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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研究8篇

时间:2023-07-25 09:24:09

伦理学的研究

伦理学的研究篇1

一、研究文化伦理学的背景、问题和意义

1.研究文化伦理学的背景

文化建设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大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文化建设既是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建设的反映和要求,又是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建设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党的十七大强调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全面部署。只有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髙潮,提供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产品,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文化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一个民族的觉醒首先是文化的觉醒,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国文化的繁荣兴盛。在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满足人民精神期待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必须更加自觉承担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繁荣现代先进文化的历史责任。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文化建设进人到了一个新时代,即超越了纯粹的政治目标而与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紧密结合的时代,一个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时代,一个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伦理化时代。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待文化生活、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的价值尺度,已经由单纯政治标准转向了兼顾或突出伦理道德标准。甚至还把对文化建设的伦理审视,也扩展到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建设的伦理审视。因为伦理标准是比别的标准更加人性化或人文化的价值标准,也是合乎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标准。人们价值观念的变迁和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兴起,都为开辟文化伦理学研究方向提供了深厚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时代背景,用伦理道德观念透视和引导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引导文化创造、文化传播、文化交流和文化消费的主体,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关注和研究文化体制改革等现实问题,其成果既能指导文化建设的实践,又能为尚待发展的应用伦理学分支——文化伦理学体系的形成做出贡献,为文化哲学和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奠定基础,也可以应用于大学生和研究生的人文素质教育。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对文化生活、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进行伦理关怀的现象自古就存在。尤其是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的文化哲学、价值哲学和伦理学研究中,越来越渗透着文化伦理的价值倾向。如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罗尔斯的《正义论》、哈贝马斯的《技术和科学作为意识形态》、《交往行为理论》等,作为对“现代性”的反思和批判成果,把追求伦理、道德价值作为西方社会文化发展的基本目标。西方社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和财富的急剧增加,一个新的空间随之出现,这就是人们自由发展的空间,它的本质是“文化空间”。但是当这个空间逐渐扩展为人类社会的主导结构的时候,它却迎来了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控制、扭曲和压抑,在物质繁荣的表面,实际存在的文化异化现象,引起了很多学者对西方文化发展的伦理审视和研究。如西方的科技异化论、文明冲突论、生态危机论等,都与此有关。

2.研究文化伦理学的问题

这里的“问题”,不是指文化伦理学所要研究的内容性问题,而是指在我国的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尚未开辟出文化伦理学的研究方向。或者说从伦理道德视角研究文化现象和文化建设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在我国,作为应用伦理学分支的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等的研究,都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以“文化伦理”为关键词的论文却廖廖无几,以“文化伦理学”为名称的着作更是尚未见到。当然,对“文化”概念能包含的科技、教育、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具体领域伦理问题的研究还是不少的,只是还缺乏从文化伦理学高度进行的必要整合。为什么会存在这个问题?是不是文化现象、文化建设、文化发展中不存在伦理、道德问题?是不是“文化伦理”和“文化伦理学”的概念不能成立?显然都不是。我认为主要是从伦理学或道德观视角观察和研究文化建设的自觉性还不高,这也是我国文化建设实践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应用伦理学分支还不够发达,整个伦理学理论及规范研究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度还不高的表现。伦理学以道德现象和伦理文化为研究对象,其核心是伦理道德的价值观念和标准问题。伦理学所提供的一切理论和观念,都源于社会实践,反过来又指导社会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基础伦理学,还是应用伦理学,都带有很强的价值性和实践性。其中道德价值观对社会实践领域和个人生活领域的覆盖是很全面、也很深刻的。广阔的社会文化建设领域和人们的文化生活领域,无疑是很多伦理道德观念都要覆盖和关注的领域,更是方兴未艾的应用伦理学分支不可能忽略的领域。可是,目前文化伦理问题的关注度却很低,研究成果更是非常少见,这就是我们看到的现状和问题,也是需要我们加以努力的方向。

3.建构文化伦理学体系的意义

(1)建构文化伦理学体系,推进文化伦理问题研究的意义,是由文化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决定的。在当代中国开展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可以概括为三点:

第一,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是指人类精神生产的能力和产品,它是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反映,又给予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以巨大的影响。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才能为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二,加强文化建设也是提髙全民族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教育科学发展水平和民族综合素质的竞争。加强文化建设,有利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觉悟,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有利于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第三,加强文化建设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奋斗目标。加强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全面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加快提高W家文化软实力的需要。当今世界,文化的作用日益凸显,不仅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有赖于文化的支撑,文化产品和服务直接成为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的重要内容,而且文化领域已经成为国际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较量的主战场,越来越多的国家把提高文化软实力作为重要发展战略。而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快速发展相比相对滞后,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同我国的国际地位不相适应,这在客观上要求我国文化有一个大发展大繁荣。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人人心,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显着增强,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落实好这些要求,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建构文化伦理学体系,推进文化伦理问题研究的意义,也是由文化伦理学在应用伦理学体系中的地位决定的。当代伦理学研究可大致区分为基础伦理学研究和应用伦理学研究(也有人称为理论伦理学和实践伦理学)。其中,应用伦理学是以人们的生活实践和社会实践为基础而形成的。它既是基础(理论)伦理学研究向实践的延伸,又是直接面向实践或从实践出发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伦理学新范式。目前,学术界对应用伦理学的分类还比较混乱,表现在各中名称相互重叠,不成系统,缺乏统一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从而制约了学术发展,也弱化了伦理学对社会实践的指导作用。

笔者认为,一切伦理问题和道德现象都是人们实践活动的产物,是实践主体对其道德责任的自觉,也是对实践活动所涉及的善恶、义利、知行、理欲、荣辱等伦理关系的调整。因此,只有依据人们进行实践活动的领域来给应用伦理学分类,才有科学性,也才能促进伦理研究与社会实践的结合,从而促进道德理论贴近实践、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人们的实践活动包括满足生存、发展、享受之需要的生活实践和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建设的社会实践。划分应用伦理学分支的问题是个国际性问题,就当代中国应用伦理学的发展现状来看,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科技伦理学、教育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等分支都有,而且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学科体系和研究成果。很多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还有以这些应用伦理学分支为方向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可是,以“文化伦理学”为名称的应用伦理学分支还没有明确树立起来,与此相关的很多理论问题尚待研究。这与应用伦理学发展还不成熟有一定关系。

我认为,伦理、道德以实践为基础,实践是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用伦理学更要面向实践,其分支更应该以社会实践的领域为基础来划分。当代中国的社会实践就是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五大建设”,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至于有时提到“党的建设”,尽管也可以与“五大建设”相并列,但从理论的严密逻辑来说,应该归于“政治建设”的内涵。“五大建设”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及内容的高度概括,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这为我们研究伦理道德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前提。如果把应用伦理学的主要分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建设实践相对应,就可以看出,文化伦理学的产生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很必要、很重要的。也就是说,如果缺少了文化伦理学的视角,伦理学、特别是应用伦理学对社会生活实践的覆盖和关照就会是不全面的。因此,我们提出建构文化伦理学体系的任务,就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也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二、文化伦理学的属性、对象和任务

1.文化伦理学的学科属性和研究对象

从学科属性上说,文化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当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文化伦理”的本质含义就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审视文化,一方面揭示文化现象的伦理意蕴,另一方面提出文化发展的伦理规范。

文化现象作为客观事实,其中的伦理意蕴,即善与恶、积极与消极、先进与落后等的价值意义是“实有”的。文化发展的伦理规范,作为主体的理想追求是“应有”的。质而言之,“文化伦理”是从伦理价值角度反映文化“实有”与“应有”关系的概念。由此可以引伸出一个专门研究文化伦理现象或问题的学科——文化伦理学,这是应用伦理学的一个门类,也是文化哲学的一个分支。由于文化伦理现象是伦理学和文化哲学共同面对的一类问题,因此也带有某种交叉性或边缘性。文化伦理的内涵十分丰富,文化制度伦理、文化政策伦理、文化市场伦理、文化教育伦理、文化传播伦理、文化信息伦理以及文化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等,都可以作为文化伦理学的问题来研究。文化伦理学应该以文化建设领域中的伦理问题和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按照“文化”概念的一般含义,涉及科技、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宗教信仰、民俗风尚等,与此领域相关的一切伦理问题和道德现象,都在文化伦理学的研究范围。

2.研究文化伦理学的任务

文化伦理学的根本任务是促进文化建设和文化生活的健康发展和繁荣昌盛。文化与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相联系,也与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相联系。因此,文化伦理学也要为此做出应有贡献。具体来说,就是要研究科技、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宗教信仰、民俗风尚等领域的伦理问题和道德现象。提出相关道德原则、规范、范畴,认识和调整文化关系,指导文化建设和文化生活中的道德选择、评价、教育和修养。人类的文化遗产和文化创造中,有许许多多健康的催人向上的作品,也出现了一些腐朽、淫秽、丑恶、反动的文化垃圾。文化创造即价值创造活动。价值创造活动的效应是多方面的,有积极的效应,也有消极的效应。这就是人化与异化的并存,也是文化悖论的根源。有的价值创造活动,正价值与负价值同时产生、同步发展;有的价值活动,正价值与负价值前后相继,从眼前看是正价值,从长远看是负价值;有的价值创造活动,先产生正价值,后产生负价值;有的价值活动,先产生负价值,后产生正价值。但是,从整个历史过程来说,人类价值活动创造的正价值多于负价值,而且负价值往往是作为创造新的正价值的起点或中介而存在的。所以,价值和文化的悖论不会使人沮丧,也不会消磨人的创造热情。

