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6-25 09:21:29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1

关键词:市政工程;基础建设;分包制度;法律意识

前言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建设,国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与生活相关的各类管道建设、城市绿化建设等,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市民的生活环境,推动城市化的发展。市政工程本是一项利民利国的重要工程,然而随着大量市政工程的出现,市政工程中具有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期限短、工程量大、质量要求高、资金流动性大等等都是市政工程的缺陷,因而要充分发挥市政工程存在的积极作用,需要加强工程建设单位与政府的联系。市政府将每项工程分包给各个工程建设单位,掌握大局方针,微观上的建设则交给承包的工程建设单位去执行,可以有效的解决期限短、工程量大等问题。分包管理制度的提出,需要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都要制定合同,因此,签订符合法律基础、平等有效的合同制度是重中之重的。本文就合同签订中的主体、形式内容等作出了明确的指示。

一、市政分包合同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主体的违法性

《建筑法》第十五条明确地提出了“建筑工程中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的说明了分包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在现实生活中,倘若将工程项目交给不符合法律制度的工程建设单位,那么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将很难找到主体负起责任来,从而产生法律纠纷,不仅仅是工程期限延误,还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选择分包主体的时候,需要市政府对工程建设单位进行详细的调查,确保每家工程建设单位都要拥有营业执照和工程建设资格。

(二)合同内容形式的违法性

《建筑法》中对市政工程的主体结构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在此基础上则需要合同当事方对《合同法》有一定的了解,《合同法》中规定“施工承包的主体结构必须亲自完成。”这就要求总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时、在分解工程项目主体外包给其他建筑单位时,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只有建立在良好的诚信基础上的合作才能确保工程长久的实施,倘若总包方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私自将工程托付给其他企业,则将要承担起相当大的法律责任,属于违法行为。

(三)总承包的再分包和转包具有违法性

尽管在我国制定的《建筑法》中明确提出了总包单位必须亲自完成市政工程中的主体部分,严格按照分包合同中的条例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然而,因为我国的市政工程起步较晚,在法律制度的完善上还存在大量的不足,导致许多总包方往往钻法律的空子,私自将工程主体分包出去,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制约内容,打破了业主与总包单位之间的诚信合作,不利于市政工程的建设。同时,还有一些总包单位为了获得额外的分包费用,将其承包的市政工程通过分解和转让的方式,交给其他建筑单位来施工,而在转让和分解的过程中,总包单位只看重能够获取的利益,而忽视了分包单位是否拥有施工资格和质量检测证书,这种做法,往往会给市政工程带来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市政工程的开展是一项民生工程,因此,需要严格地把控质量安全关卡,积极发挥市政工程利民的最大作用,避免因潜在的安全问题导致市民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四)合同签订的格式内容不规范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人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业主和总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在未来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并将解决方案通过协商一一写在合同里,形成明文规定,避免以后因条款的不明确或是缺漏产生法律纠纷。在双方进行合同签订时,可以选择专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进行编写,从合同双方主体、合作期限、施工内容、质量要求及工程最后的验收等等做到每个细节都有理可依、有据可循,从而有效地进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

二、市政分包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规范合同内容形式,结合实际分析工作管理

市政工程是一项长远的民生福利工程,因而需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形成一套有序的流程,规范合同的文本形式和内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发生法律争议。合同范本的形式和内容,需要合同当事方各自的合同管理者研究大量的《合同法》和《建筑法》,在法律支持的基础上,同时深入市政工程的基层建设中去,根据实际出现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纠纷,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和法律机构,也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从而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二)完善合同保管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为了确保和监督合同双方都能够按照合同内容开展工作进程,合同当事方都需要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合同管理者从合同的拟定、定稿、签约、监督、变更到终止等过程都需要全面的参与管理,以保证发挥合同的最大约束力。对合同进行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合同管理者需召集各自的管理者对合同所签订的条款内容进行协商讨论,达成统一意见,经过不断的修改和审核,形成最终的合同文本。在双方签约时,双方合同管理者应提醒各自的合同签订人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向相关管理者解释合同中存在的疑问。同时,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在对合同进行变更管理的时候,要注重画出变更添加的内容,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避免多余或遗漏条款条例事件的发生。事后保管和监督,合同签订后一式多份,分别保管。合同管理者在市政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条例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方面起到监督的作用,同时也承担着解决合同签订双方在实际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职责。

