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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2-27 11:10:16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1

为充分发挥督学在督导学校中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潘集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督导室下达的教育督导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 提升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使自身督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推进依法督导、依法治教,为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

       1、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规范督导程序。

      2、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督学外出学习和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研修培训,转化运用学习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3、加强检查考核。根据“一月一主题”强化履职意识,确保工作实效。

      4、总结提炼创新。积极撰写督导报告和创新案例,参加上级征集的评比活动,推介挂牌督导工作创新,交流总结经验。

      三、服从领导 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1、认真完成教育督导室和第二责任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完善督导信息平台建设,熟悉平台应用,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3、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把疫情防控做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4、积极完善提升。规范督导、健全资料、工作创新、及时整改。

  5、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等不靠,为规范办学尽自己一份力。     

2021年1月5日

 

2021年个人督导工作行事历

 

 

 

一月

1、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做好责任区2020年督导工作总结谋划2021年督导工作计划。

3、开展挂牌学校“2020-2021学年度寒假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常规性督导及第一轮“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中未评估幼儿园及已评估园的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及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安全卫生管理” 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常规督导。

4、开展责任区学校“功能室使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和“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4、做好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暑假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情况”的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课程开设、课堂教育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做好责任区2021年度督导工作总结,拟定2022年督导工作计划;

4、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常规督导。

5、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情况专项督导。 

6、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7、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2

6月23日,全县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誓师动员大会召开之后,政府口计划生育工作督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马上进入情况,开展工作,对政府口15个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工作人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谷瑞灵副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实施方案》,原创: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委、县政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都按照县的统一安排,采取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一是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都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3-5人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一名专(兼)职计生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二是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档案,落实节育措施,按时组织参加县计生局统一组织的孕情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四是积极做好本单位承担的宣传栏的制作任务。为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其中明确有关单位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政府口开发区承担着定砀路孙溜路口大型宣传牌的制作,该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联系制作事宜,现在架子已经做好,图案正在制作中,7月10日前保证能安装好。

三、采取积极的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创建督导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搞好督导工作,我们首先将全县计划生育督导组工作会议精神向政府办公室刘义成主任作了汇报。刘义成主任非常重视,明确指出:政府口督导组的同志在三个月的争创活动中,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拿出主要精力抓督导,各单位要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不拉全县的后腿。二是协调政府口各部门搞好配合。动员会过后,我们就展开了督查工作。我们每到一个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都认真接待,认真汇报本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同时,15个单位都写出了第一阶段汇报材料。三是抓典型,带动政府口计划生育创建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按照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对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县长办公会议纪录,都与计生局搞好配合,予以办理补充和完善。同时积极协调、督促政府口各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创建工作;县人事局把计划生育工作同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录用调配、表彰奖励、职称评定等各项人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开展。目前政府口各单位按照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做好创建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不拉全县的后腿。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局下发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我局的年度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管理的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督促各职能科室对计划任务和专项工作及时圆满地完成。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的水平,在工作中创出亮点,争先创优。

二、督查考核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一)督查、考核制度的建立

建立局周督查、月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督查、考核制度的落实

1、成立局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郑新昌局长为组长的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周督查和月考核。

2、督查、考核内容。

(1)、周督查内容:

本周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分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

(2)、考核本单位应完成的月份工作任务

①、上级对被考核单位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本月份应完成的任务(计划工作);

②、上级本月份对被考核单位下达的单项任务(单项工作);

③、上级本月份给被考核单位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工作)。

(三)督查、考核形式

1、周督查:

采取结合工作实绩、查阅各单位上报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的形式。

2、月考核:

采取查看被考核单位工作档案资料、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及对考核对象现场提问等形式。

(四)督查、考核方法

1、周督查方法:

各科室将经各分管局长审阅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每周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并按工作重要程度排序、分级通报和上报。

2、月考核方法:

被考核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上级对本单位下达的年度任务、要求完成的时限等进行细化、分解到相应的月份,制成表格(包括月份、目标任务、任务的启动和完成期限、责任人等),报送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在每个月的月底前,将下月的工作任务(计划工作)报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应月份结束时,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被考核单位报送的月“计划工作”、“专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汇报(并报书面材料)与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3、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周督查和月考核情况,对各科室月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评出考核等级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予以通报。

(五)考核时间

1、周督查:

每周四下班前,各科室将经各分管局长审阅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报局办公室,并报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电子版)。

2、月考核:

每月的第一个周四下午对上个月的工作进行考核。时间如有变动,由督查考核小组提前一周通知。

(六)督查考核对象

司法局各科、处、室。

(七)考评等次

1、月考核先进单位:在各科、处、室中评出3个;

2、月考核达标单位:除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目标考核不达标单位以外的各单位;

