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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设计规范8篇

时间:2023-06-01 08:53:12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1

一、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各装饰装修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与其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室内装饰装修安全,依法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室内装饰装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全员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各项施工安全工作指标分别落实到每个班组和岗位,建立专职安全员岗位检查制度,对每天安全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安全性。

(三)装饰装修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的装饰材料,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四)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因室内装饰装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

各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要把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装饰装修市场工程质量安全。

(一)凡在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监理、施工资质证书。无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室内装饰装修的经营活动,无职业资格的企业和个人不得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二)所有与主体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共同发包的一次性蓝图以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办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后,必须向质检站提交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进行整体验收。否则,不予验收备案。

(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单位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质量审查机构要按《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质量检验实施细则》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的审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2

关键词: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节能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

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每年以20亿平方米左右的速度发展,可是同时,又有另一组数据怵目惊心,目前我们的建筑能耗已经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7.5% ,这些,还不包括在建材生产和建筑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巨大的能耗。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建筑企业装饰装修工程的环保节能设计就显得尤为必要。

1.我国建筑工程节能环保的现状

室内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中所占的比例也比较高,而在一些比较高档的建筑施工建设中,装饰装修的费用甚至已经达到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而,为了创建节能型装修装饰工程问题,实行室内装修装饰行业也面临着贯彻落实规范的任务,这是出于对环保与节能的一种考虑,因为工程本身难以压缩,而且对环境的污染也难以控制,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则明显不一样,他可以为环保节能提供很大的空间。

对于规范的贯彻落实,不但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落实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方针,促进我国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室内装饰装修的水平,从这来看,对建筑装修装饰实行节能环保的规定,是合乎时宜的,也有着极大的社会积极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规范的无论是对准备浩浩荡荡大干一场的装饰企业,还是对准备进行装修的家庭而言,怎么去装修一套节能环保的装修工程,有着更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的建筑节能分为两个部分 :

1.1建筑本身的节能

在这方面的话,主要是一些技术上的问题,譬如建筑设计、结构和材料等。另外的话,建筑本身的节能还体现在对建筑的装修装饰上,譬如推广一次性的住宅装修,逐渐实现家庭装修装饰的统一化、工厂化、装配化、批量化等目标,继而达到装修节能、节材和环保的要求。

1.2装修装饰过程中不能破坏已有建筑的节能结构和设施

目前,对于我们的装饰企业和单位、家庭装修装饰工程来说,贯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首要的目标,这就要求,一方面在装修装饰的过程中不能破坏现在建筑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在目前我国已经拥有的400多亿平方米的建筑当中,真正能够达到这个节能标准的还不到10%,其他的90%都是耗能的建筑。因此,如果能够贯彻落实《规范》中的内容,就可以采取一些手段,而当前情况下,唯一可能是操作就是通过装饰装修工程,来对着90%的耗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使这些耗能建筑增加自身的节能功能。这样,不仅能提高房屋中能源的利用率,减少能源上的小号,同时,通过这样的节能环保工程的实施,为建筑使用打下节能环保的基础。

2.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抓好的三个环节

据了解,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我国目前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和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委员会指出:一定要把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的规范贯彻到家庭的装饰装修的整个过程中,从家庭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打好建筑工程的节能减排环保的基础。当然,在这个 过程中,有些问题必须注意,因此,要抓好三个重要的环节 。

2.1装饰装修的节能设计环节

和建筑工程的节能环保一样,装饰装修的节能也要注意从设计出发。在具体的装饰装修设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根本房屋本身的节能效果和业主的使用要求,来对节能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系统的设计。这其中,久包括房屋的围护结构设计、节能节电节水材料的生产与设计,还有其他相关产品的设计等。

2.2要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和相关产品

在装饰装修的工程中,要推广使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关的新设计,对于那些能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要限制使用或者是禁止使用,这样可以从能耗的角度节省能源。此外,在建筑装饰装修时要设计、安装节点节水型的器具。

