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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述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3-03 15:58:56

新媒体述职报告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1

显然,黑格尔区分了认识科学(新闻学应该是“科学”之下的一门学科)职能的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从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得到它的定性,例如我们前面讲述的很多关于传媒职能的认识(主要是从传媒与政治的关系定性的)。另一种思路,抛开与其他事物关系的定性,而只从传媒本身来确定传媒的职能。

沿着第二种思路,关于传媒的职能的论述,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提出的传媒三项主要职能,以及查尔斯,赖特(Chades Wright)。补充一项职能,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同。

第一,对环境进行监测。这一条看起来很简单,不论你是党报党刊,还是自由主义的传媒,监测的范围、内容、角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所有传媒都有这么一个基本职能。也就是外面发生了重大的变故,如果这个变故涉及到你负责传播的领域,涉及你的受众利益和兴趣,你要及时刊登,向你的受众报告。没有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就是失职。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叙述。新近发生了一个重大的事实,具有新闻价值,你要不向你的受众讲述这个事实,就是你的失职。这是所有的媒体共有的一个基本的职能。因此,记者的角色当然应该定在监测环境、报告新闻这个基本任务上。

第二,使社会各部分为适应环境而建立相互关系。传媒及时发出信息,目的决不是火上浇油,加剧社会冲突。而是帮助人们及时了解情况,获得新的信息以后,调整自己和外部世界的关系,小到家庭关系、朋友关系、人事关系,大到个人、团体与整个社会的关系。这是传媒的一个社会职能。比如,媒体发表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新闻,那些家庭不和睦的人也许接受了这样的信息,会调整社会最小的单元――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的媒体发表了的讲话或视察活动的报道,实际上是为了建立或协调中央领导人和人民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媒体上刊播广告,实际上建立和调整着厂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某种关系。所有的媒体,尽管刊播的内容有所差异,但是最后的目的都是这样的,使社会各部分为了适应环境,不断地调整和外部的关系、建立相应的新的关系。

第三,使社会遗产代代相传。这也是所有传媒都拥有的一个职能,往往是无意识的职能。因为你每日每时在播出、刊登新闻的时候,把所生存的社会环境的文化基因继承下来了,同时,可能也把文化的创新记录了下来。各国媒体的文化特征为什么会有很大的差别?原因是传媒总是生活在一定的文化氛围中,你会每时每刻使社会的文化遗产通过你的发表、播出代代相传。当然,这种代代相传是一种扬弃式的接受和传播。

第四,提供娱乐。当大家接受前三者的时候,如果传媒再相应地提供一些娱乐内容,能够使接受者带有一种比较轻松的心情。传媒的娱乐职能之所以能够在1958年提出来,就是因为二战后全球整体上进入了一个和平时期,尽管局部地区战争不断。这种情形下,人们在紧张工作之余,需要适当的娱乐,得到休整和放松。

在这四种传媒的基本职责中,第一条亦是记者角色的要点,其他几点是由传媒整体运作来体现的。经历了30年,我们已经有条件让记者的角色认知回到简单而艰难的角色认知上。随着社会结构的完善,原来附加给传媒的各种不堪承受的“重任”,以及对记者职业的过高要求,应该由相应的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以及职业教育家、专业学者来承担,记者主要角色,是向公众及时、客观、全面的报告新近发生的事实。这一角色能够担当好,遵循职业道德,让公众满意,就是好记者。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2

相对于传统的深度报道形式,精确新闻运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涉及面较广,排除了个别的、偶然性的事件,更具有普遍性、说服力。精确新闻还运用量化的数字语言描述新闻事实,排除了记者主观成见,使新闻更加科学、客观,受到读者的信任与欢迎。

调查报告是指调查者根据课题规定的目的,有意识地运用词语回答的各种科学方法和手段搜集有关社会现象的资料,并由此进行分析、研究,最后形成以文字为主导,以数据、图表等各种表现方法为补充,来说明社会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文体。

正是由于精确新闻版面语言与调查报告的相似性以及两者都借助抽样调查、统计分析等社会科学研究手段来做出“最终成品”,因此解析“精确新闻与调查报告之间的差异”成为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从《新闻记者》的“新闻调查档案(媒体调查报告专栏)” 与《中国青年报》“青年观察”的差异比较中进一步探究我国精确新闻的特点。

“数字”新闻化

《新闻记者》(2004年5月) 媒介调查《传媒人对“有偿新闻”的看法――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调查报告》中关于“记者是否应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的调查数据分析:

“记者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闻业,更多地是依赖广告生存,因而一些广告主在有些媒体逐渐拥有了控制权,一些媒体背离了新闻报道要客观、真实的规律,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而不能完全履行其作为社会舆论机关的职责。在这个问题上,媒体的主要做法之一是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此次调查显示,有33.7%的调查对象不同意这种做法,有54.2%受访者态度不明朗,而有12.1%的受访者则同意这种做法。从受访者的职称、年龄与问题的关联来看,正高职称和年龄45岁及以上者回答不同意的比率略高,达41.2%~42.9%。将这个问题与媒体类型关联,得出的数据,回答不同意的比例为:电视台30.8%、报社36.2%、电台37%;与专业背景关联得出的数据,回答不同意的比例为:边干边学35.4%、新闻大专31.8%、新闻本科30.6%、新闻硕士37.7%、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32.3%。

在这份调查报告中,我们读到了科学严谨的百分比数字,而这些精确到小数点后个位的数字只是提供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闻业,更多地是依赖广告生存,不能完全履行其作为社会舆论机关的职责”这个问题上,“媒体的主要做法之一是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这样一个结论性信息,总结出一个调查结果,不带有调查发言机构任何的情感色彩与主观意志。

《中国青年报》 (2004年2月17日) 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求学调查”为主题的《游走在城市的边缘》――《打工子弟学校生存纪实》(上篇)引用如下材料:

“一份名为《流动儿童教育:逐渐进入视野的研究课题》的调查报告这样描述说:打工子弟学校办学者,是一个由形形人员构成的复杂社会群体,从大学生到文盲都有。其中很大一部分曾经在家乡当过民办教师或公办教师,在114所学校中,有79所是他们办的。其余的则属半路出家,他们从包工头、小贩、厨师到菜农、建筑工、清洁工、保姆等形形的行业走上了办学的道路。‘他们能够涉足这个领域,是因为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流动儿童在北京没有学上。对于他们来说,办学是一种能带来可观收入的职业。’调查报告的负责人之一张守礼说。”

与前文的不同显而易见,在这里,调查报告《流动儿童教育:逐渐进入视野的研究课题》的数据和结论用以证明报道中“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酌情放宽后,打工子弟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使得上万名孩子免于失学的同时,也让各色人等都参与到办学中来的现实。

“数字”本身量化了“打工子弟学校生存”缘起与现状的真实,是作为精确新闻反映新闻事件的手段而出现在受众的视野中的,为“丰富深度报道本身的新闻背景材料”服务。在材料中,数字遵循新闻写作规律,是新闻表现形式的一部分,已经被“新闻化”了。

同时,调查报告中数字的运用增强了新闻的客观性,避免了记者的主观介入,让受众通过调查结果的分析、比较、总结等逻辑思维方式结合自己的价值标准思考新闻报道,从而得出自己的观点和结论,“无声胜有声”地彰显媒体导向。

受众平民化

《新闻记者》(2004年2月) 媒介调查《受众眼里的电视人――上海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社会评价调查报告》文章说明“调查报告的目的”:

“2003年10月1日,是上海电视台成立45周年的日子。在上海电视事业走过近半个世纪之际,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特委托社会专业调查公司,组织了一次对上海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评价调查,集中了解目前社会各界对上海电视从业人员在社会职能、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工作成效等各方面的评价和意见,希望通过这样的调查,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和强化培训、教育。”

文尾结论处:

“对于如何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本次调查有一点很有启示:公众认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最重要的途径,依次为社会舆论监督(37%)、制度建设(39%)、自我约束(20%)。除接受社会监督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方法可用,包括:强化行业管理组织(机构)的权威性,加大行业评议和监察力度;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制度,使之与专业标准相融合等。”“看来,上海的电视媒体在不断提高节目质量、以‘内容为王’提升自身竞争优势方面,还任重而道远。这将成为我们下一步需要重点突破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新闻记者》(2004年5月) 媒介调查《传媒人对“有偿新闻”的看法――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调查报告》最后总结:

“因此,我们一定要将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问题提升到一个很重要的位置来认识,新闻单位及有关领导部门应探讨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约束办法,不能再让今日之‘错’酿成明日之‘害’”。

从调查报告《受众眼里的电视人――上海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社会评价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该调查针对的是上海电视媒体,更确切地说,是文广传媒为今后工作的目标计划制定所进行的,因此它的受众是相对专业的媒介从业人员。在《传媒人对“有偿新闻”的看法――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调查报告》中,我们也可以在总结中看到调查报告针对“小众”即新闻单位及有关领导部门提出的建议。

当然,不是每一份调查报告都会有如上明显的诉求对象,但是调查报告因较强的程式化写作――开头比较详细地介绍调查的背景、目的、方法、结论,接着逐条列出相关调查项目,包括详尽的调查数据、图标等等,最后总结出调查结果――而使其只能在小受众范围(包括专业人员、调查委托人等)内传播。

《中国青年报》 (2004年1月4日) 《901个农村高中生的梦想》结语:

“901个农村高中生的梦想/理想,为我们展示了青年丰富的内心世界,我们从中看到了他们的喜怒哀乐,看到了他们对自我的期待、对社会的期待,对未来的期待。同时,它也是一只多棱镜,折射出家庭、学校、大众传媒和社会,给青少年成长带来的影响。正如研究青少年心理的澳大利亚学者艾克斯雷所说,青少年不论对未来持有何种态度,都不应被单纯地视为世代差异现象,而应该被更认真地反省,此种现象或许不只反映了当代青少年的想法和态度,它应是更深远地将当前社会或文化对他们所造成的影响,投射在他们对个人前途或社会发展的可行结构及机制之上。 青年与社会是相互建构的。也许,这901个农村高中生的梦想/理想,会令关心青年、关心未来的人们深思。”

不谈报道中那些令人动容的调查数字、话语与实录,光看这最后的结语我们也能感受到此次“调查・观察”用“901个农村高中生的梦想”来引起“整个社会的深思”。精确新闻关注的主体是社会中的“平民”(即普通人),如前文所提及的《打工子弟学校生存纪实》中的“流动儿童”,他们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两会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就读问题成为了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之一,安徽代表团的徐景龙等30多位代表就递交了一份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关注农民工子女就读的议案。这是对精确新闻“受众平民化”最好的诠释和反馈。

即使报道关注的是如“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地荒漠化成为最受当代青年关注的3大环保问题。其中,水污染问题以76%的获选率高居榜首,即每4名受访者中就有3名在关注该问题,成为最受当前青年关注的环境问题。此外,大气污染问题和土地荒漠化问题也分别受到70%和66%的青年的关注。另外,垃圾回收利用(58%)、野生物种减少(52%)、臭氧层遭到破坏(51%)等环境问题受到的关注程度也都超过了半数。”(《我们的环境怎么了?》中青报 2004年2月1日)偏科学的议题,如文中所述,在柔化了数据、调查术语和表达方式的专业感后,适合媒体受众阅读理解和接受习惯的精确新闻,依旧体现了与调查报告截然不同的“大众化诉求”的受众特征。

结论微观化

《新闻记者》(2003年2月)《上海大学生的信息需求及日报选择》新闻调查档案主要针对的问题是 “上海大学生每天接触各类大众传媒的时间是多少?上海大学生期望通过大众传媒了解哪些信息?上海大学生平时主要阅读哪些日报?大学生自费订阅或购买日报?大学生选择阅读各种报纸的原因?”

“至少在大学生这个受众群体,互联网对电视的冲击大于报纸。互联网和报纸不但有娱乐和消遣功能,还有即时查找和提供资料等较强的助学功能,这大概是它们在吸引大学生方面胜过电视和广播的重要原因。国际性、娱乐性、实用性和可读性,是大学生在信息需求方面表现出的比较明显的取向。在大学生对周报、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站信息选择的调查中,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这种趋势。《新民晚报》的信息量和实用性优势十分明显,均超过第二名10多个百分点,这也从一个方面解释了作为一张大众化市民报,《新民晚报》为何同时受到大学生读者的青睐。特别值得重视的是,《新闻晨报》在时效性上排名第一,显示出这份新生代报纸的冲劲,在信息量和实用性指标上,《新闻晨报》也都有不错的表现,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媒介调查《传媒人对“有偿新闻”的看法――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调查报告》

“问卷上具体涉及了以下几项问题:(1)记者是否可以为自己单位联系广告;(2)记者是否可以为自己的版面或节目联系赞助;(3)记者是否应主动淡化不利于重要广告客户的新闻;(4)记者是否可以接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招待用餐;(5)记者是否可以接受新闻源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免费旅游;(6)记者是否可以接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现金馈赠;(7)记者是否可以为企业担任公关工作。”

“从上述数据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新闻队伍的新闻工作道德状况并不容乐观,在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上存在着严重的偏差。特别应引起注意的是,在上述几个调查问题中,回答‘看情况’的比率都较高,这些人可能在思想上对是与非、对与错的认识非常清楚,但一旦有条件或涉及自身利益时则往往会放弃道德原则,也就是说,这些人道德自律的自觉意识较差,对他们来说,有处罚分明的纪律、规定,营造一个廉洁清正的环境就显得十分重要。”

从这两组材料的问题设计与总结可以看出调查报告的结论特点,即给自己的“目标受众”提供的是宏观的阶段性的全面客观的调查结论,并力图通过结论对受众有总体上的指导作用:在《上海大学生的信息需求及日报选择》中,它提醒报社,要在大学生中提高订购率,除了信息量和实用性指标外,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改进服务措施也是不可或缺的;而后者则希望提升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认识高度,新闻单位及有关领导部门应探讨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办法。

《中国青年报》 (2004年2月1日)《2004年最大的愿望:涨工资》结论:

“在刚刚过去的2003年,近90%的受访者在工作和学习上都有所收获。而在新的一年中,大家最大的愿望则是希望自己的工资能够芝麻开花――节节高。”

后附“读者心愿”(摘两则):

“欧阳坤(广西):由于工作需要,我已经五个春节没能和父母团聚了,所以,今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回到家中,和父母度过一个团圆的2005年春节。”

“韩俊(山西):我和家人曾经都是SARS感染者,所幸的是,我们最终都战胜了病魔,全家人完完整整地回到了家中。现在觉得,活着就是幸福,所以我2004年的最大愿望是希望家人都健康幸福地活着。”

针对“2003年的薪酬状况?2003年什么事情最令你高兴?2003年你在工作和学习上是否有所收获?在2004年,大家又会有什么新的愿望呢?”等诸多问题,通过逐条问题的调查数据分析后,我们看到了从标题到报道的结论都选取了民意最关心的点“2004年最大的愿望:涨工资”,报道刊发时恰逢春节前夕,因此总结03年岁末的同时抓住大众最感兴趣的“04愿望”这个点引领全文,也可以给有关部门以启发,后附的“读者心愿”实在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小段子不长,却温情一片,使这篇精确新闻在客观之外有了人文关怀。前文《我们的环境怎么了?――直辖市青年说越来越好农村青年叹一天不如一天》的结论中体现出“中青特色”,抓住了“直辖市青年VS农村青年”的价值观差异,引起青年对环境和自身的深思。诸多范例均体现出精确新闻不同于调查报告的“结论微观化”特点,此处不再赘述。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3

政府官员公开述职成了时下的关键词,已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据报道,近期江西省赣州市8位副市长根据各自的分工,把全年的工作公诸媒体,举行领导年度公开述职会。公开述职还采用电视、广播电台和互联网现场直播的方式,市民可以通过现场开通的热线电话,或是手机短信以及网络提问的方式参与到述职活动中,受到了广泛的好评。在这之前的2005年7月,温州试行过官员述职电视直播,珠海、南京等地也都有过类似的做法。

