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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02 15:03:56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1

一、基本情况

(一)基金筹集情况

年筹集资金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各级财政补助万元);年自筹参合金元。

(二)农民参合情况

年,全县参合农民人,参合率为97%;截止到年12月30日,年度全县农民人有人参合,比上年增加人,参合率达到97.43%。

二、基金运行情况

全年共补偿参合农民人次,补偿额为5085.16万元;其中门诊补偿人次,补偿514.84万元,人均补偿62.8元;住院补偿人次,补偿万元,人均补偿元。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际补偿比为60.42%;累计资金沉淀率为17.45%。总体而言,基金运行良好,安全合理,没有风险。

三、主要工作开展及经验

(二)搭建县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是实现科学管理上水平的关键。

积极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全年共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20期,累计培训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及县、乡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600余人次;完成了全县新农合管理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17个乡镇按县、乡(镇)、村、组、户统一编号,参合农民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于5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于8月全面试运行,标志着我县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为网上在线审核、适时监控和信息汇总,业务管理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便捷科学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三)不断修订完善补偿方案是切实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的关键。

(一)强化管理是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的关键。

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制度化,充分发挥乡、村组织的监督作用,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认定,确保参合农民就医安全。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和“三级公示制”,按时完成了全年报账补偿兑现工作,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现了当年资金深沉率不高于15%的目标任务;增加内设机构稽查股及相应编制人员,稽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对县内和县外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化,两个管理办法(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外就医管理办法》)已通过县合管委议决、县法制办审核,将于年全面实施。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是省、地新农合专项资金审计、检查顺利通过的保障。同时还组织业务骨干和乡镇合管站相关人员到周边县(德江、石阡)开展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为我县新农合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是我县常年筹资工作又创新成绩的关键。

常年筹资工作贯穿于我县日常工作中,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我县农民转变观念,自觉参合。于元月、二月份在二次补偿资金发放期间,开展了“我与农民面对面讲政策”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张贴“县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告”1500余份;利用印江门户网站开设“农村合作医疗专栏”对补偿政策进行详细地、永久性宣传;把“六进村”活动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编排文艺节目,组建宣讲团等进村入户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成为乡镇逢会必提,干部下乡进村入户工作必讲的基本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新农合政策知晓率、准确率,进一步巩固了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

筹资工作早谋划、早安排。在年3月份全面完成了年度参合票据结报及年参合票据调运、分发等工作,在4月19日全县卫生暨新农合工作会上全面启动了年度的筹资工作。经各乡镇共同努力,截止到12月30日,参合农民381626人,提前超额完成了地区考核我县95%的目标任务。

(四),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提出修定方案意见,反复进行理论测算和现实论证,实现了年方案完善修订和年的方案修订。一是完善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特殊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方案》实施办法,新增3种慢病和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补偿,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二是扩大了参合患者的就诊选择范围,新增了本县17个乡镇及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铜仁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于7月对60岁(含)以上参合老人给予优惠补偿,按年龄段分别提高5-30个百分点。四是于12月实施了《县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补充办法》,对年度累计住院发生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补偿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0%,发生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给予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人;五是再次扩大了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县、乡、村三级基本用药目录扩增391种。六是早落实年补偿方案,主要是提高比例,提高封顶线,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偿等扩受益面和提高受益程度,即在本县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县外指定医疗机构提高到55%;常规补偿封顶线由2万元/人提高到5万元/人;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将对5大类及其它疾病大额医疗费用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人;将住院前三天的门诊检查费用列入住院审核补偿;对所有参合农民全面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等。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合管站管理体制不顺,人员安排不够合理且不专职,工作经费没有保障,难以保证工作贯彻落实。

二是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缓慢。参合基础信息准确率不高;医疗机构既懂医、又懂电脑的业务人员严重不足;移动网速慢,跟不上工作的需要,移动公司维护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维护等。

三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口较多,家庭账户得不到有效使用,筹资工作压力和难度较大。五、年工作计划及重点

(一)在年—年常年筹资工作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早谋划早安排,继续把常年筹资工作机制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探索创新筹资方式,增强农村居民互助共济意识,巩固参合成果,确保2012年参合水平不低于年。

(二)统一安排,定期对全县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能力培训。

(三)积极开展年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新农合网络化管理,强化全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实现网上审核,使我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切实步入科学、规范化轨道;在医疗费用支出上启动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县外就医补偿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工作力度等,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保证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实际补偿比达到52%以上。

(四)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民意,对新农合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落实好大病统筹工作,确保新农合保障水平彰显实惠。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2

一、基本情况

(一)农民参合情况

2010年,全县参合农民378380人,参合率为97%;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2011年度全县农民391676人有381626人参合,比上年增加3246人,参合率达到97.43%。

(二)基金筹集情况

2010年筹集资金5297.32万元(其中自筹756,76万元,各级财政补助4540.56万元);2011年自筹参合金114,487,80元。

二、基金运行情况

全年共补偿参合农民152689人次,补偿额为5085.16万元;其中门诊补偿81970人次,补偿514.84万元,人均补偿62.8元;住院补偿70719人次,补偿4570.32万元,人均补偿646.3元。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际补偿比为60.42%;累计资金沉淀率为17.45%。总体而言,基金运行良好,安全合理,没有风险。

三、主要工作开展及经验

(一)强化管理是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的关键。

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制度化,充分发挥乡、村组织的监督作用,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认定,确保参合农民就医安全。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和“三级公示制”,按时完成了全年报账补偿兑现工作,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现了当年资金深沉率不高于15%的目标任务;增加内设机构稽查股及相应编制人员,稽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对县内和县外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化,两个管理办法(即《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外就医管理办法》)已通过县合管委议决、县法制办审核,将于2011年全面实施。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是省、地新农合专项资金审计、检查顺利通过的保障。同时还组织业务骨干和乡镇合管站相关人员到周边县(德江、石阡)开展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为我县新农合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搭建县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是实现科学管理上水平的关键。

积极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全年共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20期,累计培训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及县、乡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600余人次;完成了全县新农合管理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17个乡镇按县、乡(镇)、村、组、户统一编号,参合农民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于5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于8月全面试运行,标志着我县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为网上在线审核、适时监控和信息汇总,业务管理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便捷科学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三)不断修订完善补偿方案是切实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的关键。

