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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金融论文8篇

时间:2023-04-06 18:35:07

信用社金融论文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1

论文摘要:农村信用社准确的市场定位对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和壮大农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着重分析了目前不同类型特征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现状,并就如何规范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三农”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出了相关思路。

一、不同类型特征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

(一)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是面向“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之所以定位“三农”,是因为农村信用社主要是由广大农民入股组成,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农村,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和广大农民,服务对象以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为主,员工最熟悉的服务领域是“三农”。同时,受区域经营特性所限,农村信用社在资本、规模、成本、技术、人才、信息等各方面均受到严重制约,难以和大中型金融机构争夺大中型客户,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无论业务怎么发展,都必须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另外,这又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所必需的,因为农业是国家最基础的产业,受到国家的政策保护,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经济周期、行业发展、人口和地理、社会心理和客户利益因素,可以得出结论:农村信用社的这种市场定位将使自身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不同类型特征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现状分析

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加强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这一提法,已明确了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也主要在“三农”,但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一些工业化程度高、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已经或即将从农业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三农”的概念已发生了质的变化,一些个体、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农民已不再是农民,而是工人、商人、投资者,在此类情况下,如果再从传统的“三农”概念中去界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那么就很难适应形势的发展与情况的变化,支持“三农”、服务“三农”就同实际情况产生了严重的背离。

1、县级及县级以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1)明确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基层农村信用社应将自己服务范围定位于“三农”,强化支农服务功能。定位是竞争的手段,竞争是定位的目标,没有固定的客户群体和稳固的根据地就无法竞争,农村信用社要明确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以农村为阵地,为“三农”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金融主导力量。(2)坚持以支持农民增收为目标。农村信用社在经营活动中要坚持以支持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支持“三高”农业,在满足农户一般性种养业贷款和小额消费贷款资金同时,增加对农产品加工户、个体工商户、运销户的信贷支持,要根据当地政府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对优势产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有一定种养规模且信用好的农户和辖内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优先扶持,对名胜和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当地龙头企业等作为自己主要的客户群体。针对实际情况,调整贷款期限,对一些经营周期长的项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或者实行活放活收的贷款管理模式,让农民拿到一笔贷款后,在定期归还贷款利息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不同季节的不同需求滚动使用贷款。转变观念,适当增加贷款种类和贷款投放数额,农民提供多门类全方位的信贷扶持。2、城郊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1)坚持服务“三农”支持高效农业发展。城郊农村信用社要优先安排资金支持高产、高效益农业,以及与城市居民密切相关的“菜篮子”工程,重点要支持种植业、养殖业,努力把城郊培植成城区居民生活资源的供应站,从而加大城区对郊区市场的依赖。特别要支持用地面积小、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和经济效益好的特色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等。在支持方式上应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以产业大户和专业户为扶持重点,带动城郊农民走共同发展的路子,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信任与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2)大力拓展支持社区发展和民营企业两个空间。位于城郊的信用社与设在农村的信用社在经营环境与服务对象上有明显区别,城郊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自身的区域特点,创新发展思路,找准市场定位,走出特色之路。城郊型农村信用社随着其“农”字色彩的逐渐淡化,不能再将市场片面地定位于“小农业”,同时,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片面的追求“小而全”的经营模式,那只会在削弱自身总体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为城郊信用社以后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随着城乡结合部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的兴起,为城郊型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而这恰恰就是各大金融机构竞争力最薄弱的领域,是城郊型信用社最容易争取和发展的空间,这也符合城郊型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的现实和分散风险的要求。因此,城郊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应该是:坚持以“农民自己的银行”为定位点,大力拓展支持社区发展和民营企业两个空间。

3、城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1)摆正位置,不与国有商业银行盲目竞争。现阶段城市信用社首先应当稳住阵脚,在同国有商业银行有可比的地方要强化,比如存款工作,一定要做实做好,要力争创新服务水平;发展边缘业务,着手中间业务,把现有对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的支持做好、做足、做大。城市信用社在市场的位子必须摆正,不要贪大贪多,不应和国有商业银行盲目争大企业、争大项目,应在高科技、小规模上做出文章。业务方面首先要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把服务方向调准。(2)“以个私为本,为市民服务”的定位。位于“兵家必争之地”带有浓厚“农”字色彩的城区农村信用社,因其市场定位模糊、经营理念滞后、资产质量低下、业务品种匮乏、服务手段落后,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在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因此城区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定位的选择上,必须扬长避短,立足于支持城区经济发展,采取“依托个私,拓展市民”的战略,把市场定位在“以个私为本,为市民服务”上。这种市场定位是实事求是的,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取得最佳效果的组合模式。城区居民、个体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空间大,市场前景看好,城区农村信用社应该利用自身人多地熟的优势,积极拓展客户群体,重点开拓居民及个体民营经济组织这一信贷市场,抢占这一新兴市场。(3)以服务社区为定位。城区农村信用社应以服务社区为定位,以同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为思路,以贷款“零售”业务为手段,以多元化经营为方向,不断拓展自身的市场空间。具体讲,要以居民、商户、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制定符合需求的品牌产品。据相关调查显示,城市居民户或城镇化建设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准城市居民”户同农户相比,大多数有具有商品性质的房产和固定工资收入,有的还有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从事工商企业的还有厂房设备等一定数额的资产。因此,农村信用社可以吸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功经验,把社区金融服务业务的名称定为社区居民户小额贷款。按照这一思路逐步在城区或城镇化建设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创建出新的业务品牌——“社区居民小额贷款”品牌服务项目。

