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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德育论文8篇

时间:2023-04-06 18:35:55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1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育目的;社会本位;个人本位

有人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残疾人,当地政府该不该为了这一个残疾人修建无障碍设施?”如果选择修建,那么该国必将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如果不修,那么该残疾人将无法平等且轻易地参与社会活动。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完全取决于“抉择者”的价值倾向,在特殊教育发展的历程中也出现过不同的“价值倾向”。

一、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的历史沿革

从1957年到现在,人们对于特殊教育的看法和观念发生着改变,同时我国特殊教育方针、特殊学校的教学计划、培养目标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些改变反映了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目的的认识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一)建国初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1957年的《关于“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中提到了聋哑学校的任务是:“对聋哑儿童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劳动教育,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自觉的建设者和保卫者。”1962的《全日制六年制盲童学校教学计划(草稿)》中规定,六年制盲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学校的教育与训练,力求弥补盲童的视觉缺陷,使学生在德语、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P1611)1962年的《全日制十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草稿)》中规定,十年制盲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学校的教育与训练,力求弥补聋哑儿童的听觉缺陷,使学生在德语、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P(1616)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前的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缺乏特殊性,完全照搬照抄普通学校的培养目标,没有考虑特殊教育应有的特点;二是非独立性,特殊教育在当时被看作普通教育的附属品,在培养目标中更多的体现出一种服从和依附关系;三是具有明显的社会和国家倾向,政治色彩浓厚。在“教育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下,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样,其目的也并不是为了教育和受教育者的发展,而是为了达成教育之外的政治性目的。

(二)改革开放后至上个世纪末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1984年国家教委的《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说明》中提到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针对聋哑学生生理、心理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补偿聋哑学生的听觉缺陷,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语言,使聋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生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初等文化程度和一定劳动技能,身心正常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劳动者,并为他们继续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自学打下基础。”[2](P279)1987年国家教委《全日制盲童小学教学计划(初稿)》,其中提出全日制盲童小学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盲童生理缺陷,通过教育教学活动,采取各种补偿措施,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为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基础”。[2](P284,285)在1987年的《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全日制弱智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任务为:“全日制弱智学校(班)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从弱智儿童身体和智力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训练,有效地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适应社会生活、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基础。”[2](P292,293)1993年制定的《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中提出聋校的培养目标为:“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对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基本的文化知识、健康的体质和一定的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掌握初步的劳动技能,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3]改革开放后,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出现了新的特点,一是体现出了更多的特殊性,比如提出了根据不同特殊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补偿的目标。二是逐渐增加了社会适应性的目标,如“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三是“四有新人”等说法体现了“改革”“开放”的特色,教育目的的政治性有所弱化。但是此阶段的教育培养目标依然只是强调教育的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而没有凸显出特殊教育本身的内在意义和价值。

(三)21世纪以来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2007年制定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盲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视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尊重个性发展,开发各种潜能,补偿视觉缺陷,克服残疾带来的种种困难,适应现代生活需要。……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4]2007年制定的《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聋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聋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具有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培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4]2007年制定的《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聋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社会文明进步要求,使智力残疾学生具有初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初步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具有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和适应生活、社会以及自我服务的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公民。”[4]相较于之前的教学计划,2007年颁布的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的教学计划更详细制定了个人层面的培养目标,增加了“审美情趣”“生活方式”“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人生规划意识”。培养对象从“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劳动者”变成了“四有新人”;培养内容也不断扩大,从“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劳动教育”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再到“补偿教育”“审美教育”,说明我国特殊教育目的逐渐从“社会性”向“人本性”转变。

二、我国特殊教育目的发展中的价值取向分析

和普通教育一样,特殊教育也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人的活动。关于特殊教育目的的讨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两大派别,即“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

(一)以社会为本位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

显然,残疾人很难像其他普通学生一样“成才”,社会本位论者势必会考虑残疾人的教育对社会有什么价值的问题,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出现过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残疾人本身没有价值,授予教育只会浪费社会资源;另一种观点认为残疾人可以通过教育带来更多的社会回报。

1.社会负担,教而无用论。1902年清廷颁布了《钦定蒙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和《钦定中学堂章程》,对特殊儿童的就学条件做了规定,《钦定蒙养院章程》中规定“凡生徒之不可教诲者,大都过时失教,习与性成……然间有气禀顽劣及身体孱弱过甚者,均可由教习辞退。”[1](P47)这意味着顽皮或性格、脾气方面怪异的学龄前幼儿都可被赶出蒙养院,可见当时入院条件之苛刻。1903年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章章程》,规定:“有疯癫痼疾,或五官不具不能就学者……准免其就学。”[1](P48)以上规定将残疾儿童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映射了当时社会普遍认为残疾人不可教。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很多人把残疾人看做是“残废人”,这种认识否认了其存在的价值,无疑也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在古代欧洲也有人们把盲、聋、肢残、痴呆者认为是“魔鬼缠身”;奴隶社会后期和中世纪宗教势力占统治地位,在宗教的教义里,他们被认为是“上帝的惩罚”。由此可见,残疾人一旦被看成是社会的阴暗面和负担,其教育需求就得不到满足,甚至基本的生存权利也难以保障。

2.残疾人人力资本论。有许多学者试图以人力资本理论为依据进而论证残疾人受教育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他们通过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的计算,力图证明残疾人教育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学者认为,“教育是提升残疾人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5],“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是社会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残疾人所创造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要远远超出社会对他们的投资。”[6]他们认为社会应该投资残疾人的教育,就业之后的残疾人会创造出更多的社会和个人财富,回报过去的教育投资。残疾人人力资本理论证明了教育的必要性,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了经济学依据,增加了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的关注与投资力度。但是如果单纯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看待残疾人的教育问题难免产生片面化、功利化的错误,从而忽视了一大批因重度残疾而无法就业且不能创造社会经济价值的残疾人群,比如重度智力障碍者、综合残疾且无法就业的残疾人。是否因为他们不能产生社会价值而不予以教育呢?是否某一个或某一类残疾人的教育投入大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我们就说他们不值得教?其次,这种观念仍然把人看作工具,以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残疾人教育目的观侧重强调残疾人的效益性,使残疾人变得对社会“有用”成了教育的出发点。总体而言,社会本位的特殊教育目的观聚焦于对功利的追逐和对自身缺陷填补的渴求,而忽视了残疾人对生活过程意义的把握和体悟。

(二)以个人为本位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

1.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人道主义”是我国特殊教育的理论之基本,是老一辈中国人最为接受的理论。各种残疾人事业规划的文件和政策也经常提到“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主张跨越肤色、地域、性别等所有的差别,心怀对生命的怜悯,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而我国近代的特殊教育正是产生于传教士和医生对特殊儿童的怜悯、救济之心,他们举办各种特殊学校,使残疾儿童得到收养、照顾和简单的教育。新中国建立后,特殊教育学校大多是以“庇护”“救济”为目的发展起来。“福利”和“救济”式的特殊教育照顾到了大多数上学困难的特殊儿童,但是,这样的特殊教育势必会削弱特教学校的质量和办学效益,使教学工作流于形式。因而要转变将特殊教育单纯看作是福利事业或慈善事业的特殊教育目的观,更多地把目标转移到教育教学的质量上来。

2.以人权思想为核心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人权思想几乎已是全世界所共享的基本价值观,而人权思想在教育上表现为教育公平。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给欧洲人带来了“天赋人权”“平等”“博爱”的思想,而我国自古就有“众生平等”的思想。2500年前,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20世纪40年代,联合国颁布的《人权宣言》声明:“每一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如今,人人都有平等受教育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种观念前所未有地改变了弱者(尤其是残疾人)的教育困境。从教育公平的理念出发,人们开始关注少数民族儿童、女童、难民儿童等弱者的教育公平问题,特殊教育更是得到了长足发展。特殊教育界以人权思想为核心提出了“融合教育”“随班就读”“全纳教育”等教育主张。如今,残疾人儿童与普通儿童在同一个课堂平等地学习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这些以个人为本位的特殊教育目的观将特殊人群的需要放到了首位,最大限度地创造适合每一类人的教育环境,他们认为特殊教育事业的目的是使有特殊需要儿童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而并非着眼于教育为社会带来的回报。

