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8篇

时间:2023-05-18 15:42:00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1

       关键词:街道;财政财税;管理体制;创新

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提升了财税工作在社会上的地位。为了确保社会经济维持稳定提升的趋势,需要加强在财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及创新。财税体制属于整个基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核心,逐步完善该体制时还具有部分待解决的问题,对财税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造成影响,同时在监督方面的工作也很难彻底执行,因此实现财政财税管理体制创新化十分必要。

       一、街道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十分重视乡镇街道的发展,针对街道发展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提升街道发展水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街道财政财税管理工作一直是主要难         点[1],尤其是在财政财税制度、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具体问题主要如下:

       (一)分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基层建设中要求实施分税制改革,主要是明确划分中央、地方政府的税种以及权限,这种改革作用在于提升基层财政财税的管理工作水平。随着分税制政策逐步落实,也增加了政府所负责的税种项目,但是却降低了主体税种的数量,从而导致税收收入降低。对于乡镇、街道办事处而言,财税管理十分重要,乡镇街道的任务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等,需要将大量资金投入在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服务供给等方面,才能达到预期的阶段性目标或是总体目标。在这种形势下财政财税支出的压力会逐渐增大,发生收支矛盾、结构不合理等情况。同时,在落实改革措施的过程中,已经不采取农业税的征收,在该方面和其他行业领域对比,其经济发展、实力等都比较落后,降低财政财税收入,同时支出不断增加,这种矛盾对乡镇街道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二)街道财政财税管理工作效率低。以往,街道财政财税管理大都采取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在进行分税制改革之后,政府对街道财政财税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零户统管模式需要建立并设置预算的编制[2]。在具体落实环节中,政府没有做到深入理解政策的要求,选用的管理模式依然为传统形式的,工作人员自身具备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都不够高,在一定程度会影响街道财政财税收入工作的进行。同时,在街道财政财税管理上没有配套实施政策以及具体细则,在财政费用支出上没有严格的要求,支出流程缺乏规范性,缺乏健全的预算编制体系,执行机制也不够严格,对财政财税管理体制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造成影响,不利于持续提升街道财政财税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缺乏健全的财政财税监管机制。展开街道财政财税管理工作的前提是具备科学、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还需要设立相关的监督管理策略,才能保证税收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开展。而实际工作中,在街道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并没有专门设立监督制度体系,影响财政财税工作自主开展,部分街道会设计监督部门,但是没有设置专门的管理目标,对于财政财税支出、收入等具有清晰的要求,在审核方面也没有规范性[3]。部分单位为了暂时缓解过重的压力,还会在其他项目的建设中挪用相应的资金,开展的投资行为等没有经过相关的监督部门来管理、审核,在处罚和处理违法事件方面也没有深入研究,从而不利于有效发挥街道财政税收工作应有的功能,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分析街道财政财税管理体制的创新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坚持并贯彻正确的财政财税理念,结合国家财政财税改革的新要求,保证在财政财税管理方面的科学性,促进乡镇街道经济水平发展。本文结合目前街道财政财税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创新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在政策方面的宣传力度。政策的落实需要加强宣传的力度,相关部门定期与纳税人进行沟通,通过提升纳税人的认知度来取得在纳税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能够提升纳税的积极性以及及时性。首先可以建立相关部门来负责财政税收,该部门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思考问题,针对每年纳税额展开全面分析,其中可借助大数据技术的力量进行科学管理,对以往发生的情况进行总结,将不同类型纳税群体出现的问题进行筛选,寻找其中的工作难点,针对难点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政策,尽可能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其次加强在政策方面的宣传,针对重点的业户进行面对面走访,为纳税人讲解合理纳税的意义,提高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认知度[4],提升其纳税意识,进一步传达国家最新的政策等,针对不理解纳税、不支持的纳税人可以定期展开交流,通过集中培训、政策宣传等渠道,对其固有的观念进行转变,能够更好地带动街道财政财税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能够造成基本的工作任务,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保障的作用。

