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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划与管理8篇

时间:2023-05-15 09:47:45

市场规划与管理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1

[关键词]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管理 体制研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给我国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城市规划伴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现有的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管理职能急需迫切的转变,以此来解决职能不健全、缺乏有效协调能力和手段、权威性不强等问题,使规划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城市规划是政府为了合理配置城市资源,给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空间而采取的行动,在规划设计市场开放进程中,规划行政部门应始终以反映“公众”意志,维护“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发展为宗旨,靠引入有效的市场机制或某种社会化机制来克服城市规划本身的失灵和缺陷。

一、 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职能

1.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和有效的政府离不开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就是有效的政府,维护国家的利益,公众的利益是城市规划的核心任务,以此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调动原有的资源。

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能有效促进城市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协调有序,更为重要的是能加强建筑实体建设的控制,有效制止违法建设的产生和蔓延的作用。

2.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存在的问题

如今的城市规划已迎来了“第三个春天”,但与此同时也遇到了“规划滞后”的现象,从而需要积极主动的推动城市发展,得到全面有效的发挥。

规划管理体制是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时代承继下来的,城市规划管理由于行政区域的分割而各自为政,因而表现出较多的矛盾:规划利益的整体性与投资者的局部性之间的矛盾、规划利益的长远性与政府任期政绩的显化性之间的矛盾、规划利益的长远性与政府任期政绩的显化性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会导致以下问题出现:职能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协调能力和手段、权威性不强;政府的特殊地位会使规划管理者具有很大的权力,容易导致管理效率低下、政府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的产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力不够。

二、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转型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要求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同时,规划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加强对社会的宏观管理,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充分协调和广大市民的参与。城市规划的综合、规划与协调职能,依靠行政系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是现代政府实现其社会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提高管理的效能不失为一个有效的途径。也是体现政府作为公众利益代表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因此,为了协调城市的公共发展问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应加强我国城市规划机构的建设,建议参照新加坡的做法,国家设立城市规划的综合协调机构。

在省级政府中,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由于管理职能与管理手段的不配套,受到政府行政框架的约束,同时,由于行政编制太少,表现为城市规划对该级政府负责: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在业务上,又必须接受上级规划部门一建设部的指导。当然,在有法规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无法满足高水平的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成果实施的要求。城市规划与建设部会保持高度的一致,特别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上,由于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对一些具体工作内容缺乏明确规定,这使省级城市规划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城市规划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

三、现行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转型的措施研究

城市规划管理职能是规划管理者为了实施对城市资源有效管理所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责,它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动态关联结构,职能的转变涉及业内业外,受众多因素制约,但它却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城市管理要强化以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以法律规范各项城市规划建设活动,对严重违章建设工程要依法严惩。而对其他类型则可以行政的、经济的手段酌情处罚。随着城市规划市场的发展,要以追求空间发展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上的和谐统一。城市规划需要设计,而设计需要收费,正是由于设计市场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政府在市场价格形成的初期规定收取标准有其合理之处。长期以来,设计费的价格被确定为一种费用,没有被纳入竞争性的范畴。价格在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中的作用已是不争的事实,即对于城市空间发展的法定限制量最小化、基础化、留出更大的余地。特别在设计市场上,这一仍然略显稚嫩的市场,为使得设计市场保持活力和新鲜感,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培育出更多设计师品牌和优秀作品,

四、结论

市场经济的冲击将不可避免,城市规划作为一门综合性和实用性的行业,充分切实保障城市的公共利益,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解决城市发展问题为己任,应尽快实现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转型及规划职能的转变,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城市规划行业的管理局,发挥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作用――合理、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在城市规划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过程中,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黎 民:《公共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朱文华:谈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规划师2003(5)

[3]孙施文:美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城市规划.1999(9)

[4]陈晓丽:WTO与中国的城市规划―我的一点认识城市规划2002(6)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2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分析

1.当前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是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城市规划也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1.1 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

1.2 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

1.3 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

1.4 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

1.5 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

1.6 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词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

2.新型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分析

现代城市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要研究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沿革、产业特点和各种优劣势,把城市的发展纳入整个国家和大区域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中去考虑,探讨其发展趋势,为其定位,这是解决现代城市管理的方向性、指导性的根本问题。

