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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8篇

时间:2022-12-05 15:08:09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1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1136”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实现__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区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全年安排七个学习专题:

一是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学习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重点学习篇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__年版。

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团结向上的精神力量。

学习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献,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和内涵。

重点学习篇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__年版。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学习篇目:《邓小__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四、五部分。

四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充分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政策配套、措施有力,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坚决抓好结构调整。

重点学习篇目:、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区经济工作会领导重要讲话。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宗旨和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

重点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未来5年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增强全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推进城乡大建设,实现城乡环境大提升,促进产业大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重点学习篇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相关文件,全国和全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七是深入学习重大会议、文件、业务知识及其它综合知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习贯彻年度内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民富民提供保障。

三、学习形式

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可以扩大到中层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报告会、专题读书会、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形式。

四、学习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负总责、亲自抓。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2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1136”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区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全年安排七个学习专题:

一是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学习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重点学习篇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年版。

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团结向上的精神力量。

学习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献,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和内涵。

重点学习篇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年版。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学习篇目:《邓小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四、五部分。

四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充分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政策配套、措施有力,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坚决抓好结构调整。

重点学习篇目:、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区经济工作会领导重要讲话。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宗旨和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

重点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未来5年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增强全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推进城乡大建设,实现城乡环境大提升,促进产业大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重点学习篇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相关文件,全国和全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七是深入学习重大会议、文件、业务知识及其它综合知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习贯彻年度内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民富民提供保障。

三、学习形式

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可以扩大到中层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报告会、专题读书会、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形式。

四、学习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负总责、亲自抓。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3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1136”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区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全年安排七个学习专题:

一是深入学习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学习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重点学习篇目:xx《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11年版。

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团结向上的精神力量。

学习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献,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和内涵。

重点学习篇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11年版。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学习篇目:《毛泽东邓小**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xx《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四、五部分。

四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充分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做到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政策配套、措施有力,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坚决抓好结构调整。

重点学习篇目:xx、xx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区经济工作会领导重要讲话。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宗旨和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

重点学习篇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未来5年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增强全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为推进城乡大建设,实现城乡环境大提升,促进产业大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1

重点学习篇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相关文件,全国和全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七是深入学习重大会议、文件、业务知识及其它综合知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习贯彻年度内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民富民提供保障。

三、学习形式

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集中学习可以扩大到中层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报告会、专题读书会、研讨交流与学习考察等形式。

四、学习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负总责、亲自抓。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4

【关键词】安义县志;康熙;体例

一、安义县与《安义县志》

安义县(今南昌市下属的一个县),在明朝正德十二年以前只是一个乡而已,属于南康府建昌县管辖范围。明朝正德十二年夏“都御史孙公燧,副使宗公……遂以乞恩分县……奏准,于正德十三季,割建昌原辖安义、南昌、卜、控鹤、依仁五乡,请名安义县,仍隶属南康府,幅员遂定。” [1]至此安义由乡升为县。而后,安义一直是以县级单位存在。

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现存的古代《安义县志》有两部,一部是康熙年间陈修、周曰泗纂的《安义县志》;一部是同治年间杜林修,彭斗山、熊宝善纂的《安义县志》。

实际上,安义县志的纂修不止以上两次。第一次纂修应是嘉靖三十八年。嘉靖三十五年,安义县知县高感慨安义县从建县以来四十多年没有独立的志书,担心后任知县上任没有志书来了解本县的情况,因此筹划修一部县志,这也是第一部《安义县志》。他召集安义县的有学识的人从一统志、省志、郡志、诸士夫口述以及实地考察等资料中汇成两册,经过三年才编成《安义县志》。这部县志已经失传了,只有前序与后序载录康熙《安义县志》中。但从这部县志的编纂大致经过来看,我们可知史料价值比较高。

嘉靖《安义县志》修成后,明朝后期战争不断,未重修县志,直到康熙年间才重修。知县陈在《安义县志序言》中说道“安义以邑名从明武庙剖符迄神庙中,距四十三年,始自为志乃高公振后中,更百年未闻有过,而间者,而安义自此竟无志矣。”这次重修志书的缘由是清政府的政策所导致的。徐砀在《安义县志叙》中写道“上诏下郡县纂修大一统志,吴邑之人士文采从不让京国宁后他属……”这部志书于康熙十二年十月动笔,同年竣工,仅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清代嘉庆二十三年,张西屏重修《安义县志》,但并未定稿刊印,只是一种稿本而已,现在已经失传。同治十年,由安义县知县杜林修,彭斗山、熊宝善纂重修。

