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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8篇

时间:2022-05-19 19:55:51

新媒体

新媒体篇1

一、浅谈“新旧”媒体的现状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报刊、电视这些之外的媒体以他们绝对的优势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他们以自己独特的能量和优势改变着这个行业的的格局,并且很大程度的提高着人们交流信息的效率。它们将为现代社会的新闻传播活动带来不可小视的巨大变革。

新兴媒体已经成为了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新途径,大大缩短了你我之间的距离,往大了说,它也清除了产业与产业之间,甚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边界,把大家亲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同时,它也是虚拟的,人们可以跨越一切有型的障碍,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网上购物,订购出行车票,甚至是周游世界,它让人们可以零距离的交流信息,方便快捷。这样的信息交互方式打破了原有的束缚,充分的体现的信息的交互性以及及时性。新兴媒体提供的平台,是一种非常自由、灵活的交流信息的方式,想必人们会越来越离不开它们。新兴媒体赋予了信息传播新的含义,受众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制动参与到其中来。受众可能不单单是接受者,也有可能是信息的加工者和创造者甚至别的角色。新兴媒体是打破传统模式的一种新模式,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创造信息,接收信息等,是人类交流史上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革。它在传播内容上信息量非常的,包含了经济、文化、军事各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知识的大熔炉。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搜索工具实现资源的交流与共享。这种不受时间、地点等因素影响的交流方式,只要有网,无所不能!同时,这样也体现了信息的全球一体化,人们动动手指,就可以了解到世界各地的最新资讯。

虽然新兴媒体已经以它们独特的优势占领了一部分市场,但是也有他们的不足之处。传统媒体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仍然居高不下。首先他的价格相对较低,适合大部分人的消费水平。另外它对传播的内容具有导向性的优势,新媒体传播的内容形形,良莠不齐,而传统媒体在信息的管理和控制上的能力相对较强,这使受众比较信任和放心,这也是一部分受众选择传统媒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里几乎看不到垃圾信息。还有就是人民在休闲娱乐时,往往还是想要被动的接收信息,而用手机或者电脑需要不断的敲击、点击,这样就影响了人们休息,这时人民就会选择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近年来,利用网络和手机进行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市人民的心理产生巨大的恐慌。诈骗、黑客、钓取钱财等,以及各种色情、暴力也掺杂其中,使人们非常缺乏安全感,新兴媒体还是存在很多不安定因素。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互联网在全世界迅速蔓延,网络人口的数量与日俱增,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新兴媒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网络上的信息往往缺乏公信力,没有官方的认证,有时还会使人产生恐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而这一系列的问题,正好能够由传统媒体来补足。所以,新技术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媒体产生冲击,但绝不会替代传统媒体。只有扬长避短,互相合作,才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信息传播才会更有利。

二、“新旧”媒体能不能融合?

整个媒体格局在我们的不知不觉中,好像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媒体的互相想融合是不是这场变革的主旋律?

记得小时候家里要是有台彩色电视机就是最牛的了,当时的生活里没有wifi,没有闭路电视,没有上百的频道,电视节目也比较少,但是全家人一起看电视,其乐无穷。那时候看电视成了全家最热衷的娱乐项目,那时候觉得不管电视上放的是什么内容,一家人围在一起看,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现在20多年过去了,看电视的人越来越少,大多数人没有时间坐在那看电视,或者有时间就“听听”电视,甘蔗别的事情,电视仅仅成了生活的背景音乐,反正我是这样。后来互联网出现了,有人预言互联网会代替传统媒体,可是像电视这些不还是存在在我们生活中吗?昔日全家抢遥控器,现在一人一个手机,互不相干,这是我们想要的吗?尽管这样,还是有人执著于看电视、看报纸,很多司机朋友还是会通过听广播获得最新路况资讯......我个人认为传统媒体应该制动的去适应时展的趋势,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向进行转型。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这场无声无息的战争中,传统媒体还是具备一些自己特有的优势的。在信息上,传统媒体搞到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新闻的真实性、官方性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而且传统媒体也有很多人脉和资源的优势,他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这些优势去挖掘更深一层的报道,这些可是任何一种新媒体无法做到的。另外,新媒体的信息在新闻的编辑和把关这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虚假垃圾信息泛滥,恶意炒作、诽谤等等信息大量存在,这些“致命”的缺点正是传统媒体所没有的。所以传统媒体中的信息更加准确和权威,“把关人”会负起全责。相对于电脑、手机这些个人化的东西,电视是更适合一家人聚会的东西,最能体现一家人的其乐融融,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传统媒体短时间内不会消失。