2.1 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高效、合理、动态发展的城市管理网络,是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

2.2 实现城市规划“经济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的转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管理上是一种“经济主导型”管理模式,忽视对城市公共社会环境和城市文明的建设与管理。现在,我们应建立“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它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城市管理模式,除了重视侧重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之外,还要加强环境改造与保护、科技文化与教育,以及社会治安、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发展和管理。

2.3 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加快城市发展: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是任何一个城市发展都不可能回避的问题。应该认真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把市场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把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起来,加快城市建设的进程。以法治城是我国城市管理手段和方法转换的关键环节,也是城市管理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用它来调整、理顺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各方面的关系。

3.建立新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在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上,应始终坚持“三关一跟踪”,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并在管理方法和方式上创新,有效地制止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确保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现代化城市规划创新管理体系具体思路如下:

3.1 严格把好规划选址关:“一书两证”中选址意见书的发放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关,处于立项之前,也是最难的、在整个规划管理最具决定性的一关。当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首先应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如何、与政府的政策是否基本一致这三个基本条件,再去现场察看,检查申报内容与现场是否一致,项目占地周边的情况是否适宜,用地范围和建筑体量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如何安排管线的走向如何考虑,建设项目与道路红线距离等基本情况,然后作出是否同意这个项目选址的决定。

3.2 认真把好规划设计关:规划设计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方案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十分重视把好规划设计关,主要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①规划设计对于城市建设与未来发展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城市总体规划下,是否优化,如何优化规划设计等处决与城市规划设计者本身的专业水准,因此,抓好设计单位的资质审定,优化设计方案,对于提高城市整体规划水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及设计者对本城市的规划发展规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②抓好设计单位的市场选择,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鼓励引进高资质、高等级规划设计单位参与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

③抓好方案的审核和确定。审核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审核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设计图,特别是影响主干道城市景观的项目不管大小都要严肃认真地把关,确保了城市主干道规划设计格调的一致性。

3.3 认真把好规划评审关:在规划管理中,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片建设项目都按照技术规范组织严格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能在规划方案中真正得到落实。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3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1 正确认识城市规划

1.1 城市规划面临的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三是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四是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干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等等。

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2 如何迎接这一挑战

首先,要树立规划的资源意识。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重要资源,而且是一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有偿出让、转让。土地出让转让的关键是土地价值问题。尽管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具体某一块用地来说,它的价值往往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情况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开发条件来决定。《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的规定,明确了城市开发用地的性质、功能和容积率等开发要求由城市规划来确定,这些开发要求直接左右着开发效益。因此,通过城市规划的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开发商与城市政府收益分配比例,可以为政府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具体地说,城市建设中容积率的提高、原有建筑的加层、“破墙开店”等用地性质功能的改变都可以产生很高的级差收益,但这不是项目开发本身产生的,而是政府长期基础设施投入的结果。

其次、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规划,规划管理要靠“两手”。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方式按价值规律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力要素流动和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对形成城市土地市场和带动城市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这种运行机制下,如果城市规划不利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就无法对城市建设实施有效的调控。当然,城市规划工作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府行为,无论在什么体制下都是以政府的管理或干预的形式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社会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追求的是最高最大的利润,这种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往往会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市场土地供给的有限性与价格的上涨趋势也往往会导致土地投机活动。市场调节的结果也往往只使直接经济效益高的项目吸引了很多投资者,而维护城市正常功能的绿地、道路交通设施等公益事业仍然难以吸引投资,只能依靠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城市规划的调控来加以解决。如不加以控制和引导,市场机制很容易导致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和城市功能失调。

第三、城市规划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当前城市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有资金才能改造城市,没有资金城市就难以发展。所以。城市建设资金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所有的城市市长所关注的问题。没有建设资金,规划得再好也没有用。在国际上,城市建设资金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税收,西方国家都是用税收来搞城市建设的。像日本大版市1996年的建设资金是1500多个亿,还说不够。二是级差地租,以土地来挣钱,比较典型的是香港。三是各种收费,增加城市积累。就我国来说,税收不是我们的办法,规划费用也不是办法,国务院早已三令五申,不许乱摊派。

