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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论文8篇

时间:2023-03-23 15:13:31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1

(一)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新问题

1.大量内部审计资源耗费在查错纠弊,增值作用效果不明显

从IIA对内审职能的最新定义来看,咨询职能的确立实际上为内审人员创造了一个管理顾问的角色。然而这种咨询作用并未有效发挥,对下属公司的查错纠弊审计往往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公司高层对内审的战略性定位不高,内审在改善集团风险管理和治理程序等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2.内部审计组织层级不高,限制了其改善治理程序效果的作用发挥

IIA指出,内部审计要“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改善治理程序的效果”。而内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进入股东、董事会和高管层这一层次。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业集团公司并未建立起承担超越公司管理层监管职能的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大多隶属于公司管理层。这种管理方式导致内审的组织层级不高,管理权限受限,严格意义上看并未进入公司治理范畴,无法全方位覆盖集团公司治理活动。

3.审计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内部审计信息系统作用发挥有限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力推行信息化运营管理方式,已成为大型集团公司一体化、集约化管控必不可少的手段。然而虽然大部分企业集团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建设,但其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

(二)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体系转型与升级的新机遇

1.宏观环境的变化,为内部审计角色转变提供了有利的背景支持

内部审计作为集团受托责任系统中重要的控制机制,定位于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在经营环境不断变化的趋势下,公司高层对内部审计的增值需求将越来越大,内审部门必将成为协助公司高层做出快速反应的“左膀右臂”,并逐渐成为公司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的基地。此外,法律环境的日趋完善和内审外包业务的管理逐渐规范,也为内审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核心业务的改善上提供支持。

2.集团利益相关者需求的扩大,推动了内部审计服务范围的拓展

组织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产生了对内审更多服务项目的需求。集团公司为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增值需求,所提供的内审服务多种多样。伴随着集团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和公众权利意识增强,服务范围也不只局限于集团内部传统内审业务,还拓展到风险管理咨询、顾客关系改善等咨询服务,并开始涉及社会责任审计、节能减排审计等领域。

3.信息技术的推广,成为推动内部审计流程再造的强有力手段

随着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中广泛运用,集团运营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信息流、资金流、业务流高度统一的信息化体系下,传统内审管理方式将发生显著改变。伴随着企业集团集中化管理趋势,企业集团公司对改变传统内部审计运行弊端、再造内部审计流程的诉求将越来越大。信息技术的引入和推广,无疑为内审流程再造提供了动力支持。

二、理论框架:基于价值视角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体系

(一)企业集团公司价值特性

1.企业集团公司的价值创造具有战略性

作为产权关系最上层的集团总部本身不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主要职能是投资管理和行政管理。集团母公司管控机制是影响公司整体收益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集团总部的价值创造是战略性的,如公司战略方针、总公司的资金和资产负债结构、公司特殊资源和核心竞争能力等。这些因素也决定了集团公司在战略风险形成、表现和来源方面的特殊性。

2.企业集团公司的价值目标呈现一致性

集团公司处于企业集团最高层次,对集团统一的资本运营活动起着主导作用。不同于单一企业,企业集团对子公司的控制,是为了使单一企业的行动与集团整体战略目标一致。无论是委托关系的存在,还是资本关系的存在,母公司都必须使子公司的利益目标与母公司趋于一致,保证母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努力使下属业务单位成为集团整体战略组成部分,以战略指导企业创造更大的整体价值和竞争优势,往往是集团公司成功的重要基础。

3.企业集团公司的价值导向体现整体性

不同于单一企业,企业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是从企业集团整体的角度出发实证研究表明,集团利益具有集团范围内的共享性利益关系。各经营单位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战略框架下,面向市场竞争,创造协同价值,反映公司的价值、信誉和理念。

4.企业集团公司的价值管控对象具有层次性

与一般企业相比,企业集团是多级法人结构的复合体,其特点表现为治理结构横向的完整性和纵向的层次性。按照与核心企业紧密程度的不同,应将企业集团划分为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四个层次,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分层次地展开集团内部审计。

(二)基于价值视角构建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理论框架

1.战略提升:以价值创造为起点

从我国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践上看,高管层对内部审计战略的认识,大多仍停留在单一的阶段性目标制定上,并未建立起系统性的内审发展战略。由于缺乏较高层次的总体性战略谋划,集团公司内审项目的开展,往往很少关注内审项目持续的价值增值,使得目前企业集团公司内审“为组织增加价值”的作用不明显。内审战略作为内审管理的起点,决定了内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集团公司内审管理的转型,必须从内审战略提升开始。提升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战略层次,是为了从源头上将集团公司的内审工作锁定在与集团“整体价值最大化”相匹配的战略管控重点上,使总部层面开展的内审业务紧紧围绕着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结合企业集团公司的价值驱动要素分析,本文认为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战略的提升应该以价值创造为起点。

2.功能拓展: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增值需求

根据IIA2011年对内审“为组织价值增值”的解释,“组织存在的目的是创造价值,或者使组织的所有者、其他股东、消费者以及客户受益”。从企业管理实际来看,内审增值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功能仍需进一步拓展。实证研究表明,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有效保护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升。本文认为,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功能拓展的方向,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增值服务,满足不同内部审计服务对象的增值需求。在受托管理责任系统中,内审已经成为高管层的“左臂右膀”、公司治理的组成部分,为满足其增值需求,企业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应该站在总部层面,对集团整体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程序提供持续评价,并为其改善提供咨询服务。伴随着社会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内审部门应积极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开展节能减排审计等活动,加强对社会公众权益的保护,提升集团的整体形象。同时,为满足公司员工对提升自身价值的需求,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开展风险控制、经营改善等管理培训,把内审部门打造成为组织培养高级管理人员的摇篮。此外,强调内审部门对监管机构以及外部审计师的配合等,都是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促进企业集团整体价值提升的有效途径。

3.组织变革:内部审计机构价值提升

在企业集团公司管理实践中,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管理组织架构,能够确保企业集团公司内部的良好监督管理和复杂层级间的有效沟通。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对于其在公司治理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具有重大影响。内部审计为了实现为组织增加价值的目标,必须在股东、董事会和高管层这一层级的受托责任关系发挥重要作用。结合IIA的最新定义,本文认为,通过集团公司内审组织的变革实现内审机构价值提升,进而助推企业集团公司治理优化及价值增值甚为可行。旨在实现内审机构价值提升的组织变革,要求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机构的战略层级和服务层次,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首先,提升内部审计管理层级,维护其独立性,扩大审计职能的覆盖面,使内部审计能参与到企业集团公司最高层面的战略决策中;其次,扩大授权,使总审计师有足够的独立性保障以适应其在更高的战略层面发挥作用,使总审师在评价和改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等方面有充分的话语权;最后,提高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层级,内审部门直接向企业集团公司董事会汇报或通过审计委员会实现同集团董事会之间的沟通,确保内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4.流程再造:内部审计业务流与价值流相互集成

