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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5-26 08:53:36

加强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篇1

一、目前地勘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工作接触到的地勘合同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

2、合同主体审查不严。

3、合同签订中合同条款不全或较为简单的现象较为常见。

4、合同签订后缺乏履约全过程监督机制。

二、地勘单位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地勘单位相比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经济的时间短和行业自身特点,所涉及的经济合同分布区域广、项目多样化和复杂化。虽然地勘单位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都制订了较为明确的制度和相应的审批流程,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合同提交、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然而随着地勘市场经济的拓展和深入,经济合同管理也暴露出来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缺乏;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不严;签订合同中条款不全;先做工作后签合同;缺乏对执行合同的动态监控机制,从而近年来沉淀了一定数量历史数据堆积无法得到有效利用,给地勘单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地勘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1、地勘经济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质勘查单位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地勘单位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应以它为中心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执行合同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必备条款,避免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发生。地勘单位各级领导、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业务人员都应熟悉合同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年来地勘市场不断拓展,已逐步走出国门,地勘单位涉外经济合同的签订也在不断的增多,各国的合同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我们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前有必要对相关合同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学习。

2、合同主体审查是合同签订前的重要环节。由于地勘单位进入市场经济时间短,地勘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对合同主体的仔细审查,造成了部分合同未终结就无法与合同当事人联系或企业破产,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有的更是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口头说了就开始开展生产(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但保障性不强),工作完结后当事方又不要我们艰苦工作所作出的成果资料了,吃了哑巴亏还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在合同签订前慎重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如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偿债能力,信誉状况等的了解,才能确保合同的完整终结。

3、目前地勘单位签约合同中条款不全或条款简单较为常见。合同中常出现无合同签约时间、履约期限、付款进度时间和违约责任条款及安全生产责任不够细化。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好象这些都无关紧要,但是,经济合同如发生纠纷,合同中无据可查。所以在地勘经济合同签订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八项必备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约定,签约时要文字表述清楚,签约手续齐全,一旦合同发生纠纷才有据可查。

加强合同管理篇2

【关键词】建筑施工 合同管理 合同纠纷

关于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课题,不少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多次撰文进行深讨。下面结合实践,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问题及并由此产生纠纷的原因进行一些归纳梳理,与大家共同学习,以便在工作中可以尽量避免各种纠纷。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产生诱因来分,可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分为:质量纠纷;施工进度纠纷;结算造价纠纷

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专业层面来看,可将其归纳为:合同管理不规范,不专业;合同履行不严格,发生合同变更未能及时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备案;施工变更签

证不专业、不规范、用词不准;施工变更签证不及时而造成的漏签或拒签;发生工期延误事件责任未及时分清,并形成书面材料;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未按合同要求的程序形成材料等从而在结算时产生纠纷。从以上纠纷的种类来看,加强合同管理,是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有效途径。合同管理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一、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谈判过程,大量建设施工合同都是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来实现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生效。即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结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发承包双方、招标机构应该认真吃透和深刻领会。从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的理论方面讲,前期控制总是优于中期、中期优于后期。还出现让人匪夷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查也存在失职行为,这样招标文件如何通过备案审查的呢?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合同管理的前提。

2、合同前期管理内容有很多,表现在招标投标阶段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量不准确;特征值描述不完整或漏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所包含的合同价款方式、风险约定范围及风险调整办法不明确等等。都将导致不必要合同纠纷。如“某住宅楼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为‘固定总价合同’,按施工图纸施工,除基础局部超深并按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外,并无其它变更”。而施工单位在结算时,竟以原招标的面积计算有误为由,要求建设单位就多出来建筑面积按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造价进行补偿,双方争执不下。有的“二级施工企业”竟然无专职造价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在岗,人员均为挂靠,有的即便有资格证书,也常年不做业务,纯属“名有实无”。