政府官员主动面对媒体公开述职,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有好处。不过,我们对政府官员在媒体公开述职要理性看待,对它的现实作用不能估计过高。

政府官员在媒体公开述职,它目前的形式意义远大于实质意义。从新闻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看,江西省赣州市8位副市长的述职,几乎都是完成GDP多少、财政收入多少等政绩,我们没有看到其它方面的介绍。政绩不可抹杀,为老百姓办实事固然值得称道,但这也是政府官员应尽的天然职责。如果只讲政绩没有其它,其实是向群众报功。

总书记在很多场合及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多次要求全党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报喜不报忧的直接后果是粉饰太平,忽视困难与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有些问题从现象上看是政绩,如果换一个角度看就未必如此。如有的地方花天价把基础设施修建得十分漂亮,然而耗费的资金超过了地方财力的承受能力,欠下了巨额债务,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低下,这在我国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并不鲜见。当地群众与下一届政府今后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这是政绩还是失误很难说清楚。

特别要警醒的是,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在述职中描绘的所谓辉煌政绩,背后却掩盖着严重的腐败,在上海就是这样。政府官员在媒体述职如果只是表功,对民主的发展意义并不大。因此,官员述职不但要谈成绩,更多的要谈“不足之处”。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4

一、成书背景

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大众传媒产业的集中和垄断趋势日益加剧而公民的表达权却逐渐丧,一些新闻批评家对此现象表示谴责,联邦政府借助最高法院的多项裁决对报刊商业运作的很多方面实行管制措施。出于对媒体所有者人数越来越少的担心,1942年,《时代》周刊创办人亨利?R?卢斯,邀请时任芝加哥大学校长的罗伯特?M?哈钦斯等组建新闻自由委员会对新闻自由的现状和前景进行调查。1947年,该委员会发表了先后九易其稿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该报告叙述了新闻自由出现的问题与原则、问题产生原因与表现以及问题解决的建议等;同时,该报告也鼓励推行报业自律制度,以期构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二、章节分析

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共分为七部分,其中包括按照提出问题―阐述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撰写的六章及一个关于新闻自由原则概述的结语。

第一章“问题与原则”包括了三小节,分别描述了美国新闻界在享受新闻自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对原则与当前状况下应坚持的原则。文章开篇即肯定了一个令人咂舌的问题“新闻自由是否处于危险之中”。同时又指出这是因为随着作为大众传播工具的新闻界的发展,公民对其依赖性增强但通过其进行表达观点的比例却逐渐降低,而新闻界的使用者不仅不能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服务,还不时地从事受到社会谴责的种种活动,如此发展下去,新闻机构必然会收到管理或控制。

第二章“要求”列举了当代社会对传媒的五项要求,这些源于媒体经营者的工作实践的要求构成了测量传媒表现行为的标准。该委员会认为:(1)媒介的报道应该准确、客观且完全真实;(2)大型大众传播机构应将自己视为“一个交流评论与批评的论坛”;(3)传媒要实现“对社会组成群体的典型画面的投射”以防止受众对报道主体形成刻板成见或意见;(4)大众传播机构要通过“对社会目标与价值观的呈现与阐明”而对人民产生教育意义;(5)传媒要使大众能够“充分接触当日消息”,因为现代工业社会有着巨大的消息需求。

第三章“传播革命”首先强调了科技发展通过更新工具促进了大众传播的发展,同时新产业社会的发展也有赖于大众传播机构提供的服务。技术革命不断促进大众传播的种类和数量的持续增长。但该报告认为大众传播数量和种类的增多不一定会增进人们的相互了解,相反还有可能会给强化偏见类报道带来更多的传播途径,因此,大众传播机构应该充分而负责地恰当使用心性传播工具。

第四章“自律”在肯定美国的新闻界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同时提出了对美国新闻界所享有的自由的最大威胁即没有满足当时社会的需求。这一章分别从媒介选择新闻、受众对新闻界的压力、业主的偏向性、广告对新闻界的影响等方面详述了美国新闻界的问题。为此,委员会提出了新闻界应进行相互批评等建议。

第五章中,委员会在首段再次提出了“新闻界应该自觉承担起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的建议并通过对新闻界已有行业组织的分析肯定了新闻界实现自律的可能性。委员会以对新闻界包含电影、广播、报纸、图书和杂志等的定义为划分依据分别分析了这些新闻界分支的行业组织。此外,委员会提出了建立职业组织、通过学校教育培养新闻记者职业理想和态度等改良建议。

第六章“怎么办”属于方法论式章节,委员会以“政府(包括法院)--新闻界自身―公众”为主体进行分组,分别阐述了相互作用的三者在维护新闻自由以构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在委员会提出的13条建议当中,鉴于新闻自由总是被认为与政府活动息息相关,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建议被置于首要地位。

三、承担责任:遏制虚假新闻的产生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5

关键词:媒体人;新闻理想;身份合法化;伪新闻专业主义;重建边界

中图分类号:G206;G214 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无论是媒体“黄金时代”,抑或是媒体衰落转型时代,总有一部分媒体人离开原供职媒体,进入其他媒体或行业。社交媒体时代,媒体从业者和媒体行业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然而媒体从业者也顺势获得了部分独立的话语权。在各类告别行为中,部分媒体人选择公开发声,向大众展现自己理想幻灭、生存现状和个体情感。不同时代的媒体人离开媒体的情感因素不尽相同,探讨分析媒体人离职时的情感表达,对于认清媒体人的思维具有一定的价值,对其离职的这个“关键时刻”加以阐释,则能让我们从一个变迁的视角分析记者这个群体的价值认知参照物,同时了解这个群体持有的新闻价值观。

一、媒体人离职文本中情绪表达内容

Barbie Zelizer[1]认为记者群体通过对社会主要公共事件发表统一共享的话语和集体阐释来构建新闻职业意义,以此来代替传统静态的新闻专业主义分析;此后Nikki Usher[2]和Stacy Spaulding[3]分别阐释了新闻存在的困境和记者群体的职业依恋,借此建构理想的媒体生存环境;丁方舟和韦路[4]通过记者节的媒体人表达,阐明理想与现实出现矛盾这一困境;白红义[5]以江艺平退休的纪念话语来阐释记者阐释社群的出现;陈李红涛、黄顺铭[6]试图通过记者节话语挖掘记者的“角色模范”,通过分析中国新闻界的“怀旧话语实践”,李红涛[7]试图以此建构中国新闻工作者生存价值和意义;陈敏、张晓纯[8]通过分析媒体人离职告白,探讨媒体人转型的原因;胡沈明和胡琪萍[9]则以记者离职告白为材料,分析媒体人个体的身份过渡对行业规则的冲击。

已有的文献研究重点分析了记者的个体情感和职业认识,亦分析了记者的“新闻理想”,然而对记者这个群体的价值观甚至是“新闻理想”这个带有些许新闻专业主义特色的话语未能细致分析。本文则将研究重点置于环境变迁视野下记者表达的不同情绪,借以了解其价值观变迁的过程,分析其原因。通过对表层价值表达进行深入分析,我们试图探索出我国记者群体的“新闻理想”到底源自何种价值观念,这种价值观念对于目前我国的社会发展和媒体发展到底会造成何种影响。

二、研究方法与主要发现

截止2016年4月11日,通过各种方式在网络上共搜集到131个具体的离职媒体人名单,时间跨度从2003年至2016年。根据观察及跟踪,去掉部分缺少有效内容支持、关键信息缺失、没有留下离职话语的人员,最终确定有效样本共计77份。对已确定的离职文本进行内容分析,发现文本蕴含的情绪从矛盾对立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新闻理想vs现实环境:制度不公 理想不存

