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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07 15:04:11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1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一)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制定重大采购项目聘请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完善中心内部和直接邀请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跟踪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供应商承诺制度、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考核机制;根据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的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研,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采购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处工作。四是建立行业联动体系,组建**省政府采购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省、市、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搭建平台

(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同时,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研究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促进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机会,增加授予合同数量,扩大就业机会和渠道;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增强我省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二)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三是在工程类项目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节能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采购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的设施设备等产品。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工作规则》,继续做好中心党的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等各项制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帮助中心人员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制约机制,认真开展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收看录像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中心工作向省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报告制度,始终把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活动置于直接有效的监督之下。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开展一次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法》执法情况检查,共同推进省直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办事指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挂牌服务制度;二是坚持上门服务,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完善采购需求,协调相关事宜;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实行网上操作,提高采购效率;四是适时开展中心服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切实提高中心服务水平

六、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中心人员业务操作执行水平。一是在中心内部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考试等形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进行学习培训;二是结合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特点,鼓励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注册类资格考试,更好地适应政府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专业化的客观需要。

(二)适时举办各部门、各单位集中采购操作人员的培训班。计划举办1-2期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培训班。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升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政策水平。

(三)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对供应商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活动。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对有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尤其是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熟悉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提高依法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意识。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到政府采购事业发达国家进行培训和考察,到国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中心人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每个处结合业务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得少于三篇,并做为中心对各处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被国家和省有关报刊采纳以及对推进和完善中心工作有较大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中心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与省内外各新闻媒体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中心工作的动态信息、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2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辽宁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一)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制定重大采购项目聘请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完善中心内部和直接邀请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跟踪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供应商承诺制度、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考核机制;根据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的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研,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采购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处工作。四是建立行业联动体系,组建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省、市、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搭建平台。

(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同时,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 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研究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促进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机会,增加授予合同数量,扩大就业机会和渠道;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增强我省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二)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三是在工程类项目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节能的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采购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的设施设备等产品。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党支部工作规则》,继续做好中心党的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健全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等各项制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和帮助中心人员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制约机制,认真开展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一是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收看录像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中心工作向省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报告制度,始终把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活动置于直接有效的监督之下。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开展一次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法》执法情况检查,共同推进省直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办事指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挂牌服务制度;二是坚持上门服务,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完善采购需求,协调相关事宜;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实行网上操作,提高采购效率;四是适时开展中心服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切实提高中心服务水平。

六、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中心人员业务操作执行水平。一是在中心内部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考试等形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进行学习培训;二是结合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特点,鼓励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注册类资格考试,更好地适应政府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专业化的客观需要。

(二)适时举办各部门、各单位集中采购操作人员的培训班。计划举办1-2期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培训班。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升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集中采购操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政策水平。

(三)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对供应商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活动。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对有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尤其是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培训。使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熟悉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提高依法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意识。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到政府采购事业发达国家进行培训和考察,到国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中心人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每个处结合业务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得少于三篇,并做为中心对各处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被国家和省有关报刊采纳以及对推进和完善中心工作有较大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中心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与省内外各新闻媒体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中心工作的动态信息、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3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会员素质。工会将利用每周五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督促大家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写好心得,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建设一支诚信敬业、业务能力过硬、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严谨、乐于奉献的采购人队伍。

(二)密切与县财政局工会的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度工作目标,工会将努力使全体会员团结一心,求真务实,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而努力工作。

(三)完善维权机制、构建稳定和谐集体。工会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代会、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搞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及时反映职工的呼声、化解职工积怨,既要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要为单位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环境。

(四)搞好节日活动安排,丰富职工文体生活。充分利用“三八”、“五一”等传统节日,发挥工会组织群众优势,开展一些领导重视、职工欢迎、社会好评,能激发职工活力的文体活动。

二、女工委工作目标

(一)抓好女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女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利用中心固定学习时间及“三八”、“五一”等节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注重推荐评选在学习、工作中涌现出的女职工典型,逐步在中心形成女职工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良好氛围。

(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爱心帮扶工作,保证女职工的工作权益、工资报酬、社会保障、工作安全和特殊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要做好单亲大病女职工帮扶工作;继续参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注职工子女,建设和谐家庭。

(三)配合县财政局女工委工作,加强女干部培训和推荐工作,加强女职工干部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以此来提高中心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为全面完成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4