三、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应蕴涵的价值取向

综上所述,我们很难判断“社会本位”“个人本位”这两种特殊教育价值取向谁对谁错,它们都是教育决策者为了符合一定历史条件所做的具体的抉择,不论是以“救济”为目的的特殊教育观还是以“政治”为目的特殊教育观,都带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历史的局限性。因此,特殊教育中的两种价值取向的权衡与选择,需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各有侧重。21世纪我国特殊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逐渐融合,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依旧需要考虑来自社会的需要(包括国家、地区和家庭的需要),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受教育者,即特殊儿童个体的需要。新时代的特殊教育目的观要同时关照国家、家庭、学校、受教育者等不同主体,囊括两种本位的价值取向。在“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为治国方略的今天,人的发展需要越来越被重视。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在兼顾个人与社会的同时,要更多地关注特殊需要儿童本身,切实考虑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他们发展的需求,因为对于部分残疾人来说他们可能一辈子无法成为建设国家的人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获得教育而健康成长,享受生活。

作者:苏晗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顾定倩,朴永馨,刘艳红.中国特殊教育史资料选[C].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579;1611;1616;47;48.

[2]国家教育委员会初等教育司.特殊教育文件、经验选编[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279;284;285

[3]张巧明,杨广学.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2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2

一、美国CEC关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

1995年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制定了《每个特殊儿童教育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和资格的国际标准》,在《标准》中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这些要求从不同角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进行了界定,也表明了特殊教育教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及其与其它职业的区别。

(一)无歧视性

《标准》中规定“使用评估用具和办理手续时,不以种族、肤色、信仰、性别、国籍、年龄、政治活动、家庭、社会背景、性倾向或异常方面的不同而歧视特殊人群。”[1]此条标准虽然是着眼于无歧视性评估,但从“无歧视性”表述中可以解读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特殊技教师评估的是一个个“儿童”、一个个“人”,而非附加在特殊儿童身上的社会或身份的属性,这也就是当下的“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教育理念的具体表现。

(二)尊重性

《标准》中规定“特教专职者在专业实践上应提高和保持高度的能力水平和思想境界”,“仅用那些指定的训练方法和行为条例,不能伤害特殊学生的自尊心和侵犯其基本人权:如体罚”,“特殊教育者应拥护特殊学生,在言语写作及各种场合的表现都代表他们的利益”等等[1]。所以,特殊教育教师在实践中应该成为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利益的代言人,使尊重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成为个人的内在品质。在行动上要使自己的专业活动有益于特殊群体和他们的家庭,尽最大限度的维护特殊学生,并且有益于其他同事、学生或研究对象的研究学习。

(三)客观性

《标准》中规定:“为帮助相关人士做出决策,应以进行有效客观的训练为基准,向行政部门、同仁、家长提供准确的计划资料”。[1]这一标准强调特殊教育教师应具有以事实为依据进行专业活动的职业素养,在对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管理、咨询中,应坚持客观性原则,实事求是,以事实资料、数据来说明问题。

(四)保秘性

《标准》规定:“除有书面批准或规定机密可以公布的特殊情况外,应保守情报机密。”[1]因此,特殊教育教师的一个重要操守是能够保护特殊儿童的隐私,对特殊儿童的各项资料能够严格注意保密,绝不向任何商业机构、非法团体或个人泄露特殊儿童的私隐信息,或以非道德的方式以特殊儿童的隐私来获利,而是在尊重彼此隐私的基础上,与他人进行交流与合作。

(五)合作性

《标准》规定:“和其他专职者相互合作,相互鼓励,完善特殊教育和特殊人群相关服务。”[1]这一标准旨在强调,特殊教育教师应更具有合作性,在严于律己的同时,还要与其他的特殊教育工作者及相关人士、特殊儿童家长等相互合作、共同努力,以便参与行为管理,为特殊儿童服务。

(六)高效性

《标准》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根据特殊学生的需求,保证应用专业知识、营造合适的教学环境、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选择使用有效的教学用具和资料、设定合适的教学需要的班级,致力于发展最高教育,进而向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尽最大限度得激发他们的生活潜能。

(七)发展性

《标准》强调特殊教育教师应通过参加在职培训、专业研讨会、专业会议等继续教育计划,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活动等来保持对特殊教育和相关教育领域先行研究和文献的学术动态的了解,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2]以此,强调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也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道德素养。

(八)倡导性

《标准》规定特殊教育教师要尽最大限度的推动和完善与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服务政策。这一标准强调特殊教育教师不仅有责任、有义务进行特殊教育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而且有责任、有义务去推动、完善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相关服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九)实践性

《标准》规定:“在CEC道德法规和其他规范、职业政策之内进行实习”,“特教专职者不应原谅和参与一些不道德和不合法行为,不应违背特殊教育委员会所采纳的职业标准”。[1]以此强调,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用行动践行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绝不容忍、也不做违纪违法违规、有损职业操守之事。纵观CEC制定的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可以看出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始终坚持公正、平等、尊重、非歧视性的原则,一切以特殊人群的利益为重心。在职业实践中能够客观评估,并且具有强烈的团队合作意识等专业道德。这些道德标准反应了美国对所有层次、所有类型特殊教育教师在道德规范上的基本要求,是对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基本素质的概括。

二、CEC职业道德标准对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启示

美国CEC提出的特殊教育教师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使得美国从事中小学特殊教育的教师都有很深的职业情感,从立法角度也使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切实的用心、用情、用理去教育自己的学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创设轻松愉快的氛围,使置身于其中的特殊孩子能够感受到关爱、尊重与理解,有助于培养孩子求知的欲望,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特殊教育是一项艰苦繁杂的工作,教师必须具有深刻的责任感和坚实的职业信仰,才能将它顺利推进。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成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十分重要。笔者认为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不仅仅要具备普通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还应该具备特殊教育教师所应具备的特殊的职业道德。美国CEC在《标准》中关于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规定,给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一)加强规范,践行师德

美国特殊教育之所以在发展的很好,是因为美国通过CEC制定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而当下,我国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进行明确界定,在各个地区出现诸多不如人意的现象。所以作为我国来说,要想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加强教师专业化,就必须要设置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入职标准,加强法律规范,从而通过法律来从根本上保证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二)以人为本,尊重平等

特殊教育的对象多属于弱势群体,特殊教育的产生是为他们争取平等的公民权利,因此,特殊教育教师不仅是教育者,更是许多障碍者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为他们的成长和最终融入社会提供服务,并对此负有深深的责任感。而现存在一些特殊教育教师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完全忘记了作为一个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所以作为特殊教育教师我们应该坚持无歧视原则,对文化背景、民族背景、家庭、性别、样貌、体态特征、性取向等不同的特殊群体以示非歧视性,并且应遵循公正、平等、尊重的原则,关心热爱特殊儿童,尊重特殊儿童的权利。

(三)团队合作,共同进步

由于特殊教育对象的差异性,特殊教育不是一个人的工作,它应该是团队协作共同完成的。所以特殊教育教师不仅仅是与特殊儿童相处,这就要求与其他特殊教育工作者相处时应做到人际关系融洽,努力为自己为他人营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不仅如此,作为特殊教育教师还应该相互监督,当发现有同事所作所为伤害到特殊学生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打击、阻止和干预。坚持互相尊重、相互协作、相互鼓励的原则,共同完善特殊教育和特殊人群的相关服务。

(四)恪尽职守,保守秘密

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殊儿童的相关资料要做好保密措施,特殊教育教师更应该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尊重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隐私,不随意对外泄露;要做到坚守自己的本分,恪尽职守,保守秘密,切忌重要资料信息的流失。

