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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贷论文8篇

时间:2023-03-22 17:36:06

农村信贷论文

农村信贷论文篇1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

(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C.W.L希尔,G.R.琼斯.战略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3][6]何广文,冯兴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安徽省商务厅.中小外资银行涉足我国农村金融[DB/OL]./aarticle/sjgongzuody/200605/20060502215107.html(2006.05.18)[2006.07.13].

农村信贷论文篇2

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位于县城东南部,地处哀牢山和无量山中部。总面积251.95平方千米,境内最高海拔2790米,最低海拔1446米,镇政府驻地小河底,距县城50千米,国道214线和省道“小普线”呈“丫”型横穿境内。辖光明、保平、德安、新政、古德、马街、可保、卫国、红星、发达、保台、和平、华山13个村委会、222个自然村、290个农业小组。居住着汉、彝、白、哈尼、傣、苗、傈僳、佤、纳西、回、布朗11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382人,占总人口的49.1%;全镇居民35384人,人口密度140.4人/平方千米。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种养殖业、个体加工业、个体商业和个体服务业,已经成为无量山镇农民发展副业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从2002年开始,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的号召,牢固树立信贷支农的工作理念,以创建信用村镇活动为有效载体,推广小额农贷、创建信用工程,支持全镇农业调产、农民增收,全面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认真实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加大小额农贷的投入力度,建成了以政府为领导、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小额信贷支农体系。

二、无量山镇小额信贷发放的成效

2007年以来,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在省联社、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向3143农户提供了信贷支持,农户贷款余额达到765万元,累放额达到164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无量山镇地方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小额农贷的推行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

根据调查的农户普遍反映,现在借小额农贷,手续十分简便,凭《信用贷款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就可直接办理,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取,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在小额农贷资金使用效应的带动下,目前全镇农户投入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高涨,从原来的不愿贷款到现在主动要求贷款,从而激活了农业投入机制。本信用社13个村委会、222个自然村、9444个农户。2007年来,信用社在推广小额农贷中,在方式上创新,从服务上创优,开办了“小额农贷”微型超市,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到微型超市经刷卡确认后,即可取得贷款,服务的农户占到了全辖农户的99%,覆盖面几乎达到了100%,赢得了当地农民、政府的赞誉。

(二)、小额农贷的发放密切了社群、银政关系。

为加大小额农贷的投放量,信用社的信贷人员走村到户,增加了与农户的接触,拉近了与农户的距离,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信用社的信贷人员不仅进村到户了解情况,农忙时节还送贷上门,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两委会”干部,通过参与调查了解农户生产经营和收入情况,帮助农民扩大生产经营,密切了与农民的血肉联系。笔者调查中,农户普遍反映:“小额农贷是干群关系的粘合剂”,许多村干部为推广小额农贷,不辞劳苦,与农村信用社密切配合,协调运作,不仅改善了银政关系,而且构筑了平等、互助、合作的新型关系。信用社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充分利用小额农贷为助推引擎,有效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金融需求问题,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注。

(三)、小额农贷的发放优化了无量山镇信用环境。

“信用就是金字招牌,信用就是活期存折”,小额农贷的发放增强了镇农户的信用意

识,“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在不断深入人心,促进了全镇信用环境的改善,目前在全镇守信用、讲信用已成为一种风尚。如:被调查的可保村委会,该村原来并不富裕,但当地信用社通过坚持创建信用工程,不断的提升该村农户的信用观念,2007年以来,每年都能得到农村信用社100多万元的小额农贷的支持,使得农户迅速走向了富裕之路。目前,该村户均养猪达20多头,75户是规模养殖户,养殖业收入占到全村总收入的46%,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成为无量山镇养猪第一村,成了全镇因守信用而受益的“信用村”之一。

(四)、小额农贷的发放增强了中小企业活力。

近年来,小[额农贷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也起到了明显的效应。特别是对公司+基地+农户的涉农中小企业显得尤为突出,形成了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新型小额农贷体系。全镇农村信用社先后发放小额贷款1.2亿元支持的以烤烟种植、泡核桃种植、茶叶、肉牛为支柱的产品加工企业群,年加工转化农产品近亿公斤,加工销售收入达22亿元,其中超千万的占到50%,辐射基地90万亩,带动农户7千多户,为促进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发展,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小额农贷的发放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的稳健发展。

推广小额农贷不仅树立了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社会形象,拓宽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经济的渠道,还进一步促进了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截止2009年3月末,全镇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7亿元,较2008年初净增9亿元,增幅123.95%,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各项贷款余额达成11亿元,较2007年初净增7亿元,增幅120%;经营利润3.57亿元,较2007年初净增4.35亿元,增幅357.69%;呈现出资金营销旺盛、比例营销适度、效益看好的“三赢”局面。同时,小额农贷的发放也带动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

三、无量山镇小额信贷发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投放小额农贷现状来看,尽管小额农贷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信用社对小额农贷在思想认识、业务操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对充分发挥小额农贷在农村经济中的实际作用认识上存在不足。

小额农贷已经运作多年,但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负责人或信贷人员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或不到位的状况。据笔者所知,有些金融机构人员片面地将发放小额农贷作为单纯的政治性、政策性的任务完成,甚至少数人员认为小额农贷就是扶贫贷款,是装“面子”而得不到实惠的贷款,可有可无;还有个别人员认为,小额农贷面广量大效益差,而且是以信用方式发放,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在谈到进一步推开小额农贷时,部分农村信用社的人员片面的强调客观,忽视主观能动性,害怕在实践中解决和克服遇到的问题。普遍存在“四怕”:怕增加工作量,全面推开后无法应对;怕责任追究,风险自己承担;怕农民误解,降低还款意识;怕凭证放款,失去放贷主动权等。认识是行动的指南,存在的错误认识导致了目前部分农村信用社在小额农贷投放过程中所出现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状况。

