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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8篇

时间:2022-09-12 21:53:43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1

一、任务目标和主要内容

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即在重点地域、品种、环节和企业,通过政府推进,相关部门扶持,依托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加强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综合管理,实施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推行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种养、生产加工和出口管理,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种植养殖示范区域。随之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区规模,最终形成大区域或整个行政区划内与国内外标准相一致的种植养殖标准区,达到示范区基地建设与GAP认证和国际认可相对接的要求,促进全区出口农业发展。

(一)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辖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农业(畜牧)、财政、工商、公安、环保、质监、商务、安监、广电、区联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规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以提升示范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建设

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通过有效整合农业(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示范区政策法规的有效运行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

1、由办公室协调检验检疫部门,对涉及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整合,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政策法规依据。

2、由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办法,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协调农业(畜牧)、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示范区政策法规的执行、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管理使用进行综合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

为创造出口农产品生产良好的用药环境,由办公室主导,商务、农业(畜牧)、工商、区联社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控制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供给渠道,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模式和有效控制机制,保证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和规范科学使用,确保示范区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由办公室牵头,联合农业(畜牧)、工商部门,综合国内外标准和使用效果进行筛选评估后,确定示范区内推荐用药名单。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的准入资格申请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颁发准入资格证书,并在示范区进行公布,并对获得准入资格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其产品中是否含有违禁药物、主要成份是否有变化进行检查,对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撤销其准入资格。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生产、销售追溯体系,并做好记录。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追溯,查明原因第一时间进行纠偏。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合同中要注明农产品质量连带责任,风险共担。

2、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实行专营专供管理

(1)加大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成立执法队伍,按照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进口国要求,对全区范围内整个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和整顿,全力消除违禁、剧毒药物、无证经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为示范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用药环境。

(2)强化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专营管理。由办公室对当地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和有效整合,确定面向示范区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地销售的连锁经营专营店。专营店供货渠道来自农业化学投入品登记备案企业,销售对象是示范区农产品种植加工基地、企业。店内销售人员需经过技术支持组的严格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专营店须形成完备的台帐制度,建立质量赔偿制度,执行有效的追溯程序。

(3)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专供管理。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程序,根据推荐用药名单从获准登记备案企业或专营店直接购买农业化学投入品,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备的追溯体系、台帐档案、质量赔偿制度。

3、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实行规范使用管理

农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应建立完善的农业化学投入品选用、购买、保管、发放、使用程序,保证用药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停药期,在收获前规定期限内停用任何药物。协调市检验检疫局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企业不按要求执行,暂停其产品出口。

(四)加强示范区种植养殖基地建设

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龙头企业带动,镇街推动,通过制订示范区种植养殖基地推进方案,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优化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形成规模化种植养殖区,实行标准化管理,推进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

由区政府统筹规划,制订全区示范区种植养殖基地推进实施方案,制订各项扶持、奖惩政策,促进全区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鼓励各镇街结合本地域土壤、水利、交通、种养习惯,成立农村股份制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上联加工企业和市场、下联农户的纽带作用,与农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签订种植、养殖、销售合同,统一为农民提供物料、种苗和技术,从而把一家一户的农民联合起来,形成相对较大规模的连片专业种养殖基地,提高示范区内农产品安全性。

龙头企业实施“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生产模式,由出口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依据其加工出口计划,选择适宜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确定种植养殖规模、标准。在该基地示范区,通过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经营理念,推广先进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严格操作规范,实现出口农产品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基本目标。

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市检验检疫局,对种植养殖基地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标准化出口种植养殖基地,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五)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测

由办公室牵头,将现有的农业(畜牧)、质监部门及企业等已有的检测资源有效整合,针对示范区管理建设特点,建立以农科院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区农业(畜牧)、质监部门和龙头企业实验室为辅的出口农产品检测网络,负责对出口农产品从种植、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无缝隙检验检测,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建立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