3、月考核不达标单位:目标任务没有按照上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单位。

(八)加、扣分项目

单位考核以完成“计划工作”和“单项工作”为基准分。根据工作完成质量情况可加、减分。

1、加分项目

(1)本单位工作被上级部门宣传推广的;

(2)本单位工作在媒体上宣传推广的;

(3)本单位工作信息被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媒体刊用的;

同一项工作被多级宣传推广的,按最高级认定加分。

2、扣分项目

(1)对被上级点名批评造成负面影响的;

(2)对局里临时安排的工作(站岗、值勤、公差等)无故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的。

3、无故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计划工作”(包括应上报工作信息数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核等级为“不达标”。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教育规划纲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和北京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实际需要,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和完善了学前教育督导和监测制度,正式启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

2012年5月,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教委,依据《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试点。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在实践中验证督导思想、内容、方法设计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二是试点先行,为全市各区县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好头,起好步。督导组主要通过深入东城区听取汇报、召开区政府相关部门、教委相关科室、不同类型幼儿园园长代表参加的三个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实地考察街道和不同类型的幼儿园、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看文档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发展情况。结合《北京市东城区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和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的数据资料,对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专项督导反馈报告,最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反馈给东城区政府,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效地服务和促进了东城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督导室对东城区学前教育的督导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帮助东城区全面总结了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在服务发展上有实效。首先,区政府将“缓解入园难问题”列入政府折子工程和实事项目,并将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的情况列入相关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年度考核范围,转变管理理念,强化过程管理,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第二,区政府在园所建设、资源配置上立足调动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第三,东城区在学前教育发展上注重提高保教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体系,家长对学前教育工作满意度逐年上升。

二是帮助东城区客观分析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建言献策上有实效。针对园所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强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推进园所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针对有些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相对薄弱等方面情况,建议区政府继续深化经费投入机制的研究,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幼儿园经费投入的力度,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协调发展;针对《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园所建设未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情况,建议区政府要加强《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调整、完善,保障《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三是促进东城区建立边查边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工作机制,在加强薄弱环节上有实效。在落实《行动计划》过程中,东城区建立了由区政府办牵头、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相互配合,教育督导部门发挥督促、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的自查、自评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促进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的合力,有效推动东城区学前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试点,探索积累了适应学前教育的督导策略和方法

在市区两级政府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跟踪督导区县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这种过程性督导中,我们探索积累了适应学前教育的督导策略和方法:注重督前沟通,形成市区两级督导思想、理念共识,为区县自查、自评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注重发挥区县主体作用,着眼于调动区县在自评和督评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督导过程中调研,着力在帮助区县总结发现经验,提出有效建议;注重督后及时交流反馈,着力在与区县平等合作,深入研讨,共同谋划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准确定位,牢固树立为促进区县学前教育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教育督导宗旨,把服务发展和合作督导的理念贯彻于督导工作始终。督导对象定位为各区县政府,督导形式定位为专项督导。在设计专项督导的指导思想时,突出以引导区县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为出发点,以督促、指导区县政府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职责和任务为重点,着力关注发展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有效实施,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的有效缓解,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与落实。在专项督导过程中,探索运用发展性督导评价思想、合作性督导评价模式,突出区县政府在专项督导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双方的平等合作,共同研究、分析、寻找区县学前教育新的发展点,为促进区县政府加快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是科学监测,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过程中,我们制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京教督【2012】3号)和《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京统函(【2012】73号),通过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年度监测台帐,持续统计分析体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跟踪监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为学前教育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信息。同时,运用好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北京市区县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增设学前教育工作的调查指标,及时掌握社会对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反馈信息,在区县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过程中,充分运用各区县学前教育满意度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状况。

三是聚焦重点,准确把握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内容和导向。在设计专项督导内容时,突出学前教育外延式发展的基本要求,兼顾内涵发展的重点要求。专项督导内容涉及组织领导、园所建设、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六大方面,并细化为32个二级指标。突出重点,结构简明清晰,整个指标体系力求突出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区县政府有效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专项督导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导向:①北京市制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在区县的落实情况;②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③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大和发展的情况;④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教育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⑤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入园、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无证幼儿园的分类治理和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四是着力建设,突出学前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组建了以线联平主任为组长,关国珍副主任为执行组长,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处专兼职督学、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教科院早期教育研究所研究人员、特约教育督导员和市人大、市教育学会、市教科院、北师大有关专家组成的专业化督导队伍。注重在督导调研、督导文件和工具的研制、专项督导过程中,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更新督导理念,创新督导方法,提升督导能力,促进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同时,通过督导试点来检验、完善《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和《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是否科学合理、导向正确;检验测评工具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检验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实效性强,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