1.1原来的物资供应中心组织结构

在2012年以前,贵阳供电局的物资部门为物资供应中心,是科级车间,按工作分工分为3个班组,计划采购班、保管班、综合班。计划采购班负责全局所有各类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包括签订合同、催运催交、支付货款、供应商管理、工程结算及所有环节中的协调工作;保管班负责物资保管、物资出入库管理和人库检验等工作;综合班负责生产外的其他工作管理。这样的工作分工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越来越体现出其不足的一面,工作重心过于集中、工作权重过于偏移、个别班组工作任务过重、其他班组重视不够等等问题不断涌现。

1.2 目前责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组织机构

2012年贵阳供电局将原来的物资供应中心更名为物流服务中心,升级为处级部门,成立了四个科室:计划采购科、履约品控科、物流配送科、综合科,并将整个物资管理工作划分到了4个科室,每个科室都有负责相关的物资管理工作,不再是一个科室全权负责到底,新的分工带来了新的面貌D.

1.3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职责

地市级供电局的物资部门,是本单位物资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和物流服务部门,其中计划采购科的职能是:

(1) 对一、二级物资,负责配合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计划;负责本单位物资需求预测计划的管理、上报以及需求计划的汇总、组织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县区级供电企业报送的物资需求计划和资金计划,汇总并上报;负责实施本单位和所属县区级供电企业物资利库需求计划的调拨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物资采购资金计划,并上报;负责统计、分析物资采购供应信息;负责签订合同及完成审定流程后交与履约品控科。

(2) 非一、二级物资,单项物资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负责物资合同和履约管理,货款支付;负责实施本单位和所属县区级供电企业物资利库的调拨工作;负责物资品质控制和监造管理以及配合公司有关抽检、监造工作。单项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负责参照省公司零星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1.4 省公司对贵阳供电局需求计划管理的要求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的需求计划管理严格按照省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1) 遵循“加强预测、提前介人、分级管理、准确需求”的原则。

(2) 物资分为项目物资(包括基建工程、大修技改工程)与非项目物资(包括备品备件、应急物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应急物资等)两大类。

(3) 项目物资:采取及时管理办法(JIT),按照把握项目进度流程管理,以零库存、实现供应链战略综合效益最大为目的,订货要求准确需求和准确采购’采取供应商直送为主,干线运输的配送策略。

(4) 非项目物资:采取材料需求计划(MRP),按照净需求计算流程管理,要求保持一定库存,定额配置、动态补充,追求效率优先原则,采取自取、物资部门或第三方物流配送,配置急救包和应急配送等策略。

(5) 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的预测、编制、审批、执行、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具体执行《贵州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1.5 省公司对责阳供电局物资采购管理的要求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的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省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1) 各级采购活动,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局物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和分级管理,执行贵州电网公司统一的采购策略、采购标准、工作流程、采购平台管理,提高设备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南方电网公司一级采购目录及贵州电网公司二级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由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负责依据贵阳供电局招标中心下达的中标结果组织采购。

(3) 基于不同的物资需求特性制订不同的采购方案。

2.工作取得的成效及亮点

2.1重组机构、专业分工、强化管理

全新的分工,强调了需求计划管理的重要性,让计划采购科从繁冗的低水平具体事务和日复一日的简单操作中解脱出来,调整工作重心,强化过去忽视了的管理控制,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物资需求规律和供应市场形势,改变原来对供应商缺乏深人了解及对合同执行过程缺乏有力控制等方面的力不从心,即强化了需求分析、市场研究、供应商关系管理和过程控制等专业化管理职能;二是打破了物资采购的核心权力过分集中于一个科室(岗位),改变了采购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全依赖于个体觉悟和能力高低的状况。

2.2改变工作重心,加强需求管理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改变工作重心,加强需求管理,努力配合网公司和省公司的集中统一采购工作。通过对需求计划的加强管理,截至2013年低,贵阳供电局需求计划准确率已达到99%,离需求计划准确率100%的目标值不远,但仍有一段距离,需进一步提高需求计划申报准确率。

2.3 构建集中统一的采购管理体制

随着网公司、省公司的集中统一采购体制的不断实施和完善,体现出了集中统一采购的优越性,在实施的过程中,能有效的缩减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的保供能力明显增强,为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贵阳供电局在对局自主采购的这类物资也实行了集中统一采购管理体制和分级管理,同样体现出了集中统一采购的优越性,提髙了贵阳供电局对供应商的管理。