(二)、小额农贷在需求层次和额度上不能适应农户资金需求。

目前,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农贷的用途主要是家庭小型种养殖的资金需求,对农户小型农机具、农业生产服务环节以及建房、教育等消费类项目发放小额信贷未有突破进展;在对小额信贷额度上,未能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分别授信,而是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法,均控制在50000元以内。但据此次调查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几年农村资金需求层次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户在对传统意义上的购买化肥、种子、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资金需求已经减弱的同时,对小额农贷的需求量却不断上升,主要体现在扩大生产需求、消费需求和教育需求等方面大量增加,在农产品加工、务工经商、发展手工作坊等方面的小额农贷需求的增加尤为突出,这些农户发展第二、三产业(加工业、商业、服务业)的资金需求,已经超过了小额农贷业务现行的额度。调查发现:至少有30%的个体户因达不到准入条件而难以获得信用社的支持,而得到支持的农户并非完全能足额得到满足,受种种因素制约,资金满足率平均在60%—70%

这部分农户、这部分产业虽然资金需求旺盛但却无法得到满足,这个矛盾在当前的本镇尤为突出。

(三)、品种单一

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而我农村信用社对小企业的扶持主要体现在贷款上,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几乎停滞,至于贸易融资、保理等其他业务则从未涉及。而目前所发放的贷款中主要以担保贷款为主,兼之有少量的金额较低的信用贷款。

四、解决小额信贷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要消除小额农贷向纵深推进的一些障碍因素,实现其效能最大化,需要采取以下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千家万户、管理繁杂、工作量大,做好小额农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需要信贷员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要准确把握“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切实改进金融服务。首先,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支农新理念。要树立“靠支农树形象、靠支农防风险、靠支农增效益、靠支农求发展”理念,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社区性、零售型银行”。第二,”的落实。积极创新支农方式,努力拓宽支农领域,实现“三个转变”。从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现代农业转变、从支持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从支持传统农村向支持新农村转变,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现代化,不仅要通过小额信贷扶持解决困扰农民的资金问题,还要积极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信息问题,借助农村信用社人员、信息等方面优势,积极为农民送金融知识、送科技信息,促进农民提高致富本领,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从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金融服务,支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二)、解决好农村资金供需矛盾

一是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来说,要坚定不移的拓展存款,壮大其综合实力,重点要在其宣传、服务、形象上做足文章,要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利率、再贷款等方面的政策优势,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结算功能,通过存款的上升和市场份额的增加,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户资金需求。二是有关部门要取消对农村金融机构组织资金的歧视性限制政策,下放财政性存款的管理权。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引导地方性金融机构组织存款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和信贷支持能力。三是人民银行要适度增加支农再贷款的投放额度,并改进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办法,使之与当前农村经济特点相适应;四是明确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缓解农村信贷支农的压力。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支农渠道。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调整职能,合理分工,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

(三)、构建小额农贷长效机制。

一是要完善小额农贷协作机制。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继续深入地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的评定活动,为推进小额农贷支持农业调产、农民增收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二是要落实小额农贷监督约束机制。要坚持公告监督制度,信用社和地方党政配合,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每季或每半年定期公告、召开小额农贷听证会、信用户座谈会等方式,向广大农户公告、通报信用户资信等级、授信金额、贷款收放金额等情况;通过设立小额农贷“监督箱”,加强外部监督,定期搜集群众举报和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小额农贷的透明度。同时,要严厉查处以贷谋私等违规行为,对“坑农”、“损农”行为以及无故不受理农户申请、无故不满足农民有效信贷需求、借办贷名义吃拿卡要等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三是要建立健全监测督查机制。要密切关注小额农贷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小额农贷需求满足率、本息收回率的检查力度,要充分运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小额农贷发放和收回、不良贷款、“两率”情况的查询和统计,加强非现场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四是要完善小额农贷管理责任落实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信贷人员的管理责任。

总的说来,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有效解决无量山镇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提高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当前推进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步伐不可缺少的信贷资源。无量山镇信用社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

【论文关键词】无量农村信贷情况分析

【论文摘要】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业务在县镇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的努力下稳步开展,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大作用,成为推进无量山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步伐不可缺少的资源。但在农村信用社对小额农贷在思想认识、业务操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要实现其效能最大化,需要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解决好农村资金供需矛盾、构建小额农贷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

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业务在县镇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的努力下稳步开展,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大作用,成为推进无量山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步伐不可缺少的资源。当前无量山镇小额农贷需求与投入状况到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信贷员的身份,就近几年无量山镇小额农贷的实际状况作一分析。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信贷论文篇3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具有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特点,农业生产率很低。随着农业非农收入比重的不断提高,非农就业已经对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产生了一定的替代效应。农业发展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如何提高农民务农的积极性至关重要,一方面需要农业制度的创新来提高农业生产率,另一方面就是积极有效的农业信贷支持。

1980年后我国农村存款比重曾一度上升,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经济改革带来农业产出水平的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迅速,因此农业存款和农民储蓄存款也快速增加。但是1988年以后农村存款比重却逐年下降,这说明既有的农村经济改革带来的农村经济增长效应已经减弱,城乡经济的差距正在日益增大。与农村存款变化情况相比,我国农业贷款占全国总贷款额的比重一直处在较低的水平,我国农村存在着巨大的存贷差。农业贷款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比重在1988年以前一直维持在6%到7%的区间内不变,在1989到1993年五年间曾达到了13%~14%的水平,但在1994年这个比重剧减到了2.86%,接下来逐年缓慢上升,但基本维持在5%左右的低水平。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贷款在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始终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同时与农村经济改革的开始20年相比,近年农业贷款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虽然农村存款占全国总存款的比重逐年下降,但是依旧远远高于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我国农村存贷差依旧十分明显。农业信贷的上述特点总的来说是一种信贷不足的表现。

2、农业信贷不足的原因分析

农业信贷也是放款人(农村借贷组织)和借款人(农村经济主体)在满足各自参与约束条件下达成资金借贷合约的过程,农业信贷不足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农业金融需求和供给的错位。政府的参与方式和借款人的需求共同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表现出了农业信贷不足等现象,可以从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关系、放款人和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和农民的关系三个大方面去分析原因。