二、规范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思路

(一)推进农村信用社市场业务创新

1、加大科技投入将科技的创新转化为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创新。农村信用社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发挥其最大的效率,并积极依托中国银联、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等各种网络,拓展服务的范围和内涵;借助电子化及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开发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功能,提高科技含量和服务质量;创新网上银行业务,形成自身的独特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完善创新电子转账、支付等业务内容;提高汇兑、结算等业务的服务效率,巩固已有的市场份额。2、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市场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拥有了推动业务发展的最基本的原始动力,谁就占据了业务创新的制高点。农村信用社应充分认识到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通过努力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加强员工培训,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切实保证农村信用社能够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同时,要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在业务创新中做出贡献人员的激励力度。

(二)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

1、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目前,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初步到位,绝大多数省份都选择了省联社作为政府行使管理职责的机构。在“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承担责任,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新体制下,省联社如何履行好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现在还没有成型的模式和做法可供遵循。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探索性的系统工程,我们称之为“现有认知水平的最佳选择”,是符合实际的。

2、理性选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由于历史、地理和人文种种主客观因素,中国各个地区农村经济建设情况不同,特别是东西部农村发展更是悬殊,因此不能片面认为合作制合适或者是股份制合适。农村信用社要明晰产权制度,形成多种金融组织形式并存的局面。在传统农业区,由于农民原有积累少、农业基础薄弱,“三农”问题的解决客观上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因此,对这类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先改革为政策性金融,待“三农”问题逐渐缓解后可进行股份制改革。在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可以改组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一是通过补充、修改完善有关问责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人员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由于失职造成风险损失的各级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二是适应强化内控、规范管理的需要,对有关规章制度做进一步补充与细化,构建适合内部各业务环节、各岗位之间有的工作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更要建立严格的制度执行、考核和奖惩体系,确保有章必循,并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和要求。三是加大对责任认定人员的行为约束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认定工作得到落实。四是通过对处理程序的调整、完善,明确处理程序中应贯彻的原则、责任认定部门、责任认定的监查部门、责任认定程序与处理程序的对接等。五是切实做到违章必究。

(三)争取政策支持为营造实现市场定位的良好氛围

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扶持和其他支持,包括获取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的支持、政府有关方面给予农村信用社以商业银行平等的待遇、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等等;对各级党政部门和乡村两级组织的结欠贷款,要依靠当地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清理,对党政工作人员拖欠的不良贷款或担保的到期贷款,要依靠行政和司法手段予以清收,以挽回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损失;要依照国际惯例,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确保农村信用社支农信贷资金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孙迎春.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若干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3).

2、张红霞.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甘肃金融,2008(1).

3、张虎,沈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浅议[J].现代金融,2004(9).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2

作者:郭燕 单位: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由于农信社为员工规定了贷款营销任务,部分员工为了完成任务不顾贷款风险、不问贷款去向、不讲贷款规则,较为盲目地将资金贷给客户。只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完全忽视了农信社的集体利益,不利于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市场营销机制不健全农信社受到传统经济理念的影响,并没真正地考虑如何从开拓市场进行营销,所以没有形成较为健全的市场营销机制。主要体现在运行、监督、鼓励等机制方面。在农信社内部形成了无竞争、无动力的工作氛围,不利于激励员工积极努力地工作、创新及开拓。营销手段落后,经营产品单一农信社的营销手段往往局限于室内广告、微笑服务等形式,没有深层次地考虑如何制定营销策划,创造不同以往的营销手段。在经营产品方面也没有开拓出新的产品,难以满足市场与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随着我国金融和体制的改革,农信社传统的经营阵地和客户群体已经不能满足自身经营的需求。在金融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环境下,农信社应当积极引进市场营销机制,树立一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要求的营销观念。转变传统“坐等上门”的观念和作风,充分认识到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开展营销策略,才能保持旺盛而强大的生命力,在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建设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首先,几经改革形成的多级法人机制并不适合农信社积极开展市场营销策略的需要。农信社应当加快构建市场营销体制的脚步,尽快建立一个满足市场变化要求的机制,为开展市场营销提供良好的条件。其次,争取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机构得到更多优惠政策,例如结算渠道、票据兑换等方面。然后,政府应当减少不正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积极落实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农信社的市场经营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最后,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追讨部分企业和村集体拖延还款行为,降低市场营销风险和经济损失。为农信社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明确以“三农”为主体的市场定位农信社市场定位,应以“三农”为主体,分三个步骤明确产品定位、明确品牌定位及明确公司定位。(1)产品定位的目的是让消费者一旦产生类似需求就会联想到该种产品,将产品形象定位在客户心里,以便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产品。(2)品牌定位是在产品定位的基础上形成,并通过它实现品牌价值。农信社应当围绕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来确立自身品牌定位,便于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以大额贷款、重视商业贷款等品牌定位。(3)农信社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需要确定企业定位,确定企业形象。明确企业定位,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客户对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的认识,加深对金融产品的印象。在“三步走”定位策略的影响下,农信社占领和巩固农村市场,保住已有市场份额和客户目标群,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和业务领域。实施以开发新产品为主的产品营销策略金融产品作为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农信社必须创造新颖独特的产品来吸引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利用现代金融技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办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争取目标客户群体,扩大市场占有率。创新金融产品是否能够被客户认识、接受和喜欢,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的促销策略。因为它是产品策略能够实现的有效保证。通过卓有成效的市场营销活动,向客户推荐新产品,做好销售后的服务工作,以取得客户的信任。建立完善的人才策略在以市场导向为主的竞争时代,竞争核心之一就是人才。农信社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来培养和招聘各种营销人才,以改善人员知识结构,积极提高员工素质和竞争意识。在运行、监督、管理和鼓励等方面建立比较完善的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才能不断地拓宽业务领域,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建立属于自身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是一个企业自身独有的,明显强于同类企业的,不易被其他企业模仿复制的特殊优势。农信社要想巩固已有市场,防止被其他同类机构和产品吞噬市场份额,就必须通过产品、服务、品牌、形象、人员等,展示自身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新风貌、新实力,充分凸现出比较优势。

