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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论文8篇

时间:2023-03-21 17:03:27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1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是高校的公共必修科目。通过教师课堂授课教学,能够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了提高学生们对思想道德课程的兴趣,教师可以采取师生互动交流,即,教师提出教学主题,把课堂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表达能力。通过相互讨论、相互交流、相互比较,拓宽了学生的思维,一种比较客观、科学、理性的东西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学生的潜意识之中,一个阶段过后,学生的整个精神面貌发生了改变;情景剧表演,即,教师给定题目,学生组建团队自编自导自演校园故事,展现出符合大学生良好形象的道德行为。让学生从表演中感受到道德修养,需要时时刻刻在身边学习提高。

(二)校园文化活动多彩化

高校的校园是大学生主要的学习活动场所,我们要充分利用校园内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可开展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学术讲座,把思想道德教育引入其中。学校的感恩教育、意志教育、明礼诚信教育、举止文明教育、国学素养教育,都对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有很好的引领作用。高校通过对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西部支教服务活动,让学生进入社会中去,提升自己素质能力。

(三)网络媒体模式新颖化

网络媒体具有高效性和互动性的特点,也具有覆盖范围广、信息量内容大的优势。高校应注重对网络媒体的利用。利用网络拓展德育空间,强化网络道德教育,对于培养大学生健康的网络道德需要,提高他们的网络道德素质。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新颖化,更快捷更高效的进行道德素养教育。例如建立微信、微博、QQ群,开设网络道德规范教育、法纪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课程。通过教师对网络上大学生的困惑、疑难、心理障碍等进行有效引导和疏通。并加强网络德育教育的合理组织和控制,增加学生的网络参与度,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教育的效果。积极构建高校道德工作的新平台,在全面服务于学生的理论学习、生活、情感等需求的同时,把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渗透于其中,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避免网络给学习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正面典型事迹身边化

对于正在处于学习阶段的大学生来说,身边的先进典型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激发他们提高自身修养。常言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尤其对于刚入学的大学生而言,从高考的压力下面走来,使他们面对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多少感觉到进茫,这时为他们树立恰当的榜样,来引导他们融入大学生活就显的十分重要了比如说,将科技创新方面较为突出的学长作为榜样,在新生中扩大影响。这样,定程度上会带动很多新生参与科技创新工作,从而使他们在入学之初就能好好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

(五)结束语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2

(一)在教学方式重讲授轻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十分封闭,以教材为本的本本主义比较严重,只讲“满堂灌”教材的理论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练习和案例教学。当下我国许多中职学习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整齐划一的国家教学标准,坚持大而全高不可攀的大道理理论知识的教学内容,忽视给以中职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对道德的感悟和法律知识的运用培养。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抽象的道德观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就为了其所谓的培养学习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思维。

(二)在教学评价上重期末考分轻平时学习

在这以期末考分一考论英雄的课程学习评价的模式下,学生们平时不认真学习,在课堂上,玩手机、呼呼睡、“开小会”,甚至,课堂中途翘课,大部分不逃课是为了期末成绩而被迫满勤。学生为了取得期末考试好成绩,往往在临近期末死记硬背老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的含义、特点、内容、重点条文,学生对课堂讲授的知识不知所以然,不能真正掌握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如,学生学习《公司法》,却不知道公司的具体表现、公司的运行、公司的组织机构等等。

(三)在教师知识结构上重理论轻实战

中职学校的教师大多从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研究生中招聘,他们直接从校园中来到校园中去,没有太多的实战经验,他们的知识结构清一色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在其知识结构中所占比重少之甚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实践性很强,需要教师对学生面对学习生活中出现不同问题进行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断延伸自身的知识点,不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知识的实用性;要求教师具备观察、发现、应对、灵活应对学生不断面对的生活困惑、道德事件能力。这种知识结构往往表现为:教师思想观念陈旧、教学方式老套、行为方式机械等等。

