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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06 15:57:20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1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全省农村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农村消防投入不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村还普遍存在火灾隐患突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据统计,从2****年至20****年,全省农村共发生火灾5361起,火灾起数占全省火灾总数的比例超过50%,许多农民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等7部委下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07〕34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确保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坚持配套建设,确保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坚持综合治理,不断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以点促面,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末,全省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目标。

二、健全完善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四)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经常听取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根据农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完成时限,确保当地农村消防工作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顺利推进;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考评奖惩力度,坚持奖优罚劣,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健康进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消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责任十分重大,必须全面抓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加快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促进农村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定期分析农村消防安全形势,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农村消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大力开展农村消防群防群治和消防安全创建活动;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的需要;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和幼儿园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镇)公安派出所工作内容和农村警务战略,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监管;民政部门要指导基层政权组织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灾后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损毁民房的恢复建设等工作;建设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安全项目纳入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在实施村庄整治工作中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交通部门要结合实施“道路村村通”工程,加强村庄消防通道建设;农业部门要指导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水利部门要结合水利建设和人畜饮水工程,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接待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供电部门要结合农电改造,规范农户家庭的电线布设;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各地编制和实施农村消防专项规划,依法实施乡(镇)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

(六)村民委员会要加强组织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具体抓好日常的消防工作;要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农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监护;要组建专(兼)职、义务和志愿消防队伍,加强管理和训练,及时组织火灾扑救;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要定期对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七)有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驻乡(镇)和村庄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定期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灭火演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好工作机制。

(八)不断加大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投入。各地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坚持城乡消防并重,切实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增长情况,不断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农村消防工作正常开展。要拓展农村消防经费投入渠道,制定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消防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切实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九)认真编制农村消防专项规划。各地在编制和修订乡(镇)、村庄、国有农场等总体规划时,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统筹编制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内容。凡没有编制消防安全内容或消防安全内容不合理的总体规划,有关部门不得批准。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村消防工作需要,认真编制农村消防专项规划,报经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实施;已经编制农村消防专项规划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十)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地要结合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工程、农村沼气、信息工程建设等,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在村庄道路整治中,要按照有关要求打通主要干道,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照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修建坝塘、沟渠、水窖等,解决消防用水问题。对现有农用车、农业灌溉机具,要逐一登记造册,选择部分农用车、农业灌溉机具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一旦发生火灾,确保能够立即转化为“消防车”、“消防泵”使用。要强化行政村灭火装备建设,力争每年有不低于1/3的行政村达到配备1台消防泵、4盘水带和1支水枪等基本消防器材的要求。

(十一)大力实施“乡乡、村村有消防队”工程。要按照“一乡一队一车”和“一村一队一泵”的要求,通过招收专职消防员,以及依托公安派出所民警、治安联防队员、乡村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切实加强乡村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乡(镇)、村庄消防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基层消防自防自救水平。到2010年,力争30户以上的村庄基本建立1支配备消防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志愿消防队或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要加强乡村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落实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完善保障机制,推动乡村消防队伍健康持续发展。

四、全面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十二)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在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功夫,着力开展突出农村地域特色、贴近农民群众生活的消防宣传活动,培养健康的民俗民风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训计划”、“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在村庄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和宣传标语、横幅,重点在农业收割季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宗教祭祀、庙会等民俗活动期间加强消防宣传,同时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活动,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火灾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三)深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地要严格审批农村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和公共建设工程涉及的消防安全项目,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农村新建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管,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要开发、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群众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材,提高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要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建筑特点和生活习惯,研制和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器材装备,提升农村火灾防控的水平。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2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达到每栋住宅楼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社区和居民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住宅火灾隐患,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减少居民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年6月20日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确保每栋住宅有一名消防宣传员。年6月30日前,建立全县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开展义务消防宣传员培训工作。年7月份开始,总结和检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实施消防宣传计划。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动员部署。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是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的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传达和部署聘请消防宣传员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指定负责人和专人跟踪落实;要动员企业员工和小区居民、村民自荐或推荐人选,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聘请消防宣传员。以住宅楼宇为单位,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楼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楼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单位家属楼由单位负责,村民自建住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以每栋住宅或户数不超过50户配备1名宣传员为原则,如实填写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名册登计表(附件1),并向宣传员颁发聘书。

(三)统计人员名册。6月25日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将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登记表上交社区民警(专职民警);民警收集后统一上报派出所;6月27日前,各乡镇派出所汇总后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总结和检查。6月30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义务消防宣传员档案,组织消防宣传员进行培训,制定有关消防宣传计划,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五)实施消防宣传计划。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宣传员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疏散演练等活动。今后定期总结消防宣传员工作情况,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县火灾事故多发生在居民家庭,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在发生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偏弱,暴露出家庭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宣传系于一半”,聘请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加强住宅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和家庭防火意识,对于减少家庭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基层派出所要积极主动推进住宅义务消防宣传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聘请义务消防宣传员工作。

