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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办法8篇

时间:2022-01-28 01:51:25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2

4s店管理规章制度办法最新版

哈尔滨德润汽车4S展厅管理规章制度

一 展厅整体

1展厅内、外墙面,玻璃墙等保持干净整洁,应定期清洁。

2展厅的地面、墙面、展台、灯具、空调器、视听设备等保持干净整洁,墙面无乱贴的广告海报等。

3展厅内摆设彩页展示架,架上放满与展示车辆相对应的各种车型彩页。 4展厅内在营业期间播放舒缓、优雅的轻音乐。

二 车辆展示区、

1每辆展车附近的规定位置(位于展车驾驶位的右前方)设有一个规格架,规格架上摆有与该展车一致的规格表。

2展车应始终保持清洁,车身无划痕,车轮装饰盖上的标识应始终保持水平,轮胎完好气压正常。

3驾驶席侧车窗应为半开启状态,主驾驶座椅应调整到最大位置。

4电器设备、车内照明及各种灯光功能完好,电动座椅调整灵活,音响及空调系统、扬声器工作正常,后视镜调整有效,风霜清洁系统工作正常。

5若业务需要调整展车,调整应当尽量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6展车上应严禁吸烟,若客户执意吸烟,销售顾问必须在客户离开后对车辆进行清理,确保整洁无异味。

三 顾客接待台

1接待台保持干净整洁,台面上如纺织文件、名片、资料等要整齐摆放,不许放置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杂物。

2员工不可以在接待台吃东西,看杂志,有大声喧哗,嬉笑打闹的行为。

3有客户进来,前台人员,应立即上前微笑迎接,并用礼貌欢迎用语。 4上班时间,前台需保证有人员在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应该先找妥代办人。

5前台人员应该区分闲谈与交谈,尽量避免长时间的私人电话占线,更不应该出现在前台与其他同事闲谈的场面。

6不得在展厅内及商谈区内吸烟,如吸烟必须到指定吸烟场所。

四 商谈区

1保持整齐清洁,沙发,茶几等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2桌面上备有烟灰缸,每次在客人走后立即把用过的烟灰缸清理干净。 3设有杂志,摆设相关的车型宣传资料。

4备有的彩色电视机,影碟机等视听设备,在营业期间内可播放本品牌的相关宣传片等。

五 卫生间

1卫生间应有明确标准的标示牌指引,男女标识易于明确区分。

2卫生间的地面,墙面,洗手台,设备用具等各部分保持清洁,台面上不许有积水,大小便池不许有黄垢等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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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3

一、为规范公司资料管理,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资料,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增强公司资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料范围

公司建档范围确定为:

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形成的文件材料;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产品生产、能量消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材料;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信息、情报方面的文件材料;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转摘于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文件资料、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技术图纸、方案、厂商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以及百利集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员工在从事研发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公司资料还包括声像资料:照片文件资料(含新闻、科技、艺术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说明构成);影片文件资料(含原版底片、拷贝及文字说明);录音文件资料(含唱片、录音带);录像文件资料(含政治、经济、科技、文娱、广告活动)。

三、公司内部各中心/部门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应承担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职责

四、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集团总经办负责主体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总经办设立文控中心,配备文控中心管理员分管公司主体文件资料工作,由系统管理部直接领导。文控中心管理员的职责是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文控中心既是公司文件、文件资料工作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保护文件资料的机构,同时又是开发利用文件资料资源的信息交流中心。

文控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规划、协调全公司文件、资料工作,对各中心/部门文件、资料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关于文件、资料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公司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工作。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资料密级划控和守密、解密工作。

5.开展文件、资料宣传、咨询活动,做好文件、资料开放和利用工作,主动为公司各项工作和员工服务。

6.发挥文件资料的教育功能,将文控中心办成公司培训、教育基地之一。

7.开展文件资料编研工作和信息开发交流工作,发挥文件资料的信息源作用。

8.组织公司各部门文件管理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负责指导他们的工作。

9.做好防火、防盗、防虫等工作,确保文件资料安全。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文件资料材料的收集:

1.建立、健全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保存、保存10年、3年、1年等);注明文件的版本号。

2.对遗缺不全的文件资料,采取不同措施,积极收集齐全;

3.及时催办理完毕的文件上交回收,在检查齐全后整理立卷归档。

七、文件资料的归档、立卷与管理:

1.区分全宗,确定立档单位。

2.分类:依据文件资料来源、时间、题目、内容、字母顺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分类除按大类外,同时按部门、是否保密、保密程度来分。

2.1大类分为:制度/规定:S;文件:F;资料:D;档案:A;合同:B。

2.2部门拼音缩写:物控:WK;生管:SG;仓储:CC;品管:PG;研发:YF;技术:JS;客服:KF;采购:CG;生产:SH;市场:SC;销售:XS;设备:SB;财务:CW;OEM:WB;后总:HZ;总经办:ZJ;人力资源:RL;制造中心:ZZ;营销中心:YX;研发技术中心:YJ;财务中心:CW;广州分公司:GZ;上海分1公司:SH;北京分公司:BJ;香港分公司:XG;信念公司:XN。

2.3保密用Y表示,非密级则用N表示。

2.4密级:绝密:AS;机密:CS;秘密:PS;无:OP

编码原则:编码共为十二位数,(文件资料大类)(部门前两位拼音缩写)(是否保密)(密级程度)(年份)(流水号)。如总经办2004年某份制度编码为:SZJNOP040001。

3.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

4.案卷排列: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把正文、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编制案卷目录和案内目录。

5.整理案卷,使之厚度适宜,控制在1cm至2cm之间,材料过窄应加衬边;材料过宽应折叠整齐;字迹难辨认的,应附抄件;以每一案卷端正书写标题。

6.对所有公司文件资料系统排列,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文件资料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7.每年对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8.对文件资料的收进和移出、案卷数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上报主管部门。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兼职或专职文控员应定期(每月两次,分别于月初、月中)报送相关资料至文控专员。

9.公司文件资料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文件资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10.公司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文件资料失密和泄密。

八、文件资料的保管:

1.防止文件资料的损坏,延长资料的寿命,维护资料的安全;

2.公司设立专门地点或专用文件库保存文件资料;

3.做好文控中心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九、文件资料借阅、利用工作:

1.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可直接通过文控中心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时,须填写《借阅文件申请表》(附件1),部门经理签批、总经办系统管理部经理核审后方能调阅。

2.公司文件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文件资料禁止调阅,机密级文件资料只能在文控中心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文件资料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本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跨部门的由系统负责人批准;跨系统的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3.案卷一般仅供在文控中心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4.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5.借阅文件资料者应爱护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借阅文件资料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6.外单位借阅文件资料,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文控中心。其抄摘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7.公司内文件资料利用的方式有:1)提供文件资料原件;2)提供文件资料复印件;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8.出文部门负责人要求或同意时,文控中心应主动向各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文件资料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经营战略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专题技术信息等。

第四章文件资料的鉴定和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文件资料。当某些文件资料到了销毁期时,由文件资料管理员填写《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附件2)交部门主管人员、系统管理部经理审核,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凡属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文件资料由系统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

3.对已失效的、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文件资料,文控中心管理员须认真核对,编制《销毁清单》(附件3),将批准的《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和销毁的文件清单一起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五章附则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4

认识到学习《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体认识有如下几点:

(一)通过学习活动,使我更加认识到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来看,《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全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的基本依据。《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涵盖了我行各业务条线、各业务品种的主要风险点,逐环节、逐岗位列举了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明确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尺度,量化和统一了全行的制度执行,这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础环节,也为管理者提供了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同时,使广大员工熟知各自岗位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尺度,做到铭记于心,外化于行,令行禁止,遵守经营秩序。其次,开展学习活动是我行夯实管理基础,从严治行,遏制案件发生的必然要求。《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在全面总结和修订原处理办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业务、新管理制度的出台,完善、增加和调整了部分处理条款,明确了违规处理依据,为贯彻落实从严治行、从严执纪,持之以恒地坚持从严管理,必将打下坚实的基础,对防范经营管理风险,遏制案件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后,《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提高我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我行竞争力的需要。日趋激烈的竞争,是XX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制度建设和执行,应当是XX银行面对竞争,战胜对手的看家本领。一个行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最根本的还是员工综合素质软实力。我行以开展《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学习活动为契机,引导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增强依法履职、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合规经营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培养员工良好职业道德和习惯,构筑XX银行现代企业文化,是提升农业银行综合竞争力的根本要求。

(二)学习《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几个要点:

首先是学习要认真。要把《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落到实处,认真学习是前提。学习要认真,就是要按章按节按条按款全面学习《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内容,对于和自己岗位、工作、所从事的业务活动有关的重点内容,要逐字逐句的认真学习,切实领会制度办法的意图和精神。事关重要的或把握不准的,还要寻找和学习源制度规定,学习操作规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其次是贯彻要到位。贯彻《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开展这次学习活动的基本要求。贯彻要到位,就是要把《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要求的相关内容落实到自己岗位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落实到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按制度办,要按流程走,要按要求作,防止不经意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最后,执行要有力。执行,不仅包括贯彻落实,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管理者依照《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规定行使管理职责,对违反《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事件的处理,这是开展学习活动的关键。执行要有力,就是具有内部管理职责的干部要不折不扣地、严格地按《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地处理违反规章制度事项。要防止人情和不正当的权力干预,做到在制度目前人人平等,执行处罚时一视同仁。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5

认识到学习《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体认识有如下几点:

(一)通过学习活动,使我更加认识到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来看,《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全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的基本依据。《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涵盖了我行各业务条线、各业务品种的主要风险点,逐环节、逐岗位列举了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明确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尺度,量化和统一了全行的制度执行,这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础环节,也为管理者提供了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同时,使广大员工熟知各自岗位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尺度,做到铭记于心,外化于行,令行禁止,遵守经营秩序。其次,开展学习活动是我行夯实管理基础,从严治行,遏制案件发生的必然要求。《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在全面总结和修订原处理办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业务、新管理制度的出台,完善、增加和调整了部分处理条款,明确了违规处理依据,为贯彻落实从严治行、从严执纪,持之以恒地坚持从严管理,必将打下坚实的基础,对防范经营管理风险,遏制案件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后,《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提高我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我行竞争力的需要。日趋激烈的竞争,是XX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制度建设和执行,应当是XX银行面对竞争,战胜对手的看家本领。一个行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最根本的还是员工综合素质软实力。我行以开展《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学习活动为契机,引导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增强依法履职、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合规经营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培养员工良好职业道德和习惯,构筑XX银行现代企业文化,是提升农业银行综合竞争力的根本要求。

(二)学习《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几个要点:

首先是学习要认真。要把《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落到实处,认真学习是前提。学习要认真,就是要按章按节按条按款全面学习《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内容,对于和自己岗位、工作、所从事的业务活动有关的重点内容,要逐字逐句的认真学习,切实领会制度办法的意图和精神。事关重要的或把握不准的,还要寻找和学习源制度规定,学习操作规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其次是贯彻要到位。贯彻《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是开展这次学习活动的基本要求。贯彻要到位,就是要把《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要求的相关内容落实到自己岗位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落实到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按制度办,要按流程走,要按要求作,防止不经意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最后,执行要有力。执行,不仅包括贯彻落实,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管理者依照《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规定行使管理职责,对违反《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事件的处理,这是开展学习活动的关键。执行要有力,就是具有内部管理职责的干部要不折不扣地、严格地按《XX银行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地处理违反规章制度事项。要防止人情和不正当的权力干预,做到在制度目前人人平等,执行处罚时一视同仁。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6

摘要:民办高校章程不仅是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高校明确内外部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本文主要通过对民办高校章程制定的重要性、原则、可行性实施保障以及意义四个方面阐述了民办高校章程制定及实施

关键词:民办高校;章程;制定及实施;制度建设

大学章程是高校坚持依法治校、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大学章程有大学“宪法”之义。从学校建设发展的角度看,大学章程是推动和规范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依据。大学章程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其制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容浩繁复杂,涉及到对学校过往运转惯性的衔接与调整,对学校已有的各类、各级具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清理与修订。尤其是民办高校,民办高校章程既要符合法定要求又体现学校特色,而且要获得广大师生员工认同。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可以进一步理顺内部治理结构的关系,明晰党委、行政、学术的权力边界,确定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权责关系,构建共享、制衡、监督的内部治理模式,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通过章程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完善师生员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机制。

一、民办高校章程制定的重要性

民办高校章程就是指:“为了保证民办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和正常有序运行, 由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自身实际, 按照一定程序, 以条文形式,对有关学校办学宗旨及根本使命、管理体制及议事规则、学科设置及师生权益、资产来源及财务活动等重大事项做出原则性 、基础性规定而形成的规范性文件。”【1】