3.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1)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的全体科员要统一思想,接受先进理念,摈弃传统观念,改变工作重心,努力在《贵阳供电局管理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实施阶段”要求的时间里学习、理解、接受这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在不断的实践中推进、优化、创新这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快速使贵阳供电局的采购管理工作由业务操作型向管理控制型转变。

(2) 贵阳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计划采购科现在的重点工作是管理控制,工作的重心是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而不再是采购,主要是物资需求研究,供应市场分析,是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管理控制,这些方面在过去是被严重忽视的薄弱环节。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5

为了切实做好本街道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青采管办(*)4号《青浦区200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范围和采购限额标准》、(*)5号《关于镇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现就本街道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大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力度,加强财政资金、集体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依法规范运作,提高采购质量,努力开创我街道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二、资金范围

凡使用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使用集体资金采购的工程活动。

三、编制采购计划

结合年度支出计划,认真、细致地编制好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审计科审核汇总。

四、采购形式

1、集中采购。凡区采管办每年度公布的《集中采购范围和采购限额标准》(附件一)中明确必须委托区采购中心采购和进入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区绿化管理署、区林业站办理施工招投标手续的项目,由上述单位组织采购和进行施工招投标活动。

2、分散采购。凡区采管办每年度公布的《集中采购范围和采购限额标准》中明确自行采购、分散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施。

五、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1、上报采购计划。

(1)货物、服务项目:凡属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中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填写《采购项目需求表》(附件二)报财政审计科审核,由财政审计科送区采购中心委托采购。

因特殊原因,调整、追加预算和项目的,由采购单位填写《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附件三)报财政审计科审核,由财政审计科送区采管办审批后委托采购中心采购。

对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用直接投保方式,由投保单位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公司中任选一家作为定点保险公司(不得分散投保)。本次公务车辆的投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和不计免赔特约险三种。

各单位须在上期投保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填写《公务车辆定点保险计划申报表》(附件四)报财政审计科审核,由财政审计科负责于每星期三到区采管办集中办理手续。因特殊原因,投保其他险种(盗抢险除外)的,填写《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增加险种申请表》(附件五)报财政部门批准。机关各科室的车辆定点保险统一由办公室申报办理。车辆的维修要确定维修点。

(2)工程项目。

由单位填写《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附件六)报财政审计科审核后报区采管办(一事一报)。

2、资金划拨。

采购单位按照采购计划将资金划入财政审计科,财政审计科划入区采购中心后进行采购。

3、组织实施。

区采购中心根据受理的采购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采购。

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分中心、区绿化管理署、区林业站根据区采管办批复的工程采购计划受理施工招投标手续。

六、分散采购工作流程

1、由采购单位填写《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附件三)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附件六)报财政审计科审批。

2、各采购单位根据财政审计科开具的采购通知单进行采购。

3、采购结束填写《货物、服务项目采购备案表》(附件七)或《工程项目采购备案表》(附件八)报财政审计科备案。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6

一、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和部门。

我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形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非驻穗省直单位(包括省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非驻穗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采购〔*〕23号)的精神,其相关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二、市级部门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和审核。

(一)政府采购预算,是反映市直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的计划,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市直单位应当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二)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审核。

市级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的审核按照部门预算的审核程序执行。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

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按季编制、分月实施”的办法。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是年度政府采购执行和考核的依据,也是反映单位用款的计划。它包括了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需求时间、项目资金来源构成、采购方式等内容。

1、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格式。

采购人应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以及本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政府采购预算,结合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将属于该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按季分月编制本单位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下称“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表用Excel格式制作,格式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由编报单位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及其软盘报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形式和方式的编制要求。

采购人在填报采购计划表时,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和方式。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纳入当年《东莞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自行填报采购形式和方式。

采购形式主要有: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3、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时间要求。

采购人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采购人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来源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表》后,3个工作日内,对《采购计划表》的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政府采购资金在实施采购前得到落实。

采购项目以协议供货、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集中采购的,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在收到通过审核的《采购计划表》后,采购人应尽快组织实施项目的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以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或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人应在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采购方式进行批复。采购人在收到采购办的批复后,再组织实施项目的采购。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批复。

采购办收到经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转来的《采购计划表》后,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或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同时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发出《东莞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格式见附件2),采购人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到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领取《计划批复书》。

计划批复书连同《采购计划表》主送一份给采购人,各抄送一份给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属当年《东莞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建设工程类项目和修缮、装修工程项目的采购,应按市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四)季度采购计划的调整。