(三)积极发动,大力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有一定宣传能力、懂基本消防知识的公司员工、居民(村民)和干部职工等主动报名,积极参与。尤其是要结合当地消防志愿者行动,吸引优秀消防志愿者参与,尽一切努力争取更广泛各界人士的支持。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3

一、**州农村基本情况

**州地处贵州省东南部,辖15县1市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州总面积3.0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0余万,共206个乡(镇),3549个行政村,50户以上自然寨3922个。其中100户以上自然寨多达1478个,乡村总户数89.77万户,360多万人,居住着3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61.63万人,占总人口的81.87%,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全州有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部级名录19项、省级名录123项、州级名录123项,部级艺术之乡6个、省级艺术之乡38个,部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苗岭山区雷公山麓苗族村寨”和“**六洞、九洞侗族村寨”被列入全国35个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是文化旅游村寨、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地”,素有“歌舞海洋”、“百节之乡”、“生态王国”的美誉。

然而,在自然风光秀丽多姿、人文胜景绚烂古朴、民族风情浓郁独特的苗乡侗寨背后,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消防安全问题。**州农村82%房屋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且依山而建,密集程度大,火灾风险高,又加上村民长期形成的楼上用火习惯和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差等原因,农村火灾事故发生频繁。据统计,*五年与*五年相比,农村火灾平均起数由100.4起下降到64.6起;农村重特大火灾平均起数由6起下降到3.2起。但1999年至20o8年间,平均每年发生农村火灾80余起,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有520多户250o多人因火灾重返贫困。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面对长期以来严峻的农村火灾形势,**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防火工作,始终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立足实际,多措并举,于*年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农村消防法规《**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于2o05年编制了《**农村防火检查手册》,并先后总结和推广了农村防火“三大法宝”、“四个结合”、“五大改造"、“八个落实”(即领导责任落实、组织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整改落实、宣传工作落实、消防器材配备落实、达标验收落实)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措施,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农村火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狠抓农村防火工作“八个落实”。

1、认真落实政府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为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州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部门签订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而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则按照州政府的目标责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此外,为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建立完善了检查督办、绩效考评、行政责任问责、事故责任追究等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全州各县(市)、乡(镇)均建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特别是普遍建立以自然村寨为基础,以村民委员会管理为框架的农村社会消防安全长效防范机制。对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无间距连片自然村寨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一律建立县、乡、村领导干部“三级联保”责任制,并根据农村聚居的特点,引导村民建立联防机制,鼓励村民参与民房火灾责任保险,转移农村火灾风险。

3、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完善农村防火工作条例和各项管理职责、制度。为使农村防火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州人大组织有关单位部门经过广泛调研,多次论证,以《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为依据,于*年3月29日制定出台了《**州农村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条例》出台实施后,为进一步使农村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由**州政府牵头,州消防支队主抓,于*年制定下发了《**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制度汇编》,主要内容包括:防火安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职责制度;包村、驻村干部、村寨专兼职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职责制度;消防基础设施管理人员、鸣锣喊寨人员职责制度;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火灾隐患举、整改,火灾报警联动、灭火演练,消防工作考评奖惩等制度。

此外,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防火公约对广大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重要性,**州30户以上村寨已全部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防火公约。

4、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全力抓好农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农村火灾的发生,州政府每半年、县政府每季度、镇政府每月、村委会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防火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督促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完毕。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在开展农村工作的同时,应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为农村大寨筑牢了一道道的防火墙,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外,为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州委、州政府成立以州领导为组长、州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工作督察组,不定期对全州各县市区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乡领导干部,州委给予督察组直接诫免谈话直至撤职处理的特权,大大地增强了县乡两级政府领导抓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5、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公安消防机构,针对不同时期的农村火灾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自身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组分片包干,定期深入片区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帮助村民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于农村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6、广泛动员,注重实效,深化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防火安全意识。为提高广大村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州以消防宣传“七进”为契机,结合农村实际,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农村远程教育,扩大农村消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并针对农村火灾的多发季节和火灾的规律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元旦、春节、冬季、清明等时期的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结合农村普法教育、民族节日、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等活动,通过送消防书籍、消防挂历进村、进寨、进校,编演消防小品、相声,以及召开农民消防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三是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等体系,加强对乡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志愿消防队员的教育培训,尤其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的效果;四是在乡村道路、农村大寨、旅游风景区等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悬挂消防宣传标语;五是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开展农村工作的范畴,做到人到宣传到,人走知识留,真正使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

(二)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全面加强以农村“三大法宝”、“五大改造”为主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全力协作,齐抓共管。为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战略性地位认识,统筹协调发改委、国土、建设、财政、民政、农业、水利、电力、移民、扶贫、民宗、文化、旅游、林业、交通、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充分整合和高效利用政策、项目、资金和技术资源,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以抓好“四个结合”(即农村’防火工作与城镇、农村规划建设相结合;与安居工程、解困工程、人饮工程、生态农业沼气工程、扶贫工程相结合;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为突破点,切实加大“三农”建设中消防工作的投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社会责任。据统计,*年以来,**州建设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每年平均捆绑使用项目资金4000多万元。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面建设。消防规划是消防工作发展与建设的行动指南,为确保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立项、同规划、同实施。多年来,**州委、州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消防建设规划领导小组,按照“科学合理,高效廉洁”的原则,分批次对全州5o户以上村寨进行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50至99户村寨,全面实施“三大法宝”(即消防池、消防机动泵、志愿消防队)建设;对1o0户以上村寨则实施以“五大改造”(即寨改、房改、电改、灶改、水改)为主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州共有1*6个村寨编制了消防规划,已实施了寨改236个,房改47041栋,开辟防火线1760条117838米;实施电改8799o户,厨改61334户;修建高位消防水池804个5*04立方米,普通消防水池3305个177523立方米,修建进村道路1206条558221米;配置消防机动泵1039台、水枪2111支、水带8563条。