学校章程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基础性自治规范,是学校举办者规范、 监控学校行为的重要手段和媒介,也是保障学校独立人格的前提和学校自主发展、 自我约束的依据。作为学校依法成制定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学校实施内涵发展的迫切需要,现在民办高校从外延规模扩展为主转移到以内涵质量提升为主的发展轨道。民办高校要实施内涵式发展,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二是以现代大学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而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制定学校章程,既是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而且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大学章程是大学的根本制度,其他制度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根本制度。大学章程是大学内部管总的制度,主要对大学性质、任务及其组织构成、治理结构和主要行为等最基本的内容作出原则规定或设置基本框架。因此,章程是学校层次最高的权利法、组织法和程序法。在大学章程框架下,还需要制定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配套。基本制度指履行大学基本职能,保障大学正常运行,而且适用范围广、稳定性强的制度,包括机构设置制度、人才培养制度、科学研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决策运行制度等方面。基本制度下面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操作制度。从这个体系来看,大学章程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处于核心的、最高层级的位置,是学校的“最高法”和“纲领法”。因此可以说,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和施行,是现代民办高校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二、民办高校章程制定的可行性实施保障

高校章程的制定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章程是国家以公权力为依托制定的“硬法”之外的“软法”,并且是校内各“软法”之中的“根本法”,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居于双重性质上的“根本法”地位,重要性可想而知,其法律性质也体现的淋漓尽致。因而,在制定工作中应当依托法学院师生的专业素养,制定一部真正的,具有可行性的治校“根本法”,而不是制定出仅仅突出政治方向正确的政策纲领。在“立法”的过程中,如果校方不能从技术的角度尊重和听取法律共同体中的人士的意见,将不可避免的制定出难以实际运用的“宣言性文件”,以后的管理工作中也就不得不将该章程架空,使其不发挥效力。学校的管理人员的权力也必然会凌驾于该章程之上,失去制定章程的意义。所以如何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具有实际意义的高校章程成为保证高校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

三、民办高校章程的意义

民办高校章程是学校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结束了民办高校无基本法的历史,是现代民办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里程碑。民办高校章程着重总结和升华了高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范了校内各种关系,明晰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章程应该成为全校各级组织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民办高校章程的出台对民办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概括地说,依法制定高等学校章程,是法律法规赋予高校的神圣使命,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保障,是举办者加强对高校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3】高校章程不仅是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高校明确内外部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3】高校章程的编制既是教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高校办学发展的内在需要。章程编制要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要具有可操作性,要体现大学特色和时代特征。要通过开展对大学章程的编制,进一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推动各部门、各院系的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通过民主讨论、上下结合的过程,对学校的办学优秀传统进行梳理总结,让制定章程的过程成为理清思路,积聚智慧,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7

关键词:公立大学;章程建设;深圳模式;作用与影响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4—0052—04

作为公立大学的投资者,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5月24日颁布了《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实施不仅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以及教育法制建设中具有开创性的积极与促进作用,同时也对包括南方科技大学在内的我国公立大学章程建设具有重要的规范与借鉴的作用。

一、《办法》对于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章程制定的影响

作为地方公立大学的投资者,深圳市人民政府终于出台了不仅是深圳南方科技大学朱时清校长翘首以盼、而且也是关心着这场高等教育改革的人们期盼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公立大学出资者的人民政府第一次以地方规章的方式,对所设立的高等学校在办学理念与定位、办学宗旨与方向、办学模式与内容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的规范。例如:该《办法》第四条中规定:南方科技大学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核心,通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地方和国家发展服务,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该《办法》第五条中明确指出:南方科技大学须“坚持追求卓越、学术自由、学者自律的大学精神,遵循理事会治理、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培育和发挥大学应有的活力和创造力,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按照本办法和南科大章程对大学实施管理”。该《办法》中还专设“权、责”一章以规范该大学在办学、科研和社会合作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此同时,该《办法》以地方规章的形式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大学治理结构的模式,即学校设立校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按照该《办法》大学的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应的活动。《办法》同时对大学的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活动的准则与职责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投资者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中,不仅对于所投资设立的大学提出具体的办学要求和规范,从而较好地界定了作为投资者政府与办学者学校权责的界限,而且还在我国现有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框架内以及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尽最大可能与限度在诸如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教学科研、招生收费等方面给予南方科技大学自,从而为该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提供了极其难得的外部法制环境。笔者注意到,该《办法》颁布以来,引发了社会特别是高教界各方学者的极大关注,尽管一些学者对于该《办法》立法形式和内容规定等表示出一些不同的观点与意见,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大陆地区,深圳市人民政府作为出资者,第一次以地方规章的形式规范所设立的大学其行为规范,规制学校内部的管理机制和运作规则,维护与保障学校办学自,明确界定作为投资者的政府与作为举办者的南方科技大学之间的各项法律关系。深圳市人民政府这一举措,不仅对于南方科技大学今后的办学、科研和社会合作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规范性的作用,而且对于南方科技大学在制定其大学章程方面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宣示性,即南方科技大学所制定的章程应当依照该《办法》所规定的框架及内容,规划与规范其大学章程的框架与内容,并根据学校具体办学、科研与社会交往的实践来建立与完善学校的大学制度,从而使南方科技大学真正地做到依法建章,依章治校。从这个角度讲,该《办法》对于南方科技大学有效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及运行规则、促进大学章程建设等,无疑成为一种高等教育改革与教育管理体制创新的新模式。