二、中期合同管理

建设施工合同的中期管理,实质上是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其间所涉及到工期、质量、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变更签证管理等一系列内容。涉及到工期、质量、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变更签证管理等一系列内容。这些内容,建设施工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然而施工合同双方并不能很好去遵守,从而导致合同纠纷。中期合同管理常见的合同纠纷产生原因有: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这里有施工单位不按进度及时申报,还有建设单位不及时付款两种原因;变更签证不及时办理;出现重大的合同变更而不及时修订补充合同条款等。如在争议焦点有两点:一点是,返工范围中,哪些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哪些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及监理在签署意见时若按合同要求注明图纸原设计有吊顶部分返工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就不至于出现争议。二点是拆除材料利用率是否包括辅材问题属施工单位理解偏差,若注明“包括辅材”问题也就不存在争议了。类似这样不规范、不专业、用词不准确的施工签证,在审计时经常发现。另外工期索赔发生后不能及时签证,明确责任,造成施工结算时取证困难,纠纷屡屡发生。出现重大合同变更也不及时签证,修正和补充,导致施工结算审核时纠纷不断。变更的事件确实发生,但结算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已由当初“蜜月期”转到“敌对期”。补充签证困难,审计单位又无签证依据,无法计算,造成结算久拖不决,直至走向诉讼。类似的相关问题在施工合同中均有明确规定,只是没有引起各方重视而已。

三、合同的后期管理

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结算审核、余款支付和发生保修事件的处理等方面。余款支付纠纷主要是建设单位的支付能力发生问题所导致的。发生保修事件处理不当所造成的纠纷主要

由施工单位原因所造成的。双方在合同的后期管理中如能坚持“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有些纠纷也是可以避免的。

结算的审核是建设与施工双方关注的重点,这阶段所产生纠纷大都是合同管理的前期和中期所遗留问题的处理,是以上两个阶段纠纷的延续,前面问题处理好,后面纠纷自然就少了。如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等、材料价格调整等等。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竣工结算审核人的约定和审核期限的约定相关内容。一般约定审核人为有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审核期限一般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及复杂程度,工程较小的一般约定为28天,工程较大及程度较高可延长,具体可查阅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印发的通

知》中的有关规定。这一条款对故意拖延审计期限的,是一种法律威慑。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应予以约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整理和报送结算文件。同时还应办理报送交接手续。这样一来建设单位无形中就产生一种压力。从而促使合同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减少纠纷,降低成本。

针对上述分析,在合同管理方面建议如下:

1、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施工合同的签订质量,减少合同隐患。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不仅要掌握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尤其应对《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及相关条例、标准要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协议书》和《专用条款》的签订尤为重要,特别是《专用条款》涉及到施工工程范围、合同工期、工程质量等级、安全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及调整、材料设备供应、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内容,都应在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部分进行明确,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引用并遵守的内容,从而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因此,各方制定其条款内容要详细、认真、慎重,不能草率。不考虑机构业务素质,单纯以低劣的“关系”和“低价”办理招投标工作,必然导致致严重合同纠纷,使招标人额外付出了很高“人为建设成本”,也有背于招投标初衷。

加强合同管理篇3

关键词 工程 造价 价格 控制 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 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 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加强合同管理篇4

合同在审核阶段注意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核对数量、价款、金额及相关的结算方式;确保相关附件资料齐全,手续完善;确保合同的价格政策、采购政策符合企业有关规定。合同的审核还包括许多的细节问题,都要逐一审查。

2合同变更的应对措施

合同签订后,企业偶尔会因为不可抵抗力因素制约,或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了变化,要对原先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这便涉及到了合同的变更。变更的合同可分为未履行的合同和已开始履行但是没有履行完必的合同。对待这两种合同,财务人员首先要明确的是变更前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该合同已经发生了法律效率,但是却没有形成法律事实。合同变更后,要与最终签订的变更协议为主。随着变更协议的签订,原合同对应的相关部分将失效。其次,财务人员要认真的审核合同变更的内容,通常情况合同的变更只会对标的的数量、交货期限或某些条款进行修改;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合同的变更除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外,还变更了合同的主体,即施工方或者是供货方发生了改变,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这已经超出了合同变更的范围。对于这种新合同,财务人员要重新审核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变更主体的合同,相关资质要重新审核,并与变更主体建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此外,财务人员应积极主动的转变角度看问题,通过改变经济业务的性质,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3做好事前筹化,加强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