季度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

采购人在编报《采购计划表》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计划表》送达委托的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采购人应就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与采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将采购项目的名称、技术规格、数量、预算和资金构成、使用要求、配送单位及地点、交货时间等资料提交给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应在每月的14日和28日,将接收各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的安排情况书面反馈采购办(信息反馈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

采购人在编报《采购计划表》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计划表》送达委托的采购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结束后,由采购机构将项目的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部门集中采购的具体程序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公布。

(三)分散采购项目的实施。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经市财政局主管业务科确认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

(四)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实施。

采购人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进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计划表》后,应尽快按以下程序办理:

1、采购人根据已落实资金的《采购计划表》,在各品牌中自行选择符合使用要求的任何一个品牌和具体型号,然后由该品牌厂家指定在东莞的经销商将采购人的选择情况向采购办提出价格审核申请。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单可以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采购办收到核价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

3、收到采购办的批复后,采购人可与经销商办理签订供货合同及供货等手续。

4、关于纸张和印刷项目的采购程序。

采购人办理纸张项目的采购,不必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表,只需直接与协议供货供应商联系办理。

采购人办理印刷项目的采购,如采购资金属单位自筹资金的,不必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表,只需直接与财政部门公布的协议供货供应商联系办理;如采购资金属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该项目应按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实施程序1-3办理采购。

5、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程序。

采购办按市财政局各业务主管科转来的已落实资金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计划表》的接收先后顺序,向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出具一式五份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通知书》。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收到《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通知书》后,按以下程序分配工程编审任务:

(1)按资质划分: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4号令),结合东莞市实际和以往工作情况,项目工程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预结算编审,需具备乙级或以上资质。3000万元以上的预结算编审,需具备甲级资质。如上级有关部门另行颁发相关管理规定,则业务主管部门对甲乙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评审范围以相关规定为基础,结合东莞市实际另行制定。

(2)分配办法:

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编审任务分配原则上采用循环排号法。

对入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号。

对于项目工程投资3000万元及以下的概(预)、结算编审任务,分配给排号最前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同时将该服务机构的排号调整到最后,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排号向前累进一位。

对于项目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概(预)、结算编审任务,分配给排号最前的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同时将该服务机构的排号调整到最后,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排号向前累进一位。

②属时间要求紧急、评审内容特殊、专业性强、大型和技术复杂的重点项目,由采购人提出申请并经市财政局批准可采取择优选择的分配办法进行任务分配。择优选择是根据工程评审的要求和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专业侧重、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选择。采取择优选择的分配办法获任务分配后,该服务机构的排号调整到最后,原排号在该服务机构之后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排号向前累进一位。同一采购人不能连续两次选择同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编审。

③不论按哪种方法获取评审项目任务,但到下一次排号循环时,前项目评审还未提供评审报告的,不能接受新的任务,排号顺序不变,由下一排号接受,如此类推。如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都存在未完成任务的,则按循环排号法和择优选择法分配任务。

(3)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按上述程序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后,在《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通知书》上进行确认并交一式四份给采购办。由采购办把确认后的《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通知书》发给采购人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各一份,同时抄送一份给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4)采购人收到经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和采购办确认的《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通知书》后,与确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签订《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6、其他。

本工作程序公布后,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实施程序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五)政府采购文件的备案。

1、采购文件。

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机构在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定稿后,在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采购)邀请函前,将招标(采购)文件报采购办备案。

2、采购结果。

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机构在开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交采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确定采购结果后,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站及其他媒体进行采购结果预公示。

采购结果预公示结束后(如无需公示的项目,应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由采购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东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3、采购失败项目的办理。

对于采购失败的集中采购项目,如需即时调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的,采购人应及时会同采购机构填写《东莞市政府采购失败项目预申请表》传真到采购办,进行项目采购失败预申请。采购办一般即时对项目采购失败预申请进行回复,采购机构按采购办的回复意见接着办理相关采购事宜。

采购机构在确认采购结果失败后2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办补报《东莞市政府采购失败项目审批表》和《东莞市政府采购失败项目预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4)。采购办收到采购人送来《东莞市政府采购失败项目审批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4、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五、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

1、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2、关于纸张项目和印刷项目的采购资金结算。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7