二、对于我国其他公立大学章程建设的影响

作为地方规章,尽管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该《办法》只适用于南方科技大学,对于该校以外的公立大学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笔者认为该《办法》,对于其他地区人民政府如何管理与规范所投资设立的公立大学办学活动,以及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大学章程建设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与示范性影响。

从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公立大学都没有依法制定相应的大学章程。尽管诸如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公立大学制定出自己的章程,但由于现有的各大学章程大多未能把作为投资者的政府同举办者学校之间权、责配置等关系明确地予以界定和调整,从而使现有的公立大学章程“外”不能真正地调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者的政府部门与举办者学校间的权利(权力)与义务关系,从而真正地保障和维护学校办学自主的权益;“内”不能真正调整作为出资者政府与举办者学校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保障和维护学校内部各主体间的合法权益。尽管在我国学界没有人否认大学章程对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但由于公立大学使命的特殊性和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局限性,其现有的公立大学章程在规范举办者学校、出资者与教育行政管理者的政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方面大多“点到为止”,甚至“避而不谈”,从而使大学章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使得已制定章程的学校仍然“重蹈覆辙”;没有制定章程的学校仍然可以像以往一样“循规蹈矩”。即使包括教育部在内的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多次要求所属的公立大学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务实地开展大学章程的建设,但大多数公立大学在制定章程的问题上却紧迫感不强,从而出现“有没有章程都一个样”的现象。笔者认为,尽管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根本症结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背景及管理体制与公立大学的办学特点,政府在作为公立大学的投资者与教育行政管理者的角色与职能始终未能明确。在这两者角色与职能“交融”下,“政校不分、管办不离”不仅已成为公立大学管理工作的常态,而且也使得公立大学严重缺乏办学与科研的自主性。其二,就目前公立大学内部管理体制而言,在如何设计及规范学校治理结构及运行规则等问题上,我国《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都未深入涉及,特别是在决策机制、学术体制、民主管理、监督机制、社会合作等方面如何明确学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不够规范。其三,由于我国教育法律、行政法规中缺乏对大学章程效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致使违反章程者无任何责任可言,从而导致目前现有大学章程成为“依法治校”的摆设。正是由于上述三大症结的存在,从而造成我国有章程的公立大学其章程从未产生過令人敬畏的效力;无章程的公立大学在制定章程工作中无积极性的尴尬局面。如何解决这三个根本的症结呢?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办法》给我们较好的启示。其一,深圳市人民政府(作为南方科技大学投资者而非教育行政管理者)出台该《办法》,较好地厘清了作为投资者政府与举办者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政府在设立与管理公立大学时普遍存在的投资主体职责缺位问题,进而使作为投资者的政府与学校能够在教育部2011年11月28日,并于2012年1月1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贯彻的基础上,依法建章,依章治校。其二,该《办法》对南方科技大学的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活动准则以及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为学校内部各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与利益诉求的均衡与制衡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其三,深圳市人民政府通過地方规章的方式出台该《办法》,这一举措较好地解决了目前大学章程无法律效力的问题。当然,这种法律效力不仅表现在南方科技大学在制定大学章程时必须遵循《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以规范南方科技大学今后各项教学与科研、社会合作等外,而且还表现在规范作为投资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必须依法、依章地履行其投资者的职责,以实现投资者政府在该《办法》中提出的将南方科技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校目标。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该《办法》不仅为南方科技大学章程制定与今后办学活动,以及保障学校自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作为投资者的其他地区人民政府在有效地管理公立大学,以及促进大学章程的建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借鉴作用和示范性影响。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肯定该《办法》的上述积极作用与影响外,笔者认为,对于该《办法》的实施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一)正确厘清作为投资者政府管理学校界限的问题

