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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分析论文8篇

时间:2023-03-03 15:58:17

哲学分析论文

哲学分析论文篇1

[关键词]:形而上学、对话、神圣性、个人、分析哲学、体验

西方哲学关于人性的探讨是西方哲学的重要内容,从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开始其哲学的探讨就进入了对人性探讨的漫长历程,人的形而上学性是人性中的主要内涵,而当代西方分析哲学和逻辑哲学存在着某种忽视人的倾向,从古典哲学的角度看这种忽视就是对人自身的蔑视,同时,这种忽视恰恰表明人类在后现代的反叛中的矫枉过正,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越来越感到人类不能没有现代性中个性的人的纬度。

一、形而上学视野中的人

从古希腊以来,亚里士多德便将柏拉图的理念论发展成一个种和属叠加的世界图景,形而上学以自身的发展不断地充实这个世界图景。可以说形而上学在哲学史上从来没有消失过,简言之,没有形而上学就没有哲学.“因为人类理性并非单纯由博学的虚荣心所推动,而是由自己的需要所推动而不停顿地前进到这样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由此借来的原则所能回答的,因此在一切人类中,只要他们的理性扩展到了思辨的地步,则任何时代都现实地存在过、并将还永远存在某种形而上学”[①]康德说新的形而上学追求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而又扩展了知识内容的真正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看到了形而上学的真正曙光,我们也领会了哲学的真正含义。

范畴是纯粹思维的工具,是形而上学的材料。没有范畴我们的思想就不能凝练。康德的这种先验范畴论的形而上学的规范就是要求人们在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角度谈论问题,在这种普遍必然性背后就是本体。真正的哲学内涵寻找的就是自由,只有自由意志的才是纯粹的,这不仅是因为自由是以自身为目的的,更重要的还有自由本身规定的不可理解性。我们谈论自由时没有人能说清楚自由是什么,或者至少没有一个关于自由的统一的概念。“这个提醒尤其是针对自由概念的……,他们就既会认识到它作为在思辨理性的完备运用中的悬拟概念的不可缺少性,同时一会意识到它的不可理解性……。”[②]

Metaphysics的本意就是“自然之后”,自然是普遍必然的,自然之外就应该是真正的自由,自由是一种本体,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的境界。企图在世俗社会中找到自由或把自由当成一种手段都是无力的,那样只能带来更多的不自由。自由在形而上学的范畴中展开,并不意味着自由也是一种范畴,其实自由更重要的是这些范畴自身的境域,更重要的人在自身遭遇的过程中的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这些范畴无一不关照人生存的几微,人生中无一不透显着这样的形而上学的纬度,在这个意义上人可以说是形而上学的动物。

哲学把握问题的方式和其他学科不同,它是用范畴来把握世界,这种范畴背后还有一种形而上学的纬度在支撑着范畴的运用。这种支撑是我们能够体验到而不可计算和操作的。形而上学不断地追问万事万物何以成为现在的样子,它们曾经是什么样,它们将会是什么样,它们背后还存在什么样?这就是形而上学提出问题的方式。形而上学的发展经过漫长的过程,从苏格拉底的对话法,到柏拉图的理念论,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种属结构,到近代的康德的先验演绎,再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再到海德格尔的基础本本体论。人类力图寻找的是一种能够明确地、整体地解释世界的现象及本体的学问。

形而上学严格说来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特殊的生活体验。可以说有不同通向形而上学的道路,但是真正的形而上学只有一个。其实我们体会到的自身的对形而上学的体验就是人的主体性。“摆脱了整个自然的机械作用的自由和独立的……人格,……人们所想要的和能够支配的一切也都是只能作为手段来运用;只有人们连同人在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③]人的主体性只有在形上的演绎中才能透显出来。主体性是现代人的重要特征,没有主体性就没有人的规定。主体性是我们体会形而上学的应有之感,我们之所以要追求自由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意识到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就是我们每个人所能够着力的根本立足点,形而上学必须要在主体性中体现。至上性的追求要求我们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境界。形而上学要求个人不断指向非人的东西,就是脱离我们自身的某种东西,而达到真正的永恒的境界。但是,当我们走的太远时,我们的生活体验又把我们拉回到现实;我们有一种漂流者的感觉,但是我们每个人在当下又都有固定的身份。人不想成为神,可孤独却在一步步地逼问出我们神圣的体验;当我们和他人在一起交流的时候,我们体会不到惟我独尊的境界,我们在世俗社会中浮沉;当我们闭关冥思时却感觉自己可以为天地立法。作为主体的人在现代社会日益成为一种符号,这种符号标志着人的身份地位,但是,在这种符号的狂潮中每个现代人都想找到一个普遍必然的存在的精神家园,这种精神家园就是纯粹的形而上学。

二、形而上学视野中人的神圣性

哲学是人的学问,哲学的神圣性就是人的神圣性。人的神圣性在哲学上既体现在内在体验的方面,也体现在外在超越的方面。一方面,作为一种认识的方式,哲学的神圣性就是在我们的认知结构中总能找到一种对象,这种对象在康德看来是从有条件性认识无条件性先验幻象。但更重要的是这个对象能给我们带来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作为个人而言我是不相信神的,但是我不能不承认自己有一种神圣性的体验,这种神圣性是首先我们主体自身的能力。我们每个人都有把无尽的宇宙当成一种神圣性的存在物的倾向。但是每个人也都有把自己当成无限的倾向。人就是在这种对内对外的体验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和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

这种体验的根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形而上学的性质,有些哲学家说人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人的这种形而上学性不是显性的而是隐性的。我们需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不断地把这种隐性的能动性发掘出来,而能把这一点发挥到极致的只有哲学家。

卡西儿说:“因此,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的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语言、艺术、神话、宗教决不是互不相干的任意创造。它们是被一个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但是这个纽带不是一种实体的纽带,如在经院哲学中所想象的那样,而是一种功能的纽带。我们必须深入到这些活动的无数形态和表现之后寻找的,正是言语、神话、艺术、宗教这种基本功能。而且,在最后的分析中我们必须力图追溯到一个共同的起源。”[④]因为形而上学性能把人性不断地提高到新的高度,人的这种内在超越性只有通过形而上学才能最终发掘出来。

另一方面,我们个人又都面临着外在超越,我们出于生存的考虑需要不断地提高物质水平,不断地改善个人的生活条件,还要保证个人有充分地发展条件。这种行动也要求我们充分的发挥个人能力,去积极争取,积极创造。我们只能在既有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同时我们又有不断超越既有的状况使自己实现新的目标。在这种超越性的活动中我们不断地感受到人自身的神圣,特别是对前人的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精神成就的赞叹。马克思认为人具有能动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是我们自身能力的展开,同时也是对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改造。人的这种活动表现在哲学上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脱离开我们形而上学的追求,因为,人总是反思自己,不断地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在一种形而上学的追求中不断实现自身的完满性。

人的神圣性还体现在对神性的体验之中,神性是宗教探讨的问题。神是我们的人创造出来的,但是神一旦创造出来之后就有了自己的独立性。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神都成为我们对象化的东西,这种对象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世界上的各种宗教形态,每个宗教都有自己偶像崇拜。这种偶像的神是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马克思说:“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把人的本质变成了幻想的现实性,因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彼岸世界的真理消失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了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⑤]我们不能在现世达到超越,就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到来世。这种来世的寄托使我们每个人深深地体会到每个人都想要在大我中实现自身,在前世今生实现自己的永恒。人的这种神圣性体验表现在现世就是少数人把自己想象成至上性的存在,人的这种至上性也在形而上学中寻求论证,形而上学的最终追求就是寻求一种至上性的范畴,达到自身的“一”。在这里弱者找到了自己庇护,而强者要通过庇护弱者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在这个有机的宇宙中,人生于天地之中,宇宙是具有普遍价值的‘大我’,它的普遍价值在于每个生命个体之中;生命个体作为宇宙的普遍价值的体现,又以自己的生命创造活动而实现自己的尊严与价值。在这个宇宙‘大我’与生命‘小我’的关系中,‘大我’并不是压抑‘小我’的某种神秘力量,‘小我’也不是‘大我’自我实现的手段工具,而是‘大我’与‘小我’在生生不息中的‘统一’、‘合一’、‘融合’。”[⑥]当然宗教并不回避死亡,宗教的死亡和形而上学的死亡是不一样的。形而上学的死亡在现世中承认自己肉体与灵魂的消失。人们只不过在看到别的个体的死亡现象时,联想自身的消亡,而做的一种想象来超越自身的生死。这种超越生死的境界,就是人把自己设想为神之后所想到的。〝Thisuniversalitywhichtheindividualassuchattainsispurebeingdeath;inthecourseofNature...theillusoryappearancethatthedeathoftheindividualresultsfromaconsciousactiononthepartofNaturemaybedispelled,andthetruthestablished...deathisthefulfillmentandthesupreme‘work’whichtheindividualassuchundertakesonitsbehalf.Throughthisitcomesaboutthatthedead,theuniversalbeing,becomesabeingthathasreturnedintoitself,abeing-for-self,or,thepowerless,simplyisolatedindividualhasbeenraisedtouniversalindividuality…Thefamilykeepsawayfromthedeadthisdishonoringofhimbyunconsciousappetitesandabstractblood-relationtothebosomoftheearth…Thefamilytherebymakeshimamemberofacommunity…〞[⑦]

神圣性最终都要归结于我们的形而上学的体验。没有这种体验,我们的神圣性就要被亵渎,神圣性的本性是不容亵渎的。就像是教主的权威性是不可动摇的,人就是在与被亵渎的他者的争斗中才能体会到自身的神圣性是如此的宝贵,没有这种争斗的胜利。我们的神圣性就是不牢固的,就要不断地受到挑战的。我们今天要追求神圣就必须与世俗争斗,并一定要取得胜利。因为这是我们神圣性的地基。

三、分析哲学与人

自从十九世纪末以来哲学就已经面临着自己的危机了,这种危机在今天的人看来就是什么是哲学越来越来越没人能说的清楚了。在当代的哲学看来,他们似乎挽救了哲学,他们现在可以把哲学定义为一种逻辑,是一种能靠逻辑增加自身普遍性、必然性内容的逻辑。他们用这种逻辑来代替活生生的人,认为语言可以澄清人类思维,这种形式是通过家族相似的共性来表现其合理性的;换句话说,他们用一种符号和声音来思考人自身的存在了,“语言是存在之家”成为哲学的共识,“无语言只能沉默”成为暂缓哲学痛苦的鸦片。罗素说“这种经验主义与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的不同在于它结合数学,并且发展了一种有力的逻辑技术。从而对某些问题便能的出明确的答案,这种答案与其说有哲学的性质,不如说有科学的性质。现代分析经验主义和体系缔造者们的各派哲学比起来,有利条件是能够一次一个地处理问题,而不必一举就创造关于全宇宙的一整套理论。在这点上,它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相似。我毫不怀疑,只要可能有哲学知识,哲学知识非靠这样的方法来探求不可;我也毫不怀疑,借这种方法,许多古来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⑧]

为什么逻辑会在哲学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呢?首先,逻辑的发展使自己认为能够胜任挽救哲学的能力,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到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再到现代逻辑。逻辑学自身的发展已经从追求抽象的形式发展到描述事物和构建事物的虚拟状态,随着计算机的兴起,这种逻辑更是如虎添翼,世界成了可计算的世界,我们的时代也跨入了数字时代,逻辑在当前已经成了文明的最终要的标志。其次,哲学自身的危机也需要强势学科的支持,跨入现代世界人们需要更换一种视角来观察生活,观察自身,观察宇宙,而旧哲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堪重任的,因而是现代逻辑的实证的语言汹涌而来。

但是事情却没有那么乐观,就语言本身而言也不都是逻辑,语言是讲求语境和感彩的,同一个词从不同的人口里说出来是不一样的,“一句话从老年人口中说出来和从年幼的孩子口中说出来是不一样的”,我们今天不禁要问这样的问题,应当如何看待逻辑哲学想要担当哲学的领袖这个问题呢?哲学是不是要把自己限制在逻辑范围内呢?

