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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3-15 14:59:58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1

一、标题

一般由咨询的对象、内容和文种名称组成。如(XX厂生产管理咨询报告)、(以X厂市场营销诊断报告)和(质量管理咨询报告书)。在报告发表时往往删去"XX厂"、"报告书"之类字样,以便报告具有普遍性,便于有关单位交流学习。

二、正文

l.现状

咨询报告的开头,一般写被咨询企业的现状,如企业住质、规模、职工人数、生产经营的产品名称、产量、产值、利润和实行的有关制度等。有的报告在这"一部分还写明查实的主要问题。如果是外部人员进行咨询,还应在文章的首段写明咨询的目的和工作的简要情况。

2.存在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般先写存在问题然后分析原因,二者的详略程度依写作目的、写作角度的不同而不相同。

3.改善方案、即"改善措施"或"改善办法

它是报告的主体,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这部分写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写针对问题和原因而提出的方案;二是写如采用此方案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相应的预测数据。

4.方案实施效果

这是报告的结语部分,文字应有点睛之妙。

三、日期和具名

日期一般写撰稿年月日及执笔者。由于咨询报告是集体研究的成果,故报告只写执笔者姓名。有的报告不写执笔者,只写咨询机构名称。

四、企业管理咨询报告的写作要求

1.要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查明问题是咨询的起点。查明问题的要点,其次搜集有关资料,然后归纳问题判断性质,最后确定步骤是,先确定调查定咨询目标。查明问题的方法有静态调查法和动态调查法两种。静态调查法包括资料搜集法,职工意见调查法和面淡;法动态调查法包括现场观察法和现场测定法。

2.要分析研究寻找原因

问题查明后,还要把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来。原因有企业外部的和企业内部的。企业外部的原因包括社会性原因和主管部门原因。企业内部原因包括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技术方面的原因、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原因有关历史性原因。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都有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在分析时,

要找出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相互转化的可能性,以促使不可控因素向可控因素转化。在分析中还要揭示问题内部的各种关系、现象和本质关系、定性和定量的关系等,以便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必然关系、本质关系上,保证分析所得结论的正确性。

3.要提出方案撰写成稿

提出改善方案是写作咨询报告的关键。一个好的改善方案,必须是既合国情又合厂情,是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考的产物。好的改善方案的提出,必须掌握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产生改善方案的基本方法有思维方法、提议方法、决策方法等。

4.要总结实施说明效果

改善方案提出后,在咨询人员、企业领导、管理干部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实施往往会收到好的效果。在咨询报告中应实事求是地写出这种实施的效果。

例文

关于XX厂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咨询

一、现状

从 1983年开始,上级公司对上海某厂实行了以税代利的分配办法,并以 1982年的利润为基数。分配比例是,利润在基数以内,上交所得税55%,调节税42.36%,企业留成2.61%,超过基数的增长利润,除交纳所得税外,企业再留调节税度42.36%的60%(其中3O%上交公司)企业留成部分的分配比例规定为,生产发展基金38.07%,后备基金5%,职工福利基金33.53/,职工奖金基金23.4%。 该厂按照经济责任制原则在企业内部实行了指标分解、计分计将的办法,对每个职工都根据所负责任的大小和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了岗位系数,初步改变了平均主义的作法,实行这种奖励办法之后,对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使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该厂虽经企业整顿验收合格,但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推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相比,在经济责任制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大多数职工对正在推行的体现经济责任制原则的奖励办法有意见,认为现行的经济责任制存在责任与利益不能紧密结合的问题。该厂目前的经济责任制对部门、个人的考核指标比较明确。但在计算奖金上则显得不够明确。一是在不同时间里同一部门或同一职工承担了同样的责任,但因万同时间的分值不工同,所得到的奖金却不同,甚至出现了多劳少得、少老多得的不正常现象。二是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值不同·班组或个人由于所属厂的部门不同,所以虽得同样的分数·而得到的奖金却不同,甚至出现了得分少的奖金多、得分多的奖金少的现象。这种局部合理而整体不合理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三是现在考核指标不分主次,

重点不突出。首先表现在对生产车间的考核中,四大类指标各为lO0分,在结算时采取四类指标得分相乘·再开以次方。此种计算方法,显然没有突出重点。其次表现在一些辅助指标扣分的幅度大大超过主要考核指标的扣分幅度上。如超产一吨产量只加0.3分,而门窗不清洁则要扣1分,因此工人们说,"一块玻璃窗等于心不3.3吨产量,而要超产3.3吨是相当困难的。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首先是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对现实经济贡任制的责、权、利应当结合认识不足;其次是干部素质比较差,缺乏对经济货任制的学习和研究;再次是企业还缺乏应有的自主权。

三、改善方案

为了使该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得以推行并进一步完善和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咨询组首先建议该企业的主管部门(局和公司)给企业以下权限:生产经营计划权,产品销售权,产品价格权,物资选购权,资金使用权(财权),资产处理权,组织机构设置权,人事劳动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联合经营权。

以上十个权限的范围、还应以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为依据,由局、公司并征求工厂意见后,拟定具体方案下达工厂执行。

其次,咨询人员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发,认为要使该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得到完善和加强,就应该推行企业内部经济承包制。经济承包制具有灵活性、严肃性、制约性,多样性和适用性等特点。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形式,是企班改革的"突破口",有利干进一步调动企业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此,建议该厂从自已的生产特点出发,按照分权管理的原则,在企业内部采用签订经济合同的承包形式。正确确定车间的承包指标,是厂部与车间签订经济承包合同的基础,厂部职能科室应该以1983年车间实际完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到车间的实际生产能力和可能增长的幅度,各自提出定量的分管指标,并由厂经营计划科汇总平衡,拟定合同草稿交厂长审核,然后与生产车间签薯生效。

例如,该厂原料车间经过反复酝酿,按厂的扩权改革方案,根据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拟定了车间向厂部提出承包和保证完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一)包干指标

l.利润:20万元

2.产值:200万无

3.质量:一级品率6O%

4.节约(车间经费):2万

5.人数:192人

(二)确保指标

l.安全:l00%

2.设备完好率:l00%

3.文明生产,不脏、不乱、不差、遵守操作规程l生产秩序有条不紊,如能按上述包、保指标完成任务,车间每人每月可分得奖金 18元。利润、产量、产值、节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超过5%,每人每月增加奖金1~l5元。

如完不成包、保指标,或发生重大的人身事故、损机事故和重大的火警事故等,不得奖金或扣基本工资的 l~l5M(奖金的分配方案,由车间自行拟定,报厂部备查)。

在厂部与车间签订承包经济合同的同时、厂部下放给车间一部分管理权限,以便车间具备完成包、保指标的必要条件。咨询组建议厂部对本包车间下放管理权限的内容如下:

l.车间生产计划调度权。在厂部计划的指导下,车间主任有权绵制本车间的生产计划和进行调度,保证完成厂部计划。

2.车间劳动人事管理权,车间主任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调动车间的所有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生产组织的调整。

3.车间奖金分配权。车间主任有权对车间奖金总超部分进行分配,可根据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制定相应的分配办法。

由于承包经济责任制在工业企业还处于探索阶段,且涉及面比较广,为了使这一经济责任制的新形式能得到有效的推行,咨询人员建议在总结原料车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厂各部门推广应用。