在市场经济大的背景环境下,农信社面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要想在金融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一定需要充分引进市场营销策略,改变传统营销策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农村市场和客户群体,积极开拓新型金融产品,配置各种营销人才,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3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三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以及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下,农村信用社在旧体制下积累形成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金融风险日渐显现,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已然危及到农村信用体系的金融安全。因此研究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控制对于促进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确保农村金融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相对于整个社会经济、金融改革,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是滞后的。因此,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已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力争农民收入有较快增长的需要。

(二)现行制度制约农村信用社的正常发展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多次变革给农信社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加大了资产风险。其三个主要来源是:不合理制度造成的资产质量问题,如行政干预、指令贷款支持乡镇企业、制度转换过程中产生的新呆账等。

(三)经营体制不灵活导致的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经营体制。但事实上是农村信用社经营并不灵活,由于联社的统管过死并没有实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惜贷”、“怕贷”、“惧贷”思想较为严重,限制了业务的发展。此外,在经营中还缺少自,从人到财、物的管理权全部收归联社,妨碍了其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内控机制不健全

当前农村信用社处于改革和发展并重的特殊时期,改革工作繁重而艰巨,发展的步伐又不容有些许的停留。因此,当前加强农信社内控管理建设显得尤为必要。根据其业务拓展和创新的实际需要,及时研究、制订相应的内控制度,确保“业务拓展到哪里,制度建设跟进到哪里、内控措施落实到哪里①。

(五)部分员工业务素质不高

我国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的整体素质不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员工的文化水平还停留在初、高中阶段,尤其是基层信用社员工的文化素质更是如此。另外多数基层农信社员工的组织纪律性不强,造成业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低下,损害了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

二、对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的对策

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经济长期持续协调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问题。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首先必须加强金融立法,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为了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我们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转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1.扩大农村信用社规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只有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步伐,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一是增资扩股,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延伸信贷范围,扩大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三是要转变经营作风,改进贷款方式。实行对社员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对农业生产贷款优惠的政策。

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农信社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要尽快强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自律机制。加强对贷款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严格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股金公开、贷款公开和帐务公开。要坚持贷款的集体审批制度,健全落实贷款的担保抵押制度,逐步推行贷款的风险度管理。

(二)实行政策扶持

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必须调整现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政策。一是国家财政拨付资金,核销“五小”企业呆坏账和解决政策性保值贴补利息;二是适当减免税赋或降低对农村信用社的课税税率,对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三是适当放宽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限制,适当批准农村信用社开办新的业务,如国债买卖、票据贴现、保险等。

(三)强化员工队伍建设

处置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关键是处置人的因素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因素造成的风险。为此,必须抓住以下三点:一是切实加强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增强职工敬业爱岗意识、廉洁奉公意识,克服不良习气,纠正违法违纪现象,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凝聚力、向心力。二是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四)创新经营理念

大力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

(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尽快制定《农村信用合作法》,确立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村信用社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使农村信用社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使农村信用社甩掉包袱,轻装前进;三是加强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四是坚决避免对农村信用社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重点抓好对其年检工作;五是人民银行市、县两级支行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一方面控制住新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着力化解已暴露和潜在的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支农业绩的考核,使其不偏离支持“三农”的方向。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4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河南;优化

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则需要良好的金融生态,本文对河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和问题的研究,对改善金融结构、提高金融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理论内涵

关于金融生态的概念,目前有不同看法:①比喻论,认为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概念来比喻金融业运行的环境,主要是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信用环境、制度环境及经济环境等;②内外因素综合论,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外部因素如社会、政治、文化、经济、法律、意识形态、信用传统习惯,和金融业内部结构和运行主体、组织行为、机制、产品等内部因素,以及内外部因素的相互牵制和影响;③价值论,认为金融生态反映金融业内外部各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的价值关系;④仿生论,这一观点来自于生态经济学并借鉴了生态学的观点,认为金融生态是一种仿生学概念,是一种社会状态,与自然界的生态相类似,是社会发展中一个呈网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要素环环相扣,不可分割。

本文基于经济生态学或经济演化理论,将农村融本身视为一种生态,认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农村金融主体(包含农村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生产者或供给者,如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及其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决策及监管机构)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构成的,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在这种动态平衡系统中,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农村金融主体的活动范围和服务对象,影响甚至决定后者的运行机制、生存状况,反过来,后者通过提供农业金融资源配置功能、农村金融信息生产与导向功能、风险规避与管理功能积极反作用于前者。