(三)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履行合同内容

我国是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执法行政是管理国家的基本手段,因此,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离不开法律的支持,这就要求市政工程的各方管理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基础,用科学的、发展的眼光把握大局,针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都要及时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不仅仅是管理者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市政工程的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在面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会用合法合规的途径去解决,保护切身利益,实现依法建设项目。

结语

从上述分析中,市政工程的高效开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依法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市政工程的各方管理者在建设基础设施工程中需要关注的。同时,市政工程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达成统一的意见,健全和完善分包管理制度,结合实际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及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防范和解决,有效的规划和减少市场风险,从而实现市政工程高效有序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中国招标.2013(02)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2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作

前言

随着市政行业的蓬勃发展,市政设施项目的增加,但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缺陷。市政工程建设工期短,工程量大,对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较大,且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故需要做好一个建设项目依靠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较难实现,而对工程实行分包管理占据重要地位。而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实现他们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相关的详细内容就需要签订合同,从而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也将成为确定当事人在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相关工作的最直接标准,也是明确双方经济活动范围、平衡双方工作关系以及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因此加强企业分包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市政工程分包存在的合同问题

1.1分包人为不适合主体

依照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包人为违法主体将造成分包合同无效,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没有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②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订立合同。由于分包方资质条件的缺乏,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将导致总包方需要承担分包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假如出现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是导致总包合同工期被耽误等问题,总包方需要向业主承担违约和赔偿的连带责任。但在具体的工程实践里,总包方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在责任承担之后难以在分包人处获得真正的赔偿。

1.2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270条之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依民法的基本原则,业主将市政工程交付给总包方进行施工,是其对总包方的各方面履行合同能力及对其资质审查之后的信任为基础,总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时有必要先得到业主的认同许可,且要能保障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建设内容由本单位施工完成。反之,就合同本身来说即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以法律角度来说虽属于一般合同行为,但其内容违法。

1.3违法分包

不仅在总承包合同协定的内容之外进行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没有经过业主许可的分包行为也属于存在风险的违法分包。虽然在许多市政工程项目里,业主的招标文件和总包合同里都详细规范了禁止分包,然而许多总包方却忽视该点规定,一些甚至把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目前,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法及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尚未完善,加上各种复杂社会因素,例如发包方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难以查出,或者虽然被查出,由于立法执法系统的缺陷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无疑放任了承包方的违法行为,使得违法分包现象频发。

1.4转包和拆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分包行为

根据《建筑法》第28条之规定,可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拆解之后凭借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为禁止,第29条第3款规定可知,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再分包也为禁止。此外,《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对该类行为也有相同的禁止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就连项目经理都缺乏足够的合同意识,经常为了获得额外管理费将其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者拆解以后挂分包的名头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是分包人对工程进行再分包。某些单位看似开设了项目经理部门,却在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时候只安排一两个人进行现场监管,不负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不安排监管人员,全部交给接受转包的单位进行施工与监管。这些行为无疑给工程质量带来巨大隐患:不但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与安全很难得到保障,还经常导致总包方所承担的实际亏损远超出其获得的管理费用。

1.5分包合同签订格式不规范,必备条款遗漏

根据法律签订的正规合同是明确并约束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根据。目前,施工单位经常更重视的是合同的成功签订,却忽视对分包合同的格式以及条款等认真审查,对于合同工期、质量监督、施工安全以及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经常出现约定不明或是未作约定,导致分包合同无法顺利完成,例如当合同一方违约形成纠纷后,另一方因没有合同约定,而无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2.1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的制定、分析工作管理