2.3施工管理环节

一方面,我们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必须主要对已经有的一些节能建筑的结构和设施进行一定的保护,不能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也进行破坏的活动。另一方面,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和门窗、照明等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查验。要严格按着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保证节能环保施工本身的节能环保效果。此外,就是在施工的进行中,要注意在装饰装修过程红节约材料,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要把握的四个重点

3.1围护结构方面

墙面、屋面和地面围护节能环保工程使用的保温和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等必须严格地符合设计的要求。严寒的冬天或者寒冷的的确,对于外墙热桥部位,应当按着设计的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的措施。

3.2门窗工程方面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投射比应当符合节能设计的要求。

3.3采暖节能方面

一是采暖系统的设计与制式本身,一定要符合设计的要求;二是散热设备、过滤器、温度计等仪表的设计,要求必须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地增减和更换;三是室内温度的调控装置、热计量的装置、水力平衡装置等一定要符合设计的要求,用以方便观察、操作和相关的调试工程,以达到本身的节能环保目标。

3.4配电照明方面

一是低压配电系统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还应该进行抽样检查,以严格保证效果;二是设备的改造主要是节能改造,如在共用部位安装节能灯和声光控感应灯等。

4.总结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我国的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的工作已经开始,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相信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严格指导下,我们的节能包换会落实到每个家庭的装饰装修工程中,真正地成为节能环保的一杆旗帜。

参考文献:

[1]肖辉乾等.日光与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3

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每年以20亿平方米左右的速度发展,可是同时,又有另一组数据怵目惊心,目前我们的建筑能耗已经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7.5% ,这些,还不包括在建材生产和建筑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巨大的能耗。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建筑企业装饰装修工程的环保节能设计就显得尤为必要。

1.我国建筑工程节能环保的现状

室内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中所占的比例也比较高,而在一些比较高档的建筑施工建设中,装饰装修的费用甚至已经达到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而,为了创建节能型装修装饰工程问题,实行室内装修装饰行业也面临着贯彻落实规范的任务,这是出于对环保与节能的一种考虑,因为工程本身难以压缩,而且对环境的污染也难以控制,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则明显不一样,他可以为环保节能提供很大的空间。

对于规范的贯彻落实,不但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落实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方针,促进我国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室内装饰装修的水平,从这来看,对建筑装修装饰实行节能环保的规定,是合乎时宜的,也有着极大的社会积极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规范的无论是对准备浩浩荡荡大干一场的装饰企业,还是对准备进行装修的家庭而言,怎么去装修一套节能环保的装修工程,有着更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的建筑节能分为两个部分 :

1.1建筑本身的节能

在这方面的话,主要是一些技术上的问题,譬如建筑设计、结构和材料等。另外的话,建筑本身的节能还体现在对建筑的装修装饰上,譬如推广一次性的住宅装修,逐渐实现家庭装修装饰的统一化、工厂化、装配化、批量化等目标,继而达到装修节能、节材和环保的要求。

1.2装修装饰过程中不能破坏已有建筑的节能结构和设施

目前,对于我们的装饰企业和单位、家庭装修装饰工程来说,贯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首要的目标,这就要求,一方面在装修装饰的过程中不能破坏现在建筑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在目前我国已经拥有的400多亿平方米的建筑当中,真正能够达到这个节能标准的还不到10%,其他的90%都是耗能的建筑。因此,如果能够贯彻落实《规范》中的内容,就可以采取一些手段,而当前情况下,唯一可能是操作就是通过装饰装修工程,来对着90%的耗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使这些耗能建筑增加自身的节能功能。这样,不仅能提高房屋中能源的利用率,减少能源上的小号,同时,通过这样的节能环保工程的实施,为建筑使用打下节能环保的基础。

2.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抓好的三个环节

据了解,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我国目前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和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委员会指出:一定要把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的规范贯彻到家庭的装饰装修的整个过程中,从家庭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打好建筑工程的节能减排环保的基础。当然,在这个 过程中,有些问题必须注意,因此,要抓好三个重要的环节 。

2.1装饰装修的节能设计环节

和建筑工程的节能环保一样,装饰装修的节能也要注意从设计出发。在具体的装饰装修设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根本房屋本身的节能效果和业主的使用要求,来对节能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系统的设计。这其中,久包括房屋的围护结构设计、节能节电节水材料的生产与设计,还有其他相关产品的设计等。

