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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3-02-28 15:34:56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1

进一步强化劳动保证基础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以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证工作平台作用,切实加强和完善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二、目标任务

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完成4项任务:组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实现一个目标:以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证工作平台为依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扩建劳动保证监察组织网络,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适时维护;创建劳动关系台帐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劳动关系基础信息,实现动态管理;构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方法步骤

推进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始。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

1.制定方案细则。各乡(镇、街)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2.进行动员部署。7月6日召开全市启动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

1.配备专职人员。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新。目前劳动保证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将推进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乡(镇、街)和社区劳动保证机构现有人员中,各选配56名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专门负责推进工作,其他人员予以配合。

2.组织岗前培训。每个乡(镇、街)聘2名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进行一次劳动保证业务知识全面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分别聘为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和劳动保证法律监督员,并分别颁发证书。

3.建立备案制度。依照省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制度。

4.开展全面调查。社区劳动保证协理员要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逐一采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信息,并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5.组建协调机构。乡(镇、街)组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

6.建立监察网络。将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延伸到乡(镇、街)和社区。建立检查、监督、指导、处分的完整工作体系。

7.分步专项治理。各乡(镇、街)和社区要根据调查统计的汇总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专项、分步骤提出治理意见,逐级上报劳动保证监察部门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劳动保证监察大队联动,统一进行专项整治。

(三)验收阶段

1.检查分析。要组织所辖区进行自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劳动关系和睦谐的具体成因,并对加强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等,向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面总结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总结演讲,上报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联合检查。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街)和社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依照目标要求量化评比,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适时召开大会对全市推进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推进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惩处。

四、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市长 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担任,成员: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局长 ,市经济局副局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市地税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局长 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王 担任。办公室成员有:市劳动保证局机关各科室、市就业服务局、市医保中心、市劳动保证监察大队、市经济局创新服务科、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科、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一是时间紧,这次推进工作。省和 市要求我 月底前完成,需要我集中精力加快推进。二是任务重,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延伸,内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我进一步明确任务抓紧落实。三是意义大,这次推进工作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需要我高度重视。为此,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乡(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布置任务,要量化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人,高标准地完成任务。

(二)加强指导。

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乡(镇、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分析会,解决疑难问题。要经常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深入问题较集中、困难较大的单位面对面指导,全力抓好基础调查工作、掌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用工不办理备案的问题、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

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工作进展较慢、动作缓慢的乡(镇、街)和社区进行督查、督办,对督查后工作改进不大或仍没有进展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要予以表扬。

需要各部门整体行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相互配合,才干形成合力。劳动和社会保证局、经济局、工会和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税局等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适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的脱贫攻坚战略,掌握全镇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资源状况,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和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根据省及市要求,决定开展全镇农村低收入家庭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对象、内容和形式:

此次调查登记的对象为本镇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500元的家庭户数,包括年龄在16周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劳动力(包括从事农业劳动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人员)。

调查内容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状况、转移就业基本情况等,以2014年3月31日为调查时点。

调查采取全面普查方式,由镇劳动保障所组织各村劳动保障信息员进行入户调查。

二、调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前)。各村要组织力量广泛宣传农村低收入家庭专项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措施,通过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调查准备工作。各村要做好本行政村调查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确定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并加强指导、督促,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确保调查人员准确掌握调查内容、范围、要求和工作流程,熟悉各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

(二)调查实施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各村要督促调查人员认真开展调查登记,结合镇劳动保障所提供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参考名册,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并进行数据审查、复核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准确。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调查工作进行督查。

(三)调查统计汇总阶段(5月11日至5月19日)。各村要认真收集、整理调查资料,将调查情况逐级审核汇总后于5月20日前将镇农村低收入家庭情况调查汇总表报镇劳动所。.

