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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3-07 15:00:55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1

信用社会计岗位竟聘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你们好!我叫向阳,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现任新县城关信用社会计职务。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根据金融体制改革及地方经济发展形势需要,按照改革要有新突破,发展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举措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切实引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竞争机制,在信用社内部营造全员学习、奋发向上、公平竞争的氛围,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信用社深化改革、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从大的方面来说,社会各行业间的竞争、金融同业内部的竞争,都需要我们树立竞争意识,要有不竞争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作为信用社员工的一员,结合多年来的会计工作经验,我欲参加信用社会计岗位的竞聘,下面我将个人竟聘思路向诸位领导、评委作以简要汇报:我出生在一个金融系统的家庭,从小在父亲的引导和熏陶下,天性活泼的喜欢上慢慢喜欢上金融这个行业。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在联社担任会计职务。刚到工作岗位的我,面对陌生的工作性质和密密麻麻的会计报表,真不知如何下手,有时,甚至有想改行的念头。父亲是信用社的老会计,业务精通,工作起来一丝不苟,力求规范。他时常勉励我要刻苦学习,多钻研,要爱岗敬业,多奉献,为信合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父亲的嘱咐时常在我耳畔萦绕,为我指明了奋进的航向。于是我暗下定决心“要干就干好,干出个样子来”。在工作中,我虚心向同事、老职工请教,晚上孤灯陪伴,刻苦学习《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信用社会计业务法律法规》、《信用社财务管理概论》《信用社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会计工作规则》、《会计结算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专业书籍为自己充电,拓宽视野,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在联社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很快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会计能手,熟练掌握了信用社会计工作各项专业务知识。在会计工作中,我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协助搞好本单位信贷工作管理。良好的信贷管理有助于信用社及时识别、防范、化解信贷风险。,面对市场开放性竞争,在揽储发展上,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克服困难,动用一切社会关系确保完成信用社下达计划指标,储蓄余额得到了增长;与此同时,我始终把“增存款、调结构、创效益”作为信用社工作的三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存款、贷款、收息、利润的量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使全员竞争意识明显增强,有效促进了信用社各项业务持续了快速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认真抓好信贷档案规范管理。对存在信贷档案不完整,记录要素不全,没有明确的档案存档等问题加大督察整改,有效提高了信用社贷款质量。二是认真抓好信贷“三查”制度的落实。三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信贷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业务素质。十多年的会计工作,让我倍加珍惜这神圣的工作岗位。每当为整理当天借、贷方发生额和凭证、附件张数汇总记录、为赶制会计报表加班到深夜的时候,每当孩子生病无心照看的时候;每当节假日加班无心陪伴年迈的老人孩子的时候,我深深体会到会计工作艰难和辛苦;可当信用社一次次存款突破新高,优质服务受表彰,精神文明创建传来喜讯,财务效益指标上升的时候,我又感到由衷地高兴和欣慰,我的付出是值得的。几年以来,我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城关信用社会计管理得到了规范和加强,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止20xx年底,城关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增万元;不良贷款占比较上年下降个百分点;累计收回利息万元,各项业务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果这次我有幸被选聘为城关信用社会计岗位上,我将积极配合单位领导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好会计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贷档案的管理,实行信贷程序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信贷风险,夯实信用社发展基础。并通过建立收息台帐,落实收息责任,使利息清收常年保持高压态势,维护信用社资金、财产安全。二、按规定审核、汇总、编报信用社各种会计报表,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经营成果,并向联社领导提供准确数据和信息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重要空白凭证、帐表及密押、印章保管和会计档案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进一步加强联社财产管理,认真搞好联社会计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加强保密制度的落实。四、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和金融市场秩序,敢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五、保守联社的商业秘密,确保信用社内部信息和商业机密不外漏。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配合联社搞好中心工作。各为领导、评委,以上是我参加信用社会计岗位的竟聘演说,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2

你们好!

我叫向阳,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现任新县城关信用社会计职务。

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根据金融体制改革及地方经济发展形势需要,按照改革要有新突破,发展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举措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切实引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竞争机制,在信用社内部营造全员学习、奋发向上、公平竞争的氛围,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信用社深化改革、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从大的方面来说,社会各行业间的竞争、金融同业内部的竞争,都需要我们树立竞争意识,要有不竞争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作为信用社员工的一员,结合多年来的会计工作经验,我欲参加信用社会计岗位的竞聘,下面我将个人竟聘思路向诸位领导、评委作以简要汇报:

我出生在一个金融系统的家庭,从小在父亲的引导和熏陶下,天性活泼的喜欢上慢慢喜欢上金融这个行业。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在联社担任会计职务。刚到工作岗位的我,面对陌生的工作性质和密密麻麻的会计报表,真不知如何下手,有时,甚至有想改行的念头。父亲是信用社的老会计,业务精通,工作起来一丝不苟,力求规范。他时常勉励我要刻苦学习,多钻研,要爱岗敬业,多奉献,为信合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父亲的嘱咐时常在我耳畔萦绕,为我指明了奋进的航向。于是我暗下定决心“要干就干好,干出个样子来”。在工作中,我虚心向同事、老职工请教,晚上孤灯陪伴,刻苦学习《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信用社会计业务法律法规》、《信用社财务管理概论》《信用社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会计工作规则》、《会计结算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专业书籍为自己充电,拓宽视野,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在联社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很快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会计能手,熟练掌握了信用社会计工作各项专业务知识。在会计工作中,我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协助搞好本单位信贷工作管理。良好的信贷管理有助于信用社及时识别、防范、化解信贷风险。,面对市场开放性竞争,在揽储发展上,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克服困难,动用一切社会关系确保完成信用社下达计划指标,储蓄余额得到了增长;与此同时,我始终把“增存款、调结构、创效益”作为信用社工作的三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存款、贷款、收息、利润的量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使全员竞争意识明显增强,有效促进了信用社各项业务持续了快速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认真抓好信贷档案规范管理。对存在信贷档案不完整,记录要素不全,没有明确的档案存档等问题加大督察整改,有效提高了信用社贷款质量。二是认真抓好信贷“三查”制度的落实。三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信贷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业务素质。十多年的会计工作,让我倍加珍惜这神圣的工作岗位。每当为整理当天借、贷方发生额和凭证、附件张数汇总记录、为赶制会计报表加班到深夜的时候,每当孩子生病无心照看的时候;每当节假日加班无心陪伴年迈的老人孩子的时候,我深深体会到会计工作艰难和辛苦;可当信用社一次次存款突破新高,优质服务受表彰,精神文明创建传来喜讯,财务效益指标上升的时候,我又感到由衷地高兴和欣慰,我的付出是值得的。