3.研究文化伦理学就是要充分、自觉的发挥文化伦理的功能

首先,文化伦理有认识功能。它可以使人们从伦理角度认识文化的价值底蕴和发展趋向。其次,文化伦理有调节功能。它可以通过规范调节人们的行为和关系,从而使社会秩序文明化。再次,文化伦理有导向功能。它可以对文化活动和文化发展起到方向盘和指路灯的作用。最后,文化伦理有扬善抑恶的评价功能。它可以通过伦理评价,使优秀文化的发展受到鼓励,使落后、腐朽文化的发展受到贬抑。这些功能的综合运用,就使文化的继承、创新、教育、传播等活动有了一种伦理调控的机制,同时也使相关的伦理文化转换为文化伦理。发挥文化伦理的功能,不但要发挥其规范调节功能,还要发挥其价值导向和激励创造的功能。在当代中国进行文化创造,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特质决定的。只有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才能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吸收世界各国有益文化成果,有力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文化的侵蚀,正确引领各种文化思潮和文化追求,不断创造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先进文化。

三、研究文化伦理学的基本方法和体系结构

1.研究文化伦理学的基本方法

主要是指演绎法还是归纳法?这与对应用伦理学的理解有关。什么是应用伦理学?国内伦理学界存在争议,有的人主张应用伦理学是基础理论伦理学向实践问题的延伸;有的人认为,应用伦理学并不是基础理论伦理学向现实问题的简单延伸,而应该是与传统伦理学不同的伦理学的新范式,新就新在不是从已有的伦理学原理出发,而是从社会生活实践出发,直接面对现实问题,进行新的理论概括。我认为,这两种应用伦理学观的分歧实质上是两种思路、两种研究方法的分歧,即演绎法与归纳法的分歧。这种分歧是自古就存在的,特别是在近代尤为突出,然而又是可以殊途同归的。文化伦理学既要研究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又要研究文化生活中的问题。既要研究与文化建设、文化管理、文化活动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方针政策中的伦理问题,又要研究与文化生产、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相关中的道德规范问题;既要用观察的方法,有要用调查的方法;既要描述、归纳,又要分析、比较。还有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中国与外国相比较的方法。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为文化研究和文化创造的丰厚土壤和源头活水,感受实践的脉动,吮吸生活的醇香,倾听群众的心声,在人民群众的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的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进行文化研究和文化创造还必须体现正确的价值取向。文化创造只有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价值取向,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唱响代表时展方向、体现社会进步要求的主旋律,才能使文化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吸引力、感染力。

2.研究文化伦理学的体系结构

我初步考虑,这可以围绕文化建设的实践问题、规范问题和理论问题,分三部分来构建:

第一部分:研究与文化建设实践对应的伦理评价问题。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中的伦理问题;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中伦理问题;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伦理问题;文化生产中的伦理问题;文化传播中的伦理问题;文化消费中的伦理问题;文化共享中的伦理问题等。

第二部分:与文化建设领域对应的伦理规范问题。包括发展科技文化中的伦理规范问题;发展教育文化中的伦理规范问题;发展文学艺术中的伦理规范问题;发展新闻、广电、出版中的伦理规范问题;发展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观、艺术馆中的伦理规范问题;开发宗教文化资源中的伦理规范问题;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伦理规范问题等。

伦理学的研究篇2

信息伦理学是由信息学、计算机科学、哲学、社会学、传播学和传统伦理学等学科相互交叉、融合,在信息技术和信息社会的土壤中产生的。它以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研究现代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在当代社会中产生的伦理问题,它涉及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的伦理关系。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教授W.曼纳首先提出并使用了“计算机伦理学”这个术语以来,信息伦理学一直受到发达国家学者的重视。

1.信息社会的信息伦理准则

西方学术界对信息伦理的研究是同信息技术应用导致的社会生活的冲突和失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西方伦理学家认为,计算机革命不仅是一场技术或金融的革命,从根本上说,它是一场社会和道德的革命。因此,在开发和利用信息系统的同时,必须明确考虑到这些系统的发展带来的伦理学问题,必须有一种新的伦理学来为即将到来的赛伯社会提供指导和决策工具。信息伦理是指涉及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加工、分析、管理和利用等信息活动方面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的伦理关系。发达国家由于信息技术起步早,发展快,其所涉及到的信息伦理问题要比我们更多一些,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保证信息安全,各国政府和相关的机构都纷纷寻求对策,以确保国家的安全。

1.1美国

美国业界行为规范的典型代表之一,可以说是计算机协会(AssociationofComputingMachinery,ACM)的伦理守则:①对社会和大众的福利要有所贡献;②避免伤害他人;③诚实和值得信赖;④行为要公平且不能有歧视;⑤尊重财产权;⑥保护知识产权;⑦经授权后再使用电脑和通信资源;⑧尊重个人隐私;⑨保护信息使用者的机密;®遵守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⑪了解电脑系统可能受到的冲击,并能进行正确的评价,包括风险分析;有助于大众对电脑的计算及其结果的了解。

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规定了计算机用户在网络系统中应遵守的10条行为准则:①不应利用计算机去伤害他人;②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③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④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⑤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⑥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⑦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⑧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⑨应该考虑你所编程序的社会后果;⑩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协会则是利用逆向思维指出了6种网络不道德行为类型:①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人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②商业性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③盗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④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⑤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⑥仿造电子邮件信息。

1.2日本

1992年2月,日本电子网络集团(ElectronicNetworkConsortium)了《网络服务伦理通用指南》,旨在促进国内网络服务健康发展,避免毁誉、诽谤及与公共秩序、伦理道德有关的问题发生。

1.3英国

英国计算机学会(BritishComputerSociety,BCS)由电脑从业人员组成,强调要发展电脑并有效地利用电脑。其信息伦理准则是:①信息人员在对雇主及顾客尽义务时,不可背离大众的利益;②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财政、健康、安全及个人资料的保护规定;③确定个人的工作不影响第三者的权益;④注意信息系统对人权的影响;⑤承认并保护知识产权。

2.关于信息伦理学研究的相关思考

2.1注重学科理论的研究

美国教授曼纳认为,应该将伦理学理论应用到“因计算机技术而产生、改变或突出了的伦理问题”,他提出的计算机伦理学是指在生产、传递和使用计算机技术时所出现的伦理问题,是伦理学理论的应用。

大量信息伦理学论文和专著涌现出来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1985年,J.H穆尔在況哲学》杂志上发表“什么是计算机伦理学?”的文章,对计算机技术运用中发生的一些“专业性的伦理学问题”进行了探讨,成为最早的计算机伦理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同年,德国的信息科学家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发表了题为“信息科学的道德问题”的论文,研究了电子形式下专门信息的生产、存储、传播和使用问题。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探讨了信息伦理学的问题,包括信息研究、信息科学教育、信息工作领域中的伦理问题,是最早的以信息科学作为伦理学研究对象的论文。1986年,美国南部卫理公会大学管理信息科学专家RichardO.Mason在发表的《信息时代的四个伦理问题)〉中,就提出了著名的“PAPA”理论,EP:信息隐私权(Privacy)、信息正确权(Accuracy)、信息产权(Property)、信息资源存取权(Accessibility)。

到了90年代,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冲破了计算机伦理学的束缚,将研究的对象更加明确地确定为信息领域的伦理问题,并直接使用了“信息伦理学”这个术语。但仍然没有脱离信息技术与伦理学之间的紧密联系,即研究的重点仍是信息技术的伦理问题。在90年代的中后期,这种研究方向发生了变化,信息伦理学的研究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1996年,英国学者R.西蒙和美国学者W.B.特立尔共同发表题为“信息伦理学:第二代”的文章。他们认为,计算机伦理学是第一代信息伦理学,其所研究的范围有限,研究的深度不够,只是对计算机现象的解释,缺乏全面的伦理学理论,对与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有关的伦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认识。这正是第二代信息伦理学形成的真正的和直接的原因。1999年,拉斐尔卡普罗教授“数字图书馆的伦理学方面”,对信息时生巨大变化的图书馆方面产生的伦理问题加以分析和论述。2000年,他又“数字时代的伦理与信息”。这篇论文的主题还是论述数字时代图书馆的伦理问题,但他提出:“作为一种描述性的理论,信息伦理学揭示了一种权利结构。这种权利结构对不同文化和不同时代的信息观念和传统观念的态度产生影响,作为一种不受约束的理论,信息伦理学开创了对道德态度和道德传统的批判。”随后他又发表了“21世纪伦理学对信息社会的挑战”的论文,专门论述了信息社会的伦理问题,特别讨论了网络环境提出的信息伦理问题。拉斐尔卡普罗教授的信息伦理学观点的变化及其对计算机伦理学和信息伦理学差异的论述,反映出信息伦理学理论的发展和变化,将信息伦理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理论发展水平。

从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间,世界上共出版了:《信息伦理学原理}(RichardJamesSeverson,1997)、《信息伦理学:图书馆与信息产业的考虑》(ArnieP.Mintz,1990)等几十部信息伦理学研究方面的专著,而关于信息伦理学的论文则难以统计。麻省理工大学、匹兹堡大学、长岛大学等许多高等学府分别开设了“电子前沿的伦理与法律”、“信息伦理学”等相关课程。信息伦理学自形成以来不过短短几十年光景,其发展之快是有目共睹的。这就进一步证明了,信息伦理学的形成是满足信息社会伦理需要的,是符合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的,是值得专家学者们研究探讨的。

2.2信息伦理学研究的国际性

经过国内外学者近30多年的初步探索,信息伦理学学科体系初步形成。随着信息伦理理论研究的深人,信息伦理学的许多会议和活动都具有国际性。特别是20世纪末期,大型的国际性信息伦理学会议和活动比较频繁(表1)。

特别是2000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息伦理学第三届国际大会,将会场分别设在亚洲、非洲、欧洲和美洲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使更多的学者能够参与。这次国际会议总的精神是强调公平、公正地进人信息社会。与此同时,在与信息技术、计算机伦理学、网络及法律有关的各种国际会议也安排了信息伦理学的内容。信息伦理学在国际学术活动中占据的地位和所取得的成果可见一斑。