2.2要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和相关产品

在装饰装修的工程中,要推广使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关的新设计,对于那些能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要限制使用或者是禁止使用,这样可以从能耗的角度节省能源。此外,在建筑装饰装修时要设计、安装节点节水型的器具。

2.3施工管理环节

一方面,我们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必须主要对已经有的一些节能建筑的结构和设施进行一定的保护,不能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也进行破坏的活动。另一方面,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和门窗、照明等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查验。要严格按着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保证节能环保施工本身的节能环保效果。此外,就是在施工的进行中,要注意在装饰装修过程红节约材料,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要把握的四个重点

3.1围护结构方面

墙面、屋面和地面围护节能环保工程使用的保温和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等必须严格地符合设计的要求。严寒的冬天或者寒冷的的确,对于外墙热桥部位,应当按着设计的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的措施。

3.2门窗工程方面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投射比应当符合节能设计的要求。

3.3采暖节能方面

一是采暖系统的设计与制式本身,一定要符合设计的要求;二是散热设备、过滤器、温度计等仪表的设计,要求必须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地增减和更换;三是室内温度的调控装置、热计量的装置、水力平衡装置等一定要符合设计的要求,用以方便观察、操作和相关的调试工程,以达到本身的节能环保目标。

3.4配电照明方面

一是低压配电系统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还应该进行抽样检查,以严格保证效果;二是设备的改造主要是节能改造,如在共用部位安装节能灯和声光控感应灯等。

4.总结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我国的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的工作已经开始,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相信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严格指导下,我们的节能包换会落实到每个家庭的装饰装修工程中,真正地成为节能环保的一杆旗帜。

参考文献:

[1]肖辉乾等.日光与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顾盂湖、米祥友.现代住宅的科学和艺术[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07.

[3]王晓惠等.家装工程程序和作业要点[J]中国建筑装饰,2010,3.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4

第二条办法所称室内装饰装修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建筑物、构筑物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六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材料的配套供应、陈设布置等活动。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建筑外墙装饰、军事设施的室内装饰,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协会章程,承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认证、审查工作,督促设计、施工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五条各级经信委、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安监、城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疾控、环保、财政、发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均应向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申请办理相应的《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认证,并向工商、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未取得《室内装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的,不得从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活动。

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第七条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人员,应服从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要求,应取得有关装饰装修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室内装饰装修企业承揽设计、施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金;

(二)具备营业执照、室内装饰资质证书,有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装备和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

第九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室内装饰装修定额预算和设计取费标准。

第十条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从事公共场所装饰工程的,在工程开工前,应将设计图纸和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凡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委托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机构实施全程监理。

第十二条市外单位来本市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认证书。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报验登记备案,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必须规范经营,禁止使用违反国家有关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垃圾通道或下水道抛弃装饰装修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第十五条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户及财产的安全。装饰装修企业应为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购买人身意外事故保险。

第十六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十七条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及社会团体投资的新建、改建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监理和设计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凡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投标的企业,应取得室内装饰装修资质认证书方能参加投标,具体办法依照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对涉及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已鉴定为危险建筑物的,不得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

第十九条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的从业人员,进入小区作业须遵守小区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合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对住宅装饰装修进行监督把关,将小区内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对住宅装饰装修进行巡查,发现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同时应及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报告,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工艺规程和质量规范,使用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规定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免费负责维修。非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损毁,由施工单位维修的,施工单位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必须规范经营,不得涂改、转借、出卖、伪造或骗取有关证照。

禁止销售、使用违反国家有关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五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一)未取得企业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的;

(二)应公开招投标而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

(三)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进行室内装饰施工的;

(四)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

(五)在已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内进行装饰施工的;

(六)在室内装饰施工中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依照《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未在规定时间的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备案手续、年检手续的;