几年以来,我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城关信用社会计管理得到了规范和加强,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止2003年底,城关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 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增 万元;不良贷款占比较上年下降 个百分点;累计收回利息 万元,各项业务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果这次我有幸被选聘为城关信用社会计岗位上,我将积极配合单位领导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好会计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贷档案的管理,实行信贷程序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信贷风险,夯实信用社发展基础。并通过建立收息台帐,落实收息责任,使利息清收常年保持高压态势,维护信用社资金、财产安全。

二、按规定审核、汇总、编报信用社各种会计报表,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经营成果,并向联社领导提供准确数据和信息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重要空白凭证、帐表及密押、印章保管和会计档案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联社财产管理,认真搞好联社会计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加强保密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和金融市场秩序,敢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保守联社的商业秘密,确保信用社内部信息和商业机密不外漏。

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配合联社搞好中心工作。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3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主动的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银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这些指导性文件对我们从业人员明确提出了良好的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

首先,我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参加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作为信贷员,要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与农共兴”的经营战略,以支持“三农”建设和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广大农户、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作为最基本客户。积极开展农村信贷需求调查,掌握农村信贷需求。每年初制定全年的农业贷款投放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强化营销意识。积极做好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贷款的发放和清收工作,坚持“三查制度”,尽量简便贷款手续,并注意通过 1

多种形式与当地农户进行沟通,与农户之间的距离贴近了,农户反映的贷款难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支持我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1、有时候怕麻烦,工作不仔细。2、缺乏创新意识。3、对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一名基层的员工,我深感自己肩上担子的分量,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资金风险。因此,我不断提醒自己,不断的增强责任心,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努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事实求是、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同时,我也将继续深入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自学,进一步提高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合规操作和案件防范的意识。

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克服片面的思想倾向,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信贷新规与合规操作两手抓。无论是在信贷岗位还是柜员岗位,本人在思想上始终 2

坚持竖立科学发展观,以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金钱观;在学习上能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不断充实自己并学以致用,坚持合规合法经营努力争做一名优秀的信合人员。

靖安信用社:伍江波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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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4

各位董事:

2019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复杂经济金融环境,**农村商业银行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监管要求,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围绕“稳中求进、坚守定位、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注重质效”的总体思路,按“数字+机制”双向并行的模式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机构逐步稳定、业务有序推进、监管指标达标、形象逐步向好、服务不断优化、社会地位提升等**个方面良好格局。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0****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业务总体保持增长。截止**0****年末,各项存款余额****.0**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新增额占全市银行业的****.****%。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

二是监管指标有效改善。**0****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亿元,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全面完成不良贷款三年压降规划目标。资本充足率****.****%,较年初增加**.****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00.0**%,较年初增加****.0**个百分点。存贷比****.0**%。

三是结构调整持续优化。大额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下降**.****亿元,占比为****.****%,较年初下降**.****%。**0万元(含)以下小额贷款余额**0.****亿元,较年初增长**.****亿元,增长****.****%。个人贷款户数**.****万户,较年初增长********户,增长****.**%。

四是支农支小成效明显。涉农贷款余额****.0**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占各项贷款的****.****%,占全市银行业的**0%。农户贷款面达到**0.****%,较年初上升**.****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占各项贷款的**0%以上。

五是分类考核排名提升。分类考核排名从过去全省倒数,到**0****年、**0****年连续两年同方阵内排名第一。

(二)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体系和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加强对章程和议事规则的学习,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提高了按章程决策、履行职责的能力。**0****年共组织召开**次股东会议,**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事项****项,完成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飞马贷”系列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提案的修订,发挥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成员认真履职,开好每次董事会,审议表决年度业务经营计划、经营班子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加强了对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的学习,针对总行下发的有关文件、制度及工作动态及时传达到非职工董事手中,使其熟悉、掌握业务经营管理情况,使董事会成员的业务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

**.强化了约束机制,实行授权经营。按照董事会授权经营,在职责范围和权限规定内,全力支持经营层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使经营层按照农商银行章程规定的权限有效履行职责,及时对全行的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市场定位等工作向经营层提供指导意见和建议。基本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了“三道防线”建设,全面实施内部监督,风险控制能力逐步加强。监事会成员定期列席董事会,加强了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建立完善与人行、银保监和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具体做法包括:认真学习、传达各级监管精神,密切关注监管动向;定期、不定期向监管部门汇报工作;邀请**银保监局**监管组、人民银行领导列席股东、董事会议;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各类现场、非现场检查,按时报送各类监管报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三)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惠金融深入推进。

一是优化三农工作机制,夯实信用工程基础。累计完成精准建档****0****户,有贷款余额的建档评级户数********户,占比达****%。农户贷款面**0.**%,较年初上升**.****%。搭建微喇叭诚信宣传推广平台,通过平台咨询贷款累计******人次,放款成功**0**笔,金额********万元。

二是根据网点服务区域开展“网格化”服务。实行定网格、定人员、定任务,专注于社区、商圈、个体经营户等目标,网格营销户数较年初增长********户,增长******%。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亿元,增长****%。

三是通过金融科技赋能,丰富产品条线。全面推广企事业单位人员普惠型金融贷款产品——薪享贷,通过利率优惠等营销手段,用信户数已达********户。余额笔数较**0****年初增长********笔,余额增长**.**亿元,户均****万元。

(四)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内控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前移防线化解不良。从过去被动防风险向主动化风险转变,遵循“合规与经营并重”的原则,树立底线思维,党委班子带头挂帮支部开展集中清收,采取法律诉讼、债务重组、现金清收等多渠道压降不良。**0****年以来多渠道处置各类不良贷款约**亿元,真实不良率由**0****年初最高时近**0%下降至当前**.**%,下降****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压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通过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履职,进一步完善流动性指标监测体系,强化应急处置机制;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亿元,有效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匹配资金期限,加强同业往来沟通,拓宽负债渠道。

三是提升案防管理水平,严守风险底线,开展“风险大排查”,排查涉及信贷业务、柜面管理、财务管理、员工异常行为、印章管理等方面。共排查各类业务********笔,涉及业务资金******.****亿元。在安全保卫方面,获得全国百佳安全先进管理示范单位,实现全年安全稳定运行无事故。

(五)组织人力资源优化,企业文化内涵不断丰富。

一是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制,定期开展履职能力评价,推行三级价值体系建设,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逐步实现班子发展理念统一,形成共同的使命感;提升中层干部履职能力,形成有效的责任感;加强员工管理、考核,提升员工的紧迫感。

二是建立竞岗机制,从员工积分、计价考核、技能测试等定期开展评价,逐步将讲政治、会管理、懂业务的业务骨干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干部梯队。

三是梳理提炼我行“打造立足本地、品质过硬、服务优良的社区银行”企业愿景,“服务客户、成就员工、回报股东、回馈社会”企业使命,以及“诚信、人本、稳健、创新”的价值观,用文化驱动员工内生动力提升。

