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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论文8篇

时间:2023-04-06 18:35:24

金融支持论文

金融支持论文篇1

根据分析需要,本文采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和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选取城镇化率(UR)、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占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NXF)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指标(NXD)三个变量,结合我国1981—2011年之间的年度统计数据,实证分析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

1.1模型介绍

1.1.1向量自回归(VAR)模型传统的经济计量方法是以经济理论为基础来建立描述变量的模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是基于数据的统计性质建立的模型,通过对所有内生变量滞后值回归分析,以估计内生变量的动态关系,避免了经济学先验理论的羁绊。VAR(p)模型的数学表达式。

1.1.2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是包含协整约束的VAR模型,常应用于具有协整关系的非平稳时间序列建模。如果上述VAR(p)模型中yt所含有的k个序列为一阶单整序列且它们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不包含外生变量xt的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数学表达式为。其中的ecmt-1=%Tyt-1是误差修正项,反映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T是协整向量。系数矩阵&反映变量之间的均衡关系偏离长期均衡状态时,将其调整到均衡状态的调整速度。Γi是系数矩阵,所有作为解释变量的差分项的系数反映各变量的短期波动对作为被解释变量的短期变化的影响。

1.2变量选择

1.2.1城镇化率(UR)本文采用人口城镇化率(UR),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重来衡量农村城镇化水平,该比重越大,说明农村城镇化水平越高。

1.2.2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占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NXF)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使用NXF作为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评价标准,比例越高,支持力度越大。NXF=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底余额/全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1.2.3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指标(NXD)本文采用农村信用社每年年底的存贷款余额之和占GDP的比重(NXD),作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指标。NXD=(农村信用社存款年底余额+农村信用社贷款年底余额)/GDP于是,可以知道本文中yt列向量就是向量[UR,NXF,NXD]T,后文就是以此向量建立VAR和VEC模型并进行实证分析的。

1.3数据说明文章收集了我国1981-2011年之间的年度统计数据作为样本,所有样本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和历年的《中国金融年鉴》。尤其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农村信用社近年来的改革,为了切实反映农村信用社改革前后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状况,数据将改革后部分省区的农村商业银行数据纳入其中。

2实证检验与分析

根据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实证分析需要,本文利用Eviews软件,对UR、NXF和NXD三个变量进行了平稳性检验、基于VAR模型的Johansen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基于VEC模型的方差分解分析。

2.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UR、NXF、NXD序列是时间序列数据,在建立模型进行相关检验分析之前,首先要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以防虚假回归等问题。本文选用ADF(Aug-mentedDickey-Fuller)检验来进行序列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1。由表1可知,原序列UR、NXF、NXD的ADF值均大于5%临界值,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UR、NXF、NXD都是非平稳序列。D(UR)、D(NXF)、D(NXD)在5%显著性水平下都是小于临界值的,一阶差分都是平稳过程,即时间序列UR、NXF和NXD都是一阶单整的。

2.2协整检验本文利用Johansen协整检验,检验UR、NXF、NXD协整关系。判断农村城镇化水平、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状况三者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Johansen协整检验是在VAR模型中完成的,通过LR、FPE、AIC、SC和HQ准则选择VAR模型最优滞后阶数为2,即建立VAR(2)模型。在VAR(2)模型下对三者之间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见表2。表2说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UR、NXF、NXD之间存在且仅存在着一组协整关系。可以认为城镇化率、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2.3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协整检验说明了UR、NXF、NXD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相互依赖关系,但不能确定三者之间因果关系如何。为此,本文基于VAR(2)模型检验城镇化率(UR)、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NXF)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NXD)之间是否有显著的Granger因果关系。结果如表3。由表3在5%显著性水平下: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NXF)、农村信用社发展状况(NXD)明显不能Granger引起城镇化率(UR);UR、NXD也外生于NXF;而UR、NXF能够Granger引起NXD,即农村城镇化水平、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Granger原因。

2.4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的估计经过Johansen协整检验表明UR、NXF、NXD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于是可以建立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VEC模型估计结果为。可以看出,NXF与NXD的短期波动每增加1%,城镇化率将分别增加0.0016%、0.0186%。UR与NXD的短期波动对NXF短期变化影响分别为负和正。UR与NXF短期波动对NXD短期变化影响为负。从ecmt-1可以得出城镇化率、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是:UR=-0.4966NXF+1.6784NXD+0.1197。分析协整方程,从协整系数可以看出,长期内城镇化率与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城镇化的金融支持之间存在反向关系,与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并且由于正向作用系数为1.6784大于反向作用系数-0.4966,金融支持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在长期内的等量提高总体上能带来城镇化率的提高。

3结论与建议

金融支持论文篇2

为了分析农村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影响,本文从生产要素投入的视角,借助于生产函数传统分析框架,设计了一个农村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影响的理论分析模型。在该模型中,把农村金融、农村劳动力、农村物质设备作为“投入”,用于培育过程,这样,就得到农民生产合作社培育发展函数模型:Y=f﹙F,L,K﹚﹙1﹚其中:Y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F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投入;L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劳动力投入;K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物资投入。由于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分析农村金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的影响,因此,借鉴温涛等﹙2005﹚,对农村劳动力投入和农村物质设备投入加上一个容量限制L和K,从而得到:如果不考虑分配政策、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税收差别等因素的影响,利用这一模型,同样可以考察农村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的影响机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所需金融支持既有来自于合作社内部的,也有来自于外部的。外部金融支持来源主要有两条渠道:一是政府或社会组织的金融补贴,一般不针对某个特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因而这部分金融支持一般具有通用性;另一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这部分金融支持一般具有针对性,只是对本农业组织﹙企业﹚服务,因而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一般而言,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和银行贷款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能力的提升弹性不会大于1,这是由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农业本身具有需求弹性较小的特征;另外,银行对农业投资的报酬率相对于其他行业较低。因此,增加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能力提升的影响是呈边际递减趋势的。命题1: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随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的增加而提升,同时也随银行贷款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的增加而增加,但增加的幅度都呈现边际递减的趋势。为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最优,专用性金融支持随着金融禀赋的增加而增加,金融机构会根据合作社成员的私有金融大小判断其信用程度,从而提供不同程度的金融支持;如果有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技术条件,新型经营主体会通过增加银行贷款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来扩大经营规模,但由于存在边际能力递减的趋势,经营规模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遵从“适度规模经营”原则。根据式﹙9﹚可以得到金融机构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与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的边际技术替代率为:命题2: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与银行贷款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但边际替代率较小。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虽然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但也不是无限度地提供,应限定在适当的额度范围内。这是因为两者的替代性并不是无限制,两者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数量上应保持适当的比例,这样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最小社会成本约束条件下获得培育能力的最大提升。根据式﹙9﹚及成本约束条件,可以得到:I=γR﹙γ+β﹚。当β0时,I≈R,此时,FS0,这意味着向银行贷款所获得的专用性金融支持减少,主要依靠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获得培育能力的提升。反之,当β的值较大时,由于FS与FG具有一定的替代性,FG的增加会使FS有所减少,在资源约束条件R=FS+I下,意味着I有所增加,也就是说当FG增加时,同样的FS可以满足更多的I的需求,也就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的扩大。于是,得到:命题3:如果银行贷款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的弹性较小,那么随着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的增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会趋于缩小;如果金融机构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弹性较大,那么随着政府提供的通用性金融支持的增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将趋于扩大。

二、数据来源及变量设定

(一)数据来源现有研究大多集中于宏观层面,原因是数据获取的困难性及高成本性制约了对基层农户的微观研究。为了深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实践,我们对山东省胶州市李哥庄镇、胶莱镇、胶西镇、铺集镇、里岔镇、洋河镇等地的农户进行了实地调研。之所以选择胶州市作为调查地点,是因为胶州市为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试点县﹙市﹚之一,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并且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化,已经培育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先按照重点调查法选取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调查对象,然后在每个合作社随机选取6~8个成员作为调查样本,共发放问卷585份。在统计过程中有些调查问卷信息填写不完全,甚至有些被调查者回答不真实,为了防止计量结果产生偏差,需要对样本进行筛选,删除那些问答有缺失的或者前后矛盾的问卷,最终得到486份有效问卷,占总数的83.08%,达到模型所需样本的最低需求。调查主要采用面对面访谈的方式完成,样本成员的基本情况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具有很强的异质性,其身份特征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在调查样本中,成员身份有的是农业企业家,有的是家庭农场主,也有专业大户和普通农民,其中专业大户和普通农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员,达到77.9%。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性别以男性为主,年龄主要集中在30~40岁和40~50岁阶段,文化程度主要是高中水平,占46.3%,大学及以上学历占到了19%,相比传统小农户,文化水平明显较高,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新技术的采用,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有利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水平的提高。

