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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8篇

时间:2023-02-28 15:32:59

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篇1

关键词:配电工程;质量管理;重要性;改进研究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环境中,电力工程的数量持续增加。从以往的经验来说,配电工程管理关系到了企业的自身利益以及社会的经济发展,配电网络在电力系统中承担着电能输送和分配的责任,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很多建设部门没有重视起对配电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要求,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便是证明。为此,应当从以往的经验出发,分析出配电工程安全管理的改进措施,以保证配电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节省社会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1加强配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1体现人本思想,保证安全施工

配电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现了“以人为本”这一思想,真正以人为基础,对施工历程和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这给配电工程建设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实际施工中,配电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现在了各个阶段中,为了实现为人、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的目标,就必须对管理工程进行引导。安全质量管理并不仅是口头上的目标,它需要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为之奋斗,是人员保障自身利益,保障用户利益的关键。将安全质量意识贯彻到工程的始终,能够保证各个工艺发挥到极致,能够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1.2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安全施工氛围

安全质量管理能够为配电工程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氛围,做到以安全为中心,可有效提升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为电力企业的发展提供坚持而有力的基础力量。将安全质量管理落实到配电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能够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对工程质量的关注[1],将配电网络真正与电力系统连接起来,保证期运行质量,减少后期维护的压力,降低可能出现的损失。配电工程建设单位一旦认识到了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性,那么就能够在设备、技术和工艺等方面做出改变和调整,能够将安全作为一个大前提,逐步提升工程的建设水平,从而提升整体的建设效率。

1.3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配电工程是电力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参与人数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因此其性能高低关系着无数家庭的幸福,同时对社会发展也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力。如今,电能资源已经成为了人们生产生活中都不能缺少的一个部分,一旦出现了配电工程运行障碍,就会对正常的生产活动造成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此,应当加强对配电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同时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为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基础条件,这是配电工程管理最为重要的一点。

2配电工程管理的改进措施分析

对于配电工程项目管理,首先应当明确配电工程项目的内容,以便于后续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更好的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以某10kV配电工程项目为例,其具体内容如图1所示。

2.1加强对配网外包工程的管理

根据以往的经验,电力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生产管理是最容易出现危险因素的三个环节,为了避免出现故障,应当从这三个环节入手,以实现预防控制,减少和降低故障发生率。对配电外包工程的管理,应该首先对合作承包单位的资历进行审核,制定和完善承包合同,明确故障发生后的权责分配问题,这能够对合作双方企业到一个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同时,在施工准备阶段,供电局相关部门应该对承包单位复杂人进行技术交底[2],明确作业中的内容、注意事项、危险点等,列明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一系列要求。最后,在具体的施工中,供电局需要对外包企业进行有效监督,针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一旦发生规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和惩罚,必要时可以停止合作关系,选择新的合租方。

2.2提高城市小区设计标准

目前,高层建筑逐渐增多,很多高层建筑将配电设备放置在了地下室中,因此,针对此情况,应当做好防潮措施,注意对环网柜、低配柜等进行密封处理,保证可靠接地。同时,对配电室进行防潮和通风设计,使配电房的室内地平面高于室外地平面30cm或以上,这样即使是出现了进水情况,也能够配电房不受影响。对于普通的住宅小区,则需要采用室外独立配电房,这时,应该注意对配电房顶部的设计,一般采用自然落水斜坡设计即可。若采用箱式变供电或者箱式外网,则需要合理选用箱体材料,最好选择具有防腐性能的材料,并在箱顶采用斜坡设计的方式,这样能够及时排水,避免对箱体本身造成不利影响。需要注意的是,箱体应当高于周围地面30cm或以上[3],并在两侧加装铁丝网,以保证通风效果。

2.3规范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中,应该尽量抛开“临时”这一时间限制词,严格按照用电的相关要求,保证高要求、严标准。首先,应采用无芯电缆线,将电缆线埋在地面之下或者架空,避免在地面铺设,同时,埋有电缆线的区域应当有一定的警示标志,以免出现机械性损伤或者人为破坏。架空线应避免搭建在树木上,应架在专用的电线上,这样能够避免掉落,保证应用良好;其次,电箱应当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尤其是注意安设漏电保护器,避免出现漏电事故后对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最后,应当强化责任意识,对现场用电进行规范,加强检查力度,及时制止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严格遵循安全质量管理的标准要求。

