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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8篇

时间:2023-06-26 10:16:31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1

关键词: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钱慧敏(1964-),女,杭州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战略管理;何江(1992-),男,四川泸州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跨境电子商务。

一、引言

B2C跨境电子商务是立足国内、面向全球的B2C外贸出口零售模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所面对的最终客户为个人消费者,针对最终客户,以网上零售方式,将产品售卖给个人消费者[1]。B2C跨境电商近年发展迅速,代表企业有速卖通、亚马逊、DX、兰亭集势、米兰网、大龙网等。2014年也曾被称为跨境电商元年。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数据显示,中国跨境电商2015年的交易规模为5.4万亿,同比增长28.6%,而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为11.5%。其中,跨境出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跨境进易规模达9 072亿元。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主要分布在美国(16.5%)、欧盟(15.8%)、东盟(11.4%)等国。据阿里研究院与埃森哲最新的《全球跨境B2C电商趋势报告》,预计全球跨境B2C电商交易额至2020年将高达9 940亿美元,并惠及全球9.43亿消费者。2014-2020年全球跨境B2C市场将保持27%的高速增长,其中以中国为核心的亚太地区将以53.6%的新增交易额贡献度高居榜首[2]。

跨境B2C电子商务是对现有跨境消费品贸易市场的一种有效补充,使得购物生活更加便利,消费品质与选择更加优化,引领消费观念全面升级并有效带动全球消费市场。与B2B模式相比,跨境电商B2C 模式的明显优势在于更符合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能对产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生产与服务,迎合全球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与传统对外贸易模式相比,B2C的最大优势则在于其能省去中间渠道,直接对接产品的销售方与消费者,降低了企业的营销成本,提高了利润率[3]。随着B2C跨境电商的不断深入发展,其所面临的瓶颈与挑战也越来越多,诸如产品同质化严重、品牌化尚未建立、通关结汇难、跨境电商人才缺乏、信用体系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物流、支付、通关手续、法律监管问题等。而跨境物流也面临着诸如清关障碍、物流成本高昂、物流信息系统不健全、运输及配送周期长、逆向物流功能缺失等问题,同时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发展也缺乏有效协同。跨境物流存在海关监管等环节,而不同国家的政策法律环境、商务环境、税收政策、资本市场、语言环境、社会和文化环境、消费习惯等也都有所不同,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复杂程度相较于境内电子商务物流大幅增高,由此物流已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性瓶颈[4]。目前B2C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主要有:邮政小包、国际快递、专线物流、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等四种。物流模式关系到产品价格优势、沟通优势、便利优势、服务优势和体验优势等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及企业绩效,也关系到买家对企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客户的购物体验,进而关系到卖家的销售表现和最后收益。物流模式决策是关系到B2C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成败的战略决策问题[5]。对跨境电子商务而言,选择物流服务必须在成本、速度、货物安全、消费者对在途商品的追踪体验等几方面权衡考虑,尤其是如何获得廉价、快速、安全的国际物流是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最关心的问题。随着跨境电商发展日趋成熟,行业竞争逐渐加剧,合理选择物流模式成了跨境电商企业赢取行业竞争的关键要素之一。然而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并不多,且大都偏定性分析。因而,研究如何借助定量模型分析,帮助B2C跨境电商企业选取高效率、高质量、经济而适合的一种物流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借鉴国内B2C电商的有关研究,物流模式的选择决策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AHP) 、模糊综合评价法、矩阵决策法、灰色多层次法、多阶段优化算法、神经网络、遗传算法、数据包络分析(DEA) 等,这些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本文综合借鉴了李婵玉(2015)[6]、牛莉萍(2014)[7]的研究方法,进一步完善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分类和评价指标体系,采用AHP的方法构建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模型,并以B2C跨境电商典型代表兰亭集势为例进行实证分析。

二、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指标体系

(一)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划分

B2C跨境电商借助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将产品以线上零售的方式出售给全球消费者,并通过跨境物流完成商品投递。当前有关B2C跨境电商物流模式的分类方法众多,主要观点如表1。通过对表中观点对比分析,结合当前经常被采用的方法[8],本文将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划分为邮政小包、国际快递、专线物流、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等四种,并做了较为细致的优劣势对比分析,见表2。

(二)B2C跨境电商物流模式选择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上述研究分类,有关B2C跨境电商物流模式主要有四种且各有优缺点。企业如何选择评估适合自己的物流模式,选择物流模式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成为了本文需要研究的重点。学者们也对此问题各有研究。赵梦礼和王婷(2012)认为可以从物流成本、资金回收、运输速度、客户信任度、覆盖范围等方面考虑选择物流模式[13]。张宇和李琪(2012)将配送能力、配送价格、配送质量、客户服务、增值服务、合作风险等作为B2C 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的选择层次结构模型的准则层[14]。伍星华等(2014)选取了经济性、服务质量、稳定性、协调性、绿色度等五个维度作为B2C电子商务企业物流模式决策的相关因素[5]。牛莉萍(2014)将电商物流模式选择影响因素分为电商货物所有形式、资金、成本、收益、客户满意度等[7]。柯颖(2015)将影响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的约束条件分为经济和制度环境、顾客行为偏好、技术进步、交易成本四个方面,并将前面三个视为外部制约因素,将交易成本视为内部制约因素[1]。李婵玉(2015)认为影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有:自身情况、物流成本、服务性能、产品物流特性[6]。黎继子(2016)认为企业选择物流模式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物流子系统的战略地位、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对企业柔性的要求、物流系统总成本、企业产品自身的物流特点、企业规模和实力、第三方物流的客户服务能力等[15]。柯丽敏等(2016)认为跨境电商的物流决策者应考虑运输时间、可预测性、成本和非经济因素等四个方面的绩效。通过参考上述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比分析并梳理了其分类标准和要点,征询跨境电商相关专家意见,本文从整个跨境物流体系结构的跨境电商企业及其产品本身、消费者、物流供应、外部大环境等四个维度综合考虑,分析形成了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的物流系统成本、物流服务质量、企业自身特性、外部环境影响等4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如表3所示。

表2B2C跨境电子商务不同物流模式对比分析

物流模式[]优势[]劣势[]价格&时效[]其他

邮政小包[]1.邮政网络基本覆盖全球,比其他任何物流模式分布都要广泛。2.而且多为国营,由国家税收补贴,价格便宜。[]1.重量尺寸限制(限重2千克)。2.通过私人包裹的形式出境,不能享受正常的出口退税。3.速度慢,且丢包率高。[]以0.5千克从中国到美国为例:53.3元;时长20-50天(数据源于全球速卖通)。[]据不完全统计,约70%的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包裹利用邮政系统寄出,而中国邮政约占50%。

国际快递[]速度快、服务好、丢包率低,一般2-4天就可以把包裹送到全球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1.价格昂贵,且价格资费变化较大。2.一般跨境电商卖家只有在客户强烈要求时效性的情况下才会使用,且会向客户收取运费。[]以0.5千克从中国到美国为例:90-280元;3-7天(数据源于全球速卖通)。[]以FedEx、DHL、UPS、TNT等四大国际快递公司为代表。

专线物流[]1.集中大批量发往目的地,通过规模化效应降低成本。2.价格比国际快递低,速度快于邮政小包,丢包率也比较低。 []1.相比邮政小包来说,运费相对较高。2.揽收范围相对有限,覆盖地区有待扩大。[]俄罗斯快线/专线:55元/票起;8-15个工作日妥投(数据源于出口易)。[]根据目的地不同可将其分为欧洲专线、美国专线、俄罗斯专线以及澳洲专线等。