       (二)建立街道财政财税管理制度体系并对其进行逐步完善。首先,相关部门需进一步重视街道财政财税预算编制以及执行内容,充分了解目前税收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乡镇地区发展的需求,选择科学的方法以及手段对街道财政财税预算体系进行编制,落实责任分工并严格执行,对于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批,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总结并分析,出现问题则立即纠正。其次,需要将基础保障体系进行完善,对于财政财税收入的流程、具体内容、方法等进行优化及完善,提高在财政财税资金专项方面的管理力度,制定合理的收支分配方案,能够科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达到最好的支出效果。最后,加强财政财税相关部门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其中可以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在财政财税方面的经验以及做法,对街道财政财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行提升。在完善其管理体制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纳税类型以及税收的范围进行合理划分,财政管理人员需要认真分析各项财税收支,重新界定财税收支范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重新整合,实现财税收支透明化,构建能够推动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管理体制,借助一些有效手段,尤其是能够大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通过这些渠道培养更多的税源,将财税收支范围不断扩展。

       (三)加强全面监督措施,进一步提升财政财税监管效果。首先,管理人员需要转换自己的视角,可定期开展相关的税收管理会议,通过设置纳税人学习班、交流会等活动的形式来让纳税人对自身权利以及义务具有足够的了解,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去思考,帮助其解决问题,促进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可设置专门的服务小组,小组中可纳入积极性较高的纳税人,纳税人真正参与到税收监督管理中,其积极性能够得到充分提升,形成监督合力。其次,加强培训措施,对街道财政财税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提升[5]。可定期开展专业技能、计算机网络技术、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引导其深入基层,能够进一步了解一线的情况,对其服务能力、税收科学化管理水平具有提高的作用。现在已经步入信息技术时代,政府部门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力量,建立专门的街道财政财税监管平台,联系到各个相关部门,针对财政支出、税收、税种评估等展开全面评估,能够对内外部审计水平以及监管效果起到提升的作用,通过全面监督、联合外部审计加强在税收方面的监督力度。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2

一、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问题

1.税权分配高度集中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要求统一、团结的国家,更加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所以,对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来说,其税收的权利也高度的集中在中央。然而,我国地域辽阔,省市众多,并且每一个省市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并且贫富差距也十分悬殊。而税收权利的高度集中就极不利于我国地方经济的调控,不利于地方政府合理的配置资源。因而,税收权利的高度集中是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2.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弱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法制性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在法律规定方面更是缺少专门的法律,现行的一些法律也只是暂行条例。因而有待进一步的进行加强。同时,法制性薄弱还体现在其他的很多方面,如在财政税收管理权利方面,地方和政府的权利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再如,在税收的相关人员上,其监查、预审都缺乏专业性的法律规定。

3.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不力

除了以上两点重要问题外,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就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到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需要严谨的监督管理。而就我国当下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企业一味的追求利益,所以频频的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监督不力导致的。其次,我国财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一定的欠缺,普遍出现责任感不强、工作力度不够的现象。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举措

由上述可以看出,我国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着较多的严重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国家的发展。因此,对于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必须加以完善。本文在此提出了几点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一步的完善做出一些贡献。

1.适当下放税收管理权限

要先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笔者来看,首先就要适当下放税收管理的权限。从我国目前权利集中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过度的集权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国家适当的下放税收的权利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下放一部分的税收权利给地方政府,如个人所得税等等。同时地方要以国家的政策为主,根据自身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来进行税收相关方面的管理。此外,下放权利要逐步的进行,不能一次性下放过多的权利,导致不良现象的产生。

2.加强税收管理体制立法

加强税收管理体制方面的立法,也是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体制。要不断的建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相关方面的立法,并且要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多个角度进行考虑,如地方与财政税收权利的划分、执法人员工作相关方面的法律等等,从而做到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能够有法可依,不断的加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

3.贯彻税收的政策、制度及法规

加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要从贯彻我国税收政策、制度以及法规等方面进行考虑。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实施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和配合。所以,在今后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发展中,要不断的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利和责任,使得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相关政策、制度等深入到每一级政府。

4.加强税收监管力度

建立科学、完整的税收考核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补充查补入库、准确率等税收征管质量的指标。提升税收监管人员的素质,通过培训、深造等措施,大力培养一批责任感强、使命感强、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人员,提高税收监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税收监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3

【关键词】税收管理体制;税权分配;税收监管

税收管理体制与税收管理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税收管理制度包括税收管理制度,而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体制涉及的内容很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制度。我国相关部门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同时在应用的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时的对税收管理体制进行完善,那么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应致力于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上,不断的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研究出更有效、更加适合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一、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问题

