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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卫生局检查8篇

时间:2023-03-10 14:52:38

诊所卫生局检查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意识,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针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完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制度,及时发现放射诊疗安全防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放射诊疗工作,提高放射诊疗工作质量,推进《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以放射治疗防护为重点,对所有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主要为使用医用电子加速器、钴-60远距离治疗机、伽玛刀、X刀、后装治疗机、质子治疗等设备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和开展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和卫生防护工作情况等(详见附表1)。

1、《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持证情况;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治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审查情况,放射治疗设备状态检测情况;

3、模拟定位机、放疗计划系统和放疗剂量仪等放射治疗质量控制设备的配置情况;

4、制订和执行放射治疗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情况;

5、专职医学物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7、放疗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放疗设备安全联锁有效情况;

8、开展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工作的防护质量保证情况。

四、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工作,制订督导检查方案。各区、县卫生局根据专项检查方案组织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治疗设备进行质量控制检测,在本年度内已开展检测的需提供检测报告。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的安全防护与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其进行整改。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10-12月)为动员部署及医疗机构自查阶段。各区、县卫生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根据方案的要求,对放射诊疗防护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为监督检查阶段。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区、县卫生局对辖区内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区、县卫生局于2011年2月5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及汇总表(附表2、附表3)报市卫生监督支队。2月10日前,请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新晨

第三阶段(2011年2-3月)为抽查阶段。市卫生局组成督导组赴各区、县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卫生局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各区、县卫生局的医政和监督部门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分工,根据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落实。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问题,实现专项检查工作目标。

(三)落实责任,做好自查工作。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放射诊疗安全防护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提高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水平,降低风险,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与安全防护管理机制。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2

    汝州治死人的协和门诊为合法诊所

    2011年9月28日,汝州市协和门诊对患者李某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时,术中患者因缺血缺氧性脑病昏迷,于次日转入郑大二附院救治。根据病人家属要求,12月9日由郑大二附院转入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2012年1月22日,患者抢救无效死亡。3月2日,协和门诊法定代表人陈爱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4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汝州黑诊所泛滥、监管部门“以罚代管”一事。河南省卫生厅派出督查组赶赴汝州进行调查,卫生部也派出工作组赶赴当地调查了解。

    4月16日,卫生厅督查组负责人李红星介绍,督查组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见到的是协和诊所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这些复印件证实,汝州市协和门诊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陈爱莲,诊疗科目是内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有效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校验记录显示2011-2012年度校验,校验日期是2011年1月1日,校验结果显示合格。陈爱莲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是妇产科专业,发证时间2008年8月21日。

    媒体曝光后汝州方面检查诊所50家 取缔黑诊所7家

    4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后,汝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行动指挥部,组织卫生、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目前已检查50家诊所,拆除匾牌47块,没收药品57箱,清除非法广告、灯箱标识26个,取缔无证诊所7家。

    督查发现汝州卫生部门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省市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汝州市存在医疗市场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医疗机构许可准入把关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卫生部门内部管理不协调,存在监管漏洞;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未形成监管合力;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汝州卫生系统8人被处理 其中3人被刑拘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3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4

一、层层召开会议,全面布置安排

1、在4月28日召开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局里就印发了全球猪流感疫情信息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发的《猪流感防控问答》,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密切关注疫情,开展预防控制知识的学习。

2、4月2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猪流感防控专题会议以后,县公共卫生委员会连夜召开成员单位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县政府副县长XX对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卫生局局长XX通报了疫情形势,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对县内防控工作作出了布置。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立即行动起来,把防控人感染猪流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城乡爱国卫生,做好健康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3、4月3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培训电视电话会议;5月1日下午4时,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6日,卫生部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11日晚上8点,卫生部又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县卫生局都认真组织,及时收看,并在会后对县内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作出专门布置。

4、5月7日上午,县卫生局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督查工作会议。在听取局相关科室、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前段防控工作和检查督导情况的汇报后,XX局长就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要检查自己学习掌握得怎样;二是要检查培训工作开展得怎样;三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督导;四是要做好收治病人的最坏准备;五是要做好必备救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六是要做好查漏补缺写出书面材料;七是要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归档;八是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联防联控。

