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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3-02-28 15:33:48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1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一)加强对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要组织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把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取得实效。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育活动。结合抗震救灾各阶段实际,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自我教育、帮助教育、相互教育,比实践本领、比驾驭复杂局面能力、比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办法为主要形式的“三学习三教育三比试活动”,引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抓好抗震救灾各阶段政策落实,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五个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品牌创建工作,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村党组织班子运行现状和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建立不胜任现职村干部退出机制,抓好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提高“一定三有”(即:定权责立规范,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保障水平,督促落实省政府关于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政策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集体“三资”管理

(一)大力加强农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纪委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统筹,严格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归集和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台帐,进行详细的登记、统计,按需发放,严格防止重复发放和覆盖不全。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户数和人数统一领取和分发救灾物资和资金,做到情况清、底子明,统一建立收发资金物资档案,在发放时必须有领取人签字,确保发放的真实性,避免出现重领、冒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严格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的民主程序,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建设。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委托服务。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服务机构统一监管、建账核算,委托服务机构工作有场所、运转有经费、人员有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监督

(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扎实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制度机制,加强对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培训,规范村务监督机构履职行为,维护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收支凭证及相关经济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等监督权力,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保证村务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着力打造一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示范点,带动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勤廉指数”测评。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广议事协商、民主恳谈等做法,保障农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实事求是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公开工作规范化。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做好公开目录编制和修订工作,督促各农村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目录进行公开。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十一个统一”要求,统一悬挂《“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公示栏》,统一公示《救灾物资接收发放情况公示表》《救灾物资收支台帐》和《地震救灾物资领取(公示)表》,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实现县、乡、村、组四级公示全面覆盖。

四、进一步解决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抗震救灾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农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作风效能,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立项、招标投标、进度质量、分配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农村过渡安置补助、农房维修加固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情况,规范补助对象评议、资格审核和资金公示,加强对补助发放的跟踪监督;突出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和重建项目真正用于农民群众。

(二)坚决纠正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和灾情统计中、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2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力保障改革发展

2014年是改革创新年,全局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质检总局和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和维护各项纪律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执行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认真抓好中央、质检总局和省局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好落实中央对质检系统深化改革要求的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国务院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要求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决不允许有令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折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规定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省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二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旅游、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坚决反对任何特权思想和作风,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按照规定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月为载体,结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廉洁自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市级机关“润廉工程”建设,开展“京江清风”廉政文化月活动。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局上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爱岗敬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重点,切实转变作风,大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勤廉型机关。

四、抓好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继续严格执行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纪检监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并对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一是要有计划地对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围绕重点敏感岗位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同业务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定期走访企业,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四是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五、畅通投诉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廉洁行为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有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既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一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防止个别问题转化为系统性风险,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案件以及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全局干部职工,不分党员还是群众、不分科长还是科员、不分编内还是编外,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坚决不踩红线,不踏雷区,确保廉政安全。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3

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严明党的纪律,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允许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处理,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形成全局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二、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为民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行风,以良好作风赢得工作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倡导勤俭节约,落实各项清廉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局十二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新规定,狠抓改进作风,反对奢侈浪费,反对特权,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克服“懒、散、庸”现象。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洁准则》“8个禁止和52个不准”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文件及水电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及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作风转变。

三、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认真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创新

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编制的“两表一图”进行再审核,着力解决权力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及探讨,出台更加科学公正的年度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以此来推进用制度管人、以成绩论英雄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运行,不断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五、做好来信来访,畅通诉求通道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有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把实施监督与教育保护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对有违纪苗头的干部,通过早打招呼,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以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此外,要积极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六、纠正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问题

继续严格执行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巩固公款旅游、“小金库”及津补贴发放等专项治理成果,确保不发生这类问题。积极参加市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多媒体现场直播活动,确保经贸企业的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深化“国检润企555”服务品牌,努力做到服务好一点、速度快一点、费用省一点。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4

2005年***镇党风廉政、纠风工作要点 2005年***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使全镇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颁发的《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从而不断增强每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二、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 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对批示文件的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继续推行居务公开,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通过《津城社区信息报》、简报、居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等多途径对社区居务(政务、事务、财务)进行公开,坚持对低保对象的照片、姓名、年龄、住址、身体状况、家庭收入、享受低保金额等内容实行“月月公开制”,严格执行*联审,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到应保尽保。 五、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百分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干部外出活动管理的规定”,加强“人、财、物”的管理,探索源头治腐的新方法、新途径,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 六、加强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手段,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七、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八、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职责,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自身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中心、创新、纪律、成才”的四种意识,围绕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拓展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为不断开创我镇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5年3月7日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5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使全镇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而不断增强每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二、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

