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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安排8篇

时间:2023-02-28 15:35:58

督查工作安排

督查工作安排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依法行政暨廉政建设会议、市政府依法行政暨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就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督查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着眼推进“四个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为主线,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督查内容

(一)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公开内容。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点民生方面的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的公开。

(二)公共资源配置公开信息内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公共房产领域的出租出让、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所有利用公共建筑物、公共构筑物以及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和拍卖方式有偿出让权条件、程序、期限的公开。

(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内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的公开;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管理、项目从业单位、项目从业人员、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采矿权审批和出让的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的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公开。

(四)社会公益事业公开信息内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公开;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的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

(五)公共企事业领域的办事公开信息内容。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扶贫、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等领域,办事公开的依据、流程、结果及其实施情况的办事公开信息;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情况的信息公开。

三、督查方法和工作要求

督查工作安排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历年来,我局对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主抓综治维稳的日常工作及联络事宜并有专人负责综治维稳工作;二是将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制定出工作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落实到股室和相关人员,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半年、年终有总结,综治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三是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一次综治维稳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县综治委和维稳办报送有关材料;四是按照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要求,我局把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纳入本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中层干部考核,与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挂钩,各股室队综合治理工作没有做好的,年终不能评为先进股室,股室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1-10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起,死亡7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129.45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8.5%,死亡人数下降41.6%,受伤人数下降26.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9.7%。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今年22人控制指标进度少死亡8人,全县未发生较大及其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呈“三降一升”趋势,与全市相比,我县是控制得较好的县区之一。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了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与10个乡镇和16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签订了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下达了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印发了××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各乡镇、各部门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逐级分解全年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目标和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网络和责任体系。县安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督导,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深入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在我市相继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永善县3·18和镇雄县5·15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为充分吸取事故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认真排查和治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隐患。按照《昭通市预防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预防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由分管大安全、分管道路交通、分管煤炭产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组,对全县道路交通、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开展了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一是制定方案;下发了《××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项行动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二是成立组织;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安监局长为副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三是周密部署;县政府领导在第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对“三项行动”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工作。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企业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出板报、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五是全面开展“三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办安全培训班、组织企业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深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活动,全面推进“三项行动”的开展。今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32期,培训、复训企业负责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老工人和驾驶员共计4537人;在全县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7000余条,已整改治理6876条,整改率为98.2%。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建立隐患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一患一档”,实行跟踪监管。

4、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煤炭行业方面:按照“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铁腕整治煤矿安全,促进行业和谐发展”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县煤矿安全县长霹雳行动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李疆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卯昌伟、副县长吕德林为副组长的实施“县长霹雳行动”领导小组,以务实的作风、强硬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强势推进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

交通运输方面:为深刻吸取我市3·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专项行动,排查出公路危险路段7处,已整改完成3处,对一时不能完全整改其余4出危险路段,采取了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等措施,确保安全、畅通;严厉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人货混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共检查各类车辆30000余辆次,先后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00余起;交通部门督促4家运输企业开展了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隐患71处;组织对4条村级道路通客运车辆进行了安全勘测评估。确保了道路交通无较大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方面:加强了非煤矿山“三推行二强化一整治”工作,按照“全面启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区、阴堡滩采石场、庙子沟采石场等三家非煤矿山企业做为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试点企业,现此项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之中。同时,加大非煤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力度,严把关口,截止目前,共有28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了年检,并对在年检现场审核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对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停产整顿,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危险化学品方面:对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单位开展了清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对电石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电石生产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使其做到合法生产;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针对我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陆续到期,及时拟订下发相关文件,现换证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消防安全方面: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封堵、占用等问题统一清查专项行动,加大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此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学校、旅游等行业管理部门,也按照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和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大对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和平稳运行。

