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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3-03-01 16:23:24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1

(====年=月==日)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称“农村低保”),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总结农村低保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__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了他们基本的生存权,真正使这项“德政工程”发挥了应有的社会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工作责任制,督促挂钩乡镇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县委、县政府、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具体工作;三是县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研究出台了切合本县实际情况的《__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政综[====]==号),对各乡镇、各村居如何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范;四是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有关工作。

(二)保障措施切实有效。一是设立了县财政局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研究决定将县乡配套资金先由县财政垫付===.=万元,连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款===万元,共计===.=万元,全部转入专户,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按时发放;另外,安排====年度专项工作经费=万元,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指导乡镇做好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在抓好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基础上,县民政局按照统计台账软件的格式规范,专门设计了《农村低保汇总表》和农村低保工作审核章分发各乡镇民政办,使各乡镇民政办在对贫困家庭进行审核和公示后,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完成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民政局将各乡镇上报的《农村低保汇总表》信息,全部录入《民政统计台账管理系统》软件中,经审核无误后予以保存,除因动态管理需要,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才能变更之外,任何人无权更改低保信息。全县低保金发放数据都从该套软件生成的季度发放单中调取,确保了低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减少拨付环节,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特困群众,防止欠发、少发、漏发、错发和平均发放现象发生,县民政局除了对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户、===人五保对象低保金实行“拨出经费”核算外,其他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乡镇民政办只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及上报工作,不涉及低保金的发放。县民政局按季度将低保金从县会计核算中心拨到县指定金融机构,由该金融机构为每户低保对象开立银行活期存折帐户,通过存折发放,发放回单由民政局收回核销。五是认真核实,防止错漏。县民政局派出=个工作小组到各乡镇,协助民政办核对分发银行存折和低保金领取证,确保准确无误。在分发过程中,要求低保对象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并签名盖章后,方可领取银行存折和领取证,确保不出差错。

(三)动态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我县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制定的试行办法和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和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二是按照逐步完善和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抽查核实制度,保证一年重新核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年,我县对部分乡镇==多个村居===户、====名违规入保的对象进行了动态管理,冻结或暂停发放低保金,并责成相关乡镇、村居限期纠正。今年上半年,我县又对__、__、__、__四个乡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清理核查,作了部分的调整。今年=月,县民政局再次派出=个工作组到==个乡镇检查低保落实情况,每个乡镇选择一个村居入户调查,通过检查又发 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作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通过*渠道和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实行个案管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取消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调整部分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将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工作中,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全员纳入的要求,帮助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年,全县共有====户、=====人(全年平均数)贫困居民入保,其中五保人员====户、====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其中五保供养费===.==万元。====年在保的贫困居民有====户、=====人(平均数),=—=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其中五保供养费===.==万元。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总体运行良好,各项工作正处于逐步规范,不断完善中。但是,全县低保工作仍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村居干部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上报低保对象,有的甚至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家庭人均收入,存在工作简单化和马虎应付的现象;二是个别村居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问题,虽然比例较小,但影响甚大,群众反响强烈;三是由于低保对象变动频繁,民政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又缺乏网络对接平台,影响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低保金发放的工作效率;四是各乡镇敬老院普遍存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缺乏保障的问题,影响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的正常运转。此外,五保户中的孤老人员患病期间的医药费和死亡后的丧葬费的来源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五是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我县从====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当年县财政追加了=万元低保专项经费,====年仅剩下=万元。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势必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结合全县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一些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省市民政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2

一、基本情况

xx苗族自治县成立于1956年,是国务院批准成立最早的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位于xx山脉主峰xx东麓,地处x、x、x两省一市结合部,与x的x、x相连接,同重庆的x、x接壤,区位适中,交通便利,全县辖x个乡镇,x个行政村,x个社区居委会,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万,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x%。现有城乡低保对象x户x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x户x人,占非农业人口数x%;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占农业人口数x%。我县城市低保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保障对象从当初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发放资金从当时的x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农村低保制度从XX年7月1日起实施,保障对象从当时的x户x人扩大到现在的x户x人,年下拨资金从当初的x万元增加到现在的x万元,为建设幸福xx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制建立情况。为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我县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扶贫、财政、公安、工商、纪检监察、审计、发改、农牧科技、统计、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在实施低保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x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和听取低保工作情况汇报,参加低保工作会议,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每年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今年初,下发了《xx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度乡镇民政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细化和分解,实行月考评、季考核,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乡镇,考评结果与乡镇的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兑现奖惩、干部考察等的重要依据,改变以往评先评优凭印象、论资排辈等做法,形成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实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进一步激励了干部职工自主提高履职能力,使队伍更具活力。