2.4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管理

配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主要指的是电缆沟和接地装置、电缆桥架的防火分隔、直埋电缆等,隐蔽工程由于所处区域较为隐蔽,因此很容易在竣工验收中被忽略,这也是造成后期事故发展的原因之一。为此,应当注意避免使用有空洞、裂缝的电缆排管,保证管道内壁光滑、无瑕疵,同时金属电缆管应该采用铸铁管或者热镀锌管,注意合理连接,保证密封性。在选择工程材料时应当提高标准,这样才能减少后期侵蚀、软化或者变形事故的发生;其次,电缆排管的弯曲程度应当小于管道外径的10%[4],且注意管道对接中应避免出现缝隙,保证连接严密,不能有其他杂志混入;最后,在铺设电缆时,应当注意使用沙盖砖覆盖在管道致伤,这样能够避免因碾压、踩踏等情况导致管道变形或破裂。隐蔽工程非常重要,一旦出现了不合格情况,应立即整修,以免对整体电力系统的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2.5加强对竣工资料的管理

配电工程完成后,应该将配电设计图、隐蔽工程图、电气设备试验报告、电缆穿管敷设资料等所有资料整理并保存,提交一份给工程项目运行管理人员,提交一份给工程项目实施部门进行保存。管理人员应当尤其注意对隐蔽工程的资料管理,将其按照类别归档,并将工程所导致的网络变化及时反映到GIS地理信息系统中[5]。

2.6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教育活动应该是贯穿在配电工程每一个环节中的一项工作,由于配电工程参与人数多,同时流动性大,很容易因为缺乏安全意识导致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情况发生。为此,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一方面帮助施工人员了解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起到规范的作用,同时传播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能够掌握自身工作岗位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故障发生之后积极的做出反应。对于违章操作的人员,应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使其端正态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并保证不再犯。单位内应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在活动中宣传安全生产的知识,尽可能的避免违章情况发生。对于配电工程管理过程中实施安全教育,应当遵守以下流程,以确保安全教育效果。具体如图2所示。

3结束语

总的来说,配电工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其关系到了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性,为此,应当加强对配网外包工程的管理、提高城市小区设计标准、规范临时用电、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管理、加强对竣工资料的管理等,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李哲.试论如何加强配电工程安全事务管理[J].电子制作,2014.5(15):90-91.

[2]李昂.高层建筑配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J].工程技术研究,2016,(6):112.

[3]钱欧.配电线路在线故障诊断的措施研究[J].工程技术研究,2017,(4):105-106.

[4]张幸江.工厂供配电系统设计中节电措施及节能意义解读[J].南方农机,2015,46(7):69-70.

改进措施篇2

关键词:高中;体育教学;现状;改进措施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体育运动,进行体育运动,不仅可以锻炼人们的身体、增强体质,还可以减少疾病,提高大脑思维的活跃系数,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进行体育运动都是有益处的。高中是学生学习压力较大的阶段,进行体育运动可以适当缓解学习压力、调解心情、提高学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高中体育教学的现状

(1)教学设施及教学意识现状。体育教学设施是开展体育课程的必备品,体育教学意识是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我国几乎所有的高中学校均已开展体育课程,但有很多学校的体育教学设备陈旧、设备种类不齐全、设备数量不过关、体育教学场地安排不合理、体育教师缺乏体育教学意识,在紧张学习环境下的高中,甚至存在体育教师安排学生在体育课堂中在教室上自习、复习功课的现象。

(2)教学方法及组织形式现状。在体育教学的新要求下,中小学各学校对体育教学的教学方法以及组织形式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大部分高中的体育教学仍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体育教师认为,高中生应尽可能地利用课余时间来学习,以取得更好的成绩,至于体育教学中采取何种教学方法以及组织形式并不重要。

2.高中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北京市的陈经纶中学、北里附中、杨镇一中、北京二中、广渠门中学等十所高中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总共发放700份调查问卷,其中学生问卷600份,回收524份,有效问卷510份,有效率97.33%;教师问卷100份,回收89份,有效问卷80份,有效率89.89%,然后用SPSS软件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归纳统计。

(1)偏离教学目标。从调查结果中看,偏离教学目标是体育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针对问卷中的“学校是否在体育课程中设有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舞蹈等多样性活动”这一问题,73.9%的学生持否定答案,8.7%的学生表示肯定。“学校的体育教学目标是否符合培养学生对体育的热情、增加体育运动的意识、保持体育运动精神?”69.6%的学生认为不符合。这些答案表明部分学校偏离了体育教学目标,失去了体育课程开展的真正意义。

(2)忽略学生心理。关注学生的心理是教师发现学生的问题、改善学生的学习态度,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调查问卷中围绕教师对学生心理问题的看法展开的问题主要有:“您在日常体育教学过程中是否会关注学生的心理问题?”、“您认为学生的心理状态对体育教学过程以及教学效果是否会有影响?”等,针对上面的第一个问题,84.3%教师的答案是否定的,9.0%教师会关注学生的心理问题;第二个问题中48.2%的教师认为会有影响,49.3%的教师认为不会有影响。调查表明,在体育教学中绝大多数教师忽略了学生的心理。