(六)围绕“抓党建促发展”,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提升。

一是始终坚持“抓党建促提升、抓党建促合规、抓党建促转型、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精神为主线,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整改方案,并按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党委在经营管理决策、选人用人把关、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委会“前置程序”。**0****年共召开党委会****次,审议经营管理决策议题****0余项,人事议题****项。

二、**0**0年工作计划

**0**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农商银行围绕“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将**0**0年定位为“竞争力提升年”,以三年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坚守市场定位、强化法人治理、防控化解风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举措,保持发展势头不放松,向“百亿行”冲刺。

总体目标:全年各项存款确保按**%的增速,余额达到****.**亿元以上。力争增长**%,余额达到****亿元。对公存款稳中有增,确保稳住现有对公账户;储蓄存款确保平稳较快增长,确保增量份额保持首位,力争增量份额不低于存量份额。各项贷款确保按**%的增速,余额达到****亿元以上,力争增长**%,余额达到****.**亿元。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持续达标。利润维持上年水平。不良贷款率确保控制在**%以内。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存贷比等各类监管指标持续优化,确保经营管理方向不偏离,机构效益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工作思路:

(一)以主动防范为抓手,提升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继续打好“组合拳”,抓“两项评级”夯实基础,抓“二十条禁令”严控新的违规,抓“内控合规”严防案件,抓“不良贷款处置”提升资产质量,抓“信用风险识别”严控新增不良。

**.强化全面管理。以“三险”管理为基础,配套建立领导人员联系点制度,重点关注风险隐患较大的支行网点,持续加强风险监测、资产处置和不良压降工作。进一步发挥“智慧售后平台”作用,引入贷后管理计价考核机制,做实“三查制度”,强化表外资产管理。

**.严防案件风险。开展“合规文化年”建设,高度重视面对经济下行、外部人员骗贷、内外勾结作案及员工异常行为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案防教育培训,主动对接公安、工商、税务等单位,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风险排查,落实家访制度,抓早抓小、全员覆盖,着力打造内生性合规文化建设。

**.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中层干部履职能力及客户经理综合素质提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制定相关细化标准,有效解决“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等问题。

(二)坚守社区银行定位,强化产品开发和客户营销

存款方面:做到“两增两控”,即确保储蓄、对公存款余额持续增长、客户有效增加,合理控制同业、票据保证金存款规模,大力提升核心存款占比;以储蓄存款为主阵地,储蓄存款占比力争达到**0%左右。以对公存款为突破口,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联系,积极营销社保、医保市场,推进与税务、社保、医院、校园等单位的业务合作,存款市场份额必须有所提升。

贷款方面:做到“三增一控”,即确保涉农、小微、消费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客户有效增加,大额贷款余额、占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大力推进产品开发和客户营销,落实从线下到线上线下的网格化服务,实行分层分类营销,按社区推进“网格化”,其中城区**0万以上、农村**0万以上客户要做到“一户一策”,对客户群体进一步细分。加强与税务、工商、财政对接,开发“税快贷”等业务产品,完善利率调节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三)优化治理能力,提升改革发展活力动力

持续推进转型发展,重点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治理体系,营造内生动力推进工作开展的工作环境和良好氛围。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重新梳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按照规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履职建设,落实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制度,逐步健全“三会一层”议事规则,逐步完善法人治理体系。

**.优化人员选用机制。统筹推进人事和薪酬改革,开展全辖竞聘工作,优化竞岗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实现从“发现人才——调动使用人才”到“发现人才——原地重用人才”的转变,不断强化各条线“内训师”队伍建设。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5

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xxxx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xxxx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管理、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风险责任认定、贷款管理责任移交、贷款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及时预警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责任人包括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

贷款发放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过程中履行调查、审查、审批等职责,并对形成贷款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人员。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后履行搜集整理信贷资料、客户维护、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总结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信用社信贷岗位人员。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五条信贷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建立,内容包括客户及担保人基本情况(含评级授信情况)、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本息收回、呆帐核销等过程中形成的与贷款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移交、销毁等。

第七条信用社是本级信贷档案管理的责任机构,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信贷档案管理。

第八条具体管理办法按2004年下发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整理工作细则》执行。

第九条信用社信贷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十条县联社对辖内基层社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基层社对辖内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章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

第十一条客户维护内容包括收集客户意见,提供宏观政策和市场信息,推介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提供结算便利、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合理安排资金,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第十二条信用社对重点客户和优良客户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回访。

重点客户包括经县联社主任贷审委员会审批的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及本社贷款余额最大十户。重点客户回访内容主要是提供最新经济金融政策和市场行业信息,掌握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安排资金,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优良客户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信等级评定为二级(含)以上、信用等级为AA级(含)以上及近三年在信用社借款均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客户。优良客户回访主要内容是了解客户服务需求,提供优先便捷服务,推介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拓宽合作领域等。

贷款管理责任人对管辖客户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回访,做好客户的咨询服务工作,帮助客户解决困难等。

第十三条信用社将回访的情况每次以文字记录并归入信贷档案,回访总结材料分别于每年的6月20日혁Ð2月20日前上报县联社计划信贷科。

第十四条贷后检查分为贷后管理检查和信贷资金跟踪检查。

(一)贷后管理检查是指贷款发放后,贷款管理机构对贷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基本内容包括信贷制度建设及执行、贷款台账与统计准确性、信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性、操作程序规范性、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及时性、不良贷款管理等情况。

(二)信贷资金跟踪检查是指贷款管理责任人对客户履行借款合同、生产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情况进行的检查,基本内容包括客户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客户及担保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客户资金回笼及归社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后管理检查的重点

(一)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重点检查贷款“三查”、审贷分离制度执行及信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性等情况。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检查对客户调查的真实性、资信评级和核定信用额度的合理性、贷款流程的合规性。

(三)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之外的贷款,重点检查信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性、操作程序规范性。

第十六条信贷资金跟踪检点

(一)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重点检查客户和担保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重大事项(包括资产、负债、机构、体制等)变动、按约使用信贷资金、抵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客户资金回笼及归社等情况。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检查客户个人信誉、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

(三)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之外的贷款,重点检查客户履行借款合同、经营效益,到期偿债能力等情况。

第十七条县联社对经主任贷审会同意后发放的贷款每年将组织一次序时检查。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人对所管辖贷款必须坚持壹万元(含)以下的每年、壹万元(不含)以上至伍万元(含)以下的每半年、伍万元(不含)以上的每季至少要进行一次信贷资金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归入信贷档案保管。

第四章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

第十八条贷后风险预警是指各级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发放后,通过多种渠道获悉客户经营环境因素已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客户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贷款本息的按期收回,及时发出贷后风险预警提示。