正在大家对电视节目种类少、没特色而抱怨不已时,一些新兴娱乐节目开始充斥广大受众的眼球。如《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节目,一直广受大家尤其是年轻一族的喜爱。就拿《好声音》来说,它打破了传统选秀节目的模式,是采用导师背对选手,由选手来选导师的方式,方式新颖独特,另受众眼前一亮。虽然大家还可以在网络上看,但是每逢周五打开电视,看节目已经成为年轻人周末娱乐休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使那些久离电视机的年轻人又回到了电视机前。其实,无论是使用哪种媒体,受众愿意接受的是那些有价值有深度的信息。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来传播,好的信息都会使受众产生强烈的共鸣,使受众的心灵受到鼓舞和震撼。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并不是对立竞争的关系,我觉得最好的局面应该是两者融合互补,然后互利共赢。就像《好声音》,收视率居高不下离不开微博等网络的大力宣传。

三、融合趋势

这是一个科技和信息都在飞速发展的时代。传统媒体应该适应时展的要求,紧握自己的自身优势。这是时下媒体人的首要问题。

新媒体篇2

“数字时代”下的新闻图片特征,要求了当代摄影记者的职业素质有别与传统摄影记者。新闻摄影记者首先具备一般意义上的新闻工作者的特征和修养。又要有独特的手段和能力。

作为我国特定国情舆论工具之一的新闻摄影记者,不管你是党报记者还是晚报记者或是其他报纸的记者,首先要为政治服务,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及时地报道党和国家所发生的大事和各方面的好新闻事件

新闻事业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范畴。在存在阶级的社会和时代里,新闻事业始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作为新闻事业组成部分之一的新闻摄影,当然也不例外。因此,新闻摄影遵循特定的新闻理论指导。要求新闻记者具有相当的政治理论素质,在真实的前提下需要贯彻和体现党的思想意志,政治要求和组织原则。

这要求新闻摄影记者在思想上要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组织上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

新闻记者与普通记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自己的镜头来观察生活、报道新闻。因此作为新闻摄影记者首先要熟练掌握摄影技术,新闻记者必须通过熟悉的摄影器材,掌握摄影的基础知识,了解相机、摄影机的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在扎实掌握基本技术的基础上努力创新适合照片表现力的拍摄技巧。随着科学技术的飞快进步,新闻摄影器材也在不断进步。新闻记者需要不断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变化,了解数字技术推动下的摄影技术的进步,了解数码技术数码暗房等。

其次要具备审美的艺术素质,新闻摄影是新闻的一个类别,但同时也离不开摄影的造型和审美。对于同一新闻形象,有的记者拍出来平淡无奇,有的拍出来则感人至深,究其原因,就是艺术处理方式的不同。新闻摄影历史上留下印记的著名作品,除了它们本身反映的历史瞬间具有重大意义之外,其在艺术上也具有特别的魅力。因此不能忽视艺术审美对新闻摄影的影响,造型艺术和美学对于新闻摄影都是不可或缺的。

最后还需具备编辑意识,对于静态摄影记者来说在拍摄相片的过程中,就在考虑图片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对所拍的照片进行运用。这要求新闻记者了解图片编辑的工作流程和特点,了解对图片进行编辑、选择的标准和要求等。对于动态摄影记者而言,编辑意识体现为“编导”意识。在新闻拍摄现场,电视摄影记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进行拍摄,同时,还要考虑如何满足后期画面编辑的需要,为编导的进一步创作打好基础。这要求新闻摄影记者熟悉电视编辑的画面语言和组接规律,了解画面和声音相互配合的创作规律,保证画面拍摄时镜头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新闻记者不仅要有高超的职业技能,还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感。一个人的名利、地位、金钱甚至是家庭都可以失去,这些都可以重新获得,惟有人格不能失去,道德不能失去。道德文章不分家,一个优秀的摄影记者不论在何时何地,都需要保持一种高尚的品德,心中有“浩然正气”,才能实现人格层次的自我超越,才能拍摄出高品位、高格调的作品。

新媒体篇3

比如,纸媒发明了“内容补贴、广告补充”,即以近乎免费(补贴)的方式让读者阅读,争取最大的阅读量(眼球流量)或者是高端阅读量(购买力流量),然后用第三方广告来抹平。它的基因跟互联网何其相似!以谷歌为代表的互联网正宗商业模式,也是提供尽可能多的免费服务和内容,吸引尽可能多的流量,目的是吸引第三方广告,达成价值链的闭合流畅运行。

纸媒包含着这种基因,但是从来没有真正挖掘和伸展。在新媒体冲击之前,它疏于对读者数据进行管理;在新媒体冲击之后,它会不断怪罪“纸张成本的罪恶”,因为前者没有这样的牵绊。它没有利用新的媒介技术(其实这种技术已经足够便宜和成熟),来重建自己的商业生产方式。它只会不停地做触网动作,只会自卑、自我折腾,渴慕所谓的“原子化写作的自媒体”,或者放大新闻生产中的“社会关系”作用。