二、改进中职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建议

通过丰富教学方式、施于多种评价方式、强化教师素质等措施,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最终实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一)创新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要素,是在不断更新的要素。教师要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不仅需要扎实的两基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也需要善于创新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硬本领。一是运用启发式教学。该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旨在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引导学生树立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认识和分析现实中存在的法律现象和道德事件。启发式教学正迎合这种需要,可以调动学生参与道德实践和法律教学的主动性,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道德事件和法律问题。利用这一教学方法,要做到教学内容、教学目的与学生的思想实际有相契合,做到启而有发,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运用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是一种广为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应注意案例选择要恰当、典型和实用。挑选与学生的生活实际、与学生的专业特点和未来就业紧密相关的、学生比较关注且在社会上反响强类的某个社会事件。三是运用讨论式教学。对教抽象的教学内容、争议较大的问题和现象可采取此种教学方式。操作如下:由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提出讨论的问题,在学生查询学习书籍和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课堂上组织主题发言,通过交互式争论,形成结论,以此达到掌握理论知识教学目的。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独立思考,很好地实现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达到“知其所以然”的境界。

(二)变革考核模式

课程学习效果考核不能简单地以最后的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应综合作业、出勤、平时课堂表现对整个课程学习过程来考核,甚至将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等的表现纳入考核中,将静态考核变成动态考核,将单一考核向多元化考核转变,以提高该教课程的实效性。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3

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是帮助大学生树立人生观和价值的观的教学。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只是理论教学为主,没有进行深入的实践教育环节,填鸭式的教育使学生在课堂当中产生比较严重的烦躁情绪。

(一)教学内容的单一性。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重点教材,是在吸收最新的科研成果上的一门重点难点课程。以往的思想道德教育在教学内容上都是局限于道德领域上的灌输,课程的教学模式也是采取填鸭式的教育方式,使得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脱离了实际,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中没有没有显示的依托是脱离实践的教育,使得学生们在实践中遇到问题不懂得学与致用,造成学生道德观念的模糊性,不能及时对道德现象进行及时的判断,从而到学生们会表现出一系列的道德问题。因此在以往教学内容上更加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建立、健全与当代大学生实际身心相结合的教学内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成果性。

(二)专题教学不突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是围绕大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进行的教学活动,对大学生人生观的培养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目前许多高校的思想道德以法律修养这门课程专题教育不突出,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教学理念模糊,对培养大学生的正确的人生观存在一定的难点。

二、完善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途径

(一)教学内容因与时俱进。高校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应该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达到教学内容与时代进步相统一,现有的的教学内容大多是理论教学的知识,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比较缺乏,学生的积极性比较散漫,课堂上学习的效果到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要把社会的热点问题融入到课程中,针对社会的的热点难点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分析,引导大学生学会分析社会存在的问题。教学内容可以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入其中,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中国传统的文化。同时也要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一直是热门的课题,随着社会经济的速发展,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逐步的凸显,在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过程

(二)优化教学手段。在科技快速的发展过程中高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应该运用高科技手段,互联网技术结合课本的相关知识收集相关的视频、图片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一定的政治观,建立起鲜明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情感,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掌握基本知识,让学生学活,用活的理论知识应用大众媒体中,提高学生的内容学习的信息量,促进学生的思想健康教育。传统的教学手段,课堂上单向给学生灌输知识,学生被动的接受,这种教学方式学生没能形成很好教学实践效果。改变教学手段,使学生达成相应的教学目标,要让学生在思想上和行为上都能完成一定的教学目标。

(三)提高教师技能。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人与人的交流的工作,而不是机械交流,没有感情的教育是无法让人信服的。针对学生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进行解释根据学生的特点去解决学生实际存在的问题。高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对教师的教学技能要求很高,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就是提高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方式方法。教师要借鉴国外高校“思想政治”教学的成果的经验,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确定教学目标,积极的引导学生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