信息系统的引入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在收集形成和评估战略、风险评估、控制和组织治理决策等信息时提供了便利。但目前以手工审计为主的传统内部审计业务流程,无法适应信息系统环境,使得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受阻。因此,内部审计流程再造成为推动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有效转型的关键。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广、环境复杂、管理层级多,内部审计流程的创新变革应满足企业集团公司一体化、集约化发展要求,并能够为内部审计工作在多层级、多元化管控背景下带来更多便利。本文认为,将内部审计业务流与价值流相互集成,是推动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流程再造的核心路径。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转变。第一,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第二,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控制、事前预防相结合,关注内部审计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增值;第三,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满足企业集团公司一体化、集约化、全方位的管控需求;第四,从无序的指令性工作安排转变为有序的审计目标规划,使内部审计工作在把握目标制定、跟踪实施、反馈结果上形成联动。

5.保障优化:全面支撑增值目标实现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2

[关键词]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问题;措施

经过20余年改革与发展,中国证券公司已取得全球瞩目的成就。据报道,中国证券业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亿元,纯利123亿元,中国证券业在近年将会实现盈利,扭转前几年的亏损局面。但中国的证券业还处在非常关键的阶段,资本市场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缺乏信心,尚未形成完善的、稳定的运营机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应重视对证券公司的审计监管,而证券公司更要加强内部审计,以保证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健康与持续地高效运行。

一、加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经济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

证券公司属于高风险行业。近几年,中国证券公司已出现透支挪用资金、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编报虚假申报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2002年以前,我国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还属于个案,2002年8月以后,由于市场低迷,证券公司连续几年出现全行业亏损,多年积累起来的风险集中爆发,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处置的证券公司数量急剧上升。到2006年7月,不足4年时间就有34家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证券公司面临行业建立以来的第一次系统性危机。在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中,证券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超过半数,显示在证券公司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自身的内部控制有待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总理签发国务院522、523号令,《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21世纪国内证券公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在重新“洗牌”中经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既是监管机构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证券公司不能回避的责任。《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133条规定,“证券公司应设立监督检查部门或岗位,独立履行合规检查、财务稽核、业务稽核、风险控制等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提出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建议并敦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改进。”约束、自律作为证券公司获得良好信誉的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的法宝。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监督,目的是防范风险,纠正违规,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证券公司健康发展。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公司的规范经营负有重要责任,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长期生存与稳健发展。因此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成证券公司当务之急。

二、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现状与问题

目前,证券公司普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内部审计工作现状与其重要性并不相适应,内部审计还远没发挥其应有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范围有限,未覆盖到各部门、各环节。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实施全方位审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审计范围并没有覆盖各部门、各环节。例如,有的证券公司只注重对营业部和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而未涉及到对公司总部的重点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审计,如投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有的证券公司虽然开展了针对这些部门的审计,但在审计实施及出具审计报告时有所顾忌,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总体来说,内部审计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营业部的稽核审计工作比较容易开展,对总部其他同级部门或投资部等重要部门实施审计则有一定难度。

(二)内部审计重视财务、淡化管理。证券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运转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风险,近年以来被处置的高风险证券公司数量之多史无前例。而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大多将主要精力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及监督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内部审计的职责集中在“查错防弊”上,很少对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事实上,证券公司发生或产生错误与舞弊等问题不限于财务部门,更多的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也并不仅限于“查错防弊”。把审计重点局限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

(三)重事后检查,轻事前、事中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在事后监督检查,主要是财务数据的检查方面比较到位,而在事前和事中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事后检查只能发现已经发生的问题,而如何防微杜渐、亡羊补牢才是问题解决的关键。严格来说,制定、执行制度并不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工作,但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工作的关系,可以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的资料,有机会了解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重在事后发现问题,忽视了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或不安全隐患的防范与分析,对于事前、事中控制的关注远远不够。

(四)内部审计技术落后,审计效率不高。综合治理后,证券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种类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而部分证券公司审计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还是采用现场审计方式。证券公司规模扩大后,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不足以及财力、物力的限制,使得内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甚至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及时性。现有审计手段远不能适应业务活动的节奏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审计效率不高,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提供增值服务的作用。三、影响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制约因素

(一)内部审计部门缺少应有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才能客观地实施审计,才能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评价。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地位作了明确规定,核心内容有3条: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较高层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和权威性越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直接向组织内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并报告工作,从而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实施;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同时,按照规定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对公司所有部门、所有环节实施监督。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虽然名义上归董事会领导,与内部其他部门处于基本平级的地位,内部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晋升等还要受制于公司其他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的缺失必然会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二)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急需深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新定义中突出内部审计的“咨询”、“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内部审计不同于传统的“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而被称之为“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从现实来看,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多是在实践中摸索和成长起来的,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并不扎实,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全面。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监督评价,轻控制和服务。主要审计力量集中在财务数据的事后检查方面,对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不够重视。在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挥服务职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够充分。证券公司目前内部审计手段还比较落后,基本上采用现场稽核方式。综合治理完成后,证券公司数量减少,规模扩大,营业网点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传统审计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近年来,证券公司逐渐建立了集中的交易监控系统和集中的财务监控系统,通过将交易监控和财务监控连通运作,实现了交易数据和财务数据的互相核对。环境的改变为非现场稽核审计的实施提供了便利的条件,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充分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非现场稽核成为了证券公司在现阶段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课题。

(四)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复合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通晓财会知识、审计理论、法律知识,还必须掌握电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当前相当一部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电脑知识,业务知识面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当繁忙,缺乏专业培训,专业能力下降,不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要求的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复合型人才,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改进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只有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并在证券公司内部位于比较高的层次,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意见、结论和建议的公正、客观、权威和有效,真正发挥公司最高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为保证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仅是名义上,实质上内部审计机构也要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直接对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评价与考核,要直接由董事会或监会事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人员计划及财务预算要提交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备案。内部审计机构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时多次向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全面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与权威性。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反馈系统的核心,客观上要求内部审计为公司提供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如果内部审计仍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就无法满足这个要求。因此,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公司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责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其作业范围不应当局限于财务领域,而应扩展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三)充分利用非现场稽核审计手段。限于现场审计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约,现场审计和检查的频率不可能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长,这种频率目前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要求。随着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电子化、网络化程度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采集被审计单位柜台系统、财务系统、日常监控系统以及被审计单位历年审计的历史数据等信息,借助内部网络查询、筛选、记录、分析等,对被审单位实施非现场稽核审计。覆盖全面的公司内部网络,可为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非现场稽核审计创造条件。

