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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扶贫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7-27 04:35:53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1

市级下达我县550户搬迁计划。由于全县急需搬迁的任务重,今年省级下达我县375户搬迁计划。结合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自我加压,下达各乡镇市级移民搬迁计划900户、省级搬迁扶贫计划450户。为了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依托盛市扶贫搬迁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使今年的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年初计划,截止11月30日,完成市级移民搬迁986户3936人。省级搬迁扶贫310户1107人,完成比例占72%即将完工在建140户,占任务的28%根据我县今年扶贫搬迁工作任务重的实情,多方筹资,争取到搬迁扶贫资金计划150万元,目前已到位75万元,其中省扶贫办下达搬迁扶贫专项资金45万元,省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尚有县发改委75万元资金计划还在协调落实中。基于此我已于10月初下拔落实到各乡镇财政所危改搬迁扶贫资金84.4万元,由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搬迁进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的要求,兑现落实到搬迁的农户。

襄樊市下辖唯一的全山区贫困县,县地处秦巴山区贫困带上。也是全市唯一的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高寒山区、边远地区、多灾地区、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军事于一体。辖11个乡镇261个村,1262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2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506户22.96万人,占总人口的80%全县版土面积3225平方公里,境内山峰林立,沟壑纵横,有158个村地处海拔千米以上的地带,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群众生活极其艰难。自2002年以来,抢抓盛市扶贫搬迁政策机遇,对全县7500户近3万人生活在海拔千米以上地的地区的贫困户纳入盛市扶贫搬迁计划,于2002年至~年成功地对高寒山区的3253户13662人实施了搬迁扶贫,使这部分人口彻底告别贫困。截止~年底全县尚有4247户,16420人还待搬迁,由于今年我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增加了一部分地处滑坡地带的农户,因此我县的搬迁扶贫工作任务相当艰巨。

二、主要做法

(一)界定范围,突出重点搬迁。围绕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今年搬迁扶贫我们以重点村为主,突出重点村重点户。年初,我们通过组建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对~至~年的省定重点村开展普查工作,将重点村需要搬迁的农户逐户登记造册,按照市级搬迁和省级搬迁(危改)两类建立基础性的档案,市级搬迁扶贫我们按照每个重点村村平30户的指标下达计划任务900户,按照优先重点村的原则,由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上报实施。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的一项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对搬迁的农户的建房进行科学的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扶持政策,在各重点村做好盛市搬迁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动员,号召农户主动搬迁,提前搬迁,加快了农民搬迁脱贫步伐,加速了我县搬迁扶贫工作进程。

(二)强化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搬迁扶贫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月办月结,对搬迁工作加大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书记、县长任组长,扶贫、民政、财政、计划、交通、电力、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搬迁工作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搬迁任务实行责任包保,并制定了优惠的扶持政策,聚集各部门帮扶资金,合力投入。加大了扶贫搬迁工作力度。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扶贫部门,对全县移民搬迁和住危房户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健全了我县1943户特困户住危房,4247户农户居住在高寒边远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带贫困户的档案。为了解决这部分贫困户的住房和搬迁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实施扶贫搬迁与解决特困户危房相结合,用今明两年时间彻底解决这部分特困农户的住房难。计划今年搬迁解决特困户危房900户。由县扶贫办负责包保450户,县民政局负责包300户,县财政局负责包保50户,县直85个部门负责包保100户。县委县政府将全县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纳入全县重要工作进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办结,年终对各部门实行硬帐硬结,确保了全县扶贫搬迁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搬迁。扶真贫的原则。搬迁对象的确定上,扶贫搬迁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自愿。必须是真正的贫困户,必须由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安置方式上,由农户自主选择搬迁类型,能集中搬迁的就集中搬迁,能分散搬迁的就分散搬迁;建房标准上,由农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能建楼房的建楼房,能建经济实用房的建经济实用房。安置的选址上,由各乡镇、村根据镇、村建设规划自行选址。搬迁方式上重点采取四种搬迁模式:一是实行梯度搬迁。鼓励低山、河边的农户进城经商给予适当补贴,将其房屋和士地等低价转让给中高山地带的搬迁农户。二是集中安置搬迁。今年实施的第二批1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下达了900户市级搬迁计划、400户省级搬迁计划,大部分都要求实行集中安置。三是危改扶贫搬迁,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以扶贫、民政、财政为主,县直各部门全体动员对全县900户住危房户实施危改扶贫搬迁,目前已完成80%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四是分散扶贫搬迁,去年全县分散搬迁713户,仅重点村曾家垭村一年就搬迁25户。今年,全县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实施分散搬迁986户。组织实施工作中我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将省级搬迁和我县实施的危改搬迁有机结合同步实施。确保盛市级搬迁1000户和县委450户的危改搬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将搬迁扶贫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将搬迁扶贫工程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的茶叶、桑叶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将扶贫搬迁与退根还林政策相结合。对搬迁的农户原有的田地进行退耕还林,既使农户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天然林保护的作用。

(四)规范程序,政策激励搬迁。通过规范搬迁扶贫工作申报程序,为了使扶贫搬迁工作科学、严谨、细致真正成为安民富民的一项重要工程。夯实搬迁扶贫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搬迁扶贫工作阳光操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搬迁扶贫工作的极积性。搬迁前,做到三表”齐全。年初,由扶贫办与各乡镇政府组织专班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搬迁贫困户基本情况登记表、户主申请表、并由村委会签批意见,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以乡镇为单位向扶贫办上报年度搬迁实施计划申请和报表。确保了扶贫搬迁户的真实性和严密性。搬迁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市级搬迁扶贫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的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危改工作相结合,介定对象是住草房、石板房的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搬迁扶贫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市级搬迁每户给予1000元的补助政策。省级搬迁户按人口给予补助,1至2户人的补助2000元,3人户的补助3000元,4人户的补助4000元,5人以上户的补助5000元;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对~年省级搬迁的450户和~年市级搬迁扶贫的713户项目资金通过《今日》全县进行了为期10天公告公式,将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搬迁扶贫工作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洪涝灾害影响农户危改搬迁进度。今年8至9月连续两个多月的强降雨,使农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滞后,同时,一部分已建起的新房的农户受到地质滑坡的影响又重沦为危房,给危房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部分农户外出打工,危房改造启动慢。在我县农村农户建一栋楼房需投入资金5—6万元,而每户的扶持只有4000元左右,面对如此巨大的投入,贫困户由于没有自我投入,而政策扶持有限。为了能够建房,农户在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有靠外出打工挣钱建房,为此不能尽快启动建设。目前在建的农户有80%就属于这种情况。