康德对人类理性限制的成功,带来的却是只是哲学家的理性的限制。从康德以后哲学家越来越重视逻辑思维的作用。他的先验范畴和他以前的逻辑规律,确实成为了新的哲学的增长点。

然而,时代给我们的感觉却是完全相反,语言对一些人敞开了怀抱,他们越来越多的说,特别是知识精英,他们相信别人不会说的比他们好,比他们多。而另一群人特别是体力劳动者则显得沉默了,他们终日为活计奔波,似乎从未说过自己的话,他们只是重复着自己的顾主的话语。这种知识精英从不认为有什么至上性的人存在,但是他们的逻辑是别人需要来学习才能掌握的,他们成为了这些逻辑的教主,他们把逻辑摆到至高无上的地步,这样他们就成为一种最高的存在了。有了自身的理性,没有了别人的人性。没了自身的人性,有了别人的理性。语言是要为人而存在的。没有人,就没有语言。海德格尔说:“人说,并且人向来说一种语言。我们因此不能认为:语言说;因为后者乃意味着:语言才产生人,才给出人。倘这样来看,则人就是语言的一个保证了。”[⑨]分析哲学的假象就在于它追求设立价值的中立,这种中立的科学态度掩藏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社会矛盾,使没有话语权的人深感自卑,转而求于自身限制而求助更高的存在,从而走向宗教,而宗教徒是沉默的。他们只能在这样的一个方向上寻求可以慰藉自身的之上的哲学关照。有话语权的人把自身的能力和精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不断的外扩自己这样的精力,达到了对社会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这也体现了分析哲学的智慧,这种逻辑是不能犯错误的,他只能有永真式。逻辑在这里限制住了主体的活动,似乎与宗教分道扬镳,可是却把真正的人变成必然的逻辑支配下的羔羊。

无论是谁都要在共存共生的框架下寻找自己的位置和方向。这种价值中立就表现为这种逻辑的“语言游戏”。

哲学在上述的背景下丧失了自己极端思维的角度,我们的时代也没有人追求把问题想到及至,没有人为某个真理争论的面红耳赤,这样的人在当今被冠以傻瓜、蠢猪、笨蛋的头衔。我们的这种既不追求至上性的逻辑思维方式使我们的科学大大发达,但是这种语言符号乃至逻辑却永远不能忽视人。这种声称中庸的价值中立和我们中国古代所讲的中庸的旨趣相距甚远,是根本远离中国社会的,传统的中国哲学都是在人的境域中思考问题,这种境域是在人的命运的起落中展现出来的,这里的人是自由的主体。即使是悲剧人生也是我自己造成的,这种价值中立最大的破坏性就是抹杀了作为整个的人,这种整个是指,我们都是常人,所谓科学家也只是在智商上超出常人,作为整个的人是有正确也有错误,有正常也有反常,有理性也有非理性的人。休谟指出:“显然,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的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中回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科学;因为这些科学是在人类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是根据他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⑩]

这又引起了我们的思考,这样的道路能不能挽救哲学的命运。如今,哲学已经成为隐学,甚至有人说这个时代不需要哲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如何追求哲学精神?四、在哲学对话中生成的人

我们上边已经探讨了形而上学和人的关系,这些关系却是在对话中不断地生成和表现出来的。

1、什么才是真正的哲学

人们认为哲学是个人沉思特别是反思的结果,把反思比做镜子,认为人的思考就像照镜子一样能够清晰的看到自己思考的所有问题。理查德·罗蒂说:“俘获传统哲学的图画是作为一面巨镜的心的图画,他包含着各种各样的表象(其中有些准确,有些不准确),并可借助纯粹的、非经验的方法加以研究。如果没有类似于镜子的心的观念,作为准确再现的知识观念就不会出现。没有后一种观念,笛卡儿和康德共同采用的研究策略——即通过审视修理和磨光这面镜子以获得更准确的表象——就不会讲的通了”[11]这种哲学观虽然说出了哲学的永久的源泉,但是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是什么引起了人们的反思,是不是我们做每一件事都需要反思。我们向来认识事物的过程往是这样的,就是我们的思维不断地从模糊到清晰。我们的反思更是如此,我们并不是什么都能想清楚的,有很多时候我们是在不知在想什么时去想,我们拼命的回忆却抓不住头脑中刚刚闪过的事情。

可以说思想是一股洪流,我们只是能说出它的只鳞片爪,这就不禁使我怀疑,这种思维是我自己的思维吗?黑格尔曾经给出我们这样一种说明,他说这种东西叫世界精神,说世界精神不断的扬弃自己,然后又扬弃这个被扬弃的自身回到自身。这样的一圈一圈从低到高无限丰富过程就构成了真正的哲学。但是这种自身生成的东西是需要每个人去体会的。但是,世界的这种力量是从哪里来的,黑格尔却没有告诉我们。

要说哲学还有什么能够坚持的话,那就是我们现时存在的个人,尽管我们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肤色,但是我们都是个体的;哲学不能脱离我们这些生命个体谈问题哲学只能在这些个体上生成出东西,哲学能够不断的给人提出自身生存的问题。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2]关于我们个人生存状况何以如此的看法会归结于不同的答案,但无外康德的几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作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人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人类从来都没达成一致的意见。

2、对话使我们理念更清晰

两个人如能在一起对话,他们就必定有对话的基础,因为他们要完成一项事业,或至少说有共同的目的。哲学的目的是关乎个体生命死后的归宿甚至在他看来整个人类死后的归宿问题。这种争论带有神圣的性质。一个人争论中和争论之后所形成的观点会可能会成为他能追求一生的目的。苏格拉底是这样来实践争论的“他注意到dialectics(辨证)这个词导源于人们的一种活动就是聚集在一起讨论问题,按对象的种属加以辨析。……这样把讨论引回到基本原则上去之后,就使反对者明白真理了。”[13]争论首先要明确两个人是否有一样的话语基础,是否有一样的概念。争论的只不过是对这个问题不同的理解,在提问与回答,回答与反诘,反诘与反驳之中我们才会逼问出一种新的结论。这样的结论不管我们是否最终达成。我们都是能够体会到的。

这种争论在现实的个人的对话中体现,但是往往是贯穿人的一生的。人们在说出自身体会和倾听别人的体会中才了解这种争论对人生的作用,每个人都不能逃脱争论的宿命,我们都是在争吵中生存,在这个意义上争论才成为人生至上性的追求,我们无论愿不愿意我们每天都陷于争论。在争论中生,在争论中死。

争论不仅能使我们接受和摒弃思想,他也能使我们产生爱恨情愁。现代人更多的争论对象是自己面前的电脑,人们不经意间就在电脑面前消耗着自己的生命。对话的虽然是一台冰冷的机器,但只要我们是人,也会对机器产生感情的。

五、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哲学之争下的人

哲学就是探讨人本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这种探讨与具体科学不同,哲学是在把人看作万物的尺度这一角度来分析人的。就内容而言哲学要不断追究人自身的形态以及通过人这面镜子来揭示整个世界。我们探讨的人不可回避地要追问从人的角度讲自身是生活在现代社会还是生活在非现代社会。当今的社会处在瞬息万变,每个人都处于无所归依的状态。每一个独立的人都在追求着自身的独立和个性的张扬,我们自身的这种认同和追求究竟是现代还是后现代的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下现代性的和后现代性的人的定义。

在康德意义上现代性的人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个体性,这种个体性是通过每个个体的主体能力体现出来的,康德的三大批判提出了主体中的知情意的主体能动性。

“现在,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只有唯一的一种存在者,它们的原因性是目的论的,亦即指向目的的,但同时却又具有这种性状,即它们必须依据着来为自己规定目的的那个规律,是被它们自己表象为无条件、独立于那些自然条件的,但本身又被表象为必然的。这种类型的存在者就是人,但却是作为本体看的人;这是唯一这样的自然存在者,我们在它身上从其特有的性状方面却能认识到某种超感官的能力(即自由),甚至能认识到那原因性的规律,连同这种原因性的那个可以把自己预设为最高目的的客体。”[14]虽然这种能力是先验的,但是这种能力结合到经验内容也就是通过我们的实践内容来表现自身的。所以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很大的程度上我们的这种先验能力是可以通过实践来得到提高的。我们不断更新的经验内容可以成为提高我们主体能力的实验场。现代社会是在自由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中的个体能力成为每个人生存的基础。同时,现代社会也为每个人绽放自身能力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现代社会中的人成了一个个独具个体性的人。每个人在现代社会都能体会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追求,自我激励,自我调节的艰辛。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不是与他人打交道了,更重要的是与物打交到。我们与物打交到的过程更多的是通过经济关系,或者说是通过货币关系表现出来的。货币在今天已经成为了施展个性的手段,这也同时说明,我们的社会的多样性的物的表现,正在不断的被一种形态同化,这种物就是货币。人们利用货币可以实现自身外在形式的多样化,这种形式在人方面就表现为他者眼中的个性,因为这种个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他人的观点和判断,所以现代社会中的个人的社会评判尺度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标准。

同时,现代社会中的个人越来越丧失同自身的对话的机会,这种对话丧失同时也是人的自我交流的丧失。“后现代”这个名词是在人的现代性面临着空前的危机的情况下出场的,利奥塔一经提出便语惊四座。人们似乎找到了缓解自我交流的危机的良药。我们在刚刚接受这一概念时,将其与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联系到一起大加痛罚。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是一种人的至上追求沦落后的哲学观。人们对外界丧失了信心,最终只能把对现代社会的恐惧保留在自己的心中。美国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詹姆森指出:“在古典资本主义和核心家庭时期曾经存在过的作为中心的主体,在今天组织化的科层体制世界上已经消解了……当你把你的主体性建构为一个自足的领域和封闭的领域的时候,那么你必然将自己关闭起来,囚禁起来,隔绝于万物,处于‘单子’的无边孤寂之中,活活地被埋葬,而找不到任何出路。”[15]我们所了解的后现代更多地出现在我们的文艺、社会、影视领域。现代社会的传媒咨询技术发达,所以我们人们更易于在影视、传媒中看到后现代的提法。但是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人们并没有真正理解后现代是在人们失去了自身的至上性追求的形而上学的背景,哲学并不是直接影响社会。我们只是通过哲学的提供的思维工具,包括概念和思维方式来最终确定哲学的影响。人们经常把当代社会追求人格自由和流行时尚的人称为后现代者,包括文学、电影、艺术、建筑等领域独具个性的东西,或者是把碎片化的态度和追求当下的生活当作是后现代的东西。其实上述特征恰恰是作为现代社会人的特征。现代性的人性是一种个体性。我们谈现代性和后现代性都离不开个体的人。我们可以在文学、艺术、影视的领域自由的谈论人性。但是,哲学的形而上学纬度中的人不可避免的要成为后现代思潮中探讨的话题,上述领域中所谈的后现代的人性,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人性。真正的现代之后的形而上学的人性论还没有自身产生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因此,“对于后现代主义的正确态度既不是将其谴责为衰落的最后象征,也不是把它当作一种新技术和技术统治论乌托邦的前兆而欢呼雀跃,而是把它置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之文化变化的理论框架内加以分析。”[16]我们所谈的个性化,碎片化完全是人性在现代社会的一种文学上的反映。即使在哲学上,这也只能说是一种现代性人性追求缺失的一种表现。有的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这距离在后现代思潮中从形而上学意义上从新认识人自身是什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后现代性的人性具有自己时代特征,但是这种特征的认识更多是自发的、宏观上的认识。对于这个时代个体人的自我反思还多在非哲学领域。但有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这个时代中的人性再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人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交流和沟通的人性。我们寻找自己新的本性是不能够脱离现代性的人性的这个方面的,我们不能对近代以来这个体性的人性以简单的否定态度。人性之河是一股流淌不尽的甘泉,他永远滋润着我们人的心灵。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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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张祥龙.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观——终极视域的开启与交融[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Philosophicalthoughtsabouttheindividualityinthepursuitofsupremefield

___discussthemetaphysicalindividualityinthewesternphilosophy.

Abstract:Accordingtothewesternphilosophers’apprehensionabouthumanquestionsthispaperstressestheindividuality’spositioninthephilosophyespeciallyinthemetaphysics.First,theauthorclarifiesthecomprehensionaboutthemetaphysics,explainingthatphilosophyexpressesandinquiresthemeaningaccordingtothemetaphysics.Second,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yisdialogue;theessentialnatureofhumansacrednatureis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icalmetaphysics.Third,theauthoranalyzesanalyticalphilosophytoprovethattherealphilosophycan’tbeawayfromindividuality.Thelast,theauthorinspectstheindividualityofmodernsocietyandpostmodernsocietyandanalyzestheindividuality’sphilosophicalpursuitinmodernsociety.