三、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对批示文件的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继续推行居务公开,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通过《津城社区信息报》、简报、居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等多途径对社区居务(政务、事务、财务)进行公开,坚持对低保对象的照片、姓名、年龄、住址、身体状况、家庭收入、享受低保金额等内容实行“月月公开制”,严格执行三级联审,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到应保尽保。

五、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百分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干部外出活动管理的规定”,加强“人、财、物”的管理,探索源头治腐的新方法、新途径,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版权所有

六、加强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手段,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6

一、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成立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对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对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按照惩防体系目标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原则,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和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责任,层层抓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治庸问责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坚持教育引导,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不断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以党纪政纪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

一是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结合区直机关工委联合中心学习组,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其中,促使机关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结合开展“喜迎十、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洁”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局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价值理念。

三是认真开展第14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座谈会、公开信等形式,组织开展干部配偶廉政教育,引导他们当好“廉内助”,对机关重要岗位干部组织一次廉政座谈会,引导他们查找岗位风险,强化服务意识。

三、强化制度建设,构筑反腐倡廉“防火墙”

强化制度制约功能,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惩防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抓好防控措施的完善和落实,系统推进“教、管、查、防、控”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深入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制机制的探索和创新,建立起具有本单位特色的预警防控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7

1、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在民政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福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开展市政府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散葬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护补助经费和优抚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着力纠正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确保政策举措的有效执行。

二、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民政廉政文化建设。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和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文件,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2、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机制。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3、着力抓好源头预防工作。深化民政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优化民政事业经费分配和规划项目落实机制,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执法依据公开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行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

4、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损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加强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

三、切实加大软环境(效能)建设和纠风工作力度

1、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为民服务、甘于奉献、争创一流”的民政工作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格执行市局软环境(效能)建设督查考核长效机制,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结合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及“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以领导干部和机关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2、深化民政部门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不断提升民政窗口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第二轮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迎评工作,争创民政部评选的“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巩固殡葬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在清明节期间(3月15日至4月15日)继续开展全市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和完善政(行)风民主评议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政(行)风热线工作,强化民政网站、“阳光纪检”、“民生通道”等平台服务功能,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4、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管理,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方面的规定,局机关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四、切实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风政风工作要点篇8

(一)围绕践行宗旨,解决服务意识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不断夯实党员干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始终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特别是那些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要把心想到、力尽到。

(二)围绕廉洁从政解决履职用权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坚持,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以管好公款、用好公权为核心的日常管理制度,推动本单位公开与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管理事项,在公务接待、会务、公务用车及涉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按规章制度、按程序办事的意识,用制度的健全来促进改进作风的常态化。

(三)围绕真抓实干解决积极作为问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机关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纪检干部要自觉克服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往上交、搞你好我好大家好等现象,做到政策面前不犯软骨病、是非曲直面前不和稀泥,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教育监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作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上级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丰富和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到眉州监狱、殡仪馆廉政文化长廊进行教育,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读廉政书籍、办廉政课堂、评廉政典型、创廉政作品等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和宣扬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干部坚定反腐倡廉信心,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抓好反腐倡廉制度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民政厅和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完成民政系统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修改完善《公务管理接待规定》和《财务管理规定》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健全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好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运行监察平台的使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各项工作中。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其他建设融为一体、齐抓共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坚持一手抓民政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与反腐倡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的“一案双查”制度,逐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各部门、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聚焦“”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坚持精神的落实。配合省民政厅开展对四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成情况、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按照民政部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要求,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二)加强对各类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落实五保政策、孤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和优抚资金发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今年市局将开展灾后重建资金、临时救助救济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采取进村入户的办法,在救济救助程序规范、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等方面进行集中抽查。确保不出现失职、渎职和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三)加强对项目落实情况和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规范和指导社会组织合理有效使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确保专项资金高效廉洁使用。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和规定制定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内部审核监督制度,对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年度审计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得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配套的,要严肃问责。

四、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群众监督意识

(一)畅通渠道,认真核查线索。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下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要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等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构建团结和谐的内外部环境。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树立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观念、把处理人、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提高案件查办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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