康熙《安义县志》与同治《安义县志》县志的编纂与史料价值相差很大,比较这两部县志之间的不同是较好地利用它们的前提。因此,我将从内容和体例上对比分析。

二、康熙《安义县志》与同治《安义县志》的内容

康熙《安义县志》全书十卷,卷首有知县陈、邑人徐砀、邑丞孙愈泰序,卷一之后有后存嘉靖志序两篇,修志姓氏,凡例和目录。同治《安义县志》全书十六卷,另外有卷首与卷末两卷。

对比两书的内容,我们可以发现同治《安义县志》要比康熙《安义县志》要详细得多。同治《安义县志》中的武备志、学校志中的学宫和学制、杂类志中的墓、建置中的市镇是康熙《安义县志》中没有的内容。

但从总体上讲,两部《安义县志》门类都比较齐全。以康熙《安义县志》来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史料。

1.自然地理景观方面。记载了山、川、古迹、陂堰相关情况。山的记载主要是其地理位置、山名的由来以及与这座山有关的传说与历史事件。如“凤凰山,在卜乡,县东五里,山势起伏,有嘴有翘,若飞若舞状,类凤凰,山麓有碧潭,为邑青龙山”。川的记载主要是其地理位置、源头和注入河流、水文状况等,大多河流不记载水文状况。如“斛源水,距县南二十里,在卜乡,其源出靖安界,东流一百里合修江”。

2.人文教育方面。包括:学校,选举,人物,官师志。学校方面的不仅学校图一幅,学校的重建情况,而且着重记载了学校里先师文庙供奉的先师们的灵位,祭器以及相关的祀仪。人物、官师志方面各有一整卷,相当于人物的小传记,如节妇记载“魏氏,张良谏妻,邑思恩知县魏鹗女,夫病若,躬侍汤药三年,会夫疾革,誓以身殉,家人援子幼,方阻,训子并游庠序。崇祯申公举奉知府任裕统给奖贞节。”

3.政治经济方面。它包括:户口、田赋、漕政。田赋记载分田赋和地赋,记载了全县田的总数和地的总数,以及缴纳的税银总额。只记载了嘉靖三十八年和万历三十八的资料,康熙年间的统计资料。如:嘉靖三十八年,原额田、地、山、塘二千七百一十五顷四十九亩一分,官田二百九十二顷八亩二分,官地二十六顷九十亩,官山三十二顷二十五亩六分,官塘一顷三十亩七分。漕政记载只记载了康熙年间的资料,如:户部项下,承运金花银二千四百五十八两九钱四分八厘二毫二系五忽;滴珠银二十四两五钱八分九厘四毫八丝二忽二微五纤,脚耗银四十四两二钱六分一厘六丝八忽五微。

4.文苑记载方面。这部分包括敕、奏疏、记、序、诗、赋。这部分记载约占全书的三分之一。它为我们保存了比较丰富的史料。尤其是记这部分,记载了很多重修祠庙,建筑等的记载,而且还有建县城的记载。

此外,在杂志卷中还记载了灾害事件等自然科技方面和自然资源方面的资料。

三、康熙《安义县志》与同治《安义县志》的体例和编纂方法

总所周知,体例是评判志书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然而,体例不同于体裁,“体例,是一类著述区别于其他著述的体制形式。方志体例,是志书表现自身内容特有的、不同于其他著述的体制形式,主要包括体裁、格局结构和文字表现形式等。”

就体裁而言,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可分为记体、志体、表体、图体、传体。

就格局结构而言,篇目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平列诸目体,一种是纲目体。显然这两部县志采取的都是纲目体。但是就纲与目的关系上说,康熙《安义县志》的纲目编排不太合理;卷二子目录书籍、名宦、乡贤不应是建置志的内容;卷十子目录寺、观、庵应该是卷二建置志的内容。而同治《安义县志》的纲目比较合理。就这点说,同治《安义县志》的体例比康熙《安义县志》的体例要好。

