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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个人安全总结8篇

时间:2022-07-24 21:18:20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1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针对培训内容,利用短暂的培训期,我认真听讲师讲课和做笔记,通过整个培训,深刻理解、领悟煤矿安全对正常稳产高产的重要意义。自身对煤矿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党中央、国务院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专门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七项工作措施。我深刻理解到认真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搞好煤矿安全培训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在要求,是“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重要治本之策。因此,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广大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高度负责态度,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培训内容丰富,系统介绍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并列举了大量国内外安全案例,作为煤炭企业一分子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通过 教授的安全知识培训,对于安全生产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灵活应用安全管理的五种手段;督促,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工作,应突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四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运用心理学,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培训中,教师介绍了一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历史学角度阐述了安全哲学的概念、系统化安全、本质化安全、安全系统理论、控制论原理、信息论原理、行为科学原理、激励理论、事故系统要素、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因素、人的安全素质分析、事故心理学、事故损失分析、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的科学手段、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明知作为现代化企业一名技术骨干,要迅速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把这些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灵活运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本质化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2

近几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的安排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为我省的煤矿安全工作和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全国第一“摘帽”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抓好煤矿的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为煤矿事故摘帽奠定基础,牵头和参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国有煤矿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重点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煤矿事故摘帽工作方案》、《煤矿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我省煤矿安全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监督办法,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单纯在室内检查执法文书的方法,将煤矿督查专项行动、安全大检查工作与现场检查煤监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检查标准不降低,内容不减少的原则,通过对现场执法过程追踪、及时纠正煤矿行政执法中,对安全隐患监察、重大行政处罚程序和实施、自由裁量权掌握、事故查处等方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定期对上报的执法统计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用反馈《工作意见》、执法通报和现场分析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错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对分局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此外还根据对各地的监察情况,向地方政府下达《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书》。

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2008年以来,积极参与省组织的各类节后复工复产,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在督查中,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与其他同志相互配合,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踏实、作风扎实、基础打实、监察务实、责任落实、成效求实”的要求,积极深入煤矿井下,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煤矿; 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了改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有益建议,将监管监察工作与对煤矿的指导服务相结合,2008年以来,每年累计深入基层煤矿达110天以上。

四、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和调查:积极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救援,2009年1月17日毕节地区赫章县一非法煤窑塌方被困3人。接报后,与事故处立即赶赴现场,经全力抢救,3人平安获救;2009年3月20日上午7点40分左右,黔西南州晴隆县联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23名工人有13人安全升井,被困10人生死不知。10点20分,与事故处人员赶到现场,向矿方了解井下情况,并结合现场勘查及对图纸分析后,组织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成功救出9人,1人遇难; 2009年 6月17日15:30分左右,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作业30人,其中15人安全升井,15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温家宝、周永康、石宗源等领导均作出重要指示。省长林树森批示,要求“千方百计开展救援”; 副省长孙国强明确要求“1%的希望,也要付诸100%的努力”根据局领导的安排,从18日接到事故报告的当天立即赶到事故现场(18日刚从金沙检查回贵阳) 参加抢险救援17天。参与了盘县羊场煤矿2009年“3.18”冒顶和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威宁县东风镇2009年“3.19”非法小煤窑瓦斯爆炸较大事故、黔西县江丰煤矿2009年“8.25”瓦斯爆炸较大事故和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新桥煤矿2009年“6.17”重大透水事故、普定县大坡煤矿2010年“10.27”重大透水事故、金阳新区富宏煤矿2010年“5.29”重大透水事故、荔波县2011年“10.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沿河县2012年“4.26”重大透水事故的调查。

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一方稳定和平安。几年来,特别是在国庆“六十周年”大庆,“两会”和“十八大”前的敏感时期,各地上访不断增多,对信访批示,都在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按期回复。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主要事迹材料

 

----煤矿安全监管处(执法监督处)洪福兴

 

洪福兴,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贵州工学院,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年调入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后,连续几年被评为优秀国家公务员、国家安监总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被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授予“贵州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该同志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为目标,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党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恪尽职守,以坚定高昂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以“强基础、严执法、重服务、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坚持标准,严格执法,强化服务,为提升我省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光和热,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形象和模范带头作用,以对煤矿安全监管事业高度忠诚的信念、高度负责的态度诠释了一个优秀安监工作者踏实奉献、敬业有为的工作真谛。主要事迹有:

一、抓好煤矿的基层基础工作:

(一)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通过推动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树立典型、加强服务等多项举措,使我省有9对煤矿被国家安监总局评定为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实现了全省2012年度所有生产矿井均达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省三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省一级标准化矿井21处,省二级标准化矿井215处,比2011年度分别增加5处、169处,增长31.2%和369.4%。

(二)创新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效果。一是为了进一步改善煤矿安全监管效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阶段重点,该同志参与起草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提出了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和履职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监管第一道防线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组织参与了九个市(州、地)安监局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有效地改善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监督办法,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单纯在室内检查执法文书的方法,将煤矿督查专项行动、安全大检查工作与现场检查煤监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检查标准不降低,内容不减少的原则,通过对现场执法过程追踪、及时纠正煤矿行政执法中,对安全隐患监察、重大行政处罚程序和实施、自由裁量权掌握、事故查处等方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定期对上报的执法统计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用反馈《工作意见》、执法通报和现场分析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错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老兵”,该同志十几年如一日,时刻以工作为重,无论是在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时,还是参与省组织的各类节后复工复产,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在工作中,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与其他同志相互配合,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踏实、作风扎实、基础打实、监察务实、责任落实、成效求实”的要求,无论工作任务有多艰难、工作环境有多恶劣,从不退缩。多年来,该同志经常深入煤矿一线,深入煤矿井下查找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煤矿; 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了改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有益建议,将监管监察工作与对煤矿的指导服务相结合,在煤矿安全检查时经常因为忘我的工作,顾不上吃饭;经常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常常加班加点工作,牺牲小家,服务大家,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年来,每年累计深入基层煤矿达一百多天以上。