企业管理咨询报告的结构和写法

一、标题

一般由咨询的对象、内容和文种名称组成·如(XX厂生产管理咨询报告)、(以X厂市场营销诊断报告)和(质量管理咨询报告书)。在报告发表时往往删去"XX厂"、"报告书"之类字样,以便报告具有普遍性,便于有关单位交流学习。

二、正文

l·现状

咨询报告的开头,一般写被咨询企业的现状,如企业住质、规模、职工人数、生产经营的产品名称、产量、产值、利润和实行的有关制度等。有的报告在这"一部分还写明查实的主要问题。如果是外部人员进行咨询,还应在文章的首段写明咨询的目的和工作的简要情况。 2·存在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般先写存在问题然后分析原因,二者的详略程度依写作目的、写作角度的不同而不相同。 3·改善方案、即"改善措施"或"改善办法

它是报告的主体,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这部分写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写针对问题和原因而提出的方案:二是写如采用此方案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相应的预测数据。

4·方案实施效果

这是报告的结语部分,文字应有点睛之妙·

三、日期和具名

日期一般写撰稿年月日及执笔者。由于咨询报告是集体研究的成果,故报告只写执笔者姓名。有的报告不写执笔者,只写咨询机构名称。

第四节 企业管理咨询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要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查明问题是咨询的起点。查明问题的要点,其次搜集有关资料,然后归纳问题判断性质,最后确步骤是,先确定调查定咨询目标。查明问题的方法有静态调查法和动态调查法两种。静态调查法包括资料搜集法,职工意见调查法和面淡法动态调查法包括现场观察法和现场测定法。

二、要分析研究寻找原因

问题查明后,还要把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来。原因有企业外部的和企业内部的。企业外部的原因包括社会性原因和主管部门原因。企业内部原因包括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技术方面的原因、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原因有关历史性原因。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都有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在分析时,要找出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相互转化的可能性,以促使不可控因素向可控因素转化。在分析中还要揭示问题内部的各种关系、现象和本质关系、定性和定量的关系等,以便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必然关系、本质关系上,保证分析所得结论的正确性。

三、要提出方案撰写成稿

提出改善方案是写作咨询报告的关键。一个好的改善方案,必须是既合国情又合厂情,是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考的产物。好的改善方案的提出,必须掌握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产生改善方案的基本方法有思维方法、提议方法、决策方法等。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2

    一九九五年七月,新民厂批准员工李光华外出自谋出路,至一九九七年底返回安置。二OO一年七月,李光华返回要求安置,被告知其在一九九八年八月已被开除,不能安置,并出示了“关于开除李光华同志的决定”。决定中称:“李光华自一九九五年七月请假外出,长期不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开除。”李光华认为自己请假外出自谋出路,是经新民厂批准的,不存在“长期不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新民厂作出的开除决定,没有依据。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庭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新民厂撤销开除决定,予以安置。

    审理结果: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表明:一、一九九五年七月新民厂员工李光华履行了请假手续,外出自谋出路,至一九九七年底返回安置,由于合同未到期没有按时回厂安置,至二OO一年七月合同到期后返回要求安置;二、李光华因合同未到期不能按时返厂安置,但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中旬以书面形式寄回一张要求续假的报告,但没有得到答复;三、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底新民厂在李光华假期届满之前收到了要求续假的报告,但未作处理;四、新民厂以一九九七年底未按时返回安置,在未对其作批评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于一九九八年八月作出开除李光华的决定;五、作出开除决定后,在新民厂内布告栏公布,没有将开除决定送交李光华本人,也没有以其他形式书面告知李光华;六、李光华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判决:

    新民厂在李光华无违纪的情况下作出开除李光华的决定,且未将开除决定通知李光华本人,决定无效,撤销新民厂开除李光华的决定,并予以安置。

    分析:

    一、李光华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新民厂在诉讼中提出,李光华被开除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八月,提诉讼的时间是二OO一年七月,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李光华的诉讼请求明显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驳回。新民厂以超过二年诉讼时效为由保护其权利的作法,显然忽略了时效的计算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规定,李光华在二OO一年七月返回要求安置时才知道自己被开除,也就是这时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期间的计算应从二OO一年七月起算二年,而不是从一九九八年八月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新民厂的请求,判定李光华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依法保护了李光华的诉讼权。

    二、新民厂开除李光华的决定是错误的,应依法予以撤销并安置。

    李光华外出自谋出路,是履行了请假手续的。其到期未能按时返回安置,是因为劳动合同未到期,故此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中旬以书面形式寄回一张续假报告,完全履行了工厂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新民厂以“请假外出,长期不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作出开除李光华的决定,是不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的。该条规定指出:“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新民厂收到了李光华因故不能按期返厂安置、要求续假的报告后,不作答复,并以此为依据作出开除李光华的决定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经批评教育无效”,是指企业职工无故旷工,企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且必须满足规定的旷工天数,企业才有权作出开除的决定。李光华履行了请假手续,不存在旷工问题,也就不可能有“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结论,也就不能作出开除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开除决定也肯定是错误的。

    三、新民厂开除李光华的决定未通知李光华本人无效。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3

最近,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和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联合《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场报告》中,玖龙纸业被指为漠视工人权益的 “港企之耻”。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表示:香港企业在内地赚了那么多钱,如玖龙纸业在香港上市集资,原来都是靠外判、工伤发财,作为香港人,让人感到十分羞耻!

根据SACOM掌握的员工手册,玖龙纸业有10多条“厂规”涉嫌违反中国的劳动法规,其中包括:工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人直接用手接触没有经过任何消毒的进口废纸、未提供劳保用品、没有和辅助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加班费、乱罚款,以及不招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玖龙纸业)员工如果不按规定从东大门进厂、坐车插队、进厂不戴厂牌、乱G垃圾、不戴劳保用品、迟到半小时、忘记刷电子卡、上班吃零食等四十多条“轻微违纪”每次罚款300元,累记年满6次开除。

而上述事项分别违反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

报告中还描述,玖龙纸业经常发生严重的工伤事故,工人经常被运货车挤死、被货物从高处压死、被卷纸机辗死等等。当地玖龙工人都流传一句顺口溜:月月有工伤,季季有人死。不过学生代表也承认,这些都是受访工人的描述,事故发生的日期、伤亡者的名称无法得到确切的证实,义工们无法进入工厂核实。

网络上张茵的秘书回应说“我们的设备是相当先进的,不会出现经常发生工伤的情况”。《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多位玖龙员工纷纷表示秘书在撒谎,他们说:机器先进与事故有什么关系?机器再先进也会出事故!一位来自仓管部的工人说,网络上说“月月有工伤,季季有人死”完全是事实甚至更严重。

4月15日,SACOM前往玖龙纸业在香港的办公地点抗议。要求张茵引咎辞去“全国政协委员”职务。SACOM计划致信要求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如富达、汇丰资产管理、摩根大通等,沽出和拒买“玖龙纸业”股票。

围绕新劳动法的停工事件

今年两会期间,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出席的张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贫富悬殊的话就不会富强”。在就新《劳动合同法》发表意见时,她表示,“新法过于保护劳工,企业就很难运作了”,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一项”。 被舆论称为站在富人的立场上说话,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弹和批评。而香港财华社消息称,玖龙纸业600多名工人,因不满工厂在今年1月1日内地新的劳动法实施之前推出的新劳动合同,曾一度集体停工,并堵塞交通。