三、结束语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4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基本内容 厘清了形成新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意义和方向之后,我们的任务就是依据新课程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形成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价值取向。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角度出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需要发挥其作为政治理论课应有的政治功能;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出发,新课程需要体现其作为一门课程应有的教育功能;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新课程需要体现其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何种人才的社会功能;而从教育内容出发,新课程还需要实现思想、道德、法律诸领域在教育实施以及观念形成中的一体化目标。 1 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思想、理论基础和根本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这是新课程的基本定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在党中央对当前国际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国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等形势的基本判断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为了培养我国社会未来发展所需要的社会主义公民而提出的,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在全社会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环节。因此,政治性是新课程的根本方向和显著特征,在教学中体现政治性既是落实新课程的要求,也是课程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在教学中以体现政治性为价值取向,是指在新课程所有章节的教学中,都要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重要指导思想,教学的至高宗旨是以此为方向引领学生的思想、观念,并进而引导其行为。这一方向既要落实在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的教学中,也要体现在法律修养的教学中,要在教学中避免具体地、逐个地讲解法律条文。对于法律修养部分的教学而言,更重要的是理清法律条文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内涵,要让学生充分认识现代社会在其构成上的特点是追求自由自主的个体和强大的国家机器并存,认识主体、主体的行为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认识遵守法律规范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要能使学生形成对于法律的总体认知——法律规范是为了维护人(不仅是单一的个体,而且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自由、平等、正义而出现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出现的。因此,它既实现人的需要,又约束人的行为;它通过国家的强大力量促使主体在满足和实现自身各方面需要和利益的同时,又不去损害和妨碍他人、社会、国家的需要和利益的实现。法律所调整和规范的行为,都是主体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交互行为,法律规范主体行为的目的就在于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的一个具体领域和一门具体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既有体现政治性的特殊需要,也有其他课程所具有的共同性——科学性。科学性是指就课程内容体系的各大组成部分而言,“比较充分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和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成果,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和基本经验,比较充分地反映了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具有确切性和指导性,是对思想、道德和法律领域问题的规律性的认识和论述。这种科学性在教育实施的领域还表现在:其一,就社会规范而言,它是社会生活中较为独特的一个领域;其二,它可以向学生展示社会生活和社会规范领域特定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标准,并由此鼓励学生在思考这一领域的问题时变得更为敏感、稳健和理性;其三,它可以用适当的方法鼓励学生在这一领域进行探索,不断地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是“初生之物”,在其全新的逻辑结构和课程体系之下,它既承载了人才培养的社会主义方向性使命,又要在这一过程中传播知识和信息。因此,它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既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又要综合运用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理论成果。特别是新的教材体系中出现了一些过去两门旧课程中不曾出现的新关键词,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荣辱观、国家利益、公共秩序、法治精神、法 律思维方式等,这些新的核心概念既是承接全书内容的重要链条,也给我们的解读和教学提供了新视角,也体现了课程内容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科学性。可以说,政治性与科学性共同构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课程生态”,政治性是其根本方向,科学性则是其生命之源,新课程在教学中必须形成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2 社会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内容体系中,不仅包含了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知识,同时还在理论逻辑中凸显了问题意识,把理论与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践相联系作为实施教学的落脚点。