督导与调研相结合,几个需要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需要加强学前教育的法制建设,依法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尽快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和经费投入的体制与长效机制,为社会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稳定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依法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不再流失。

第二,需要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前瞻性研究。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努力,系统做好适龄儿童人口现状调查和未来变化预测,尤其是外来适龄儿童人口数量和分布的现状和变化预测;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动各方力量,破解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园所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过程中,关注解决办园条件的不均衡问题,促进区域、城乡、园所之间的均衡发展。

第三,需要市区两级政府继续加强《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调整、完善,保障《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链接 区县学前教育动态

东城区: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均衡、优质多样、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东城区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以扩大学前教育规模,缓解“入园难”问题为切入点,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公办园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各类型园所协调发展的办园格局;积极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均衡、优质多样、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该区2011年设立1个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统筹各类型园所发展与建设。根据园所布局制定整体规划,对2011年度7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基建工程、设备购置、人员配备及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增加新生学位700个左右。同时,通过内部挖潜扩大学位300个左右,总计增加学位近1000个。2012年,正在继续推进5所改扩建幼儿园建设。

在扩大园所数量的同时,东城区积极探索名园办分园、小幼衔接园、品牌输出园及托管街道园的四元模式,开拓多种形式办园新途径,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同时,充分调动各类园所的积极性,稳定非教育部门办园数量,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2011年相继开展了市立园年度综合质量评价、单位园自主发展评价及民办园年度考核工作,促进各类型园所均衡发展;市级立项课题《幼小衔接一体化教育模式的实践研究》在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中稳步推进;召开6次园本教研工作现场会和园本课程实践研讨会,深化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特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入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区教委与计生委合作,建构“跨部门联动、多资源整合”早教进社区的新模式。

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高位平台。选派干部赴东北师范大学参加首批部级园长培训、赴新疆支教;开展市区两级幼儿教师“半日评优”活动及市级骨干教师现场教学展示交流活动。开展不同层级干部教师的专业培训及研修活动。

丰台区:多措并举,创新机制,

破解幼儿入园难题

第一,加大统筹力度,增加园所数量。根据统计,2011-2013年,丰台区年均达到入园年龄的本市户籍幼儿有8700名左右。区内每年可提供学位约1.2万余个,户籍儿童入园率基本能达到95%。但因外来人口因素,每年尚有部分学位缺口。为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区政府力争未来三年新增25所幼儿园。主要做法:一是新建一批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园原则上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各街道建设1所街道中心园,各乡镇建设1-2所乡镇中心园,力争全区公办园数量达到70%以上。二是改建一批幼儿园。在学前儿童密集地区,通过合并改造学校或改造学校闲置教室,开办优质幼儿园分园或小学附属幼儿园,缓解特殊地区入园难问题。三是鼓励建设一批优质民办幼儿园,落实北京市有关“小规模办园”政策。2011年以来,共审批3所民办园、3所小规模办园,4所民办幼儿园正在受理审核,积极破解入园难问题。2011年就新增了15所幼儿园。

第二,开展内部挖潜,扩大园所容量。全区现有各级各类独立幼儿园125所,其中公办园84所占67.2%,民办园41所占30.8%。在园幼儿3万多名,本市户籍幼儿占69.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在籍人口、城区外迁人口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入园压力较大。丰台区坚持整合优化资源,挖掘潜力增加学位,努力解决入园问题:一是采取一园多址方式,通过优质园举办分园,增加园所学位数量,如丰台一幼从一园三址发展到一园五址;二是采取小学办附属园方式,增设了丰台一小远洋分校、王佐学校、南宫中心小学等6所附属学校幼儿园,盘活闲置教育资源;三是通过扩大班级容量,在遵循幼儿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班级幼儿人数,扩大183个班级学位数量,满足幼儿入园需求。

第三,健全评价体系,提高总体质量。一是建立保教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学前教育指导网络体系,形成学前教育发展服务体系,推动园所优质、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园所视导、管理,以考核、验收、培训、评比为手段,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三是开展优质园创建。鼓励争创优质园,指导4-5所幼儿园所争创市级示范园,培育一级一类幼儿园15所,一级一类幼儿园比例突破50%,大力提高办园质量。四是建立奖励机制,扶持部门园、街乡园、企业园、民办园上级上类,逐步提高全区园所整体质量,实现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石景山区:改革创新,精细管理,

开辟区域特色发展之路

建立“高校—区域—幼儿园”合作模式。2010年区教委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石景山区绿色教育发展实验区”,借力高校资源,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作用,组建“领导小组—专家团队—核心小组—行动小组”研究机构,33所幼儿园成为绿色教育项目实验园,形成“高校—区域—幼儿园”合作共建模式。在7位北师大学前教育专家引领下,形成5大领域学科研究共同体,通过调研现状、制定方案、组织培训、指导实践等途径,初步形成绿色活动课程框架,促成“品牌园引领—全区域跟进”的发展态势。