1.税权分配高度集中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要求统一、团结的国家,更加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所以,对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来说,其税收的权利也高度的集中在中央。然而,我国地域辽阔,省市众多,并且每一个省市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并且贫富差距也十分悬殊。而税收权利的高度集中就极不利于我国地方经济的调控,不利于地方政府合理的配置资源。因而,税收权利的高度集中是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2.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弱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法制性方面还有一定的欠缺。在法律规定方面更是缺少专门的法律,现行的一些法律也只是暂行条例。因而有待进一步的进行加强。同时,法制性薄弱还体现在其他的很多方面,如在财政税收管理权利方面,地方和政府的权利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再如,在税收的相关人员上,其监查、预审都缺乏专业性的法律规定。

3.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不力

除了以上两点重要问题外,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就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到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需要严谨的监督管理。而就我国当下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企业一味的追求利益,所以频频的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监督不力导致的。其次,我国财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一定的欠缺,普遍出现责任感不强、工作力度不够的现象。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举措

由上述可以看出,我国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着较多的严重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国家的发展。因此,对于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必须加以完善。本文在此提出了几点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一步的完善做出一些贡献。

1.适当下放税收管理权限

要先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笔者来看,首先就要适当下放税收管理的权限。从我国目前权利集中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出,过度的集权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国家适当的下放税收的权利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下放一部分的税收权利给地方政府,如个人所得税等等。同时地方要以国家的政策为主,根据自身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来进行税收相关方面的管理。此外,下放权利要逐步的进行,不能一次性下放过多的权利,导致不良现象的产生。

2.加强税收管理体制立法

加强税收管理体制方面的立法,也是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体制。要不断的建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相关方面的立法,并且要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多个角度进行考虑,如地方与财政税收权利的划分、执法人员工作相关方面的法律等等,从而做到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能够有法可依,不断的加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

3.贯彻税收的政策、制度及法规

加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要从贯彻我国税收政策、制度以及法规等方面进行考虑。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实施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和配合。所以,在今后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发展中,要不断的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利和责任,使得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相关政策、制度等深入到每一级政府。

4.加强税收监管力度

建立科学、完整的税收考核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补充查补入库、准确率等税收征管质量的指标。提升税收监管人员的素质,通过培训、深造等措施,大力培养一批责任感强、使命感强、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人员,提高税收监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税收监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对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同时就我国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实施情况来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研究,并且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将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断的完善,为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4

关键词:分税制;财权;事权;财力

到2008年我国的改革开放经历了30年,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自1994年1月1日开始也实行了14年;毋庸置疑,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为了缓解我国当时的财政困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迅速,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财政收入屡创新高,2005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2006年我国财政收入接近4万亿元。但目前分税制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思路。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到了关键时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这为继续完善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进历程

自从建国以来,我国在财政体制的变革中进行了不断探索;从总体来看,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

建国初期经济形势是通货膨胀严重,工人大量失业,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为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采取了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该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中央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并且中央政府统一制定所有收支项目管理办法,一切开支标准也同样由中央政府统一决定。地方政府组织的财政收入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地方政府所需的相关支出全部由中央财政另行拨付。因此,该体制也被称为“收支两条线”。

(二)分类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实行了三个时期,包括“一五”计划时期、“二五”计划时期的第一年(1958年)和“六五”计划时期。为了完成“一五”计划确定的任务,即奠定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以及确定我国农业、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必然要求变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为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在1954年实行了“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财政管理体制,即是所说的“分类分成”财政体制。

(三)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为了克服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的一些不利方面,我国自1959年实行“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该体制的实行大致包括1959年至1967年、1969年至1970年、1976年至1979年和1986年至1990年。总额分成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使全国财政收入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四)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分类分成和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弊端不断出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了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二、对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评价

为了解决中央财政当时的困难状况,增强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提高“两个比重”,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于1993年开始了分税制改革的试点,并在1994年开始在全国推行。

(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含义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财力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征,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转移支付制度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总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二是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三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四是预算编制与资金调度。

