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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2-16 19:50:32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1

近期,驻省科技厅纪检组针对“新时期科技计划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问题”组织开展了重大专题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约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调研了厅系统和市州科技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情况,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就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我国反腐倡廉具有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其中,加强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从根本上解决廉政风险问题,就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失灵的困境,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等特点,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使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完善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制度链条”。比如,部级科技项目支持方式大多采取无偿补助形式,且没有明确地方科技部门对部级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措施,导致项目申报企业为了利益弄虚作假、地方科技部门归口处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权力寻租,建议科技部对科研项目支持方式从制度层面进行改进,对基础研究和重大、尖端科研项目以无偿补助的形式进行支持,对生产性科研项目可以采取有偿支持的形式,有效解决权力寻租的问题。同时,地方各级科技部门要切实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 善于依靠制度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具体到湖南省科技厅,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省本级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一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廉政谈话、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

三是清理完善制度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清理完善工作,在2010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3个、内部管理制度48个,按照“废除一批、新出台一批”的思路分类处置,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内部管理。

关于“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基本路径,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2015年初,厅党组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对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厅机关14个内设机构中有10个进行了职能调整,将内设处室按三类进行划分,即综合与监管处室、业务执行处室、管理与服务处室,将原先一个部门一条龙从头管到尾的权力切割成了3段,形成了权力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新设立监督管理处,将原各处室的经费监管、评估、验收等职能整合,牵头负责科技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开展权力责任清理工作,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保留8项,厘清责任清单40项,已分解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

二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省级科技计划评审立项工作实行“五统一,三分开”运行模式,即统一组织评审、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服务机构、统一集体决策、统一信息公开,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相互制约”。对部级科技计划申报推荐类项目纳入决策监督范畴,实行“1+5+N”管理模式,其中“1”为牵头业务处室,“5”为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监督管理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N”为与项目相关联的其他处室,分管厅领导为会议召集人。

三是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将原来的41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形成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平台和人才专项等5个类别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预计较上年减少40%以上,单个项目平均支持经费额度增加50%。创新经费支持与管理方式,对技术创新引导类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方式投入。

四是推行阳光行政。主动向社会公开非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今年7月,湖南省科技厅对2015年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798项拟立项项目进行了网上公示,涉及经费11242万元,首次对拟立项的面上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公示。

三、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做到全过程监督

一是创新项目评审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新设立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2

一、总体要求

《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目前,我局系统事业发展正处于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工作规划》的部署抓好我局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既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我局质监事业科学发展,争当全省质监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要保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全市质监工作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为树立和维护质监部门良好形象、实现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要注意把握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与质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贯彻落实“三服务”工作方针的具体措施相适应,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相适应。

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总体布局和省局争当全国质监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任务目标,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之中,贯穿于质监工作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是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充分认识和把握质监部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三是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是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方面的工作,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

五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与年度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使贯彻落实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三)工作目标

今明两年,着力解决权力运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相关改革,修订完善一批当前急需、条件又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再经过2至3年的努力,建成具有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反腐倡廉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使质监部门的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人民群众对质监部门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学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和举办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会制度。(人教科、监察室)

3、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市、省局组织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专题教育。(人教科、监察室)

4、开展党风党纪专项教育。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监察室、人教科)

5、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领导干部、机关作风和部门行风建设,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办公室、监察室牵头,各科、所配合)

6、严格执行《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确保因公(私)出国(境)活动有计划、有组织落实。(人教科、监察室)

7、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办公室)

8、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系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加强对全系统每年一次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纪律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监察室、人教科)

9、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教科、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0、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质监系统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质监信息》和局网站要重视反腐倡廉稿件征集和信息,组织引导对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讨论。(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

(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1、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行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人教科、办公室)

12、健全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质监事业改革发展、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发挥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按有关规定进行社会公示和决策听证。(办公室、法规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3、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具体规定。(人教科、监察室)

14、完善质监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准”、“八严禁”等规定;根据形势发展和情况变化,适时就规范从政行为提出新的有针对性的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5、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对党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对聘用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监察室、人教科、直属单位)