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新课程的目标是通过教学使青年学生逐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法律观,使他们真正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这是一个宏观性的目标,也是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体现的社会性要求,这一社会性要求对于我们实现社会的理想、追求和秩序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这样一个宏观的社会性要求之上来实施教学的话,理论的说教就很可能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很可能高高在上而远离学生的实际需求,就很可能变得空洞而没有说服力,并最终导致学生在面对具体问题时言行不一、知行脱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在利益追求和价值表现层面都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在这一大背景下青年学生的思想和实践是非常丰富的,他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自身的需要和追求,在实现这些需要和利益的过程中也有不同的行为方式选择,这些需要、追求和选择具有明显的个体性特征,特别是在社会规范的领域内,事件的发生在更多时候带有个体性的特点,平凡而丰富的日常生活则是他们作出所有判断和选择的现实基础。因此,教育教学的实施只有把宏观的目标与受教育者的具体生活结合起来,与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形成教育教学中社会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才能真正把教学效果落到实处。 要做到社会性与个体性的统一,必须把思想、道德、法律领域社会性的要求转化为青年学生的内在需要,事实上,在这些领域的社会性要求中包含着许多对于人的主体地位、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性生存等方面内容的关注。国家的、社会的理想是对个体理想的概括和抽象;爱国使个体获得归属感,维护国家利益使个体获得更高层次的安全和利益的保障;个体价值的实现以社会为基本的参照体,而社会价值的实现又能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个人;良好的社会秩序在个体对道德和法律规范的遵守中逐步形成,而良好的社会秩序又是个体发展的先决条件。可以说,教育教学的过程既是通过理论讲授提高学生认识水平的过程,同时也是让学生不断地接受社会的规范性要求的过程,而“行为者的规范行为模式不仅具有一种‘认知情结’,而且还具有一种‘动机情结’,有了‘动机情结’,才有可能存在符合规范的行为”。因此,我们的理论教育一定要紧扣学生的现实生活,要了解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分析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深入学生的生活实践和思想实际才能使学生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从而唤起并引导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把规范领域社会性的要求放到社会实践的情境中去体验,才能形成学生在实践中遵循规范的心理基础,并成为个体行为的重要动力。 在教育教学中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需要,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从而以积极的姿态去认识、理解、领会、接受社会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地分析、评判社会现象与自身的思想实际,立足高远,明辨是非,分清真伪,从而成为规范领域社会性要求的主动服从者和实践者。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切实考虑学生的个体性需求,把塑造个体的德性、增强个体的全面修养和参与社会生活实践结合起来,克服单纯地强调社会性或个体性需求的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形成社会性与个体性相结合的价值取向。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引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既体现了教育中的人文关怀,符合时代的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追求。 3 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一体化”的价值取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内容体系有三大组成部分,即思想修养、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这三大组成部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法与伦理 的关联是一个古老的问题,新教材从社会秩序结构的角度,把这个法哲学、社会哲学中的问题以全新的面目展示在我们面前,把思想、道德、法律放到社会规范的层面上让我们重新认识:思想、道德与法律都以社会为其发生的基础,它们在内容上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实施中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立足于社会、历史经验和现实的基础之上,共同构成影响社会秩序的要素;它们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综合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来形成我国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特定的社会秩序。 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在没有社会共同生活的地方,社会规范只有观念上的可能性而不具有现实性;而只要有社会共同生活的领域,就需要规范和秩序的存在。在现代社会,自由、自主的个人行为若离开一定规范的制约就会导致混乱,就像市场的自主运行若离开了政府的有效干预和调控就会产生无序一样,现代社会的秩序是由思想道德和法律规范共同支撑的。法律意味着和平的秩序,而和平又恰是道德的重要戒律之一,形成对现代社会生活的这一理解和认识,也是思想修养的重要体现。对青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并不是社会主义中国所特有的现象,西方国家的公民教育也把社会规范意识的形成作为基本目标,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展开维护各自价值追求所需要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领域的教育。当然,一个国家和社会究竟需要哪些规范,以及它们之间怎样结合与统一,这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这也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基本构造和性格。 当我们站在社会规范的确立、传播和践行的角度来实施新课程的教学时,我们发现,其内容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是内在地融为一体的。也就是说,整个教学过程可以由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精神统领,做到在教学过程中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在教学培养目标上把思想道德觉悟与法制观念的增强相结合、把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提高相结合。