(三)资金筹集到位晚,资金及时到位迟缓。由于扶贫搬迁是年初组织实施,到年尾时才兑现补助资金,从搬迁实施到项目申报下达到县运转周期太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搬迁农户在实施搬迁中缺乏建设和启动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搬迁积极性。今年,省级下达搬迁资金计划是扶贫资金45万元,财政资金30万元,计划资金75万元。现在,扶贫和财政资金已到位并下拨,但计划部门并不承认有搬迁任务,致使资金不能到位。经过多方筹集,还差89.3万元的资金。目前,搬迁扶贫工作已面临着验收考核,我们虽然通过组织专班多次深入农户未声明行督办,但资金筹集不能及时到位使搬迁扶贫工作的难度加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搬迁扶贫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确保今年的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完成。

(一)加强督导,确保进度。组织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开展督导。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展缓慢的搬迁户,督办进度。继续抓好盛市移民搬迁工作的月督办、月通报,确保搬迁工作任务~完成。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2

我县今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有如下特点:一是扶贫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今年我县有10个贫困村享受全省面上插花贫困村的扶持政策,每个村享受省市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的扶持标准,此项扶贫资金达500万元;扶贫龙头企业贴息资金20万元;市里确定我县西部六个重点贫困乡镇今年有24个富民经济小区的计划指标,如果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奖励性补贴政策外,每个小区还可以多享受到3万元的补贴,此项扶贫资金达72万元;今年我县有150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指标,此项市财政将拿出100余万元的贴息资金;市里派驻我县的27支党政机关帮扶工作队、76家企业帮扶工作队帮扶我县的75个贫困村。由此可以看出,今年我县的扶贫工作力度之大是历年所没有的,仅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将达到600余万元。二是扶贫项目最多。今年我县通过面上插花贫困村整村推进扶持、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贫困户小额贴息贷款、*市党政机关定点帮扶、贫困乡镇扶贫富民小区加大补贴标准等措施扶持的增收项目达到200余项。三是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由于我们缺乏扶贫开发管理工作经验,在落实政策中遇到了镇村领导重视不够,项目规划未经科学论证,执行计划的随意性,也有未按规划操作的现象,扶贫项目实施中未按要求进行民主讨论,公告公示等。四是扶贫效益最好。虽然今年遭受比较严重的旱灾,但是在扶贫政策的推动下,我县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开展的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发展畜牧养殖项目等增收措施,发挥了效益,实现了大灾之年我县六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人均收入增长的好势头。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面上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按照20*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20*年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享受省市扶持的面上贫困村的数目为10个,这10个村农户总户数为4279户,人口数为16019人。结合贫困村的实际,我们计划实施项目总数为33个,参与项目户数3469户,受益人口11917人,项目的参与率为81%。项目总计投入资金1415.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总计250万元,市

财政配套资金总计250万元,信贷资金总计31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总计580.5万元,社会帮扶资金25万元,预计效益达1665万元,预计参与项目的农户人均增加收入可以达到1300元以上。计划实施的项目分别为:*村棚菜项目等。

截止目前,此项目稳步推进,各村正在开展计划及项目的落实工作。其中,7个特色产业项目的万寿菊栽植、辣椒生产、菜籽生产项目均已经完成;8个养殖业项目已经启动并运行良好;3个棚菜生产项目均正在施工;5个贫困劳力培训项目进展顺利;1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总之,据目前统计情况,计划实施的33个项目中,均处于完成或正在运行中。近期我们将进行验收,并下拨扶贫资金。

2、认真落实好市里确定的24个扶贫富民经济小区,40个增收项目工作

按照市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我县西部六个重点贫困乡镇今年有24个富民经济小区的计划指标,如果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除享受市政府正常的奖励性补贴政策外,每个小区还可以多享受到3万元的补贴,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我县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的富民小区今年达到43个,其中种植业22个,畜牧业21个,目前已经竣工23个,其中种植业完成5个,畜牧业完成18个,其他的都是正在建设中。计划开发的40个增收项目,截止目前,通过面上插花贫困村整村推进扶持、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贫困户小额贴息贷款、*市党政机关定点帮扶、贫困乡镇扶贫富民小区加大补贴标准等措施扶持的增收万寿菊种植、辣椒种植、地膜花生、菜籽等项目达到17大项,196小项,其中种植业项目9个,总规模达113042亩;养殖业项目8项,牛、羊、生猪等养殖规模达1355*头,禽类鹅、蛋鸡等养殖规模达19*42只。经过一年的扶贫开发工作,预计到20*年底,各贫困乡镇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75个贫困村村人均收入增加400元以上。

3、定点帮扶工作队情况

20*年驻我县的市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工作队由原来的26个调整到27个,帮扶我县31个贫困村,有利的推动了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目前20*年救济性投入资金总计21.53万元,公益性投入28.26万元,开发性投入135万元,协调资金93万元。今年市里又增派*商业局系统的76家企业定点帮扶我县的75个贫困村现已有47家企业同村对接,为贫困村脱贫致

富注入了新的活力。

4、做好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增加农民收入。

根据辽扶贫办发[20*]9号文件精神,20*年我县申报拟认定第二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一个——*红树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拟享受扶贫贷款贴息企业七家分别为:*有限公司。我县深入贯彻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用信贷扶贫资金扶持龙头企业,进而带动贫困户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六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劳动力转移达2.9万人次,劳务输出实现人均增收占农民增收的三分之一。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3