16、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我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协作的若干意见》。(监察室、法规科)

17、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认真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暂行规定》、《省局纪检组监察室交办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管理规定》,参照省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8、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从年开始,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评估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办公室、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三)强化监督制约

19、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监察室、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0、加强上级党组和纪检组对下级党组(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执行《关于建立健全市质监局党组抓基层党组织责任制的意见》,完善市局党组对下级党组(支部)成员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党组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检组对党组成员的监督。(人教科、监察室)

21、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和完善人事部门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核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坚持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事业单位职工招考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人教科、监察室)

22、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推行网上审批和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推广“阳光执法”,实施“开门审案”。(法规科、有关科室)

23、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落实财政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室、财务,监察室)

24、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市局党组成员每年要参加一个以上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人教科、监察室)

25、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监察室、人教科)

26、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定期走访、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办公室、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7、监察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监察室、办公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8、落实处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年度经济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促进审计结果落实。(办公室、财务,监察室、直属单位)

29、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优化办理流程,完善环境设施,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和监督检查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办公室,法规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0、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举报工作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办公室、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1、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32、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察谈话等环节监督检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和完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相结合的“双考核”制度,重视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运用。健全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人教科、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加强资产登记、清查。(办公室、财务、直属单位)

34、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财务,人教科)

35、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投标、评标定标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办公室、财务,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6、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办公室、财务,直属单位)

37、完善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质量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8、推进质监系统社团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自律,促进发展,规范服务和收费。(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9、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明两年,总结推广去年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重点搞好十类产品质量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认真解决有害物质超标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穿的安全,盖的舒心,吃的放心、住的安心。(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

40、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两个链条,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和产品质量责任追究两个体系。(质量科、食品科、直属单位)

41、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行为。(办公室、监察室)

42、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三下乡”活动,坚决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稽查分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3、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加强对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等行为。(监察室、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4、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积极参与市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45、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执法权索贿受贿、的案件,隐匿、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的案件,包庇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6、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行政许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以及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牌推荐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7、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使用办案措施。完善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案件办案工作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监察室)

48、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质监部门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监察室)

49、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各级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长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其他执法执纪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监察室、直属单位)

50、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监察室、直属单位)

三、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全面把握《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支部)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与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细化任务分解

各牵头单位(多个责任部门中排序第一的部门)要履行主抓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本贯彻落实意见,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相关任务和工作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同时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抓;要把相关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逐一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3

(一)刘光和组长对分管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朱朝英局长协助刘光和组长抓好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分管的驻部监察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室主任对本室分工任务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室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推动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保证作用。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政研中心、信息中心、社会新闻出版总社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加自觉地完善民政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和有效途径,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负责单位:办公厅、部机关各司局、全国老龄办、政研中心、福利发行管理中心、减灾中心、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收养中心、福利中心、中华慈善总会、社工协会,(监察局办公室注意了解掌握情况)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3、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民政部的实施意见,搞好任务分解。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4、继续抓好民政部党组关于贯彻实施纲要意见的落实,着力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科学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反腐倡廉相关制度,抓好计划2008年度建立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5、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负责单位:法制办、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6、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负责单位: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7、深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一室、二室

8、加强责任追究,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执行、不落实,由此发生腐败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二室

9、抓紧民政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研究,开展重点领域廉洁从政制度评估试点工作。

负责单位:政研中心、法制办、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10、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对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在10月底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将部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党中央、中央纪委。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三)加大作风建设力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和部直属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部直属机关作风的转变。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监察局办公室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12、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做好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小汽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的问题。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机关服务局

13、加强对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举办节庆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办公厅、财务和机关事务司、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办公室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14、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单位:人事教育司、办公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驻部监察局一室

15、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负责单位:外事司、直属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16、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搞好社会组织预防腐败课题的调研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配合有关部委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局、驻部监察局一室、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17、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中召开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办公室配合做好会务工作)、办公厅、优抚安置局、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人事教育司、福利发行管理中心

(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8、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纳入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内容。