从新闻学的角度来说,“新闻理想”意指新闻人“对新闻职业的想象和希望,以及对新闻职业成就的向往和追求。它是人们对新闻职业的一种认知态度和总体评价”。[10]西方新闻发展直接动力是资本经济因素,报刊较早的功能是互通有无,对于平等自由的追求是其重要的推动因素;不同于西方的新闻起源,支撑起我国新闻行业兴盛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政治,从近代开始我国的新闻行业就发源于国家危亡之际,媒体伴随着国家兴亡起伏。历史因素造就了我国新闻从业者对于新闻成就的较高期待,早期的新闻宣传也主张新闻工作者树立此类标杆。随着新闻行业的现代化发展,受到西方新闻专业主义冲击,我国媒体从业者对新闻理想的追求发生了些许变动,以《焦点访谈》《新闻观察》《南都调查》为代表的一系列新闻报道折射出曾经的新闻热情与新闻追求。

记者王克勤甚至被网友赞誉为“不为权贵唱赞歌,只替苍生说人话”,这样的高度评r见证了媒体人的辉煌。曾经的岁月中这样一批人一直带着镣铐跳舞,然而新闻立法已经走过三十多年漫长的历史,现依然在艰难跋涉,孙旭培在新闻立法三十年一文中的呼喊与设想仍旧没有实现。翟明磊说“报社宁愿得罪记者,也不愿得罪政府,我厌恶在这种框架内的假新闻”;财经记者付涛呼吁“媒体若不能成为真正的公器,也不应该成为一部仅仅赚钱的私器”;中国时报黄哲斌控诉“记者变成广告业务员,公关公司与广告主变成新闻撰稿人,政府与大企业的手”。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促使媒体人处境变得尴尬,这种尴尬折磨的是媒体人的精神世界,进而引发行为的“暴动”。媒体人辞职离开行业正是对媒体制度的妥协或者反抗,这种妥协和反抗由私下走向公开。

(二)职业道德vs个人生存:自由受限 收入微薄

各行各业自有其工作规则,媒体行业同样只是一份普通的工作,身在其中的工作者同样承担着工作责任和遵循工作原则。只不过媒体的特性使其责任和意义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大多数忽略了媒体从业者的普通性。翟明磊质问“为了新闻我不顾家庭安危,妻子仍为我担惊受怕,而报社却将记者看成永动机,不考虑各种客观因素对记者心理的影响,并不顾实际新闻的质量而以数量做依据”;高改芳在看到报社新制度时觉得“就像在田地里耕地的牛,发现勒在自己背上的皮条又被抽紧了”;第一财经日报许金晶说“收入日渐微薄,在这种情况下,我连维系自身生活(包括房租、交通、通讯、应酬、文化消费等)都捉襟见肘”。这种情感激烈的表达让我们较为直观地感受到媒体人的生存困境。

有偿新闻、广告新闻、封口费等问题一直广受诟病;同时记者“深入虎穴”进行报道,面临绑架威胁等说法又常见诸于报端,前者让人对媒体失望,后者让人对媒体肃然起敬,这何尝不是另一组矛盾。所以,媒体人可以因经济利益离开新闻行业,但是媒体人大量选择“这个夏天我依然会做出改变,因为我饿”“我的名声和收入完全不成正比,我连一个三流歌手、一个三流的文艺主持人都比不上”“媒体人迷茫和焦虑与日俱增,逃离或许是多数人不得不选择的一条道路”时,这些表达会影响公众对新闻业和媒体行业的认知,对于这种选择,我们感到难过,却并不能加以过度指责。

(三) 新闻怀旧vs媒体转型:大势所趋,创业转型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是新闻业的“二元对立”,传统媒体新闻人日渐感受到自己社会地位的动摇,而一开始就投身于网络媒体的新闻人则期待着这一权力关系的转变。两者虽然同为媒体人,却似乎走上了对立面,出现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局面,悲观情绪在传统媒体新闻人中蔓延开来。“弗莱德・戴维斯说,人们之所以怀旧,其根源不在过去,而在于当下,尤其是当今昔相比反差太大时,怀旧就会更加强”,[11]告白文本中出现的怀念和回忆传达的是新闻从业者自身感受到的职业日渐衰落之感。李红涛[7]着重研究了黄金一代的纪念话语,他认为“在组织、体制边界和代际之间,透过对黄金时代的自我追忆和他人讲述,似乎浮现出一个“怀旧共同体”,它擎起怀旧的火把,既是为了抱团取暖,也是为了在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断裂和/或延续中“寻找方向”。

转型是告别中最重要的话语之一,也是告别行为将要延续的下一阶段。东方早报简光洲称“理想已死”,然而并不是每一位离职媒体人都如此激烈,央视马东很平和地解释“认同央视文化,但我性格不适合”;李咏携央视几位老同事成立了主要“制作自主知识产权节目”“未来涉及电视剧制作等领域”的工作室;王利芬博客文章《人生转型 服务社会依旧》情感真挚,但重点是介绍自己所创的网站。所以,媒体人离职转型往往是建立在对过往的反思之上,进而呈现出平和与激烈两种状态,理智看待不同情况的离开有助于正确认识行业现状。

三、媒体人离职情绪的表达方式

“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这句话也许能够很好地解释为何媒体人的离职如此宏大的特定时代特色,文本内容往往溯及社会历史的变迁。导致媒体人离职的情绪表达不同于普通人的情绪表达,不只是单纯的事实阐述或是单独的情绪发泄。顾名思义,离职告白文本意味着最终的结果都是离开,利用图悦在线词频分析工具对媒体人离职告白文本进行可视化分析、数据抓取后可得出关键词、词频、权重三项数据,我们发现不同时期的文本在叙事展现上有明显差异,修辞方式、情感色彩也各不相同。

各文本内容之间并没有非常确切的情感程度分隔线,但根据内容所表达情绪来看,基本可以认为从2003-2013是离职情绪最为动荡和激烈的十年,在此期间出现了较多尖锐话语;从2014年开始,尽管中间依然出现了在离职申请表上大骂总裁“傻B”的曹筠武,因一句“我的胸太大这里装不下”而走红网络的彭玲玲,但媒体人的情绪总体走向是渐渐趋于平静,较为明显的特征是出现了越来越多选择回归家庭与个人情感的离职者。根据内容情绪表达的激烈程度、文本内容涉及事件的描述方式、文本行文过程中关键词汇的出现频率,可以将所有文本按照情绪的表达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直白―煽情―隐晦―平和。在现有的77份文本中,22份文本可归于直白类,5份属于隐晦类、17份属于煽情类、33份属于平和类,不同类型文本出现的时间仍有交错,难以完全定量区隔。

(一)直白式:事实逼“我”离开

此类方式是指在文本中明确表达“我要离开”,常常伴随着激烈的指责,对媒体体制、采编安排、薪酬收入等有较为直观的不满,在整个行文过程中会较为详细的介绍离职原因,具体导火线等。它常见诸于早期的离职话语,典型的有翟明磊、高改芳、黄哲斌等。在抓取关键词后可以发现,此类表达方式中通常会出现理想、领导、自由、梦想、职业、责任等词汇,它们是导致“新闻行业崩塌”形象产生的最为直观的因素,是媒体人离职情绪最为激烈的表达。

(二)煽情式:“我”舍不得离开

此类方式通常是指在文本中回顾过往、表达不舍,常常伴随着感恩、亲情、友情、同事情谊等,在内容上既涉及过去的回忆又带有对未来的设想。不同于直白类文本中的指责话语,煽情文本在情感上着墨较多,典型代表有于威、江雪、孙李、朱学东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原有岗位抱有感恩之心。数据分析发现,互联网、新媒体、时代、转型、同事是此类文本共同的关键词,由此也可看出这部分媒体人的离职情绪集中在互联网、新媒体冲击下的职业新选择,对原有岗位和事业并未产生太多怨恨。

(三)隐晦式:“我”不得不离开

此文本数量相对而言较少,往往篇幅短小,内容上呈现指代不明,顾左右而言它的特点,不了解具体情况者根本无法理解话语意义。通常采用修辞手法来表达内容与情绪,诸如借喻、比喻、夸张等手法。此类文本虽然数量少,内容短,但往往内容最具有冲击性,杨海鹏、王克勤、朱伟、岳淼、赵普等人文本较为典型,他们的情绪表达激烈却碍于各种因素不能直接说明,导致内容略显怪异独特,需要结合具体情境或事件进行解读。