地方政府唯一能掌握的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用不好,城市就不能发展;级差地租用得好,城市就会发展。有的市县尽管也利用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规划部门的作用,缺乏科学的测算,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一个本来可以给城市政府带来收益的成片开发项目入不敷出,成为政府的包袱。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规划的手段、级差地租的杠杆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2 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引导

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调控

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火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4

【关键词】:城市规划 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提出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正确认识城市规划

1.城市规划面临的挑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2.如何迎接这一挑战

首先,要树立规划的资源意识。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重要资源,而且是一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有偿出让、转让。土地出让转让的关键是土地价值问题。尽管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具体某一块用地来说,它的价值往往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情况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开发条件来决定。

其次、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规划,规划管理要靠“两手”。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方式按价值规律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力要素流动和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对形成城市土地市场和带动城市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的作用。

第三、城市规划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当前城市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有资金才能改造城市,没有资金城市就难以发展。所以.城市建设资金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所有的城市市长所关注的问题。没有建设资金,规划得再好也没有用。地方政府唯一能掌握的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用不好,城市就不能发展;级差地租用得好,城市就会发展。温州市紧紧抓住这一点,五年内城市改造面达50%,创造了一个新的温州城。杭州、宁波等城市也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手段,对旧城区进行成街、成片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同时,有的市县尽管也利用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规划部门的作用,缺乏科学的测算,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一个本来可以给城市政府带来收益的成片开发项目入不敷出,成为政府的包袱。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规划的手段、级差地租的杠杆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二、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引导。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2.调控。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火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3.规范。投资行为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没有规范的市场行为只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规范的市场才能使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考)有安全感。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考察管理来实现的,它告诉投资考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如果投资者犯规,则将受到纠正。

4.保障。投资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来自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风险来识于他人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和损害。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过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监察管理来实现。例如,当投资者已获得菜一块土地开发的合法权力时,他人在该块土地上违法进行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机会、土地等方面的损失,这时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就是对投资考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

5.服务。投资需要服务,这种服务来自各方面。规划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它对投资者的服务主要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宋体现。规划局机构设置和运转效率、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优劣、规划局形象好坏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行为和投资效果。例如,规划管理人员的腐败会直接增大投资者的成本,增加投资风险;反之,良好的服务会增加投资考成功的机会,减少投资失败的可能。

规划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应能预测城市经济发展动向,并及时调整策略与手段,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应该更多起引导作用,而少使用制约手段。规划管理与投资环境是一个动态平衡的开放系统。目前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已经开始吸引一些人才、资金、技术进入西部地区,但相应的配套软硬件环境却不尽如人意,这主要表现在政府观念开放程度不够、市场经济意识不够、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不够、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办事效率低、官僚作风严重等等.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进程。如何把握好城市规划与投资环境的关系,充分了解和努力发挥城市规划对投资环境的作用,以营造最佳投资环境,是城市规划管理者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浅谈城市规划管理心得体会 作者:吴迪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7年第24期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5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运行机制、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完善,并且设计了继续深化改革的总体蓝图。在我国市场经济继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规模管理运行机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工作者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就此谈些粗浅的认识。

一、城市规划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从新中国建立到现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从解放初期到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为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为第二阶段;从十七大到现在为第三阶段。正确了解分析前两阶段城市规划工作的得失,有助于我们建立现阶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规划运行机制。

(一)第一阶段城市规划管理运行机制

在第一阶段里,城市规划管理的组织、指挥和控制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但科学管理的水平较低。那时我国的政治体制呈高度集中的集权模式,经济体制呈自上而下的严格的指令性计划模式。各级政府或其主管部门控制了经济运行及社会活动所有环节。在城市建设领域,政府既是城市发展的决策者,又是城市建设开发的投资者 ,还是城市土地和城市建设产品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政府是城市建设整个复杂过程的唯一控制者和参与者。在50年代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增长,旨在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指导、促进城市建设的城市规划工作应运而生。它作为国家和城市政府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的手段,得到各种行政措施的有力支持。按照这种规划模式,一大批重点城市随着重工业项目的建设迅速兴起,初步建立起城市框架,为今后的发展莫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城市内部,城市基础设施状况较解放前有了基本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满足。城市规划对于发展城市经济、方便居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回顾第一阶段城市规划工作所走过的道路,我们认为,在规划的组织、指挥和控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规划的科学性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首先,由于在城市发展采取有计划的平均主义,忽视各城市的地理位置、投资环境,导致城镇体系的布局不尽合理。其次,在规划的工作方法上,由于城市规划的制定主要反映政府和领导人的城市建设意图,而较少涉及城市运转的多种机制,更谈不上公众参与 ,因而这种规划工作难免失之偏颇。最后,在规划的实施手段上,规划的实施完全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措施,而不是建立严密的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用经济与法律的手段来管理城市、实施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规划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