(三)加强农村消防队伍组织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消防队伍在灭火救灾中的作用。

1、以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为主导,加快农村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州农村大寨多,距离县城远,并且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特点,各乡镇政府一是成立了以乡镇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防火安全委员会;二是依托公安派出所、森林护卫队、抢险机动队、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队,建立乡镇兼职消防队;三是通过政府出资或增加事业编制的形式,在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建设专职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和灭火演练,以提高其灭火救援能力。

2、以建立农村志愿消防队为基础,大力加强村寨消防队伍力量建设。农村火灾主要立足于自救,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消灭,**州各大村寨一是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村小组领导为成员的村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二是建立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成年公民组成的志愿消防;三是成立以三十户联防为主的村民联防小组,轮流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四是建立了鸣锣喊寨、守寨护寨等队伍。此外,各大村寨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演练,以提高各队员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目前,**州有政府专、兼职消防队397支1563人,有农村志愿消防队3582支9141o人,鸣锣喊寨队伍361o支7893人,三十户联防小组9658个。

(四)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

为加快**州农村消防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农村火灾的发生,**州委、州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治理农村火灾总结出的经验和措施,与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年8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44次省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方案》明确了农村消防试点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内容和步骤,确定分五年时间对全州150个50户以上无间距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编制消防规划,实施“寨改”、“房改"、“厨改”、“水改"、“电改”、“路改”,配备消防设施和装备,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实施农房保险等,预算总投资5.85亿元,分五年实施,省政府每年给予1200万元的经费补助。为确保试点建设任务的完成,**州委、州政府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建立了“三项”保障机制,采取了“六项”工作措施。

1、“三项”保障制度:一是组织保障。州政府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消防的副州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试点县市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个试点、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二是制度保障。为随时掌握农村消防试点工作进度,州政府还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制度、督察督办制度、奖惩制度。三是经费保障。为确保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州委、州政府通过政府出资、群众集资、捆绑项目资金,以及积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为试点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

2、“六项”工作措施:一是深度调研,科学规划。为确保农村消防建设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同步实施,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对农村大寨进行普查、调研,在普查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了试点村寨消防规划。二是制定《细则》,明确标准。州人民政府制定了《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实施细则》和《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消防试点建设内容和标准》,明确了“六改”的具体内容,并且对列入国家和省、州保护的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按照“四改、三保、两强、一高’’的原则进行建设。三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使试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州直有关部门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建设试点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同时,各县市按照州政府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四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4

一、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推广“大桥试点”经验,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平安鹰潭”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三)工作目标。力争“*”期间,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村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实现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的目标。

二、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

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按照《指导意见》和全省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现场会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纳入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试点工作内容,明确农村消防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和目标,实行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建设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验收。民政、农业等涉农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中。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督促指导新农村消防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保障、考评机制,将农村消防事业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并逐步加大投入,确保正常工作需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编制和实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

各级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农村的消防力量和资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重要内容。财政部门要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纳入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内容。建设部门要在编制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时纳入消防安全项目,在实施村庄整治中具体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级农业、民政、教育、文化等涉农部门,也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民政部门要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农村消防管理工作,并做好农村火灾受灾群众灾后的生活安排和损毁民房的恢复重建等工作。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

健全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全市各村民委员会要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要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日常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农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监护。村民委员会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加强管理和训练,承担安全巡逻、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

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驻乡镇和村庄的企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消防组织,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

三、大力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村镇消防规划是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基础性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要特别注意补充和完善消防方面的相关内容。各地在编制和修订乡镇、集镇、村庄等总体规划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凡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总体规划,不得批准。特别是乡、村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各地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村,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

要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步伐。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时,要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经济发展较快的镇要加快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消防救援基地。

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根据《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形成以乡(镇、场)的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各自然村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20*年底全市所有的部级重点镇要建立合同制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70%建制镇建立有消防摩托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20*年底全市所有建制镇建立有消防摩托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在完成好执勤灭火任务的同时,从实际需要出发,可承担起消防宣传、培训、检查,以及治安巡逻、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警卫等任务,实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各行政村要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由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配置手抬消防泵等灭火设施,充分利用灌溉机械作为灭火器材,以便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要全面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特别要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

四、全面提高我市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5

一、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消防装备购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内容。