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办园质量。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注重精细化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办园质量,编写《石景山区幼儿园科学管理手册》。一是运用目标管理手段,引领园所建立明晰的目标体系,制定系统的长、中、短期工作计划。二是将管理智慧融入制度建设,要求幼儿园在建立17项重点制度外,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促进自主发展的制度体系。三是注重常规管理的精细化,提高园长检查工作效益,实施5级24项档案管理。各园所加强过程性管理与指导,园长检查工作目的明确、分析深入、建议可行,以幼儿一日生活质量折射管理细节;发挥档案资料信息资源作用,提高收集、分类、目录建立等各环节的科学性,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

大兴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根据《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从2011年起,由区财政每学年投入约1800万元承担了公办园合同工的基本工资、保险费用和工资补助,实现了合同工工资及待遇问题的突破,为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发展解决了根本问题。严格落实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大兴区非义务教育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大兴区非义务教育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将教师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纳入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以师德为核心、绩效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考评机制,促进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更好发展。

二是采用幼师与非幼师相结合的方法补充师资。2011年共招聘了152名幼儿教师(其中学前教育专业56人);2012年共招聘了129名幼儿教师(其中学前教育专业48人)。同时,该区根据公办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合同工招聘标准及流程,2011年和2012年分别完成全区900名和990余名公办园合同工的招聘,及时充实我区公办园保教队伍。

三是不断创新幼儿教师队伍补充与建设机制。该区在招聘指标向幼儿园大幅倾斜的基础上,2011年,与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签订三年幼教师资培养协议,每年定向培养40名幼儿教师,为本区幼儿园输送专业化教师。

昌平区:典型引路,

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昌平区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条主线,按照“打造昌平教育品牌,创建一流城市教育”的要求,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促进整体办园水平提升。

一是参加市级示范园评选和上级工作。教工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工业幼儿园先后以优异的成绩成为北京市示范幼儿园。2009至2011年,政法大学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加强镇中心园管理,已有91%的镇中心园纳入级类管理,提高了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二是开展“昌平区示范幼儿园”评选活动。北海昌房等16所幼儿园先后被认定为昌平区示范幼儿园。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按照围绕学校工作重点的任务和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狠抓落实,以提高教学督导工作实效,为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

组织部门督导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运行规程》和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通过学习,督导组成员提高教学督导能力,坚持教学督导的“度”的五原则,即一是坚持督教、督学、督改、督管、督研并举的原则。二是坚持督、导结合,以导为主的原则。三是坚持督学为重的原则。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五是坚持督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参谋不做主,帮忙不添乱的工作原则。把教学督导工作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与深化教学质量相结合,全方位做好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

(二)常规督导

1.听评课

以有效教学为抓手,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听、评课,抽查、评价等手段,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部门教学督导组对被听课老师的教学常规资料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以及学情的了解,掌握第一手教学反馈信息,做好检查的记录,将听评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同时强化相互间研究性听课,认真评课。

2.教学巡查

本学期,部门教学督导组采取不定时抽查,通过看、听、查等形式,进行教学秩序巡查,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秩序、实验课程教学秩序及多媒体教室运行情况等,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状态和学生的学习状态,具体到:一是了解教师的教学状况,看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是否候课,精神状态,教学方式怎样,课堂纪律如何等;二是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精神状态,注意力怎样等。巡查人员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本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反馈。

(三)专项督导

1.教研室工作督导

依据规定,加强对教研室工作计划执行、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以及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的督导,以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积极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和提高教研室工作的效能。

2.试卷验收和抽查工作

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试卷规范性检查项目及内容》,一是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卷评卷质量实施验收,以确保任课教师的评卷质量。二是对上学期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和评卷质量实施抽查,评估试卷的命题质量和评卷质量,并提出改进措施。

3.实践性教学环节督导

一是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的执行情况。二是检查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状况,指导做好实践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如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实验指导书等)。三是检查实验室的使用、管理、维护等情况。

4.做好三期检查

教学督导组按照教务处要求,组织并开展好期初、期中和期末的阶段性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授课任务的安排、教材、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教学秩序正常情况;期中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学生对教师的反馈情况;期末重点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评学情况等等。检查结束,部门做好总结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

1.完善教学督导员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教学督导会议。

2.完成学校教学督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督导计划2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根据市电大教育20xx年督导工作计划,特制定20xx年我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提高对教学督导工作的认识