负责单位: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民政部培训中心

19、发挥民政舆论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理念,弘扬反腐倡廉先进典型,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新闻办、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新闻出版总社、中国民政杂志、中国老年报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公益时报

20、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不断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21、制定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指导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

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22、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将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及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机关服务局

2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视对解决民生、促进基层民主、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办公厅、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24、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完善监督措施和制度。上半年,按照中央的要求,组织召开一次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25、加强对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法制办、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26、着手开展建立民政电子监察系统的调研。

负责单位:办公厅、信息中心、驻部监察局一室

27、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开展对2007年度救灾专项资金、“蓝天计划”、“霞光计划”等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救灾救济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28、做好中央纪委分工民政部负责的“强化对扶贫、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监管”牵头工作,维护资金安全。

负责单位:救灾救济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29、加强干部人事监督,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组织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30、继续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人事教育司(监察局办公室、一室、二室注意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3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依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职权目录,逐步推广行政权力全程网上审批。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负责单位:办公厅、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驻部监察局一室

32、做好中央纪委分工的“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牵头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建设领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委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委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工作。

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五)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33、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整合办案力量,加强对领导批示重要案件的督办和对转办举报信件核查的督办工作。建立实名举报反馈和回复制度。加强对重大案件和违纪案件特点、规律的剖析研究,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作用。

负责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直属机关纪委、全国老龄办、机关服务局、福利发行管理中心、新闻出版总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

34、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也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二室

(六)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4

一、目标意义

廉政文明是关于廉政的常识、崇奉、规划和与之相顺应的生活方法及社会评价的总和,是清廉从政行为在文明和观念上的反映。廉政文明在党风廉政建立中具有指导人、教育人、塑造人、鼓舞人的主要效果。增强廉政文明建立,深化推进廉政文明进机关活动,有利于发扬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本性效果,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品德防地;有利于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博得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立的认同、支持和参加;有利于在全社会构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评价,构成崇尚清廉、考究诚信、尊敬法制的社会风气和文明情况,构成反腐倡廉的优越气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增强廉政文明建立的主要意义,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用办法,扎实开展廉政文明进机关活动。

二、指导思想

廉政文明建立工作必需以邓小平实践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立党为公、在朝为民”这个中心,突出“艰辛斗争、清廉奉公”主题,以培养优秀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习尚进一步好转为目的,经过整合各方资源,开展丰厚多彩的廉政文明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才能,不断丰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使清廉的理念家喻户晓,构成党风、政风与社会习尚的良性互动。

三、活动内容

以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品德教育为重点,以培育清廉、高效、公正正派的机关作风为目标,以确立“立党为公、在朝为民”的服务理念为基本,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清正清廉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地,努力营建廉荣贪耻的浓厚气氛。开展廉政文明进机关活动,着力抓好“十个一”活动:

(一)读一本廉政书本。结合创立清廉型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阅读廉政书本活动,认真撰写念书笔记,经过念书活动熏陶情操,提高本身本质。此项活动由局监察室负责督查,并查阅个人念书笔记。

(二)上一堂廉政党课。结合机关情势教育,按期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并结合干部职工身边的正反事例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教育结果。此项活动由局机关党委负责抓落实。

(三)辟一处廉政文明宣传栏。结合宣传橱窗、学习栏的设置,设计制造一处廉政教育宣传栏,作为开展廉政教育的固定阵地。在廉政宣传栏上廉政信息,廉政学习领会,张贴反腐倡廉图片等。此项活动由局秘书科和监察室一起协调抓好落实,每期专栏要有图片存档。

(四)受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西牢狱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幻想信心、党风党纪为首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此项活动由局监察室负责落实。

(五)看一部廉政警示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影片和反腐倡廉电教片,常敲警钟,常抓不懈。此项活动由局机关党委和监察室一起抓好落实,并组织评论、撰写观后领会文章。

(六)唱一首廉政歌曲。组织干部职工学唱廉政歌曲,经过学唱廉政歌曲,在建立系统唱响正气歌,充分展现“城建人”的精神面貌。此项活动由局机关党委和监察室一起抓好,并在单位组织的文艺晚会中组织演唱。