(二)变量设定农村金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重要要素,为了具体衡量农村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的影响,需要选取适当的变量,并且采用合适的计量模型估计农村金融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做出估计,具体变量选取见表2。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设定为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Y﹚的满意度。培育效果是个抽象概念,很难用数量来直接衡量,因此,在问卷调查中采用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效果的满意度来间接衡量,尽管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采用此方法使得抽象的评价变成了直接的数量评价。2.解释变量为了解释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影响,结合理论模型,以X1代表政府支持的通用性金融支持变量,反映政府对合作社的政策支持,是农民合作社金融支持的外部来源,在问卷中用政府是否给予培育补贴来衡量,“无”=0,“有”=1。以X2代表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专用性金融支持,这部分金融也属于合作社的外部金融支持,在问卷中用是否从金融机构贷款来衡量,“无”=0,“有”=1。以X3代表成员自身专用性金融支持变量,反映社员自有资金对合作社培育的影响,属于合作社的内部金融支持,在问卷中用社员的年收入表示,“20000元以下”=1、“20000~25000元”=2,“25000~30000元”=3,“30000~35000元”=4,“35000元以上”=5。前面两个变量没有从绝对数值上来衡量,但是可以将其作为选择性变量来评判,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方面的缺失。因此,本文认为,为了数量化衡量农村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的影响,采用间接性评价也不失为好的处理方法。3.控制变量为了避免因遗漏变量而造成估计量在小样本下有偏和大样本下不一致,本文对如下变量进行了控制:一是控制社员自身特征方面的变量。包括:社员的文化程度,用X4表示;年龄,用X5表示;健康状况,用X6表示;性别,用X7表示;成员身份,用X8表示。二是控制社员生产方面的变量。包括:种地年限,用X9表示;种地规模,用X10表示;对粮食生产的依赖程度,用X11表示;当地交通条件,用X12表示;农业技术指导情况,用X13表示。三是控制合作社的制度变量。包括:合作社产权制度,用X

13表示;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用X14表示;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用X15表示;合作社自由退出制度,用X16表示。

三、检验模型与结果分析

(一)检验模型现代经济学分析中经常面临许多决策选择问题或者效果评价问题,即人们在众多方案中选择满意的一个方案,或者对某项行为给“好”或“坏”判定标准。这些问题不同于经典的计量经济学,被解释变量通常不是连续变量,而是用离散的数据表示。如果被解释变量有两种选择,称为二元选择模型;如果被解释变量有多种选择,称为多元选择模型。如果被解释变量有﹙J+1﹚个,那么多元Logit模型可以表示如下。这里,J=3时,为四元Logit模型。多元Logit模型可以用极大似然法对模型整体效果进行评估,并用迭代法得到参数的估计量。借鉴孙亚范、余海鹏﹙2012﹚,本文采用四元Logit模型评估农村金融支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效果之间的关系。

(二)检验结果及分析基于调查数据,利用EVIEWS6.0对数据进行分析,在给定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若统计量所对应的对数似然比检验的显著性指标值小于显著性水平,则自变量总体上对因变量有显著的影响,得到最终各变量系数的估计值﹙见表3﹚。为了解决模型的内生性问题,本文试图寻找一个工具变量来控制,但是结果都不是很理想。本文研究样本数据是离散数据,并且是截面数据,不能用滞后变量来代替工具变量,但是由于本文的控制变量涉及了个体特征变量、生产特征变量和制度变量,已经对内生性问题作了很好的控制,并且通过相关性检验,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弱,所以可以认为内生性得到了较好控制。根据表3的计量结果,可以发现农村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差异性。﹙1﹚政府通用性金融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为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国家实施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节水灌溉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技术补贴等多项农业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目前仍然是以普通农民和种养大户为主,主要还是进行农业生产作业,政府补贴在某种程度上从资金上进行了间接支持,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合作社购买机械时给出一定的政府补偿,有利于机械化的实施;节水灌溉补贴、良种补贴和农业技术补贴都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户收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2﹚金融机构提供的专用性金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中需要一定的劳动力投入、设备投入和技术投入,这部分投入一部分来自于成员自有资金,另一部分则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专用性金融支持对合作社的培育具有持续的正向拉动作用。政府部门应积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加,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放贷金额,同时降低贷款门槛,鼓励将土地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贷款,这将有利于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自有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自身收入的提高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一方面,成员自身收入提高,其会把收入的一部分投入到农业生产中,用于良种的购买、设备的采购、人员的培训以及技术的推广应用等,从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所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金融合作,社员把自有资金放在合作社中,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有助于达到融资的目的。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发展也会促进社员自身收入的提高,从而形成融资良性循环,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4﹚社员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有显著正向影响。调查样本数据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达到“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到12%,教育水平的高低决定一个组织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的高度,教育水平越高越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结果显示为正,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视文化教育,通过文化教育促进成员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健康状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具有正向影响。这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仍主要从事农耕作业,身体健壮的主体在农业生产中表现出其优势。因此,农村金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支持重点要放在文化教育的投入和身体素质的提高方面。﹙5﹚交通条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具有负向显著影响,农业技术培训和种地年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具有正向显著影响。交通条件的影响系数为负说明目前的交通条件还不能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需求,合作社规模逐渐扩大,需要农业机械作业,尤其是从事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作业成员,其对机械化要求比较高,更需要便利的交通条件给予支持;农业技术指导的影响系数为正,说明农业技术在农业增产增效、节约成本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应继续加大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提供技术支持;种地年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正向影响,这说明种地年限越多积累的种地经验越丰富,越有利于农业技术的创新,越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种地规模和对粮食的依赖程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影响不显著,但是从种地规模影响系数的正负号可以看出,种地规模的大小要适度,这也和理论分析相一致。﹙6﹚盈余分配制度和自由退出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具有正向显著影响,产权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的影响不显著。社员参加合作社主要的动机就是规避风险和获得盈利,盈余分配制度不完善会造成社员积极性下降,甚至退出合作社,影响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另外,自由退出制度也是保障社员参社安全感的重要措施,如果不能自由地退出,有的社员就会产生入社的不安全感,影响合作社成员的扩大和发展,从调查数据来看,目前实行自由退出制度的已经占到了87.63%,基本保障了社员随时参加和退出合作社的权利。除此之外,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目前仍不健全,其中,设立产权制度的合作社占到16.35%,设置经营管理制度的合作社只占32.57%,从计量结构来看,虽然系数为正,但影响不显著。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金融支持论文篇3

为了更好的从实证角度研究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效率,文章以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对支持经济增长的效率为主要分析点进行研究。之所以选择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对支持经济增长的效率来分析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效率,主要是因为在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信贷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也是最好量化的因素。通过全国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效率(见表2)与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效率(见表3)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找出金融在支持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经济增长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以后改进和完善金融支持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经济增长效率政策方面提供参考。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支持经济增长效率进行计量分析。本文选择了2007—2013年各年数据,对这两个时间序列取对数以后,建立回归方程:Yt=β0+β1χt+Ut(t=2007,…,2013),其中χt代表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取对数以后的序列,Yt代表吉安片区GDP取对数以后的序列,再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行参数估计,得出:从上述结果中可以看出,模型拟合情况较好,拟合优度达到0.971,t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统计,结果为显著。DW检验可以确定不存在序列自相关,因此我们得出一元线性模型y=0.18+0.615x。该计量模型结论为,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每增长1%,吉安市GDP将增长0.615%。

全国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实证检验全国人民币贷款支持经济增长效率进行计量分析。本文选择了2007—2013年各年数据,对这两个时间序列取对数以后,建立回归方程:Zt=θ0+θ1t+λt(t=2007,…,2013),其中t代表全国人民币贷款取对数以后的序列,Zt代表GDP取对数以后的序列,再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行参数估计,得出:从上述结果中可以看出,模型拟合情况较好,拟合优度达到0.976,t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统计,结果为显著。DW检验可以确定不存在序列自相关,因此我们得出一元线性模型y=0.039+0.758x。该计量模型结论为,全国人民币贷款每增长1%,GDP将增长0.758%。根据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对GDP增长效率进行实证检验和全国人民币贷款对GDP增长效率的实证检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每增长1%,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GDP将增长0.615%;全国人民币贷款每增长1%,GDP将增长0.758%。从这两组数据可以看出全国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效率高于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人民币贷款支持GDP增长效率14.3个百分点。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效率可以参照上述结论即全国金融支持经济增率高于长罗霄山脉集中连片地区(吉安片区)金融支持经济增长效率14.3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区效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一)银行资金逐利性,影响金融供给效率追逐利润实现效益最大化是银行作为企业的本性使然,效益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客观上要求银行将服务重点集中在实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和行业。而扶贫开发的目标和重点是发展能力脆弱的贫困人口,讲求的是公益性,与银行的“喜好”背相径庭。前些年国有银行“洗脚进城”便是一个实证,银行的“嫌贫爱富”一度造成城乡金融供给严重失衡。以四县(市)为例,据统计农村地区平均每万人拥有实体金融网点仅0.7个,不及城镇四分之一,有25%的乡村仅拥有离行式金融自助点、金融便民点等虚拟金融网点。同时,上级行对信贷严格管理考核机制也让县级行很无奈。如农行明确规定惠农卡农户联保贷款不良率不得超过2%,否则予以“停牌”处理。据调查,目前吉安辖内有3家县级农行因农户小额贷款不良率触及“红线”而遭遇业务“停牌”。在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中,要让银行再次“脱鞋下乡”,将大量资金投入到见效慢、收益低的农村贫困地区,与其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明显冲突,弱化了其支持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二)保障机制缺陷性,影响金融创新效率贷款追偿难,信用环境不健全,导致银行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影响了金融产品创新,如2009年井冈山市厦坪镇一兔子养殖户以房产作抵押向中国银行井冈山市支行申请贷款20万元,此笔贷款是该行开办的首笔涉农贷款。2010年该养殖户因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中行向当地法院提讼并胜诉,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收回该笔贷款,导致该行上级部门中止了其开办农户贷款的权限。在这种残缺的风险保障机制下,银行往往独自承担信贷风险,对支持扶贫开发项目顾虑较大。