利用信息系统手段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非现场稽核。首先,可以利用各种监控系统作为现场审计的辅助手段。在实施审计之前,可以利用公司内部网络,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事先分析,确定审计重点,这将大大节约现场审计的时间,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内部网络以及各监控系统进行专项稽核审计,对于业务和财务的一些专项检查,不必亲自到现场审计,通过各内部系统就可以得到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另外,根据内部审计需要,一切可以在非现场审计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都可以根据需要纳入非现场审计系统。

(四)建设德能兼优的高素质内部审计队伍。首先,要制订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在思想上,要有很强的敬业精神,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在专业上,要有扎实的基本功,熟悉证券知识和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掌握金融法规政策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熟练运用电脑的基本技能。在能力上,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于跟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其次,要改善内部审计人员结构。由于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展和审计层次的提升,原来单纯的财务人员结构已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门人才,也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的专门人才。因此,必须要配备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企业管理、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内部审计队伍。再次,还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工作,使内部审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重视和加强包括会计、审计在内的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为广博、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其能适应和处理不同类型业务及复杂问题,从而为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为实施非现场稽核以及远程审计的需要,尤其要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与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水平,培养一支具有一定的业务审计水平,又掌握计算机审计等技术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王丽榕,试论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缺失原因及应对措施[J]会计之友,2008,(10)

[2]杨婧,现代内部审计主要方法的运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11)

[3]李学柔内部审计转型浅析[J],财会通讯,2007,(5)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3

[关键词]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问题;措施

经过20余年改革与发展,中国证券公司已取得全球瞩目的成就。据报道,中国证券业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亿元,纯利123亿元,中国证券业在近年将会实现盈利,扭转前几年的亏损局面。但中国的证券业还处在非常关键的阶段,资本市场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缺乏信心,尚未形成完善的、稳定的运营机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应重视对证券公司的审计监管,而证券公司更要加强内部审计,以保证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健康与持续地高效运行。

一、加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经济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

证券公司属于高风险行业。近几年,中国证券公司已出现透支挪用资金、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编报虚假申报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2002年以前,我国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还属于个案,2002年8月以后,由于市场低迷,证券公司连续几年出现全行业亏损,多年积累起来的风险集中爆发,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处置的证券公司数量急剧上升。到2006年7月,不足4年时间就有34家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证券公司面临行业建立以来的第一次系统性危机。在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中,证券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超过半数,显示在证券公司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自身的内部控制有待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总理签发国务院522、523号令,《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21世纪国内证券公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在重新“洗牌”中经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既是监管机构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证券公司不能回避的责任。《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133条规定,“证券公司应设立监督检查部门或岗位,独立履行合规检查、财务稽核、业务稽核、风险控制等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提出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建议并敦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改进。”约束、自律作为证券公司获得良好信誉的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的法宝。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监督,目的是防范风险,纠正违规,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证券公司健康发展。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公司的规范经营负有重要责任,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长期生存与稳健发展。因此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成证券公司当务之急。

二、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现状与问题

目前,证券公司普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内部审计工作现状与其重要性并不相适应,内部审计还远没发挥其应有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范围有限,未覆盖到各部门、各环节。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实施全方位审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审计范围并没有覆盖各部门、各环节。例如,有的证券公司只注重对营业部和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而未涉及到对公司总部的重点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审计,如投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有的证券公司虽然开展了针对这些部门的审计,但在审计实施及出具审计报告时有所顾忌,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总体来说,内部审计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营业部的稽核审计工作比较容易开展,对总部其他同级部门或投资部等重要部门实施审计则有一定难度。

(二)内部审计重视财务、淡化管理。证券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运转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风险,近年以来被处置的高风险证券公司数量之多史无前例。而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大多将主要精力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及监督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内部审计的职责集中在“查错防弊”上,很少对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事实上,证券公司发生或产生错误与舞弊等问题不限于财务部门,更多的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也并不仅限于“查错防弊”。把审计重点局限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

(三)重事后检查,轻事前、事中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在事后监督检查,主要是财务数据的检查方面比较到位,而在事前和事中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事后检查只能发现已经发生的问题,而如何防微杜渐、亡羊补牢才是问题解决的关键。严格来说,制定、执行制度并不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工作,但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工作的关系,可以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的资料,有机会了解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重在事后发现问题,忽视了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或不安全隐患的防范与分析,对于事前、事中控制的关注远远不够。

(四)内部审计技术落后,审计效率不高。综合治理后,证券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种类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而部分证券公司审计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还是采用现场审计方式。证券公司规模扩大后,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不足以及财力、物力的限制,使得内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甚至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及时性。现有审计手段远不能适应业务活动的节奏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审计效率不高,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提供增值服务的作用。三、影响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制约因素

(一)内部审计部门缺少应有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才能客观地实施审计,才能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评价。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地位作了明确规定,核心内容有3条: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较高层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和权威性越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直接向组织内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并报告工作,从而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实施;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同时,按照规定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对公司所有部门、所有环节实施监督。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虽然名义上归董事会领导,与内部其他部门处于基本平级的地位,内部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晋升等还要受制于公司其他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的缺失必然会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二)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急需深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新定义中突出内部审计的“咨询”、“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内部审计不同于传统的“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而被称之为“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从现实来看,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多是在实践中摸索和成长起来的,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并不扎实,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全面。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监督评价,轻控制和服务。主要审计力量集中在财务数据的事后检查方面,对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不够重视。在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挥服务职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够充分。证券公司目前内部审计手段还比较落后,基本上采用现场稽核方式。综合治理完成后,证券公司数量减少,规模扩大,营业网点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传统审计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近年来,证券公司逐渐建立了集中的交易监控系统和集中的财务监控系统,通过将交易监控和财务监控连通运作,实现了交易数据和财务数据的互相核对。环境的改变为非现场稽核审计的实施提供了便利的条件,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充分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非现场稽核成为了证券公司在现阶段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课题。