(3)偏离以学生为主导。让学生作为课堂的主角,是贯彻新课标改革的重要措施。文化课堂以学生为主角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但是体育课作为一门室外课程,很多教师认为没必要让学生作为整个课程的主角,偏离以学生为主导的想象非常严重。

3.高中体育教学的改进

(1)重视体育教学。体育课程作为缓解高中生学习压力、增强体质、丰富教学内容的一门课程,需要体育教师加以重视。体育教师应该明白体育教学并不比文化课教学的作用小,体育教学不仅能够丰富高中生的校园生活,还能培养学生学会坚持、遇到困难勇于前进的精神,给学生的未来带来更多积极的思考。重视体育教学,实现体育教学目标是贯彻新课改的重要方法。除此之外,教师应树立良好的教学理念,带动学生重视体育课程的开展,帮助学生在体育运动中加强锻炼,获取更好的高考成绩。

(2)改善教学环境。教学环境与学生的学习效率息息相关,所以体育教师应尽可能改善教学环境,改变学生对体育课程的学习态度,以全新的心态去学习更多的知识,获得心灵与知识的升华。第一,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以正确的学习态度面对体育运动,第二,教师应利用学生高中时期的心理特点进行教学,第三,教师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在活动中感受团结与竞争的力量,感受体育给我们带来的更多乐趣。

4.结语

高中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很多,阻碍了体育教学的发展,需要各体育教师重视体育教学,给学生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以教学目标为中心,根据所在学校学生的学习特点、心理特点实现创新式教学。

参考文献:

[1]姚卫勇.高中体育选项教学法应用现状及改进措施———以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研究为例[J].教学实践,2014(05):136-137.

[2]吴杜鹃.新课程背景下高中体育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4(05).

[3]巩科呈.高中体育模块教学现状及体育创新型教学模式的探讨———以淄博市高中为例[D].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14(05).

[4]张国飞.高中体育教学现状与解决措施[J].教学研究,2013(06):32.

改进措施篇3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分析评议阶段,我本人通过个别谈心、散发征求意见卡和民主评议会等形式,共收集到批评性意见和建议33条。按照县委关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安排部署,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党性分析材料,结合局党支部的评议意见,我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及表现进行了认真剖析、深刻反思。现以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目标,紧紧围绕分析评议阶段梳理和汇总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的实际,提出我个人的具体整改方案。     一、整改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章》及《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党员先进典型,结合本职工作岗位,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以个人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方面

    总体上坚持学习不够自觉。具体表现为:

    1、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在理论学习上存在着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

    二是理论学习太肤浅。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钻细研不够。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没有把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所遇到的问题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起来,因此在考虑和安排工作时缺乏前瞻性。

    四是理论联系自己思想少。表现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争先意识不强,对工作标准要求的不高。

    2、专业学习方面

    一是在专业知识学习上没有计划,抓得不够紧。

    二是在专业知识学习上没有系统性,尤其是对深层次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研究不够。

    三是只重视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忽视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

    (二)思想方面(更多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范文:)

    一是思想解放力度不大。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表现为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有时不是积极主动,在会议上随声附和,拿不出自己的独立见解。

    三是宗旨观念树立不牢。表现为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到位、全面。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欠佳。表现为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例如,有时下基层去督促检查工作,在盛情之下也有吃吃喝喝的事)。同时存在廉政建设与己关系不大的想法。

    五是精神状态表现不佳。表现为工作热情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工作方面

    一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凭经验去想问题办事情。工作时,往往只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深入,埋头日常工作时间较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较少;存在好人主义,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

    三是服务意识有待增强。个别时候还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时还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

    四是争强当先意识不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地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三、整改目标

    1、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拥护者、实践者。

    2、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争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典范。

    3、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争做学习的先进、守纪的表率,树立好党员形象。

    4、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发扬务实、开拓、拼搏、创新的工作作风,以廉洁、高效的工作标准,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优秀业绩。

    四、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自己在梳理和汇总上述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已经暗下决心,一定要借助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东风,把自己学习上思想上和工作上多年来形成的积弊彻底清理出去。

    为此,自己决定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环境,分两个阶段对自身存在的上列问题,采取以下相应措施,积极进行认真整改。

    (一)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积极性阶段

    ——5月中旬至活动结束

    认识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提高认识,才能增强整改的积极性。为此,自己决定利用半个月的时间,采取以下方式去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工作中注意学习方式,系统地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场经济、WTO知识。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提高、再提高”的要求,重新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并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来约束自己。同时学习了有关业务知识,并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