Keywords:metaphysics,dialogue,sacrednature,individuality,analyticalphilosophy,experience

[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②]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③]杨祖陶,邓哓芒:《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④]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1——2页

[⑥]孙正聿:《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⑦]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TranslatebyA.V.MillerwithAnalysisoftheTextandForewordbyJ.N.Findlay,F.B.A.,F.A.A.A.S.OxfordUniversityPress1977P270_271

[⑧]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95页

[⑨]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984页

[⑩]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上册,第6—7页

[11]理查德·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页

[12]《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第12页

[13]原文自克塞诺封《回忆录》,IV6,13-15,转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60页

[14]康德:《判断力批判》,邓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1页

哲学分析论文篇2

所谓德育哲学的切近基础,就是指现代大德育的时空拓展,需求哲学层面的反思、批判、总结和概括,因而德育哲学应运而生。

现代大德育的基础性问题,是德育的社会化,是德育社会化的内在趋势和必然走向。这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德育概念的涵量更为丰富和广阔。另一方面,德育运动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

人类社会的德育现象,是伴随教育现象而共同发生的,它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人类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的普及发展,规定了德育不可遏制的社会化趋势,决定了现代德育概念更具丰富和广阔的涵量。就内容而言,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意识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包括社会伦理、经济伦理、科技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等),民主法制教育,情感情操教育,意志品质教育,审美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就形式而论,倡导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学校的各个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都要发挥德育功能和价值观教育作用,学校要教书育人、管理盲人和服务育人,加强加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功能,尤其是在社会环境、社区建设中的德育功能,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德育作用,等等,都是德育不断获得更为丰富和广阔涵量的基本体现。

随着德育涵量的不断发展和逐步走向社会化,德育必然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这主要表现为四个“回归”。其一,德育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主体逐步向社会主体回归。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德育的社会化,德育亦将成为民众的自我教育、自我德性修养的基本形式,从而实现由国家主体向社会主体的回归。这当然需要一个过程,但这种德育本真化的走势正在逐步变为现实。比如,学校办学自的加强、社区建设的兴起与功能强化等,都突出表现了这一点。其二,德育的本质存在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党的十五大报告曾讲了这样一段话: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为它将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存在方式,它意味着文化建设将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随着德育社会化的推进,德育的本质存在方式也是如此。其三,德育的目的任务由工具理性主导逐步向建设人本身回归。德育要为政治服务,要为国家服务,要为社会服务,这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德育的本质规定之一。问题在于,德育的本真目的任务是建设人本身。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要求以建设人本身为出发点,这势必推进“主导”者的逐步回归,但这与德育的工具理性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以建设人本身为主导,将从更为根本、更为长远的层面上发挥出德育的社会意义和功能,将把德育为国家民族服务的工具理性置放于更为坚实的基础上。其四,德育的运作方式由单向运动为主逐步向双向、多向乃至“无穷向”回归。因为德育社会化本身无论内容、形式,还是载体运作过程,都具有更大的普适性、普遍性和社会性。特别是在当今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条件下,人们德性修养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仅有过去那种一对一的德育单向运作方式,显然已不能适应当今时展的需求。

总之,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和深邃化,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走势。这种“走势”显然已经超出传统德育学研究的范围。毫无疑问,德育“领域的发展”,确需德育哲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探索和确证。

二、德育哲学的边界、对象和任务

德育哲学思想的实际存在是渊远流长的,但德育哲学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提出,却首见于1996年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课题指南;而作为一个门新兴学科建构,目前仍然处于探索、研究和创作的过程中。

从哲学的视野看,任何事物包括理论学科要获得相对独立的生存权,其基本条件是具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规定性。因此,探索德育哲学的学科建设,首要的问题是给定它的边界。

第一,学科界定。一般说来,学科界定总是与研究对象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又必须准确把握其特定视角、特殊层面和内涵应然性的特殊价值指向。黑格尔说,“一个定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存在于它的发展里。这就是说,定义只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④据此,德育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所蕴涵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问题。具体地说,一方面,作为理论形态,德育观是关于德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德育哲学研究首先要立足于这一层面上,但却不是局限于德育观本身,而是探索研究德育观的前提性问题,即追问反思德育(包括其理论和行为实践)运动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依据、条件及其应然性形式。另一方面,哲学有两个主要视角:一是真理性认知,即追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二是价值性把握,即求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评价性确证。哲学思维的这种方法论原则,运用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研究,德育哲学的对象便获得了真理观与价值观及其相统一的意义。所以总结起来说,笔者以为,德育哲学是否可以这样界定:德育哲学是关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的哲学前提性问题的理论学说。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德育理论与哲学思维的有机契合,开展对于德育观及其实践运动的哲学研究,揭示人的德性修养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揭示德育观形成、运演、发展的历史正当性和价值合理性,揭示德育运动规律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及其实现形式,等等。

第二,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主要是与德育学、哲学、教育哲学的关系。在笔者看来,“德育”概念在通常语义上有三种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二是德育学科;三是德性培育状态的直接现实。但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作为理论它原本是教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之所以能够从中剥离出来而成为相对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实际是标示了它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哲学”通常有三重意义:一是所谓“元哲学”,即哲学的基本原理;二是部门哲学(包括各种应用哲学);三是指某个领域、某类事物的最高理念或信条。德育哲学作为德育学与哲学的结合体,本质上是以哲学思维解读和创新德育理论与实践,开发其哲学价值和效能。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德育哲学虽然与德育学、哲学等双重“母体”的联系是极为密切的,但三者之间的“边界”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它毕竟要有个学科归类的话,毋宁说它是教育哲学的一个层次,即相对独立出来的一个特殊领域。当然,两者的边界也是非常清楚的。第三,设定德育哲学的边界,还应从辩证思维中得到深入一步的说明。从这方面看,德育哲学主要不是去建立新的具体的德育范式,而是着重考察已有范式的依据、条件性、特性、表达方式以及范式更迭转换的可能性空间;它不是要描述德育过程本身,而是要规范人们在德育活动中的选择、定位和行为理性;它不是要作出德育学层面的结论和成果,而是要探讨、评价德育学结论和成果中超出德育学层次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它主要不是去揭示德育运行的特殊规律,而是要探求反思人们揭示规律的思路、能力和方式;它主要不是去规范和给出德育研究的具体方法,而是要评价这些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等等。总之,德育哲学植根于德育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又超越于这些问题而探索其前提性的哲学底蕴,这实际也就是德育哲学学科的基本特点。

三、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

德育哲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领域,其发生的根源,说到底,在于当今时代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亟需哲学的介入和哲学方法论的统摄。反过来说,即:对于德育理论与实践从哲学视角作出多方位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对于德育的前提条件、基本理念、结构体系、实践范式以及重要的德育现象做出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意义的深层次确证,这就是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从实践操作的意义上看,德育哲学的价值实现,是整个德育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那么,德育哲学具有哪些价值呢?

第一,解读性价值。从泛意上讲,任何精神文化现象都是一种社会性解读。解读与解释意义相近,它们都是直接面对思想和实践的现实的,但解读更接近于操作实践层面。就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而论,其独特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注入了理想性追求。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主要不在于对德育现象的映像式、模本式的解释和说明,而是以一定的世界观、历史观为基础,以一定理想性追求为参照,反思、解悟和权衡其得失成败,从而发掘和拓展出新的“历史可能性”。二是注入了穷根究底式的思维原则。哲学的根本特点是不断追索事物、现象的深层次本质,以期不断获得极度而适度的认识成果,因为被解读的“文本”本身就是多层次的。哲学思维表明:“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⑤所以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并不满足于德育理论的一般解说,更不是停留在德育现象的表层理解,而是不断追问德育现象背后的“更深刻的本质”。

第二,批判性价值。哲学思维的又一显著特征是它的批判性。在哲学视野中,“批判”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方式和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它的核心思想是否定现状和追求未来,其真谛是“扬弃”和创新。“批判”具有物质实践和精神文化两种基本形态。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主要是精神文化方面的,它价值归宿的独到之处在于:它是德育的一种前提性批判。所谓“前提”,从逻辑上讲,是指推理过程的确定依据。逻辑结论若要正确,首要条件是逻辑前提必须正确。从行为实践上看,“前提”是事物发生发展的先决条件。德育前提性批判的重要价值,就是以时代和社会条件的变动为背景材料,以哲学思维和德育本真走势为凭籍,不断重新审视德育既成既有的出发点、根据、真理性标准、价值性尺度,不断重新鉴别、选择、取舍和筛定其前提性认知和价值取向,以推动德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当然,这种前提性批判又是辩证性质的。因为在唯物辩证法看来,批判就是一种否定。但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事物内部生发的新质要素克服了旧的质的规定性;同时,恰恰又是由于新事物吸收、联合了旧事物的合理成分,才能真正克服旧事物,实现发展。所以辩证性质的批判,就是一个“扬弃”的过程。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科恩“主张以认同、继承传统为特征的‘收敛式思维’与以批判、超越传统为特征的‘发散式思维’之间建立‘必要的张力’。这一影响深远的见解对于我们全面理解教育的功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⑥因此,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不仅在于它是一种前提性批判,而且还在于它是一种辩证性质的批判,由此便孕育了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必然带来德育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变革,促进人的德性修养的更新。这便真正实现了德育的前提性批判的价值。

第三,导向性价值。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是指向未来的。它的特点是前瞻性、超前性和预示性,这与价值本身的内涵是直接同一的。价值概念回答的问题主要不是“现在怎样”,而是“应当如何”。德育乃至整个教育在绝对的意义上都是为或远或近的将来“准备着”,亦即面对未来“应当如何”。这样,“导向性问题”就显得极为重要。导向即导引方向,实质是事物发展中内部诸要素的历史性趋势性的必然联系。德育的导向性价值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其导向价值的观照和实现在于作用于人的认知和心理层面。二是德育学科理论的教学活动,其导向价值的体现和作用在于德育对象的理性和理论层面。三是德育哲学层面,它的直接对象主要是德育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其导向价值在于通过德育的前提性问题研究,革新德育理论,创新德育活动,导引德育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改革就有一系列前提性问题亟待研究。比如,既要坚持德育的一元化导向,又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社会生活,发展人的个性品质,两者统一的现实倾向性、历史合理性及未来走势的人性根据、实现条件、理想模式是怎样的,它对德育体系革新具有何种价值?又如,德育的功能作用与人的精神世界自主自组织之间应当建构怎样的合理性尺度?因为有个性需要就意味着有选择,而有选择就意味着至少对部分德育预期效应的否定,所以如何培养和造就人的德育需求理性自觉,便成为德育创新的立足点和前提性问题了,等等。总之,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生发于较深层次,关乎于德育宏观走向,意义深远而重大。

第四,方法论价值。抽象地讲,上述解读性价值、批判性价值、导向性价值都具有方法论意义。因为方法的实质是理论自身实现过程的“反哺”形式,换言之,拿了理论去运用、去解决实际问题,理论就转化为方法了。所以理论与方法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就更为接近实践的方面看,方法论应当是理论在认识上的深化层次。德育哲学的方法论不同于德育的具体方法论,而是一种宏大而深邃的方法论,具有重要价值。扼要地讲,其一,它对德育一般方法论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其二,它是德育工作者实际工作的最切近的理论基础。其三,它为人们的德性修养提供深刻的哲理性视野。其四,它是德育理论创新的重要指导原则,等等。

注: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

②转引自《科学学基础》,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

③《分析的时代——二十世纪的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3页。

④转引自《哲学动态》1991年第7期第12页。

哲学分析论文篇3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论/文/网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因此,在他的博弈论语义学框架下所研究的语义博弈,可以被看作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一类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逻辑常项不存在,在这点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所持的观点不同,辛提卡认为逻辑常项是存在的,并且将逻辑常项与博弈规则做了比较,认为逻辑常项等同于博弈规则。与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认为逻辑常项与自然语言中的连接词是一致的。这样,辛提卡就为博弈论语义学找到了至关重要的一环———规则的确定。辛提卡将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与博弈的数学理论概念直接结合,“其结果就是那个既适用于自然语言又适用于形式语言的最现成的语义理论”。辛提卡认为,与一个语词相关的语言博弈就是围绕该词发生的使该词活动意义的活动,语词的意义同样需要在相应的使用中才能确定。我们所言说的语句是可以分解简化的,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用博弈论,通过将句子简化为原子句,再依据名称与所指的对应关系,我们就可以确定句子的真假。

辛提卡在吸取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精华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论语义学,作为当代语义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博弈论语义学的运用并不仅仅局限于逻辑学的范畴,可以说,博弈论语义学的哲学意义与它的理论特征是密切相关的。理清其背后的哲学思想,不仅有助于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这一理论,并且大大扩展了我们思考语言和世界关系的哲学和逻辑学空间。

哲学分析论文篇4

心灵(consciousness)在哲学上主要被看作是心智(mind),尽管从可能的用法上看,心智是相当广义的,似乎可以包括许多种心理活动,但是理性思维显然被认为是其中最主要的和最具决定性的,大概处于管理者和立法者的地位。理性之外的其它那些心理活动,就被定位为肉体性的(body)。各种感觉以及像弗洛伊德发现的那些非理性的、无意识的欲望和冲动,通常被认为更多地属于肉体论文。Ryle曾经在批评心身二元论时曾经讥讽哲学在制造“机器中的幽灵”。不过最值得批评的并非那个幽灵,而是在完整的心灵中显然有一大片心田被忽视或轻视,正如我们能够意识到的,理论不太重视人的心事(heart)。

把心灵简化为只关心知识的理性,同时把欲望简化为肉体,这是双重的错误理解,它显然导致了对精神/情感生活的忽视。不仅在哲学里,甚至在心理学中,对精神/情感生活的理解都是非常薄弱肤浅的,尽管在实际生活中的人们都知道精神/情感生活在心灵中有着不亚于理性的重要性。现代知识体系对心灵的理解不仅是片面的——缺乏对精神/情感生活的理解,而且是不正确的——精神/情感生活是完整心灵的一个重要变量,在缺乏这个变量的情况下,对理性的理解,甚至对肉体欲望的理解,都会变得相当可疑。有一点应该是明显的:那些持久的、深刻的生活动力、对生活意义的体会(肯定的或否定的)、对各种价值的理解,最终都是在精神/情感生活中形成的。如果某种肉体或物质的欲望不是同时变成一种深刻的情感动力的话,就不可能永远被追求下去,像葛郎台的守财奴欲望就必须被理解为深刻的精神追求(尽管是变态的),否则不能理解。