(四)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复合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通晓财会知识、审计理论、法律知识,还必须掌握电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当前相当一部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电脑知识,业务知识面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当繁忙,缺乏专业培训,专业能力下降,不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要求的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复合型人才,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改进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只有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并在证券公司内部位于比较高的层次,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意见、结论和建议的公正、客观、权威和有效,真正发挥公司最高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为保证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仅是名义上,实质上内部审计机构也要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直接对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评价与考核,要直接由董事会或监会事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人员计划及财务预算要提交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备案。内部审计机构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时多次向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全面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与权威性。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反馈系统的核心,客观上要求内部审计为公司提供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如果内部审计仍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就无法满足这个要求。因此,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公司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责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其作业范围不应当局限于财务领域,而应扩展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三)充分利用非现场稽核审计手段。限于现场审计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约,现场审计和检查的频率不可能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长,这种频率目前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要求。随着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电子化、网络化程度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采集被审计单位柜台系统、财务系统、日常监控系统以及被审计单位历年审计的历史数据等信息,借助内部网络查询、筛选、记录、分析等,对被审单位实施非现场稽核审计。覆盖全面的公司内部网络,可为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非现场稽核审计创造条件。

利用信息系统手段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非现场稽核。首先,可以利用各种监控系统作为现场审计的辅助手段。在实施审计之前,可以利用公司内部网络,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事先分析,确定审计重点,这将大大节约现场审计的时间,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内部网络以及各监控系统进行专项稽核审计,对于业务和财务的一些专项检查,不必亲自到现场审计,通过各内部系统就可以得到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另外,根据内部审计需要,一切可以在非现场审计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都可以根据需要纳入非现场审计系统。

(四)建设德能兼优的高素质内部审计队伍。首先,要制订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在思想上,要有很强的敬业精神,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在专业上,要有扎实的基本功,熟悉证券知识和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掌握金融法规政策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熟练运用电脑的基本技能。在能力上,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于跟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其次,要改善内部审计人员结构。由于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展和审计层次的提升,原来单纯的财务人员结构已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门人才,也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的专门人才。因此,必须要配备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企业管理、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内部审计队伍。再次,还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工作,使内部审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重视和加强包括会计、审计在内的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为广博、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其能适应和处理不同类型业务及复杂问题,从而为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为实施非现场稽核以及远程审计的需要,尤其要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与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水平,培养一支具有一定的业务审计水平,又掌握计算机审计等技术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王丽榕,试论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缺失原因及应对措施[J]会计之友,2008,(10)

[2]杨婧,现代内部审计主要方法的运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11)

[3]李学柔内部审计转型浅析[J],财会通讯,2007,(5)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4

关键词:内部审计;公司治理;作用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及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单位内部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规制度,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报告并做出建议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双方在目标和理论基础方面具有一致性,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在实践中融为一体。内部审计是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在健全公司委托关系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良好的内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及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当前公司治理中以“内部人控制”问题为核心的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反馈作用

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内部审计能够提供公司治理活动实际运作的信息,以便施控者更好地进行控制。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反馈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中监督机制的运行。公司治理是一个控制系统,监督机制是公司治理控制系统下的子系统,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是这个子系统的施控者和受控者。董事会要实现对高级管理层的控制,前提条件是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由于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的目标函数不同,董事会要考虑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而高级管理层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高级管理层受短期利益驱动,可能会人为夸大受托经营成果、掩盖决策失误和经营损失,对董事会隐瞒或虚报对自身不利的信息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董事会很难对高级管理层实施有效控制。此时,内部审计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者,同时又熟悉企业的经营活动、经营成果、风险管理等情况,能够为董事会提供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实际运作的信息。

(2)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中激励机制的运作。合理的激励措施是促使高级管理层尽心尽力工作的前提。制定合理的激励措施固然重要,但对激励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而言都更为重要。内部审计人员以其自身的优势,可以将各项激励目标详细分解,定量定性地考核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帮助董事会评价和考核高级管理层的业绩。同时,高级管理层也需要内部审计清楚地鉴定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帮助其向董事会澄清责任,减轻董事会对其可能发生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的忧虑,从而实现自身工作与报酬的对等。因此,内部审计在激励机制中发挥反馈作用,有助于激励机制的有效运作。

(3)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中决策机制的运作。就公司治理而言,设计一系列激励与监督机制的目的是要促使经营者努力经营,科学决策,实现委托人预期收益最大化。决策准备阶段,就是公司决策者获取信息并对信息加工处理的过程。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和处理信息是形成公司治理科学决策的必要前提。信息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亏损、资产负债等。这些信息的提供者是高级管理层,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高级管理层在为决策提供信息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导致其所提供的信息不全面或存在虚假信息,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内部审计在企业中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其日常的工作之一就是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些优势让内部审计有能力为股东会和董事会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从而帮助股东会和董事会做出科学的决策。因此,内部审计在决策机制中发挥反馈作用,有助于决策机制的有效运作。2.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评价作用

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和政策等治理环境、对治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的治理过程展开评价,发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就这些缺陷和薄弱环节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建议,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及有效运行。内部审计对公司治理的评价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优化公司治理环境。治理环境包括企业文化、价值观、治理结构和政策等。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文化、价值观、治理结构和政策的评价实现治理环境的优化。首先,内部审计可以在企业文化和道德建设中起积极的作用。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定期评价企业文化和道德建设以及为了实现期望的企业文化和道德建设而采取的其他过程的有效性,以发现任何与治理环境相关的缺陷,对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建议,从而实现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化。其次,内部审计通过评价公司治理结构和政策促进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化。任何企业的公司治理过程和程序都不可能是完美而有效的,除非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并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公司治理的结构和政策应该反映其合法性、可操作性,同时报告组织的结构和其各种各样的参与者,这些参与者在公司治理方面具有清晰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在公司治理结构和政策方面,内部审计部门能够协助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并对这些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实现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化。

(2)规范公司治理过程。内部审计对通过对这些具体行为的评价实现规范公司治理过程的目的。评价舞弊控制推动公司治理过程的规范在相关法律和规则的推动下,反舞弊行为已经从策略的符合性调查转变为集中在舞弊的预防和早期发现上。在评价舞弊方面,内部审计可以确定组织是否建立了对有效的公司治理有帮助各种反舞弊预防和诊断措施。在执行舞弊控制评价中,内部审计可以确定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预警机制和沟通渠道来帮助高级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及时地注意到舞弊行为。通过上述评价,内部审计可以发现舞弊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就缺陷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从而规范公司治理过程。