一、计划分类

1、按计划性质分

新品开发计划、销售计划、成品入库计划、兰坯产品入库计划、工艺外协小件入库计划、白坯产品入库计划、自制小件入库计划、物资领用计划、物资采购计划

2、按时间分

月度生产计划:是全月总量计划,广本汽车部品、嘉本田、建雅马哈产品下达全月总量计划,其余产品只对每周总量作大致安排。

周生产计划:对月计划总量进行分解,对本周的日生产进度进行安排。

调整计划:对月生产计划量进行增减、对周计划进度进行移延、对未列计划品种进行追加的调整安排。

二、计划编制程序

见《产供销作业计划编制程序图》。

三、计划保证措施

(一)、采购周期及生产周期

1.采购部在接物资领用计划后,随时保证主体材料和管子材料的供应,8小时以内保证排气管上的附件供应,24小时内保证其他外购件供应,3天内保证纸箱供应。

2.生产周期共96小时,其中白坯生产作业周期为55小时;兰坯生产作业周期为30小时;装配工段作业周期为11小时。

(二)、生产能力

1.计调中心和制造部协商拟定单品种最大日产量、系列产品最大日产量,及关键工序和瓶颈工序最大生产能力,作为阶段性的作业指南。

2.周生产计划必须满足单日计划总量不超过5500件(包括嘉本产品,但不包括小件),周计划总量不超过35000件的总原则(周日平均计划量5000件,星期天计划量不超过3000件)

3.调整计划必须满足单日计划总量不超过5500件的原则。

(三)白坯入库时间的规定

白坯库正常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2:00,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由制造部书面通知仓储部。

四、计划编制规定

1.月度生产计划

a、销售开发科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编制月度新品开发计划;

b、销售科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广本汽车部品、嘉本田产品、建雅马哈产品月度销售计划;

c、计划调度中心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综合考虑成品库结存情况,编制广本汽车部品、嘉本田、建雅马哈产品的成品入库计划、白坯产品入库计划、纸箱及装配小件领用计划;

d、计划调度中心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白坯生产预投计划;

e、采购部根据白坯产品入库计划、预投计划、纸箱及装配小件领用计划,综合考虑物资结存,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白坯产品入库计划和预投计划于每月25日下午3:00时交制造部和采购部,制造部据以编制物资领用计划,制造部将物资领用计划于25日下午4:30交采购部,据以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2.周生产计划

周生产计划计划期为次周二至次次周一。在编制周计划时,对本周四至次周二的生产情况视同按计划100%的完成,按市场需求和成品在库情况下达下周计划。计调中心于每周四下午3:00将白坯产品入库计划和自制小件入库计划传递至制造部和采购部,将纸箱及装配小件领用计划传递至采购部;制造部据以编制物资领用计划,制造部将物资领用计划于每周四下午4:30交采购部;采购部根据物资领用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每周六下午3:00时由计调中心、制造部、采购部在销售公司会议室对已的下周计划进行协调。

3.调整计划,由计划调度中心随时据实际情况(品种增减,数量增减,进度移延等)编制后交制造部,调整计划同时体现总量和日进度要求。当日调整计划应在当日下午4:00时前交制造部,4:00时后下达的调整计划作次日计划。

五、计划的有效期

1.公司有效计划为周计划和追加计划,月度计划仅作为制造部和采购部作生产准备的参考资料,不作为入库数量的考核依据,但*合资公司、建雅马哈和嘉本田公司的月度计划,仍为有效计划,并按月度计划执行和考核。(由于周转箱差缺,对雅阁产品按销售进度进行考核)

2.周计划有效性规定:当日内未完计划量在本周内完成或在计划期截止日之后两天内(即次周三17:30时前)完成均为有效计划,允许按正常计划产品办理入库。但是,计划完成率考核仍然按当日完成情况执行。

3.追加计划的有效性按其入库时间在哪一周来确定其考核和有效性按那一周的周计划执行。

六、调减计划规定

1.无销售市场的计划无条件取消。取消计划应由计调中心书面通知制造部和采购部。

2.取消后的损失及资金占用的责任划分:按55小时界定原则,即允许白坯入库时间后55小时以内的算销售开发公司责任,55小时以后的制造部责任,若制造部能分清属于采购部责任,由采购部承担。

