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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8篇

时间:2023-03-13 11:08:29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1

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推进精准扶贫工程,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区健康扶贫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我院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工作要求,认真实施医疗救助,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推动了健康扶贫工程的深入。现将我院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着力强化组织宣传

为强化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顾问,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扶贫工作。同时明确了健康扶贫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层层负责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营氛围,印发健康扶贫宣传资料,并设立“贫困人口专用住院报帐办理窗口,设专人负责住院办理和报送救助资料,为落实各项健康扶贫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

大力落实扶贫政策

一是大力实行医疗费用减免措施。自2016年1月以来,我院对农村贫困人口、五保病人、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的所有疾病的(包括9种大病)住院患者,出院结算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实行**%的减免,之后再报大病救助和民政救助以及各种保险救助,此种减免,比政策“一减免”中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的减免比例还要高。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共为1***名贫困住院患者(冠心病和尿毒症居多,期中大病***人)减免医疗费用***万元。目有我院有在院贫困户有***人。

二是认真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9月,我院正式实施贫困户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对苏仙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收任何的住院押金,签定“先诊疗后付费”的协议书后,即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诊疗,出院后只需结清经各种救助后的自费部分,极大减轻了患者的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为落实好一站式结算服务,我院还积极提请区扶贫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9月15日在我院召开了推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推进会。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自9月实施以来,已有***名贫困户享受了此项服务。其实在正式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之前,我院就对实在垫付不了住院费用的贫困户,开放救治绿色通道,先救治,后付费,据统计,仅2017年,我院就对300余名贫困户开放了先救治,后付费绿色通道。

三是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合理诊疗。针对每一个贫困住院患者,进一步细化诊疗措施,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严格治疗路径,缩短治疗时间,控制医疗费用,并强化质理管理,

提高治疗效果。

三、

深入实施惠民措施

一是大力开展慈善医疗卡慈善助医活动。从2010年开始,我院便开展了慈善助医活动,每年一次性向区慈善总会捐款***万元用于慈善医疗卡慈善助医活动。7年来共计捐款

***万元。

二是大力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月至少2次组织专家走进社区、偏僻乡村尤其是贫困村、敬老院等开展义诊咨询活动。今年1—8月份共组织14次,其中由院领导带队到了良田镇大山口村、飞天山两江口瑶族村等贫困村义诊咨询。上半年免费发放药品共计2万元,免费做心电图和测血糖600余次,免除费用3万余元。

三是免费为白内障患者手术。2011年以来,每年免费收治白内障患者300多人次,7年来共计免除费用400多万元。

四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措施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措施,每年共计减免200余万元。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今天上午,区卫计局公卫科史少飞科长带领一督导检查组,来祖庵镇检查村卫生室健康扶贫工作及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我院副院长黄三元陪同史科长一组来到大庵村卫生室,了解其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史科长询问大庵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在了解到卫生室建设达标后,查看了各室卫生情况。史科长指出:现在是特殊时期,在健康扶贫这件事上,大家要高度重视,在每个细节上都要下功夫,特别是整洁的环境要保持好、乡医的形象要维护好。

史科长在检查大庵村卫生室健康扶贫资料中指出:部分资料填写不完整,要求及时填写。

随后,史科长在黄院长和大庵村乡医带领下,来到贫困户家里了解贫困户人员情况及健康扶贫资料上墙情况。

下午,石露萍院长召集乡医召开了健康扶贫会议,就最近督导组下乡检查扶贫工作出现的问题和乡医共同学习。石院长指出:督导组检查出的问题大家有责改之,无责加冕,并就我院扶贫人员下乡检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近期,我院持续为贫困人员免费血、尿等相关项目的检查,现已检查260余人,检查还在继续中。

通过我们卫计人员不断的完善和努力,相信所有的贫困人员都能健康有保障,生活有动力!

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宿迁是全省低收入人口发生率最高、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地级市,全市现有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万人,占全省低收入人口总数的**.*%,六个省定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我市就有成子湖、西南岗、涟沭结合部“三大片区”。自新一轮扶贫开发启动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江苏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更好防病”,多措并举,精准识别、精准施策,不断织牢低收入群众健康网底。经过3年的努力,全市因病致贫农户由2016年初的72***户减至2018年底的43***户,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为两家工作先进市之一,在全省健康扶贫现场会上作典型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高位推进,把健康扶贫牢牢抓在手上

一是建立体系抓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先诊疗后付费”、慢性病救助等健康扶贫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会办、交办存在问题。市卫计委领导班子利用每周例会契机,专门听取全市面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任务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抓推进。结合宿迁实际,市卫计委、市扶贫办等***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宿迁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健康扶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5月,市卫计委与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2018年宿迁市健康扶贫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在全面落实省定任务的基础上,将14项内容增至18项。为进一步压实卫计部门的牵头推进责任,市卫计委于8月23日、30日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对系统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进行了具体部署。

三是纳入考核抓推进。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健康扶贫工程重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部门分工和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健康扶贫列为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按比例折算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总盘子”,并组建专项考核组对三县五区年度健康扶贫工作进行集中考评。

四是加强督查抓推进。先后出台《宿迁市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定期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督导的通知》,通过采取“季报告、季督查、季反馈”的形式,对各地健康扶贫成效、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全年共开展健康扶贫专项督查3次,对有关县区及单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限期整改。

二、聚焦主业,压实主责,让低收入群众方便看病

一是全域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出台《关于推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全市所有一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实施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实行资金预付政策,在2017年专门预拨周转金**.*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我市全面实行医保预付金制定,人社部门共为68家市区定点医院垫付资金3***万元。编印宿迁市“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宣传单***万余册,定向发放给所有低收入农户。加强院内宣传,全市一级以上医院均在挂号处、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开辟专门窗口,收费员、医务人员政策知晓率达**%。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万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二是做实做细签约体检服务。将**.*万建档立卡低收入常住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实行三级签约、三师共管。科学设计6类“个性包”套餐方便群众选择,明确服务包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报销**%。市洋河新区专门安排**.*万元,用于补助低收入人口中重点人群签约的家庭医生,带动群众受益2900余人次。在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的同时,各县区将低收入农户健康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人100-**元标准,为辖区内常住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开展免费体检。

三是自主减免医疗费用支出。实施20种大病专项救治,对儿童白血病、乳腺癌、肺癌等20种疾病的患者,由各县区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全市共救治**.*万人次,减免费用1**.*万元。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设置“扶贫病床”800余张,优先收治低收入患者。泗阳县对低收入群众实施免挂号费、免诊疗费、免专家会诊费,减医药费、仪器检测费**%的“三免两减”优惠。市洋河新区部分医院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患者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自费费用按照5%-**%给予减免。宿城区在蔡集、中扬、屠园等乡镇试点特困户住院“0付费”模式,特困患者在乡镇医院住院医保合规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全部减免,目前已救助1***人次,减免费用**.*万元。