组织督导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市电大教学督导有关精神,把教学督导工作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与深化教学质量相结合。围绕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方位做好教学督导工作,督导组成员都应当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有特色才有生命,教师有特长才有权威。学生有特技才有出路。通过学习,全面提高督学水平,以督促教,以督促管,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促研,以督促导,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为学校的持续发展和长远发展服务。

二、以质量提高为根本,有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今年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督查“教学五认真”,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检查。每个督导组成员通过课堂听、看、查、导方式,促使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开展初期、期中、期末阶段性教学检查。初期教学检查重点教师选聘、教材、教学大纲到位情况,资源准备情况,教学秩序正常情况;期中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学生对教师的反馈情况;期末重点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工作的考核情况,学生民主测评情况等。

3、加强一日常规检查。检查教师是否提前到班,有无迟到、早退、接听手机、随意调停课等现象,并将各专业课堂上课出勤情况张榜公布,既督教又督学。

4、强化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检查,查看实验课教师、学生是否到位,教学内容是否有针对性,能力培养是否体现应用性等。

5、加强对远程开放教育各班级教师导学过程和形成性考核过程的检查督导。开放教育作为新型教学模式,教学的重点是导学而不是授课;是网络资源和多种教学媒体的综合利用,而不是单一媒体的使用;是通过作业、网上答疑、讨论、BBS交流、小组学习为主的自主学习而不是集中学习。要通过教学督导,有目的地提高教师的导学导修水平,提高学生终身学习能力。

6、开展对毕业设计、毕业作业工作的督导。特别要从课题选题、过程指导、答辩、考核等环节着手,防止课题来源陈旧,设计(作业)内容雷同,答辩考核走过场,完成质量不高等现象。保证毕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三、以规范管理为突破,增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教学支持服务功能

教学督导工作也是教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增强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性和教学支持服务功能的针对性。做到督导有依据,处罚有标准,导引有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关督导制度等文件,使教学督导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服务化。

教学督导计划3根据学校2018-2019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部署,根据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工作要求,现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如下:

一、  第一周为工作准备周

主要是参加相关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学习(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相关本科教学管理新规文件,以及在对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的前提下,研讨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二 、期初教学检查

9月10日开始,按照每天一个部门对各教学单位的期初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包括:1.教学运行资料准备情况(教师授课的讲稿、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2.教学档案管理情况(上学期试卷、论文评阅、归档)。3.课堂教学管理工作(处级干部,系、部主任听课计划、进度)。4.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意见的实施情况。检查共进行三周。

三 、 本科试卷、论文检查

试卷主要是对试卷漏签、漏统,装订顺序、装订规范、以及开卷考试试卷制作规范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对试卷内容、评分规范进行重点检查。论文主要是对开题报告,指导意见、论文答辩和成绩记录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论文目录,指导人数和论文替代方案进行检查。

四、  听课

第五周起采用分组听课的形式,对本科教学课堂进行常规的随机性听课。听课主要是围绕课堂教学的全部过程进行。重点检查教学准备,课件制作,讲授(稿)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效果,课堂作业等。检查共进行十三周。  

五、整理资料  

第十七周起收集和整理听课记录,召开教学督导总结、分析、研讨会议,撰写个人教学督导工作小结。

六、 总结

在对本学期听课检查记录整理、统计、讨论和小结的基础上,对典型性教学问题进行分析,对特色性教学经验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出教学督导报告,呈报教学督导主管部门。

教学督导工作组

教学督导计划4为了贯彻教育部陈宝生部长今年6月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回归”,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要与时俱进,促使教学质量监控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且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章程和教学督导团管理条例,在学校领导、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按照“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本质职能,本科教育是大学的根和本”的精神,充分认识到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研究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教育教学督导规律,不断提高督导鉴赏水平,及时反馈督导结果,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时效和实效,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形成。

二、主要督导工作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督查,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真正承担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加强对师范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有关课程的教学督导,督促新进青年教师、教学综合排名靠后教师、外聘教师和非专任教师加强责任心,提高教学水平,对重点个案进行剖析、研究与帮扶,对今年要评估的专业教学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开展督导教学研讨活动,向相关高校学习先进的教学督导经验。本学期的教学督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课堂教学督导

1.对师范类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有关课程的教学进行重点督查。

2.对新进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督导。

3.对上一学期各院部教学排名靠后的教师(含本校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进行跟踪听课,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督促其提高教学水平。

4.督促外聘教师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教学水平。

5.了解学生课堂学习状态,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积极主动地学习。

6.参加期初、期中课堂教学工作检查。

7.对常规教学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

8.对重点个案集体会诊、剖析、帮扶和跟踪。

(二)教研室工作督导

1.检查教研室教研教改活动情况,尤其是教研室成员听课和评课情况。

2.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3.检查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情况。