3.取消计划的处置规定

a、仓储部接销售部门的调减计划时,检查减计划物资的入库情况(白坯),按55小时原则界定责任,传递书面资料告知销售开发公司、制造部,同时作台帐记录。

b 制造部接减计划时,按55小时原则界定责任,通知质管部和计调中心对已投入物资作判定,按损失最小和易于保管原则就地封存,同时书面资料告知销售部门,并作台帐记录。

c 销售开发公司需对减计划书作编号管理,建立减计划台帐,每月对减计划造成的不良资产拟定处理方案,方案包括原因分析、责任部门、处理措施、损失预算等。

4.制造部明知由于采购原因可能造成某产品计划失效时,应先与销售部门确认该产品延期入库后有无销售计划继续消化,若无,则找采购部门确认所造成的不良资产后就地封存,所封存资产计入采购部占用,传递书面资料告知采购、销售部门,同时作台帐记录;如有后续销售计划,则按继续组织生产,以便下期入库。

七、关于自制小件的规定

1.自制小件的定义:由制造部利用边料或由钢材库房领用材料自制,及制造部从仓储部外协库领用需组合加工后直接进入装配工段或需工艺外协加工的小件。

2.自制小件由计调中心根据生产难易程度和市场稳定性自行掌握储备量。

3.自制小件的工艺外协加工由计调中心负责。

4.自制小件经工艺外协加工入外协库后,还需加工的由制造部加工。

八、其他

制造过程中工序协作(需由外单位协作加工)由制造部负责。

计调中心和制造部物资领用计划分产品下达,采购部物资采购计划按产品分零件下达,各类计划有特殊要求须在备注栏注明。

采购中心工作计划篇8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inopec Engineering Incorpora-tion,简称SEI)与伊朗境内最大工程公司SAZEH以及ODCC(伊朗石油部工程建设公司持49%的股份)公司组成EPC承包商联合体,于2006年10月签署合同,2007年5月开始详细设计及EPC实施。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的EPC总承包合同,采用FIDIC的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合同总价约为23亿欧元,项目总工期为45个月,合同机械保证期为一年。

项目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400万吨/年常压、360万吨/年渣油加氢、480万吨/年重油催化、260万吨/年柴油加氢、160万吨/年煤油加氢、2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90万吨/年重整等15套新装置及配套的系统公用工程单元,还包括已有800万吨/年常减压等3套装置及相关系统和公用工程单元改造。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基础设计的完善、详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预试车和试车服务。

按业主招标文件强制要求,EPC承包商联合体成员必须对业主承担共同的和连带的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方联合体组建联合项目组,设计按装置单元进行工作分工,价格固定,采购、施工发挥三方在欧洲、中国及伊朗的优势联合开展工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目前国际知名工程公司的海外项目大都通过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者项目合营的形式共同执行,一方面达到了规避风险的目的,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也为项目的执行带来了困难。这就要求在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项目执行策划、项目管理策划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团队沟通与协调,加强团队建设的主动性与协作性,培养项目组全局观念及横向沟通意识,支持和鼓励合作公司、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实现共享,最大限度规避和减缓联合体承包模式带来的风险和不利因素。

一、项目组织机构设立及实施模式

承包商联合体建立了项目指导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简称PMO)、三个设计中心(perat-ing Engineering Center,简称OEC)、三个采购中心(Procure-ment Center,简称PC)以及联合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模式。

项目指导委员会是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三方指定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为项目非常设机构,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的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对项目关键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包括批准项目预算和重大支出决策,协调解决与业主相关的外部重大事宜以及联合体三方内部重大事项。

PMO是整个项目的管理与监控中心。PMO内设项目主任,以及设计、采购、施工、商务、项目控制、风险管理、材料管理、质量管理、文档管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由来自联合体三方的人员共同组成。三方的首席代表分别担任项目主任与项目副主任职务,组成PMO理事会(PMODirectorate)。PMO其他岗位由联合体三方根据各自优势进行委派。PMO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项目的统一规划与执行策略,定义项目标准与程序,提供统一软件与各类文件模板,管理项目风险,统一调配项目资源,监控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利益相关方界面,确保实现项目总体目标。PMO常驻地点为伊朗德黑兰。

PMO下设三个OEC,每个OEC分别承担不同装置单元的设计工作及各自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OEC团队由联合体各方独自委派。在设计阶段和主要的采购阶段,OEC地点主要设在联合体各方的本部办公室。随着现场施工的开展,OEC委派相应人员到现场支持施工。OEC内设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协调、施工协调、项目控制、质量控制等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按照PMO制定的项目统一标准、程序与工作模板,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任务及各自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并向PMO报告,接受PMO领导。