纸媒也是最早建立精准高效物流部门的单位。现在顺丰很火、菜鸟网络的概念很火。但是在过去漫长的时间流里面,纸媒是最先在当地建立自己的物流部门。令人叹息的是,纸媒的物流极其单调,只会送报,没想过送报的同时,是否可以夹带着送盒奶?或者送点包裹?即使在政策已经放开的时候,纸媒的物流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们还是像鸟儿一样很勤奋地早起,然后送份报纸了事。物流被认为是一个很边缘很苦逼的部门,是一个成本部门、是一个自卑部门,但实际上呢?智力上和机制上的短缺,制造了所有的自卑。

新媒体篇4

关键词:媒体人;媒体乱象;媒体责任;媒体道德

一、自媒体时代的媒体乱象

当今,人类社会进入了全球化“3.0时代”,处处都是自媒体,个个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媒体人,每个人只要用一个小小的电子屏幕,就可以掌控整个世界,与其他个人进行竞争。但是,随着网络空间的扩大和利用空间的缩小,一些媒体人为了减轻生存的压力,不顾道德准线和社会责任,一味迎合观众和追求效益,以致出现了“明星养狗仔,“妖女”胜文人,戏子捧娇子,媚俗顶尔雅”的新媒怪界。“标题党、移花接木、虚夸浮报、文是题非”的乱象充斥着媒体空间。

二、自媒体时代的乱象危害

新媒体具有超时空性、整合性、互动性特征,它可以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向世界传播;同时它全程一体化的优势也让每人都成了接收者和传播者,传播的信息量更大、速度更快。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双刃剑,新媒体在给听众带来快捷、全面的同时,也给听众带来困难和迷惑。传统的媒体生存空间受到压缩,价值构建更是受到严峻挑战,加之缺少相应的约束和管理规定,新媒体乱象环生。一些人为了获取利益,不顾道德纲常,无视法律红线,借助网络信息平台,故意炒作、断章取义地虚假信息、娱乐信息、八卦新闻、爆料隐私等,甚至在缺乏真实的情况下主观臆断地进行不真实传播,给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甚至给人们带来了灾难。

三、自媒体时代的乱象形式

第一,错位追求宣传效应,导致媒体行业道德操守失陷。随着新媒体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媒体面对金钱诱惑的压力越来越大,很多媒体从业人员沦为金钱和权力的奴隶。为了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获得利益,他们践踏行业道德,利用媒体各种方式和手段来提高宣传效应,导致虚假广告、低俗新闻、隐私爆料等道德失陷行橛加泛滥。特别是只在乎标题醒目,内容吸眼,效果冲击的行为,导致“狗皮膏药治百病,特效药根治老风湿老咳喘”“化妆品疗效比天大”的“吹牛不打草稿”的道德失范的宣传铺满银屏,严重影响了媒体的正常发展。

第二,肆意传播不良信息和虚假新闻,严重干扰群众正常生活。新媒体传播的一些不健康内容和不真实的信息,让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辨别,很容易导致人产生焦躁、郁闷、不安等情绪,甚至诱导出极端行为。特别是网络媒体的一些不道德传播和未确认信息的传播等,严重干扰受众们的正常生活,不堪设想的还可能诱导抑郁自杀。“例如:现在正向世界各地蔓延的、源于俄罗斯的一款死亡游戏―蓝鲸游戏,曾因煽动多名青少年自杀而引起关注,现在也已经有130名俄罗斯青少年自杀了。”这种任其大量虚化、俗化甚至猎杀的信息,严重影响了媒体行业的生存。

第三,“戏子绯闻当道,科学文化黯然”,低级趣味扭曲人民大众灵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追求更高精神生活已经成为常态,但是低级趣味化的现象也大行其道,特别是一些非主流媒体行业,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专门组织一些媒体人一天到晚潜伏在明星周围,盘旋转艺人身边,像狗一样跟踪报道艺人吃喝拉撒等,这种“狗仔队”行为令人厌恶。导致戏子艺人的生活习惯、恋爱婚姻等私生活取代了生产标兵、科技英雄的艰辛创造,甚至还有媒体把捧红所谓的“名人”为己任,从中获取暴利,如一些地方官媒平台成了媒体人捧艺星赚私钱的工具,给国家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第四“主观臆造弄是非,屡屡侵权触红线”,导致新闻失真媒界受损。一些不法传播者无视法律和道德规范,在没有经过允许的前提下,也没有进行任何的技术处理或者删减,完全照搬别人 信息和新闻的不劳而获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创者的利益。还有一些媒体以各种方式刺探、公开曝光公民的隐私,甚至随意猜测,捕风捉影,以买卖隐私为“荣”。更有甚者为抢占先机,道听途说、主观想象甚至杜撰。这些行为严重冲击了媒体职业道德和操守,给社会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四、根治新媒体乱象还需下猛药