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1.用传统贸易方式走货到仓,可以降低物流成本。2.可以提供灵活可靠的退换货方案,提高客户的购买信心。3.发货周期短,发货速度加快,可降低跨境物流缺陷交易率。4.大大降低了清关的障碍。5.海外仓还可以帮助卖家拓展销售品类,突破“大而重”的发展瓶颈。[]1.有库存压力,最佳适用于库存周转快的热销单品。2.对卖家在供应链管理、库存管控、动销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外仓包括头程运输、仓储管理和本地配送三个部分。

(三)物流模式选择指标体系构建

表3中的4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B2C跨境电商企业物流模式选择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可以用以建立如图1所示的AHP模型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AHP模型及其基本思路

层次分析法(AHP)是由美国著名运筹学家SAATY 教授提出的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系统化的、层次化的多目标决策方法[16]。该模型具有简洁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可以结合决策者的主观判断和实践经验并导入模型进行定量分析,适用于解决那些难以完全量化且目标系统异常复杂的决策类问题。其主要步骤如下:

(一)构造层次分析模型

首先通过深入分析问题,将问题条理层次化。在充分调研、专家咨询以及文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决策的目标、决策时考虑的因素以及决策方案,按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分为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方案层,构造层次分析模型如图2所示。

(二)构造判断矩阵

根据A.L.Saaty等人提出的一致矩阵法,从第二层开始采用成对比较法并和一定的相对尺度构造判断矩阵A,直至最后一层。

A=(aij)n×n,aij>0,aij=1aji(i,j=1,2,…,n)

矩阵A中aij表示因素i与j相对于上一层因素的重要性之比,aji则表示因素j与i的重要性之比,且二者成反比关系aij=1aji。为了使决策判断定量化,对于aij的取值,A.L.Saaty提出如表4所示的数字1至9标度法,并验证了可行性[16]。

(三)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构造单层判断矩阵以后,需要进行层次单排序。即先计算每个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λmax及其对应的特征向量W,然后对特征向量进行归一化处理,获得同层各评价指标相对于上层某一指标重要性的排序权值。在对每一个判断矩阵进行层次单排序之后,应当进行判断者思维的一致性检验[17]。

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比例CR由一致性指标CI与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的比值确定。当CR

(四)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要得到最终的决策方案,还需算出最底层各指标相对于总目标的排序权重,这就需要自上而下地将层次单排序的权重进行合并。对于层次总排序也应进行一致性检验,且检验方法同层次单排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总排序一致性检验常常可以忽略。

四、实证分析

兰亭集势成立于2007年,是整合了供应链服务的典型在线B2C企业,并于2013年在纽交所上市,成为国内排名第一的外贸销售网站。其目前主要销售品类包含服装、电子产品、饰品、家居用品和体育用品等,共有14大类约为6万多种商品。这些产品毛利相对来说比较低,其盈利模式主要来源于制造成本的低廉和价格差。然而据相关资料显示,兰亭集势物流成本费用率竟长期高于20%,这使其在由一般跨境贸易转型为跨境电商过程中处于劣势。整合改进物流模式已成为兰亭集势解决企业转型危机的重大难题。本文选取这家典型的B2C跨境电商企业作为实证分析样本,并利用yaahp软件作为辅助分析工具,旨在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为实际从事B2C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物流模式选择的理论借鉴,也为后续理论研究者提供些许参考依据。

(一)AHP模型的构建与计算

在前文收集整理了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利用yaahp软件,构建出兰亭集势物流模式选择的AHP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具体如前分析。

在上述结构模型基础上,经过B2C跨境电商相关从业人士以及专家咨询,结合兰亭集势企业自身特点、产品特点、物流特点及其所处外部环境特点,对各层级要素相对于上层特定准则或目标进行两两比较,并用表5中1至9的标度值来构造判断矩阵。本文则利用yaahp软件,将上述判断矩阵比较结果逐个输入软件,并在输入的同时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一致性检验。如果出现一致性比例CR0.1,则系统会自动提示不一致,此时决策者应当重新调整判断矩阵中的数值,直至出现一致性比例满足CR

按照上述方法可以继续完成构建各指标层相对于准则层以及各方案层相对于指标层的判断矩阵,并根据系统提示检验一致性,对不一致的矩阵进行修正,分别计算得出指标层对准则层判断矩阵分析结果(见表7)、方案层对指标层判断矩阵分析结果(见表8)。

在以上结果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软件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兰亭集势最优物流模式选择的最后总权重(如图3)。

(二)结论分析与建议

由以上分析得知,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模式占比为35.17%,国际快递占比为25.24%,邮政小包占比为23.31%,专线物流占比为16.28%。因而由模型分析结果可知,占比最高的为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模式,其次是国际快递模式。根据资料查询得知,兰亭集势主要依赖全球四大快递巨头以及中、美邮政等进行物流配送,且其所选的长期物流合作伙伴为四大国际快递公司中的UPS和DHL。同时过去八年中,兰亭集势与全球多数顶级物流商进行合作,相继在欧洲与美国设立了海外仓。2015年1月26日,兰亭集势宣布正式启动“兰亭智通”全球跨境电商物流平台,志在整合全球优良物流资源以降低自身物流成本。据2016财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净营收为6 730万美元,证明其转型的成功与策略的可行性。这与AHP模型分析结果基本吻合,突出了兰亭集势当下最适合的物流配送模式应为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模式,这也验证了模型的科学可行性以及近年来兰亭集势物流模式改革的正确性。

由表8得知指标层要素对决策目标的权重最大的为运输总成本(26.84%),其后依次是运输速度(16.85%)、配送准确率(10.57%)、仓储总成本(8.95%)、增值服务(6.44%)、产品的物流特性(4.97%)等要素。这也说明了对兰亭集势而言,物流成本已成为其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且在改进物流模式时应当从运输成本、运输速度、配送准确率、仓储成本、增值服务、产品的物流特性等几方面着重考虑。此外,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模式为当前众多物流模式中的新兴模式且广受欢迎,具有成本相对较低、发货速度快、退换货服务便利等优点,然而前期投入成本相对较高,也成了很多跨境电商选择物流模式时的一大障碍。B2C跨境电商的物流模式除了本文归纳的四种主要模式之外,近年来还出现了集货物流、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边境仓、自贸区或者保税区物流等多种新兴模式。这些模式是跨境电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和物流技术的进步,但也都各自存在不足之处。在物流模式选择时,兰亭集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时展,对各类优势物流模式进行创新性组合,进而更高效提升其物流便利性,促进整个电商企业的快速稳健发展。

B2C跨境电商企业在选择适合自身的物流模式时,有以下几点策略建议:一是综合考虑物流系统成本、物流服务质量、企业自身特性、外部环境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结合各类物流模式的特点与产品特性。二是建立健全物流模式评估体系,提升整体物流管控、协调、响应与服务能力。三是根据商品销售的淡旺季特点以及客户的偏好和要求,进行物流策略的及时调整以及个性化服务创新。

五、结束语

本文在总结并借鉴国内外学者对B2C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研究的基础之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AHP模型创新性地应用于B2C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的研究,对评价指标体系作了较为全面的整合改进,并以B2C跨境电商典型代表之一的兰亭集势为例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在模型实例验证时,采用结合yaahp软件的方法,使得整个计算与分析过程变得格外简单便捷,对一般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也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较好且较低成本地促进B2C跨境电商企业优化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的物流模式。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B2C跨境电商企业也会采用传统外贸物流+海外仓、邮政小包乃至第四方物流等物流模式。这也说明了B2C跨境电商最适合的物流模式并非绝对,甚至有的企业在选择一种物流模式的同时,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利用另外一种模式作为补充。因此对于B2C跨境电商物流模式选择而言,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物流模式。

在模型选择方面,本文采用的层次分析法在其评价过程中忽略了评价人员思考的模糊性,缺乏对模糊信息的处理能力,以致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在忽略人力成本和便利性的基础之上,如果企业想要更加准确判断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物流模式,也可以考虑尝试结合一般电商物流模式选择的研究方法,诸如矩阵决策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灰色多层次法、多阶段优化算法、遗传算法、数据包络分析(DEA) 、神经网络等。对此,也有待后续研究的进一步尝试和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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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芳.我国对外贸易增长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促进关系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6(14):125-127.