签订合同前,合同的文本形式应尽可能选择合同示范性文本。在具体操作时,由于合同格式不规范而出现经济争议的实例屡见不鲜。因此如果不是发生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选择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私自制定的合同文本形式,从而实际避免其制定的合同文本存在大量不平等条款和存在必备条款遗漏等现象。与此同时,还能加强行政管理部门对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仲裁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快速解决争议,使得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对于制定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合同管理者一定要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进行深入考察,从而使得所制定的合同有一定的预见作用,此外还要对合同做详细探讨,防止其制定的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与此同时,要能够保证订立一个合法分包合同的各项材料完善、合同条款无遗漏、合同用语精确以及能充分预见工程分包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2.2完善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系统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分包及合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合同管理步骤十分复杂,包含合同的协商、草拟、审核、订立、责任拆分、履行监控、变更、中止、解除以及终止等,建设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一步要做的即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贯穿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系统,从而让合同的管理工作有依据有约束。在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管理者需要向各阶层的项目管理者以及每个工作小组的责任人完成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解释与阐明,使合同交底制度更加完善。

2.3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进行实时管理

目前,在工程进行中合同变更现象愈加频繁,而合同的变更通常会造成索赔争议,故在签订合同以后,合同管理者应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实施实时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严格管理现场签证。在依据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要避免提前、超量签证,尤其是在合同变更添加条款的签证要特别小心,签证一定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条约来确定,能够实现互相制衡。特别不能忽视设计更改以及施工图失误,这种签证只要求签更改或者是改正的部分。(2)迅速记载、收集并清理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审核并详细研究对合同变更内容。在具体操作时,合同变更需和索赔的提出同时完成,要业主和承包方形成统一观点之后再完成合同的变更。(3)迅速解决停工的亏损(包含因承包商原因外造成的停工亏损),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协议的期限用书面形式,根据正规步骤签字确认和停工有关的详细事项。(4)对于定额的约定应该严格遵守,没有对定额进行约定时,需按照工程具体情形或是参照同等类的定额标准与相关的规定进行弥补。

2.4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意识

对于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者而言,要提高法律学习能力,加强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单位要不断加强所属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项目经理以及和经营财务等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使相关工作者能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在思想、制度以及组织上建立一道有效避免分包合同法律风险屏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市政工程分包工作的关键,市政工程管理的每部分工作都应该以它为中心实施,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工作现已是国内市政工程建设实现可持续规范发展、严格监管的关键工作。不能让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变成死板的格式化管理,它作为一个实时变化的工作,在进行管理时要运用合理的方案及方法,重视管理的灵活性。故,应以重点明确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以及深入了解其重要性为基础,在具体操作中摸索并迅速总结市政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特点,探索出新的方案,防范风险,从而使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一方都主动完成工程分包合同商定的条约,以此减少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风险,维持建设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市政工程项目能在工期内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中国招标,2013(01):30~31.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3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同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是在需要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进行具体的权利义务约定,承包方负责施工项目的完成,发包人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合同。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终结于合同管理。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及其作用

1.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质量、进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1.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当前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低价中标。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投标者恶意串通投标,压低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投标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2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滞后,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进度滞后。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市政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3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然而在现实中,存在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技术标”的部门一般是施工企业的开发部门,而往往施工企业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开发任务指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通常情况下开发部门只是片面追究中标率,不考虑此工程中标后是否对企业有效益和利润,甚至是低价中标。一旦投标中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发给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技术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对施工合同不进行有效跟踪,长期将施工合同锁进柜子,打入“冷宫”,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4 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 对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3.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行业法规。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3.2 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加强对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施工管理,除涉及与合同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外,还涉及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是项目管理人员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同时,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而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3.3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重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信息流程和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的职能部门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

3.4 用现代管理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

作为承建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拿到项目的承包合同后,首先要对合同及其与合同相关的文件,如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并识别出本合同所确定项目的各项目标要求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范围,并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合同条件的交底,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合同条件及项目经理部要履行的合同义务,并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提出隐含的合同条件及合同履行中需着重处理的问题等;其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谈判及签定、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合同交底、合同变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计算、计量和签认、索赔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馈等,然后,按照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及合同管理的内容。

3.5 做好合同管理后的评价工作

因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比较偏重经验,所以说只有在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更好的提高本单位的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将施工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及得失都进行总结再进行交流,这可以丰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一个从签订到执行的过程中产生的经验以及教学等对于工作人员或者企业来说都是一笔财富。

结束语

随着改革的深化,合同观念淡薄、合同管理不严等问题也都在改进中。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不善,因为工程建设的过程,从选择合同形式、招标投标到工程实施、支付结算,其中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所以要搞好市政工程建设,就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保证质量和工期,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孟晓琪.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科学应对[J]. 中国西部科技. 2001(2)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4

关键词市政;项目;合同;管理;工程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n the municipal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real lif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projects.