三、调查组织领导和分工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3

切实加强和完善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基础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以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

二、目标任务

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街、乡(镇)和社区。做到一个明确”四个建立”即:明确街、乡)镇和社区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的基本职能。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实现一个目标。以街、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适时维护;建立劳动关系台帐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劳动关系基础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方法步骤

推进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街、乡(镇)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2进行动员部署。月日召开全区启动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

1配备专职人员。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街、乡(镇)及社区要按照区里统一要求,目前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将推进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各街、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现有人员中选配1名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专门负责推进工作,其他人员予以配合。

2组织岗前培训。每个街、乡(镇)聘2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经考试合格者分别聘为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并分别颁发证书。

3建立备案制度。按照省、市全面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4开展全面调查。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逐一采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信息,并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5组建协调机构。街、乡(镇)组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社区组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

6扩建监察网络。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延伸到街、乡(镇)和社区。建立一个检查、监督、指导的完整工作体系。

7分步专项治理。各街、乡(镇)和社区要根据调查统计的汇总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专项、分步骤提出治理意见,逐级上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统一进行专项整治。

(三)验收阶段

1检查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具体成因,并对加强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等,向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面总结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区推进领导小组。

2联合检查。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街、镇(乡)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照目标要求量化评比,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适时召开全区推进工作情况总结大会,对推进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表彰。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以区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为加强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区总工会副主席,区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区民政局副局长,区工商局副局长,区地税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区劳动保障局各科室,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区就业服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会、区中小企业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地税局相关科室。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一是时间紧,这次推进工作。国家和省市要求我月底前完成,需要我集中精力加快推进。二是任务重,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延伸,内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我进一步明确任务抓紧落实。三是意义大,这次推进工作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需要我高度重视。为此,各街、乡(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开展工作过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组织、部署任务,要量化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人,高标准地完成任务。

(二)加强指导。

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各街、乡(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分析会,解决疑难问题。要经常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深入问题较集中、困难较大的社区面对面的指导,全力抓好基础调查工作,掌握用人单位基础信息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用工不办理备案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重点解决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

对推进工作进展较慢、动作迟缓的社区要进行督查、督办,各街、乡(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工作。对督查后工作改进不大或仍没有进展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

需要各部门整体行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适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4

关键词:家政劳务 就业

赣州市现有18个县级行政区划,人口总数达870余万人。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农村人口781万人,其主要劳务流向为广东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一带,主要工种集中为服装加工、家政服务、建筑劳力等方面。截止2003年6月底,全市实现跨县、市和跨省、市流动就业的达120.6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31%,劳务输出的数量是可喜的。全市农民的总体收入有所提高,但是存在着务工者组织化层次较低,文化素质不高等多种因素。就这个问题笔者以发放问卷、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全市在外从事家政劳务工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组织方式、收入情况、所遇困难、建议要求等9大项,有效样本总数134份,通过科学分析的方法对调查资料加以分析整理得出如下结论:抽样调查显示,这134名从事家政劳务人员,17-35岁80人占调查总数的59.7%,35-50岁45人占调查总数的33.5%,50岁以上6人占4.5%;其他3人。

从教育程度看,初中文化程度的最多为102人占总数的76%,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16.5%,小学文化程度10人占总数的7.5%。

赣州家政劳务开发实践问题分析

政府参与力度不够

政府参与的主要体现 提供相关政策,建立保障机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构建起区域家政劳务开发与输出的运作框架,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保证剩余女劳动力的健康就业。对培训经费予以资助。广大农村剩余女劳动力及城市下岗女工本身就属于职场中的弱势,相关的岗前培训必不可少,这都需要大量的经费做支撑。面向市场,着力做好就业推介工作,政府可以利用信息资源和诚信形象,建立对经济发达地区家政劳务用工情况预报系统与机制,及时如家政服务信息、举办家庭用工供需洽谈会等推荐就业。

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性缺陷 我们在对已在广州就业的家政劳务输出人员的调查中,高达78%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参与力度不够,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就连在已获得赣州市劳动就业局帮助就业的人员中,亦有29%的人认为政府作用需进一步加强。首先,我们通过对赣州市政府负责家政劳务培训与外输的主管职能部门――市劳动就业局的机构和人员的考察,其无设置专门的劳务培训与输出科室,而只是挂靠在就业训练中心,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其次,少数政府部门领导只看到家政劳务输出给部门管理带来的难度,看不到家政劳务输出给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效益,认为劳务输出造成计划生育难管理、税费难收缴、消费市场萧条,财政收入受影响。因此对引导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外出务工持消极态度。再次,赣州因处革命老区,还有许多县市还是部级贫困县,财力吃紧,就业培训经费捉襟见肘,2003年全部用于就业工程的专项款额只有600万元,这对赣南这个人口大区只是杯水车薪,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只是花完了国家的钱也就完成了任务,没有责任和意识去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培训资金严重紧缺的问题。