4.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课件和开课计划、教学日历等教学文档。

5.检查教研室档案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试卷的命题、阅卷、分析等情况;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的实施情况。

(三)督导工作交流与研讨

1.教学督导团成员开展督导团和院内教学研讨课活动。

2.向兄弟高校取经学习,考察一所高校,学习其本科教学与督导工作经验。

3.开展校、院两级督导交流。

4.参与学校或教务处组织的其它教学督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听课有选择,评课要及时,信息反馈内容要具体;督导教研活动主要探讨课程教学改革、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跟踪听课、评价中肯及时,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1.教学督导团成员每人每月须保质保量听课10节(含督导教学研讨时间)。在听课过程中,要对教风、学风进行督查,严格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符合课堂教学规范,严格检查学生听课状态及课堂纪律,及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意见、建议。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意见。

2.每月将听课情况反馈电子稿发送到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意见、建议。

3.在完成对教研室工作、教学文档专项检查,以及学生学习情况督查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各院部、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馈检查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教学督导计划5为贯彻落实学院党委扩大会议的精神,按学院教务处和督导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全面贯彻学院和课部2017年工作思路,结合我课部教学实际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督导,提高督导实效,完善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力争课部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 日常教学督导人员和工作安排落实到位;

2、 加强教学督导,指导、监控、评估教学,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3、 制定并完成本学期的听课评课计划;组织青年老师开展青课赛前听课评课制度。

4、 对教学督导工作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并提出整改意见。

5、 由督向导过渡,侧重考核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和组织。

三、工作措施

1、积极落实督导管理制度,督促教学管理人员详实记录。督导值班人员对检查情况要作好详细记载,并认真记录在督导笔记本上。

2、严格执行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工作

(1)及时上交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试卷、教学总结等教学资料,于期初和期末开展两次教学检查;

(2)全体教师听课节数参照学院安排;

3、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每月一次;

4、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负责日常教学检查(教师出勤、作业批改抽查、教案抽查等)。

5、配合参与二级学院学生座谈会,及时反馈教学意见和建议给教研室和任课教师。

四、成立教学工作督导组

公共思政课部成立教学工作督导组,由课部负责人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工作督导秘书:李祎俐、尹喜云。

以上工作的具体实施需课部全体教师积极配合,竭尽全力,携手共进,取得更大的成绩。总之,本期我课部将继续本着务实争先,切实肯干的宗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6

一、督导目的

按照党的大提出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目的在于坚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建立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近年来,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从普及型向提高型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常规建设向教育现代化迈进,但县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困难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进一步健康协调发展,实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助于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督促和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助于引导社会和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助于建立健全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与质量监控机制,从而推动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使教育快速驶入现代教育的快车道。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要求,全面总结和完善年教育工作,以年工作为重点,按《评估细则》分项收集整理各项资料,使其数据准确、资料齐备、归档有序、展室独具特色,并写好汇报材料和自查报告。对“两基”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危房改造、环境改造及学校布局调整、高中教育的发展、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写出有特色的典型材料。

(二)认真落实教育法规,按“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一个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投入的预算与决算,特别是对教师基本工资的到位、转移支付资金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债务及公用经费补足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加大“两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率在1.5%以内、小学辍学率在0.5%以内,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率达到100%,并且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体系;大力开展成人教育,继续巩固“扫盲”成果。

(四)加强对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发展职业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五、工作职责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要密切配合,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积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经济、科学、教育相结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县政府办公室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建立健全全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协调落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议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政府教育工作的意见。

2、做好县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3、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执法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4、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工作管理体制。

5、加强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乡镇、教育督导的监督工作。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

1、发挥督政和督学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教育督导,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以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施。

2、对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实行教育单项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作出表彰和批评。

3、每年组织督学和督导人员对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抽查考评,对乡镇政府实行教育单项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公报,并将其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4、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均衡发展,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县级教育经费安排的依据之一。

5、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督查,做到专款专用。

(三)县教育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进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按教学大纲、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确保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3、制定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规划和措施,切实做好“两基”实现后的控辍保学及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统筹管理。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适时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逐步缩小学校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民办幼儿教育的审批和评估工作。

5强化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杜绝学校乱收费,预防新的乱收费的产生。

6、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更新教学手段;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改善校园内外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7、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8、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提高校长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9、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按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11、按规定合理使用核拨的教育经费,加强定期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现象,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对违法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3、建立对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帮扶制度,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四)县财政局职责

1、确保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在校学生生均教育费逐步增长;确保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县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认真安排好教育专项经费。

3、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加强对教育经费及教育费附加等各种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县人事局职责

1、从学校、幼儿园实际出发,按有关标准协调编办做好教职工的定员、定编工作。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每年将编制核定到县教育局。对学校的改革人事政策方面的积极支持。