(二)完善政策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和资金安全运行,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对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力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办法规定,对不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城乡低保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低保工作未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按政策和规定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入户核查、入户核查,弄虚作假,导致核查数据与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明显不符等各种违反城乡低保工作规定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承担城乡低保工作职责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将被问责。《问责办法》出台后,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全县28个乡镇党政一把手认真进行了学习,切实解决了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低保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不按上级要求推进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规范管理情况。低保工作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该项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为确保保障对象的确定具备可靠依据,我县对所有原保障对象家庭逐户进行核查,切实掌握低保对象特别是一般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情况。新申请家庭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程序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规定的“三环节十步骤”(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个步骤)的程序开展,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也严格按程序开展,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每个程序都有明确规范,每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每个步骤都做扎实。在采取入户核查这一传统模式基础上,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使救助工作形成了更强大的合力。县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个体工商户、纳税等方面的信息,确保救助对象准确、高效,更具公信力。仅XX年,通过经济状况核对,全县共取消了x户x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县。同时,坚持定期审核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每年审核一次,重病重残家庭、x岁以上老人、单亲家庭等对象及一般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提标核查机制,切实做到严把入口,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对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全部纳入低保备案对象进行管理,在各乡镇、村委会和社区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xx网》开通书记、县长信箱,并率先在铜仁市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挂牌救助管理办法》,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农村低保户”公示牌,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挂牌救助规范管理,对群众举报农村低保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答,极大地增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我县采取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民政、扶贫、财政、物价、统计、农业、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每年对全县农村群众在吃饭、穿衣及用水、用电、用煤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行调查统计,结合全县财政状况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从1998年开始,先后6次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从当时每人每月x元增加到现在的x元,农村低保年补助标准则由当初的x元提高到了现在的x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和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得到了很好的建立和实施。

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同时,我县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参合金;重点保障对象和一般保障对象,按每人每年x元的标准代缴参合金。县就业局对有就业能力及愿望的低保人员有针对性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县教育局对城乡低保家庭以及孤儿、残疾儿童,免除收学杂费后,执行免收课本费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住建局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住户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扶贫办对农村低保家庭实行“输血式”扶贫,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促进其稳定脱贫致富。其他部门也积极支持城乡低保工作,很好地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医疗、教育、住房、扶贫、养老、残疾人保障制度等其他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我县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不断加大投入,连续提标扩面,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需要,每年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XX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7年来,全县累计下拨城乡低保达x万元,其中县级匹配资金达x万元。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实行张榜公示,并建立了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各乡镇按审批的名单在季初造册,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汇总,由县级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则根据各乡镇低保资金额度汇入各乡镇信用社,再由信用社根据乡镇社会事务办提供的清册将低保金打入保障对象家庭“一存通”账户上。低保资金均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也不存在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偏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偏低、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五)工作保障情况。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出台了《xx苗族自治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同时,针对乡镇从事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充实乡镇救助站工作人员,做到低保事有人管、低保责有人担。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县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较好,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偏少,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由于我县整体工作人员偏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都是一人多岗,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二是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相对薄弱。乡镇社会事务办没有像财政部门要求掌握财务知识,部分乡镇社会事务办的账目不规范,做账与报账不及时,未及时让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地方财政实力弱,工作开展困难。要求匹配的各项民生资金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致使低保工作经费不足,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城乡低保真正惠及于民。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除了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还要逐年新增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由县财政局对28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3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pig9053”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民政社会保障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民政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安顺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和安顺市民政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社会保障工作中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顺市平坝区民政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在贵州代表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民政对象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成效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9年65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675元/人/月,提标幅度达3.8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9年4140元/人/年提高到2020年4332元/人/年,提标幅度达4.63%。社会救助局和乡镇社会事务办按照“三环节、十步骤”审批程序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截止12月,全区现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66户7233人(其中农村低保3341户6686人,城市低保325户547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381.0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035.68万元,城市低保345.34万元)。新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68户2515人(其中农村低保898户2364人,城市低保70户151人),取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8户384人(其中农村低保190户350人,城市低保18户34人)。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临时物价补贴58992人次311.43万元(农村低保54446人次268.01万元、城市低保4546人次43.4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123人9270斤。全年发放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33人16.64万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根据省、市统筹安排,2020年我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9年的975元/月/人提高到2020年1012.50元/月/人。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487户490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718.49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临时物价补贴4370人次23.78万元。新增特困供养对象96户96人,取消19户19人。