客户经营环境因素分为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和外部经营环境因素。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包括客户信誉程度、企业高层变动、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重大诉讼事件等情况。外部经营环境因素是指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市场行情、自然灾害等情况。

第十九条县级联社在客户经营外部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发出贷后风险预警信号,提醒并督促信用社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条信用社在发现贷后风险预警信号或收到上级部门贷后风险预警提示后,应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并督促贷款管理责任人落实。

第二十一条贷后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客户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在向县联社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出贷后风险预警信号。

第二十二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在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中发现客户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变化或收到贷后风险预警提示后,应及时提醒客户采取措施,并与客户协商提前归还贷款或补充担保;对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置抵押物等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要求限期纠正、补充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停止发放新贷款、加罚利息、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降低信用等级或取消授信额度等信贷制裁措施。

第五章贷款本息的收回

第二十三条客户提前还贷的,应向贷款管理责任人提出申请,其中法人客户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四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应按月建立《到期贷款登记簿》,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内,向客户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提示并督促客户在到期日前筹措还款资金。

第二十五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对客户申请展期且符合展期规定的,在收回全部贷款利息后方可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第六章不良贷款管理

第二十六条信用社会计人员对到逾期贷款应严格按照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及时调整贷款形态,进行帐务处理,并与贷款管理责任人的台账进行核对,以确保不良贷款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二十七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对贷款余额10万元(含)以上的不良贷款,每季都应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对贷款余额10万元以下、5万元(含)以上的不良贷款,每半年应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对贷款余额5万元以下的不良贷款,每年应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同时要约见客户(客户为法人企业的,还应约见其主要经营管理人)谈话,要求其制订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

第二十八条符合转贷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贷手续。

以物抵债、权利抵扣的,按抵债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不良信贷资产重组和置换的,按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处理。

符合呆帐核销条件的贷款,按呆帐核销管理有关规定核销。

第二十九条信用社对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单笔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且逾期90天以上的,应在次月5日前向县联社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客户基本情况、不良形成原因、贷款责任认定与划分以及清收处置措施等;对不良贷款绝对额当季上升在50万元(含)以上或不良贷款占比上升的,应在季后10日前向县联社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原因、责任落实情况及处置措施等。

第三十条县联社对新增单笔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且逾期90天以上的,不良贷款当季新增50万元(含)以上或不良贷款占比上升的信用社,要求信用社负责人到县联社当面汇报,并按照稽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信用社对新发生不良贷款应在次月15日前向县级联社书面报告,逐笔说明贷款客户基本情况、不良贷款形成原因、贷款责任认定与划分及清收处置措施等。

第七章贷款风险责任的认定

第三十二条贷款风险责任的认定是指对贷款责任人工作失职的责任认定。

第三十三条县联社成立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负责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县联社理事长担任组长,主任、副主任、总稽核、信贷、稽核、人事、资产保全、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三十四条县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主要对经县联社主任贷审会审批通过后进入不良形态的贷款、信用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不能形成决议的贷款、反映信用社责任认定有失公正公平的贷款、涉及信用社主要负责人责任认定的贷款进行认定。

对县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不能形成决议的贷款、反映县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责任认定有失公正公平的贷款、涉及县联社主要负责人责任认定的贷款可上报省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进行认定。

第三十五条信用社负责人对贷款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工作失职进行责任认定。

第三十六条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后,由相应的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承担。

(一)贷款调查人对调查内容真实性、调查行为规范性,以及调查报告结论承担调查责任。

(二)贷款审查人对贷款业务合法合规性、贷款手续完备性、资料完整性承担审查责任。

(三)贷款审批人(小组、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决策者,应在审阅贷款调查和贷款审查报告的基础上,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判断,承担审批责任。

(四)贷款管理责任人对日常贷后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具体贷款风险责任划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提保贷款等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的风险责任认定,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除实行审贷分离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中已明确了风险责任认定之外的贷款,由贷款发放人承担100%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免责事项。

(一)因自然灾害等难以预见且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相关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及时采取了积极补救措施仍无可挽回的,相关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免责。

(二)贷款调查人提供虚假、伪造调查资料,误导审查(批)判断的,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审查(批)人免责。

(三)贷款调(审)查人调(审)查后,书面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贷款有权审批人未采纳,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调(审)查人免责。

(四)贷款有权审批人逆向操作,强行要求贷款调(审)查人办理信贷业务,致使贷款风险形成或损失,贷款调(审)查人在其分析报告中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并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免责。

(五)参与贷款集体调查、集体审查、集体审批的个人,书面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免责。

(六)贷款管理责任人全面履行贷后管理职责的免责。

第八章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

第四十条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是指贷款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移交。贷款发放责任人的责任不随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变动而改变。

第四十一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进行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

(一)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由信用社负责人和县联社稽核部门负责人主持并监交。

(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的移交,由所在信用社负责人主持并监交。

(三)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之外的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由县联社稽核部门主持并监交。

(四)信用社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由县联社稽核部门负责人主持并监交。

第四十二条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经交接双方与监交人三方在贷款管理责任移交登记簿上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九章贷款总结评价

第四十三条总结评价内容包括:客户基本评价、贷款基本情况评价、贷款发放责任人评价、贷款管理责任人评价、经验教训总结等。

第四十四条贷款总结评价由信用社组织实施,进行贷款总结评价后将结果上报联社业务科。

贷款本息全部收回的,贷款管理责任人应在贷款收回后一个月内,进行贷款总结评价,并作为客户长期信用记录和该客户今后评级授信重要参考依据入档保管。

贷款形成不良的,信用社应对该户贷款进行贷款总结评价,通过分析信贷风险成因,提出重要警示和清收处置措施。

贷款进行呆帐核销的,一律上报县联社。在严格保密、帐销案存、继续追偿的同时,由信用社就该户贷款损失教训进行总结评价并上报县联社。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按《xxxx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定岗定责、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信贷管理机制,促进审慎经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工作尽职是指在整个信贷业务流程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是信贷人员履行职责和失职问责的依据,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受理岗职责: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和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进行初审。

第五条 调查岗职责。调查岗包括信贷调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一)调查人员职责:负责调查评价工作,对调查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调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调查报告,对调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与辖内大额信贷业务的调查评价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调查报告,对调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同时应组织或直接参与辖内集团客户和重大项目的信贷调查评价工作。

第六条 审查岗职责。审查岗包括信贷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贷审查专员。

(一)信贷审查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二)审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审查报告,对审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审查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与对大额信贷业务的审查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审查报告,对审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

(四)信贷审查专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独立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第七条 信贷审批岗职责。信贷审批岗包括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有权作出信贷决策的其他人员。

(一)贷审会委员职责:负责审议信贷业务,并对信贷业务进行表决。

(二)贷审会主任委员职责:负责贷审会工作,按规定审议信贷业务。

(三)联社理事长职责:负责行使一票否决权。

信用社信贷审批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比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放款操作岗职责。放款操作岗包括放款操作人员、法律审查人员、会计人员和放款部门负责人。