现结合具体案例来讨论财务人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何转变业务的性质,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大华公司是一家物资供应公司,2013年5月大华公司悉知,木材厂每月都有2000吨的木材欲出售,同时一家造纸厂每月都有收购木材的意愿,于是大华公司希望自己联系这两家公司来扩展自己的业务。方案选择,方案一:大华公司以中介的身份进入,每月收取中介费并按5%的税费交纳营业税;方案二:大华公司以中间商的角色进入,并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作为财务人员,我们要如何进行分析呢,在审核相关资质后,首先我们要判断业务的类型,了解相关的政策,再进行税负的测算,最终对纳税情况进行事先筹划。公司想赚的无非是1万元的手续费,若以中介的角色进入,而业务性质属于,则流转税为收入5%的营业税,则税费为500元;但是若与中间商的角色进入,而业务性质则是购销业务,则流转税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则税费为10000/1.17*17%=1453元。两者的税负差=1453-500=953元,很显然将选择与方案一,即以中介的身份进入此事。随着市场的变化,若是木材厂在8月份的时候,因为资金困难,无法提前向造纸厂支付资金,将如何处理呢?显然税法在判断业务性质的过程中反复的强调的是三流合一,即货物流,发票流和资金流的方向必须要统一。也就是说案例中如果由大华公司代付资金,那么从税法的角度上,则不符合的要求,即不能以判断业务性质按5%的税率交营业税。随着业务的变化,税务人员要如何化解此项业务危险呢?还是同一件事情,但是却因为资金流问题而改变了税务处理。此时应回归原点——赚1万元手续费就是目标,那只要将业务转变成借贷业务,借给木材厂货款,1万元的报酬作为利息改入,且还是按借款业务交5%的营业税。从案例中可以看出,转变企业的业务类型(由业务转变成借款业务),减少税负,实现了企业经营目标。在日常的业务处理中,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都可以进行筹划的。相反了,筹划往往发生在事前,且在筹划的过程中,财务人员更应该注意筹划的合理性。在保证合理性的过程中,要对税收征管的模式有所了解。税务机关是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也就是说税务人员通过各单位上报的数据通过计算机的处理,将主要指标与系统进行纳税评估,一旦数据异常,将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所以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相关因素,避免数据异常波动。

4合同纠纷的应对措施

不可避免的,合同的在执行的过程中,企业还可能会遇到合同纠纷。解决纠纷的途径可分为双方协商、仲裁、法律诉讼。双方协商是最快速,成本最低的方法,在发生纠纷后,企业应当首先选择双方协商解决纠纷;法律诉讼是程序最复杂,成本最高,期限最长的解决办法,但是法律诉讼的执行效果以法律为依托,执行效果最好;仲裁是介于两者之者。财务管理者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提前作好相关的风险预测,一旦发生的纠纷,能够及时的提供相关经济业务资料,以最低的成本,高效的方式挽回企业的损失,提高纠纷索赔意识,使得监督索赔贯穿于合同的履行全过程。做到事事有监督、事事有章可循、事事定责任,事事照章办。在合同的纠纷解决过程中,财务人应积极的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5合同的归档

加强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合同是指涉及工程范畴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包括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咨询、工程检测、工程管理、拆迁等内容。工程合同管理(以下简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降低企业风险、实现企业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本文就合同管理的签订、履行等方面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理解。

一、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在企业法人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并对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承办人、合同签署代表签订合同的委托人应该认真核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若对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还应审查人的资格,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文件;同时,还要考察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用;评估合同内容的可行性、严密性。

二、合同的履行

1、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4、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一,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三,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第四,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继续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五,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外,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5、关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原则

第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协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第三,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四,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的足够时间。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合同管理不是一门简单的学问,很多细节很多条款都要在日常工作中加以注意并及时掌握合同管理中各种动态的信息,以保证对合同管理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1、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机构建设是创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组织保证。要在公司组建一支合同管理员队伍,并全部经过专业培训,形成了公司合同管理由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和管理人员经办负责的有序运行机制。做到公司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1)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中应涵盖合同专管员岗位职责、合同专用章与合同文本保管使用制度、工程合同委托制度、工程合同信函与谈判纪要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学习与培训制度、工程合同台帐与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以便细化和规范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2)合同档案集中管理。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工程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和总台账。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合同档案应当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及时更新,保证合同管理员能够掌握合同的最新动态。