(四)平和式:到了“我”离开的时候

此类话语数量占据样本的一半之数,主要内容涉及转型、创业,行文条理清晰,多见于事后采访。模糊来讲,它介于直白类和煽情类两者之间,在内容上会涉及离职原因,也会回顾从业经历,在感情上也会表达理想不存和职业瓶颈。但它的内容表述非常客观,不带有太多情感色彩,即便是表达情感,也非常理智客观。它不同于以上几类之处在于当事人非常淡然的看待离职这一事件,颇有哀而不伤之感。通过这些文本,我们可以感知到媒体人的离职情绪中悲痛却不怨恨、无奈却不彷徨。

四、结论与讨论

表面上看,媒体人早期表达的是对自身处境的不满、后期是对互联网冲击下行业前景变化莫测的担忧与尝试,结果均以“新闻理想”呈现出来,这种理想实质上是一种朦胧的新闻专业主义,是在媒介经济不甚发达的情形之下早产的新闻专业主义。对比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产生来看,我国媒体人的离职表达更多的是一种自我过渡仪式,是一种自我合法化的表现。内心需求和客观实际两者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我国媒体从业者当下的无所适从,不管是激烈还是平和都只是媒体人适应新闻市场变革的一种手段。

(一)早产的新闻专业主义:朦胧的新闻理想

谢静[12]认为“在批评新闻媒介的煽情主义和商业主义的过程中,最后专业主义作为一种妥协,在各种力量的搏弈中逐步确立”。简单来说,美国新闻专业主义的出现是对当时美国新闻批评和新闻市场两者的妥协与折中,具有特定的生成条件和社会背景。从始至终,我国媒体行业的主流话语就是“新闻理想”而并非“新闻专业主义”,这是因为从始至终我国的社会环境与媒体市场都没有提供新闻专业主义生长的土壤,我们最开始标榜的新闻理想用非常通俗的话语描述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专业主x”,这种新闻理想是建立在“文人论政”的基础之上,生长于“媒体是政府的耳目喉舌”之中,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无法否认在从“新闻宣传”到“新闻传播”这一过程中,“新闻专业主义”为我国媒体人提供了方向和旗帜,在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熏陶下,我们出现了《点燃理想的日子》《十年--从改变电视的语态开始》。然而时至今日,当我国市场经济真正来到当年美国所经历的时代,媒体人再也无法欺骗自己。早产的新闻理想面临经济的冲击时显得脆弱不堪,越来越多的媒体人在时代趋势的裹挟下选择了转型创业,离职文本中的“告别”“离开”“时代”“转型”都是大势所趋,如同生命一般,没有在成熟条件下催生的新闻理想带有致命的缺陷,一旦遭遇市场的冲击就产生了重创。与新媒体、互联网发展趋势相对应的离职创业潮,正是在市场冲击下媒体人迷失新闻方向的表现,理想成为“怀念”“神话”“黄金一代”。

(二)自我挽救:社会认同下身份合法化

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人遭到了“公民记者”“草根新闻”的冲击,新闻行业存在合理性的质疑强度前所未有。泰弗尔[13]将社会认同定义为“个人对他/她从属于特定社会群体的认知,并且群体成员资格对他/她具有情感和价值意义”,我国媒体人在离职文本中所记述的真实经历与表达的职业情感、职业价值有利于获得原有社会身份的确认、新身份的认同与建构。由此产生了媒体人之间的共鸣、媒体行业与普通大众之间的共鸣,这种情绪共鸣使媒体人获得大量关注度与话语权,进而提高了自身认知安全感,获得了一定社会归属感,进一步确定了自身存在的意义。

如上文所述,西方早期的新闻专业主义始于政党媒体和市场媒体的夹击,旨在证明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西方新闻界在面临社会批评之时,以新闻专业主义的方式构建了自我存在感,新闻专业主义成为面临即将到来的批评的一种最好的防护。结合中国媒体当下情境,媒体人公开发声正是自我举行告别仪式来进行的自我保护,这种形式能够斩断过去并开启下一个阶段的身份历程,通过先声夺人获得行业高地,站在媒体前和聚光灯下由被动转向主动。在经历新闻理想破灭、创业的艰辛波折后,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阐述他们想要的内容和方向,期待用这种方式来塑造新的职业认同和职业规范,用以获得自身新身份的合法化。

(三)情绪转变:重新确立行业定位与新闻志向

广大受众注意力的集中和广泛的社会讨论,使媒体人离职成为一种近似于“现象级”的事件,这个事件带来的深远效应难以完全控制和揣测,当下仍处于变动和观望之中。在媒体人努力使自身新身份合法化的过程中,他们从最开始强烈地表达对行业体制的不公,对付出与收入的不平衡之怨,到后续离职者中越来越多的人平和表达职业规划转变,回归家庭与个人情感,甚至直白地说“不需要对我们做过多解读”。我们清晰地感受到媒体人态度由激烈到云淡风轻,但是,当媒体人坦然地利用新媒体和互联网追逐利益时,明确表达对新市场和新经济的追逐时,我们又不得不开始思考新闻行业是否真地走向了正确的发展轨迹。

媒体从业者这种情绪的转变是因为行业与环境等外在竞争力量的变迁,从显而易见的制度不公、可以精确衡量的微薄收入到当下纷纷投身于新媒体未知的掘金之间,媒体从业者的情绪由怨恨制度发展到找不到怨恨对象,越来越多看似正常和平淡的离开,实质是新闻业坚守的崩塌。当媒体人离开时不再回顾历史或强调理想,媒体人不再自怨自艾而是公开解读问题时,我们要学会正确认识新闻行业定位,帮助媒体从业者重新确立志向。

(四)记者合法性的探讨:重建边界

我国媒体人追求的“新闻理想”,表面上看是西方新闻专业主义价值观的体现,但实际上是“文人论政”的再现,是媒体从业者为获得社会承认进行社会政治参与的一种表象。媒体人眼中的“黄金时代”是对充满“激情”和“平等”这一“独特的组织文化和体制环境” [7]的怀念,实为一种群体生活的怀念,并不仅仅是理想与事业的怀念。事实表明,中国的新闻从业者中有不少人并未有成熟的理想和价值观,他们参与社会事件,更多的是一种激情支撑下的无意识参与,或者说更可能是一种利益参与,也许“中国记者有对社会问题有进行全面政治化解读的倾向”。[14]

我国媒体人目前面临的最为明显的挑战是:网络无界和国家有界;专业记者与普通公民记者界限逐渐消失;记者采写的事实与普通公民呈现的事实日益难解难分。历史上,美国新闻从业者面对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压力时,祭起“新闻专业主义”的大旗来构建自身的合法性,由政治经济推动的合法性导致妥协于政治经济之间的新闻专业主义的产生;而我国目前的记者合法性将应产生于重新形成社会边界,即国家边界、身份边界和事实边界:所谓国家边界就是在网络日益淡化、国家保护主义日渐抬头、全球恐怖主义日益泛滥之际,媒体人应致力于国家边界的树立,维护民族和国家认同,而非简单的全球主义;所谓身份边界和事实边界是记者应形成独立于普通公民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新闻采访模式,而非简单地以民粹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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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 in Mass Communication,1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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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tacy Spaulding. The poetics of goodbye:Change and nostalgia in

goodbye narratives penned by ex-Baltimore Sun employees[J].Journalism

2014,Vol.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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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节”新闻人微博职业话语变迁的考察[J].新闻记者,2014(3).

[5]白红义.新闻权威、职业偶像与集体记忆的建构:报人江艺平退休的纪念话语

研究[J].国际新闻界,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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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J].国际新闻界,2015(12).

[7]李红涛.“点燃理想的日子”――新闻界怀旧中的“黄金时代”神话[J].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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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敏,张晓纯.告别“黄金时代”――对 52 位传统媒体人离职告白的内容分

析[J].新闻记者,2016(2).

