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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论文8篇

时间:2023-03-22 17:33:43

农机安全论文

农机安全论文篇1

农机监理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针对拖拉机的安全监督管理。进入90年代,农用运输车风靡农村,1994年河北省人大出台《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将农用运输车的管理明确授权给农机监理机构,农机监理人员着装上路执法。90年代后期,全国许多地方掀起了“联合收割机热”,联合收割机“南征北战”易地收获声势浩大,跨区作业范围扩大到20个省、市、自治区,盛况空前。因此农机安全监管的范围及数量在90年代中后期达到高峰,河北还出现过深州、辛集这样的年度检车超万台县。2004年5月1日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农机部门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登记、核发牌证、考试考核、定期检验、审验等项职责,但是拖拉机上道路后归交警部门管理,农机监理没有了路检路查权,而且农用三四轮的牌证管理也由交警部门负责。根据2004年7月1日出台的《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农机部门的牌证管理职责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具备行政许可的一般特征。需要指出的是,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行政许可本身并无强制性,需要农机手申请方可办理牌证,无申请即无许可。因此,除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于交警路查而申请办理牌证,其他不上路的拖拉机机手申请办理牌证的少之又少……农机安全监管范围自2004年开始处于下降态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于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农机监理执法空间为田间、场院等场所。开展田间检查看似是加强监管的主要手段,然而农机田间作业多集中在“三夏”“三秋”这两个时间段,此时如果遇到无牌无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正在田间忙于收获时,要阻止其作业十分困难,容易引发与机手的冲突,大多只能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醒他们注意安全。虽约定以后登记上牌,但大多不能兑现。不容忽视的另一方面是:“三夏”“三秋”进行田间检查会影响农民收获时间及作业收入,这与抢收的农时相违背,从社会层面看,是影响民生的行为。因此,《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也并未赋予农机监理机构更有力的执法手段,那么农机监理加强监管的路在何方?

二、适应农机社会化服务形势,与时俱进做好农机监理工作

首先要明确监管重点。随着国家报废制度的颁布实施,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购置的拖拉机几乎成了废铜烂铁,已经可以不再纳入农机监理的执法范围,只在宣教范围之内。自2004年至今,农机补贴政策已经实施10年,而且补贴力度是逐年加大的,这些补贴农机既是目前农业耕种收的主要力量,也是农机监督管理的重点。适应农机社会化服务形势,科学实施农机安全监管。2013年10月12日,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农机合作社承包土地、使合作社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双主体”。2013年之前,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都有所发展,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着不同的重要角色,而家庭农场的概念是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的,它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2013年3月28日上午,国务院总理到江苏常熟家庭农场考察,走进麦地,站在田埂上向农民了解家庭农场情况,可见总理对家庭农场的发展甚为关心!2013年,我国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由过去的自发流转向规范流转推进,由个体经营向规模推进,土地流转改革试点有望在2014年多处铺开,土地流转的推进必将迎来农业的机械化耕种时代,也是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历史性机会,截至2013年底,衡水市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的达到895家,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根据我国上海、浙江,包括东北的家庭农场试点实验看,只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达到一定规模以后,它才有相应的经济收入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家庭农场大中小规模的确定要和其生产经营的能力以及它的条件、环境,包括农业机械化水平、耕作的管理水平、个人经营能力等联系起来,而规模适宜科学管理的家庭农场不仅适应不同的地域及生产需要,而且对农业机械化及现代化发展的推动力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中国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毋勿庸置疑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多元化发展必然是大势所趋。我国南方的一些省份,小拖拉机基本淘汰,一乡或一村为单位,实现了大农机的管理模式。上海以乡为单位,江苏南京、浙江嘉兴是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老百姓不再购置农机具,合作社的大型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完全由地方财政出资购买,并由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手统一负责农业机械化一条龙的耕种收,各家各户向合作社交纳一定的耕种收费用,既避免重复购机,实现了资源共享,又使合作社之外的农民被彻底解放出来去从事其他的工作增加收入,而所有作业用农业机械集中在合作社便于培训与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农机事故隐患,确保了农机安全监管到位,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因此,从补贴到宣传、从安全培训到实施监督管理都是集中运作,方便快捷高效。像河北这样的北方省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限,未达到南方财政支持实现一乡一村一社的普及化程度。但是,在目前情况下,可以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切入点,逐渐探索农机监管的新模式。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对加快农机服务社会化、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衡水为例,2012年底,衡水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53家,而2013年底,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16家,无论数量还是发展速度都位居河北省前列,而衡水市80%以上享受补贴的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就落户在这400多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每一个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带头人都是高素质的人才,有头脑,有文化,宣传到位的话,是容易接受法规管理的,加之合作社收入较高,所以办理牌证的几百元费用是不成问题的。因此,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我们安全监管的重点,农机安全监管应着重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秋后冬初结合机具封存保养、“三夏三秋”前期结合农时作业等,分期分批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借助培训掌握该合作社农机具配备及技术状态,并统一登记注档,实现信息化管理。在抓住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利用农机补贴、项目管理、深松作业等将更多的农机纳入监管,实施有效的农机执法,农机监管的路会越走越宽。衡水市的枣强和故城县不仅对补贴农机实现了100%的牌证管理,对参加深松作业的农机也一台不漏地办理牌证,从源头上杜绝了安全生产漏洞。推而广之,农业专业合作社也好,家庭农场也好,一是有国家政策扶持,二是经济收入较高,三是作业用农机尤其是大中型农业机械多为补贴农机具,所以只要农机监理部门采用便民高效的方式,都是容易管理起来的。