四是不断丰富对口帮扶形式。认真落实对口支援要求,各县区分别与省、市级签订疾控机构对口帮扶协议。完善医疗帮扶新机制,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采取收购、控股、参股、技术合作等形式,实现143家乡镇医院医共体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区域护理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二级以上医院通过专科护士定期指导、传帮带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目前,全市33家二级以上医院与82家基层医院建立了帮带关系。

五是着力提升公卫服务水平。将产前筛查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终止妊娠费用按每人**元、**元、**元的标准给予补偿。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完成筛查**.*万例,其中高危4807例,确诊77例,相关做法得到国家卫计委高度肯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印下发《宿迁市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导则》,全面启动前期工作。开展新一轮村居卫生机构提升工程,2018年共完成***个村居卫生机构提档升级,***个创成省级示范。新建改建乡镇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80家,建成数字化计免门诊119家。落实地方病防控工作责任制,顺利开展饮用水水碘、水砷等监测工作。加强慢性病干预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万人、糖尿病**.*万人,在管严重精神病患者**.*万人。

六是深入基层上门服务群众。在全市启动“助你健康,携手同行”健康大讲堂进基层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进村居(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送合理膳食、送疾病防治、送健康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四进三送”主题活动450余场次,指导**.*万低收入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织牢因病致贫上游防线。以“健康扶贫村村行,千万行动惠民生”为主题,每年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健康扶贫义诊活动。全市各级医院共派出医护人员4***人次,深入1***个村居,义诊群众**.*万人次,免费开展医学检查7***人次,赠送药品40余万元。

三、优化保障,凝聚合力,让低收入群众看得起病

一是健全完善医保政策。织牢健康扶贫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三道防线”,由财政全额代缴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自付费用**.*亿元,在全省率先创设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引入商业保险对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偿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再次补偿时的报销比例高达**%,且上不封顶,合规费用总报销比例约在**%左右,截至目前,大病补充保险共惠及低收入农户**.*万人次,累计减少医疗支出9***万余元。调整大病保险政策,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5%。出台《宿迁市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行办法》,全市18家定点机构收治的残疾儿童享受医保政策。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2

一是受环境和人口因素的影响,导致社会发育十分缓慢。西海固地区降水稀少、气候干旱、山峦重叠、梁峁星罗棋布,是一个自然环境恶劣地区,资源匮乏,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由于地处相对封闭的环境条件以及人们生育观念等因素,导致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口增长过快和生态环境恶化不仅给土地带来了巨大压力,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大部分贫困户受自身文化限制,加之受制于被沟壑纵横地形地貌相互分割的小块田地,无法进行机械化耕作,在频繁的自然灾害面前,脱贫与返贫形成了持久的拉锯战。近年来,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解决温饱的标准很低,仅能满足最低生存需求。

二是潜在的致贫因素多。由于受地理区位的制约和资源等方面的影响,贫困地区与全区教育水平差距长期累积,导致教育不平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山大沟深的乡村学校由于教学条件差,许多教师纷纷外流,师资队伍的薄弱和不稳定成为山区基础教育的一大困扰因素。因教育质量低而导致了大面积的文化贫困。山区卫生条件差,大部分家庭因缺少经济积累,健康状况低下导致发病率较高,一些温饱户因病致贫的问题突出。收入差距扩大,相对贫困日益凸显,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的扩大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在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同时,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三是深入调研不够,扶贫摸底不足。由于扶贫摸底不足,扶贫项目仅限于偏僻农村和交通不便的地方,忽略了许多“非贫困村”的真正贫困。目前,一些贫困地区“非贫困村”被边缘化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基础项目严重缺失,导致了经济社会发展异常缓慢。地方政府应该问需于民,要做好深入调查研究,要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对症下药,把扶贫资金投放在最急需的地方去。四是面子工程、浮夸作风严重存在,决策不科学,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在农村,浮夸作风引起了群众的强烈愤慨。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为了迎合领导的口味,或为了自己的升迁,不顾群众的疾苦搞一些面子工程。许多农村,没有打碾粮食的场地,农民经常把粮食拉到公路上晾晒和打碾,埋下了严重的交通隐患;一些草垛常年暴露在村庄周围,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科学决策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缺少调查研究,造成了许多“长远规划”变成了“短视行为”,决策不科学,使有限的资源变成了“奢摆品”。

二、多元化扶贫开发与扶贫文化构建

1.在政府主导扶贫框架下开展的有针对性扶贫工作为扶贫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宁夏作为全国最早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区域性扶贫开发工作的地区,在政府主导扶贫开发的同时,建立了专门从事扶贫开发的组织机构,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了各级领导组织体系。根据扶贫工作形势发展需要,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规划和措施。如《宁夏西海固农业建设规划》《尽快解决西海固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宁夏“双百”扶贫攻坚计划》《宁夏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实施意见》等等。这些扶贫政策、规划及措施针对当时贫困状况对症下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发展,成为各个时期实现减贫的重要保证,也成为各个时期指导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原则,丰富了扶贫理论,为后来的扶贫研究奠定了基础。

2.总结提升扶贫开发成功经验,针对不同阶段扶贫开发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探讨。扶贫开发31年来,宁夏扶贫工作者加强扶贫文化研究,总结提升扶贫开发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探讨了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开展了前瞻性研究,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精神力量,成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以及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智力支撑。许多理论研究者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在研究中不断挖掘、推陈出新,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破解问题的对策建议,由实践上升到理论高度。

31年来,宁夏社科界、高校的理论工作者及扶贫工作者,通过论文、调研报告的形式撰写了大量反映扶贫开发方面的研究性文章。这期间出版了许多研究贫困的专著,如秦均平主编的《走出贫困———西海固反贫困农业建设研究》,李宁的《再造家园》,吴海鹰、李文录、杜正彬主编的《挑战贫困———宁夏农村扶贫开发20年回顾与展望》,董玲主编的《西海固扶贫攻坚战———“三西”建设30周年纪念》等等。归纳起来:一是比较全面地研究和反映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状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二是针对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站在专家学者的立场,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前瞻性的研究和探讨;三是以独特的视角和全新的方法,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剖析,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四是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印证理论,理论联系实践,既从理论高度研究和探讨问题,同时从实践角度关注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五是用发展的扶贫理念,关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不可持续性问题,从而探讨了若干重要问题,比如如何选择适合区域特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路径,如何发挥各区域的不同优势,实现最优的整体可持续发展,如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

三、加强扶贫文化建设,在理论界开展扶贫文化研究

1.理论工作者要做好扶贫开发的“先行官”。进入21世纪,宁夏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全面调查研究宁夏扶贫开发现状后,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和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1000多个贫困行政村进行综合开发,对人均收入较低的贫困人口,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重点扶持,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目前的扶贫开发已进入深水区,扶贫难度不断增大。21世纪以来,随着国内外情况的发展变化,扶贫工作的主体、条件、环境、标准、对象、内容、范围、规模、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理论工作者作为指导实践的“先行官”,必须深入扶贫第一线研究新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扶贫开发的新思路新对策,以攻破深水区的贫困堡垒。