Keywords municipal;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风险管理等基本制度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建设市场主体的行为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合同管理在行业管理、企业经营及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在工程项目全周期过程中,众多的项目参与方之间,形成了大量的合同法律关系。

1、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合同)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的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项目工程建设的工作过程概括起来有2个环节:一是签订合同环节,二是执行合同环节。这2个环节是密不可分的,前一个环节是后一个环节的基础,后一个环节是前一个环节的继续,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将采用各种技巧来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和控制成本比作“栽花”,那么提高企业的整体合同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就是“植树”。

2、市政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市政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字字斟酌,力争合同条款细致严密,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作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订的,在招标阶段合同条款已经写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就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投标单位处以弱势地位,这也就造成了合同条款大都仅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组织、评审机构

一些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尤其是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3、抓好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清楚,付款方式以及结算价款的确定是否明确、罚则等。

3.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发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管理,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启明,朱树英,黄文杰.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2]丁士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科学出版社,2009.

[3]雷俊卿.合同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1 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道路建设工程合同从法律上讲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简言之,道路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为完成某一个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双方或数方之间签定的协议。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合同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法律效力体现在合同各方的职责、义务、权力的条件之中,使签定合同的各方有章可循,自觉遵守。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依据,它是建设方和施工方在公平原则下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各自的经济责任、权利和义务订立的书面协议,一经正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1.1 规定了双方的合同责任。它是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合同有效期内,都应该履行各自的合同责任,否则就是违约,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1.2 确定了履行协议的标准。合同明确了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它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目标的实现,也是工程验收和检验双方是否履行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的唯一标准。

1.3 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解决争执和纠纷的依据,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提出索赔或追究其责任;在双方发生违约争议情况时,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是依法判断争议性质的法定依据。

2 加强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道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是顺利实现工程建设目的的一系列活动。随着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越来越大,所涉及的方面和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只有签订完整的工程建设合同才能把参建各方复杂的关系明确下来,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成功。

2.1加强工程投标阶段的管理

企业应加强工程投标管理,首先熟悉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的规范,考虑自己的技术实力能否达到业主的要求,以及为了达到这个要求的成本能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到量力而行;对工程现场必须进行详细考察,熟悉现场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工地施工条件以及周边的居民情况和当地市场的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市场的供应量,必须深入的研究这些因素,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编制技术投标书时,要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实力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并善于利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管理技术,达到科学、高效、节约的要求。

2.2 做好工程施工合同分析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中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分析工作。所谓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由于诸多因素的存在,承包人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容中存在:合同条文采用法律用语,往往不够直观明了,不容易理解;合同各方的责任关系,如工期、质量、费用等逻辑关系极为复杂;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等。只有通过施工合同分析,就合同条文达成一致理解,找出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把合同任务层层分解,然后落实到具体部门、施工队、人员身上,一便于实施和检查。

2.3 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应进行“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的分析结果。通过技术交底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关键工作;将安全、成本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分部及个人;严格制定进度目标,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施工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交底工作使大家充分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观念,使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避免施工中违约行为。

2.4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2.5 做好工程款支付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资金落实到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竣工结算后的工程保修金的扣留以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归还或撤销。

3 抓好市政道路合同管理的对策

3.1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3.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6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1 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道路建设工程合同从法律上讲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简言之,道路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为完成某一个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双方或数方之间签定的协议。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合同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法律效力体现在合同各方的职责、义务、权力的条件之中,使签定合同的各方有章可循,自觉遵守。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依据,它是建设方和施工方在公平原则下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各自的经济责任、权利和义务订立的书面协议,一经正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1.1 规定了双方的合同责任。它是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合同有效期内,都应该履行各自的合同责任,否则就是违约,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1.2 确定了履行协议的标准。合同明确了建设工程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它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目标的实现,也是工程验收和检验双方是否履行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的唯一标准。

1.3 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解决争执和纠纷的依据,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提出索赔或追究其责任;在双方发生违约争议情况时,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是依法判断争议性质的法定依据。