3.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内部审计属于三大机制中的监督机制之一,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良好的内部审计监督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内部审计监督在公司制度安排中担任内部管理监控的角色。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以董事会助手的身份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减少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公司治理中委托关系的存在,使公司所有者、管理层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主体,所有者通常以选派董事的方式对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层的行为不但包括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承担责任,还要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生产潜力、管理素质、经营决策和经营方向承担责任。董事会要实现对管理层行为的监督,要确定管理层是否在上述方面尽职尽责,是否按照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内部审计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可以随时随地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经营成果、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从而减少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协助外部审计监督企业财务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衡量有效公司治理的基本标准之一是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外部审计受时间、成本的限制可能难以发现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隐匿的造假行为。此时,内部审计可以作为外部审计的补充,在内部实施连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结构并确定和调查那些可能预示虚假财务报表迹象。内部审计在组织中所拥有的独特位置、熟知企业经营管理的业务能力及对企业经营条件的熟悉和内部控制环境等这样一些因素,使其有能力确定和估计标志虚假财务报表可能性的信息。内部审计可以建立适当的方针政策,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在预防、确定和纠正虚假财务报表中的事前活动,来减少虚假财务报表的发生,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从而协助外部审计监督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结束语

实践证明,内部审计能在公司治理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确保内部受托责任有效运行的手段,也是落实受托责任的重要途径。然而,内部审计是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本身内容深、范围广、涉及的知识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更深层次的挖掘。

参考文献:

[1]胡敏: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当代经济,2006年第6期.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5

增值型内部审计,就是可以增加组织的价值的内部审计。增加组织的价值的关键要求就是努力地提高审计的收益,尽可能地降低审计的成本。显性收益是由于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从而查出存在的问题,从而帮助本企业挽回自己的损失;隐性收益表现为内部审计的介入,从而帮助组织改进了管理程序和提高了决策的正确性水平,进而减少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增加价值的审计方式重心在“咨询”方面,内部审计可以在决策的过程中提出建议,但不能参与决策、设计和非审计业务的操作。国内关于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相关研究文献表明,对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而言,增值型内部审计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不同于国外学者的地方是,国内学者更加有兴趣研究在公司治理中增值型内部审计的作用、增值型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以及通过何种途径为公司实现价值增值等方面。本文通过对我国内部审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从而为推动我国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研究意义

1.价值的增加是增值型内部审计思路的主要目标。

企业关注的焦点应该是自身价值的增加。内部审计一直扮演着企业管理者助手的角色,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管理者履行企业所有者所赋予的受托责任。

2.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增值型内部审计存在的另一个意义。

让员工充分参与到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实施中是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的关键因素,这样才能使内部审计真正意义上为组织带来增值,从而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但是没有能充分胜任的内部审计师,即使客观环境条件都具备,也难以采用科学的方法做好审计工作。

三、增值型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IIA在对内部审计进行定义时,第一次提到了“公司治理”这个词。将增值型内部审计贯穿于整个公司治理程序,鉴证管理层责任的履行情况,评价其经营绩效,更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在增值型内部审计这一概念提出后,无论是理论上还是时间上,都使得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有很大的提升。对于增值型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来说,由以前的内部控制层次转向了公司治理的层次;在监督方面,由以前对管理者的监督变成了对所有者和管理者的监督。首先,增值型内部审计与管理层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并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帮助管理层履行其职责并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其次,增值型内部审计隐性价值的存在,决定了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内部人员起到一定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客观上起到增加企业价值的作用。增值型内部审计与过去的审计模式最大的不同点是其把价值增值作为自身的目的。在公司治理的领域中,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大体有:(1)评价并且改进组织的治理过程,为公司治理作出自身的贡献,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加企业的价值是内部审计应该做的咨询服务之一;(2)内部审计应该树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控制观念,同时要确保维护企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四、我国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所存在的问题

内部审计对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建立企业的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的内部审计依然不够成熟和完善,尤其在增值型内部审计方面,诸如如何实现价值增值,在哪些方面发挥其增值功能等,还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发展总体上处于落后水平,缺乏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实践经验作指导。

1.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缺少复合型的人才。

由于人们认识较为传统,使得我国内审人员大多数为财会人才。因此内审工作难以融入到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要求较高的领域,限制了内部审计工作作用的发挥。

2.职能较少,咨询功能还有待发挥。

五、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完善对策

1.建立高效内部审计的模式,保证组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工作的展开需要依赖独立性和权威性,所以应该保证组织的独立。

2.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咨询服务。

为组织增加价值是内部审计应该努力的方向,所以一定要使内部审计实现由单一的监督职能向管理与服务等多种增值职能的转变,从而对组织的经营管理作出评价。

3.高度重视组织战略。

经济和技术的全球化发展,是引起当前竞争格局的两大主要动因。组织战略直接决定着组织内部资源配置及其未来发展方向,影响着组织的存在与否。因此,内部审计的有关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组织战略。

4.对增值型内部审计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

为此,我们应该不断探寻,并且主动研究国外的成功的经验总结,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审计的法律体系以满足增值型内部审计工作需求和企业经济发展需求。

5.加强方法支撑,促进审计的信息化。

要积极开发适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审计信息系统,做到创新。

6.加大监督,努力使内部审计实现质的飞跃。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6

不少内部审计人员仍只是从事简单的账项查错的工作,缺乏必要审计经验,法律知识、电子计算机技术知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不能全面胜任岗位要求。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有效的公司结构的有序运营。

二、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动机理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7)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如下: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是企业组织价值的增加,内部审计的工作在保持客观独立的前提下,采用规范化的方法确认和咨询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有效进行风险管理,改善治理结构。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发展不成熟,但根据实践经验可知内部审计对内控有效运行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不断改进,内部控制也会不断发展。二者存在着显而易见的良性互动机理,只有将二者不断优化,才能更有效地实现企业的组织目标。

1.公司治理结构中,内部审计发挥独特作用。内部审计能够及时为公司内部董事会以及更高级别管理层传递所需信息,帮助企业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和控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损失。识别财务舞弊迹象,监督公司内部会计系统持续运行,内部审计能够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独特作用。

2.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对内部审计造成的影响。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法律模式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发展模式。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在公司内部能够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框架。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董事会为中心、强调股东至上的英美模式。另一类是以监事会为中心、推崇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德日模式。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公司组织结构中股东大会行使立法权,董事会行使行政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只有最大限度最大程度地发挥内审的有效性,提高内审有别于其他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形成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优化合作,良性互动,才能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改进内部审计的战略对策

