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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程师论文8篇

时间:2022-07-17 04:38:45

申报工程师论文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1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改变了原来的纳税申报体系,而目前财务管理专业的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也需要因此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创新,本文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财务管理;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创新

2016年5月1号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从而也改变了原有的纳税申报体系,也充分体现了政府高层对税收的重视。作为培养的财税人才的财务管理专业而言,一方面,增强税收理论的教育;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涉及财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专业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体系的建设。

一、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纳税申报实训作为一门实训课程,一般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而存在,但目前该实训课程在实训教学中存在如下问题:

1.实训教材内容滞后

自2016年5月1日全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此日期前出版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均已经严重滞后,无法满足教学和实际的需要,而符合政策的新教材的出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具有不断更新的特点,因此,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从而导致纳税申报教材内容可能出现滞后,并且与现实的税收政策相脱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教学质量。

2.教学设施缺乏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训类课程,除了相应的教材外,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环境。在目前企业的日常纳税申报中,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直接在税务部门的网站登录相应的纳税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且每家企业必须配备税务部门认证的CA证书。而在高校的纳税申报实训中,由于无法登录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系统,因此,只能通过下载相应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简单的填列,但是单独的纳税申报表无法体现纳税申报的系统性,因此,纳税申报系统的缺失导致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仿真性有所不足。

3.教学考核机制欠缺

当前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作为一门实操类课程,尚未形成一套合理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如果采用类似于理论课程的考核方式,如论文或者书面考试的形式都无法真正体现学生对纳税申报的掌握程度,因此,目前纳税申报考核机制的欠缺也影响了纳税申报课程的实训效果。

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建设的建议

纳税申报是企业每个月日常财务处理流程中的必经程序,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必须掌握的实务技能,而纳税申报本身的特殊性要求在实训课程中又必须将税收理论与税收实践相结合,针对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师团队

在缺乏具有时效性的纳税申报实训教材的客观条件下,笔者建议通过建立双师型和双导师的教师队伍来应对纳税申报实训教材滞后存在的问题。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务操作经验,能够在纳税申报实训过程中很好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教学,由于并未实时在纳税申报的工作一线,难免会存在信息和实训内容的滞后。因此,就需要有“双导师”型的教师参与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而“双导师”都来自企业或财税部门,掌握了最新的纳税申报的信息和内容,通过“双导师”队伍对纳税申报实训的教学弥补了传统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内容滞后的不足,同时积极推进双师型及“双导师”教学团队研发符合学校和学生特点的纳税申报基础教材和实时纳税申报政策读本,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2.加强实训设施建设

由于纳税申报实训课程需要在特定的软硬件环境下进行,因此高校必须投入资金从硬件和软件两个角度来解决教学设施的问题。在硬件方面建设方面,投资建立专门的纳税申报实验室,模拟企业纳税申报的实体环境。在软件方面,为纳税申报实验室安装专门的纳税申报模拟软件,并且模拟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服务器,还原了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处的软件环境。通过纳税申报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并进行情景化教学,可以在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中让学生在实验室中了解和掌握不同纳税人及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的处理,为学生日后就业能够迅速适应企业的纳税申报环境奠定了实践基础。

3.协调专业课程设置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是以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为理论基础,因此为了能够使纳税申报实训课程能够与其他的课程很好的衔接,在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大纲的设计中,就必须调整相关课程的相关顺序,建议的顺序为先安排中级财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最后安排纳税申报实训。

4.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实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应用性,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且合理分配两部分的分值,通常实践成绩的比重略高,最终成绩为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成绩的总和。理论方面,可以按照常规理论性课程的方式进行的书面考试或者论文考核,而考核的内容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而在实践考核方面,主要在于考核学生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纳税申报,因为,在企业实际的纳税申报中,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的时间和纳税申报表的信息填列都有明确的要求,所以,实践成绩将取决于学生通过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学习能否在模拟的纳税系统中按时按规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并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也是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最终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孙晓宁.关于税务会计岗位工学结合课程开发的探索[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2

[2]管永昊,姚巧燕.“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宿州学院学报,2014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2

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89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今年广州市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全面采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该系统实行“在线评审”。请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点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用表,并上传“证书、证明材料”。

二、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受理材料时间为: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9月15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将材料报送至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815室)。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文件。

职称外语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资格,市外来穗人员申报评审,公示要求等有关政策,依照《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89号)文件执行。