    二是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工作中,十分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求。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做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增强意识,加大协作力度。工作中注意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决不拖到明天,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大胆负责,敢于碰硬,坚持原则,锲而不舍。

    四是遵纪守法,做到廉洁自律。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认真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

    (二)巩固成绩,坚持整改的持久性阶段

    ——活动结束以后

    整改以后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以防反弹的地方有两处: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的问题,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方面的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的问题,以后自己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个人在廉政方面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日常要管住自己,首先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地方不去。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方面的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自己以后要抽出五分之一的时间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加大业务工作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去带动面上的工作。

改进措施篇4

[关键词]管理会计;运用现状;改进措施

1研究背景

随着国家对经济发展结构的控制不断加强,企业也面临着需要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问题。管理会计作为现阶段企业逐渐开始应用的一种会计方法,在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总体来说,管理会计对于企业是一个较新的管理方法,所以存在对该工作理解不足而导致管理会计不适合企业发展的问题同时制约了企业发展空间。企业需要对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实际应用状况进行研究和分析,根据管理会计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工作,提高管理会计对企业的实际作用,同时以管理会计带动企业整体管理能力提升,使企业得到更加稳定长远的发展。

2管理会计的应用现状

2.1理论体系不完善。管理会计是会计工作方法中的一种,近年来在企业中的应用不断增多同时也帮助企业进行管理工作的提升。现阶段我国的管理会计整体来说还是不够成熟,研究的起步时间相对于国外较晚,同时研究深度也相对不足,管理会计的整体理论体系还是不够完善。同时由于我国在借鉴国外管理会计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应用案例时没有充分考虑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环境差异,所以管理会计在企业的实际应用中很可能存在因为适应度不高而引起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企业的发展存在更多风险。2.2高素质会计人才较少。管理会计和传统的财务会计方法相比整体来说发展不足,在企业中也是以财务会计占主导地位而相对不够重视管理会计。企业现在一个较为明显的问题是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人才,不仅数量上较财务会计从业人员少而且会计人员缺乏高水平的工作能力,所以管理会计在企业中通常没有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来进行工作,同时相应的工作结果也没有在会计人员的处理和分析下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进一步的应用。企业对于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也开展不到位,特别是没有注重培养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加快普通财务人员职能转型升级等具体优化措施,所以企业的管理会计也很难通过会计人员得到进一步的发展。2.3工作方法更新速度较慢。企业内的管理会计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不断进行完善,同时保证企业的管理工作能够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现在企业对管理会计的更新措施开展不足,所以该工作在企业中只是进行会计工作的单一功能而没有全面实现相关的管理作用。企业对管理会计的完善工作也没有积极实施,特别是管理会计的工作体系以及相关实施措施都是长期停留在一个阶段,对于发展中的企业没有起到推动作用。现在企业正处于大数据时代,管理工作中的数据量每年都会有极大的增长,而企业缺乏具体的措施来提高管理会计的工作能力并应对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不断提高的管理工作。2.4监督管理体系作用不明显。由于我国企业的管理会计整体处于发展阶段,所以在应用的过程中会存在较多的工作不完善,企业需要积极实行监督管理工作来保证管理会计能够合理发挥管理作用。现在企业对管理会计的监管工作开展相对不足,通常是由财务会计的监督部门进行相关监督工作,通常没有发挥对管理会计的监督工作。管理会计整体来说各个实施环节都可能存在违规行为,而企业没有合理开展会计信息核算工作和具体的问责办法,对违规行为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处罚措施进行管理。管理会计中的工作信息准确度不高也是造成该工作不能发挥管理作用的一个原因。