(二)涂改、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

(三)伪造《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

第二十七条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5

【关键词】装饰装修;质量;监理

一、设计方案的确认

建筑装饰装修方案的确定,是为搞好整个工程的必需程序,任何建筑装饰装修方案都必须在根据业主的安全使用功能和要求来确定。做为监理要首先掌握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水电暖通等设备的安装情况及施工的质量,布局,功能等的实际情况。同时要了解业主对装饰装修使用要求,功能要求及业主的意图。一个美好的装饰设计方案,必需在满足建筑结构要求的前题下,通过材料的选用,精确的施工工艺及精心的施工技术发挥和严格的管理,才能达到具有功能性,舒适性,安全性艺术性为统一的整体效果。精明的甲方是非常重视设计方案的确定,做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单位,要配合业主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的原则下,本着经济,实用,美观的主导思想,应与业主反复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佳的装饰装修标准,效果,并整理完整的装饰工程设计方案。

二、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所包括的项目和范围及工期要求。由于装饰工程风格迥异,工艺复杂多变,加上多专业工种交叉施工,所以要求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有重点。在不同时期的重点部位必须有所侧重。在施工计划表中,要有单项工程量,劳动力安排。装饰装修在整体计划中要给水电,空调制冷,暖通,设备安装留有穿插时间。

监理人员在施工进度控制中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计划内工程项目,对工期滞后项目及时发现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赶上去。并在定期的工程例会时,合理统筹协调施工,对难度大延长工期项目应尽量提供方便,以达到全局进度计划的实施。

三、装修材料的质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进场前,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并应将产品的合格证明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对照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复试材料的抽样检验必须在监理见证人员的见证下,按要求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复试检测,在得到合格的检测结果后方可正式使用。

监理人员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该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施工单位进场材料要严格按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时的材料封样的品种,质量进行控制。施工单位定购材料时一定要有厂家样品,材料成批进场时严格按样品验收,发现与样品不符坚决不准进场。严格检查原材料的存放,倒运,避免因存放,倒运过程造成材料变形,破坏,污染,等质量问题。

成品保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及损坏。

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各工序的成品保护措施,加强互相爱护成品的教育,养成自觉保护成品的习惯,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检查。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应切实可行,建立建全完善的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制定保证设施的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查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文明施工,施工作业面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乱堆乱倒。

四、施工质量监理

1、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风等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凡涉及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报验合格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制订保证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查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2、施工质量控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所定的施工程序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对影响装修工程质量中的前一工序应进行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首先我们从所需装修的基层处理必须进行细致的检查。如砼楼板面层、砌体面层等,上一工序质量存在问题的必须先进行处理,如面层有不平,水平与垂直方面有偏差的,若超过充许偏差,应分别进行处理,对个别部位不平或垂直度达不到要求的,可进行打凿处理。若整体偏差较大,如个别砌体墙体垂直度达不到要求,应进行返工处理,若是结构砼面影响较大的应报告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因此,装修工程开始必须是建立在上一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并需经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基础上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定,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已完工程进行复核性检查、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装饰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重点验收保温,防腐,隔音,受力构件锚固,电线管路,通风管道和防火等,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和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施工和维修。涉及煤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6

关键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1前言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智能化和绿色环保的要求.建筑装修工程得到全面和高速的发展。目前我国的建筑装修工程,由于设计与施工技术力量薄弱,装修材料陈旧落后,有关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使建筑装修设计和施工存在不同的问题和隐患。

2我国建筑装饰装修产品总体质量状况

建筑装饰装修产品作为一类重要的产品,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人群众在居住条件上的要求亦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装修产品在此期间获得很大的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也伴随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市场上充斥着人量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了建筑装饰装修产品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一直非常重视对建筑装饰装修产品的监督检查,每年都对玻璃、石材、烧结承重砖、水泥、涂料、油漆、防水材料、木地板、地毯、墙地砖、卫生洁具、给排水管材、石膏板等产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查。从抽查结果来看,平均抽样合格率历年均在70%左右,低于国家监督抽查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从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进行的监督检查情况看,建筑装饰装修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在50%以下,是合格率最低的一类产品。