2、协同县教育局做好“校长公推公选制、教职工聘任制”的教育改革工作。

3、认真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特别要引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骨干教师和具有现代化教育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干部。

4、积极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六)县计划发展局职责

1、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工作中,配合县教育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

2、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改革、教师福利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帮助、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七)县审计局职责

1、对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2、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3、对教育费附加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房屋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4、对教育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5、对“行动计划”的款项进行监督、审计。

(八)县城市建设局职责

1、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及改造计划时,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教育用地布局规划,按规定配置学校、幼儿园。

2、认真执行《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并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规划的技术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逐步改善素质教育环境。

3、支持、指导教育部门搞好工程建设,尤其是危房改造。

4、为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场地的达标改造提供方便。

5、协助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的要求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按要求对工程分段进行质量验收。

(九)县卫生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2、指定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因健康原因申请免学、缓学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

3、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防治爱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饮水、食品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幼教保育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学校校舍的扩建、改建和卫生保健设施的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并指导学校、幼儿园按卫生工作要求配备桌椅和照明设备。

6、各乡镇兼职卫生医务人员要定期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指标的测试工作。

(十)县文体局职责

1、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会同公安、公商等部门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电脑网吧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脑网吧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书刊、音像制品或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的娱乐活动,优化、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搞好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

(十一)县统计局职责

1、帮助、指导县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

2、负责向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十二)县环保局职责

1、搞好校园及其周围环境的监测和保护,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校园周围环境污染特别是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2、配合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十三)县公安局职责

1、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教师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危害中小学、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会同县教育局对有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训诫。

4、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校外法制副校长制度,选派公安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拒绝黄、赌、毒侵蚀校园。

5、帮助学校维持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十四)县广电局职责

1、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一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

2、为迎接年省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制作对外宣传教育的专题片。

(十五)国土资源局职责

1、在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预留好教育用地。

2、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有偿划拨供地。

(十六)县物价局职责

1、审核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2、保护教育合理收费,制止社会各方面向学校征收不正当费用和乱摊派。

3、制止教育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七)县工商局职责

1、协助教育部门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教育,直至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周边的无证摊点、倡导文明经营。

3、协同县文体局对歌舞厅、电脑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管理,坚决制止危害中小学身心健康的现象发生,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十八)县民政局职责

1、密切关注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和救济。

2、掌握应届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发展动态,配合教育局搞好应届大学生的社会援助工作。

3、中小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即时采取援助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加以整改,对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安全要协调相关部门狠抓落实。

2、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县地税局职责

1、大力宣传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拓宽教育费附加征收渠道。

2、负责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力求应收尽收。

3、具有教育费附加半年征收情况向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通报的义务,以便教育局对教育费附加作统筹安排。

4、年终与县财政局进行协调,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金进行结算。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搞好调研,拟定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制定工作方案。

(二)学习考察阶段

1、组织学习《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川教督[2006]3号)。

2、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已评估通过的县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为做好我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三)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分析迎接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明确迎接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

各乡镇、校成立迎接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本乡镇的自查整改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迎接省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培训自查阶段

召开全县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书记、乡镇长、校长(园长)、教育专干参加的动员大会及培训会。

(五)自评自改阶段

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有关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根据全县教育目标和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按照《评估细则》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各部门、各乡镇、各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各乡镇上报自查报告,接受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自查。

(六)整改上报材料阶段

向县领导小组汇报迎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各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县长签字,形成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

(七)州级督查阶段

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准备各种资料,对照验收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州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导室的复查。通过州级复查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八)省级督查阶段(待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综合性督导评估工作的准备,接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人民政府任期内教育目标责任制和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校的教育情况以及资料的健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的情况向县领导小组汇报。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数据,组织人员清理、完善县级资料室建设,县、乡准备好迎接检查汇报材料,迎接省级督导检查。

七、督导评估验收的主要文件依据

(一)教育部有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

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

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简称“国表”)填表说明

(二)省有关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规划的通知

(三)近几年国家及省的教育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

八、迎检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估细则》,明确评估的标准和具体要求。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评为不合格: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因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

(二)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常抓不懈,形成制度

要切实把教育督导评估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列入全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教育宏观管理,建立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7

一、主要观点

对我来说,聆听胡教授的讲座,是学习,更是一种享受。其思想之前卫、观点之独到、言语之简洁、演讲之精妙,无不让听者入神。胡教授讲授的《课程改革创新与课堂教学》,给我印象特别深刻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1、要树立五种新的人才培养观念。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树立人人成才观念,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树立系统培养观念。

他认为:学生不只是需要知识,更需要引导。让学生成为会规划人生的人。在他的倡导下,北京二中等学校每年、每期都让学生做发展目标规划,在班级设立学期发展规划栏,指导和帮助学生做好不同时期的人生规划。