3企业管理会计的改进措施

3.1完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我国的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我国的企业在进行管理会计的应用时需要不断提升对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并不断完善相关理论体系。在企业层面进行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相对困难,所以国家需要积极推行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工作并不断完善与管理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管理会计的应用提供一个较为良好的环境。企业需要在自身实际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来对管理会计的理论体系进行完善,必要时需要借助高等院校的帮助来构建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会计工作体系,避免因为过度借鉴国外应用方法而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在管理会计的应用过程中需要不断对应用的结果进行收集和分析,通过提供相应的数据及应用案例来推动国家整体对管理会计的研究工作,为企业和国家构建更良好的发展环境。3.2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是企业没有合理开展管理会计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需要重视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以及对相关工作能力的要求,避免使用财务会计人员来代替管理会计人才的情况,保证管理会计工作的质量。企业可以通过与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计划,通过高校的专业培养来弥补企业会计人才缺乏的问题,并为高校提供研究机会来推动企业管理会计的整体发展。企业需要对会计人员加强能力培养工作,通过对会计人员系统的知识教育和实践工作培训来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由于管理会计会在企业的应用过程中不断发展,普通的财务会计人员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相对过多,所以企业需要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培养工作来引导财务人员往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转化并以此优化企业的管理工作模式。3.3提高管理会计工作的整体性与科学性。企业的管理会计工作整体更新速度较慢,导致管理会计的工作方法相对落后同时不利于企业在快速发展时期的管理工作需求。企业需要提高管理会计工作的整体性,该工作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单独进行的一项工作而是需要与其他管理工作合作来共同实现企业的管理工作,所以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对管理会计结果的分析能力,通过分析结果与企业管理工作的对照检查来确定企业的管理现状以及进行相应的完善工作。企业的管理会计同样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科学性以及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程度,在专业的管理设备及工作软件的帮助下提高管理会计的准确性以及工作效率,并保证管理会计的工作方法能够充分利用相应的科学技术,在各个时期都能发挥相应的作用。3.4增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力度。企业针对管理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不足,为了保证管理会计的实施效果企业需要及时处理该问题。企业需要建立针对管理会计的监督管理制度,并保证监督管理制度能够涵盖管理会计的具体工作范围以及各个工作环节。企业需要通过监管工作来提高管理会计工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对于虚假的工作信息及时处理来保证相关工作结果是真实有效的。企业同样需要加强对管理会计工作自身的监督,由于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时间较短而存在较多不足,所以需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来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并及时处理违规的工作行为,保证管理会计工作能够符合企业的相关工作制度。

4启示

管理会计对于发展新时期的企业来说十分重要。企业中的管理会计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应用状况不是特别理想,企业需要积极对应用现状进行分析并及时弥补其中的不足,提高管理会计的工作质量同时带动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使企业在未来发展的新时期保持良好的管理和发展态势。

作者:李建春 单位:济南铁路局

改进措施篇5

近年来,受人口流动加速、家庭监护缺失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整改措施如下:

一、充分认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

坚持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积极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障其生活、维护其权益;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

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落实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责任,不断净化社会环境,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部门联动

(一)区综治办要履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把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认真检查落实;对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人数多、街头乞讨数量大,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地方下达督查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区委宣传部要把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体系,并积极配合有关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活动。

(三)区民政局要依托现有的救助管理站,设置适合流浪未成年人成长需要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将救助工作向社区拓展,抓好对社区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从源头上预防流浪。大力宣传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积极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慈善机构、企业关注和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群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提供低保、特困户救助、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对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协助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知识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救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活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获得谋生技能,为其回归家庭、社会、独立生活创造条件。

(四)区公安局应积极协助区救助管理站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要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流浪未成年人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针对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加大街头的巡逻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在人流集中的车站、码头、广场、商业街、旅游风景区等易发案场所,主动发现和掌握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苗头和动向,发现窝点摸清人员实施打击。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区救助管理站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要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及时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

(五)区市政园林局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应当告知公安或民政部门,并将其护送到区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六)区发改委要帮助解决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予以统筹考虑,并按分级管理原则予以支持。

(七)区教委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对返回原籍安置的适龄未成年人,及时接收入学;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当地“两免一补”范围。积极探索适合受助未成年人特点的教育模式。

(八)区卫生局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区救助管理站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区卫生局要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区救助管理站突发疾病的未成年人进行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到区救助管理站及社会上关于救治流浪未成年人的呼救电话后,应及时调遣急救车辆和人员将患者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进行预防接种,所发生费用按我区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有关规定解决。积极支持并协助救助管理站对受助未成年人开展健康教育,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九)区财政局要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经费和专项生活救助、医疗经费纳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经费统筹考虑。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可按略高于成年人救助标准予以确定,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安置。

(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区救助管理站开展的流浪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管理,积极支持区救助管理站对受助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加强监督与指导。对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十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要依法及时办理涉及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配合公安机关打击与流浪乞讨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子女帮扶工作。对需要法律帮助的流浪未成年人,其本人法定人或区救助管理站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为其提供援助。

(十二)区交通局、火车站要在购票、进出站、乘车等方面积极协助,在必要时为区救助管理站购买乘车凭证,为接送流浪未成年人进(出)站、途中护送等提供方便。

(十三)区政府法制办要适时探索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保护,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十四)区编办负责研究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五)团区委和区妇联组织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安康计划”和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计划。在区救助管理站设立社工工作站,鼓励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劝导、服务、教育、救助等工作,积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活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十六)区残联要协助民政和公安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残疾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对区外的流浪未成年残疾人,积极与其户籍所在地的残联联系,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对本区的流浪未成年残疾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返乡、安置等工作;对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就业。对流浪未成年聋哑人的救助保护,残联应组织人员提供手语翻译与培训。