频繁的国际学术会议的召开,对加强世界各国信息伦理学研究与交流,帮助信息伦理学学者共同探讨解决信息时代伦理问题的策略,促进信息伦理学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3重视理论在行业上的应用

图书馆是从事社会信息服务的专门机构,其职业伦理属于信息学伦理的范畴。服务方式及内容都直接受到信息伦理学的影响。首先,信息伦理学最著名的PAPA理论均与信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次,图书馆的信息服务,特别是网络信息服务的开展,更需要用职业道德伦理来约束和规范行业的行为。可以说,图书馆伦理属于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在图书馆管理活动中能够发挥凝聚、导向、操作和激励功能。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环境变化和信息道德问题的增加,一些信息团体开始检讨和重视信息伦理,图书馆信息服务伦理亦受到图书馆职业团体的重视,成为信息活动职业伦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3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图书馆行业组织制订了伦理准则。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图书馆伦理守则的协会。早在1938年,ALA就公布了它的第一份职业伦理守则:《图书馆馆员伦理守I®,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环境的演进以及图书馆职业角色的改变,先后进行了三次修订(1975、1981、1995)。现行使用的伦理守是1995年颁布的第四版,正式名称为〈漢国图书馆协会伦理守则>。该守则既强调了图书馆职业价值,又陈述了图书馆职业之伦理责任。

英国图书馆协会的伦理守则于1983年公布,其全名为淺国图书馆协会职业行为守贝©。该守则是一份相当严格的职业伦理守则。不仅其内容里含有惩处性规定,而且其协会还设有纪律委员会负责监督与执行。

日本图书馆协会于1980年了名为個书馆员的伦理纲领>的伦理守则。该守则通过12条纲领条文详细阐述了图书馆员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伦理规范。

2.4用立法来保证学科的发展

发达国家非常注重用立法的途径来保证其各项政策的实施。对于信息伦理的研究仍是如此。特别是美国,为了使该国的信息化建设稳步向前发展,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1990年6月,美国国家图书馆与信息科学委员会制定了一套指导政府信息政策的原则,即《公共信息准MK其目的是保护公共信息的传播权、利用权以及相关的法律权利。美国还以立法的形式制定了《1996年电信法毅、m信正派条例K络环境下保护隐私权的新法案)、《电子传播隐私法毅、個特网保护法毅等相关法律,以减少或避免信息技术带来的一系列信息伦理问题对国家信息政策的冲击和国家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产生的冲突,继而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正常的信息交流和传播秩序。

信息伦理学的研究是全球性的。各国的反映本国国情的信息伦理都能够在本国内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但它未必能为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其他国家的人们所接受。信息伦理尽管是一种新伦理,但它的出现却并不意味着传统伦理的断裂,而是传统伦理在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的发展。西方国家的伦理,贯穿着西方文化传统中固有的自由意识和民主精神。作为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其儒学传统伦理源远流长。中国古人历来重视“慎独”的道德功能,甚至称其为“入德之方”。“慎独”源于《礼记.中庸》中的一段话:“莫见乎隐,莫见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整合中国传统伦理资源,中国具有悠久的伦理文化传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伦理规范体系,这种伦理规范体系产生于传统社会小农经济土壤之上,依赖于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作用于封闭的文化环境之中。它以人的非功利性道德自觉为行为的动力和依靠,重私德胜于讲公德,因而较少关注公共领域的道德规范调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与人之间联系的不断加强和复杂化,传统伦理越来越受到挑战。因此,如何整合中国传统伦理资源,吸收和发扬传统伦理中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合理元素,是当前我国信息伦理学研究的重点之一,也是构建我国当前信息伦理学的重要途径之一。

伦理学的研究篇3

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理论一直受到“休谟命题”的影响。西方哲学家,也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大卫·休谟,在《论人的本质》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即“一个人不能从是中推论出应该是”,这就是所谓的“休谟命题”。休谟依据“是——应该是”的二分法的区分,对本来存在密切关联的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之间,来了个一刀切的区分,因此,被人们喻为“休谟的铡刀”。因此,西方经济学围绕经济学的研究要不要或说应该不应该涉及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的问题,展开了长期而又激烈的争论。实证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派,他们强调经济学不是伦理学的“奴婢”或附属品,认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制定或实践道德规范,同时,作为市场经济行为主体的人,也是一种“纯经济动物”,因此,经济学家无需重视“道德关怀”。

规范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异端学派,他们批评主流经济学派对道德的“遗忘”,强调经济学不可能摆脱道德的“纠缠”,不可能离开伦理道德原则和回避价值判断。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夫人和当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冈·缪尔达尔等,认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经济学决不可能是一门“纯粹”的科学。

那么,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可以沟通的桥梁又是什么?或者说两者之间的交汇点在哪里?这也正是我们探讨经济伦理学的切入点。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对这一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乔治·恩德利教授在《面向行为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指出:“他(指阿马蒂亚·森,作者注)在伦理学和经济学两方面的学术成就都是杰出的。而且,他非常精细地探索了两者之间的交汇处,建立了一些桥梁,这些桥梁使得不同的观点彼此之间更有意义。”约翰·勒蒂奇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的前言中这样讲:“对于那些关心当代经济学与道德哲学之间的经济学家、哲学和政治学家们来说,这本书可谓是一个思想‘宝库’。”“在全新的意义上,他阐述了一般均衡经济学能够对道德哲学分析所做出的贡献,道德哲学和福利经济学能够对主流经济学所做出的贡献。”

1.阿马蒂亚·森首先论证了经济学与伦理学这一严重分离,以及这一分离如何铸就了当代经济学的一大缺陷。阿马蒂亚·森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揭示这一隔阂的本质,就显得特别重要。他认为必须澄清两点:一是正确认识和评价“工程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应用问题。“工程学”的探索主要专注于逻辑的问题:在一些非常简单的行为假定中,为了最大效率地达到从别处给定的目标,一个人应当选择什么手段。正是由于“工程学”方法的广泛应用,使经济学可以对很多现实问题提供较好的理解和解释,因为经济学中确实存在大量需要关注的逻辑问题,即使在狭隘解释的非伦理人类动机观和行为观的有限形式中,这些逻辑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解释。如一般均衡理论所研究的是市场关系中的生产和交易活动,虽然这些理论非常抽象、简单,而且对人类行为的看法也非常狭隘,但是,它们毕竟使我们对社会相互依赖性本质的理解更加容易了,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同时,他还认为,即使那些回避了伦理考虑的、极为狭隘的行为动机描述,也有助于我们对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本质问题的理解。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没有伦理考虑的方法就必定使经济学失效”。但是,他所强调的是,“经济学,正如它已经表现出的那样,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得更有说服力,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列举经济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和正在进行的研究,而是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需要澄清的第二点是,由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不断加深的隔阂所造成的损失具有两面性。因忽视“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而给经济学所带来的损失;经济学中的“工程学”方法,也是可以用于现代伦理研究的,因此,两个学科的分离,对于伦理学来说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2.经济行为和动机。阿马蒂亚·森指出,“理”假设在现代经济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认为,即使标准经济学关于理的描述被认为是正确的,从而被人们普遍接受,也不一定意味着人们一定会实际地按照其行为。因为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多样的。他说,一种理性观会承认其他行为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终目标和约束条件被充分认定,理假设自身也不足以把握某些‘必需的’的实际行为;必须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无论理如何定义)的问题与理的内容问题加以区别,这两个问题虽有联系,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这两个特征在标准经济学中,实际上是作为一种补充的方式被使用的。通过一个共生的过程,这二者都被用于描述人类实际行为的特性:(1)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2)以一种相当狭隘的方式限定理的性质。

一般来说,在主流经济学中,定义理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个方法是把理性视为选择的内部一致性,第二个方法是把理性等同于自利最大化。这里的一致性指的是选择和目的的一致。在他看来,理必须要求一定的一致性,但是,一致性自身并不是理的充分条件。因为选择是否具有一致性,不仅取决于我们对这些选择的解释,而且还取决于这些选择的某些外部条件,如我们的偏好、目的、价值观和动机。

定义理性的第二种方法是自利最大化。理性的自利解释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在好几个世纪中,它一直是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特征。自利理性观意味着对“伦理相关”动机观的断然拒绝。阿马蒂亚·森对此作了有说服力的批评。他说:“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现实的可能是一个错误;但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理性的要求则非常愚蠢。”日本市场经济在生产效率方面所取得的成功,曾经被当作是自利理论的证据,但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功根本不可能告诉我们,在这样的经济中,潜伏在经济行为主体背后的行为动机到底是什么。事实上,有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责任感、忠诚和友善这些偏离自利行为的伦理考虑在其工业成功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想着重提出的是,说自利行为在大量的日常决策中不起主要作用肯定是荒诞的。事实上,如果不是自利在我们的选择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常的经济交易活动就会停止。真正的问题应该在于,是否存在着动机的多元性,或者说,自利是否能成为人类行为的惟一动机。这里,他触及到了一个人们似乎都知道但尚未彻底澄清的大问题,即对亚当·斯密提出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人”的重新讨论。

长期以来,亚当·斯密被不少经济学家尊崇为自利的“宗师”,但这与他实际提倡的正好相反。在讨论自利行为问题时,区分以下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人们的实际行为是否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第二,如果人们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他们能否取得某种特定意义上的成功,比如这 样一种或者那样一种的效率。这两个问题都与亚当·斯密有关。因此,人们常常引用亚当·斯密关于自利行为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观点。事实上,并没有证据表明他相信这两个命题中的任何一个。首先,同情心和自律在亚当·斯密的善行概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他所说,“根据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而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的国民总体中的一员”,而且,“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人们应当随时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微小利益”。“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是最有益于他人的品质”。但在拥护亚当·斯密关于自利以及自利成效的经济学家们的著作中,亚当·斯密的“同情心”不见了。斯密看到的,也是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到的,大多数人的行为确是受自利引导的,其中一些行为也的确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在论述市场中,正常的交易活动为什么会发生?如何被完成及为什么会有分工等,斯密强调了互惠贸易的普遍性,但这些并不表明,对于一个美好的社会来说,对于挽救经济来说,他并没有满足于建立在某种单一的动机之上。他曾指责伊壁鸠鲁试图把美德视为精明,并斥责某些“哲学家们”试图把所有事情都简化为某种单一的美德。通过上述分析,阿马蒂亚·森认为,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中,人们对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动机与市场复杂性的曲解,以及对他关于道德情操与行为伦理分析的忽视,恰好与在现代经济学发展中所出现的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分离相吻合。“实际上,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式的生活,是现代经济学家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而造成的。”