(五)提高专业,加强实践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3

关键词: 特殊教育 德育教育 健康心态 多种合力 分层次

特殊教育是专门针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进行特殊培养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于这些特殊人群的教育需要,使得他们可以完善人格和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适应社会,甚至是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当今社会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还必须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在特殊教育教学中进行德育教育是符合这种趋势的,使得学生提高心理素质,树立健康心态,更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笔者以“特殊教育之德育教育”为话题,结合多年来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几点经验进行交流。

一、针对特殊教育学生的特点,不断完善德育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来说,学习是他们开拓思维,与外界交流的一种方式,也是促进其积极进行正常生活的有效途径。特殊学校教师必须通过不断学习转变思想,充分认识到学生健康心理素质培养的重要性,并主动将其应用于特殊教育教学中。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以德育教育为主要目标,这样才可能促使特殊学生形成完整的人格,培养特殊学生具备符合社会要求的最基本道德素质,从而为他们将来独立生活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心理基础。教师必须基于这种共识,把德育工作放在特殊教育工作的首位并贯穿教育教学活动中,这样才可以带领特殊教育学生积极健康地学习和生活。教师要转变陈旧的教学观念,克服传统教学中重智育轻德育的不足,针对学生的特点制定出不同德育教育策略和实施方略,争取多渠道、多层次地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为其学习和生活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在特殊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德育教育的培养,全方位、多角度地塑造学生的健康心理和积极心态。

根据德育教育要求,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残障程度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和谐的气氛中学习和生活,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调动积极性。可以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等模式开展多种社会实践性活动,唤醒他们的真实情感和个性需求,帮助他们克服不健康的心理品质。为此,教师可以多采用讲故事、谈话等方法帮助学生学习,如课文内容理解的掌握,指导学生领会教材说明的道理,通过对其中知识和道理的理解获得思德育教育,使得他们在情感上发生飞跃和升华,并将这种积极的思想和心态落实到日常行动中。德育教育对于特殊学生来说就是让他们在各种活动中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不仅在自己的封闭世界生活,而且通过各种活动和书本上的内容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到活动中,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温暖。

三、德育教育需要将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力量联合起来,充分发挥合力的作用。

在特殊教育学校,无论是德育教育还是科学文化教育,归根结底都需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使得他们可以在社会中与普通人一样正常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教育教学效果如何不仅仅体现在其教育教学水平上,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渗透德育教育,使得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力量结合并保持一致性,为营造和谐的心理氛围努力。针对特殊学校中的学生特点,教师要循循善诱,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受到关爱和鼓舞。教师赞许的目光、信任的点头、的微笑、关爱的语言都会增强学生对教师的依赖和获取进步的动力,从而积极实现教师提出的要求和希望。如果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总是不耐烦,那么必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阻碍师生正常和谐的交流,那么,这样的德育教育就不会和谐有效。

四、特殊教育教学中的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可以分层次落实。

针对特殊教育教学学生特点和年龄差异分类,教师可以分层次落实。低年级学生对于信息的获取和理解程度较低,加之学生往往会由于自身的身体缺陷等形成自卑心理,很容易出现诸如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和“不合群”等问题。因此,在低年级学生的特殊教育教学中,要集中精力进行合群心理和人际交往教育,有助于其形成良好的心理意识,促进个性发展。中年级学生缺乏正确的自我意识和自信心薄弱。他们往往会因为身体缺陷缺乏自信心,从而失去前进的动力,因此,教师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和落实思想道德教育。无论是听视觉的缺陷,还是肢体的缺陷,都要明白只有思想健康才是真正的健康,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此外,积极发现他们的优点,释放和缓解他们的压抑和不满,培养他们良好和健康的心态和意识,帮助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并教会他们正确评价自己,克服自卑感,从而有助于他们进行科学文化的学习。高年级学生在思想成熟度和理解力方面都会大有提高,教师需要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他们良好的意志品格培养结合,实现学生的健康发展。可以说,比起健全孩子,特殊学校中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因此,我们必须将其中一些负面的、消极的不利因素进行合理化解,使得他们在思想上更强大和独立,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

随着特殊学校中学生接触的东西越来越多,社会和家庭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在教育教学中必须进行德育教育,使得他们明白暂时的困难和挫折并不是其今后的全部,他们需要勇敢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成为生活的强者才是他们的目标。只要在观念上牢牢树立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德育教育意识并付诸实践,相信这些特殊学校的学生就一定会健康成长并正常融入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李英锋.谈学校德育教育模式创新[J].发展,2012(11).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4

关键词:职业道德;教育;特殊性

职业道德是社会生活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之后,向人们提出的所应当遵守的行业性的道德规范,就是说在一个社会中除了一般的道德原则,还需要对从事不同职业的人提出不同的道德要求,它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多种关系,不仅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更是社会道德在职业范围内的特殊要求。与一般的社会公德教育相比,职业道德教育无论在对象、内容、手段,还是教育环境等方面,都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对象的特殊性

职业德育对象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受教育者年龄段的特殊性。从一个少年过渡到青年,这个人生阶段是人的身体和心智发展最快的一个时期,是一个人人生的非常独特的质变期。作为青少年,他们生命力旺盛,思维活跃,容易接受新知识、新观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但同时他们的思想感情也过分活跃甚至敏感,作为思想教育来讲,他们的优缺点展示得非常鲜明。一般的表现是:有强烈的自我意识,但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同辈群体的归属感强,但缺乏组织纪律观念;成就事业的动机性强,但承受挫折的韧性不足;求知欲强,但兴趣的稳定性较低等等。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甚至从业观尚未定型,如果我们把握时机,方法得当,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会事半功倍。

职业道德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受教育者分布范围的特殊性。接受这种教育的人一般是完成了普通初、高中教育后正在接受职业学习的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当然也包括刚刚进入职场的社会从业者。他们正处在读书与就业的人生过渡时期,也是生理发育已经或接近成熟而心智发育相对滞后的一个特殊时期。虽然面临就业,但是他们还没有从心理上完成由学生到职业工人的角色转换,心理的断奶期明显存在,脆弱性或不稳定性是他们共同的心理特征;同时由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性、应用性、实践性和动态性等,与普通教育相比,对理论的要求稍差,这无形中会给学生增加某种程度的自卑感;随着高等教育的日趋大众化,许多学生还难以接受就业岗位大众化的现实,对未来还有一定的迷惘感;再者由于职业教育功利性的特点,也影响着学生有过强的功利意识,从而使他们在学习或工作中,容易忽视各个行业不同的规范及个人职业修养,而过分看重个性或自我的名利性诉求。

二、教育内容的特殊性

2001年,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其基本的宗旨就是在行业中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鼓励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做一个优秀的工作者。这既与一般的社会公德有所区别,又是对各个不同行业职业道德的共同要求。

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的特殊性主要还表现在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上。职业道德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伴随着社会的分工出现的。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特殊的职业关系中,在长期的职业活动的基础上,会逐步形成一种具有自身职业特征并有别于其他行业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这就是说,在一个社会中除了一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外,还有对不同职业的人提出的不同的道德规范或要求:如对裁判员要求公正,不徇私情;对医生要求救死扶伤,关心体贴病人;对商业人员要求买卖公平,诚实无欺;对教师要求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等等。

同时,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它与一般的个人道德内涵不同而又相辅相承上。二者既有着明显的区别,也有着本质的联系。在区别方面:首先,职业道德的主体是组织系统和组织成员,而个人道德的主体是个人。组织系统虽说由人组成,但组织中人的身份却是非个人化的,即在扮演组织中角色的时候,他不是个人意志、动机的代表,而是社会利益和组织利益的代表;其次,个人道德是一个人和社会以及社会中其他的人发生关系,其行为影响的只是少数人和有限的区域,而职业道德则会通过组织系统泛化为与众多群体以及个人发生关系,其影响范围要广得多;再次,个人道德主要是通过良知和社会舆论起内在的约束作用,而职业道德除了靠舆论和内心信念的约束作用外,还要依靠制度的外在约束作用。在联系方面,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同有“道德”二字,二者有着共同的根基,个人道德规范是制定职业道德的参照,职业道德的养成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个人道德,职业道德的培养有助于个人道德的内化,二者相辅相承,相得益彰。