建设所需的物资由项目集中采购、统一调配。为了发挥联合体三方在伊朗、欧洲和中国的采购优势,在三地分设三个PC(北京、德黑兰和欧洲采购中心)。每个PC按照PMO制定的请购框架计划(RequisitionFrame Plan,简称RFP)与工作分配表,完成三个OEC所需设备材料的采买、催交、检验、运输协调工作,为三个OEC服务并向PMO采购部报告。伊朗境内的清关与内陆运输工作,由PMO采购团队下设在伊朗的运输组完成。

二、全球采购组织机构设置及策划

(一)全球采购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项目采购采用一体化组织机构,标准作业流程、集中采购、统一管理。项目在PMO设立采购部,下辖三个采购中心。项目采购组织机构图如下:

PMO采购部由一个采购主任、两个采购副主任(分别来自联合三方代表)、物流经理、采购控制经理与采购协调员组成。PMO采购部主要负责制定项目采购策略及方案,采购程序,负责全球采购与物流的组织与实现,监控采购进展,协调各方界面。PMO采购部下辖三个采购中心,每个采购中心设置一个采购中心经理,两个采购中心副经理,及采买、催交、检验、运输协调等岗位。在PMO采购部统筹下,各个PC具体负责询价及订单签订,同时协调多家采购服务公司、第三方检验机构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的催交、检验和运输协调工作。

根据联合体三方不同的优势,在伊朗当地、欧洲及北京设立三个采购中心,每个采购中心负责不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同时为三个OEC服务。PMO颁布的设备材料分类及来源表(Material Category and SourcingTable)定义了三个采购中心的工作和责任范围划分,同时也是编制RFP的依据之一。

(二)项目采购决策机制

项目采购决策机制的原则是:平等一致,分级授权(四级)。在联合体内,为了加强采购的控制力度,实现集体决策的设想,成立项目采购决策委员会。采购决策委员会(Procurement Trans-action Committee,以下简称PTC)由三方成员共同组成,代表各自的利益,对项目采购中的诸如批复合格厂家名单、商务开标、谈判、选择厂家等重大事宜作出决定。不同等级的授权如表1所示。

(三)项目采购流程

项目采购流程可以简述为

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请购:由OEC根据详细设计,准备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请购文件;

2.询价:PC按照请购框架计划与工作分配表,准备询价文件;

3.报价:供货商在收到询价文件后进行技术和商务报价;

4.澄清:收到供货商报价后,PC把有关技术报价反馈给相关OEC,OEC进行技术澄清、PC进行商务澄清,有关报价澄清后,OEC、PC分别提出技术标评标文件和商务评标文件;

5.合同谈判:PC与供货商就技术、费用、供货周期、付款等进行合同谈判;

6.授标决策:依据技术分析报告、商务分析报告以及合同谈判情况,按照项目决策程序作出采购授标决策,选定供货商;

7.订单签订: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开始制造;

8.制造商图纸文件:供货商按照合同技术要求提交有关制造图纸和文件,经OEC审核确认,提交终版厂商图纸文件。

三、材料管理策略及流程

项目通过建立统一的材料管理流程与工作程序,以便材料管理过程中的各方,包括各OEC、PC、现场施工管理团队、各服务分包商遵循项目统一的材料管理程序,使用统一的材料编码规则、规范材料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文件与报告模板。

项目全过程的材料管理流程从材料定义(材料选型、编码)开始,一直到现场材料发放给施工分包商为止。项目开始,由SEI代表PMO负责编制材料编码统一规定,并在材料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MARIAN)中建立项目标准材料编码库。PMO材料控制组协调设计、采购及项目控制部门,结合项目的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项目工作分解结构)编制RFP。PMO控制组进度计划和费用控制根据RFP编制项目计划,建立计划与费用控制基准;PMO采购部门根据RFP定义各PC的工作和责任范围,PC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开始采购准备工作。

各OEC的设计专业根据项目计划要求按版次提交MTO(Material take-off,材料表),并根据RFP定义的请购模板编制请购文件。OEC的材料控制工程师将设计提交的MTO按项目的WBS导入MARIAN的料表模块,并根据事先定义的请购模板在MARIAN的请购模块自动生成电子请购。MARIAN自动比较不同版次料表之间的差异,并将这些差异以升版请购的形式释放至采购部门。