2.大胆进行理论探索,使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党的十报告提出,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根据多年的扶贫经验,只有把扶贫和开发结合起来,才能产生造血功能,这就成了摆在扶贫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作为理论工作者,要大胆进行理论探索,使理论更好地为指导实践服务。因此,进一步加强全区扶贫文化包括扶贫理论的研究和建设,把31年来甚至新中国成立以来扶贫开发、建设发展中创造、沉淀、积累的扶贫文化加以全面科学地总结和归纳提炼,从而提升为能够进一步指导未来扶贫开发的科学理论和振奋广大群众精神状态的文明成果。

3.从多元化扶贫中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使扶贫效益最大化。近年来,宁夏的扶贫在形式上呈现多元化趋势,如开发扶贫、劳务输出、互助资金、对口扶贫、项目扶贫、招商引资、少生快富、交通扶贫、教育医疗扶贫、引水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对口扶贫等等。在组织上还出现了国家机关、派、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基金会、慈善机构、民间组织团体和协会等多元化主体出钱、出力、出政策、出思想、出技术等格局。这些不同形式的扶贫都为农民脱贫致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怎样充分利用这些扶贫资源,使扶贫效益最大化,是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4.研究新问题破解新难题,使扶贫研究落地有声。在扶贫开发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影响因素,理论工作者要在调查研究中对症下药并破解这些难题。一是理论工作者不但要总结扶贫经验,把它升华成扶贫理论,而且还要寻找扶贫工作中的阻力所在。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在扶贫中掺杂了许多虚假成分,如村官腐败、政绩工程、弄虚作假、扶贫资金的流失、扶贫缩水等,这些现象的出现伤害了农民的感情,激化了干群矛盾。因此,加强扶贫监管已迫在眉睫,作为理论工作者,要到扶贫前线进行调查研究,探求腐败的根源,寻找提高各级领导素质和觉悟的办法,寻找防止腐败的路径,寻找化解矛盾的办法,从而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健康有效。二是扶贫与扶志相结合。首先是扶贫,贫困地区的农民受其生存环境的制约,生产生活成本高,对未来没有预期,心理上畏惧,行动上裹足不前固步自封,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因此,理论工作者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的所需所求所盼通过媒体介质和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呼吁,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最终迈向富裕。另外是扶志,要研究贫困地区文化教育落后的盲区,多方位、多层次地进行技术和技能培训。要鼓励困难群体增强自信心,勇敢的面对生活,开展生产自救,寻求发展途径,要有意识地引导贫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发挥主观能动性,转变“懒散慢等靠要”的观念,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5.立足区情、民情,挖掘潜在的扶贫盲点。要关注和研究扶贫开发过程中的“死角”问题,要挖掘潜在的扶贫盲点,要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理论工作者,既要发现新问题也要研究新情况,更重要的是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总结,站在专家学者的立场,提出对策建议,从而为政府分忧解难。扶贫开发需要理论工作者的广泛参与,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有了理论工作者的积极介入,就能把各种社会力量吸引到扶贫行列中来,就能把政府的意志、社会的关爱与贫困群众的意愿相结合,从而达到被扶者与扶贫者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理论工作者要深入实际进行调研,要有敏锐的洞察力,敢于说真话说实话,充分发挥理论工作者在扶贫开发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作一个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践行者。宁夏是欠发达地区,立足区情民情,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了解和认识广大群众对生活的期待,挖掘潜在的扶贫盲点,为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生活环境是理论工作者肩负的神圣职责。

6.文化扶贫与扶贫文化相结合,是新时期宁夏扶贫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要途径。文化扶贫和扶贫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扶贫是所有扶贫开发活动的总称,文化扶贫是扶贫开发中偏重思想意识的一种扶贫方式。贫困文化是贫困群体在长期的贫困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我维护和修复的文化,即贫困阶层以一种独特生活方式,在长期的贫困生活中所产生的思考问题方式和行为习惯以及价值观等。贫困文化表现为:信息闭塞固步自封和因循守旧思想;麻木不仁消极处世听天由命人生观;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懒惰思想及行为;等等。这种文化具有示范性和代际传递性,一个群体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就形成了一种贫困文化,贫困文化对穷人来说,不但具有顽固性和沿袭性,对维护贫穷发挥了作用,而且还有很强的自我修复作用。

用新的文化价值观念改造旧的、迂腐的文化价值形态,是文化扶贫的本质所在,因此,文化扶贫首先要革除贫困者因贫守旧的贫困文化,通过人为因素将文化扶贫融入到顺应自然的发展规律之中,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文化是一种强大的软实力,具有影响人、塑造人的功能,人们的心理、行为习惯无一不和一定的社会文化密切相关。文化不仅决定一个人的生存,更决定一个人的发展,文化与贫困、发展之间有着内在的本质联系,贫困与其说是物质贫困,不如说是文化贫困。文化贫困是农民贫困的根源之所在,实施消解农村贫困文化工程,增添文化扶贫新引擎,就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农村社会思潮,筑牢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基础。贫困文化的价值观念直接制约着贫困群体的脱贫致富。西海固地区的大面积贫困,除了自然条件以外,农民作为贫困的主体,成为了“文化的饥渴者”,因此,从文化扶贫入手,向贫困者输入新文化、现代信息知识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等新鲜血液,分层次、分阶段、分工种(如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现代农业、饲养业以及劳务输出的不同工种等等)传授农业生产适用技能,逐渐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从而达到文化富民的效果。

针对贫困地区相对闭塞的环境,手机文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扶贫过程中,政府除了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文化大院等投入外,对贫困地区应该更多地提供手机扶贫扶持,如提供使用上便利,通过手机通话、手机短信、手机微信、手机微博、手机上网等社交方式,让农民群众弥补电脑网络的不足。同时,通过手机这种通信工具,还可减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和家人不必要的见面联系,从而能有效降低农民异地传统的社交成本,增加城乡交往的频率和机会,增强信息传递的速度,提高城乡沟通的效率,给贫困地区农民带来更多的发展信息、发展动力和发展机会。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的现代服务业。当前全国各地都把旅游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要重新认识自身的旅游资源价值,谋划将旅游业真正发展成为贫困地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把旅游业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全面部署以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把宁夏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和文化休闲避暑度假基地”。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3

关键词:精准扶贫;地方政府;政策执行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18日

一、背景介绍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邓小平提出“小康社会”的概念。党的十上,小康社会要“全面建成”的目标正式提出。那么,如何在2020年到来之时顺利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呢?据统计,至2014年底,我国的贫困人口数仍然为七千多万人,很显然这样的状态并不“小康”,因此在最后的几年里,加大力度的扶贫开发变成了我国所要攻克的重点问题。

“精准扶贫”的思想在2013年由首次提出,并于转年的下半年,正式应用“精准”二字来为我国的扶贫工作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精准”二字反映出我国的扶贫工作现在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了完成目标,扶贫的各个方面必须“精准”。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精准”则体现在准确识别扶贫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精确且及时地对扶贫信息进行管理。军令如山,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一经出台,各个省、市、县、乡便如火如荼地展开了“精准”的扶贫工作。