玖龙纸业于停工事件发生后宣称,此事“约有数百人”参与,“事件起源于早前有谣言指玖龙纸业将调低临时工人工资,甚至有传言指临时工人将被解雇,因误传错误讯息使员工误会而触发事件。”

而多名受访工人表示,从去年9月开始,原料部的“临时工”被减薪200元,10月被减500元,两月共减700元。受访工人估计,那是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工厂想将大部分工人转为 “劳务派遣工”,以减少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公司用工的限制,于是以大幅减薪及降职的方法,迫使工人自己辞职──连工厂辞退工人的赔偿费也可省去。去年11月开始,工厂要求“临时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合同上写明工资只有960元,比玖龙正式工人的1500元、1700元少了约四成,他们非常不满。同年12月13日,由职长带头发起停工,联合所有“临时工”共2000多人,在玖龙门外停工堵路3天。

香港大学生为中国劳工争取权益

SACOM成立于2005年6月,是香港一个以保护劳工权益为主的民间团体,成员主要由香港大专院校的师生组成,目的是监察企业不当行为。成立3年来,SACOM把迪斯尼、佐丹奴等国际知名企业纳入监督对象,SACOM的义工们通过实地调查、暗访,了解这些知名企业位于珠三角的工厂劳工生产、生活情况,并把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报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7年,香港七所高校大学生联合成立了一个小组,到东莞的三家戴尔电脑零配件生产工厂内进行了调查,并访问了60名不同部门的工人。该小组发现这三家工厂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仅工作条件恶劣,工人正班工资每天只有17元,平均时薪2.1元,加班工资时薪亦只有3.5元,远低于国家规定的4元多,一般只有15分钟用餐,既没年假、产假,又无劳动合同,有事难以追讨,而且部分工作属较危险的岗位,厂方并无提供任何保护措施。

该组织认为,这一现象主要是戴尔的采购及外包制度造成的。戴尔一直以来奉行“零库存”的策略,即是当它收取客户订单后,将在36小时内完成生产装配,并承诺,从收到订单至送货到客户手中不会超过5天。因此电脑不会因滞销而出现折旧,成本虽较其他对手低8%,但却是将此风险转嫁给了零件供应商,最终由工人承担。

为了抵制戴尔的血汗工厂,香港七所高校联合争取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列入校园采购政策内,该组织也提交一份报告给戴尔公司,希望戴尔能对工厂进行有效的监管,否则戴尔电脑有可能被排除在高校的学生机采购清单之外。

“血汗工厂”榜揭开无良企业假面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早在2005年就推出一个“血汗工厂”榜,让欠薪企业避之唯恐不及。首次张榜公布“血汗工厂”效果明显,上榜企业中,除了因破产或老板逃匿等因素外,尚在经营的企业把工资补给了工人。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在全国率先实行“血汗工厂”公开制度,被公开“血汗工厂”的恶劣程度确实令人触目惊心。

2008年4月,美国非营利性调查机构公布关于GE公司在厦门涉嫌违法用工的调查报告。在题为《好灯泡,坏工作:荧光灯背后的工人和工作环境》的报告中,GE与厦门的合资公司通士达照明涉嫌的违规操作包括:工人每周工作超过64小时,而得不到足够的加班工资;工人在含汞的环境中工作而缺乏必要的防护培训;公司仅雇佣32岁以下的女工;不提供工资单,造成工人无法得知自己的薪水是否合理等。报告总结说:该厂的工人常处于极度疲惫的状态且缺乏安全防护。公司做法违反了中国的劳动法。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4

一、中国五冶集团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实践与探索

中国五冶集团随着管理提升、稳步快速发展势头的加快,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多年来的实践与探索,做到:在内容上,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厂务公开事项、落实劳动保护、收集职工意见为重点;在方式上,以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厂务公开渠道、开展民主评议干部、设立职工诉求通道为重点,对职工关心的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进行积极收集整理,对容易发生矛盾的关键点和难点,予以公开公示;在工作目标上,积极构建和谐企业,努力保持“四川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荣誉。

(一)以领导者重视为前提。中国五冶集团在制度中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机构进行了明确,一是组建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与工会部门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监督评议小组,负责监督检査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定期对厂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和评议。二是由组长亲自主持相关会议,并每年固定参加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项目经理座谈会、青年骨干座谈会、青年代表座谈会、老干部形势报告会等会议,倾听职工意见建议,对职工反映的意见,能当场回复的就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就落实责任进行及时解决,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督査督办,以确保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及时解决。三是通过实施中国五冶集团《岗位责任管理实施办法》,将厂务公开履职情况纳入岗位责任考评,强化领导干部的厂务公开意识和职责,做到职责清晰、奖罚分明,确保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以完善的制度为保障。中国五冶集团为规范厂务公开工作,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本着“务实创新”的工作原则,坚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厂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程序、责任部门以及监督评议,从而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二是新建工作标准及流程,新建有《职代会召开流程》、《民主管理日常工作及流程》、《党群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明确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考核细则,并将制度、标准与流程纳入了中国五冶集团《工会工作制度及标准流程汇编》,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样板化。

(三)以多样的形式确保渠道畅通。

中国五冶集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厂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和回复。尤其注重对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重点内容、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的有效公开和职工意见的反馈。一是有效落实职代会工作制度。职代会作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中国五冶集团高度重视抓好职代会重点工作,每年坚持规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行政工作报告及公司业务招待费、福利费使用情况等厂务公开事项,接受职工监督;领导人和职工积极互动,广泛听取职工合理化意见建议;与行政积极协商,定期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职代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工生活福利、职工民主权利等重大事项都坚持召开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分团会议,并监督行政对公司整合、职工聘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及时的公开、公示。近年来,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薪酬方案调整、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年金、推优等都经过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和审议。同时,中国五冶集团进一步落实工会经费自检自査制度、工会经费审计制度,确保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每半年开展一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自检互查。二是充分用好各类宣传载体。为将厂务公开内容传递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每一位职工,中国五冶集团充分用好“报、刊、网”等形式多样的厂务公开宣传载体:在宣传的面上,用好《五冶报》企业周报、《新坐标》杂志、公司网站、办公平台、项目宣传栏、项目公示栏等宣传载体,确保厂务公开事项推送到每一个角落、覆盖到每一个职工。针对公司重大、突发性厂务公开事项,及时在公司网站公开栏、办公平台公告栏、办公楼视频公开栏、项目公示栏中进行广泛宣传;针对非突发性厂务公开事项,通过《五冶报》、《新坐标》、宣传栏等内部报刊全面地向职工宣传企业各方面情况,为职工全面了解公司信息创造条件。针对宣传薄弱的基层,集团公司工会要求着重用好两个宣传载体,各项目规范设置厂务公开宣传栏、公示栏,分别承担不同的厂务公开任务:宣传栏,以宣传企业形势任务为主,工会要求宣传栏上必须每周更新《五冶报》,按季度张贴形势任务宣传材料,集团公司工会撰写宣传公司经营形势、重要管理要求、重要会议精神等厂务公开信息的形势任务宣传提纲,并指导二级单位结合提纲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进行形势任务宣传材料的撰写,做到基层项目宣传栏上进行张贴率为100%(据统计,每年在项目厂务公开宣传栏上累计张贴宣传材料约500余份);同时要求,在宣传栏上要将中国五冶集团工会维权电话和基层工会主席姓名、电话进行公开,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公示栏,以公示企业管理信息为主,如民工工资发放清册每月公示;为落实基层工会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公示制度,将工会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按季度面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三是扎实推进专项公开活动。针对一些经营、工程、安全、技术、质量专项活动及重要的管理要求、公司目标规划,中国五冶集团严格按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准确、全面公开信息,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质量的提升。如每年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公告企业安全管理形势,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纠正管理不足;不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公布企业经营形势,研讨应对措施;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总结、分析经营管理工作成效,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拿出方案措施,统一职工思想,确保企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四是创新基层项目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国五冶集团从党委角度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中国五冶集团创新实施《项目党群文化工作制度》,工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该制度,制度要求各项目部开工一个月内必须策划《项目党群文化工作方案》,并要求突出项目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强调方案策划时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事项要具体,有可操作性,职工易于接受,乐于参与,如必须提出职工要推选员工代表、要每周更新《五冶报》、每季度张贴形势任务宣传材料、每周召开哪些例会和几次座谈会听取职工意见建议等等,并落实每一项工作的时间进度和责任人。还强调开展职工谈心交流活动,由项目工会负责人或工作者定期不定期开展交流谈心活动,从工作、家庭、心理各方面关心项目职工,倾听职工心声,并在交流中有意识传递厂务公开信息,收集上报职工意见建议,有效实施民主管理。五是确保民主管理渠道畅通。除了坚持在每年职代会前征集职工意见建议、收集职工提案并在职代会上进行回复外,中国五冶集团还要求层层推选员工代表,行使权力;要求员工代表广泛听取、收集职工意见,反映职工诉求,监督行政落实及落实情况反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设立职工意见箱,将其置于所有公司、车间、项目等办公区域,方便职工提交意见建议,并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开箱整理职工意见,做好开箱检査记录和职工意见登记。对收集到的职工意见及时梳理、上报、反馈,掌握职工思想状况,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平均每年通过职工意见箱收到职工意见建议有70余条,均能得到有效落实和回复。