(二)第二阶段城市规划管理运行机制

在第二阶段,规划的科学性有了较大的增强。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突破了旧有模式,城市规划工作者以极大的热情,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对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展开了全面的探索,城市规划工作科学性有所增强。然而 ,由于城市规划的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有关的法制亦未健全,兼之对城市管理和规划工作科学性的认识有待于逐步提 高,因而,要将城市规划由设想变成现实,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城建规划方面,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综上所述,应尽快抓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进一步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规划运行机制。

二、更新城市规划观念

党的十七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与完善。这标志着城市规划已步入第三阶段。我们必须顺应这一历史发展潮流,建立科学有效的城市规划运行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规划运行机制。为此,我们有必要进行如下探索: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城市规划本身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城市规划工作者需要更新或建立以下观念:

第一,要树立城市规划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观念。要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观念中解放出来,切实树立市场经济的观念;要拓宽城市规划领域,积极主动地参与城市各项经济活动,如做好经济区域规划、土地分等定级定价以及房地产开发投入产出的测算等工作;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研究城市建设资金平衡问题。

第二,强化区域观念。市场经济下的区域经济,是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的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联合协作活动,因此要转变就“城市论城市”的狭隘观念,树立从一定区域范围来研究城市发展的区域观念,搞好合理布局。

第三,强化开放意识,要考虑城市的发展建设与国际市场接轨问题。

第四,增强城市规划的整合观念。规划的内容不能仅限于建设和用地的规划,要逐步拓展到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各个领域。

第五,确立动态观念。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应变力、伸缩力,富有弹性和可塑性的经济,城市的发展是以经济的发展为依据的。因此要改变过去搞得过死、不留余地的静态规划观念,建立适宜于调整和补充的滚动式动态规划,增强城市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

第六,增强竟争观念。逐步打破许多城市仅几家规划设计单位垄断的局面,允许国有、集体、中外合资、民营等多种所有制的规划设计单位并存,开展平等竟争,逐步建立起富有活力具有竟争性的规划设计市场机制。

第七,加强超前意识。城市规划工作不超前,难以体现“龙头”的作用。凡是城市准备出让的土地等,都要超前编制好控制性的详细规划 。

第八,增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法制观念。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人治”代替“法治”的做法,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决不能在金钱面前和某些行政压力下,一味迁就某些单位或投资商的不合理要求。

第九,强化服务意识。与此相适应,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要树立规划管理与规划服务相一致的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一切为经济建设服务,高效率、快节奏地完成各种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三、充实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改进工作方法

一方面 ,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按国家的要求,做好城市总体、分区 、详细修建规划,要视情况增加一些内容,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块的兼容性及城市景观要求等。另一方面,在程序和方法上,允许几种规划交叉进行。既要采取领导决策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由规划设计部门单独编制;也可采取管理部门与规划设计部门共同编制。既要遵循国家统一的技术规定编制规范化规划;也可按建设急需,因地制宜,灵活掌握,采用不同标准,编制粗线条规划。要运用、推广电脑和遥感等先进技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宏观调控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

第一,尽快建立和健全城市规划法规,并严格执行。愈是发展市场经济,愈是要加强立法、执法工作,要尽快建立健全以《城市规划法》为主体的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基本法规与专项法规、行政立法与技术立法相配套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城市的各项用地和建设,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按城市规划有序进行 。