三、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期待农机手安全培训立项

农机安全论文篇2

1.1农机拥有量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颁布实施,农业机械的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特别是2004年以来,国家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民购机热情高涨,农机保有量增速迅猛。与此同时,农机安全事故隐患随之增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目前盐城市共有近11万名农机户,其中大部分用户既搞农田作业,又搞道路运输。2012年,该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63.8万kW,农业机械总量达471231台(套)。其中:拖拉机98950台,联合收割机16482台,插秧机9964台,机动脱粒机11472台,饲草料加工机械36847台,机动植保机械297516台。目前只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操作使用列入牌证管理,其余大部分农田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的操作使用未列入牌证管理。

1.2“三率”水平偏低

近年来,该市通过免费监理、平安农机创建、免费实地检验、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平安农机通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大大提升了安全监管水平。但是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水平仍然偏低,与农机化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尤其是无挂车手扶拖拉机面广量大、高度分散、利用率低、收益不高,大多数农民不愿意接受管理。据统计,2012年全市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为61.84%、28.28%、49.25%,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为90.74%、34.21%、69.61%。

1.3农机事故时有发生

该市的家庭农场规模、土地流转力度远不如欧美地区以农机自用为主的规模农场,因此农民购买农机特别是大中型农机具不仅要为自家生产所用,还需要开展社会化服务。农机社会服务流动量大,特别是跨区作业面大、点多、线长,存在一定程度的农机生产安全隐患。就盐城市而言,2012年全市上报各类农机事故100起、死亡39人、重伤53人。其中:农机道路外发生事故48起、死亡9人、重伤28人;公安交巡警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上事故52起、死亡30人、重伤25人。给受害者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1.4农机监管能力不强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管理的法律地位,赋予了农机部门对上道路拖拉机登记、上牌及驾驶人发证、年检年审等管理权,但未授予上道路执法权。农机部门的执法范围为道路以外的田间场院和乡间道路,道路上的执法权由公安部门负责。由于农机监理机构执法没有“上路权”,在没有交警部门配合的情况下,无法对有违法行为的上道路拖拉进行处罚,导致了上道路拖拉机监管处于极度尴尬的局面。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农机部门想管管不到,公安部门能管却没有足够的警力专门管的现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作为农业执法主体单位,在维护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盐城市有些县、乡农机管理体系不健全,每个乡镇只有一名安全监理人员,就在监理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还被抽调从事其他工作,新、老监理员交替、衔接不畅,难以履职,因此必须加强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队伍建设。