四、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参与了荔波县2011年“10.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沿河县2012年“4.26”重大透水事故、2013年盘江精煤公司金佳矿“1.18”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水矿集团马场煤矿“3.12” 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调查。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3

近几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的安排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为我省的煤矿安全工作和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全国第一“摘帽”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抓好煤矿的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为煤矿事故摘帽奠定基础,牵头和参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国有煤矿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重点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煤矿事故摘帽工作方案》、《煤矿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我省煤矿安全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监督办法,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单纯在室内检查执法文书的方法,将煤矿督查专项行动、安全大检查工作与现场检查煤监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检查标准不降低,内容不减少的原则,通过对现场执法过程追踪、及时纠正煤矿行政执法中,对安全隐患监察、重大行政处罚程序和实施、自由裁量权掌握、事故查处等方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定期对上报的执法统计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用反馈《工作意见》、执法通报和现场分析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错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对分局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此外还根据对各地的监察情况,向地方政府下达《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书》。

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2008年以来,积极参与省组织的各类节后复工复产,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在督查中,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与其他同志相互配合,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踏实、作风扎实、基础打实、监察务实、责任落实、成效求实”的要求,积极深入煤矿井下,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煤矿; 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了改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有益建议,将监管监察工作与对煤矿的指导服务相结合,2008年以来,每年累计深入基层煤矿达110天以上。

四、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和调查:积极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救援,2009年1月17日毕节地区赫章县一非法煤窑塌方被困3人。接报后,与事故处立即赶赴现场,经全力抢救,3人平安获救;2009年3月20日上午7点40分左右,黔西南州晴隆县联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23名工人有13人安全升井,被困10人生死不知。10点20分,与事故处人员赶到现场,向矿方了解井下情况,并结合现场勘查及对图纸分析后,组织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成功救出9人,1人遇难; 2009年 6月17日15:30分左右,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井下作业30人,其中15人安全升井,15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温家宝、周永康、石宗源等领导均作出重要指示。省长林树森批示,要求“千方百计开展救援”; 副省长孙国强明确要求“1%的希望,也要付诸100%的努力”根据局领导的安排,从18日接到事故报告的当天立即赶到事故现场(18日刚从金沙检查回贵阳) 参加抢险救援17天。参与了盘县羊场煤矿2009年“3.18”冒顶和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威宁县东风镇2009年“3.19”非法小煤窑瓦斯爆炸较大事故、黔西县江丰煤矿2009年“8.25”瓦斯爆炸较大事故和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新桥煤矿2009年“6.17”重大透水事故、普定县大坡煤矿2010年“10.27”重大透水事故、金阳新区富宏煤矿2010年“5.29”重大透水事故、荔波县2011年“10.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沿河县2012年“4.26”重大透水事故的调查。

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一方稳定和平安。几年来,特别是在国庆“六十周年”大庆,“两会”和“十八大”前的敏感时期,各地上访不断增多,对信访批示,都在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按期回复。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主要事迹材料

 

----煤矿安全监管处(执法监督处)洪福兴

 

洪福兴,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贵州工学院,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6年调入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后,连续几年被评为优秀国家公务员、国家安监总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被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授予“贵州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该同志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为目标,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党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恪尽职守,以坚定高昂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以“强基础、严执法、重服务、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坚持标准,严格执法,强化服务,为提升我省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光和热,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形象和模范带头作用,以对煤矿安全监管事业高度忠诚的信念、高度负责的态度诠释了一个优秀安监工作者踏实奉献、敬业有为的工作真谛。主要事迹有:

一、抓好煤矿的基层基础工作:

(一)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通过推动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树立典型、加强服务等多项举措,使我省有9对煤矿被国家安监总局评定为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实现了全省2012年度所有生产矿井均达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省三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省一级标准化矿井21处,省二级标准化矿井215处,比2011年度分别增加5处、169处,增长31.2%和369.4%。

(二)创新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效果。一是为了进一步改善煤矿安全监管效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阶段重点,该同志参与起草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提出了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责和履职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监管第一道防线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组织参与了九个市(州、地)安监局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有效地改善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监督办法,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单纯在室内检查执法文书的方法,将煤矿督查专项行动、安全大检查工作与现场检查煤监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检查标准不降低,内容不减少的原则,通过对现场执法过程追踪、及时纠正煤矿行政执法中,对安全隐患监察、重大行政处罚程序和实施、自由裁量权掌握、事故查处等方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定期对上报的执法统计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用反馈《工作意见》、执法通报和现场分析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错误,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老兵”,该同志十几年如一日,时刻以工作为重,无论是在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时,还是参与省组织的各类节后复工复产,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在工作中,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与其他同志相互配合,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工作踏实、作风扎实、基础打实、监察务实、责任落实、成效求实”的要求,无论工作任务有多艰难、工作环境有多恶劣,从不退缩。多年来,该同志经常深入煤矿一线,深入煤矿井下查找隐患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煤矿; 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了改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有益建议,将监管监察工作与对煤矿的指导服务相结合,在煤矿安全检查时经常因为忘我的工作,顾不上吃饭;经常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常常加班加点工作,牺牲小家,服务大家,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年来,每年累计深入基层煤矿达一百多天以上。

