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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8篇

时间:2022-06-29 10:06:24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1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 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__年八月二十八日 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根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 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巡 查第二条 巡查方式:采取综合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等方式。第三条 巡查对象:1、各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

2、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和非中共党员科级领导干部);

3、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

第四条 巡查内容: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程》,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共 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情况;

3、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情况;

4、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准则》及县“六个严禁”、“七个不准”规定的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

6、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

7、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项。第五条 巡查方法和程序:

巡查实行定期巡期和不定期巡查。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定期巡查,根据反映和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巡查。巡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第六条 结果运用:1、作为考核使用依据。每次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应形成对被巡查单位的巡查意见和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评价,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建言,作为单位评先和领导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推荐勤廉先进典型。巡查中发现被巡查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等,应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2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根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县纪委常委巡查、谈话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巡查

第二条巡查方式:采取综合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等方式。

第三条巡查对象:

1、各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县各部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

2、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和非中共党员科级领导干部);

3、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

第四条巡查内容:

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程》,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情况;

3、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情况;

4、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准则》及县“六个严禁”、“七个不准”规定的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

6、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

7、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项。

第五条巡查方法和程序:

巡查实行定期巡期和不定期巡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定期巡查,根据反映和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巡查。巡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结果运用:

1、作为考核使用依据。每次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应形成对被巡查单位的巡查意见和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评价,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建言,作为单位评先和领导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2、推荐勤廉先进典型。巡查中发现被巡查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等,应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3、查纠违纪违规问题。巡查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由巡查人填写《县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建议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通过后下发;巡查中收到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的,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对被反映人进行函询;巡查中发现被巡查对象存在违纪违法线索的,应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按研究意见办理。

第七条巡查要求:巡查人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确保巡查质量;要正确履行职责,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巡查单位的具体问题;要严格遵守保密等工作纪律,按要求回避,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按程序及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被巡查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巡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巡查的准备、组织、协调、汇总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谈话

第九条县纪委常委谈话包括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

第十条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

1、谈话对象:各镇党委、政府及县级机关部门负责人。

2、谈话方式: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见和纪委常委巡查情况,原则上每单位每年安排一次。谈话采取走下去或请上来的方式进行。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的要求,商请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一起进行谈话,如县分管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县纪委常委可以受其委托进行谈话。谈话时要做好记录,以备督查和落实。

3、谈话内容:包括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以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群众反映的“一把手”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谈话对象:

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谈话方式:

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对个别人员也可以采取单独谈话。

3、谈话内容:

(1)组织谈话对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谈话对象作出书面廉政承诺;

(3)对谈话对象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

第十二条诫勉谈话:

1、谈话对象:通过巡查或者反映发现科级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方法程序:有关职能科室根据调查情况,初步提出诫勉谈话对象,填写《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拟办意见表》(见附件),报县纪委常委会或县纪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并将谈话时间、谈话地点提前3天通知谈话对象。

3、谈话人: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党委书记、镇长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或者县纪委副书记商请县分管领导实施,班子其他成员由县纪委常委会同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4、谈话内容:进行诫勉谈话时,应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用意、目的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和表态,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报县纪委。

第十三条以上各类谈话由相关职能科室派人做好记录,并将相关材料报党风廉政建设室记入谈话对象的电子廉政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3

一、检查的对象:

本次检查为有重点的全面检查。即对全区各单位(牵头部门、已被巡视的单位除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检查,使责任制检查既不留死角,又不流于形式,确保检查效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1)各单位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议、决策、决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等)的情况以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订计划,组织实施,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3)党风廉政和从政道德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4)本单位加强行风效能建设、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情况;(5)各单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特别是责任制(惩防体系)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责任分工任务、制定廉洁从政规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的情况。(6)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干部抵制“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两不行为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条禁令”的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监督检查的情况;(8)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理重大案件(事件)和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认真、及时处理本单位的各类、举报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9)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暴露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的情况等等。

查看:党委、党工委、党组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及其它重大事宜情况的会议记录、台帐资料。包括: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会议记录、学习培训记录及近年出台的文件、规定、制度、整改措施等。

三、检查组组成

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为本次检查的牵头部门。全区共组织13个检查组,每个组检查2-5个单位。每个检查组由5人组成,其中区委、区政府领导1名担任组长;副组长2名;特邀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1名;工作人员1名。

四、检查的时间和形式

1、检查时间:从*年12月初至12月底完成检查工作,各单位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组长确定,原则上每个单位一天。

2、检查的形式:采用“一写、二听、三评、四谈、五看”的方法进行。

“写”指写总结报告。各单位党组织要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党政“一把手”撰写今年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在3000字左右。

“听”指听取汇报。听取各单位党组织汇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并通报本单位自测评分情况。

“评”指民主评议。召开评议会议,由参加会议的干部群众以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制执行、德能勤绩廉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评议会议的人员组成要求:街道评议代表由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经合社)书记、主任,“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各若干名组成;有基层单位的局(办),评议代表由局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组成;其他单位的评议代表由本单位的机关干部和服务对象代表组成。

“谈”指个别谈话。有重点地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的科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基层单位、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群众代表等。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4