(一)放款操作人员职责:负责按照要求落实贷前条件和用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登记录入人行征信系统,收集、整理和移交客户档案资料。

(二)法律事务岗职责:负责在放款前对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相关凭证等资料,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

(三)会计岗职责:负责依据信贷审批表和放款通知书,审核信贷人员办理的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按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四)放款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放款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贷后检查岗职责。贷后检查岗包括贷后检查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贷后检查岗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和内容对借款人、担保人、抵(质)押物进行贷后检查,对贷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告部门负责人;按时发送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

(二)贷后检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贷后检查工作,对贷后检查人员报告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工作。

第十条 风险管理岗职责。风险管理岗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风险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贷后检查部门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并提出化解风险建议。

(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对风险管理人员提出的化解建议及时进行处理或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十一条 资产保全岗职责。资产保全岗包括资产保全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资产保全人员职责:负责对不良信贷客户的管理,对问题类客户的法律诉讼;负责接收、管理和处置抵债资产。

(二)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资产保全工作,重大资产保全事项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岗 职责:档案管理岗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一)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接收、登记信贷业务资料和整理、装订、保管、交接信贷档案,对信贷档案的完整性负责。

(二)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督促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移交信贷档案。

第十三条 尽职调查岗职责。尽职调查岗包括尽职调查人员和尽职调查部门负责人。

(一)尽职调查人员职责:负责对信贷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贷业务工作中是否尽职进行调查,并提出责任认定建议。

(二)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贷业务的尽职调查。

第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职责,如果由同一部门或人员履行多个部门或多个岗位的职责,则由其部门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章 尽职调查

第十五条 当信贷业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尽职调查。

(一)当贷款劣变时(进入不良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外),应对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二)当对贷款进行以资抵债处理时,应对贷后管理、风险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三)当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风险管理、抵债资产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调查、审查、评级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尽职调查;

(四)当核销贷款时,应对损失贷款的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五)在信贷业务合规性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必须进行尽职调查。

第十六条 通过调查,对存在未尽职行为的,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四章 责任类型及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 责任类型

(一)完全责任:故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规程,并由于其个体行为致使其他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无法预见或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的;

(二)主要责任:在信贷业务操作中严重失职或非故意违规,对存在的风险未能识别的;

(三)次要责任:因工作疏忽等原因未能识别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第十八条 责任认定

(一)调查、审查与审批

1.调查人员未按规定完整收集借款人资料的;对收集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未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调查人员未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必要性、用途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3.调查人员未对保证人进行实地核保,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资信情况了解、分析不彻底,造成第二还款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未调查核实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合法性,造成第二还款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4.调查评价报告中未反映和充分揭示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5.调查报告的内容不完整、分析方法不正确、调查结论不准确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6.调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的,调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调查的,与调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7.调查报告未按规定反映客户的主要风险点和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8.调查人员与客户弄虚作假而形成调查报告误导审查和审批决策的,调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调查报告的,与调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9.调查环节的相关人员在调查报告上签注的意见不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的所有意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0.审查人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11.审查报告未按规定全面反映审查内容的,或审查报告的分析方法不正确、审查结论不准确的,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12.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3.审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4.审查人员故意提供虚假审查报告的,审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的审查报告,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15.信贷审查专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的,承担主要责任。

16.信贷审查专员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或不符合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承担完全责任。

17.信贷审查专员故意提供虚假审查报告,或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的,承担完全责任。

18.审查环节各相关人员对所审查信贷业务的审查意见不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信贷人员的所有意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19.超权限、超比例审批信贷业务的,或通过对关联方提供授信的方式化整为零超权限、超比例提供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包括联社贷审会和信用社贷审小组投同意票人员,下同)承担完全责任。

20.对不符合信贷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同意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1.在借款人还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同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2.在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或担保实力的情况下同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以及不按抵(质)押折扣率确定贷款额度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3.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4.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5.违规决策发放跨区域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6.违反信贷审批程序或减少审批程序、逆程序同意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27.指示、授意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信贷业务,或以个别谈话等方式影响有关信贷人员或贷审会委员独立发表意见的,指示、授意人承担完全责任。

28.联社理事长未按规定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承担完全责任。

29.未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风险提示意见办理信贷业务的,由有权同意人和具体经办人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二)放款程序

1.在不满足“审批结论”设定的放款条件下办理了放款手续的,放款人员与放款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2.办理担保贷款手续不合规、不合法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或者部份无效的,放款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3.对借款合同、法律文件及相关凭证审查不严,致使存在的法律瑕疵危及农村信用社债权行使的,法律审查岗承担主要责任,放款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4.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抵(质)押权利凭证的入库保管手续,或违反有关规定办理释放抵(质)押品手续的,同意人和具体经办人承担完全责任。

5.放款人员按照领导授意, 不按规定落实贷前和用信条件而办理信贷业务手续的,放款人员、部门负责人与授意领导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三)贷后检查

1.未按规定的内容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贷后检查报告未反映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变化情况,未分析其变化情况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影响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对于发生影响客户风险级别及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发生变化,抵押物出现转移、毁损、变质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及时进行书面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5.未按规定保管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利凭证,或未按规定保管质押物,致使有关权利凭证或质押物毁损、遗失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6.未及时向借款人及保证人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导致诉讼时效丧失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掩盖资产质量导致风险进一步加大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8.贷后检查人员故意隐瞒借款人、担保人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的,或编造虚假贷后检查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

9.按领导授意不真实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的,贷后检查人员和授意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明知属领导授意而未阻止的,承担主要责任。

10.贷后检查部门未及时将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信贷业务报告风险管理部门的,贷后检查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11.未对贷后检查部门报告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风险识别并及时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处理,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告的,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12.未按风险管理部门意见及时进行处置的,贷后管理人员或资产保全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四)资产保全

1.以资抵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债权债务合同或协议、抵债资产权属凭证等)不真实、不完整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2.未按规定接收抵债资产的,资产保全人员、审查人员和审批人员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3.接收抵债资产违反审批程序或超权限审批的,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与借款人、担保人串通,使抵债资产价值高估、难以变现或变现损失巨大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完全责任。

5.未按规定办理抵债资产过户手续,导致抵债资产权属出现争议或其他影响抵债资产处置的,根据当时未办理手续的具体原因,分别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属内部原因造成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6.取得抵债资产后未及时建立台账,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发生缺损的,经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保管人员未按规定对抵债资产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导致帐实不符,抵债资产出现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8.处置抵债资产违反审批程序或超权限审批的,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9.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抵债资产而损失农村信用社利益的,经办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

10.对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导致丧失执行时效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五)资产损失核销