这些不合格的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l.施工粗糙装饰工程中,施工技术水平不高、装修队伍泛滥、偷工减料、质量低劣现象令人吃惊。有的外墙饰面砖施工,出现裂缝,缝宽不同、横缝不通、竖缝不直、表面不平;有的外墙涂料施工,完工后不久即出现褪色、开裂、爆皮、脱落;有的室内墙面抹灰,不仅出现不平、不顺、不直、不方,而且出现大面积开裂、空鼓、剥落;有的铝合金门窗安装不正、推拉不动、下雨渗漏、刮风进风;有的高级油涂料涂刷出现表面不平、毫无光泽、颜色不同等现象。以上质量问题,不仅在一般装饰工程中普遍存在,在高级装饰施工工程中也屡见不鲜。

2.结构隐患 大多数装饰工程是在土建竣工后进行,由于设计施工两者没有有机结合,装修施工中破坏结构的现象很普遍,由此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重。破坏结构最为普遍的现象有:拆除承重墙、在承重墙上开门打洞、以圈梁代替过梁、在多孔板底固定膨胀螺栓、在多 孔板上射钉作吊点等。由于结构受到破坏,其原有受力状态改变,甚至造成重大事故。某市一商场由于在装饰施工中破坏了桩端头,造成建筑物整体倒塌,有多人伤亡。某市一商场营业大楼,由于吊项施工中违章作业,造成吊顶发生大面积塌落。

3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3.1做好施工前的文件审查

(1) 审查设计图纸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目前大多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建立了土建工程施工图的审查制度,并成立了相应的审图机构。但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却很少。多数装饰装修工程通常是谁施工谁设计,很多装饰装修单位没有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即参与工程设计。许多设计人员不学习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只重视装饰效果的设计,而忽略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求。许多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设计有直接的关系。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进度计划;与其他工程的协调配合方案:施工技术方案;检查验收;安全措施等。建筑幕墙工程还应包括搬运、吊装方法、测量方法、安装方法、安装顺序、构件、组件和成品的现场保护方法等。

(3) 审查相关人员岗位证书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目前许多装饰装修企业相关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都没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未经过专业培训就上岗工作,不掌握有关的国家规范、标准,不按相关的工艺标准和技术方案施工,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遗留了大量的质量安全隐患。

3.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监督检查施工环境和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志。采用脚手架施工时,脚手架应经过设计,并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时,应双排布置。当高层建筑的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 的水平防护网。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由于装饰装修行业起步较晚,很多企业质量意识淡泊,很多工作人员缺少忧患意识,企业的质保体系不健全,不能保证工程质量,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的质保体系,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3) 监督检查所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4)监督检查施工工艺和隐蔽工程

施工是整个装饰装修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应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 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工艺标准和经审定的技术方案施工;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是否有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的,是否有未经设计确定和有关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④ 饰面材料安装前,要隐蔽的龙骨、钢木结构、设备及管线应重点检查;⑤ 吊挂灯具及设备的预埋件及后置埋件是否牢靠;⑥建筑幕墙的埋件、龙骨和板块的安装是否牢靠;⑦建筑幕墙防雷装置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3.3 竣工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执行。

应重点审查以下资料:

①消防验收证明;②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③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报告;④设计变更文件;⑤ 规范中要求进行复试的材料的复验报告;⑥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⑦各种材料的合格证书;(其他质量保证资料等)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7

关键词: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三控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投资控制

1.1设计方案的确定

建筑装饰方案是做好工程的必要条件,任何建筑装饰方案必须根据业主的安全使用功能和需求来确定。作为监理应首先掌握工程施工条件,水电设备安装及施工质量,布局,功能等等实际情况。同时了解业主装修使用要求,功能要求及业主对装修的想法。一个优秀的装饰设计,必须在满足结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材料的选择,准确的施工技术和精心施工发挥技术和严格的管理,最终才会实现相对的功能,舒适,安全的艺术效果。明智精通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设计方案的确定,作为装饰工程监理单位,满足业主对工程使用功能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性,审美意识形态,与业主反复讨论,研究确定最佳的装修标准,及后整理全装修工程设计。

装饰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是装饰设计,必须处理好工程质量和投资的关系。质量和投资,质量是核心,投资决策着质量。装饰设计阶段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条件,满足业主的需求。装饰设计阶段除满足质量和投资要求,又要考虑施工安全和设计施工的可行性,经济性,同时也是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主要的内容。