为做好我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从今年9月1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清理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救助保护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督查室,适时进行全区通报。

改进措施篇6

近年来,受人口流动加速、家庭监护缺失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整改措施如下:

一、充分认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

坚持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积极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障其生活、维护其权益;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

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落实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责任,不断净化社会环境,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部门联动

(一)区综治办要履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把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认真检查落实;对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人数多、街头乞讨数量大,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地方下达督查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区委宣传部要把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体系,并积极配合有关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活动。

(三)区民政局要依托现有的救助管理站,设置适合流浪未成年人成长需要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将救助工作向社区拓展,抓好对社区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从源头上预防流浪。大力宣传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积极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慈善机构、企业关注和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群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提供低保、特困户救助、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对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协助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知识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救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活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获得谋生技能,为其回归家庭、社会、独立生活创造条件。

(四)区公安局应积极协助区救助管理站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要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流浪未成年人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针对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加大街头的巡逻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在人流集中的车站、码头、广场、商业街、旅游风景区等易发案场所,主动发现和掌握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苗头和动向,发现窝点摸清人员实施打击。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区救助管理站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要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及时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

(五)区市政园林局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应当告知公安或民政部门,并将其护送到区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六)区发改委要帮助解决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予以统筹考虑,并按分级管理原则予以支持。

(七)区教委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对返回原籍安置的适龄未成年人,及时接收入学;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当地“两免一补”范围。积极探索适合受助未成年人特点的教育模式。

(八)区卫生局负责流浪未成年人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区救助管理站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区卫生局要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区救助管理站突发疾病的未成年人进行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到区救助管理站及社会上关于救治流浪未成年人的呼救电话后,应及时调遣急救车辆和人员将患者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进行预防接种,所发生费用按我区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有关规定解决。积极支持并协助救助管理站对受助未成年人开展健康教育,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九)区财政局要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经费和专项生活救助、医疗经费纳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经费统筹考虑。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可按略高于成年人救助标准予以确定,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安置。

(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区救助管理站开展的流浪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管理,积极支持区救助管理站对受助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加强监督与指导。对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十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要依法及时办理涉及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配合公安机关打击与流浪乞讨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子女帮扶工作。对需要法律帮助的流浪未成年人,其本人法定人或区救助管理站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为其提供援助。

(十二)区交通局、火车站要在购票、进出站、乘车等方面积极协助,在必要时为区救助管理站购买乘车凭证,为接送流浪未成年人进(出)站、途中护送等提供方便。

(十三)区政府法制办要适时探索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保护,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十四)区编办负责研究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五)团区委和区妇联组织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安康计划”和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计划。在区救助管理站设立社工工作站,鼓励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劝导、服务、教育、救助等工作,积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活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十六)区残联要协助民政和公安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残疾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对区外的流浪未成年残疾人,积极与其户籍所在地的残联联系,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对本区的流浪未成年残疾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返乡、安置等工作;对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就业。对流浪未成年聋哑人的救助保护,残联应组织人员提供手语翻译与培训。

为做好我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从今年9月1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清理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救助保护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督查室,适时进行全区通报。

改进措施篇7

政府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政府审计的主体必须是独立的,政府审计的目标是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监督受托经济责任的严格履行。

随着各种案件的层出不穷,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政府审计部门也逐渐聚为人们视线的焦点,人们迫切地希望政府审计部门能够发挥其审查监督作用,促进政府部门的廉政化建设,提高政府办事的效率和效果。然而就我国政府审计发展的现状来看,其状况是不容乐观的。

二、政府审计存在的几点不足

(一)政府审计的独立性问题

现代政府审计按照审计机关的组织地位可分为立法模式、司法模式、行政模式。论文百事通其中行政模式的独立性是所有这些模式中最差的,而我国就属于此种。这种模式下的政府审计的先天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在审计机构组织方面,由于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内部(类似内部审计),监督与被监督者同时隶属于政府部门,审计结果公开前一般要经政府同意,因此政府就极有可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是从社会公众利益出发来决定审计结果是否公开。

2.在经济方面,审计机关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解决,受本级财政预算约束,即经费来源于被监督部门,进一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公开工作。

3.在审计工作方面,由于组织和经济上的不独立,要实现工作的充分独立也成为不可能。

(二)政府审计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准则体系不够系统完善

目前,我国的法律尚未对审计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选拔、审计范围、审计职权、经费来源等内容作明确规定,不能保证政府审计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审计工作。从审计人员承担的责任看,虽然相应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审计人员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应追究的刑事责任或给予的行政处分,但尚未建立审计人员的经济赔偿制度,审计人员不需要承担过多法律责任,导致审计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整体效果。