三个OEC的请购将依据RFP中定义的工作分工送至各个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据此执行采买、催交与检验、境外运输协调工作。各采购中心负责在MARIAN中将询价、订单、催交、运输等状态信息录入MARIAN。按PMO统一要求,材料状态信息包括请购接收情况、询报价状态、订单签订情况、厂商提交的催交报告(设计、原材料准备、制造、最终检验、准备装船)、境外运输报告(装船计划、离港与到港)。这些材料状态信息按计划、预计和实际日期跟踪与检测,附加至每个材料编码,按具体订单进行管理。

三个PC采买的材料一旦到达伊朗港口,PMO采购部的运输组将统一接手伊朗境内的清关与内陆运输。同时PMO采购运输组还负责提供从到港直至海关清关释放、现场交付施工的状态信息。同样,这样的状态信息附加在每条材料上,按具体的箱单及订单进行管理。设备材料清关释放、到达到场时,按照“车板交付”原则,PMO采购运输组将设备材料交付给每个OEC的现场施工管理团队。

施工管理团队组织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入库工作,并在MARIAN中更新材料接收报告(Material Receiving Report,以下简称MRR)。MRR中包括材料编码、入库数量、存储地点等详细信息。OEC的现场材料控制工程师根据施工计划的要求,按照设计料表做出材料预留计划,生成领料单与材料缺口报告。领料单提交施工仓库管理组,作为施工分包商从仓库领料的依据。材料缺口报告将提交项目控制、采购与施工部门。项目控制与施工部门将依据材料状态报告与材料缺口报告判断是否有优化施工顺序的可能性,采购部门将依据项目控制与施工部门反馈的意见安排需要重点清关与催交的设备材料。

四、采购与材料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创新

伊朗ARAK项目采购数额巨大,物资供应链上参与方众多,材料管理与采购实施地点分散,协调界面十分复杂。因而迫切需要一个大型集成的材料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工作平台,以统一项目材料管理模式,固化采购业务流程,支持全球实时异地工作,保证业务操作层和项目管理层的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控制和充分共享,满足项目各个阶段不同部门的信息要求。基于此,项目使用了统一的材料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MARIAN,支持实时异地工作,随时跟踪不同地点设备材料的时间与数量状态。在联合体的组织机构框架下,推行统一的材料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业务流程。将项目管理方法和工具充分应用到材料和采购管理过程中,加强采购策划,进行流程优化与再造,进行管理技术创新。P2MARIAN系统为依托,通过计划与资源整合,实现采购与材料管理的系统化、集成化与信息化。总体来说,ARAK项目的采购与材料管理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流程优化与管理创新:

(一)以系统应用为载体,固化工作流程,统一业务细节,结合项目特点进行流程优化与再造

项目将材料管理与采购业务流程固化到MARIAN中,定义了严格的编码系统和模板,统一作业细节,以规范不同地域、不同管理理念与工作习惯的设计中心、采购中心、催交部门、物流部门、现场材料管理部门、外包服务商的工作流程和信息界面。

项目组结合系统应用,对项目材料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优化的工作流程涉及设计请购程序、项目编码系统、采购计划与进度控制程序、采购报告程序、项目材料控制程序等方面,覆盖了项目材料管理的全过程。

MARIAN中建立了项目统一的材料数据库,实现材料编码、材料表、请购、询价、订单、催交、检验、运输、接运、仓库管理、材料发放的全过程管理。同时MARIAN建立了与其他项目管理软件,如三维设计系统PDMS,进度计划系统P3E,报告系统(水晶报表)的系统集成,以物资流向为主线,进行大型项目的计划与资源整合,提高项目信息共享和集成程度。

在联合体统一组织机构管理下,利用MARIAN作为项目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并辅之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电视电话系统等远程信息技术,三个设计中心、三个采购中心、现场材料管理部门实现了良好的合作和顺畅沟通。

(二)强化设计管理,统一版次概念,避免混乱请购

PMO定义统一的材料编码与请购模板,规范三个设计中心的请购程序。在MARIAN中管理设备和材料的选用、用量的测算与统计、材料表和请购单的生成与,强化了按设计版次和WBS管理材料表的概念。三个设计中心按版次提供材料表,通过MARIAN自动比较不同版次的材料表之间的差异,按预先定义的模板自动生成不同批次的请购单,并通过请购流程提交至三个采购中心。MARIAN成为独立请购、交叉采购、统一物流、平行借料与平料的工作平台,很好地解决了设计、采购、施工深度交叉,大宗材料设计版次多,请购、采购易出现混乱的难题,同时避免了繁琐的人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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