二、金融生态环境对新农村建设的效应

(一)宏观效应

首先,金融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市场经济发展本身基于人们相互信任、互相交换各自的产品,到今天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可以说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存在,金融不能合理有效运行,金融社会经济活动就不会有效运转,世界范围内的资本就不能自由地流通,社会资源也就不会合理配置,国民经济就不能顺畅运转。因此,金融发展到高级阶段,已不是仅仅从属于经济,而是成为了经济的核心,起着联系各行业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已经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建设新农村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发展,要实现新农村的发展,金融也需要加快发展。

(二)微观效应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核心的作用,除了进一步加强金融业自身改革外,更有赖于金融业的外部“生态环境”。正如自然界中任何生物的生存和发展都由其自身条件和其所处的外部环境二者共同决定一样,金融体系的良好运转与核心作用的发挥,一方面要以自身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其所处的外部环境。从生态学的角度看,金融企业也是一个生命系统,不断地通过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与其周边的社会系统形成发展模式选择了功能协调、优势互补的关系,使其自身通过“适应、利用、改善”的过程实现了生存、成长、回报、获取继而再发展的目的。当金融生态环境良好、金融资产安全有保证时,资金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入,形成金融支持的重点,进而带动各种资源聚集,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获得可持续的动力,形成农户、银行、政府的多赢格局。

三、河南省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比较脆弱

由于连续几年金融机构从农村地区退出的力度加大,国有银行资金上存、邮政储蓄分流和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非农化”等原因,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体系比较脆弱。

1.农村正规金融中介组织仍不健全。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只剩下农村信用社,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

2.农信社独自难当“支农”重任。目前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仅为河北农村资金需求的25%,乡镇企业信贷需求满足率也只有52%;在农村信用社获取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信贷支持的农户数仅占河南省农户总数的30.8%。

(二)农村金融立法不健全

199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法律规章对农村金融法制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就目前情况而言,有关农村金融的法律规定的效力等级都比较低,没有权威性,一般是部门规章,至高是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还有不少是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政策性文件。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在改革和发展中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比如,对待在农村金融组织中占重要地位的农村信用社,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合作金融方面的法律,没有明确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性质、组织形式以及权益,未能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依法的扶持和保护。

四、发展策略建议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改善

1.加大商业银行服务农村的力度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5

关键词:文化;经济发展;金融发展

文化作为一种独特而重要的资源(高波、张志鹏,2004),甚至有人把它看成是“制度之母”(曼格尔,2002),但到目前为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社会科学研究的所有领域基本上都对此做过界定。被誉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是第一个在文化定义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人,他将文化定义为“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泰勒,2005)。此后,人类学家、政治学家、历史学家、管理学家以及经济学家等分别从各自研究的领域对其规定了不同的含义。经济学家基本上比较倾向于把文化定义为“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不同形态的精神财富及相互关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系统”(欧阳强、宋德勇,2005)。关于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自经济学产生以来就有论述,因此本文只是简单概括了文化如何作用于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系统综述国内外学者对文化与金融发展关系的研究。

一、文化与经济发展

文化对经济的影响很早就为经济学家所认识。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如斯密、穆勒以及马歇尔都在各自的著作里阐述了文化如何作用于经济发展。他们通常把文化看成是伦理道德、理想观念、风俗习惯以及等,而这些因素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高波、张志鹏,2004)。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两本著作中充分阐述了他所理解的“经济人”,以及从“经济人”出发所形成的“特定的文化观念成为市场扩展和经济进步必不可少的条件”(高波、张志鹏,2004)。穆勒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位在道德和社会科学研究上,在他看来,各国的经济发展取决于道德的或心理的因素。马歇尔也认识到包括宗教、理想、道德、观念在内的文化因素和经济动机共同决定人们的行为。而且他还意识到了宗教改革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将它与印刷术、发现新大陆三者共同看作是工业革命的前提条件(高波、张志鹏,2004)。后来,韦伯(1995,2002)明确考察了文化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兴起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他认为,资本主义的兴起是一种植根于的文化现象,“现代资本主义精神,以及全部现代文化的一个根本要素,即以天职思想为基础的合理行为,产生于基督教禁欲主义”。他也探讨了儒家伦理与东方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阻力之间的生成关系,认为中国的儒家伦理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继韦伯之后,更多的学者强调了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他们或强调文化会促进经济发展,或认为文化是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总之,学者们越来越关注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把这一领域延伸到金融发展上。

二、文化与金融发展

早期的学者在分析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时研究了宗教对金融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认为,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由于各自的教义不同,从而对金融发展产生了不同作用。基督教早期禁止放贷获息,中世纪时反对高利贷的思想达到顶峰,直到16世纪才渐渐放松禁令;伊斯兰教自始至终严禁高利贷;而佛教不仅允许放贷取利,而且对交易方式和利率作出了明确规定。正因为如此,伊斯兰银行和金融业的发展至今还比较缓慢;历史上,信仰佛教的地区金融发展未受太多约束;基督教对高利贷政策的演变反映了金融发展具有阶段性(魏悦,2004)。

以后的经济学家更侧重于研究文化对经济的作用,有关著作非常多,但基本上没有论及对金融发展的影响。只是最近几年才有学者开始从文化角度论及金融发展。他们主要阐述了文化如何影响投资者权利的保护,进而影响到各国金融发展的差异;文化如何影响各国的公司治理;文化对个人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社会资本、信任、关系等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以及综合性地研究文化如何作用于金融发展,增进经济绩效。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文化对权利保护、公司治理及经济增长的影响