5、5月10日下午,县卫生局召开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局领导、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XX局长对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八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培训学习要切实加强;三是技术操作上要强化演练,做到熟练;四是对发热呼吸道疾病要高度警惕,病史询问要详细,要分得清患者病情的轻重,重症感冒、不明原因肺炎要特别重视;五是要加强院内感染的控制;六是要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与访视工作,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七是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防控合力;八是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会上分管副局长从业务角度布置了防控工作。

二、落实应对措施,做好各项准备

1、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县卫生局于4月30日明确并建立了XX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监测和疫情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检查督导组、物资保障组。局里还建立了医疗救治专家组和流调消杀专家组。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和专家组。同时还明确了工作职责。

2、完善防控预案,明确防控要求。4月30日,局里及时下发了《XX县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安卫〔2009〕63号)和《关于做好猪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X卫〔2009〕64号),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做好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相关症状监测,要求对二周内来自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流感样病例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医护人员中具有典型流感症状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监测。二是要求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止院内感染,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停止收治发热患者。三是坚持属地定点救治原则,规范收治转运流程,指定县人民医院梅溪分院为人感染猪流感定点医院,患者流转程序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确定。

3、抓好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演练。局里印发了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供全系统医务人员学习培训。5月9日下午,局里举办了专家组培训会。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医务人员的培训。县疾控中心积极派员培训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材料。4月30日还由县机关党工委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收看XX市第18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大课堂(猪流感防控知识讲座)”。县人民医院于5月11日下午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自身防护技术演练,县疾控中心于5月13日开展了发生病例后的实战演练。

4、规范发热门诊,储备应急物资。各县级医疗单位规范了预检分诊,切实做好发热呼吸道门诊。县人民医院对发热门诊隔离区的功能进一步进行完善,有独立的药房、检验室、放射透视检查室。认真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县疾控中心在原有储备物资的基础上,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XX省应急物资装备标准,克服资金困难投入15万元,添置了N95口罩、防护服、免洗手消毒剂、三氯泡腾片、超低容量喷雾器等器械和物资,同时调配专门车辆用于突发事件的处置。各县级医院也对照要求开展物资药品储备。县卫生局5月12日决定下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项防控补助经费10万元,用于购置防护用品和预防药品。

5、做好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县卫生局于4月30日、5月4日、5月7日分别组织专业人员对县级医院、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准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全面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省卫生厅《XX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查评分标准》对受检查的县级单位逐一进行打分,发现存在问题,书面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及时抓好落实。5月9日上午、5月11日下午、5月12日,我县医疗单位还分别接受了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在县电视台、XX日报上作了专题宣传,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众防制知识宣传,已编印宣传画7000多份,发放到医疗机构和学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5

1、在4月28日召开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局里就印发了全球猪流感疫情信息和中国疾病

防备控制中央制发的《猪流感防控问答》,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密切关注疫情,开展防备控制知识的学习。

2、4月2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猪流感防控专题会议以后,县公共卫生委员会连夜召开成员单位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对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卫生局局长**通报了疫情形势,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对县内防控工作作出了布置。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立刻行动起来,把防控人感染猪流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城乡爱国卫生,做好健康教导,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3、4月3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培训电视电话会议;5月1日下午4时,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6日,卫生部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11日晚上8点,卫生部又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县卫生局都认真组织,及时收看,并在会后对县内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作出专门布置。

4、5月7日上午,县卫生局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督查工作会议。在听取局相关科室、县疾控中央、县卫生监督所前段防控工作和检查督导情况的报告后,**局长就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要检查自己学习把握得怎样;二是要检查培训工作开展得怎样;三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督导;四是要做好收治病人的最坏预备;五是要做好必备救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六是要做好查漏补缺写出书面材料;七是要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归档;八是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调解,加强联防联控。