3、养老服务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卫健发〔2020〕4号)文件要求,实施建设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设项目2个,分别是羊昌乡卫生院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和鼓楼街道卫生院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同时积极引导区内两家二级综合医院与民政养老福利院进行医疗服务签约,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组建76个签约服务团队,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定期入户开展医疗检查,目前我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人数24715人,建档率93.34%。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截止7月16日,全区已完成老年人体检9845人,占任务数的61.9%。各乡镇敬老院按1:3、1:6、1:10比例为失能、半失能、全自理集中供养人员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特困供养人员与被委托人通过签订委托护理协议方式为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探视。

4、临时救助

为支持各乡镇(街道)抓好临时性困难群众紧急救助工作,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及时下拨各乡镇(街道)27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从4月1日起提高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权限(从原来1000元提高到2000元),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避免返贫,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杜绝因救助保障不到位而发生任何非正常情况。2020年1月-12月,共救助237人53.8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9人25.19万元)。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4

一、工作方法

先扩面,后提标。这次提标扩面是低保标准从683元提高到860元之后产生出来的人员和补差额。人数是省民政厅根据省统计局农调队按照860元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测算出来。县局将省分配的新增指标按照原低保对象覆盖比率和各乡镇实际困难状况,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再根据上述方法分解到村。由村委会摸底调查、评议上报。原已审批享受的低保对象原则上不动,个别微调。A类标准按每人每年860元全额享受;B类标准按每人每年657元执行;C类标准按每人每年417元执行;D类标准按每人每年377元执行;新增低保对象一律纳为第5类,标准按每人每年177元执行。

保障范围,家庭收入核算项目,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仍按照《*县农村居民最底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固民字[*]18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步骤

1、2月13日至2月20日,为宣传动员、分解指标阶段;

2、2月20日至2月25日,为摸底调查阶段;

3、2月25日至3月20日,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阶段。3月10日之前村级评议、公示结束,填表上报;3月15日之前,乡镇审核结束,打印花名册、制作光盘、汇总上报;3月20日之前,县民政局审批并公示结束。

4、3月20日至3月25日,为打卡发放阶段,资金落实到户;

5、3月15日至3月25日,各地对农村低保扩面工作进行总结,3月25日之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总结书面报送县低保局。3月30日之前,县低保局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情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三、具体要求

此次农村低保扩面对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因素,一是经各级民政部门多次调查摸底掌握到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贫困家庭;二是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家庭。要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张榜公示,做到情况摸清、对象保准。根据实际,修订后即将公布的《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民主评议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吸取不少于3至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方式进行。

1、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把提标扩面与当前除雪抗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保生活、保生产”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自觉性。

2、严格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审核,逐级把关。重点把好村民代表评议关和乡镇政府审核关。村民代表评议不得流于形式,要广开言路,充分酝酿,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确保评议公平、公正,评议结果真实准确。乡镇政府审核要重质量、重效果,一审村级评议有没有落实、有没有进行张榜公布,二审是否确保重点,杜绝撒胡椒面。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3-0046-03

导言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3年在上海试点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地方性的试验与探索、再到中央主导和推动实现全国普及、直到目前的逐渐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在稳步推进低保制度全面发展的同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日益受到重视。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45.7万户、2276.8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59.9亿元,比2010年增长25.8%,比2009年增长36.9%,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2.0亿元,占总支出的76.1%[1]。政府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相关投入是否产生了积极的经济社会效应,“好钢”是否用在了“刀刃”上?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研究,科学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及时评价低保财政投入的成本-效益以及总结存在的问题,可以合理界定低保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角色,提高低保工作的行政效率与质量。

一、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内涵分析

(一)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低保工作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反映一个组织试图达成某种目标,如何达成以及是否达成目标的系统化过程[2]。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3]。因此低保工作的绩效评估也可以从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角度来考察。