(二)当前分税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应该说,1994年推行分税制改革是一大进步,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和“两个比重”的迅速提高。但我们却曲解了西方国家的分税制,把“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变成为中国分税制的基本原则,从而扭曲了分税制,在改革中产生了一系列新问题。

1.财政管理体制层次过多

我国目前仍在实行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行政体制和与之配套的财政体制,过多的财政级次分割了政府间财政能力,使各级政府之间的竞争与权力、责任安排难以达到稳定的均衡状态,并进一步加大了纳税人对政府的监督难度。

2.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财政体系中,四种主要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形式均有自身的缺陷。首先,税收返还的设计并不是根据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的差异,与行使事权所必须的财力无关,且这种转移支付形式保护了既得利益,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体制相背离;其次,一般目的转移支付的测算基础并不科学、合理,实现不了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再次,过渡期转移支付的规模很小,起不到太大的调节作用;最后,专项拨款名目太多,很多专项拨款并不具有专项的目的,这种转移支付资金数额的决定也没有一定的标准。

3.税收征管成本过高

税收征管成本指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过程中自身消耗的各项费用。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测算,1994年国税、地税分征分管体制实行后,税收征管成本比以前明显提高。1993年,我国的税收征收成本率约为3.12%,从1994年开始上升,1996年征收成本率约为4.73%,其后持续增长到5%~6%。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征管成本一般都在1%左右。

三、探讨解决分税制面临的主要问题的策略

面对分税制面临的一系列困难,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以贾康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应继续推进分税制改革,在分税制的改革进程中解决面临的困难;但是也有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行分税制改革。

(一)减少财政管理层级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般来说,分税制的大国家,就是三个层级左右,比如说实行联邦制的美国,还有实行单一制的英国;既有单一制特征,又有地方自治特征的日本也是三个层级。从我国目前省以下财政体制看,五级政府、五级财政造成基层财政困难、主体税种缺乏、难以进一步推进分税制改革等问题,应首先简化财政管理级次,这样做会使财政级次与政府级次出现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的不对应,但从长远看是应该最终对应起来的。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县市同级,乡财县管;简化财政级次之后,乡级政府随着事权的大量减少,一般应转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市级政府由于其事权与财权同县级政府趋于一致,也需要改变原来的上下级关系,成为平级政府。同时,要做好精减政府人员工作,使财政供养人口同扁平化后的政府级次相适应,减轻财政负担。

(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题中之义,也是公共财政框架下调节地区差异、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规范和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必须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重点加大以“因素法”为主要方式与手段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力度,尽快构建与分税制体制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一方面,要在确保中央财政财力分配主导地位和调控能力有效发挥的基础上,强化中央财政的再分配功能。另一方面,要在提高转移支付总量和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的基础上,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三)改革税收征管体制,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从长远看,国税和地税应合并,但并不意味着否定分税制,回到分税制改革之前的状态,而是按照国际经验对分税制的完善。目前,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和创新的道路,这就是浙江省、上海市的经验。即将国税局和地税局合成一个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税收仍然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分别征管。但要避免操之过急,在实践中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推进此项改革的进程,尤其要避免简单合并回到原来的老路上去,并且做好相关配套改革。

四、结束语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一定要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方向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体制,财力和财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财权只是中央的行政形式划分,没有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而财力考虑到了我国二元经济的发展状况,正视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因此,在分税制改革进程中,要正确处理财权、财力和事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央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给予地方必要税种立法权、税率变动权限等,在中央给予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的同时,可以考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给予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以真正达到“财力和事权的一致”。

参考文献:

[1]赵云旗.中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贾康,傅志华,阎坤,李明.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若干认识[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23).

[3]楼继伟.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中国财政,2006,(3).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5

论文摘要:30年的改革开放到了关键时刻,而作为经济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财政体制也到了重要时期。当前实行的分税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面临着基层财政困难、财政管理层级多等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指导思想,积极稳妥地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到2008年我国的改革开放经历了30年,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自1994年1月1日开始也实行了14年;毋庸置疑,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为了缓解我国当时的财政困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迅速,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财政收入屡创新高,2005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2006年我国财政收入接近4万亿元。但目前分税制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思路。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到了关键时刻,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这为继续完善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进历程

自从建国以来,我国在财政体制的变革中进行了不断探索;从总体来看,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