四、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参与了荔波县2011年“10.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沿河县2012年“4.26”重大透水事故、2013年盘江精煤公司金佳矿“1.18”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水矿集团马场煤矿“3.12” 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调查。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4

煤矿事故何其多

安全生产,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古老而沉重。“煤矿生产,安全第一”。一句耳熟能详的口号,简单而响亮。一起起矿难触目惊心,一次次警钟震撼天地。“矿难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几年来,矿难的噩耗频传。从几个到上百个,从瓦斯爆炸到作业面透水,多少矿工兄弟含冤长眠于乌黑的煤海之底。警钟,渐渐地被矿难麻木之后,人们开始习惯地把它变成一种简单的记录符号。每每矿难的警钟响起,在人们的记忆中,又画上了几个阿拉伯数字。过后,生产依然,事故不断。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煤,煤可以发电,可以取暖,可以做饭等等,然而频发的矿难使我们知道:这煤里含有血,每斤煤都是煤矿工人拿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介绍,2008年共组织查处煤矿事故1901起,全国煤矿共发生重特大事故38起,死亡707人。

触目惊心的数据,令人瞠目结舌的煤矿现状,令人担忧的煤矿工人的命运,这么多矿难的背后,或许是矿主的贪婪,或许是煤价的提升,但我们更能看到的,是廉价矿工的身影!爆炸的是失控的瓦斯,遇难的是矿工,泣血的是无数个矿工家庭。

我们还依稀的记得,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2005年11月28日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66名矿工不幸遇难。新年第一天,总理开完会就飞赴铜川。当晚,就召开了有地方领导、矿区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如何加强煤矿安全工作问题。

2006年1月2日一大早,总理赶到陈家山煤矿矿难职工灵堂。肃立默哀,向遇难职工鞠躬,与遇难职工家属代表一一握手,表示深切慰问。含泪握手遇难者家属。

而就在2005年11月21日,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在贵州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时,掷地有声讲“国家不是不要煤,但是不要带血的煤!”可时至今日,中国某些地方却一直在生产这“血”煤,一直在用活生生的生命置换着煤,2005年,黑龙江七台河公司东风煤矿和河北省唐山市刘官屯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在这两起矿难中丧生的矿工人数,都超过了100人;2006年11月5日到25日,又接连在山西同煤集团焦家寨矿、山西灵石县南山煤矿、云南曲靖昌源煤矿发生3起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2007年12月5日山西洪洞矿难、2008年山西临汾襄汾县“9・8”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277人遇难,令人惊叹的数字,然而,就在2009年春节刚刚离去,2月22日凌晨2时23分,山西省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南2采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前车之鉴,记忆犹新,然而矿难似乎一直在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2008年全国煤矿共发生重特大事故38起,死亡707人,同比起数增加10起、上升35.7%,死亡人数增加134人、上升23.4%;其中23起重特大事故是由煤矿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占全部重特大事故的60.5%。2008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组织查处煤矿事故1901起,按期结案率达到94.9%,已结案的19起重特大事故,共查处相关责任人315人。

我国正在重点整顿煤矿、治理瓦斯,从2005年起,国家每年安排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并通过瓦斯开发利用等多种手段,合力遏制瓦斯这个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

矿难为何频频发生

我国对煤矿安全可谓高度重视。每每发生矿难,人们总能看到安监总局领导和地方省市领导在事故现场处理危机的忙碌身影。舆论也对黑心矿主、官煤勾结等口诛笔伐。国家还从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但遗憾的是,矿难仍然像一个驱之不去的恶魔,频频光顾。有关统计显示:中国的煤矿平均7天就要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大事故,平均50天发生一起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矿难为何频频发生?为什么每一次矿难的发生都有那么多人丧失宝贵的生命?矿难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对治理矿我们能有效的做些什么?

对于矿难发生的原因有很多认识,绝大多数是合理的,但也有不合理的,甚至有些人简单的认为是由于中国老百姓太穷了,矿工素质太低下了。如果说是因为中国太穷,则如何解释我国煤矿事故死亡率是比我们更穷的印度的13倍呢?(据统计,我国煤矿事故死亡率是印度的13倍)这样的解释显然是不合理。矿难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复杂的。经营者只顾追求利润,忽视矿工生命。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特大事故为例:矿长竟不知《特别规定》、《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为何物,没有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最具危险的因素全然不知;而片面追求产量,超强度、超定员开采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意识淡漠,安全投入不足。事故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法避免的意外事故;一种是人为的责任事故。近年来发现的100人以上重大矿难事故的情况来看,无一不是可以避免的,都是人为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于一些企业领导的安全法制意识薄弱,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致使近年来无论煤矿和非煤矿都曾连续出现一些恶性事故。许多事实表明,大部分矿难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但不幸的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防范措施漏洞百出,最后终酿惨剧。在煤矿领导那里,年关来近,赶产量,求利益,安全生产意识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变得日益淡漠,矿工的生命也在这种淡漠中被视作了儿戏。

地方政府错误的发展观。在全国煤矿形势好转,私人承包煤矿开始迅速增加,大量私人开采的小煤矿也迅速出现。与承包私人经营煤矿性质不同的是,这些小煤矿从当初开采到经营,均为私人行为,即责权在于开矿者一身。同时由于私人力量的弱小,所开矿的规模也很小,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黑矿主的原因则在于无法得到合法的国家开采证,属于无证经营。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显示,我国小煤矿数量占矿井总数的近80%,2008年,小煤矿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35%,而事故死亡人数高达73%;小煤矿共发生26起特重大事故,占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68%。