二、问题分析

地方政府与基层联系紧密,与扶贫对象最为亲近,能最先了解农村、农民以及贫困人口的现实状况,所以地方政府是精准扶贫政策的主要执行者。贫困地区经济条件差、贫困原因多种多样、贫困程度不尽相同,地方政府在执行精准扶贫政策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与问题。

(一)扶贫指标单一、不灵活。目前,我国精准扶贫困难户在评选的时候主要标准就是要求家庭全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且不论后续评选过程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单以年人均收入为评选指标,这种做法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会有漏选以及难选等问题出现。经分析,主要由下述原因造成了上述这种现象的出现:首先,农村家庭收入的组成部分与城镇职工家庭收入组成存在差异,农村家庭收入来源主要包括种地、养殖牲畜等,而这些收入来源存在难以准确核算、计数的情况。农村的信息平台以及核算体系的不健全,使得在精准扶贫的识别过程中,就会出现识别有问题等现象;其次,收入水平只能反映贫困的一个方面,住房水平、受教育水平、身体状况等其他的方面也是人们生活水平的体现,单从年人均收入这一角度来选择精准扶贫的帮扶对象的话,必定会造成一些真正的贫困户落选。

(二)贫困户识别过程存在缺陷。目前,扶贫对象的选择采取村委会评议小组评选的形式,但村委会评议小组在摸底调查过程中,存在摸底调查不深刻、不透彻,某一些收入的估算不准确的情况。识别不精准会使一部分原本符合扶贫条件的家庭在扶贫工作的第一步就直接丧失帮扶资格。从宏观的角度说,也就是地方政府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识别机制有漏洞的问题。

地方政府在识别过程中存在恶意的识别过失和技术性的识别过失。首先,关于恶意的识别过失。当前的扶贫指标是根据省一级的扶贫部门的测算结果分配下来的,换句话讲,就是分配到各个县、乡的指标有限。当精准扶贫涉及到了有限资源的分配问题,就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贫困对象选取的过程中,如何选取、如何打分、谁来打分、如何对其进行监督,这些过程是否公平、公正?由于缺乏监管,落实到村一级别时,上述过程的实施存在村干部说了算等情况,与村干部有关系的、送礼的、投村干部选票等的一些有“背景、关系”的家庭挤占了真正贫困家庭的帮扶名额。低保腐败成了精准扶贫道路上的一道坎儿,虽然国家加大力度惩处,但仍然存在恶意识别扶贫对象的问题;其次,关于技术性的识别过失,主要是由于技术等操作能力存在缺陷所导致的识别过失。贫困地区的村民一般受教育程度低下,加上有些村镇的地势地貌较为复杂,村民居住分散,村干部在传达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时候,会出现信息传达不到位、村民不能很好地理解政策精神等的现象,会造成贫困户不能及时申请贫困帮扶。农村居民主要经济来源有种植、养殖,而这两种收入来源并不稳定,受自然等环境影响大,人均年收入测算有问题。民主评议环节,评议标准、评判方式的选择以及最后的公示方法、公示时间、地点的选择都有不妥帖的方面。

(三)扶贫资金不足。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异地搬迁扶贫中央补助资金累计达363亿元,共帮扶贫困人口680多万人,平均每人5,000多元。同时,当前我国2016年的危房改造的新政策为东部每户补贴6,500元、中部每户补贴7,500元、西部每户补贴9,000元,同时给予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帮扶。从扶贫总金额来看,我国财政扶贫力度很大,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扶贫资金按扶贫人口数平均后被分得的扶贫资金便显得不充足。国家下发的贫困资金,下达到贫困县之后,如果没有县里的配套资金根本不够用,更何况贫困县经济本来就差,几乎不能提供相关的资金支持,所以就需要确定被帮扶的贫困对象自行提供资金。有些地方的官员为了确保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为努力完成上一级布置下来的任务而绞尽脑汁。然而,由于一大部分的贫困家庭并不能提供搬迁的配套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官员们就会把搬迁补偿给有能力提供配套资金进行搬迁的家庭。上述做法只能使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使国家本来很好的扶贫政策变了味道,变相浪费了国家资金。

(四)缺乏精神扶贫。经济水平是衡量一个家庭是否贫困的首要标剩但不应该是唯一标准。“杨改兰事件”的发生,使各级政府开始意识到精神扶贫的重要性。贫困地区经济落后,教育水平更是低下。教育会对人格的养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贫困地区的人们生活艰辛,如果没有健康的心理,很容易会出现轻生的现象。杨改兰的精神世界极其的贫困,心理异常是杨改兰做出疯狂行为的根源。在当今的扶贫工作中,一方面各级政府不断地探索如何在物质上扶贫,往往忽视了精神扶贫,精神扶贫成为了扶贫工作中的盲点;另一方面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中会存在“赖贫”的现象,就是由于人们缺乏上进心,一味地依靠国家帮扶,自己却不进取。人穷,志不能穷。如果没有坚定脱贫的决心和信心,国家提供再多的财政帮扶也只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五)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精”扶贫,首先就是要“精”管理。健全的管理机构是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的重要前提。目前,地方政府在进行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一个完善的基层扶贫机构。各县、各乡镇在开展扶贫工作的时候,绝大多数都存在扶贫部门编制少、扶贫力量薄弱等现象。在村一级别上,一般都是由村干部兼职村里面的扶贫岗位。由于没有专职、稳定的工作人员,扶贫工作缺乏精准以及连续性;其次,地方政府在扶贫过后,对扶贫对象的发展状况没有进行及时的信息更新。我国扶贫政策的目标是脱贫,短短几年的生活改善不能算是脱贫,从长远角度讲,贫困户有创造财富的能力,扶贫工作才算完成;最后,缺少“查漏”机制。精准扶贫应该是动态管理,对于脱贫的家庭及时取消帮扶,而对于精准识别过程中被漏掉的贫困户则是应该及时的进行“回头看”,反复检查,以确保扶贫帮扶的精准。在“杨改兰事件”中也存在错误识别的问题,表明地方政府在进行扶贫工作过程中缺少“查漏”机制,或者说检查、监督机制不完善,有漏洞。

三、解决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识别体系。建立完善的识别体系,原来的以年人均收入作为确定扶贫对象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了。造成贫困的原因多种多样,所以贫困户的识别也应该是经过多角度的考核。针对技术性的识别过失,应该注重建立完善居民关于住房、疾病、教育等一系列的基本信息,在评选贫困户时,通过多方位的考察,精准确定对象。

(二)轻输血重造血。“输血”是手段,“造血”是根本,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不是扶贫而是脱贫。国家财政的扶贫资金毕竟有限,集中有限的资金并精准地对其进行使用,才能事半功倍,取得最大效益。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生活水平低下,精壮劳动力外出打工,有能力的离开贫困地区,没有能力的依旧回到家乡,一代一代,恶性循环。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发展起来适合该地区的产业。如何摆脱“富饶的贫困”?如何利用青山绿水创造美好的家园?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做到充分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水绿天蓝的可以发展旅游经济,同时深入挖掘地区的传统艺术、民风民俗等特色,发展经济。引进优秀企业,帮扶贫困地区。可以借鉴“恒大扶贫模式”,两年内为大方县打造百余个重点项目,同时还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培训。在互联网时代还要多应用互联网等高新科技进行扶贫开发。充分应用电商扶贫等一些“互联网+”模式,紧跟时代的步伐,找准解决方法,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达到。人们常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同样,扶贫工作中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只能解燃眉之急,技术上的培训、朝阳的产业开发才能给扶贫工作带来长期的良好效果。