1.5农机手文化水平低

盐城80%的机械是农户个人购买的,受消费水平和观念的影响,在购买机械的时候,农户往往是重价钱、轻质量。有的为了省钱,甚至主动要求去除安全保护装置。同时,农机手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专业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实际操作中重生产、轻安全。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2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几点建议

2.1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加强联合执法

我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再次将农机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生产17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盐城市政府已经连续7年将农机道路外亡人指标纳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只有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目标体系之中,对农机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才能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才能统筹安监、交通、工商、质监、教育、法制等部门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农机监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大力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查出问题并及时整改。要建立案件移交、责任追究等机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压力传递机制,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挑担子的局面。

2.2大力宣传,多措并举,营造安全氛围

盐城市2012年农机事故发生原因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造成事故的比例分别占46%、20%、24%,说明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当薄弱。要增加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就要将“平安农机”创建和开展驾驶培训日、学生放假日、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实施立体式宣传,在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设立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专栏、专版,采用领导访谈、技术宣讲、经验介绍、进展通报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展开宣传,动员农机战线干群积极投身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去。

2.3强化培训,加强引导,提高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技能

对农机驾驶人进行农机相关法律法规、农机基本构造、农机安全操作技术等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使农机手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增强实践操作本领,真正掌握农业机械的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知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村庄,深入农户进行安全作业指导,将农机安全带到田间地头;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编印农机安全生产资料分发给农机手。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严格把好考试关,不走过场,不讲人情,不做“老好人”,严格按照标准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要利用“送检下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对所有驾驶员进行复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2.4强化装备,严格管理,提高农机监理能力

农机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全市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勘察车辆应当在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都应当积极争取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地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现代化建设,为提高执法水平、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物质保证。

2.5突出源头,优化服务,努力提高“三率”水平

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上道路拖拉机的“三率”水平。进一步推行免费监理,优化服务方式和手段。结合免费实地检验,对纯农手扶无挂车拖拉机开展拉网式调查,核准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实际拥有量,组织乡镇监理人员深入村组、农户逐户开展排查,做到登记、检验、拍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签订责任状“六统一”。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鼓励其报废,对已灭失的机械及时予以注销。

2.6加强学习,提升效能,保障农机安全

农机安全论文篇3

1.1安全防护装置与强制性标准不符

首先,根据《农林机械关于安全的第1部分总则》相关规定,在外的危险运动件必须要加设相应的防护装置。而有些农机产品在外的旋转件没有防护装置,或者防护装置的强度以及刚度不符合要求。其次,防护装置安全距离不合要求。农机产品的防护装置若采用刚性网,或者采用栅栏时,其防护罩的网孔过于大,安全距离的预留不够。那么,手指很容易透过网孔接触到运动件,从而造成伤害。最后,有些农机产品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或者装置不符合规范。如果防护罩太小,就不能有效地罩住转动件。如果转动件(链轮、带轮或齿轮)进入啮合区,并且没有防护装置,也就是说局部防护不到位,很容易对人身造成严重的伤害。

1.2安全标志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1)安全警示标志未明显在危险部位标识。按GB10395.1的规定,即使机器采用安全设计和防护装置,但是仍有潜在危险存在时,则必须在机器醒目位置处标注相应安全标志。如发动机排气管等发热部件应设相应危险警示标志。(2)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须永久性存在。安全警示标志应在使用寿命内具有可视性,即使日晒雨淋也不褪色且不脱落。(3)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安全操作的内容缺失。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明示担保写得不够明确,使得有些指标过高而误导消费。

1.3重要部位连接不符合标准要求

一些高危险农机具的重要部位没有按照要求使用高强度的螺栓。农机具工作时在各种外力作用下容易松动从而对机体造成危害,对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2造成农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对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理解偏差导致产品不合格

由于企业对GB10396一1999规定的农机危险图形总则理解片面,使得实际操作时安全标志危险图形和颜色不符合规定,最终导致不合格产品的出现。有些农机生产者不懂工艺、安全和标准这些方面的知识,在编写使用说明书时,把有关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编写得缺东少西,含糊其辞,使得说明书指导农机产品正确使用的实际效用微乎其微。