、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某些政府机关的某些官员,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属在煤矿入股,靠分红利获取暴利。根据不久前的统计,在一次治理官煤勾结的行动中,山西省共清理出922名官员投资入股煤矿,涉及金额达9247.47万元人民币;新疆共清理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62人,撤资退股金额267万元;江西一批投资入股煤矿的干部向所在单位登记并退股,涉及股金1700余万元……,导致许多煤矿长期疏于管理,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查处不力,政府机关应该是管理机构,一旦这些管理机构的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暴利而放弃其本质的话,那么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贯彻落实中大打折扣。

职能部门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如果不提高管理水平,单靠增加安全投入,提高个体工人素质,是很难杜绝矿难事故的。而提高管理水平,关键在于管理者。可是当前我国,无论国有煤矿,还是私人煤矿,在把好煤矿管理者的入口提高到减少事故地位这方面还做得很少。一个人无论有没有管理煤矿的经验和水平,只要是有钱,就能做矿主。一个人也不考察他有没有管理矿的经验,就把他推上了矿主的领导岗位,做了矿主后很少对他们进行培训。这是对矿工生命的极不负责。

严把煤矿生产安全关

每次的矿难之后,我们痛斥腐败官员,痛斥体制弊端,痛斥不良老板,甚至痛斥责任政府――酣畅淋漓之后,一切如旧。矿山深处,阳光无法照耀的角落,总是会有那么一群人,情愿忽略所有的风险。即使明明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但他们还是毫无选择地下井――家人的生活,孩子的将来,自己的生死,或许就在这一筐筐的原煤里面装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用三个“多发”、三个“有差距”和两个“不平衡”概括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赵铁锤说,当前,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非法违法生产事故多发、瞒报事故多发。

赵铁锤介绍,黑龙江、河北、山西等地相继发生多起煤矿瞒报事故。其中,鸡西麻山区“2・18”煤矿透水和鹤岗兴安区“3・5”煤矿火灾,张家口蔚县“7・14”炸药燃烧,晋城沁水县“4・24”顶板事故等瞒报事故,性质十分恶劣。

三个“有差距”指思想认识有差距,责任落实有差距,隐患治理有差距。赵铁锤说,一些地方和企业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形式、走过场,大量的隐患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赵铁锤介绍,我国小煤矿数量占矿井总数的近80%,2008年,小煤矿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35%,而事故死亡人数高达73%;小煤矿共发生26起特重大事故,占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68%。

各地煤矿单位更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以“一通三防”为主线,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通过安全生产创佳绩,真正体现“两不误、两促进”,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效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去。

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横幅等阵地,大力宣传“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和决战年终的目标、任务、措施。群工部要将安全理念制作成标牌,在工业广场、主干道、井下大巷、峒室等地点悬挂,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积极落实隐患排查活动。围绕怎样实践安全理念和查找工作现场和思想上的“两个”隐患,集中进行案例教育,针对同类型重复发生的生产和人身事故,要组织职工认真讨论,引导职工深入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努力做到不再发生同类事故和近似事故。

扎实开展“一通三防”教育。安监部、政工部要联合开展相关专题讲座和知识培训,以强化职工通防知识,提高防范技能。各基层单位的党政主管要切实抓好所辖区域的通防工作,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查瓦斯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通防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煤矿安全问题每一步每一环都不能松动,都不能落空。只有环环相扣,才能根本解决这一大难题,才能有效的防止再次矿难的来临。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9年要采取多项措施,力保全国煤矿事故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再下降2%以上。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去年,通过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全国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9.3%和15.1%。其中,通过加大瓦斯治理力度,使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3.1%和28.2%。深化煤矿整顿关闭,2008年关闭取缔小煤矿1054处。通过继续实施“管理强矿”战略、加强安全监察等,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提高。去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1.182,比上年下降20.4%。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5

抓住“牛鼻子”

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付建华解释了50个县为什么被确定为“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他说,目前我国共有26个产煤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26个产煤市(地、州),772个产煤县(市、区)。从2008-2012年5年间的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事故起数下降幅度、死亡人数下降幅度等6个评估要素统计分析,并赋予不同权重,确定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等50个区县为“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区县”,也就是全国煤矿安全的“重灾区”。从煤矿事故起数看,前5年全国产煤区县共发生煤矿事故6908起,其中50个重点区县发生2245起,事故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从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看,前5年全国产煤区县煤矿事故共死亡1万1576人,其中50个重点区县煤矿事故共死亡3650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5倍。从煤矿重特大事故情况看,前5年全国煤矿共发生重大事故102起,特别重大事故17起,全部集中在包括上述50个重点区县在内的101个区县。

付建华进一步分析道,从主客观条件看,这50个区县的共同特点是:煤炭赋存条件较差,煤矿井型小,矿井数量多,开采方式落后,机械化程度低;灾害比较严重,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灾害严重,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煤矿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漠视工人生命安全,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一些煤矿安全培训走过场甚至根本不搞培训;煤矿企业管理水平低,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等问题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认为,应清醒地看待存在的问题及差距的症结。他说,造成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生产相对被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要表现在:煤炭赋存条件较差,自然灾害比较严重;安全基础薄弱,技术水平低下;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严重缺失;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深层次矛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如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管理者还没有牢固树立和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还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等。

打好“翻身仗”