1.2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的控制

设计阶段是建筑装饰工程的投资控制的前提,设计满足其质量和功能要求,在不超过计划投资同时也可以节约成本。监理工程师应仔细审查设计单位的预算,如发现投资超过,在业主的纠正下,通知设计单位修改,以便达到控制投资的效果。在设计或施工过程中,如果业主不满意要求变更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必须谨慎,认真分析,充分研究设计变更对投资和进度的影响,并将分析结果提交给业主,业主确定是否改变其设计方案。

在装饰工程,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投资占整个装饰工程的60%~70%,投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监理工程师应充分研究材料,设备的使用和功能,了解业主的需求,保证其主要材料,设备选择和购买负担得起的,是由业主的功能要求,同时也降低了成本。合理的投资是指满足业主需要的功能状态,付出最小的成本。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核与控制

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是根据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和施工要求。因为装修作品风格多样,工艺复杂,拥有多名专业工种交叉施工,因此要求的日程安排要有重点。在不同时期的重点是有所侧重。在施工进度计划,以一个单一的项目,劳动力安排。装饰的总体规划为水电,空调,制冷,空调,设备安装有穿插时间。监督工程进度的控制,监督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计划项目,工期时间滞后,根据原因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赶上。在进行工程例会时,合理协调建设关系,关键工序应尽量提供方便,实现整体进度计划。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控制

3.1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因违反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违反擅自变更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主要功能,设计文件和规范违反规定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禁止未经确认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有关部门批准消除水,电,气,暖,通风等设施。建筑装饰涉及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和监理检查可以有权转移到下一个过程。制定保障设施的使用功能,维修,检验功能的措施,避免装修影响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修。

3.2施工质量控制

严格监督建设施工单位根据建设计划建设的施工程序。建设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相关方按照规定记录,不合格规范要求,坚决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装修中的隐蔽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温,防腐,保温,受力构件的锚固,有线,通风管道和防火,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填写的隐蔽工程相关记录。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基体和基础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加工和处理的基本实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调试应在建筑装饰工程完工前,当必须同步进行,应完成前饰面层的施工。装饰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施工及维修。涉及的天然气管道建设装饰工程应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规范的质量评价标准,设计要求和标准的项目验收,并按规定填写验收记录。建设施工单位在单项部位施工后,及时自我自检,并小心地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在自我检测报告监督检验合格的基础。检查不合格的配件(产品),坚决进行整改。监理人员要严格检查整改相关工作。

3.3装饰材料的质量控制

装修的关键是装饰工程材料质量。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装饰材料进场前,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并检查各种材质,规格,尺寸和外观验收,并应将产品合格证书,手册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控制设计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入复试材料样品必须在监理见证人员的见证下,按要求的随机抽样检验合格单位进行再次测试合格,在正式使用前进行材料复试检测。监理人员应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部件,设备应拒绝批准签字,并出具监理工程师通知,书面通知建设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部件,设备从现场撤出。施工单位进场材料要严格按装饰工程招投标在样品材料的品种,把握好质量控制。建设施工单位订购材料必须有样品材料厂出示的材料合格证,一批进场时严格按照样品检验,发现不符合样本不允许使用。严格检验原料储存,运输,避免储存,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材料变形,破坏,污染和其他的质量问题。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害。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流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加强相互爱护成品保护的教育,自觉养成成品保护的习惯,做好成品保护措施,建立一个完善的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加强对隐蔽工程验收。确保设施的使用功能,维修,检验功能的措施,避免装修影响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篇8

关键词: 控制 管理 协调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投资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理的投资是在满足项目业主所需功能、艺术效果的条件下,付出最少的建设资金,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投资控制主要是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协助项目业主正确地进行投资决策,控制好投资总额。

2.在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和概算进行审查,设计应要求在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不超过计划投资并尽可能地节约投资费用,当监理控制工作中发现设计方案超出投资预算时,应及时向项目业主提出,由项目业主决定,是否需要重新修改设计方案,以便控制投资。