情感世界由诸如热情、愿望、梦想、感情和经验方式等构成,它涉及一切事情。深刻的情感生活就是精神生活,也就是心事(heart)。在心—身的二元结构的强迫性要求,我们就不得不把情感生活理解为类似或接近于肉体欲望的东西,这大大降低了情感的层次,可是事实并非如此。与二元结构相比,心智—心事—肉身(mind-heart-body)的三元结构可能更有助于理解人。在中国的传统概念体系里,心灵同时指心事和心智,但心事的分量更重,中国的“思”和“想”,都基于心事——“心田(上的活动)”和“用心去考虑”。西方概念体系更重视知识,所以特别发展了逻辑论证和证明、科学分析和证实、普遍原理和公理系统等来生产知识;而中国则更重视悟,所以强调暧昧的、隐喻的、浓缩的(像古典诗词那样要求以极简练的语言表达最大化的意义和情景)、默会的(借用MichaelPolanyi的tacitknowledge概念)或者像FrancoisJullien所描述的“迂回”的话语来进入情感。当然,中国的心灵概念也是偏心的。要建立一种满足现代思想要求的完整的心灵理解就似乎需要把心灵、世界、生活等理解为“心智/心事”(mind/heart)的完整故事或者说是综合文本(syntext)。

西方思想以知识论为基本框架,心智的任务是获得知识,而比知识更高的、超越了知识界限的东西就属于宗教。在中国思想里,心智主要关心的不是属于心智的纯粹的或经验的知识问题,而是把心事的问题看作是心智的问题。关于心事的话语包含很强的直观性,所谓“悟”即由心而知(knownbyheart)。这种“悟”不是可以证明或证实的知识,它本来就没有被设想为关于事物的科学或逻辑真理,而是关于各种事物、可能世界和可能生活的想象方式。它们也许是并且往往是不真实的,但它们与事物有着缘分(affinity),它们是构成精神生活的幻想或梦想。非常关键的是,它们不是由潜意识和本能所驱动的梦,而是有意识的“白日梦”——在这里我把“白日梦”做学术化理解,来表达人们所有关于生活和世界的想象、愿望、希望、追求和价值观。积极而放任的白日梦可能比表达压抑的梦更重要,因为人们有意而又自由的梦想比潜意识的梦更能广泛地表达关于生活的主动愿望而不仅仅是被压抑的欲望。一种被压抑的欲望不管事实上是否有被满足的可能性,它至少在暗中是确定的,如果心理学家能够巧妙地道破秘密,那种压抑就可能得到缓解。而白日梦的问题要深刻和困难得多,因为那些梦想和愿望本来就不可能非常确定,当去追问“到底想要什么”,我们会发现我们不知道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以知识论模式去理解心灵就会把好象稀里糊涂的感性看得低于理性。假如感性确实仅仅与肉体欲望相关,那么感性就当然就是缺乏心灵深度的。但是我们明明在艺术、文学和诗中,在梦想、愿望和价值观中,体会到许多在心灵水平上至少不低于理性分析的感性直观,它不是关于某个事物的欲望,而是关于世界和生活的想象,它不以真理为标准或目标,而是以美学效果和感动为目标,按照中国的概念即所谓“境界”和“意境”,一种超越了形而下即质料事物的感性魅力(thetranscendentalaestheticappeal)。虽然我们感觉到了心灵有一种非知识的深度,但是一直还没有建立一种“心事的哲学”(philosophyofheart),仍然在“心智的哲学”(philosophyofmind)里远远地漠视着心事(尽管也有所谓“美学”,但在结构和研究方式上都是对知识论的模仿)。

心智的哲学适合讨论知识、真理和事实这个系列的问题,即所谓“是”(tobe)的问题系列。我们所以一直不能有效地讨论价值、伦理和美学问题,即通常称为“应是”(oughttobe)的问题系列(不过,以伦理学句型代表价值问题并不太公正),就是因为我们以为知识论思维模式是普遍的思维模式,它也可以用来解决价值问题。当发现在实际上行不通,又无非得出结论说,价值问题在知识论意义上是无法解决的(从Hume发现“是”推不出“应是”,到Moore证明善不可定义,到Wittgenstein关于“不可说”的一揽子论断)。可以注意到,这种结论仍然是一个知识论命题,它非常正确地指出了知识论的界限,但却没有创造一种能够思考知识之外的事情的哲学,因此就等于把价值领域出卖给混乱、愚昧和邪恶。Ayer关于价值概念只不过表达情感并且只不过和感叹号差不多的说法曾经是个有名的观点,但这是典型的出卖。

一方面强调用理性来控制心灵,而另一方面则把感性出卖给非理性,这是知识论思维的一个典型倾向。有趣的是,想知道一切的知识论冲动和想控制一切的政治冲动是一致的。当我们为心灵规定了普遍必然的知识或者真理这样的目标,就是规定了一个独裁者的目标。把心灵还原/裁剪成理性,就会有数量/考试/官僚/标准化/监视……这样一个不断把人同一化和贫乏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主要意义就是把心灵管理起来,因此,知识论同时也是心灵的政治管理学。而知识论把感性和价值观出卖给非理性则生产了另一种现代景象,人们在麻木的同一化行为之余就迷恋暴力、变态、、和其它堕落(电影、小说和艺术如此喜欢表现这些主题可以证明人们确实喜欢那些东西)。这些貌似刺激的堕落方式本身其实相当平凡和贫乏,堕落不需要想象力和创造性,没有太多的余地和潜力,因此它是使人贫乏化的另一种方式。非理性对理性的反抗虽然经常成为时髦,但终究是个笑话。

人偷吃了智慧果所以犯禁,恐怕是在于有了心事,因为人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有了心智,而且心智的那些先验(apriori)原理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东西,上帝担心的是奇异心事,它使得上帝不再能够看清人的心灵。正是奇异心事造成了历史和生活——在伊甸园里并没有历史。理性心智只不过是技术性手段,人们用理性来谋划最佳行动步骤,却并非用理性来决定什么是真正想要的东西。作为思维和行动的技术,理性心智的可能性在科学、数学和逻辑中已经基本上被说清楚了,但是由于对心事一向的出卖,心事变成了“废地”(thewasteland。Eliot用语,也译“荒原”)。人一直没有能够理解自身,一个重要的原因很可能是,我们的哲学只是一种无心的哲学(philosophywithnoheart)。显然我们需要一种在知识论思维方式之外的心事的哲学(philosophyofheart)。

Rorty从解释学那里得到灵感而提出:不含知识论的哲学会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非常有力,但他对可能的新哲学的想象却相当软弱,大概是一种有教化意义的诗化的“谈话方式”。这种准文学的谈话缺乏共同的方法论,从长期来看,它会失去思想所必需的共同问题和有公共意义的理解,而变成无数私人性噪音的生产方式。这种怀疑对Derrida的解构同样有效:对一种僵化了的思维结构的解构当然是革命行为,但是必须同时是对另一种可能的公共思维结构的建设,解构只能是一个特定的专门行动,而不可能是一种普遍的思维方式,否则就会变成所有话语的互相解构和互相噪音化。我们必须警惕新的“巴别塔问题”:不是上帝而是我们自己在互相搞乱别人的语言和口音。

人们虽然希望有一种并非以知识论为核心的思想,但一直都缺乏方法论上的认真准备,而仅仅满足于诗化的也就是相当随便的谈论习惯,相比之下,知识论哲学却有着深厚的方法论传统所以也就强有力。可以考虑Plato的“哲学家和诗人”问题:所以赶走诗人,是因为诗人在思想上不负责任随便胡说。事实上诗人倒不见得那么不负责任,但是仅仅是诗化的谈话方式确实缺乏产生完整思想的能力,这是个弱点,尽管人们有时候会标榜那种不确定的、辨证的、不断诠释的、批评的、解构的没完没了的言说多么有趣,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变动不居的经验和有限生命的先验意向(intentionalityapriori)却是对永恒的渴望,因为对于有限的生命而言,永恒的东西最有吸引力,这就是一个基本心事。

在知识论之外的成功挑战只有过一种形式,它就是宗教。宗教利用想象力直接达到永恒的东西,于是,在人们对知识失望的地方,就愿意有某种关于永恒的诺言。这种想象可以有各种版本,但是共同的弱点是缺乏现实感。人们感觉得到,知道某种东西才算真的有这种东西,而信仰试图告诉人们一些所不可能知道的东西,人们喜欢它,但也知道它不真实,当然,人们仍然可以相信它——“并非p,但我相信p”是个相当有趣的知识论问题,不过,既然知道了“并非p”,即使相信p,也仍然知道p在实际上不能解决我们这个真实世界的问题。宗教也许能够给予我们的心事某种永恒的东西,但这种彼岸的永恒和我们的生命本身有着明显的距离,于是,我们的生命和生活本身便缺乏自足的意义。生命不能获得自身肯定,这不会是一种符合生命要求的思想。生命对自身意义的直接的、现实的肯定,又是一个基本的心事。

知识和宗教是西方推荐给人们的关于世界和生活的基本理解,这两种思想虽然伟大,但却不能形成一个充分的思想结构。这种不充分性在西方思想与其它文化相遇时就特别明显起来。中国人的态度和理解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例子,事实上中国人很喜欢并且接受了许多西方思想,但是毕竟并不给予西方观念以根本的思想位置。正如前面讲到的,因为生命有限,所以人们对永恒最感兴趣,而西方思想为生命所想象的那些永恒意义却是生命所触摸不到的,有限生命触摸不到的那些无限意义对于生命来说平添烦恼和遗憾,这正是中国人没有给予西方思想以根本的思想位置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式的直观试图说明:对生命具有着最大诱惑的永恒性不应该落在生命的有限性之外而必须实现在有限性之中,即永恒的东西不是某种彼处的(there)形而上的或超越的绝对的东西,而是在此处(here)生命之中用之不竭的热情和感动之源。因此中国人总希望真实生活中就能够有最好的东西,而不用绝望地寻求绝对完美。

幸福或者生活的意义必须在现实中能够兑现,否则永远是不真实的,生活的意义只不过是对生活本身的持续兴趣,而不是某种在生活之外的超越的假设或者某种抽象的普遍概念。假如说中国思想有着另一种形而上学的话,那么它追求的是永恒的此生化,此时此地、此情此景的永恒性,即赋予现实事物某种不可替代无法解构的唯一想象/感动方式而使之永恒化,这种事物可能消失,但将被惦念、怀念和热爱(这听起来有些像Husserl说到,一棵树可以被毁掉,但它的纯粹的sinn可以永存),它成为永远的心事。这种中国式的理解暗含着一个思想的心事角度,从心事的角度去提问,我们将注意到的是,真实生活中各种事物引起人们兴趣的方式,特别是他人引起我们兴趣的方式(显然人是所有事情中最有趣的),也就是说要提问的是“某种东西为什么如此有魅力”,而不是“某种东西是什么样的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人文的生活世界是按照想象来定义的,是按照可能世界和可能生活来定义的。尽管我们可以科学地(知识性地)描述一个人文事实,但不可能对人文事实科学地提问。在此有必要提到Vico的天才论断“真理即成事”(verum-factum),就是说,一件事情和这件事情的真理是一起被创造出来的。既然行为是创造性的,那么生活事实(即行为结果,factum)就总是暂时性的。当关于某种事实的知识投入使用就改变了原来的事实,或者说,当知识抓住生活事实时就失去了它,所以,知识是存在的一个变量,知识不仅仅是关于世界的知识(knowledgeoftheworld),而是关于且加入世界的知识(knowledgeof-and-intheworld)。当知识成为存在的一部分,知识就和各种欲望、想象、权力、责任和利益分不开了。人文知识试图像科学那样成为自律自治的知识从来都是一种幻想。人文知识与其说是事实的知识(knowledgeoffact)还不如说是命运的知识(knowledgeoffate),就是说,人文思想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知识,而是一种生存智慧。因此,存在问题、形而上学、知识论描述或心智的哲学的哲学思路恐怕不是最能够表达人文事实的哲学思考方式,我们很可能更需要研究关于存在的欲望和想象,研究心与存在的缘分(affinity)而不是对存在的描述,研究the-made-to-be而不是tobe,更需要心事哲学或“心而上学”(meta-psycology)而不是“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思考角度。2。另一种概念体系

一种语言总需要一种作为它的词库的管理/生成方式的概念体系。最有效率的概念体系就是Aristotelian的种属概念体系(非西方语言也许没有这种概念理论,但这种概念体系却是在语言中存在着的)。如果没有这种概念体系就不可能清楚表达。这一点没有疑问。不过由于人们把这种概念体系同时作为知识生产的组织规则,用它来规定知识部门、思想路径和解释方式,这样把表达方式推广为思想方式是否有效,则是个问题。

在这里我想继续讨论《一个或所有问题》中的一个基本想法:现在世界通用的概念体系基本上是以名词为核心的种属科层制度体系,也就是亚里士多德式的树状层层发展概念体系,这种“名词思维”强调名词优先意识,并且为名词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制,它非常可能是关于事物的最好的系统表达方式,但却未见得是关于问题的最好思考方式。我们在实践中真正感兴趣的问题并不一定是而且往往不是概念体系中的大概念,或者说,最重要的问题和最大的问题并不相同。在真实生活中人们关心能够“做”的事情,而普遍的、本质的或概括的东西虽然规模很大却主要是用来“说”的,而不是用来“做”的,“说”的思维和“做”的思维之间有着差距。