3.监督检查。依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合同管理领导部门应对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加强合同管理篇6

关键词:低价中标;索赔;综合单价;风险分担

当前,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大多数项目采用了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这使得“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材料价格调整、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等引起的索赔则频频发生。因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形式下,如何合理分担合同风险将成为行业内的一个重要课题。

最常见的施工合同风险是材料调差的处理。例如:某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明确了钢筋、混凝土、钢管结算价格的调整办法:材料价格波动幅度的计算以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合同工期内商品混凝土、主要建构筑物钢筋、钢管材料信息指导价格平均价格与2010年10月的信息指导价格相比为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计算调整系数A=(2010年10月份该项材料信息指导价-合同工期间该项材料信息指导价平均值)/2010年10月份该项材料信息指导价;

(2)如A≤5%或A≥-5%不作调整;

(3)如A>5%,结算时材料价格=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1-A+5%);

(4)如A

该工程已竣工并结算,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样的约定既对工程成本有了很好的控制,又从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利益,使得材料涨跌的风险能够合理分担,而且让承发包双方减少了争议,使得结算审核工作迅速有效。

除了材料调差这一项外,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工程量清单量与实际差异较大引起的索赔,则是另一种典型,而且往往这类情况的发生处理的难度都相当大。

就合同管理而言,上述案例无非是个成功例子。但是除了材料调差这一项外,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另一种典型则是工程量清单量与实际差异较大引起的索赔,而且往往这类情况发生后处理的难度都相当大。

例如:某地块出让的前期开发土质处理工程,施工合同中未对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风险承担方式做出明确约定,前期方案论证阶段对需要分选的杂填土的工程量估算又不充分,实施过程中发生分选土方量逐渐增大,且有远远超过招标时的估算量。为此,承包方提出了费用索赔,而对费用索赔的争议承发包双方各持己见,为了解决矛盾,同时也为了顺利推进工程进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并经承发包双方经多次协商最终确定:施工方承担工程量增加10%以内的风险,10%以外工程量对应的价格通过实时记录人机消耗量,确定新的综合单价。

此项调整不但给发包方带来了大几百万的损失,还使得承发包双方都耗费的很大的时间、精力来解决此项索赔,耽误了工期就更不用说了。

以上两个案例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引发了一个深思:究竟如何进行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索赔处理能力呢?笔者认为:提高合同索赔处理能力,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明确风险如何合理分担,而不是转嫁。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以及中标后的合同谈判过程中,均应将双方的责任、风险进行量化,做到恰当合理、风险共担。以下是笔者对常见的几种合同风险进行控制的建议:

一、明确量的风险范围。比如施工合同中可以这样对量的风险进行约定:对于承包人工程量清单投标价高出拦标价的综合单价,如结算时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15%以上,则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拦标价格结算,除此情况外,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变,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作调整。

这样的预定一是防止了施工方不平衡报价,二是将双方的责任以及风险范围给与了明确的定量,一方面杜绝了索赔纠纷的产生,另一方面也有效的控制了工程造价。

二、明确人工、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对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办法应像本文举例一的明确、详细约定一样,如果不能做出更详细的约定,也应该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可以参考的文件。而很多开发企业喜欢用“包括但不限于”来对风险进行囊括,而实际是往往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在结算时产生很大的分歧。

三、明确暂估价项目的风险范围。暂估价项目就是未来可以预见并对工程造价会有影响的事件,对此也应尽量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值。比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时套用何种定额,人工、材料价格如何取定,取费采用什么方式,最终该暂估项目如何让利等等。

四、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增加合同应变条款。施工合同是用来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并不是一方用来限制或强加于另一方的工具,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同等条件下均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适当增加一些应变条款,使合同的适用性更强一些,如果遇到没有描述到的情形,也可以用做参考。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提高索赔处理能力重要前提。由于建设项目自身特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承发包双方均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要尽量考虑得全面、细致、周到,使索赔处理工作更简单,并做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工作,逐步提高建设各方的合同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加强合同管理篇7