3.经济判断和道德哲学。阿马蒂亚·森在依据人们对福利经济学与预测经济学不同关注程度上的分析,指出经济判断与道德哲学相通的方面和不同的方面。在古典经济学中,本来并不存在福利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研究的严格界限,后来,随着对在经济学中所使用的伦理学的怀疑不断增加,福利经济学变得越来越不明朗了。现代福利经济学的标准定理是建立在一个结合体中,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设;二是一些以效用为基础的社会成就判断准则。传统福利经济学准则曾经是简单效用主义者的准则,即判断成功与否的依据是效用总和,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具有内在价值。由于离开了伦理分析,这些理论显得非常肤浅和狭隘。在19世纪30年代,以罗宾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激烈批评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认为这是“规范的”或“伦理的”考虑,是没有意义的,从此,福利经济学走上了更为狭窄的道路。随着反伦理主义的发展,福利经济学拒绝了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剩下的准则,只有帕累托最优了。

帕累托最优是经济学家们普遍认同的一种对经济运行理想境界的经济学描述,这是由19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用严密的逻辑和数学方式作出的。帕累托深受英国功利主义哲学的影响,它认为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的原则,也是经济学家应该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帕累托最优中,资源和财富在每一种用途和每一个人之间实现了最优配置,社会福利实现了最大化,以致没有人愿意改变这一状态。帕累托最优有时也被称为“经济效率”。阿马蒂亚·森认为,有时这种称谓是恰当的,因为帕累托最优所涉及的仅仅是效用范畴内的效率,而不重视效用分配方面的考虑。这一术语又是不幸的,因为这里分析的焦点仍然是效用,这是早期效用主义传统留下的遗产。那么,在为福利经济学所限定的狭窄范畴内,由于帕累托最优成为判断的惟一准则,追求自利的行为成为经济选择的惟一基础。他进而揭示了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将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市场均衡结果与帕累托最优联系起来,深刻地描述了价格机制运行的规律,清晰地说明了建立在人们追求自利基础上的贸易、生产和消费的互惠本质,解释了市场机制中的有关的主要经济关系。所以,尽管帕累托最优有着普遍的重要性,但这一准则仅是评价社会成就的一个极有局限的方法。就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的意义,他特别提出有一点需要澄清。关于总体社会最优必须是帕累托最优的理论基础是,如果某一种变化有利于每一个人,那么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它就必定是一个好的变化。在一定意义上,这一概念是正确的,但是要明确地把效用与利益区分开来却是不容易的。相反,如果利益被解释为效用之外的其他东西,那么,帕累托最优——用个人效用来定义——不仅不是总体社会最优的充分条件,甚至连必要条件也不是。这些分析表明,帕累托最优在福利经济学中的神圣地位是与功利主义在传统福利经济学中的神圣地位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比如,对权利概念的理解也是这样,这是经济理论中常常涉及到的,如自然禀赋、交换和契约都会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权利。然而,在功利主义的传统中,这些权利只是被当作获取其他东西的工具,尤其是当作获得效用的工具。也就是说,传统功利主义只是按照权利取得理想的结果的能力来判断权利,而并没有赋予权利的满足以内在的重要性,可以说,权利满足本身被忽视了。这一传统已经被带入福利经济学的后功利主义阶段,在这里,人们所关注的只是帕累托最优和效率。在经济分析中,较为典型的看法是,权利仅被当作纯粹的法律实体,只具有工具价值而没有任何内在价值。

阿马蒂亚·森认为,与福利经济学和预测经济学有密切联系的伦理思想十分丰富,远比人们在传统上已经认识的或假设的更为丰富。只是一些经济学理论把许多有意义的伦理思想排斥在经济评价和行为预测之外。他还强调说明,我们迫切需要对变量集合和变量的影响集合进行补救性扩展,以便把经济分析中意义的变量及其影响,如伦理,也考虑进去。对于伦理学来说,许多伦理问题也具有我们所称之为“工程学”方面的因素,它们中间的一些也的确涉及到经济关系。这是伦理研究应注意的。除了经济推理的直接应用之外,经济学对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这类逻辑问题的重视和研究还具有方法论方面的意义。他一再强调,通过更多地关注伦理学,福利经济学可以得到极大的丰富,预测经济学和描述经济学也可以从中受益。同时,伦理学与经济学更紧密的结合,也可以使伦理学的研究大受裨益。

4.经济伦理学的研究纬度。阿马蒂亚·森的观点给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经济伦理研究提供了以下启示:(1)伦理对于经济来说,它不是一种外部的力量,而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因此,经济伦理研究应该注重经济运行过程的分析,经济增长各变量及各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尤其应该注意的是道德这一变量或因素在其中的地位、作用与影响。如人的道德观念与素养在经济体制改革层面上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在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又具有哪些意义。(2)经济伦理研究注重伦理规范的探索,这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规范的提炼与概括,必须基于客观经济关系中形成的伦理关系。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领域中形成的新的伦理关系。这应该说是我们目前经济伦理研究所应思考的。因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经济生活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复杂的伦理关系。而且,如果对这些新的伦理关系没有认真而又全面的把握,经济伦理规范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就难以充分保证。阿马蒂亚·森几次提到经济学理论有其局限性,但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局限性的合 理意义。如他讲的一些经济理论是建立在不完全的经济关系基础之上,仅就这些,也可供伦理学研究参照。(3)经济伦理研究,应当合理地将认知层面与规范层面相结合。一方面要认识、理解经济活动、经济关系以及企业实践等“是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有科学合理的伦理规范方向,解决“应当怎样”的问题,这两者同样重要。研究中,认知层面与规范层面应当加以区别,但不应分裂成两个独立的东西。否则,经济伦理就不可能是“内在的”或“科学的”,要么两者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使得事实陈述与规范陈述都变得没有意义。因此,认知层面与规范层面的整合,显得特别重要。应该说,其中还有很多难点问题需要探讨。(4)经济与伦理之间的交汇点之一,或者说结合点之一,是“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的价值分析与价值判断问题。如对人的行为的假设,自利是人的行为中重要的动机,但决不是惟一动机:对社会成就判断,除了效用、利益等之外,还与善和正义这样的伦理问题分不开,与人应当怎样生活以及什么是正义的社会分不开。显然,这些是道德价值判断的问题,同样是经济伦理研究的终极关怀问题。(5)经济伦理研究应真正深入到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中。阿马蒂亚·森在本书中主要阐述的是经济学脱离伦理学从而走向贫困化的问题,同时,他也几次谈到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也给伦理学带来了不幸。这就提示我们今天的经济伦理研究,如果不能在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找到相通的语境,不能更好地把经济学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工程学”的逻辑分析方法、实证的方法运用到经济伦理研究中去,那么,两者的分离同样会导致经济伦理研究的贫困化。

【参考文献】

伦理学的研究篇4

【关键词】伦理学 体育学 思想 素养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26-0101-01

体育教学一直是体育学研究中的重点问题,近年来,其和伦理学相互结合,成为体育专业的研究方式,以此研究方式为基础的体育教学在伦理学的视野下,能加深对体育教学的研究,有利于促进体育专业的进步,在培养学生方面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在考究学生体育专业学习的过程中,更能充分地为人们呈现学生的道德修养以及综合素质的高低,从本质上提升个人道德品质、增强个人素质修养,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 伦理体育教学模式发展现状及其特征

国内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教学研究逐步推进,伦理体育教学形成了独特的体育教学理念模式。体育伦理学是体育科学的学科之一,以揭示体育伦理道德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伦理学是指导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和体育工作者在处理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的学科。

体育是人类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文明的形态在变化,体育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也在发生变化。现代体育已成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随着社会文化程度提高,体育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伦理体育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一个意义和价值的场域。伦理体育已发展成为以体育运动为基础的体育运动、体育科学、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四位一体的社会现象。体育运动是人类特殊的育化方式,以竞技体育运动为其成熟和高级形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体育迅速职业化、商业化。它在更大的空间创造着人与人、人与自然、人自我身心和谐的时代风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对体育和奥运会发展的伦理审视必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 加强伦理学视野下体育教学的方式方法研究

在实施体育教学的过程中,应根据伦理学、体育学的理念进行有效、合理的总结、归纳,从而总结并由此建立一套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制订完整的、准确的体育教学发展规划,细化体育教学中的方式方法,同时更要注意对体育教学的本质研究,其本质中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实用性都是促进体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而道德关系到人们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而体育教学的初衷是培养具有良好品德素质的优秀人才,而培养的目标都要按照符合伦理的方式才得以顺利达成。因此,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伦理学的重视。体育教学的生命性、教育性和伦理学的人道主义、教学自由、教学正义、尊重、责任和关爱相结合,从而形成蕴含浓厚精神文化韵味的教学理念,从而积极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提高学生的素质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价值观,拥有合作精神、竞争精神、奉献精神的高品质、高素养人才。在伦理体育教学普及并实施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学生欠缺的方面进行行动配合、语言交流、克服困难、保护帮助的良好道德品质培养。