[4] 王霄宁, 李安渝, 王轶.物流大数据与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Z1):40-41.

[5] 伍星华,卜华白,何青.基于ANP-TOPSIS模型的B2C电子商务企业物流模式决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8):75-83.

[6] 李婵玉.跨境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物流模式选择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5.

[7] 牛莉萍.基于AHP的B2C电子商务物流模式选择研究――以天猫与京东为例[J].商业时代,2014(31):58-60.

[8] 中商情报网.盘点出口电商的主要物流模式[EB/OL].[2015-08-07].http:///news/chanye/2015/08/07/17528x20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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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孟玲,张宝明.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业的发展[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4,36(11):110-113.

[11]曹淑艳,李振欣.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模式研究[J].电子商务,2013(3):23-25.

[12]徐金丽.外贸B2C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配送模式比较[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1(8):79-84.

[13]赵梦礼,王婷. B2C 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的选择研究――以凡客诚品为例[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19).

[14]张宇,李琪.B2C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模式选择研究[J].人文杂志,2012(3).

[15]黎继子.电子商务物流[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16:43-46.

[16]SAATY T L.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M].New York:McGrwa-Hill,1980.

[17]杜栋,庞庆华,吴炎.现代综合评价方法与案例精选(2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2

5月11日,中国“互联网+产业”智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了《2015-2016年中国互联网+法律报告》,报告总结了2015-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领域的法律现状,客观全面地剖析了互联网领域存在的法律问题。

该报告是国内唯一权威的互联网+法律报告,由主任曹磊研究员审定,特约研究员吴旭华律师、董毅智律师、麻策律师、方超强律师、曲延兴律师共同研究撰写而成。

报告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求助服务平台(100ec.cn/zt/flpt/)常年监测的案例统计分析而成,研究范围包括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零售业、互联网+服务业、互联网+金融业等各细分领域,对出现的典型事件进行分析解读,并对年度立法进行聚焦。

此外,报告了“年度中国十大互联网+领域典型法律案例”:首例微信传销案、南京网络恶意刷单第1案、聪明狗告淘宝天猫“屏蔽”索赔百万、乐视919发货门事件、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浙江首例P2P被判集资诈骗案、“短融网”诉“融360”不正当竞争案、大众点评状告百度侵权案、上海消保委告三星手机预装44个软件案、酷派奇酷撕逼大战是“2015-2016年十大互联网+领域典型法律案例”。

记者了解到,报告不仅解读了互联网+领域的典型法律案例,同时还统计了包括税收新政、网络刷单、互联网金融监管、O2O外卖食品安全、专车新政、快递实名制、携程模式、跨境O2O体验店、海外代购、手机行业门户是“2015-2016年十大互联网+法律关键词”。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3

关键词: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

引言

近年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亮点,在国家利好政策的支持下,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然而,在跨境电商普遍通关效率低下、无法退税以及结汇不畅的市场环境下,面对跨境电商商品“频次多、货值小、品类杂”等问题,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服务商都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加之跨境物流的繁琐性,给跨境电商物流带来过多的风险因素,从而影响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此,本文考虑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建模相结合的方式,以分析跨境电商物流模式与风险因素为切入点,研究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问题。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物流风险及其评估体系

(一)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的物流风险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物流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货物以邮政或快件渠道从空运或陆运口岸出境(EPCBEL,Express and Postal Cross Border E-commerce Logistics);另一种是在目的国建立海外仓(OWCBEL,Overseas Warehouse Cross Border E-commerce Logistics),先以一般货物形式出关运送至海外仓,再通过海外仓直接发货给网上下单的客户,完成跨境电商业务。上述两种物流模式在跨境物流的环境下,存在的物流风险因素大致相同,只是影响程度不同而已。综合分析跨境物流的基本流程和复杂环境,跨境电商物流风险因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环境风险。跨境电商物流由于涉及跨境且各国间国情差异较大,根据波特的PEST模型,目的国的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对跨境物流的影响颇深。首先是当地特殊国情影响,例如就目前为止,德国、巴西、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国家的海关相继有过罢工运动,从而使跨境包裹遭延误,直接影响了后续物流配送效率。除此之外,影响物流运输的还有自然灾害影响程度、各国对于跨境电商包裹的海关通关政策改变;另外在物流资金链结算方面,各国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程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物流成本。市场风险。在海外市场方面,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由行业竞争对手带来的影响,若企业采取海外仓物流模式,则应该着重考虑行业竞争对手对其市场份额造成的影响。因为市场份额直接决定了海外仓的库存风险问题,若目的国市场需求波动造成企业对需求量的错误预测,将会导致企业在仓储、运输上加重物流成本。另外,海外客户的购物内容摘要:出口跨境电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对我国经济产生深刻影响,而跨境物流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跨境电商因为其长距离配送、跨越国界、经过众多物流节点等特性,导致物流风险的形成,物流也因此成为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瓶颈。本文通过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典型物流模式的分析,确定风险因子,构建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提出可拓物流模型,对仿真案例进行评估分析,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关键词: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习惯也可能造成物流风险,信用程度低的用户群体可能通过纠纷的形式给企业物流方面带来压力。在海外仓管理方面,产品退换货率升高、产品的生命周期波动以及库存风险(由产品属性或仓储条件导致)都会给海外仓仓储环节带来一定风险。通关风险。在海关通关流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各国海关清关效率、商检水平、产品通关率、产品特性影响程度,不同国家的海关政策制度将会造成过境物流风险。通过一般贸易流程出口,流程规范,查验严格。通过邮递和快递渠道进境的一般货物,受到海关行邮处人力资源紧缺的影响(综合抽查率不到5.5%),虽然会出现灰色清关减免税费的可能,但总体通关效率较低且会有规范结汇、出口退税和物品退换货的困难,增大了物流风险。运输风险。跨境商品运输往往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和跨境多种物流节点,其运输对接、转运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如人工分拣出错、多语言操作误区、货物破损、丢失和延迟投递等问题)较境内运输高得多。跨境电商的运输风险还来源于物流信息传递上。首先,在运输地址上就存在着根源性的风险。不少海外消费者填错配送地址,在未更改至正确的配送地址前,给跨境电商卖家造成很大的物流损失。其次,目的国物流未能提供物流信息追踪,可能造成客户在未收取货物前进行取消订单等操作,不仅影响用户体验,还会造成因退货导致的物流成本增加。目的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是造成跨境电商物流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少国家物流基础条件较差,不能进行高效的物流工作。

(二)物流风险因素评估指标体系

通过对我国出口跨境电商物流风险因素进行初步归纳总结,本文设计出一套较科学、实用、易于比较的跨境物流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如表1中所列的ci和cij。

基于可拓模型的跨境物流风险评估

综上,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着众多物流风险,对物流风险进行正确评估和改进,对于减小跨境电商的物流风险,提高跨境电商的管理水平,增强客户体验,进而促进跨境电商与物流服务商的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的物元模型

广泛应用于事物评估分析的可拓学由中国学者蔡文提出,其中物元模型可将复杂问题抽象化,其核心思想是一种描述“距离”的新方法,描述了“类内亦有异”的客观事实,针对跨境电商物流风险指标量化的不同数量单位以及最终风险等级的划分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可拓物元模型的计算步骤,包括经典域、节域的计算,关联度函数计算公式参照徐慧、肖德宝、肖敏(2008)的研究方法,本文不再赘述。