1.在借款人或担保人仍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偿,导致债权核销的,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2.对未认定责任或未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的,相关的核销审查与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采用编造、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方式对不具备核销条件的资产申请核销的,经办人承担完全责任;审查与审批人员未能对相关资料进行有效甄别,导致核销申请通过的,审查与审批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为逃避责任追究,对资产损失隐瞒不报、长期挂帐的,相关信贷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决策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5.对追索类已核销资产未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导致未及时发现债务人资产线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索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6.对追索类已核销资产,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因未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导致追索权丧失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7.对已核销资产的台账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更新的,管户的资产保全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六)档案管理

1.相关部门的经办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移交信贷资料的,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2.未按规定对信贷资料进行归档、登记、装订、移交和管理的,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未督促移交和按规定进行监交的,承担主要责任。

3.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信贷档案资料遗失或有档案涂改、拆换、损毁和遗失等问题的,档案管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失职行为的处罚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等。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批评教育主要包括口头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主要包括调离原岗位、解聘职务、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取消授信资格、停止信贷审批权、停职离岗收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二十条 处罚标准

(一)对承担次要责任的,给予责任人200-500元(以每笔计算,下同)的经济处罚,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二)对承担主要责任的,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和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给予责任人开除留用以上纪律处分。

(三)对承担完全责任的,给予责任人1000-20xx元的经济处罚和开除留用以上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以下未尽职行为,给予责任人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进行组织处理。

(一)受理岗无正当理由拒绝客户申请的;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未进行初审的;对收集的客户资料未按规定加盖相关印章的;

(二)受理、调查、审查等各部门负责人未及时安排人员或直接从事相应工作,造成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擅自出具或不出具信贷业务退件通知的;

(四)未按规定移交信贷资料的。

第二十二条 具体处罚由稽核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试行)》、《***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7

关键词:财务信息管理 成因分析 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07)08-060-03

一、引言

曾几何时,同一企业在同一报告期向不同的部门报送数据大相径庭的报表已不再是怪事,企业的经营实绩如何,也许只有实际经营者知道。在这类虚假的财务报表面前,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长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显得苍白无力。政府、银行、税务部门、其他投资者和企业的意向合作者对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根本无法判断。打击虚假会计信息,为我国市场信用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信息条件和外部环境,避免财务信息失灵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已经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 虚假财务信息形成原因分析

(一)做“政绩”使然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如何判断官员的优劣,一般有两个判断的“标准”:一是要有“形象工程”,即市镇建设搞得如何,于是“书记工程”、“市长工程”应运而生;二是以经济数据为衡量标准,经济发展得如何,得让数字说话,这个数字是个合计数,于是每个企业的产销和利税必须要有较大的增幅,而这种指标设置是否科学没有人关注,但企业数据做得好的政府不仅会给“代表”什么的政治荣誉,还会在政策上有所倾斜,于是企业的财务数据就赋于了政治色彩,企业编财务数据夸大业绩花了点“小脑筋”,但得到的是荣誉和大实惠,何乐而不为?

(二)融资需要或偷逃税需要

在诚信缺失的情况下,不少企业经营者指使财务人员擅自“做账”,利用报表骗取得融资或其他利益,也有一部分经营较好的企业也出现数字不实的情况,有的是为隐瞒利润,以达到“避税”之目的。部分企业为了上市或融资需要,除了任意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外,甚至还要求中介机构出具虚假的评估和审计报告。

(三)会计人员门槛、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三低”

1999年10月31日修订的《会计法》提出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并要求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还要求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但是实际情况是,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比比皆是,而且法律意识薄弱,不能有效抵制而是迎合和执行经营者的做假账、出具虚假财务报表的要求,会计道德职守的普遍缺失是一个令全社会担扰的问题。

(四)某些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不负责任

2001年12月发生在美国的安然公司破产事件中,协同做假的安达信公司被认为是第一配角,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信任危机。这类案例国际上有,国内也不鲜见,2003年,深圳市明伦集团董事长周益民用了11万元从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买来了两份虚假的资产审计报告,使原本净资产为负的明伦集团摇身一变变成了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大企业。为明伦集团骗取银行贷款后投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创造了条件。

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每天都面临着独立审计声誉和收费利益的矛盾,会计师事务所的天平常常发生倾斜,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操守在利益面前常常“失守”。

(五)使用假财务信息、假报表付出成本低

对于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制裁,我国现行法律也作出了相应规定。1999年10月31日修订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第四十五条又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于使用虚假的会计报告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对于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偷、漏税的,《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另外,在《贷款通则》第十九条和《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二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尽管在上述法律法规中均作出了规定,但是我们能够找到的因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而获罪的案例不是很多,但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提供和使用虚假财务信息这类案件一般都归入了经济纠纷一类,很少有承担刑事责任的。例如,对于使用假会计报表骗取银行贷款的我们认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犯罪构成,可在实际审判中,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却难以判断,现行《刑法》明确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结果常常使“骗子们”逍遥法外。由于会计信息弄虚作假需要付出的成本极低,得到的实惠是丰厚的,提供真实财务信息却“吃了亏”,这不能不说是一些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六)金融机构业务人员拓展业务推波助澜

少数银行制订不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 要求资产业务每年均要有大幅增长,信贷业务人员收入与业务指标挂钩,而贷款的门槛条件又很高,许多企业如果提供真实性会计信息就不能符合授信条件,这样会迫使和诱使客户经理接受虚假的会计信息报告,有的明知是假也将错就错,有的甚至于授意或者帮助企业编制会计假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发展其资产业务。

三、根治虚假财务信息的对策和建议

(一)倡导诚信经济,充分认识虚假会计信息的严重危害性

某面粉厂提供给银行的200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企业总资产19045万元,其中所有者权益7676万元,未分配利润1954万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4358万元,净利润1166万元,资产负债率60%。该企业及其控制的生产馍片的子公司截止2006年8月末共向六家金融机构直接贷款8300万元,“间接”贷款6025万元(借款主体系粮食购销企业,面粉厂是担保人和资金实际使用人)。2006年8月,由于一家银行收贷后未继续发放,面粉厂资金链断裂,多家债权人至法院,被拖欠小麦款的农民围堵企业大门,法定代表人被收审,企业被迫宣布破产。后经查明,面粉厂2001年10月份改制时亏损299万元,从2001年10月至2006年8月企业连年亏损,亏损合计高达4977万元,与2005年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形成明显对比的是,2005年实际亏损1541万元,企业早就已经是资不抵债了。这是一个典型的利用虚假财务信息骗取银行贷款的例子,最终受害的是六家金融机构(含信用社)。笔者相信,受害的也不仅仅是这几家金融机构。可见虚假财务信息对社会危害之深。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要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的氛围,让诚信成为每个经济细胞和经济行为恪守的道德规范,全面提高社会的信用水平。2007年3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等多项要求。地方政府要将会计信息打假作为为市场营造一个良性的金融生态环境特别是诚信环境和法制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