根据资格条件的要求,论文和著作须公开发表或出版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及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BN书号(国际统一书号)的出版物上,方可视为有效的论文或著作。

各有关政策文件可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职称评定”栏目的“政策法规”和“评审信息”中查阅。

四、面试答辩

根据《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文件规定,取得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学历(学位),或获得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技术资格者,申报轻工高、中级资格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答辩。面试答辩的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在我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开展面试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87号)执行。

我中心在受理申报材料时,将书面告知申报人面试答辩预计时间。并在正式面试答辩前的10个工作日,通过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等平台和途径,将面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知申报人。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论文鉴定

今年在轻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中开展论文鉴定工作,申报人须挑选两篇论文(著作)为代表作,并填写《论文鉴定申请表》(见附件3,可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职称评定”专栏“下载专区”下载)。

六、申报及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按规定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过后不补),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等方面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同时登录“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核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纸质材料是否与网上录入及上传的资料是否一致,并在系统及纸质材料的相应栏目中加具意见。

(三)申报人所属主管部门应从材料的数量、程序、条件等方面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同时登录“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在系统及纸质材料的相应栏目中加具意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由主管部门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七、评审收费

评审费用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一)高级评审费,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

(二)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

(三)高级答辩费,每人140元(对需要答辩的对象收取)。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3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4、各分册请自制目录。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4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认真、规范地开展中学高级教师的评聘工作,现对年中学高级教师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聘工作的文件

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具体的评聘工作中,应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人[]127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人[]128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委人[]77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学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若干补充意见》(教委人[]7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聘工作的要求

1、区教育局制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委员会和市人事局的文件,领会《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内容。

2、各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要根据国家《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精神做好对本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申报对象师德修养、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评价。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岗位情况以及应聘人员情况,提出本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拟聘人员名单。学校纪律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工作的规范性,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三、评聘工作的程序

(一)申报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身份证、岗位聘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外语考试合格成绩、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以上证书均为复印件)以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情况、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附上论文鉴定意见。

3、申报材料应在学校聘任委员会指定场所公开展示至少5个工作日。

4、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对所有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评分形式提出评价意见,然后对申报人的材料按评价分值排序,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二)评审程序

1、区人事局、教育局成立市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七门学科评议组,上报市人事局、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其余十四门学科由市教育评估院组建。

2、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初核学校提供的申报材料。

3、市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审阅市教育评估院组织的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意见和随堂听课鉴定意见。

4、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专业答辩或面试(笔试);

5、市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6、市高评委执行委员会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作出审定意见。

7、市高评委执行委员会将审定通过名单送市人事局上网公示,上网公示结束,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8、市人事局向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颁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的计算日期为年12月31日。

(三)聘任程序

1、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规定》设置各单位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数。

2、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按照教师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教师岗位数,本着全面衡量,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评审结果,提出拟聘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3、学校将拟聘人选报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5

各有关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提高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博士生招生工作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2017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将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现将第一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三)申请人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211工程”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2. 非“211工程”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最近学科排名前50%以内(含50%)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3. 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可参照其对应工学门类下学术型专业对待。

(四)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的博士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申请人可在2017年度第二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中进行申请(预计在2017年3月)。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yz.chsi.com.cn/bsbm(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申请人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使用中国研招网账号登录,没有中国研招网账号的请注册后登陆。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招生类型请选择“申请考核制”)、缴纳报名费(200元/人,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

报考我校“”导师(吴国雄、马庆位、陶龙宾、石碰、王鹏飞等导师)的申请人,专项计划请选择“”,报考其他导师的申请人不选择此项。外国语考试科目请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报(不论是否达到免试条件均需填写)。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28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

(二)导师考核

导师以适当方式对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和考核表》(附件1)。

(三)材料报送

经导师考核合格的申请人须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与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封皮(附件2)装订成册;

2.《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和考核表》(附件1,须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

3.专家推荐信(附件3),由申请人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人;

4.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入学后交验。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查询有问题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申请人须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查询学历(学籍)情况,有问题的申请人须提前进行在线或书面学历(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4)。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复印件须由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该材料将存档,不予返回);

6.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可返回);

7.个人陈述一份(格式不限),内容包含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兴趣及背景,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9.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往届生),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10.《申请人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5)及佐证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和目录复印件),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被EI、SCI等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的期刊为EI、SCI等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1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政审表》(附件6);

其中材料1请单独装订成册,材料2-11请申请人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或快递到我校研招办。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五)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其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外语水平考核:

1. 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3. 新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