2.2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很多农机制造商,其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都很有限。但是为了争夺市场就放松了质量的检测。材料上以次充好,制作防护装置本该采用强度刚度较好的材料,却私自降低要求用了质量较差的代用料。本应是全防护的只采用了半防护,本应是半防护的而没有防护。这些私自降低安全防护要求的情况屡禁不止。

2.3主管部门与检测机构把关不严

农机产品的管理应该有新的探索,发展也应有新的创新。应该加大质量检测部门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相关通用检测设备。大力培训相关检测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增大对伪劣农机产品的检查力度。及时反馈产品质量问题,使生产企业能及时改善产品质量,从源头上控制伪劣产品流入农机市场。另外,目前农机市场缺乏专业的宏观调控,所以市场运营会有些零乱,目标不明确。主管部门应明确监管职责,对那些假冒名牌产品冲击市场的小企业应采取手段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市场管理,完善市场质量监督体系。

2.4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

一些个体农机生产企业和私营业主受利益驱动以次充优。单纯地追求农机产品只要好用就行,产品以次充好、粗制滥造。他们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而漠视产品质量,不但使农机产品在质量安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而且严重制约了农机新产品的开发。

3完善农业机械质量安全的建议及相应对策

农机安全论文篇4

关键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日趋繁荣,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高涨,使农村的农业机械拥有量持续增加,农机化事业步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高速道”,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增添了不可忽视的强大动力,但由此伴随而至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违章驾驶、不参加年检年审、“黑车非驾”、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屡禁不止,导致群死群伤的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的损失[1]。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由于近年来农机监理无权上路检查,失去了农机监理对农业机械的动态监管;二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面不够大,形势太单调,不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发展的步伐。因此,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显得十分重要。

1设立农机安全宣传专职人员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农机监理工作的基础。

农机监理机关依法行使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因此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是由有责任心、熟知法律、法规的人担任,而且使其专职化也是农机发展的客观要求。另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素质教育工作,其工作效果在短时间内是很难有收效的,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警钟长鸣,才能在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效果上显示出来。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后,可以克服因监理人员少、忙时忽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甚至中断这项工作的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配备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监理员做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建立从乡到村的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乡村安全员的优势,营造出一个从县到乡到村的安全宣传体系。

2扩大农机宣传范围,采取多样宣传手段

一是在对广大机手宣传安全的同时,应扩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这是势在必行的。因近年来在所发生的农机事故中,其肇事地点以乡、村学校为中心的多,场院作业时事故多,肇事时间以学校上学和放学时居多。其原因多是因学生攀爬农机及农民不懂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所致,这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机手、学生对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不多,安全意识差,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和使用农机,使发生农机事故的几率增加。因此,农机安全宣传的对象不应只针对农机人员,还应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家属等全体村民的教育。应积极主动地与农村中小学校、村委会取得联系,组织中小生、教师和村民,向他们宣传农机安全知识,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农机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出动监理安全宣传车,通过广播、电台,开办宣传专题栏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走乡入村,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宣传农机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家庭带来的危害,使农机安全成为农村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三是根据不同作业季节特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地提高广大农机手的素质,增强其守法及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到以预防为主,有力地消除事故隐患[2]。可借每年的年检年审时机,以乡或村为单位,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班,集中对广大机手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章守法教育,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四是由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保证人员的基础上,还需要有一定量的宣传教育资金来作保证。如:宣传工具费用、宣传材料费用、乡村级安全员的费用等。因此,要确保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资金有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必须充分与社会各方面协调好,获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让社会各方面都认识农机监理工作的任务、性质和作用[3],取得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并同时与交警、交通部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对广大农机手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进行自我宣传