今年省级下达我县375户搬迁计划,市级下达我县550户搬迁计划。由于全县急需搬迁的任务重,我们结合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自我加压,下达各乡镇市级移民搬迁计划900户、省级搬迁扶贫计划450户。为了将这一利民安民工程落到实处,我们依托省、市扶贫搬迁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帮扶合力,强化责任督办,使今年的扶贫搬迁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年初计划,截止11月30日,完成市级移民搬迁986户3936人。省级搬迁扶贫310户1107人,完成比例占72%,即将完工在建140户,占任务的28%。根据我县今年扶贫搬迁工作任务重的实情,我们多方筹资,争取到搬迁扶贫资金计划150万元,目前已到位75万元,其中省扶贫办下达搬迁扶贫专项资金45万元,省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尚有县发改委75万元资金计划还在协调落实中。基于此我们已于10月初下拔落实到各乡镇财政所危改搬迁扶贫资金84.4万元,由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农户搬迁进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的要求,兑现落实到搬迁的农户。

二、主要做法

(一)界定范围,突出重点搬迁。围绕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今年搬迁扶贫我们以重点村为主,突出重点村重点户。年初,我们通过组建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对2003至2005年的省定重点村开展普查工作,将重点村需要搬迁的农户逐户登记造册,按照市级搬迁和省级搬迁(危改)两类建立基础性的档案,市级搬迁扶贫我们按照每个重点村村平30户的指标下达计划任务900户,按照优先重点村的原则,由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上报实施。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的一项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对搬迁的农户的建房进行科学的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扶持政策,在各重点村做好省、市搬迁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动员,号召农户主动搬迁,提前搬迁,加快了农民搬迁脱贫步伐,加速了我县搬迁扶贫工作进程。

(二)强化领导,凝聚合力搬迁。今年,县委县政府将搬迁扶贫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月办月结,对搬迁工作加大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书记、县长任组长,扶贫、民政、财政、计划、交通、电力、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搬迁工作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搬迁任务实行责任包保,并制定了优惠的扶持政策,聚集各部门帮扶资金,合力投入。加大了扶贫搬迁工作力度。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扶贫部门,对全县移民搬迁和住危房户进行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健全了我县1943户特困户住危房,4247户农户居住在高寒边远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带贫困户的档案。为了解决这部分贫困户的住房和搬迁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实施扶贫搬迁与解决特困户危房相结合,用今明两年时间彻底解决这部分特困农户的住房难。计划今年搬迁解决特困户危房900户。由县扶贫办负责包保450户,县民政局负责包300户,县财政局负责包保50户,县直85个部门负责包保100户。县委县政府将全县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纳入全县重要工作进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办结,年终对各部门实行硬帐硬结,确保了全县扶贫搬迁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搬迁。在扶贫搬迁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自愿,扶真贫的原则。在搬迁对象的确定上,必须是真正的贫困户,必须由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在安置方式上,由农户自主选择搬迁类型,能集中搬迁的就集中搬迁,能分散搬迁的就分散搬迁;在建房标准上,由农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能建楼房的建楼房,能建经济实用房的建经济实用房。在安置的选址上,由各乡镇、村根据镇、村建设规划自行选址。在搬迁方式上重点采取四种搬迁模式:一是实行梯度搬迁。鼓励低山、河边的农户进城经商给予适当补贴,将其房屋和士地等低价转让给中高山地带的搬迁农户。二是集中安置搬迁。今年实施的第二批1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下达了900户市级搬迁计划、400户省级搬迁计划,大部分都要求实行集中安置。三是危改扶贫搬迁,200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以扶贫、民政、财政为主,县直各部门全体动员对全县900户住危房户实施危改扶贫搬迁,目前已完成80%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四是分散扶贫搬迁,去年全县分散搬迁713户,仅重点村曾家垭村一年就搬迁25户。今年,在全县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实施分散搬迁986户。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将省级搬迁和我县实施的危改搬迁有机结合同步实施。确保省、市级搬迁1000户和县委450户的危改搬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将搬迁扶贫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将搬迁扶贫工程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的茶叶、桑叶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将扶贫搬迁与退根还林政策相结合。对搬迁的农户原有的田地进行退耕还林,既使农户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天然林保护的作用。

(四)规范程序,政策激励搬迁。为了使扶贫搬迁工作科学、严谨、细致真正成为安民富民的一项重要工程,我们通过规范搬迁扶贫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搬迁扶贫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搬迁扶贫工作阳光操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搬迁扶贫工作的极积性。在搬迁前,做到“三表”齐全。年初,由扶贫办与各乡镇政府组织专班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搬迁贫困户基本情况登记表、户主申请表、并由村委会签批意见,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以乡镇为单位向扶贫办上报年度搬迁实施计划申请和报表。确保了扶贫搬迁户的真实性和严密性。在搬迁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市级搬迁扶贫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的,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危改工作相结合,介定对象是住草房、石板房的,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搬迁扶贫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市级搬迁每户给予1000元的补助政策。省级搬迁户按人口给予补助,1至2户人的补助2000元,3人户的补助3000元,4人户的补助4000元,5人以上户的补助5000元;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对2005年省级搬迁的450户和2004年市级搬迁扶贫的713户项目资金通过《今日**》在全县进行了为期10天公告公式,将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搬迁扶贫工作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洪涝灾害影响农户危改搬迁进度。今年8至9月连续两个多月的强降雨,使农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滞后,同时,一部分已建起的新房的农户受到地质滑坡的影响又重沦为危房,给危房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部分农户外出打工,危房改造启动慢。在我县农村农户建一栋楼房需投入资金5—6万元,而每户的扶持只有4000元左右,面对如此巨大的投入,贫困户由于没有自我投入,而政策扶持有限。为了能够建房,农户在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有靠外出打工挣钱建房,为此不能尽快启动建设。目前在建的农户有80%就属于这种情况。

(三)资金筹集到位晚,资金及时到位迟缓。由于扶贫搬迁是年初组织实施,到年尾时才兑现补助资金,从搬迁实施到项目申报下达到县运转周期太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搬迁农户在实施搬迁中缺乏建设和启动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搬迁积极性。今年,省级下达搬迁资金计划是扶贫资金45万元,财政资金30万元,计划资金75万元。现在,扶贫和财政资金已到位并下拨,但计划部门并不承认有搬迁任务,致使资金不能到位。经过多方筹集,还差89.3万元的资金。目前,搬迁扶贫工作已面临着验收考核,我们虽然通过组织专班多次深入农户未声明行督办,但资金筹集不能及时到位使搬迁扶贫工作的难度加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搬迁扶贫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确保今年的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督导,确保进度。组织重点村包保专班进村入户开展督导。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展缓慢的搬迁户,督办进度。继续抓好省、市移民搬迁工作的月督办、月通报,确保搬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4