(四)以两个结合抓实民主评议。为充分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中国五冶集团坚持抓好、抓实“两个结合”:一是与党委述职述廉工作有效结合;二是与行政履职考核紧密结合。通过与党政联合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由工会组织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具有代表性的职工代表参与干部的述廉述职、民主评议和履职考核,充分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地帮助职工行使职权。为确保评议结果的有效运用,起到评议监督效果,一是将评议结果纳入履职考核和干部管理档案,引入末位淘汰机制,促使高效履职;二是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参加评议的每一个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以不断提升,及时改进;三是建立干部评议档案,为干部任用、奖罚提供依据。据统计,平均每年评议领导干部200余人,1200余名各级职工代表参与评议。

(五)以全方位的考核体系促落实。中国五冶集团通过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集团《综合业绩考核办法》中就包含了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考核细则,纳入公司考核体系之中,使之成为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各单位的考核,以落实综合性管理为主,要求各单位层层分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方法和责任人,并对各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考核,与工会工作者收入挂钩;对基层项目的考核,以有效执行落实为主,如2013年在中国五冶集团《工程项目综合考核管理办法》、《项目履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设置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内容,按季度针对项目实施考核,与项目管理人员收入挂钩。

(六)以强化能力提升民主监督意识。为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民主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与水平,强化民主监督意识,中国五冶集团工会每年坚持在职代会召开前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履职培训,明确职工代表权利与义务,指导职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如何提合理化建议,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对于广大工会工作者,集团工会一是加强工会工作者业务培训和指导,结合《工会工作制度及标准流程汇编》组织学习、培训,并考试验收工会工作者学习效果;二是开展业务交流,由工会工作者总结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践,分享工作心得,探索工作不足,相互学习,相互启发,相互促进;三是结合具体工作,通过专项指导、工作检査等方式,针对起草职代会工作材料、职代会工作程序等开展业务指导,帮助工会工作者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重心,提供工作参考,增强工作自信。近来年,通过以上方式的强化,工会工作者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能有效指导基层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引导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二、对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思考

中国五冶集团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之所以 得到了上级工会组织、企业和职工的普遍认可,并在2012年成功创建成为四川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笔者认为,主要是中国五冶集团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上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用好厂务公开载体,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举措,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职责,致力于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企业满意、职工满意。同时中国五冶集团在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中抓住了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抓意识,通过强化领导者、职工、工会工作者意识’切实保障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企业有安排、有落实、有参与;二是抓操作,通过抓好工作途径和操作办法,让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公开载体,有公开程序,有明确的操作标准和流程,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和信息反馈,有考核落实,让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抓基层,基层项目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最薄弱且容易忽视的区域,中国五冶集团通过对项目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过硬的考核机制,确保了厂务公幵民主管理工作在基层的有效开展。通过抓好以上三个关键环节,保障了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地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群策群力,推动企业规范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虽然中国五冶集团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社会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推进及企业面临的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还会有新的问题不断产生,也会存在已解决的问题重新反复的问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仍将面临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因此,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积极有效地跟进,密切贴合企业和职工需要开展工作,按照“严、细、新、实”的工作标准认真落实,且以“五化”来积极有效应对:一是稳固化,要巩固现有工作成效不松懈,稳定持续地开展工作,不断进行完善和创新;二是标准化,严格执行标准化的制度规定、标准流程,以统一的工作标准、统一的工作内容、统一的工作程序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重视规范性建设;三是本土化,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找准工作结合点,不断探索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避免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四是专兼并用化,要结合企业实际专兼并用工会工作者,确保工会工作者能有效完成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味的专职和兼职都不适应企业管理要求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五是监督常态化,工会要具备监督能力,掌握监督方法,依法实施监督,还要敢于监督,过硬监督,充分行使权利,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5

内容摘要:党的基层建设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整体战斗力的基础,国有企业党建是党的基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发挥企业党建这一社会主义企业特有的政治优势。随着历史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变迁,国有企业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也几经变化。在当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就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 基层党建 企业管理体制

基层党的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有企业党建在基层党建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如何,企业党组织是否发挥有效作用,党员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直接关系到党的性质能否得到具体体现,关系到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是否巩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挥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党建特有的政治优势,发展国有资产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是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变迁的视角,对国有企业党建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历史考察。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前

这一时期是行政、党支部、工会“三权鼎立”到“厂务会议”制。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公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雏形,早在那时,就注意到了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问题。1942年10月,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议上指出,一个工厂内的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和工会工作分裂开来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三者必须统一在这样一个共同目标之下:成本少,产品好,销售快,这就是行政、党支部和工会的共同任务。1943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了直属公营工厂的厂长、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决定建立“厂务会议”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工厂内部的“三权鼎立”的现象,但是又出现了厂长包办过多、削弱党支部与工会独立工作的问题(罗争玉,2003)。关于企业党的建设问题的最初探索尽管尚不成熟,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仍然是难能可贵的。

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期间

这一时期是管理委员会、生产行政工作厂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制到“书记挂帅”和“党委包办”。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企业党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做了新的探索。建国之初,按照《共同纲领》等文件的规定,在国营企业中,应该实行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制,即由行政方面和工会方面组织联合的管理委员会对企业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兼备的高级管理人才,厂长负责制实际上并没有建立起来。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认识采取了不同的形式,例如东北地区实行厂长负责制,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则实行了党委制。