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市检验检疫局,对收集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风险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发出预警。对于发生问题的示范区基地或企业,根据预警信息,立即进入纠偏程序,启动追溯程序,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备案号、查阅种植、养殖管理记录、检验报告等,分析成因,研究纠偏对策,采取纠偏措施并进行纠偏后评估。评估结果按整改力度、是否到位等因素划分为三级,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或限期整改,对于不同的评估结果采用不同的措施。

二、组织机构

1、机构组成: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分管商务副区长,分管农业副区长

成员:区各镇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园管委分管副主任,农业(畜牧)、财政、工商、公安、环保、质监、商务、安监、有线电视、区联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

(2)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安排各相关部门、镇街、企业开展工作,研究、部署示范区管理重大事项;

(3)对有关政策法规修订计划、草案进行审定,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待批准后实施;

(4)对整个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负责对各组成部门、单位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指挥,指导实施纠偏措施。

3、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规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常设机构。

主任:

副主任:

常驻人员:商务局3人,农业局2人,畜牧局1人。

非常驻人员: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区联社各1人。

说明:各镇街、区园成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各村设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联络员。

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职责:

(1)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报政策法规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

(2)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开展工作;

(3)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市检验检疫局,联合区农业(畜牧)、工商、公安、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统一执法,每年开展4—6次联合执法活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全区使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组织评估,形成推荐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名单,负责审查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质量,并组织专营备案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发放准入证书;

(5)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检测、抽检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得出监控结论,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

(6)搞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规范经营单位标准。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指导、评审和检查;

(7)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镇街、区园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

(8)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监督网络、农资销售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

(9)完成区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

农业(畜牧)局: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农药、化肥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管理整顿,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化肥及违禁药品行为,组织开展常规执法检查活动;严格审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条件,对不合标准的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定期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并签订质量诚信承诺书;组织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疫病疫情监测预警;负责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严格《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审核,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负责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管理整顿,查处制假贩假及经营使用违禁药品行为,组织开展常规执法检查;定期对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并签订质量诚信承诺书;负责相关疫病疫情监测预警。

工商分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管理,联合农业(畜牧)局搞好农药广告的审查管理。对经营农业化学投入品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发放,必须通过农业(畜牧)、安监等部门的经营许可,并经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查后方可办理,严格营业执照的年审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配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安监局:负责高毒、剧毒农药等危险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管理整顿,严格农药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定期开展常规检查活动,依法取缔不合格单位的经营资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检查。

公安分局:负责查办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案件,负责查处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稳定。

环保局:负责区域内环境检测监控,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定期对加工企业、种养基地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水源进行取样检测。

质监分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帮助企业制定标准,抓好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活动。

商务局、有线电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执法、检查、宣传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保证各项配套资金、办公车辆及设备的及时拨付。

区联社:负责本部门经销网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好农资专业配送工作,严把农资进货关口,为农民搞好服务,接受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任务,配合办公室对其所属经销单位的监督检测。

各部门要将日常管理资料(包括经营许可证、审查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按时上报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在监督检查、处理案件、抽查、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法规程序操作,做到执法规范、记录清楚、资料完整,并将结果每月上报区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调度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彻底脱钩,集中办公。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区园要明确自身责任,积极开展工作。

(二)政策倾斜,物质扶持

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是省、市、区三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区政府已经通过了该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要全力以赴,全方位进行资源、人员、技术、物资整合,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各单位要保证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政策倾斜和物质扶持。

(三)规范管理,健全档案

每个监测点都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保存影像资料,并把建设工作的各种文件、方案、工作记录、作物长势分析、检测结果、工作总结等及时建档立案。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产业招商的意见》(*政办发〔2008〕5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产业招商的意见》(*政发〔200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产业招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产业招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任务。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不高、服务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热潮正在兴起,制造业的高端环节和服务业成为产业转移的重点,国内市场经济扩张和技术进步正在引发新的产业升级,这为我市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带来了难得机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产业发展态势、掌握丰富资源的优势,按照“传统产业新型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新兴产业特色化”的要求,坚持“产业聚集、关联配套、协调互动、资源共享”的原则,突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大力开展产业招商,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产业招商的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指导目录和我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产业招商重点领域是:

(一)高新技术产业。包括先进制造业技术、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海洋科技开发等,争取引进更多的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和产业高端项目落户我市。

(二)船舶制造业。依托现有造船龙头企业,围绕构建现代造船模式,瞄准国内外造船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重点提升龙头企业层次,引进关键环节的配套企业或能够形成新的产业链的项目。

(三)食品精深加工业。以高端市场和高效增值为目标,主攻市场开拓和产业升级,加快培育自主品牌,发展优质原材料供应基地,推动海洋产品向高质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发展。

(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挖掘机械加工企业潜在的资源要素,灵活采用技术转让、参股合作、企业引进等方式,积极推进与国内外资本的战略合作,重点引进国内外先进资本和技术,促进集群规模扩张。

(五)新型能源化工业。依托我市风速适中稳定、地质结构良好、港口湾阔水深等优势,大力引进风电、核电、石化等新型能源化工项目,打造部级石化能源基地。

(六)滨海旅游业。立足景区上档和资源开发,进一步扩大鸡鸣岛、槎山、圣水观、伟德山等山海资源的对外合作,大力引进休闲、养生、运动、游乐、酒店项目,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七)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引进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加快交通运输、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网络等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知名连锁店和特色餐饮业的发展,全方位加快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外包服务、软件开发等新兴服务业的开放,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

(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港口、码头、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以及雨污管网、垃圾处理、湿地改造等城市公益设施领域,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加快精品城市建设。

(九)现代农业。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为目标,大力引进果品、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促进养殖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形成农业特色经济板块。

(十)企业境内外上市。挑选优势企业,培植上市主体,协助企业包装上市。

三、产业招商部门分工

为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招商合力,根据我市产业招商重点,设置21个产业招商办公室,各对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主要负责高新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研发中心等领域的招商。

(二)信息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主要负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招商。

(三)海洋科技招商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负责海洋科技开发、水产品养殖、加工、储藏等领域的招商。

(四)船舶制造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船舶工业促进局。主要负责船舶及配套领域的招商。

(五)食品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工业促进局。主要负责食品开发、加工、储藏等领域的招商。

(六)汽车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机械工业促进局。主要负责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加工等领域的招商。

(七)医疗及康复保健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和医药等领域的招商。

(八)服务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主要负责对接中央大企业、现代服务业、能源化工等领域的招商。

(九)旅游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主要负责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开发、旅游配套设施等领域的招商。

(十)城建开发招商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高档酒店、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环境提升整理等领域的招商。

(十一)路港经济招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要负责港口、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和港口物流业等领域的招商。

(十二)教育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负责教育资源整合、联合办学、职业培训教育等领域的招商。

(十三)文化体育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主要负责体育设施开发、培训基地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招商。

(十四)农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农业产业化、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结构调整等领域的招商。

(十五)水利建设招商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负责综合水利设施建设、供排水工程、污水处理等领域的招商。

(十六)环保产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负责洁净能源及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招商。

(十七)粮食经济招商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主要负责粮油加工、仓储设施等领域的招商。

(十八)投融资工作招商办公室设在市金融上市办。主要负责市内企业的境内外上市、投融资和金融领域的招商。

(十九)对台招商办公室设在市台办。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对台招商重点,搞好对台招商引资。

(二十)工业招商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主要负责推动市内骨干企业与世界500强、跨国集团、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的嫁接合作。

(二十一)总部经济招商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招商引税工作,负责引进总部经济、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领域的招商。

其他部门和单位也是产业招商的主体,应围绕相关产业,推出重点项目,开展对接招商。

四、加强对产业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产业招商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外经贸局(经济合作局)、发改局、市督查考核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产业招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产业招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产业招商的规划、督导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经济合作局),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组织宣传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四个统一”、“四个只有”为主线,着力宣传服务发展、消费维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成果,创新宣传的手段和形式,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水平、增强效果。