企业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同时是需要其他企业真实会计信息的市场参与者,也是虚假会计信息的受害者。打造诚信经济,摒弃“假账”、“假报表”要从自身做起。必须全民树立提供真实财务信息为荣,提供虚假信息为耻的观点。

(二)规范一般企业财务信息的管理和披露

必须在观点上有所突破,应完善相关法规,借鉴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办法的一些成功做法,建议明确一个部门作为会计信息的登记和机构,会计的会计报表和一些重要财务信息、重大事项必须在一定时期内报送此部门,企业必须对报送的报表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凭规定的手续可以查询上述信息。政府同时出台相应政策对此类信息进行高效监管。

要将企业的会计信息真实与否作为企业征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的企业和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一样上“黑名单”,大家共同制裁之。

(三)加强会计人员和会计事务所职业道德操守建设

2001年4月6日,朱基同志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为该学校题的校训是“不做假账”四个字,同年10月29日,朱基同志在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题字是:“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这既是一个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操守,也是会计人员对社会负责、保护自己的唯一出路。《会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或者隐匿、故意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各级会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会计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要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严把会计信息质量关。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要形成风险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有效并以法律法规格为依据的管理制度体系,要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行为,杜绝无序竞争引起的乱出报告的行为。

(四)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会计法》第七条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作出了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地区的会计制度,要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对于违规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会会计师事务所,尽管没有形成损失,也是严加惩罚。

明确财财政部门作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履行财务监管职责,是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也是创建地方诚信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同时财政部门要建立社会会计信息检举制度,防止虚假信息的产生。

(五)各金融机构等部门要提高对虚假财务信息的识别能力,特别是关注关联企业、集团客户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银行接受会计报表应注意报表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事务所的信誉。要选择一些声誉良好的高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如经过审计,要关注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带有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还是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后三种情况,应详细分析原因。如果未经审计,客户经理首先应注明财务报表的来源以及对财务报表的评价:准确可信、大致可信但存在部分疑点、可疑或不准确、不可信等,以便后续审查审批人员分析把握。

可通过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考查、实地查账、抽调原始凭证、核查库存商品等方式,查验企业报表账实是否相符,必要时应要求企业提供银行对账单、纳税凭证、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及资产权属证明,并主动通过工商、税务、行业协会、上下游企业等外部渠道收集相关信息,从而摸清企业有效资产和真实现金流状况,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财务信息作出客观判断。还要分析客户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合理,是否与行业情况及以前的会计年度等保持一致,若发现任何会在很大程度上高估资产、净资产及利润或低估负债的情况,在分析时应予以注明。原则上不接受汇总报表;对集团公司本部或集团核心企业,应同时分析借款人报表和集团合并报表。

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和集团客户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关联关系,不按照公允价格转移资产和利润的,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信贷管理。银行必须判断集团客户成员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合理性,同时还需判断是否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资产和利润的转移。

另外,银行要加强内控制度和责任文化建设,要明确客户经理要对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负责,相关人员要不断提高努力提高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判断能力。对于与企业相互勾结,或授意或默认企业会计信息造假的客户经理,一经查明要严惩不贷,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六)对和使用虚假财务信息严加惩罚,加大其违法成本

2001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纪要》,尽管明确了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但规定了企业诈骗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的。”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纪要》的发表为打击利用虚假报表骗贷行为扫除了法律障碍,但是仍然未能彻底解决,个人认为企业是否可以成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仍可讨论,如果在《刑法》相关条款中,明确单位也能够构成贷款诈骗罪,就能够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贷款诈骗行为,犯罪动机是多样的,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秩序,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侵占罪,建议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和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犯罪动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更改为“以非法占有和使用为目的”。这样能够在实际审判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诉累。

最近,我们还在媒体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2007年1月29日,辽宁省丹东振亚区人民法院认定原阜新市市委书记王亚忱等人在申请华龙公司(原名双龙公司,王是公司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其子王晓军是公司董事)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采用欺诈手段,虚拟注册资本,其行为构成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因还犯有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获刑8年。这类判例的公布对于打击虚假财会信息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加大编造虚假会计信息者的违法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杜绝虚假财务信息的发生和蔓延,才能还经济社会一个明朗清净的天空。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篇8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5-0084-04

1 引 言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不断加深,越来越多企业主动以披露经济、环境、社会等非财务信息为基础的社会责任报告。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比一般企业负有更重要的社会责任,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国家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同时,实践也表明,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自身确立社会责任理念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1]。据统计,我国16家上市银行全部都披露了比较全面的社会责任报告,说明我国上市银行和社会公众对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加深,并积极付诸行动。对我国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履行现状的研究不仅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监督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有助于督促上市银行积极履行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对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本文根据2012年各上市银行官方网站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社会责任管理、经济责任、利益相关者责任以及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最终深入研究各上市银行的履责状况。

2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

为了监督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建议企业应该每年像披露年报一样,定期社会责任报告,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展示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成绩和不足。浦发银行是我国首个社会责任报告的银行,从2006年开始持续到现在每年定期社会责任报告。建设银行是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首个社会责任报告的银行。北京银行是首个社会责任报告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3年3月31日,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中有9家银行已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其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这9家上市银行公布的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框架见下表所示。

从已披露的9家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银行已经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已经把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定期披露事项。从原来的只在年报中披露社会责任到近几年大部分国内商业与银行都有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主动的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越来越强。从报告框架中还可以看出,9家上市银行都聘请了第三方对社会责任报告做了独立鉴证和报告,保证了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报告最后的社会评价与反馈也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成情况已渐入成熟。

从这9家上市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结构和内容上看,基本上都按照监管部门法律规范的要求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主要都是从社会责任管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利益相关方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这四个方面进行报告,报告都能较好的、完整的反映上市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和问题。

3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分析

3.1 社会责任管理情况

本文针对9家上市银行社会责任管理情况的报告归纳了以下几项指标:网站上有关于社会责任的专栏、企业战略中社会责任的体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专门的监管机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的建立、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定位以及有关负面信息的披露见图1。

从披露情况来看,9家银行全部在各自网站上没有社会责任的专栏,说明我国主要大型商业银行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在增强,对社会责任履行的认识越发深刻,报告越发规范。9家银行在其企业战略中都体现了社会责任观,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到长期发展战略中,从战略高度上认识社会责任。例如:浦发银行将企业社会责任与银行品牌战略以及银行整体发展战略相对接,将社会责任工作有机融入品牌建设以及银行整体发展战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还体现在良好的公司治理上。从图1可看出,大部分商业银行积极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适时调整董事会的决策职责、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以及加大对管理层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强全面风险、内审、内控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根据本文统计,9家银行中只有民生银行一家没有在报告中明确说明公司治理方面的作为。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首先要从制度上确立管理机制和监管机构。从披露情况看,大部分上市银行都已建立了良好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并设有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只有中国银行在报告中没有明确指出监管机构,招商银行没有对社会责任履行机制的建立进行详细说明。