建国初期经济形势是通货膨胀严重,工人大量失业,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为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采取了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该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中央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并且中央政府统一制定所有收支项目管理办法,一切开支标准也同样由中央政府统一决定。地方政府组织的财政收入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地方政府所需的相关支出全部由中央财政另行拨付。因此,该体制也被称为“收支两条线”。

(二)分类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实行了三个时期,包括“一五”计划时期、“二五”计划时期的第一年(1958年)和“六五”计划时期。为了完成“一五”计划确定的任务,即奠定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以及确定我国农业、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必然要求变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为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在1954年实行了“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财政管理体制,即是所说的“分类分成”财政体制。

(三)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

为了克服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的一些不利方面,我国自1959年实行“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该体制的实行大致包括1959年至1967年、1969年至1970年、1976年至1979年和1986年至1990年。总额分成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使全国财政收入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四)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分类分成和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弊端不断出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了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二、对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评价

为了解决中央财政当时的困难状况,增强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提高“两个比重”,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于1993年开始了分税制改革的试点,并在1994年开始在全国推行。

(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含义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财力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征,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转移支付制度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总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二是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三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四是预算编制与资金调度。

(二)当前分税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应该说,1994年推行分税制改革是一大进步,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和“两个比重”的迅速提高。但我们却曲解了西方国家的分税制,把“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变成为中国分税制的基本原则,从而扭曲了分税制,在改革中产生了一系列新问题。

1.财政管理体制层次过多

我国目前仍在实行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行政体制和与之配套的财政体制,过多的财政级次分割了政府间财政能力,使各级政府之间的竞争与权力、责任安排难以达到稳定的均衡状态,并进一步加大了纳税人对政府的监督难度。

2.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财政体系中,四种主要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形式均有自身的缺陷。首先,税收返还的设计并不是根据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的差异,与行使事权所必须的财力无关,且这种转移支付形式保护了既得利益,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体制相背离;其次,一般目的转移支付的测算基础并不科学、合理,实现不了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再次,过渡期转移支付的规模很小,起不到太大的调节作用;最后,专项拨款名目太多,很多专项拨款并不具有专项的目的,这种转移支付资金数额的决定也没有一定的标准。

3.税收征管成本过高

税收征管成本指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过程中自身消耗的各项费用。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测算,1994年国税、地税分征分管体制实行后,税收征管成本比以前明显提高。1993年,我国的税收征收成本率约为3.12%,从1994年开始上升,1996年征收成本率约为4.73%,其后持续增长到5%~6%。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征管成本一般都在1%左右。

三、探讨解决分税制面临的主要问题的策略

面对分税制面临的一系列困难,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以贾康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应继续推进分税制改革,在分税制的改革进程中解决面临的困难;但是也有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行分税制改革。

(一)减少财政管理层级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般来说,分税制的大国家,就是三个层级左右,比如说实行联邦制的美国,还有实行单一制的英国;既有单一制特征,又有地方自治特征的日本也是三个层级。从我国目前省以下财政体制看,五级政府、五级财政造成基层财政困难、主体税种缺乏、难以进一步推进分税制改革等问题,应首先简化财政管理级次,这样做会使财政级次与政府级次出现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的不对应,但从长远看是应该最终对应起来的。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县市同级,乡财县管;简化财政级次之后,乡级政府随着事权的大量减少,一般应转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市级政府由于其事权与财权同县级政府趋于一致,也需要改变原来的上下级关系,成为平级政府。同时,要做好精减政府人员工作,使财政供养人口同扁平化后的政府级次相适应,减轻财政负担。

(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题中之义,也是公共财政框架下调节地区差异、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规范和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必须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重点加大以“因素法”为主要方式与手段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力度,尽快构建与分税制体制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一方面,要在确保中央财政财力分配主导地位和调控能力有效发挥的基础上,强化中央财政的再分配功能。另一方面,要在提高转移支付总量和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的基础上,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三)改革税收征管体制,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从长远看,国税和地税应合并,但并不意味着否定分税制,回到分税制改革之前的状态,而是按照国际经验对分税制的完善。目前,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和创新的道路,这就是浙江省、上海市的经验。即将国税局和地税局合成一个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税收仍然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分别征管。但要避免操之过急,在实践中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推进此项改革的进程,尤其要避免简单合并回到原来的老路上去,并且做好相关配套改革。

四、结束语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一定要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方向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体制,财力和财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财权只是中央的行政形式划分,没有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而财力考虑到了我国二元经济的发展状况,正视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因此,在分税制改革进程中,要正确处理财权、财力和事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央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给予地方必要税种立法权、税率变动权限等,在中央给予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的同时,可以考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给予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以真正达到“财力和事权的一致”。

参考文献:

[1]赵云旗.中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贾康,傅志华,阎坤,李明.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若干认识[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23).