第二,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加强规划队伍建设。要理顺好市、区两级规划管理部门的关系。规划管理权和审批权应依法集中在市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手中,决不能层层下放。城市是一个利益整体,市辖区再大也是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规划没有统一有效的管理作保 障,再好的规划也只能停留在纸上难以实现。因而区级规划部门应归市级规划部门直接领导管理,应是市级规划部门的派出机构。要理顺规划部门与国土部门的关系,成立规划土地局。对土地没有科学的规划,就谈不上合理使用,两者不能分离。要建立规划部门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如公安、工商、供水、供电等)的协调关系,在城市建设上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加强规划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城市规划部门要改革办事程序,根据市场经济特点,合并或精简不必要的程序。要提倡或坚持联合办公形式,进行会审。要主动深入基层、现场,上门服务,能当场拍板的,当场解决问题。要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市场经济对城市规划工作赋予全新的内容和更高的要求,这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次挑战。只要我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规划运行机制,我们就一定能抓住机遇,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6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作用;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发展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城市规划需要不断的创新和演进,同时也对直接关系着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与否的城市规划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在新形势下及时的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研究是有益且必要的。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分析

1、引导作用

城市的规划管理对投资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作用主要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制定控制性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来实现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优化配置。规划的制定还能体现出自然环境的利用要求和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安排,在城市功能布局和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上也做出详细的规定来引导投资方向。

2、调控作用

政府实现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城市规划管理。通过进行城市的规划管理来协调政府与投资者以及投资者之间的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还能通过城市规划管理有效的控制投资开发的速度。实践中主要通过规划的编制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调控功能。

3、规范作用

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市场行为准则就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所以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才能使投资者产生安全感,而城市的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主要是通过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和规划的审批管理来实现的。

4、保障作用

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能够实现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有效保障,而这一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规划的审批管理和规划的监察管理来实现。当投资者已获得土地的合法开发权利时,如果他人在该土地上进行违法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等方面出现的损失,这时就通过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服务作用

城市的规划管理是一种服务,它主要是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实现对投资者的服务。所以规划机构的设置及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优劣就关系着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形象,这也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行为和投资效果,实践证明良好的城市规划管理服务能够增加投资的成功机会。

二、目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绿化重视不够

城市绿化程度不够,只注重建设,不注重绿化,常常以环境作代价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绿化覆盖率低,忽视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直接损害着市民的身心健康。

2、城市规划水平较低

城市的定位不够准确,规划没有特点。部分城市盛行图纸规划或政绩规划,规划仅仅停留在图纸上和挂在墙上,甚至某些领导视规划如儿戏,好大喜功,大搞“政绩工程”,严重破坏了规划的严肃性。加上地域文化习俗和陈旧观念的制约,“靠山吃山,靠水喝水”的小富即安的价值观在潜意识中断绝了穷则思变的创新思想,安于现状的行为准则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

3、城市经营理念不够

仅仅靠财政来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是远远不够的;仅靠拍卖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更新经营城市理念,走市场化运行的路子,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才能推进城建城管事业的发展。

4、城市管理严重滞后

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城市脏、乱、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另外,从全国来看,不论是独立的省域规划,还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所作的市域和县域的规划,真正能指导城镇发展,发挥作用的并不多。其主要原因在于规划指导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方式需要转变和调整。

三、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视

做好此项工作,可以从以下三点入手:第一,要保证城市规划管理的经费得到落实,根据城市目前的情况对城市规划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避免出现资金不足和欠账的问题;第二,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意识观念,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养,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能力;第三,采用集中管理的模式,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批流程,尽量避免城市规划审批工作中的随意决策的情况出现。

2、城市规划管理要以人为本

一方面,在价值尺度上,实现从“物”到“人”的转变。城市规划管理不能单纯追求基础设施的数量及市容市貌的漂亮,更要以“人”为中心,以人内在的、主观的感受为标准,用“人”的视角、以“人”的需求,去考量城市规划管理方方面面的工作措施、步骤和细节,突出人在城市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在服务方式上,实现从“粗放”到“精细”的转变。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从细节上做文章,从服务上下真功,让优美的环境规范和引导市民的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提高市民的素质,即以管理文明引导市民文明,以市民文明带动城市文明。此外,城市规划管理以人为本,要更多地关注民生。一方面,工作重心必须更多地向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斜,努力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不断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必须积极探索和谋划城乡均衡化的新路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3、提高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素质,抓好城市建设工作

一是要结合规划范围实际,适度壮大规划队伍力量,加强对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业务讲座,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基本素质;二是要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打击力度,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相关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执法,及时制止或查处违法建设项目,保障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4、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做好环境保护