(二)城市低保工作的绩效评估目标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是人民生活安全的第一道保护网,基本的宗旨是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符合我国对民生需求的重视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要求。同时,为了不至于使低保制度成为新的贫困陷阱,防止享受低保的人群形成低保福利依赖,通过分类施救、加强对就业激励机制的重视,以及结合反贫困领域其他制度与政策,建构了低保制度的“安贫、抗贫、脱贫”三个层次的政策目标。城市低保工作绩效的评估既是低保政策实施结果的检验标准,也是低保制度发展的推动力,将不断促进低保制度完善与发展。

(三)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要素结构

作为一项以民生为本的公共服务,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内容涵盖了传统公共意义上的三个基本方面要素: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和效果(effectiveness),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提出的公平、责任、回应等指标要素也应纳入评估内容。

将经济指标应用到低保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是要解决低保资金投入问题,保证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及其规范使用。将效率指标引入低保评估指标可以有效检测低保工作所达到的业绩目标,包括低保保障的幅度、工作执行方式的有效性与规范性等等问题。将效果指标应用于低保评估指标体系可以衡量其社会效益目标实现程度,如是否改善了贫困人群价值观念、低保人群的福利状况改变程度、对低保服务的满意程度以及就业激励手段对于低保人群脱贫状况的影响等等。

公平指标主要关心的是社会团体或个人是否公平享受了公共部门生产或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低保制度中的底线救助、分类施救和救助渐退政策都体现了社会公平。责任性指标是指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是否就其担当的公共职责或公共事务对人民负责,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回应性指标是指公共部门及其人员是否对公民的需求、偏好与期望采取了行动,以及行动目标的实现在多大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公民的要求[4]。

二、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层级分析

一般来说,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级架构,或者称为三级指标体系[5]。一级指标即评估纬度,评估纬度关注评估的战略思路和战略理念;二级指标也叫作基本指标,是在评估纬度之下的一种较为具体化的形式,整体上还不触及量化手段,侧重评估的策略目标,关注组织内的职能结构;而三级指标通常也称为具体指标,是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是目标的支持系统。

城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共分三层,由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构成。根据绩效评估中经济、效率、效果指标这三个基本要素的划分,低保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中一级指标可以划分为投入目标、效率目标、效果目标三个,再结合公平、回应、责任等指标要素,确定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见表1)

(一)投入目标及其子指标

投入指标是衡量为实现某一目标而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指标,因此划分为资金筹措、机构人员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投入目标。

1.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包括资金预算、低保标准的科学制定以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方面,因此下设三个三级指标与之相对应。

指标1.1.1足额预算,列入专户。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低保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另外,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也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资金的保障是低保人群获得基本生活水平保障的基础和后盾,应该确保各级财政的及时、足额划拨发放。该指标的操作途径可以采取查看预算计划的方式进行。

指标1.1.2科学预算,动态调整。低保标准的制定由市级民政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级市则需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条例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方法比较模糊和笼统,科学的最低保障标准的制定与调整应综合采用市场菜篮子法、恩格尔系数法、生活形态法、收入比例法、基数法、社会认同法等通常采用的方法(原则上应采取三种以上办法测算)后,参考当地人均实际生活水平、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家庭规模和人口构成设定相对应的调整系数确定。

指标1.1.3合理预算,规范使用。低保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合理规范,预算可以控制在5%以内,财务审计合格。为了防止资金的闲置浪费和不合理的利用分配,年度预算支出执行应达95%以上,规范使用要以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财政部与民政部建立管理资金双向通报制度,加强和规范低保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机构人员的设置

低保工作机构人员的投入包括了专职人员配备与人员工作规范及其法律责任等内容。

指标1.2.1专职人员的配备。目前居委会在整个低保制度实施中承担了大部分基层工作的实施,在条例中也规定“居民管理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但是在倚重居委会的同时,由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往往对低保制度及政策的认识与理解粗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伦理规范,带来很多弊端[6]。因此,在居委会安排经过专业的低保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工作伦理规范培训的社工人员负责相关的低保工作,社工与社区低保人数以一定的比例设置。

指标1.2.2工作规范与法律责任设置。条例规定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而绩效评估的责任性指标要素也要求公共部门及其人员就其担当的公共职责对人民负责,各项工作要权责明确,每一项工作都有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低保工作每个程序和规范都应该设置清晰。