2.1农村金融需求的改变和供给的不足对农业信贷的影响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需求也在发生着一些变化。首先是农户非农收入比重的增加使得非农就业对农业生产产生了替代,部分农户通过资金借贷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受挫。其次农村金融需求的特殊性对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我国农业资金需求具备分散性、小额和多样化的特征,决定了只有那些能够有效降低借贷交易成本的农村金融组织才能生存。而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却不够全面和完善,表现在:一、经过几次改革后农村信用社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而缺乏竞争的农村信用社无论怎么改革都很难产生足够的动力去满足农户资金的需求;其次,农村资金需求的特点决定了既有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不具备发展优势,信贷的小规模和高昂的交易成本使得这些金融机构只能逐步撤离农村金融市场;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是垄断性质的,国家不允许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其他形式的产权主体,农村金融市场供给的单一性必然导致农业信贷的增长缓慢;三、从正规金融组织得不到借贷的农户必然求助于民间借贷,因此民间借贷久盛不衰。农村金融市场不存在也不可能产生多样化的金融组织。

2.2政府和农村信贷机构的关系对农业信贷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选择了重工业化的发展战略,经济政策都体现了重工轻农、以农业利润补贴工业发展的思路特点。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农产品统购统销和价格上的剪刀差保证了工业原料的低价供给以及城市就业人员的低工资,从而增加工业的利润;户籍制度限制城乡人口的流动,土地成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生活保障,国家财政就可以重点支持重工业发展或行使其他政治职能。中央政府存在着对农村剩余资源的控制欲望,因此造成我国农村巨大的存贷差。改革后,农村市场化进程加速,农民的经济剩余增长,国家在原来的财政赋税形式之外又新增了金融剩余形式。国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对农村经济剩余的切割与转移构成了改革以来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一个鲜明特征。控制农村经济剩余的意愿使得国家对农村金融进行了很强的干预,农村信用社也就自然成了“官办”的准国有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明显,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得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必然造成既有金融机构运作的低效率。在国有金融没有撤出农村市场之前,地方地府就曾为设立地方性金融机构而不懈努力,这些金融机构主要是为地方政府所偏好的项目筹资并提供信贷支持的。因为无论是地方上的大型还是小型工程项目都与地方政府的发展计划密切相关,但是迫于其财政收入的局限,地方政府就产生了控制金融资源的意愿。越是不发达的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愿望越强烈;越是基层的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依赖性越强,其参与金融机构的行政性越强。在这种背景下,要么出现政府干预贷款、指定贷款等现象,要么就出现金融机构的内部人为控制等现象,因此农村金融机构运作低效率。政府干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自对农业信贷产生一种挤占效应,农村金融无法按照农业资金的实际需求状况进行配置;另外政府的行政干预容易造成寻租现象,农业信贷资金很多都会流入那些有权有势的农户手中,而普通农户却很难得到信贷支持。

2.3政府农业政策对农业信贷的影响

重工业化导向的国家发展战略使得我国农业的发展处于劣势地位,国家为了获得发展工业的足够资源,对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进行控制。由于农村缺乏有效的中介将有资金剩余的农户和需要资金的农户联系起来,歧视的农业政策就使得大量的农业剩余被抽调到城市为发展工业所用,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因此受到压制。这种政策上的歧视使得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差,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的教育水平低,而缺乏竞争力的农业又更需要政府在政策上进行照顾和保护。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弥补农业为工业和城市发展所做出的牺牲,政府便采用了贴息贷款的支农政策,政府因此更加深入地介入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这种“信贷补贴”的金融发展模式已经被证明是低效率的,它扭曲了金融市场的供需关系,阻碍了正常商业信贷的发展。贴息贷款往往被那些有势力的农民所利用,而普通的农户或者较穷的农户却被排斥在外,因此减少了他们获得贷款的机会。补贴性利率往往使人们认为农村金融机构是政府发放贷款的窗口,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这种想法容易导致欠款不还,同时金融机构也缺乏提高业绩的动力。虽然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方式为我国的农民提供了一种社会保障功能,但却是以牺牲农业劳动生产率为代价的。农业生产难以形成规模优势,信贷需求也是小规模的。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村经济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另一方面资金外流严重,信贷资金流向发生了新的变化,两者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农村信贷不足的原因分析是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命题,给农村信贷蓬勃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农村信贷的非均衡状态必将得到有效根治,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必将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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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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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明贤,重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6]郭河彬,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与化解,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4)

农村信贷论文篇4

1.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农村信用社制定的管理规范很多,但是缺乏一个体系化的制约机制。例如农村信用社的制度中包含有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内部控制管理问题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为内部管理风险埋下了隐患,为信贷管理造成了很大风险。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且监理机构也没有完全发挥出作用,监督职能有待完善,这一系列问题很容易让农村信用社出现等违规的事情,而这些正是信贷风险的根源。在贷款的审批环节中,缺少量化的标准,偏重于定性分析,人为因素占很大的比重,没有严格的执行信贷管理过程中各项操作流程。尤其是对部分小额贷款,凭经验判断,审贷分离制度流于形式,在贷款投向和投量上,有时由基层领导个人决策,贷审小组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果,从而增加了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

2.人力资源体系不健全

国内农村信用社在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方面与商业银行有较大的差别。在人才选拔上,招聘需求计划的制定没有完全按照人才需求进行有目的地招聘人才,并且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人才招聘中存在员工自身素质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现象。在“行政化”的风气影响下,员工大多以管理职务晋升为主要目标,而忽视业务能力和业绩提升,这些不利于优化人员配置。薪酬制度也存在问题,没有体现以贡献获取报酬的科学薪酬制度,员工的工资上升空间过小、晋升渠道狭窄,挫伤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信用社历来重视业务发展,而员工的业务胜任能力却被忽视。近年来进入农村信用社的大多为本专科学历,大多通过招考进入,整体学历层次仍不高。老员工工作经验丰富,但缺乏先进的理论基础,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待提升,新员工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实战经验又缺乏,而员工培训制度也不完善,不利于迅速提升专业技能。整理来看,农村信用社员工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风险防控意识较淡薄,另外,农村信用社培训制度不完善,对于员工素质提升不重视,没有树立全员信贷风险管理意识,这些因素都是导致操作风险高的原因。

4.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以及农村个体工商业户、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村创业者,对象的特殊性带来了信贷风险隐患。农业生产的周期较长,而且受自然气象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如果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者气象灾害就会给农业生产带来大的损失,影响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大大增加了信贷风险。一些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创业者对信贷知识了解不多、法律意识不强、道德素质不高,缺乏诚信。近年来国人的诚信度出现了较大的下滑趋势,同时,我国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一些本来就不诚信的个体和企业违约机会成本降低。为减少或杜绝该类现象,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做好贷前调查的工作,另一方面,当该类事件发生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国内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控对策