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提出修定方案意见,反复进行理论测算和现实论证,实现了2010年方案完善修订和2011年的方案修订。一是完善了《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特殊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方案》实施办法,新增3种慢病和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补偿,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二是扩大了参合患者的就诊选择范围,新增了本县17个乡镇及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铜仁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于7月对60岁(含)以上参合老人给予优惠补偿,按年龄段分别提高5-30个百分点。四是于12月实施了《印江自治县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补充办法》,对2010年度累计住院发生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补偿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0%,发生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给予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人;五是再次扩大了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县、乡、村三级基本用药目录扩增391种。六是早落实2011年补偿方案,主要是提高比例,提高封顶线,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偿等扩受益面和提高受益程度,即在本县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县外指定医疗机构提高到55%;常规补偿封顶线由2万元/人提高到5万元/人;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将对5大类及其它疾病大额医疗费用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人;将住院前三天的门诊检查费用列入住院审核补偿;对所有参合农民全面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等。

(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是我县常年筹资工作又创新成绩的关键。

常年筹资工作贯穿于我县日常工作中,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我县农民转变观念,自觉参合。于元月、二月份在二次补偿资金发放期间,开展了“我与农民面对面讲政策”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张贴“印江自治县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告”1500余份;利用印江门户网站开设“农村合作医疗专栏”对补偿政策进行详细地、永久性宣传;把“六进村”活动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编排文艺节目,组建宣讲团等进村入户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成为乡镇逢会议提讲,干部下乡进村入户工作的基本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筹资工作早谋划、早安排。在2010年3月份全面完成了2010年度参合票据结报及2011年参合票据调运、分发等工作,在4月19日全县卫生暨新农合工作会上全面启动了2011年度的筹资工作。经各乡镇共同努力,截止到12月30日,共收缴参合金114,487,80元,参合农民381626人,参合率为97.43%,完成了地区考核我县95%的目标任务。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缓慢。参合基础信息准确率不高;医疗机构既懂医、又懂电脑的业务人员严重不足;移动网速慢,跟不上工作的需要,移动公司维护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维护等。

二是部分合管站管理体制不顺,人员安排不够合理且不专职,工作经费没有保障,难以保证工作贯彻落实。

三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口较多,家庭账户得不到有效使用,筹资工作压力和难度较大。

五、2011年工作计划及重点

(一)在2008年—2010年常年筹资工作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早谋划早安排,把常年筹资工作机制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互助共济意识,巩固参合成果,确保2012年参合水平不低于2011年。

(二)积极开展2011年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新农合网络化管理,强化全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实现网上审核,使我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切实步入科学、规范化轨道。落实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县外就医补偿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实现2011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85%,实际补偿比达到50%以上。

(三)统一安排,定期对全县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能力培训。

(四)加大新农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力争宣传工作有新突破,确保2012年筹资工作稳定在2011年的参合水平。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3

一、基本情况

(一)农民参合情况

2010年,全县参合农民378380人,参合率为97%;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2011年度全县农民391676人有381626人参合,比上年增加3246人,参合率达到97.43%。

(二)基金筹集情况

2010年筹集资金5297.32万元(其中自筹756,76万元,各级财政补助4540.56万元);2011年自筹参合金114,487,80元。

二、基金运行情况

全年共补偿参合农民152689人次,补偿额为5085.16万元;其中门诊补偿81970人次,补偿514.84万元,人均补偿62.8元;住院补偿70719人次,补偿4570.32万元,人均补偿646.3元。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际补偿比为60.42%;累计资金沉淀率为17.45%。总体而言,基金运行良好,安全合理,没有风险。

三、主要工作开展及经验

(一)强化管理是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的关键。

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制度化,充分发挥乡、村组织的监督作用,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认定,确保参合农民就医安全。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和“三级公示制”,按时完成了全年报账补偿兑现工作,当年资金使用率为96%,实现了当年资金深沉率不高于15%的目标任务;增加内设机构稽查股及相应编制人员,稽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对县内和县外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化,两个管理办法(即《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外就医管理办法》)已通过县合管委议决、县法制办审核,将于2011年全面实施。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是省、地新农合专项资金审计、检查顺利通过的保障。同时还组织业务骨干和乡镇合管站相关人员到周边县(德江、石阡)开展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为我县新农合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搭建县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是实现科学管理上水平的关键。

积极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全年共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20期,累计培训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及县、乡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600余人次;完成了全县新农合管理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统计,17个乡镇按县、乡(镇)、村、组、户统一编号,参合农民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于5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于8月全面试运行,标志着我县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为网上在线审核、适时监控和信息汇总,业务管理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便捷科学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三)不断修订完善补偿方案是切实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的关键。

定期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提出修定方案意见,反复进行理论测算和现实论证,实现了2010年方案完善修订和2011年的方案修订。一是完善了《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特殊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方案》实施办法,新增3种慢病和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补偿,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二是扩大了参合患者的就诊选择范围,新增了本县17个乡镇及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铜仁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提高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于7月对60岁(含)以上参合老人给予优惠补偿,按年龄段分别提高5-30个百分点。四是于12月实施了《印江自治县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补充办法》,对2010年度累计住院发生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补偿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0%,发生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给予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人;五是再次扩大了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县、乡、村三级基本用药目录扩增391种。六是早落实2011年补偿方案,主要是提高比例,提高封顶线,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偿等扩受益面和提高受益程度,即在本县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县外指定医疗机构提高到55%;常规补偿封顶线由2万元/人提高到5万元/人;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印江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将对5大类及其它疾病大额医疗费用按实际补偿比70%的标准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人;将住院前三天的门诊检查费用列入住院审核补偿;对所有参合农民全面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等。

(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是我县常年筹资工作又创新成绩的关键。

常年筹资工作贯穿于我县日常工作中,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引导我县农民转变观念,自觉参合。于元月、二月份在二次补偿资金发放期间,开展了“我与农民面对面讲政策”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张贴“印江自治县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告”1500余份;利用印江门户网站开设“农村合作医疗专栏”对补偿政策进行详细地、永久性宣传;把“六进村”活动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编排文艺节目,组建宣讲团等进村入户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成为乡镇逢会议提讲,干部下乡进村入户工作的基本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筹资工作早谋划、早安排。在2010年3月份全面完成了2010年度参合票据结报及2011年参合票据调运、分发等工作,在4月19日全县卫生暨新农合工作会上全面启动了2011年度的筹资工作。经各乡镇共同努力,截止到12月30日,共收缴参合金114,487,80元,参合农民381626人,参合率为97.43%,完成了地区考核我县95%的目标任务。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缓慢。参合基础信息准确率不高;医疗机构既懂医、又懂电脑的业务人员严重不足;移动网速慢,跟不上工作的需要,移动公司维护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维护等。