(一)消防站建设

结合市化工集中区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化工集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水源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给水部分,结合市政新道路和各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2011年解决新建道路两侧和各镇新建工业园区消防水源问题,与道路、工业园区建设同步安装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天然水源旁设置供消防车吸水的取水口,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乡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消防装备、通信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国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及全市消防保卫实际,2011年,需购置举高消防车、灭火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所需资金约300万元。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保证经费、人员的稳定。2011年,根据年初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大力推进司徒、延陵乡镇消防站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农村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消除农村火灾隐患。贯彻实施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4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要达标。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水源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工程,同建设,同验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六)消防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从根本上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5月底前,市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

二、实施部门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部门负责在立项、审批时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已列入评价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范围,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应从建设“平安”、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城市基础消防设施的建设。各部门要根据实施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制订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市政府将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及时、合理安排支出。此外,要按照《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政策精神确定的渠道和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消防工作,推动城乡公共消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暨农村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当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障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__]1号)明确要求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同步组织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5号)也明确提出了“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原则。目前,我市的农村消防工作还比较薄弱,消防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农村火灾比例高居不下。各地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谐农村的高度,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完善农村火灾事故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

二、认真编制和落实消防规划,推动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6号令)、《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的有关规定。采取政策支持、政府规划、主动引导、财政扶助的办法,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涵盖消防安全平面布局、农村建筑结构、消防车道、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消防宣传等内容,由建设、规划、水利、电力、道路、通讯、宣传等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具体实施。要结合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改造,改善消防安全平面布局;结合农民房舍改造,提高乡村建筑耐火等级;结合乡村道路改建,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道;结合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工程,加强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着重在行政村建设“一室一队一车”(一个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供学习和培训的消防室,一个由村领导和基层民兵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一台配备手抬消防泵、灭火器、火钩、个人防护装备等灭火设备和消防宣传设施的简易消防车),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防火条件。

三、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计划,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地区等工作一同部署,进一步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绩效考评、行政问责、责任追究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广泛建立村级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逐步构建起“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新格局。各县(市、区)、乡镇都要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以及教育、文化、安监、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一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与其他各

项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要将《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至各村民委员会,直至每家每户,并通过制定农村防火公约或“乡规民约”,使每一个村民都认识到自己身上的消防责任。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指导乡镇政府、村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特别要重视对农村“三小,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增强农村防控火灾能力。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人居工程。加快农村茅草房、木结构房的改造,推广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筑材料,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火灾高发的问题。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要结合“村村通”工程,加强消防通道建设,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火烧连营”。结合人畜饮水工程、解困工程,同步建设取水码头、水池、消火栓等供水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泵、水带、水枪等灭火器具;结合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规范农村电气线路,防止电气火灾;指导农民加大农灶改造力度,推广使用清洁、安全能源,改变农村落后的柴薪用火方式。二是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步形成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骨干,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志愿和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布局。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乡镇政府、村委会专职消防协管员制度,负责日常性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要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作用,强化乡镇安监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职责,充分依托乡镇基层治安协勤员、巡防员、乡镇安监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建立“机构完善、职责明确、监督有力、奖惩与责任落实”的乡村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五、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消防安全素质。要把提高农民消防安全素质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努力培养一批消防管理能力强的农村干部队伍和有文化、懂消防知识的新型农民。在内容上,要坚持消防安全防范和火灾扑救相结合,重点突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常见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方法,引导村民养成安全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用火用电习惯;在形式上,要充分发挥农村广播员、文化员、治保员的作用,结合农村普法教育、文化下乡、电影下乡和文化扶贫等活动,广播消防安全知识,派发消防知识传单,张贴消防标语,安装防火标志,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在阵地上,要依托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政务公开栏等公共文化设施,加强消防橱窗、消防宣传栏、消防瓷砖壁画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构建农村消防文化服务体系;在对象上。要重点抓好老人、妇女、儿童和镇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结合当地民间习俗、传统文化和重大节日以及季节性的火灾特点规律,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深化教育效果。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7

(一)基本情况。200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的部署后,我县立即着手创建活动的调研,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后,我县就如何贯彻落实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平安彝良”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初步研究,制定了创建活动的初步实施方案。1月25日召开了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平安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启动创安工作。

(二)目标任务。通过创建“平安彝良”,实现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两抢”案件和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安全感明显增强,总体上达到社会更加稳定、治安更加良好、民族更加和睦、接边治安良好、群众更加安康的目标要求。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指挥,县长为组长,分管或联系政法、综治工作的四套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安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创安工作的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县政法委,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各乡镇、各村相应成立了创安工作领导组,落实了专门人员负责创安工作。三是层层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创安工作。1月22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了创安工作专题会议;3月15日,县委、政府召开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创安工作。同时,县创安工作领导组先后三次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派出所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培训会议,对创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