5、“迎国庆、保平安”,全力打好国庆安全生产工作攻坚战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国庆安全生产工作。9月7日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后,为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领导的要求,于9月8日组织召开了由县安委成员单位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派出所长、安监站长、煤管所长、安监局各股室队负责人参加的迎60周年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了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从今年的9月12日开始,由我局牵头,从有关部门抽人组成三个督查组突出对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学校和食品安全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督查,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57条,立即整改126条,限期整改31条,关闭煤矿企业2家,炸封、砌封非法小煤窑共计202口。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了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领导包片、包矿、包厂进行整改的工作措施。

三是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在国庆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完善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将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通过以上努力,全县实现了国庆60周年庆典期间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的“平安国庆”工作目标。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预防社会矛盾发生

安全生产领域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稳定、关系到人们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的建设。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发现掌握各种预警性苗头信息,提前介入潜在的矛盾,防患于未然。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安排和接访情况,及时联系有关乡镇部门并与之密切配合,共完成了七项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的处理和预防工作任务。每项都由局党组研究,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副局长带队调查处理。一是对燕子坡电站施工区80米范围内的李贤均等11户民房现状进行实地核实勘查,对需现状保全房屋的产权人、坐落、四至界线、房屋性质、结构、层次、面积、修建时间、新旧程度等进行认真勘查核实,同时对房屋进行拍照和已损坏的地方粘贴纸条,并绘制房屋基本平面图和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现状现行调查登记,进行证据保全,确保了电站顺利开工;二是做好撒渔沱电站河道清基放炮房屋受损群众的思想稳定和赔偿安抚工作。我局自2009年5月收到刘泽伦等36户沱湾居住户关于撒渔沱电站尾水清障施工放炮造成房屋受损的反应,我局会同盐井镇、建设局、伊力集团撒渔沱项目部、施工方进行实地入户核查,确认因放炮受损的为30户,并将30户房屋受损面积进行逐户丈量,测算出补偿标准及金额。8月30日,在个别人别有用心的挑唆下,有极少数户主提出一些无理要求,以补偿金额不足为由,集聚到县委、政府上访。我局及时参与相关部门,对他们的一些过激情绪及时进行疏导、教育、劝阻。在司法部门对挑唆者进行了打击和做通上访户思想工作后,我局会同盐井镇政府与30户受损居住户逐户办理补偿手续,现该问题已处理完毕;三是万年桥电站施工因炮损受到群众多次阻工,我局按照县政法委书记部署,带领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召开现场会议,与普洱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劝导疏散阻工群众。之后又安排局机关工作人员到万年桥电站开展民房受损鉴定,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找出危险点,督促施工方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了施工的顺利进行;四是对柿凤公路沿线80米范围内171户民房进行了现状现行调查登记,进行证据保全,根据7月11日县政府召开的柿凤公路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和部署,由我局牵头负责柿凤公路××段炮损民房的丈量赔付及搬迁户临时居住点的安全管理等工作。我局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撰写了《关于柿凤公路××段施工炮损民房丈量范围及补偿实施方案》和《关于柿凤公路××段搬迁户临时居住点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上报县政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对柿凤公路××段白水江两岸距离施工爆破点80米范围内的171户民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现状进行了施工前的丈量和证据保全等工作,及时完成了县政府安排的柿凤公路××段开工前期工作,确保柿凤公路顺利开工;五是根据成都铁路局自贡工务段来函,先后对柿子恒星采石场危石、明美采石场爆破、赖家沟煤矿矸石堆放场危及内昆铁路安全和盐井镇、柿子两乡镇乡村公路和铁路并行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协调、处理;六是4月24日我局接公民举报,××县柏树胜利煤矿通风系统混乱,在采高100米—200米处无任何通风。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该矿矿井和地面作业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矿限期整改,有力地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七是柿凤公路建设期间,落实专人负责维稳保通和每周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工作,保证了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柿凤公路的安全生产动态。今年以来,通过抓好以上重点难点、重要案件的攻坚和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与基层的联动,对发生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热点矛盾、问题,及时进行调处化解,使问题在基层一线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