二是部分合管站管理体制不顺,人员安排不够合理且不专职,工作经费没有保障,难以保证工作贯彻落实。

三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口较多,家庭账户得不到有效使用,筹资工作压力和难度较大。

五、2011年工作计划及重点

(一)在2008年—2010年常年筹资工作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早谋划早安排,把常年筹资工作机制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互助共济意识,巩固参合成果,确保2012年参合水平不低于2011年。

(二)积极开展2011年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新农合网络化管理,强化全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实现网上审核,使我县新农合管理工作切实步入科学、规范化轨道。落实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县外就医补偿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合理运行,实现2011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85%,实际补偿比达到50%以上。

(三)统一安排,定期对全县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能力培训。

(四)加大新农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力争宣传工作有新突破,确保2012年筹资工作稳定在2011年的参合水平。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制度建设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打造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该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将对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村卫生发展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但在政府部门直接主导运作下的“新农合”制度,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尤以农保管理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成本高;医疗保险专业人员匮乏、医疗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日显突出。本文探讨将商业保险公司引入到政府承担责任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利用保险公司和保险机制进行农民医疗保障的探索,创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模式。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难点

    1.资金筹集量少,保障水平低。当前合作医疗有限的政府投入及较低的农民收入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少量的农民缴费和昂贵的医疗费用及较高的发病率使“保大病”目标在很多地方实际上难以实现,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封顶线很低,难以保障农民发生大病时的医疗需求。

    2.管理成本高,县(市)级财政压力大。在地方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合作医疗中,管理费用一般要占到总经费的10%以上。中央政府为防止地方政府因为财政困难挤占合作医疗资金,规定合作医疗的管理费用不能从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取。这样一来,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维持费用就必须从同级卫生经费和财政中予以支付。受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影响,县乡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下降,合作医疗管理列入县级财政支出,使县级财政压力进一步增大,尤其对财政困难的贫困县。为筹集合作医疗资金,部分乡镇甚至挖东墙补西墙,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面临隐患。

    3.缺少专业技术与管理资源,管理能力较为薄弱。农村医疗保险的建设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从医疗服务基础数据的搜集分析、保障范围和给付标准的设计、到费率的厘定等都需要专业的保险知识和精算技术,这些专业技术资源是政府机构和地方卫生管理部门所不具备的。此外,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涉及到参保人身份认证、赔案理算、赔付结报、定点医院管理等环节,这些环节需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处理。这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难以胜任的。从目前的试点地区看,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基金没有严格实行“钱账分离”的基金管理结算办法,经办机构管账又管钱,直接进行账目审核和现金结算,基金安全存在潜在风险。一些试点地区制定的试点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出现基金沉淀过多;而有些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使得住院医疗补偿基金沉淀或者超支;有些则在费用报销上限制较多,手续程序繁杂,而由于具体操作的合作医疗资金又不多,农民享受的报销范围和幅度都不大,对于患大病,所报销的费用根本无济于事,无形中挫伤了部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探索

    目前,我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它们是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中国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诸多公司的实践中,“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引起关注。江苏江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筹资,镇政府负责征缴保费,市医疗保险领导小组负责业务管理,商业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又如,河南省新乡市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级市,2004年确立“政府组织引导,保险公司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监督管理”的运作模式。保险公司不承担经营风险,主要提供日常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不长,收到很好效果:一是提高了保障水平。目前,江阴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大病补偿最高可达6万元,医疗费报销比例也从开始时的14%提高到目前的30%。从2006年开始,参保人不仅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在各镇社区卫生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药费也可以按比例报销。二是降低了管理成本。江阴市政府财政部门经过测算认为,如果由政府直接办理基金结算和支付业务,每年的管理成本需要800万元。如今政府只需为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提供不到400万元,用于人员开支和办公费用的财政支出节省了一半。新乡市农村合作医疗移交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后,全市从事这项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从544人减少到50人,运营费用从1038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以下。加上政府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费用(为保险费的百分之一,100万元),政府支付的管理费总额大体为400万元,节约至少600万元左右。三是提高了服务质量。保险公司在县(市、区)建立新农合业务管理中心,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服务窗口,聘用医保专管员或驻院代表,建立电脑信息技术平台,形成“以定点医院为基础、以医保专管员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审核报销管理体系。医保专管员通过服务窗口和业务管理中心之间的电脑联网,将参合农民的有关报销信息传送到业务管理中心,经专业人员审核后,及时完成报销支付。农民领取补助的时间由原来的10—20天缩短到目前的不超过30分钟。四是保证了资金安全。新型合作医疗按照全国一律的管理模式,以县为单位,由县政府集决策、经办、管理、监督多重角色于一身,不仅仅直接管理发生困难,更难的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基金,公共权力不受制约,难免发生基金挪用、滞留等问题。而保险公司则有一套按规定收到资金当天上递、支付资金定额补差的管理制度,即保障资金存放安全又保证了资金使用快捷。如,在河南新乡,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市县两级公司在农行开设了9个专项账户,用于新农合资金的收支结算。政府将新农合基金划拨到保险公司专项账户,实现新农合基金和政府其他资金的有效隔离;新乡分公司再将资金上划到总公司,总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利用“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资金上缴和下拨,实现远程监控和实时到账。

    三、商业保险参与是化解“新农合”制度困境的必选之策

    一般认为,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属于私人保险范畴,在我国被称之为商业保险。它与社会保险属于本质特征完全不同两种制度。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以保护遭受社会风险的人群,尤其是贫困群体为目的。商业保险以市场方式运作,社会保险由政府直接经办和管理。问题是,在当今的社会发展背景下,我们如何认识和

    理解社会保险和私人保险的关系,包括社会保险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并列对立性的还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鼓励性关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主导和管理下,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而非私人保险,按照以往的经验,凡社会保险都由政府和直接隶属政府的事业机构承办,保险公司能否经办和如何经办这类保险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的实验,开创了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保险的新制度形式。