“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在企业先后实行过“生产行政工作的厂长负责制(企业的党组织对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有完全责任,对行政生产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在“一五”计划时期的“生产行政工作的厂长负责制”是学习借鉴了前苏联的“一长制”模式。1954年5月,中央在批转华北局《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时指出,随着国家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中央各部及各地区日益加强了国营厂矿的领导,“中央认为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全国各国营厂、矿(包括地方国营厂矿)中实行厂长负责制,以便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的领导水平,更好地完成国家计划”。随后,党结合我国实际和苏联经验继续探讨国营企业的领导管理体制问题。1956年,党的针对当时实行“一长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在一切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刘少奇在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正式提出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在企业中,应当建立以党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是重大的问题都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和共同决定,凡是日常的工作都应当由专人分工负责”。这标志着我国国营企业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尽管如此,当时对“一长制”并没有完全否定,对于它在整顿生产秩序,克服生产管理上的无人负责现象,建立责任制度方面的成效,还是加以肯定的。

上述两种体制在“”时代受到了“书记挂帅”的冲击,没有继续贯彻下去。在“书记挂帅”的口号下,党委书记包揽一切,厂长统一指挥生产的职权大大削弱甚至实际上被取消。“”期间,企业的领导体制受到破坏,革命委员会取代党的组织领导企业。企业的党组织恢复后,由于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党委书记兼任革委会主任,形成了事无巨细都由党委包办的现象。

总之,在上述历史时期,受政企不分、党政不分的历史环境影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企业管理体制日益强化。这种企业管理体制使企业党组织深陷于企业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没有给企业党组织以准确的定位,削弱了对企业党建的关注,也影响了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第三阶段:后到20世纪80年代末

这一时期是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恢复到厂长(经理)负责制。

1978年4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决定(草案)》(即工业三十条)中,决定取消企业中的革命委员会,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该决定指出: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由厂长组织执行;企业党委要积极支持以厂长为首的全厂统一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统一行使职权,并且监督和检查他们的工作。按照中央规定,各企业重新任命了厂长和经理,改变了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模式,有利于恢复企业正常生产和稳定工作秩序,但基本上没有触动长期以来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弊端。

1982年,党中央先后颁发了《国营企业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在国营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贯彻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根本原则。明确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本单位的权力机构,企业一切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均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并对职代会负责,党委负责监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及财政和劳动纪律,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党的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实现党对企业的统一领导。这些规定在克服党政不分和以党代政方面取得了进步。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在全国工业系统内广泛实施厂长(经理)负责制。《决定》要求企业中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1986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厂长(经理)负责制进行肯定。进一步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党组织在企业起保证监督作用。

1987年8月,中央组织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了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的工作会议。此后,厂长负责制开始全面推行。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国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报告指出:“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不再对本单位实行一元化领导,而应支持厂长、经理负起全面领导责任”。1988年4月召开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厂长(经理)负责制,规定了厂长的中心地位。该法规定厂长“要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厂长负责制的全面推行,对克服企业党组织包揽一切,党政职责不明,生产行政多头领导或无人负责现象收效明显。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还未从理论原则上升为具体的制度规范,缺乏可操作性,造成实际运行中企业的厂长(经理)独断专行,党组织无力监督和无法监督的状况。与此同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削弱。

第四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到21世纪初期

这一阶段是厂长(经理)负责制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

针对厂长(经理)负责制确立以后,企业党组织建设滞后,党的工作被弱化,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无法具体落实的情况,中国共产党继续探讨企业的基层建设问题。

1989年7月,中央发文明确规定“所有基层党组织包括企业党组织是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指出:“现在我们党中央有必要要求企业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这与《企业法》规定的厂长负责制并不矛盾”。“党是政治领导核心,离开了组织领导、思想领导、那个核心就是空的”。“政治核心”的原则确立之后,如何在实践中处理好“政治核心”与《企业法》规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关系成为理论工作者和党务工作者的讨论热点。1995年,在考察了将近五十多个大中小型企业之后指出,所谓政治核心,就是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权。

经过不断探索,1997年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关于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理论点包括: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目标是要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要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作用的党员队伍;要有―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要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作用的原则方法是:一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二要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三要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四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五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六要切实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在这一时期,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得到了确立,强化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作用。

第五阶段:21世纪初期以后

这一阶段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为加强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党建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探索的基础上,以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更加关注在新形势下的党建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就国有企业党建问题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从上述文件的表述来看,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要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为了推进国企党建工作,2009年8月,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阶段,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此次会议还认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参与国际化竞争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新特点,主动适应企业党员职工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发生的新变化,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为实现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三个主动适应”就是当前国企党建科学发展的正确实践途径。

会议要求,要确立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建立确保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要把党组织的设置、职责、任务纳入企业管理体制,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把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和董事会依法决策结合起来,健全党组织有效参与决策的体制机制。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探索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要切实履行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

总之,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变迁的历史来看,党中央一贯重视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

参考文献:

1.罗争玉.、邓小平、基层党建理论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3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人民出版社,1985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人民出版社,1991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6

    委托人:张永河、王平,甘肃省地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董继武,该县县长。

    委托人:李茂荣,甘肃省靖远县法制局局长。

    委托人:陈全胜,白银铜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路世伟因不服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1999年 9月 6日作出的靖政发(1999)172号行政决定,向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靖远县服装刺绣厂(以下简称刺绣厂)破产后,我以 36万元的价格,向该厂清算小组购买了西街厂区的财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此事经清算小组请示被告,被告曾以靖政发(1997)134号文件批复同意。我付清价款,办理了财产移交手续,申领了土地使用证和个体营业执照,投入资金近 10万元筹办起靖远县新潮服装行(以下简称服装行)。但是,当我正准备开张营业时,被告又要求我退回西街厂区。遭我拒绝后,被告就下发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决定撤销靖政发(1997)134号文件,收回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告的这个行政行为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请求判令撤销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确保我能够对西街厂区行使财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并判决被告赔偿因其错误行政行为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 12万元。

    被告未答辩。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刺绣厂是集体企业,由于连年亏损,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申请破产。靖远县人民法院于 1996年 9月 28日裁定,宣告刺绣厂破产还债,并组织刺绣厂清算小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委托白银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刺绣厂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 444366元。靖远县人民法院于 1997年 10月 29日裁定,原则认可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并决定交由审计部门对破产财产进行审计后立即执行。11月 6日,靖远县资产拍卖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将西街厂区的拍卖底价定为 40万元。11月 18日,清算组向被告县政府请示,拟将西街厂区(含土地使用权)以 36万元价协议出售给服装行。县政府据此作出靖政发(1997)134号《关于县服装刺绣厂破产后财产处理的批复》,同意将西街厂区以拍卖价 36万元出售给服装行。1998年 3月 17日,原告路世伟将 36万元转入靖远县企业改革办公室。 10月 26日,清算组向路世伟移交了西街厂区的所有财产。10月 27日,县政府以靖土建字(1998)112号文,将西街厂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服装行使用 50年。路世伟以服装行的名义,与靖远县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 11月 1日申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告路世伟准备开张营业之际,被告县政府于 1999年 9月 6日作出靖政发(1999)172号《关于撤销对县服装刺绣厂破产后西街厂区财产处理批复的决定》,主要内容是:一、撤销靖政发(1997)134号文中对“西街厂区以拍卖价 36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给服装行”的批复;二、退还服装行用于购买西街厂区的 36万元,对服装行在购买西街厂区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三、西街厂区收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靖远县国有(集体)资产拍卖办法》等规定向社会公开竞价拍卖。10月 12日,县政府又根据 172号文件的精神,撤销了靖土建字(1998)112号文件,同时撤销靖远县土地管理局与服装行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文收回服装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靖远县资产拍卖委员会会议记录、县政府文件等证据证实。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县政府以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决定撤销对西街厂区财产处理的批复,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当维持。原告路世伟请求撤销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请求确保其能够对西街厂区行使财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这两项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路世伟请求判令县政府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县政府已经决定按有关规定补偿,本案不再处理;请求判令县政府赔偿的间接经济损失,因与本案没有因果关系,不予支持。据此,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