3.在装饰装修准备阶段协助项目业主确定合同造价。

4.在施工阶段审核设计变更,核实已完工作量,进行工程进度款的签证及各方索赔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主提出较大的设计变更时,要认真分析,慎重对待,充分研究设计变更对投资和进度带来的影响,并把分析后的利弊结果提交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最后审定是否要作设计变更。

5.在工程竣工后配合审计部门审核工程结算。

二、进度控制

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进度控制主要是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前期通过周密分析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在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期间通过运筹学、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分析进度目标,逐层分解与细化措施的可行性,并在计划实施中紧密跟踪,排除干扰,做好协调与监督,使工期目标逐步实现,最终保证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建设总工期的实现。

由于每项装饰装修工程风格不同,工艺复杂深度也不一样,加上诸多专业工种交叉施工,所以进度计划的监理控制要抓重点,理顺组织关系,实行科学、严谨的管理监督控制,实现每个控制节点的进度目标。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进度计划中,要有单项工程量,劳动力安排,在整体计划中还要求给出水电,空调制冷,暖通,设备安装等施工安装留有穿插作业时间。在施工进度控制中监督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计划内工程项目,对工期滞后项目及时发现分析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纠偏措施,不得任由延误进度的累积,影响总工期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每周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上,要针对现场前期施工进度情况,提出见解,合理统筹协调施工,对施工难度大,有可能会延长工期的项目尽量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方便条件,以达到全局进度计划的实施目的。

三、质量控制

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贯穿于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包括设计方案的选评,进行设计方案的磋商与图纸审核,控制设计变更;通过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等进行质量预控;通过重要技术复核、工序操作检查、隐蔽工程验收来监督承包合同标准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等,是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阶段。装饰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在施工中能够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提出意见,讨论分析,降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保证产品质量。

1. 设计方案

建筑装饰装修是以美学原理为依据,融建筑技术和建筑艺术为一体。一定的装饰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实现,因此需要考虑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利用各种装饰材料的特点,运用不断更新变化的设计技巧来实现这一艺术性很强的作品。为此,沟通装饰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管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这方面的知识,掌握施工关键性环节的管理以促进我们在装饰装修施工中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进行监理是非常重要的。

2. 装饰材料

在装饰装修工程中,一般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投资占整个装饰装修工程投资约60%~70%,其对投资控制极为重要。装饰监理要充分研究主要材料,设备的用途和功能,了解项目业主的需求,保证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及采购既经济实惠,又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从而降低造价。

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优劣对质量目标的影响非常关键。由于现在的装饰材料品种较多,质量参差不齐,所以要对进场材料严格按装饰装修设计时的封样材料品种,质量进行验收控制。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在进场前,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尺寸等进行验收,并将产品的合格证明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对照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进口产品还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对于须进行抽样检验复试的材料必须在监理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现场抽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复试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定购材料时一定要有厂家样品,材料成批进场时严格按样品验收,发现与样品不符拒绝进场。严格检查原材料的搬运,存放,避免因二次搬运,存放过程造成材料变形、破损、变质、环境污染等质量缺陷。

3.施工过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中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面确认”。因此,装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大面积装饰装修开始施工前,提供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制作样板间,经项目业主确认后,施工单位方可严格按照样板施工。当有多家单位施工时,为避免做法不统一而造成返工现象,可指定一家单位先做单项样板,经相关单位同意后按单项样板施工,保证整个工程的整体艺术效果。

装饰装修施工方案的施工过程质量核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需要在场外加工预制的构件和外协项目的施工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

⑵现场制作的半成品、成品、零配件的安装就位方案,安全防范措施;

⑶协调并配合与设备安装单位的交叉施工措施。

依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定期或按部位组织施工单位主要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全面联合检查,检查内容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三方面为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通过联合检查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作用。

4.技术措施

审查承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管理人员资格、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由承包单位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和项目业主认可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盗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5.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的规定。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项目业主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风等设施。

凡涉及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向项目业主及装饰监理单位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制订保证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测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6.施工质量控制

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程序施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各道工序的交接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对不合格部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装饰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重点验收保温、防腐、隔音、受力构件的锚固、电线管路、通风管道和防火等,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和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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