虽然有以上因素来评判体例的优劣,但真正的较好的体例除了以上三个因素外,最重要的是要体现地方志的“志义”,即编纂这本方志的意义。古时修志当然不是为我们今人做研究而留存史料,而是起到教化百姓、以观民风;这也是《安义县志》的“志义”所在。教化百姓的最好的方式就是重视文教方面,树立人物榜样。这两部县志在这两方面都十分重视,不仅把文教方面看成主要内容,而且还有专门的人物志卷。尤其是同治《安义县志》用整整三卷的内容来记载文苑志方面的内容。

在编纂方法上,康熙《安义县志》采用比较一般的方法,只记叙事物。而同治《安义县志》是在参考嘉靖《安义县志》、康熙《安义县志》、嘉庆《安义县志》稿三本县志以及通志、府志、建昌县志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因此把参考之前方志的内容都标注出来,这样的编纂方式更像现代论文的引注,这是我们更容易了解事物的来龙去脉。如:

安义县嘉靖通志省志同,正德十二年夏,都御史孙公燧、副使宗公按建昌所属地广供输不时……于正德十三年割建昌原辖安义、南昌、卜、控鹤、依仁五乡立县,请名安义县,仍隶南康府,幅员遂定。陈志府志张志稿同皇清因之,初编户四十六里改编四十一里。府志省安志同按:安义立县陈志、府志俱载十二年,题请十三年建立舆省志,载十一年者不符省志,据嘉靖通志、陈志、府志、据高志各有所本……士民呈请历有明徵。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5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政务公开。依照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其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政务公开、提供政府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政务公开权利人。

第五条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由市、区县(市)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

市、区县(市)监察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第七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一)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二)所执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

三)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组织的机构设置、调整及行政职责权限、行政权力运行目录、内容、依据、顺序、时限、许诺、绘制的行政权力流程图等事项;

四)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取消的依据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料理顺序和结果;

五)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和幅度;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和收费依据。

七)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八)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九)向社会许诺操持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十)财政预算、决算演讲;

十一)政府基金、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推销,乡镇筹资筹劳情况;

十二)社保基金和住房基金的征集使用;

十三)国有企业的设立、重组、改制、产权交易;

十四)教育资源的分配、使用情况及依据;

十五)乡村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

十六)公益事业投资、建设及使用;

十七)社会捐赠及其分配、使用;

十八)公务员的招录、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十九)对违法或违纪行为的投诉和行政救济的途径。

二十)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十一)行政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二十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

二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除前款所列内容外。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以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下列事项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本方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政务事项。

第十条政务公开事项变卦、撤销或者终止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要求政务公开义务人解释、更正的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及时予以解释或者更正。政务公开权利人对政务公开内容有异议。

第十一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由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备案;由人民政府编制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二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公开政务;

一)政府公报;

二)政务公开栏;

三)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

四)电子触摸屏、显示屏;

五)政务公开热线电话;

六)政务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

七)新闻会;

八)新闻传媒;

九)宣传资料;

十)各级国家档案馆查阅室的政务文件;

十一)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形式。

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政务公开事项属日常性工作的应当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应当逐段公开;属临时性工作的应当随时公开。

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上报内容应包括;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二)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三)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落实、考核和监督情况;

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电子政务工作进度情况;

五〕其他需要上报的信息。

上报方式与时间由各级政府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公开政务需要的经费。

第十六条市政府拟定的政策措施草案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经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后。日报应在5日内予以刊登。

召开新闻会的各新闻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需要刊登答记者问的经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后,重要规范性文件后。日报应在5日内予以刊登。

第十七条政务公开义务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公开义务的政务公开权利人可以要求其履行。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务事项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政务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民的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及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提交时间。

并告知申请人,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答复。如需要延期答复的需经政务公开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十八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因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开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政务公开义务人向政务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有关部门代为邮寄有关政府信息和文件的有关政务公开人应当代为邮寄。申请邮寄人应当按相关规范支付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政务公开权利人认为政务公开义务人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务公开义务人的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三条政务公开义务人违反本办法。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调查、处置或者提出处置建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一)不按规定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

二)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三)督促纠正而拒不改正的

四)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仇的

五)其他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

或者泄露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6

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起点

摘要:五四新文化运动具有民主与科学、马克思主义的宣传与实践的内涵,是无产阶级反帝反封建的人民大众的民主主义文化运动。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不是最初体现该历史阶段发展全部特征的重大历史事件,不能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起点,而是辛亥革命文化运动的承续。1919年标志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开端。