[9]胡沈明,胡琪萍.个体身份转换与行业规则的塌陷――以2003-2016媒体人

[10]郑保卫.理想・理念・理性――兼论新闻工作者的荣辱观[J].当代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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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楚洁.媒体记忆中的边界区分,职业怀旧与文化权威――以央视原台长杨

伟光逝世的纪念话语为例[J].国际新闻界,2015(12).

[12]谢静.20世纪初美国的媒介批评与新闻专业主义确立[J].新闻与传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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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Dominic Abrams and Michael A.Hogg(ed.).1990.Social Identity

Theory:Constructive and Critical Advances[C].NewYork:Harvester

Wheatsheaf.

[14]本刊编辑部.中国冲突性政治的民粹化倾向――芝加哥大学教授赵鼎新访谈

录[J].文化纵横,2010(4).

作者简介:胡沈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6

一、职务行为及其区分

职务行为作为一种法律术语,在现行法学理论与法律中未能得到准确的定义。在不同的语境下,人们所使用的职务行为概念含义有明显区别。如果对人们在不同语境下如何使用职务行为的概念做一下梳理,大致可区分为三种情况。

其一,狭义,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这样使用职务行为概念时,往往是在关于特殊侵权行为,特别是关于国家赔偿的讨论中。在我看来,狭义职务行为强调的属性是公权力,主要适用公权职务行为。

从某种意义上说,因为狭义职务行为主要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行为,主要是与公权力的施行有关,因而,更趋向于是公权职务行为。这种公权职务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履行与公权力施行有关的职务或与此有内在联系。因而,一旦出现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就可能适用《国家赔偿法》,而相关行为人无须作为赔偿人,虽然其可能在国家机关内部依规有所惩罚。

其二,中义,除包括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外,还包含一些对社会或他人具有一定制约、支配或影响能力的行业从业者的职务行为。如一些有关文章就将教师、医生、图书编辑等职业作为研究对象。中义职务行为强调的属性是职业或职位支配或影响能力,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职位职务行为。

不可否认,许多职业虽然不拥有公权力,但因其职业地位的特殊性,对一定状态下的一定人群具有较强的支配或影响能力。相对于公权力对普通公民的影响程度,这种职业对特定人群的支配或影响能力显得更强。毕竟,公权力虽然是强权,但并不总是直接强烈地作用于个人。而一些职位拥有的职权却支配着个人切身利益的关键部分。比如,医生对于病人,教师对于学生等等。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职位对他人或对资源具有较强支配能力,比如企业、事业或社团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这类人员的行为的自主性及其影响力显然与一般雇员或医生、教师等有很明显不同。

其三,广义,除包括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以及一些对社会或他人具有一定制约、支配或影响能力的行业从业者的职业行为外,还包括受雇人执行雇主委托之事务时的行为。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成立后或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关系建立后,受雇人就要根据其职业要求,执行雇主委托之事务。这类雇员职务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广义职务行为强调的属性是被劳动关系支配所产生的活动或行为,可以主要适用于雇员职务行为。

从劳动关系这个视角着眼,其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属“被雇用”;同样,医生、教师等具有一定职权的职业从业者,不管是被雇或自雇,都与一定主体存在劳动关系。就此而言,雇员职务行为可以涵盖多方面。但雇员职务行为,既不像公权职务行为有经过授权的具有强制力的公权做依托,又不像职位职务行为有其职业特性形成的支配力为凭借,它更多地是局限于从事根据“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它不像公权职务行为集体决策、程序运作特征明显,也不像职位职务行为独立决策、自主运作特征明显,而是执行决策、被动运作特征明显。

二、职务行为区分规则的几点讨论

一是职务性质有原则性区别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是作为国家机器组成部分有效运转的体现,是施行公权力的体现,是履行公职。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职,其职务行为与一定公权力相联系,或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用语是“行使职权”,这是与其它职务行为的原则性区别所在。

而一些对社会或他人具有一定制约、支配或影响能力的行业从业者的职业行为,其职务行为主要不是依据法律授予,而是依据行业或职务特性所赋予的支配能力与影响力。虽然,关于教师、医生等的权利、义务,有一些专门法规予以规范,但并没有授予其职务行为有公权或特权。

受雇人执行雇主委托之事务时的行为,仅仅是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虽然其所指范围更为宽泛,但其特征也随宽泛而弱化,公权凭借与职业影响既不是行为依据,也就不再可能作为认定依据。

二是责任主体范围有明显区别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一旦发生侵犯他人权益并致损害的,其责任主体是国家,适用《国家赔偿法》。行为人并不直接承担责任。虽然,在国家机关内部会依据一定规定和程序予以惩戒。

一些对社会或他人具有一定制约、支配或影响能力的行业从业者的职务行为,一旦发生侵犯他人权益并致损害的,其责任主体主要是法人组织。虽然,受侵害的相对人对于被告有选择权,即可以选择行为人个人作为被告之一。但现行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又有明确规定,在“履行职务”情形下,只列法人单位为被告。

而受雇人执行雇主委托之事务时的行为,一旦发生侵犯他人权益并致损害的,根据民法学说上的转承责任,雇主为其责任主体。但与前两类职务行为导致的侵权有明显不同的有两点:一是在程序方面,雇员可以被作为共同被告;二是在实体方面,雇主可以拥有追偿权。

三是行为特征有明显区别公权职务行为很多时候虽然由具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出,但属于程序或集体决策的结果。即使是个人的决策选择,但其经过一定程序后,即演变为这个国家机关履行职权的具体决定。因而,被视为是国家行为,责任由国家承担。

职位职务行为主要体现的是法人意思表示。虽然体现出更多的个人自主行为的特征,但其基本性质体现的是职业或岗位要求。正是鉴于其行业与职位性质,虽然,法律承认一旦发生侵权纠纷时,原告有选择权,可以要求行为人个人承担责任,但又明确规定“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明确法人责任的唯一性或优先性。

而雇员职务行为主要是受雇人执行雇主委托之事务时的行为,其中,受雇人的意思表示或行为选择占有更大比重。尽管雇主必须承担责任,但正是因为行为特征不同,才存在追偿权。行为人被列为共同被告的可能性也更大。

三、传媒人职务行为与权利保护

1.传媒活动与职务行为

传媒的特性,决定了传媒的活动既表现为形成舆论、产生影响、改变人们思维的内在性活动,更表现为传媒工作人员从事采集选择、写作加工、编辑审核、传播发行等外在性活动。

传媒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是舆论领袖的角色。谁更能影响人们的倾向、思维、选择与行动,谁就最有影响力,最有价值与地位。可以说,传媒的一切竞争,核心是在竞争影响力。人们经常说到的发行量、收视率不过是影响力的一种外在表征,广告量不过是其所具有的影响力在广告市场上的一种折算。而在传媒内部,一些重要的记者、编辑、评论员、主持人,可能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舆论领袖角色。就是说,一部分人的意思对其他人的职务行为有更为深刻的影响。因此传媒人的职务行为基本属于上述“中义”的职务行为。

现实生活中,即使是普通传媒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也常常被视为就是传媒的意思表示。比如,人们并不能直接接受一个传媒的采访,而只能是接受这个传媒所隶属的记者的采访。人们当然会认为他的问题就代表传媒。以人们每天接触的电视为例。很多情况下,普通人看到的,更多是一个播音员或主持人在讲述或告诉这个世界人们正在发生什么,而这背后的复杂处理过程并不被人们知晓。人们并不太清楚具体的处理标准,因而,播音员或主持人的具有一定个人化特征的处理方式或语言,常常会被人们以为就应当如此处理,而这样的播音员或主持人,常常成为一个电视节目或一个电视频道的标识。人们并不总是通过阅读社论或编辑部文章来判断一张报纸的倾向与选择,而更多地是通过一张报纸如何选择、处理、传播信息,来感知、判断其价值观与倾向,通过许多具体的文章、版面、图片来形成一个基本认识,来形成共鸣或其它反应。从特定角度观察,是一系列职务行为构成了传媒活动的相当部分。