第一,强化媒体责任机制建设,促进媒体健康发展。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媒体人是新闻的载体。在新媒体时代,尽管人人都可能是记者,但媒体人才是专业的载体,媒体人“不只是简单地从事传播活动,除了懂得传播的基本原理之外,还应该知道传播法度,具有判断传播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媒体人需要具备行业的专业知识,对各种传播载体有客观的见解和认知,对市场的发展变化具备前瞻性。社会责任是媒体的生存法则,媒体要坚持“良心秤”法则,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客观传播;要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发卉媒体人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时刻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好群众的安全隐私,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媒体社会。

第二,加快媒体行业法律法规建设,着力规范媒体行业秩序。国家有关监督和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惩治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行为,着力扭转媒体行业乱象,还社会和群众一个健康和谐的媒体世界。新媒体处于爆发期,还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更加规范合理的法律法规,规规范和引领新媒体健康发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要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广大受众的监督作用,全面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监督意识,扩大媒体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确保群众全面参与媒体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从而更好规范和制约媒体科学健康发展。

第三,全面加强媒体行业道德建设,强力提升媒体人媒介素质。加强媒体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是我们健全媒体、解决媒体道德失陷的重要途径。媒体道德是解决媒体失范的内在动力。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媒体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育水平,让其恪守道德伦理,践行道德规范,才能守住媒体正道。让媒体人做到敬畏媒体法则和法律准则,守住边界和底线,才能坚守道德纲常,最大限度地去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和科学价值。

第四,加快媒体队伍建设步伐,强化媒体行业教育发展。针对新媒体时代下大众媒介素养程度不高的情况,积极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目前大多数高校并没有开设课程,中小学更是一片空白,因此,借鉴国外丰富媒体教育经验,加快学校媒体道德素养建设和教育,全面提高媒体素养和媒介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媒体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弗里德曼:《世界是平的》(东方出版社).

[2]王莲华:《新媒体时代大学生媒介素养问题思考》.

[3]科技讯网:俄罗斯蓝鲸游戏是什么?

[4]狗仔队:《甜蜜生活》(意大利影片).

新媒体篇5

编者按:

当今社会以互联网、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工具、新媒体在深刻改变我们生活的许许多多方面,这其中之一是新闻的写作与传播。新媒体写作,不仅是一种崭新的社会现实,更是广大网民和新闻专业工作者都在实践、期待提高的新文体技能。文体的变化本来就是社会生活的生动反映。从诗经、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元明小说到“五四”白话文,无不体现着“文以载道”、“文以随时”的时代文风与文体变革。

新媒体写作,正是我们今天需要研究与探索的“新新闻文体”领域,而对于新闻报道实践抑或新闻写作教学和新闻理论研究,都是当务之急。为此,我们特邀请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几位教授就此开辟“新媒体写作”专栏,约从10个专题,以全新的视角研究新媒体写作的理念、方式以及各种新文体的写作规律和特点。

2010年3月1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接受中外记者提问。记者会期间,正在现场的一位记者朋友给笔者发来几次手机信息,一是了解温总理引用的古语出处和《富春山居图》的情况以准确发稿,一是介绍会场动人的气氛让人先睹为快。记者会结束不到1小时,有关温总理答记者问中所有引经据典内容一一出现在一些知名网站上,国内外的报道和评价铺天盖地而来。这场超精彩的记者会,其传播与影响也出现了超精彩的效果:不但适时地被图像、文字和声音报道着,也被人们精细地解读着,更有无数网友通过跟帖、博客、微博和手机信息表达着感想、评价和各种信息。

手机、网络,这些新媒体的写作与传播就这样随时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把我们身边正在发生的有价值的事件、信息和新闻适时传播,体现着新媒体时代的生活精彩与传播变革。对刚刚闭幕的2010年全国两会,众多媒体这样用大幅标题报道:今年的全国“两会”,因为微博而显得格外好看①,微博是今年两会新鲜元素之一③。然而,正如有学者从另一角度指出的:“微动力”不止影响两会②。新媒体,在深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内容与方式;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众传播,新媒体引领着新闻传播的深刻变革,催生了面貌一新的“新新闻文体”。

一、新媒体写作的意义:“观众进场”