一、充分认识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重要意义

期间,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政扶发〔〕14号)要求,以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为重点,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实施机制,转移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应看到,一些地方存在着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雨露计划的实施效果。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已经由指令性、引导型、“短平快”向指导性、技能型、常态化转变,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管理并改革完善实施方式,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是充分利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成果,实现扶贫培训补贴政策跟进入户,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需要;是完善转移培训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实现雨露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开创“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新局面的需要。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雨露计划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二、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部门协作、全程监管”。通过改革完善实施方式,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应用“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成果,进一步完善雨露计划瞄准机制,通过培训到户、直补到人的政策激励,引导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增收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实现雨露计划项目运行更加规范,补贴资金更加安全,部门监管更加科学、简便、有效,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雨露计划健康顺利实施。

建立一套适应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和长效机制,调动各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提高雨露计划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雨露计划工作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发〔〕8号)提出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两个为主”的工作要求,为适应农村未参训青壮年存量劳动力日益减少、新生劳动力培训需求增多、企业对技能型工人需求日益旺盛的这一形势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工作要立足提升培训质量,逐步减少短训规模,增加职教长训比重,把工作重点放在扶持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上,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开展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培养初、中级技能人才。同时,积极做好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县(市)严格按照试点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四、实行培训任务和补贴资金计划直达到县

改革转移培训任务计划管理方式,实行计划到县(市、区),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省扶贫办按因素法制定年度转移培训指导性计划方案,经与省财政厅会商后,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要根据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认真做好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训的组织动员工作,本着“政策引导、农户自愿、实事求是、据实补贴”的原则,最终确定本县(市)当年实际完成的转移培训人数。非重点县(市、区)要以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控制数,本着“择贫、择老”的原则,将计划分解到乡(镇)、村。省扶贫办将根据各地实际完成情况,对次年各县(市、区)的指导性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从年开始,各地扶贫部门不再直接向培训基地下达指令性的转移培训任务计划。

改革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资金计划下达方式,由县(市、区)根据培训任务测算资金量,直接在省里安排到各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实行单列。完善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当年雨露计划资金有结余的,可接转到下一个年度继续使用;当年雨露计划资金不足的,由县(市、区)从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中补足。

五、实行推荐培训基地与农民自主选择相结合

为了确保贫困农民能自主选择和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培训,从年开始,扶贫部门实行向贫困农民推荐一批优质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作为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由贫困农民自主选择参训学校和专业。各地扶贫部门所推荐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一是从现有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中直接择优产生,二是对新纳入推荐范围的基地,必须是国家和省重点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培训机构。各地所推荐的基地数量规模要适度,每个市(州)按2-3所市属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区)按1-2所县属中职学校或专业培训机构的规模进行掌握,让贫困农民有一定的自主选择范围。

基地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先由各县(市、区)扶贫办筛选初荐,再由市(州)扶贫办甄选推荐,最后报省扶贫办备案进行公开公示。各地对纳入雨露计划推荐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质量、就业安置、收费水平、群众公认度等建立淘汰机制,实行一学年一评估和调整,每年由市(州)扶贫办征求县(市、区)意见调整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六、完善培训补贴对象的确认方式

全省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对象,必须是实行“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县(市)扶贫部门依据本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进行审核确认。其中,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专业培训基地中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两证”(即技能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的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

对于非重点县中没有实施“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工作的,暂停短期技能培训,只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其补贴对象确认方式,仍采取“农户申请、乡村证明、县办审定”程序进行;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也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

七、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

本着尊重贫困农民“自愿培训、自主选择”的原则,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充分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主性。

凡当年有子女新入学并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农户,可向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享受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如实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凡当年有参加短期技能培训愿望、年龄在16-45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当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要求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附件2)。贫困家庭劳动力凭卡从扶贫部门推荐的培训基地中,自主选择基地和专业工种参加培训。

对在非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就读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如其所学专业在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没有开设、而本人确有需要的,可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扶贫办备案后,纳入雨露计划培训补贴对象。

八、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和资金直补到户

省里制定统一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标准,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以且只能享受一次雨露计划资金补贴。年的补贴标准是:对当年新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对当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且获得“两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人一次性补贴600元。

凡当年提出申请享受雨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贫困农户,须提供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认真对其申请资格和在校就读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次年3月底前由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资料和基地名录等进行复核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并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公开。对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国家中职免学费、补贴生活费资助政策。

对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参训劳动力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合法有效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向所在县(市、区)扶贫办提出享受培训补贴申请,先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核,再由县(市、区)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

对纳入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县(市),试点期间被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执行国家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省雨露计划长训补贴政策;被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执行省雨露计划短训补贴政策。

九、做好培训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工作

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施方式改革后,实行“两表一卡”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即《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附件3)、《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必须附上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原件。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必须附上参训劳动力的居民身份证、技能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等级证的复印件。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负责做好上述纸质档案资料的审核、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及时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电子台账)登录湖北省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

积极推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制度。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分别在湖北扶贫网、湖北雨露网和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推荐基地的相关信息。各市(州)、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将纳入推荐范围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及其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国家资助政策和扶贫补贴标准等相关信息,统一制作成“基地名录和专业菜单”,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广泛宣传到农村基层,直达到贫困农户,让贫困农户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各县(市、区)要建立雨露计划培训补贴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将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数额等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问询。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政策观念,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地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受益。要把雨露计划补贴资金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范畴,实行全程监管,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各市(州)扶贫办、财政局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切实加强对所属县(市、区)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办检查,尤其要加大对象认定、培训实施、补助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对象准确且真正参训,真正享受补贴政策。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增强责任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雨露计划补贴对象资格审查和公开公示以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相关资料复核、补贴资金的直补发放和资金监管工作,并及时做好雨露计划补贴资金公开公示,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并积极争取教育、人社等部门和培训基地、技能鉴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共同做好雨露计划实施工作。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5

主要工作成效

截止目前,2015年到位资金共计7870万元。其中:中省扶贫资金3240万(包含中省2014年第二批扶贫资金1066万);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3000万;移民资金1630万元。