组织化程度较低

调查的134人,有108人是经亲朋好友的介绍或引路而实现,占调查总数的80%多;只有26人通过政府或社会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实现劳务输出,不到流动总数的20%。强烈要求集体组织外出的呼声日渐高涨,在调查中选择要求政府组织引荐和技能培训的占被调查总数的88%。这种依托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的流动方式,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

它给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劳动力宏观调控,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城乡统筹就业等工作增加了难度,降低了劳动资源利用率。

增加了流动成本,一些急于实现流动就业的农村妇女和下岗女工等,不从自身条件或家庭条件出发,也不办理相关证件(如务工证、计生证),仅凭个人意愿或偏信虚假劳动信息而盲目外出求职,其结果是皆因各种原因或“无业”而返,或上当受骗,造成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和不应有的损失。

家政劳务培训缺失

尽管家政劳务输出使我市广大人员扩大了知识面,逐渐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也造就了一批“百万富翁和女企业家”。但是,被调查的134名家政劳务人员中,曾接受培训的只有29人占调查总数的22%,未接受过培训的105人占调查总数的78%。我市外出从事家政劳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即使有一技之长很大程度上的一部分人的技能是通过拜师学艺获得的,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市场抗衡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技术型人才的匮乏,导致大批既无文化又缺技能的劳动力只能以打工者的身体在外做苦力,且从事的职业相对集中,就业面相对狭窄,主要从事洗衣、做饭等佣家型劳务为主,既降低了劳务人员的经济收益,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她们的自身发展。

外出务工面临的实际困难多

在对广州等地从事家政劳务人员所遇到的困难调查发现,工资没有固定保障的42人占总数的31%,没有人或组织引荐的28人占总数的20%;没有一技之长的24人占总数的18%,家里有困难的13人占总数的10%,没有了解信息的11人占总数的9%,其他16人占总数的12%。由于没有技术和特长,加之缺乏有组织引导。我市在外家政劳务人员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较多:如收入低、无保障、小孩读书困难、不了解信息、流动盲目性较大。在外务工人员大部分从业于经济发达地区的私人家庭中。由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力,目前,一些家庭劳动用工很不规范,私招乱雇现象尤为严重,且招用工后大都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合同,以致发生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解决赣州家政劳务开发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强化政府参与力度

把政府服务作为扩大家政就业的当务之急 扩大妇女就业,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又要发挥政府的促进作用。今后,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围绕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推动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全面构筑促进就业的新平台。一是架设家政就业信息桥梁。加快就业服务住处网络建设,完善和规范赣州市家政职业中介一条街,及时就业政策、招工信息和求职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提供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在就业对象和市场需求之间建立起一座信息的沟通桥梁。二是提供家政就业培训。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原则,大力加强对新增就业培训。坚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原则,大力加强对新增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帮助他们更新择业的观念,认为家政服务不是下等人干的事。同时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就业技能。在抓好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和办学机构举办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提高家政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三是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鼓励创业、促进家政就业的税费减免、财政贷款担保和就业援助等政策,以激励待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积极性。四是规范家政就业市场。依法加强私人及家庭劳动用工管理,实行家庭用人强制合同制,以保证家政就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政府承担部分劳务开发成本,开展“订单式”培训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首要责任者,应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劳务开发力度,同时为规避家政就业风险,可以加强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两地间政府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既解决了经济发达地区请保姆、请钟点工难等问题,又帮助了经济欠发达地区解决培训经费和就业问题。如在家政服务订单培训中就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增加家庭礼仪、居室保洁、烹调技术、孕产护理、初级保健等适应强的科目。