(四)深入基层积极开展综治维稳挂钩联系工作

今年来,按综治维稳挂钩联系工作要求,我局在国庆期间两次深入到联系挂钩乡镇盐井镇椒子村与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一线同志相互沟通与交流,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的重大治安问题,以及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群体上访等突出矛盾纠纷等情况做到了底子清、方向明,充分发挥了综治维稳联系、挂钩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挂钩单位和挂钩村,“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真抓实干”的维稳工作格局,为确保国庆期间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奠定了基础,充分发挥了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我局组织干部职工为盐井镇椒子村14户农户,送去慰问金2800元,生活大米2400斤,并多方筹集资金1万元,帮助解决椒子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严防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各股、室、队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一是建立了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有章可循;二是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三是建立了督办问责机制,做到年度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兑现奖惩;四是积极推行单位安全保卫化,建立本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案和各项措施;五是我局单位院区管理做到有24小时门卫值班,系统地建立了内部治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值守、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各项准工作;七是全年无职工群体性闹事、无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生,无火灾和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六)加快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步伐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一年来,我局督促各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目前全县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并做到了各项制度上墙。

二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采取悬挂张贴标语、出板报、发宣传单以及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形式集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企业安全生产氛围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全面启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要求,逐步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干部队伍纯洁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开展职工法制教育、禁毒宣传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把综治维稳宣传与业务宣传、专业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六月安全生产月”和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形式集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四次学习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等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精神,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发生。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乱纪,无吸毒人员,无“×××”等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今年以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类安全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事故总起数仍然居高不下,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建筑施工放炮对民房造成损坏,建设方赔偿金额不足,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三)安全监管能力薄弱,安全监管体系还未形成,不能真正实现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格局,监管力度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四)企业员工素质普遍不高,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督查工作安排篇3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要求,严格排查整治一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企业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9月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各村(居)委会对各自辖区房屋周边乱堆乱放及电线乱接开展排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全镇河道、水利工程和水库开展排查;教管中心和五中对学校、学校周边安全开展排查;派出所和镇交管站对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排查;镇城管所对建筑施工、建筑消防安全开展排查;镇食药所对食品、药品方面开展排查;镇农业综合中心对农业农机安全和林业、草原安全开展排查;卫生院对卫生医疗机构、器械开展安全排查;镇文化站对文化、旅游、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开展排查;镇综治办对宗教场所安全开展排查;镇应急管理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排查;自然资源管理所对危险地质灾害点开展排查;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隐患整改台账资料。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综合督查组,定期、适时对各村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各隐患点和台账资料,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未按期完成,危险废物、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不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应急预案未制定、应急演练未开展等问题。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和开采;与煤共伴生矿山未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安全评价;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透水、防爆炸、防坠罐跑车、防冒顶坍塌、放边坡垮塌等事故措施未落实;提升设备、钢丝绳、钢井架等日检、季检制度未落实;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外包施工单位)未纳入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等问题。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装修改造和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紧急疏散预案及防范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冰冻积雪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员超载,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高铁交通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建材加工:重点整治工贸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场所、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食品药品加工和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不到位,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不落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不规范,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不达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非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和流向登记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水利和农业机械:重点整治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农业机械不按时检验及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

旅游安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游乐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集中督查领导小组和3个督查组,对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站、所部门单位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改造组织协调职责,业务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怪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进,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落实隐患举报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问责。

督查工作安排篇4

根据厅党组会议决定,为深入开展全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省厅将分片区组织督察组,用一周左右的时间深入各地进行隐患排查活动的督导、协调和服务,以确保排查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督导内容

――在排查项目上,必须突出“四大重点”,即:突出加强拱桥、在役病危桥和在建高墩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的安全检查,突出加强设计、施工特别是支架撤除等方案的安全审查,突出加强挂蓝、架桥机、支架、围堰等临时大型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突出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止施工。

――在排查方法上,必须坚持“六查六看”原则,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努力将涉及安全质量的每个环节都排查清楚。