1.完善管理制度,降低信贷风险

农村信用社应从信贷风险管理的视角来设计管理流程,体现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监督等环节。首先,健全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坚决落实贷款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如审贷分离制度、授权授信制度、信贷“三查”等,对每个工作环节的关键点和风险点严格约束和限制,杜绝违规、越权操作。其次,严格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问责制,在运行管理中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信用社班子的考评、问责来做好信贷管理。再次,建立贷款业务制衡机制,强化信贷转授权的管理,依据业务种类、地区风险状况、贷款管理者能力来制定授权并不定期调整。最后,优化信贷流程设计,加强流程管理。

2.坚持信贷风险管理原则,健全信贷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①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原则要求即风险管理应当渗透到农村信用社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人员。通过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控制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控制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控制体系。②程序性原则。程序性原则要求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和事后审计监督三道程序。③协同效应原则。各部门权责清晰,信息能够传递通畅,提高执行力,各流程环节能够互相依存、互相制约,最终实现整体效益。

3.借鉴信贷风险量化模型,建立新的预警系统

近年来有影响力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主要有:信用风险度量模型、KMV模型、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和信用组合观点模型,这四种模型各有优缺点。风险预警系统是为了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通过制定并组织实施一系列制度、措施、发放和程序,对风险进行事情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对操作人员进行制约和协调。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的四个重点,创新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也是风险管理不可缺少的。风险预警系统的作用在于判断风险警情、诊断风险因素、检测风险情况、预警风险发生、化解或降低风险、完善风险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4.提升员工专业素质,完善激励制度

农村信贷论文篇5

【论文摘要】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业务在县镇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的努力下稳步开展,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大作用,成为推进无量山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步伐不可缺少的资源。但在农村信用社对小额农贷在思想认识、业务操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要实现其效能最大化,需要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解决好农村资金供需矛盾、构建小额农贷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

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业务在县镇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的努力下稳步开展,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大作用,成为推进无量山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步伐不可缺少的资源。当前无量山镇小额农贷需求与投入状况到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信贷员的身份,就近几年无量山镇小额农贷的实际状况作一分析。

一、无量山镇小额信贷发放的现状

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位于县城东南部,地处哀牢山和无量山中部。总面积251.95平方千米,境内最高海拔2790米,最低海拔1446米,镇政府驻地小河底,距县城50千米,国道214线和省道“小普线”呈“丫”型横穿境内。辖光明、保平、德安、新政、古德、马街、可保、卫国、红星、发达、保台、和平、华山13个村委会、222个自然村、290个农业小组。居住着汉、彝、白、哈尼、傣、苗、傈僳、佤、纳西、回、布朗11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382人,占总人口的49.1%;全镇居民35384人,人口密度140.4人/平方千米。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种养殖业、个体加工业、个体商业和个体服务业,已经成为无量山镇农民发展副业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从2002年开始,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的号召,牢固树立信贷支农的工作理念,以创建信用村镇活动为有效载体,推广小额农贷、创建信用工程,支持全镇农业调产、农民增收,全面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认真实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加大小额农贷的投入力度,建成了以政府为领导、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小额信贷支农体系。

二、无量山镇小额信贷发放的成效

2007年以来,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在省联社、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向3143农户提供了信贷支持,农户贷款余额达到765万元,累放额达到164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无量山镇地方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小额农贷的推行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

根据调查的农户普遍反映,现在借小额农贷,手续十分简便,凭《信用贷款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就可直接办理,什么时候要就什么时候取,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在小额农贷资金使用效应的带动下,目前全镇农户投入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高涨,从原来的不愿贷款到现在主动要求贷款,从而激活了农业投入机制。本信用社13个村委会、222个自然村、9444个农户。2007年来,信用社在推广小额农贷中,在方式上创新,从服务上创优,开办了“小额农贷”微型超市,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到微型超市经刷卡确认后,即可取得贷款,服务的农户占到了全辖农户的99%,覆盖面几乎达到了100%,赢得了当地农民、政府的赞誉。

(二)、小额农贷的发放密切了社群、银政关系。

为加大小额农贷的投放量,信用社的信贷人员走村到户,增加了与农户的接触,拉近了与农户的距离,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信用社的信贷人员不仅进村到户了解情况,农忙时节还送贷上门,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两委会”干部,通过参与调查了解农户生产经营和收入情况,帮助农民扩大生产经营,密切了与农民的血肉联系。笔者调查中,农户普遍反映:“小额农贷是干群关系的粘合剂”,许多村干部为推广小额农贷,不辞劳苦,与农村信用社密切配合,协调运作,不仅改善了银政关系,而且构筑了平等、互助、合作的新型关系。信用社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充分利用小额农贷为助推引擎,有效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金融需求问题,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注。

(三)、小额农贷的发放优化了无量山镇信用环境。

“信用就是金字招牌,信用就是活期存折”,小额农贷的发放增强了镇农户的信用意识,“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在不断深入人心,促进了全镇信用环境的改善,目前在全镇守信用、讲信用已成为一种风尚。如:被调查的可保村委会,该村原来并不富裕,但当地信用社通过坚持创建信用工程,不断的提升该村农户的信用观念,2007年以来,每年都能得到农村信用社100多万元的小额农贷的支持,使得农户迅速走向了富裕之路。目前,该村户均养猪达20多头,75户是规模养殖户,养殖业收入占到全村总收入的46%,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成为无量山镇养猪第一村,成了全镇因守信用而受益的“信用村”之一。

(四)、小额农贷的发放增强了中小企业活力。

近年来,小额农贷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也起到了明显的效应。特别是对公司+基地+农户的涉农中小企业显得尤为突出,形成了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新型小额农贷体系。全镇农村信用社先后发放小额贷款1.2亿元支持的以烤烟种植、泡核桃种植、茶叶、肉牛为支柱的产品加工企业群,年加工转化农产品近亿公斤,加工销售收入达22亿元,其中超千万的占到50%,辐射基地90万亩,带动农户7千多户,为促进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发展,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小额农贷的发放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的稳健发展。