(三)重视精神帮扶。精准扶贫的内涵与外延一直都应包括精神层面。如何进行精神扶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首先,一个缺乏教育的地方,注定是贫穷的。接受教育是中华民族每个公民的权利,课堂上老师的传道授业解惑会帮助我们启迪智慧、开阔视野。我国现在全面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教育的意义可想而知。青少年时期是我们性格养成与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于这段时期的孩子来说,教育对他们极其的重要;其次,精准扶贫的目的在于脱贫,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国家的帮扶之外,贫困户自身也应该有积极向上、努力脱贫的思想。所谓“人穷不可穷志气”,一味地依靠国家给予帮扶是远远不够的,地方政府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除了给予经济方面的帮扶以外还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树立勇于脱贫、积极进取的风尚,弘扬“自强自立”的精神。

(四)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首先,要建立专门的精准扶贫机构或者多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精准扶贫工作。设立专职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可以确定责任,避免出了问题后出现推诿的现象。同时,设立专职机构或者人员,可以确保扶贫工作的高效开展,避免出现工作人员精力不足的现象;其次,地方政府在确立精准扶贫的专职机构或者人员后,还要加大监管力度。第一,设立第三方监管体制。如可以联系地方的学校、医院、公安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扶贫工作的监督;第二,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首先,要积极宣传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使百姓了解我国的扶贫工作;其次,要将扶贫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的公示,公示的r间和地点要扩大。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改兰案”[J].中国民政,2016.19.

[2]杨园园,刘彦随,张紫雯.基于典型调查的精准扶贫政策创新及建议[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6.3.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4

一、突出责任担当,着力构建“三为主”的责任体系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帮、干部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全民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扶贫工作,把社会扶贫与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一并列入目标考核,出台《社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社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挂包帮”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将社会扶贫工作与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县委政府每年预算专项社会扶贫奖励资金,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对企业入驻乡镇,在贫困村规模发展特色产业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提高了企业带动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等激励措施,深圳燕加隆集团投资450万元为广纳镇铜钵山村捐建村社道路4.8公里,政府便将此路命名为“贻信路”。同时县委政府对驻村干部进行下乡补贴,对新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必须有驻村经历,鼓励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搭建了社会参与平台,完善了政策支撑体系,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坚持部门主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社会扶贫工作。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每年下派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我县担任副县长,驻县指导对口定点扶贫工作。今年共捐资1100万元,突出解决我县边远贫困村“四难”问题,时协调我县融资及贷款75亿元,支持县巴万高速公路、湾滩河水库、绕城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省工商局、党建期刊集团、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多次深入我县开展帮扶工作,支持帮扶村发展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5个市级部门派驻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唱歌乡方山坪村被市扶贫移民局确定为“挂包帮”定点帮扶村,率先在全市开展连片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试点工作,市扶贫移民局为方山村发展核桃产业200余亩,苦荞40亩、天麻20亩、增养土鸡养殖3000余只,投入贫困户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走出了一条边远高寒贫困山村精准扶贫的新路子。县上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联系贫困村、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帮扶机制,组建了157个驻村工作队。各部门到村开展调研786次,落实帮扶项目100余个,举办各类培训班160余期,培训人数达8200余人次,帮扶投入资金3200余万元,帮扶村及贫困户捐款赠物折币365万元,引进各类资金4300余万元,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惠及3000余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450余件,协助化解农村矛盾纠纷600余件。

三是坚持干部主动。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充分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转作风、惠民生”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开展社会帮扶的主动性。通过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全县20000多名干部主动与贫困群众对接,实行“一对一”,“一对几”帮扶。成功组织实施“中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建立了以专家型、产业带头人、乡村干部、大学生及驻村干部、专业扶贫志愿者“五位一体”的扶贫志愿者工作站,招募扶贫志愿者1500多人,开展茶叶、食用菌、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技术培训300多场次,培训贫困群众近10000人,极大的推动了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提高了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突出创新推进,着力构建“五个一”的目标体系

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作用,多种形式推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一是成立1个扶贫开发协会。今年四月,我县成立了扶贫开发协会,发展个人会员126人,团体会员65个。通过搭建平台,广泛动员集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成功组织实施“扶贫助学千人工程”,对接帮扶我县贫困学生430名,为415户农村贫困家庭送去爱心。顺利获得“圆梦832”贫困高中生关爱行动试点,将有效解决我县5800余名贫困高中生上学难。积极开展金融扶贫试点项目,我县生态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山霸王野生食品有限公司、犁夫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卓伦林业有限公司、娃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五家企业纳入2014年全国全省金融扶贫试点项目,申报获得政策性银行支持2.5亿元。努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积极开展“党员温暖行动”、“农村妇女对对红”、“失足青年早回首”三大活动,帮扶农村贫困党员50名,农村贫困妇女120名,农村失足青年10名。团体会员代表杨胜先生通过多方动员,回到家乡广纳镇实施“希望工程”,投资390万元捐建了“县广纳镇长兴希望小学”,并设立了10万元“教育基金”,还创新实施了“幸福工程”,投资8000余万元修建了全市一流的社会化养老院,极大地助推了我县的公益扶贫事业。我们还促成扶贫协会与老促会、商会“三会合一”,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互动融合,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助推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二是建好10个扶贫联络处。先后在北京、上海、厦门、重庆等地建立扶贫联络处,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参与我县扶贫开发事业,加强与各地扶贫协会、社会组织以及爱心人土的沟通联络,搭建扶贫资源供需平台。北京联络处紧密联系在京创业成功人士和在京工作的乡友及企业家,积极开展“乡贤归雁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劝募活动。截止目前,累计募集各类资金180万元,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7月,北京联络处协调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调研团18名青年干部到我县开展根在基层、情系民生调研实践活动,先后深入儿童福利院、乡村小学、红色教育基地、产业园区等地开展调研和捐赠慰问活动,为儿童福利院捐资25000元,给麻石小学捐资20000元;北京联络处主任周海洋在资助学生6名,计划扶助资金36万元;通过动员,吴刚、吴强兄弟,在文峰小学设立了20万元的“九鼎奖学金”。