(二)效率目标及其子指标

效率目标包括保障力度、规范化管理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业绩目标。

1.保障力度

保障力度主要是指低保水平所达到的程度,包括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两个方面内容。

指标2.1.1应保尽保。指的是将符合低保条例规定的低收入人群全部纳入到保障范围来。这个指标操作途径可以采取抽样调查,通过多部门联合核对该家庭收入来确定是否符合受助资格,应用漏保率和错保率来计算。

指标2.1.2应退尽退。检测的是低保人群中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仍然停留在低保制度范围内的情况。因此,负责低保家庭收入调查的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排查,建立低保家庭收入抽查机制,每年抽查的数量应分别不少于新申请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

2.规范化管理

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就包括了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和低保对象一户一档以及保证台账的规范化等内容。

指标2.2.1工作程序规范化。首先,实现低保资金100%社会化发放,由财政部门将最低保障金直接拨付到约定的委托金融机构(如银行、邮局等),由金融机构按月打卡发放,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水平。其次,低保的审批和低保标准的制定都必须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避免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无赖保”等非规范情况。审批工作须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局批准的步骤实施,落实初榜、再榜的“二榜”公示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听证程序纳入低保审批环节,审批工作自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指标2.2.2低保家庭建档。建立健全保障户的电子档案信息库,所有的资料都应录入登记和进行信息数据的备份与管理。包括保障户的信息资料如申请报告、收入证明、相关证件复印件、审批表、减发(停发)保障金通知书等,以及低保资金的使用与发放记录,公益性劳动等备案记录等等,做到一户一档。该指标的测量可以采用现场查看或者内网监察的调查方式进行。

指标2.2.3台账规范。台账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台账资料的分类归档管理。该指标也可以采取现场查看或者内网监察的调查方式进行测量。

(三)效果目标及其子指标

利用效果指标衡量在性质上很难界定或者很难量化的公共产品或者服务。低保工作是一项以民为本的公共服务,在实现保证最基本的底线救助的同时又要进行就业激励。而且不仅要在物质上对低保对象进行救助,在精神生活上也要关注贫困文化对其造成的影响,阻断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可以设置社会满意和社会激励两个二级指标对应一级指标中的效果目标。

1.社会满意

社会满意可以从投诉举报率和满意度两个方面进行三级指标的设定。

指标3.1.1投诉、举报率。主要是针对低保人群或者其他社会公众对于低保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如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但未享受救助者的投诉经查属实的,或者群众投诉低保不符合救助条件经查属实的,都要进行分值扣减。设立低保资金使用和低保工作的举报、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电子邮箱,依法查处举报和投诉反映的违反低保资金使用政策的行为,有效监督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等违规低保现象。

指标3.1.2满意度。对低保工作满意度的评估应该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低保对象对低保工作人员服务的满意度,其次是社会其他成员对低保政策、保障力度、低保实施公开度透明度等有关方面的满意度。该指标可以采取对低保家庭进行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

2.社会激励

社会激励指标可以从就业促进、脱贫人数以及贫困价值观的改变三个角度进行衡量。

指标3.2.1就业促进。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底,我国2345.6万城市低保对象中:在职人员79.0万人,占总人数的3.4%;灵活就业人员432.2万人,占总人数的18.4%;登记失业人员510.2万人,占总人数的21.8%;未登记失业人员410.9万人,占总人数的17.5%[7]。也就是说,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占低保人群总数的61.1%。促进低保人员通过自食其力摆脱贫困的境况,脱离政府的救助才是低保制度的终极目的。因此低保制度与就业必须是具有联动机制的,积极的就业促进应该成为低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指标3.2.2脱贫人数。测量的是每年由于家庭收入的提高或者低保人群中就业行为的增加而逐渐退出低保范围的人数。该指标也是检验低保中就业促进措施是否起到积极作用的一种方式。

指标3.2.3贫困价值观的改变。奥斯卡·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可以用来解释城市贫困人口消极的生活态度是如何限制他们摆脱贫困的,即:穷人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结果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这种亚文化持续蔓延,使得贫困在其保护下得以维持和繁衍[7]。因此,要加强以权利为基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完成扶贫由道义性到制度性的转变,在低保工作过程中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伦理规范,努力探索能更好地维护贫困人群尊严的低保工作程序规范。该指标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走访调查方式进行操作。