    从世界范围看,鉴于经济全球化、失业率增加、人口老龄化导致非生产性人口比例上升等原因,全球的社会保障制度均出现了财政困难。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利用民间保障制度来化解社会保障的危机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一些发达国家从80年代开始,纷纷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的趋势体现为三个转变。一是从政府统包和单一的社会保障,转变到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二是从政府垄断运作,转变到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宏观调控、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竞争经营;三是从政府是社会保障的提供者,转变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者和监督者。在美国,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很低,绝大多数人口都被民间保险制度所覆盖。1989年,韩国实现在政府管理下的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其中商业保险计划覆盖了全国90%的人口,政府只为购买不起商业保险的穷人(约占人口的10%)提供免费健康保险,同时也为特定人群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一定补贴。通过这种公私并举的方式,韩国全民健康保险的实现并没有对宏观经济发展增加任何重大负担,也没有明显损害特定行业发展或给小型企业带来显着的负面影响。从韩国经验看,商业健康保险计划在建立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政府在为国民建立健康保险努力中并不一定要排除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

    就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而言,政府应当在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继续为农民参合提供补贴,但具体组织、运营过程并不一定完全由政府操办。这其中的原因是由于设置新的政府管理机构不但额外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特别是使税费改革后十分困难的县市财政雪上加霜,而且工作人员能力和软硬件设施等也很难在短期内达到工作要求,造成管理效率过低,成本过高。此外,政府身兼监管者和操作者的双重身份,很难避免基金被套取、挪用、截留的可能性及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与此相对应,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方面拥有较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多年来,商业保险公司在医疗产品开发与推广、核保、理赔及医疗行为规范,管控等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上,已积累了大量经验,通过引入商业医疗保险的专业经验,合理设计保障内容,科学测算费率,可降低农保业务的经营风险。对商业保险经营主体而言,积极参与“新农合”制度建设,可将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至农村地区,为培养潜在的客户群,促进商业保险业务发展奠定基础。显而易见,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主体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合作,不仅互惠双赢,而且潜力巨大,我国应出台政策规范各方行为,实现参合农民、政府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三方的共赢。

    四、有待完善的政策和制度建设问题

    1.制度设计问题。保险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负责具体业务,包括资金存储、业务管理和按规定发放补助。收缴和补助的方案都由政府决策,政府自负盈亏,卫生部门负责监督。保险公司按基金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这是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所采用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可避免保险公司为追求商业利益而降低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不能发挥保险公司在精算技术,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从新乡的试验看,由于不是保险公司直接经办,无法调整方案设计上的明显缺陷,导致资金沉淀过多;另外,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管控能力偏弱,病人可到所有的医院住院,保险公司无法利用定点医院的选择机制控制费用,且无法制衡医院以药养医、医疗行为不规范等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当保险公司要求医院履行规定时,卫生部门常常替医院说话。为此,建议民政部门组织专题小组,联合商业寿险公司和卫生部门,系统研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托管给保险公司,实行管办分开的政策险方案,规范各方的权责利益范围,使保险公司的自由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2.合作医疗主管部门支持不力。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由卫生部门主管,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由政府组织建立,其管理和运作成本完全由政府支付。由于试点地区合作医疗基金沉淀较多,卫生部门可获得一定的管理费用,所以大多数地区倾向自保,卫生部门不希望商业保险公司涉及此项业务,故不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甚至认为商业保险公司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可能管理好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商业化运作的部分地区,合作医疗主管部门与保险公司协商的管理费用相对不足,影响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和持续性。“新农合”作为涉及数亿农民利益的国家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需要很强政策支持的庞大系统工程,目前,保险公司在“新农合”中的地位尚未完全明确,有待政策层面的明确支持。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5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制度建设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打造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该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将对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村卫生发展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但在政府部门直接主导运作下的“新农合”制度,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尤以农保管理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成本高;医疗保险专业人员匮乏、医疗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日显突出。本文探讨将商业保险公司引入到政府承担责任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利用保险公司和保险机制进行农民医疗保障的探索,创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模式。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难点

1.资金筹集量少,保障水平低。当前合作医疗有限的政府投入及较低的农民收入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少量的农民缴费和昂贵的医疗费用及较高的发病率使“保大病”目标在很多地方实际上难以实现,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封顶线很低,难以保障农民发生大病时的医疗需求。

2.管理成本高,县(市)级财政压力大。在地方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合作医疗中,管理费用一般要占到总经费的10%以上。中央政府为防止地方政府因为财政困难挤占合作医疗资金,规定合作医疗的管理费用不能从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取。这样一来,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维持费用就必须从同级卫生经费和财政中予以支付。受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影响,县乡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下降,合作医疗管理列入县级财政支出,使县级财政压力进一步增大,尤其对财政困难的贫困县。为筹集合作医疗资金,部分乡镇甚至挖东墙补西墙,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面临隐患。

3.缺少专业技术与管理资源,管理能力较为薄弱。农村医疗保险的建设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从医疗服务基础数据的搜集分析、保障范围和给付标准的设计、到费率的厘定等都需要专业的保险知识和精算技术,这些专业技术资源是政府机构和地方卫生管理部门所不具备的。此外,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涉及到参保人身份认证、赔案理算、赔付结报、定点医院管理等环节,这些环节需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处理。这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难以胜任的。从目前的试点地区看,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基金没有严格实行“钱账分离”的基金管理结算办法,经办机构管账又管钱,直接进行账目审核和现金结算,基金安全存在潜在风险。一些试点地区制定的试点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出现基金沉淀过多;而有些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使得住院医疗补偿基金沉淀或者超支;有些则在费用报销上限制较多,手续程序繁杂,而由于具体操作的合作医疗资金又不多,农民享受的报销范围和幅度都不大,对于患大病,所报销的费用根本无济于事,无形中挫伤了部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探索