值得探究的问题是,传媒人的职务行为是否都是传媒作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意思表示。要求受众以自己的经验识别前来打探消息的人是否代表这个媒体,是不现实的。过去以介绍信加记者证为凭,认可是代表媒体的职务行为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已荡然无存。而记者活动的特性,以及对记者的考核制度,又决定了记者的活动都实际上代表媒体,特别是写成稿件刊登出来之后,其前端的活动也就被一起被视为代表媒体。因而,传媒人的职务行为的范围就变得更为宽泛。而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传媒需要负责任的范围也在加大。现实生活中,传媒在名誉权官司中败诉的比例较高,就与此有一定关系。根据《中国记者》2005年第7期的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审理的15起新闻侵权案件中,名誉侵权占新闻侵权案件的三分之二;而新闻媒体败诉比例高,15起案件中只有1起是媒体胜诉。

2.职务行为与权利保护

值得研究的另一问题是,现行法律中有一些规定涉及职务行为导致的侵权纠纷责任如何承担,但对职务行为人权利保护没有具体规定。目前关于职务行为的讨论多是从侵权纠纷责任如何承担的角度去认识与讨论,对职务行为状态下行为人的权利保护研究不够。

(1)名誉侵权纠纷中的传媒责任确定规则。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人们不同程度地处在传媒活动的影响范围中。名誉权作为所有民事主体“对自己在名誉上的利益所享有的权利”,越来越成为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点,人们的社会综合评价与自我评价越来越与传媒活动,特别是传媒的报道活动及结果紧密相关。因而,名誉权的维护与名誉侵权的发生,往往与传媒相关,其表现就是名誉权官司的大量增加。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六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这里,前边几个分句,讲述的都是原告选择权,唯独最后一句规定了作者履行职务行为时新闻机构的责任。

在名誉权侵权纠纷中,确立原告选择权。实质上是对被侵权人的保护。上述第六条的原告选择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应当是符合社会进步潮流的,也是符合立法原意的。无论是从常识还是从新闻传播学专业知识判断,相对于传媒,一般自然人与法人都相对处在弱势地位。在现代社会,相对于普通人,传媒拥有非同一般的话语权与传播能力,而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与之比较,一般自然人和法人难以抗衡。同时,传媒活动体现为多个自然人的活动的集中。其中,既有职务行为,也有非职务行为。当只是一般的非职务行为引起名誉权纠纷时,被侵害人可以选择与自己力量大体相当的作者为被告,这是一种对应,也是一种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解答》第六条的最后一句:“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可以看出,这句话潜含的规则,在履行职务行为的情况下,作者与所在新闻出版机构就成为同一法律主体,以新闻出版机构为诉讼主体。如果最终被认定为侵权,新闻机构须为其管辖人员的职务行为负有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是职务行为,所谓作者个人的文责自负就成为一种例外。

这一规则,虽然是在这个司法解释关于民事诉讼的条文中出现,但实质上确立了一条侵权责任的认定规则。它明确了职务行为侵权责任的主体,在法律层面免除了为此职务行为的自然人的一般法律责任,即不必直接作为因职务行为而引起的名誉侵权纠纷的被告。尽管,新闻单位内部可能因其职务行为引起的侵权让其负其他责任。这一规则,在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解释》第三条规定:“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转载者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不能以不是原报道者而有所免责。这也是基于一个管理正常的新闻机构必须依编辑、审签三级程序运行的事实。

(2)职务行为人的权利保护。与上述规则相关的是,如果在履行职务行为的情况下,作者与所在新闻出版机构就成为同一法律主体,新闻机构须为其管辖人员的职务行为负有责任,只要是职务行为,所谓作者个人的文责自负就成为一种例外;那么,相应就出现了另一问题,新闻机构管辖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形成职务作品,其相应的权利如何得到适当保护?

一般而言,即使是新闻报道,作者对其作品仍然享有署名权、改编权、汇编权等等。但有些新闻机构规定,其管辖人员的职务作品的所有权利归单位所有,职务行为人即使是汇编其作品也需经过单位同意。这里,如将作为职务作品的新闻作品转交给第三人,可能侵犯新闻机构的权利。但将新闻作品汇编成册,是体现职务行为人职业水准的一般选择,也有益于当初发表的新闻机构。即使不考虑“有益”这个因素,将职务作品的一般权利都收归于新闻机构,则职务行为人的权利保护就显得非常薄弱。虽然与软件作品相比,署名权还没有被剥夺。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7

当前,各国普遍认识到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国民科学素质的竞争。其中,科技记者在科学普及、提高国民科学素养中也扮演着越来越直接而重要的角色。曾获得诺贝尔奖的白川英树先生认为:“在这个科技迅猛发展的社会里,大众是需要科普知识的,而媒体是传播科普知识的最好的渠道,所以进步的社会需要科学报道和科学记者,这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标准。”①加强科技记者职业素养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国家对进一步加强我国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2007年6月1日,新华社率先发表了题为“专家建议加强我大众媒体科技传播能力”的报道。同月,中央领导李长春、刘云山先后对此文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中央重点新闻媒体带头加强科技新闻的宣传,从采编队伍结构,新闻节目的结构、版面、栏目的安排等各方面全面加强,提高国民的科技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2011年,中央六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对我国目前科技新闻宣传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工作安排都有深入的思考。早在1987年4月17日,时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钱学森在全国科技新闻研修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优秀的中国科技记者要考虑的几个问题》,详细分析了当时我国科技记者政治思想能力不强的现状,并明确提出科技记者职业素养所须具备的条件:懂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大局,懂得现代科学技术事业的全局,懂得我国科技新闻报道的要求,懂得不断学习提高。原副部长滕藤也曾谈到如何提高我国记者的科技素养情况,②同时对当时的科技媒体报道作出基本评估,围绕这些报道特别强调提高记者的科学素养要有个过程,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相较我国中央文件及有关领导对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的宏观探讨而言,科技记者自身群体也开始了对自我职业素养的研究。很多新闻工作者结合工作环境,从不同视角分析科技记者职业素养面临的问题。吴开流通过探讨我国科技记者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如何使自己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主要就当时科技记者的某些突出的问题进行描述,认为科技记者既要补充相关的社会科学知识,也要在报道科技事业发展新闻的同时关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科技问题。③韩松结合我国科技新闻的变化发展,从科技记者的转变情况出发,提出个人看法。金振蓉从科技记者的生存现状入手,探讨科技记者面临的挑战,提出要注意综合素质提高、人文素质培养等方面。董瑞杰对目前虚假或半虚假科技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问题所在的同时,对提升科技记者基本识别力也提出建议。王握文具体阐明了四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李洁尉以四个不同角度对科技记者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开展深入探讨。朱江从“茶水发炎”事件引入对和谐社会中科技记者角色功能的思考,概括认为和谐社会中科技记者要努力成为社会矛盾的疏导者、崇尚科学的实践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的传播者、和谐文化的建设者。不少科技记者以具体问题为契合点,对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的研究提出直观的思考。蔡名照把科技记者与其他记者相区别,以亲身与著名土壤专家熊毅教授的交往为例,分析科技记者应具备的三种素质。姚诗煌列举国外科技媒体同行发表的科研成果,用自身参加科研课题为例,阐明掌握科技知识是科技记者提升自身职业素养的有效助推力。