科层制概念体系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形而上学,它把所有事情都看作是某种东西,某种可以定义的东西,这样就把所有事情都转换为逻辑对象。可是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实际上是我们的欲望对象,我们并非按照概念的逻辑分类和等级去对待事物,而是按照事物与我们的心事的缘分(affinity)去对待事物的。我们在逻辑上知道,朋友和敌人都属于人,但是也在情感上知道我们不会按照一般“人”的意义或“理念”(eidos,Plato的用语)去理解朋友和敌人,显然朋友或敌人的概念在实践意义上要重于人的概念,尽管在逻辑上小于人的概念。关键是人们根据概念的情感“重量”而非逻辑“尺寸”在做事。不仅对人,对物也一样,一件礼物的价值重量远远大于它作为商品的价值,甚至是无价的。在生活中具有情感或价值重量的概念才真正决定着生活方向和行为选择,而它们在逻辑上的大小却无足轻重。这本来是人们的生活直观和生活意义,但无疑正在退化。

生活直观的退化与科层制概念体系成为主要的思维和知识生产体制不无关系,它是人们内心的官僚体制,它的制度化要求导致对不太符合制度化知识规程的情感世界和精神生活的忽视,还限制着想象力,从而产生片面又偏执的知识。正如前面讲到的,人文知识并不是存在之外的一种描述而是存在的一个变量,当片面偏执的知识被投入到改造社会存在的活动中去,无疑是令人担心的。事实上现代社会和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根据官僚体制化的理性知识构造出来的,从政治、经济、学术、教育到舆论和娱乐,都表现出单调的思维方式。因为我们只会地思维,可能更应该说,我们只会按照权威或时髦话语去说话,几乎不思考。

这里决不意味着反对基于科层制概念体系的思维方式,只是我们可能还需要发展另一种理论思维来与“做”建立比较和谐的关系,一种“动词思维”,即动词优先意识的思维。动词是充满欲望的,它总是要面对具体对象,而在面对一般普遍概念时,我们失去行动能力——这就是理论学术讨论了那么多的概念定义、用法以及概念加概念制造出来的各种普遍知识,却从来没有解决什么问题的一个原因。不过这不是说,有一套名词体系,然后另有一套动词体系,而是要求即使在考虑名词时也首先需要理解它的相关动词性意义。这倒是中国传统的思路,所谓“君君,臣臣……”之类,正是根据这一结构,我才说“存在就是做事”(tobeistodo),或,“存在是做成的”(tobeismadetobe),意味着,tobe必须在todo中被理解,如果一个东西仅仅从tobe去理解,就是名词中心的思维,而事实上一个东西如果仅仅被理解为“是”什么什么,这仅仅想象了单薄的存在,只有当说成“做”才能显示其丰富的意义和价值,才是对丰满存在的想象。

显然我们需要语言含有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统一管理的表达体系。语言需要管理,就像社会需要管理。亚里士多德式的概念体系相当于思维的政治管理体制。但是这种政治管理性的概念体系不能够被同时当作知识生产方式或知识编程方式,或者说,logic只是logos的管理方式,却不是创作方式。于是需要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在“科层制概念体系”之外应该有一种“人情缘分体制”(affinitysystemofconcepts),它不是用来规定什么是比什么更大的概念,不是用来罗列各种从属关系或统辖关系,而是关心在概念之网中什么是更值得关心的概念,什么是我们实际上更看重的概念。假如科层制概念体系是一个从上而下的“树状的”概念官僚体系,那么,缘分的概念体系就是一个万向的“网状的”概念生长体系,它意味着问题到问题按照缘分的漫游走法,意味着按照某种东西与我们生活的缘分去思考的语法。总之,一方面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逻辑上更大的概念以便清楚地表达,同时需要知道生活上更重要的概念以便真实地思考。一旦从逻辑的、形而上学的、科层制度化的知识要求脱身开来,就很容易发现决定我们的思想和行为的是一些在科层概念体系中并不非常大的概念,但它们更重要也更让人感兴趣。例如按照通常的哲学话题标准,“母亲”、“白日梦”、“形势”、“面子”、“嫉妒”、“变态”、“例外”、“让步”等等这些貌不惊人的概念,就不算是足够大的哲学概念,它们在科层制概念体系中的级别不够高(尽管也不是小概念)。并非小概念就反而更重要。我试图说明的是,至少在思考人文问题时,如果能够在一个无等级意识的概念体系中去观察一个概念(可以是大概念也可以是小概念)在实践上的重要性,则可能会更多地看到真实。那些大概念往往只是描述框架,它们不一定意味着与生活世界紧密相关的问题。我们当然需要“人”这样的大概念,但是在茫茫人海中我们一眼就注意到的是母亲、儿子、朋友或敌人,这些特定的人的意义或价值显然多于人的概念,那些意义决不是人的概念所概括了的。真正的问题是与母亲、儿子、朋友和敌人联系在一起的,抽象的人本身不是问题,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儿子比革命、战争、民主、平等、正义甚至世界这些概念都更有分量。

在不考虑概念的逻辑等级的情况下,概念系统就是网状的,每个概念是平等的,但重量不同,根据人们的心事,有些概念特别有重量,它们意味着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中国对概念或问题的一种传统理解方式已经或多或少表达了关于概念的重量式理解,所谓“纲举目张”,就是这个意思,纲不是目的概括而是与目有着决定性的关联,所以对目有着巨大影响。比较严格地说,在概念体系的关系网中,更具有重量或重要性的概念至少有这样的性质:(1)它们意味着人们心中念念不忘的事情,也就是只要有机会和条件允许,只要获得自由和能力就优先要做的事情;并且,(2)意味着对于实现(1)中的行为选择所必不可少条件;或(3)它们是一些四通八达的交汇性概念,能够牵动多种事情,生出多种思维路径,动员起多种想象的概念,就像交通中枢,各条道路都与之相通,或像交通要道,通向各个地方。中国思想里似乎对“普适”(universality)没有强烈的要求,对基于概括或规定的关于某类事物的普遍知识缺乏明显的兴趣(尽管并不反对),而更看重“变通”或“贯穿”(似乎可以说是transmissibility),即由一个问题漫游到另一个问题、由一种事情去诱发另一种事情的方法。随便一说,中国传统的许多基本概念,例如阴阳五行、道与德、天地人(三分)等其实都应该理解为方法论而不是形而上学假设或知识性描述,否则就会以为中国的理论概念和迷信差不多。

哲学分析论文篇5

【内容提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意义上倡言的历史性不等于历史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放弃康德式近代认识论的思路,打造出一种历史本体论来,方可尽显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理论的真义。本体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首要可能性就是历史本体论,历史作为本体,其指示词就是历史性,并以生产方式作为其对存在的超越性解释,而生产方式作为存在则体现为历史的一种“缺席的原因”,因此是以不在场的方式现身的。我们的当务之急是重新解读出马克思哲学中的历史本体论,并说明其与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关系,而不是直接去奢谈一般哲学本体论。

【关键词】历史/本体论/认识论/马克思/history/ontology/epistemolog/Marx

【正文】

自卢卡奇提出“社会存在本体论”问题以来,历史能否作为本体而存在就成了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个悬案:“常驻不变中的连续性,作为动态复合体中的存在原则,证明了历史性的本体论趋势,是存在自身的原则”(P700);“对马克思来说,通常对恩格斯来说也是一样,历史性是物质运动的一种不能被进一步还原的本体论性质。”(P734)马克思哲学中的历史本体论似乎已昭然若揭了。然而,由于“历史主义”(尤指自狄尔泰以降的诸历史主义尝试)与近代认识论的奇特结盟,“历史主义”一直都面临着一个尴尬的“两难处境”(PP.148-150),因而这一问始终没能被包括卢卡奇在内的马克思哲学研究者们明确问出。缘此,本文试图问出这一问,以求在当代哲学语境下,重新解读出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本体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首要可能性就是历史本体论,历史作为本体,其指示词就是历史性,并以生产方式作为其对存在的超越性解释,而生产方式作为存在则体现为历史的一种“缺席的原因”(PP.148-150),因此是以不在场的方式现身的。

历史作为本体,第一个问题便是“历史是什么?”这既可以用认识论的方式问出,也可以用本体论的方式问出。以认识论的方式问出,历史便是对象,但历史一旦作为对象,时间便与存在一同隐逸了。海德格尔为历史主义悲伤道:“某种被称为历史的东西根本不是历史。”(P24)原因何在呢?海德格尔的解释是:“只要哲学把历史当作方法的考察对象来分析,哲学就不能获得历史的根本。历史之谜就在于:何谓历史性的存在。”(P24)历史作为对象就有可能演变为一种“超历史的东西”,就可能使此在迷失于当前的伪历史之中。这也就是历史主义所以会陷于共同性与特殊性的两难处境中而不能自拔的原因。

海德格尔改变了问题的提法:“‘什么是时间?’这个问题变成了‘谁是时间’这样一个问题。”(P25)对于海德格尔来说,“时间就是此在”(P24)。通过此在接通时间(历史)与本体论的线索是海德格尔在历史本体论上的最大贡献,但也是他的最大失误。一方面,他反对把历史作为认识的对象,并通过此在的当下性把过去与未来联系起来,使历史获得了某种本体论意味。另一方面,他又将时间变成了专属于此在的问题,对时间的追问也就变成了对我的追问:“于是,这种追问就是通达和对待总是属于我的时间的最适当的方式。”(P26)最终,这一问终于仍不是向着时间与历史而发的,而是朝着作为此在的我的。正因此,对于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始终都存在着“社会存在论”和“唯我论”这两种路向的解释。

但是,海德格尔终归明确阐述了历史性在本体论上的重要地位,他甚至道破了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优越性:“因为马克思在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一度中去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学优越。但因为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也没有在存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所以现象学没有、存在主义也没有达到这样的一度中,在此一度中才有可能有资格和马克思主义交谈。”(P383)。这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的:“理解存在的活动本身被证明是一种历史的活动,是历史性的基本状态”(P84)。对于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来说,理解存在是一种历史性的活动,存在中有历史性;而我则要进一步指出,在马克思哲学中,这个判断倒过来同样成立,历史本身即存在,历史性是存在的固有维度。——更重要的是,将历史本身直接指认为存在对于海德格尔式的此在本体论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历史本身在马克思哲学中绝对不是仅仅通过所谓此在的存在辩证法(即此在的在场与不在场)而现身的。

在我国哲学界,也曾有人提出过“历史本体论”,甚至还对作为本体的历史的存在特征作出过非在场的表述:“历史由于是非在场的存在,因此,本体历史的显现离不开语言的历史和认识与理解的历史。”(P43)这种见解的可贵之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地提出了“历史本体”的说法,二是对历史的存在特征作出了非在场式的说明。但是,仍须指出,这种见解离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在当代的真实建构的距离还是很遥远的。因为,在这里,“历史首先是历史事实,随后是历史认识或理解,最后也是历史语言”(P43)。显然,此处所说的本体历史的显现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显现,历史作为本体自身的显现方式并未被触及。这至多可算达到了海德格尔对存在的理解高度,即把对存在的理解看作为一种历史性的活动,存在中有历史性。然而,对历史首先作事实性的理解是不可能与近代认识论彻底划清界限的。一旦历史的显现方式仍仅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被论及的,那么,历史本体就只能以传统形而上学的样式而固守于客观事实的一隅了,历史性仍未被当作本体论的固有维度。

正因为如此,德里达才说:“如果对存在的最终认识应当被称作形而上学的话,那么现象学的最终成果就是‘形而上学’。”(P302)不论对存在本身作何种理解,只要把它作为一个认识对象,它就是既定的、不变的,就是反历史的,一句话,就是形而上学的本体。所以,德里达认为:“情况恐怕看来会是这个康德意义上的大写理念就是现象学真正大写的观念或者方案……因此结构上说,这种终极目的就是作为源头和变成(devenir)的生成本身。”(P303)总之,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现象学努力如果说有一种历史本体论的话,那这种历史本体从根本上来说同样也没有逃脱康德式近代认识论的窠臼。历史本体的生成特征,即其历史性在这种本体论中仍未得到明晰的标示。

那么,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到底又是如何现身的呢?马克思曾说:“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P44),在此语境中,所谓“一切凝固的东西都将烟消云散”才真正得了落实。借此,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首先,历史是通过批判得到理解的;其次,一旦批判开始了,尽管过去的东西得到了理解,但它们的凝固性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历史本体是通过批判而现身的,作为存在它也是建立在不在场的地基上的。这种批判既是一种现实的实践批判,同时从本体论上来看,它又标明了社会存在的历史性。通过这种批判,我们可以切实地看到,历史性正是历史本体的指示词。这也就是说,从存在论上来解读历史,就不能把它当作凝固不变的对象,而必须看到它与批判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内在关联。

因此,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历史概念的误读其原因也正在于他没有领会到,在马克思哲学中,历史性从本体论上来讲不是一种实证概念,而是一种批判概念。哈贝马斯曾指责道:“马克思把社会劳动的概念同类的历史相联系”(P147),而“迄今为止的关于世界历史的学说,把生产方式分为五种或六种,这种学说确认了宏观主体的、单线的、必然的、连续的和上升的发展”(P149)。哈贝马斯虽然看到了生产方式在马克思的历史概念中的重要性,但他仍把马克思的历史概念指认为一种旧式的类的历史概念,且将此概念与一种线性的历史认识论联系在一起。