二、宣传工作要点

(一)宣传打假维权、市场监管、促进发展的积极成果

继续深入宣传食品市场、农资市场等各类市场整治成效和举措,充分展现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全民创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主要宣传点:着力做好各类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简化办事程序;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等级划分;加强对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查处;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商标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充分发挥消协作用,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商标兴企、诚信建设的新做法。

(二)宣传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支持和积极贡献

全面宣传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挖掘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正面引导。

主要宣传点:红盾护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登记便农、经纪活农、打假维农的新思路、新措施;治理农村食品市场,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利益;简化办事程序,促进农村经营户的发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农村经营户的利益;规划农村各类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宣传精神文明创建,行风、政风、作风、效能的加强对工作的促进

重在宣传勤政、廉政工作的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和目标、进度成效、取得的成绩。

主要宣传点:深入宣传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廉政、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廉政、效能建设制度;继续加强行风、政风、作风、效能方面的新(来源:文秘站 )做法、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分工到人、明确责任。

为加强组织保证,区局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孙新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铮、庄建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祖光锋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铮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转变思想、端正认识,坚持宣传工作要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的宗旨。明确宣传工作既是宣传教育,又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必须把宣传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抓实、抓好。

(三)建立宣传队伍,组建一支有战斗力的宣传队伍。各工商所、各股室要指定一人兼职负责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宣传知识讲座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以适应区局宣传工作的需要。

(四)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发挥公共舆论作用,寻求媒体支持。积极与市、区主要新闻单位接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宣传,做到有的放矢,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主题。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管理,向社会重大新闻,披露重要信息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各单位要将通讯员名单于3月底前上报区局办公室。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4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1、坚持落实《实施纲要》与落实反腐倡廉重点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市委《工作方案》和《20*年底前工作任务》情况开展督查调研。

2、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实施纲要》20*年年底前工作要点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全面提高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二、监督检查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监察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工业提速增效、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旅游经济发展、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反规定的问题。

2、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3、探索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的途径,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

4、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珉同志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的讲话、徐建一同志在吉林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王志厚同志在市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

2、在全市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

3、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

4、严肃查处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和问题。

5、大力提倡勤俭节约风气,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和办法,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擅自组团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参加部门:市广电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党校、市文体局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1、加强遵守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4、坚持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合力。

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民主街道党工委、长安街道党工委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1、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参与或以变相等形式收钱敛财,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

3、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工作,纠正违反规定的问题。

4、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5、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六、查办大案要案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市纪委联系市:案件监察室

主要任务:

1、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注重把握发案规律,增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案件。

3、严厉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案件。

4、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资金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等案件。

5、加强办案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反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综合利用办案手段,及时有效突破大案要案。

6、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工作纪律。

7、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建章立制,促进预防腐败机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七、治理教育乱收费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参加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体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的落实。

2、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全部免除学杂费的规定。

3、清理各中小学校制定的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查处乱收费行为。

4、坚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阳光工程”,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各类代收费行为。

八、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参加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文体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医院评估、医疗服务承诺、药品招标采购等制度。

2、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3、深入开展群众评议医院活动,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九、维护农民权益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参加部门: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2、加强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

3、纠正和查处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4、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

5、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吉林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我市的《实施意见》,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十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参加部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1、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2、完善和落实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3、坚持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落实。

十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参加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纪委

市纪委联系室:纪检监察室

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2、健全依法接受外部监督机制。

3、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惩治和预防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

4、治理纠正司法不公,查处影响司法公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十三、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参加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2、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

3、逐步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4、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做好管采分离工作。

5、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平台。

6、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一步扩大采购目录,积极构建电子政府采购平台,逐步实行电子网络采购。

十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参加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人民银行银监办事处、农业发展银行*市支行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的监督管理。

2、研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十五、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参加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规制度。

2、加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3、完善专家库建设,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对在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者实行市场准入限制。

4、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认真查处违反规定行为。

十六、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参加部门:市地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市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主要任务:

1、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和矿产资源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

2、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积极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纠正和查处矿产开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3、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

4、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十七、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纪委

参加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公司、市总工会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1、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2、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这些制度得到落实。

3、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4、认真实施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