对青年学生提出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要求,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及其相互关系的内在要求在行为评价标准上的反映。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道德等的要求是健全法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思想基础,也为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以及法的意义与功能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的各项制度在制定与形成过程中既融合了思想道德领域对公民的要求,也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宣告和肯定了我们所提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正当性,法律是更为具体化、更具可操作性的社会规范。 从社会规范的层面上来看社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的融合,体现的是在建设目标上追求人的内在思想与外在行为的统一,前者更关注人的思想动机,后者更关注人的行为结果,而内在的思想动机又是影响外在的行为结果的重要主观因素。以我国《刑法》对犯罪构成的规定为例,对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确定需要考量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有无主观上的犯罪故意将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尺度。而且,许多违法行为都可以从思想道德上找到行为的重要根源,一个在思想道德领域的修养上有重大欠缺的人其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而一个思想道德修养较好的人其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可以说,思想道德修养的提高有助于增强法律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律执行的加强又有利于推行和弘扬道德。因此,在新课程的教学中,把以促进个体全方位修养的形成为内在尺度的价值取向与以促进规范的全方位落实和遵守为外在尺度的价值取向结合起来,有机地融合三大组成部分的内容,形成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一体化”的价值取向,是取得教学实效的重要途径。 4 以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实效来促进课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 前三大价值取向是笔者从形成教学理念、把握教学内容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的,在此基础之上,把强大的理论体系转化为生动的教学实践是高质量地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方案的根本要求。因此,积极地探索、创新和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实效,使新课程受到学生的欢迎,是需要我们每个教师认真面对的重要课题。笔者以为,在教学实践上尝试以下方法,将有益于促进新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探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问题 的缘由 从课程的历史沿革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在“98方案”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从教材的逻辑结构和体系编排来看,新课程无论在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上都有其自身的新定位。新课程并不是旧课程的简单合并,而是在体系和内容上将两门旧课程融为一体的崭新课程。新课程的这一特点,既需要我们在理论认识层面不断达到新境界,又需要我们在实践探索层面不断作出新举措。 但是,从现状来看,在认真落实新方案的同时,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两大领域与新方案的目标和要求之间尚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同步性与不协调性。一方面,我们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深度融合的教材内容以及新课程的性质和要求在理论认识上把握还不够深透,表现为仅仅把“荣辱观”、“理想观”、“爱国主义”、“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等内容作为组织课程的孤立片断来实施教学,缺乏系统的贯穿与连接,我们“合并”了课程,但“融合”与“一体化”的工作还未到位;另一方面,我们在具体的操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分而治之”的倾向,一门课由过去分别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两位或多位教师来实施教学,以及同一教师根据自身的特长在教学过程中张扬或偏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某一方面内容等现象都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些都是不同步性与不协调性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们尚未真正深入理解和把握新课程的性质、特点和使命是密切相关的,也即与我们尚未真正厘清新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有的价值取向是密切相关的。这些问题的继续存在,不仅会使新课程在内容体系上出现“貌合神离”的倾向,还会贬低新课程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进而削弱新课程正在确立和建设中的地位。因此,进一步探讨和解决这些问题,消除理论认识和教学实践中的偏向,迫切需要我们不断明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价值取向,这也将成为推进课程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般来说,“价值”表达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相关性,是客体所具有的属性及其对主体而言的意义,教育的价值是建立在教育的本质特性基础之上的,是教育对于主体的存在和发展而言所具有的意义。“教育活动就是一种以人的需要为动力,以掌握社会历史经验为媒介,以培养人为特征而构成的价值认识、价值选择、价值实现的特殊活动。”追求价值是教育教学活动重要的驱动力,而且教育教学还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实践活动,这不仅意味着教育教学的内容本身是具有价值的,还意味着我们对教育教学活动存在一种价值期待,希望能藉此实现我们在某一方面的需要、利益和追求。 在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的基础上明确价值取向,就是要在众多的意义中作出符合某种需要的选择,而且这一选择与取舍的过程是一个比描述、分析、认识客观价值本身更为重要的过程。