三、教育手段的特殊性

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许多职业类学校将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用“一本教材,一块黑板,一支粉笔”的传统模式,进行理论说教,忽视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文化层次,忽视与专业的实际联系,使这门课普遍存在学生兴奋点不高、教师授课乏力、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效果缺乏有效性等问题。学生对生产、对企业、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认知度低下,缺乏职业精神和综合素质,学生就业后也难以适应企业的需要。特殊的对象、特殊的内容需要特殊的手段,这才是教改的方向。在这方面许多教育工作者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各种教育手段或方法的尝试很多,而最值得我们借鉴的是“企业文化案例教学”和“行为训练养成教学”。

所谓“企业文化案例教学”就是要选择企业经营中的典型案例,作为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等实践能力的媒介,通过师生讨论分析,辨别是非,帮助学生掌握职业活动中“不应为、不当为”范畴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行业意识、经营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及团队精神等,使他们逐渐拥有坚定的信念、正确的判断和足够的方法,从而能够游刃有余地去应对社会大熔炉的锻炼和考验。

所谓“行为训练养成教学”就是把行为训练与养成教育结合起来,按照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行业的特殊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行为的训练。通过长期的甚至是机械的行为训练实践活动,将行为训练成习惯,将习惯演化成观念,将观念强化为情感和意志,最后形成稳定的职业道德。这种行为的训练,包括职业技能、职业礼仪、职业素质等各个方面的训练,同时训练方式还可以结合学生专业的实际进行灵活多样的设计创新。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途径或方法,培养学生敬业、爱业、乐业的精神,增强他们对职业道德的理性认识和道德习惯的有效养成,使他们学会做人,练就技能,最终成为一个素质过硬、能力过硬、品德过硬的善于开拓创新的企业人。

四、教育环境的特殊性

职业道德教育仅在学校课堂上远远不够,必须结合企业实际,让学生的职业道德思想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去逐渐养成。工学结合,不仅实现企业、学校、学生的三赢,而且也为学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创设了一个特殊的教育环境。在学生具有了基本的知识技能和良好习惯的基础上,安排他们到企业具体的情境中学习,促使学校教育与企业规范的双向互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体验性。要求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专业学习进度,进行行业调查,了解本行业、本专业发展的动向,同时结合本专业和行业的需要,体验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

教育环境的特殊性还表现在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对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的养成具有春风化雨的作用。企业文化根本意义在于它拥有一系列其他任何制度和规范所不具有的特殊功能即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和约束功能。首先,通过企业文化的塑造来引导企业成员的行为,使人们在一种文化的潜移默化中接受共同的价值观念;其次,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及行为准则,可以形成强烈的使命感和持久的驱动力;同时,企业共同的价值观、信念及行为准则又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能使人产生认同感、归属感及安全感,产生企业凝聚力;再次,优秀的企业文化尤其是经过长期培育而约定俗称的行业规章、规范和准则,对每个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具有自我约束作用。这种环境对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另外,作为企业文化的灵魂――企业员工,他们的言行举止,尤其是专业人员的娴熟技术、敬业精神、人格魅力等都是最好的的教诲,具有榜样或示范的意义,对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形成有着强大的感染力,能使人在不自觉的日常生活中受到潜移默化,从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总之,职业道德教育在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环境等方面的特殊性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非常值得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去认真研究。

参考文献:

[1] 陈安福.德育心理学[M].重庆出版社,1987.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5

关键词:残疾人 西方特殊教育 

 

现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概念是18世纪德国等西方国家在盲、聋哑、智力落后教育训练成功后,在19世纪初成立的异常儿童专门教育机构,出现了“特殊儿童”与“特殊儿童教育”。本文拟立足特殊教育之狭义上的残疾人教育,以历史分析的方法,揭示西方特殊教育的内涵。 

 

一、西方特殊教育内涵的历史根源揭示 

 

当前,对西方特殊教育的起源有一个似乎不证自明的结论,即特殊教育源于普通教育,认为是“特殊教育是普通教育无法发挥其完全功能的自然产物或教育进步的表征”。然而,通过对特殊教育产生的根源考察发现,特殊教育具有政治思想、医学/心理学和基督教的深厚始发性根源。从源头上看,特殊教育并不是教育派生体系,而是随着政治思想进步和基督教、医学/心理学发展,与普通教育 结合而理性化的产物。 

 

(一)特殊教育源起于人性解放、人权崛起,具有体现残疾人的尊严、保障其平等权利的政治蕴涵 

思想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人们把握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方式。政治思想是人们对社会生活中各种政治活动、政治现象及其各种政治关系的思想反映。政治思想作为核心的上层建筑,构成了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特殊教育萌芽、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14~16世纪,自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思想运动以来,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人的权利、平等、自由、尊严、价值备受推崇,荷兰政治思想家格劳修斯提出与生俱来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人的生存权利和法律平等思想,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人生而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理论。在国家政治建设中,1775年美国《独立宣言》对“人生而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理论予以强调和保障;1874年法国《人权宣言》集中体现了启蒙思想家的人权理论。18世纪中叶,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欧洲开始了对残疾人的教育训练,一些卓越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哲学家、医生、教师,开始开辟特殊教育的新时代。卢梭在《爱弥儿》中,从他的自然人性的观点出发,以人生来自由、平等、“天赋人权”观念提出,教育要遵从儿童天性,适应儿童的发展,并论述了盲人与聋哑人感觉器官代偿问题。狄德罗还专门著述《供明眼人思考的谈盲人的书》和《供健全人参考的论聋哑人书简》,论述残疾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问题。裴斯泰洛齐还亲自创办了特殊教育机构。可以说,文艺复兴以来,平等、自由的人权思想,为残疾人获得平等社会地位奠定了基础。残疾人开始具有受教育的资格和权利。随着人权思想在国家政治地位中的凸显,1789年法国政府承认了莱佩的聋人教育机构,并予以国家意志保障。其后,18世纪,西欧各国在政治文明进程中,纷纷建立国家行为的特殊教育学校或对个体行为的特殊教育机构并予以国家承认。可见,特殊教育源起于人性解放、人权崛起,具有体现残疾人的尊严、保障其平等权利的政治蕴涵。 

 

(二)特殊教育源起于医学/心理学的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康复训练与缺陷补偿等属性特点的科学主义蕴涵 

西方特殊教育的雏形出现在16世纪末的医学训练。医学解剖学的发展,以客观的生物学为依据,指出了残疾的原因与实质,为残疾人教育训练提供了依据。1614年,瑞士医学教授菲普拉特杰尔就曾对残疾作出分类。16世纪末荷兰人阿曼,在医生工作的基础上,对聋人开始语言训练,出版了《说话的聋人或先天聋人可会说话的途径》,1770年著述《关于言语的论文》对欧洲聋人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18世纪末法国精神病医生皮内尔,指出了智力落后的病态;依塔尔第一次用实践证明了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可能性,他对野男孩维克多,采用设计环境、感官训练、医教结合等方法进行训练,其成功经验成了19世纪前半叶整个智力落后教育的基础。1840年瑞士人古根比尔建立了第一所智力落后儿童学校;法国人谢根1846年发表了影响巨大的经典之作《智力不正常儿童的教育、卫生和道德训练》。洛克、孔狄亚克的感觉论提出让儿童学看、学听、学嗅、学尝、学触摸,

[1] [2] [3] [4] [5] [6] 