关键词:五四新文化运动;内涵;标准;《青年》;

中图分类号:B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1)06-0157-004

在现有中国近现代史与中共党史著作、文章中论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起点问题时,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的标志,以1919年或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为界标,将五四新文化运动划分为前期与后期。这些论点几成定论,鲜有疑义。这些传统观点缺乏科学准确性,值得商榷。作为划分一个历史阶段的标准与界标至少应当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必须包含有这一历史时期的全部内涵特征;二是这一历史时期必须具有同一历史层次与性质,不能将不同历史层次、性质的事件归结于同一历史时期;三是作为界标应当是最初体现该历史阶段发展全部特征的重大历史事件。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基本原则,才能科学准确地确定历史阶段的界限。1915年《青年》杂志的创办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起点,1919年则标志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开始。

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内涵

对于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以后文化革命运动的称谓,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绝大多数学者笼统地称之为“新文化运动”,如李新、陈铁健[1]13,王文权、刘天路[2]243等,胡绳在《从鸦片战争到》中称之为“五四新文化运动”,而彭明在《史》中则称之为“五四启蒙运动”,侯外庐在《五四时期的民主和科学思潮》中又有“五四时期思想解放运动”提法,等等。对于1915年至1923年这一时期文化运动的称谓与内涵存在歧异观点问题,已经有学者提出疑虑。然而在论述具有不同称谓的文化革命所具有的内涵特征时,诸多学者却又不约而同地以1919年或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为界线,将其划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性质的时期。前期的文化运动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掀起的以资产阶级民主与科学为武器的反封建主义旧文化的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主要内容为提倡民主政治,反对封建专制,提倡科学,反对迷信,宣扬白话文、文学革命,核心是民主与科学。后期的文化运动在民主与科学的基础上逐渐转向以宣传马克思主义、反帝反封建为中心内容,成为日益与政治斗争结合的无产阶级新文化运动。将1915年至1923年的文化运动笼统称为一个概念“新文化运动”或“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不科学的。

我们在概括传统概念“新文化运动”全部内容时,很自然地从三方面认识这一运动:它是宣传民主与科学的思想解放运动,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宣传运动,它是造就新一代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反帝反封建的运动。就是说它包含有民主与科学、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及反帝反封建的共产主义实践的内涵。从内涵所体现的性质来看,它已经是无产阶级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1915年至1923年间的历史过程,并不是每一时期都包含有上述三方面的内涵特征。在1919年以前只是具备民主与科学的内涵特征,而这一特征在辛亥革命前后文化革命时期已经具有。1915年至1923年间明显存在两个不同内涵特征的阶段,因此无法用一个名称去定义、概括,否则就违背了历史阶段划分标准应当包含全部历史运动特征的基本原则。

将两个不同性质、不同内涵阶段的文化运动归并为同一时期,违背了划分历史阶段同一性原则。科学的历史分期必须具有同一的分期指标,不允许在同一分期体系中出现不同性质的标准;不仅性质标准同一,而且应当处在同一概念层次上,不能在同一层次划分时出现分期指标概念上的相互从属现象。从诸多学者对这一运动的认识看,之所以称之为“新文化运动”,是相对于封建主义旧文化的资产阶级民主新文化及相对于资产阶级旧文化的无产阶级新文化。若要将其统一为一个历史阶段,则当属资产阶级民主文化革命时期的大概念(不分新旧民主主义阶段)。然而这是用“资产阶级民主文化革命时期”更高层次的标准来界定1915年至1923年间的文化运动。另一方面,诸多学者论述“新文化运动”的内涵标准时,又不得不起用该时期更小层次的标准将其划分为两个不同性质的阶段。因此,在应用文化思想历史分期标准上存在扩大与缩小标准界线的矛盾。

由于诸多学者是以相对于封建主义旧文化来说“新文化运动”的内涵、作用,以致在划分历史阶段标准上缺乏普遍性与相对性相结合的原则,只注意了历史阶段标准的普遍性意义方面,而没有注意到历史阶段划分的相对性。我们无法以“资产阶级新文化”这一标准区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与前后其他时期的差异性特征。以大的范畴而言,从到1949年的文化均属于资产阶级新文化时期,而1915年至1923年只是其中的一段。这一命题违背了划分历史阶段标准上普遍性与相对性相结合的原则。