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

7、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

十八、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国资公司

参加部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局、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宣教室

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等行为。

2、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为确保今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顺利完成,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第一,落实今年重点任务要与贯彻执行市委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和《20*年底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组织,抓好落实。

第二,继续抓好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

第三,各协调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职尽责,认真抓好所分担重点任务的落实。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牵头责任,积极组织参加部门共同制订落实重点任务总体方案,提出阶段性目标。要把各项任务具体分解到主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提出措施要求和完成时限。参加部门要增强主动意识和配合意识,认真落实所承担的具体任务。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5

一、指导思想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实行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二)坚持政府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构筑农业产业化融资平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建立以区政府财政和镇(工业区)财政共同投入相结合,以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为运作主体,以农村商业银行基层网络为基础,构建有效控制、分散和分解风险的贷款担保体系。

二、具体内容

(一)基金构成

首期农业贷款信用担保基金额度400万元,区、镇两级财政各投入200万元,其中各镇、工业区财政各拨20万元。今后根据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再追加担保基金额度。按照担保基金与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5比例放贷。

(二)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理事会人员组成。理事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理事由区农委主任、区财政局分管局长、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分管行长和各镇(工业区)分管农业的镇长担任。

2、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委农林办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公司金融部经理担任。办公室人员配置由区农委、区财政局和区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组成。办公室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日常工作。

3、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确定工作重点,如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

4、区农委下设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具体负责担保项目的受理、审核和办理信用担保相关手续等日常事务。

5、各镇、工业区设立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业务受理点。业务受理点设在各镇、工业区经济管理事务所内,并由经济管理事务所协助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担保对象和担保条件

1、贷款信用担保对象。符合我区农业产业导向的本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农村经纪组织和一产创业农民等。

2、贷款信用担保须满足条件(对种养专业大户、农村经纪组织、一产创业农民下列(1)、(2)二项条件不作要求)

(1)依法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并经过当年年检;

(3)在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开立账户;

(4)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资信度好,具有连续盈利能力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符合我区农业产业政策,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7)凡符合农业保险条件的担保对象必须参加保险。

3、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不予受理情形

(1)没有可行性农业发展项目的;

(2)带动农民创业、吸收农民就业效果不明显的;

(3)与贷款信用担保基金逾期债务关系尚未解除的;

(4)前期在农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贷款未清偿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的;

(6)经营状况恶化,难以改变经营状况的;

(7)其他不予受理情形。

4、贷款信用担保责任范围

(1)各镇、工业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业务受理点负责初审意见,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负责审核农业贷款信用担保项目,提出贷款信用担保审核意见。

(2)农村商业银行对农业项目和审核意见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报理事会办公室办理信用担保确认手续。对贷款1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开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信用担保程序、额度及期限

1、信用担保程序。借款单位(或个人)先由所属镇(工业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业务受理点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业务受理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再报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提出审核。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再推荐给区农村商业银行审定。农村商业银行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理事会办公室办理信用担保确认手续,并与借款申请单位(或个人)签订《借款合同》。最后由区农村商业银行放贷。

2、信用担保额度

(1)向一产创业农民提供贷款信用担保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2)向种养专业大户提供贷款信用担保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3)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组织提供贷款信用担保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4)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贷款信用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3、信用担保的期限

贷款信用担保期限应根据经营周期和预期可还款现金流量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理事会办公室批准方可适当延长,但延长后不得超过二年。

(五)代位清偿及责任范围

1、代位清偿条件。贷款信用担保项目借款合同履行起到期届满三个月后,贷款行可向担保基金申请代位清偿。担保项目代偿后,贷款行应协助担保基金继续追讨,收回资金弥补代偿资金。

2、代位清偿责任划分。信用担保贷款发生重大风险时,由区财政承担其70%责任,所属镇、工业区承担其15%责任,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承担15%责任。

(六)信用担保的监督和管理

1、贷款行应履行作为债权人贷款管理责任,加强监查和监管。贷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

2、在信用担保贷款存续期间,贷款行如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债权人业务的,农业信用担保基金可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