三是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通过培育扶贫龙头企业,来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组织动员扶贫龙头企业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活动,23家企业及社会组织在25个乡镇30个村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农村特困户社会扶贫活动20多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人数1200余人次,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20万元。创建“1331”模式(即:1个村引进1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企业与农户建立整体流转、保底分红、折股分红3种利益联结方式;企业负责贫困村发展规划及实施、贫困户用工、特困户持续结对帮扶3个社会责任全覆盖;政府则为企业提供一整套服务,保障合法权益、给予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等)引进企业实现整村扶贫。实现了贫困村有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有龙头企业扶持。卓轮公司采取“林地盘活,土地入股”方式,投资4500万元在龙凤场乡环山村发展核桃和中药材12000亩,全村所有资源交由公司统一经营,农民全部成为产业工人。在发展产业的同时,该公司还主动承担起了公共服务,新建了20多公里产业路,50余口山平塘,还捐赠小学教学设备,给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为老师每月补助600元,对特困户给予特殊救助,贫困农户年务工收入人均达到1.7万元,年底村上分红1000多万元,帮助该村实现了整村脱贫。牧业公司作为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创新思路履行社会责任,每销售1头土猪,返利500元,加上全年总营业额的3%全部以捐资方式用于我县扶贫助学,同时承诺,将争取的金融扶贫贷款的1%捐给扶贫协会,用于我县的扶贫事业。按此模式,全县已成功引进扶贫龙头企业102家在126个村持续推进整村扶贫。

四是发展1000家农业经营主体。立足我县茶叶、干果、食用菌、优质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进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协会+基地+农户”,“协会+高校+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由社会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拓展市场空间,降低市场风险,逐步实现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促进地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全县引进和培育农业经营主体850多户,为我县的产业扶贫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是组织10000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县委、政府出台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管理办法》,开展了“万名干部下乡、精准帮扶到户”活动,实现了“321”帮扶计划(即:每名县级干部挂联3户贫困户、每名科级干部挂联2户贫困户、一般党员干部挂联1户贫困户)。按照“帮解放思想、帮脱贫规划、帮解决问题、帮落实政策、帮项目资金”五帮要求,进行“一对一”“一对几”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全县党员干部共结对帮扶贫困群众35000多户。

三、突出阳光透明,着力构建“三公开”的监管体系

始终坚持供需信息公开、帮扶内容公开、帮扶成效公开,实现阳光透明,真正做到让帮扶人放心、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一是坚持供需信息公开。依托全国扶贫济困日,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网,将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奉献爱心搭建组织动员平台。

二是坚持帮扶内容公开。利用扶贫网站,宣传栏等将社会各界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帮扶人和受帮扶对象监督,真正让帮扶人放心。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5

重精准,扶真贫

瑞金市云石山乡田心村的贫困户梁景福,原来会开农用车、会理发,小日子过得很红火。但是因车祸造成残疾后,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来源中断,生活日渐贫困,妻子与其离婚,他本人对生活失去信心。2016年,瑞金市“连心”干部与他结成帮扶对子后,帮助制定脱贫计划,给予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和兜底保障,增强了他战胜病魔、改变贫困的勇气和信心,他开始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不到一年时间就成功脱贫。

据2015年初的统计数据,瑞金市有49个贫困村,贫困户25323户78914人。为了准确摸清贫困户底数,瑞金市先后3次组织了大规模的贫困调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制定《瑞金市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意见》,利用干部下基层“连心、强基、模范”全覆盖机制,对贫困人口进行拉网式摸排,逐村逐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市、乡、村、组公示,累计清退、调整对象1357户4431人。近万名“连心”干部深入到每个贫困户家中,梳理出因病、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等12种致贫情形,依据不同的贫困原因,“连心”干部因户施策、全力帮扶。

2016年初,瑞金市精准扶贫工作法得到了时任省长鹿心社的充分肯定,省扶贫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瑞金市推进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经验做法的通知》在全省推广。

三大战役力推扶贫

精准施策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关键。瑞金市突出打赢产业扶贫、安居扶贫、兜底扶贫三大战役。

在产业扶贫方面,以每个贫困村100万元、每户贫困户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筹集了近3亿元产业扶贫资金,出台了油茶、蔬菜、脐橙等7类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推出了油茶贷、产业扶贫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累计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金穗油茶贷、财政惠农信贷通、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计8.15亿元。成功打造了田坞片区万亩蔬菜基地、院溪村猕猴桃基地和华屋大棚蔬菜基地等近20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因地制宜发展了油茶11万亩、脐橙10万亩、烟叶2.53万亩、毛竹18.7万亩、商品蔬菜6.4万亩、花卉苗木7400多亩、养蜂420多户,产量达400吨,80%以上的贫困户享受了产业帮扶政策扶持,产业扶贫已成为该市贫困群众斩断穷根的主渠道。

安居扶贫方面,瑞金市对现有3万多名居住在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人口,按照就近、方便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和梯度安置”的原则,开展整体搬迁、统一安置,逐步向经济开发区、中心乡镇和中心村转移。此外,将移民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坯房改造、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引导移民发展大棚蔬菜、脐橙、烟叶、葡萄等特色产业,使移民搬得出、富得起。如今,全市共建起经开区集中安置点1个,中心乡镇安置点3个,中心村安置点7个,累计使移民群众558户搬出穷窝,圆安居梦。 江西省投Y集团公司出资300万元扶持叶坪乡大胜村建起农民“梦想家园”住房24套,免费提供给24户无房无子女的最贫困家庭。拔英乡红门村今年76岁的钟来秀奶奶一提到搬迁的事,就笑得合不拢嘴:“做梦都没想到,我这把年纪在大山里生活了一辈子,也能过上城里人生活,真是托共产党的福。”

兜底扶贫方面,瑞金全面落实低保、五保计划指标,构筑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标准符合病种的提高到50%,非病种提高到30%。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范围并由政府代缴。参保对象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基本医保补偿,涉及第三方赔付的由第三方先行赔付,剩余金额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偿,最终的余额部分再由民政部门实施大病救助,贫困户自付部分大大减少。

叶坪乡大胜村贫困户杨发娇2016年住了3次医院花费2万多元,其中医保报销了1万多元,还有1万多元在省投资集团公司出资的精准扶贫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基金中报销95%,自己仅花了不到500元。

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瑞金还着力实施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生态扶贫、示范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就业等扶贫形式。壬田镇凤岗村86岁的廖秀英奶奶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制的咸鸭蛋,销往全国各地,一年就卖出200多万个咸鸭蛋,纯利润达18万元,不仅自己过上了好日子,还带领32户贫困户共同发展咸鸭蛋产业,户均年增收2万余元。

压责任,真扶贫

瑞金市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以“书记工程”为抓手,构筑扶贫攻坚责任体系。

瑞金市制订出台《瑞金市精准扶贫考核办法》,明确各级书记在精准扶贫“思路谋划、任务部署、资金筹措、进度督办、问题协调、难点解决”等方面的具体任务,让各级书记真正成为扶贫工作思路的谋划者、破解问题的决策者、落实政策的带头者、推进工作的保障者,通过抓实“书记工程”为全市精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全市共有4500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8000户,一年来,累计帮扶扶贫项目8300个,帮扶资金423万元,提供致富信息11000余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7000多个,6888户贫困户摘掉了贫困帽子。

黄柏乡太坊村贫困户钟佳在结对干部杨媛的帮助下,流转土地20亩种植白莲,办理产业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并参加了市里举办的白莲种植技术培训班,掌握了种植技术,白莲连年丰收,2015、2016年种莲收入都达10多万元,钟佳从一个贫困户迅速变成了小康户、莲老板。