推广小额农贷不仅树立了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社会形象,拓宽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经济的渠道,还进一步促进了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截止2009年3月末,全镇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7亿元,较2008年初净增9亿元,增幅123.95%,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各项贷款余额达成11亿元,较2007年初净增7亿元,增幅120%;经营利润3.57亿元,较2007年初净增4.35亿元,增幅357.69%;呈现出资金营销旺盛、比例营销适度、效益看好的“三赢”局面。同时,小额农贷的发放也带动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

三、无量山镇小额信贷发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无量山镇农村信用社投放小额农贷现状来看,尽管小额农贷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信用社对小额农贷在思想认识、业务操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对充分发挥小额农贷在农村经济中的实际作用认识上存在不足。

小额农贷已经运作多年,但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负责人或信贷人员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或不到位的状况。据笔者所知,有些金融机构人员片面地将发放小额农贷作为单纯的政治性、政策性的任务完成,甚至少数人员认为小额农贷就是扶贫贷款,是装“面子”而得不到实惠的贷款,可有可无;还有个别人员认为,小额农贷面广量大效益差,而且是以信用方式发放,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在谈到进一步推开小额农贷时,部分农村信用社的人员片面的强调客观,忽视主观能动性,害怕在实践中解决和克服遇到的问题。普遍存在“四怕”:怕增加工作量,全面推开后无法应对;怕责任追究,风险自己承担;怕农民误解,降低还款意识;怕凭证放款,失去放贷主动权等。认识是行动的指南,存在的错误认识导致了目前部分农村信用社在小额农贷投放过程中所出现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状况。

农村信贷论文篇6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对策

宁夏农村信用社作为宁夏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自从2004年8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金融服务系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促进农民增收,大力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截至2006年年末,农信社在全区金融机构中的农业贷款增量占比达95.8%,存量占比达到95.4%,有力支持了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缺陷,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效果。

一、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自身经营能力较差,影响到了支农效果

(1)业务单一,组织资金困难

农村信用社由于结算渠道狭窄、结算手段落后、金融工具品种单一、老化,汇路不畅等硬件制约,加之建社50多年来身份多变,牌子不硬,始终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2)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占比高,且清收艰难

由于信用社历史上贷款粗放经营,“三查不严”、行政干预等原因,造成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资金沉淀多。

(3)金融产品获利能力不强,客户小而分散,经营成本大

信用社主要经营的是传统农业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期限较长,而传统农业受自然因素制约程度高,不确定因素多,使很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其客户绝大多数是经济承受能力极为有限的个体农户,居住分散,贷款易放难收,成本居高难下,导致效益低下甚至亏损。

2.支农再贷款使用的效果有限

(1)利率居高不下,加重了农民负担

支农再贷款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旨在支持农村信用社改进支农信贷服务,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促进“三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项新的货币政策。

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专项款的法定利率是0.5575%。据统计,宁夏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支农再贷款的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有些上浮50%,有的甚至上浮100%。高额的贷款利息,就信用社而言,是增强了盈利能力,但却加重了农民负担,无法充分体现国家对农业、农民的扶持和减负政策,直接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在农村的传导效果,丧失了支农再贷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初衷。

(2)限制支农再贷款的用途与对象,与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的要求不相符

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对象是个体农户。它重点支持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农民从事农副产品出口加工业、储运业和住房与子女助学贷款等需求,而在新型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法人、农业合作组织却不属于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范围。当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壮大,由自然人向法人升级后将不再是支农再贷款的扶持对象,得不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这对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利。

(3)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

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不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需要,贷款发放过多地采用年内发放、集中于年末收回,而许多种养业或是秋后销售而要求提前还贷,或是腊月销售而要求延期还贷。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及反季节种植、养殖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资金由季节性需求转向常年性需求,“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信贷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要。

(4)支农再贷款偏离支农方向

虽然支农贷款面向三农,但长期来农民贷款难的矛盾仍相当突出。

①个别信用社以信贷支农为借口,要求央行发放再贷款支持,事实上并没有用于农户贷款,而是用于补充存款下降引起的支付缺口或置换出其他高成本资金。

②农村信用社用商业贷款挤占支农贷款。农村信用社为了回避风险,追求流动性,使支农资金未能投放到农业实体,而是投向了企业以及其他的实体。

③国家公职人员和内部员工贷款屡禁不止,他们凭职业特权和人情关系挤占支农贷款。支农贷款偏离三农主旨垒大户,在服务对象上存在贷款歧视。

二、浅谈提高宁夏农村信用社支农效果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1.提高自身的业务经营能力,保证支农资金的充裕

(1)农村信用社树立人力资源意识,实施人才战略

加大人力资源建设,从三个方面入手吸引人才、重视人才、用好人才。

①大力招聘人才,应抓住当前应届毕业生就业矛盾,有计划地把那些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以最合理有价格吸引到农村信用社来,满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

②下大气力留住人才,应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为人才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并以人本管理的理念,充分重视人才的发展需求。

③要对员工进行恰如其分的培训教育,结合岗位需要,实施分层次、阶段性培训计划,使多数员工成为岗位能手,这将是一项回报迅速的短期投资。

(2)增加其他中间业务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①大力开发无风险及低风险的中间业务,重点是搞好代收、代付、代汇、代管、代存、代受、代卖等业务,通过培植稳定的个人客户群体,推动中间业务向纵深发展。

②是大力发展性和结算性中间业务,诸如担保性、服务性、融资性和衍生性中间业务,不断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③借助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的开通,积极与开发银行、农发行及人险和财险公司签订全面业务契机,系统地开展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荐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在公众中树立全新的整体形象。

四是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要设置理财业务的“值班经理”和咨询专柜,为客户介绍业务品种的安全性、便利性和收益性,力争能够在一个网点提供存、贷、汇、兑、结算、咨询、分析等“一条龙”的整体服务,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3)国家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帮助农村信用社吸收资金

面对农民把大量资金存入其他国有银行和邮政储蓄这一现象,国家应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

(4)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信用社看成是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用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①要废除少数部门出台的针对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鼓励各单位将农业政策性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将存款帐户设在农村信用社,并向农村信用社积极推荐投资回报稳定、风险较小的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帮助农村信用社拓宽资金组织和信贷服务领域。

②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农村信用社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并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发展能力,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彰显生机和活力。

③是要继续降低农村信用社税收,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信用社自身积累。国家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予以补偿,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支付的保值贴息,无论当年是否亏损,都应由国家财政予以拨付,冲抵历年亏损,加速化解历史包袱。