3、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各镇、工业区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业务受理点应依据合同对担保贷款的被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保证贷款用于指定用途。要求被保证人按合同约定,按时报送有关报表材料;如发现被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资金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应及时与贷款行协商采取预防风险措施。

(七)借款利率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6

(一)目标责任。

1、街道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围绕“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要求,把握好“食”为先、“安”为重、“规”为主、“扶”为上,以及“促”为本的工作原则,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确保到年底全街道基本完成“十小”整治和规范任务,规范率达90%以上。

3、理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权责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4、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规定,促进“十小”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十小”整规工作经费落实。

6、进一步加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社会监督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对协管员、监督员培训,发挥其协管、监督作用。

7、全面开展对“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培训,广泛开展对群众“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

(二)指导思想。全街道“十小”整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区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构建“办事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堵疏相济,规范整治,标准引导,创新为主,注重实效,边整治边规范,逐步提高,逐步完善,逐步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包括网吧)、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身心健康安全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的村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1、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街道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五类行业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危及人身的产品和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许可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该工作由街道工办负责,配合区质监、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等部门。

2、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卫生整洁;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该工作由街道工商所负责,配合区工商、贸易、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

3、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析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并穿戴整洁。该工作由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卫生部门、经贸、粮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等部门。

4、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台帐登记,禁止超范围经营。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专柜做到:证照齐全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药品。该工作由工办负责,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

5、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等重要农资的进货和销售台帐,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该工作由农业发展办负责,配合农林局、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

6、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农村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街道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该工作由街道工商所负责,配合区工商、农业、经贸、粮食、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

7、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使小美容美发店、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上墙,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用品定期消毒,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该工作由派出所和工商负责,配合区*、工商、经贸、卫生、质监、环保、城管等部门。

8、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网吧做到:证照齐全上墙,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该工作由文化站负责,配合区文广新局、工商、*等部门。

9、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客车从事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不符合道路营运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该工作由城建办负责,配合*、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

10、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该工作由城建办负责,配合区建设规划分局、工商、*、安监、质监、物价、城管等部门。

四、时间安排

整规工作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9年1-3月)成立整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摸清情况,确定示范点。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

2、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1月),开展“十小”行业整治活动,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对本街道范围内的“十小”行业进行规范和整治,建立行业服务规范,落实整规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验收阶段(2009年12月),各办公室对各自负责的行业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于11月底前将本科室本行业2009年度的整治工作总结报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于12月中旬前将本街道的整治工作总结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区领导小组对我街道“十小”行业整治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办。各行业和规范负责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和规范工作,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2、密切配合,务求实效。街道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在街道办事处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集中精力,积级主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区整治小组开展整治活动,掌握真实信息,为整治小组提供有力的整治工作支持。

3、探索机制,创新方式。街道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在总结去年“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经验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行业整合为目标,针对“十小”行业的特点,注重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探索业主的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监管机制,促进“十小”行业经营方式的转变,解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使之形成长期性成果态势,逐步走向规范。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7

以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工业强县”为统领,以服务“一城两柱”、“一线两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加快商贸经济发展为主体,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建设“高增加值、强辐射区、广就业面”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奖惩的原则,积极调动全县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实现我县商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工作任务

1、地产推介工作。全年新推介我县地产品32个,其中*镇、合隆镇、伏龙泉镇、哈拉海镇各3个,靠山镇、开安镇各2个,其余乡镇各1个。

2、做好家电下乡的监管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3、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4、搞好重点市场建设与培育,推进我县重点市场向规范化、层次化发展,提升市场服务功能。

5、加强经纪人队伍管理,新发展经纪人2000人。

三、任务分解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工作。待省商务厅具体建设数量下达后再行分解。

2、家电下乡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农三产财[2009]1号)规定,监管好本辖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在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发票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报县第三产业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

3、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镇、合隆镇、伏龙泉镇、哈拉海镇、靠山镇、开安镇,每镇150人;三盛玉镇、巴吉垒镇、烧锅镇、万金塔乡、小城子乡每乡镇80人;其余乡镇各50人。