(二)各风险因素权重的确定

由跨境电商物流风险分析可知,各个风险指标的影响程度不一样,指标权重也不一样。因此需要根据企业及产品特性,由跨境电商领域专家评估风险因素的权重,运用层次分析法(过程略),得到二级指标的权重单排序和总排序分别为wij且 和w`ij且 。

(三)物流风险评估等级评定

根据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价的特点,将各层风险因素进行数量化处理,可以将各层指标的风险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轻警、Ⅱ级/中警、Ⅲ级/重警、Ⅳ级/巨警}={R1,R2,R3,R4}。评价分级由各跨境电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区间标准,各风险指标量化实测值则由跨境电商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价,以z作为专家数量,各专家分别对风险因素指标cij给出评分值Vij,vij结合风险指标评估值vij和权重wi,计算出预评价物元与第k级风险的关联程度。

案例分析

本文选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涉足跨境电商服装销售企业A和B为例,A采用EPCBEL模式,B采用OWCBEL模式,结合当前各跨境电商服装销售企业的状况及所面临的问题,建立物流风险可拓物元模型进行评估和比较。专家小组由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家、政府海关监管人员、物流从业者、跨境电商物流研究学者等组成,对A、B企业的风险因素权重和风险现状进行评分,如表1所示。各指标评分等级区间分别为(0,2],(2,4],(4,6],(6,8] ,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Ⅰ级/轻警、Ⅱ级/中警、Ⅲ级/重警、Ⅳ级/巨警,四个等级用来描述跨境物流风险各个层次的风险等级。根据徐慧、肖德宝、肖敏(2008)的步骤,计算出A和B企业综合跨境电商物流风险评估值,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专家普遍认为OWCBEL与EPCBEL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物流风险,相较而言,OWCBEL的风险较小(Ⅱ级),EPCBEL的风险较大(Ⅲ级),这也能解释越来越多的B2B跨境电商企业倾向于依赖海外仓开展跨境业务的原因。综合风险由各风险因素相互作用形成,因此有必要对A、B企业的各风险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A、B企业同属跨境电商环境下的服装行业,目标市场相似,因此两者的环境和市场风险情况相当,都属于二级风险,不同行业风险级别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在通关风险上,两者差距明显,B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监管形式出关,流程规范、通关效率极高,而且大宗货品出关也保证了较高的产品通关率。A企业以行邮监管形式出关,虽然税负与海关被查扣的违约成本比较低,而且在熟悉国内外口岸运作流程的专业海淘、转运公司帮助下灰色清关,但是由于各地口岸的行邮监管尺度有差异,因此总体通关效率和产品通关率较低。在运输风险方面,B企业指标全面低于A企业,说明EPCBEL单件小批出关的运输无论在货品完好率、配送效率以及信息服务方面的风险都远高于OWCBEL,因此两者在物流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上有本质区别。然而OWCBEL过分依赖目的国物流基础设施,因此其成本风险也不容忽视。

结论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4

——链接全球市场 打造跨境生态

(专题培训方案)

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不断、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国际竞争新形势下,为了加强德阳市经开区经济建设,提高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经开区的产业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受德阳市经开区政府委托,四川止正教育培训研究院拟承担德阳市经开区进出口贸易专题培训,现拟定培训方案如下:

一、 培训对象及地点

(1)培训对象:德阳经开区40家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

(2)培训地点:深圳。

二、 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11月,专题培训+基地考察共计5天。

三、 培训目标

1.总目标

提升德阳市经开区进出口业务企业、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的综合能力及管理水平,了解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开阔全球视野。

2.具体目标

(1)通过讲座培训课程推广先进的经营理念,专业的技术指导,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运营能力。

(2)企业负责人充分了解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并采取措施防范这些风险,提高企业进出口合规管理水平,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3)全面系统掌握进出口各环节操作要点和技巧,做一个进出口全程都有把握的专业人士,打造专业的进出口团队,规范工作流程防范贸易风险。

(4)组织企业负责人前往深圳市知名企业参观,进行经验交流与学习。

(5)了解当前国际贸易形势,提升学员综合能力素养,开拓视野格局。

四、 培训形式与特点

1.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参访考察”形式,课程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观摩考察与体验反思相结合的原则。在理论培训中强调经营实践案例分析,在基地考察中突出理论与能力提升,在交流研讨中分享经验,在反思中改善经营方法。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5

0引言

电子商务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电子商务活动的整体框架,可以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解读各类型电子商务活动的运作规律,具备进行电子商务业务活动的能力。这要求电子商务课程的设置不仅需要理论知识的传授,更需要实践案例的启示。自案例教学在哈佛大学法学教育中取得良好成效后,这种教学方法已经逐渐被各个学科广泛采用。而传统的案例教学大多是由教师进行案例的选取、设计和讲解,缺乏学生在各个环节的参与,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尤其是在案例的设计阶段,往往是教师提供既定案例,不利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实现案例教学从传统授课模式到互动模式的转变,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互动案例教学可以理解为互动教学与案例教学的结合方式,需要学生积极参与到案例教学的各个环节,注重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之间的有效互动,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和理想的教学效果。这种教学模式一方面可以通过创建利于合作的学习情境,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实践能力。案例教学中各个环节的互动需要学生之间形成学习共同体,深入思考电子商务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深入了解学生的认知结构,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有效互动能使教师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对教师知识结构、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有更高层次的要求。可见,在电子商务课程教学中实施互动策略,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式的缺陷,具有明显优势。在此背景下,明确电子商务课程互动案例教学现存的障碍,设计贯穿于案例教学各个阶段的多主体互动模式,?S富完善案例教学系统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

1传授式案例教学到互动案例教学的障碍

囿于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案例教学要实现传授式向互动式的演进存在着多方面的障碍,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1)案例选取方式的局限。教学案例是案例式教学方法中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保障。现有电子商务课程案例的选取大多是教师指定,缺少学生在案例设计环节的参与。案例大多来自于电子商务相关教材和共享案例库,往往是基于授课式案例教学编写的,很难满足互动式案例教学的需求。(2)忽视对学习过程的成绩评定。对学生成绩的考核已经呈现出关注平时成绩的趋势,但仍然缺乏对于学生参与教学互动的评价和重视。高等院校对学生成绩的评定大多是期末成绩与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成绩评价模式使学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期末考试中,对平时课程学习和课堂互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3)缺少有效的互动机制。互动案例教学在电子商务课程中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从理念上摒弃仅重视课程讲授的授课式教学范式,更需要在实践中构建有效的互动机制。目前多数案例教学中还未构建涵盖互动主体、互动渠道、互动情境等要素的互动机制,是阻碍互动案例教学实施的重要原因所在。(4)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欠缺。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的成绩评定方式下,学生学习的重点是课堂听讲、记笔记、备考,仍停留在被动学习状态。在这种学习下,学生很少主动检索和梳理学习资料,进行课堂外讨论和延伸学习的积极性欠缺,不利于其互动角色的确立和互动案例教学的开展。而案例教学不是单纯的教授法,它是以学生行为转变为条件的,如果学生仅以旁观者角度置身教学过程之外,案例教学也就失去了意义。

2互动案例教学在电子商务课程中的实施环节

2.1案例设计环节的互动策略

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与设计。学生在案例设计环境的充分参与是互动案例教学的关键,也是其与传授式案例教学的最显著差异。传统的授课案例教学大多仅关注学生在案例讨论环节的互动,忽视了案例的选取和构建也需要学生互动作用的发挥。案例设计环节的互动参与可以解决现有适用案例匮乏的有效方式,丰富电子商务课程的案例库。