5、5月10日下午,县卫生局召开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局领导、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局长对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八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培训学习要切实加强;三是技术操作上要强化演练,做到纯熟;四是对发热呼吸道疾病要高度警惕,病史询问要详细,要分得清患者病情的轻重,重症感冒、不明原因肺炎要非凡重视;五是要加强院内感染的控制;六是要认真开展健康教导与访视工作,广泛开展防备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七是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防控合力;八是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会上分管副局长从业务角度布置了防控工作。

二、落实应对措施,做好各项预备

1、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县卫生局于4月30日明确并建立了**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监测和疫情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检查督导组、物资保障组。局里还建立了医疗救治专家组和流调消杀专家组。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和专家组。同时还明确了工作职责。

2、完善防控预案,明确防控要求。4月30日,局里及时下发了《**县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安卫〔2009〕63号)和《关于做好猪流感医疗救治预备工作的紧急通知》(x卫〔2009〕64号),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做好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相关症状监测,要求对二周内来自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流感样病例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医护人员中具有典型流感症状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监测。二是要求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止院内感染,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继承停止收治发热患者。三是保持属地定点救治原则,规范收治转运流程,指定县人民医院梅溪分院为人感染猪流感定点医院,患者流转程序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确定。

3、抓好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演练。局里印发了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人感染猪流感防备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供全系统医务人员学习培训。5月9日下午,局里举办了专家组培训会。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医务人员的培训。县疾控中央积极派员培训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材料。4月30日还由县机关党工委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收看**市第18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导大课堂(猪流感防控知识讲座)”。县人民医院于5月11日下午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自身防护技术演练,县疾控中央于5月13日开展了发生病例后的实战演练。

4、规范发热门诊,储备应急物资。各县级医疗单位规范了预检分诊,切实做好发热呼吸道门诊。县人民医院对发热门诊隔离区的功能进一步进行完善,有独立的药房、检验室、放射透视检查室。认真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县疾控中央在原有储备物资的基础上,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省应急物资装备标准,克服资金困难投入15万元,添置了n95口罩、防护服、免洗手消毒剂、三氯泡腾片、超低容量喷雾器等器械和物资,同时调配专门车辆用于突发事件的处置。各县级医院也对照要求开展物资药品储备。县卫生局5月12日决定下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项防控补助经费10万元,用于购置防护用品和防备药品。

5、做好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县卫生局于4月30日、5月4日、5月7日分别组织专业人员对县级医院、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甲型流感防控工作预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全面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省卫生厅《**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查评分标准》对受检查的县级单位逐一进行打分,发现存在问题,书面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及时抓好落实。5月9日上午、5月11日下午、5月12日,我县医疗单位还分别接受了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健康教导,在县电视台、**日报上作了专题宣传,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众防制知识宣传,已编印宣传画7000多份,发放到医疗机构和学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6

一、层层召开会议,全面布置安排

1、在4月28日召开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局里就印发了全球猪流感疫情信息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发的《猪流感防控问答》,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密切关注疫情,开展预防控制知识的学习。

2、4月2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猪流感防控专题会议以后,县公共卫生委员会连夜召开成员单位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金凯对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卫生局局长徐存林通报了疫情形势,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对县内防控工作作出了布置。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立即行动起来,把防控人感染猪流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城乡爱国卫生,做好健康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确保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3、4月3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培训电视电话会议;5月1日下午4时,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6日,卫生部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5月11日晚上8点,卫生部又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县卫生局都认真组织,及时收看,并在会后对县内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作出专门布置。

4、5月7日上午,县卫生局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督查工作会议。在听取局相关科室、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前段防控工作和检查督导情况;的汇报后,徐存林局长就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要检查自己学习掌握得怎样;二是要检查培训工作开展得怎样;三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督导;四是要做好收治病人的最坏准备;五是要做好必备救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六是要做好查漏补缺写出书面材料;七是要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归档;八是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联防联控。

5、5月10日下午,县卫生局召开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局领导、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徐存林局长对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八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培训学习要切实加强;三是技术操作上要强化演练,做到熟练;四是对发热呼吸道疾病要高度警惕,病史询问要详细,要分得清患者病情的轻重,重症感冒、不明原因肺炎要特别重视;五是要加强院内感染的控制;六是要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与访视工作,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七是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防控合力;八是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会上分管副局长从业务角度布置了防控工作。