为感觉训练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洛克的认知理论和心理学观念改变了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残疾人获得了接受教育的理论基础。这时,特殊教育实质上是医学/心理学医疗训练的性质和意义,主要由医生实施对残疾儿童的分类,以医学/心理学的医疗手段为主,开展医疗训练。法国人谢根甚至把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校命名为生理学学校,认为自己的教育训练是属于生理学的。但医学/心理学的医疗训练毕竟具有了教育的雏形,鼓舞了医生、教师开展教育的热情,医学模式与思想深深影响着特殊教育发展,至今许多国家仍然使用医疗教育学的概念。 

一战后,医疗康复的概念正式进入了特殊教育领域,力求以教育训练的手段使残疾人被损害的机能尽可能达到较好水平。特殊教育的着力点是关注残疾人病理学的根源、行为特点及其矫正补偿方法。其假设是,残疾是由个体生理、心理缺陷所致,而缺陷是能够测量和诊断的,采用医学训练是能够治疗和补偿的。可见,这种医学模式特殊教育以实证/经验主义为认识论基础,在西方科学文化中被广为重视,并迅速推广,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特殊教育源起于医学/心理学的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康复训练与缺陷补偿等属性特点的科学主义蕴涵。 

 

(三)特殊教育源起于基督教精神的发展,具有平等、博爱、仁慈的道德蕴涵 

西方特殊教育与宗教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渊源。基督教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必然影响着特殊教育的产生。在欧洲中世纪以前,由于人们认识的局限,无法科学解释残疾问题。对残疾人的产生,多从先验的神性之学给予解释,’认为是报应、魔鬼、撒旦等。尽管在基督教早期,残疾人仍被拒绝成为教会成员,拒绝对基督教的信仰,拒绝参加教会庆典,拒绝向上帝赎罪。但到世纪中叶通过对旧教会制度的改革,教会思想逐步深人社会,并影响了社会政治制度。残疾人的教会教育开始作为个例不断出现,在早期残障人教育中,教会人士扮演了重要角色。世纪末,西班牙修道士德乐翁成功地以小班级的方式教会聋童说、读、写。法国人莱佩在年至年获得罗马天主教士的第一个学位,他相信高僧詹森的教义至上主义,认为救济人类需要上帝的恩惠,并于年创办世界第一个聋人公共教育机构。至今欧洲一些宗教举办的聋校还以《圣经》马太福音中耶稣治好聋哑病人的故事作为教育思想与方法的经典表述。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6

一、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涵义及构成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在实践中所应遵循的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总和,职业道德素养是指个人在职业道德上的自我锻炼以及由此达到的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境界。本文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是指特殊教育教师在职业道德上经过自我锻炼达到较高的道德水平和境界,其核心为良好的师德,并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形成比较稳定的师德观念、道德品质以及行为示范等。一般来说,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主要包括职业信念、职业理想和职业行为等。

二、新时期特殊教育教师亟需加强的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对特殊教育教师所发放问卷的分析总结以及个别访谈,我们发现新时期特殊教育教师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亟需加强职业道德素养。一是要有爱心。特殊孩子由于生理或心理等方面的缺陷,无法像正常孩子一样生活和学习,这就需要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付出更多无私的关爱,用心、用情去了解特殊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的需求,公平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让特殊孩子感受到关爱、尊重和理解。二是要有责任心。特殊教育教师不仅仅要授业解惑,更要维护残疾儿童的平等权利,为其成长、发展和融入社会提供帮助。特殊教育教师应时刻铭记作为一名特殊教育工作者身上所承担的那份责任与期待,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坚实的职业信仰,爱护和尊重每一位学生。三是要有耐心。特殊孩子的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差一些,同样的学习内容需要重复教授多次才能掌握,生活自理能力也需要反复示范才会有所增强,这就需要特殊教师付出极大的耐心。有人比喻教育特殊孩子犹如牵着蜗牛散步,不要轻言放弃,残缺的花儿也会散发出同样的芬芳。四是要细心。特殊教育工作者需要细心观察特殊孩子的一言一行,当看到他们的进步时,应及时帮助他们更新知识,当孩子习得一些不良行为习惯时,也应及时发现苗头并进行强有力的干预。教师们要随时留意特殊孩子的情绪状态,及时沟通,特别注意对特殊儿童的相关资料做好保密措施,尊重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隐私,不随意对外泄露。五是要有恒心。部分教师无法忍受特教行业的职业倦怠而选择离职,部分坚守在教学管理一线的教师在调查中也表示自己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无法持之以恒地对待特殊学生,在长时间看不到学生进步的情况下,容易灰心丧气甚至对学生有打骂等行为。教师应该具有雷锋的钉子精神,坚定地在特殊教育这个领域扎根下去,持之以恒,不轻言放弃。

三、培养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途径

(一)把握社会价值导向和教育发展势态

我们培养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导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充分了解教育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特殊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除了做到的“四有教师”要求外,特殊教育教师还应遵循《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关于师德的要求,坚持教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残疾人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关心和爱护每一个残疾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了解和满足特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引导特殊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残疾,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二)建立师资培养学校层面的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培养体系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的职前培养模式有五个层次:中等师范、专科特殊教育师范、本科特殊教育师范、本科以上特殊教育以及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学校建立一个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训练中心,组建训练中心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搭建由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训练网校、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理论与实践教程、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展示组成的三个平台。执行人员包括德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训练中心工作人员等。在信念、爱心、耐心、恒心等培养主题的基础上,德育教师和辅导员主要以开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素养训练,任课教师在课上渗透素养训练内容,训练中心的工作人员则采用专题训练、素质拓展等方式训练。

(三)探索“互联网+教育”新常态下的职前职后一体化师资培训模式

信息技术全面地进入教育领域,它已经不仅作为辅助教学的技术手段改变着我们的教育教学,还影响着教育领域的改革。而教师的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成长过程,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要求。在“互联网+教育”新常态下,面对信息化能力越来越强的学生,我们必须改革传统上教师职前职后培养分离的状况,把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职后培养作为一个连续的终身化过程,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我们要以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培养为主线,充分使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虚拟仿真实训系统、AR增强现实技术等手段,利用慕课、微课、在线课程等教学方式,为在校学习者和社会学习者搭建一座桥梁。学习者完成在学校的学习后,可以继续以“学分银行”为枢纽,完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间的学分互认与转换,把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培养真正变成终身制。

(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以考核促培养”的理念

随着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在学生和学校发展中重要性的日益凸显,特殊教育学校应该根据政策法规,改变以往浮于表面的考核和监督反馈机制,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细化相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一套公正、完整、可行性强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考核制度,从道德和纪律这两个层面对教师的行为制定限制性的要求,让教师根据考核制度调整自己的行为。并且,学校要就考核中出现的不当言行,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等方式进行思考和改正,查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个人或行为,特别对于个别屡次违反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要给予严重的道德谴责及法律制裁,形成一定的激励和舆论压力,使广大教师从中受到深刻的职业道德教育,将教师中的典型行为和模范人物树立为榜样进行奖励及宣扬,以带动其他教师。学校要选派特殊教育教师外出参加各类培训、专业研讨会等,以保持对特殊教育领域的前沿学术动态和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的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

(五)秉承现代特殊教育理念,加强自我修养

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7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特教教师;残疾学生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都是有一定生理障碍或情绪障碍的学生(比如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多重残疾等),他们特有的生理缺陷导致了其一定程度的认知障碍和生活障碍。他们心理上的自卑、退缩、冲动、自我怀疑和自我迷失等表现较为明显,他们与正常人在心理、品德等方面有哪些共性和个性,他们现在和未来的学习、生活状况是怎么样的?应该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和探究。

一、常规工作是基础是保障

(一)狠抓安全教育保证学生安全、学校稳定。

德育无小事,学生安全更是大事。尤其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理障碍各异,安全工作极其重要,比如智力障碍学生没有触电危险的意识,易触碰电路、容易互相伤害和自残;自闭症学生喜欢单独行动和做重复性机械性动作、盲生看不到看不清生活中的环境易发生危险[1]、聋生对安全规则的接受性最差且在体育运动中爱做危险性动作等等[2],都需要重点关注和有针对性矫正:对于培智学生,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生活安全教育;听障学生和视障学生等需要每学期初、学期中段及学期末,定期进行开安全主题班会等。从夯实学生基本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出发,内容主要包括校内外生活里的用电、防火、防灾、防雷电,注意交通安全、注意煤气使用安全,防溺水、火灾脱险和自然灾害逃生等等,并且坚持抓反复、反复抓。