(一)全力实施扶贫攻坚。根据中省市扶贫工作新常态和新要求,坚持区委区政府“立足五大工程,政府托底救助,社会合力攻坚,包干脱贫减贫”的总体思路,编制了《__区2015-2018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规划》,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扶贫攻坚作战图并挂图作战。落实了2015年工作任务,2015年扶贫攻坚的目标是:确保23个贫困村“脱帽”、14715人贫困人口脱贫。

(二)各项目有序推进。一是对全区21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和对建档贫困户发展生产贷款进行贴息,现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预算。二是区本级扶贫专项资金3000万元已经进入项目规划,可望在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三是2014年10个村和青居团结村的扶贫项目设计预算已经完成,目前正等待领导审批后送财政评审。四是2500万财政扶贫资金和移民资金等待规划。其中移民资金1200万元,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100万元,烂板桥村和天云寺200万元。五是劳务培训工作。2014年第二批中省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的66万元和第一批资金中由于一个培训学校中途退出结存的培训资金12万元,共计78万元。目前扶贫培训项目已在网上遴选公告,近期将对各报名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一是以政府托底扶贫解决当前。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丧失劳动力、无生活来源、自身已无力脱贫的个别贫困人员在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改造、生活保障等方面实行托底,确保特困群众吃穿不愁、住房上学就医有保障。二是以产业技能扶贫解决长远。对贫困村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夯实基础、突出产业”要求做好“到村”规划,对贫困农户要按照“五个一”“六到户”要求做好“到户”规划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目前23个贫困村的规划已在各乡镇全面启动。三是社会参与合力攻坚克难。目前政协委员联系贫困村、贫困户,乡镇扶贫协会成立工作全面已启动,相关社会扶贫工作相继实施。四是落实包干减贫工作责任制。按照每个贫困对象一个责任人的要求,实行脱帽减贫任务包干制。每个乡镇安排1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每个贫困村安排1个区级部门帮扶,每个贫困户安排1名机关干部帮助,做到扶贫解困全覆盖,帮扶对象不脱贫、责任主体不脱钩。出台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帮村、干部帮户的实施方案。五是建立扶贫开发考核机制。细化扶贫工作考核体系,建立“时间倒排、任务倒逼、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出台了《__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对扶贫开发工作实行任务季报、定期督查、年终考核。

单位人员少,工作力量不够强,进度缓慢。2015年,扶贫移民项目资金过亿,项目实施村多面广;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任务重;全区移民人口在不断增加(现已超过1万人),三峡移民需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双叉河水库开工实施,任务繁重时间紧。

根据《__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建议扶贫移民项目由乡镇负责实施,区扶贫移民局负责项目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与国家、省、市扶贫移民政策和重大项目对接,精心项目储备,做好沟通衔接,尽最大力量争取最多的项目资金。

2、全力组织好扶贫攻坚、精准扶贫、整村推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基金等项目的实施。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6

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8号文件)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要求,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特制定《县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一、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

开展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激励机制,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扶贫工作到村到户,提高扶贫开发效果,顺利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综合评价考核的对象

综合评价考核的范围为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具体责任人为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综合评价考核的内容

以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成效为重点,综合评价考核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各种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扶贫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重点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成效。

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各乡镇、整村推进村当年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整村推进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四、综合评价考核的组织实施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主持考核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

五、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综合评价考核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综合评价考核的位次。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乡镇在每年12月中旬以前上报下一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整村推进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批复下达到各乡镇。

(二)各类考核指标的分值,分别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为主进行评价和测算。各项指标的评分综合运用年度检查和审计结果,注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参考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次年2月上旬对考核结果组织综合评分排序。

(四)各乡镇要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者,按《统计法》严肃查处。

六、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排序结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对工作成效突出、年度考核位居前5名的乡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年度考核位居前5位的乡镇,适当增加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对位列后3名的乡镇,适当调减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

(四)对不能如期完成重点村脱贫计划的乡镇,扣减该乡镇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分配规模,并通报批评。

(五)凡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的乡镇,取消进入综合评价考核排序前5位的资格,按照违规资金规模扣除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在整改到位后再予以补回;对严重违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实行期限为到。开始试行,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l、各乡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率(县农调队提供),10分;

2、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目标完成率(县统计局提供),8分;

3、整村推进村脱贫计划完成率(县扶贫办、农调队提供),l7分;

4、用扶贫发展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扶贫办提供),12分;

5、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发计委提供),12分;

6、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财政局提供),12分;

7、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情况(县农行提供),5分;

8、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扶贫办提供),5分;

9、社会帮扶工作成效(县扶贫办提供),10分;

10、扶贫工作制度实施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4分、扶贫统计监测制度5分)(县扶贫办、县农调队提供),9分。

上述总分分值为10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满分,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适当按比例加分。

违规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随意调整扶贫资金投向,按违规资金占该乡镇扶贫资金总规模的比例扣分,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此项分值扣完以后,可以继续从总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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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特制订区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总体思路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和救济式扶贫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自力更生”的要求,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 考核,充分调动各区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上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把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与扶贫资金计划安排结合起来,从而促进贫困地区主导产业的培育、基础条件的改善,以及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全,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素质,较好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推动我市早日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和城乡统筹直辖市。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对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的指标共设4个,分别是: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完成率。对各考核指标阐述如下(各项指标均按100分制记分,最后得分即为完成率):

——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该指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一圈两翼”对口帮扶计划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7号)的要求进行考核,市扶贫办考核“对口帮扶”中有关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容。《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8号)规定,加强“一圈”区县对“两翼”区县(自治县)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帮扶,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一圈”区县每年支持“两翼”区县(自治县)的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占比不低于30%。

考核记分:“对口帮扶”的结对区县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支持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比例达到25%的结对区县,得100分。没有达到25%的结对区县,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扶贫部门12月10日前将对口帮扶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给市扶贫办,未设置扶贫部门的区县由政府办公室报送,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审核后确定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

考核内容:各区县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由重庆调查总队提供。

——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

考核内容:当年实际完成的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完成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由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同时区县扶贫部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项目下达文件、财政资金拨付凭证、搬迁人员领取资金签字表。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审核后确认实际完成数量。

