确地进行填报。三是各部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并组织审核相关材料,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1.由县发改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经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虚假广告和不进行明码标价的进行了处罚;2.由县国土局严格检查房地产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土地征用等各个环节;并检查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项目投资备案、规划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使在建的房地产项目均做到了“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齐全;坚决杜绝了违反开发项目审批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等行为的发生。同时,在土地征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补偿标准,及时对被征地农户进行补偿,房屋拆迁做到有计划、有批文,及时实施拆迁,并妥善安置被拆迁户,确保了社会的稳定。3.由县建设局和项目监理单位对在建的商品房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了检查,杜绝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4.由县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专项税务检查,未出现不交纳税费的现象;5.由县工商局对各类房屋销售行为方式,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各房地产企业销售面积均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规则计算,未发现“短斤少两”和“商品房公共面积不应公摊的面积”;同时,严格按照《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法》、《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执行,未出现合同欺诈和相关违规行为;6.由县审计局、监察局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巩固四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开发商和购地户征购土地后不建房而使土地长期闲置的问题突出。例:民航路两侧开发的惠祥地产,从2005年开发用地至今一直闲置。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开发商随意超期限建设、投入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的形成。

(三)有的部门对房地产开发认识不到位,互相支持配合不够,导致水、电、电视、网络等难协调配套建设和不能按期建设,给先入住的住户和购地户造成诸多不便。例:七乡花园,许多住房入住一年多未能看到电视;平远新平路两侧商住区开发4年多来,由于水、电不通,导致无法建房,造成土地长期闲置。

(四)物业管理滞后,建后后续管理跟不上。建成后多数住宅小区未规范物业管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抓好房地产开发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对已征地闲置的督促开发商和购地户尽快开发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告知限期建盖通知,向其声明1年内不动工建设的,收取土地闲置费;2年以上不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加大房地产开发监管力度,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已批准实施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杜绝超期建设,投入不到位等现象,同时抓好质量和安全两个重点环节。

(三)对业小区物业管理不配套的开发区,召集房地产开发业主、电力、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解决小区水、电等各种管线不通的问题,方便小区住户生产生活。

(四)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家八部委联发的(建住房[2007]87号)、云南省九委厅局联发的(云建房[2007]216号)和(文建房[2007]45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初步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框架,全面完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或重点查处无资质或无效资质开发经营行为。

(五)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来资本到我县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同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外来资本投资开发房地产,提高资本利用率。

(六)进一步扩大推行物业管理,对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管理模式由行政福利型向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型转变;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首先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其次进一步落实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维护基金建立和归集制度,加强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第三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持证上岗制度,改善服务质量,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最后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积极创建安全文明社区,丰富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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