(二)做好班主任思想工作,强化班主任的育人责任意识。

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广大教师的德育意识,提高其课堂教学与课余生活中的德育渗透的能力和自觉性,要做好与学生接触最亲密的班主任的思想工作,强化其责任意识。让班主任认识到班主任工作的最初和最终目标是育人,是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而不仅仅是为了班主任津贴和评优晋先。另一方面帮助其理顺班主任工作中的各种关系,明确班主任的权利职责,努力施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科学及人性化的班主任考核评价体系,也要加强对班主任工作路径和思维方法的定期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实施更具人文关怀、更具实效性的班级管理工作。同时要求班主任定期上交一份班级管理总结反思,并以此为根本,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举办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总结活动,以便相互借鉴学习推广。

(三)做好学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任用与培训工作。

让学生管理学生不仅具有可操作性,还能真正利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起到带头、示范和表率作用。[3]俗话说,好的学生干部顶半个班主任。首先就要做好品德优良、行为习惯正确、学习成绩较好并具有一定组织管理潜力学生的选拔工作。特殊学校尤其是类似于我校这样聋哑学生占大多数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的智力环境与品德环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具有很大的熏陶和影响作用。[4]其次,以定期、多种方式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品德修养,塑造他们起标杆作用的良好行为习惯,并着力培养这部分学生的沟通协调及管理能力,让他们能在各班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逐步让这股力量成为学校正确价值导向、健康积极舆论氛围的无形打造者。

二、坚持残疾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规律,实施重难点突出的德育教育

(一)稳抓日常行为习惯的规范、养成教育。

习惯养成教育对学生的一生发展极其重要,故学校应加大低年龄段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常规训练,明确目标,每周的德育重点和常规训练要求是学生行动的准则。[5]根据重大节日、学校的中心活动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系列、有重点地坚持公布“一周一要求”。每周的要求力求做到语言生动、目标明确、易懂,针对小学部和中学部的各自特点,分步分批次要求,形成特色。为了使“一周一要求”真正得到落实,得到效果,德育处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结束后,进行国旗下讲话,针对每周的要求进行具体指导,使学生心中有目标、行动。坚持常规评比,形成机制,因为常规评比是确保学校各项制度的落实,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的一种激励措施,比如,我校的常规评比内容是:早读、早操、课间、食堂、午休和卫生等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和增加常规评比内容,以更加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班级量化考核。德育处要结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和各类残疾儿童身心特点,拟定学校学生文明礼仪标准、日常行为规范和良好品质素养方面的具体方案,尤其是针对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给予重点关注与突破。

(二)以“爱”为主线,以活动为载体的德育教育渗透。

残疾学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得到全社会的关爱,这其中包括师爱、亲情爱、社会爱、同伴爱等。积极倡导学校教师要全面关心残疾学生成长,无微不至,用特殊教育教师师德要求实施教育工作,当然,必须坚持严格、严肃、严厉要求与尊重、关爱并重的教育思路和德育方式,必要的惩罚和适时的纠正是肯定的,但一定要注意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让学生意识到惩罚是为了他的健康成长。家庭是学生接受道德熏陶最早的地方,学校应注意引导父母应将爱的雨露更多播洒在残疾孩子身上,让他们享受到亲情温暖。学校应多与社会各界联系,鼓励社会成员为残疾学生献爱心。学校教育方式上要注意以情动人、以情激人和以理服人,抛弃单纯的德育知识的单项灌输方式,以学生自主体验为主体,以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让学生多感受、多体验实实在在的道德活动。如课堂教学中的讨论式、角色扮演的体验模式,如日常生活中进敬老院、自然灾害面前的互助互帮及捐款捐物活动、两难生活情景的道德判断与抉择等方式。

(三)加强残疾学生挫折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学生自我自律教育。

由于残疾学生的生理残疾,致使其信念不坚定、意志脆弱、责任感意识不强、依赖性强、抗挫折能力严重不足。针对此问题,学校德育处应把学生的挫折教育放在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或者说首要位置。残疾学生不可能在学校待一辈子,老师不可能照看他们一生、家长也不可能照顾其一辈子,作为社会中的少数量的弱势群体的残疾学生,走出社会、融入社会是无容置疑的。因此,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一定要想办法、费心思对残疾学生进行意志品质及抗挫折能力的培养。针对残疾学生认知特点,进行榜样示范及引领教育,结合多媒体直观讲述现实生活中的模范事迹、邀请英雄人物现身说法,让学生与他们亲密接触,增强学生对道德意志概念的理解并帮助学生树立主动锻炼自己意志的愿望;组织安排提高残疾学生意志力的活动,如登山活动、定期运动会、拔河比赛和大帮小等等。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青春期学生的性心理和女生的自我保护方面,为学生提供一个情感释放和心理疏导服务的场所与条件。苏霍姆林斯基强调:“道德准则,只有当它们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体验过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习的精神财富。”[6]教师、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一味的讲解与灌输有时不但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影响师生关系。因此,要重视残疾学生自我教育、自律教育,反省教育,最终实现达到一定程度的道德自觉。

三、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特殊学校德育工作效能

(一)开展德育研究工作,强化班主任及教师的德育科研意识。

特殊学校德育工作非常重要且无比艰辛,因此要在学校营造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尤其在校内要开展校本德育研究,例如,提炼班主任工作总结及反思,使之成为全校教育问题的良好对策,做好交流宣传工作,把相关成果迅速共享,帮助全校教师提高管理水平;再如,残疾学生尤其是聋生既容易接受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也容易受到不良的社会风气的腐蚀,不懂得辨析是非,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有的不懂法。针对这些情况,德育处应认真讨论和探究出适合某种残疾类型学生的教育手段和教育形式,可以让盲生收听相关收音机专题节目、到法院庭审现场聆听等;轻度智力障碍学生、聋生和有残余视力的盲生可以组织监狱参观,请派出所、法院的同志到校进行专题法制讲座,用典型实例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观看禁毒图片展等,以期通过不懈努力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辨别事非的能力。还有关于学生健康上网、理性上网的问题,也应该加以重视探讨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利用互联网,帮助自己增长知识、扩展视野、健康成长。

(二)构建回归生活的德育体验路径。

生活世界是德育魅力的源头,各种德育理念来源于生活,应回归生活,指导实践。任何试图脱离生活世界的德育的努力,都将失去德育自身的生命力与实效性。[7]真实生活在特殊学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学习生活。学习是残疾学生在校的主要活动和任务。全体特殊学校教师应树立起学科教学和课堂教学是德育渗透的极其重要途径的意识,广大教师应帮助和引导残疾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注重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教育,培养其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残疾学生把努力学习和残而有为、自强不息联系起来,增强其学习的内在动力。二是交往生活。比如聋生与盲生自身障碍使其体验较多的人际交往障碍,从而导致自我怀疑而失去自信,产生严重的人际生活自卑感。因此,学校德育教育应积极承担起指导残疾学生交往的任务,尝试增设中、高年级人际交往课,创设多样化的生活情境,以多样化的灵活方式传授人际交往知识,培养其交往能力,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建立平等和睦的良好人际关系,为其顺利“回归主流”打好基础。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主要从硬件文化和软件文化两方面入手。硬件方面主要包括校园物理环境,在宣传栏、教室走廊、班级内空间呈现正面积极的名人名言、模范人物传记等内容。也要注意学生宿舍文化的建设,引导鼓励学生按照个人特点、兴趣爱好布置宿舍,使宿舍优雅温馨又不失文化韵味,让宿舍不但成为他们休憩的最佳场所,也成为陶冶情操的好地方。软件文化方面主要从校风校纪、生活方式、文化娱乐及舆论风气等方面进行正面隐性营造。[8]例如,针对聋生的视觉优势、形象思维能力发达与直观体验需要强烈的特点,开展校园艺术节活动进行审美教育,重视并多开展体育运动进行道德意志培养、集体主义等教育。由于一定的生理障碍,残疾学生认识事物的途径和方式没有健全人那么完整和丰富,最熟悉的环境的熏陶和影响作用重大,因此一个更为重要的是要注意教育合力的共同作用。要注意各学科教师和班主任要经常沟通,在教育方法、评价方式、价值引导及情感教育方面要努力达成一致,以便于教育作用的合力发挥。倡导从学校领导到一线教师、到后勤人员,在言行着装等方面要适度得体,给学生良好的正面启发与引导。