人与环境是一个整体,良好的环境能给人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人们心情愉快和身体健康。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人也离不开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在城市的规划管理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关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为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环境的重要作用,应该尽量防止污染,加强城市自然环境建设和保护,使城市的生态环境不被污染和破坏、保持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将经济建设与环境美化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进行。

5、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保证这个计划从头到尾按时无误的完成,严格的监督体系必不可少,它需要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首先,要尤其重视土地资源的使用和各项工程建设活动的批后管理,按照要求严格督促正在进行中的各项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积极做好,及时发现规划管理过程中的不合格和不合法现象,并及时根据严重程度纠正、处理。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监督,防止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渎职,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及时清除一切不良因素,将监督行为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也能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

四、对中小城市规划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

1、建立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体系

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以及新技术在城市规划领域的广泛应用。对规划管理的要求将越来越高; 另一方面,规划管理者对规划的意图、构想以及城市规划的新技术处理方式的理解,直接影响到规划的实施,所以规划管理者不但要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还应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因此,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的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树立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另外,加快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2、建立多学科专业化人才的管理队伍

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管理者面临各种科学技术、社会关系、经济效益、公众利益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就要求规划管理者有广泛的多学科知识并有综合运用的能力。在人员选择上,要求一专多能; 在队伍的人受配备上,要增加土木工程、给排水、水利水电、法律、经济等专业人员。

3、建立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定期考核制度

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城市开发建设的经济成分早已多元化,建立起管理人员项目每日报批管理工作的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加快城市建设开发进程。

4、建立专家评审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因此,对重要的城市规划项目的编制或城市大型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应聘请专家评审小组来把关,发挥专家群体的作用。

5、建立联合审批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打破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旧习俗,缩短材料报道、审核流程、方案修改、验收发证的时间,建立以规划部门为主,园林、环保、人防、消防、交通、电信、煤气等部门参加的联合审批制度,联合办公,限定审批时间,统一收件,发证。这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人。

6、建立健全富有特色的城市规划地方性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管理应改变过去那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人治”方法,用“法制”代替“人治”。而且市场经济愈发达,愈要加强法制。重视走城市规划法制化的道路,一方面是城市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规划实施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对开发商合理、正当利益的保护,是优化投资环境的体现。

7、建立灵活多样的城市规划管理政策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对投资的争取成为各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而国际国内的资金总是流向回报率高的地方。投资环境成为政府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作为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形成与改善有着极大的影响,所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必须运用灵活多样的政策,以吸引城市建设资金,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结束语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一个规范的规划管理体系不仅能够保证城市的规划建设顺利实施,还能促进城市的经济、文化快速发展。所以,只有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和科学规范的规划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参考文献

[1]马建华.浅谈如何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J].行政管理,2013.

[2]郭玲玲.论城市规划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华民居,2012.

[3]孙云飞.城市规划管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J].工程技术,2010.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7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

1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之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①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机制。越是违法的建筑,越出现机构之间的互相职能不清,互相扯皮,导致规划管理体制不顺,干扰了正常的规划管理体制,使城市建设丧失了原有的整体性和统一性。②政府、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规划管理部门既是规划的编制、审批单位又是规划的决策、执行机构,导致了规划只是政府与规划专家之间的单向交流,政府缺乏对规划的宣传,群众对规划缺乏了解,缺少了群众对规划的参与和支持。③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缺位,规划管理人才严重缺乏,质量不高,规划部门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专业结构单一,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滞后,难以适应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④新的《城市规划法》缺乏有力的司法解释,干扰了正常的规划管理。如实际工作中计划部门对新法规中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理解有分歧,造成工作中矛盾突出,破坏了城市规划实施的整体性。

2 国外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模式

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他们所采用的强管理模式和弱管理模式,在机构设置、管理手段、管理职能上有诸多值得借鉴之处,建设城市发展的市场调节机制,强化中央政府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对省级和市级规划机构进行改革,应是我国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要学习的。从国外的经验看,拥有中央集权体制的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行政机构大多为强力部门,人员充足,机构健全;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为了确保我国各级政府在新的形势和环境条件下切实有效地履行政府调控城市发展与建设的职责,城市规划体制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必须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规划新体制。