4. 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六)学科考核

学科考核分为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面试的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学科考核结束后,院系按照学科考核成绩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排序。

(七)体检工作

申请人的体检工作在学院组织的学科考核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体检须知》(见附件7)。

(八)公示和录取工作

各学院将学科考核结果(附件8)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依据导师考核意见,参考学科考核结果、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并结合学校招生名额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进行申请人调档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档案审查,凡档案调取不成功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各院系的院长是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的相关工作。

(四)各院系应在学校通知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学科考核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

博士生导师(含博士生副导师)的全年招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可超过学校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

(六)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应充分利用这种方式,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报考。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2016年11月9日-28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导师考核

2016年11月29日下班前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快递送达)

2016年12月5日下班前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及参加外语测试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10日

上午8:30-11:30

外语水平考核(请有关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文具由学校提供)

2016年12月10日下午-12月13日下班前

学院组织学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9日-12月13日(休息日除外)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6

最新广东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全省各高评委会和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时间

1. 除部分专业外,各级评委会请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工作请于11月下旬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2. 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xx〕14号)及我厅批复高校试点方案要求,自主确定评审时间和批次。

3.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其中正高级教师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4.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要做好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的全面总结,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厅。

5. 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 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1998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颁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xx〕184号);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xx〕185号);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xx〕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xx〕58号);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1号)。

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照《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xx〕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xx〕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xx〕197号)执行。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xx〕9号)关于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要求,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执行。

4.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xx年、20xx年、20xx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xx〕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材料要求

1. 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2. 评审表格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申报途径和有关政策

1. 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44号),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流程。减少计划生育证明、第三方学历认证等各种各类与职称不相关或不必要的证明佐证材料;没有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可通过人社部门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严格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各地、各单位要重视非公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更好地支持非公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

2. 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3.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xx〕19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起算。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4.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职称,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xx〕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xx〕301号)、粤人发〔20xx〕197号文有关规定。凡与上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5. 我省对口援疆援藏援川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地援助时间已满1年以上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资格证书与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等对待。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

6. 对个别专业的职称省内不能评审,需委托国务院部委或外省评审的,送审前申报材料须经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并出具委托函,以便进行评审结果确认。

7. 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后,评委会方可受理。

8.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xx〕35号)规定收取。委托省外评审的,按被委托地(单位)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将职称评审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收费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9. 自今年起,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zyjsrc/index.jsp)。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组建及调整

1. 评委会组建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 组建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除广州、深圳外)知识产权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组建广东省正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评审试点。

3. 调整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相关设置。组建广东省医药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和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其余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仍由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调整为省科学院人事处。

(二)评委库管理

各评委会应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xx〕101号)和粤人发〔20xx〕197号文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审委员,并报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评委会评审

各评委会应按照《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7号)、《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6〕3号)和相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要创新评价方式,着重对申报人的业绩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切实提高评审质量。要按照《关于做好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xx〕263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xx〕236号)等规定,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告知和评后公示工作。

六、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1. 各地、各部门、各评委会要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人社部发〔20xx〕44号文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快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和发证。

2. 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和高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校的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和发证工作由学校自行负责,审核确认结果报我厅备案。其余省属高评委会评审结果由我厅负责审核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3. 省直中、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由各评委会自行审核确认,并打印、发放相应职称证书。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在评审结束的1个月内,向我厅报送评审结果备案和申领证书的相关材料。我厅将视评审工作进展定期组织抽查。

4. 20xx年1月1日起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xx版)。原20xx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依然有效,不需进行换证。

5. 20xx年1月1日后发放证书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查询,此前年份的证书信息查询将逐步向单位和个人开放。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评委会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评委会的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监督督查

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实施评委审阅材料主副审制度,同时要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将视情取消相关评审结果,并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将暂停其评审权。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7

关键词:毕业设计;教学模式;过程支持;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913(2007)13-0014-04

1基于网络的毕业设计教学模式的研究背景

目前,由于学校合并、搬迁、多校区、教师居住分散、师生相距远等现状,给师生之间、师师之间、师管之间的沟通带来许多不便,给教学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增加了难度、影响了效果。毕业设计是整个本科教学中最重要的实践环节,备受重视。但目前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仍停留在人工阶段,存在着很多弊端。如中原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设计遵循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教研室和系的两级审批制度,过程大体如下:老师申报、教研室审批、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设计题目介绍、组织学生申报、老师选择申报自己题目的学生、对落选的学生组织进行第二次申报。在毕业设计尾声的毕业答辩中,需组织学生申报公开答辩、通知公开答辩安排、小组答辩教师分组、小组答辩学生分组等。该过程的人工管理方式存在如下问题:

(1) 整个过程繁琐、涉及人员多。计算机科学系的指导老师分布在全系三个教研室和系里三个办公室,外加学院其他部门、校外一些毕业设计基地和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由一个教研室操作整个环节,难度越来越大。如通知所有指导教师很不方便;寻找指导教师的公共空余时间给学生介绍题目几乎不可行;通知校外学生很不方便;学生选题需要多次调整,容易造成遗漏、错误;师生交流不方便;不能很好地控制进度等。故人工管理往往会使毕业设计环节陷入混乱。

(2)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生规模的扩大,寻求毕业设计多元化途径势在必行。计算机科学系提倡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用校外资源弥补校内资源的不足。为保证校外毕业设计的质量,加强对校外毕业设计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审批制度。学生申请手续发传真到系,经系和教研室两级审批后,向学生确认。由于学生时间不同步,该工作往往持续时间长,工作非常繁琐,耗费大量管理人员的时间。

(3) 对校外毕业设计的学生,须配备校外校内量为指导教师,两位教师无法沟通,校外指导教师不了解学校的要求和规定,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和通知等信息往往不能及时到达校外学生。造成校外毕业设计监管不力甚至失控的情况。

在强调实践能力培养的今天,毕业设计环节备受重视,原有人工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教学要求,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应新形势的教学模式,以解决现存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我们利用网络的跨越时空的优势,探索出一套基于网络的毕业设计教学模式,将整个毕业设计教学环节中的工作搬上网络,让学生、老师、审批领导、管理人员等能同时面对同一环境,进行高透明度、高效率、高效能的工作,提高了毕业设计这一非常重要的实践环节的综合训练质量。为落实该教学模式的实施,我们配套开发了一套毕业设计过程支持与管理系统,本文将通过该系统来介绍基于网络的毕业设计教学模式。

2毕业设计过程支持与管理系统功能结构

以毕业设计教学环节所有参与人员的需求为系统的功能需求,图1给出了系统的总体功能结构。

系统用户分为:学生用户、指导教师用户、领导(教研室主任用户、系主任用户、审批专家用户)、管理员用户。系统根据他们各自的需求,分配相应权限,设置不同的功能。

(1) 学生用户功能:选择申报题目;查看审批表、任务书;汇报进度(可上传程序);留言;资料归档;论文评阅;公开答辩申请(由教研室主任选定候选人,系领导确认);请假(指导教师同意后,打印,交系里审批备案)。

(2) 指导教师用户功能:①毕业设计题目申请。审批前教师可对自己提交的毕业设计题目审批表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审批后学生即可申报其课题。②教师选择学生。教师根据学生填写的申请理由从申报学生中进行选择。③由教研室主任确认教师选定的学生。确认后,学生不能再申请,教师也不能再修改,但教研室主任有权修改和调整学生。④学生确定后,教师可以填写任务书。⑤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支持教师检查学生进度;批准学生请假;回复学生留言;检查论文、译文、文献综述(可反馈意见);支持师生双向留言。⑥检查学生最后上传的各种资料。⑦打印各种表格(审批表、任务书、毕业设计题目清单、学生申报表等)、资料归档。

(3) 教研室主任用户:除普通教师的功能外,增加以下功能:确认学生选题,修改学生选题,通知,文件(规范、模版、要求等),确认公开答辩人选。

(4) 系主任:除普通教师的功能外,增加:审批题目(当不批准时,需要填写审批意见,批准后有权修改审批表),批准公开答辩人选,通知,文件。

(5) 其他功能:毕业设计题目;打印各种表格(审批表、任务书、毕业设计题目清单、学生申报表等);各种计算、统计和总结;资料归档。

3数据存储设计

本系统也是一个毕业设计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所要处理的数据主要包括教师信息、学生信息、毕业设计选题审批表、任务书、系统参数、学生申请表、进度汇报表、留言、评阅表、资料归档表、请假表、公开答辩申请表、公告、通知、文件表在内的各种数据字典和模板。所建立的主要数据库表及其结构设计如表1~表13所示。

4主要功能模块

4.1用户登录模块

系统用户分为教师和学生两大类,具有不同权限,分别登录。教师用户中的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批专家身份及其权限由管理员设置。