在伦理体育教学中,道德规范是教学的基本观念,因此,加强学生的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实现伦理体育教学核心理念的完美体现。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是推进体育教学最好的立足点或理论基础。在伦理体育教学的实践过程中,应当从教学方法和教学材料对伦理体育教学进行规划和整理,从而使学生学习并掌握相关知识,尤其是伦理体育学方面得以最大化的普及与推广,在学生吸收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学生知识的实践性,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应当做好树立正确道德观、人生价值观的示范或案例工作,对学生加以引导,使学生融入实际的体育教学中,对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道德价值观形成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长时间的伦理体育教学,对学生从根本上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学生能健康、快乐地学习和成长,从而达到遵守道德规范、提高个人素养、发挥优秀高尚的品质。

三 结束语

伦理学和体育学是两门经过长时间积累而形成的系统性学科,经过教育部门及社会学者的辛苦探讨和研究,对两门学科进行综合性整理、归纳,从而总结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教学理念,进而在国内各大高校推广和普及并广泛应用,培养高素质、品德高的复合型、综合性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伦理学的研究篇5

1.伦理体育教学模式的发展

我国教育体系的发展也进一步带动了体育教育事业的进步,随着教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进步,伦理体育教学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出现了独特的体育教学模式。在体育教学当中,体育的伦理教学是其中的一个学科,主要是用来揭示体育伦理道德的本质精神以及自然发展规律,并以其为研究对象。伦理学就是研究运动员以及相关的体育工作者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在处理他人与社会关系时应该遵守的一些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的一门学科。

在人类文明社会中,体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文明形态每一天都会发生变化,因此体育的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内容也会随着文明的改变而改变。现阶段体育已经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的方式之一,社会文化程度的提高使得体育在人们心目当中的位置也是越来越重要,而伦理体育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一个具有丰冨价值和内涵的场域。目前伦理体育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已经发展成为以体育运动为基础的四位一体的社会科目,最终的体育运动也是我们人类独有的一种育化方式。体育发展到最后的形态是竞技体育,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使得体育的发展轨迹逐渐转向了商业化的范畴,也就是说伦理体育将体育的发展空间扩大了,而且在扩展空间的同时还塑造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风貌。在这样的一种大的社会背景下,加强对体育的伦理研究是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2.伦理学视野下体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

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伦理学和体育学进行一个合理的科学总结,并由此创建一个有效钩本育教学体系,制定出完善的体育教学发展计划,对体育教学中的方式方法进行细化处理,与此同时,还不能忽略体育教学的本质研究,体育教学中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是促使体育教学事业稳固发展的前提,我们知道伦理学大部分涉猎的内容都是有关道德的,而道德又是我们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标准,体育教学的宗旨是为了培养高素质、高德行的体育人才,这一点与伦理学的宗旨不谋而合,因此,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加强对伦理学的重视程度,将体育教学中的教学本质与伦理学的教学自由、人道主义等有效的融合在一起,让体育教学逐渐形成具备深厚精神文化的教学理念,着重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伦理体育教学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学生的不足之处进行指导和教学,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

在伦理体育教学当中,道德规范可以说是体育教学的最基本观念,所以,加强学生的道德意识才是实现伦理体育教学的核心。而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讲,这也是推进体育教学非常好的理论基础和教学点,而在伦理体育教学的实践过程当中,我们应该从体育教学的材料和教学的方法入手。我国体育教学的材料虽然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但是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体育教学的方法也是相对比较单一,没有什么新的教学方法出现,因此我们在让学生掌握体育教学相关知识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知识的实践,对学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进行正确的引导,让学生能‘4正融入到体育教学当中。一系列的体育伦理教学对学生的影响是非常;^的,学生可以在体育伦理教学钧影响下,健康的学习和成长,从而达到提高个人素质的目的。

体育学和伦理学都是系统性学科,都是经过了长期的积累和沉淀形成的。随着二者的融合,逐渐形成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教学理念,基于伦理学视野下的体育教学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体育学是培养学生身体素质、道德素质以及个人品质的学科,而伦理学则是对体育学的一个很好的完善和补充。在伦理学的配合下,我国的体育教学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量和要求也有了新的准则,怎样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的人才需求,这就要看伦理体育教学的发展情况,看看能不能满足社会的真实发展需求。

3.结语

伦理学的研究篇6

[关键词]生活哲学 生活世界 道德生活 伦理学

[中图分类号]13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1-0028-06

一、生活哲学及其视角

所谓生活哲学,简单地说,就是立足于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以现实生活世界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其中包含两个基本问题:如何理解生活世界?如何研究生活世界?前者是研究对象的确定问题,后者则是研究方法问题。二者之中,对生活世界的理解是更为根本的方面。对“生活世界”的理解不同,其生活哲学的主旨和内涵也就不尽相同,对生活世界的研究方法也必然存在差异。总体来看,生活哲学具有以下特征。

(一)在研究对象方面,生活哲学以现实的生活世界作为研究的对象

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对传统知识论哲学忽视现实生活的纠偏,二是对由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引发的一系列生活问题的回应。可以说,生活哲学既是哲学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经阶段,也是时代精神的产物。

首先,由于众多学科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传统的探求世界普遍规律和本质的知识论哲学的生存空间日益缩小,生活哲学以被传统知识论哲学遗忘了的生活世界作为研究的对象和研究领域,是对哲学理论体系的新的开拓。

起初,哲学是一门包罗万象的学科,以探求世界的普遍规律及其本质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因而呈现出知识论的特征。传统的知识论哲学有两大倾向:一为普遍主义(绝对主义),一为科学主义。所谓普遍主义倾向,是指传统哲学总是试图把整个世界还原为某种本质的存在,进而构建整个世界的统一性。胡塞尔曾经指出:“在哲学最初的奠基中,古代哲学就把追求关于一切存有者的普遍知识这一热情奔放的思想当作自己的任务。”例如,始自柏拉图终结于黑格尔的理性主义一脉致力于构建理性主义王国,以精神、理念等构建世界的统一性;而从普罗泰戈拉到费尔巴哈的感性主义一脉,则致力于构建感性主义王国,将人的思想、行为等还原为感觉、情感、欲望等感性因素,并以之为基础来解释整个世界。所谓科学主义倾向,主要是指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科学以及数学的复兴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普遍主义的哲学观念,在这种哲学观念中,“数学(作为几何学和作为关于数和量值的形式化的抽象理论)被委以普遍性的任务”,世界被还原为抽象的数,世界的规律通过理性的产物――数学公式加以表达,这种自然科学的理念表现于哲学领域,就是试图实现哲学的形式逻辑化,以体现哲学的“科学之科学”的本质。

传统哲学中的这种“还原性思维”由于执著于“从先在本质演绎一切”,因而忽视了现实的生活世界,忽视了“对现实生活世界中鲜活的丰富内容的反思”。与传统的知识论哲学不同,生活哲学并不沉溺于对世界的本质还原,进而寻找世界的统一性,而是把被传统知识论哲学所遗忘了的生活世界凸显出来,以之作为自身的研究对象。第一,生活哲学认为,“哲学研究的内容应当回归生活”,“以现实生活世界或人的生成为基础、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现实的世界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并且是被人的生活所创造和改变的世界,因此,哲学必须立足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关注人们的生活状况,以生活世界作为问题的来源,反思生活,解决生活世界中的难题,为人的生活提供意义和价值的指导。哲学只有立足于生活世界,服务于人的生活,才能具有真正的生命力。第二,生活哲学认为,哲学的任务并不是探求“知识性的绝对真理”,而是思考人的生活方式,思考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生活世界与单纯的物质世界不同,生活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主体性和感性的人,他们身处不同的文化环境,感受不同的文化传统,对周围世界及其意义和价值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因而他们的生活呈现出多样性、丰富性和不确定性,其生活的秩序也必然存在差异。显然,将人的活动归结为某种必然性的产物,将生活的秩序视为由某一规律所规定的,是被预先设定的,进而探求生活世界的先在的普遍规律及其公式,都是不正确的,也不应该成为哲学的根本任务。随着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并获得高度发展,哲学早已不是包罗万象的学科,它的任务主要演变为对生活的意义、价值以及人应有的生活方式等问题的解答。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说传统知识论哲学是对世界的抽象的、绝对化的研究,那么,生活哲学则是对世界的具体的、相对的研究。

其次,近代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使人类的生活面临危机,生活的秩序、生活的意义何在,已经成为哲学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虽然带来了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但是人类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更加幸福。一方面,科学技术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不仅带来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空前紧张,而且推动了“风险社会”的产生,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到自身生存、健康遭遇的巨大威胁。另一方面,当人们沉迷于对外在世界的知识性把握,并运用这种知识获取人类对于外在世界更大的自由时,意义世界却被人们遗忘,借助于宗教以及对自然的敬畏所建立起来的精神信仰的大厦在人类知识的铁锤的敲击之下日渐坍塌,精神家园的丧失使人类的精神生活陷入空虚。生活的目的何在、意义何在,人应当如何生活,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真正幸福的生活,这是现代人时常萦绕在脑海之中却不得其解的难题。此外,现实生活中,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导致各种社会矛盾滋生,诸如现有分配制度下贫富差距的拉大导致了人际关系的紧张,“从生活世界中分化出来的系统借助于货币和权力这两个媒介,渗透到生活世界的核心领域,使之金钱化和官僚化”,这些都从显性或隐性的方面使生活的秩序陷于混乱,对现有生活秩序的不满促使人们积极地探索重建生活秩序之路。

(二)在研究方法方面,生活哲学致力于对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作具体的分析

传统的知识论哲学由于试图还原世界,探求世界的普遍本质,因此在研究方法上必须以哲学思辨的形式对现实世界进行抽象,并在此基础上构筑其哲学体系。应当说,传统哲学的这一研究方法在黑格尔的哲学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生活哲学则不然,它不再满足于抽象的哲学思辨。由于生活哲学并不试图去探求“宇宙之砖”,而是以生活世界作为研究对象,因此在研究方法上生活哲学的思辨表现为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具体分析,具有强烈的现实感和生活感,对于现实生活也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向生活世界的回归,它对生活世界的研究坚持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生活世界不是外在于人、与人截然无关的自在的客观世界,也不是纯粹主观的理念世界,而是人生活于其中的