学生在案例设计环节的互动参与,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1)不局限具体案例题目,而是提供选题范围。既定的案例题目不利于学生充分发挥自主性,不能有效激发学生兴趣。可以根据电子商务的教学大纲,仅给出一定的选题范围供学生参考,预留出思考和选择空间,让学生从大量的电子商务企业实践中充分挖掘自身兴趣点。比如根据电子商务活动的类型,让各个小组从B2B、B2C、C2C等电子商务企业中自主选取某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研究;再如可以让学生从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社会化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研究中的不同方面,选取成功或失败的企业案例进行研究。(2)采取集体探讨的方式,使每个学生都充分参与案例设计过程。将学生分为若干团队,以小组学习、研讨的方式完成案例的选取和讨论。小组作业的方式可以加强学生直接的交流与沟通,避免了个人作业缺乏互动的弊端。要求学生在小组作业中,注重分工与整合两个方面,一方面将案例企业的研究划分为若干内容来进行分工,另一方面更要进行分工后的整合,提升学生在整合中的互动交流。(3)通过团队负责人与教师的多频次沟通,进而确定案例具体题目。对于具体题目的选定,由团队负责人在小组集体研讨的基础上,与教师沟通后确定。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时,应始终以学生为中心,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下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内在潜力。并在团队讨论选题遇到困难时,及时予以指导,使案例选题与设计顺利进行。

2.2案例讨论环节的互动策略

案例讨论环节是互动案例教学中互动程度最高、参与主体最多的环节。目前教学课堂互动中,大多只有少数学生大胆发言,多数学生缺乏发言积极性,需要教师点名后才发言。针对这种现象,在电子商务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可以采用以下几个方面的互动策略来保证课堂讨论的顺利开展。(1)以小组作业汇报的方式,促进团队讨论成果的分享。引导学生基于小组讨论的成果,进行课件展示和讲解,实现不同团队之间的互动。在小组作业的汇报中,既要有典型的实践案例,又要结合电子商务方面的相关理论,使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相结合。鼓励学生在案例设计和解析中适当增加故事情节,以激发学习兴趣。(2)通过预定点评与即兴点评相结合,扩大学生的讨论范围。对小组汇报的情况,由事先安排的点评人和课堂临时指定的点评人分别进行评价,提出案例解析中可以借鉴的优点和有待改善的空间。从而使学生不仅关注所在团队的案例,又能多了解和学习其他团队的案例,促进相关知识的关联,形成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系统性认知。(3)引导学生进行延伸讨论,使案例思考更加深入。在小组汇报结束后,教师根据案例解析内容引导学生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安排延伸讨论和课堂辩论时间。在自由辩论时,学生的发言有可能比较零散,教师应发挥督导作用,引导讨论问题的适度延伸。

2.3案例反馈环节的互动策略

传统的授课式案例教学往往在课堂讨论和点评后结束,而互动案例教学需要将教学互动延伸至案例修正阶段。实时反馈与评价互动可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和强化教学效果。首先,学生根据课堂上教师与同学的点评,通过小组讨论进行案例的初步修订。然后,提交修订稿,教师根据学生案例修订的情况做出进一步反馈和合理化建议。通过多次师生间沟通和小组成员互动,最终完成案例的修正。对于其中的不同意见,由教师与学生共同讨论商定。案例完善的程度记入课程考核,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之一。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了电子商务课程互动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如图1所示)。其中,对于双导向互动情境、跨层次互动主体和多元化互动渠道方面的条件,在下文进行分析。

3电子商务课程互动案例教学的条件创造

3.1营造合作导向、学习导向的互动情境

良好的互动氛围是实现互动案例教学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学生在案例教学各个环节积极参与的互动情境。互动情境的创设应使教学双方融入其中,主动参与到各阶段的沟通和交流中。创设时应注意两个导向:一是合作导向,通过创造民主、开放、平等的课堂环境,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来促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意识体现于学生之间的合作,在案例讨论时建立团队合作精神,协力完成案例设计、展示和修正;还体现于与教师的合作,积极与教师沟通互动,在教师建议下进行深入思考。二是学习导向,通过巧设问题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电子商务物流的学习中,提出让学生设想自己成立一家电子商务企业时会采取什么形式物流方式的问题,从而使学生进入探索问题的情境中,进而在具体企业实践中挖掘典型案例。

3.2明确跨层次的互动主体

电子商务课程互动案例教学的主体存在于多个方面,既包括教与学的不同层面,也包括学生、团队和教师的不同层次。跨层次主体间的互动存在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不同团队之间等多个复杂交错的互?庸?程中。明确跨层次的互动主体,并在各个环节对不同主体间的互动有所侧重,是案例教学有效互动的保障。在案例设计环节,应侧重教师与学生的互动,通过双向互动保证案例选取的典型性和合理性;在案例讨论环节,应侧重不同团队之间的互动,通过解析与点评相结合,使学生对课程的学习不会被小组选题所局限;在案例修订环节,应侧重小组成员之间的互动,通过整个团队对课堂点评的反思,对案例进行完善和修改。

3.3创建多元化互动渠道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6

关键词:电网企业 境外融资 资金跨境

为扭转长期以来电力行业“重发电,轻输配”问题,近年来电网企业的电网建设投资巨大,并且未来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未来5年预计平均每年投资将接近5000亿元,发展任务重,资金需求较大。目前自有资金不足,融资渠道有限,高度依赖国内资本市场等问题使电网企业面临极大的融资压力。

一、引入境外资金支持境内发展的意义

(1)引入海外资金缓解境内投资压力,降低资金成本。

(2)在海外资本市场进行债券、股权融资,有利于电网企业拓宽融资途径,与国际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建立联系,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3)有助于提升电网企业全球资金管理能力,盘活境外资金沉淀,提升资金运作效益,为境内外一体化资金配置奠定基础。

二、当前资金跨境流动的监管环境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我国国际收支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日常外汇收支业务,核定企业短期外债额度。人民银行是跨境人民币资金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人民币跨境流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实施。国家发改委是中长期外债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按年核定中长期外债额度。

我国对不同性质的跨境资金流动采取分类监管政策,经常项目资金可自由流入境内,并按需结汇,资本项目资金流入则受到严格管制。跨境融资属于受严格管制的资本项目范畴,主要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大类。债务融资是指以借款、发债、租赁等债务方式引入境外资金(外债)。目前我国对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近年来,为平衡国际收支、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国家对资本项目收支管制有所放开,但由于外汇储备压力较大,总体上坚持“严进宽出”的监管思路,鼓励境内资金走出去,限制境外资金流进来。

电网企业通过传统途径跨境融资还存在政策障碍。

(一)直接举借外债

国家对境内中资企业直接举借外债的管理非常严格,借入中长期外债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借入短期外债须由国家外管局批准额度,企业获批难度极大,几乎没有成功的案例。

(二)差

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可按不超过“差”(即核定投资额大于注册资本的差额)借入外债。电网企业一般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无法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外债额度,不能直接向境外借款。

(三)内保外贷

国家将内保外贷(境内主体提供担保、境外主体融资)纳入外债管理。2012年以前,外管局对内保外贷进行严格限制,2012年以后逐步放开,实行个案审批,2014年5月外管局将对外担保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国内企业可以先为其境外子公司发债融资提供担保,再报备案,但禁止内保外贷资金以任何方式回流境内使用。

(四)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实质上是外商(包括境外注册的中资企业)对境内的直接投资。国家发改委2011年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政策进行了规范,将外商投资产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对外商投资比例没有限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一般要求中方控股;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外商不得投资。

三、跨境融资渠道分析

在当前的市场形势和监管环境下,企业境外融资直接用于境外项目没有政策障碍,成本优势也比较明显,可以有力保障国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但境外资金回流境内还面临监管政策的限制,需要选择合法合适的途径。结合近年来出台的跨境资本监管政策和企业实际做法,对下述可行渠道进行分析。