与此相关的是,学界对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的理论研究,普遍聚焦于创作科技报道的水平质量、评价介绍科普作品等领域。也有一些研究学者对科技记者的职业素养开展过专题研究。吴月娥等曾对媒体科技记者现状及进行了分析,在其开展的“关于科技报道的受众需求”和“科技传媒的现状”两项调查结果基础上,认为目前最大问题是记者队伍呈结构性缺失状态,并就网络领域一些突出问题提出对科技记者素质的五项特殊要求。吴麟也论述过我国科技记者“结构性缺失”现状,以SARS科普文章报道、科技报道的炒作、冷落两极失衡表现及“求怪”科技报道的泛滥等方面,深入探讨科技媒体工作者面临的困境和解决办法。还有一些学者对国外科技记者职业素养进行了考察。吴汝康以美国的科技新闻报道为例,详细介绍国外在科技新闻传播领域方面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金冬雁通过介绍国外科技记者在美国CDC就甲型H1N1流感召开记者会上的互动提问,反映出国外科技媒体部分同行的科学专业素质,以上都为提升我国科技记者职业素养提供了横向同步的对比参考。目前,国内较少专门开展针对全国范围内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的调查,只选取过一些省市的部分科技记者进行分析。1995年以“播撒科学的种子——科技新闻工作者工作情况调查”为题发表系列研究报告,对部分科技新闻工作者作了六方面研究,通过个案以问卷回答的方式公布了部分调查结果。④2007年北京市科协对部分中央重要新闻媒体和北京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展为期两个月调查,2008年以“关于中央媒体和北京市主要媒体科技传播能力的调研报告”结题完成调研报告,这是中国媒体科技传播能力的首个初步调查,但只选取报纸、电视台和网络三种媒体开展考察。2009年北京市科技记协再次组成调研组,以“首都科技记者编辑队伍现状及传播特点和建议”为题继续调查,先后发表1个总报告和5个系列分报告,其中包括“报纸媒体科技记者、编辑现状调查及建议”、“通讯社科技记者、编辑队伍现状及政策性建议”、“广播电台科技记者、编辑队伍现状分析”、“电视行业科技记者、编辑队伍现状分析”及“门户网站科技编辑队伍现状分析”等方面。

综合来看,通常是将科技记者与普通媒体工作者交叉起来探讨研究,对我国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的专项研究较少涉及,在科技记者如何结合业务工作、提升职业素养等方面也缺乏系统的论述,我国科技传播报道的经验教训还尚待深入总结。从长期来看,今后亟待开展对我国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现状更综合全面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我国当前科技记者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科学素质、专业水平等情况,多方位、多角度详细分析我国科技报道的现状及科技报道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从而更科学合理地提出我国科技记者职业素养的可操作提升路径与相关对策建议。

新媒体述职报告篇8

一、意念提炼:沟通内容的选择

意念提炼就是从媒体庞杂众多的原始信息中,沥沙披金,提炼出媒体形象最有价值的“闪光点”――立意点。意念提炼既要考虑媒体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更要考虑媒体消费者(目标受众)的心理需求,它通常是从如下几个侧面入手:

1.媒体经营理念、定位和目标。《城市画报》广告语“新生活的引领者”则以该刊“引导都市生活潮流,创造都市生活文化”的办刊理念为出发点,同时也体现了其追求的目标。这类广告语的优点是能让受众对媒体形成整体印象和宏观评价,或者能立即对受众进行分隔,有利于让媒体的目标受众进入该媒体“引力场”。但如果表述不当,也容易步入自说自话、忽视消费者内心需求的误区。如《南方都市报》广告语“办中国最好的报纸”,虽然能让人感受到新兴报纸的活力和锐气,但却忽略了与消费贴近的沟通,有王婆卖瓜之嫌。

2.独特的新闻观念和执着的敬业精神。即从媒体从业人员(主要是记者、编辑)对新闻报道的独特理解和追求以及积极的工作态度方面来创作广告语。如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广告语“用事实说话”,体现了该栏目的制作者重视以事实为依据的报道观念,《生活空间》栏目广告语“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则表达了新闻从业人员对平民老百姓的人文关怀。这类广告语的特点是能在价值观念、职业精神方面获得受众的认同,从而塑造媒体的人格化魅力。但在运用时要避免传者孤芳自赏的自恋和清高心态,例如曾获得《羊城晚报》广告语征集三等奖的作品“浓缩风雅颂,聚焦时代潮”,可谓言辞华美,字斟句酌,但缺少的是大众化报纸所应有的平民意识。

3.媒体的实力和优势。现在不少报刊喜欢用“创办最早”、“发行量最大”、“荣获某某奖”之类的广告语,这些广告语所揭示的不能说不是其媒体产品的“独特之处”,但是与其说是广告语,不如说是该媒体的官方报告和结论,难以在受众心中产生共鸣。因此以媒体的实力和优势为立意点的广告语创作要特别谨慎,宜采用含蓄、内敛的表达方式。如《纽约时报》的广告语“期望于世”,寥寥数字表现了《纽约时报》的实力――是世间所共同企盼看到的报纸。

4.消费者的信息需求。能满足人们自身需求和利益的东西是最能引起人们注意的,其说服效果也是最直接、最明显的。因此,这类广告语更容易被消费者理解、接受和记忆,也更容易拨动消费者的心弦。例如新浪网的广告语“你的网上新世界”,切中了受众想第一时间获得网络资讯的需求,也表现了受众在新的网络信息世界里享受网上冲浪的无穷。《妇女家庭伴侣》杂志的广告语“就像在后花园里说的悄悄话”表现了该杂志对于女性的深切关怀和理解,使目标受众体会到一种犹如和姐妹们在后花园促膝谈心的亲密感,具有很强的亲和力。

二、叙述角度:沟通方式的选择

沟通方式包括诉求方式(理性诉求、感性诉求)和叙述角度,本文仅讨论叙事角度。

小说家詹姆斯曾略带夸张地说,讲述一个故事至少有500种方式。从叙事学理论来看,“每一种讲述方式都会在读者身上唤起独特的阅读反映和情感效果,因此,如何讲述直接决定着这种效果能否得到实现。”所以,在诉求内容一定的前提下,叙述角度的选择将会对媒体形象广告语的传播沟通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确定叙述视角的关键在于找到担当故事叙述者的最佳人选――谁最适合将这个故事告诉别人,谁就来担当故事叙述者的角色。”由于媒体广告语一般为叙述语言,必然存在着一个叙述主体,因而,确定叙述主体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媒体形象广告语有以下几种叙述角度:

1.从媒体的立场信息,由媒体管理者、经营者担当叙述者的角色。这种叙述角度运用应当避免让人感觉到媒体是在自我吹嘘,或容易产生“盛气凌人”的强迫性和居高临下的“官方口吻”,以利于与受众进行平等的沟通。首先,媒体应有真诚的态度,对消费者开诚布公。我们对比一下《新周刊》的两个不同的广告语。(1)“中国最新锐的时事生活周报”,(2)“我们所有的努力,就是为了新一点”。前一条广告语使用了最高级用语,显然有悖于我国的《广告法》,给受众留下自吹自擂、夸大其辞的印象;而后一条广告语则有一种谦和、诚恳的态度,能体现《新周刊》踏实、肯干、创新的形象。其次,媒体要能与受众进行交流和互动,或增加受众的荣誉感,如《法制文萃报》广告语“好人有好报”,一语双关,使读者像是被颂扬了。或激发受众的参与意识,如《正大综艺》栏目的广告语从“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改为“体验世界无限魅力,尽在《正大综艺》”,体现了从“带您看世界”到“带您走进世界,零距离体验世界的无限魅力”的节目定位的转换,大大增强了节目品牌内涵的互动性。

2.以中立客观的“第三方”口吻推介媒体产品。由于这里的叙述者是隐秘的,从表层形式来看,是对媒介产品的纯客观介绍,因此也能产生较让人信服的效果。例如《书城》的广告语“再现文字之美”和《三联生活周刊》的“一本杂志和它倡导的生活”给受众的感觉是纯客观的描述。不过这种角度用得太过,也会让受众对广告语中所刻意营造的“客观性”产生怀疑。

3.从受众(消费者)的角度诉说期望和感受,也就是受众(消费者)充当叙述者。由于处于同一地位,这种叙述角度较容易被受众接受,也更有亲近感。例如网站Myweb的广告语“Myweb,我的网”,令消费者的荣耀与自豪之情溢于言表。而《羊城晚报》新广告语“我家的报”既能显示报纸的定位,又能让受众体味到家庭的归属感和温馨感。再如雅虎网站的广告语“Are you Yahoo?(你是雅虎一族吗?)”以雅虎老用户的口吻,道出了雅虎成员之间强烈的认同感,并且对非雅虎的网络用户产生强烈的吸引力。总之,媒体形象广告语创作要力图在内容和方式上与受众进行贴近而深入的沟通,牢固树立受众本位的传播观念,惟有如此,方能起到塑造媒体形象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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