对在建桥梁,主要是:一查立项审批,看基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做过安全评估论证;二查勘察选址,看对桥墩平台的地质条件是否经过了科学勘测,地质资料是否准确,是否安全可靠;三查工程设计,看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是否对拱桥等桥型的质量、安全有保障性措施;四查工程施工,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是否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和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如何;五查工程监理,看是否监管到位,尤其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是否严格把关;六查项目管理,看是否落实了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对各地区境内在役桥梁,主要是:一查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二查是否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三查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四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五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六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码头、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分组安排:

三、工作要求:

1、督导时间安排在8月27日至9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督查工作安排篇5

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计量技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计量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质量,持续保持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测量能力,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1〕18号)要求,将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主持考核的计量标准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计量标准,重点检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同时将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方面计量标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计量标准考核工作,重点检查《行政许可法》以及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执行情况。

二、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自查阶段(2021年5月底前完成)。各建标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重点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持续维持和后续管理进行自查,主要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和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管理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及时逐一落实整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降低和消除风险隐患。各建标单位要加强自律管理,确保所保存的计量标准符合相关要求,计量特性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技术指标保持一致,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建标单位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发证单位报送自查报告、存在问题和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

各区局要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要求,对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全面开展自查,重点对计量标准考核程序、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处理以及对获证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等进行自查。各区局于5月2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委计量处报送自查报告、存在问题和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

(二)现场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

1.现场监督检查任务分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含区级办理的)、部门最高计量标准由市市场监管委组织检查小组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含市级办理的)由区局负责开展监督检查。

现场监督抽查比例建议不少于建标单位总数量的20%。抽查建标单位时,每个专业计量领域至少抽取1项计量标准。监督抽查可邀请计量标准考评员作为检查小组成员,提供技术支持。重点检查计量标准是否持续满足原核准条件,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的配备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与撤销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各区局要做好监督检查的现场取证工作,对列入监督检查清单但未能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

2.开展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委将随机选取20%左右的区局,对其实施的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整改阶段(2021年8月)。对监督检查存在不合格项或者有缺陷项的,被检查单位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报组织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予以确认。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四)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和总结阶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中旬)。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在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照《行政许可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对于达不到原核准条件的计量标准,建标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通过验收;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计量标准考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区局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风险分析与研判,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局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市计量院要配合市市场监管委组成检查小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计量标准考核行政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分开的区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高效协同的计量标准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计量标准管理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质量,确保获证计量标准测量能力水平。要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社会共治。

(二)强化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要坚持依法监管、科学公正、风险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履行监管职责,完整填写检查表,并做到全程留痕,切实保障监督检查的客观公正。在检查中发现疑难复杂情况的,要做到一事一报、及时协商。

(三)强化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相关的检查情况和结果,同时对接触、了解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泄露或在报刊、论文中引用发表。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

请各区局将本区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发现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连同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见附件3)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委计量处。

各区局可将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与其他监督检查合并实施,具体时间安排、检查比例可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附件:1.计量标准现场监督检查表

2.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表

3.计量标准监督检查统计表

4.市级办理的企业最高等级计量标准的单位名单

                           

 

督查工作安排篇6

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经济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120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对抓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务督办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规范制度

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政务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项问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列入督办的批示、交办事项落实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督办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督办事项登记、立项、交办、催办、反馈等办理工作程序,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府领导的批示及交办事项等重要督办事项,及时明确责任单位、具体任务、督办形式和要求。要继续健全督办反馈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向市政府督办室及时报告督办事项落实和进展情况。对《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任务,半年向市政府督办室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年终报告完成情况;对政府全体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在一个月内报告;对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事项每季度报告一次贯彻落实情况;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要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答复;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应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对有完成时限要求的督办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

三、讲究方法,强化手段

要创新督办工作机制,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是要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政务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增强督办效果。二是要重视督办调研工作,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把督办同调研紧密结合起来,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效服务。三是要切实加大政务督办工作力度,对督办工作成绩突出的要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要交由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四是要做好政务督办工作考核,认真研究督促检查在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中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并继续将督办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给予奖惩。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是政务督办工作的主体,行政一把手要切实增强抓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督办室主要负责对全市政务督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要充分发挥督办职能作用,抓好牵头抓总、催办查办、通报评价等工作,有力推动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督查工作安排篇7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从4月下旬开始,我市认真按照国家、省和云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我市各镇各部门认真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有关要求,不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和整改,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市成立了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成立了一个综合督查组和16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镇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达到市督查100%的目标。我市各镇各单位也按照市府的统一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了企业自查率达到100%,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初见成效,据统计,我市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各镇各单位共组成个150多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000多人(次),共排查各类企业或单位1431家,排查出一般隐患546处,已整改546处,共计投入整改资金1200多万元,整改率为100%。