由人的实践活动所创造和表现出来的现实世界。哲学的任务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造世界”,实现人类现实生活世界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同时也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始终立足于现实的人来对人类社会进行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海德格尔、哈贝马斯等人也都构建了自己的生活哲学,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海德格尔对人的生存状态的思考(“诗意的栖居”),都是直面现实生活世界而做出的。

此外,生活哲学并不排斥逻辑研究,但是生活哲学所运用的逻辑研究不是传统知识论哲学中纯粹的概念、判断之间的逻辑演绎和逻辑分析,而是努力探究历史的逻辑、生活的逻辑,并沿着历史的和生活的逻辑开展理论研究。

(三)在语言运用方面,思维方式的改变需要哲学语言的相应改变

生活哲学不仅是研究对象、研究主题的转向,而且是研究思维的转向。这使其进行哲学思考的语言也发生了些许变化。“在传统哲学别在德国古典哲学和现代科学主义哲学中,哲学语言由于同日常语言的不断分离而日趋专业化……进入了一个以抽象概念展开着的哲学世界,实质是科学知识世界在哲学上的表达。”这种语言不仅晦涩难懂,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脱离,很难进入并武装大众的头脑。

生活哲学认为,哲学是生活世界的哲学,现实的生活世界是它的主要研究对象。哲学思考虽然不同于一般的日常思考而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思维的抽象,从而必然有别于日常生活语言,但是由于哲学思考本身也是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它所使用的语言绝对不能够完全脱离生活世界,而应当贴近现实生活,用富有生活意蕴的语言思考现实生活问题。换言之,生活哲学的语言应该是现实生活世界在哲学上的表达。立足于现实生活世界、研究现实生活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语言的使用上就摒弃了晦涩难懂的抽象概念的演绎。大量地使用了诸如物质、意识、运动、静止、本质、现象、内容、形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从现

实生活中提升出来的概念和范畴,以之来揭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并且,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进行观点的阐述时,运用了大量的平实而富含真理性的语言,甚至还有大量的观点是在与他人的通信之中得到阐述和补充的。

哲学本是生活的一部分,它的根就在生活之中,哲学要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语言运用上必须坚持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根扎得越深。哲学之树就越茁壮。

二、伦理学研究需要视角的转化

在哲学向生活世界回归的背景之下,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在20世纪也出现了向生活世界回归的趋势,而这除了前述的科学技术以及社会发展所引发的生活问题得以凸显这一原因之外,20世纪伦理学理论自身的发展以及伦理学的特殊使命也促成了这一转向的实现。

(一)20世纪元伦理学克服自身矛盾和寻找出路的发展过程折射出伦理学回归生活世界的必要

受近代以来的科学主义的影响。伦理学在20世纪也走上了科学主义的道路,形成了以元伦理学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伦理学。元伦理学的产生及发展“使伦理学从注重经验事实转向了重视价值判断形式和语词意义的逻辑形式主义的发展轨道”,有别于以往的知识论伦理学,元伦理学并不致力于寻找普遍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而是致力于“研究道德语言、逻辑、句法、语词等表达形式、功能、结构;分析道德概念彼此间的联系、规则;以及道德价值判断与科学事实描述的区别等”,体现出明显的形式主义特征。不可否认,元伦理学的这种形式主义特征弥补了以往伦理学理论的不足,但是元伦理学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由于其内部无法克服的矛盾和局限,使得伦理学必须寻找新的出路,而这为伦理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提供了契机。

首先,元伦理学的科学主义致思路向最终却导致了非科学主义的结论。元伦理学由于忽视了伦理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特殊性质,企图将伦理学建设成为一门像数学等自然科学那样有着严密逻辑和精确定义的科学,因此其自身不可避免地会遭遇一定的矛盾。直觉主义离开了各种社会关系试图以对待客观自然事物的科学眼光来审视诸如“善”、“义务”等伦理学基本概念时,最终却得出了“善”、“义务”是自明的、不可定义的非科学主义的结论。情感主义虽然否定伦理学的科学性质,但是却坚持以科学主义的研究方法对伦理学的语言进行研究,认为伦理学的语言应当是精确的、符合逻辑或者说是能够进行严密的逻辑推演的,然而由于他们坚持语言是情感、态度等的表达,这就使语言难以获得统一性和确切性,即同样的语言可能表达不同的情感和态度,从而最终陷入了相对主义,而这与科学主义对普遍性、绝对性的要求相矛盾。可见,把伦理学视为科学,或者用纯粹科学主义的方法研究伦理学,是不准确的,也是行不通的。

其次,元伦理学的形式主义研究方法在使伦理学陷入困境的同时,促使伦理学回归生活寻找鲜活的内容。元伦理学的形式主义特点在情感主义那里表现得极为典型。他们特别注重对伦理学语言、道德判断等的逻辑分析,而这在他们看来就是伦理学的全部内容和主要任务。所以卡尔纳普说,“关于一种科学的哲学就是对这种科学的语言进行句法分析”,这样,伦理学实质上就变成了一种具有华丽的外表但却缺乏丰富内容的纯粹的“语言游戏”,而这也使伦理学本身陷入了困境:如果说伦理学仅仅研究语言的意义、结构、逻辑,那么,如何区分伦理学与语言学?换言之,伦理学学科的特殊性、伦理学的学科性质何在?如果说伦理学语言是情感的表达,那么又如何区分伦理学语言与心理学语言?所有这一切,如果离开了伦理学语言的特殊内容的规定性,就无从找到答案。有感于此,黑尔进一步发展了情感主义伦理学。他开始在伦理学的形式主义之中灌注内容,指出,“道德语言是一种规定语言”,道德判断既具有“可普遍化性”,亦具有“规定性”,这使“道德语言的逻辑分析有了面向生活的可能”。

(二)伦理学的历史使命推动伦理学向生活世界回归

这种推动作用表现为两种力量的相互配合:一种力量是伦理学对自身历史使命的不懈追求,一种力量是社会现实对伦理学的紧迫呼唤。

伦理学的历史使命是什么?自古以来人们有不同的理解和回答。传统的知识论伦理学认为伦理学的使命在于探求隐藏在道德、美德背后的知识,进而构建具有普遍性的统一的道德知识体系。尽管如此,他们并没有完全脱离人的感性现实生活。人应当具有何种美德,人们所应遵守的最高道

德原则是什么,什么样的生活是幸福的……对于这些问题的自觉思考体现出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对现实人生的关注,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指导。然而20世纪发展起来的元伦理学恰恰脱离了鲜活的经验事实,脱离了丰富的现实生活,使伦理学在理论的科学性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的同时,也使伦理学的真正使命湮没在了形式的逻辑之中。伦理学的学科特殊性决定了伦理学绝不能够仅仅是知识的体系、语言的游戏。伦理学以道德现象、道德问题为研究内容,而道德从一开始就离不开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存在,它的产生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这就是道德的功用性所在。伦理学作为道德哲学,即使真的可以成为一门有严密逻辑的精确的“科学”,它也应该像其他科学那样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应用,给人们的生活以现实指导和帮助,这是一门学科存在的合理性。因此,伦理学要获得长久的生命力,就应该为生活于纷繁复杂的生存境遇中的人们提供具体的生活模式,引导人们实现生活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诸多矛盾和冲突的尖锐爆发呼唤伦理学向生活世界回归。首先,现代社会人的身份的复杂性使人们亟须行为上的指导。古代社会人的身份相对简单而且确定,对应于人的身份,有一套相对固定的行为准则,如中国古代社会中的“礼”;现代社会,由于人的活动范围、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人的身份变得复杂而且多变,由不同的身份要求导致的矛盾和冲突增多,当这些矛盾和冲突发生时,人们必须在不同的身份要求之间作出选择。其次,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高度紧张,人类需要重新审视自然的价值,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应有关系,重新建立人与自然的新秩序。再次,市场经济激发了义与利、物质与精神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的自利性要求以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易使人们过于重视利益以及自身的物质生活方面,从而忽视对道德的追求,忽视精神生活的满足,结果是,“道德失范”现象大量存在,人们在物质生活富足的同时精神生活却陷入空虚。因此,强化义(道德)对利的引导,正确认识人生的本质、意义和价值,是一个十分急迫的任务。又次,现代社会的分配方式以及由之带来的贫富差距导致了人际关系的紧张,人与人之间的蔑视与仇恨心理滋生。如何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弱势群体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使其人格、尊严、权利等得到全社会应有的尊重,需要伦理学的研究。最后,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高额的消费需求使人们不堪重负,人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生活的主人还是生活的奴隶。于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解放,使生活真正成为“我的”生活,也成为伦理学应该研究的课题之一。可见,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方面的矛盾逐渐开始显现并进一步激化,为了协调各方面的矛盾,努力实现各方面的和谐,各门学科都应该付出自己的努力。当然,伦理学也必须担负起这一历史重任。

综上所述,伦理学欲证明自身的“有用性”,实现自身的历史使命,需要回归生活世界;现实生活世界大量矛盾和冲突的产生也呼唤伦理学回归生活世界。因此可以这样说,回归生活世界是伦理学继续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道德生活:生活哲学视阈下伦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生活哲学兴起以来,伦理学领域也已经发生了变化,伦理学已经开始关注现实的人生,最为显著的证明就是应用伦理学的兴起与发展。应用伦理学以伦理学理论为基础,结合其他学科理论,对社会生活中人们所关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伦理思考,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具有强烈的现实感。但是应用伦理学对社会生活的研究和把握是局部的、特殊的,换言之,应用伦理学只是对社会生活某一特定领域的把握,而缺乏对社会生活的整体把握。生活哲学视阈下的伦理学不能仅仅局限于生活的特殊领域,而且应该从宏观的视阈对生活进行整体的探究。