2.发放支农贷款,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合理的支农贷款利率,减轻农民负担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在兼顾农村信用社盈利的基础上应突出的降低农民利息负担。

首先,要本着让利于农民的原则,实行明确的有差别的浮动利率政策。在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上应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使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户都能享受到支农再贷款的好处。制定具体的有差别的浮动幅度依据可以是农户贷款的额度大小和贷款具体用途。

其次,还要本着让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原则,采用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现行的支农再贷款利率,推行低微利率支农再贷款,给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比较大的盈利空间,扶持农村信用社逐步消化历史包袱,扭亏增盈,走出困境。

(2)扩大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对象与范围

农村信用社应适当扩大支农再贷款使用对象和范围。及时修订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引导农村信用社从支持经济发展出发,只要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项目,都应纳入支农再贷款支持的范围,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这样以来,那些在新型的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法人及农业合作组织便可以得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调整。

(3)制定相对灵活的支农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灵活的制定支农贷款期限规定,促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在支农再贷款期限规定上应延长期限上限,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协调。

(4)合理使用和管理支农的专项资金

①从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方面说,要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贷款、投资管理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和岗位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②从在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和监督方面来说,信用社对所发放的再贷款对象、条件、用途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各县人行、农村信用联社、建立了资金总台帐、台帐、并以农户为单位建立了有详细内容的明细台帐,从一开始就把支农再贷款引向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运营的轨道。

3.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保证支农效果良好

(1)央行要合理的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保证支农信贷资金供应到位

央行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支农再贷款要适应农村经济的展实际,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以一年以上为宜,并允许跨年度使用。且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应允许延期归还,或只还本不付息,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

(2)支持信用社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完善结算渠道、方便信用社灵活调剂资金、增加融资通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要调整金融布局,彻底把农村阵地真正还给农村信用社

要进一步收缩商业银行的农村基层机构,目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已逐步转向大中城市和大中企业,对农村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弱,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农村资金用于农业要求。

(4)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做好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工作

①要摸清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等各个方面的真实情况,为金融监管工作打下基础。

②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合法的经营防范新的金融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其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对已经形成的高风险贷款进行跟踪监控,并逐步化解,并严格审查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对于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彻底的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总之,宁夏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作用,不但要通过自身的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加中间业务、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支农贷款,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的力度,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工作。只有这样,农村信用社才能真正的服务于“三农”,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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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冉璐:农村信用社支农目标与产权改革目标的冲突与调合[J].农业经济,2006(1)67~68

农村信贷论文篇7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矛盾出路

为了优化农户贷款环境,1999、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这标志着中央银行决定在正规金融制度框架内开展过去主要由非政府机构或组织实施的贷款方式,并希望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02年得到了大发展。据中央银行的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就有30710个农村信用社开办了此项目,占农村信用社总数的92.6%;两种小额贷款余额共近1000亿元,获贷农户5986万户;评定信用村46885个,信用乡镇1736个。农村信用社正以主力军的身份出现在小额信贷的舞台上。

1双赢的信贷方式——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

1.1农户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选择

从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是农信社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的有效途径。市场营销学理论认为,要实现某一机构目标,关键在于确定目标市场的需求情况,能比竞争者更有效率地更快捷地为消费者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就农村信用社而言,贷款业务是其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农村应该是其最主要的市场,因此能否抓住并赢得一般农户关系着各家农村信用社今后业务发展与竞争成败。农村市场主体——农民大多数以家庭为作业单位,进行小规模经营,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又无有效抵押物作担保品。因而,改变了过去金融机构追求抵押、担保,寻找大户的贷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额贷款形式,按照农户信用等级或采取联保方式发放的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市场提供的最适合产品。若要不顾自身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和公共关系盲目去抢占城市市场,无异于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从农户小额信贷的实施效果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产的优化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支农实力,形成良性循环。如今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是商业化了的独立经济主体,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因此,如果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不能为其带来任何好处的话,其必然会退出小额信贷市场。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热情不断高涨。这无疑源于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成功实践。2002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2589亿元,各项贷款增加195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下降7个百分点,实现增盈减亏33.86亿元。通过对湖北省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与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其结论为:从风险的角度看,小额农贷的风险低于企业贷款,而对利息收入的贡献却大于企业贷款;从农户小额信贷与企业贷款的成本收益比较来看,如果考虑坏账损失这一风险成本因素在内,农户小额信贷总体收益率反而比企业贷款总体收益率高10.643个百分点。因此,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中坚力量的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不仅是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一种积极表现,同时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业务点和盈利点的需要。

1.2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

首先,农信社小额信贷极大地改善了农户贷款环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会成员对本村村民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采取与村委会成员合作组成信用评定小组(有些地区信用社还建立了村信贷协管员制度)对农户进行全面的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使农户在规定的信用额度范围内随时可以获得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于农户来说,简化了贷款手续,免除了传统商业贷款活动中借款可能发生的公证费、资产评估费、招待费等,也不需要承担国际经典小额贷款模式所涉及的强制储蓄成本、缴纳小组基金的成本、频繁参加小组会议和频繁还款的交通成本及机会成本等;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克服了金融机构与农户贷款博弈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户获取贷款的可能性。

其次,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在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抑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农”中坚金融力量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农业发展有了新的要求——中国农业必须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疑为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山西省临汾市农户自2001年以来,在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通过“公司十农户”的模式,办起了几十个333.3~2000hm2大小不等的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和药材基地,建成了果蔬保鲜中心,组建了销售中心。通过企业建基地、小额信用贷款扶植农户进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方式,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得以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户也不会因贷款难而丧失追求农村新的经济增加点的机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武汉新洲区农信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成效显著。2002年,全区小额信贷累计投向渔业4000多万元,蔬菜1400多万元,蘑菇700多万元,蛋鸡680万元,鸡汤420万元,木业220万元。仅大埠水产养殖区投放贷款达850万元,接近40%农户得到了贷款支持,新增精养渔池400hm2,新增黄颡鱼套养面积333.3hm2,促进了养殖业超常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农业支柱产业的建设。通过调查,在当地通过贷款发展渔业的农户,户平收入增加2000元,人平纯收入达到了340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

2三大主要矛盾——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拦路虎”