3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创新趋势

3.1 法制化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摆在每一位城市规划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龙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这一“龙头”作用,把纷繁复杂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纳入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轨道,使整个城市的运行机制活而不乱,协调和谐,充满生机?很显然,只能依靠法制。加强法制建设,实行法制管理,既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市规划管理热切呼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可以说,法制建设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生命线”;是实行“依法治市”、“依法治城”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市各项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

3.2 民主化 民主化实际上指的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共参与。在我国,一方面,政府在社会中的职能不再是以往的直接干预、大包大揽,而是注重市场调节、法律引导,这为市场、社会领域提供了必要的生长空间。另一方面,社会分工的高度细化,社会精神的变迁,促生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化组织,正是这些组织,成为了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的新载体。

而对于城市规划管理来说,随着越来越多的要素(土地、住房、公共设施等)进入市场领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部门所采取的单边、独断式的决策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出了其不足和低效,难以平衡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群体利益;同时,由于城市规划决策越来越紧密地与私人的利益相关联,公共对于该领域的关注理所当然。“公共参与”的社会基础与日俱增。规划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角色,学会使用大众媒体的语汇,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大众媒体交流中,与公众参与者在沟通、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实现城市规划早方法论上的“交往理性”化。

3.3 数字化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口的高度密集,传统的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迅速发展的需要。城市数字化工程服务于城市现代化建设,符合高新技术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正确方向。数字化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扭转传统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方式落后的局面,同时数字化城市对于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效率,丰富表现手法,增加信息含量,提高分析能力和准确性;使城市规划管理与设计更加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及时性;也能提高城市规划行业动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信息技术近十几年来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和广泛的传播,其重要的意义和对人类深远的影响举世公认。数字化的意义不仅是体现了一种技术,而是向人类展现了一种新的生存方式,代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从城市规划这个“龙头”部门入手,可以说抓住了关键环节,为其他行业的数字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因此,数字化城市规划将成为建设“数字城市”的核心工程之一,并可提供基于网络化的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必然,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必须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决策,同时要掌握新技术,才能跟上世界的潮流。

4 结束语

只有加快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转型才能提高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率;实现良好的城市管治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决策的多元化、政治的透明化、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最大参与化,建设适应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积极变革时期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之路,实现对城市的良好管治。

参考文献

[1]周建军.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J].城市规划汇刊,2000(129).

市场规划与管理篇8

关键词:城市 水务市场化 改革

我国城市水务市场化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从目前看确实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如对水务公益性与经营性领域界定不清,部分地区存在把政府责任也推给市场的“泛市场化现象”;合理的水价机制尚未形成,水价改革不到位;政府职能界定不清,监管力度不够;政府缺乏城市水务市场化改革的宏观规划和配套政策等等。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对策措施:

建立有利于水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公共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城市水务局既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确定水价、统一分配水权、统一监管、统一市场准入。具体为:

1.制定水务行业的法规与行业政策,制定水务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致力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编制水务发展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在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供水水源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污水处理与回用规划、城市水生态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

3.统一管理水资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配置和调度水资源;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

4.进行水权初始配置,建立水市场。

5.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评估体系,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水、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

6.负责水务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核认证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发放与收回;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水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水的合法权益和水务市场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7.监管水务企业服务质量,监察水量、水质、水压、水价等主要指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水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改革使水务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对于水务企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可以接受政府委托,起草技术标准,进行行业调研,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等;同时可以接受企业委托,进行项目评估与咨询,提出企业管理咨询报告,提供各种信息与技术等。

在界定政府与企业职责时,要特别注意将政府资产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建立起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市水务发展模式。上海市成立了水务资产经营发展公司,承担着水务国有资产的管理,为新建项目融资,剥离了水务局原承担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离了管理权与所有权;武汉市由市城市投资公司管理水务国有资产,只赋予水务局公共管理权。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职能,在新形势下,水务管理的模式也需要进行先期研究。

完善水务政策,深化城市水务投融资机制改革

1.区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确定不同的投资机制与运营模式。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应该承担起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更新改造的责任,主要目标是建立稳定的投资来源和可持续的运营模式,逐步建立起政府投资、企业化运行的新路。对于城市供水等经营性项目,资金来源应该市场化,主要应通过非财政渠道筹集,走市场化开发、社会化投资、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污水处理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受制于污水处理费偏低,产业化程度不高,但随着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的扩大和标准的提高,也要解决多元化投入和产业化发展问题,起码要建立国家投入、依靠污水处理收费可持续运行的机制。