求实效,真脱贫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2016年,瑞金市财政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33亿元投入脱贫攻坚。积极用好金融信贷平台,投入财政资金9521万元风险缓释金,开发了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每个贫困户贷款3-5万元,3年全额贴息,惠及8000余户贫困户,撬动金融资金6.1个亿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金融扶贫全覆盖,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的顺利推进。

二是创新脱贫退出机制。建立“干部算账、村级做账、社会中介核账、贫困户认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瑞金市始终将“四账”管理工作法贯穿于省规定的贫困退出机制之中,切实加强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绩效考核激励,有效确保了贫困退出的精准度和规范化。

三是创新督查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成立了8个领导小组,分别由8位市领导带队,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每月至少一次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办检查。对在扶贫开发中成绩突出、减贫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干部予以提拔重用,2016年换届中,已从脱贫攻坚一线遴选28名领导干部。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6

可以说,这是一次为扶贫攻坚壮行的会。

扶贫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攻坚需要能力,持久需要耐力,能力多借助技术,耐力更仰仗精神,而宣传工作的要义就在于传播方法、弘扬精神。套用一句话,宣传不是万能的,但忽视宣传是万万不能的。

多年来,各地的扶贫宣传工作一直在做,有的地方做得也不错。但毋庸讳言,从全国的整体看,与做得好的行业比,扶贫宣传并不出类拔萃,与日益浓郁的扶贫氛围不匹配。首先是效果上,震撼人、打下烙印的作品少;其次是力量上,有实力、打得硬仗的队伍少;再就是机制上,培养宣传人才、激励宣传热情的办法不多。这种现状的形成,固然和扶贫工作者只做不说的传统习惯有关,但主要还是思想认识不够,缺乏一种真正的与时俱进意识。

新时期的扶贫宣传,是既要做也要说,既要做好也要说好。要把握导向、加强策划、注重实效、大题大作,让扶贫宣传不断为扶贫攻坚壮行。

“壮行”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务实的行动,需要弄清三个问题:扶贫宣传为何重要?扶贫宣传重点在哪?扶贫宣传怎样重视?简而言之,三个关键词:重要、重点、重视。

一说“重要”。在去年8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要求,我们务必认真学习领会落实到扶贫宣传工作中。指出:“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扶贫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要做好宣传工作,实现目标、推动工作、完成任务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舆论、弘扬正气、凝聚人心也要做好宣传工作。

二说“重点”。指出:“多宣传报道人民群众的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多宣传报道人民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精神需求。”当前扶贫宣传重点就是,宣传25号文件决策部署和落实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三大扶贫品牌;宣传扶贫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树立扶贫模范榜样,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7

一、重精准,扶真贫

瑞金市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的精髓实质,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的要求,创新思路、精准发力,加快脱贫进程。

一是瞄准靶心精准识别。精准识别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前提。至2014年底瑞金市仍有49个贫困村,25323户78914人,贫困人口多、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贫困发生率高出全国16.5个百分点。瑞金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要想扶贫精准,就必须摸清“底数”,只有摸清底数,识得准确,才能扶得对。为了准确摸清贫困户底数,瑞金市改变以往“摊大饼、撒胡椒面”的做法,先后3次组织了大规模的贫困调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制定《瑞金市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意见》,利用干部下基层“连心、强基、模范”全覆盖机制,对贫困人口进行拉网式摸排,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坚持以市为单位,统一标准、分级负责,采取量化指标,定性指标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组级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和市扶贫办批准、村公示以及扶贫对象签字” 的七步工作法,逐村逐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市、乡、村、组公示,最后把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出来。瑞金市还组织万名“连心”干部,深入到每个贫困户家中,点对点把脉问诊,准确把握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梳理总结出因病、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等12种致贫情形,按照“七个一票否决、四个从严审核”和“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市有档”的要求,对贫困户全部登记造册,录入电脑,建立市、乡、村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信息流通、资源共享、重点核查,根据扶贫对象获得扶持和收入增长等情况及时更新,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累计清退调整对象1357户4431人。扶贫对象被确定后,“连心”干部还与其商定个性化、可操作的脱贫措施确保心中有数,工作对路。云石山乡田心村的贫困户梁景福,原来会开农用车、理发,后因车祸残疾,离异导致贫困;贫困户梁长健,母亲近90岁,妻子患有癌症,一子一女尚小,他们一度曾对脱贫不抱希望,对生活失去信心, “连心”干部与其结成帮扶对子后,,通过上户开导,帮助制定脱贫计划,进行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和兜底保障,增强了他们战胜病魔,改变贫困的勇气和信心,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他们家的生活由此改变,摆脱了贫困。

二是规范做法,精准管理。精准管理是搞好精准扶贫工作的保障。瑞金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可复制的扶贫管理工作模式,在各行政村全面推行了一室、一橱、一袋、一牌、一卡“五个一”工作法。其中,“一室”是精准扶贫工作室,由驻村扶贫工作组和乡村干部联合办公,定期对全村脱贫工作进行研究落实;“一橱”是贫困户脱贫档案橱,分小组存放全村贫困户的所有档案资料,保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能追溯跟踪;“一袋”是贫困户脱贫档案袋,为全村所有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统一制作了贫困户脱贫档案袋,实行“一户一档”;“一牌”是贫困户脱贫销号公示牌,在各村显要位置设置长期性公示牌,做到贫困户认定及退出的公开透明,方便接受监督,有效杜绝了违规贫困户的出现;“一卡”是精准扶贫工作卡,将精准识别出来的贫困户信息制作成精准扶贫工作卡,由结对帮扶干部实地走访帮扶时进行填写,确保精准扶贫不走过场。2016年初,瑞金市精准扶贫“五个一”工作法得到了时任省长鹿心社的充分肯定,省扶贫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瑞金市推进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经验做法的通知》(赣扶移综字[2016]10号)在全省推广。