[3]楼继伟.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中国财政,2006,(3).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6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挂钩的通知》(国发〔1994〕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吉政发〔1994〕5号)规定“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中央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平均每增长1%,中央税收返还增长0.3%;省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省六项共享税平均增长率1:0.3系数确定,即上述六项共享税平均每增长1%,省的税收返还增长0.3%”。为调动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中央、省和市(州)、县(市)收入的合理增长,按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将中央和省对市(州)、县(市)税收返还额的递增率改为按本市(州)、县(市)增值税、消费税和省与市(州)、县(市)共享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7

税收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来源于民众却也用于民众。财政管理是国家表现职能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体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要完善财政税收体制。财政税收体制更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日常工作的重要支柱,它与民生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关于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一直都是国家政策上一项重要的问题。它对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制约作用,所以对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实现社会的资源优化配置,调节支收平衡,让社会经济有着更好的发展空间。虽然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对现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从而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深化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财政管理

财政税收作为一个国家重要物质保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是用于解决民生问题。为了实现国家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公平以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能进一步的发展社会经济,就要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的财政税收体制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社会经济需要,所以必须要做出相适应现在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对策。分析和探究我国财政税收改革存在的问题,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出有建议性的决策,对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改革进程被进一步的推入,由于改革力度在不断的加强使得市场经济的改革进一步的被深化。财政税收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与重要内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将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实现小康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以往的财政税收体制来看,深化和创新财政税收体制,这样不仅有利于财政税收体制的转型,还能促使财政税收体制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民服务;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使得社会经济模式从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完善财政税收体制,不仅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证,还平衡了政府的财政支收水平,同时还能发挥财政税收的重要作用就是政府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是现实我国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同时还能充分调动财政税收,建立一个健全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我国当前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取得很好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着许多的缺陷、漏洞,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制约作用,阻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提出以下关于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政税收体制的局限性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局限性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体系不健全和分税制改革不彻底这两个方面。首先,我国的税收体制没有将关于社会稳定、推进技术创新进步以及促进社会分配调节的税种收入纳入到税收体系当中来,这些缺漏的税种,给财政收入、财政预算、财政支出造成损失,同时也减少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其次,就是分税制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于分税制改革不彻底的原因,使得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分配不平衡,对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不平衡,地方政府没有有效的财政收入体制导致财政收入都向中央政府集中,这就对地方的自、经济行为造成影响,再加上土地财政等其他的许多因素受到影响,就会阻碍地方经济的发展,带给地方政府很大的债务压力。

2.预算管理体制的缺陷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在税收体制改革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这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也取得了许多实质的成果。但是我国在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依旧是十分落后的,存在许多的问题,并且还看不到结局。我国预算管理体制在整体所覆盖的范围很小,特别是地方上的预算管理体制,关于改革是十分滞后,没有有效的制约作用以及监督机制。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上没有透明度,没有正确的使用公共财政,使得财政资金出现挪用和浪费现象。对于年度预算也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计划,而财政预算管理也缺少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机制的审核,阻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

3.缺乏规范的转移支付在分税制中包含有转移支付这项功能,中央以财政支出的形式,来协调中央和地方出现的财政收入的平衡现象,并且改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存在财政资金不足的地方。可是在实施转移支付过程中,由于资金转移时间长,利用率低下,使用效益低,整个财政资金转移和流动中没有监督和管理,在加上滋生的腐败和财政资金转移流程不规范等,都严重影响到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有时候,财政资金会在转移支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究其重要原因是在制度上转移支付缺少严格的制度规范,在中央向地方转移资金过程中出现截留和漏损,此外还有在类型和结构,转移支付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在转移支付中税收返还和体制补贴占的比重很大,而一般的转移支付比重轻,就造成比重失调,不利于经济不发达的转移支付。