2.1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截至2002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总贷款额的37%,已由19542家信用社资不抵债,占机构总数的55%。巨额亏损严重削弱了信用社的资金投放能力。央行为弥补信用社贷款资金的不足,采取了输血型的再贷款,但资金规模远不能满足,而且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毕竟还是个新事物,处于试行阶段要其把大部分信贷资金转向小额信贷对于一向具有“城市化偏好”的农村信用社来说确实还需要时间和勇气。

从资金需求方面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成功运行,是解除我国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径。一方面说明农村信用社的借贷资金不再遥不可及,另一方面,许多由于获得了小额信贷资金支持而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的农户已经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活广告,在这种示范效应下,需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农户肯定会有越来越多。随着该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额也会越来越大。

2.2单一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与多元化、多层次贷款需求之间的矛盾

(1)期限。目前的农户小额信贷并未能建立起一种农村信用社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满足农户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机制。由于农信社自身资金实力有限,现阶段农户小额信贷资金主要来自于央行的支农再贷款,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为6个月、9个月,最长为一年,并规定不得展期。

(2)利率。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是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借贷双方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如果利率过低,小额信用贷款又会再次成为寻租的对象,中低收入农户又会面临再一次被边缘化的可能。如果利率过高,则会加重农户借贷成本,打消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的念头。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成本和农户的还贷能力实行浮动利率。

(3)金额。由于农产品需求结构多元化,农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花卉种植等,因此农户的贷款需求与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农村信用社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非但没能充分考虑到农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变化,而且从农村信用社或者信贷人员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信贷风险,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的现象。

2.3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其无疑是一箭双雕的好事喜事,即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可能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但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来说,太多的利益外溢,因为其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是无法体现在其收益表上的,也就是外部化了,而且在现有体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部分社会成本。因为在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尚未广泛建立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可能会承担本应通过保险由社会共同承担的风险。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仍出现严重的“扶富不扶贫”的现象。据报道,80%左右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际上是投向了高收人农户,在对中低收人农户发放贷款时,农村信用社仍然较为谨慎,中低收人农户可获得性仍然没有较大的改观。在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因为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资金机会成本会很高,农村信用社有更多的资金投向渠道。笔者曾对浙江省某市的一家农村信用联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就该信用联社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总量来看,呈现出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2900万增加到2004年的3400万,增长率为1.47%。但从其所占该农村联社当年贷款总额来看,该信用联社2003年的贷款总额为18.294亿元,2004年为19.218亿元,增长率为6.24%,明显高于农户小额贷款的增长速度,而且农户小额贷款所占总贷款的份额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分别只占1.59%和1.74%。

3三大有效措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发展的出路

3.1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科学设计农户小额信贷的利率、期限和金额

一要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和农户的偿还能力,适当控制贷款利率的浮动,实行差别贷款利率;二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坚决克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和违背农户意愿安排贷款的做法;三要确定符合农户资金实际需求的贷款额。农户小额信贷以“小”为特征,主要解决单个农户的资金需求,防止“垒大户”造成的信贷风险。但小额信贷也不是越小越好,发放的贷款额应至少能维持农户整个生产周期的资金投入量。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

农业的双风险性使我们在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过程中,为保证小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应规定农户投资的农业项目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是一种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转嫁给了社会的有效途径,并且符合分摊风险的互助原理。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我国自1992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商业保险机构的商业利润动机和实际政策功能之间的矛盾,使其发展困难重重。实践证明,这种商业化的农业保险模式是不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形势的。这就要求我们建立起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明确界定农业保险公司的性质,专门办理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确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确定其主要经营目标不是盈利,其经营目的、方式和规则等都是与商业保险不同。

3.3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给予优惠政策,引入竞争机制

给中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提供贷款具有社会性,能增加社会福利。研究表明给穷人贷一美元比给富人贷同等数额的款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将服务群体扩大到贫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则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业行为,而且带有公共品性质。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原理,由于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公共品的供给永远是低于最佳供应水平,即公共品的供给是不足的。因此农村信用社在没有任何外部条件激励的情况下,向贫困者提供小额信贷显然是没有动力的。作为反贫困主体的国家,不能将带有反贫困性质的业务完全推给已商业化的农村信用社,应通过减少税费或资金的优惠来帮助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如在再贷款利率方面给以适当的优惠以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本或调整支农再贷款期限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小额信贷营业税与所得税,鼓励农村信用社多发放小额贷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支持,允许像邮政储蓄等机构进入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这样不仅可以减低因农户业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资金压力,而且通过竞争,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提高其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增加农业投入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2殷红霞.农村小额信贷的政策效应及风险防范.[J].理论导刊,2004(9)

农村信贷论文篇8

关键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信贷需求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城市金融市场从市场需求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结构以及市场竞争主体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与城市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不同。根据战略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行业竞争理论,行业的竞争结构决定着行业的竞争原则和企业可能采取的战略,因此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是企业制定战略最主要的基础。[1]对于各个金融机构而言,要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在未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深刻理解行业竞争的决定因素。本文利用波特的五动力模型分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结构,为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

一、农村信贷市场及竞争力量分析

(一)农村信贷及信贷市场的概念界定

信贷市场是指运用借贷方式,以信贷合同为工具融通资金的金融市场。农村信贷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农村票据市场、农村同业拆借市场、农村证券市场以及农村外汇市场一同构成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本文分析的信贷是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不包括民间金融等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本文分析的金融产品是农村一般性的信贷业务,不包括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以及粮棉油收购的低息或者无息贷款部分的分析。一般的信贷业务包括农户为满足生产需求而产生的贷款需求,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贷款需求。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力量分析

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远不止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他们是潜在的行业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购买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2]

1.现有企业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供给方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农村市场最大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队伍庞大、点多面广,最接近农村基层群众,其信贷规模约占全国信贷总量的11%左右。[3]我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成立了信用社,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得到迅速发展,到1956年,农村基本实现了信用合作化。从1958年开始,我国农村信用社几经改革,但至今仍没有就其组织性质形成明确的结论。

(2)商业银行。除农村信用社之外,农村市场还存在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目前农村地区从事金融业务的唯一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成立和撤销。1996年,与信用社分离后,中国农业银行开始了收缩乡镇、巩固县城、拓展城区的经营战略,大量分支机构从农村撤出,仅仅保留部分营业网点。但是农业银行仍保留了一些农村的优质客户,比如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资信状况好的个人客户。