——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推进情况

考核内容:本指标重点考核为保证明年全市能如期完成266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所必须的保障工作,包括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扶贫培训工作情况、扶贫工作创新情况等7项工作情况,各项累计得分为指标最终完成率。

1、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20分)。一是考核规划编制情况。对纳入整村脱贫年度计划的每个贫困村都认真编制了脱贫规划的得10分。凡缺少一个村级脱贫规划的扣3分,如有8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编制脱贫规划,此项得分为0分。同时,对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要求基础数据准确详实,规划项目切实可行,并且该规划需村内群众民主讨论通过。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规划执行情况,对每个整村脱贫村严格按照脱贫规划组织实施的得10分,凡出现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随意调整更改实施项目的,调项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30分)。根据整村脱贫年度任务计划,参照整村脱贫标准,由市扶贫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区县整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所有整村脱贫村均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工作推进有力,则该项得分为满分。凡发现有项目实施滞后、工作推进迟缓的整村脱贫村,则扣5分,如有5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则该项得分为0分。

3、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30分)。一是考核区县政府对整村脱贫工作的资源整合情况。区县对每个整村脱贫村整合投入各类资源、项目、资金均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凡有整村脱贫村整合资源未达到300万元的,在200万元以上的扣0.5分,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内的扣1分,在100万元以内的扣1.5分。对没有整合资源投入的整村脱贫村扣3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情况。凡按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规定,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并落实了对每个贫困户投入不少于元帮扶资金的得10分。凡发现有不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凡发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落实帮扶资金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三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凡财政扶贫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得10分,未达到50%的,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如低于40%则为0分。

4、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5分)。完成全年调研任务得2分,没完成调研宣传任务,缺1次扣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含重庆扶贫内刊)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部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5、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5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准确,使用效果好、管理到位、无违规违纪记满分。资金拨付中有违规者,违规一项扣1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未进行公告公示的扣1分;发生截留每次扣1分;发生挤占每次扣1分;发生挪用每次扣1分;发生套取每次扣1分;发生贪污每次扣2分。以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为依据,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

6、扶贫培训工作情况(5分)。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及市扶贫办的培训计划,得满分。未完成国家扶贫办培训计划(调训)每人次扣1分;未完成市扶贫办培训计划者,完成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国家扶贫办培训完成情况由市扶贫办提供,区县扶贫办确认;市扶贫办培训计划完成数量由各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市扶贫办审核后确认。

7、扶贫工作创新情况(5分)。承担试点任务每项得分1分,经验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交流推广的每项1分,被市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分。日常工作中有重要失误,每次扣1分;被政府等部门问责,每问责一次扣1分;未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和市扶贫办的目标任务或交办工作,每项扣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三、考核范围分类

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进行考核,按照不同类型及不同分组采取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

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按其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承担自身扶贫 开发任务,并接受帮扶的区县17个(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垫江县、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和彭水县);第二类是既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又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13个(涪陵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铜梁县、大足县和璧山县);第三类是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既不对口帮扶,也不接受帮扶的区县3个(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第四类是只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7个(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和双桥区)。

根据市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对区县的考核分成四个组进行考核:第一组是主城9区,第二组是除主城外的其他10区,第三组是渝西其他县和梁平、垫江8县,第四组是渝东北、渝东南其他13个县。

结合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的分组和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各区县的类型,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范围和分类为:

分组

区县名称

考核指标

第一组

(共9个单位)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指标1

第二组

(共10个单位)

双桥区

指标1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

全部指标

第三组

(共8个单位)

梁平县、垫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

全部指标

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

指标2、指标3、指标4

第四组

(共13个单位)

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全部指标

特别说明:

1、按照市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进行分组考核,主城9区作为第一组,仅考核指标1,所以巴南区、渝北区和北碚区纳入第四类区县考核,只考核第一项指标。

2、非扶贫开发重点县不考核指标3。

四、考核的组织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在市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扶贫办综合处牵头组织进行。

五、结果运用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7

一、目标任务

(一)扶贫开发工作:建成国家统一的精准式扶贫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系统;争取到位各类扶贫资金1681470万元,其中,行业财政扶贫资金204951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金4198万元,定点帮扶资金300万元;完成1.65万人脱贫解困和1000人劳务扶贫培训;完成13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5个公益金试点项目、1个洪灾灾区财政扶贫项目、4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争取启动实施2个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强化31个村级扶贫互助社管理,争取入社农户达到3000户,资产超740万元,资金周转率不低于200%,资金使用率不低于80%。

(二)移民工作:完成扩迁移民40人的搬迁和生产安置;基本完成航电移民生产安置项目实施工作;完成乐园水库农村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完成、航电、航电移民专项设施建设扫尾工作,实现移民投资13400万元,其中,农村移民搬迁和生产安置投资9800万元,专项工程项目投资3600万元;配合开展、航电移民投资调概工作;争取移民后扶项目资金300万元,移民技能培训150人。

二、工作重点

(一)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和移民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

1.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机制。按照国家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扎实做好我县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统一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贫困人口识别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在省、市扶贫移民局定点联系的五龙镇大树村、东青镇东明村和雍河乡乐园村开展试点后,在全县全面推行。完善干部帮扶机制。建立县级部门和乡镇帮扶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帮扶体系,确保一个贫困村有一支帮扶工作队,一户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干部结对帮扶。完善脱贫措施。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在摸清贫困户家庭现状基础上,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有针对性制定家庭脱贫规划,为其找准并培育一个致富项目。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使贫困农户从扶贫项目中受益。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全年实现脱贫解困1.65万人。

2.科学规划和实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严格组织实施去年规划的3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5个公益金试点项目、1个洪灾灾区财政扶贫项目、4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新(观)、龙(王)、(雍)河”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今年实施的整村推进、连片扶贫等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要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认真组织实施,提高项目实效性。

3.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定点帮扶规划,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1个央企等11个省级部门、20个市级部门和118个县级部门对全县140个重点贫困村定点帮扶力度,争取全年到位帮扶资金300万元。加强与省外资中心、扶贫基金会的合作协调力度,争取国际扶贫项目落户我县,组织开展国际减贫培训考察团来苍考察活动。积极推介一批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引导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家爱心捐赠,探索建立“结对认亲、爱心帮扶”社会扶贫帮扶平台。