将1915年至1923年的文化运动称为“新文化运动”,其概念本身存在指向不明确、模糊的问题,因而缺乏科学性。在中国近代史上,相对于旧封建文化的前期新文化思想运动至少有三个阶段,、辛亥革命及时期。辛亥革命在思想上是以宣传民主科学、反封建传统思想为中心的新文化运动,单纯以新文化运动来称谓1915年以后的文化运动显然会产生歧义,故而学者在著文时往往不得不辅以其他文字说明,这不利于对文化运动阶段性发展的理解。

为完整体现具有民主科学、马克思主义宣传与实践的时代内涵特征,笔者主张以已有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这一概念来称谓具有以上内涵的历史阶段,而将此前的历史阶段称为“辛亥革命文化运动”。

二、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不是五四新文化

运动的起点

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以后几年间的文化革命依然是资产阶级民主派所倡导的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文化革命,也只是辛亥革命文化运动的继续。辛亥革命使中国政治经济出现了一次重大变革,引起了社会各阶层思想观念的变化,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平等新观念日益为人们所接受与追求,显示了中国政治文化的新趋向,人民心理更趋向于共和,掀起了又一轮文化思潮。现有大量研究成果已经表明,1915年9月至1919年的文化运动依旧是一批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激进知识分子倡导和参与的思想启蒙运动,与辛亥革命前后文化运动的参与者相比较并没有发生重大实质性变化;就其政治革命主张整体说来,他们没有超越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1915年至1919年在文化运动性质上也属于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思想解放运动,与辛亥革命前后时期保持了连续性,没有任何改变。陈独秀在《新青年》3卷4号上曾明确声明:“愚固迷信共和,以为政治之极则,政治上有共和,学术上有科学,乃近代文明二大鸿宝也。”而五四新文化运动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由中国旧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革命转变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运动,并且使原先的文化革命增加了反帝的新内容,出现了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在整个文化革命中,资产阶级已经不再居主导地位,无产阶级开始成为运动的领导者和参与者。成为了新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政治、文化上的分界。

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后的文化运动所宣传的内容体现出的内涵特征与辛亥革命前后文化运动是一脉相传的,我们没有理由人为地将其割裂为两个不同历史时期。1900年至1919年前的文化运动不仅在性质上没有任何改变,成为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内容上始终保持着辛亥革命思想文化的延续性、承接性。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以后,文化运动所涉及的内容在1915年以前都已经提出了,辛亥革命前后就已经开始宣传倡导民权与科学思想,“民权革命”已经成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最主要的口号,《科学世界》、《科学》杂志对自然、社会科学知识及科学方法、精神的宣传影响深远;辛亥革命前后就已经提出了反对封建专制礼教旧文化,并且在文学上进行了广泛的白话文、文字改革,出现了大量的白话文报刊杂志,倡导俗话文学,反对浮风、陈腐旧文风,章太炎就主张树立朴质新鲜的新文风。从民主科学思想的宣传到文学革命思想的阐发,1915年以前文化运动的内容并不逊色于《青年》杂志创办以后的一个较长时期。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前后的文化运动在性质、内容上具有同一性,没有必要将其分割成为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

1915年以后文化运动的广泛性、深刻性及形式上都与1915年以前的文化运动一样,体现出不彻底的局限性。我们清楚地看到陈独秀等《青年》杂志的撰稿人是辛亥革命运动的直接参加者,由于作为资产阶级激进民主主义者思想本身的局限性,使1915年以后的文化运动也没有能够超出资产阶级思想的范畴。这一时期,他们忽视人民群众,只能把文化运动局限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当中,采用资产阶级形式主义的宣传教育方法,因而所产生的作用、范围仍然与1915年以前相同,对于广大的工农群众的触及力很小。我们过去通常在评价这一运动时说它是一场马克思主义宣传运动,造就了一代与工农相结合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则是针对1919年以后的文化运动,此后的文化运动无论在宣传形式、广度及深度上,较之于前有很大的进步。