新媒体写作即用新技术手段进行的信息交互性写作。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电脑、博客、微博、微报、微图、手机等各种手段,即时传播信息的写作。 与传统媒体写作最大的不同是,新媒体写作以视频、音频、图像、文字等为表现形式,甚至几种手法综合运用传递信息。它不受传统媒体文体界限束缚,或叙事,或评论,或三言两语,也许没有倒金字塔结构,不分消息和通讯,以传递想法、看法为满足,以参与其中为快乐。这种新技术形式下的表达,不但催化出了很多新的“新闻文体”,诸如:微博、微报、微图、红段子、游击式新闻、参与式新闻等,引起了传播自身的变革,向传统媒体写作的观念、形式等方面提出了挑战。

BBC(英国广播公司)全球新闻部主管理查德•塞姆布鲁克用5个字说出了新媒体写作的意义:“观众进场了”④。这个场,是新闻现场;这个进场,是传播者与受众对新闻现场的共同参与和拓展。当文字、图像、视频、音频报道着新闻现场的一切时,以前作为沉默的螺旋的受众,现在随时都可以拿起手机,敲打键盘,参与其中,既接受现场信息,同时表达个人意见,成为当然的信息传播者。

这正是传播的变革:新闻即时传播泛化,新闻内容充实细化,受众参与互动,新闻共时得到解析反馈。而在传播与互动中,传统的新闻文体写作格式被一举突破,内容为王得到最充分的重视与表达。内容与形式的交互推动,使大众传播得以全面实现。

“观众进场”,尤让人们感受到发了自由表达的愉悦和价值,从而进入个人表达的公共化。这应该是大众传播的真正普及与意义。个人不再是被动与接受的无所作为,而是公共生活的参与者和亲历者。接受同时反馈,受众转而介入,知情相应表达,“观众进场”,是进到了新闻的现场,进入了社会生活的广场。

新闻因其价值而受关注,人们的关注在实现知情后,还在有所表达。新媒体,它催生的表达方式,博客、微博、红段子等正成为反映民意的新渠道。从新闻、信息、情况而至公共生活,公共利益,乃至政府作为,人们由此获得更为全面地知情和表达,更为充分地实现自身权利和意向。在一个民主与法制共同进步的时代,新媒体为我们打造了一个富有前景与希望的平台和舞台。“网络问政”,在当下受到政府和民众的如此器重,得以迅速广泛切入现实生活,正是它以前景和希望沟通了政府与民众,联通了现实与未来。从这里,或许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为什么今年的全国两会,因为微博而显得格外好看。

新媒体写作的意义,“观众进场”只是一个引子,只是跨进了一个门槛,只是展示了一个新的契机。然而,进场以后的发挥,“新媒体写作”意义的充分表达,却依然任重道远。

二、新媒体写作的对立:表达与过滤

新媒体写作首先突破了表达的困境。但在民主与法制社会,公民不只是强调表达,知情也并非完全为了表达。新媒体在实现表达的自由与便利时,同时反映出表达的隐忧与芜杂:表达不是唯一,唯一的是影响和效果。借助新媒体表达,如何过滤,是个问题。真实、客观,是新闻的原则,同样是新媒体表达与写作的底线。

据2010年3月13日新京报报道,新华网的“新华视点”专门著文介绍:两会微博是新闻报道一大进步。视点说,有代表委员直接将议案、建议发上微博,随手拍的好玩图片也第一时间上微博;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集体开设微博,众多鲜活的两会新闻受到追捧;多家报纸开设微博版面,搜集刊登源于微博的评论、跟帖;记者、网民更是身兼创作者、阅读者与传播者于一身,一边看一边写,不亦乐乎。

对于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首次将微博引入两会的报道,新华网负责人贾奋勇表示:在新华社内部,我们经过充分地论证、评估,形成的共识是,面对微博这种新兴的传播方式,不能缺位,不能失语,而应该主动去参与、利用。如果不参与,就是没尽到新闻人的责任。

上面的例子体现出新闻人对新媒体认识与理解的一大进步。微博引领观众进入两会会场,更重要的是引领了22万以上的粉丝进入这个现场。这个进场,是中国新闻媒体的进步,是中国当下社会生活的进步。然而,也有另类的情况。

两会期间,来自重庆的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饮食集团老总严琦“关闭网吧”的建议引发轩然大波。但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透露,严琦本人并不苦恼,而是“沾沾自喜”事件引发的话题让她的陶然居品牌价值大增。有分析认为,其实,这一消息的出台,还另有原因。据严琦自己说,她是在一个非正式场合表达的相关意思,且里面并没有断然关闭的字眼,是其他委员披露给媒体的。媒体似乎对越是雷人的议案、建议、提案越是有兴趣。

显然,微博在不经意间,发生了经济意义,而被人们直呼“注意力经济”。这个注意力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对博主产生了求之不得的效果,但对两会这样庄严的政治生活大事,对普通受众,却造成一种负面与伤害。这分明在提醒:新媒体写作有着一分为二的对立性――是先传播后过滤,还是先过滤后传播?