4、各乡镇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加强市场建设,特别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对建设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加10分。原有市场提升完善服务功能的,增加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加5分。

5、宣传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要有4条专题新闻,商贸流通工作典型2个。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要求

1、经纪人队伍建设。要有经纪人名册、联系电话、从事行业等资料。以乡镇为单位,每季度培训一次,并有培训记录。

2、农家店建设。保证证照齐全、手续完备并建在村和较大的屯。

3、家电下乡工作。做到监督到位,杜绝家电下乡产品以次充好、坑农害农、骗取国家资金现象的发生。

4、地产品推介。要有推介产品的名称、交易量、销售去向等记录,如照片、摄像等影视资料和结算单据等。

5、宣传工作。在县级以上电视台播放的要有电视台出据的原始播放证明,文字新闻要有报纸或刊物登载的资料证明(原件)。

6、日常工作。由商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平时记载。

7、报送时间。考核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20日。在此日之后报送的不预确认。

(二)、奖惩办法

1、奖项设置

设立商贸经济工作综合奖10个。

2、奖励条件和标准

年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排前5名的乡镇获得商贸经济工作综合奖,各得奖金1万元。

3、惩罚

年终考评不足70分的乡镇全县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县商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贾树飞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县纪检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第三产业办公室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第三产业办公室。县商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贸经济工作考评工作。

2、各乡镇党委书记为商贸经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专职专责抓商贸经济工作,为具体责任人。

农商行办公室主任工作篇8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合作与农业现代化”为主题,按照“拓展思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效果”的要求,充分发挥农高会在农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项目展示交易、推广示范和洽谈合作平台的重要作用,积极展示我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成果、新成就,围绕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加快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工业化、市场化为目标,积极创新参展形式,突出技术交流与合作、农业招商引资、特色农业和实际展示效果,争创展示水平第一、质量第一、效果第一。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区筹展参展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展团,展团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展团的筹展参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落实筹展参展工作。

三、参展方式、内容和组团责任

(一)参展方式

展团设立在国际展馆(C馆),由3个标准展位组成(每个标准展位3300元),以实物展示和展板宣传为主。主要宣传我区都市农业建设新亮点;展示、交易农业高新技术产品和名、优、特产品;开展农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参加农业实用技术服务信息交流和论坛等活动。

(二)组团责任

展团由区农林局牵头,主要负责文字资料、图片、展品收集;后稷奖申报;组织与客商进行农业重点项目洽谈、签约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院所、农业科技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殖示范户、农民专家等到会交流、参观学习以及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等工作。

(三)展品分配

本次展团展示的实物主要为果品、蔬菜、花卉及畜产品等,展品主要由各街办提供:新合街办提供恒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净菜20箱(每箱20公斤)、观赏菜8类、东方乳品厂生产的系列乳品各5箱;狄寨街办提供灞苑牌葡萄50箱;新筑街办提供花卉、盆景30盆。以上展品务必于中午12时前送至区筹展办公室。

(四)集中签约

区农林局和白鹿原管委会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筛选和包装招商项目,组织集中签约招商项目单位参加市集中签约专场,借助农高会集中签约平台,积极宣传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招商成果。

四、几点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我区都市农业的影响力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尤其是白鹿原管委会要根据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规划、定位和目标,从加快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利用农高会的宣传平台进行高密度的集中宣传。要大力宣传我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成果,努力提高我区都市农业及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使广大涉农企业、科研机构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农高会对项目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普及推广、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意义。

(二)精心组织,切实鼓励和引导各类涉农企业做好项目参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和产品交易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辖区内涉农企业和各专业合作组织等相关单位参加本届农高会,展示我区农业品牌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成果。白鹿原管委会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为目标,精心筛选和包装招商项目参加市集中签约专场,并积极开展参展、引进新技术、扩大招商、促进合作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业发展水平。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筹展参展工作顺利进行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参会工作机构,尽快落实任务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并加强与区筹展办公室联系,确保各项筹展参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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