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促进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起到积极作用,并收到较好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一批安全隐患及时得以发现及整改,有效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有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特种设备、学校、水利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了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使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全市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有效打击了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等安全生产违法现象;五是安全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我市各镇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各类企业也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群众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

(一)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明确责任,全面实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国务院部署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国家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不断深化和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罗定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罗府办[xx]59号),由邓家仁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为了加强对各镇各单位的督查力度,市政府成立了1个综合督查组和16 个行业专项督查小组,负责对各镇各单位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各镇、各部门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层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该项工作。

二是制订方案,狠抓落实。为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4月3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罗定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罗府办[xx]46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并提出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实现市对镇的督查率达到100%,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率达到100%。

三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镇、各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制订了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制订了危险学化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建设局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等。从5月4日起,各镇和各部门按照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了辖区内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帐,落实跟踪整改和逐项销号制度,确保排查出的隐患每一项都能够进行整改。为了促进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从5月5日至15日,由市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21个乡镇进行了督查,指导和督促各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实现市对镇的督查率达到100%的目标。

(二)强化和完善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陈作权市长要求各镇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市政府分别与各镇、各单位、各部门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各单位也分别按照责任书的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与所属单位和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深化控制目标管理。市交警大队把云浮市下达给我市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所属中队,把工作重心放在控制目标的深化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上;切实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今年4月,市政府调整和充实了市安委会成员,各镇都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镇安委办,村委配备了村安全生产联络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市政府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在财政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各项安全生产经费,拨出了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结合实际计划逐步向高危行业企业推行强制性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实行安全生产的风险抵押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目前,我市大部分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都已编制了与我市总体预案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其他中小型工矿商贸企业和经营单位现正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覆盖率100%目标的要求,抓紧编制应急预案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我市共有重大危险源61处,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实现了电脑化动态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率为100%。

(三)周密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市各镇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我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我市迅速转发上级的有关通知。市政府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陈作权市长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副市长邓家仁亲自参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各部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把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6月4日,我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再动员,再加温鼓劲,会议对各镇各部门组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更加有效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都得到有效的治理整改。到目前为止,我市21个乡镇均已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市各镇共有各类企业563家,都已进行了自查,自查率达100%。此外,安监、交通、交警、建设、工商、教育、消防、卫生、农业、民政等重点行业职能部门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所辖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进行了隐患自查自纠,并成立了行业专项督查小组,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督查。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市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为了确保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印发了《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罗办明电[xx]39号),进一步明确各镇、各部门的责任,各镇、各部门和部门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研究制订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忧患意识。我市各镇、各部门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切实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忧患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三是结合实际,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市各镇各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按照市制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责职分工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市安监局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并分成三个检查组,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水泥等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所排查出来的隐患都已进行了整改。市建设局对我市在建的9家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及整改一般隐患21处。市教育局对全市479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了一般隐患84处,已落实整改84处。市交通局对所辖26个单位开展了排查,共排查和整改一般隐患77处。市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网吧、石油气站和“三小”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出消防隐患20处,已全落实了整改。

四是切实防范自然灾害,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今年1月份,国务院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我市对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高度重视,各镇及交通、建设、公路、水务、国土等主要部门按照上级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有关通知精神,迅速对台风、洪水、雷电、山体滑坡、地陷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市水务局对全市105宗水库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51处,已全部落实了整改。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山体滑坡、地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天候监控,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我市公路、桥梁、涵洞、建筑工地、矿山等均没有发现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点。

(四)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击“三非”行为。

督查工作安排篇8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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