近年来,因为网络传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新闻时有出现,如“躲猫猫”、“钓鱼执法”,新媒体在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社会的文明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而因表达的芜杂,同样带给社会隐忧。这或许是新媒体表达与生俱来的困境和难题。表达与过滤的对立,考验着写作者、表达者,同样考验着受众与管理者。

然而 ,新媒体写作的对立,是新媒体发展的内在张力,也是大众传播时代必然的内驱力。自由的表达,必然有不自由的界限;个体的公共化参与,一定有着公共的个体游戏规则。表达与过滤,与其说是一种规则,不如说是新媒体生存的土壤,成长的根基。

面对这次两会,公众思考的更是:“微动力”如何不止影响两会?因此,表达与过滤,应是新媒体写作的常态机制。写作进入一种机制,进而产生传播与影响,成为个性与公共的对立统一,这正是新媒体写作的特殊与风险。

这仍然是表达与过滤的问题。表达是线性的传播,过滤则是曲线的筛选。过滤既是管理过程,也是写作者的思考体现,而并非单一的“被过滤”。新媒体写作是线性与曲线的交互和纠结。表达与过滤,不只是新媒体写作的技巧实施,更是新媒体写作的理念本质。

使用新媒体写作,我们需要守住底线,永远记住:过滤才是表达的价值;表达需要过滤升华。

三、新媒体写作的特征:新闻写作更是一种活动

从博客到微博,人们才更具体真切地体会到新媒体写作的个性化与即时性。或者说只有到微博,人们才更具体地感受到新媒体写作的参与性――新闻成了一种活动,而不是一门专业了。

新媒体写作成为一种活动,其写作的专业性显得无足轻重,而参与性成为这一活动的核心,也因参与进一步体现了“观众进场”的意义。在社会大广场,每个人的观察与思考,因角度、地点的不同,而体现信息的多样;因表达、互动的即时性,而产生影响的力量。活而动,构成这一独特传播的社会生机。

微博入微,社会生活的细微清晰可见,个人思想情感随时表达。人们随时随意表达,即时即刻互动,在集体有意识中形成了无间隔的社会活动,从微信息到微交流,真正产生了推动社会变革与进步的“微动力”。新媒体写作是一种活动――广泛散布于我们生活中的公民活动,体现公民义务与责任的传播活动,推动社会知情与表达的文明进步活动。

然而,要让新媒体写作体现更好的影响力,产生更为广泛与积极的微动力,在不超过140字的短句中,或一张图片上体现博主的本领,成为“脖(博)领儿”(微博一族中的“领袖人物”,微博关注率、点击率双高,粉丝众多),而不只是做“漂泊(博)”一族(微博一族中的“散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飘忽不定。也指以“转载”他人文章为主的微博,博客内容多为“舶来品”),仍然有许多技术性专业性问题需要关注。如何突出原创,打造“薄(博)荷糖”(微博一族里语言特色、内容形式都很具个性的微博)等,都是新媒体写作十分重要的问题,是新媒体写作在它的活动性以外仍然要遵循的写作规律。

新媒体写作,体现着新闻观念的变革,催化着新闻文体的创新。

注释:

①②新京报,2010年3月13日。

③三秦都市报,2010年3月14日。

新媒体篇6

“新媒体”概念

对新媒体概念,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作过这样的解释:“所谓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新”相对“旧”而言。从媒体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媒体是伴随着媒体发生和发展在不断变化。广播相对报纸是新媒体,电视相对广播是新媒体,网络相对电视是新媒体。今天我们所说的新媒体通常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这里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出现,是指以前没有出现的;一个是影响,所谓影响就是受计算机信息技术影响而产生变化的,这两种媒体形态是我们现在说的新媒体。当然新媒体并不是终结在数字媒体和网络媒体这样一个平台上。”1

笔者认为,熊澄宇教授对新媒体的解释是目前为止比较科学、全面的解释。熊教授的解释明确了三点:第一,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第二,新媒体是基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媒体形态;第三,新媒体不会终结在数字媒体和网络媒体平台上。根据熊教授的解释,可对新媒体概念作进一步的梳理,把新媒体界定得更清晰一些,从而推动新媒体研究的深入。

“新媒体”,除了熊教授指出的“‘新’相对‘旧’而言”,是在全球信息化这一时代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概念。信息全球化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信息化,即全球信息化的实现途径是以互联网发展为标志的“信息网络化”。所谓“信息网络化”,就是在计算机网络的环境下生产、传播和分享信息。所以,新媒体应体现“信息网络化”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新媒体”的“新”。