完善赣州劳动就业的保障体系 赣州市每年新增农村劳务输出近10万人,其中女性占51%左右,其中有组织的输出占35%左右,比去年同期增长近5%,预计到年底将达到10万人以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建立了以劳动力市场为龙头,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在赣州市劳动局和市妇联的共同努力下1-6月全市共采集家政用工信息4567条,提供家政就业岗位6976个,进场洽谈人数2万人次,其中家政劳务输出信息447条,输出成功率逐步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家政服务中介机构48家,家政劳务派遣组织6家,劳务经纪人500多人,与2002年相比,各类中介机构与劳务派遣组织增加114家,劳务经纪人增加近100人。2004年12月劳动局请省工商局、劳动保障厅在赣州举办了第一期家政职业介绍人员资格培训班,培训学员68人,进一步充实了我市劳务经纪人队伍,这样的活动还将继续下去。

强化家政劳务输出引导

无论是现在乃至今后一定时期内,转移就业仍将是我市解决就业问题、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首先,要积极发展家政经纪人和家政劳务输出中介机构,提高我市家政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其次,要积极寻求驻外办事机构的支持,来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在流动人员相对 集中的地区或城市建立相应的家政管理、服务组织或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具体解决工作和生活上所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如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处理等等。第三,要扩大对家政劳务输出中先进典型的宣传,运用多种形式、方法和途径,挖掘全市在外务工典型事迹和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动态情况;第四,要建立起对经济发达地区家政劳务需求的预报机制,市政府可以整合各种资源,解决家政劳务市场中“市场失灵”的现象。如对外佣型家政人员的素质要求、能力结构有及时的信息反馈,努力做到有针对性的家政劳务输出,减少其盲目性流动。

切实解决外出务工人员遇到的困难

作为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搞好家政劳务输出的服务工作,要制定鼓励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外出务工人员遇到的实际困难,一是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户口准入条件,允许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享有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二是创新土地流转制度。对外出务工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采取保留土地承包权,进行土地转包、转让、租赁、反租倒包、入股等的流转,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健全计划生育机制。给予外出务工人员计生等有关证明优先出具权,允许育龄妇女在务工地进行“双月检”,并上门做好服务;四是完善后方保障措施。要在贷款、公差勤务、以资代劳、家庭安全、老人照顾等方面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加强对劳务输出的全过程服务,设立并公布维权热线电话,使 劳务输出人员能够安心、放心。鼓励在外务工创业,从而使劳务输出渠道越来越宽,输出人数越来越多,输出范围越来越广,输出组织程度越来越高。

参考文献:

1.何平.香港“菲佣”与“菲佣现象”探析.东南亚,2000

2.劳动部中国就业培训中心.中国家政服务现状白皮书,2003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5

(一)落后的统计思想观念,无法满足高校发展的需求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高校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统计的内涵理解不深,对统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直接影响了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管理机构不健全,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统计人员不专业且变动大,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没有理顺等等方面。另外,高校中重视会计而轻视统计的现象仍然存在,很多学校把会计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把包括劳动工资统计在内的统计工作仅作为应付上级有关部门报表的“边缘性”工作。正是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导致了统计工作被简单化,仅仅是完成了各种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统计的作用没有显现出来。

(二)单一的统计调查方法,无法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当前高校劳动工资统计仍是使用全面统计报表的统计方法,其调查方法较为单一,加之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统计方法进行补充和更换,其统计结果已远远落后于高校的发展变化,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受到较大影响。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为例,该报表并非针对高校而设置的统计报表,其统计范围和统计内容只能体现高校劳动工资的一部分,不能全面体现高校劳动工资分配情况。另外,由于这种统计方法工作量较大,再加上统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多为应付日常报表而工作,很难保证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陈旧的统计指标体系,缺乏实用性、针对性

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使用时间较长,在统计报表中如教职工人员变动情况、劳动工资总额等等指标,虽然还能够满足高校宏观调控的需要,但随着高校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工资分配形式的多元化,统计指标体系也应该作出调整。现阶段有的高校已经实行年薪制、岗位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劳动工资多名目,多标准,多渠道,原有的统计指标已不能满足当前统计工作需要。另外,学校临时聘用的公益岗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却不在劳动工资统计的指标内,没有相应的指标可以体现。在实行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等结构工资的高校,如今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中,工资总额难以分解出结构变化的因素,难以分解出工资的结构比例,占较大比例的奖金一项更是不能清晰地表明。平均工资的确能反映出一所高校的工资总体水平,但其受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限制。由于职工人数易变动,加上工资总额并不全面,导致平均工资无法具备代表性。