三、结语

要科学地进行低保工作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需要一系列制度的配套完善,如探索建立有效的独立于低保管理审批机构之外的家计调查中心能更好地对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等指标进行测量;如配备专职的低保工作人员,使经过专业培训的社工深入社区居委会,与低收入人群建立配对关系,不仅有助于全面掌握低保家庭信息,有效实施低保政策,还可以更加便利地对低保家庭进行积极文化价值观的灌输,阻隔贫困文化的代际传递。低保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等等原因,可能暂时还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因此我们在制定低保工作绩效评估的评价标准时,应该遵守“踮起脚尖能够得着”的原则,否则太脱离实际,指标体系也就缺乏实用意义了。

参考文献:

[1]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2010-06-10.

[2]严新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3]蔡立辉.政府绩效评估的理念与方法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5).

[4]汪玉凯,黎映桃.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从标准、指标和制度视角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6,(12).

[5]卓越.政府绩效管理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6

**彝族自治县地处大理州中部点苍山之西,全县山多地广人稀,共设3镇6乡1个社区,总人口100663人,总面积1957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8.4%。县境内灾情频繁,贫困面大,脱贫后复贫、返贫的现象突出,使民政工作显得亦为重要。

近年来,**县密切联系县情,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列为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常抓不懈,使整个民政工作始终贯穿以民为本,县民政局则把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民担忧作为己任,在实际工作中县民政干部总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真正成了广大困难群众及弱势群体的“后家”。几年来,**县在加快发展中总是出现一种好现象,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县里的民政干部、哪里有困难群众哪里就有县里的民政干部、哪里群众热点难点突出哪里就有县里的民政干部,在漾濞彝家山乡村村寨寨群众最熟悉的干部是民政干部、在当地广大干部群众中耳熟能详的事是民政工作。“一枝一叶总关情,点点滴滴为民忙。”**县民政工作在全县脱贫致富、共建平安和谐社会和“三个文明”建设活动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哪怪,彝县广大干部群众把县民政局赞誉为是飘扬在彝家山乡上为民解困一面旗。版权所有

民政工作成了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县始终把民政工作作为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作为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民政系统及财政、扶贫等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单位的民政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和督查。乡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在实际工作中总是把民政工作同全县的经济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不断完善各级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定民政工作责任书,使全县的民政工作做到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把民政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主要内容之一,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加快发展。

与此同时,**县在强化民政工作中不断加大民政事业经费的投入,做到各项民政事业经费超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了民政的正常开展。版权所有

救灾救济工作日常化

救灾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线,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的安危冷暖之大事,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漾濞县民政局针对县境内每年都有低温、干旱、洪涝、风雹、泥石流滑坡、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实际,为了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救灾预案,健全值班制度,使救灾工作形成了日常化。

每当灾情发生,在漾濞县民政局里“灾情就是命令”,这里的干部职工多年来已经养成了一种好习惯,只要获悉县境内发生灾情,不管在什么地方,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都能够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并能够做到有条不紊地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组织调运救灾物资,组织灾民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生产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漾濞县因灾民房倒损1500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民政局先后投入救灾资金达700万元,累计救助灾民3.6万人次,接收各类救灾衣被30万件,较好地解决了灾民吃、穿、住、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了灾区的社会稳定和灾后重建恢复工作。

社会救济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体之一,多年来,漾濞县民政局结合县情,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一是以做好春荒、春荒后期、冬令群众生活安排为主线,妥善安排好全县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二是认真开展定期农村特困户调查活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对症救济帮困。如,日前漾濞县民政局再次对全县农村特困户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澄清了全县农村特困户底子。据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农村特困户共有3064户10239人,其中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人员有440人,因病致贫的有3762人,因缺乏劳动力致贫的有4998人,因灾致贫的有869人等,并建立了农村特困户台帐,为今后开展农村贫特困户实施救助提供了依据;三是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现实情况,实施救助活动;四是努力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及其他救助活动。

有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漾濞县民政局进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先后投入农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69万元,使600多名特困群众不同程度地享受到了农村医疗救助,有3名精神病患者长期在州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并制定了《漾濞彝族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方案》,较好地解决了特困群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五保供养工作,目前,还有供养五保对象280人、分散供养249人,与此同时,已建成敬老院3所、床位84张,确保供养工作的圆满落实;进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几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40人次,投入救助资金12万元,有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积极实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备灾合作项目,几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1.4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妇女、儿童防灾备灾的能力。