伦理学由于学科的特殊性,必然会从自身独特的视角对社会生活进行审视。与其他学科相区别,生活哲学视阈下的伦理学研究应当以“道德生活”作为研究对象。事实上,道德生活与生活秩序关系紧密:道德生活表现为一种合乎秩序的生活,生活秩序塑造道德生活。而我国当前正处于重大社会变革时期,各个领域呈现多元化格局,不同的价值观之间发生着碰撞,权力资源缺乏有效监管,各种不良生活秩序(如不良习俗、“潜规则”)对道德生活构成极大威胁,致使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面临严重挑战。因此,通过研究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矛盾,为人们确立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道德生活的新秩序,应当是当下伦理学研究的紧迫课题。

(一)对道德生活及其与生活秩序关系的理论研究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回归生活世界”一直是我国哲学学科的一个重要生长点,“道德生活”也成为伦理学领域广受关注的重要课题。然而,在“什么是道德生活”这一根本问题上,学界还并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认为“道德生活是有关人们利益关系的实践理性生活,是追求人格完善、社会和谐公正的创造性生活”;有学者认为实际的道德生活应该是在习惯道德指导之下的自然自在的生活,追求道德理想的活动根本不是实际而且科学的道德生活;也有学者认为道德生活“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行为选择和价值评价时所置身于其中的社会价值场”;还有学者认为道德生活是“一切符合道德的人类有目的性活动”。基于对道德生活本质的认识的不同,人们对道德生活的特点、类型也会形成不同的观点。如果对于生活哲学视阈下的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缺乏准确的认识,相应地,伦理学研究的根基也就是不牢固的。

其实,研究道德生活,不能仅仅把它视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否则,这种研究就会脱离生活,与生活哲学的本质要求相违背。如果从现实的角度研究道德生活,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的――生活秩序。道德本身就是对一定生活秩序的设计和维护,道德生活也是符合一定秩序的生活。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这样说,当我们从微观层面研究道德生活时,实际上也就是在研究生活秩序。哈贝马斯的“交谈伦理”,其实质也就是认为人们在交往的过程中通过商谈确立一定的准则、规范,形成相应的秩序。

(二)对生活秩序与道德生活的历史研究

在道德生活的建设方面,古代社会有很多比较成功的经验是可供我们借鉴的。例如中国以儒学为治国理念的古代社会就十分重视塑造良好生活秩序对于构建理想道德生活的重要意义。中国传统儒学与西方的知识论哲学有所不同,它“是社会组织的哲学,所以也是日常生活的哲学”。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是血缘家庭,社会制度是家族制度,儒学则是对这种社会制度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这种社会制度的价值安排。它不仅提出了关于道德生活的理想主张,如仁、义、礼、智、信、忠、孝等,而且根据人们的身份、地位制定了较为详尽的行为规范――礼,礼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就是塑造符合社会制度需要、合乎儒学价值要求的生活

秩序。可以说,儒学的成功不仅在于它适应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基础、社会制度的要求,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它设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活秩序,并且借助于政治的和习俗的力量,将之在社会生活中广泛推行,从而使儒家倡导的道德生活得以实现。此外,宗教社会中的各种教规、戒律伴随它们的严格执行,也成为维系既定生活秩序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宗教社会理想的道德生活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从生活秩序的角度对特殊社会中的道德生活的构建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可以获得有益的启示。

(三)对生活秩序与道德生活的现实研究

任何道德生活的构建总是在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当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对现代社会的生活秩序与道德生活的现状、发展变化以及生活秩序对道德生活的影响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尤其是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重大变革时期,新旧社会结构的交替使社会制度、社会习俗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社会制度、社会习俗维系的生活秩序随之发生巨大变迁,道德生活因此而呈现出不同的景象。不仅如此,在社会发生重大变革时期,由于方方面面复杂因素的共同作用,致使我国当前社会的生活秩序并不尽如人意,客观地说,是陷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状态,而这又直接导致我国当前的道德生活面临危机。研究道德生活。就必须研究生活秩序的现状、生活秩序的变化及其对于道德生活的影响;探寻实现生活秩序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价值导向相统一的现实路径,以促进理想道德生活的实现。此外,现代社会处于多元文化的冲撞之中,社会分层日益明显,身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成员对于生活秩序的感知和践履存在差别,他们在对生活秩序的影响方面各自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双方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影响,对于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然而,进行这种研究,仅仅埋头于书本进行单纯的理论研究是远远不够的,生活哲学的视角还需要我们采取贴近生活、接触生活的方法,即运用调查研究等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在对社会现实有了较为准确的认识的基础之上,形成较为客观的结论,而这种结论对于构建理想道德生活的实践才会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中国哲学的特点是生活化和大众化,生活哲学视阈下的伦理学应该秉承这一特点,从生活中撷取研究的课题,深入生活进行调查,用研究的成果指导生活。惟其如此,伦理学才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德]胡塞尔,胡塞尔选集(下)[M],倪梁康,选缡,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990

[2]贺来,现实生活世界之遗忘口],求是学刊,1997,(5)

[3]李文阁,生活哲学:一种哲学观[J],现代哲学,2002,(3)

[4]万勇华,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理论述评[J],兰州学刊,2006,(3)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8-79

[6]刘少杰,走向生活世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总体趋向[J],天津社会科学,1996,(2)

[7]万傻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290

[8]高兆明,道德生活论[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13

[9][英]M,奥克肖特,巴比塔――论人类道德生活的形式[J],世界哲学。2003,(4)

[10]于树贵,道德生活界说[J],道德与文明,2006,(4)

伦理学的研究篇7

本文试图通过对经济史中伦理思想的梳理,总结其演进变化的过程,从而加深对整个经济学继承和发展的理解,并对中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一些建议。

一、古希腊古罗马和中世纪时期:伦主经从

这一时期的经济伦理关系可以概括为:伦理居于主导,经济受制于伦理。在古代社会,经济学、伦理学都包含在哲学之中,没有得到独立化的发展。对于经济思想的思考主要都散见于思想家的著作中。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色诺芬、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阿奎那等。虽然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年代,坚持不同的政治立场,但在经济与伦理的关系问题上,却都有着相同的观点:

第一,财富是幸福的基础,但财富不等同于幸福,同时德行高于财富。色诺芬的财富观以物品是否有用作为衡量财富的标准,亚里士多德则提出商品有两种用途,既可以用,又可以交换。在对财富认识的基础上,他们强调人的德行以及灵魂的追求在人生幸福中的地位,认为“最高尚的灵魂一定比我们最富饶的财产或最健壮的躯体为更可珍贵”。

第二,关注公平和平等。教会代表人物阿奎那提出了“公平价格”的概念,他认为服务于公平利益的交换必须公共地进行。他肯定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商业活动,却贬低为谋利的经商活动。在具体的经济交往中,亚里士多德主张遵循“平等”原则,对于那些“没有名分从某些人手里获得钱财”,却“取得过多”的高利贷者,应受到鄙视。

通过对古希腊古罗马和中世纪经济学和伦理学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出,二者的“联姻”是不公平的,因为作为其中一方的经济学并不具备独立性。我们可以简单把产生这种关系的原因理解为财富在此历史时期没有独立地位,哲学家和神学家仅仅把财富看成是一种幸福生活的补充,把人生的目的设定于对灵魂的拯救。

二、古典经济学时期:经主伦从

这一时期的经济伦理关系可以概括为:经济居于主导,伦理为经济服务。这一时期古典经济学家提出了类似自由主义、最小程度政府干预等等思想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代表人物有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他们把经济学的研究与伦理道德哲学的研究结合在一起,促成了经济学和伦理学的“联姻”。

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主要集中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当中,核心是“无形之手”。“无形之手”可从三个方面理解:第一,“无形之手”的基础——利己心。斯密根据自利是人的本性的逻辑前提,推论出互利是人们在市场经济中遵循的最基本法则。从市场角度来看,首肯利己心等于尊重人权,等于保护个人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从人性角度来看,利己心为个人充分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在道德和伦理的指引下利己同时利他。第二,“无形之手”的表现——提倡经济自由,反对国家干预。斯密认为,在自由的市场体系内部,无形之手会在法律的基础上解决经济人之间以及经济人与社会之间的经济利益决定问题,从而使个人和社会的利益都能够同时实现“自然秩序”,无须政府干预。第三,“无形之手”的影响——公平分配和效率。斯密关心经济效率提高对于改善社会大多数人生活状况方面的结果,将大多数人能够分享到经济增长的结果视为公平的重要内涵。正是无形之手促进了每个经济人对于改善自身境遇的动力,进而提高了市场的效率,提高了对于公平的关注。

斯密的思想包含了对经济行为的描述,也包括了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研究。一方面,他试图摆脱伦理的干扰,为经济学谋得合法的科学地位,把政治经济学视为可以通过纯粹的经济要素来分析财富的科学;另一方面,本身就是伦理学家的斯密不可能摆脱经济学和道德伦理的联系,他更多地将伦理因素引入到对经济行为的解释之中,而不是重点对市场中的道德因素作出论述。

三、新古典经济学时期:经伦分离

这一时期的经济伦理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经济与伦理相分离,道德因素最终被排除到经济学分析之外。新古典经济学坚持三个基本假定:理性经济人假设、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的严格划分、价值中立。这些假设充分体现了新古典经济学“经伦分离”的特点,即人是自私自利的,是追求自己欲望的满足的“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以这一行为模式出发所形成的自由市场经济乃是最成功的经济模式,是追求经济发展的最有效的方式。