(七)建一套廉政准则。在严厉执行已制订下发的《市城乡规划建立局指导班子成员“十禁绝”》和《市城乡规划建立局党组说话准则》的还,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准则建立,以准则保证廉政文明进机关活动的成效。此项活动由局监察室牵头相关科室抓好落实。

(八)开一次清廉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建立系统工作实践,将廉政教育归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党构成员和局直单位每年召开一次清廉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约请局部党员和群众参与。此项活动由局秘书科、机关党委、监察室一起抓好。

(九)办一个廉政网页。开设廉政文明网页,设计制造廉政屏保,发扬收集宣布道育效果。合时更新网页内容,加强网页的吸引力,努力把廉政网页建成反腐倡廉教育新平台。此项活动由局秘书科、机关党委和监察室一起抓好落实。

(十)设一个廉政建立告发箱。认真实行监督职责,对建立系统的党风廉政建立状况、指导班子清廉从政状况进行监督,以此促进廉政文明进机关活动的开展。此项活动由局监察室负责抓好。

经过上述活动,在全系统内倡议讲清廉、重诚信、守纲纪的优越风气,促进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建立、作风建立和情况建立,提高机关为民服务效能,改变机关形象,加强凝集力和战役力,促进城乡规划建立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工作办法

1、增强指导。为使廉政文明进机关活动扎实有用开展,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聂智胜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直单位首要指导为成员的活动指导小组,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保证廉政文明进机关工作稳步推进。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5

根据文件精神以及市监察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本委、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实际,对全县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和行政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程建设中心,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通过对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推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目标的实现。

二、监察工作范围

1、2012年县级重点监察项目(见附件);

2、2011年县级重点监察项目中尚未竣工的项目;

3、各镇、各部门选定的本单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开展中标履约情况专项检查。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对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采取责任单位自查和县督查的形式进行,并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各责任单位对列入重点监察范围的项目,要结合日常督查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资料收集、问题分析、督查整改和总结完善等相关工作。

(二)全面推行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按照提高廉政监察标准化、格式化水平的要求,2012年按上级要求推行重点工作廉政监察档案制度,《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共四类12种表格,包括工程基本信息、重点环节跟踪、基础管理、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现场督查、举报等内容。各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环节或重点事项,通过运用标准化、格式化的载体,反映工作痕迹,明确工作重点,从工程的前期决策、中期施工、后期收尾进行全程监督、过程监控、跟踪分析和综合评价。

四、时间安排

(一)计划阶段(5月上旬)。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确定拟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的具体项目,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下旬—9月份)。各责任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自行开展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并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对中标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检查阶段(6月—10月)。县监察局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台帐、现场走访等形式,对本实施意见所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廉政监察工作督查,重点对中标履约情况,廉政监察档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延伸到项目和现场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进行教育,同时,用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防腐自律意识。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创新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整合现有资源,强化工作职能,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保障群众利益,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根据我市行政区划、人口布局等具体实际,设立江都市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3个,冠名“江都市农村纪检监察工作X室”。

工作一室设在仙女镇,核定行政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纪检监察员5名。责任区域:仙女镇、宜陵镇、邵伯镇、丁伙镇、真武镇。

工作二室设在开发区(大桥镇),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纪检监察员4名。责任区域:开发区(大桥镇)、浦头镇、吴桥镇、郭村镇。

工作三室设在小纪镇,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纪检监察员3名。责任区域:小纪镇、武坚镇、樊川镇、丁沟镇。

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工作室所需编制在现有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中调剂解决,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代管。根据工作需要,主任可由正科长级或副科长级干部担任。非领导职务职数参照市纪委、监察局非领导职数设置办法设置,统筹使用。

工作室建立后,各镇的纪检监察组织仍然保留,原则上设1名纪委书记,其余人员一部分调入工作室,一部分留在原单位。

三、工作职责

工作室在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责任区内各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情况,遵守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责任区内各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承担责任区域检举控告类问题的核实处理以及案件查办等方面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责任区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落实;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立工作室后,各镇纪委主要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农村政策的执行;负责向党委提交对有关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意见;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完成市纪委和基层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各镇行政监察室负责日常基层监察事项,按照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加强政风建设。