王德学强调,要以落实“双七条”(《煤矿矿长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为抓手,推动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他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50个重点县的实际,下一步要坚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守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为主线,以“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地方煤炭产业发展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大幅度降低煤炭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50个重点县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王德学要求,50个重点县的煤矿安全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在今后很长的时期内都要实行重点监控;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率效能;要坚持抓典型引路和后进提升,通过综合治理,使本地煤炭企业的状况有一个革命性的、脱胎换骨的改变;要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彻底整改。王德学还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各司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服务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作为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与各个重点县的联系,多深入基层、多下矿井、多接地气、多搞调查研究、多掌握实际情况、多听真实意见、多推出新的举措,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帮助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及时总结各个县区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以推动面上工作的更好开展。

付建华指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是发生煤矿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打非治违”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牵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常抓不懈、抓住不放。淘汰落后、整顿关闭是推动我国煤炭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只有通过调整结构、关小建大,坚决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建立以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为主的新型煤炭工业格局,才能为煤炭工业安全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打造我国煤炭工业“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反思、深入探索,如何才能实施更加有效的科学监管机制,对煤矿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能够确保真查出问题、真停止生产、真整改隐患、真严格验收,在每个环节上都能扎扎实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推动“治本攻坚”

50个重点区县所在省(区、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50个重点区县区长(县长、市长)及分管副区长(副县长、副市长)参加了这次座谈会。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云南省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煤炭管理体制不顺、煤矿安全基础薄弱、责任落实有差距、非法私挖滥采屡禁不止等。同时也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除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双七条”、强化“三项监察”外,还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深化煤矿“打非治违”和整顿关闭工作、推进煤矿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等。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6

Yu Huafeng

(Business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Yima Coal Industry Group Co.,Ltd.,Yima 472300,China)

摘要:随着全国煤炭主产省(区)关闭整顿、整合、兼并重组小型煤矿步伐的加快,如何有效管控数量众多的小型煤矿成为整合主体面临的严峻课题。义煤集团结合实际,积极进行探索实践,建立起了有效的三级管控模式;结合管控重点,构建了五条管控路径;分析了兼并重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pace of close for rectification, integratio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of small coal mines accelerating in national coal production provinces (regions), how to effectively control a large number of small coal mines become a serious issue the overall integration facing. Yima Coal actively explored and practiced according to the reality, established an effective three-level control model, constructed five control path with the key points of control,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merger and acquisitions, and put forward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关键词:兼并重组 小型煤矿 管控模式 路径选择

Key word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small coal mines;control model;options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4-0132-02

0引言

为了提高煤炭行业的集中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支持山西、内蒙、河南、陕西等重点产煤省(区)关闭整顿、整合、兼并重组小型煤矿步伐。在全国排位第三的煤炭大省河南省也积极推动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确定了6家省骨干企业对全省793处煤矿进行整合、兼并重组。这6家骨干企业所整合的小型煤矿的数量少则几十个,多则上百个,管理的难度明显加大,对有效管控提出了全新的课题。

义煤集团作为河南省整合小煤矿的6家企业之一,在实践中积极研究探索建立了新型管控模式,在河南省较具代表性,适应有效管控小型煤矿的需要。

1概述

根据河南省政府意见,义煤集团主要负责豫西地区的小型煤矿的兼并重组,初期负责兼并84家,兼并过程中又增加4家,由于多种原因,实际整合80家,其中90%以上为年生产能力15万吨的煤矿。义煤集团所兼并重组的煤矿主要分布在洛阳、三门峡市下属的9个县、市、区,最远跨度在200公里以上。由于整合的煤矿点多、战线长,为了实现对这些煤矿的有效管控,义煤集团探索建立了三个区域公司,每个区域公司所管辖煤矿在20-30个左右。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在认真调研、科学分类的基础上,要关闭一批没有开采前景的小型煤矿,使实际复产的小型煤矿在可以有效控制的范围内。

2管控模式选择和责权体系设计

2.1 管控模式选择为了实现集团总部对各个小型煤矿的有效控制,保障安全生产,义煤集团探索建立了三级管控模式(见图1)。

集团总部是管控体系的第一层级;三个区域公司是义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管控体系的第二层级,也可以视作子集团;被兼并重组的小型煤矿处于管控体系的第三层级。实施分级管理,第一层级管理到第二层级,第二层级管理到第三层级,即:集团总部直接管理区域公司,区域公司直接管理小型煤矿。

2.2 责权体系设计

2.2.1 集团总部责权定位集团总部处于整个管控体系的最高层,是决策中心、管理控制中心和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责权是:①决定区域公司的发展规划;②对区域公司设立和撤销、投融资、资产管理、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③对区域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技术指导、支持和监督检查;④决定区域公司领导班子的任免和薪酬考核兑现;⑤依照合法渠道向合资小型煤矿派出股权代表和高管人员;⑥实施财务、销售、供应三统一管理。

2.2.2 区域公司的责权定位区域公司是产业经营和利润中心,以利益最大化和安全稳定为目标,主要责权是:①承担所辖煤矿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②提出所辖小型煤矿技改方案的建议方案,并监督实施;③负责矿井安全、维简和折旧费用的提取,并监督使用;④负责所辖小型煤矿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验收;⑤贯彻执行集团总部财务、销售和供应统一管理的政策;⑥提出所辖合资小型煤矿各项经营指标建议,并对所辖合资小型煤矿进行预考核;⑦拟订所辖合资小型煤矿高管人员绩效薪酬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⑧对所辖合资小型煤矿的劳动用工的合法、规范性进行监管。