2.潜在进入者

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首先,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状况,资金需求者对资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另外,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所以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将出现新的竞争主体。

(1)民间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融资形式如基金会、私人钱庄、企业集资、农民互助合作社等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甚至打压。据估计,目前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在7000亿元至8000亿元之间。央行有的官员也多次表示:要解决小额信贷和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民间金融活动空间。民间金融的许多优点是国有银行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民间金融机构有着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等特点,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我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态度由一味的打击开始向规范转变,管理部门已经发出了明确的“解禁”信息,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变为现实。

(2)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006年是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年底过后,我国的金融业将会全面开放。同时,中共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来讲,具有一个非常好的进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原来已经进入的外资银行一方面会进一步对我国的各类金融企业扩大投资份额和加强各项业务的合作,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农村金融。据悉,澳新银行计划投入2亿澳元换取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约20%的股份,荷兰合作银行可能入股浙江省和辽宁省的农村信用社。[4]

(3)其他商业银行。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市民化,我国农村的机会增加了。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风险会相应降低,从而具备的投资价值会随着时间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显现出来。在这种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大对农村市场的关注,一些商业银行会逐渐加入到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中来。

(4)邮政储蓄。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北京举行的“2006中国金融高峰会”上介绍,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家银行将成为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的金融机构。虽然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暂不经营信贷业务,但随着其内部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和管理的逐渐规范,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会不断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极有可能涉足农村信贷,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

3.替代品

(1)直接融资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间接融资的替代品,直接融资市场相对于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中介的间接融资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对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不仅融资成本大大低于银行,而且募集的资金是作为股权资本使用,相对于银行信贷,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山东省目前共有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4家,通过发行股票累计发行融资近12亿元。[5]同时,上市融资在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还可以使企业在获取资金的同时理顺内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些优势都是银行信贷融资所没有的。另外,正在探索中的企业债券也会对银行信贷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

(2)民间借贷。虽然民间借贷目前尚未以合法的企业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但农村大量的信贷资金还来自于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凭借其获取信息以及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其具有期限灵活、手续简单、便捷高效的服务特点,已经构成农村借贷市场的重要互补因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据调查,2003年全国民间金融融资规模已达8000亿元左右。[6]

4.储户和贷款者

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资金供给者是各类型的储户,既包括农民及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农村工商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因此,对储户资源的争夺就成为各个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重要保证。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融入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有着高度的重合,因为金融机构就是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调剂资金余缺的中介组织,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影响到了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所以也成为农村商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竞争因素。

二、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分析

以上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其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获利的最终潜力。(一)现有企业间竞争强度分析

目前,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绝大多数信贷业务由农村信用社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仅仅占据少量比较大的客户,二者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处于一种垄断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信贷市场竞争者数量少且二者存在一定的产品差异,即农业银行只注重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的优质企业或项目;二是农业银行正在逐渐寻求退出农村市场;三是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进入障碍的存在使目前尚没有或者很少有竞争者进入这一领域。

(二)进入威胁强度分析

农村信贷市场之所以竞争强度有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村信贷市场存在种种进入障碍。但一些障碍正在逐渐降低,尤其是政策的限制。

(1)规模和成本限制。这是阻碍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最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说,社会资金是不会向农村流动的。即使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利润水平达到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农村需求主体过于分散,且缺乏统一有效的征信体系,信息获取成本高昂,所以,进入这一市场的金融机构就很难扩大经营规模以确保盈利,规模的扩大会使经营成本上升速度提高。几大银行由于追求大市场、大银行的发展目标和降低成本考虑也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农村信贷市场仅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挥自己信息成本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下经营着农村信贷业务。

(2)政策限制。虽然经营农村信贷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巨大的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催生了各种民间融资形式,它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一直没有走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前台,因为我国没有出台正式的法规允许民间金融的经营,甚至将它们混同为高利贷等加以打击。但为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国家逐渐在放宽进入这一市场的限制,目前民营小额信贷机构和外资小额金融机构的进入试点等措施证实了这一点。在政策不断放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的威胁不断增强,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逐渐形成,从而打破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

(3)其他因素制约。除了受规模、成本和政策的影响外,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的制约,基于客户转换成本、信贷产品营销渠道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也是进入农村信贷市场的制约因素。

(三)替代强度分析

正规金融机构的缺位给其他的融资形式创造了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条件。作为与间接融资同样重要的融资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已逐渐被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经济组织所接受。《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如果说上市融资距大多数农村融资主体还较远的话,那么农业保险、融资租赁等形式的直接融资方式则更加被农村融资主体所接受。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会比较低,因为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市场,不仅是直接融资需求较少,难以形成成熟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直接融资还不会对农村信贷市场产生太大的替代作用。

尽管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存在很大障碍,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形式在满足农村信贷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地区,民间借贷的总量远远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的放贷额。民间借贷有着天然的信息获取优势,信息成本大大低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民间借贷具有方便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所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具有相当强的替代作用。

(四)储户及贷款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储户作为农村信贷产品提供者的资金来源,其谈判能力并不是很强,首先因为利率水平相对储户来说是外生的,我国目前尚未达到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即使储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他们的选择也很少,能够吸收存款的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邮政储蓄机构,况且地理上相对分散的农村储户,资金也相对比较分散,吸收他们的存款本身成本就比较高。另外,农村存款主体的储蓄率比较高,缺乏其他的资金融出渠道。这一切导致了他们在金融机构面前出于弱势地位。

在贷款者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谈判能力要区别看待。农村一部分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借贷成本比较低,享受着较低的贷款利息,因为他们资信状况好、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盈利水平比较高,从而具有的谈判能力比较强。但个体的农户就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他们往往成为金融机构“惜贷”的对象,正常的资金需求也得不到满足,他们往往缺乏担保人或抵押物,而且要求的资金数量少,周期灵活,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成本高,所以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在贷款方面出于弱势地位。另外,利率的管制使对农户的贷款利率达不到弥补风险的水平,也是金融机构“惜贷”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

就以上分析看来,我国目前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强度并不大,现有的两类金融机构按实力分别占据着不同的细分市场。竞争意识的缺乏降低了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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