事实上,人们关注价值的更重要之处在于我们对事物本身作出价值判断的基础上不断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也就是说,确定教育教学中价值取向的意义在于既能充分地实现课程本身的静态价值,又能较好地体现和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主体的价值追求。因此,明确教育教学中的价值取向是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教育体系中的其他课程一样,它有自身客观存在的价值,而课程的教学则承载了实现其客观价值的特定使命。我们可以把其中属于课程本身价值的部分称之为静态价值,而把在教学过程中实现的价值部分称之为动态价值,可以说,动态价值的实现是体现其静态价值的重要途径,动态价值和静态价值一起构成了整门课程的价值系统。因此,如果没有动态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没有存在于这一过程中的价值取向,整个价值系统就会成为没有生命的东西,课程的真正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三、形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依据 要形成新课程教学中正确的价值取向,就需要我们科学地认识新课程的性质、特点和使命,科学认识新课程的任务、目标和追求。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作为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领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承担了帮助大学生确立和坚定理想信念,认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的任务。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看,新课程 的产生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性的高度重视。同时,新课程的实施方案和要求还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在国际层面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中,以及在国内层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都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在思想上、政治上引领大学生的未来发展,由此也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这些认识和判断是形成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根本依据。 新课程的根本任务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通过科学的理论武装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青年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他们的理论认识、思想观念和行为选择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根源。在青年人的思想、认识、观念逐步成熟和成型的大学时期,科学的理论武装可以成为青年人的行动指南,可以确保青年人才的发展方向。科学地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让学生能正确地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领域的复杂现象,是新课程在理论教育和人才培养领域所面临的重要任务。我国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高校培养大批懂业务、有专长的人才,更需要这些人才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因此,培养怎样的人才,培养这些人才具有怎样的素质品质,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新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形成必须充分体现这一基本目标,并由此出发形成一条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的线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既体现了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一定的继承性,又在课程体系和内容上体现了许多新理念,形成了许多新安排。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除了保留一些共同性之外,更要认识和实践差异性。新课程虽然在名称上沿用了旧课程的关键词,但是在内容上并不是两门旧课程的简单叠加。新课程把社会共同生活作为青年学生形成思想和理论认识的土壤,以思想修养、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为主线,并通过它们之间的结合与统一,勾画了我国社会所追求的基本社会秩序的方向、内涵和样式,也反映了我国社会在秩序领域的基本构造和性格特点。新课程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思想道德觉悟与法制观念的结合、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结合,体现的是培养全面、健康发展的“社会人”、“道德人”、“法律人”的要求。体现这些特点和要求,是形成新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 新课程在展示其全新的结构体系和内容安排的同时,也对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认为,人的思想认识不是自发形成的,而必须是从外部灌输进去的。由此,理论灌输和课堂教学也向来是我们实施理论教育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从人们的社会实践中发展而来的,它既在内容上体现了实践的丰富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逻辑性、思辨性。作为理论的教育者和传播者,教师需要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理论的深刻内涵,把教学实践牢固地建立在深厚的理论根基之中;同时,还要不断地转变教学观念,以人为本,深入学生,全面掌握和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倾向,把教学视野拓宽到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实践之中。教师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理论优势和特点特长,又要以理论为纽带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深入浅出,情理结合,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使教学既准确又生动,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学生喜爱的课程,以质量和效果保证新课程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实践中不断地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增强教学实效,是形成新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基本准则。 其一,专题研讨法。