(四)落后的工资统计手段,让统计工作复杂化

目前,劳动工资统计主要还是实行定期报表制度。如未实现统计网上直报的报表还是以层层上报的方式获得数据,这就导致报表工作中间环节增加,接触统计数据的人员增多,迟报和错报现象容易发生。再如,像审核、汇总等环节的报表程序的也不严密,对于出错的统计数据不能及时发现,有的即使在汇总中发现问题,也是人为地将数据改为合格状态,并没有找出错误的原因。另外,在统计和分析数据时,计算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利用能力不高,加上高校没有充足的经费作保障,硬件无法及时更新,软件购买力度不大,统计人员没有得到更好的培训,一些先进的工资统计信息技术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

二、解决高校劳动工资统计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认识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高校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质量是高校各级领导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高校要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机构,做实统计基础工作。例如,可以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为组长,由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高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还可以成立工资统计办公室,解决统计工作人员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校工资统计研究工作,负责学校各种劳资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劳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完善劳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做到数出有据。二是要重视开展高校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高校领导要大力支持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提高其统计业务水平。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等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基层统计部门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二)改革劳动工资统计和调查方式

高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涉及面较广,数据来源多,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应加强高校报表数据的审核,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样调查制度,优化统计数据评估系统,努力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质量。在统计过程中可尝试采取抽样调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统计方式进行。平时以抽样调查为主,定期报表任务。加之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等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统计质量。例如,按单位教职工人数加以分层,选定样本,或者按收入高低分层选取样本,或者按规模、部门等不同的方式方法选择样本。

(三)完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

在制定统计指标过程中应该增加反映高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社会经济运行等方面的统计指标。如适时增加在岗教师的年龄、职称、职务、学历、收入等各种细化指标,使高校劳资统计数据真正发挥其作用,为高校所用,为统计者所用,更为广大的教职员工所用,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另外,建立高校从业人员统计抽样调查制。可统计高校岗位劳动报酬数据,还可计算其平均数、众数、中位数等工资统计指标。如可按书记、校长、副校长、主任等对象来划分,也可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对象来划分,从而获取最多人数的工资段,来统计其最高值和最低值,不受平均工资的影响,使劳资统计结果真实反映高校各阶层的收入。

(四)加快劳资统计工作的信息资源进程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6

(一)落后的统计思想观念,无法满足高校发展的需求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高校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统计的内涵理解不深,对统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直接影响了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管理机构不健全,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统计人员不专业且变动大,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没有理顺等等方面。另外,高校中重视会计而轻视统计的现象仍然存在,很多学校把会计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把包括劳动工资统计在内的统计工作仅作为应付上级有关部门报表的“边缘性”工作。正是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导致了统计工作被简单化,仅仅是完成了各种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统计的作用没有显现出来。

(二)单一的统计调查方法,无法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当前高校劳动工资统计仍是使用全面统计报表的统计方法,其调查方法较为单一,加之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统计方法进行补充和更换,其统计结果已远远落后于高校的发展变化,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受到较大影响。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为例,该报表并非针对高校而设置的统计报表,其统计范围和统计内容只能体现高校劳动工资的一部分,不能全面体现高校劳动工资分配情况。另外,由于这种统计方法工作量较大,再加上统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多为应付日常报表而工作,很难保证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陈旧的统计指标体系,缺乏实用性、针对性