2.2.3 合资小型煤矿的责权定位合资小型煤矿是煤炭安全生产中心,是具体的执行层,主要责权是:①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煤矿安全生产;③更新落后装备,采用先进的采煤工艺,提高原煤生产效率;④服从所属区域公司的管控;⑤加强目标成本控制,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⑥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实施管控的主要路径

3.1 合理设计组织机构按照精干高效、一专多能的原则设计组织机构,因事设岗位,因岗配人,确保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

3.1.1 区域公司组织机构区域公司是义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领导班子设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各1名,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经营、运销的副总经理各1名。区域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健康环保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物资供应部、运销部等7部1室。

3.1.2 合资小型煤矿组织机构合资小型煤矿设党支部,支部书记由总经理或监事会主席兼任;成立工会组织,工会主席由监事会主席副书记兼任;经理层人员配备“五职”矿长、财务总监。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均要带班、跟班;人员不足时,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副书记带班、跟班。合资小型煤矿下设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健康环保部等2部1室。

3.2 实施财务、销售、供应三统一管理为了实现集团总部通过区域实现对合资小型煤矿的有效控制,义煤集团通过合理授权,实施财务、销售、供应三统一管理。

3.2.1 实施财务统一管理①集团总部向区域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并对总部负责。②区域公司成立会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所辖合资煤矿实施记账、核算和资金支付;负责核算集团公司与合资煤矿的往来事项,核算对合资煤矿费用扣缴、专项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负责合并汇总所辖合资煤矿财务报告,按时、保质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监管所辖合资煤矿依法依规经营、照章纳税。③区域公司对所辖合资小型煤矿的资金管控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报账支付”制度。④合资小型煤矿应配备一名出纳,负责本合资煤矿的报账、资金申报、支付等工作。⑤合资小型煤矿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制度。

3.2.2 实施销售统一管理①执行集团总部下达的区域公司矿井煤炭销售价格。②坚持“先收款,后发煤”的原则,煤款必须汇入区域公司煤款专用账户。③集团总部销售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区域公司煤炭销售业务;负责对区域公司销售、煤质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根据市场需求和煤质变化适时按义煤集团定价机制对煤炭价格提出调整意见,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下达。④区域公司销售职责:监督所辖合资煤矿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区域公司煤炭销售价格,并负责《发运通知单》的开具和售后开票结算;负责对所辖矿井制订相应的销售管理细则,并对其销售、煤质、计量衡器进行检查;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销售信息、煤质数据和相关报表。

3.2.3 实施供应统一管理①总部对区域公司物资采购与供应采用“统一管理与指导管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大型材料和专项设备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供应;其它材料实行管理指导、监督,由区域公司自主采购供应。②集中采购物资由集团总部统一采购供应。③建立以“代储代销仓储管理”为中心的供应管理体系。④区域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采用招议标、比价采购方式采购。⑤区域公司的批量物资可选择具备储存条件、运输方便的义煤集团统管矿井仓库代为储存。

3.3 结对扶持兼并重组矿井为加快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矿井的复工、复产进度,保证复产后的安全生产,义煤集团制订下发了《结对扶持资源整合矿井暂行办法》,构建结对扶持体系。

3.3.1 就近分区定向进行包保以现有生产矿井作为责任矿井包保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小型煤矿,每个责任矿井根据区域就近原则包保3-6个小型煤矿,对结对帮扶小型煤矿给予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帮扶。

3.3.2 结对开展技术帮扶责任矿井技术科室及人员与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小型煤矿的对口科室及人员“结对子”,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指导小型煤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

3.3.3 协管扶持责任矿井对结对的小型煤矿实行协管。联合组成专家组,定期对小型煤矿存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问题进行会诊,提出整改意见。

3.3.4 采取灵活的薪酬和劳动关系政策各责任矿井选派到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小型煤矿的管理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薪酬由相应区域公司或服务矿井支付,其劳动关系可根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单位或调入相应区域公司。

3.3.5 严格责任追究各责任矿井是结对帮扶的第一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矿井主要领导的责任。

3.4 建立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①区域公司作为义煤集团的子集团,纳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考核范围。②集团总部根据区域公司管理性质及业务范围,设置原煤产量、安全、经费控制、制度落实等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③集团总部对区域公司经理层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奖惩和人事调整的依据。④区域公司对下属小型煤矿的考核,除了按照设定指标进行考核外,对班子成员不能坚持带班的,明确规定不能执行年薪,强化对安全执行力的考核。

3.5 实施全员培训①整合主体企业派遣到小型煤矿的“五职矿长”全部到有煤矿主体专业的大学进行“五职矿长安全资格培训”和“五职矿长任职资格培训。②特殊工种员工全部到整合主体企业安培中心按规定课时、按规定内容进行培训。③一般工种员工安排在整合主体企业安培中心培训,或者委托地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以上各层次人员培训结束后,均需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正式颁发证书,持证上岗。

4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1 存在的问题

4.1.1 由于整合主体企业整合煤矿数量的大幅增加,按规程要求需要配备的煤矿主体专业和相应管理人员出现较大缺口,给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4.1.2 被整合小型煤矿长期不规范开采,井下系统复杂,安全生产风险大,需要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增加了企业发展成本。

4.1.3 被整合前,小型煤矿井下主要采掘业务主要采取外包形式,承包商带资承包,资金压力不大;被整合后,将逐步取消以包代管,小型煤矿的资金压力将会明显增大。要解决融资问题,整合主体企业势必要为整合的小型煤矿提供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4.1.4 整合小型煤矿过程中,双方对转让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分歧,甚至分歧较大。