2、制订完善方案。去年底,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县区”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创建“平安彝良”活动的初步方案。今年1月,中央综治委关于“平安县市区和平安乡镇、村寨、单位、社区”等的考评标准和全省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县再次对全县创建“平安彝良”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配套制订了创建考评标准,明确提出了创安工作的步骤、方法、措施和要求。具体步骤是:1-2月为宣传动员、制订方案、准备和启动阶段;3月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五位一体”基层组织建设及乡镇“七个一”、学校“八个一”、村办“十个一”的综治制度建设阶段;4-8月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阶段;9-10月为各乡镇、各单位查缺补漏,组织检查验收、推荐上报阶段;11月为县创建领导组考察评定阶段;12月为总结、推荐上报阶段。明年起主要是巩固、完善、加强,不断推进创建“平安”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方法和要求是:做到“一个统一”、“三个实地”、“五个确保”、“七个必有”的基本要求。“一个统一”即:统一规范命名“平安示范”单位、街道、小区、学校等;“三个实地”即:实地划区域、实地定方案、实地抓协调;“五个确保”即: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确保工作规范、确保目标明确、确保管理到位、确保经费保障;“七个必有”即:有“平安”名称标示牌、有平安主管单位、有值班地点、有平安管理制度、有维护平安人员、有辖区平面示意图、有平安工作台账。同时,县公检法司作为创安工作的骨干力量,均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制定了部门专题方案。公安机关制定了村级治保、调解组织的人员培训方案,检察院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方案,法院制定了加大判决执行和民事调解方案,司法局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两劳”及释放人员帮教安置方案。

3、加强督促指导。对全县创安工作实行分类划片,强化指导,抓好落实。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全面指导、协调,重点负责指导县城所在地角奎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县公安局重点负责指导新场、毛坪、洛泽河、龙街、奎香、树林6个乡镇;县检察院负责指导荞山、海子、发达3个乡;县法院重点负责指导龙安、两河、钟鸣3个乡;县司法局重点负责指导小草坝、龙海、牛街、洛旺、柳溪5个乡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重点负责指导内部单位;角奎镇重点负责指导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之外的县直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实行创安工作旬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创建平安工作情况。县创安办负责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每半月向县委、政府和创安领导组报送创建工作情况,认真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切实做好督促、调研和业务指导等服务工作。同时,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挂钩联系指导创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民情恳谈期间,县级领导分成六个组,深入18个乡镇、36个村就农业农村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春耕备耕期间,县级领导组成9个组,对全县18个乡镇的春耕备耕以及创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县90个县直挂钩单位、270余人深入挂钩村督促、检查、指导创安和扶贫等工作。

4、加大投入。为保证创安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县财政安排资金40万元作为创建工作经费,实行按月拨付,并由财政预算10万元资金作为创安工作的奖励经费。目前已划拨工作经费15万元。县创安办负责经费的管理,目前已将财政安排的第一批创建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划拨到了各乡镇,保证了创安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两会”期间,县委、政府召开“两会”代表话平安创建的专题座谈会,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将创建“平安彝良”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了安排部署,广泛发动全县各级各界人士参与创建活动。全县创安工作会议后,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共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140余次,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00余次、群众大会1400余次,广泛宣传动员,统一了全县各级的思想认识。三是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安工作。县乡有线电视和彝良新刊设立了创建平安彝良的专栏、专刊,印制了11万余份“公开信”、制作永久性标语200余条,对创安工作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等进行了逐村逐户的宣传,使创安工作家喻户晓,成人明白。

(四)进展情况。目前,全县创安工作正有序推进。18个乡镇“五位一体”办公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强,137个村治安室,治保、调解组织及人员进一步充实,2921个村民小组治保、调解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取得了初步效果。如龙海乡各创安村、社(校)各项机构、人员全部建立健全;各项图、表、制度建设等统一制作,全部分发到各创安单位,现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众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明显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一季度发生刑事案件42起,同比下降26.3%;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99件,同比下降8.5%;发生民事纠纷375起,调解375起,调成370起,调成率98.7%。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和单位启动较慢,措施针对性不强,超常规的措施办法少。二是创建平安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在指导方法上存在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三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防范困难。四是治安防范基础薄弱,条件差,特别是县乡综治机构及政法基层组织的机构编制、人员设置已很难适应治安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在村级治安防范重点上投入不足,一村一报警点的建设还不健全,基层基础防范能力还不适应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目标要求。五是由于县财政特别困难,创安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六)下步工作打算。下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创建方案的具体要求,逐项抓落实,深入推进创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基础防范工作,重点加强乡村综治队伍建设,夯实基础业务,强化基础防范。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严防的发生。三是坚持抓好打击和重点整治,强化社会面的控制,确保创安目标的实现。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五是强化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工作的细胞工程建设,开展好平安小区、街道、单位、校园等规范化建设,以小见大,形成全面建设平安彝良,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态势。

二、龙潭村民主法治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毛坪乡龙潭村位于滇黔两省三县区结合部,国土面积28.12平方公里,辖30个村民小组,有汉、苗、彝3种民族,总人口1406户6072人,是邻近乡镇方圆20公里范围内的最大村级集镇。2000年以前,由于村级班子组织软弱涣散,无人办事、无章管事,再加上内昆铁路和巧威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流动人口多,治安形势复杂,民主法治建设极其滞后,群众法律意识谈薄,偷牛盗马、打架斗殴、、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群众极不满意,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上访、拖欠税费、阻碍执行计划生育等各种矛盾和民间纠纷不断,极大地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全村人均纯收入仅300元,成为远近闻名的贫困村。