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的功能。如何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审计便成为当前应对公司治理难题中必然举措。

1.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地位,加强独立性。首先要做的就是从观念上加以改变,改变过往平行于职能部门的隶属模式,把内部审计部门置于权威性的地位、加强独立性,在与其他部门日常沟通合作中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改进内部审计的技术,增强协调性。突破传统事后审计,在全公司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实现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的有序沟通机制和全面合作。利用外部审计审计结果,减少重复审计。

3.强调风险,扩展内部审计职能。当前理论界倡导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发展模式,扩展内部审计职能,实现工作重点由传统单纯的检查型向全面控制监督型的转变。强化风险意识,识别关键性的经营性风险和管理风险,将风险管理意识渗透于内部审计之中,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不断扩展内部审计职能,实现公司组织目标。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7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将内部审计推向前沿

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指的是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管理层,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制衡机制的组成。一些学者在论述公司治理结构时,也讲到两权分离、三足鼎立的制衡格局。如吴敬琏在1994年提出的观点认为,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者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高层执行官之间存在着性质不同的关系,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在这个公司治理结构中,把制衡机制简单地归结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根本没有将审计作为制衡的重要因素。

随着美国安然、世通、施乐等粉饰业绩案件,日本雪印食品公司的舞弊案件及中国上市公司中名目繁多的关联方交易、“掏空”等案件的相继曝光,围绕着“公司的社会责任”、“企业信用”以及“董事会的战略参与”等问题,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公司治理问题的反思。安然事件后,管理层财务造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著名的信贷评级机构魏斯公司2002年上半年对美国七千家上市公司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多达三分之一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有篡改其盈利报告之嫌。美国《首席财务官》(《CFO》)杂志于2002年8月1日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发现过去5年中,美国大公司中17%的CFO们受到来自上司的压力,被迫出具虚假财务报告,18%的财务经理在编制预计账目时,没有遵循通用会计准则,27%的受调查的CFO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并没有反映出所有的负债。事实表明,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遏制不住财务造假,审计失效弱化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李金华审计长于2003年11月5日在南开大学举行的第二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指出,目前,公司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李维安)。内部审计的全球性职业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1999年通过了内部审计的新定义,强调内部审计要在公司治理领域发挥作用。2002年7月,IIA在提交给美国国会的《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别指出,健全的治理结构建立在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基本主体”的协同之上。IIA研究基金会在2003年先后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的作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萨班斯法案的遵循》两份研究报告。这些研究表明了内部审计被推向最重要的企业发展趋势的前沿——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准;需要恢复投资者在市场上的信心;需要很好地控制企业目标,公司董事会、新闻媒体、投资者、分析师、管制者越来越认同内部审计在这些方面的重要性。

关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源于两个重要趋势:一是研究表明,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质量相关。大量的研究表明,内部审计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内部审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预防财务报告的违规行为和员工的偷窃行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越高,越可以改善控制环境、减少报告错误、提升报告质量;内部审计的参与也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改善。二是人们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不断地扩展内部审计在确保公司治理质量方面的职责。此外,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出台、纽约证券交易所新的上市规定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萨班斯法没有直接涉及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但对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人员及管理层治理要求的扩展,意味着内部审计作用也要扩展。2002年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这些法律的颁布是对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价值的认可,也提升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在1999年6月,对内部审计的定义、职业准则以及道德规范等进行了全面修改,提出了能够适应当代内部审计发展的新定义,将以独立性为基础的保证活动和以决策有用性为基础的咨询活动并列起来,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扩大了内部审计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将内部审计进一步提升至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高度。在新定义的基础上,IIA建立了新的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并特别强调内部审计应通过“参与式”审计活动以体现其“增值”功能。

“安然事件”后,2002年美国国会出台了《萨班斯法案》,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确保审计师的独立性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对美国现行证券法、公司法和会计准则等进行了若干重大修改,加强了公司主要管理者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公司管理当局要对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做出承诺,并由独立审计师做出鉴证;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做出了规范。随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的构成做出了规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建立内部审计职能部门。2002年IIA在给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的协同是健全治理结构的基本条件,其中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作用是增强报告关系上的独立性。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04年IIA对2001年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进行了修订,新的标准增加了5条新准则,并在不同程度上对原有的17条准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保证准则。新标准明确了保证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应由内部审计人员决定,而不是由委托方决定,以确保确认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一改动体现了当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断强化的趋势。

经过以上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变化,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强化。《萨班斯法案》颁布之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成为在美上市的公司年报的强制披露义务,内部审计职能通过内部控制这一领域再次得以强化,尤其是内部审计人员要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内部审计在企业组织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内部审计成为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础。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环境下,内部审计部门与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并列成为有效企业组织治理的四大基石。具体表现为:内部审计应该评价并改进组织的治理过程,为组织的治理做贡献,从而推动组织道德和价值观的良性发展;内部审计在确保实现组织目标和维护组织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基础上,要树立风险管理与控制观念;要保证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因素在企业组织治理过程中的协调。这些建议和要求为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内部审计活动涉及到整个业务与管理流程。“安然事件”后,内部审计的地位不仅仅表现在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提高,而且还表现内部活动开始涉及整个业务与管理流程。

这些变化将使以往由内部审计机构对控制的适当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验证,发展为由企业整体对管理控制和治理负责。内部审计将从以前的消极的以发现和评价为主要的内部审计活动转向积极地防范和解决问题;从事后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转向事前防范;从单纯强调内部控制转向积极关注、利用各种方法来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内部审计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规范的不断健全,中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有了很大的发展,绝大多数的大型企业都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审计活动。但总体来说内部审计工作还是落后于企业管理实践,不能很好地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为(1)审计职能以查错纠弊为主,没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2)审计范围局限于财务会计领域,没有扩展到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3)审计方式主要是事后审计,没有拓宽到事前和事中审计。

目前,我国存在以下三种形式的内部审计模式:

1、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是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将内审设在监事会,使内部审计完全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与管理阶层脱钩,有助于审计机构的独立、公正审计,不受行政干预,其缺点是:不利于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为监事会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没有经营管理权。因此,这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也就难于实现通过内部审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总经理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经营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使内部审计接近经营管理层,有利于直接为经营决策服务,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这种设置方式既达到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还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层次的地位。使内审机构与财会等部门相对独立,便于内部审计对这些部门进行有效的评价与监督。然而,这种设置不利于内审机构对总经理的责任、业绩等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总经理下属部门的很多活动是在其授意下进行的,内审机构对这些部门的检查可能在一定程序上受到阻碍。因此,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难于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