4.1.5 整合主体企业向被整合的小型煤矿派遣的总经理既要懂技术又懂管理,否则很难顺利开展工作,但对整合主体企业来说存在较大的挑战。

4.2 建议

4.2.1 鉴于整合兼并重组小型煤矿长期存在的安全欠帐,企业发展成本较大,为促进其安全发展,建议给予整合兼并重组小型煤矿在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

4.2.2 整合主体企业要加强对兼并小型煤矿管理团队的派驻,尤其是重要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如“五职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及绞车工、通风工、放炮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种。

4.2.3 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保证成熟一个恢复一个,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2.4 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7

目前,我省以减少矿井数量、提升单井规模、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小煤矿结构调整工作已全面展开。在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在工作进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关系问题。在当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中,我赴莲花县、宜春市袁州区、丰城市、铅山县等主要产煤县(市、区),就小煤矿结构调整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小煤矿结构调整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思考。

一、我省小煤矿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20__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专项整治以来,我省煤矿尤其是小煤矿呈现出矿井数量大幅减少、煤炭产量稳步增长、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的局面。20__年末,全省共有小煤矿679处,比20__年减少52%。20__年,全省小煤矿原煤产量1809万吨,比20__年增长52%;事故死亡人数100人,比20__年下降40%;原煤百万吨死亡率5.53,比20__年下降64%;事故死亡人数、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小煤矿继20__年、20__年后,20__年再次杜绝了重特大事故。

但是,我省小煤矿仍存在着许多制约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

事故总量偏高,安全压力大。我省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仍占全省的3/4左右,原煤百万吨死亡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矿井规模过小,产业集中度低。全省小煤矿数量占全省煤矿总数的95%,单井平均生产能力和实际产量分别为3.2万吨和2.66万吨。

矿权设置不合理,矿井布局混乱。一些矿区在同一区域内小煤矿分布密集,有限的资源被分割给了几个煤矿,小煤矿采矿范围小、矿界犬牙交错、布局不合理、煤炭储量少、服务年限短的情况十分严重。全省小煤矿平均每处采矿范围仅0.3km2,拥有地质储量和可采储量分别约40万吨和20万吨,相当部分矿井采矿范围不足0.1km2,地质储量不足20万吨。

开采工艺落后,安全条件差。大多数乡镇煤矿无正规壁式采煤工作面,基本靠巷采,采煤方法落后;不少矿井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完备,或者运行不正常。

机械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我省小煤矿采掘机械化率为零,基本依靠人工的强体力劳动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水平不高;采掘大巷、采区的煤炭运输基本靠人力推车;人员输送设备缺乏,工人上下班基本靠步行,生产环境和条件亟待提高。

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技术力量薄弱,在职的技术人员平均每个小煤矿仅2.06人,其中绝大部分担任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学历的专职技术员相当缺乏。从业人员基本上是农民工,大多为初中、小学学历,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和自我保安能力低下。

废渣废水排放量大,影响生态环境。据调研,一个小煤矿每天排出的井下水,少则100多吨,多则上千吨;每年排放的废弃矸石,少则几千吨,多的几万吨,排放的大量废渣废水给生态环境的保护带来极大的影响。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先天不足。我省小煤矿绝大部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期开办的,主要开采零星小块资源和大矿边角块段。由于当时国家没有对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开局进行有效的规范与管理(采矿许可制度到九十年代中期才逐步得到落实,煤炭生产许可制度九十年代末期才开始实施),这些煤矿开采的块段勘探程度低,基本上没有正规的地质勘探资料;其建设既没有经过合理的规划布局,也没有正规的矿井设计,许多矿井甚至是几个独眼井联合改造而成的。

二是后天管理不到位。采掘布置无计划性,井筒随意开拓,靠增加井筒多出煤;水平划分不规范,无正规回风水平,通风系统不完善,违规串联通风现象普遍存在;靠无计划布置大量巷道探煤,乱采乱挖。小煤矿业主普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主观上不愿意增加安全投入,不愿意增添矿井装备。

要解决好上述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方面是要专项整治与强化监管并重,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隐患;另一方面是要关闭淘汰与改造提升并举,通过关闭淘汰一批矿井、改造提升一批矿井,继续减少煤矿数量,提升矿井井型规模和安全装备水平,调整煤矿结构。

二、我省小煤矿结构调整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从对几个主要产煤地区的调研情况看,我省在实施小煤矿结构调整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业主和矿工存在抵触情绪,一旦处理不好将影响社会稳定。从小煤矿业主来看,目前的679处小煤矿都是合法的矿井,经过20__年以来近7年的整治,都按照国家这些年来的要求,投入了大量资金完善系统和装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据调研,几年来一个小煤矿平均投入了约800万元进行整治,高的达20__多万元)。而国家近年来对小煤矿的政策变化过于频繁,前段时间是符合产业政策的,现在又不符合了。在关井上,一些地区主要是以行政手段为主,政府补偿很少(仅几十万元),甚至不予补偿,业主损失较大。加之小煤矿涉及投资人较多(据调研,有些小煤矿股东达160余人,许多股东的资金又是向众多的亲友借的),关闭一个矿井,涉及的社会稳定压力很大。

从小煤矿从业人员来看,在部分主要产煤地区,小煤矿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就业渠道之一。我省小煤矿从业人员约9万人,平均每个小煤矿约130余人,基本上都是煤矿周边农村富余劳动力。这些人员文化程度低,难以在工业园区、沿海城市等要求较高的企业就业,即使在这些企业就业,工资待遇也很低,而选择