为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2001年,县委政府把龙潭村作为全县重点整治村之一,列入“四·五”普法示范村,开展了创建“十个一”工程活动。2003年,县委、政府又将其纳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联动联防纳入村民自治,在普法“十个一”工程的基础上,创建了整体联动联防“十个一”工程。在县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指导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群防群治治安联动防控体系建设,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建设深入推进,自治管理规范有序,村民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安和党群、干群关系及村风民风明显好转,成为全县巩固发展村民自治、加强党的村级组织的典型。村内每年的各种纠纷从2001年的240多起下降到2004年的21起。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300元增加到2004年的1000余元。2004年7月23日,龙潭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无人办事的问题。在2000年村级体制改革和2004年村级换届选举中,在县乡党委的有力领导和县乡人大、政府的指导下,龙潭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了公道正派、村民信任、威信高、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新班子产生后,及时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妇女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民兵工作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新“两委”班子上任后,带头执行政策,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采取先做钉子户、先做自己亲朋好友的工作,由他们逐步带动的办法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解决照明、解决学校修建、人畜饮水等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村两委班子全力协调帮助解决,以实际行动取得了村民信任,树立了威信。

二是抓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无章管事的问题。经全体村民广泛讨论通过,村委会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村民自治制度,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均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村民集体讨论同意后,由村民自己组织实施。实施中,村民自己集资、自己推荐管理人员,自己组织施工,自己监督。项目或工程完工后自己结算、自己公布开支情况。同时,规定村“两委”的政务、经济支付情况实行每季度一次定期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是抓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村“两委”制定了学法用法实施方案,聘请司法人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定期为村干部上法制课;经常运用广播、黑板报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向村民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每年开展一次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收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

四是抓“十个一工程”,着力解决社会治安混乱的问题。村“两委”针对打架、斗殴、偷盗十分突出的实际,组织治安防范队,开展了村民联动联防“十一个”工程,建立了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即:一个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一份农户联动联防协议书,一支联动联防队伍,一张治安防范示意图,一套巡逻执勤标志,一个联动联防记录本,一个治安防范警务亭,一路治安防范报警电话,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联防奖励基金,做到纠纷有人调,发案有人报,罪犯有人抓。至目前,共设立报警牌7个、报警电话两部,警务亭1个,同时在16个村民小组分别设立了报警电话;组建治安防范队30个,每个队都有3个轮回巡逻小组,实行24小时巡逻值勤,责任明确到户到人。

三、县城消防规划工作情况

(一)总体工作情况。近年来,为加强县城消防基础建设,使城市消防规划与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我县加大了经费投入,强化了消防措施建设,使城市消防设施和城市建设协调配套,自2002年实施城市消防专业规划以来,县城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2004年,全县共发生火灾6起,受灾5户,烧毁建筑17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与2002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

(二)主要做法、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狠抓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计建、公安、消防、国土、水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消防规划领导组,负责消防规划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规划重点是解决好城市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站和消防装备等设施的配套规划和建设问题,确保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验收。二是加大责任落实,狠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消防主管部门将重要职能部门和重要建筑物,以及学校列为重点消防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设部门对城市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在城市改造中拓宽街道,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国土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用地审批工作,在城市用地建设范围内,不办理具有爆炸、剧毒危险性建筑的储藏和经营用地手续,对已建在规划范围内的危险物品储藏和经营建筑,一律强行搬迁到城市规划区外。自来水公司对县城供水系统及自来水源进行改造,扩大供水规模,在县城及城郊新建7个消防取水平台,确保消防用水需要和供给。电信部门开通119报警电话一对,配备了指挥车载无线电通讯设备、基站台、个人无线通信设备组成的三级可靠的无线电通信网,开通了消防部队无线通信设备,提高了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作战能力。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基础建设。县政府将消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消防基础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投入资金41余万元,购置消防车、指挥车、生活车各一辆。投资1余万元,购置车载台一部、对讲机4部、拉通119火警专线2对。投资2.3万元新安室外消防栓23棵,改造投入使用3棵,县城共有消防栓26棵,消防栓的数量已达到规划要求。投资30余万元,改造营区住房和中队俱乐部建设,改善了消防部队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提高了接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实施了110、119、122“三合一”,建立了“统一、快速、简洁、高效、实用”的调度中心,确保了报警、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村委会消防工作计划篇8

(一)基本情况。2004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的部署后,我县立即着手创建活动的调研,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后,我县就如何贯彻落实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平安彝良”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初步研究,制定了创建活动的初步实施方案。1月25日召开了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平安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启动创安工作。

(二)目标任务。通过创建“平安彝良”,实现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两抢”案件和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安全感明显增强,总体上达到社会更加稳定、治安更加良好、民族更加和睦、接边治安良好、群众更加安康的目标要求。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总指挥,县长为组长,分管或联系政法、综治工作的四套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安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创安工作的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县政法委,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各乡镇、各村相应成立了创安工作领导组,落实了专门人员负责创安工作。三是层层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创安工作。1月22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了创安工作专题会议;3月15日,县委、政府召开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创安工作。同时,县创安工作领导组先后三次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派出所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培训会议,对创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