但马克思在运用历史的这个概念时实际上是十分谨慎的。马克思在讲随着资本的发展劳动条件同劳动相异化这个问题时指出:“这种错乱和颠倒是真实的,而不单是想象的,不单是存在于工人和资本家的观念中的。但是很明显,这种颠倒的过程不过是历史的必然性,不过是从一定的历史出发点或基础出发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并决不是生产的某种绝对必然性,倒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这一过程的结果和目的(内在的)是扬弃这个基础本身以及过程的这种形式。”[9](PP.360-361)历史在此不是哈贝马斯所表述的类的历史,而是暂时性。马克思在历史的和绝对这两个词下打上了着重号,跟着还指出这一过程是内在地被扬弃了的,其用意很明显:反对这种单线性的或所谓宏观的历史;历史性作为历史本体论的一个指征,说明的是历史的内在批判功能。

可以说,哈贝马斯本人并没有迈入本体论的门槛,而停留在近代认识论的界域中。正因为如此,哈贝马斯才对认识和学习有着非比寻常的“兴趣”。然而,一旦停留在近代认识论的视域中,进步问题就成了个难以解决的悖论,不可能克服康德当年所提出的二律背反,因为这是认识论(理性)的宿命。因而,哈贝马斯说:“我们也以这两个领域中的普遍的公认的要求为标准,来衡量经验认识的进步和道德—实践洞察力的进步,即以陈述的真值和规范的正确性为标准,来衡量经验认识的进步和道德—实践洞察力的进步。”(P152)而离开了历史本体论的内在批判能力,这种认识论上的进步也就可能转变为一种辩护性的意识形态了:“我要维护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衡量历史进步的标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有能力为一个制度(系统)的存在作辩护。”(P152)对这种仅从主—客体式的认识论角度出发来认识历史的理论的辩护性的意识形态本质,卢卡奇在其《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就曾作过尖锐的剖析。

那么,在马克思的哲学中,作为本体的历史到底是如何显现的呢?是否像海德格尔那样,马克思也仅仅止步于将历史指认为此在式存在本身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历史作为本体在马克思哲学中的指示词同样也是历史性,但这种历史性是不同于海德格尔的作为此在式存在的指示词的历史性的。抑或,它作为一种本体就等于德里达所说的幽灵?就像德里达所描述的共产主义?“在这方面,共产主义一直是而且将仍然是幽灵的:它总是处于来临的状况;而且像民主本身一样,它区别于被理解为一种自身在场的丰富性,理解为一种实际与自身同一的在场的总体性的所有活着的在场者。”[10](P141)如果剔除其解构意味,从本体论上来理解共产主义,并将其转换为历史,那么,这无疑是对历史的本体论状态的一种绝佳说明。历史非旦不是逝去者,而一直都是将来临的,它是丰富的,但目前并不在场;它是总体性的,但这种总体性并不是认识到了的,而是活跃着的在场者;它不是一种僵死的总体性逻辑,而是在实践着的在场者,且通过这种实践而求得与自身的同一。作为本体的历史,并不是在认识论中被识别出同一性或发展的,而是通过实践(活着)而同一、而发展的。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历史作为本体既不是主—客体式的近代认识论的对象,也不是海德格尔通过向此在作始源性回溯所获得的作为存在的存在本身。它通过人们的现实实践活动显现出来,人们的实践活动揭示了当下社会关系的历史性,这就使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获得了一种现实的批判能力。一方面,当这种能力指向过去时,它就说明了以往的历史;另一方面,当其指向未来时,它又标明了历史的方向。因此,这种历史本体论也不仅仅是“幽灵”,它虽作为一种“缺席的原因”,但对现实却是有其实践的。

在德里达这里,我们再次听到了詹姆逊所说的那个“缺席的原因”:“所有的幻影都被投射到这个鬼魂的屏幕上(亦即投射到某个缺席的东西上……)。”[10](PP.141-142)但历史之所以在本体论上表现为缺席状态,其原因并不在于海德格尔所阐述的所谓存在的辩证法。在此,德里达实际上也被海德格尔蒙蔽了,因为他跟着海德格尔说:“那幽灵并没有一个Dasein(此在),但是没有一个此在并没有什么奇怪……那幽灵,正如它的名字所表明的,是具有某种频率的可见性。但又是不可见的可见性。并且可见性在其本质上是看不见的,这就是为什么它一直存在于现象或存在之外。”[10](P143)因而,采取海德格尔的思维方式,“那幽灵”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历史之所以在本体论上是缺席的,不在于它有一种关于存在的辩证法,不在于它的不在场这件事(Ereignis)本身,而在于它是一种批判与宣告。因此,正如德里达自己所指出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他与马克思是相左的:“1847—1848年间,当马克思命名时,他用了一种历史的观点记述它,这种观点与我提出‘马克思的幽灵们’这样一个题目时最初思考的观点正相反。”[10](P144)对于德里达来说,历史性是由幽灵的非在场引出来的;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历史本身就是本体,因而它是一种宣告:“就马克思而言,他则是宣告和呼吁一个在场的到来。”[10](P144)德里达意识到马克思的哲学宣告了一个在场的到来,但他不明白马克思是通过什么来作这种宣告的。他只认识到“幽灵”是不在场的,而没有理解到这个当下不在场的历史在马克思的哲学中还可以通过实践作为本体而现身。而有了这种历史本体论,不论是共产主义还是未来就都不再是“幽灵”了。

然而,对于马克思哲学来说,历史作为本体到底是指什么呢?或者说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其本体论功能又是如何通过历史性而表现为批判与宣告的呢?我认为历史作为本体它就是生产方式(或者也可以用詹姆逊的话说是“生产模式”)!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生产方式怎么成了作为本体的历史了呢?在以往,生产方式常常是作为共时性的分析模式而加以运用的,而历史显然更多的是指认一种历时性的过程。

对此,我要强调的仍是:历史作为本体并不是作为认识对象而出现的,因而它既不是共时的结构,甚至也不是历时的过程。一旦作为本体而出现,它就既不表现为普适性的共时模式,并以此来说明所有的时代;也不是作为一个过去了的时间链,并将一个个特殊的事件纳入自身之中。用本体论的固有话语来说,它就是一种诉求:特定的当下存在必然要受到历史性的批判,它必将成为过去,将来的已经在等待着现身。而生产方式作为对人类组织自身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模态表述,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它之提出,目的其实很明确,即用来说明这些关系都是暂时的,都是要发生变化,要被扬弃的。因此,生产方式在哲学上同样代表着一种诉求。理想的或纯粹化的生产方式在现实中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对于马克思哲学来说它也没有必要存在。它之提出就是要指出,在历史中一直都存在着一种使现实发生变革的内在要求,正是这种内在的变革要求才是历史本体之根,而这一要求就是由生产方式之中的内在矛盾所发动的。而且,它作为一种诉求还呈现为缺席状态,即只有当现实的生产方式受到批判以后,以往的历史才能得到理解。必须注意,那种直接现身而出的生产方式是经济学概念而不是哲学概念。作为本体的生产方式本身是不直接现身的,因为如果一旦现身而出,它就成为认识论的对象而使其本体意味受到伤害。

近来,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研究与讨论非常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由卢卡奇所引发的“社会存在本体论”,例如有观点就认为:“马克思的本体论是一种人的‘社会存在本体论’或‘人的生命存在的本体论’。”[11]那么,我为什么不取“社会存在本体论”这个流行的说法,而特别提出历史本体论来呢?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我认为,“社会存在本体论”这种本体论思维方法,虽然与传统的以“实体中心主义”为其实质的“传统本体论”有了一定的区别[11],但是,这种“社会存在本体论”“从社会存在出发解读存在的意义”[11],仍然把社会存在视作一种可以现成地获得的批判基础,从本质上来说,这种本体论思维方法仍没有与“实体中心主义”的本体彻底划清界限,它仍是可现身的。其次,在这种本体论中,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仍处于对立状态,例如他们就提出:“马克思又从社会存在出发解读自然存在的意义”[11],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提出这种对立是可以通过实践来加以消解的。在这里,社会存在一方面仍是可作为基础而现身的。另一方面,无论怎样解读,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作为对立的两极的特征仍是显而易见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只有祭出(生命)实践这个法宝。这样,“实践本体论”就又成了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

有鉴于此,我认为要彻底体现马克思哲学在本体论上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就必须找到一个不在现实中直接出场的动态本体。而这个动态本体,我认为就是作为本体的历史,作为存在,它就是作为“缺席的原因”的生产方式。可以说,从哲学上来说,生产方式范畴本身并不是认识的对象,它只是作为一种潜在的原因,作为一种方法,在完成对现实(即当下的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的批判后,最终成为对未来的一种宣告。而且,作为这种宣告,它也不是一种现实的对象(即共产主义不是一种现实的制度),而是一种现实的运动。

那么,在哲学之外,生产方式还能不能用来作为说明历史上的其他时代的认识工具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当其可以时,它就是历史科学或经济学的实证概念,而不是哲学范畴),但即使适用,也只具有局部的适用性。关于原始社会形态的一些争论至少可以说明,生产方式作为对既往的过去的一种说明方法是必须加以适当的限制的。因此,对于生产方式不应像以往那样,仅仅从实证主义的角度来加以理解,相反,它的确更多地是历史的一种“缺席的原因”。

简言之,本体历史在马克思哲学中是作为生产方式而存在的。这种存在是一种非当下存在,是不在场的,是缺席的,或者说是历史对我们的一种注视,而作为人的实践存在方式,它对于过去的现实就是一种批判,对未来就是一种宣告。这种历史本体论关注正是马克思哲学的人文精神的精髓所在,同时,这种关注放弃了近代认识论的视角。历史的本体存在即生产方式,一旦不作为认识论的范畴而现身,过去凝固的东西就烟消云散了。因为它已通过历史性,表现为对过去历史的批判。

在此还必须强调一点,马克思哲学的这种历史本体论与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存在主义本体论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差别就在于:这种历史本体论是通过马克思哲学方法论而得以建构的。虽然现象学的本体论道路也可以说是通过方法论而被打通的,但是,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与现象学方法还是有着本质的差别的。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借生产方式来分析社会关系,而这种分析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勇敢地给出关于社会历史的承诺,它并没有躲到此在(我)的存在的原初之境中去求得安慰。借蒂利希的话来说,在这种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哲学最为完满的关于存在的勇气,因为这种分析的惟一目的就是揭示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暂时性,并要求通过革命的实践活动对此加以改变。

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本体论虽是马克思哲学的内在组成部分,但更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使命所在,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近代认识论以及存在主义本体论的斗争远远没有结束,例如在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研究中,海德格尔式的存在本体论的渗透就十分严重。这之中最重要的一个理论原因就在于,马克思哲学方法论在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研究中的地位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重新解读出马克思哲学中的历史本体论并说明其与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关系,而不是直接去奢谈一般哲学本体论。

【参考文献】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

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伽达默尔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

韩震、孟鸣岐:《历史哲学——关于历史性概念的哲学阐释》,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哲学分析论文篇6

关键词:哲学;建构主义;国际关系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开始突破了现实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朝多元化、跨学科、交叉性的方向发展。冷战结束后,这种多元竞争的局面更加活跃。这一时期兴起和逐步完善的以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为突出代表的国际政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成长为势头强劲的理论学派。它与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一起,成为了当代最有影响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且渐有后来居上之势。建构主义的理论基础,探讨的主题,考察问题的角度、方法和思路都与哲学有着紧密的关联,或者说有着鲜明的哲学特征。

一、建构主义的哲学基础

建构主义原本并不是国际关系学界的概念。它最初被用于教育心理学领域,曾经出现在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论述心理发生发展及认识形成的著作《发生认识论原理》当中。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被用来说明儿童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同化”与“顺应”两个基本过程,逐步建立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发展自身的认识结构。这一心理学基础应用于教育学中,即演化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学生、教材(知识)、媒介四要素相互作用的建构主义教学模式。[1](P58-60)

对建构主义使用最广泛、最深刻的是社会学领域,建构主义被人们公认为社会学领域内的概念或方法。这也是国际关系领域内的建构主义被称为“国际政治社会学”的原因。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主要是指一种系统的社会学方法论,即从社会化、规范化的宏观整体出发,研究社会体系、构成这一体系的个体及其观念、身份和行为实践。

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可以从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理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等找到其深厚的社会学渊源。[2](P1)然而,作为一种足以挑战国际关系主流理性主义学派的全新理论,建构主义首先要做的就是夯实它整个理论大厦的根基,建立与之相联系的深厚哲学基础。

哲学是什么?形而上地说,“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的艺术或智慧”。形而下地说,哲学是人们理解世界和人自身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和方法,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价值观。哲学源于人类好奇的本能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它的永恒主题是人。[3](P4)

亚历山大·温特的《国际政治社会理论》是全面提出和阐述国际关系建构主义理论的代表作,著作的第一部分基本上是社会理论和哲学理论。[4](P3)温特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各个方面讨论了社会建构问题,同时建构了他“温和建构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一是基础性层面,即第二层面问题,涉及有什么内容以及我们怎样解释和理解建构主义”。[4](P5)建构主义在其理论部分的中心词语是:社会结构,施动者,共有观念,建构。即认为:国际社会的结构是由国际体系的施动者通过其共有观念来建构的社会性结构,而非纯粹的物质性结构;即使是行为体自身的身份和利益也不是天然固有的,而是由共有观念和与之相应的社会性结构来建构的。这是国际关系几大要素的基本关系问题。