目前,我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它们是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中国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诸多公司的实践中,“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引起关注。江苏江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筹资,镇政府负责征缴保费,市医疗保险领导小组负责业务管理,商业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又如,河南省新乡市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级市,2004年确立“政府组织引导,保险公司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监督管理”的运作模式。保险公司不承担经营风险,主要提供日常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不长,收到很好效果:一是提高了保障水平。目前,江阴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大病补偿最高可达6万元,医疗费报销比例也从开始时的14%提高到目前的30%。从2006年开始,参保人不仅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在各镇社区卫生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药费也可以按比例报销。二是降低了管理成本。江阴市政府财政部门经过测算认为,如果由政府直接办理基金结算和支付业务,每年的管理成本需要800万元。如今政府只需为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提供不到400万元,用于人员开支和办公费用的财政支出节省了一半。新乡市农村合作医疗移交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后,全市从事这项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从544人减少到50人,运营费用从1038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以下。加上政府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费用(为保险费的百分之一,100万元),政府支付的管理费总额大体为400万元,节约至少600万元左右。三是提高了服务质量。保险公司在县(市、区)建立新农合业务管理中心,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服务窗口,聘用医保专管员或驻院代表,建立电脑信息技术平台,形成“以定点医院为基础、以医保专管员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审核报销管理体系。医保专管员通过服务窗口和业务管理中心之间的电脑联网,将参合农民的有关报销信息传送到业务管理中心,经专业人员审核后,及时完成报销支付。农民领取补助的时间由原来的10—20天缩短到目前的不超过30分钟。四是保证了资金安全。新型合作医疗按照全国一律的管理模式,以县为单位,由县政府集决策、经办、管理、监督多重角色于一身,不仅仅直接管理发生困难,更难的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基金,公共权力不受制约,难免发生基金挪用、滞留等问题。而保险公司则有一套按规定收到资金当天上递、支付资金定额补差的管理制度,即保障资金存放安全又保证了资金使用快捷。如,在河南新乡,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市县两级公司在农行开设了9个专项账户,用于新农合资金的收支结算。政府将新农合基金划拨到保险公司专项账户,实现新农合基金和政府其他资金的有效隔离;新乡分公司再将资金上划到总公司,总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利用“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资金上缴和下拨,实现远程监控和实时到账。

三、商业保险参与是化解“新农合”制度困境的必选之策

一般认为,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属于私人保险范畴,在我国被称之为商业保险。它与社会保险属于本质特征完全不同两种制度。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以保护遭受社会风险的人群,尤其是贫困群体为目的。商业保险以市场方式运作,社会保险由政府直接经办和管理。问题是,在当今的社会发展背景下,我们如何认识和

理解社会保险和私人保险的关系,包括社会保险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并列对立性的还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鼓励性关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主导和管理下,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而非私人保险,按照以往的经验,凡社会保险都由政府和直接隶属政府的事业机构承办,保险公司能否经办和如何经办这类保险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的实验,开创了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保险的新制度形式。

从世界范围看,鉴于经济全球化、失业率增加、人口老龄化导致非生产性人口比例上升等原因,全球的社会保障制度均出现了财政困难。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利用民间保障制度来化解社会保障的危机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一些发达国家从80年代开始,纷纷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的趋势体现为三个转变。一是从政府统包和单一的社会保障,转变到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二是从政府垄断运作,转变到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宏观调控、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竞争经营;三是从政府是社会保障的提供者,转变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者和监督者。在美国,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很低,绝大多数人口都被民间保险制度所覆盖。1989年,韩国实现在政府管理下的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其中商业保险计划覆盖了全国90%的人口,政府只为购买不起商业保险的穷人(约占人口的10%)提供免费健康保险,同时也为特定人群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一定补贴。通过这种公私并举的方式,韩国全民健康保险的实现并没有对宏观经济发展增加任何重大负担,也没有明显损害特定行业发展或给小型企业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从韩国经验看,商业健康保险计划在建立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政府在为国民建立健康保险努力中并不一定要排除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

就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而言,政府应当在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继续为农民参合提供补贴,但具体组织、运营过程并不一定完全由政府操办。这其中的原因是由于设置新的政府管理机构不但额外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特别是使税费改革后十分困难的县市财政雪上加霜,而且工作人员能力和软硬件设施等也很难在短期内达到工作要求,造成管理效率过低,成本过高。此外,政府身兼监管者和操作者的双重身份,很难避免基金被套取、挪用、截留的可能性及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与此相对应,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方面拥有较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多年来,商业保险公司在医疗产品开发与推广、核保、理赔及医疗行为规范,管控等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上,已积累了大量经验,通过引入商业医疗保险的专业经验,合理设计保障内容,科学测算费率,可降低农保业务的经营风险。对商业保险经营主体而言,积极参与“新农合”制度建设,可将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至农村地区,为培养潜在的客户群,促进商业保险业务发展奠定基础。显而易见,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主体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合作,不仅互惠双赢,而且潜力巨大,我国应出台政策规范各方行为,实现参合农民、政府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三方的共赢。

四、有待完善的政策和制度建设问题

1.制度设计问题。保险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负责具体业务,包括资金存储、业务管理和按规定发放补助。收缴和补助的方案都由政府决策,政府自负盈亏,卫生部门负责监督。保险公司按基金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这是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所采用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可避免保险公司为追求商业利益而降低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不能发挥保险公司在精算技术,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从新乡的试验看,由于不是保险公司直接经办,无法调整方案设计上的明显缺陷,导致资金沉淀过多;另外,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管控能力偏弱,病人可到所有的医院住院,保险公司无法利用定点医院的选择机制控制费用,且无法制衡医院以药养医、医疗行为不规范等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当保险公司要求医院履行规定时,卫生部门常常替医院说话。为此,建议民政部门组织专题小组,联合商业寿险公司和卫生部门,系统研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托管给保险公司,实行管办分开的政策险方案,规范各方的权责利益范围,使保险公司的自由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2.合作医疗主管部门支持不力。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由卫生部门主管,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由政府组织建立,其管理和运作成本完全由政府支付。由于试点地区合作医疗基金沉淀较多,卫生部门可获得一定的管理费用,所以大多数地区倾向自保,卫生部门不希望商业保险公司涉及此项业务,故不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甚至认为商业保险公司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可能管理好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商业化运作的部分地区,合作医疗主管部门与保险公司协商的管理费用相对不足,影响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和持续性。“新农合”作为涉及数亿农民利益的国家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需要很强政策支持的庞大系统工程,目前,保险公司在“新农合”中的地位尚未完全明确,有待政策层面的明确支持。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6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制度建设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打造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该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将对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村卫生发展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但在政府部门直接主导运作下的“新农合”制度,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尤以农保管理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成本高;医疗保险专业人员匮乏、医疗风险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日显突出。本文探讨将商业保险公司引入到政府承担责任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利用保险公司和保险机制进行农民医疗保障的探索,创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模式。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难点

1.资金筹集量少,保障水平低。当前合作医疗有限的政府投入及较低的农民收入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少量的农民缴费和昂贵的医疗费用及较高的发病率使“保大病”目标在很多地方实际上难以实现,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封顶线很低,难以保障农民发生大病时的医疗需求。