2 加强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道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是顺利实现工程建设目的的一系列活动。随着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越来越大,所涉及的方面和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只有签订完整的工程建设合同才能把参建各方复杂的关系明确下来,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成功。

2.1加强工程投标阶段的管理

企业应加强工程投标管理,首先熟悉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的规范,考虑自己的技术实力能否达到业主的要求,以及为了达到这个要求的成本能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到量力而行;对工程现场必须进行详细考察,熟悉现场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工地施工条件以及周边的居民情况和当地市场的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市场的供应量,必须深入的研究这些因素,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编制技术投标书时,要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实力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并善于利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管理技术,达到科学、高效、节约的要求。

2.2 做好工程施工合同分析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中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分析工作。所谓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由于诸多因素的存在,承包人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容中存在:合同条文采用法律用语,往往不够直观明了,不容易理解;合同各方的责任关系,如工期、质量、费用等逻辑关系极为复杂;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等。只有通过施工合同分析,就合同条文达成一致理解,找出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把合同任务层层分解,然后落实到具体部门、施工队、人员身上,一便于实施和检查。

2.3 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应进行“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的分析结果。通过技术交底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关键工作;将安全、成本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分部及个人;严格制定进度目标,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施工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交底工作使大家充分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观念,使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避免施工中违约行为。

2.4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2.5 做好工程款支付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资金落实到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竣工结算后的工程保修金的扣留以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归还或撤销。

3 抓好市政道路合同管理的对策

3.1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3.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7

1.1市政工程的施工造价管理

市政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针对所有的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监督与调节,从而将工程造价总额控制在合理的目标范围以内。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内容包含人力、材料与机械设备使用等费用。根据施工合同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要求,以合理管理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租赁等费用。同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优化市政工程施工工序,积极采用提高效率与降低造价的的新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新工艺等,减少因返工而导致的人工与材料等浪费。

1.2市政工程施工的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要按照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进度与工期要求来实现工程施工预期目标。工程进度管理应当贯穿于全部施工环节中,尤其是施工进度的计划制定与实施环节中。其次,在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工期控制要求,并设立专门进度管理机构与人员,完善工程进度管理体系。同时要明确工程进度管理各环节责任,编制科学的进度管理流程表,以充分确保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开展。

1.3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即在市政工程施工时所进行的安全施工等控制活动,从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与行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要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明确好安全施工的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管理科学规范进行。对此,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等措施,确保安全和施工同步进行,并且把安全管理理念深入到所有施工环节中,以保障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1.4市政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到工程今后的使用效果与使用寿命,并且关系着工程使用者的财产人身安全,因此,市政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成为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应当从工程的实际出发,制定完善工程质量管理标准与系统,明确工程施工质量目标。同时,应当完善施工材料的采购与内部质量检测工作,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偏差,确保工程质量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2基于业主立场的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对策分析

在这个环节中,从管理活动涉及到内容的不同进行业主立场的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对策分析,业主对于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以及设计管理等。具体如下:

2.1投资管理

业主对市政工程施工的投资管理集中表现为对投资规模的控制和工程效益保证上。通过建议和监督确保市政工程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作为投资主体的业主应当在市政工程承包合同的约束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设计到的变更或者重大变更进行控制和调整。在工程施工质盆不变的前提下,以降低工程资金支出为目的调整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业主实现工程变更条件的工程成本控制,需要密切设计人员与监理人员的关系,通过监理人员实地的调查,获得工程建设的一手资料,并以此获得设计方案变更的建议权。认真听取监理人员的合理建议,并实施的对有益于工程质量保障和工程造价降低的建议给予及时的鼓励和肯定,以此激发监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选择合适的设计代表人员,设计代表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工程设计服务质量的好坏,选对了设计代表就相当于为工程质量和投资管理提供了上佳的监督和变更依据。