    维持被告县政府作出的靖政发(1999)172号《关于撤销对县服装刺绣厂破产后西街厂区财产处理批复的决定》。

    案件受理费 4010元,由原告路世伟负担。

    一审宣判后,路世伟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被上诉人作出的靖政发(1999)172号决定,既没有事实根据,也没有法律依据,理应撤销。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判,撤销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

    被上诉人县政府答辩称:靖政发(1997)134号批复是同意将西街厂区出售给服装行,但文件下发时,文中所指的服装行尚未依法登记注册,事实上并不存在;该批复是同意以拍卖价出售西街厂区,而西街厂区事实上并未公开拍卖;由于清算组工作的粗疏导致靖政发(1997)134号批复有误,理应撤销。被上诉人以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决定撤销靖政发(1997)134号批复,是正确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当维持。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除确认了一审认定的事实以外,还查明:1997年 11月 18日,清算组向被上诉人县政府所作的请示称:经清算组清算,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刺绣厂资产值为 74.85万元(不包括土地)。通过县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协调,县拍卖委员会 1997年 11月 6日会议研究同意采用协议出售的办法,出售价格为 116万元(包括土地)。其中,南街市场出售给靖远县国家税务局,价格为 80万元(包括土地);西街厂区出售给服装行,价格为 36万元(包括土地)。出售转让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

    1999年 3月 1日,靖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服装行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了靖工商个字 5295号营业执照。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必须合法,也包括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合法。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违法现象,法律必将不予维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4条规定:“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织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第二款规定:“清算组织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40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第 246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成立破产清算组织的,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由破产清算组织提出,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有权负责集体企业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工作的,是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的清算组织。本案中,作为集体企业的刺绣厂被宣告破产后,靖远县人民法院已经为该破产企业组成了清算组。该清算组有权提出破产财产以什么价格出售、以什么方式出售以及出售给何人的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就可以执行。另外,清算组还可以作为民事主体,与其他民事主体进行必要的、平等的民事活动。清算组织依法只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权对破产财产进行处理,也无权要求清算组织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处理方案经靖远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决定以 36万元的协议价格将西街厂区出售给上诉人路世伟,是清算组依法行使自己职权所进行的必要民事活动。在出售西街厂区的过程中,清算组与路世伟形成了平等主体间的买卖民事法律关系。他们达成的买卖西街厂区交易是合法有效的。

    本案的破产财产处理方案经靖远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不去立即执行,反而再向不负责此项工作的被上诉人县政府请示,不符合法定程序。县政府接到清算组的违法请示后,没有以不属自己职权范围为理由拒绝受理,却以靖政发(1997)134号文件批复同意,超越了职权。县政府以靖政发(1999)172号决定撤销了自己作出的靖政发(1997) 134号批复,但撤销的理由不是认为该批复超越职权,而是认为该批复同意将西街厂区出售给了当时还没有注册登记的服装行;还认为清算组在出售西街厂区时,没有按该批复所说的“拍卖价”公开拍卖。这是县政府对靖政发(1997)134号批复存在的违法事实认定不清。

    基于以上两点错误认识,被上诉人县政府在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中还进一步决定:退还服装行用于购买西街厂区的 36万元,收回已出售的西街厂区,同时收回服装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西街厂区是上诉人路世伟的服装行以平等交易的方式,从有权进行此项交易活动的清算组手中购买的。此项交易,不仅钱货两清,而且还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路世伟为了使其准备在西街厂区筹办的服装行开业,已经申领了营业执照。这些事实都证明,西街厂区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已经合法易主,不再是清算组有权保管的破产财产。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中的这些决定,必将破坏已经成功的平等交易,妨碍路世伟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退一步说,即便是清算组有权不敢行使,或者认为存在种种客观情况不便独立行使,非要拿自己份内的工作去向被上诉人县政府请示,而且县政府也乐于管这种不属于自己管的事,那也只能形成清算组与县政府二者之间的独特关系。县政府无权用这种于法无据的独特关系去影响他人,去为他人设定新的权利义务,去妨碍他人的合法权益。县政府在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中实施的这些具体行政行为,不仅超越职权,更是滥用职权。

    此外,行政机关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依据。被上诉人县政府的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没有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不当。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县政府作出的靖政发(1999)172号文件,存在着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以及超越职权、适用法律不当的错误,应当撤销。一审判决维持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应当改判。上诉人路世伟请求被上诉人县政府赔偿因错误行政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在一审中没有提出有效的证据,属主要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据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一审行政判决;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7

关键词:二级秘书;业绩评估报告;撰写可行性报告

基金项目: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校级课题:“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开发高职院校商贸类专业学生行政管理能力的策略研究”,资助成果,项目编号:CQY2015Y016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秘书》,二级秘书是我国秘书职业资格等级中的最高级别,也就是最高级秘书。所以在进行职业能力鉴定时,单独增加了一项“业绩实证评估”考试内容,这不仅有别于秘书其他级别[1]的考试内容,更是在其他职业资格等级考试中所从未出现过的考试方式,是一种非常新颖的鉴定方式。“业绩实证评估”由五个模块构成,现就 “撰写可行性评估报告”第三个模块进行专题探讨。

1 考题分析

该模块主要评估的是考生撰写可行性评估报告的能力,而这也是

秘书发挥参谋作用的重要证明[2] 。可行性报告围绕经济建设项目或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就项目的必要性、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可行性、组织管理的可行性和社会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根据以上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应该得出一个该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当然,这里面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对项目的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操作方案。

在撰写过程中,首先要写清楚项目的背景,项目实施的相关因素和主要目的和意义;其次要对项目进行较详细的情况分析,要求列举事实,运用系统分析方法,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作出客观、全面而准确的预测、不同类型的可行性报告在该部分通常具有不同的侧重点;第三部分是对项目如何开展进行具体叙述,这也是方案的中心部分;第四部分对该方案的优缺点进行评价;第五部分对该方案的实施步骤进行描述;第六部分是结论。

在撰写可行性报告中,一定会对方案进行多次修改,涉及到草稿和讨论稿,但此模块同第二模块“制定工作计划、监控目标完成”不同,只需提交正式稿即可。

另在证人证词部分需要对报告和完成报告的过程进行评估,在其别要突出“收集资料”、“组织论证讨论”等方面的能力。

2 案例参考

第一部分:自述背景情况

标题:公司营销体制改革可行性报告

撰写时间:2012年12月

地点: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

立项原由:通过营销体制重构,消除原有销售体系的弊端,使企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发挥营销体系的最大功能,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和战略目标。