(一)跨境融资租赁模式

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境境内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外资占比25%以上),可以按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向境外借款并兑换为人民币后调回境内使用。跨境融资租赁无需事前审批,仅需向当地外管局备案,手续简便,模式比较成熟,是目前较为可行的跨境融资渠道。

(二)跨境人民币资金池

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2014年11月人民银行了《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现境内外资金池有限度的互联互通。根据政策,企业集团指定一家境内成员单位(一般为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搭建资金池,选择境内外成员单位加入资金池。加入资金池成员单位的条件要求:经营时间要在三年以上,境内成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境外成员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通过资金池实现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资金流出不受限制,资金流入净额上限为境内成员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目前为0.1,人民银行可动态调整)。

相对于跨境外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可以通过境内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定比例获取资金净流入限额。电网公司境内净资产规模大,按此计算的资金流入理论上限额度较为可观。如果境外能够形成较大规模的人民币收入,或将境外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将能够通过人民币跨境资金池引入境内使用。

(三)跨境外币资金池

2014年4月,国家外管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主要政策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并可以共享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外债额度和对外放款额度。二是允许跨国企业在国家外管局核定的外债额度内,实现国内、国际账户互联互通,便利境内外成员单位调剂资金余缺,但未经国家外管局批准,不能结汇在国内使用。

跨境外币资金池与人民币资金池管理逻辑相似,都是有限额的资金跨境流动,但外币资金池受外债额度限制。电网企业属于非贸易类型企业,一般境外资金存量较小,境内成员单位没有外债额度,申请外汇资金池外债额度难度较大,而且境内使用外汇资金的需求不大,目前通过跨境外汇资金池跨境融资尚不具备实施条件。

(四)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

2014年2月,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同意自贸区内注册企业可以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人民币境外借款,借款上限不超过实缴资本的3倍,借入资金可用于自贸区内或境外。上海自贸区资金池政策与全国范围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政策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取消了对参与企业的规模和成立时间限制,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

企业如果要享受自贸区政策,须将注册地迁入自贸区内,或在自贸区内设立子公司,才能按资本金的3倍取得境外借款。集团下属企业,特别是设备进出口公司,可以考虑将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子公司,从而利用自贸区政策实现进出口过程中的跨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五)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境内企业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后,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为支持人民币对外输出,国家发改委鼓励债券募集资金在境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鼓励作为境外一般运营资金或境外贷款再融资。目前已发行的债券均用于海外业务。受人民币对美元贬值等因素影响,香港人民币债券利率近年来上升较快,与境内发债的比较优势逐步缩小。

(六)境外股权融资

1、红筹结构融资

红筹结构是指境外注册企业持有境内企业股权的一种跨境产权结构。境外企业(控股公司)通过向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或提供股东贷款,可将境外资金引入境内。如华润、中粮、中化等央企,均在境外设立不同类型控股公司,持有集团内不同行业板块下的境内企业股权,形成了较为典型的红筹结构,通过向境内企业增资和提供股东贷款,将境外资金输入境内。

2、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QFLP)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由境外企业或境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通过认购QFLP的基金份额,境外资金可引入境内。2010年以来,为了促进股权投资(PE)行业的发展,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等地先后出台政策,鼓励在辖区内设立境外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管理运作经验。业务流程上,国内企业可考虑以下属的境外子公司作为发起人和一般合伙人(GP),在等境内注册成立QFLP,境外子公司联合其他具有股权投资管理经验的机构,另设一家管理企业,受托管理QFLP的资金。但实际执行情况看,监管较为谨慎,外资参与热情还不高。

3、发行H股融资

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批准,境内企业可在香港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上市募集的资金可以引入境内使用。目前,多数国有银行、石油、发电央企均以H股方式上市融资。

4、股权直接投资境内

外资进入电网行业目前尚无先例。之前国家一直将电网列为外商投资限制类产业,2015年初,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电网的建设、经营改为在中方控股下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国务院也2014年11月下发文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但外资或民营资本的进入将对电网企业现有的工程投资模式带来巨大变化,需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公司,政策的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另外,电网投资收益率偏低,净资产收益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对境外机构吸引力不大。

四、有关建议

(一)发挥电网企业资信优势,待利率条件合适择机引入境内

目前融资租赁方式已较为成熟,当境外资金成本低于境内时可通过该渠道引入境内,降低融资成本。

(二)持续跟踪跨境融资渠道的最新政策

结合我国资本项目开放进程,积极研究探索跨境融资租赁、跨境人民币和外币资金池等渠道,加强对“一带一路”战略、“人民币国际化”、自贸区建设、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诸多改革开放政策的研究,提早做好跨境融资的准备。

参考文献:

[1]张园园,宋炎,张宜.境内企业境外融资问题研究与建议[J].金融商务

[2]王鹏.发电企业境外资金的跨境流动分析[J].财税统计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7

关键词:跨境电商;人才需求;国际贸易

1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属于不同海关边界的交易实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通过跨境物流交付货物的对外商业活动。近年来,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对外贸易的模式出现了新的变化,跨境电子商务被广泛运用,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经过多年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对外贸易格局发生了改变。近年,跨境电子商务无论出口还是进口交易规模同比都有大幅度增长。

2跨境电商背景下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2.1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当前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需要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交易方式多样化,跨境电商快速发展,企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大。通过整合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开展进出口业务,由此对国际贸易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掌握传统外贸技能是国际贸易人才的基础,同时还应具备网络营销能力、跨境电商平台操作和管理的能力以及较高的外语水平。因此,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人才培养方式必须改变。

2.2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

目前,在全球经济总体经济形势极为严峻的情况下,中国的外贸进出口增长速度放缓,传统外贸企业变得越来越困难。但近年来出现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速度极快,增长速度呈现爆发式,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此同时国家还出台了鼓励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应政策,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进行转型,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指出应向跨境电商转型的是我国的中小外贸企业。因此,高校务必与时俱进紧跟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适时进行修订和调整,使培养出的学生能很快的适应工作岗位,适应企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3当前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3.1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不合理

第一,公共课比例较高。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依照国标,同时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制定和修订,在对整个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过程中发现,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学分和学时占比较多,以致专业课不得不减少学时学分。以对外交流所用的英语来说,沟通和表达是学习该课程应具备的最核心的能力。但在教学过程中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为了该课程的教学基本导向,通过学习,学生拥有了比较夯实的写作和阅读能力,但是像口语这种应用能力却普遍较弱。同时由于学时和学分的总量限制,具有很强应用能力的国际经贸函电和商务英语由于学时所限却相当薄弱,以至于在步入社会面试和在岗位上实际工作时不能很好的用专业外语进行沟通和表达。第二,高校的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不能紧跟时代步伐且具有滞后性。高校国际经济和贸易专业开设的课程一般包括国际金融、国际物流管理、报关实务等,对于传统国际贸易这些课程的开设可以满足,经过一系列的系统培训后业务员可以熟练完成外贸业务。但随着“互联网+”的运用和发展,对于跨境电商企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懂外贸基础知识,还应了解国际市场的动态,掌握跨境电商的技能和知识,才能在对外贸易中做业务时很好的利用互联网平台交易。因此为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务必深入了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调整课程体系,深化基于市场需求的课程体系改革。

3.2教材内容陈旧

当前高校开展教育和教学改革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课程内容陈旧,国际贸易专业课程同样如此,面对种类繁多的国际贸易专业教材,我们发现一个问题,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缺点,立足于传统贸易方式编写教材内容,而没有及时地补充和更新跨境电商的相关内容,没有涉及的教材也不在少数。使得教师对跨境电商的相关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很难详细的讲解,授课内容也比较陈旧,以致教学不能紧跟形势,教学内容与当前形势脱节,不利于学生很快的适应工作岗位。