3、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以及任免总经理等。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较高的地位。同时也使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既便于其为委托人服务,又便于其与经营管理层联系;既便于其对管理层进行独立的评价与监督,又便于其为管理层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服务。企业在董事会内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将其做为董事会内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一般由非行政董事及具有管理、财务、技术、营销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它是董事会与内部、外部审计师沟通的桥梁,分担了行政董事在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方面的部分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因为这种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当局,总经理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要接受审计,审计结果直接向委员会报告,使内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另外,也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职能的发挥。

通过对2001年至2004年沪市246家IPO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在2001年上市的55家公司中仅有31%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2年上市的67家公司中有43%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3年上市的66家公司中有44%的公司单独设立了内审部门,2004年上市的58家公司中有60%的公司设立了单独的内审部门。四年来,设立内审部门的公司比例翻了一倍,从中可以看出内审的作用在近几年中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内部审计在加强公司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在单独设立内审部门的110家公司中,有22%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董事会,2%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监事会,76%公司的内审部门隶属于总经理。这暗示了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是作为普通职能部门存在的,更多的进行的是管理工作,尽管有的企业名义上规定内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但由于企业本身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实质上内审机构主要接受经理层管理,远没有上升到公司治理的高度。

面对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治理方面作用的显现,我国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来加强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南》,其中就对内部审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并规定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02年1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且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招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到日前为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陆续颁布了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二十四项具体准则和两个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对中国内部审计的基本概念、内部审计的目标、宗旨、范围、性质与功能等基本规范作了全面界定,为中国内部审计活动和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一套权威性的准则。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象美国证监会那样强制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内审部门。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内部审计的治理职能还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公司治理本身可能就处于一个初期的发展阶段,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还缺乏法律基础,要让它发挥作用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内审部门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改善公司的治理效果。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上市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保证企业资产增值与合理配置、抑制管理腐败、合理控制决策风险等重大课题引起众多业内人士的关注。从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经验来看,要解决这些重大问题,我国的企业组织既要将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组织管理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与外部审计、董事会及高管层互为补充,成为企业组织治理的有效工具之一。这就为我国内部审计真正介入企业组织的治理过程,并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提供了足够空间,也使得内部审计将为促进有效的公司治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著,《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2004

[2]李维安,《美国的公司治理:马奇诺防线》,2003

公司内部审计论文篇8

关键词:证券审计新会计准则

引言

中国证券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据报道,中国证券业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亿元,纯利123亿元,中国证券业在本年将会实现盈利,扭转前几年的亏损局面。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还不是十分发达的国家中,能够在短短20年的时间走过欧美百年的发展历程,本身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中国的证券业还处在十分关键的阶段,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缺乏信心,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形成一个正常的、完善的、稳定的运营机制。

在近几年,中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偏差,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主要表现为透支挪用资金、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编报虚假申报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在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排名第一位的是资金透支挪移的违法、违规案件,包括券商向投资者透支、券商挪用投资者的保证金等,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占到总案件的三分之一,排名第二位的是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开户炒股、买卖债券基金,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占到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在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中,证券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超过半数,说明在证券公司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自身的内部控制有待提高,同时监管部门不应放松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在年终审计中应有侧重的审计证券公司,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和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

1中国证券的概况

中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已有20多年的历史,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今天的巨田证券)是在1985年成立的,从此,我国的证券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规范,正在向市场化、国际化迈进。中国证券公司是在我国经济改革初次高潮到来之际诞生的,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减轻国家的负担,而将企业推向市场,让企业自行解决其融资问题而产生的。可以说,它是在计划体制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产生和发展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证券公司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仅个方面:

1.1政策性

中国证券行业的产生是国家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国家为了企业直接面向市场融资,也是国家为了拓宽人们的投资渠道。早期的证券公司大都由国有商业银行发起成立,股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随着银券分离,《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我国的证券公司资本结构大为充实,股权结构日趋多元,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国家并未完全放开对证券行业的监管,而是由证监会直接管理,仍然摆脱不了国家政策性的限制。

在证券行业近两年的大洗牌中,2004年,德恒证券、中富证券、恒信证券、闽发证券、南方证券、云南证券、汉唐证券、辽宁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风险巨大,先后被托管经营、行政接管或被停止证券业务资格。2005年,大鹏证券、亚洲证券、北方证券、西北证券、武汉证券、广东证券、五洲证券、民安证券、昆仑证券等一批券商纷纷落马。与此同时,中央汇金向中国银河证券注资100亿元,向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注资25亿元,另提供贷款15亿元,注资国泰君安10亿元,另提供15亿元流动性借款。据媒体披露,湘财、天同、北京、华安等地方性券商也将由建银投资进行注资。而老牌证券公司华夏证券的所有网点也已经悄然换成中信建投证券的名称。据悉,证监会选择12家资产优良的证券公司择优扶植。所有这些活动无不体现出政府的影子。

1.2业务单一

证券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发行的品种可分为股票、债券、基金;按发行的次数可分为首次发行、增发新股、向原有股东配股;按照发行地域可分为境内发行和境外发行。在我国证券公司中一般是按照发行品种分类的。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的四大业务,即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其中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占券商收入的80%左右,而在企业并购、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创业基金等现资银行方面则明显不足。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市场行情低迷,靠佣金度日的证券商许多已经陷入困境。因此,要在新的市场环境中求得生存,必须拓展新的业务,准确把握市场动态,例如,今年证券公司基金业务涨幅最低有30%,有的甚至超过100%,这些证券公司在基金上获利丰厚。

1.3行业分离

由于存在政策性的规定银券业分离,但是在实际市场运作过程中,不可能完全分离,甚至还联系紧密。证券的一些业务(例如:委托理财)是在银行里进行的,随着期权、期货市场的发展,证券与银行、保险的联系会更加紧密。

在世界资本市场中,证券和银行、保险共同形成了强大的金融资本,成为世界经济领域中的决定力量之一。在美国,证券中的基金资产达到8万多亿美元,而银行只有6万多亿美元的资产,传统银行业务以被基金取代。仅以共同基金为例,1998年末,美国占人口总数的30%以上约7700万人拥有共同基金,美国家庭金融资产有34%为共同基金,共同基金成为美国居民投资证券市场的主要工具。

1.4人员问题

由于证券公司最早是国有商业银行组建的,因此证券公司的中高层领导很大一部分是由银行分离出来的人员担任,造成证券公司还在走国有企业的老路子,不能和市场化快速接轨,不能响应市场的需要,在证券公司的市场化、国际化方面造成一定的困难。