2、制订完善方案。去年底,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县区”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创建“平安彝良”活动的初步方案。今年1月,中央综治委关于“平安县市区和平安乡镇、村寨、单位、社区”等的考评标准和全省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县再次对全县创建“平安彝良”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配套制订了创建考评标准,明确提出了创安工作的步骤、方法、措施和要求。具体步骤是:1-2月为宣传动员、制订方案、准备和启动阶段;3月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五位一体”基层组织建设及乡镇“七个一”、学校“八个一”、村办“十个一”的综治制度建设阶段;4-8月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阶段;9-10月为各乡镇、各单位查缺补漏,组织检查验收、推荐上报阶段;11月为县创建领导组考察评定阶段;12月为总结、推荐上报阶段。明年起主要是巩固、完善、加强,不断推进创建“平安”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方法和要求是:做到“一个统一”、“三个实地”、“五个确保”、“七个必有”的基本要求。“一个统一”即:统一规范命名“平安示范”单位、街道、小区、学校等;“三个实地”即:实地划区域、实地定方案、实地抓协调;“五个确保”即: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确保工作规范、确保目标明确、确保管理到位、确保经费保障;“七个必有”即:有“平安”名称标示牌、有平安主管单位、有值班地点、有平安管理制度、有维护平安人员、有辖区平面示意图、有平安工作台账。同时,县公检法司作为创安工作的骨干力量,均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制定了部门专题方案。公安机关制定了村级治保、调解组织的人员培训方案,检察院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方案,法院制定了加大判决执行和民事调解方案,司法局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两劳”及释放人员帮教安置方案。

3、加强督促指导。对全县创安工作实行分类划片,强化指导,抓好落实。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全面指导、协调,重点负责指导县城所在地角奎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县公安局重点负责指导新场、毛坪、洛泽河、龙街、奎香、树林6个乡镇;县检察院负责指导荞山、海子、发达3个乡;县法院重点负责指导龙安、两河、钟鸣3个乡;县司法局重点负责指导小草坝、龙海、牛街、洛旺、柳溪5个乡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重点负责指导内部单位;角奎镇重点负责指导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之外的县直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实行创安工作旬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创建平安工作情况。县创安办负责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每半月向县委、政府和创安领导组报送创建工作情况,认真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切实做好督促、调研和业务指导等服务工作。同时,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挂钩联系指导创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民情恳谈期间,县级领导分成六个组,深入18个乡镇、36个村就农业农村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春耕备耕期间,县级领导组成9个组,对全县18个乡镇的春耕备耕以及创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县90个县直挂钩单位、270余人深入挂钩村督促、检查、指导创安和扶贫等工作。

4、加大投入。为保证创安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县财政安排资金40万元作为创建工作经费,实行按月拨付,并由财政预算10万元资金作为创安工作的奖励经费。目前已划拨工作经费15万元。县创安办负责经费的管理,目前已将财政安排的第一批创建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划拨到了各乡镇,保证了创安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两会”期间,县委、政府召开“两会”代表话平安创建的专题座谈会,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将创建“平安彝良”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了安排部署,广泛发动全县各级各界人士参与创建活动。全县创安工作会议后,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共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140余次,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00余次、群众大会1400余次,广泛宣传动员,统一了全县各级的思想认识。三是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安工作。县乡有线电视和彝良新刊设立了创建平安彝良的专栏、专刊,印制了11万余份“公开信”、制作永久性标语200余条,对创安工作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等进行了逐村逐户的宣传,使创安工作家喻户晓,成人明白。

(四)进展情况。目前,全县创安工作正有序推进。18个乡镇“五位一体”办公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强,137个村治安室,治保、调解组织及人员进一步充实,2921个村民小组治保、调解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取得了初步效果。如龙海乡各创安村、社(校)各项机构、人员全部建立健全;各项图、表、制度建设等统一制作,全部分发到各创安单位,现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众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明显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一季度发生刑事案件42起,同比下降26.3%;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99件,同比下降8.5%;发生民事纠纷375起,调解375起,调成370起,调成率98.7%。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和单位启动较慢,措施针对性不强,超常规的措施办法少。二是创建平安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在指导方法上存在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三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防范困难。四是治安防范基础薄弱,条件差,特别是县乡综治机构及政法基层组织的机构编制、人员设置已很难适应治安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在村级治安防范重点上投入不足,一村一报警点的建设还不健全,基层基础防范能力还不适应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目标要求。五是由于县财政特别困难,创安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六)下步工作打算。下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创建方案的具体要求,逐项抓落实,深入推进创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基础防范工作,重点加强乡村综治队伍建设,夯实基础业务,强化基础防范。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严防的发生。三是坚持抓好打击和重点整治,强化社会面的控制,确保创安目标的实现。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五是强化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工作的细胞工程建设,开展好平安小区、街道、单位、校园等规范化建设,以小见大,形成全面建设平安彝良,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态势。