4.合力攻坚推进行业扶贫。按照“六进农家”要求,大力实施“五大扶贫”工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行业主帮、社会主动、群众主体的“五位一体”综合治贫方式,聚合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合力攻坚。充分发挥县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职能,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县级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积极争取到位更多项目和资金投放到贫困地区,切实改善贫困村组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和体育、社会保障等工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年争取实现各类投资1681470万元,其中,争取省以上财政投入209149万元。

5.完善金融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大对贫困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的金融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31个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规范管理,争取入社农户达到3000户,资产超740万元,资金周转率不低于200%,资金使用率不低于80%,争取省奖励资金20万元。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扶贫帖息贷款额度,增加扶贫帖息贷款规模。

6.完善移民安置规划。严格审定移民扩迁对象,及时编制乐园水库移民生产安置实施规划,认真组织抓好航电移民生产安置项目实施工作。围绕移民“稳得住,能发展”目标,以整合资源、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整合力量、整合政策为导向,组织编制、航电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7.强化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对贫困人口和移民的培训力度,通过竞争比选方式确定定点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培训工种,通过收取保证金方式,加大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力度,突出培训实效,增强培训对象脱贫致富的能力。全年完成扶贫培训和移民培训1150人。

(二)严格项目管理,提高扶贫移民项目管理水平,增强项目效益

8.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将扶贫项目和资金重点向我县北部贫困山区、边远乡镇和移民库区倾斜,使项目资金真正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竞争比选等方式分配,充分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移民安置项目资金严格按审批方案和概(预)算执行,生产安置性资金打卡直发到村组集体或农户。

9.规范项目审批程序。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行“村规划、乡镇审核、县扶贫移民和财政等县级部门组成的专家团评审、县政府审批、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管理体制,搞好项目规划报批和备案。移民项目规划,按照既定审批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0.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监管主体责任,建立起建设单位、受益群众、县主管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监督主体在项目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实行每月工作通报制以及扶贫项目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

11.抓好项目检查验收。坚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成员单位参与项目检查验收的工作机制,将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项目实施的检查验收,着重检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管理制度、资金拨付、项目调整、制度执行、项目建设规模及时限、运行状况、后续维护等内容。

12.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认真贯彻《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移民资金严格按照《省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13.强化项目跟踪审计。改变过去的事后审计为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审计的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移民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扶贫移民资金使用安全。配合国家审计署做好扶贫项目审计工作。

14.加强项目后续管护。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护”原则,明晰项目建设移交后的管护责任,将扶贫项目后续管护责任落实给农户和项目所在的村委会,将移民专项项目后续管理责任落实到县级部门或项目所在的乡镇或村组,最大限度的发挥扶贫资金和移民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强化组织保障,全力营造扶贫移民良好工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15.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继续实行扶贫移民工作专项考核、专项奖励,并按照文件规定,提高在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分值。将县级部门联挂村的扶贫解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双向考核范围。落实县级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将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县级部门,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扶贫移民工作督查督办和定期通报。

1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扶贫移民工作干部新思维、新政策、新技能的培训。举办扶贫攻坚培训班和移民政策培训班,强化对乡镇、村、组扶贫移民一线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扶贫移民政策、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管理,开展扶贫移民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扶贫移民专干和村组干部对扶贫移民政策理解、实践运用的能力和项目规划和实施管理的水平。建立健全乡镇扶贫移民工作机构,建立扶贫移民工作系统干部qq群,在群上经常性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篇8

同志们:

刚才,传达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钱智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对的工作进行简要回顾,重点讲一下扶贫系统在“7·5”事件中的政治表现和的几项工作部署。

一、的工作回顾

20xx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迎来了新中国诞辰60周年和xq和平解放60周年,但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双重考验。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把扶贫开发作为解决影响xq稳定问题的重要举措,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突出扶贫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扶贫投入上,国家和自治区投入的三项扶贫资金达到26.1亿元,其中财扶资金6.5亿元、以工代赈资金2.2亿元、信贷扶贫资金17.4亿元;地县财政投入达到1.48亿元;社会帮扶资金5.42亿元,均实现了突破性增长。在重点工作上,集中连片开发试点从洛浦、和田两县扩延到了10个重点县(市);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形成了一线改善条件、二线创造安居环境、三线增强支撑和服务功能的经验;产业化扶贫探索出通过信贷扶贫资金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经验,促进了企业和农户互利双赢;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扩大到了19个县(市)、183个贫困村,这项工作哈密地区走在了全区前面,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昆仑山区、天山山区、阿尔泰山区扶贫搬迁试点探索了高寒山区移民扶贫新路子,实现了综合治理特殊贫困问题的新突破。在扶贫机制上,在墨玉和吉木乃两县开展“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积极创新扶贫项目产权归属制度,建立扶贫宣传机制,实行扶贫业务考核。洛浦、阿合奇两县以创新促发展,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和田地区以制度促管理,提高决策执行能力和办事效率,对自治区的工作部署雷厉风行,各项资料的统计报送也明显快于其他地州。在扶贫成效上,年内有27万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具备自我发展能力;345个贫困村完成了整村推进规划,全区累计完成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达到2668个、占贫困村总数的74%,“三个确保”村也得到应扶尽扶;完成培训任务42.8万人次,实施了“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农户60万户,其中贫困户33万户;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可达到2987元,增幅高于全区1.9个百分点;3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生产总值也继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扶贫开发效益年”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看,再努力一下,有望实现《纲要》目标。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认为,一是科学决策为先导。我们制定并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方针,调整和完善扶贫开发思路,推动了扶贫工作由集中解决温饱转向促进减贫增收、缩小差距。二是突出重点求突破。我们突出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和边境贫困农牧区,坚持以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带动为主的开发式扶贫,优先支持“七类项目”,使贫困乡村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三是创新机制夺先机。深入开展各项扶贫试点,健全资金项目管理机制,改革信贷扶贫体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大扶贫”的工作格局,引进外资扶贫先进理念,推动实践创新、机制创新,保证了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充满活力,部分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四是强化服务作保证。扶贫干部是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服务力量,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宗旨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扶贫开发的责任意识;必须加强扶贫政策、业务学习,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组织和推动扶贫开发的能力;必须大力弘扬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精神,真心实意地为贫困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二、在“7·5”事件中的政治表现