四、工作关系

工作室是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市纪委、监察局职能室的指导,配合市纪委、监察局职能室做好相关工作,参与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目标考核。

工作室与责任区内各镇党委、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工作室依据授权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在责任区内开展工作,可以根据需要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听取镇领导班子有关情况汇报。工作室主任或副主任必要时可以列席镇党委、政府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会议。

镇纪委、监察室接受基层党委、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双重领导,同时接受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协助工作室在本镇开展工作。

五、干部管理与后勤保障

工作室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新提任的工作室主任、副主任人选一般从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和后备干部中提名,交流使用。工作室主任、副主任向市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情况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考核。工作室其他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和奖励等,参照市纪委机关同职级干部管理。市纪委、组织部根据工作室干部的任职情况(室主任在同一工作室工作一般不超过五年),应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和跨系统交流。工作室人员转岗交流到市直机关单位的,按我市基层干部调入城区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室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用品等由所在镇提供,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等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并在市纪委、监察局单列。每个工作室配备1辆公务用车,由市委、市政府统筹解决。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7

一、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财政监察日常工作

年初,根据上级各项文件精神,监察室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围绕财政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的开展好监察日常工作。

(一)认真进行内审工作。根据计划,监察室2011年共对6财经所XX年9月至2011年8月的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划拨进行了内审。通过检查,被查的财经所基本做到财务制度健全,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账户设置基本合规,但也发现被查财经所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会计法》相关规定、收费收据使用不当等三类七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监察室与财经所共同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帮助问题财经所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切实规范问题财经所财务;有力的维护了财政法规的严肃性,规范了被查财经所的财务收支行为。

(二)认真进行纪律教育。近年来,我们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普法工作的深入,使全市财政系统自身形象在社会上的好评日多,财政队伍的纯洁性有了质的飞跃。但也有极个别的人员认识模糊,产生错误,我们本着教育救人的工作方法入手,对其所犯的错误进行更正,并以其所受的错误处理结果警示他人,有力的推动了全市财政队伍依法行政的良好态势。

二、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为实现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财政局党组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杨大银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八个二级单位和有关股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监察室根据市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民主讨论、集中汇总的方式,为相关二级单位量身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今年四月,党组书记、局长杨大银分别与局属八个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二级单位2011年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内容和工作责任。为形成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财政局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局属二级单位和业务股室各负其责,纪检干部组织协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财政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办法》,形成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监察室要求各股室、二级单位将相关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覆盖”。健全的领导体系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为我局全面落实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宣传措施,扎实开展思想作风整训活动

结合思想作风整训活动,能过强化宣传,提高了财政干部职工廉政自律的主动性和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一)扎实开展思想作风整训活动。从今年3月底开始,监察室积极协助市财政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思想作风整训活动。围绕“整顿作风促转变,优化环境促发展”这一主题,结合财政实际,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自我约束为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主,实事求是、解决突出问题为主的原则,组织开展党性定期分析活动,5月7日组织全体机关股室、二级单位财政干部对照《》和《廉政准则》,全面查找了近年来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了思想根源,并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明确了个人整改方向,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局领导班子集体进行了总体评价,对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4月 13日至5月28日,监察室与相关股室一起,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有效遏制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外出打牌、美容等行为;6月2日-3日,举办了一期机关股室、二级单位和乡镇财经所负责人培训班,邀请市纪委领导和党校讲师作思想作风专题辅导报告,解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财政法律法规,提高了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和预防腐败的自觉性。

(二)积极开展了“双联双帮”活动。开展“双联双帮”活动,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安排,结对8个联系村,联系两年,同时选派了2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到乡镇任村第一支部书记,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村级组织发展经济。目前,有联系村的单位党组织已经深入到所联系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踏勘田垸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所联系村的基本情况;围绕“五个一”的目标,针对联系村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正在加以落实。七一前夕,监察室与相关股室分别上门看望了联系村的困难党员,及时把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心送到了困难党员手中,干群和党组织的心贴得更紧了,感情更深了。2名到村任第一支部书记的同志也是迅速沉到基层,深入第一线,切实履行职责,与当地干部群众共谋发展。可以说,财政部门开展“双联双帮”活动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