二、落实应对措施,做好各项准备

1、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县卫生局于4月30日明确并建立了xx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监测和疫情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检查督导组、物资保障组。局里还建立了医疗救治专家组和流调消杀专家组。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和专家组。同时还明确了工作职责。

2、完善防控预案,明确防控要求。4月30日,局里及时下发了《xx县卫生系统人感染猪流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安卫〔2009〕63号)和《关于做好猪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卫〔2009〕64号),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做好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相关症状监测,要求对二周内来自人感染猪流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流感样病例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医护人员中具有典型流感症状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加强监测。二是要求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止院内感染,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停止收治发热患者。三是坚持属地定点救治原则,规范收治转运流程,指定县人民医院梅溪分院为人感染猪流感定点医院,患者流转程序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确定。

3、抓好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演练。局里印发了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供全系统医务人员学习培训。5月9日下午,局里举办了专家组培训会。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医务人员的培训。县疾控中心积极派员培训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材料。4月30日还由县机关党工委组织县级机关各部门收看湖州市第18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大课堂(猪流感防控知识讲座)”。县人民医院于5月11日下午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自身防护技术演练,县疾控中心于5月13日开展了发生病例后的实战演练。

4、规范发热门诊,储备应急物资。各县级医疗单位规范了预检分诊,切实做好发热呼吸道门诊。县人民医院对发热门诊隔离区的功能进一步进行完善,有独立的药房、检验室、放射透视检查室。认真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县疾控中心在原有储备物资的基础上,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浙江省应急物资装备标准,克服资金困难投入15万元,添置了n95口罩、防护服、免洗手消毒剂、三氯泡腾片、超低容量喷雾器等器械和物资,同时调配专门车辆用于突发事件的处置。各县级医院也对照要求开展物资药品储备。县卫生局5月12日决定下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项防控补助经费10万元,用于购置防护用品和预防药品。

5、做好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县卫生局于4月30日、5月4日、5月7日分别组织专业人员对县级医院、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准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全面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省卫生厅《浙江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查评分标准》对受检查的县级单位逐一进行打分,发现存在问题,书面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及时抓好落实。5月9日上午、5月11日下午、5月12日,我县医疗单位还分别接受了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另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在县电视台、xx日报上作了专题宣传,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众防制知识宣传,已编印宣传画7000多份,发放到医疗机构和学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7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为开展好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文件,强调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相关要求,并组织职业病监督负责人到市监督所学习放射卫生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设立专项检查小组,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海沧区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并组织检查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

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依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2012年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个放射诊疗机构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促进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下一步全区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辖区内共有6家诊疗单位有设有放射诊疗科室,其中1家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私人诊所诊所,放射工作人员8人。我所于2012年10月开展对这设有放射诊疗科室的所有单位进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审查情况;放射诊疗设备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及其档案建立等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辐射警示标志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五个方面

1、《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单位6家已经全部进行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均已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证》;8个工作人员均有参加了市卫生监督所举办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6个工作人员取得了《放射工作人员证》,2名工作人员由于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刚刚出来,目前《放射工作人员证》尚在办理中。

2、前期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在2012年5月至6月份,我所积极协调各放射诊疗单位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间的工作,促使其顺利完成了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6家单位均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通过了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核。

3、放射诊疗设备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情况:6家放射诊疗单位均委托了有资质的计量测试机构对放射诊疗仪器进行防护性能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及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情况:6家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全部有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检测;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均已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6家放射诊疗单位都有设置了有效的防护设施,有5家配置工作人员的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使用防护用品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辐射警示标志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6家单位均在放射科室明显位置设有符合要求的辐射警示标志;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6、放射卫生档案建立情况:6家放射诊疗单位均按规定建立完善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放射卫生管理档案。

针对现场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及其现场检查意见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诊所卫生局检查篇8

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一: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 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 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xx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二: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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