4.2普通教师模块

教师可以在教师操作主界面中完成毕业设计过程中的所有工作。点击“题目申请”按钮,进入毕业设计题目申请功能(如图2a所示),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课题审批表,提交系统待审批。经领导批准后,该课题即可被学生选择,教师可以挑选报名的学生,实现双向选择(如图2b所示)。教师在此还可完成任务书的添加、对学生的指导、学生进度的检查、留言、论文的评阅等功能。

4.3高级功能模块

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或审批专家的主界面中除具有普通教师功能外还具有“高级功能”按钮,对应其高权限功能,如图3所示。在此,审批专家可以对教师申请的课题进行审批,并提出意见;可以确定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可以打印报表等。教研室主任可以对师生的双向选择结果予以确认。

4.4学生模块

在学生主界面,学生首先要选择毕业设计课题,否则不能进入其他功能。选择题目界面如图4所示。学生可以选择任意一个课题,但当某个题目选择的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不能被学生再选择,题目变成红色。题目为棕红色表示已经达到题目要求的人数,但未超过3个,提醒学生该题目已有较多人选择。

学生选择课题时可输入其申报理由,如现有基础、兴趣等供指导教师参考。学生选完题目后,经教师选择确认、教研室审批后,才最终生效。这时,学生就可以点击其他功能,进入毕业设计过程,如查看任务书、汇报进度、查看留言、提交论文、提交公开答辩申请、上传资料等。

5系统对毕业设计环节的作用

在毕业设计教学环节中的应用实践表明,本系统对毕业设计环节的执行和质量有很大的改进。

(1) 将毕业设计过程由多次反复的局部循环过程变为线性过程,简化了过程操作和管理。

(2) 形成毕业设计过程的闭环管理:各阶段工作均有及时的信息反馈,如审批信息、学生的评议信息,甚至学生对毕业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的想法,有助于教师提出更受学生欢迎的高质量课题、改进指导质量。各级领导的实时监控,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3) 对毕业设计题目自动:在本届毕业设计题目和以往三届毕业设计题目中,杜绝了多年重复题目不断的现象。

(4) 对毕业设计环节自动总结:根据学生评议和各项统计信息,生成从题目涉及的技术分布、所用语言和工具情况、指导教师结构、毕业设计执行过程情况、学生对教师和题目的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总结。

(5) 减轻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并提高了档案管理质量,彻底杜绝了人工管理的资料不完整和严重不一致的现象。

5结束语

以基于网络的毕业设计教学模式教研项目成果形式出现的毕业设计过程支持和管理系统,已成功地在中原工学院计算机系应用三届,对毕业设计的前期工作如题目申报、学生选报、领导审批等发挥了作用,对师生在毕业设计的进行过程中发挥着有效的支持作用。系统有效解决了毕业设计环节中的时空问题、交互问题、信息反馈问题、实时监控问题、资料归档问题等。从使用结果来看,确实方便了用户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效能、提高了毕业设计质量。

参考文献:

[1] 鲁保富.论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创新能力培养[J].高等理科教育,2003,(1):91-94.

[2] 刘继红.谈高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滑坡及其提高的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00,(3):84-85.

[3] 杨天怡,霍丹群,何敏.新形势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2000,(11):72-73.

[4] 刘健.本科毕业设计过程管理的探索[J].电气电子教学学报,2005,(10):110-113.

申报工程师论文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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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为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硕士毕业生攻读我所博士学位研究生,鼓励硕士生潜心学习与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2017年我所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凡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所博士生招生简章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国内“211”高校(含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科研单位)中的土木工程、力学等相关需求专业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已经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二、工作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scyz.sceea.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结束后,申请者需认真准备如下申请材料: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要求本人签字;

(2)用A4纸张双面打印“报考登记表”;

(3)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5)两份填写好的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研究员(或相当于研究员)职称的专家作为推荐人,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是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人可将推荐书填写完毕后,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我单位;

(6)体格检查表,请持打印的体检表(贴照片)到县级甲等以上医院做身体检查;

(7)《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一份;

(8)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论文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

(9)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10)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所博士研究生。

2.资格审核

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它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3.答辩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公开答辩考核。考核分为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不少于两门专业科目。每科目满分100分。

(1)研究所组织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成考核意见。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研究员级专家组成。

(2)申请人简要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名申请人的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8个。

(3)答辩考核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4.录取

研究所根据导师考核意见和学科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可在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相关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选择报名参加我所博士生普通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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