(三)激励措施滞后性,影响金融的配置效率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罗霄山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等,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前瞻性地对新一阶段扶贫开发提出了更高目标和更高要求。据了解,新一轮扶贫攻坚中,四县(市)预计扶贫开发总投资160亿元,需银行配套投入信贷资金70亿元。为了调动银行资金,国家及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但总体而言相对笼统且难以落实到位,尤其是地方政府出台的信贷投放激励措施往往因财力不足而无法兑现。众所周知,扶贫开发投资周期长、收益见效慢、服务对象广,如果激励扶持措施迟迟到不了位,则难以调动银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三、政策建议

(一)提高金融政策支持效率。一是出台差别金融政策。建议国家针对集中连片扶贫地区专门做出“差别化”的金融政策安排,尽快出台专门的扶贫信贷政策,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贷款规模调控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增强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开发的能力。二是加大信贷“窗口”指导力度。人民银行可考虑专门出台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开发的信贷投入力度。三是加大优惠政策激励力度。建立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激励机制,出台扶贫开发金融创新专项激励制度,对符合创新条件、为扶贫开发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创新项目给予激励政策等,同时对金融机构用于扶贫开发贷款的营业收入实行减、免营业税。四是适当授予基层行业务权限。建议金融机构总部改进现有的管理和考核方式,给县级分支机构适当的贷款审批权和金融产品创新权限,并在扶贫开发方面出台信贷倾斜政策,增加基层分支机构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二)提高扶贫资金供给效率。建议整合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力量,将中央、省、市安排给县(市)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技扶贫资金、林业扶贫资金等资源进行集合,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这块“巨石”,以其乘数效应来满足扶贫开发巨额的资金需求。比如,遂川县1:8的贷款模式值得借鉴。2009年,遂川县财政局、扶贫办、国税局、地税局、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基金担保+农业信贷+政府贴息”信贷新产品(又称1:8贷款),并选择信用基础好、产业有特点的珠田乡黄圹村、草林镇冠溪村、大汾镇红太阳社区、堆前镇鄢背村进行试点推广,银行按互助社所募集担保基金的8倍比例发放贷款,且在额度内可以进行“二次融资”、“三次融资”,极大地支持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截至2014年6月末,4个试点村已吸收社员436户,筹集担保基金270万元,其中扶贫办拨入资金40万元,累放贷款3500余万元,支持了428户农户发展金桔种植、农产品加工、生猪养殖等特色产业,户均实现增收5000余元。

(三)提高金融风险保障效率。一是修订完善有关物权法律法规。建议修订《物权法》等法规,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充当贷款抵押物,以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聚宝盆”。二是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在现有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基金,采取“财政拿一点、群众筹一点、社会捐一点、市场运作补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专门用于解决贫困地区企业、产业和贫困人口的担保需求。三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同时加大财政对农村保费的补贴力度,提高农村、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借鉴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对借款人进行培训考核的经验做法,培育农民借款人的信用意识,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建设,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金融支持论文篇4

所谓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农户与供销、加工服务主体的产销协作、经营组合。伴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组织发育,现在已形成了多种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其主要有: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批发市场+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以及一些少量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尽管其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多样,但其参与的主体不外乎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处于产业化中生产环节的农户以及一些小规模农民专业户;二是起连接生产和市场的龙头企业,其中包括农村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大户、城市商贸加工企业以及一些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三是以一些农户为主的合作中介组织,如专业合作性的专业协会;四是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在产业化过程中,几类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本文以龙头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来探讨如何做好金融支持工作,以推动和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

(一)农业产业化主体融资的特殊性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是那些起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资本运作、融资方面具有弱质性,其主要表现在内部弱质性和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两个方面: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些龙头企业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资信等级低,从而没有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

农业龙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和直接融资方面。信贷资金分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倾斜,多为其它所有制经济的龙头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信贷支持,对这些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极不相称,且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条件要远远高于大企业,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利率政策上,对国有企业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农业龙头企业则不实行。少数金融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此外,这些企业单笔借款额小,笔数多,商业银行监管难度大、风险大、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高。而且在中间业务方面,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远难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服务的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等特殊服务则很少,服务层次低,大多数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长年正常性的服务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在大银行贷款困难,不得不在信用社开户,其中间业务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的效率。

其次,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农业龙头企业无论是通过争取额度直接上市,或通过股权转让间接上市,还是发行企业债券,都存在一定困难。

(二)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一度忽视农业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业的停滞导致经济增长缓慢或停滞,因而采取一定的方式带动农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农业产业化融资,本质上是一个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鉴于农业产业化达到重要作用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有必要对其融资体系进行制度的重新安排。现在各国政府大都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利用产业金融政策干预经济发展。完全“财政式”的产业发展资金的解决方式和寄希望于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机制这两种思路都有失偏颇。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的模型主要有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一群人的自发行为所引起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以法规形式来实现的制度变迁。在目前金融秩序混乱,行为不规范,农业龙头企业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完全依赖诱致性制度变迁将势必阻碍及延缓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农业发展,基于此,政府应以多种形式给农业产业化以金融支持,走政策融资与商业融资相结合的道路。

二、构建完善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由三个子系统构成:直接融资系统,间接融资系统,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直接融资系统包括并购、公开上市(主板、二板)、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四个层次;间接融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非盈利性的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盈利性的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

为使农业龙头企业顺利融资,这三个子系统之间和内部各层次应相互融合、互为支撑、分担风险、共享收益。这三个子系统的融合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以间接融资支持企业兼并收购,以信用担保体系支撑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以金融机构为发起人、采取向社会公募或向特定对象私募的形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通过购并或公开上市撤出,以信用担保体系与银行信贷相结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金融创新建立新的切实有效的融资方式,寻找能真正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途径,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目前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系统的构建重心

(一)通过兼并收购服务,支持资本扩张

兼并、收购是企业实现资本扩张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它可以使企业在资产规模、新产品开发、市场份额等诸多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对该企业的兼并、收购拥有了对该企业资产及劳动力的控制权,并通过这种控制权将被兼并、收购企业的资源与自己企业的资源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产生1+1>2的效果,从而企业带来整体价值的激增。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扩大资本,是迅速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的理想选择。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兼并收购市场是很不完善的,政府有必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培育和完善中国的兼并收购市场。除了对中国股票市场上的一些上市公司实施必要的兼并收购政策以外,也应该重视数量众多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兼并收购,给予更宽松的市场环境,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

在农业企业采用资产重组方式扩大资本时,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亦可给予资金或信息服务等方面支持,资金支持方式可以是多种形式,如回租租赁、抵押担保贷款等等,信息服务包括目标公司评价、税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二)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以资本市场为纽带,以产业发展政策为引导,通过对国家亟待发展的产业,如农业、能源、交通等,实行股市融资及资本运作,以解决国家因财力有限而不能满足的产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的困难,促进基础产业、高科技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约成长的一种有效的金融工具。农业投资基金,如已设立的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其投资目标主要是产业化链条上急需融资的微观主体。

建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可以有效的组织和引导民间投资,将城乡分散的资金汇集起来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募或私募筹资,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引导全社会办大农业。农业产业化链条是一条价值增值链,要争取利用其投入产出利润率高、对资本牵引力强的优势,抓住机遇,加大农业产业化的资本运营力度,吸引大企业、民间资金、证券市场上的游资合理投向农业;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通过资金的有效流动,有助于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促使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投资基金将会大量流向诸如优质种苗繁殖基地项目、各优质水产养殖项目、区域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加工保鲜和运输行业、农业市场信息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将带动农业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农业产业化中的投资基金的设立将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农业方面的投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解决了国家投资的部分不足,同时,农业方面投资基金需要一定的政府支持,如在税收政策上应实行优惠、提供配套的政府低息贷款,与此同时,还应对基金的投向进行合理约束。