银行应该明确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定位并定期汇报责任的完成情况。有8家银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并披露了对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完成情况。只有农业银行对这方面没有作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9家上市银行均已主动了社会责任报告,把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了企业长期战略规划中。在制度化管理、责任定位等方面绝大多数银行都能较好地完成信息披露,较之前几年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就负面信息披露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9家银行无一例外都回避了此项的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报告的平衡性和真实性。

3.2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2012年,各上市银行依然保持了良好的业绩增长。见图2,9家银行都在报告中披露了对助力实体经济、支持中小企业以及加大“三农”服务方面做出的成绩。

服务实体经济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上市银行更应该发挥自身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努力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发展。例如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支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参与银团贷款7.3亿元;交通银行支持沿黄河防洪堤坝和蓄滞洪区建设;农业银行积极为农田水利、西气东输、铁路建设等国家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建设。根据统计,大多数银行能够积极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只有两家银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没有对服务实体经济的贡献进行详细阐述,分别是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其中平安银行的报告中没有包括经济责任的披露,因此对实体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方面的成绩都缺失。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活力源泉,上市银行有责任为小微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例如:农业银行全年免收微型企业中间业务收费45项,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浦发银行深挖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潜力,全面推出“吉祥三宝”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2]。从披露情况看,9家银行中只有平安银行没有对扶持中小企业的贡献作明确说明。

对于服务“三农”的责任,大部分上市银行都能坚持面向“三农”的战略定位,强化“三农”金融服务,为农业生产、农村繁荣、农民致富提供金融保障。例如:民生银行积极探索和完善村镇银行的商业模式,设置现代农业金融事业部,对三农产业链中的小微企业提供支持;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以存货质押、企业联保等方式,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但9家银行中出了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也还未对服务“三农”做出的成绩予以披露。

总体来看,各家银行都能较好的履行经济责任,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作用,对国计民生领域予以重点金融服务的责任。

3.3 利益相关者责任履行情况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股东、员工和客户是其典型的利益相关者,政府、社区以及合作伙伴是其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商业银行不仅要为股东谋取丰厚的利润,还应维护其员工、客户、合作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各方的利益。本文认为,银行应该履行的主要社会责任包括:提升股东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关注员工成长、参与公益事业以及履行反洗钱职责,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根据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统计见图3。

参与公益事业和关注员工成长成为银行最为积极履行的社会责任[3]。9家银行都在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积极投身的各项公益活动及获得的荣誉成绩,各家银行基本都能做到:重视员工安全与健康,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自身价值。

对于客户而言,银行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客户的权益,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从报告情况来看,9家银行中5家银行都披露了对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工商、农业、浦发和招商银行没有对客户满意度进行报告,其中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以及工商银行虽没有对满意度进行明确说明但在报告中都有独立的披露对客户的责任。说明大部分银行已经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对客户的责任,不仅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更能以创新金融产品和改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佳体验。

股东是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者。9家银行中有6家上市银行对本年度经营业绩做了详细说明,大部分银行都有投资者关系网页专栏,以便及时向市场及股东定期汇报财务指标。只有农行、交行及浦发银行在报告中没有对经营业绩、股东价值做出解释。政府是另一个企业应该重点关注的利益相关者。政府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合规经营,认真遵守反洗钱监管规定,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升员工合规意识。交行、平安、浦发以及招商银行都没有在报告中披露对反洗钱、反腐倡廉方面的成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责任履行的较好。

总体来看,参与公益事业和关爱员工成长是各家银行认知度较高、履行度较好的社会责任。而对股东、政府以及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履行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银行应该兼顾关键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平衡各利益相关者关系,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3.4 环境责任履行情况

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社会前进的主流方向。虽然直观上银行与环境污染关系不大,但环境责任确实是银行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本文根据我国银行业承担环境责任的特殊性,主要从坚持绿色运营、参与环保活动、开发绿色产品、推进绿色信贷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进行统计见图4。

从银行自身对保护环境作出的贡献来说,最直接的就是坚持绿色运营、开发环保金融产品和参与环保活动[4]。9家上市银行都提出了“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的理念,并都在报告中用数据披露了报告期内为节能减排作出的贡献。如交通银行推出的“远程智能柜员机ITM”新型服务模式,该模式将银行传统的单一设备与单一柜面的服务,转变成以全行资源实时支撑的集约式在线服务,实现未来“无人银行,有人服务”的微型智能网点。

由于信贷资金的强力导向作用,银行的信贷政策对环境的影响非常显著。从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上市银行无一例外地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政策,主要从风险规范、授信审批和贷后管理方面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的融资需求。

总之,从统计结果来看,我国上市银行对于环境责任的承担力度已逐步加强,在这四个方面做的都十分完善和突出,都能坚持绿色理念,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与绿色运营,为绿色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4 结 论

根据以上分析研究,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4.1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与过去相比有明显好转,整体情况较好

根据对9家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统计分析,大部分银行在责任管理、经济责任、利益相关者责任、环境责任四个方面履行的都比较好,尤其是在企业战略中社会责任的体现、设置社会责任专栏、参与公益事业、关注员工成长以及环境责任的履行方面,9家银行全部进行了详细披露。

4.2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回避环境、经济等负面信息的披露

从9家银行的统计结果看,没有1家银行提到在承担环境责任的过程中存在的缺失,或者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造成环境损失的情况。比如,各个银行一边喊着低碳环保的口号,一边滥发信用卡。而且对于满意度和投诉率的披露含糊其辞,满意度百分比通常都接近百分之百,与实际情况不符,降低了报告的可信度。像这些负面信息并未体现在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中。

4.3 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形式大于实质

从9家上市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看,基本都是确定一些利益相关者并采取某些措施维护他们的利益。虽然每个项目的主题都比较清晰,但是在具体内容上,都是简单堆积一些数据进行阐述或者只强调某一方面的践行活动。

5 建 议

5.1 完善负面信息的披露机制

提高上市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透明度,增强报告的可信度。一个真正负责任的企业是能够正确面对自己责任缺失的一面,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5.2 建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会计指标评价体系

虽然随着政策的引导及公众对社会责任的关注日益提高,金融机构已纷纷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但仍然缺乏一个权威的银行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5]。因此,应该结合我国银行业的特点,构建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以达到客观地评价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晨,梁宏莉.关键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1(6).

[2]俞震,姜子叶.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现状分析——基于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研究[J].上海金融,2009(11).

[3]于洪洁.中西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披露的现状比较与分析[J].基层论坛,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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