Stulz和Willamson(2001)以宗教和语言作为文化的替代变量检验了它对金融发展的影响,结果发现,文化与投资者权利保护相关,特别是对债权人的保护表现很显著。宗教在解释债权人权利保护的国别差异上要比国际贸易、语言、法律起源这些变量的力度强;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对债权人的保护没有其它国家好。不过。文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总体而言,宗教和语言能表明一国如何实施各种权力保护投资者,进而影响金融发展。

Licht、Goldschmidt和Schwartz(2001)认为,法律只能部分地解释全球的公司治理制度差异,公司治理会受到文化的影响。他们根据Stulz和Hofstede的分类法把所研究的样本国家划分为英语国家、西欧、东欧、远东、拉丁美洲、非洲六种文化区域和不列颠人、日耳曼人、北欧人、更发达的拉丁美洲、不太发达的拉丁美洲、亚洲以及亚洲东部国家七类文化区域,并根据LLSV所创造的衡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反董事权利指数和债权人权利指数,考察了文化分类与投资者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发现普通法国家的反董事权利指数要高于大陆法国家的各个指数,而按文化区域分类的国家在对债权人的保护上没有什么区别。

Kanatas和Stefanadis(2005)更是明确研究了文化、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文化既是经济繁荣和经济增长的引擎,又是金融市场发展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通过构建模型实证检验证实了:(1)社会越道德,即腐败越少,产权越强大,经济增长率越高,同时,受教育的人也更多;(2)越强调的国家,其经济增长率越高,金融发展水平也越高;(3)实行新教的国家更容易建立强产权的法律体系,人均收入水平和经济增长率相应要高一些,金融体系也更发达一些;(4)产权保护不强、腐败水平比较高的国家相比于那些强产权和腐败水平低的国家更容易实行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与此同时,越强的国家越不会选择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

(二)社会资本、信任和关系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GuisoLuigi、SapienzaPaola和ZingalesLuigi(2004)以意大利为例分析了社会资本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他们认为,在社会资本较高的地区,个人(家庭)更愿意投资股票,更多地使用支票,而以现金方式进行投资的数量非常少,因而这会影响金融发展的程度,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

Karlan(2001)研究了社会资本对秘鲁的集团银行业的影响。他发现,社会资本越高的地方,贷款偿还率和储蓄率越高,储蓄所产生的收益也越高。而且社会资本能够区分是因为道德风险还是因为个人所面临的真实不良冲击而造成的违约。同时,他还发现,文化异质性和地理扩散性可以解释借贷行为,一般地,那些拥有相似的文化,住得也比较近的群体之间所发生的借贷的效率要更高一些。

Calderón、Chong和Galindo(2001)利用48个国家1980-1994年间的数据考察了信任和金融结构、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即使在考虑了经济发展水平、人力资本、宏观经济稳定,特别是法律法规后,信任也都与金融深化、金融效率以及股票市场相关。信任水平越高,金融深化程度越高,股票市场和信贷市场越发达,利差和管理费用越小,金融效率越高。而且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信任还可以替代正式制度发挥其作用。

Allen、QianJun和QianMeijun(2002)以中国作为研究对象,利用有关数据把中国的企业划分为正式部门(国有企业和公开上市的企业)和非正式部门(所有其它企业),他们发现,非正式部门的法律机制和金融机制都没有正式部门的好,但前者要比后者增长得快一些,在他们看来,这是因为在非正式部门中存在着非正式的融资通道和治理机制,如声誉和关系等,在支撑该部门经济的高速增长。

Garretsen、Lensink和Setrken(2004)研究了社会规范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影响。他们发现,社会规范会对股票市场资本化产生重要影响,不过对银行的信贷供给影响不明显。总之,他们认为,社会规范总体上能够解释金融发展,间接影响经济增长。

三、文化与金融发展的国内研究概述

国内研究文化与经济发展的文献比较多,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二是论述儒家文化对整个东亚经济的影响。但从文化的视角研究金融发展的文献还比较少。目前,金融理论界对于文化的研究滞后于中国金融改革的发展步伐。

尽管如此,国内学者还是从四个方面研究了文化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一是儒家文化如何影响金融发展;二是社会资本与中国金融发展的关系;三是文化对东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四是金融文化对中国金融发展的影响。

朱正元((2001)研究了儒家文化与中国中央银行制度之间的关系,认为,中国金融发展缓慢有其深刻的文化背景,特别是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经济主体的金融意识淡薄,给中央银行的制度变迁带来了巨大阻力。具体而言,一是金融意识淡薄导致中央银行的宏观货币政策传导缺乏微观基础;二是金融意识淡薄阻碍了金融企业形成自负盈亏的风险分担机制,使得中央银行实际上成为企业、商业银行以及居民存款各种风险的最后承担人;三是金融意识淡薄使金融制度变迁的市场需求不足,而必须由政府强制供给,由此形成了高度集权的中央银行制度。

张俊生、曾亚敏(2005)和卢燕平(2005)利用GuisoLuigi、SapienzaPaola和ZingalesLuigi(2004)所选择的无偿献血率代表社会资本,实证检验了社会资本与中国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检验结果表明,社会资本在我国的金融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资本与中国各地区的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即使在控制了如法律执行质量、教育水平、人均收入等变量后,结果仍然比较显著。