农机监理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来提高社会知名度,及时把监理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出汇报、请示,争取各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这对提高农机监理工作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监理部门应切实实行挂牌上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大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进一步加强为农村、农业和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农机监理的作用[4]。二是加大田检路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在坚持长期田检路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突出的农机违章作业及季节性的违章进行专项治理,扩大规模、召开现场会等,还要取得与公安交警及交通部门的支持,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采取依法强制措施,使农机手从思想上重视农机监理工作,进而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三是监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不仅要掌握执法政策、法规条例、办事程序,还应熟练掌握农机维修、驾驶、保养等专业知识,能切实帮助机手解决实际问题。

4结语

总之,要切实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只有这样,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检审验率不断下降的局面、无证驾驶、不考试、不挂牌、不报户等违章现象才会受到重视,田检路查、年度检审验、考试核发牌证等监理业务工作才受到广大农机户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使农机“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目标才能实现,从而使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效果得到较大提高。

5参考文献

[1]陈小红,蒋财荣.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0(11):235.

[2]冯玉辉.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分析[J].现代农业,2010(6):92-93.

农机安全论文篇5

农业机械手很少参加正规培训。农业机械驾驶员参加正规培训的少,无证操作的人多,操作具有很强的主观经验性和随意性,不能按照农业机械操作手册要求进行严格、规范操作。

2农业机械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1地方政府和部门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对待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着模糊认识。工作重心主要放在推广上,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注不足、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安全重于泰山”理念仅仅存在口号上、文件中,没有落到实处,更没有形成自觉意识和行动。

2.2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不到位。关于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没能做到常态化、无缝化,农业机械驾驶人员主要为农民,相对来说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较差,在日常农业机械生产作业中,经验式操作、随意性驾驶情况较为普遍,无牌无证行驶、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违法拉人,导致事故发生频率增大。

2.3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具有适应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并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行业标识规范设臵相关标识标志。”但是目前,不少农业机械监理部门设施和设备不足和落后,不能适应农业机械安全检查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机械监理规范化建设和农业机械工作效率的提高,使其无法充分发挥出应有的职能和作用。

2.4农业机械监理执法存在法律缺失。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农业机械监理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保障农业安全生产。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农业机械监理机构只能对所负责的拖拉机进行挂牌、办证、检验工作,无法对所管理的拖拉机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管理,这就使其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和限制,无法对农业机械进行应有的监管。

2.5部分农业机械手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存在认识偏差。认为农业机械是自己的农具,主要用于农田作业和生活服务,很少上公路,技术容易掌握,操作比较简单,出现故障自己就能解决,没有必要到农业机械部门进行培训,没有必要办理牌证和进行年度检验。

3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3.1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地位。要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社会大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之列,作为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制度和体系,从而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3.2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认知度。以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农业机械方面的惠农政策为内容,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或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对农业机械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形成人人懂农业机械安全、个个讲农业机械安全的良好局面。加大安全。

3.3提升农业机械监理服务水平。一方面更换老旧监理设备,一方面要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及方法,用现代化的装备武装机手,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3.4健全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法规。政府部门要出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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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多数的农机驾驶员对于农机的安全管理没有正确的认识,认为在农村的田间道路行驶不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对于管理部门的政策没有有效的执行。而更有部分驾驶员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收入,不考虑农机的安全性,一味的对农机进行加长加高处理,并且在速度上不断提升,所以经常会出现超载超速的现象,存在众多的安全隐患。大多数的农机驾驶员只是会驾驶,而却缺乏对农机的保养意识和常识,对于机车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导致行驶的过程中因为部件损坏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增大,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

1.2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不完善,农机驾驶员对于机车安全行驶的意识较差,认为田间的作业环境简单,不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在思想意识上就忽视了机车操作的安全性。虽然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机率较低,但前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且作业有一定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因此,对出事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不能放松。

2、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1培养一支技术过硬、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员队伍随着农机化范围的不断扩大,农机驾驶员的队伍也不断的壮大,所以为了保证农业机车的安全操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利用一切媒体工具宣传农机驾驶安全的重要性,可以通过真实的案例来进行警示。对于农机的使用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统一管理,在进行驾驶业务知识和安全常识培训后,经审查合格方可发证,并且要参与每年的年审。对于优秀的驾驶员要注意发挥其主导作用,利用自身的行为感染身边的驾驶员,提高农机驾驶的安全性。