2.管理成本高,县(市)级财政压力大。在地方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型合作医疗中,管理费用一般要占到总经费的10%以上。中央政府为防止地方政府因为财政困难挤占合作医疗资金,规定合作医疗的管理费用不能从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取。这样一来,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维持费用就必须从同级卫生经费和财政中予以支付。受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影响,县乡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下降,合作医疗管理列入县级财政支出,使县级财政压力进一步增大,尤其对财政困难的贫困县。为筹集合作医疗资金,部分乡镇甚至挖东墙补西墙,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面临隐患。

3.缺少专业技术与管理资源,管理能力较为薄弱。农村医疗保险的建设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从医疗服务基础数据的搜集分析、保障范围和给付标准的设计、到费率的厘定等都需要专业的保险知识和精算技术,这些专业技术资源是政府机构和地方卫生管理部门所不具备的。此外,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涉及到参保人身份认证、赔案理算、赔付结报、定点医院管理等环节,这些环节需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处理。这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难以胜任的。从目前的试点地区看,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基金没有严格实行“钱账分离”的基金管理结算办法,经办机构管账又管钱,直接进行账目审核和现金结算,基金安全存在潜在风险。一些试点地区制定的试点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出现基金沉淀过多;而有些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使得住院医疗补偿基金沉淀或者超支;有些则在费用报销上限制较多,手续程序繁杂,而由于具体操作的合作医疗资金又不多,农民享受的报销范围和幅度都不大,对于患大病,所报销的费用根本无济于事,无形中挫伤了部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探索

目前,我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它们是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中国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诸多公司的实践中,“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引起关注。江苏江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筹资,镇政府负责征缴保费,市医疗保险领导小组负责业务管理,商业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又如,河南省新乡市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级市,2004年确立“政府组织引导,保险公司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监督管理”的运作模式。保险公司不承担经营风险,主要提供日常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不长,收到很好效果:一是提高了保障水平。目前,江阴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大病补偿最高可达6万元,医疗费报销比例也从开始时的14%提高到目前的30%。从2006年开始,参保人不仅可以报销部分住院费用,在各镇社区卫生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药费也可以按比例报销。二是降低了管理成本。江阴市政府财政部门经过测算认为,如果由政府直接办理基金结算和支付业务,每年的管理成本需要800万元。如今政府只需为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提供不到400万元,用于人员开支和办公费用的财政支出节省了一半。新乡市农村合作医疗移交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后,全市从事这项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从544人减少到50人,运营费用从1038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以下。加上政府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费用(为保险费的百分之一,100万元),政府支付的管理费总额大体为400万元,节约至少600万元左右。三是提高了服务质量。保险公司在县(市、区)建立新农合业务管理中心,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服务窗口,聘用医保专管员或驻院代表,建立电脑信息技术平台,形成“以定点医院为基础、以医保专管员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审核报销管理体系。医保专管员通过服务窗口和业务管理中心之间的电脑联网,将参合农民的有关报销信息传送到业务管理中心,经专业人员审核后,及时完成报销支付。农民领取补助的时间由原来的10—20天缩短到目前的不超过30分钟。四是保证了资金安全。新型合作医疗按照全国一律的管理模式,

以县为单位,由县政府集决策、经办、管理、监督多重角色于一身,不仅仅直接管理发生困难,更难的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基金,公共权力不受制约,难免发生基金挪用、滞留等问题。而保险公司则有一套按规定收到资金当天上递、支付资金定额补差的管理制度,即保障资金存放安全又保证了资金使用快捷。如,在河南新乡,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市县两级公司在农行开设了9个专项账户,用于新农合资金的收支结算。政府将新农合基金划拨到保险公司专项账户,实现新农合基金和政府其他资金的有效隔离;新乡分公司再将资金上划到总公司,总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利用“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资金上缴和下拨,实现远程监控和实时到账。

三、商业保险参与是化解“新农合”制度困境的必选之策

一般认为,保险公司经营的险种属于私人保险范畴,在我国被称之为商业保险。它与社会保险属于本质特征完全不同两种制度。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以保护遭受社会风险的人群,尤其是贫困群体为目的。商业保险以市场方式运作,社会保险由政府直接经办和管理。问题是,在当今的社会发展背景下,我们如何认识和

理解社会保险和私人保险的关系,包括社会保险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并列对立性的还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鼓励性关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主导和管理下,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而非私人保险,按照以往的经验,凡社会保险都由政府和直接隶属政府的事业机构承办,保险公司能否经办和如何经办这类保险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的实验,开创了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保险的新制度形式。

从世界范围看,鉴于经济全球化、失业率增加、人口老龄化导致非生产性人口比例上升等原因,全球的社会保障制度均出现了财政困难。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利用民间保障制度来化解社会保障的危机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一些发达国家从80年代开始,纷纷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的趋势体现为三个转变。一是从政府统包和单一的社会保障,转变到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二是从政府垄断运作,转变到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宏观调控、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竞争经营;三是从政府是社会保障的提供者,转变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者和监督者。在美国,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很低,绝大多数人口都被民间保险制度所覆盖。1989年,韩国实现在政府管理下的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其中商业保险计划覆盖了全国90%的人口,政府只为购买不起商业保险的穷人(约占人口的10%)提供免费健康保险,同时也为特定人群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一定补贴。通过这种公私并举的方式,韩国全民健康保险的实现并没有对宏观经济发展增加任何重大负担,也没有明显损害特定行业发展或给小型企业带来显着的负面影响。从韩国经验看,商业健康保险计划在建立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政府在为国民建立健康保险努力中并不一定要排除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

就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而言,政府应当在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继续为农民参合提供补贴,但具体组织、运营过程并不一定完全由政府操办。这其中的原因是由于设置新的政府管理机构不但额外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特别是使税费改革后十分困难的县市财政雪上加霜,而且工作人员能力和软硬件设施等也很难在短期内达到工作要求,造成管理效率过低,成本过高。此外,政府身兼监管者和操作者的双重身份,很难避免基金被套取、挪用、截留的可能性及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与此相对应,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方面拥有较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多年来,商业保险公司在医疗产品开发与推广、核保、理赔及医疗行为规范,管控等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上,已积累了大量经验,通过引入商业医疗保险的专业经验,合理设计保障内容,科学测算费率,可降低农保业务的经营风险。对商业保险经营主体而言,积极参与“新农合”制度建设,可将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至农村地区,为培养潜在的客户群,促进商业保险业务发展奠定基础。显而易见,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主体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合作,不仅互惠双赢,而且潜力巨大,我国应出台政策规范各方行为,实现参合农民、政府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三方的共赢。