“新媒体”是指的什么性质的“媒体”呢?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在1964年提出:“媒介即讯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从广义上讲,储存和传播讯息的介质都是媒介。因此,把MP3当作新媒介没有错,把数码相机当作新媒介也没有错。但是,“新媒体”不是指任何新的“媒介”,而是相对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体而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新的大众媒体”,有其政治的和社会的属性。

笔者认为,新媒体既要具有“信息网络化”的特性,又要具有“大众媒体”的属性,亦即必须是“信息网络化的大众媒体”。一些“新媒介”,如MP3、数码相机等等,不具备“信息网络化”特点,也不具备“大众媒体”属性,不应该纳入“新媒体”范畴。“新媒体”的定义可以是:新媒体是指基于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即时互动传播信息的大众媒体。简言之,新媒体即网络媒体,目前主要是指互联网和以手机为用户终端的无线通讯平台。

“新媒体”特性

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爆炸的发生,基本原因是信息生产和传播效率的极大提高,这才是要重视“新媒体”研究的根本原因。当今的信息生产是数字化的生产,其基本工具是计算机。以计算机为工具的信息生产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信息储存和加工的便捷性,二是信息复制和分享的无成本性。所谓信息储存和优化的便捷性,是指在有价值信息的生产过程中,信息可以随时以数字化的形式被保存起来并随时进行再加工,并不影响信息生产的连续性,而是信息不断丰富和完整的过程。信息复制和分享的无成本性,是指无论是什么来源的信息,只要是数字化的,就可以被计算机快速复制,从而避免同样信息再进行重新生产的过程,并且可以在计算机网络之间实现广泛的信息分享。概括起来,信息网络化传播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信息是数字化的,二是在计算与计算机之间能够对话的、经通讯线路连接的网络中进行。一旦在计算机网络中形成信息分享,从理论上讲就形成难以切断的信息传播链,从而有可能形成几何级的信息增量过程。

关于“新媒体”的传播特性有很多的描述。笔者认为,尽管从各个角度概括“新媒体”的传播特性都有可能是正确的,但最重要的还是要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较,从三个方面作概括就可以比较全面。在时空上,“新媒体”能够即时跨地域传播信息,不仅使信息传播更加快捷,而且从技术上打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大大扩展信息传播的范围,大大扩展了人的认知范围;在形态上,“新媒体”媒介形态的物理边界变得模糊,无论动态、静态信息,还是文字、声音、图像信息,都可以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传播,实现了在一个传播载体上的多媒体传播;在性质上,“新媒体”是互动传播,人人可以平等地成为信息的获取者,并同时可以成为信息者,由单向传播变成交互传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网络化传播,之所以能为人类传播带来“革命”性的变化,都是基于上述三大基本特点而发生的,其中最大的变化是“缩短了信息流动的时间”(collaps-ing the information float)。

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趋势》中写道:“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传递时间的缩短,变化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信息时代的生命线是通讯。简单来说,通讯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即发讯者、接受者和通讯电路。日益复杂、先进的信息技术,使这个过程发生了革命。总的效果是通过信息渠道的信息流加快了,使发讯者和接收者更加接近。”2

约翰•奈斯比特的这一论断尽管是在1983年提出来的,仍不失为一个伟大的论断,他既强调了“通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传递时间的缩短”,又强调了“日益复杂、先进的信息技术”,内涵十分深刻,对于我们认识“新媒体”仍具有指导意义。(作者是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副局长、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读博士)

【注释】

新媒体篇7

关键词新媒体;新媒体定义;概念;形式逻辑。

如今,互联网已经被公认为继电视、广播、纸质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手机媒体也被冠以“第五媒体”的称号。这些不断涌现的新媒体不仅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者和受者之间的关系,颠覆了大众媒体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内容生产方式,而且给人类传播活动及生存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同时也给学术理论界带来了全新的课题。“新媒体”一词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也成为传播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的研究对象。伴随着新媒体系统化研究规模的展开,针对“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定义的依据是什么?”、“究竟哪些新兴媒体应该归属于新媒体范畴?”等基础理论的探讨,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它的内涵和外延。所谓内涵,就是思想的内容,可定义为“构成一概念元素之总和”或“特征的和”。概念的外延,或称指谓,是指一概念所能应用的范围,可定义为“一概念所能代表的个体和集体的总和”或“对象的和”。①从新媒体一词诞生以来,对于“什么是新媒体”在国内外的研究中有种种解释。很多学者专家、研究人员都从不同角度对“新媒体”下了不同的定义,对新媒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可以说是各执一词。www.133229.coM这使得新媒体的归属性和发展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术争议。早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对新媒体做过这样的定义: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还有类似的诸如“新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等等。尽管这些概念已被广泛传播,但迄今为止尚无某种定义被广为认同。鉴于此,本文在列举了种种定义观点并进行分析比较之后,根据形式逻辑原理,从媒体的属性和要素等方面对“新媒体”做出全新的定义,以求抛砖引玉,丰富和完善新媒体的理论建设,促进新媒体实践发展。