3.3教学方法缺乏创新且方式单一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一名高校老师,必须首先对自己的教学理念进行改变,改变传统的授课信息传递模式,由单向单元向多向多元的信息传递方式转变,以实现教学的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讲授是教师传授知识的主要方式,此种方法比较单一。虽然现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备也被教师运用,但是主要还是以教师的单向传授为主,学生是被动的学习,互动不足很难较好的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以及能动性。

3.4实践教学严重滞后

首先是实践教学的师资缺乏。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一般是具有硕博学位的教师,从学校到学校进行任教,普遍缺乏在外贸企业工作的实践经验,授课时无法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其次是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实践环境不充分。校内模拟实训与校外实训基地结合是国际贸易专业实践的主要形式。校内以购买模拟软件教学为主,由于软件数据更新较慢且交易环境只是停留在软件模拟,缺乏真实性,不利于学生的能动性培养。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虽有建立,但一般企业不会同时接纳大量学生,即便有的企业同意接纳,也只是停留在学生从事日常的辅助工作,不能真正参与到国际贸易的具体业务中。

3.5专业课程评价考核方式过于强调期末成绩

为了提高我国的本科教育质量,加强和振兴本科教育,2018年,国家教育部提出“新时代高教40条”,其中第12条指出: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期末试卷测试方式目前仍然是各高校的主要考核评价方式,这种试卷的考核方式存在各种问题。其一是容易引发趋利主义,平时不用功,以期末的最后几天应付考试,没有扎实地掌握所学知识,因此知识薄弱不可避免。另外,以试卷方式考核,对实践能力的考核涉及较少,主要侧重理论知识。虽然学生的期末成绩很好,但是外贸业务技能也不一定能够较好掌握,工作时不能很快进入状态。因此,要想培养出适应时代需要的国际贸易人才,必须认真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高教40条”,强化过程考核。

4跨境电商背景下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路径

跨境电商涉及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两大领域,需要既懂市场,又会营销和运营的综合性人才。目前高校培养的国际贸易人才,不能及时满足企业的需要,一般都需要通过跨境电商企业内部培养或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再次培养。因此,在跨境电商背景下,国际贸易专业有必要重新构建人才培养路径。

4.1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目前跨境电商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发展方向,为了更好地满足企业对跨境电商人才的需要,国际贸易专业应紧跟这一发展趋势,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由于跨境电商在各个流程与环节方面都与传统外贸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对人才的各项能力的需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需要国际贸易专业深入到跨境电商行业和工作岗位进行实地调研,进而明确企业对跨境电商人才素质和技能的需求,从而确定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通过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努力构建以岗位要求为职业能力目标,以职业能力目标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打造就业导向的应用型人才。

4.2课程体系与跨境电商职业岗位对接

国际贸易专业培养的跨境电商人才,主要在跨境电商企业里从事商务类的工作,如跨境电商运营专员、营销策划推广、网络客服等。通过调查发现,跨境电商不同岗位有各自独特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综合来看,跨境电商人才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外贸、外语、营销、物流、客服、财务、计算机等综合性知识和技能,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为了更好地对接跨境电商职业岗位能力的这些要求,课程体系的改革应在传统外贸课程的基础上,删除不适应企业需要的一些理论课程,增设网络营销、产品拍摄与店铺装修、搜索引擎优化和跨境电商平台操作等跨境电商类实务课程,并增加实践教学学时,提高学生的跨境电商实操能力,以满足岗位技能需求。

4.3改革实践教学模式

实践教学必须符合实际业务流程,才能使得培养的人才无缝衔接跨境电商岗位。因此,实践教学可通过基础实训、专项实训和综合实训三个模块来完成对跨境电商岗位技能的训练。基础实训主要在大一阶段,主要培养学生诸如商务英语表达、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跨境电商平台基本操作等基本技能。专项实训主要在大二阶段,根据比较有代表性的跨境电商平台的典型任务,总结出基于典型任务的教学模块,帮助学生熟悉各个平台的操作流程,根据教学模块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开展专项实操训练。综合实训在大三和大四阶段,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与企业无缝对接。可以通过学生创业或与外贸企业合作的形式,引入真实项目作为实训任务,以任务为引领开展真实的跨境电商运营项目。按照真学真做掌握真技能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通过真实工作任务实操切实提高实践技能,从而实现从综合实训到就业或创业的无障碍过渡。

4.4组织参加跨境电子商务竞赛

竞赛是检验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职业技能竞赛更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目前面向大学生的跨境电商类竞赛有全国跨境电子商务技能竞赛、全国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大赛和OCALE跨境电商创新创业能力大赛等,这些比赛通过提供真实的跨境电商运营环境,检验大学生跨境电商运营、数据分析、营销策划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为跨境电商的就业和创业打下基础。在跨境电商背景下,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国际贸易专业,有必要把参加此类竞赛作为专业立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一部分。

跨境电商的经典案例篇8

机遇伴随着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挑战,作为海关法律师,今天我们不谈打折,我们来谈跨境电商应如何面对合规风险的“十面埋伏”,把握发展机遇。

1. 跨境电商海关法律风险的特征在处理了众多企业的上市项目、海关审价项目、行政处罚和走私案件、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等项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海关法律风险可以集中为三个关键词:滞后、累积、连锁反应。

滞后。海关法律风险滞后性的典型体现在于海关可以在企业“顺利”清关之后进行稽查并追究违规法律责任。特别是在目前通关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海关的监管重点从通关时延伸到通关后,因此企业顺利通关不代表之后不会因为进出口货物归类、原产地、数量、价格申报不实等问题而被海关“秋后算账”。

累积。如企业在进口环节的错误申报一直没有被海关发现,等到海关查获之时,很可能已经按照既定的模式申报数月,漏缴的税款额累计已然达到巨大数目,这时爆发的法律风险不仅体现为会带来行政处罚,还可能同时带来刑事责任风险。

连锁反应。海关对通关企业的管理不仅是对具体某一批进口商品的查控,同时也包括对通关企业的日常管理。如海关发现企业涉及走私,则不仅会扣押当批货物,同时会启动对公司和单位负责人的刑事侦查,并进一步考虑调整企业在海关的信用评级为“失信企业”,这样一来,企业将无法享受海关所有通关便利并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治,以后的正常通关行为都困难重重。

有鉴于此,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应高度重视潜在的海关法律风险,甄别各种违规漏洞,提前寻求专业建议,争取化风险为无形。这既是对企业和员工自身的一种自我保护,同时也是企业持续、合规发展的必要之举。

2. 跨境电商应当关注的海关法律问题关于进口商品的备案/许可问题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过渡期监管方案》以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从2016年4月8日起,仅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面清单”) 范围内的商品可以通过跨境电商的模式进口,“正面清单”中的商品在新税政的过渡期内暂不需要向海关部门提交许可证件。以保健品进口为例,根据2016年4月6日的第一批“正面清单”和4月15日的第二批“正面清单”,跨境电商可以通过网购保税和直购模式进口保健品品类中的维生素、钙产品以及鱼油、鲜蜂王浆等保健品。目前监管过渡期还剩半年,跨境电商须密切关注是否有新的调整政策出台,否则“正面清单”内的商品将要按照新税政的要求在进口时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许可/备案文件。

特殊商品的进口和经营监管问题

除了应当遵守海关监管规定之外,跨境电商及其相关企业在特殊商品经营上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进口食品为例,尽管在新税政的过渡期内,暂不需要向海关部门提交货物进口的许可证件;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法》,进口食品需要办理入境检验检疫,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主管部门注册。同时进口商还需履行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 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法召回,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等义务。同时如果电商平台自营业务中包括了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监管问题的复函》,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且实际销售食品的,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关于跨境进口商品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无论跨境电商是采用自营、第三方商户入驻还是两者结合的模式,都面临着平台上售卖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各大电商都宣称其平台100%正品,但是客观上每年3.15对电商平台售卖假货的投诉依然不少。对以跨境电商模式进口的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海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对未经授权进出口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行查扣,构成侵权的将予以没收。如果进口过程中被认定采取逃避海关监管手段,将可能进一步构成走私行为。对自营的跨境电商平台,如果跨境电商的贸易规模较大,以货物方式进出口,那么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人都要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如接受第三方商户入驻,应明确审查商家和货物的范围和流程,明确商家的备案责任,保证货物流和信息流能够对应,对于在平台销售的侵权产品可以追朔到侵权人,同时应当及时处理侵权商品,包括通知权利人、删除侵权商品信息、惩罚侵权商家等,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的独立义务