新古典经济学建立在边际效用理论、一般均衡理论和最大化行为之上,新古典经济学家以此为基础试图将经济学打造成为“精确的社会科学”。如约翰·穆勒在《逻辑体系》中解释了经济科学的性质,主张经济学是独立的科学;米尔顿·弗里德曼在其名篇《实证经济学方法论》将经济学严格划为实证科学的范畴实证经济学是独立于任何特别的伦理观念或规范判断的,在这一点上,它同自然科学没有任何区别。因此,经济学只须研究和解决“什么是”、“是怎样”之类的问题,不用分析解决“应该怎样”之类的带有伦理色彩的问题。

新古典经济学定义下的经济学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与伦理道德“划清界限”,对于纯经济化因素(例如财富、收入和效用)的关注,使得经济学留给自由、权利的空间越来越少。象征着衡量经济效率准则的帕累托原则更是忽视了分配和平等问题。正是因为有如此多问题的存在,才为经济学内涵的丰富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其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机会。

四、现代经济:经伦复归

这一阶段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逐渐出现了复归的趋势,这个趋势的产生不仅有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经济学内部因素的发展推动,也有政治哲学领域出现的罗尔斯的正义论和诺奇克的权利论的外部压力。两者都试图恢复古典经济学家曾经有过的对社会、政治、法律和文化制度的广泛的兴趣。

面对主流经济学带来的诸如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严重的社会和伦理问题,许多社会学家和经济伦理学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福山于在《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以信任为主线,强调了文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了批判。阿马蒂亚·森则“冒着风险触动主流经济学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中立’原则,推动现代经济学回归到奠定经济学学科基础的传统动因上,进而重建了经济学之中的伦理纬度。”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森着重强调了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更多地关注伦理学,福利经济学可以得到极大的丰富;同时,伦理学与经济学更紧密的结合,也可以使伦理学的研究大受裨益。”

当然,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复归并不是说经济学一定要“吃掉”伦理学,或者说伦理学一定要“吞并”经济学。二者的平衡发展和相互影响才是发展的主流和趋势。经济学只有重建伦理道德的思维,才能更好地解释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并为之提出解决方法。也许这样,它才能真正成为一门“科学”。

五、结论和启示

在与伦理学关系的演变过程中,经济学不仅在自身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方面不断进步,并且也与其他社会科学发生着联系。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的发展永远是产生二者关系演变的动因。另一方面,经济与伦理的复归本身就说明了二者不可分的关系,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考虑,才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经济学的继承与发展。从西方经济伦理思想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获得许多有益启示:

第一,尊重个人的正当利益、肯定个人的正当物质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在保证二者实现的基础上通过伦理道德的引导方能实现市场交易的有序进行,保持“经济人”的积极性,进而促进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第二,扩大人的自由选择是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商品经济,政府扮演的只是“守夜人”的角色。在中国,一方面需要提高人们的“自由”意识,另一方面也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由“大政府”转变为“小政府”,这样才能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三,公平分享发展成果是经济发展的伦理原则。经济发展的目标不仅仅是总量的增加,更是社会财富在成员中的合理分配,否则贫富差距将带来社会的动荡,进而影响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近期中国提出了实现包括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内容的“中国梦”,这就要求加快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发展制度这一“生产力”。

总之,在中国完善市场经济过程中,“经济观”和“伦理观”一个都不能偏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引导人们对于道德伦理的关注,才能更好地实现“中国梦”;在伦理限定的框架下加快改革、规范市场,才能使得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伦理学的研究篇8

一、科技伦理学研究的视角创新

科技伦理学是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兴起和发展起来的,既是科学技术学与伦理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也是职业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从交叉学科的角度看,科技伦理学旨在研究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揭示科学技术的伦理本质,建构科技进步与伦理建设的互动机制[1]。《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正是通过对现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辩证关系的系统分析,强调科技与伦理互动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力求从理论上厘清这个问题,在实践中解决这个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来架构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

不可否认,现代科学技术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提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然而人们并没有因此而获得理想与幸福的生活,与之相伴而来的则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日趋紧张,科技与伦理的冲突日益凸显。正如马克思所说:“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败坏为代价换来的。”[2]如今,科学技术发展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挑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正如作者所说:“迅速发展的科技与相对滞后的伦理道德体系的互动陷入两难的困境:一方面,革命性的、可能为人类带来深远影响的科学技术的出现常常会引发伦理道德的突出问题与巨大恐慌;另一方面,人类不能禁止某些新科技的应用与发展,因为,这样可能会使人类丧失美好未来的机遇。”[3]2如何使人类在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优秀成果的同时,规避这些伦理问题,实现现代科技与伦理的良性互动,就成为人们十分关心的时代性课题,更是科技伦理学研究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在这种背景下,加强科技伦理学研究,寻求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运行规律,建构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理论体系,就显得尤其重要而迫切。那么,在当今这样一个充满伦理忧患的时代,怎样认识和理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发展能否取得“双赢”的效果?人类应该如何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伦理尺度,努力实现现代科技与伦理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这些问题在《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中找到了答案。

客观地说,在国内外的科技伦理学研究中,关于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研究相对薄弱,资料比较零散,研究主要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对于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实践研究不多,很少有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的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在该著中,作者直面问题,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进行了新的诠释,深入探讨了二者的内在逻辑关联,进而提出了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应然诉求。在作者看来:“一方面,通过对科学技术运行中的伦理分析,有助于对科技人员与科技成果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科技运行合理化,实现真与善的统一,最终使人的行为趋于美的境界;另一方面,对伦理的科学技术成分分析,能为伦理建设寻找合理依托。”[3]62

总之,科技发展对伦理具有正向作用,伦理对科技发展也具有正向作用,科技与伦理互动是一个交互作用的过程。现代科技与伦理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时时处在一种广泛而深刻的联系之中。科技进步促进伦理建设,并为伦理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伦理建设又推动科技进步,为现代科技发展把握前进方向。毫无疑问,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分析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建构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运行机制,不仅是对现代科技与伦理关系研究内容的拓展,更是一种科技伦理学研究的视角创新。

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成功范例

学术发展的方向之一就是重视多學科知识的交叉融合,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来研究同一个问题。当然,不同学科知识发展、交叉的结果是同一个问题可以用不同学科知识来解释,但解释的结果却有很大不同,有时甚至是完全对立的。这种现象提示我们,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来研究问题,这样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客观事物。只有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研究客观事物,全面地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才能够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研究也是这样,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不仅必要,而且可能。不可否认,科技与伦理互动具有必然性,但具体到不同的历史时期与时空发展,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表现则不尽相同。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带来的伦理问题越来越多,科学家和哲学家开始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科技与伦理的关系,这些不同学科的研究为把握科技与伦理的互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建构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借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立足历史视野与现实发展,强调问题导向和实践架构,把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研究推向了新的水平。

《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综合运用了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着力跨学科综合研究,从而科学把握了科技与伦理在历史发展中的不断嬗变以及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该著既强调吸收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等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又注意从文化学、人类学以及系统科学等多学科视野探讨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基础、规律及诉求。例如,从文化学维度对科技与伦理互动进行文化考量,把科技与伦理的矛盾看作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内在矛盾之一,揭示科学技术与人性之间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深层次联系,凸显了作者的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感。又如,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把科技与伦理互动看作一个系统,“通过对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内在关系研究,把握科技与伦理之间具有的逻辑关联,明确科技与伦理之間具有的广泛而深刻的联系,强调科技与伦理的关系的应然诉求”[3]5。

纵观全书,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作者努力交叉融合多学科知识,从多角度、多层面重新审视科技与伦理关系问题,在高科技的辉煌与伦理忧患并存的时代,寻找科技与伦理共同发展与进步的实践对策,从而“描绘出现代形态的科技与伦理相互作用的宏伟画卷,为把握现代科技与伦理冲突的热点问题及争论的焦点问题提供了一部可参考的范本”[3]4-5。

三、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系统建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辩证统一的,这种辩证统一不仅表现在静态的相互联系,也表现在动态的相互作用,《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作为科技伦理学研究的新视界,就是要揭示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内在机理,建构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理论体系。该著既注重学理层面的探讨,又针对现实,强调问题的针对性,为把握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提出应对之策,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对科技与伦理互动论进行了系统建构。具体而言,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强烈的问题意识。“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4]。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引发的伦理问题。该著正是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引发的伦理问题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切中时代脉搏,深入分析关于科技与伦理冲突的理论纷争,探寻走出困境、解决问题的实践途径,从而突破了从概念到概念的学究式纯逻辑推演模式。

二是清晰的历史脉搏。把科技与伦理的逻辑关系放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进行动态考察,揭示二者互动的抑扬轨迹,重点探究科技伦理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把握其内在的规律性,从中把握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历史脉搏。

三是系统的理论阐释。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性与伦理的反思性的互动中,把握科技与伦理之间具有的逻辑相关性;从多维视角认识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可能性,阐释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原则、基础及当代意义,从而深化了关于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认识和理解。正如拉特利所说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造成越来越多的需要提出新规范的行情,而且还使新的行为更加合理、有效。”[5]

四是深入的实践探索。该著不仅能够准确地发现问题,还善于科学地解决问题,对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现实障碍、理念创新以及实践路径等进行深层次探讨,包括重塑科技伦理主体责任、注重科技伦理问题的政策导向、强化科技伦理问题的制度选择等,并从现代高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入手,分别从核技术伦理的反思与架构、转基因作物的风险与伦理评价、生态伦理视野下技术创新选择、工程伦理与工程师的伦理责任等视角深入分析,全方位探讨了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行动逻辑与实践策略。

综上所述,《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是近年来科技伦理学研究的又一部精品力作,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与实践应用价值。作为科技伦理学研究的新视界,其既表现在科技伦理学研究的视角创新、跨学科综合研究的成功范例上,更表现在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系统建构中。

[参考文献]

[1]杨怀中.现代科学技术的伦理反思[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19-2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8.

[3]潘建红.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89.

[5]杨杰,方春英.走向科技与道德的良性互动[J].科技创业月刊,2005(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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