国内有学者从文化的角度探讨了东亚金融危机。顾肃(1999)指出,国际金融投机只是东亚金融危机的表面原因,真正的根源在于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东亚文化传统“在现代化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政治经济一体化的体制”。陈立旭(2005)也认为亚洲金融风暴应该使人们认识到文化的作用,重新思考儒家文化与东亚经济的关系。

此外,国内不少人着重研究了金融文化对金融发展的影响,认为,金融文化的进步与繁荣,是金融业不断发展和成功的重要因素(邱正文,1996)。郭宏之(2000)认为,金融文化研究的目的在于把握文化建设对金融业发展的积极影响。他从文化的视角分析了金融,又从金融的角度重新认识了文化。从文化的角度看,金融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和文化活动;而从金融的视角看,文化建设会推动金融发展。因而文化与金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范恒森(2000)明确界定了金融文化,认为,金融文化是指“人们在金融实践中形成的,并对一个国家的货币政策、金融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等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思想文化”。光(2002)考察了债信文化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在他看来,金融体系和金融交易的本质是信用,“金融的发展与信用的发达和债信文化的繁荣是相表里的……而且,发达的债信文化是金融体系健全和有效的本源”。王新(2004)认为,文化与金融相结合形成了金融文化,它可分为货币文化、信用文化、票据文化以及金融企业文化。陈志武(2006)探讨了金融技术、经济增长和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文化,特别是家庭和社会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个社会的金融技术发展;中国传统社会因金融市场不发达,即为克服金融的不发展而内生出与西方文化截然不同的中国传统文化。因而,在他看来,包含金融技术在内的金融发展影响到各国的文化内容。秦池江(2006)指出,现代金融和现代金融文化孰为因,孰为果,就如鸡和蛋一样无法说清。总之,发展现代金融的同时必须也发展现代金融文化,只有借助于金融文化,才能更好地培育出现代金融。

四、评论与启示

从上面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首先,无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对文化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他们所研究的作用于金融发展的文化多是社会资本、信任、宗教,甚至包括语言。其次,由于文化很难量化,而且有些数据的获取比较困难,因而关于文化对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并不多。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以某一特定国家,如意大利,为样本来检验社会资本对某些国家金融发展的影响,因此,推广性不强。国内的实证研究也局限于利用国外文献所定义的指标,如无偿献血率,来检验中国各地区社会资本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事实上,中国各地区的无偿献血率差别很大。因而,利用这一指标来反映中国各地区的社会资本水平并不是十分准确的。最后,在文化与金融发展的研究上,难以确定究竟是文化影响了金融发展,还是金融发展引导了文化,抑或二者相互作用。

文化在中国金融发展中已经且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对中国金融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整个社会变迁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都在某种程度上推动着中国金融发展。但是当前中国金融发展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腐败,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缺乏对文化的重视。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作用,毫无疑问它也会影响到金融的发展。可以说,中国目前并不缺乏先进的正式制度,尤其不缺乏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但是银行信贷仍然是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资本市场发展不活跃,特别是经常发生金融大案要案,探寻其背后的原因不能不说有文化的因素在起作用,尤其是文化的内核之一信用在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基于信用而生,信用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但是中国目前的金融发展忽视了诚信原则。事实上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是特别强调信用的作用的,因而,当前中国金融发展所缺失的信用在某种程度上既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流失,又反映了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因此,要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务必要先将信用和市场文化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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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波,张志鹏.2004.文化与经济发展:一个文献评述[J].江海学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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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肃.1999.对东亚金融危机的文化反思[J].中国社会科学(3).

卢燕平.2005.社会资本与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J].统计研究(8).

曼格尔.2002.非洲需要一个文化调整计划吗[M]//亨廷顿,哈里森.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M].北京:新华出版社:119.

欧阳强,宋德勇.2005.先进的循环经济文化模式构建分析.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6

关键词:系统论,农村金融系统,农村金融改革

Reform Thought of Rural Finance based on the System ory

Abstract:Rural Finance is a system and the reform of rural finance in Chinachiefly aims to coordinate and integrate its constitution.Base on the analysesof its existing characteristics ,the weaknesses and the outlets of the Chineserural financial reform has been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System Theory,Rural Financial System ,Rural Financial Reform

1.的提出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在政府主导下,围绕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问题,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一直没有停顿。2003年6月中央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和2004年8月17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2004]66号),完善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中心的确立,把以农村信用社为重心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尽管如此,有关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于诸如农村金融的总体格局怎么安排?农村信用社的方向是什么?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怎么设定?农业银行怎么改革?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怎么规划?怎么整合县域金融?合作金融在中国金融产业中的地位怎样界定?民间金融怎么发展与规范?怎么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等等,基于各种的角度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是大相径庭。然而,就现有的研究而言,呈现下面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停留在农村金融的某一个方面的研究,特别是从农村信用社的研究出发来讨论农村金融问题,以农村信用社的模式选择替代了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曾康霖,2001;王自力,2002),更多的人似乎都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全部,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了,金融支农问题也就解决了;二是尽管也提出要通盘考虑农村金融改革,应该一揽子规划农村金融体制构建(谢平,2001),并且也有了对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综合考虑(曾康霖、蒙宇、刘楹,2003),但是并没有见到从宏观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构建一揽子规划的深入探讨;更多的研究仅是就事论事,就农村信用社谈农村信用社、就农业银行谈农业银行、就农业发展银行谈农业发展银行,没有考虑各种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协调和整合;三是尽管也提出了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从需求出发探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何广文,2001;高帆,2002),但是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农村金融准备的不足,导致农村金融改革系统协调能力低下,农村金融体系整体活力缺乏,农村金融改革总是难以到位。有鉴于此,本文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将系统论的理念引入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之中,将农村金融改革置于国家整体宏观经济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之中,对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农村金融改革的整体思路。