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使用时间较长,在统计报表中如教职工人员变动情况、劳动工资总额等等指标,虽然还能够满足高校宏观调控的需要,但随着高校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工资分配形式的多元化,统计指标体系也应该作出调整。现阶段有的高校已经实行年薪制、岗位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劳动工资多名目,多标准,多渠道,原有的统计指标已不能满足当前统计工作需要。另外,学校临时聘用的公益岗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却不在劳动工资统计的指标内,没有相应的指标可以体现。在实行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等结构工资的高校,如今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中,工资总额难以分解出结构变化的因素,难以分解出工资的结构比例,占较大比例的奖金一项更是不能清晰地表明。平均工资的确能反映出一所高校的工资总体水平,但其受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限制。由于职工人数易变动,加上工资总额并不全面,导致平均工资无法具备代表性。

(四)落后的工资统计手段,让统计工作复杂化

目前,劳动工资统计主要还是实行定期报表制度。如未实现统计网上直报的报表还是以层层上报的方式获得数据,这就导致报表工作中间环节增加,接触统计数据的人员增多,迟报和错报现象容易发生。再如,像审核、汇总等环节的报表程序的也不严密,对于出错的统计数据不能及时发现,有的即使在汇总中发现问题,也是人为地将数据改为合格状态,并没有找出错误的原因。另外,在统计和分析数据时,计算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利用能力不高,加上高校没有充足的经费作保障,硬件无法及时更新,软件购买力度不大,统计人员没有得到更好的培训,一些先进的工资统计信息技术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

二、解决高校劳动工资统计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认识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高校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质量是高校各级领导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高校要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机构,做实统计基础工作。例如,可以成立由主管副校长为组长,由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高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还可以成立工资统计办公室,解决统计工作人员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校工资统计研究工作,负责学校各种劳资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劳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完善劳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做到数出有据。二是要重视开展高校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高校领导要大力支持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提高其统计业务水平。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等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基层统计部门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二)改革劳动工资统计和调查方式

高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涉及面较广,数据来源多,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应加强高校报表数据的审核,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样调查制度,优化统计数据评估系统,努力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质量。在统计过程中可尝试采取抽样调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统计方式进行。平时以抽样调查为主,定期报表任务。加之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等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统计质量。例如,按单位教职工人数加以分层,选定样本,或者按收入高低分层选取样本,或者按规模、部门等不同的方式方法选择样本。

(三)完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

在制定统计指标过程中应该增加反映高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社会经济运行等方面的统计指标。如适时增加在岗教师的年龄、职称、职务、学历、收入等各种细化指标,使高校劳资统计数据真正发挥其作用,为高校所用,为统计者所用,更为广大的教职员工所用,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另外,建立高校从业人员统计抽样调查制。可统计高校岗位劳动报酬数据,还可计算其平均数、众数、中位数等工资统计指标。如可按书记、校长、副校长、主任等对象来划分,也可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对象来划分,从而获取最多人数的工资段,来统计其最高值和最低值,不受平均工资的影响,使劳资统计结果真实反映高校各阶层的收入。

(四)加快劳资统计工作的信息资源进程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7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地处县城腹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16个村(街),136个村民组。用工在3人以上的单位239个,单位用工人数达2419人,其中失业人数46人;全镇总人口41111人,其中:劳动力人数有16369人,转移就业人数7124人,富余劳动力人数6260人。在转移就业人员中县内输出人数3483人,县外省内输出人数909人,长江三角洲262人。珠江三角洲1343人,华北地区546人,东北地区63人,西北地区113人。西南地区132人。境外3人。其它地区270人。

二、劳动力资源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我镇劳动力资源有以下特点:

一、富余劳动力比重较大,在全镇16369人劳动力中,富余劳动力有6260人,占32.8%。

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初中文化占大多数。

三、劳动力外出打工的较少,在本县内和本省内打工的较多。经调查,在7124名转移就业人员中,县内和省内打工的人数为4392人,占61.7%,省外打工的人数有2732人,占38.3%。

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技能,一部分人暂无就业但有培训学习一技之长的愿望。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镇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力技能,难以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我镇在区外务工的3641人中,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人数很少。

二、劳动力收入水平低,外出农民工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多在建筑业,加工业,保安等技术含量低的行业中就业,月工资收入在发达城市中居于偏低水平。

三、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是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政策。但在一些地区,企业仍有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对农民工存在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政策,为农民工设罢就业门槛,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不能一视同仁;三是生产生活条件差。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行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进行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农民工居住环境,饮食卫生条件较差;四是子女就学困难;五是就业困难人员多,主要原因是文化程度偏低,没有一技之长,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