(三)建立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提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者履行债务,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改变资本供求双方的利润流和剩余控制权配置结构,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促进融资交易的发生,进而优化金融结构。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将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为龙头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降低部分银行风险,提高银行给龙头企业的融资的积极性,关键是建立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应以中小企业间互担保机构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基础,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为辖区内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并配合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监管。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之间约定风险承担比例,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应该实行强制性的再担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对龙头企业贷后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选择协作银行并进行授信管理,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等内容后,由担保机构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在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由银行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担保贷款,贷款损失按责任分摊比例分担。

(四)建立资产支撑或订单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普遍面临信用风险过大的问题,因而,在研究农业产业化融资支持的同时,需要开拓一种将这二者兼顾的新型融资方式。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新型融资方式——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所属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它以项目所拥有资产为基础,以项目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的独到之处就在于,通过信用增级,使得没有获得信用等级或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照样可以进入债券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来募集资金。

该种融资方式适用于规模大、期限长的项目建设,是将较稳定的项目收入权利转让给SPC(SpecialPurposeCorporation),以此将项目风险与原始收益人自身风险隔断。该机构应能获得较高的资信级别,它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等,根据我国国情,还应包括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并给予他们更宽松的环境开展此项业务,这也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风险。SPC通过专业化的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升级,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同其他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并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若SPC担保的信用等级不够理想,可采取再担保形式。通常为了保证以资产为支撑的债券能够有足够的按期还本的能力,提高还款能力,还可由多种不同的资产收入形式组合共同支撑一个特定的ABS债券。

而对于固定资产规模不大,但效益良好的企业,可采取以收入可靠的订单为基础,通过SPC(可以由政策性银行担当)的信用加强,发行短期债券融资。相对而言,以订单为基础的债券风险较大,必要时可采用政府贴息支持或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担保。

在我国目前开展该种方式融资,需要其他方面的辅助配套建设,我国尚无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这不利于各类债券的发行。此外,还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

综上所述,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有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同时,在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时,也应该做好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社会化服务政策等工作,使得各方面互相配合共同促进产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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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念斋。我国农村合作金融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银行与企业,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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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前讨论东北的振兴,是在中国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初步确立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程度已经相对较高的条件下进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有了一个坚实的金融业支持方案和框架,振兴东北才有坚实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有了高效率的金融支持,东北地区才能更好地把东北本地的资源和东北以外的资源更好地调动起来、整合起来、利用起来,使其成为振兴东北的动力来源。从当前东北的金融业看,清除历史的不良资产包袱是东北地区金融业发挥其积极促进作用的前提,改革投融资体制是切断银行业不良资产不断新增的制度性关键,而形成一个分工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则是有效发挥金融业支持作用的重点所在。 当前,如何将国家提出的振兴东北的战略有效地落到实处,已经成为经济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不少人注意到,当前推进东北的振兴,具有很多方面的优势。例如,东北地区的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好,能够为振兴东北创造条件。但是,在注意到上述各种优势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突出地强调一点,那就是:无论是外部增长环境,还是内部资源优势,都并不一定能够成为东北振兴的充分条件。要将这些客观存在的优势条件转化为现实的振兴东北的动力,就不可能离开现代金融手段、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体系的支持。例如,没有金融资源的支持,如果不运用现代金融工具对现有的传统国有企业主导的钢铁等产业进行改组改造,东北地区目前还具有一定优势地位的钢铁等产业就可能会在不长的时期内被其他资源整合能力更强的地区所赶上;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支持,东北地区所具有的产业基础优势和资源优势未必就一定能够转化为经济竞争优势。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发展绩效看,那些发展最快的地区,往往不是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传统产业优势的地区,而常常是具有很强的金融资源整合能力、调动能力的地区。 因此,当前我们讨论落实振兴东北,必须关注金融支持的策略选择问题。我们必须注意到,当前讨论东北的振兴,是在中国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初步确立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程度已经相对较高的条件下进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有了一个坚实的金融业支持方案和框架,振兴东北才有坚实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有了高效率的金融支持,东北地区才能更好地把东北本地的资源和东北以外的资源更好地调动起来、整合起来、利用起来,使其成为振兴东北的动力来源。 一、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应以化解金融体系的历史包袱为前提 当前,西部大开发与振兴东北被并称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两个重要课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振兴东北较之西部大开发难度更大,因为西部大开发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更多考虑的是增量的问题,而振兴东北则首先必须面对历史包袱的问题,面对存量的消化问题。 东北地区的金融体系要在振兴东北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促进作用,首先就必须面对历史包袱问题,特别是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包袱问题。如果银行体系累积过高的不良资产,而银行又难以单独依靠自身的经营来消化,那么,必然会严重地制约银行对经济体系的支持能力。如同其他地区的银行一样,东北地区的银行分支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中国经济转轨的成本,表现为银行体系的巨大的不良资产包袱。根据银行目前的经营状况,如此庞大的不良资产包袱是不可能仅仅依靠银行自身的努力来解决的,必须有待于不同形式的外部资金的注入,特别是政府的帮助。 从全国的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状况看,当前我们披露的不良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口径过小的问题。目前银行界公布的基本上都是不良贷款比率,事实上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不良贷款覆盖的范围更为广泛。从机构的覆盖面来说,除了应当考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之外,还应考虑新兴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庞大系统形成的不良资产。最近,一些国际知名的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公司,也从不同的角度注意到这个问题。例如,标准普尔公司在最近的《中国金融服务业展望2011年》中认为,即使目前中国银行业公布的不良贷款数据是准确真实的,在口径上也是低估的。原因主要是银行体系的分支机构很多,在运用五级贷款分类进行不良资产划分时难以保持一致的标准,可能存在低估的倾向,同时这些公布的不良贷款没有包括待清理抵债资产、通过债转股获得的股权等,因此,标准普尔估计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比例大概在44%~45%,较之以前他们的50%的估计是有所下降,但是依然保持在相当高的水平。从全国的情况看,按照目前的状况,商业银行仅仅依靠自己的经营改善,是不太可 能在2006年前完成把不良资产率降到15%的目标,也不太可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将不良资产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此时为了及时处置不良资产,就应当考虑注资,这包括政府的注资,也包括引入不同形式的社会资本。据标准普尔公司的统计,到2003年6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约为31800亿元左右,同期银行业实收资本9050亿元,不良贷款是实收资本的3倍多,而国内银行平均营运资产的回报率约为1%,按这种盈利水平,也不可能靠自身经营解决。至于究竟是选择资本金直接注入,还是剥离不良资产,只是注资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同时,还应当考虑放宽对民间资本、外资进入银行业的限制。 与其他地区相比,东北地区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问题更为严重。据统计,东北三省分行2001年底不良贷款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到2002年,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9、17和5个百分点,其中吉林省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高达66%,为全国最高;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亏损较为严重,城市商业银行净亏损家数上升。到2002年东北三省城市商业银行共15家,其中有8家出现亏损。东北地区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有相当比率是因为国有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包袱、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资源型城市发展持续产业的资金缺口和环境保护的资金缺口等“历史包袱”在银行体系的表现。