四、结合财政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发挥领导垂范作用。要求领导在廉政建设方面带头,用实际行动引领全局干部职工主动执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是结合“三评三问”活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大检查。5月17日至24日,监察室与局相关业务股室,对全市27个乡镇财经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的财政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三是根据孝感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孝纪发([2011]8号)精神对全市27个乡镇农村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

四是实行惠农资金“一卡通”市直发放,确保了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

五是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热线活动中提出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积极主动进行细致的解答。

六是积极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大力进行“学、查、防”,为搞好这项工作,我们制定了《汉川市财政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制订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建立“风险点”防控预警等级,使此项工作有序的开展。

五、以廉政建设为主导,积极开展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自9月17日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以来,监察室积极参与市财政局认真落实财政厅厅长王广童同志的讲话精神,根据《2011年度全省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汉川实际,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先后于9月18日和27日召开专题会议,于9月28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后,财政局行评办结合汉川市“三评三问”工作,全力开展自评自究工作。在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同时,局行评办还组织专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共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10条。根据内外搜集中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室与财政局行评办按对口原则,分解到相关的9个业务股室和二级单位,要求他们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重点对走出去、请进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六、积极开展全市反腐倡廉“十个全履盖”工作,落实制度执行督查整改活动

(一)根据孝纪发[2011]22号文件通知精神,监察室与财政局一起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十个全履盖”工作集中推进“百日行动”。随着国家财政规模不断扩大和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各级政府投入到经济社会领域中的财政性资金不断增多,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必将有效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业务股室做到预算管理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效益原则开展项目资金管理。并按照“十个全履盖”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对业务股室监管体系、整改措施、查处案件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考核打分。做到了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了工作经费保障,建立了工作联系,开辟了工作专栏,统筹兼顾、科学地推进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完成。

监察室廉政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局机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和审计人员重点学习中、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有关文件并积极开展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审计人员从政手册》引导审计人员坚守审计职业道德,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巩固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二是充分运用录像、图片、请行内人士讲课等形式对审计干部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意识,使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筑牢廉政思想道德防线。三是着重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准则》,深入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局机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责任制任务,细化考核条目,明确责任追究。同时,按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及时向区纪委报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职”的要求,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四是年初,局机关与各审计科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针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定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13-2017工作规划》全面部署2013年度局机关反腐倡廉任务,组织协调做好此项工作落实。二是深化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从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和请假制度等,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办公程序,不断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把政府性投资审计作为廉政风险管理的重点,做好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提高风险认识,强化、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四是抓住“审前公示、审中检查、审后回访”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推行审计项目全程跟进监督管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

一是以加强软环境建设为基础,打造一支一流的审计队伍,创造优质的思想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软环境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确保审计工作运行廉洁高效。二是落实《廉政纪律反馈单》和审计回访制度,对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和审计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廉政纪律反馈单》的真实性并达到100%的回收率,且做到审计回访和廉政查询量应不低于年审计单位的50%。三是严格落实审前公示制度。审计组进点时,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在进点会上向被审计单位宣读审计人员廉政规定“十二不准”。在被审计单位醒目的地方张贴审计公示,公布审计项目名称、审计时间、审计工作纪律、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人员廉政监督电话。四是严格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审计廉政纪律“十二不准”,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不断提高审计审计工作质量。五是强化审计执法行为的监督,在业务科室选择两个进行试点,两个科室中至少有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廉政检察员由纪检监察人员担任。

(五)强化审计执法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法规。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并按有关程序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项目决策、投资计划下达、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审批核准符合法定程序,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三是通过建立审后回访、行政问责等监督机制,扩大监督渠道,促进审计执法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四是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监督作用。向行风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向他们公布审计计划,为他们实施对审计工作和人员的工作作风、效率和水平,服务质量等监督提供方便。五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检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领导干部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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