关键词 :合同管理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 ,现在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 ,企业要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必然通过越来越多经营合同的签订来扩大企业业务量,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合同管理工作是指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对其 以 自身为 当事人而订立的合同进行有效 地管 理的总称 ,贯 穿于 从签 约开始全过程 的控制 、协调 、跟踪和监督。企业 经营和企业管理 密

不可 分 ,任何 一个经 营合 同对于 当事人来说 ,都有一个约定权利和义务履行义务――取得权利的过程 ,只要 这个过 程 的任何 一链 除 了问题,又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就不可避免 的要发生纠纷 ,所以合同管理关乎到企业的经营成败,实行合同管理也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一、 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加强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工作 ,已经成为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为

适应经济发展、为提高经济利益而达成的一项共识,但当前在企业经营

合同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

1、 经营合同管理机构 、人员 、制度不 明确。主要是形式大于内容应付各级检察,并没有把经营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缺乏合同风险意识 ,也没有把经营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 管理工作来抓 。

2、合同执行过程 中忽视 变更 、中止 管理 。在履约 过程 中合 同变更是正常 的事情 ,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 这种及时变更 的 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

3、合同生效问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采用 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有些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合同上面仅有签字或盖章 ,殊不知签字盖 章的意思是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的人签字加单位公章 ,还有一些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还有些单位在一方签订合同,另一方还未签订时 ,凭借所谓的 口头 “ 君 子协定 ”就 已然认为合同生效 ,这种都属于合同管理中的误区。

4 、 先履行后补签合 同。市场经 济条件 下 ,有些 是项 目要求完 成时间比较紧急 ,有些单位 是想要 抢到项 目的先机 ,常常 先干活 后补 签合同 ,等到结算时匆匆忙忙签合同,补签合同容易造成决算金额与预算金额不一致,容易发生双方纠纷。

5、合同盖章、签字方面存在的的问题 。一般签订合 同时 当事人都要 同时签字并盖章 ,有的企业不太 注重签 字和盖章的具体操作要领,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签字时最好是页签,即每页签字,或在盖章时加盖骑缝。

二、加强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建议

1、企业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经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要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 、依法履 约为前导的经营思想 ,要把抓经营合同管理放在企业抓质量管理中重要的位置。在现代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生产、经营的内容也越来越繁复,合同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 经营存在风险,而合同管理的工作 目标是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树立并强化合同风险管理 ,有利于规范企业的行为规范 ,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有序地成长 。

2、建立合理的经营合同管理机构。首先要明确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及合同管理员,统一管理企业日常的经营合同管理工作,对企业合同 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在中大型企业上,由于经营业务来往 多、数额大 ,可以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分工,由几名合 同管理员或者设立树枝 型分级管理,在具体操作上 ,对合同实行分 级 、划块管理. 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主要有各个分公司、 驻外机构) 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 ,并向合同管理部门定期以报表的形 式汇报有关合通透的执行情况 。这 样 ,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 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3 、建立完善的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不能无章可循。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 委托 流程、合同专用章管理流程 、合同评审流程 、合同统计管理办法 、合同归档流程 、招投标管办法等 。按照合同管理制度 ,要仔细梳理合同在不同阶段的流程 ,重视把好合同的可签订关 ,准确评估 自己的履约能力 ,加强合同执行过程 中的管理 ,及时跟踪合同进度及收款进度 ,降低合 同内容及效力变化时的风险 ,建立万一合同发生纠纷时要解决的基本流程 。总而言之 ,要加强对整个过程中的追踪和控制,努力形成一整套与企业 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有利的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经营合同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4 、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库。每个企业都应该具备合同档案库,根据不同部门或者不同业务对合同进行归档,这个档案库不仅仅包含已签订合同的正式文本,还应包括合同初稿、合同评审意见、会议纪要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变更中止等补充协议,以备日常工作中的使用 。

5、建立经营合同管理信息平台。现阶段信息化办公已是企业管理的必然趋势 ,通过这个平台 ,可以简化 流程 ,合 同评 审可以上网上流程进行流转;合同信息可以直接输人 Oa,便于数据分析及查询,文本可以扫描直接挂到相应的合同信息里面,便于业绩使用最重要是通过信息化,可以达到企业内部资源共享,最大限度降低成本 ,提高企业效率。