四、有关工作建议。

劳动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全社会奔小康的必然要求。为此,结合调查情况,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大投入,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政府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二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三是健全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性作用。

二、开发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建立“机制灵活,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依法管理”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建设,不断完善基层职业介绍网络,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提高劳动力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使劳务输出向技术领域迈进,从而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收入水平。

劳动力调查员工作总结篇8

【关键词】企业;动统计;执法;检查

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关系到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存。统计执法检查是确保统计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统计信誉的重要措施。在企业劳动统计中,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重要数据常常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的行为。针对企业劳动统计特点,笔者就企业劳动统计执法方面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劳动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企业劳动统计制度中,基层劳动统计有多项指标。在基层填报过程中,劳动用工数量、劳动报酬和生活费等项指标差错率较高,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主要方面。

1、劳动用工数量。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漏报或瞒报。主要表现为:

①将已不在原岗位工作的退居“二线”人员统计为非在岗职工。此类人员虽已不在原岗位工作,但由于其劳动关系没有发生变化,仍应统计为在岗职工;

②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混淆。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个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应统计为在岗职工,如果是通过外购劳务方式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集体用工合同的,则应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有些统计人员把握不准。

③助勤人员统计不规范。助勤人员由于劳动关系没有发生变化,仍由原单位统计在在岗职工,助勤单位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有些单位则没有严格执行此规定,造成人员统计不规范。

④调出调入人员统计问题。按照规定各类人员的统计均以人事、劳资通知(命令)生效日期为依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统计人员还是按原“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执行。

⑤其他从业人员漏统。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在企业单位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下列人员: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使用的其他人员。有些统计人员将其他从业人员漏统,特别是采取外购劳务方式聘用的劳务工,在执法检查中要给予特别关注。

⑥非在岗职工统计不规范。按照有关规定,非在岗职工主要由集体外出劳务人员、内部退养人员、长期休假人员、长期学习人员、内部下岗人员组成,并对每类人员的范围、时间期限均作了明确定义。但在做表过程中,有些统计人员不注意时间期限的把握,未能真实反映非在岗职工的真实情况。

⑦人员所属行业不规范。有些统计人员未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真实、准确地划分人员所属行业,而是为了完成单位某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人为调整人员所属行业,这应是执法检查的重点。

⑧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不统一。有些统计人员在实际做表过程中图省事,直接用当月平均人数替代累计平均人数,致使单位人均工资不准确。

2、劳动报酬和生活费

劳动报酬和生活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漏报或瞒报。主要表现在:

①有的统计人员对工资总额概念不清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使用的劳动力报酬总额,具体内容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计件标准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在计算工资总额时,只考虑某项开支是不是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而有的统计人员误认为只有走财务工资支出科目的才算工资总额。

例如有的企业午餐费40%是列工资支出,60%是列福利费,根据规定不论走什么科目,均应统计为工资总额,而有些单位就只统计了列工资支出的40%部分。

②特殊岗位的津补贴易漏统。

从统计违法单位的帐目中发现,特殊岗位人员的津补贴一般不放入应付工资科目中,故漏统较为普遍。如汽车司机的行车津贴、加班费、节油奖、公里补助、安全奖等各项补贴。

③单位从职工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各类扣款应该统计为工资总额,单位负担的部分不统计,而有些单位则全部统入工资总额。

④时间计算不准,漏报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是以何时发,何时统为原则,不考虑计提现象。但不少的单位将跨年度、跨月度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未统计在当期工资总额之中。由于发放与计算在时间上的不同步,致使单位疏忽了此部分工资总额的统计。

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执法检查中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基层单位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业务不熟,未经专业培训上岗,属于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清或完全不理解造成的。

(2)统计人员多是由财务人员兼任,在指标口径上财务与统计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同,由于理解不清,造成了瞒报或虚报。

(3)单位内部管理部门工作环节脱钩,造成人事与财务部门之间互不通气,致使统计指标数据出现误差。

(4)统计基础工作不完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不健全。有一些单位原始记录不全,未建立统计台帐,致使帐目不清,