因此,在国家对国有银行进行不同形式的注资时,应当考虑不同地区的历史包袱状况,对历史包袱严重的东北地区,应当给予适当的倾斜。同时,也应当积极考虑吸引私人部门、吸引社会资本来进行注资,如试点将东北地区的部分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分拆并吸引新资本的进入,将国有银行和城市金融机构的网点撤并和民营银行的渐进结合,也可以考虑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的合资进入等等。在政府注资方面,除了通过中央政府、国有银行的总行等注资外,也应当考虑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利,例如,在处置金融体系的历史包袱上,可以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处置国有资产的必要权力,与财政部、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协调与合作,通过增加核拨“核呆指标”、破产、拍卖变现、债权交易、发行专项债券等多种形式,多渠道解决不良资产的历史包袱。 要真正解决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包袱问题,除了要关注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历史包袱外,同样应当关注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他领域的历史包袱和资金缺口;否则,解决了目前的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的包袱,历史形成的其他领域的资金缺口又可能在银行领域形成新的不良资产的包袱。例如,当前应当关注并给予支持的历史包袱主要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企业办社会的历史包袱、资源枯竭型地区企业的退出成本、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成本等,都应当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具体方式上可以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专项资金,也可以由中央政府在统一的国债规模内专门划分出一个规模,发行专项的振兴东北国债,专门用于消化这些历史的成本。 二、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应强调投融资体制的深化改革 提起振兴东北,争取新的项目往往成为一些机构努力的目标。这有其现实的合理性,因为作为增量的新项目对于促进老工业基地的存量调整是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但是,值得强调的是,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起初辛辛苦苦争取来的新项目,往往不仅不能推动存量的改组,反而成为新的包袱。 实际上,在几乎所有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影响最为广泛,但是当前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进展也相应最为滞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约束激励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出资人制度。这实际上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金融体制的改革等密切相连。当前,在整个投融资的决策流程中,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而并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这样,就必然使得国有资本投资的主体不明确,表现为没有一个主体能够对投资项目的筹资、建设、经营、偿债和取得资本回报负责。在行政审批体制下,这种无人负责又必然导致更为严格、更多部分的审批过程和环节,自然使得投资决策中往往是非经济目标占据主导地位,繁杂的审批程序,巨大的寻租机会,同时还伴随着行政领导直接决策的“首长工程”、“样板工程”。这种缺乏责任约束的投资决策直接侵蚀了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威胁到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当前,以振兴东北为背景,可以考虑在东北率先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从方向上,政府部门必须逐步放松对项目审批的控制,同时项目审批权的下放也必须以企业的出资人到位为前提。在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操作上,要大幅度简化、下放和取消现行的投资审批,将投融资决策的权力归还给企业,防止长期以来在行政审批中形成的决策随意、效率低下和无人负责的弊端,近期应当放松中央政府掌握的内外资项目审批的投资额度限制,如投资总额2亿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可以由省政府自行审批,以吸引一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入,政府在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同时,其公共投资要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在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领域的投资,也应当在适宜于市场化经营的领域尝试市场化的投融资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贴息的方式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对社会投资的准入限制,除极个别的特殊领域之外,都要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要放松对于利率等金融杠杆的管制,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限制;要把为中小企业培育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作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内容。简而言之,整个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关键,并不是缺资金的问题,而是由谁来投资、如何投资的问题。而衡量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展,关键的因素在于考察政府的投融资行为究竟是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缺乏约束的行政审批为主的项目管制,还是采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清晰的权责约束、以间接的金融市场调控为主的金融市场调控。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投融资方面的主导性职能,并不是自己直接参与投资和审批了多少项目,而是政府是否能够为经济体系中的投融资双方提供良好的、高效率的融资环境。 三、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应当充分运用备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第一,要充分运用各种资本运作工具,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的调整。在传统的国有企业为主体的情况下,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真正的振兴的。东北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国有经济的比重比较大,到2001年底,辽宁、吉林、黑龙江国有经济比重仍分别高达78.2%、86.2%和87.2%,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3、21.3、22.3个百分点。在工业领域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从工业内部的39个大类行业看,国有工业企业的实有资本占全部工业企业实有资本的六成以上,即使是一些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如木材加工等),国有企业也占有相当比重。这种状况必须予以改变,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和外部资本的进入、收缩国有经济过长过宽的战线、扩大非国有经济比重、促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资产流动,这些都需要借助投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本运作。 第二,要引导金融资源流向能够更好地发挥促进东北经济增长的领域。例如,在新的发展阶段,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资源投放的决策时,应当自觉地更为积极地支持就业增长、促进产业集群。金融机构要通过支持吸纳劳动力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促进东北地区就业的增长;金融机构要主动地根据产业链整合的角度,支持东北地区逐步形成以主导产业为核心,相互关联企业在地域空间上的集群发展的格局,进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三,要更多地运用各种金融创新手段,促进东北地区的结构调整。例如,积极引入产业投资基金,为东北地区具有增长前景的重型装备工业、汽车配件、制药、电子、通讯设备等引入新的资金来源渠道;而且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既可以利用国内的资本,也可以利用国外的资本,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的资本。要积极引入管理层的期权、股权激励计划,通过适当的政策扶持,为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层持股提供收购资金,等等。 第四,要充分发挥不同金融机构的独特功能和作用。我们不能仅仅将目光集中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上,对于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等的独特功能和作用也应当予以关注。仅仅以信托公司为例,在东北地区股权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信托公司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许多信托公司,例如金信信托等,在国内已经开始了十分积极的探索。再如,信托公司可以以大投行为手段,利用其社会资金聚集能力和灵活的制度安排,通过对现有企业进行产权投资、实施MBO等手段,调整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规范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信托公司可以参与并购市场,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信托公司也可以进行类似于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安排, 以集中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加大对产业升级的投资;信托公司也可以介入金融机构的不良信贷资产和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处置。特别是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中一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整体信用不够理想的状况,信托的隔离机制能更好地通过结构性融资方式,来更好地达到获取新的资金来源的目的。因此,信托制度所具有的综合金融服务的特色,能很好地嫁接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尤其是直接投资于实业的功能定位,将使得实体经济和金融能更直接地结合起来,值得我们在讨论东北振兴的金融支持战略(第4页)时关注。 第五,应当在东北地区建立一个结构均衡、布局合理的金融组织体系。在东北地区,应当参照现实的优势,加强东北三省内部的金融壁垒,建立以大连为区域性的金融中心、辐射东三省、有效融合东北亚外资的区域金融体系。当前,大连的金融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区域优势,应进一步加强其辐射作用,增强与北京、上海等金融中心的合作,同时注重与日、韩的国际金融合作,要把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放在整个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大背景下展开。在组织架构上,加大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并购重组和调整力度,增强东北地区的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的合作,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促进其不同程度的整合;要积极引入外资金融机构以参股、独资等方式进入东北地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金融机构到大连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增强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和多样性。 无论是外部政策环境、经济环境还是资源条件,目前东北的发展基础都是不错的。仅仅从带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构成看,当前带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产业,如钢铁、机械、建材、化工、电力、煤炭、石油等基础性行业,在东北地区有比较好的基础,为东北地区推进新的一轮结构调整和快速增长提供了较之前几年更好的宏观经济方面的环境,在这个良好的宏观环境下,及时地建立一个针对振兴东北的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应当说是东北地区抓住这次振兴机遇的核心内容之一