就1915年9月《青年》杂志创办事件本身而言,它不具备宣传马克思主义、反帝反封建性质等全部内容特征,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特征的最初反映,不能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起点的标志性事件。同时,它也不是辛亥革命文化运动性质特征的最初反映,在该事件之前旧民主主义文化思想革命内容业已呈现,并不断发展成熟,故而1915年9月也不能成为旧民主主义文化运动的开始。也可以说,1915年9月《青年》杂志创办事件不能成为传统时间范畴意义上“新文化运动”(1915-1923)的开端,我们不能过高地评价《青年》杂志在文化思想史上阶段性作用与地位。

三、1919年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起点

1919年是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文化革命的终结,这一运动已经具备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全部内涵特征,标志着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宣传马克思主义、反帝反封建为核心内容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开始。

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开始具有新民主主义特征。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而深远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从此中国革命政治文化指导思想不再是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思想,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思想。以前文化运动的主流是宣传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即所谓的民主思想和科学精神;以后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团体与刊物大量涌现,无产阶级在领导文化运动的过程中把反封建与反帝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运动和思想文化运动,宣传马克思主义及反帝反封建实践开始成为中国文化革命新的主要内容。虽然1918年已有著《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等介绍十月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文章,但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宣传规模、深刻程度与辛亥革命前后比较并无多大的改变,与1919年以后的状况更是不能同日而语。正如邓颖超在纪念60周年时的座谈会上所说:“我看了一些材料,里面说是受十月革命的影响,受马列主义的影响。说受十月革命的影响,这符合事实,可以;但说受马列主义影响,就不完全符合事实。我们许多人参加时知道十月革命,但还不懂得马列主义。”[3]2我们不能说在1919年以前有了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文章就认定其进入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正如我们不能把二十世纪初资产阶级对马克思学说、社会主义思想的介绍称为马克思主义宣传运动的开始一样。《新民主主义论》中论述中国文化性质时说过:“在‘五四’以前,中国的新文化,是旧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属于世界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文化革命的一部分。在‘五四’以后,中国的新文化,却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文化革命的一部分。”

以1919年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起点标志,也符合诸多老革命家、理论家的解释与认识。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明确指出:“在中国文化战线或思想战线上,‘五四’以前和‘五四’以后,构成了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所进行的文化革命则是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的运动,自有中国历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艾思奇也认为:“作为文化革命运动,和以前的文化运动也有根本的不同。以前的文化运动,是资产阶级的新文化对封建阶级的旧文化的斗争,它属于世界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文化革命的一部分”,“五四文化革命运动以后的情形却不同,这个文化运动主要地已不是资产阶级文化对封建文化的斗争,而是以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作为主力和指导思想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革命运动。”[4]287

是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上非常重大的事件,是最初具有五四新文化运动特征的重大事件。列宁在谈到历史分期时指出:“我们只是大致地以那些特别突出和引人注目的历史事件作为重大的历史运动的里程碑。”[5]144所具有的伟大意义和历史地位是十分清晰的,它属于特别突出和引人注目的历史事件也是明了的,无须累叙。为中国近代思想文化注入了崭新的内容,已经具备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全部内涵特征,也是最早反映这些内涵特征的重大历史事件。以1919年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开端的标志,既符合历史事实,亦符合历史分期划分的标准。

参考文献:

[1]李新,陈铁健.伟大的开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2]王文泉,刘天路.中国近代史(1840-1949)[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回忆录(续)[G].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7

第一条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信息。

第三条*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是公开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个人和组织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监察部门依照各自职能监督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公开权利人行使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其他社会公共利益。

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阻挠或限制公开义务人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以及公开权利人行使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八条公开义务人根据本规定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费,但法律、法规或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公开内容

第九条公开义务人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四)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五)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六)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七)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公开义务人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二)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公开义务人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二)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三)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第十条公开义务人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行政行为的程序;

(三)行政行为的时限;

(四)救济途径和时限。

第十一条公开义务人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应当主动向其告知下列政府信息:

(一)决定部门;

(二)决定程序;

(三)决定依据和理由;

(四)决定结果;

(五)救济途径和时限。

第十二条公开义务人的下列内部政府信息,应当实行内部公开:

(一)领导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二)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三)内部审计结果;

(四)公务员人事管理情况;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内部政府信息。

第十三条公开权利人有权向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未在第九条和第十条中列明的其他政府信息。除非该信息属于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禁止公开的内容,公开义务人应当按照申请向公开权利人公开。