新课程内容体系的各个环节之间既有一致的精神相贯穿,又具有相对独立的内容,我们可以以这些相对独立的内容为基础在教学过程中设置专题。以“爱国主义”的教学为例,“国家利益”是我们在这一领域的教学中首次引入的概念,我们可以在“做忠诚的爱国者”一节中设置“国家利益”专题,列出“国家利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国家利益的判断依据和分类”以及“国家利益的实现途径”等专题,在研讨中把教学要求落到实处。通过专题的设置,把现有的理论结论引向深入的探究,通过分析理论的来龙去脉,让学生站在体系的高度去把握理论,这样学生就会从内心深处认同理论结论的科学性,理论也才能真正产生物质的力量。当然,专题的设置需要有所选择,我们可以把那些理论上的热点、难点、前沿的问题列入研讨的专题,通过分析研讨,使学生体会理论本身的魅力,如果仅仅把教学作为理论结论传播的环节,不去关注理论上的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理论就会失去其应有的生命力和 感染力。 其三,对话教学法。仅仅从知识传授和理论灌输的角度去理解和落实新课程的教学是狭隘的,教学的过程不仅是一个传授知识和信息的过程,还是一个与学生共同面对和解决问题并共享知识和信息的过程,因为“我们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人们独立地思考和更理智地行动,我们要让所有学生明白,我们不是要把他们强行塞进某一种模子里”。今天的青年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对许多事物倾注了自身大量的情感,其价值追求是多元的,这些多元的价值追求与我国社会所倡导的信仰和价值观之间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要通过传统的灌输式的课堂教育去改变这些情感、信仰和价值观,是有较大难度的,如果直接以社会所倡导的规范去霸权式地压制学生中存在的差异和分歧,还可能因为学生内心的抵触情绪而使理论教育流于形式。事实上,在笔者看来,这些价值冲突的存在恰恰可以成为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丰富资源,教学可以以这些价值冲突为纽带,来寻找使青年学生在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以及各方面修养上走向成熟的突破口,关键是我们是否能看准问题、抓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通过适当的方法来教育引导。因此,在“以理服人”之前,教师和学生之间要有沟通,先要激发学生认识差异和冲突的兴趣,并在相互倾听、相互理解、共同体验的基础上把问题和探讨引向深入,我们可以把这一过程理解为对话式的教学过程。对话式教学在德育领域并不是一种新方式,“对话——作为检测主观知识有限性的试金石——为人类提供了一条全新的康庄大道,用于重建我们自己与他们以及与我们所栖居的世界之间的种种交流、沟通、关系与联系”。课堂、网络以及校园生活的任何场合都可以成为师生之间展开对话的平台,对话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回归生活、还原实践的过程。我们可以把事先设定的“案例”和“专题”作为对话的主要内容,通过充分展示价值公理、展示冲突和差异,使学生逐步形成共识,并由此在思想情感上、对事物的价值判断和选择能力上不断走向理性与成熟。当然,对话的运用需要教师既有智慧又有艺术,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知识之间的融会贯通是形成智慧和艺术的基础,在讲解各类社会规范的过程中,敏锐的洞察力、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强大的语言感染力,都是形成价值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其二,案例导入法。在强大的理论逻辑下凸显问题意识,是新课程内容体系三大组成部分均具有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从现实出发,把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转化设计成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引人入胜的案例,把案例分析作为实施教学内容的切入点,这一过程也是把抽象的理论还原到丰富的实践中并从实践中提炼和升华理论的过程,我们可以从学生的具体生活来观察、分析他们的思想、行为的根源及其与规范、理论之间的关系。从学生的生活实践中挖掘的问题和案例,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使他们真正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并积极地融入到分析案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去。由于案例的设计是从学生的具体生活出发的,往往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因此案例分析的过程也为师生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新平台,既拉近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也缩短了理论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实现双赢。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5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集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教学相长至关重要。一方面作为教学过程主体的教师应加强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说服力、感染力,提高育人实效;另一方面,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又必须注意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特点,掌握正确的修养方法,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培养良好的道德意志和行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具有综合性。应坚持课内教学和课外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进行学习,寓教于课堂讲授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之中,充分体现教育方法、途径的综合性特点。尤其要重视社会参与性,要开辟多种渠道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参加社会调查、服务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学习先进人物的优良品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能力。在教学中还要充分利用影视资料、多媒体等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使用图、文、声三维传递信息,使教学更加快捷方便,直观真切,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在过去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在重视课堂讲授的艺术性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在坚持课内教学与课外教育结合、课堂讲授与第二课堂结合,落实教学的实践环节等方面却显薄弱。因此,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