统计指标无从查起,造成统计数据的不真实。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劳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规范统计执法检查作业流程及方式,确保执法检查质量

(1)自查阶段。设计符合劳资管理需要的自查表,要求基层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情况统计表和书面报告。

(2)确定检查单位,做到有的放矢。

在检查前先查看基层统计报表,逐家进行过滤,然后把有问题的单位确定为劳动统计执法抽查对象。重点针对两种类型的单位:

①指标填报有问题的单位

比如,可通过计算平均工资发现问题,平均工资超常高的和过低的、有钱无人的均列为抽查对象。

②工资基金管理混乱以及上年工资出现“赤字”的单位,作为统计执法抽点对象加以考虑。

(3)针对统计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和生活费等指标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检查:

①在检查劳动用工等指标时,可结合被检查单位的干部报表、工人年报,采用询问用工方式及数量、查询人事命令的方法进行。通过了解该单位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非在岗职工等情况,与统计报表进行对比。如果口述的、查询的和统计报表填报的一致,说明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不一致,我们就可以将该单位的统计报表数据与该单位的各种反映人员的年报数据进行对比,在比较中查找和发现问题。单位人事命令是反映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的主要依据,通过查阅人事命令,并依照“本单位上年末人数+本期增加(或调入)人数-本期减少(或调出)人数=本单位期末人数”平衡式关系,对比劳动统计报表中反映的期末人数,如果一个单位的人员指标填报符合上述等式,说明填报无误;如果不等,就可顺藤摸瓜,查找问题。

②对劳动报酬及生活费的检查,主要采取查看财务报表的方式。可以从二方面入手:

一方面检查劳动报酬及生活费的漏报情况。首先将单位财务决算中的工资总额支出数按劳动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再与劳动统计报表填报的职工工资总额数进行对比,就可以检查出单位工资总额的漏报情况,并查找原因。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抽查有关会计凭证,检查单位奖金漏报情况。具体操作可以这样进行:调阅单位一个月的会计凭证(主要是银行、现金付款凭证,必要时可以查阅相关转帐凭证),然后将银行、现金付款凭证中记录的属于奖金性质的数额、名目按发放的时间顺序一一列出,与劳动统计奖金台帐中记录的奖金支出情况进行对比,就可以检查出单位这一个月内奖金支出情况是否有漏报。

(4)检查结果处理。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员在反复核查、核实后,将初步监督、检查意见主动与被查单位交换看法,确认无误后填制正式的“劳动统计监督检查报告”,在报告中具体说明监督检查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2、将统计执法检查与工资基金管理及工资总额计划控制有机结合起来。

将基层单位工资发放“一支笔审批、一本帐核算、一部门管理”等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统计检查内容。在抽查过程中,及时提醒被查单位工资发放要按来源和计划执行,做到工资基金动态管理,有序可控。

四、多措并举,力争解决问题

1、要提高对劳动统计执法检要性的认识

劳动统计执法检查是要通过规范劳动统计基础工作和作业程序,查处和纠正劳动统计违法违章行为,营造良好的劳动统计环境,保证劳动统计工作能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以此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从而有效发挥劳动统计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对劳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经常不断地加强劳动统计监督检查。

2、要真正发挥劳动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应该善于从检查的数据中发现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给领导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3、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除了部规定的抽查比例,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检查几个单位,加大检查范围。对检查单位的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通报的通报。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通过执法检查提高数据质量。

4、统计执法应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讲究方式方法。由于时间有限,采取既简化作业流程又能够达到目的的检查方式就显得尤其重要,要切准要害,做好现场记录,做到措词严谨。

5、对瞒报和漏报的区分和认定。漏报是由于一时疏忽大意造成的,没有违反统计法的主观意向;瞒报是出于一定目的和用意的,属有意行为,被定性为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依据统计法,对有瞒报现象的单位,可处以经济罚款或对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

6、要以理服人,化解矛盾,严格按程序办事。遇到违法单位不服处理,甚至单位领导出面干预,怎么办?执法人员可靠讲政策、讲法律化解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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