公开权利人有权要求公开义务人向其公开所掌握的有关自己的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发现该信息的内容有错误或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公开义务人予以更正。

第十四条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个人隐私;

(二)商业秘密;

(三)国家秘密;

(四)除第十九条规定以外的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五)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三章公开方式

第十五条依据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设立统一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

(二)定期公开发行政府信息专刊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政府信息;

(三)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厅、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

(四)定期召开政府新闻会;

(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

(六)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第十六条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一)决定作出前,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事先告知相对人相应的权利义务、决定的适用程序以及法定依据;

(二)决定作出后,公开执法文书。执法文书上应载明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

第十七条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公开内部政府信息的,以符合该公开义务人实际情况的适当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公开政府信息的,以查阅、放音、放像或电子阅览等符合该信息特性的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决定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第四章公开程序

第二十条公开义务人未履行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义务的,公开权利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综合门户网站要求公开义务人履行,公开义务人应当在接到公开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内容已经公开的,公开义务人应当给予指引。

公开义务人未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义务的,相对人可以随时要求公开义务人履行,公开义务人应当即时向相对人公开。

第二十一条公开权利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申请公开的,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开义务人应当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时间。

第二十二条公开义务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时向公开权利人即时送达受理回执,并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公开权利人。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的理由,公开义务人可将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将延长后的期限和延长的理由通知公开权利人。

公开义务人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载明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和应支付的费用;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说明理由。

公开时间自公开义务人作出公开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当公开义务人向申请人表明某政府信息是否存在,即会导致公开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后果时,公开义务人有权对该信息的存在与否不予确认。

第二十四条政府信息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审核批准后,可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暂缓公开。

暂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分别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处理。

第二十五条公开权利人查阅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明或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公开义务人根据本规定提供政府信息,只能向公开权利人收取预先确定标准的检索、复制等成本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成本费用的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公开权利人,可以减免收费。

第二十六条公开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或将被申请材料向申请人公开的,期间中止,公开义务人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中止理由。

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期间继续计算。

第五章监督与救济

第二十七条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监督:

(一)对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二)在各公开义务人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其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通过举办民主议政日活动等渠道,广泛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

(四)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查处违法或失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定期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政府派出机构、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开权利人不服公开、部分公开或不公开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复议、提讼或请求赔偿。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公开义务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一条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中关于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的规定的;

(二)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未真实公开政府信息的;

十四五主要内容及意义篇8

一、学习目标

不断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坚持读原著,坚持学思用贯通,不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学习任务及时间安排

见附表

三、学习方式

工学结合、日学+夜学、自学+单位集体学

四、学习要求(保障措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表

时间

具体内容

学习方式

学习要求

9月 12日(周 四)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一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一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13 日(周 五 )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二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二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19日(周 四)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三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三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4日(周 二)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四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四部分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5日(周 三)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五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五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7日(周 五)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六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六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28 日(周 六)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七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七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9月 30日(周 一)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八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八部分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 3日(周 四)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九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九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 4日(周 五)

①《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第十部分

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部分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 8 日(周 二)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一部分

②《做到“两个维护”》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0日(周 四)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二部分

②《坚决彻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部分论述》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1日(周 五)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二部分

②《坚决彻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部分论述》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3日(周 日)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三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4日(周 一)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四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5日(周 二)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五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7日(周 四)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六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18日(周 五)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七部分

②《见证初心和使命的“十一书”》部分内容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20日(周 日)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八部分

②《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一、二章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24日(周 四)

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九部分

②《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三、四章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29日(周 二)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五、六章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0月31日(周 四)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七、八章

②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1日(周 五)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九、十章

②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4日(周 一)

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第十一章

②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5日(周 二)

①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②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

集中学习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6日(周 三)

①中国共产党历史大革命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 8日(周 五)

①中国共产党抗战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9日(周 六)

①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建设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13日(周 三)

①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14日

(周 四)

①中国共产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

②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阶段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15日(周 五)

①新中国史新中国成立与巩固政权

②新中国史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探索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23日(周 六)

①新中国史文革时期与真理大讨论

②新中国史改革开放与第三代领导集体时期

自学

努力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带头发扬认真务实作风。

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11月26日(周 二)

①新中国史第四代领导集体时期

②新中国史中国梦

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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