(四)重视学校、社会、家庭三维一体的德育教育模式的探索。

特殊学校学生总人数都较普通学校少很多,但依然要重视校内少先队与团队活动的多样化开展,让残疾学生在享受到和普通学生一样的少先队员和团员一样的权利同时,使他们认识并逐步承担起力所能及的责任义务。当然,家庭教育在残疾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中依然具有无可替代的位置。特殊学校要定期举办家长培训班,向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传授手语、盲文、特殊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有关理论知识,指导和帮助家长学习特殊的家庭教育方法,共商育人之道。也要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倡导人们树立正确认识、平等对待的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紧密结合,形成三维一体的合力德育教育模式。

参考文献:

[1]王辉.特殊儿童教育诊断与评估[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75-90.

[2]杨韶刚.从科尔伯格到后科尔伯格:社会认知领域理论对特殊教育的德育启示[J].中国特殊教育,2013(9):17-21.

[3]曾昭皓.德育动力机制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2.

[4]周朝坤.聋生道德品质的发展特点及教育策略[J].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11(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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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德育论文篇8

关键词 德育工作;职业教育;中高职贯通;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11-0063-04

一、中高职贯通学生德育工作特殊性调研概况

自2010年上海市中高职贯通实施以来,全市中高职贯通累计招生已超过15000人,而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也连续招生6年,2010年招收的首批学生已经顺利毕业。研究中高职贯通德育工作的特殊性对于全面认识中高职贯通教育,提升学生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度,实现自己的理想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课题组对现有中高职贯通模式的中职和高职院校进行了调研。调研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调研贯通班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现状,第二部分调研中高职贯通班德育或思政教师配备情况,第三部分调研德育课程开课情况及教学内容。调研问卷发出350份,收回有效问卷343份。其中,高职段108份,中职段235份;教师28份,学生315份。

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一是个别学校已经将中高职所有的思政课在贯通班的低年级即所谓中职校内上完,有的院校中职和高职课本同时使用。二是多数高职院校对与之贯通的中职思政课教学指导很少,只有少数学校中高职校际交流较好。三是学生管理方面多数是低年级和中职学生共同管理,高年级和高职生一起管理,针对贯通教育特殊性和学生德育特殊性开展工作不够。

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受四个特殊性影响: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教育主体的特殊性、教育内容的特殊性和教育管理的特殊性。不能认识到这四个特殊性,中高职贯通的德育工作将缺乏针对性,进而出现种种问题。如不认识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将会造成管理手段和教学内容难以适用教育对象,可能低于或高于他们的要求;不了解教育管理的特殊性,将会导致中高职贯通的教学安排、职业技能考核等方面出现问题,这一方面具有全局性,在很大程度上和中高职贯通的教育方案制定及目标定位有关。

二、中高职贯通学生德育工作特殊性表现

(一)教育对象的特殊性

中高职贯通教育的生源是初中毕业生,但中高职贯通学生毕业拿到的是高等教育文凭而不是中职教育学历。中高职贯通学生和中职学生起点相同,终点有别;而中高职贯通学生和高职学生比较,则是起点不同,终点相同。中高职贯通学生是非常特殊的一个群体,其特殊性包括心理特殊性、认知特殊性和行为特殊性。

心理特殊性。调查问卷显示,在315份学生问卷中,入学时年龄最小的是14岁,最大的17岁。其中,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的占61.3%,16~17岁的占39.5%。这个阶段是独立性逐渐增强的阶段,也是逆反心理较重的时期。学生开始有自己的秘密,有些事情不愿意让家长、教师参与,而是将其隐藏在内心世界或记载到特殊的笔记本中。调查显示,这些学生中写日记的占24%,而且女生占绝大多数,经常在QQ空间、微博或微信上写一些自己的感受和想法的占96%。到了高年级,写日记的学生略有降低,表达自己感受的以博客为多,占到高年级调查对象的56%。这说明学生随着年龄长大思维也越发严密,表达欲望也日趋平稳,而不像低年级的学生那样要急于表达出来。整个中高职贯通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呈现出从好奇心强、喜欢探究新鲜事物逐渐过渡到不轻易被新鲜事物吸引、心理较为稳定的过程特点。

认知特殊性。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入学时比普通中职生成绩要高出不少。特别是2010年中高职贯通招生试点开始时,可以用“火爆”形容。480个计划名额吸引报名人数7000多人,考生中甚至有人考分高达570多分,直逼市重点高中录取分[1]。虽然这几年中高职贯通学生录取分数线和普通中职录取分数线的差别有所缩小,但整体上还是高出很多。如2015年商业会计专业录取分数线高达507分,最低的房产营销专业是330分,多数在420分以上,而普通中专最低投档线为320分,职校、技校招生分数线则会更低[2]。入学成绩不同也造成了中高职贯通学生和普通中职生德育工作的特殊性。正是中高职贯通学生成绩比较好,知识基础较为扎实,所以比普通中职学生较能接受教学内容,学习水平提高也快。从发展的整个过程看,这一阶段学生的智力发展已接近成熟,抽象逻辑思维正从“经验型”向“理论型”急剧转化。很多学生选择专业和学校时听家长意见的较多,而高职毕业时,做什么工作自己决定的则占了多数。中高职贯通学生认知能力从入学到毕业,差异较大。

行为特殊性的表现。相对于中职学生,中高职贯通学生不仅成绩要好很多,日常行为也更为规范,便于管理。初中毕业生刚进中高职贯通班学习时,还未脱离孩子气,举止行为有天真和幼稚的一面。正是由于年龄的原因,这些行为是可以理解的甚至还让人感觉到可爱,即使有一些过分的举动,教师也会容易包容他们。随着学习阶段的提高,中高职贯通高年级学生逐渐趋于成人,言谈举止也接近于或刻意模仿成熟,因此其行为的不稳定也是中高职教育对象特殊性的又一个表现。

(二)教育主体的特殊性

教育主体就是指对中高职贯通阶段的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育工作者。这个群体中既有中职学校德育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包括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既包括前一阶段管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班主任,也包括后一阶段承担这项工作的辅导员,还包括整个贯通阶段中对学生后勤、教学和园区进行服务管理的其他人员。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座谈发现,中高职贯通教育主体的特殊性体现在构成的复杂性、专业的多样性和风格的丰富性三方面。

构成的复杂性。实施中高职贯通德育教师组成较为复杂,从阶段性来说有中职阶段的师资也有高职阶段的师资;从类型看,有后勤服务如饮食、住宿、医务和图书信息等服务人员,有教学辅助人员,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德育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包括其他课程的教师,他们同样负有德育的任务。调查数据显示,在中高职贯通教学中中职教师数的占调查总数的73%,居于显著多数,来自高职的教师则是不到27%。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教师配备的不合理。除了学校内部德育主体的复杂性,还有一个表现是外部德育主体的复杂性。由于师资力量不均衡,个别学校师资不够,就会外聘教师,这些外聘教师往往是其他学校德育教师,甚至有的还是未毕业的研究生。学生在学习期间还会到企业中实习实训,这样企业的指导教师或师傅也扮演了德育工作者的角色,向学生言传身教岗位要求和职业道德操守等。