在小煤矿从事井下采掘工作,月均收入一般能达到2500~3000元。

二是部分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我省小煤矿分布较广,涉及44个县(市、区)、168个乡镇。一个年产4万吨的煤矿一年可向当地提供200~300万元的税费收入,部分产煤县财政收入的1/4~1/3、少数乡>!财政收入的80%来源于煤炭,煤炭开采在部分县、乡目前仍是经济发展的支柱。部分基层干部担心调整煤矿结构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劳动力就业,希望 “长期靠煤吃煤”,少数干部还存在“要发展就会有牺牲,挖煤死个把人、影响点环境是正常的”错误思想。

三是对煤矿结构调整的目的认识模糊。错误地认为结构调整只是关几个矿井,对投资改造小煤矿、提升矿井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重要性认识不清,投资改造的积极性不高,等待观望,推一下走一步。 三、对推进我省小煤矿结构调整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准确定位我省煤炭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对我省煤炭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促进全省崛起的大局来思考、定位。

客观地分析,全省煤炭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有以下三项:

第一,贯彻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保护广大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煤炭工业必须走科技含量高、安全有保障、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道路。我省煤炭开发条件尤其是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地质构造复杂,断裂发育,煤层不稳定,水、火、瓦斯、煤尘、顶板5大灾害俱全,煤矿安全基础较差,安全生产压力极大。力争不出大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为我省崛起营造安全平稳的环境,不给我省崛起进程添乱,是我们思考问题的根本出发点,是我省煤炭行业的首要任务。

第二,保障结构调整进程中的社会稳定。我省煤炭资源赋存分散,以小块居多,先天不具备规模发展煤炭工业的条件;无论是从资源方面、安全生产压力方面,还是从保护我省青山绿水的优良环境方面分析,长远看我省小煤矿应该是逐步淘汰的,这既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需要,也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客观因素决定的,更是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也应看到,淘汰必然是渐进的,淘汰的进程应注意协调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注意把握社会的承受力,避免大范围的不稳定现象发生。

第三,增强特殊时段煤炭供应尤其是电煤供应的保障能力。煤炭是我省一次能源消费中的主体,约占72%,这种主体地位在今后较长时期内难以改变。目前,我省生产的煤炭约占全省煤炭消费量(约5000万吨)的50%~60%,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特殊时期,受全国煤源紧张和入省运输能力制约的影响,其比例更高。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需求尤其是电煤需求将大幅上升。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和稳定住我省的煤炭产量,对我省经济发展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定位我省小煤矿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

我认为,我省小煤矿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应是“一个趋于合理、两个大幅减少、四个明显提高、一个基本稳定”,即矿山布局趋于合理,矿井数量和事故总量大幅减少,矿井单井规模、装备水平、防灾抗灾能力、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煤炭产量基本稳定。

矿山布局趋于合理。单井采矿范围平均增加一倍左右,基本消除因矿权设置不合理而引发的越界开采现象;淘汰零星、边远矿井,减少涉煤乡镇数量。

矿井数量和事故总量大幅减少。到20__年,小煤矿数量和事故总量争取比20__年减少10%以上。

矿井单井规模、装备水平、防灾抗灾能力、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小煤矿单井平均能力提高到6万吨左右,单井平均产量提高到4.5万吨左右;按6~9万吨的能力装备矿井主要设备,完善安全设施和设备。同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靠管理强矿,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煤炭产量基本稳定。力争在10年内,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

(三)把握好结构调整的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结构调整必须以资源为基础。煤炭行业是资源性行业,是否有资源和资源是否可靠是发展的基础。在结构调整中,必须首先补上摸清资源这一课。整合、改造的矿井,必须聘请地质勘探队伍开展资源调查与补勘,摸清资源赋存状态、主要开采条件,必须具备与整合、改造后能力相对应的资源储量。

二是调整方式上尽量采取资源、资产整合的模式。要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尽量避免以行政手段强行推进,更多地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引导煤矿企业实施资源和资产整合,统筹处理好调整与稳定的矛盾。

三是注重矿井综合能力的提升。首先是生产能力的提升。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煤炭开采过程中存在着瓦斯、自然发火、煤尘爆炸、透水、冒顶、跑车等重大危险源。要治理这些重大危险源,消除安全隐患,就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采取大量的技术措施,规模过小的煤矿往往没有这个资金和技术实力。煤炭行业的发展不能也不可能建立在规模过小的小煤矿基础上,地方经济的发展、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也不能依赖于不能保障安全、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矿井生产能力的提升,必须严格把握一个矿井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的原则,矿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供电、采掘等各环节的能力必须同步提升。其次是技术装备水平的提升。通过矿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推广巷道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岩巷掘进扒岩机装载、采区刮板运输机和皮带运煤等技术装备的应用。

四是严格控制新建矿井。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内,继续严格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控制矿井总量,不批准新开小煤矿,主要通过对现有矿井实施扩建、改造,稳定全省煤炭产量。

煤矿个人安全总结篇8

在全党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际,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煤矿安监局联合召开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隆重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这既是对近年来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阅,也是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张德江指出,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总书记、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完善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在与会的各位班组长、群众安全监督员的心血和汗水浇灌下,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十一五”以来,在全国煤炭产量增长40%的同时,全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三个显著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 2009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51.1%和55.7%;二是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2009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65.5%和70.7%;三是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显著下降,由2005年的2.81下降到2009年的0.892。今年1至11月,全国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同比分别下降16.1%、9.9%和22%。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先后发生6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煤矿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现阶段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偏低的深层次因素,也有一些地方和煤矿企业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基础管理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班组岗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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