×××镇基层廉洁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文章作者:efei627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2日10:11 ×××镇开展基层“廉洁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按照区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有关要求,×××镇立足自身实际,在总结原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在强化意识、规范工作和加强督查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促意识增强,教育突出了“两抓” 镇纪委根据区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廉洁工程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重点抓两块: 1、抓教育内容的拓展。 在继续开展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再学习活动、深化党的两个《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四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的基础上,镇党委召开专门大会,对全镇11个村74名新当选的三套班子成员进行廉政勤政集体谈话。 四、力求工作深入,着力做好“两个结合” 总结回顾前一阶段以来的工作,有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促意识提高的教育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制度落实上还需加强监督力度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建议解决。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促“基层廉洁”工程进一步深入的总体目标,继续以教育、制度和监督为抓手,着力做好“两个结合” 1、注重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通过学习培训、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整改等措施,重点抓好基层站所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对于各村,当前通过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抓好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年底通过第三批教育活动的开展做好村干部的教育。 2、注重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在对基层工作作风和行风进行督查的同时,对各村、基层站所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村督查重点是8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尤其是民主听证制度、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基层站所督查重点是行风建设和文明岗创建落实情况。 2005年8月30日 文章出处:不详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现代化和谐五乡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考核内容

(一)村级班子考核内容

1、班子团结协作状况。班子是否团结、分工是否明确、议事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情况如何,村级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如何,主要领导的威信、领导方法如何。

2、班子民主决策水平。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是否按时召开,会议记录是否完备,村级重大事项是否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党员会议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监督各项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情况如何。

3、村级发展规划进度。是否有适合本村实际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总体新农村建设规划,村级班子的发展意识是否强烈,规划思路是否清晰。

4、村级维稳工作态势。是否全面掌握本村维稳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成因和动态,是否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碰到突发事件时是否能及时化解。

5、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对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如何,工作力度如何,工作作风是否深入,班子整体廉洁自律情况如何。

(二)班子个体考核内容

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学习、理论素养及思想水平、群众观念、政治品质及道德品质方面。

2、工作能力。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3、工作作风。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在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方面的工作情况。

5、廉洁自律。是否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清正廉洁。

(三)后备干部考核及推荐

1、采用村级班子个体考核标准考核后备干部。

2、各村结合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推选后备干部2-3名。

(四)大学生村官考核

1、思想、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

2、各村的大学生村官本人就工作岗位锻练、培养等情况进行书面材料汇报。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时间安排:5月10日—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核组与村商量确定。

考核方法:考核主要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排名相结合,对考核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定量考核主要采取对单位民主测评、领导评议、考核组评议、工作实绩等指标进行定量排名的方式进行。定性分析主要采取书面述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调查走访等方式,考核由镇组织部门牵头,各联村点长和农村指导员参与协助。

考核程序:

1、召开民主测评会。先由村党支部书记就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汇报,然后进行民主测评。参加对象为全体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等,参评人数掌握在党员、村民代表数的50%以上。

2、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的选择应具有层次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数掌握在30人以上。范围一般为村干部、老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等。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6

×××镇基层廉洁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文章作者:efei627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2日10:11 ×××镇开展基层“廉洁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按照区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有关要求,×××镇立足自身实际,在总结原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在强化意识、规范工作和加强督查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促意识增强,教育突出了“两抓” 镇纪委根据区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廉洁工程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重点抓两块: 1、抓教育内容的拓展。 在继续开展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再学习活动、深化党的两个《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四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的基础上,镇党委召开专门大会,对全镇11个村74名新当选的三套班子成员进行廉政勤政集体谈话。 四、力求工作深入,着力做好“两个结合” 总结回顾前一阶段以来的工作,有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促意识提高的教育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制度落实上还需加强监督力度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建议解决。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促“基层廉洁”工程进一步深入的总体目标,继续以教育、制度和监督为抓手,着力做好“两个结合” 1、注重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通过学习培训、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整改等措施,重点抓好基层站所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对于各村,当前通过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抓好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年底通过第三批教育活动的开展做好村干部的教育。 2、注重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在对基层工作作风和行风进行督查的同时,对各村、基层站所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村督点是8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尤其是民主听证制度、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基层站所督点是行风建设和文明岗创建落实情况。 2005年8月30日 文章出处:不详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7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法院队伍。贺州市八步区法院结合实际,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建立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院党组、党总支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党性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干警常修从业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首先,该院结合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总体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现阶段将继续认真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神,尤其是学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通过学习有关廉政教育规定和学习生动鲜明的反腐实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确保警钟长鸣。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治区高院“万名法官下基层”活动,通过走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的情况,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突出”问题,找出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过汇总之后,由纪检监察室会同政工科下发通知,勒令存在问题的部门或个人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严肃整改。对于问题突出者,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改结果通报全院,同时将整改结果在公告栏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宣传在评先创优活动中的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该院彭惠娟、陈梅娟等全国、全区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动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不断树立新典型,弘扬先进,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氛围;坚持方面教育为辅,公开个别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努力使党风廉政教育推得深、沉到底。

四、通过开展座谈会、个别干警谈话等形式,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的变化,及时掌握和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特别是要了解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防微杜渐。注重将集中式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的有效结合,在年初制定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时,做到每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安排一定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性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

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篇8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法院队伍。贺州市八步区法院结合实际,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建立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院党组、党总支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党性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干警常修从业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首先,该院结合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总体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现阶段将继续认真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神,尤其是学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通过学习有关廉政教育规定和学习生动鲜明的反腐实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确保警钟长鸣。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治区高院“万名法官下基层”活动,通过走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的情况,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突出”问题,找出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过汇总之后,由纪检监察室会同政工科下发通知,勒令存在问题的部门或个人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严肃整改。对于问题突出者,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改结果通报全院,同时将整改结果在公告栏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宣传在评先创优活动中的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该院彭惠娟、陈梅娟等全国、全区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动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不断树立新典型,弘扬先进,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氛围;坚持方面教育为辅,公开个别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努力使党风廉政教育推得深、沉到底。

四、通过开展座谈会、个别干警谈话等形式,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的变化,及时掌握和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特别是要了解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防微杜渐。注重将集中式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的有效结合,在年初制定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时,做到每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安排一定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性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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