专业的多样性。专业的多样性不仅指教师专业多样化,也指各类和学生发生直接影响的学校员工素质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中最引人注意的无疑是德育教师专业的多样性。由于我国中职教育办学历史较为悠久,中职德育教师的专业呈现出多样化,除政治学、哲学和经济学专业外,语文甚至理工科专业背景的教师来上德育课的仍占一定比例,德育教师专业的多样化在中高职贯通低段明显,在高段就很低,这和高职教师专业要求比较严格有很大关系。这里反映出的一个共同问题是,在贯通教育模式下,中职段师资力量相对薄弱。

风格的丰富性。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导致教育主体对学生的要求不一样,教育风格也各有千秋。管理岗位的教师对学生行为管理较为严格,从学生普遍害怕学生科或学工部的教师这一点可以看出。对学生抽烟等不良行为批评较多的、甚至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的也是这些人。德育教师往往会出于专业的习惯对学生的思想倾向和政治立场比较敏感。而对外聘教师来说,对学生的要求比较低。在最喜欢哪一类教师这一问题时,93%的学生选择“幽默风趣”,84%选择“有亲和力”,63%选择“学生渊博”,31%选择“教学严格”,只有14%的学生选择“对学识不问不管”。因此,对放纵学生的教师,学生自己并不认可。

(三)教育内容的特殊性

德育内容的特殊性可以从理论教学的特殊性和实践教学的特殊性来认识。本文着重分析前者。

理论教学的特殊性是指中高职贯通德育课程和中职以及高职相关课程差异很大。中高职贯通实施的本意就决定了教育内容和中职高职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如果还是采用中职加高职的教学,中高职贯通也就失去了意义。针对升入高年级的贯通班学生的调查显示,由于大部分学校采取中职和高职教材都讲的方式,82%的学生认为教材重复较多或严重重复,只有15%的学生认为重复很少。目前中高职贯通所涉及的中职德育课和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容存在以下特点[3]:一是课程雷同,许多课程之间大部分内容重复,如中职的《职业道德与法律》和高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就属于雷同课程,解决方法是调整与合并相关课程。二是内容脱节,德育的一些内容在中职和高职都没有纳入到教学体系之中,但又是德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建议在中高职阶段德育课中补充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内容。三是内容交叉,比较当前的中职和高职德育课程教学内容不难发现,有很多属于内容交叉的地方应适当删减。

德育课实践教学的特殊性是指将课堂上学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知识在学生的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外化为自己的行动。相对于中职德育实践活动的娱乐性和生动性,中高职贯通的德育实践更加突出思想性和理论性。中职活动安排参观、游览比较多,很多地方和中小学很相似,而在中高职贯通阶段德育实践活动安排社会调研、志愿者服务较多,带有明显的高校学生活动的特点。

(四)教育管理的特殊性

教育对象、教育主体和教育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德育工作的实施也必然具有特殊性,即教育管理的特殊性。教育管理的特殊性又可分为工作制度特殊性、考核管理特殊性和教学组织特殊性等方面。

工作制度特殊性的前提是中高职贯通培养时段横跨了中职和高职两个学段,单纯用中职或高职的工作制度将会带来诸多不便。德育工作的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学生经过五年的中高职贯通学习成长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这要求中高职贯通的相关中职和高职学校都要注重整体性,协调差异性,共同完成中高职贯通的德育工作。例如,贯通班学生在中职校学习,不能完全无视高职院校的要求,因为这些学生能否顺利进入高年级即等同于高职阶段学习,要把五年时间统一安排考虑。教学要统一,管理也要统一。特别是一所高职院校和几所中职学校贯通,也有1所中职学校的不同专业和几个高职院校贯通,这样复杂的关系没有统一的工作制度,将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甚至会威胁中高职贯通教育模式的存在和进一步发展。调查问卷显示,10所中职院校中有4所成立或参加了同高职院校合作的中高职贯通联合教研室。联合教研室不是一对一的中职和高职的联合教研室,也不是单纯德育课程的教研室,而是涉及了多所中专和几门课程的联合教研室。不同高职院校共同建设联合教研室将会有力推进中高职贯通教学。

考核管理的特殊性在转段时期即从第3年转入第4年时表现更明显。因为传统的中职生毕业要去工作,要发给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现在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在中职校学习结束并没有毕业,他们最终拿到的将是高职的毕业证书。正是这种原因,造成中高职贯通学生的考核管理和中职生不同。另一方面,中高职贯通是5年时间,实际管理是低年级放在中职,高年级放在高职管理,不是在一个完全封闭的单位内进行的,也就是说这些学生的考核管理不是在同一所学校完成的。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中职校中少量是高职院校的二级单位,这样的被称为体系内办学;更多的是中职校和高职院校没有互相隶属关系,这一类属于体制外办学。

教学组织的特殊性指中高职贯通德育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实施具有和中职及高职不同的特点。由于师资和课程性质的问题,高职思政课一般采取中班和大班教学。中班70~100人左右,100人以上为大班。调查显示,高职中实施中班教学的占37%,大班教学占60%,极少的班级是小班单独教学。这是特殊情况造成的。在贯通班中,低年级即在中职校学习时超过95%的班级是小班教学,少数由于师资等原因出现合班教学现象。贯通班高年级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基本也是接受中班或大班教学,几乎没有采取小班化教学。这种教学组织的特殊性虽然是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但在后面的监督管理中应该有统一严格的检查制度,确保中高职贯通教育健康发展。还有一种课堂教学的特殊性是课堂时间的特殊性。中职一般都是40分钟一节课,休息10分钟再上课。而高职一般采取80分钟两节课连着上,也有90分钟两节课连着上的。这说明中高职贯通的学生要经历两种上课模式,这对他们也是一个挑战。

三、问题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中高职贯通德育工作的特殊性,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要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学生既要包容又要严格要求。包容是因为他们在初期年龄比较小,还属于未成年人,很多事情想的不全面,要给他们时间,注意用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他们;同时也要严格要求,对于一些规则和制度要明确告诉学生要令行禁止,认清是非。

第二,针对教育主体的特殊性,一方面,教师要提升自身知识技能和教学理念,跟得上中高职贯通教育模式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学校以及上级有关教育管理部门要调整师资结构,适应教育改革,要重视对教师的培训,尽快适应中高职贯通教学和管理的需要。

第三,针对教学内容的特殊性,要加紧建设适合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教材体系,德育教材虽然有上级部门的严格管理,不能随意调整,但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教学整合各门课程,防止简单重复。如果能够联合多所高职或者中职共同开发一套供各学校使用的德育教材会更好。对于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实践活动也要纳入到整个教学方案中去,以便统筹安排,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

第四,针对教学管理的特殊性,鼓励以高职为主建立中职和高职一体的德育联合教研室或者中高职联合的管理机构,如果几所高职一起参加进来效果会更好,这样就减少了德育教学的盲目性。联合教研室也可以让后勤保卫、宿舍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学生科等部门人员参与,从各个层面加强学生的德育工作,这样就能实现中高职贯通学生德育工作的全程覆盖、立体集成的新格局。

参 考 文 献

[1]杨玉红,李征.上海“中高职贯通”竞争激烈如考市重点中学[EB/OL].[2010-07-21].http://.cn/zhongkao/2010-07-21/1521259766.shtml.

[2]201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确定[EB/OL].[2015-7-10].http:///html/article/201507/82345.php.

[3]茌良计,李俊平.中高职贯通德育课程体系一体化的必要性及其途径[J].职教论坛,2015(14):40-43.

Abstract To study the particularity of moral work of the integration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grasp the rule, and to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is one of the basic conditions for success 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moral work of the integration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cludes the particularity of education objects, the particularity of education subject, the particularity of education content and the particularity of education management. The coping strategies should be different according to the particula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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