2、课程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学习、实践新的学习科学理论,改变课堂教学;课改分执行、破冰、创新三个阶段;将课堂教学改革作为课程改革的重点;要调用多感官学习是最有效的;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目前世界更注重24小时后的知识保留度,他认为Learning pyramid-学习金字塔对改善教学方法有很好的启发作用,建议各校将其挂在教室里,供师生学习使用。截止目前,他已在多所学校看到师生自制的学习金字塔。如吉林省吉林市第58中学学生自制的学习金字塔,位于中缅边界云南省腾冲县固东镇的一农村学校班班有《学习金字塔》。

3、教师在课堂上要关注学生整体生命的发展质量,不只是知识。学生是以整个生命进入课堂;国家处于转型期,社会浮躁,教育必须沉静。

二、工作方法

从胡教授的演讲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他特别注重运用两种工作方法,即带着问题下去调研,运用数据说明问题。

1、带着问题下去调研。无论是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还是自己去学校,胡教授必然会召集师生座谈交流,而每有这样的机会,他都会事先精心设计调研问题与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做调研,以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如在黑龙江伊春市一所小学调研,他向五年级学生做问卷调查,先让学生写下老师问的问题的答案,然后让孩子们交流。三个问题分别是:

(1)最喜欢的学科是什么?简述理由。

(2)最不喜欢的学科是什么?简述理由。

(3)学校哪些工作需要改进?请给学校工作打分。

在孩子们交流的基础上,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四个问题,每问一个就讨论一下,再问下一个。四个问题分别如下:

(1)你最喜欢的学科是什么?

(2)你学习最困难的学科是什么?

(3)你有什么学习需求?

(4)谈谈你的生涯规划。

从以上问题设计与调研方法可以看出,胡教授注重从孩子的视角去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以人为本在他的工作方法中得到很好的体现。特别是交流讨论学习需求与生涯规划时,耐心地给孩子们讲其重要性,引导学生明白其含义的同时,逐步建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与思想准备,树立人生目标并努力为之而奋斗。

20xx年x月2日,他在一所农村小学召开教师座谈会,就问一个问题:您的学生是什么样子的?10名教师参会,他要求人人发言,且不重复别人的观点。结果有3名教师欣赏自己的学生,另外x名都是埋怨情绪,要么说家长不重视,要么说优秀的孩子都转走了,只剩下些没用的不上进的孩子等等。胡教授针对这种情况,要求全体教师从鼓励、欣赏和赞扬孩子的角度去找学生的优点,重新发言,结果会后老师们认识到,只要仔细观察与思考,其实自己的学生还是有很多优点的,而且部分孩子还有学钢琴、街舞的愿望与爱好,可老师们根本没重视和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没为他们创设必要的学习条件。由此看出,胡教授的调研过程,更是一个对基层教师指导培训的过程。

2、运用数据说明问题。胡教授善于运用各种数据分析和说明问题。他在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时,注意到报告全文有29000多字,其中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论述的有380字,他对这380字的内容进行反复的研读。他在每一次的调研中,都注意计算各种比例、统计相关数据,用数据分析问题,得出有数据支撑的结论。推介使用学习金字塔,就是运用数据说明问题的一个实例。在伊春调研后,将学生回答问题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特别是针对学生最不喜欢的学科的理由做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再与学校校长交流,帮助学校分析优势与薄弱学科,指导校长增强课程领导力,强化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

三、个人反思

作为一名督学,聆听胡教授等专家学者的报告后,本人结合我区教育督导工作实际,做了一些思考。

1、督学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督学的督政督学与监测职责和岗位性质,决定了督学必须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督导;必须熟悉学校各项常规管理业务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对学校课程开设、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评价考核等全方位指导与督促;必须时刻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向,与时俱进地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作为一名督学,一是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二是需要参与教育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学习,三是需要走进校园参与师生学习。

2、督学队伍建设需要专业化。相对来说,我区目前的督导队伍不够专业。新聘任的12名专职督学中,有6名是教育局领导,督导办公室又是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均为兼职18名兼职督学更是各自以科室、部门或学校管理职责为主。在今后的督学队伍建设中,需要从年轻化专业化的角度考虑,调整现有的年龄与能力结构,改善目前以兼职为主的队伍现状,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特别是需要配置具有较高教育统计与评价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职督学,更好地履行监测职能。

3、教育督导必须坚持两个并重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教育督导条例》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在实际工作中,普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成果,主要是督政的结果,即对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监督与指导,则应以监督为重,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小学督导个人工作计划篇8

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我省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加强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三条对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评估表》(表5),组织专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每年通报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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