6、加强合同管理部门及合同管理员的培训。要加强合同管理的专业性,首先要对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及合同管理员在法律意识职业素养各方面进行定期培训,充实他们的思想和能力,特别是对企业的经营人员也要进行培训 ,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 ,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强化合同的证据意识 ,并自觉的运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其次 ,要加强合同管理部 门与企业法务部 门的协作 ,引入紧密型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最大程度的降低合同签订的风险,使合同的实施更加规范化。

三 、结束语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强化 经营合 同管理 ,增强企业竞争力 ,促进企业 的持续性发展。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 考文献 :

[1]李杰利 《 合同管理》 [M ]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4 。23 ―26,

29 ―33 。

[2 ]张经 , 江平等。《 企业合同管理》 [M ] 中国工商出版社, 2003。

加强合同管理篇8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一、加强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每个工程在施工开始前,都会由工程的承包商与其他的参建单位确定合同,以明确各个参建主体在工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在当前工程任务日趋繁重的重大压力下,加强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前不注重具体合同细节的协商、不注重模糊问题的沟通、不注重敏感问题的释义,那么很有可能造成合同的不规范。也就无法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工程的工资和工程中的投资费用等进行行之有效的控制,更无法规避工程风险的发生。同时,如果没有严谨规范的合同作保证,工程施工中各参建主体之间也会出现各种纷争,没有合同,就会造成参建主体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会延误工程进度,也会使得工程的不正当竞争增多。因此,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竣工,必须要加大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以合同促管理,以合同促规范。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重视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工程合同一旦签订,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后期想要进行单方面的更改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要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工程合同签订环节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每一个行业都有其对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只有选择适合该领域的合同示范文本,才能更好地明确参建主体的责任。因此,必须要保证工程合同中的参建主体选择的是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必须要查看文本中是否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详细陈述,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纷争的发生。尽量避免采用自拟的合同文本,避免其中出现一些漏项和一些对另一方不公平的条款。

2.要注意规范合同内容。合同内容是工程承包商与所有参建主体共同协商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要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天气、地质等自然因素、政策变动等社会因素,避免出现这些因素导致合同中某些事项的无法履行,而发生不必要的纷争。当前,一些工程由于合同签订比较仓促,签订的合同往往过于简单,造成合同中的邀约以及承诺不能兑现,尽管双方在形式上形成合同关系,但是由于工程过程中的问题缺乏有效分析,缺乏法律依据,致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中未涉及的问题不能形成有效约束。这样一来就会使得合同主体发生纷争,会造成工程不能按时交付使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要对工程施工中的所有细节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分析,比如除了明确合同订立的时间等基本内容,还要做好索赔条款的签订,确保合同内容事无巨细。

对合同签订时的管理要做到重点突出、中心明确,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晚会增兴,合同所涉及文件的完整性,合同双方责任的明确性和公平性,合同的制约性,合同的责任追求是否合理,合同是否有补救条款等。

(二)成立合同管理专业机构,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工程合同管理事关重大,如果没有一个专业的机构或组织进行管理,那么会造成合同管理的混乱,会出现谁都可以签合同,谁都可以不履行合同。会造成合同履行等难度的加大,会造成合同管理监督的缺失。因此,必须要成立一个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对整个工程合同从签订到实施、到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及时督促各参建主体履行合同义务,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参建主体实施惩罚,保证合同的执行。

(三)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效果。因此,必须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1.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保证合同管理的合法性。随着我国法制治国策略的不断实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特别是合同法的颁布,使得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这就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合同法,结合我国工程实践,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要严格检查合同中的各项条例及内容是否在法律约定范围内,要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仔细解读,对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进行释疑,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2.加强合同管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项目工程管理,不仅要涉及相关合同制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涉及许多与法律相关的条例。这就要求要加强对管理人员法制观念和业务管理知识的培训,让管理人员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让他们胜任合同管理工作。

(四)做好合同管理的最后评估工作。评估就是对合同管理的审视和总结,通过对合同管理成果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暴漏出来的问题,可以总结合同管理的优秀经验,可以对下一阶段工程合同管理提出可借鉴性的经验。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也开始日益规范,采用合同进行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方式。加强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完工的关键。必须要认真分析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立志,王春胜.浅议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华章,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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