2009年1月总理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关于“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讲话中指出:“教育方针、教育体制、教育布局和教育投入,属于国家行为,应该由国家负责。具体到每个学校如何办好,还是应该由学校负责、校长负责。不同类型学校的领导体制和办学模式应有所不同,要尊重学校的办学自。”温总理的一席话道出了我国教育改革的实质所在,即在尊重教育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赋能还权予学校,从而真正地焕发出我国高等学校内在的活力。应当讲,作为投资者的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该《办法》,在尊重现代大学应具有“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理念的基础上,率先从规范层面上“赋能还权”予南方科技大学,并在创新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确具有一定的创新点。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当下的高等教育体制中,由于投资者、教育行政管理者的政府角色与职能“交织”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的局面仍然存在,法律所赋予高等学校的自往往因为上述两者角色与职能的说不清,而无法得到切实和有效的贯彻与落实,从而出现作为公立大学投资者的政府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者的职能,作为教育行政管理者的政府行使公立大学投资者的职能。政府这种管理职能的错位与越位不仅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质量,而且还严重阻碍着大学章程建设的进程。笔者认为,大学章程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界定好投资者与学校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界限,作为公立大学更是这样。因此,作为投资者的政府不仅要通過这种“立法方式”规范公立大学的办学行为,而且还应当积极地参加到大学章程建设中来,并参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高等学校的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明确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原则,落实举办者权利义务,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以章程的形式界定好投资者政府与举办者学校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而达到在厘清投资者与举办者权限前提下赋能还权之目的。

(二)有效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结构的问题

在构建南方科技大学治理结构方面,该《办法》第一次以地方规章的方式规定了学校“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的治理结构,并规范其运行的规则。这一制度性的设计对于目前公立大学进一步确立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大学章程建设和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影响。但我们也应当看到,该《办法》在规范南方科技大学党委职责方面的规定,却以“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寥寥几字加以表述,并没有就学校党委的职权内容做进一步的规定。笔者认为,正确处理好校党委与校长的关系是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高等学校中心任务与根本作用是政治的领导与政治的监督,而这种领导与监督在学校管理中也需要通過内部治理结构来“约法三章”。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前提下,学校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与监督工作也应当纳入治理结构设计与运行规则规范当中。但就目前我国大学章程建设来看,现行的章程大多难于触及高等学校在治理结构中如何规范党委与校长职责的问题。该《办法》在此问题上也与其他学校章程一样“回避”過去,这种“回避”不仅无助于南方科技大学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而且也不能很好地解决目前公立大学内部所存在的党政权力配置不均衡与不制衡的问题。作为《高等教育法》确定的法定制度,明确党委与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各自职责是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与运行规则所不能回避的问题。要使“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到位,就必须明确学校党委集体领导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保障校长独立行使职权的制度设计与规范,而这一切都需要在大学章程中以各权力主体职责的规范方式予以明确。因此,在规范党委与校长关系问题上,要依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章程应当依照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健全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施规则、实施意见,规范学校党委集体领导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明确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的制度规范。”加强党在高等学校的政治领导与监督,有效地建立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等,仍然是包括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内的各级公立大学投资者,以及包括南方科技大学在内的公立大学在今后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方面需要加以注意与完善的地方。

(三)明确与强化法律责任的问题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8

一、建立规章制度,健全学校制度体系

学校将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发展规划,并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了《酉阳民族小学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特别是2005年以来,学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规章制度建设力度,制(修)定了《酉阳民族小学管理资料汇编》。该资料汇编包括党、政、工等方方面面,共有68个规章制度,39项岗位职责,45个管理办法,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学校制度体系,使得学校的各项管理都有章可循。例如我校制(修)定了《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制度规定》。根据上述相应规章制度,学校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由班子集体研究解决,进一步明确班子决策的内容与程序、校长管理的内容与程序,确保了各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民主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首先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在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干部联系组室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学校财务预算、大宗物资采购、基建、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医保、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校内师生申诉制度,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或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出台社区、家校联系制度,成立了家长学校,实现了家校联合,共同育人。其次创造灵活多样民主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还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评议员、学校工作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人士对学校管理和建设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民主管理的经常化、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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