2.2合同管理

业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间是合同关系。在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中,与业主相关的合同为: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工程建设合同、买卖合同等。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时,业主为协调各方矛盾,经常需要和相关单位签订各类协议,这些应当也划分到合同管理范畴中。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严格寻找相关法律与合同来进行,如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招标法等。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违反合同法与招标法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业主在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①确保参与行为的合法性。确保参与行为的合法性也即业主在参与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依法办事着重体现在对合同条款的严格执行,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业主不仅要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还要监督其他参与各方的行为是否会对合同造成威胁。②不断完替合同相关制度。市政工程项目是一项复杂性较高,涉及内容较多的工程施工类型,这些特点的存在使得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相当繁重。因此,不断完善合同相关的管理制度,设立与之相匹配的机构和人员是十分必要的。③不断完善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文本是为了防止条款遗漏和责任约定不公而编制的,重视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应当确保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完善。

2.3设计管理

在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设计过程应当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包括工程选址、施工可行性分析、立项等,再到设计的准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投标等,最后再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以及移交接管等环节。所以,对于业主方来说,业主应当树立正确的工程设计管理意识,加强设计工作在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渗透于融合,通过一系列的交流、沟通及协作等系统化的管理制度的建设,帮助设计方与业主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包括从工程立项至竣工移交使用的全周期,协调业主方和政府、设计单位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与承包商的沟通与协作问题。如在设计前,业主应当组织相关设计人员考察分析施工周边情况,尤其是地下管线的分布、限高、周边房屋以及地形地貌等状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加强设计人员的考核工作,完善设计责任制度等。

3结束语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篇8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到工程今后的使用效果与使用寿命,并且关系着工程使用者的财产人身安全,因此,市政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成为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应当从工程的实际出发,制定完善工程质量管理标准与系统,明确工程施工质量目标。同时,应当完善施工材料的采购与内部质量检测工作,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偏差,确保工程质量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2基于业主立场的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对策分析

在这个环节中,从管理活动涉及到内容的不同进行业主立场的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对策分析,业主对于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以及设计管理等。具体如下:

2.1投资管理

业主对市政工程施工的投资管理集中表现为对投资规模的控制和工程效益保证上。通过建议和监督确保市政工程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作为投资主体的业主应当在市政工程承包合同的约束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设计到的变更或者重大变更进行控制和调整。在工程施工质盆不变的前提下,以降低工程资金支出为目的调整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业主实现工程变更条件的工程成本控制,需要密切设计人员与监理人员的关系,通过监理人员实地的调查,获得工程建设的一手资料,并以此获得设计方案变更的建议权。认真听取监理人员的合理建议,并实施的对有益于工程质量保障和工程造价降低的建议给予及时的鼓励和肯定,以此激发监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选择合适的设计代表人员,设计代表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工程设计服务质量的好坏,选对了设计代表就相当于为工程质量和投资管理提供了上佳的监督和变更依据。

2.2合同管理

业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间是合同关系。在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中,与业主相关的合同为: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工程建设合同、买卖合同等。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时,业主为协调各方矛盾,经常需要和相关单位签订各类协议,这些应当也划分到合同管理范畴中。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严格寻找相关法律与合同来进行,如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招标法等。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违反合同法与招标法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业主在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①确保参与行为的合法性。确保参与行为的合法性也即业主在参与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依法办事着重体现在对合同条款的严格执行,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业主不仅要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还要监督其他参与各方的行为是否会对合同造成威胁。②不断完替合同相关制度。市政工程项目是一项复杂性较高,涉及内容较多的工程施工类型,这些特点的存在使得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相当繁重。因此,不断完善合同相关的管理制度,设立与之相匹配的机构和人员是十分必要的。③不断完善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文本是为了防止条款遗漏和责任约定不公而编制的,重视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应当确保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完善。

2.3设计管理

在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设计过程应当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包括工程选址、施工可行性分析、立项等,再到设计的准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投标等,最后再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以及移交接管等环节。所以,对于业主方来说,业主应当树立正确的工程设计管理意识,加强设计工作在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渗透于融合,通过一系列的交流、沟通及协作等系统化的管理制度的建设,帮助设计方与业主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包括从工程立项至竣工移交使用的全周期,协调业主方和政府、设计单位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与承包商的沟通与协作问题。如在设计前,业主应当组织相关设计人员考察分析施工周边情况,尤其是地下管线的分布、限高、周边房屋以及地形地貌等状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加强设计人员的考核工作,完善设计责任制度等。

3结束语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