第二部分:证据内容

公司营销体制改革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已具备明显优势,经济规模连续四年居同行业之首,成为重庆市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点企业。公司发展的总目标是:经济规模行业最大、优势明显;技术水平领先国内,追赶国际;经营管理规范高效,灵活有序;企业文化独特优秀,持续创新。建立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建成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司急需打破常规进行跨越式发展,调整营销体制与模式,实现公司制定的长远目标。

公司目前实施的营销体制是“两极销售”体系,即公司的营销职能由公司各网点和各分厂销售部门承担。这种营销体制在公司历史上曾发挥巨大作用,在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上效果显著。但随着市场覆盖面的增加,销售人员的增多,这种营销体制的弊端逐渐体现出来,抢夺市场、互相扯皮的事情时有发生,公司认为应该逐步理顺营销体制,将销售力量合成一股绳,变“二级销售”为“一级销售”体系。

二、情况分析

两级营销体系具有其优劣势,具体来讲:

1.优点

(1)从某些角度来看,两级销售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分厂的积极性,每个分厂作为独立经营的主体,自主性较强,并为实现分厂的收益最大化而努力;

(2)每个分厂都必须而且能够面对市场,依据市场需求及其变动趋势调整产品及其结构,从而提高了各分厂的适应性和经营灵活性。

(3)总部员工较少,组织结构较为扁平,能节约总部管理成本。

(4)交叉销售呈现出庞大而复杂的销售网络,市场的渗透能力较强。

2.缺点

(1)两极销售,特别是分厂销售职能的体制,影响公司对市场信息的精确把握,对整体市场的了解不全面、不详实,难以从整体上把握市场动态,除非设立专门的市场调查部门,否则相关分厂不会主动整合相关信息。

(2)两极销售体系将不利于成套项目产品的销售,因分厂销售体系和网点销售体系各自独立,协同较困难,在现在用户希望公司能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的背景下,这样的结构体系限制了公司发挥整体优势,也不利于充分整合面向分销市场的销售资源,约束了有效实施对分销网络进行开发、管理与支持的能力。

(3)统一的价格体系难以形成和维护,内部价格竞争激烈,多次发生争夺客户的情况,降低盈利率,损害公司的总体形象。

(4)营销服务水平较低或执行效果不能很好满足客户需求,影响企业经营业绩。

三、项目内容

1、主要思想

由营销中心全权负责公司销售,原分厂销售队伍和网点销售队伍均纳入营销中心管理。

2、营销组织架构

营销组织架构的主要内容是:将两级销售体系下各类资源整合到统一的“营销中心”,其下成立各大区,负责各区域专门的销售业务,原销售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到加入到各大区。

3、该营销模式的关键点说明

(1)价格体系管理

分厂负责成本核算,营销中心制定出统一的产品出厂价格及其目录(根据分厂提供的成本),以及各级价格管理权限。

(2)客户开发与管理

1)老客户的深度开发与维护

在方案执行前,各自开发与维护的老客户,采取老客户备案制,由各销售人员优先负责,如2年之内该老客户没有订单,则取消其优先权。按照区域原则,各区域客户由大区经理整体安排。

2)新客户的开发与维护

新客户由各大区经理统筹安排。如出现跨区域客户,则根据业务项目总金额的大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单笔业务总金额1000万以下的情况

采用客户开发首先申报制,率先获取客户需求详细信息并主

动接洽客户关键人物的,可以先向营销中心申报,经确认后先接洽者享有销售谈判、合同签订优先权,后来者不得抢单。当后来者发现先接洽者提供的信息有重大失误(比如关键联系人、项目总金额、项目技术要求等),后进入者可以向营销中心提出要求参与该项目的竞投标,从而取消先接洽者的优先权。

单笔项目总金额1000万以上的情况

如果该项目业务总金额超过1000万,须报营销中心协调,组织双方共同联合竞投标。搭建专门化的公关小组,统一公关,统一行动。

4、营销费用管理

原则上营销中心对公司所有营销费用拥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该方案的评价

1、该营销模式的优点

(1)真正实现“营销管理一盘棋”,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

(2)有利于全面塑造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满意度与美誉度。

(3)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内部价格管理较为混乱的现状。

(4)有助于原有两级销售体系中的销售队伍认清市场与竞争形势,把握未来销售业务的主要竞争态势与发展方向,培育营销的核心竞争力。

2、该营销模式的缺点

(1)可能影响分厂部分员工的积极性。由于各分厂的销售管理将纳入营销中心统一规划与管理,其管理职能重点将有所微调,从而导致分厂上上下下各级各类人员短时间内的不适应,进而对分厂生产、研发等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营销体制的变革可能会影响各类销售人员在磨合期间的销售业绩。营销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化,以及销售流程上的变化可能使得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大大增加,销售代表普遍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如老客户如何维护、各部门如何联合开拓新老客户、利益如何分配等等,这些问题可能在磨合期不一定得到最优解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营销效率。

五、该方案的实施步骤

改革方案主要采用内部培训会进行,培训会分四步走:

第一步: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副总经理以上干部、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在内)的内部讨论会、说明会。

第二步:针对原有市场部所有人员、各网点办事处负责人、各分厂厂长及销售副厂长、等召开扩大会议,就本方案进行解释与说明。

第三步:针对原有各销售部门销售主管、销售员工以及各分厂技术骨干、财务骨干、物流配送人员等部门与人员进行方案解读,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第四步:改革方案正式通报集团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并组织专门会议向各部门(含财务处、人事处、技术研发中心、生产计划处、物流中心、等等)主要负责人进行解释与说明。

六、结论

该方案提出的新的营销体制改革适应了市场竞争的需要,充分考虑内部人员对未来新的营销体系的接受程度,能解决销售体系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该方案将为公司销售目标的完成及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部分:证词描述

1、理顺营销体制一直是我公司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管理工作日益规范的趋势下,出台一份可行性报告,指导营销体制的逐步理顺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该考生作为公司营销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一直全程参与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对公司情况、项目的基本条件较了解,并据此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稿。

2、在撰写过程中,该考生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 发出调查信息并回收反馈信息,对结论的形成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利用丰富的资料,该考生参与了多次会议讨论,就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归纳整理了专家论证结果,为报告的最终编制做出了贡献。

4、总体而言,此份报告是一份结合公司实际的报告,是凝结了该考生心血和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报告。目前该可行性报告的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参考文献

[1]国家职业标准秘书(2006)[s].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2]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二级秘书[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4

企业分厂厂长述职报告篇8

厂务公开是在企业深化改革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国有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2002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近年来,在“两办”《通知》的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把落实“依靠”方针贯穿到厂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健全厂务公开制度,拓展厂务公开的领域,丰富厂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入探索厂务公开、车间政务公开和班务公开的有效途径,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在扩大基层民主,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厂务公开良好氛围

一是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厂务公开的重要性。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企业越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就越要落实好党的依靠方针,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脊梁,为党和国家管理好国有资产,使其保值增值,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造福于人民,是国有企业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我们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高度上,认识厂务公开的重要性;站在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厂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站在巩固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制度中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推行厂务公开。

二是从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角度理解厂务公开的必要性。推进厂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新时期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厂务公开作为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实现形式,它的实质就是集中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实施科学的民主决策。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正确行使职权,光靠个人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赢得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依靠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