(三)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强,主要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国家审计面临的新挑战缺少理性认识,审计查出问题难以上层次进行综合分析。多数情况下都只限于财务方面上的分析,极少提出改进措施并强制实施。二是现有的知识结构单一。在这个知识经济膨胀的年代,各种知识的更新换代极快,如果不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定期的培训,很难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外语水平及计算机辅助审计水平还有待加强。特别是那些比较早从事这一行业的资格比较老的审计人员,甚至是高级审计师,其审计经验是很丰富的,但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水平却相对比较落后。

(四)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高

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公布是十分少的,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高,这极大地削弱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报告权,确定了审计结果公开报告的基本要求,但对审计结果的报告期限、形式、报告对象等的规定存在不足。这一含糊的规定给了那些想隐瞒审计结果的工作人员以一冠冕堂皇的理由。

三、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的改进措施

(一)完善政府审计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系统的准则体系

为了促进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改善现有的有关政府审计的法律制度和准则体系,使其更加完备,更有利于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做出改进:一是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对政府审计人员违规现象处理程度,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而不仅仅停留在行政处罚的层面上。二是对审计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选拔、审计范围、审计职权、经费来源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使审计人员实际操作时有法可依,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完善国家审计准则,我国目前执行的是2002年国家审计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该准则体系只包含基本准则这一层次,缺少具体准则和审计指南,且没有规定审计范围和绩效审计,而从国际上的审计发展趋势看,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已成为审计发展方向的主流,尤其是绩效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更是代表了当今审计发展的大趋势。因此,加快完善我国政府审计准则体系工作,对促进我国审计水平的提高,加强政府审计的独立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提高政府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工作人员是实施审计的主体。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工作质量高低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索质,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通过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使审计人员保持强烈的敬业精神。二是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的核心精神是专业判断,面对复杂的审计对象和广泛的审计内容,审计人员除了要掌握专门的审计方法,还要掌握政策法规、财政金融、基建工程、计算机等知识,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能力。

(三)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审计不是风暴,而是透明。”前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说道。加强阳光工程建设,明确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使审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为了促进审计的公开、公正,每年的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审计机构自身也要接受其他机构的监督,尤其是让其长期置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迫使其自觉地保持其独立性,维护自身形象。具体措施总结起来有以下两点:一方面利用各种传播媒体或网络,建立一个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和完善审计统计指标体系,全方位地向社会介绍、说明审计机关的工作;另一方面对存在重大违规问题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可以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上进行曝光,调动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参考文献:

改进措施篇8

一、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通过教育,解决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问题,打牢工作的思想基础,这是我们党的一个基本经验,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当前,应在全党开展一次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深入基层,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有这样,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才能有牢固的思想基础,才能有正确的目标方向,最终才能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

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应分层次、分步骤地进行,切忌“一锅煮”,大而全。首先,抓好高中级领导干部,使高中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做自觉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的表率。在研讨中大家谈到,党的高中级领导干部是党的领导干部队伍中的“特殊群体”,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高中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封疆大吏”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强弱,往往影响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一个系统干部队伍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高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强,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弱,事业就会衰败倒退。因此,对高中级领导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必须坚持高标准,充分发挥他们在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方面的表率作用。二是应该抓各级党政“一把手”,特别是年轻的主要领导干部。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各级党政机关的核心,是组织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带头人,又是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策的主心骨。党的领导和政权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通过他们来实现,他们在党的群众工作中起着核心作用,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至关重要。特别是近年来,经过换届等,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他们是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有生力量,是党的事业的接班人,肩负着特殊重要的责任。他们年纪轻,相对许多高中级干部来说阅历较少、经受锻炼也少,打牢他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他们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加强实践锻炼,才能切实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完成党交给的历史使命。三是应该抓一般领导干部。一般领导干部是党的各级党政机关的中坚力量,很多群众工作需要他们去执行,况且他们直接生活在群众之中,与群众联系相对较多,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如何,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进而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抓好一般领导干部的执政为民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具有实际意义,不可小看,应该引起必要的重视。

二、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群众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最有效的手段。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经济、文化、政治等全面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有最牢固的基础和最可靠的保证。