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建构主义承认社会结构和行为者身份是一种存在,观念属于思维范畴,但是这一存在并不是先验的、绝对的存在,而是物质因素和思维共同建构的存在。它们的联系就在于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存在,同时建构了存在。而存在既是已有的物质存在,同时也是受思维影响的存在。因为世界毕竟只是人们所认知的世界。(比如,我们现在看到的太阳,其实只是感受到了它在几分钟以前放射出的光芒,而不是此刻真正的太阳的状态。)这也就是说,建构主义并不否认理性主义所讨论的世界具有客观性,并且可以认识,但是这种客观性只有在认识的主体间才能得到体现。因为认识客观世界必须在认知实践中才能实现。[5](P30)

建构主义试图以整体主义和观念主义的方法,诠释国际政治的体系和个体及其相互作用,对观念的建构作用、社会结构和行为体的相互作用的阐发带有明显的黑格尔辩证唯心主义哲学的痕迹。它所宣称的“探求国际政治环境从洛克文化到康德文化的过渡”,追寻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友谊的目标取向,则更鲜明地展现了建构主义类似哲学的价值追求。

二、建构主义与人、社会、观念

在国际关系的动力和构成问题上,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社会的主要施动者“国家”实际上是无法看到的,国家行动依赖于个人活动,个人的共有知识再造了国家作为团体人或团体自我的观念,“国家也是人”[4](P272-278)。实际上,相对于理性主义把国家设定为“理性经济人”的那种人格化来说,建构主义更加深刻地分析了个体主义的人和人性,它揭示出,施动者(国家)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意愿的多元化作用建构了国家的共同观念,从而影响国际政治。它甚至把国家比拟为人,但它是一个有观念和主观性的“人”,而不是一个客观的符号。从这一点来说,建构主义可以称得上是人本主义。

而人恰恰是哲学的主题。哲学探讨人的肉体与灵魂、生存与毁灭、精神与价值以及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建构主义从具有主观观念和主体认识功能的“人”的角度来观察世界,考察国际关系,实质上是在阐述关于人、人的观念、人与社会(国家层次和国际层次的)相互关系的建构主义主张。

建构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关系规定了人的存在,而社会的人及其观念共同建构国家,从而建构整个世界。建构主义从它的角度揭示了人存在的意义以及国际关系的实质:即国际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人的关系,从特征上看是扩大了的人际关系,是人以及人们的共有观念建构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由此,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凭空的,不是先验的,而是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互动的结果;不是不包含人的观念与价值的“冰冷的机器”,而是能够体现人的主体性、社会实践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治现象。它跟国内政治一样,是公民的意愿与选择的多元化作用的结果。建构主义发掘人,人的观念和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联系,把三者有机地统一了起来。它拉近了个人与国际关系的距离,使国际关系变得人性化,使国际关系不再是实质上只作为概念存在的“国家”之间的事,使人性回归国际政治。[4](P31)这不能不说是建构主义对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贡献。

三、建构主义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所谓世界观,通常是指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而价值观则反映人们的需要、取舍、倾向和意愿。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注重价值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反映哲学的特性。

建构主义的世界观是明确的。它认为,“世界无政府状态”是一种特定事实,但是它不是先验的、自在的。它是世界体系的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因而也是可变的。这在哲学上就是说,世界是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也是我们的世界,人对世界来说不是无为的。这样,建构主义既肯定了现实主义关于世界无政府状态的实在性,肯定了新现实主义关于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又修正了这两者的观点,把这两种理论避而不谈的“世界无政府状态到底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并且深入研究,进而提出了自己革命性的理念主义观点:“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4](P1)。与此同时,建构主义用辩证主义哲学的方法,把新现实主义体系理论所忽略的单位层次因素对体系的建构作用,作为建构主义所要解决的另一个中心问题。而它的答案就是:“结构引导角色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重新界定它们的利益和认同甚至角色自身。”[6](P380)简言之,这个国际关系的世界,实质上是体系和施动者(包括共有观念)之间的相互建构。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状态问题。

与此相应的,在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问题上,建构主义坚决摒弃了科学行为主义的所谓价值中立,在现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价值观问题,提出了理性的“理想主义”。它认为,既然国际体系的施动者国家是个体人共有观念的集合,世界体系是由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体系也建构了施动者的身份和利益,而和平、幸福与友谊是正常的个人的需要,那么也就有理由相信,国际社会可以坚决地抛弃“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霍布斯式无政府文化,从竞争对手式的当代洛克文化状态走向相互友爱的康德文化,从而确保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福祉。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可以变化,变化的方向是向前的、进步的、乐观的,从而国际关系也将向着和解与和平的方向发展。它断然拒绝了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自私本能导致国际关系悲剧循环的理论,在肯定由于国家的选择和实践的消极和失误有导致国际社会“依然陷于洛克文化之中不能自拔”[4](P42)的可能性的同时,展望了国际社会的光明前途,并对有实力的大国以及它们的选择和努力寄予厚望。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社会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理论殊途同归。四、建构主义的方法论

建构主义成型于旧的国际格局解体、新的格局尚未形成的国际关系大变革时代,实践的需要呼唤理论的创新,建构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由此应运而生。但是,理性主义方法统治国际关系理论界已有多年,建构主义如何引导人们摆脱绝对理性主义的束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分析和研究国际关系呢?

建构主义的方法论特征是整体主义,它从国际体系结构的总体出发,强调体系对国家的建构作用,特别是国际体系文化对国家身份和利益的建构。首先,它引导人们怀疑理性主义关于行为体身份不变的假定前提,通过两个相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关系和观念,[4](P40)轻而易举地对理性主义理论的这一固有缺陷进行证伪。国家间关系是变化的,国家之间彼此的看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人人皆知,因而理性主义理论派别对此根本无从反驳。然后,进一步归纳得出:建立在实证主义和因果性解释基础上的理论假定———国际关系是一个外在的客观现实,可以通过自然科学方法加以证实的观念———是错误的。因为社会历史事件是不可逆转、不可还原的,它只能由我们,站在各自不同的位置,带着各自特有的知识、经验、价值和道德观念去认知。进一步说,完全客观的现象即使存在,对于人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理论研究者诠释的所有事件都是人们主观认知的现象,它不能脱离物质因素的作用,但观念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而国际关系的实质,就是结构、施动者和共有观念的互相建构。建构主义用普通的哲学逻辑方法,向人展示了一个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世界。

但是,如果我们追问,建构主义最初是何以发现和断言国际关系的这种建构主义特征的?因为观念建构体系,体系与施动者互构本身也是不能由科学加以证实的,恐怕这只能归功于建构主义的最初创立者们所谓“智的直觉”了。

五、结语

从哲学视角考察和分析建构主义,无疑会让对这种理论更加充满期待。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是辩证的,它重视理念的作用,又不否定物质;它是实践的,它把国际关系中问题的最终解决出路放在国家的实践上;在分析体系结构和国家时,它实际上是真正承认现实的理性主张,却又对国际社会达到互相友爱的康德文化状态充满理想主义的激情;它把国家比拟为人,从人本、人性来考察国际关系的真实属性。温特“温和建构主义”的本意是要在传统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4](P2),却开辟了一方研究国际关系理论的全新领域。

[参考文献]

[1]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中学语文教学,2002(8)

[2]郭树勇,叶凡美试论建构主义国关理论及其社会学渊源[J]国际观察,2002(1)

[3]胡军哲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美]温特国际政治社会理论[M]秦亚青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哲学分析论文篇7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哲学分析论文篇8

【英文摘要】ThefurtherexpansionanddeepeningofthestudyofMarxistphilosophyarehindereddirectlybytheintellectualthinkingmodeofbinaryantinomywhichisusedtounderstandMarx''''sphilosophyandeventuallytoformtheabstracttheoreticaldogmas.ThisarticleemphaticallyreviewsandanalyzesthetwodogmaswhichhaveimportantinfluencesinMarxistphilosophy,namelythebinaryantinomydogmasof“mature”and“immature”,aswellasthatof“explainingtheworld”and“transformingtheworld”.Thefactisalsopointedoutthattherearenosufflcientfoundationsofscientificprinciplesbetweenthetwodogmasandtheyviolatethenatureofexistenceanddevelopmentofphilosophyaswell.Therefore,overcomingthisabstracttheoreticaldogmaisanimportantprerequisiteofpromotingMarxistphilosophyanddevelopitinahealthyway.

【关键词】二元对立/“成熟”与“不成熟”/“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binaryantinomy/“mature”and“immature”/“explainingtheworld”and“transformingtheworld”

【正文】

我们的生活捉摸不定,世界变化无常,我们需要赋予世界以意义。为此,人们最常使用的心智策略就是“二分法”,通过把事物和世界区分为昼与夜、黑与白、现象与本质、恶与善、真与假等二元对立关系,使复杂的世界呈现出“秩序”,显现出易为人所把握的“意义”。然而,“二分化”实质上是一种“知性方法”,把本来是“整全”的事物“一分为二”,所导致的必然后果便是“事物本身”具体、丰富的内容的遗漏和丧失。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我们运用这种“二分化”,形成了一系列的知性对立关系,并由此逐渐演化为种种理论教条。我们认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亟需超越这些由二极对立思维方式所形成的理论教条。本文仅通过对两个教条的分析,来引发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

一、“成熟”与“不成熟”二元对立的教条及其超越

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影响最大的一对二元对立关系无疑是所谓“不成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的对立。它认为,在“早期马克思”与“晚期马克思”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断裂,“早期马克思”是“不成熟的马克思”,只有“晚期马克思”才是“成熟的马克思”,因此今天理解马克思,最重要的阐发“成熟马克思”的思想并自觉地与“不成熟的马克思”划清界线并对之采取批判态度。这种观念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长期以来具有重大影响,甚至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理论教条而被接受下来。

需要予以反思的是,把马克思思想区分为“成熟的马克思”与“不成熟的马克思”,我们所赖以依靠的根据或标准是什么?这种根据或标准是否具有充分的合法性?

综合以往种种观点,人们主要提出了如下三种有代表性的“标准”。

第一,以“成熟的马克思”为标准。以“成熟的马克思”为参照,来区分“成熟”与“不成熟”,这是人们通常采取的一种做法。它假定,马克思的思想以时间为次序,遵循着不断抛弃不成熟的旧哲学,尤其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越来越走向成熟的过程,因此,以“成熟的马克思”为坐标,即可十分清楚地确定“成熟”与“不成熟”的分野,从而达到清除“不成熟”的成分并保留“成熟”成果的目的。

然而,以“成熟马克思”作为区分标准,这种确立标准的方式实质上是把衡量的对象用作了衡量的标准,因而内在地包含着一种逻辑上的“自我循环”。按照基本的逻辑要求,要找到区分“成熟”与“不成熟”的标准,合理的途径是在“成熟”与“不成熟”之外找到一个“第三者”,这“第三者”能提供一种尺度,来衡量和确定孰为“成熟”、孰为“不成熟”、孰为“在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等等,而不能用本来属于衡量对象的“成熟”来规定同样作为衡量对象的“不成熟”,这道理就如同要确定何者为长、何者为短、何者为高、何者为低,必须找到一把超出衡量对象的公共的尺子一样。“成熟”与“不成熟”是一种互相循环、互为对方的关系,要知道何为“成熟”,必然先知道何为“不成熟”,而要确定何为“不成熟”,又必须先定义何为“成熟”,因此,以“成熟”来界定“不成熟”,不过是在作无意义的同语反复。可见,以“成熟马克思”作为标准,而不能在“成熟”与“不成熟”之外找到某种第三者作为衡量尺度,这样来界定“不成熟的马克思”,等于陷入了一种语义的自我缠绕和自我循环,不能为问题本身的解决增添任何新的有效知识。

其二,以马克思思想演化的时间先后次序为标准。这与上述密切相关,它假定,马克思的思想越到后期,就越成熟,越符合马克思哲学的“本质”,而越是早期,越是开始阶段,其思想就越幼稚,就离马克思哲学的“本质”越远。很清楚,以此为标准,马克思的早期即是“不成熟”的代名词,而到晚期,马克思的思想达到了成熟的巅峰。

然而,以“时间”为标准,所选定的乃是一个物理学意义的自然尺度。物理时间可以标明早晚先后,但无法处理和规定“成熟”与“不成熟”、“幼稚”与“深刻”等包含丰富思想内涵和容量的课题。在思想史上,晚来的思想不一定比古典的思想深刻,今人的思想未必较古人成熟,晚期的思想未必比早期的思想高明,这是一个稍有思想史常识的人皆明白的道理。因此,纯粹以物理时间为标准来给“不成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划界,很显然缺乏充分的说服力。

其三,以某种权威论述作为标准,即试图以某个思想家在阐释马克思时所持的观点作为依据,来确定“成熟”与“不成熟”。比较典型的,如以前苏联教科书所认定和阐发的“成熟马克思”为依据,以阿尔都塞关于“认识论的断裂”的论述为依据,以第二国际理论家所理解的“真正的马克思”为依据,以普列汉诺夫等人对马克思的理解为依据等等。