金融支持论文篇6

【论文摘要】当前讨论东北的振兴,是在中国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初步确立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程度已经相对较高的条件下进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有了一个坚实的金融业支持方案和框架,振兴东北才有坚实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有了高效率的金融支持,东北地区才能更好地把东北本地的资源和东北以外的资源更好地调动起来、整合起来、利用起来,使其成为振兴东北的动力来源。从当前东北的金融业看,清除历史的不良资产包袱是东北地区金融业发挥其积极促进作用的前提,改革投融资体制是切断银行业不良资产不断新增的制度性关键,而形成一个分工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则是有效发挥金融业支持作用的重点所在。 当前,如何将国家提出的振兴东北的战略有效地落到实处,已经成为经济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不少人注意到,当前推进东北的振兴,具有很多方面的优势。例如,东北地区的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好,能够为振兴东北创造条件。但是,在注意到上述各种优势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突出地强调一点,那就是:无论是外部增长环境,还是内部资源优势,都并不一定能够成为东北振兴的充分条件。要将这些客观存在的优势条件转化为现实的振兴东北的动力,就不可能离开现代金融手段、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体系的支持。例如,没有金融资源的支持,如果不运用现代金融工具对现有的传统国有企业主导的钢铁等产业进行改组改造,东北地区目前还具有一定优势地位的钢铁等产业就可能会在不长的时期内被其他资源整合能力更强的地区所赶上;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支持,东北地区所具有的产业基础优势和资源优势未必就一定能够转化为经济竞争优势。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发展绩效看,那些发展最快的地区,往往不是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传统产业优势的地区,而常常是具有很强的金融资源整合能力、调动能力的地区。 因此,当前我们讨论落实振兴东北,必须关注金融支持的策略选择问题。我们必须注意到,当前讨论东北的振兴,是在中国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初步确立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程度已经相对较高的条件下进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有了一个坚实的金融业支持方案和框架,振兴东北才有坚实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有了高效率的金融支持,东北地区才能更好地把东北本地的资源和东北以外的资源更好地调动起来、整合起来、利用起来,使其成为振兴东北的动力来源。 一、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应以化解金融体系的历史包袱为前提 当前,西部大开发与振兴东北被并称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两个重要课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振兴东北较之西部大开发难度更大,因为西部大开发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更多考虑的是增量的问题,而振兴东北则首先必须面对历史包袱的问题,面对存量的消化问题。 东北地区的金融体系要在振兴东北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促进作用,首先就必须面对历史包袱问题,特别是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包袱问题。如果银行体系累积过高的不良资产,而银行又难以单独依靠自身的经营来消化,那么,必然会严重地制约银行对经济体系的支持能力。如同其他地区的银行一样,东北地区的银行分支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中国经济转轨的成本,表现为银行体系的巨大的不良资产包袱。根据银行目前的经营状况,如此庞大的不良资产包袱是不可能仅仅依靠银行自身的努力来解决的,必须有待于不同形式的外部资金的注入,特别是政府的帮助。 从全国的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状况看,当前我们披露的不良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口径过小的问题。目前银行界公布的基本上都是不良贷款比率,事实上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不良贷款覆盖的范围更为广泛。从机构的覆盖面来说,除了应当考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之外,还应考虑新兴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庞大系统形成的不良资产。最近,一些国际知名的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公司,也从不同的角度注意到这个问题。例如,标准普尔公司在最近的《中国金融服务业展望2011年》中认为,即使目前中国银行业公布的不良贷款数据是准确真实的,在口径上也是低估的。原因主要是银行体系的分支机构很多,在运用五级贷款分类进行不良资产划分时难以保持一致的标准,可能存在低估的倾向,同时这些公布的不良贷款没有包括待清理抵债资产、通过债转股获得的股权等,因此,标准普尔估计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比例大概在44%~45%,较之以前他们的50%的估计是有所下降,但是依然保持在相当高的水平。从全国的情况看,按照目前的状况,商业银行仅仅依靠自己的经营改善,是不太可能在2006年前完成把 不良资产率降到15%的目标,也不太可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将不良资产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此时为了及时处置不良资产,就应当考虑注资,这包括政府的注资,也包括引入不同形式的社会资本。据标准普尔公司的统计,到2003年6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约为31800亿元左右,同期银行业实收资本9050亿元,不良贷款是实收资本的3倍多,而国内银行平均营运资产的回报率约为1%,按这种盈利水平,也不可能靠自身经营解决。至于究竟是选择资本金直接注入,还是剥离不良资产,只是注资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同时,还应当考虑放宽对民间资本、外资进入银行业的限制。 与其他地区相比,东北地区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问题更为严重。据统计,东北三省分行2001年底不良贷款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到2002年,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9、17和5个百分点,其中吉林省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高达66%,为全国最高;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亏损较为严重,城市商业银行净亏损家数上升。到2002年东北三省城市商业银行共15家,其中有8家出现亏损。东北地区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有相当比率是因为国有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包袱、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资源型城市发展持续产业的资金缺口和环境保护的资金缺口等“历史包袱”在银行体系的表现。因此,在国家对国有银行进行不同形式的注资时,应当考虑不同地区的历史包袱状况,对历史包袱严重的东北地区,应当给予适当的倾斜。同时,也应当积极考虑吸引私人部门、吸引社会资本来进行注资,如试点将东北地区的部分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分拆并吸引新资本的进入,将国有银行和城市金融机构的网点撤并和民营银行的渐进结合,也可以考虑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的合资进入等等。在政府注资方面,除了通过中央政府、国有银行的总行等注资外,也应当考虑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利,例如,在处置金融体系的历史包袱上,可以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处置国有资产的必要权力,与财政部、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协调与合作,通过增加核拨“核呆指标”、破产、拍卖变现、债权交易、发行专项债券等多种形式,多渠道解决不良资产的历史包袱。 要真正解决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包袱问题,除了要关注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历史包袱外,同样应当关注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他领域的历史包袱和资金缺口;否则,解决了目前的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的包袱,历史形成的其他领域的资金缺口又可能在银行领域形成新的不良资产的包袱。例如,当前应当关注并给予支持的历史包袱主要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企业办社会的历史包袱、资源枯竭型地区企业的退出成本、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成本等,都应当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具体方式上可以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专项资金,也可以由中央政府在统一的国债规模内专门划分出一个规模,发行专项的振兴东北国债,专门用于消化这些历史的成本。二、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应强调投融资体制的深化改革 提起振兴东北,争取新的项目往往成为一些机构努力的目标。这有其现实的合理性,因为作为增量的新项目对于促进老工业基地的存量调整是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但是,值得强调的是,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起初辛辛苦苦争取来的新项目,往往不仅不能推动存量的改组,反而成为新的包袱。 实际上,在几乎所有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影响最为广泛,但是当前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进展也相应最为滞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约束激励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出资人制度。这实际上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金融体制的改革等密切相连。当前,在整个投融资的决策流程中,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而并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这样,就必然使得国有资本投资的主体不明确,表现为没有一个主体能够对投资项目的筹资、建设、经营、偿债和取得资本回报负责。在行政审批体制下,这种无人负责又必然导致更为严格、更多部分的审批过程和环节,自然使得投资决策中往往是非经济目标占据主导地位,繁杂的审批程序,巨大的寻租机会,同时还伴随着行政领导直接决策的“首长工程”、“样板工程”。这种缺乏责任约束的投资决策直接侵蚀了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威胁到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当前,以振兴东北为背景,可以考虑在东北率先进 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从方向上,政府部门必须逐步放松对项目审批的控制,同时项目审批权的下放也必须以企业的出资人到位为前提。在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操作上,要大幅度简化、下放和取消现行的投资审批,将投融资决策的权力归还给企业,防止长期以来在行政审批中形成的决策随意、效率低下和无人负责的弊端,近期应当放松中央政府掌握的内外资项目审批的投资额度限制,如投资总额2亿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可以由省政府自行审批,以吸引一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入,政府在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同时,其公共投资要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在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领域的投资,也应当在适宜于市场化经营的领域尝试市场化的投融资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贴息的方式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对社会投资的准入限制,除极个别的特殊领域之外,都要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要放松对于利率等金融杠杆的管制,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限制;要把为中小企业培育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作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内容。简而言之,整个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关键,并不是缺资金的问题,而是由谁来投资、如何投资的问题。而衡量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展,关键的因素在于考察政府的投融资行为究竟是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缺乏约束的行政审批为主的项目管制,还是采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清晰的权责约束、以间接的金融市场调控为主的金融市场调控。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投融资方面的主导性职能,并不是自己直接参与投资和审批了多少项目,而是政府是否能够为经济体系中的投融资双方提供良好的、高效率的融资环境。 三、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应当充分运用备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第一,要充分运用各种资本运作工具,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的调整。在传统的国有企业为主体的情况下,实际上是难以实现真正的振兴的。东北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国有经济的比重比较大,到2001年底,辽宁、吉林、黑龙江国有经济比重仍分别高达78.2%、86.2%和87.2%,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3、21.3、22.3个百分点。在工业领域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从工业内部的39个大类行业看,国有工业企业的实有资本占全部工业企业实有资本的六成以上,即使是一些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如木材加工等),国有企业也占有相当比重。这种状况必须予以改变,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和外部资本的进入、收缩国有经济过长过宽的战线、扩大非国有经济比重、促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资产流动,这些都需要借助投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本运作。 第二,要引导金融资源流向能够更好地发挥促进东北经济增长的领域。例如,在新的发展阶段,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资源投放的决策时,应当自觉地更为积极地支持就业增长、促进产业集群。金融机构要通过支持吸纳劳动力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促进东北地区就业的增长;金融机构要主动地根据产业链整合的角度,支持东北地区逐步形成以主导产业为核心,相互关联企业在地域空间上的集群发展的格局,进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三,要更多地运用各种金融创新手段,促进东北地区的结构调整。例如,积极引入产业投资基金,为东北地区具有增长前景的重型装备工业、汽车配件、制药、电子、通讯设备等引入新的资金来源渠道;而且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既可以利用国内的资本,也可以利用国外的资本,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的资本。要积极引入管理层的期权、股权激励计划,通过适当的政策扶持,为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层持股提供收购资金,等等。 第四,要充分发挥不同金融机构的独特功能和作用。我们不能仅仅将目光集中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上,对于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等的独特功能和作用也应当予以关注。仅仅以信托公司为例,在东北地区股权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信托公司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许多信托公司,例如金信信托等,在国内已经开始了十分积极的探索。再如,信托公司可以以大投行为手段,利用其社会资金聚集能力和灵活的制度安排,通过对现有企业进行产权投资、实施MBO等手段,调整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规范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信托公司可以参与并购市场,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信托公司也可以进行类似于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安排,以集中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加大对产业升级的投资;信托公司也可以介入金融机构的不良 信贷资产和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处置。特别是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中一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整体信用不够理想的状况,信托的隔离机制能更好地通过结构性融资方式,来更好地达到获取新的资金来源的目的。因此,信托制度所具有的综合金融服务的特色,能很好地嫁接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尤其是直接投资于实业的功能定位,将使得实体经济和金融能更直接地结合起来,值得我们在讨论东北振兴的金融支持战略时关注。 第五,应当在东北地区建立一个结构均衡、布局合理的金融组织体系。在东北地区,应当参照现实的优势,加强东北三省内部的金融壁垒,建立以大连为区域性的金融中心、辐射东三省、有效融合东北亚外资的区域金融体系。当前,大连的金融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区域优势,应进一步加强其辐射作用,增强与北京、上海等金融中心的合作,同时注重与日、韩的国际金融合作,要把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放在整个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大背景下展开。在组织架构上,加大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并购重组和调整力度,增强东北地区的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的合作,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促进其不同程度的整合;要积极引入外资金融机构以参股、独资等方式进入东北地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金融机构到大连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增强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和多样性。 无论是外部政策环境、经济环境还是资源条件,目前东北的发展基础都是不错的。仅仅从带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构成看,当前带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产业,如钢铁、机械、建材、化工、电力、煤炭、石油等基础性行业,在东北地区有比较好的基础,为东北地区推进新的一轮结构调整和快速增长提供了较之前几年更好的宏观经济方面的环境,在这个良好的宏观环境下,及时地建立一个针对振兴东北的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应当说是东北地区抓住这次振兴机遇的核心内容之一。