三是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投身到厂务公开工作中。我们认为,来自职工群众的监督,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职权的一种更高层次的合作与支持,是对经营管理者最难能可贵的关心和爱护。实践证明,厂务公开不但不会给企业正常生产带来负面影响,相反更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决策的完善和实施,为企业带来巨大收益,这一点已在干部职工中达成共识,并已实现了“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的转变。公开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已由主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向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转变;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已由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向多种公开渠道的转变;公开的程度不断深化,已由只公开结果向公开全过程的转变;运作方式更加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已由随意性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转变;职工群众参与更加积极,开始由少数人参与向群众广泛参与的转变。

二、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厂务公开运行机制

第一、建全厂务公开体系,向全方位拓展。党政工领导亲自挂帅,加强了厂务公开的组织建设、协调与指导,建立健全了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纪委监督检查,工会主动配合,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

第二、规范厂务公开内容,向深层次拓展。在厂务公开中,敢不敢公开,是真公开还是假公开,是厂务公开的关键所在。通过几年的实践证明,除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情报等,企业的其他重要事项都应纳入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事项,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成本效益、费用指标、工程建设、教育培训、科研技改、物资采购、安全环保和劳动保护等;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即职工生活福利、人事安排、岗位竞聘、职称评定、评选先进及奖励、职工困难补助、特贴评选发放等;三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任免、民主评议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情况等。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决不实施。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增强了企业决策的实效性,使企业各项改革举措在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下得到了顺利实施。

第三、落实厂务公开载体,向多渠道拓展。厂务公开是新形势下企业民主管理的必然要求,必须要有相对规范的形式作为载体和保障。我们在推行厂务公开过程中,首先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保证职代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职代会期间,我们积极组织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企业重大事项,坚持领导干部述职和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通过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的形式,不定期地讨论、审议、协商解决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决策。为了使更多的职工知厂情、参厂政、监厂事,我们以厂务公开栏作为重要辅助形式,厂、车间部室、班组全部建立了固定醒目的公开栏,利用这一阵地定期或随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事项。我们还通过其他载体,如经济活动分析会、经验交流、与厂领导座谈、职工代表检查、局域网、厂报、板报、电视等多种载体拓展公开渠道,从实际出发,力求实效。

第四、建立信息网络,向多角度拓展。通过征集职工代表提案、职工合理化建议、发放意见征询书及班组长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工会分类整理,交有关领导答复办理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职工本人,形成了信息沟通闭环网络管理系统。纪检监察部门除设立领导接待日、举报箱外,还在内部网主页上公布举报邮箱;工会组织设专人负责听取群众的反映,开通了一站式服务热线,为职工解答有关疑难问题。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定期开展征集职工代表提案、专题合理化建议、招标揭榜难题以及创新创效成果,年创效益均在数千元以上,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通过多层次的公开和反馈网络,有效地保证了厂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确保各项计划、措施得到了落实。

三、坚持“三个结合”,推动厂务公开规范运作

第一,与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企业推行厂务公开,重在机制建设和规范运作。近年来,我们根据“两办”《通知》和公司的要求,坚持把厂务公开与其他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运作当中,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我们把厂务公开的实施情况纳入车间一体化考核及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并公开考核评议标准,落实相应的责任。对不认真实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限期改正;对规定公开而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责任。二是规范运行。党委实施统一领导,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工作。行政则把厂务公开作为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一个有效渠道。工会纪委对推行厂务公开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研究解决,并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党政工对厂务公开高度重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使厂务公开工作成为企业整体行为,形成了良好的运作环境。

第二,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有效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是保证厂务公开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厂务公开的顺利实施,我们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一是结合每个季度的支部工作考核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结合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月检查一起进行;三是工会纪委排出月度检查计划表逐项进行督促检查;四是领导小组组织综合抽查,及时总结经验和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考核的结果,一是通过每季的党支部书记例会向全厂通报情况;二是与每月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奖金挂钩;三是作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一个重要条件与年终评先挂钩。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评先资格。厂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职代会的一项报告内容和领导干部述职的一个重要部分。年底,监督小组对同级厂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向职代会报告。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保证了厂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的发展,领导干部敢于公开、带头公开,职工群众善于参与、善于监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三,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长效管理是以长期适用、有效管理为出发点,在不断地执行、检查、评价、完善、自我改进的螺旋式上升中,贯穿管理工作的始终。它可以使企业的管理工作不以企业领导人的更换或注意力的转移而受到影响。我们在厂务公开中,一方面把厂务公开作为长效管理的催化剂,另一方面在厂务公开中融入长效管理的理念,努力形成厂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修订和完善了35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在基层车间和管理部室的双向考核中,由公司、厂两级职工代表对机关部室的办公环境、工作秩序、政务公开等内容进行考核打分,并利用内部网向全厂公开。这个管理考核办法一行实行,就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收到了明显效果。如我单位有一个部门由于改制的原因,管理上出现滑坡,一段时间内均无改观。由职工代表检查并将结果公开后,该部门立即行动,进行整改,使办公工作环境发生了极大变化,并且保持下来,始终没有反弹。

通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我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是第一责任人,行政是第一执行人,纪检监察是第一监督人,工会是第一实施人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四、实现“三个促进”,彰显厂务公开工作实效

第一、推行厂务公开,促进企业生产建设。几年来,我单位坚持以厂务公开为契机,通过开展“首季开门红”、“现场管理创水平”、专题合理化建议、难题招标揭榜、节能降耗小指标等多种形式的生产竞赛,以及对“星级”车间、“信得过”班组活动的检查考核,组织职工围绕装置的难点问题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解决了诸多影响装置生产的瓶颈问题,有效地保证了企业的安全稳定生产,多套装置的能耗、物耗、损失率及产品产量等项指标多次创出历史最好水平,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第二、推行厂务公开,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中,物资、工程、人事等方面的工作都是职工群众比较关心的敏感问题。我们就抓住这些敏感点,把它进行重点公开,使其工作过程、结果透明化。在工程建设上,我们严格执行“五项审批”工作程序。按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办理施工合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关键环节设立停检点。工程竣工后,签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作为工程结算时的验收依据。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管理,使工程建设、施工队伍管理更加透明和公开,有效地防止了工程建设违规招标、违规使用。为了使物资采购和废旧物资处理的全过程直接接受全体职工的有效监督,我们一方面要求物资部门按时参加厂效能监察工作会议,接受纪委监察室的效能监察,并每月汇报物资采购计划、有无指定厂家等情况,由需用单位、专业部室及物资办三方确认后执行。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报送、公开拍卖处理废旧物资,回收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交至财务部门。同时组织相关部室对全厂各单位小库物资进行清查,登记建账,挂在厂局域网上,供全厂各单位随时查寻,调济使用,有效地防止了废旧物资的流失和违规使用,提高了物资利用效率,节约采购费用200多万元。

第三、推行厂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坚持把企业的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凡工作开展的不好,引起职工强烈不满、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不但要进行通报,而且还要对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坚持每半年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为重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坚持职代会公开业务招待费制度,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坚持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半年填表报告一次;坚持干部任前谈话、诫勉制度,把谈话内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收入申报等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厂务公开,使企业领导行为置于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样就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给职工一个明白,促干部一身清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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