三是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准施策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关键。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采取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扶贫、金融扶贫等多种扶贫方式,攻坚拔寨,突出打赢产业扶贫、安居扶贫、兜底扶贫三大战役。突出产业扶贫。按每个贫困村100万元、每户贫困户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筹集了近3亿元产业扶贫资金,创新开展多项产业扶贫新模式,出台了油茶、蔬菜、脐橙等7类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推出了油茶贷、产业扶贫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累计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金穗油茶贷、财政惠农信贷通、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计8.15亿元。真金白银的奖扶措施,点燃了贫困群众创业的激情,全市掀起了油茶、葡萄、养蜂、大棚蔬菜等产业发展热潮,一大批贫困群众依靠发展产业实现增产增收,脱贫致富。目前,该市成功打造田坞片区万亩蔬菜基地、院溪村猕猴桃基地和华屋大棚蔬菜基地等近20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引导因地制宜发展了油茶11万亩、脐橙10万亩、烟叶2.53万亩、毛竹18.7万亩、商品蔬菜6.4万亩、花卉苗木7400多亩、养蜂420多户,产量达400吨,80%以上的扶贫开发户享受了产业帮扶政策扶持,产业扶贫已成为该市贫困群众斩断穷根的主渠道。抓好安居扶贫。瑞金市现有3万多贫困群众居住在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他们渴望走出大山,改变生存状况。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后,瑞金市从实际出发,按照就近、方便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和梯度安置”的原则,引导贫困人口开展整体搬迁,统一安置,逐步向经济开发区、中心乡镇和中心村转移。一方面,统一征地、统一安置和进行移民建房补助,建房户人均可获补助5000-6000元,另一方面,免费为移民集中安置点进行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五通一平”。此外,将移民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坯房改造、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引导移民发展大棚蔬菜、脐橙、烟叶、葡萄等特色产业,使移民搬得出、富得起。如今,全市共建起经开区集中安置点1个,中心乡镇安置点3个,中心村安置点7个,累计为移民群众558户搬了穷窝,圆了安居梦。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出资300万元扶持叶坪乡大胜村建起农民“梦想家园”住房24套,免费提供给24户无房无子女最贫困家庭,解决了居住难题,贫困乡H不无感激。拔英乡红门村今年76岁的钟来秀奶奶常常笑得合不拢嘴,“做梦都没有想到,我这把年纪在大山里生活了一辈子,也能过上城里人生活,真是托共产党的福,托人民政府的福”。强化兜底扶贫。全面落实低保、五保计划指标,构筑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标准符合病种的提高到50%,非病种提高到30%。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范围并由政府代缴,2015年市财政已预拨养老保险费496.39万元,正落实6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缴费用;争取省投资集团扶持400万元,与市财政共同出资按每年60元/人的标准,由省投资集团及市政府共同出资每人60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了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对象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基本医保补偿,涉及第三方赔付的由第三方先行赔付,剩余金额进入精准扶贫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偿,最终的余额部分再由民政部门实施大病救助,基本实现了全额补助。叶坪乡大胜村贫困户杨发娇去冬到现在去了3次医院花去2万多元,其中医保报销了1万多元,还有1万多元在省投资集团公司出资的精准扶贫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基金中报销95%,自己所出无几。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着力实施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生态扶贫、示范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就业等扶贫,累计建起村级光伏电站49个、电商村级服务站163个、聘请生态护林员228名,推进叶坪至壬田、叶坪至日东等2个精准扶贫示范带,新建水泥路42条、31.53公里,新修水渠16条、12.38公里,新建饮水工程3座、铺设管道4.2公里,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完成36个贫困村小学(教学点)标准化建设,49个贫困村学校食堂(伙房)建设,20个贫困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90%以上劳动力已实现就业,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壬田镇凤岗村86岁的廖秀英奶奶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制的咸鸭蛋,品牌唱响,销往全国各地,一年卖出200多万个,纯利润达18万元,不仅自己过上了好日子,还帮助32户贫困户户均年增收2万余元。

二、压责任,真扶贫

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以“书记工程”为抓手,构筑扶贫攻坚责任体系。

一是压实三级书记责任。严格执行市、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重点在“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健全机制和强化考核”等方面压实书记责任。制订出台《瑞金市精准扶贫考核办法》,明确各级书记在精准扶贫“思路谋划、任务部署、资金筹措、进度督办、问题协调、难点解决”等方面的具体任务,让各级书记真正成为扶贫工作思路的谋划者,破解问题的决策者,落实政策的带头者,推进工作的保障者,通过抓实“书记工程”为全市精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压实各级班子责任。按照“千斤担子众人挑”的原则,分解县级领导的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包户、帮村、扶乡”工作机制,建立由县级领导、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组成的工作团队,在17个乡镇和49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将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纳入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的人,确保各级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任务。特别是对扶贫攻坚重点工作、重要指标、重点数据开展每季排名,半年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使各级班子成员心中有压力,肩上有担子,脑中有对策。

三是压实各级干部帮扶责任。严格落实单位驻村帮扶、干部“6543”结对贫困户制度,即县处级干部结对帮扶6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5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4户,村(居)“两委”干部结对帮扶3户。全市共组建了“连心”扶贫工作队239支,他们深入基层一线上门入户了解帮扶对象发展意愿,量身定制致富蓝图,精准制订脱贫计划,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培训、金融贷款、社会保障等全方位进行帮扶,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钩。全市共有4500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8000户,一年来,累计帮扶扶贫项目8300个,帮扶资金423万元,提供致富信息11000余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7000多个,6888户贫困户摘掉了贫困帽子。黄柏乡太坊村贫困户钟佳在结对干部杨媛的帮助下,流转土地20亩种植白莲,办理产业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和参加市里举办的白莲种植技术培训班,掌握了种植技术,白莲连年丰收,2015、2016年种莲收入都达10多万元,钟佳从一个贫困户迅速变成了小康户、莲老板。

三、求实效,真脱贫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建立经济发展与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整合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市财政每年安排脱贫攻坚投入不低于本级财政收入的2%,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均用于脱贫攻坚,一年来,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33亿元投入脱贫攻坚。积极用好金融信贷平台,分别与农行、农发行、农商行、邮政银行等。签订了战略协议;按照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规模1:8的比例,投入财政资金9521万元风险缓释金,开发了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每个贫困户贷款3-5万元,3年全额贴息,惠及8000余户贫困户,撬动金融资金6.1个亿,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金融扶贫全覆盖,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的的顺利推进。

二是创新脱贫退出机制。建立“干部算账、村级做账、社会中介核账、贫困户认账”机制,组织帮扶干部根据帮扶成效算出贫困户的总收入,村干部做好贫困户的收入台账,并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调查核实或贫困户对帮扶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评论和满意度测评的方法,加强了脱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增强了脱贫工作绩效的可信度,有效防止了干部帮扶弄虚作假“走过场”。在实际工作中,瑞金市始终将“四账”管理工作法贯穿于省规定的贫困退出机制之中,切实加强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绩效考核激励,对顺利完成当年脱贫任务的村居干部及“第一书记”每人奖励2000元至6000元不等,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如期脱贫的奖励干部每户300元。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有效地确保了贫困退出的精准度和规范化。

三是创新督查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成立了八个领导小组,分别由八位市领导带队,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每月至少一次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办检查。结合省委制定的贫困片区县市考核办法,制订了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各单位、乡镇结对帮扶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等次评定需过群众评议关,干部提拔重用时需经过贫困群众评议、认定、推荐关,对市直部门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实行“不脱贫不Q岗”,对在扶贫开发中成绩突出、减贫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干部予以提拔重用,今年换届中,已从扶贫攻坚一线遴选28名领导干部。邓冬猛、温家振、刘建平等一批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对两年未完成脱贫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不达标且位于后三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扶贫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建档立卡弄虚作假的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谈话、严格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九堡镇坝溪村原村支部副书记落实精准识别责任不到位,纪委查实后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市财政局农财科某干部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致使精准扶贫产业扶贫资金未能及时拨付,经查实后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实行诫勉谈话。同时。坚决惩治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探索推进了精准扶贫专项巡察,累计受理了扶贫领域举报107件,立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并严格脱贫攻坚督查考核问责,每月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办检查,一年来累计下发督办函18份,对履行精准扶贫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乡镇或干部进行了全市通报,整改各类问题58条,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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