4.地方财政管理不当自从实施了分税制改革后,长期地方财政就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现象,加上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断深化,使得地方政府被迫节约财政支出和行政成本。在关于处理财政税收问题上,精简和缩编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使得财政税收管理被制约,地方财政管理发挥不出它的职能。此外,在地方财政部门中管理的人员的素质也出现差异,滋生出违法犯忌的行为,不利于对财政税收管理和控制目标的实现,影响我国在宏观调控和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财政税收的发挥,不能实现在公共利益目标上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

5.纳税人与收税部门的意识不高纳税的思想已经逐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可是对纳税的意识却依然不高,很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存在着偷税漏税的情况,这些都是纳税意识不高的表现。同时观看税务部门,也还以一种狭隘的思想来看待税务服务,没有达到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能真正的去了解纳税人的需要,所以就不能为纳税人提高满意的服务。

三、对完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提出的建议

1.建立中央、地方统一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为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进一步的完善,利于创新和改革发展财政税收体制,就要结合我国现在的发展现状和基本国情需要,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平衡进行完善,改变地方财政失衡现象。首先要合理分配好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进行合理的比例分配,中央的财政收入比例可以提高,降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从而减轻地方财政收入的压力。将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和事权作为政府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加大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体制的改革力度,调节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关系,解决之前所出现的财政失衡问题。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的合理分配,明确各级政府在财政支出的责任情况,加强从上至下的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提高在公共服务领域中财政资金的支出。最后是进一步的完善分税制,让中央把部分财政权力下放,让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的自,提高地方的财政收入。同时在财政权力下放时,要加大对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力度,对财政工作严格实施监督管理,让工作能科学、合理的进行。

2.完善财政预算体制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财政预算体制是重要的内容,为了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进行科学、严密的运作就要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体制。所以政府要对短期预算和长期预算进行合理的结合规划,实行复式的预算管理体系。为了建立健全的复式预算体制就要进一步完善的国家复式的预算范围,像经常性预算和资本性预算。同时将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保障预算都收纳到预算管理中去,为了加大对预算管理体系的改革力度,可以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和预算管理委员会这样的预算监督机构,加强财政预算的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保证实现公共财政目标,将财政预算科学化、公共化、公开化、透明化,提升政府预算管理和监督能力。

3.建立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想要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创新和完善就要对政府的转移支付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政府的战役支付结构和比例要进一步的完善,将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转移支付进行合理的结合,提高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对增值税分享制度和税收返还制度的进一步管理,保证资金转移支付的稳定。此外,在实施转移支付时要充分考虑到地方的社会条件,并通过科学的测算出资金分配比例,确保资金转移支付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开性。对于转移支付进一步深化,就要稳定资金来源和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率,提高对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比重,促进转移支付体系的改革,达到完善和创新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

4.建立精准的财政管理体制为了精简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要建设相关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对税收征管的一体化和合理性,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的改革,就要授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权力。为了提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地方政府的财政工作情况,防止滋生债务问题。此外,关于政府的债务问题,要采取分类、分流处理这样积极的措施,在完善地方债务的执行和管理制度的同时提升在实施投资建设中地方政府的自主融资权力和地方活力,利于有效的提升财政支出管理。

5.对税收进行大力宣传不仅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对纳税人和职能部门进行规范,同时也要加大日常的纳税宣传力度。将纳税意识深入到每一位纳税人的心中去,同时也要影响到税务机构的每位工作人员的生活中去,从而加强他们的税务服务意识。税收不仅是纳税人的义务,同时能享受到相关部门的服务权利,也可以对税务机构的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结语

国民经济在不断地发展,财政税收体制也要不断地完善,与时俱进,财政税收体制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要对过去的税收体制做个全面的认识,充分了解其中的利弊问题,在进行改革时才能扬长避短,保持原有的优势,对于弊端就要结合实际来进行改革,从而建立一套完整的财政税收体制。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并且通过与实际的社会情况结合,逐步的完善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实现我们所期望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艳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思考[J].知识经济,2015,(23).

[2]李丽艳.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探究[J].中国外资,2013,(18).

[3]王瑶.浅析我国税收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思路[J].价值工程,2013,(6).

[4]黎慧杰.关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4).