一、新媒体定义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 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 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 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 schramm)曾经预言: “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 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 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 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 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 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 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 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 is “new 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http://blog.soufun.com/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 /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1 eeecd0100085r.html

新媒体篇8

具体而言,进入人本传媒时代后,新媒体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为:内容源的改变、传播模式的改变以及消费模式的改变。

内容源逐步分散,人人都是内容源

以脸谱网(Facebook)和推特(Twitter)为代表的基于社会关系的新媒体传播工具,正在构成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兴媒体形式。不仅具备互联网媒体特有的迅速、多元、个性、交互的特性,更为重要的是,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的界限变得模糊,新闻传播的受众变成了内容生产的源头,海量受众通过数字化的形式深入地参与到信息的组织、生产和传播的过程中,使得内容的源头已经悄然变化。

随着社会化媒体如博客、社交网站,尤其是微博在中国的迅速发展,网络信息的来源已经从固定的单一渠道转变为丰富、离散的多种渠道,信息的传播主体也从专业人士走向草根大众。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博客用户数量为3.19亿,社交网站用户数量为2.44亿;微博用户数达到2.5亿,年增长达到296%。社会化媒体应用人群的迅速壮大,催生了海量内容源的产生。

同时,随着手机与社会化媒体应用的紧密结合,内容传播已经不仅仅限于文字的形式,通过手机拍摄产生的大量视频和图片,造就了一个人人可成记者的时代。2011年,在诸多不同类型的社会事件发生后,草根网民已经成为第一时间的新闻报道者。

传播模式的改变,社会化因素发挥作用

人本传媒时代,新媒体最具影响力的变革不仅仅是用户生成内容(UGC),而且还是信息转发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人际传媒”。由于新媒体加入了人际传媒的因素,其信息传播形态既不同于传统的线性传播,又不同于即时通讯和手机的点对点传播,也不同于BBS等网络媒体的网状传播,而是呈现为一种自意识、自增强、裂变式的传播,人际传媒大大地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

其一,人际传媒的传播路径具有渠道过滤功能,其传播渠道是由众多网民形成的信息链、信息网,不同于传统、透明的传播渠道,其最终的传播效果会被群体意识所影响。其二,人际传媒的传播过程通过编辑和增强,具有自组织的能力。人际传媒中,网民不仅仅可以传播信息的原始内容,还可以对内容进行补充、编辑。同时,用户在转发过程中的评论,很多时候比原始信息更有价值,使得信息含量往往呈现出增强而非减弱的趋势。其三,人际传媒的传播路径呈现为裂变式。人际传媒中,网民形成的传播路径是网状裂变式的,信息一旦开始扩散就难以完全阻断,同时传播速度极快,抵达的受众极广。

内容需求日益复杂,孕育个性化内容消费

内容源与传播方式的变革,使得网络信息的生产成本近乎于零,从而带来了信息供需关系的急剧失衡。海量信息不仅为受众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也使得传统媒体时代的信息消费方式随着受众地位的提升而发生革新。

第一,受众的个性需要得到充分的尊重。随着新媒体用户的分众化,内容生产者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多样化群体的特殊偏好。同时,一定程度上网络文化在价值观和话语表达方式上与社会主流文化存有不同,使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与传统媒体用户在内容偏好上区别明显,因而只有创造出迎合这一群体的独特内容才能获得成功。

第二,信息接收终端的不断升级正带来信息组织方式的变化,从而形成了网络时代独特的用户消费方式。举个简单的例子,目前伴随微博、手机媒体的崛起,信息碎片化、浓缩化现象不断出现,根据CNNIC关于微博使用习惯的调查发现,手机微博用户微博更加活跃,终端成为推动信息消费模式变化的关键因素之一。

第三,随着技术的发展,更加个性化、按需提供内容的“个众媒体”将逐步成熟起来。进入人本传媒时代后,传统媒体时代信息流通的若干过滤环节将被取消,尽管会造成互联网上信息的纷繁复杂,然而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也将为用户有效过滤、集成,进而获得个性化信息提供可能。比如通过Flipboard,用户可以将喜欢的网站内容源(feed)以杂志的形式输出,这种实时“出版”、自动生成内容、个性化的社会媒体,与传统的报纸、杂志内容电子化的方式截然不同。

总而言之,以上三方面的变革,彻底改变了媒体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人本传媒时代”已经到来。之所以这样称呼,其原因在于在这一时代,信息传播链条上“人”的价值将得到全方位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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