问题是,无论哪位思想家的论述,所表现的都不过是他从某一特定视角所作出的理解,其中内在地蕴含着他个人的思想偏好和理论倾向,并必然深受其理论素养、思想视野以及所处时代的限制,因此这种理解可能十分精辟和深刻,但仍不足以作为规定其它思想家理论性质的终极判据。对于“早期柏拉图”与“晚期柏拉图”,哲学史上留下了许许多多思想家的阐发和评判,但今天难以绝对地判定晚期柏拉图必定比早期柏拉图更“成熟”,对“维特根斯坦Ⅰ”和“维特根斯坦Ⅱ”,对于“海德格尔Ⅰ”和“海德格尔Ⅱ”也同样作如是观。比较合理的说法只能是,思想家们的思想虽然在不同阶段存在某种差别和变化,但无论“早期”还是“晚期”,都有其独立的价值,因而很难以“成熟”和“不成熟”这种二分的框架来简单地予以裁割。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当人们试图把马克思二分为“成熟”与“不成熟”之时,它所凭借的标准其实是经不起仔细盘查和反思的。

那么,是否在上述三种标准之外,还有可能找到其它的“合适”的划分标准呢?我们认为,这同样十分困难。这是因为,上述标准之所以难以成立,并非单纯标准自身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种设定标准的观念和方式在根本上就是不恰当的,就实质而言,这种设定标准的观念和方式具有鲜明的“先验主义”性质,它企图找到某种超越时空的原则,对经典作家的思想划分“成熟”与“不成熟”,试图把“不成熟”部分剔除而保留“成熟”部分,这种阐释方式违背了人文学科最基本的诠释学原理,遗忘了人文思想存在、流传和演化的特殊规律。根据现代哲学诠释学所提供的洞见,精神科学的思想理论一旦产生,就进入了历史性的时间之流中,交付给了后人的阅读和理解,并在与后人的对话中不断延续和增殖其意义,只要人类的理解活动不终止,这种意义的增殖过程也就永远不会终结。一种理论正是在此生生不息的过程中,生成为所谓“传统”。具体而言,思想理论的流传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开放性。它总是面向未来并对未来有所期待,理论文本的意义不是封闭的,而是敞开的,“一段文本或一件艺术品的真正意义的发现永远不会结束:事实上它是一个无限的过程”;(2)与理解主体内在的相关性。理论文本的意义不是由原作品单方面地决定的,而是生成于读者与作者创造性的对话中,通过这种对话,理解者和原作的历史间距才真正得以克服;(3)理论传统的自我超越性。“传统”不是一种静止凝滞的“实体”,相反,“生成流变”和“自我超越”是“传统”成为可能的基本条件,或者说,传统根本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时刻保持创造态势的“动词”。

可见,哲学解释学所提供的是一种与“先验主义”有着根本差别的“历史性”立场。坚持这种立场来看马克思的著作和思想,那么,无论是“早期”,“中期”,还是“晚期”,其各自的意义和价值如何,就不能靠某种原则和标准来先天地予以决定,而只能通过后人带着特有的生活旨趣,在与其不断地对话和阐释中来历史性地显示和生成,在某种特定诠释学处境中,也许马克思早期思想会凸显出来,进入人们的理解视域,显现出其特殊的意义,而在另外某种诠释学处境,马克思的中期或晚期思想则可能会受到特殊的重视,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所有这些,都不能以某种先验的“成熟”和“不成熟”的二分法来匡定,而只能用“效果历史”和“理解的辩证法”来予以阐明。

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就不难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化过程中一个耐人寻味的历史事实,那就是,在判决为“不成熟”之处,却有时恰恰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与时俱进、取得重大理论成果的思想源泉,而被认定为“成熟”的地方,在不少情况下却恰恰陷入了僵化和教条。众所周知,“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当论景观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当代思想界占有重要一席。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中不少人主要所发掘和阐发的正是被视为“不成熟”的青年马克思的思想资源,如马尔库塞、弗洛姆、萨特、柯西克、沙夫以及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学者们等等,他们充分利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的有关思想,来批判性地考察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寻求克服现代人生存困境的可能出路,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理论成果;在中国思想界,学者们也曾通过对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开掘,有力地冲击了僵化教条的哲学观念,尤其是它所凸显的人文向度和人文激情,使得马克思哲学在中国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批判活力,无论在社会思想启蒙的层面上,还是学术观念变革的层面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之所以出现上述状况,只能由当代人的生活旨趣和特殊的诠释学处境来解释,如果固守“成熟”与“不成熟”的二分法教条,必然会无视他们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并对之采取简单粗暴的排斥态度。

把马克思思想非得分割为“成熟”与“不成熟”不可,然后把“不成熟”部分作为“非马克思主义”的成分剔除出去,这种对待思想家的方式在思想史上并不多见。我们把柏拉图、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人区分为前期和后期,但没有人认为他们的前期或后期思想是“非柏拉图”、“非维特根斯坦”或“非海德格尔”的,我们都能同意,他们之所以成为杰出的思想家,是因为他们思想的全部历史,至于早期高明,还是晚期深刻,完全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马克思享受这一特殊“待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某种非学术的因素或抽象的原则所致。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就是,本身可以通过当代人的阐释焕发强大生命力的思想财富,被人为划定的“成熟”与“不成熟”的先验界线窒息了。

因此,抛弃“成熟”与“不成熟”二分的先验主义教条,实质上就是要抛弃以一种人为的尺度来限制马克思思想创生力的做法,一方面让当代人在与马克思思想的相遇中,获得充分的自由空间,另一方面解除马克思身上的人为束缚,让他的全部思想,在充分的敞开中,不断地生成新的思想道路。这无论对于当代人,还是对于马克思,都无疑将是一件幸事。

二、“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二元对立的教条及其超越

与“成熟”与“不成熟”的二分法同样根深蒂固、影响甚广的另一教条是“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二分法。这种二分法坚持,马克思哲学与其它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马克思哲学是“改造世界”的哲学,因而是“革命的哲学”,而其它哲学是“解释世界”的哲学,因而属于“保守的哲学”。因此,对待马克思哲学,最重要的是坚持其“改造世界”的精神,如果试图在马克思哲学的名义下,对哲学和哲学问题进行一种纯学术化的阐发,就会使马克思哲学丧失其真实本性,沦为与马克思哲学精神相违背的某种与旧哲学类似的东西。

马克思是以“改造世界”为旨趣的哲学,这一点恐怕无人反对,但问题是,“改造世界”的哲学是否必然与“解释世界”的哲学相对立?没有“解释世界”的哲学作为前提和依据,“改造世界”是否可能?坚持“解释世界”的哲学,是否必然与马克思哲学的精神相悖?“解释世界”的哲学向度,是否可以在“改造世界”的主张下被剔除出去?

只要对“改造世界的哲学”这一用语进行语义分析,就可以发现其中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它意味着,这种哲学的根本目的是要“改造世界”,也就是说,要让思想在实践上变为一种现实力量,在现实世界中实现这种哲学;另一方面,它表明的是,这仍然是一种哲学,一种“理论学说”,而既然是一种“理论学说”,按照奎因的“本体论承诺”的观点,任何一种理论,都内在地包含着关于“何物存在”的指向,也就是说,只要用语言逻辑的方式表达一种学说,就必然对于“世界为何”作出一种承诺,因而不可避免地对“何物存在”已或隐或显地作出一种解释,否则它就不可能以语言系统、以理论学说的形式存在。因此,在“改造世界的哲学”这一用语里,实际上已蕴含了“解释世界”的内容和向度。

“解释世界”的哲学与“改造世界”的哲学的二分法承诺着,世界上存在两种截然有别的哲学类型,一种是旨在“解释世界”的哲学,另一种是旨在“改造世界”的哲学。然而综观全部哲学史,我们找不到任何一种哲学可以完全归结于其中的任何一类,既没有单纯“解释世界”的哲学,也没有单纯“改造世界”的哲学。

首先,单纯“解释世界”的哲学是不存在的。按照上述二分法,古希腊哲学可以说算得上典型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了,那些最早的哲学家认为感官所见世界是不真实的,它认为哲学家的工作就是要用真正的话语和逻辑,来寻求世界的“原理”和“原因”,来揭示和表明事物区别于显相的本相。然而,深入考察就可以发现,哲学寻求对世界的“解释”,寻求区别于表象世界的“真理”,实质上已蕴含着批判和否定现存世界、要求按照“真理”来“改造”现存世界的意向和冲动,就如马尔库塞所指出的,“按照真理来思考就是答应要按照真理去生存”……‘是’蕴含着‘应当’”,“寻求正确的定义,寻求善、正义、忠孝和知识的‘概念’,于是就变成一项颠覆性的事业,因为所要寻求的概念意指一种新的城邦”,可见,即使在以“解释世界”著称的哲学里,实际上已内在地蕴含着“改造世界”的强烈冲动。

这一点所反映的正是哲学与科学的重大区别。科学的理论抱负在于“如实”地揭示“事实”,对它而言,“价值”和“应该”的问题属于非理性的领域因而应被科学所放逐;与此不同,哲学关于“是”的陈述从来就不是无价值预设的中性框架和判断,而是内在地与“应该”、与“价值”问题不可分割地关联在一起。因此,哲学的“解释世界”并不是要像科学一样提供“客观知识”,而是内在地表达着哲学家的人生态度、价值理想和社会政治关怀。在此意义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粹“解释世界”的哲学,在“解释世界”的哲学中,总是内在地包含着“改造世界”的情怀。这一点,苏格拉底如此(只要听听他“雅典的牛虻”的自喻就可清楚看出),柏拉图如此(其“解释世界”的“理念论”最终落实为“改造”现存世界的“理想国”)、黑格尔也无不如此(正如马尔库塞所深入论证的,黑格尔的“理性”概念所意味着的是宣布“不合理”的现存状态应该灭亡的革命精神)。

同样,也从来不存在单纯的“改造世界”的哲学。因为哲学的改变世界,与工程师、技工不同,它没有别的工具,所直接凭借的只能是思想的力量。思想要有力量,需要的是理性的分析和理论的论证,借用德鲁兹的话来说,需要的是“制造概念”,通过概念来描述和展开一个“世界”。因此,从逻辑上讲,一种哲学首先必须是“解释世界”的理论,然后才谈得上是“改造世界”的哲学。就马克思来说,他首先提供的是一整套关于世界、关于社会历史“是什么”的学说,他认为这种关于“是什么”的学说,揭露了世界的社会历史的“本来面目”,然后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世界、人类社会“应该如何”,“应如何改造”的纲领和主张。前者为后者提供了“本体性”的前提和根据,后者是前者在行动和实践层面上的自然引伸和体现,前者与后者的关系,借用康德的语言来表述,就是“解释世界”若无“改造世界”来落实,则“空”,而“改造世界”若无“解释世界”来范导,则“盲”。

可见,“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双重意向,其实是包括马克思哲学在内的任何一种哲学都具有的特点。深入解剖即可发现,这一点所表现的正是哲学的本性。在哲学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中,“真”具有首要的地位(虽然哲学家们关于真的理解很不相同),没有一种哲学不声称自己的哲学所要寻求的是“真理”,黑格尔甚至把真理称为“上帝”,但哲学追求的真理,总是与“善”和“美”不可分离的,哲学求“真”,是为了实现“善”,是为了趋于“美”,正因为此,我们常说,真善美的统一,是哲学自古以来就追求的最高目标(至于哲学的这种追求,是否合理,是否可能,追求这种统一可能导致何种后果,在此不作专门评论,而只限于指出这一事实)。在此意义上,对于哲学来说,“解释世界”的“真”与通过“改造世界”而达成“善”和“美”,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的事情,人为地把它们分离开来,制造出所谓“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知性对立,所表明的正是对哲学本性的误解。

从哲学史上看,马克思哲学是追求“真”“善”“美”三者统一的最为典型的哲学之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所追求的就是“真”,即要让社会历史发展的法则和规律给出自己的系统“解释”。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无可否认的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哲学,有人用中国古代哲学家张载的“为天地立心”来概括马克思哲学这方面的功能,可谓十分恰切。马克思通过“解释世界”,发现了现存世界的“非理性”和“非人性”,确认根据历史发展的规律,必须改变现状,以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这时,马克思所强调的是通过革命实践,来实现“善”与“美”的价值,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又是一种“改造世界”的哲学,正如人们所形象地比喻的那样,此时他追求的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真善美,“是”与“应该”、“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完全不可分割地联结在一起,构成马克思哲学一体中的两面。

毫无疑问,马克思自觉地确立了“实践”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与他以前的哲学的一个重大不同。但实践观点之成为是一种“观点”,表明它仍然是一种理解现实、解释历史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方式”(perspective),例如,马克思说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P58),这就清楚地表明,马克思是把“实践”作为理解“对象”和“现实”的一种“理论”。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实践”观点确实具有解释世界、澄明“存在”的“本体论”意义。

因此,无论从哲学的本性,还是从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构成而言,“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二分的教条都是难以成立的。片面强调“改造世界”而忽视其“解释世界”的维度,体现的是一种过于“实用理性”的倾向,这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基础理论建设是不利的。正确的做法是分清层次,自觉地认识到,马克思哲学既有“解释世界”的理论识见,同时又有“改造世界”的强烈追求,从而让二者既相关联,同时又各得其所。这将既保证马克思哲学不失其“改造世界”的信念,同时又切实地为哲学的基础理论探索敞开一个宽阔的空间.

【参考文献】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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