2.作为一个系统的农村金融

所谓系统,就是按一定目的、条件和环境,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互相作用的若干要素的有机整体。系统论认为,宇宙中包括人类宏观和微观方面,都是若干大小系统。基于这一系统论基本原理,宏观经济可以看作一个系统,农村经济可以看作是宏观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农村金融可以看作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宏观经济系统的二级子系统)。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7

关键词:合作金融;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

1我国农信社——合作金融的现状

合作制实际上是一种产权制度安排,而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信社自产生那一天起就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性质,在历次制度变迁中演化为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产权不明晰,激励与约束机制缺乏,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大量不良资产沉积,“信用合作”有名无实,使农信社已无力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信贷需求。更为严峻的是,不少地方的农信社想急于甩掉“农”姓帽子,借体制改革之际,实现向商业银行的蜕变,致使农信社成为农村资金非农化的一个重要渠道。农信社在支持“三农”、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在逐步下降。

2合作金融的典范——德国农村金融制度

德国是信用合作运动发源地。德国的信用合作组织共分三级机构,从中央到地方依次是:德国合作社银行;地区性合作银行;地方性基层信用合作社。100多年来,信用合作组织先后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一个具有世界规模的运动,德国的合作金融组织已经形成遍布城乡的合作金融组织网络和健全的合作金融管理体制。

德国的合作金融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

(1)坚持合作金融的核心原则。合作金融的核心原则是由入股社员所拥有、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等,信用社不论其规模有多大、业务范围有多宽、联合层次有多少,只要体现了这一核心原则,仍然是合作金融组织。

(2)建立自上而下、自成体系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德国合作金融组织采取多级法人制度,各级之间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权,每级组织均由各自成员入股,实行自上而下的控股制度,形成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

(3)合作金融的生命力在于其组织体系内的相互合作关系。在保证各级合作金融组织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其组织体系内部在资金融通、资金清算、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相互合作,能够有效地促进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

(4)合作金融组织在合作本质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实行业务上的商业化经营。德国的合作银行是一种综合性的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上与其他商业银行没有多少区别,在政策上对合作银行已经没有什么优惠。因此在德国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合作银行充分发挥合作制优势,根据客户的需要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完善服务职能,努力办成综合性的商业银行。

(5)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管理手段,对合作金融组织进行监管并提供法律保障。德国合作社法规定,各类合作社企业,每年都要接受行业审计协会的审计。严格的行业审计制度,保证了合作银行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3对于我国农信社改革的建议

我国国情与德国明显不同,但是根据德国的经验,我们也有可借鉴之处。

首先,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无论从功能还是性质定位,都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一刀切”。尤其在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下去,绝大多数地区农民仍然需要有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提供及时方便服务的金融机构,实行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村还是有很大需求的。

其次,建立全国性的垂直型农村信用社体系。农民是我国的弱势人群,主要由农民投资人股并为农户服务的农村信用社必然是一个弱势组织。农村信用社在各地各为法人,相互分割,不成体系,且网点大多在基层,地位较低,利益容易受到侵蚀等问题,总分行制纵向管理体制恰恰能有效地规避地方行政干预和分散风险,增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时,以银监会合作部管理人员为基础,组建全国性的不经营金融业务的集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中国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省级行也是管理行,县级行才开展业务。

再次,农村信用社改革应该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相配套。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个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了农村金融的重要性以及政策上向农村金融的倾斜。特别是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要求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指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就目前农村金融需求来看,仅仅依靠农村信用社显然难以独立支撑。因此,无论是从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来看,还是从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来讲,农村金融改革都应该避免形成独家垄断格局,应实现多样化,保持竞争性。

参考文献

[1]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研究,2001,(1).

信用社金融论文篇8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步骤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9-0054-02

引言

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村金融的基础。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经营机制落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几乎难以为继,很难有力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2003年6月27日,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为标志,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存在问题也比较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面临严峻的挑战、改革的目标不明确等等。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度环境和文化背景不同,兼之评价标准的偏颇,很难确定三种模式的孰优孰劣,更为关键的是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显示出的良好绩效是优惠政策带来的还是制度创新的结果很难测算。

一、合作制理论基础

以Sapiro和Nourse为代表的早期合作社学派认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进入市场,不仅可提高收入,还可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市场的效率。在Sapiro和Nourse之后几年,人们对合作社的研究开始由注重外部影响向以解决合作社组织内部问题转移。

把合作社当做一个企业的观点是Enke(1945)提出来的,但是他没能解释合作社持续经营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Helmberger和Hoos(1965)运用企业理论,建立了一个合作社模型。Helmberger和Hoos的模型显示,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如果管理者试图通过吸收新成员来扩大业务,将会减少已有成员的收入。