2.2加大农机安全宣传的力度安全隐患的消除要在发生前进行,不要等到事故发生了再注意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所以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手段向广大农民以及农机驾驶员讲解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动员全民积极的参与进来。为了保证机车处于安全状态,要加强对机车的日常养护,对于容易损坏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在机车使用之前,要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养成良好的习惯,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3按时参加年检年检是对农业机车的使用状况,自身的性能以及各个零部件的损坏程度进行的检查,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确保机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在年检时还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养成定期检查的好习惯。孙怀宝双辽市东明镇农机站

2.4加大对农机违章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农机安全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农机安全行驶的重要手段。所以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该加大对农机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农机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目前,在乡村的道路安全状况管理方面,还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薄弱环节,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了重要的国道、省道等道路。因为缺乏管理力度,所以农业机车违反安全驾驶现象频现。为了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农机管理部门应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在农忙季节的检查力度,确保农业机车的安全行驶,为农业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3、新形势下,农机监理部门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坚持发展的主题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发展必须坚持以搞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为中心,积极面对当前形势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搞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这个中心、这个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到了乡村、田间、场院,挖掘有利因素,努力促进农机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3.2坚持服务理念服务是立足之本,发展之源,服务也是农机监理事业永恒主题。“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的创建精神也正是由“服务”二字体现出来的。我们在继续发扬农机监理服务精神前提下,要进一步强化农机监理服务手段,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新的服务方式,通过服务增强农机监理的工作实力。

3.3坚持体制创新体制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是实现工作创新的基础。在目前这种新的形势和环境下,必须建立新的监理体制,就要在巩固提高市、县一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乡、村两级体制的建设。只有监理体制的不断更新,不断完善,才能确保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收到良好的效果。我们要通过管理体制的创新、服务方式的创新,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更新观念,科学管理,加快农机监理事业发展的步伐。

4、结束语

农机安全论文篇7

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农业机械部门负责管理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形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因小型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价格便宜、方便操作、行走灵活,适合山区县田间及乡村道路运输,深受农民欢迎,这些农业机械在我县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中发挥很大作用,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和潘口电站移民工程开始后,我县自走式农业机械逐年增多,截止目前竹山县各类行走式农用车辆注册登记3235台,在网上公示报废车辆1116台(因超期未年检、或有严重安全隐患)。列管在册车辆有2119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2台、沼液抽排机35台、变型拖拉机2072台)。

2监管措施和做法

2.1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每年初人员分工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明确有安全责任分工和具体安全工作计划。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年初以正式文件下发了《2014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成立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对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状考核细则分解细化,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规定,实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局与各二级单位、各单位分别与执法人员、工作人员、教练、机手、学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了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三是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要求立查立改;四是完善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方案,进行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基本具备了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五是按省市业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了新车入户、牌证换发、年度检验等各项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六是认真抓实农业机械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督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做到逢会必讲、随时督查。在领导逢会必讲的基础上,全年召开专题安全会议10次,召开交警参加的联席会3次,到二级单位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12次。

2.2坚持农业机械安全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措施,抓常抓细保安全

2014年我们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月、“六打六治”、重大节假日、三伏高温、冬季雨雪天气安全防范、安全隐患排查、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农业机械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竹山县农业机械局分别下发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和通知,成立了由局领导参加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为主体的专项整治小组,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方法和步骤,积极排查,严格整治。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特点,进村入户进行登记排查,登记结束后进行分类汇总,在摸清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隐患排查。一是深入基层集中开展拖拉机审验,每月初对年检到期的机主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检审范围及时间安排、检审工作要求,同时还向机手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机手法制意识和自觉参检意识。在年检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标准,坚持见机、见证、见人,不走过场,做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年检;不参加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不予年检;私自改装的不予年检等等;二是开展了田间作业和道路安全检查、安全日咨询及送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下乡镇村等系列活动,6月份共发放编印的宣传材料1000多份;三是积极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组织农业机械作业专项整治。期间出动农业机械执法人员650人次170天,共检查各类机具1665台次,纠正各类违法违章151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25起,处罚违章机手191人,教育机手329人次。监理站每月巡回全县田检路查、上门宣传、打非治违、下乡实地开展工作都在22个工作日以上。