四、有待完善的政策和制度建设问题

1.制度设计问题。保险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负责具体业务,包括资金存储、业务管理和按规定发放补助。收缴和补助的方案都由政府决策,政府自负盈亏,卫生部门负责监督。保险公司按基金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这是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所采用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可避免保险公司为追求商业利益而降低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但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不能发挥保险公司在精算技术,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从新乡的试验看,由于不是保险公司直接经办,无法调整方案设计上的明显缺陷,导致资金沉淀过多;另外,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管控能力偏弱,病人可到所有的医院住院,保险公司无法利用定点医院的选择机制控制费用,且无法制衡医院以药养医、医疗行为不规范等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当保险公司要求医院履行规定时,卫生部门常常替医院说话。为此,建议民政部门组织专题小组,联合商业寿险公司和卫生部门,系统研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托管给保险公司,实行管办分开的政策险方案,规范各方的权责利益范围,使保险公司的自由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2.合作医疗主管部门支持不力。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由卫生部门主管,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由政府组织建立,其管理和运作成本完全由政府支付。由于试点地区合作医疗基金沉淀较多,卫生部门可获得一定的管理费用,所以大多数地区倾向自保,卫生部门不希望商业保险公司涉及此项业务,故不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甚至认为商业保险公司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可能管理好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商业化运作的部分地区,合作医疗主管部门与保险公司协商的管理费用相对不足,影响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和持续性。“新农合”作为涉及数亿农民利益的国家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需要很强政策支持的庞大系统工程,目前,保险公司在“新农合”中的地位尚未完全明确,有待政策层面的明确支持。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7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现代服务业活力渐显。夏商怡庭酒店、汇景购物广场等一批服务企业全面营业,大嶝小镇•台湾免税公园正式开业。道路水路运输利税超5000万元。火炬B型保税物流中心出口交货值预计超60亿美元。接待海内外游客312万人次,总收入7.5亿元,小嶝休闲渔村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邨等获评第二届台最具特色伴手礼。

现代农业不断优化提升。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农业产业化专项贴息补助855万元,扶持创建专业合作社303家,带动7353家农户增产增收。12家企业获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乌山青葱等“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不断发展,胡萝卜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效显著,获评“全国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

(二)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根据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定位提升各片区功能。邀请国际知名规划、建筑设计机构,对新城商务区等重大片区进行整体方案设计。新城中路等一批道路顺利动建,新城路网不断完善。新城核心区中央商务区五幅办公地块成功挂牌出让,全省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洋唐居住区动工建设,万科金色悦城等13个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南童谣艺术活动中心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大校区进展迅速,同民医院医技楼等一批项目即将竣工。新圩小城镇建设在年度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考核中名列第一。

新农村建设推进有力。农村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完成选址212.65万平方米,完成农转用报批37.34万平方米。投资4146万元开展冬春修水利和农村公路建设,完成13座水库除险加固,有序推进38个沿海突出部村居自来水管网改造。诗坂、莲河等一批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或竣工验收。村村响广播工程陆续投入使用。新圩、马巷菜市场正式通过国家双百工程标准化验收。小嶝社区纳入全市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友民等3个社区通过省级“绿色社区”考评,霄垅社区获评省级生态村,马塘村入选全国首批13个新农村建设典范。

城乡综合管理成效显著。不断健全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完成大小嶝岛交通码头改扩建,更新60部公交车辆,客运枢纽中心奠基开工,大嶝等3个乡村客运站及108个公交候车亭全部开建,公交线网、站点基本覆盖各村居。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内厝生活垃圾临时转运站、东部固废中心一期配套工程继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城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面加快,全区5500亩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任务提前完成,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110公顷,改造绿篱面积超5万平方米,大道等夜景工程按时亮灯。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有效查处和纠正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投入95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完成年度校安工程。实验学校与外国语学校合作办学。全区高考本科上线率比建区时提高20个百分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图书馆开馆,档案馆竣工,12个农村文化室和69个电子书屋基本建成。南音、新圩女合唱团等一批民俗文化品牌对外交流日益频繁。顺利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部级验收。成功举办第二届国际百公里纵走挑战赛。莲花医院莲河分院、标准化村居卫生所等一批医疗卫生项目顺利推进。卫生监督所获选国家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试点单位”。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4.1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外事侨务、人民防空、民族宗教、征兵双拥、方志档案、海事气象、红十字会、对台、老龄、残联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综治应急信访维稳四级平台整体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建设高清数字化技防区,新增和改造553路村居高清监控。完善防灾应急指挥平台和管理机制,

(四)着力激发行政活力。立足提速提质提效,优化行政服务。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次,接受专题询问1次,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55件,人大代表建议满意率96.37%;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4件,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100%。

各位代表!年全区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二届政府五年来的拼搏努力画上了圆满句号,实现了“十二五”开门红。

五年来,我区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城市空间布局向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确立了以新城起步区、旧城改造片区和文教园区、新城核心区为主的新城总体框架,建成了隧道、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形成了“四纵四横一环”的现代立体交通格局,实现由交通末梢向综合性交通枢纽的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人力资源大、文化活动中心等一批公建配套项目,构建了涵盖商品房、保障房的住房供应体系,打造了汇景购物广场、南街建材区、大千购物广场等较为成熟的商圈,推动了水厂、LNG燃气电厂和东部固废中心等一批供水供电、垃圾处理市政设施投入使用。同时,坚持新增财力向农村倾斜,投入近4亿元扶持新农村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43.8公里,在全省率先实行1元农客票改,实现村村通公交、村村通自来水、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全覆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五年来,我区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以百姓安居乐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初步形成了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与年相比,低保人数增加了34%,低保金支出增加2.37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以区慈善会、区社会福利中心、镇街敬老院、老年人和残疾人协会等为阵地,关注特殊弱势困难群体。建立了8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试点推进了五美、桐梓等7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先后出台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劳动力培训以及退养渔民帮扶等政策,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鼓励退耕退养农渔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五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近3万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年末增加近4000元。

五年来,我区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实施“教育提质、医疗健康、文化惠民、体育强身、提高人口素质”等惠民工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先后投入4.59亿元,新增校舍面积9.55万平方米,优化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对接岛内名校合作办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建成47个标准化村居卫生所,同民医院创建二甲医院,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建成78个区、镇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培育了 “拍胸舞”、“宋江阵”等一批具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办了第三届世界金门日大会、第八届世界同安联谊会(大会)。开展多次万人健步行等群众性活动,成功举办两届国际百公里纵走比赛,促进了全民健身。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晋升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