精心打造“低保民心工程”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广大城乡居民最受关注的民政工作之一,因此,**县民政局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强化规范化管理,增强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把城乡居民低保精心打造成了一个民心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漾濞县在实施低保过程中,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坚持低保群众监督制度,一是公开低保政策。在县乡村民政办公地点,做到低保政策上墙,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知道,让群众掌握政策;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三次公示的制度,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结果怎样;三是长期公示续保对象,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四是公示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群众要反映、要举报、要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打什么电话等。

在不断强化低保规范管理中,**县民政局根据实际,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即一是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按照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即第一类对象,一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三类对象为重点核查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行续保对象登记制度,即低保对象每月在领取低保金之前,必须到所在地加盖“低保管理专用章”,接受所在地的管理等。

比如,在发放低保补助金的方式上,山区乡实行由乡(镇)民政助理员发放,城区由县邮局发放,管理方面采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季审批,按月发放,全面实行张榜公布,使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到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实现城乡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有关数据反映,漾濞县2002年至2004年,两次提高低保标准,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全县保障人数已从2000年的412人增加到2005年2106人,年发放保障金从2000年的16.6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66.9万元。

低保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常规工作实现超常化

近年来,**县民政工作出现一个喜人的局面,即重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常规工作实现超常化。

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近年,全县双拥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资金投入逐步加大,共支出抚恤事业经费115万元,并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筹集资金达3.6万元,帮助61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住房和医疗等困难问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安置渠道,实行“双考”安置、扶持就业与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安置政策,加强了就业培训和服务,有效地缓解了“安置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先后接收安置退役士兵265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51人,自谋职业人数18人,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在全州率先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并获一等奖,切实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基层政权建设稳步推进。2000年6月至9月,全县进行了农村村级体制改革和城市社区建设,依法选举产生了65个村民委员会和一个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从根本上改变了村级管理体制和村干部任用机制。五年来,正确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好各项工作,不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2003年至2005年,对全县65个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进行新(改、扩)建,其中新建28个、改建34个、扩建3个,总建筑面积达5580平方米,共计总投资390万元,其中州补助132万元,县、乡、村自筹258万元。对65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分别补助1万元,用于零星修缮和绿化建设。2005年,新建的22个村委会办公用房已全面完工,并顺利通过州、县验收。2005年,按照“有利于城镇合理布局、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搞好调查、论证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县委、政府实施乡镇撤并工作起好参谋助手作用,并积极主动做好有关材料的起草和报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州下达撤减2个乡镇的任务。

老龄工作有特色。一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二是在敬老节期间,对全县百岁老人和敬老院五保老人进行慰问;三是定期对全县60岁以上的老龄人全面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先后支出资金8多万元;四是先后为523名老人办理了高龄老人优待证;五是抓好敬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

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成果丰。一是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做到执法文明、行为规范,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五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4129对,离婚登记200对,在办理结婚登记中,未出现搭车收费现象;二是开展“明天计划”工作,组织全县28名残疾儿童到州医院体检,并对3名儿童进行手术;三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共登记社会团体1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6个,并进行年检;四是实施好“阳光工程”,对全县123名白内障患者的康复手术实施救助。

抓行风建设增强为民解困意识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7

2006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0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06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06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06]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06]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06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06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07年民政工作思路

2007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民政低保个人工作总结篇8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

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方便了低保户。(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县级民政部门下拨那粗低保资金后,由乡民政办负责造册登记、逐户发放应享受保障资金,发放情况按月向县民政局汇报,并核销相关发生业务账务。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该村村民居住在山腰半山腰,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享受到农村低保待遇。二是全村生产资料少,林果地少,耕地面积少,现有人均旱地面积仅为0.88亩,没有可耕种的水田。加强发展种植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管理能力,全村的养殖业发展态势不明显。三是进村路面为土路,汛期开车进不了村,需要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有待加强整治;四是保障标准偏低,农民群众生活改善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是通过贫困线来确定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即每人每月70元。从目前的物价上涨情况看,这点资金只能够买点粮食,买肉类和植物油等生活必需品就显得比较困难。农村群众在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样低的保障标准是很难维持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五、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同时,县级民政部门正确引导农村低保工作,并督促指导好相关工作;

(二)、建议林业、农业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核桃、漆树、草果、黄连等树苗的供应和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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