2.划分事权,形成分级投入机制。城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资金需求巨大,单靠市级财政投入远远不够。因此,应适当划分事权,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全局性的重点水务工程,如水源工程、骨干管网工程、防洪工程、河网整治工程等。区域性的水务工程,则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地区和部门投资,分级管理,逐步形成市、区、镇分级投入机制。

3.运用政策手段,加大利用信贷资金力度。为了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城市水务行业,国家采用政策手段,如贷款贴息、长期开发性低息贷款等,使银行信贷资金向城市水源工程、供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等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稳定投资回报的经营性项目倾斜。

4.拓宽筹资渠道,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有利于提高企业筹资能力,优化企业资本债务结构,在发行股票融资之外,应该大力发展水务企业债券,尤其对于没有改制的国有水务企业,债券应该成为银行贷款之外的一个新的筹资渠道。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水务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市政债券、水务债券或污水公共机构债券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我国现行政策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应该积极研究通过市政或水务收益债券融资。地方水务等市政设施建设可以通过收益债券融资。

5.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增加水务投资。我国城市水务市场化所依托的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其资源以及功能分属多元主体和多个层次,因此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多元化是社会资本和海外资本进入城市水务行业的桥梁,成为解决城市水务行业投资不足的主要手段。同时只有多元持股,才能真正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力地约束企业内部成本,提高效率。

加强政府对水务市场的监管力度

城市水务企业的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要求企业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连续服务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等,并且只能在经营中获取合理利润。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履行对城市水务企业的监管责任,并且与一般竞争性领域比较,这种监管应该更为严格。如监管服务质量、监管价格、监管水安全、监管企业对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等。

在水权配置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开放水务市场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基础性、垄断性和外部经济性,对流域与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必须牢牢控制水资源的分配权、调度权、资产处置权和收益权。为明晰水权,把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通过水市场上水权的有偿转让解决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中对水资源的需求问题,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权初始配置,建立水市场是必须采用的有效手段。

城市是一个集中的用水系统。城市范围内的水资源不能满足城市用水要求,必须在流域或区域内进行水资源统一规划和配置。政府制定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和相应的工程措施,在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和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城市供水规划》《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水生态建设规划》《城市水系综合整治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城市中水回用规划》等专业规划,提出今后水务工程建设总体布局和分步实施方案,并在此指导下,区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推进水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的市场化,使水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改革水价机制,推进水务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根据市场规律的要求,政府要综合考虑供水企业制水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和物价指数,建立合理的城市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调整机制,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使用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以及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方法。同时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力度,尽快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把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尽快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

构建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政策环境,配套改革措施

1.确立规范的城市水务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则。确立规范的城市水务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则,有利于经营者发挥自身优势,达到合理的利润回报。城市水务市场的准入规则,应对投资者的投资实力、技术水平、管理机制、管理人才有明确的规定。城市水务市场的退出规则,应分为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强制退出是对不能实现政府监管最低要求的投资者实行惩罚性处理措施。自愿退出是对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不愿经营的投资者,予以解除经营合同。

2.建立并完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经营的形式是由政府授权考核合格的企业在特定的时间,做特定项目的经营建设,而企业向政府递交承诺书,承诺在建设经营期的义务。建设部已于2004年3月出台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各地也将陆续出台地方性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或条例。

3.建立水价调整与听证程序,建立产品与服务价格审核程序。价格听证制度在我国已初步形成,水价调整日趋规范化。2001年7月,原国家计委出台了《政府价格听证暂行办法》,使水价听证有了法律依据。鉴于水务行业的垄断性,政府必须负责企业产品与服务价格的审核,同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产品与服务价格审核程序。

4.建立政策性损害的利益补偿机制。政府作为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应承担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的水务企业的部分损失,并依法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

5.统一内外资进入城市水务行业的待遇和政策。我国对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政策上的不统一,不利于国内水务企业的发展。外资企业净资产回报率高达15%以上,而政府给予国内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仅为7%~8%;在水价制定上,国内企业的水价调整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并需由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一致通过,而政府给外商承诺的回报或水价却不需通过听证会而由政府直接确定。

6.统筹考虑职工安置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必须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整合水务产业结构,培育跨区域的大型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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