五年来,我区社会管理保持和谐有序。以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创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决策咨询专家顾问团,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区领导大接访”、“机关干部下访”等活动,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稳步提升,连续5年位居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优秀区行列。以夯实基层政权为原则,开展首届村居干部大专班培训,推进村居信息化工程,创新出租房“星级”管理、社区矫正等一批典型社会管理模式及村居管理工作星级评定机制,“好厝边会所”、“无讼社区”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委高度肯定。此外,我们还先后荣膺部级平安畅通县区、省第十届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省级双拥模范城、教育工作先进区等荣誉称号,年荣立省委省政府防抗“鲇鱼”台风先进集体一等功。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民团结奋斗、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奋斗在各条战线上的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外地来建设者,向给予我们不懈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向省市各部门、各驻单位、驻部队和武警官兵,向参与开发建设的市属各企业,向所有关心、支持建设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海内外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农村医生下沉工作计划篇8

一、思想认识到位

同时也是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因此各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工程不只涉及到全区人民群众就业、就学、就医、救危、救急、救困和通路通水通电等切身利益问题。成立了区民生工作联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同时,各责任单位都明确了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责任单位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规划、布置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到位

各责任单位迅速将具体工作目标逐一量化细分,自区委、区政府“四大工作”大改善动员会议召开后。把三大块民生工作共量化为37项具体目标,各责任单位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民生工作方案,工作落实做到有章可依、有的放矢。区民生工作涉及区直10个责任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别是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残联、区水利局、区经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区就业局、区医保局、区社保局。区民生工作形成了例会制,由区民生工作联络小组每月召开会议总结上个月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会议7次。各责任单位都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三、工作效果显著

区民政局:

一是城乡低保已按照191元、90元的规范按月和按季度发放到位。

二是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依照2400元/年的规范按季度发放到位。二季度下拨69.6万元,共发放1161名五保对象。

三是改造响塘乡敬老院。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200户。竣工27户。

五是农村特困户建房15户。竣工1户,入住1户。

六是做好救危救困工作。截止6月份。发放救助金92.6462万元,136名老人享受了对五保老人住院医疗费用全免政策,医保弥补后支付了43.02万元。救急2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85万元。

区卫生局:

一是全面推进“一免二放心三零”就医工作。销售金额达180余万元,大幅度降低了医疗均次费用,为老百姓节约医疗费用支出60余万元,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

二是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免费为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三是1-6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人数共计70513人次。

四是继续开展居民健康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五是对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活动。

六是继续实施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免费普查。接受免费普查的农村妇女1.796万人,完成实事目标任务的88.9%

区水利局:

一是积极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由于今年我省前期少雨干旱的异常气候。局部乡镇农田、菜土、群众房屋受灾。工作中既做好了抗旱工作,又牢固树立防大讯的思想意识,努力把群众损失降至最低。

二是缓和用水矛盾。同时积极与灌渠进行用水协调,最大限度争取水源支援。

三是认真排查险工险患。对各类水利工程所出现的险情。出现坍塌情况,危及渠道闸门的平安,6月11日暴雨来临前即组织人员加班加点,采用抛石固基方法对闸门进行了应急工程处理;河烧汤河段涵洞垮塌,影响泄洪的同时可能导致1000多亩农田受淹,随即采用沙石袋填堵;渠先锋乡段箱涵工程在建,因特大暴雨冲刷造成临近的一座民宅基脚沉陷,现已用木质模板护坡,同时以钢管脚手架支撑模板,用彩条布覆盖房屋基脚,防止了基脚继续沉陷。

四是做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相关工作。今年该局已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人。培训人数共50人,目前已做好培训方案,对经费进行了初步预算。

区残联:

一是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其中竣工10户、动工5户。

二是依照1000元/人的规范向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智力残疾、居家服务发放补助金10万元。

三是安顿了30名残疾人就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一是组织各责任单位召开“民生工作”专题会议7次。

二是局机关干部都下一线参与各下属局的民情恳谈、上户走访、帮扶及具体业务审批。

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劳动保证举报投诉案件61件。处置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5件,调解44件,判决1件,结案率达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3.4万元。

区教育局:

一是稳步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合格学校建设今年被纳入省实事工程。

二是办好公办幼儿园。区计划投入45万元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即将开工建设。

三是中职救助费发放到位。1-6月发放全区400余中职生救助金。合计30余万元。

四是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

区经科局:

一是今年我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标7.2公里。公和村2公里、村2.5公准备动工。

二是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是今年的省、市实事项目。目前已完成3个村,其中五个村正在进行中。

区就业局:

一是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677人。做到动态清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6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95%同时,开展好“春风行动”等系列就业援助活动,建立健全就业援助体系,为一大批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提供了就业岗位,共计94名退役军人、402名独立工矿区失业人员和2820名就业困难对象已顺利实现再就业。

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者技能培训力度。1-6月组织就业培训453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8.7%企业职工培训59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9.1%失业人员培训46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8.1%守业培训289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7.7%组织千名技能人才送培35人,守业意识培训3592人。

三是组织对我区30名中小企业主开展培训。提高中小企业主的经营能力,促进我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吸纳更多的富余劳动力就业。

区医保局:

一是积极扩面。1-6月职工医保参保17450人。基金征缴32万元;居民医保全年目标任务登记参保179500人,已缴费参保159577人;城镇职工医疗平安就医38512人次,其中享受住院待遇922人,基金支付48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安全9235人次,基金支出1132.7万元;新农合就医16803人次,弥补金额1102.3万元。

二是加强监管。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责任目标合同》1-6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暗访和现场检查结合。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共查处违规定点医疗单位居民医保4家,拒付违规医疗费用7921.88元,职工医保7家,拒付违规医疗费用47000元,新农合18家,拒付违规医疗费用325800元,确保了医保、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支持联点示范村建设。半年来。支持示范村建设经费3万元,同时积极下社区入民户及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和五保户15户,慰问金额48200元。

区社保局:

一是落实政策。扩大乡村居民养老平安面,形成全社会踊跃参保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区企业养老平安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800人,已完成264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5.1%

二是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潭政办发〔〕55号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平安政策,对符合文件精神的参保对象,根据规定进行社会平安测算,现场为村民料理参保登记。目前,全区新增参保人数500人,已完成509人,完成率达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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