2.3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高监管能力

按照湖北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业机械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14〕124号)文件精神,我们和县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建立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等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农业机械监理站和交警各中队开展了11次联合执法活动,加强了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们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召开3次专题联席会议,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对县乡道路进行整治专项检查,农业机械与交警开展联合执法11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9次。

2.4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源头管理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建立农业机械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农业机械监理工作一改过去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基层,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农业机械手检修车辆,传授机具维修、保养等技术,消除事故隐患。通过短信通知年检、电话预约上门、送牌证到家、车辆检审进村、延时服务等多种形式做好机手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安全镇、村、户建设,不断创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做到管理“横到边,纵到底”,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和盲区。加强基层农业机械安全网络建设,让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深入到村入户,安全常识普及到人,农业机械安全责任到人,通过聘用农业机械安全员、建立村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发挥好村委会作用,较好地把住了农业机械安全源头关口。

2.5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抓社会效应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警示牌、黑板报、标语、宣传栏和倡议信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抓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结合年检、农忙、节日前举办农业机械安全培训,发放《农业机械交通事故警示》、《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农业机械安全宣传资料1000多份;每个安全村送1套“平安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挂图,给农业机械户送1本“平安农业机械”知识手册,全年组织3次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参训人数达500余人;制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16场次,安全生产宣传报道32篇、向驾驶员发送手机提示、警示短信3万余条。2.6明确规范,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要求,做到不超标发牌,不异地发牌;做到培训和考试分开,并严格考试,杜绝核发关系证和人情证,由于严格把关,有效提高了驾驶人的素质;二是面向社会推行执法“三公开,一承诺”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依据,承诺服务限时制,规定凡手续齐全的一般性业务1小时内办结,考试合格一周内即可领取驾驶证。2014年专门购买一台拖拉机用于机手的培训和考试;三是实行办理业务首问负责制,对机手做到不刁难、不拖延、不推诿,让机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3存在的问题

(1)农业机械执法手段弱。农业机械部门按法律规定,只负责农用车辆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管理,但上路执法权限有限,对车辆违规违章只能教育、引导,缺乏强制措施。

(2)执法人员不足,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对象点多面广。现在农业机械监理站人员编制只有8人,除在窗口办理业务人员外,能上路执法的人员只有4人,且大多都是年龄偏大的老同志。农业机械部门除财政拨付的人头经费外,无专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执法经费,农业机械要想在全县乡村范围内开展机车的安全监管,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目前此经费得不到保障。

(3)农用车辆保有量基数大、分布广、安全性能差,农村路况条件差、机手安全意识差等多项因素叠加,更加大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农用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因价格便宜、行走灵活,各方明知制动性能、安全性能不如四轮汽车,但目前农村仍有不小市场,机械出厂有合格证,农民办理牌证持有合法证件,符合办证前置条件,农业机械部门又不能拒绝办理。大多机手只注重经济收入,平时不注重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加之我县乡间道路坡陡弯急,通村道路建设不达标,遇雨雪天气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农业机械监管和隐患排查的防范措施

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县政府[2014]23号《关于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履行好农业机械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工作的安排、督办、检查,确保安全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4.1对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排查

截止2014年12月底列管在册车辆有2119台,我局重点对列管的车辆逐一核查档案,一是对参加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宣传教育;二是对到期未检验的,实行电话通知、发短信、上门通知、路检路查中督促车辆检验;三是对逾期检验的,实行发法律文书,注销车辆号牌。

4.2抽调力量,迅速开展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竹山县农业机械监理站出动监理执法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特点,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集中检审,进村入户进行登记排查,做到不漏一台。在年检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标准,坚持见机、见证、见人,不走过场,做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年检;不参加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不予年检;私自改装的不予年检等等。对未年检的车辆,实行电话通知、发信息、上门发通知、送牌证到家、车辆检审进村、延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办法,督促车辆按时年检;二是帮助农业机械手检修车辆,传授机具维修、保养等技术,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对存在隐患的车辆通知停止使用,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在湖北省监理网、农业机械局政务网上公示。