Cook等在1995年运用产权理论对合作社的产权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搭便车、资产组合及对长期项目缺乏投资的激励等问题。随后,Harris,etal(1996)提出以封闭社员资格政策加上销售协议来解决搭便车问题,通过合作社股份的二级市场,允许合作社股份转让来提高社员的投资激励和改善资产组合。

20世纪80年代,随着博弈论、交易费用等一些新兴经济学的兴起,一些学者也及时利用这些理论研究合作社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伴随着传统合作社制度的种种缺陷和局限性,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更加关注合作社的企业性质,试图运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合作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演化。大家越来越接受合作社和其他企业一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观点。他们认为,合作社应当随着外部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作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否则合作社就难以保证持续经营。合作社运营应该是相对开放式的,应该提供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高效率的农民,甚至其他投资者,否则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只有低效率农民的参加只会使合作社走向灭亡。

针对专门的信用合作组织,国外的研究多融合于对一般意义上的合作社制度的研究,但是如果更深层次的考察,与合作社制度的发展相一致,西方国家关于农村金融组织的研究是随着整个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而逐步深化。

国外学者对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合作金融组织产生到19世纪末,是合作金融组织自由发展阶段。主要侧重于对合作金融基本原则以及合作社社员权利和义务界定的研究;第二阶段,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国家干预阶段。主要侧重于合作金融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进行立法以加强对合作金融管理的研究;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期,是合作金融组织的调整变革阶段。主要侧重于从企业视角研究合作金融如何适应市场的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主流合作金融理论存在以个体性为基础的市场型合作金融和以集体性为基础的整合性合作金融的理论分野。前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新古典经济学假设条件下的一个企业组织,社员不依赖合作社,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后者把合作金融组织看做是经营性企业与公共组织的结合体,社员完全依赖于合作组织,合作社由专家经营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合作金融体系的社会性质逐步淡化,商业逐渐增强,整合型合作金融发展的说服力明显不足,而市场型合作金融理论更具有当代经济的特征,成为目前合作金融理论发展的趋势。

合作金融制度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以上的历史,合作金融组织在欧洲、美洲和亚洲都有广泛的分布,很多合作金融组织在经营规模和经营质量上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对德国合作银行制度、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美国信用合作体系、荷兰合作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运行机制的梳理,结合合作制理论,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社会政治体制以及文化传统上的差异,使得各国合作金融组织在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发展模式上表现灵活多样,但不同地区的合作金融组织都遵循着一些大的基本原则。(1)合作制最主要的原则是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以及地方自治和民主管理。(2)合作金融组织常年形成的严密的内控机制及民主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地方成员行和中央合作银行、和地方成员行之间的交叉担保机制,是合作金融组织成为最“安全银行”的主要原因。(3)确定合理的资本组合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引入外部资本是非常必要的。当然,股份制的最终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分的股份制结构有可能导致对会员客户的服务有所减少。这需要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设计,并且通过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保证成员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合作金融组织的治理结构一般是通过两级法人(或者三级)机构,植根于最基层的机构当中。每一个成员行,都有一套完整的内部治理机制,这样能够实现成员行内部的有效监督。然后通过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和信贷服务,保证各成员行不脱离健康经营轨道。(4)合作金融组织具备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非常重要,如果不提供全方位服务,只是固有的几项服务,而不是以客户价值为原则,那么就会产生更高的成本,还会失去许多客户。合作金融组织客户群体主要以社员为主,以支持社区发展为己任,同时也积极拓展其他客户,以提高赢利水平。以盈利方式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金融要求,而不应把合作金融组织理解为非盈利,或者是可亏损的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帮助出现危机的合作金融组织渡过难关,同时也有助于建立经营不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水平。(5)利润分配改变了过去全部留存的方式,一部分用于分配给社员。在分配过程中,以社员参与合作金融的惠顾量为基础,同时也涉及了按股权分红。(6)建立了《合作法》,使合作组织的运行有法可依。《合作法》主要明确什么是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有什么样的治理架构。

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步骤

有步骤地组建合作银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由之路。

1.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不能一哄而上。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应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已脱钩的农村信用社联社,按照《农村合作银行条例》率先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尚未与农业银行脱钩的信用社,应先与农业银行脱钩,接受人民银行的领导,创造条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2.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基层农村合作银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还不完全具备基层农村合作银行的条件,首先,要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这就必须摸清家底,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信用杜的经营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逐步达到基层农村合作银行应具有的经营管理水平。其次,资本金达到注册标准并适当扩大经营规模,按照《巴塞尔协议》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资本金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8%。因此,要扩大经营规模就必须首先增加资本金。最后,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信用社应于筹足注册资本金之后,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聘任行长,行长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3.组建县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经过整顿提高、扩股、筹足注册资本金,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已具有法人资格,成为合格的基层农村合作银行,为组建县级农村合作银行做了必要的准备,在此基础上,每个基层农村合作银行向县联社入股进行再合作,县农村合作银行也可向地方财政和较大的乡镇企业招收股金。

4.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在适当时机组建市(地)农村合作银行,但市农村合作银行不宜全部按行政区划设立,因为有的市管县过少,没有组建的必要,依法组建的市(地)农村合作银行,其内设机构应与县农村合作银行有所不同,可设立资金调剂部、会计管理部、人事教育部、办公室和独立经营的营业部。

5.设立省合作银行管理处,挂靠在省人民银行,对全省农村合作银行进行行业领导和管理,并提供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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