二、龙潭村民主法治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毛坪乡龙潭村位于滇黔两省三县区结合部,国土面积28.12平方公里,辖30个村民小组,有汉、苗、彝3种民族,总人口1406户6072人,是邻近乡镇方圆20公里范围内的最大村级集镇。2000年以前,由于村级班子组织软弱涣散,无人办事、无章管事,再加上内昆铁路和巧威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流动人口多,治安形势复杂,民主法治建设极其滞后,群众法律意识谈薄,偷牛盗马、打架斗殴、、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群众极不满意,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上访、拖欠税费、阻碍执行计划生育等各种矛盾和民间纠纷不断,极大地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全村人均纯收入仅300元,成为远近闻名的贫困村。

为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2001年,县委政府把龙潭村作为全县重点整治村之一,列入“四·五”普法示范村,开展了创建“十个一”工程活动。2003年,县委、政府又将其纳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联动联防纳入村民自治,在普法“十个一”工程的基础上,创建了整体联动联防“十个一”工程。在县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指导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群防群治治安联动防控体系建设,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建设深入推进,自治管理规范有序,村民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安和党群、干群关系及村风民风明显好转,成为全县巩固发展村民自治、加强党的村级组织的典型。村内每年的各种纠纷从2001年的240多起下降到2004年的21起。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300元增加到2004年的1000余元。2004年7月23日,龙潭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无人办事的问题。在2000年村级体制改革和2004年村级换届选举中,在县乡党委的有力领导和县乡人大、政府的指导下,龙潭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了公道正派、村民信任、威信高、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新班子产生后,及时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妇女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民兵工作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新“两委”班子上任后,带头执行政策,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采取先做钉子户、先做自己亲朋好友的工作,由他们逐步带动的办法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解决照明、解决学校修建、人畜饮水等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村两委班子全力协调帮助解决,以实际行动取得了村民信任,树立了威信。

二是抓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无章管事的问题。经全体村民广泛讨论通过,村委会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村民自治制度,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均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村民集体讨论同意后,由村民自己组织实施。实施中,村民自己集资、自己推荐管理人员,自己组织施工,自己监督。项目或工程完工后自己结算、自己公布开支情况。同时,规定村“两委”的政务、经济支付情况实行每季度一次定期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是抓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村“两委”制定了学法用法实施方案,聘请司法人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定期为村干部上法制课;经常运用广播、黑板报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向村民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每年开展一次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收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

四是抓“十个一工程”,着力解决社会治安混乱的问题。村“两委”针对打架、斗殴、偷盗十分突出的实际,组织治安防范队,开展了村民联动联防“十一个”工程,建立了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即:一个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一份农户联动联防协议书,一支联动联防队伍,一张治安防范示意图,一套巡逻执勤标志,一个联动联防记录本,一个治安防范警务亭,一路治安防范报警电话,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联防奖励基金,做到纠纷有人调,发案有人报,罪犯有人抓。至目前,共设立报警牌7个、报警电话两部,警务亭1个,同时在16个村民小组分别设立了报警电话;组建治安防范队30个,每个队都有3个轮回巡逻小组,实行24小时巡逻值勤,责任明确到户到人。

三、县城消防规划工作情况

(一)总体工作情况。近年来,为加强县城消防基础建设,使城市消防规划与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我县加大了经费投入,强化了消防措施建设,使城市消防设施和城市建设协调配套,自2002年实施城市消防专业规划以来,县城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2004年,全县共发生火灾6起,受灾5户,烧毁建筑17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与2002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

(二)主要做法、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狠抓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计建、公安、消防、国土、水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消防规划领导组,负责消防规划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规划重点是解决好城市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站和消防装备等设施的配套规划和建设问题,确保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验收。二是加大责任落实,狠抓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消防主管部门将重要职能部门和重要建筑物,以及学校列为重点消防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设部门对城市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在城市改造中拓宽街道,满足消防通道要求。国土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用地审批工作,在城市用地建设范围内,不办理具有爆炸、剧毒危险性建筑的储藏和经营用地手续,对已建在规划范围内的危险物品储藏和经营建筑,一律强行搬迁到城市规划区外。自来水公司对县城供水系统及自来水源进行改造,扩大供水规模,在县城及城郊新建7个消防取水平台,确保消防用水需要和供给。电信部门开通119报警电话一对,配备了指挥车载无线电通讯设备、基站台、个人无线通信设备组成的三级可靠的无线电通信网,开通了消防部队无线通信设备,提高了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作战能力。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基础建设。县政府将消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消防基础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投入资金41余万元,购置消防车、指挥车、生活车各一辆。投资1余万元,购置车载台一部、对讲机4部、拉通119火警专线2对。投资2.3万元新安室外消防栓23棵,改造投入使用3棵,县城共有消防栓26棵,消防栓的数量已达到规划要求。投资30余万元,改造营区住房和中队俱乐部建设,改善了消防部队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提高了接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实施了110、119、122“三合一”,建立了“统一、快速、简洁、高效、实用”的调度中心,确保了报警、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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