金融支持论文篇7

我国农村山区、丘陵较多,机械化水平低,发展速度慢。机械化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方面。我国拥有华北平原、东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珠江三角洲平原,占地约70万平方公里,其它区域一般为山地、丘陵等地形。对于我国农村地形,更是以山地、丘陵为主,这种地形结构不利于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可以看出,在1991~1996年机械化动力发展速度较快,但是近年来发展速度非常缓慢,从2008年开始出现急剧下降。从而可以看出我国农村机械化水平发展的局限性。机械化水平低除了地形原因限制外,其它因素的影响也非常关键。如我国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我国农村农业从业人员较多,农村居民较多,而耕地少,人均耕地非常有限。大部分农村人均耕地不到0.4亩。这种生产模式下,农户不需要通过机械就可以完成,如果勉强使用机械化水平只会增加生产成本。城乡生活水平、生活条件等各个方面存在差距,但是差距逐渐变小。城乡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的差距是反映农村经济转型成功与否的重要衡量指标,而降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与生活条件差距是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目标。近年来政府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支持,99%的农村已经实现水泥马路到家,农村师资、医疗水平也有很大提高。并且在交通便利的情况下,城乡资源共享水平越来越高,许多农村居民购物也较以前便利,很多农村孩子在县城读书就业。可以看出,在1990~2001年,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在不断拉大,但是在2002年之后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缩小,特别是在2007年之后,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差距大幅度靠近。但是,城乡的差距依然存在,并且城乡居民的生活状态以及精神文化水平的差距非常大。我国农业生产产量持续增加,但农产品深加工不足,农企发展困难。农业企业是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方面,农企结构和实力的改善是实现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2001~2010年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幅超过20%,2011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已经超过15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7.6%,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的年均速度显著高于GDP增长速度,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非常大。目前,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已经超过22万个,加工企业从业人员超过2500万。但是我国农企发展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农产品加工技术落后,主要为农产品粗加工,深加工严重不足。第二,我国农业企业人才不足,管理水平有限。第三,我国农企资质不佳,在5万多个食品加工企业中,只有100多个达到国家二级企业要求,所占比例不到3%。第四,我国农企规模小,融资困难,企业升级艰难,这严重影响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专业化、技术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不足,农村商品贸易、物流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不足。比较城镇发展情况,农村基础设施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于农村企业发展的道路、水电等基本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第二,生活与娱乐设施不足,农村居民生活依然靠打牌等自娱自乐,缺乏政府引导,没有经常举办活动的娱乐组织;第三,医疗、教育、通信、购物条件不足,农村居民生活依然非常不便利。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流服务的不足,很多农村地区只有邮政可以到达,其他快递物流服务缺失,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产生了重要的限制;二是商品贸易发展的不足,农村商品存在质量无保证不合格商品充斥、商品种类与品牌单以及商品贸易环境不足等问题;三是各种中介与技术服务缺失,这对农村企业产业升级产生重要影响。

二、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存在的主要困难

第一,农村各种条件的改善需要大批量资金,但是基层政府财政困难,无力支撑。我国城镇的发展经历了20多年,这期间中央、省市等各级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在城镇发展中,农村的大批量资金也进入城镇当中。但是当前,各级政府虽然在倡导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战略,但是我国对城镇的扶持也必不可少的。中央以及各级政府虽然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但是投入有限,主要依靠基层政府的支撑。近年来随着医疗、教育等条件的不断改善基层政府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即使在上级政府的有限支持下也难以满足农村庞大的资金需求。比如说每一年一个县的农村道路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的开支非常庞大,每年耗费数亿元。如果要增加其它各种设施,大多数县级政府都无力承担。

第二,农村企业效益水平较低,薪资水平等各方面的综合条件与城市企业存在差距,无法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无法吸引农户放弃农耕,导致农村土地无法集中生产,实现规模化、机械化。薪资水平一直是吸引劳动力的重要因素,这也是我国劳动力大批量往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集中的关键原因。相比城市与农村企业,除了薪资水平无法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外,企业的工作环境、人文环境以及管理规范化水平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近年来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但是农村富余劳动依然很多。农村企业对富余劳动力吸引不够,导致大量劳动力停留在有限的土地中,导致小农经营的现状无法改变,也将影响土地的集中生产,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模式的实现,而这些是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

第三,农村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农户,信贷困难,满足率低,不利于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不利于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近年宏观经济不稳定,农村许多中小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但是由于规模小,资产有限,无法在正规金融机构实现信贷,而在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较高,生产的效益无力支撑,导致农村近年来中小企业大量破产。对于市场前景好的农村企业,由于信贷无法实现,融资不足,规模无法适时扩大,影响企业的发展。虽然近年来小额贷款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但是依然供不应求。同时对于农户来说,在没有关系和担保人的情况下,基本很难实现贷款。目前我国农村的信贷满足率不到40%,这还不包括一些有贷款需求但是没有贷款意识的农户。

第四,除了信贷业务外,其他金融业务发展严重不足,不利于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生产风险的分散(保险行业发展不足),也不利于其进行投资和融资活动。城镇各种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一方面可以降低意外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投资工具,也可以作为集中零散资金的融资工具,可以说金融业务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各种金融业务在农村发展严重不足。首先是保险业务。保险对于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来说越来越重要,可以有效降低意外风险事故,降低个人和企业承担风险。但是我国农村保险业务除了基本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生育保险、意外保险、大病险以及农业生产风险、企业生产风险等各种关乎居民生活和农村生产风险缺乏推广和应用。其次是金融投资与融资业务在农村的应用不足。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闲余资金越来越多,但是农村居民的投资意识却不高,一般存在银行等着贬值或者将现金留在身边,这样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改善城乡居民差距。实际上,农村闲余资金在增加的同时,农村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农户或者中小企业要扩大生产或者农户想从事非农活动,在自身资金不足时就需要向外融资,但是农村融资非常困难。这就形成了大量的农村闲散资金和农村融资困难的矛盾。这种矛盾是农村金融业务发展不足的重要体现。

三、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现状

为了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提高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度,政策对农村金融支持在不断加强,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支持力度越来越大。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支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减免,如《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定向补贴和奖励支持。近年来政府对农村信贷实行贴息政策,即对常年亏损的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利息给予补贴的政策。同时为了引导引导金融资金进入投入到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经济转型和发啊站,对农村专项贷款实行贴息政策,例如自2008年起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费用补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达到一定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2年财政部将小额贷款公司也纳入了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试点,以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据统计,2012年中央财政向农村提供金融支持的金融机构定向补贴了36.21亿元,2013年已经超过了41亿元,增幅非常大。目前,我国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政策已经覆盖了所有农村区域。可以看出,政策上我国对农村金融的支持程度越来越大,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支持依然集中在国有银行的涉农贷款定向补贴,针对个人的支持度较少,此外针对地区性银行的支持度较低;二是政策的实施与规定目标偏离,这是因为我国农村经济与县域经济的界限不明,很多银行将资金投入到县域经济而非农村经济中,但是其也能获得涉农金融政策支持;三是,虽然政府对农村金融支持的额度越来越大,支持范围越来越广,但是其支持资金相对于农村经济转型的庞大资金需求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而实际上,我国财政力量有限,仅凭政策补贴来实现农村金融发展满足农村发展需求的路径行不通。因此,农村金融机构依然供给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村经济转型与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第一,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比较城市各种商业银行,随处可见,包括国有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地方性银行等各种规模的银行机构,但是农村的银行非常局限,主要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常少,其网点也非常少,这不仅影响农村的金融规模,也影响农村居民办理金融业务的便利性。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在县级以下区域退出。在1998~2007年,四大国有银行相继撤出了3万个县级以下机构,近年来撤并还在继续。当前商业性保险、证券、担保、信托投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是空白。农村信用社成为勉强支持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主力军。第二,金融机构业务规模总量的不足。我国城市经济依然在稳步发展当中,其中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很多金融机构的资金集中投向了城市,而农村的配额非常低。例如我国农村的贷款额度,从下表可知。2013年我国农村涉农贷款余额大约为20万亿元,同比增长率才3%,而我国金融机构总的贷款余额为72万亿元,涉农比重为27.8%。也就说,我国绝大部分资金投向非农领域和非农区域。第三,我国农村金融业务存在严重的供给不足,首先体现在贷款上。我国农村贷款不满足率达到72.4%,也就说只有27.6%的满足程度,大部分的农村贷款得不到满足。同时在我国农村借贷中,正规借贷(金融机构借贷)的比例非常低,为27.6%,绝大部分贷款需要依靠民间借贷来完成。大部分家庭因为资质不合格不会提出申请,而提出申请的有三分之一的可能被拒绝。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借贷的缺口很大实际上,我国保险等其它业务的缺口更大,只是由于没有推广,潜在需求没有被开发出。

(三)我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与影响

第一,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血脉,是农村经济转型重要的资金来源。从农业来看,我国农村居民的储备资金不足,如果要提高机械化水平进行扩大生产,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而农业生产风险可以通过保险等业务来分散。从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来看,虽然通过项目来实现,但是项目的实施基本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贷款来完成。目前基层政府入不敷出,很多提前支出也需要依靠金融机构来实现。从农村企业的发展来看,无论是中小企业扩大规模,还是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银行的参与。农村经济转型的任何方面都需要资金进行依托,而金融是资金的主导者,因此农村经济转型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与发展。