[5]刘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赤子(中旬),2013,(7).

[6]谢毅哲.基于创新思维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9).

[7]陈光焱.当代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取向与选择[J].税收征纳,2012,(11).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篇8

摘 要:财政税收管理是财政税收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创新性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有利于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从当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现状出发,介绍了当前财政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如何创新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财政税收 管理 问题

前言

作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管理对于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加快财政税收的管理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完整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能够确保财政收入的稳步提高。但是随着我国机构改革的不断进行,有些地方的财政管理力量不断的减少,在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因此,对于如何进行有效的财政税收管理,已经成为很重要的研究课题。

1、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现状

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进行,我国独具特色的经济体制已经逐渐成熟,近年来,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一定基础上保证了我国的财政需求,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出现了一些上清下乱和上访频繁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民主管理制度需要相应的完善,很多地方的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普及和发展,民主管理部门的职务执行力太低,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第二,对财政税收进行管理和控制的难度增加,有些管理人员不根据相应的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很多人员没有足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常发生一些违法违纪的现象,第三,财政税收体制不健全,很多财政管理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太快,对于监督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第四,因为资金效益有待进一步的增加,在一些改革措施实施的时候带有一定的过渡性,规定的管理方法得不到有效的实施,不能在根本上解决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最后,是因为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我国实行了机构改革,导致财政税收管理机构的成员逐渐减少,出现一些消极怠工的现象,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财政税收管理出现问题。因此,下面对如何创新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介绍。

2、如何创新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2.1 建立和完善新的财政体制

由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国情之下,进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的前提是建立起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所谓分级分权,指的是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实行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政税收的调节,在分级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间增加我国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使中央政府的支出力度增加,减少财政管理问题的出现,对财务进行统筹管理,同时要切实的缓解地方政府财务管理自身所带来的压力,对于行政改革过程中的人员精简所提出的要求尽量满足,严格规范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保证地方政府具有充分的财政权力的前提下对地方财政的自由进行相应的控制,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实现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

2.2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对于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合理的搭配有条件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以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一些资金分配方法比较合理的省市要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自身的比例,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使移动支付资金的来源愈来愈稳定。同时对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进行改革,在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公开、科学、透明和合理的资金分配体系,保证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

2.3 以制度创新保证管理体制的创新

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于我国政府改革深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制衡作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有效的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降低农业生产工具的成本,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也会降低,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既要免除农业税等一些税收项目,还要及时的调整税收结构,同时正视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这是发展我国特色经济的重要途径。合同制是完善我国地方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重要创新手段,因此将合同制纳入到我国的财政税收体系之中,既能提升我国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主权,还有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人们一直在倡导进行体制改革的进行,制度创新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作用逐渐体现出来,因此,为了开展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就必须要以加强中央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配合为出发点和着眼点。

2.4 注重国税和地税的协调

国税和地税,都是国家的税务机构。其中国税归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而地税归省(市)地税局垂直管理。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税务征收的范围不同,因此,为了更加有效的发挥我国税务机构的作用,必须协调好地税和国税之间的关系,健全地税和国税的协调机制和配合机制,由于我国近年来不断的进行分税制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我国的相关省份已经设立了相应的税收征管机构,这些机构是将地税和国税分开的,地税机关和国税机关之间要进行充分的交流,实现信息的共享,当地税和国税对政策的理解出现不同时,两种结构应当进行充分的探讨,尽力的解决问题,以实现地税和国税的协调发展为主要目的。同时,政府要将相应的财政关系进行规范,对我国的财政体制进行健全,对于我国各级政府对于财政支出所具有的责任进行明确,对于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充分的完善,以事权和财权相互匹配为重要原则,健全省级以下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于全国性的基本公共服务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履行好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责任,对于地区性的公共服务支出要由地方政府来负责,除此之外,对于一些跨地区性质的公共服务,必须分清楚这些服务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协调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增加一般性转移的支付规模,增加对财政困难的城乡建设力度。

3、总结

总之,我们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下,应当充分参考国内外的财政税收管理经验,做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工作,以保证我国改革发展的稳定进行,在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加快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新的财政体制度的同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在制度创新和管理体制创新的前提下协调好国税和地税的关系。使财政税收管理向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邹应文.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J].商,2013,32(11):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