4.3成立专班,集中开展田检路查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元旦和春节期间,组成执法工作专班,由局长、局班子成员带队,分2个组,分区域到17个乡镇、到村组开展田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无证和酒驾人员、驾驶未检及报废机车、违法载人、机车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排查治理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开展安全咨询、送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制作了2000套《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农业机械安全宣传资料、“平安农业机械”知识手册。

4.4联合行动,农业机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利用公安、农业机械联合执法机制,农业机械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县乡道路农用车进行专项整治检查,重点对农业机械超载超速、违章带人、到期未检审、无证驾驶、无注册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惩,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达到整改实效。

4.5预防为主,搞好农业机械安全教育和培训

农机安全论文篇8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有序。近年来,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农机安全事故四项指标有了明显下降,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农用车违章载人、无照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潜伏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当前的主要问题是:

(一)宣传教育不到位,农民安全意识差。广大农机手对国家关于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清,部分机手为逃避管理,不愿参加年检、年审、跑夜车、超速超载、自制挂车、超宽超长、疲劳驾驶给农机生产带来隐患,“黑车非驾”情况十分普遍。此外,农机监理部门对监理法规、事项宣传还不够深入,未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开展农机常识和驾驶技术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较少,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到位,造成与监理对象间的脱节。

(二)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纪律不严明。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个别监理人员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不善于做机手的知心朋友,仍然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有的喜欢高高在上稳坐办公室,而不喜欢深入基层,为机手排扰解难;有的只顾自身利益,侵害机手利益;有的甚至还存在着“吃、拿、卡、要、报”的个别现象。个别监理人员对监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置若罔闻,随心所欲,甚至违反政策,违章执法,违规操作。对这些个别人,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该处分的不处分,该追究的不追究,从而导致一些单位纪律松懈,马马虎虎,不负责任,使监管软弱无力。

(三)服务网络不全,农机监理很难到位。从目前情况来看,县级行政区域都设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其编制、装备、人员、设施比较健全,而乡镇、农场没有专设机构,监理人员很少甚至没有。农业机械90%以上散布在村镇农户,农机主要耕作与田间或行驶在乡村道路上,乡镇农机监理基层网络不全,农机安全生产就难以进行有效监管,个别地方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牌证疏于管理,上照率不足一半。而广西地区又处于多丘陵地带,且甘薯、水稻、甘蔗、林果等农机为主,手扶拖拉机数量居多,给安全执法带来难度。

(四)队伍素质偏低,执法把关不严。由于一些地方在充实监理人员过程中,缺乏严格把关,缺乏竞争机制,造成监理队伍思想素质高低不一,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尤其专业知识匮乏。由于一部分监理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对农机专业知识一窍不通,所以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尤其是机械检验过程中,不能针对重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不能对机具故障进行排除和指导,为机手提供技术上的服务更是纸上谈兵。工作起来难以顺畅,严重影响了农机监理的社会形象。

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为三农服务的思想根基不牢;二是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义务本位和管理本位并存;三是执法监督政出多门,监督责任不明确,监督的力度不大;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致使许多行政违法案件无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措施与对策

(一)创新监理手段,转变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为农机手服务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将服务理念融入农机监管全过程。一要积极主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农机治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热情周到办好牌、证等各项行政许可或非许可事项,让广大机手上门办事有一种归家的舒适感;二要开展好技术服务,适时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和农业生产第一线,结合机手讲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使用,开展拖拉机、配套机具以及收获机械等农机的维修和保养。三是开展好便民服务。在年检和机车初审上照时,简化办事程序,实现检验登记、技术检测、喷字等项目的“一条龙”服务,力争做到培训办证到乡村,年度检验到村组,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

(二)严格行政执法,推行政务公开。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活动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农机监理权威。确立执政为民的法律观念。加强农机监理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忠实地执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全心全意为农机手服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办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执法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让广大农机手从执法服务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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