由于过去几年证券公司市场迷,造成许多证券人才纷纷流失,许多证券公司还存在人员定岗的现象,人员的发展不能和市场发展相一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据了解,证券公司留守人员只占原规模的三分之一,在2006年行情看好的情况下,造成人员紧张。

1.5违规、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由于中国证券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监管还不到位,造成许多证券公司违法违规,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扰乱了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2000年,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出具虚假申报材料;同年黑龙江证券违反证券法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在2005年,亚洲证券被清算,华夏证券被接管,这些都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有的是挪用客户保证金,有的则属于非法集资。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证券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彻底改变,证券公司将走上持续、稳定、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

2证券公司传统的重点审计项目

2.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虽然现金在企业资产总额中的比重不大,但是企业发生违法违规的案件大都与现金有关,因此,在现金的审计中要注意企业的内部控制。良好的现金内部控制应该是: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相分离;现金收入、支出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全部收入及时准确入帐,并且要有核准手续;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按月盘点现金,做到帐实相符。此外,在年终审计中还要注意抽查大额现金收支;检察外币现金折算是否正确;是否有未入帐的现金;是否私设“小金库”;库存现金盘点数是否与帐面数相一致等等。

银行存款在证券公司审计中显得尤为重要,这是由于证券公司资金存取数额一般都比较巨大,一般客户在证券公司从事业务活动都是通过银行来完成的。银行存款是企业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在审计中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和现金是一样的。此外,在年终审计中,还要抽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察未达帐项下月是否到达,一般来讲,超过3个月的未达帐项肯定有问题,应该重点检查;抽取金额较大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检察外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等。

在货币资金审计中,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司内部人员挪用客户保证金;是否存在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是否存在关联户之间互相转移资金等现象。

2.2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金审计主要是审计上海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和深圳交易所交易保证金,看其是否真实存在、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办理结算手续的交易保证金。如果存在未办理结算手续的交易保证金,则应从交易保证金账面余额调减,保证交易保证金帐面数与实际数一致。

2.3上存备付金

上存备付金审计要分币种审计,一般分为人民币上存备付金、美元上存备付金、港币上存备付金三类。上存备付金审计主要是审计看是否真实存在、金额是否正确;外币折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达帐项需要调整。

2.4应收款项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帐款审计与其他行业审计相似。

2.5自营证券

自营证券审计主要是审计营业部内非经纪类账户持仓股票按审计日的市值的调整,属于内部管理账户调整。自营证券审计还要审计证券公司与总部、其他证券公司的往来款项,必要时可发函询证。

2.6交易席位费

交易席位费审计一般分为上海交易所席位费和深圳交易所席位费两类,要审计交易席位费取得的时间、取得的席位号、取得的入帐价值、摊销年限和剩余价值等。

2.7其他资产类项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等其他资产类项目审计与其他行业审计相似。

2.8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审计主要是分币种审计应付利息金额,而且还要依据营业部柜台系统中提供的客户资金帐户内未结算的利息,扣除非经纪类帐户内未结算的利息,还要分析营业部所使用软件系统计算利息的可靠性,分析得出客户资金帐户内未结算的利息,即应付利息报表金额。

2.9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股利、转托管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资金、教育经费、开户费、外币股民结算资金、经纪人及员工工资及其其他项目。审计难度不大,但由于该项目包括明细较多,比较费时。

2.10内部应付款

内部应付款用于核算公司总部与所属证券营业部、各营业部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主要分以下明细审计:存放在清算中心的资金(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等)、财务资金总部、转入上级管理费和转入利润收缴余额等。最后核对该营业部与总部之间往来是否正确。

2.11应付工资、应交税金

应付工资、应交税金与其他企业审计相似。

2.12代买卖证券款

代买卖证券款,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而由客户交存的款项。代买卖证券款审计分为经纪类客户、委托理财类客户、自营帐户、关联帐户、内部管理帐户等。对于非经纪类帐户,根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有关规定,非正常经纪类账户资金余额不纳入收购范围,在清算审计中,将在代买卖证券款中核算的非正常经纪类账户资金余额,从代买卖证券款中扣除。

2.13上级拨入资金、未分配利润

上级拨入资金、未分配利润帐户和其他企业审计相似。

3新会计制度下需增加的审计项目

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的会计准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透明、可比的财务信息。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证监会也规定,证券公司在2007年1月1日也将实行新的会计准则,在新的会计准则下,证券公司审计又增添以下新的审计内容。

3.1公允价值

在现行制度中,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在承销期结束之后有未出售的证券,则按承购价或约定的承购价转为公司的自营债券或长期投资,以后按自营债券或长期投资处理。

在新准则下,自营债券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然而这些因承销业务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的公允价值该如何确定?因为证券公司的承销价和约定承销价与投资者的认购价是不同的,在全额包销的情况下,证券公司赚取的是投资者的认购价与证券公司承销价之间的差额。如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1000万股,证券公司已5元/股的价格承销并采取全额包销的方式承销,通过该证券公司的承销,该股票以6元/股的价格发售,证券公司如果只卖出800万股,剩余200万股未出售,则未出售的在转入自营证券时,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在四类金融工具之间,初始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即自营证券不能改为长期投资处理,除非该次承销一开始就按长期投资处理。因此,在审计中要注意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尚否存在证券公司随意在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之间转换的现象;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否计算正确;计入损益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利用公允价值随意人为调节利润等。

3.2自营证券

目前证券公司的自营证券,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提跌价准备。新准则规定,自营证券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以将自营证券产生的浮赢、浮亏计入当期损益,改变目前只计浮亏,不计浮赢的谨慎做法,使得自营业务业绩与股票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能够更加公允、及时的反映自营业务的质量。在现行制度下,自营买入股票的的实际成本包括买入市的成交价款和交纳的各项税费。而新准则下,将交纳的各项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使得证券公司的自营证券更加真实、直接的反映其价值。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审计证券公司时应注意自营证券计入当期损益的计量,看浮赢、浮亏、税费的计量情况是否存在只计赢不计亏的现象,是否人为的调节利润。

结束语

证券公司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一方面应看到新的会计制度给证券公司带来的机遇,使其报表价值更能反映实际价值;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也要加强自身竞争力,在对证券的估价、定价上更专业;证券公司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金融工具估价技术和有效的内控制度;要加强同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的沟通,及时反映问题,使其证券公司能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蘅.新会计准则冲击下证券公司相关问题的思考.财会研究,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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