尽管在跨境电商平台的订购中,消费者是进口环节税的纳税义务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是代收代缴义务人,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6号《公告》”),代收代缴义务人承担着如实、准确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实际交易价格及相关费用等税收征管要素并按照海关要求补充申报的义务,以及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在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情形的在法定期限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等方面的义务。

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承担的责任独立于真正的纳税义务人。换言之,即便实际纳税义务人并未向代收代缴义务人支付有关商品的进口税款,依据该条规定,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样具有向海关代为履行纳税的法律义务。甚至如果出现海关事后追查认为有关商品存在税号、价格等申报不实、不准确等情况,并进而要求补税的情形,则很有可能海关部门会要求代收代缴义务人直接承担此补税义务,再由代缴义务人向纳税义务人追缴。

消费者保护领域“避风港”的运用

“避风港”原则借用自版权保护领域中的概念,原意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在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保护上,我们所说的“避风港”实际上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如平台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即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于“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实际上由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时,是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这一对“避风港”原则的运用问题,有众多值得研究的审判观点。杭州中院在许允贺诉网易考拉案中认为:跨境电商平台在《服务协议》中明确了仅提供平台化服务,因此认为并非商品和服务的提供方或售方,而且无证据证明电商平台在消费者要求时拒绝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或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苏州两级法院在毛国彬诉聚美优品案中认为:普通消费者无法对电商平台与实际销售者可能系不同主体存在认知并明确区分,电商平台未向消费者充分披露存在委托关系,因此双方构成买卖法律关系。吉林中院在王樯诉淘宝案中指出,“在消费纠纷发生时,购买者最终要实现的权利并不仅仅是胜诉权,而是获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立法目的,也正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能够协助消费者及时找到网店的销售者或服务者,使消费者能够向直接责任人请求赔偿并获得赔偿,因此特别强调了‘有效联系方式’……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上述几个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界定了“避风港”的运用,对跨境电商的启示是:平台只有在向消费者充分披露作为网络服务商的定位并充分披露销售方真实、有效信息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平行进口法律争议

平行进口产生法律争议的根源在于对知识产权“权利用尽原则”的理解不同。针对“权利用尽原则”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国内用尽”,即知识产权商品投入市场后权利人仅在该国(或区域市场,如欧盟)丧失追续权,但不延及国际市场,因此平行进口属于违法行为;二是“国际用尽”,即知识产权商品一旦投放于市场,权利人就不能在全球范围内继续主张产权,因此平行进口时合法行为。因分歧较大,《TRIPS协定》未明确规定平行进口问题,留待成员国自行解决;各国际组织亦有不同立场。由于平行进口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所以海关一般会非常慎重处理此类问题,本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不介入当事人双方民事纠纷的原则,海关一般会要求权利人采取依申请保护模式或适用“不能认定是否侵权”的程序让双方当事人将此争议提交法院解决。

在司法程序中,各级、各地法院一般也会选择通过其他角度(如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否误导消费者等)裁判案件,少有对此问题的直接回应。经对数个典型案例的梳理,我们认为目前的司法实践倾向是:在被告未对被控侵权商品作出改变的情况下,法院倾向于认为平行进口不构成侵权;如被告对被控侵权商品进行了改动,则法院倾向于认为被告的行为对消费者具有误导性并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同时要注意,对于部分特定商品国家具有特殊政策,例如我国目前已经允许汽车平行进口。

走私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风险

在货物进口报关时如有低报价格、化整为零、伪报品名等情况则已经构成行政违法,一旦碰到起刑点就将构成刑法规制的走私犯罪;如果进口的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毫无疑问将成立走私。申报不实、走私行为和走私犯罪都可能涉及到进出口货物通关时对应当申报的项目如数量、规格、价格、税则号列、商品性质等未进行申报或者申报不准确,但走私行为与申报不实的实质区别在于当事人有逃避海关监管的主观故意,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从事的行为是走私行为。例如跨境电商企业向海关提供错误的清关材料,有计划地由“水客”夹带奢侈品入境等将涉嫌走私行为,可能面临海关的行政处罚;如果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则涉嫌构成走私犯罪。

跨境电商应严格防范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走私犯罪的法律风险,包括在自营模式下控制好供应链的管理,同时应保证所控制的物流企业的关务合规;在第三方商家入驻的模式下对入驻商家的资质进行合理审查、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必要时推出对失信商家的惩戒措施,发现入驻商家的走私行为及时向海关部门披露并配合调查等等,避免被认定为走私共犯。

海关信用等级降低风险

根据海关总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概括而言,对认证企业实施具有一定激励性和便利性的管理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具有一定约束性和惩戒性的管理措施,对于一般信用企业,海关适用常规性的管理措施。本次修订对原来“失信企业认定标准”作出较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一是将企业违规行为比例标准与年度行政处罚累计金额由二选一关系调整为叠加关系;二是将调整认定企业失信情形,同时增加了“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超过90日”作为认定企业失信的成立要件;三是将原来“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的”情形调整为“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同时“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拖欠应缴税款或者拖欠应缴罚没款项的”、“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三种情形仍予以保留。

无论基于上述何种原因,一旦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关于失信企业的严格管理措施,包括适用80%的平均查验率、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等等,同时还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3个部门2017年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39个方面受到来自海关单独或者和其他部门的联合惩戒,包括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对进出口货物适用较高的检验检疫查验率、加强出口退税审核、限制有关商品进出口配额分配等货物进出口业务,以及限制法人代表和高管的兼职、实行限制性外汇管理措施、从严审核债券发行和股票发行、限制其投融资或对其授信等等。可以说一旦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对企业的打击面基本为全方位。

海淘商品退货漏税风险

根据26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人申请退货,退回的商品应当在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场所,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因此,在海关放行后30日内,如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则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如发生退货,则跨境电商平台在同时满足“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场所”时达到不予征收税款且调整交易累计金额的要求。

实践中部分跨境电商选择将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存储在国内仓库而非退回原保税区仓库,这意味着,该批退货商品因为未运抵原监管场所,因此并不符合26号《公告》对“相应税款不予征收”的条件。如跨境电商平台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未按时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可能存在被海关认定为偷税漏税的风险。

客户海淘额度被盗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财关税〔2016〕18号文的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商品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值的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从税收法定的角度来讲,只有消费者的真实购买行为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根据26号《公告》的规定,跨境电商平台应当对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向海关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身份有效信息。如果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冒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清关、盗用其免税额度的行为,无论是发挥主要还是辅助的作用,无疑都将同时涉嫌侵权和走私,如果偷逃税金额达到一定金额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3. 跨境电商海关法律风险的处理原则跨境电商海关法律风险固然是纷繁复杂、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我们认为至少应该把握三个处理的原则:

第一是提前预防,及时响应。海关法律风险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应当在提前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商品归类、价格申报、文档保存、危机应对等合规机制。如果已经发现有违规的迹象,应果断整改并消除法律风险。亡羊补牢虽比不上防患于未然,但也好在为时未晚。

第二是重视沟通,争取理解。根据我们在多地海关的项目经验,海关对企业行为性质的认定至关重要,企业在发现合规风险或者接到海关监管要求时,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往往可以取得海关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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