第一,努力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把坚持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当前,我们要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兼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兼顾社会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公正、社会秩序、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社会结构、社会领域体制和机制完善等方面的进步和发展,把提高群众利益协调能力作为减少党群之间利益冲突的重要方面来加强。要努力提高中央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调查中,不少被调查者对最近中央严肃查处江苏“铁本项目”、湖南“嘉禾项目”及出台建筑拆迁法规等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后,应当加强中央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使国家的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所有制结构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改善,并且在结构调整中保持快速发展,实现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地方经济结构的优化促进国家经济结构的优化。努力提高各级基层党组织发展区域经济的能力,根据各地的条件,确定发展规划和速度,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踪,重点突破,稳步前进。

第二,制定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策法规。在制定方针政策时,应始终坚持最大多数劳动群众首先受益的原则,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现代化过程中得到实际利益,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制定和执行某项政策时,要知道这项政策的成本将由谁承担,谁是主要的得益者,每一项政策都必须把确保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最大多数劳动群众的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应当把社会公平作为重要的政策因素加以考虑,使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起来,使我们的政策向缓解贫困、关怀社会困难群体倾斜。同时,充分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充分调动和保持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

第三,抓紧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往往就是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是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从各自实际出发,查找、找准群众生产生活中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制定解决的措施。措施要具体、实在、可行,既有总体安排,又有分步实施的要求,既有长远规划,又有阶段性要求;既有明确目标,又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把近期、中期、长期解决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能马上解决的应即刻解决;难度大、需要时日的,也应积极主动,抓紧工作,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问题的解决,不能推倭扯皮,敷衍了事,也不能搞短期行为,要做到善始善终,深得群众满意。当前应高度重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征用土地、城镇拆迁等突出问题、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医疗费过高问题、就学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调查中,被调查者对中央最近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表示十分拥护,也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实际问题寄予更大的期望。今后,应继续把农民增收问题作为一个重大政治问题落实好,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保证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减免、粮食补贴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应根据全国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亿多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的就业培训、权益保护等问题。

第四,切实加强对人民内部利益差距的宏观调控。应切实消除影响人民利益实现的体制和机制,从政策上对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出台一些具体政策措施,引导、组织和推动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们,给后富的地区和人们以更多的积极的支持和帮助。通过一定的政策杠杆,突出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使先富的地区和人们有一种内在的动力和外在的压力,与后富的地区和人们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应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能够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的利益调节机制;不断增强二次分配的调控作用,在非平衡发展中建立动态平衡机制,限制垄断行业,取缔非法收入,同时坚持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分配兼顾公平。

三、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基本途径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不断吸取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就可以获得取之不竭的智慧源泉。

第一,依靠群众推进做群众工作的实践和理论创新。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创新,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首创精神是群众工作理论创新的动力源泉;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探索的方式方法,是群众工作理论创新的鲜活内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是群众工作理论创新的实践基础。只有不断总结群众在实践中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并升华为理论,才能不断推进群众工作理论的创新,才能使群众工作理论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才会具有生命力和价值。

第二,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的群众参与决策、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是通过各种具体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的。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如果缺乏具体制度的保障,只能是一句空话。当前,应建立健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制度、决策议题的提出制度、决策信息反馈制度、人民意志表达制度,以及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论证和评估制度等,让最广大人民有条件、有可能通过正常的渠道、健全的制度有序参与到决策中来,才能有效地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同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群众监督制度和法规,通过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来保证群众的监督、检举、控告、质问等权力的有效行使从制度上机制上保证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三,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评价和判断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的高低,关键是群众,标准在群众是否满意。应认真研究建立以提高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内容、以群众参与为主体、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种评价形式为手段的评价机制。建立评价机制,既应注重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的成效,更应注重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的过程。注重在评价方式上下功夫,可通过各类通报会、座谈会或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开辟评议专栏和宣传舆论渠道等来听取群众对党做群众工作的意见,特别应注意听取派等党外人士的评价意见,勇于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更重要的是,应通过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达到群众满意。努力形成群众有效参与、信息渠道通畅、评价标准客观、党群干群互动良好的运行方式,使党做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真正体现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要求。

四、加强自身建设,把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关键

党群关系能否密切,关键在于党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时代的新发展新形势,党群关系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党必须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以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影响群众、感召群众,从而带领人民群众完成新的历史任务,以更好地代表、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应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试点的成功经验,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根本目的。坚决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抓好落实;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出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如何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改善党群关系和促进各项工作;认真研究如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研究如何认定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努力把握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坚持把组织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始终,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二,制定出台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要求。充分利用中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以及以往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队伍建设的研究成果,认真研究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岗位、各群体各层次党员的特点,制定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使广大党员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努力有方向、行动有依据、衡量有标准、实践有成效。

第三,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作风建设问题,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作风建设的形势,检查一年来的工作,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作出相应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作风建设目标,明确任务和措施,提出阶段性的目标要求并抓好落实。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同时,要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具体要求,分别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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