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扶贫办党组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拥护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受住了血与火的考验。主要体现在:

认识高度统一。同志们一致认为,“7·5”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策划实施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险恶用心是妄图挑起民族对立、策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干扰我国发展。“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分裂与反分裂的严肃政治斗争。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事件进行了果断处置,维护了xq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措施是得力有效的。

行动十分坚决。我们组织声讨“7·5”事件的残忍暴行,揭批“三股势力”制造破坏和分裂的罪恶图谋,使各族干部群众认清“7·5”事件的性质及其严重危害性,认清xq反分裂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地维护团结稳定;组织干部职工讲成长经历、谈思想认识,领悟“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真谛,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处置“7·5”事件的各项决策部署上;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疏导群众情绪,抽调干部参加WW工作队,进驻社区、乡村,讲真相、辟谣言、

正视听,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敌对势力和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惑众、煽动对党和政府不满情绪的情况下,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制止和批驳错误言论和政治谣言。

工作部署及时果断。在扶贫系统组织开展“唱热爱祖国、讲民族大团结、说热爱xq繁荣xq”主题活动,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工作,用xq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组织扶贫系统向“7·5”事件中受害的无辜群众和台湾“莫拉克”台风受灾群众捐款,慰问WW公安干警、武警官兵;面对“7·5”之后的严峻形势,在积极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的同时,提出“大干100天、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求,自治区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赴阿合奇总结调研边境扶贫工作,分赴南疆三地州、边境贫困农村和高寒山区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各级扶贫干部坚守岗位,激发干劲,不放松工作,努力弥补“7·5”事件造成的损失;协调定点帮扶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营销工作,促进生产经营的全面恢复;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扶贫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并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贫困农牧民培训、扶贫干部培训计划,使扶贫培训工作更加适应维护稳定的需要,更加贴近民族团结工作。

三、对工作的分析和部署

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总结之年、规划之年、效益展现之年。我们既面临着实现《纲要》目标任务的收官之战,又肩负着谋划未来十年的重任,必须把准形势、善谋实干,把我区扶贫开发不断推向前进。

有利形势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扶贫开发呈现出专项计划与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新局面,国家强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增长点,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环境更加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对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都对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作出部署,王乐泉书记特别强调:“以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区、边境贫困农牧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大幅度提高贫困农牧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从而为我区扶贫开发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成熟而丰富的工作经验,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有着良好基础;新阶段扶贫工作在制度安排上,重视开发扶贫和生活救济的有机衔接,实行“两轮驱动”,瞄准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持政策,重点提高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这些都为及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

不利因素是: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我区扶贫开发制约因素仍然很多,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从客观方面来看,我区气候条件特殊、自然环境恶劣,贫困人口人均占有生产资料少、发展空间狭小,贫困程度深、返贫因素多,影响着扶贫开发进程;地缘政治环境特殊,周边环境复杂,扶贫开发肩负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双重任务;扶贫开发成本高、难度大,全区仍有938个贫困村尚未实施整村推进规划,还有249万扶贫对象需要进行扶持,缩小发展差距的任务仍然繁重。从主观因素来讲,我们对扶贫开发政策的研究相对滞后,对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还缺乏深刻理解和有机把握,扶贫资金投入与全面扶持扶贫对象的政策需求存有较大差距,瞄准性措施还有待加强;扶贫开发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推进方式和手段也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基层扶贫机构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个别地县对扶贫工作研究不深,有的处于应付。

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突出“三个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七类项目”,创新扶贫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支撑基础,扶持优势产业,提高增收能力,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缩小差距,推动贫困地区的改革发展和团结进步。

主要任务是:

打好实施《纲要》收官之战;谋划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展现我区扶贫开发成效;科学制定自治区扶贫标准。

几点要求:

一是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自治区在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和帮扶单位的安排上,将重点保证完成《纲要》目标的需要。各地州、县(市)、定点帮扶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为实现《纲要》目标提供保证。

二是抓好重点工作。要加大整村推进力度,努力完成《纲要》关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任务,特别是要突出距边境线25公里范围内的贫困村、人口较少民族的贫困村,保证投入强度,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要继续以“七类项目”为重点,优先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一批从事畜牧业、林果业的大企业,促进产业化扶贫;对扶贫龙头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和进退机制,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要防止个别企业钻国家扶贫政策“空子”;要增加对县级扶贫培训的资金投入,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启动“两后生”农牧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千名村委会主任”培训计划。

三是全面完成的各项计划。主要是,使26.3万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完成354个村的整村推进规划,其中“三个确保”村38个;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5万人;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四是做好新十年纲要和“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自治区成立以钱智副主席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方案。各地州、县(市)要按照自治区的安排,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抽调人员,安排经费,确保上半年完成地县的几项规划。下半年自治区制定十年纲要、“十二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五是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扩大到所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完善扶贫对象识别瞄准机制,为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提供制度保障。国家拟于2月份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对扩大试点做出具体部署。自治区正在成立领导机构。鉴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各地州、重点县(市)要提前做好准备,扶贫办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

六是适当调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xq实际,我区将按照“总量不变、动态调整、统筹兼顾、进出平衡、分地进行、统一核定”的原则,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进行适当调整。这项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地州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全面平衡,提出调整意见报自治区。

七是扶贫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去年年初,我们已经安排各地对扶贫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并且4月份在克州召开座谈会进行了集中研讨。按照要求,各地州于去年6月提出了自己的扶贫标准:和田地区是1490元、克州是1604元、阿克苏地区是1450元、伊犁州是1488元、塔城地区是1483元、阿勒泰地区是1870元、哈密地区是1300元,喀什地区经多次催促至今未报。下一步请各地州按照所提出的标准,结合相关依据,对贫困人口进行测算和摸底,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将统筹制定全区的扶贫标准。对贫困人口进行测算和摸底,要与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相一致,超过自治区标准的由各地自行解决。

八是自治区确定为“扶贫成效展现年”,将集中宣传我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推进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扶贫开发取得的重要成果,全面反映贫困地区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树立和宣传扶贫开发先进典型。今年的宣传工作要围绕这一主题,积极搭建载体和平台,组织新闻采编,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地州要提前做好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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