第二,金融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和方向。金融直接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这是因为金融的发展情况,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程度,是否满足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如果金融能够大力支持农村经济转型,能够满足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那么农村经济转型的实施速度就会加快。同时,金融业影响了农村经济转型的方向,这是因为资金的去向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也就影响了农村金融转型的方向。例如,如果金融机构的资金大量流入某个农村区域的水稻加工产业,那么该区域水稻加工产业在资金充足下会扩大规模生产,在加工技术上也能够大幅度提高,并且在加工需求下水稻种植需求也会大幅度增长。

第三,金融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质量和效果。农村经济转型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区域农村经济转型的目标和金融支持的方向是否匹配;二是金融支持的程度是否满足区域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和要求;三是农村经济转型的战略和政府政策的正确性和匹配性。可以看出,前二者都与金融相关,并且是实施成功的关键。具体分析,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质量与效果的影响如下:金融机构与业务的丰富性影响农村经济转型后经济的稳定性,金融机构越多,其资金实力越雄厚,支持程度越高;金融机构和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影响农村经济转型实施的顺利程度。近年来经济不稳定,金融不稳定,导致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不够屡见不鲜。如果农村金融发展不稳定,存在各种风险,那么其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也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就不能为农村经济转型提供稳定的资金供应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这将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顺利程度。

四、基于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策略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农村经济转型环境的改善需要依托金融支持,农村经济转型的问题需要金融来协调解决,而农村经济转型的关键问题实际上还是金融问题。基于农村经济转型的需要,为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笔者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策略:

第一,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构建丰富的、具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问题应该从多样性着手,允许社会资金进入金融行业,以需求为基础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多样化金融市场。当前民间资金非常多,应该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放宽农村的金融供给,同时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也需要不断规范,加强管理。

第二,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建立适宜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比如我国保险业应该针对农业经济设立各种保险业务,以分散农村生产风险。各种金融融资工具和业务可以适度创新,吸引民间资金进入,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和放贷能力。

第三,为加强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匹配性,应该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在此政府需要引导金融机构、农村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好三者联系的桥梁,实现资金与需求的对接,使得农村金融真正落实在农村,服务于农村。

金融支持论文篇8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财政政策

 

一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目前,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

新增就业的75%进入到了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全国60%,交纳税金占50%。中小企业的发明专利占66%,研发产品的80%(1)。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阻碍着其发展。2000年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后,中小企业融资形势虽然有所好转,总体上看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远大于50%,但融资额占总融资额比例始终徘徊在30%以下。(2)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两种。所谓内源融资,就是指企业将自身的储蓄不断地转化为企业投资的过程。而外源融资是指企业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散资金,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据有关统计,在目前中小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当中,利用企业自有的积累资金占比48.41%,商业银行贷款占比38.89%,发行股票债券占比2.38%,其他占比不足13%。(3)从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上看金融论文,它有着低成本﹑高收益﹑抗风险的优点。但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少的情况。在外源融资方式当中,商业银行贷款是其首选。2009年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实行宽松货币政策的背景下,当年全国信贷规模出现超常规增长,仅一季度新增贷款就达到4.58万亿元。但是,如此庞大的资金流却并没有大量流入占中小企业。以珠三角地区为例,这里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活跃的地区之一。仅深圳一地,就有20多万家中小企业,占到了企业总数的99%以上论文格式范文。而当地中小企业所获得的信贷比例还不到30%。(4)另外,从其他的直接融资渠道上来看,主要有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两种方式。目前只有少数国有大型企业能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而在股票市场上,虽然在2004年创建了中小企业板市场,但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国仅有几百家中小企业上市发行股票。由此可见,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 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很多。从内源融资上看,造成中小企业自我积累少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盈利能力较低,自有资金来源有限;其次,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税负负担较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占销售收入的6.81%,高于6.65%的全国平均水平(5);三是中小企业折旧费过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低折旧率制度,在折旧率的计算上只考虑使用中的有形损耗,而很少考虑技术进步和生产力提高带来的无形损耗,造成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更新时缺少足够的资金等。

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商业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等形式。但目前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也并不畅通。从商业银行贷款上看,贷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但是,由于众多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不高,流动资金与固定资产都比较少;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较为混乱;加之一些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不乏恶意逃废债者,导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普遍偏低。因此,在向商业银申请贷款时,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进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增加。并且,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需要。在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公开融资方面金融论文,由于受发行规模的严格限制,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而利用发行股票筹资的方式上,对于企业同样有资格限制。在所有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中小企业所占比例较小,因为股票市场主要是面向大中企业筹资而设定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范围。

三 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对策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各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普遍面临的问题。鉴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当中的重要作用,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内外因素在短期内还会存在,而且单纯依靠中小企业自身的力量还很难解决。因此,需要各级政府综合利用各种财政政策,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其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扩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资金规模,并提高其使用效率

首先,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规模,使其对中小企业外源融资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中央财政陆续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主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和农业成果转化资金等。但是这些财政扶持资金存在着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资金规模小且分散,缺乏统一的政策协调。除了加大对于这些基金的投入以外,需要对其进行整合,发挥合力,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

其次,要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财政资金的惠及领域将由个别领域和个体性优惠向区域性﹑群体性﹑普惠性方向转换。财政资金的支持对象,要由对于单一企业或者项目的直接支持,向间接支持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转变,扩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的范围。由于企业的发展周期经历了创业﹑成长﹑成熟﹑衰退等阶段。因此,要用财政资金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所采用的扶植政策也应该有所不同。在在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上,在普惠性和群体性的基础之上,要对中小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1)

第三,增强财政资金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杠杆作用。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能单纯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的作用,必须要让其他方面的资金加入进来。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导致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的风险较大。因此,各级政府应该从提升功能,防范风险和改善环境三个方面做出努力论文格式范文。增加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投入,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建立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体系金融论文,促进财政支持路径的集中化与系统化,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降低对于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信用风险,实现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的可持续性。(3)通过财政资金的引领和放大作用,引领金融机构以及民间资本等来加入,进而保证为企业筹措资金渠道的畅通。

(二)加强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这是增加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目前中小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应该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增加企业的积累。在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方面,要统一规范对于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出企业平等税负,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惠及中小企业的增值税政策,把增值税的起征点从个人扩大到企业纳税人,扩大一般纳税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并且进一步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率。在中小企业的所得税方面,政府要着眼于促进中小企业自有资金的增加。对于增加自有资金的中小企业给予在税收减免和税率优惠方面的照顾;对于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进行资本再投资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返还投资中已缴纳的所得税的部分,以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再投资;放宽中小企业税前列支费用的列支标准,对于不违法金融法规的融资利息支出都可以列入到税前列支的范围内;缩短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允许实现加速折旧,支持中小企业加快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对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的纳税成本。(6)

(三)利用财政补贴和政府采购政策,增加中小企业收入

增加对中小企业财政补贴的形式和额度,扩大对于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增加中小企业的收入,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之一。政府对中小企业财政补贴的主要形式包括:1 就业补贴,对于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较多的财政补贴 2 研发补贴,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方向,确定创新领域,对在该领域当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补贴 3 出口补贴,加大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中小企业进行补贴,扩大其出口规模 4创业投资补贴,对于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政府对其投资者给予一定比例股金的创业补偿,增加企业的资本金5贴息贷款,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政府可以在一定时期内金融论文,承担其利息部分或者全部。对于超过市场利率的部分,政府可以予以补贴。(1)

其次,政府可以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操作性制度。第一,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中标份额和范围,给予中小企业竞争价格优惠,招标文件给予中小企业政策倾斜。第二,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准入门槛,其主要措施包括: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实行项目拆分,对一些可以拆分的大宗政府采购项目适当拆分、化整为零,变成若干中小企业可以承担的小型项目;鼓励联合投标,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明确对中小企业投标联合体的评审细则,促使中小企业形成竞争合力,以弥补中小企业资质条件的相对不足,分散中小企业各方成本和采购人的风险;减少资金压力,对中小企业的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适当降低标准和数额,或以动产、不动产为抵押方式收取。第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培训指导和宣传。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意识﹑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第四,建立政府采购扶植中小企业信息平台。第五,解决中小企业采用政府采购的实际困难。第六,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监管考核工作等。(7)

(1)杨林 彭彦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J〕工业技术经济 2010(11):26~30

(2)齐晶 浅议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J〕 中外企业家 2009(7):106~123

(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财政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研究〔J〕

经济研究参考 2010(31):2~34

(4)央视经济频道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EB/OLJ〕 finance.cctv.com/special/qyrz/01/2009-06-01

(5)俞继东 中小企业高税负的原因及影响分析〔J〕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院报 2008(4):44~45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思考李文斌〔J〕 商业会计 2010(17):7~8

(7)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任重道远吴小明〔N〕 中国财经报 2009-06-24

作者姓名:李鹏

出生日期:1977年2月2日

性别:男

学历:硕士

职称:讲师

研究方向:金融理论

工作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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