二、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含义

从词源看,“方法”的英文是“method”,德文是“methode”,该词源于希腊文“methodos”,其意为“某种事物的‘引申’”,“某种事物的内在逻辑与结构的‘追踪’”。什么是方法?概括地说,方法是指向特定目标、受特定内容制约的有结构的规则体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所采用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称之为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的总称。具体讲,教学方法是指向特定课程与教学目标、受特定课程内容制约、为师生所共同遵循的教与学的操作规范和步骤,它是引导、调节教学过程的规范体系。教学方法在完成教学内容,达到教学目标之间起着中介桥梁作用。教学内容能否完成,教学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方法的设计与选择。教学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教学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增长和更新越来越快的今天,为了把越来越多的知识传授给下一代,就需要有现代化的、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一个体系,具有层次性。首先是一般方法,即哲学方法;其二是普通教学法,适用于各科教学的通用方法;其三是各种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法就属于分科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是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调动学生对社会道德现象和自己与他人的道德行为进行分析、判断、体验、评价、对照、内省,帮助学生形成道德动机,促使学生的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进而形成良好品德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的一个大类,既是辅助课堂讲授的重要方法,又是延伸课堂教学、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修养的重要方法。

三、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的教育学依据

教学方法受特定的课程内容的制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实施实践教学法是由该课的课程特点、教学内容与目的决定的。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早在1916年出版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中就深刻地指出:方法与教材是统一的——方法总是特定教材的方法,教材总是方法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体现教学的启发性原则。启发性教学原则是任何教学方法都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它应该贯穿于各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中运用实践教学法,要求教师超越传统注入式教学的“主—客体”对立的狭义认识论框架,克服单一的教师主体观的缺陷,树立“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的主体互动观念,将教师和学生置于教学活动中平等的主体交往的地位,注重学生主体的主动性发挥,建立相互尊重、理解的新型师生关系和融洽的教学心理环境等等都体现了教学的启发性这一原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教学理念。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引发了一场教育教学思想的革命,推崇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确立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即教育教学应培养全体学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新人,同时充分满足学生自身发展需要,同时实现教育的两种功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时,“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表现为教师创设的道德实践情景必须针对学生实际,要不断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找准学生关注的热点,存在的疑点、难点,把教学要求与学生需要结合起来,为学生发展服务。在实践教学中,教师要把自还给学生,引导学生将理论用于实践。使学生由“知识容器”变成追求真知、道德和情操的能动主体,学生不只是做笔记、死记硬背,而必须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作出判断,形成观点,在这一系列主动行为中,学生逐步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向主动寻求知识。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时,“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还体现在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高度评价,对学生独立思考与自我教育能力的根本信任。结构主义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杰罗姆•S•布鲁纳(JeromeSeymourBruner)反复强调,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客体,而且是认识的主体,因而教育者最好不要把学生当成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因为任何人不论是认识一个图式还是掌握一个概念,不论是解决一个疑难问题或是发明创造一个东西,都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在他看来,人的认识过程正是通过主动地把进入感官的事物进行选择、转换、储存和应用,才得以向环境学习、适应及至改造环境的,因此他强调教师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地探究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法还体现“贴近生活、回归生活”的现代德育走向。当前各国思想道德教育发展的共同走向是贴近生活,回归生活,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将学生带进现实世界,激励学生努力去交往、创造、劳动;激励学生去生活、体验、经历,敢于开拓生活视野和生活内涵,在追求美好生活中提升自己的生活境界,获得个人德行的完美。学生的生活领域很广泛,面临的生活问题很丰富,也很具体。学习是在校大学生的社会义务,但学生中普遍存在学习目标模糊、学习动力不足、学习坚持性不够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运用实践教学法可以帮助、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并将之具体化、层次化。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也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引导。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6

(1)教师教学方式。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讲述的过程,往往以教师单方面的授课为主要方式,缺乏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加之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认识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经常有逃课或不认真听讲的情况发生,课堂效率较低,学生们往往都是在老师的灌输下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而不是自己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06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对授课老师进行培训。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重中之重就是授课者的法律素养。目前,高校中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可能会出现知识断层的现象,由于他们往往自身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我国法律制度、法律变革也不甚了解,因此,高校就需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随时更新他们的法律知识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7

2013年元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专科):

时间 专业

星期六(1月12日)

星期日(1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金融(02010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会计学(00055)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物流管理(02022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电子商务(02021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工商企业管理(0202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会计学(00055)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会计(0202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财务管理学(00067)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市场营销(0202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法律(03011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民法学(00242)

中国法制史(00223)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律师(0301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监所管理(0301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行政管理(0303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英语(一)(00012)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公安管理(0304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餐饮管理(0201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学前教育(0401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英语(一)(00012)  小学教育(0401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心理学(00031)  汉语言文学(05011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古代汉语(00536)

英语(一)(00012)  秘书学(0501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英语(一)(00012)  英语 (0502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英语(一)(00012)  计算机及应用(0807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数据结构导论(021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 英语(一)(00012)  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大学语文(04729)  英语(一)(00012) 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

房屋建筑工程(0808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护理学(1007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心理健康教育(04010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教育学(一)(00429)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心理学(00031)

艺术设计(050436)  设计概论(00688)  设计美学 (04026)  构成基础理论(10899)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10900)  服装设计(050402)  服装美学(05336)  中国服装史(10896)   服装材料学(03908)

旅游管理(02020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旅游心理学(00188) 大学语文(04729)

会计电算化(02024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财务管理学(0006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

中药(1008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中药化学(03038)

日语(05020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移动商务技术(08078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思想道德修养论文篇8

2013年元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专科):

时间

专业

星期六(1月12日)

星期日(1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金融(02010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会计学(00055)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物流管理(02022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电子商务(02021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工商企业管理(0202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会计学(00055)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会计(0202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财务管理学(00067)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市场营销(0202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高等数学(一)(00020)  大学语文(0472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法律(03011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民法学(00242)

中国法制史(00223)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律师(0301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监所管理(0301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行政管理(0303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英语(一)(00012)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公安管理(0304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餐饮管理(0201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大学语文(04729)

学前教育(0401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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