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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药市场8篇

时间:2023-08-16 09:19:33

互联网医药市场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1

在他看来,药企做互联网是一个长远趋势,但现阶段市场表现过热。

本刊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国内包括康美、华润、复星、国药在内的知名药企都已涉足互联网领域。

“药企都想要分一杯羹。”孙文录对《t望东方周刊》说,医药互联网领域的市场前景并不乐观。

药企的热情投入和业内人士的普遍看衰,是该领域的常态。行业研究机构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中国医药B2C市场的环比增长率已经从2012年高峰时的250%暴跌至2014年的66.6%。

“很多药企并未想好要怎么做,只是盲目跟风。”孙文录说,这是当前该领域的最大问题。

反复的政策

近几年才被外界关注的医药互联网风潮,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末。

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商店开办了国内首家网上药店。第二年,相关部门就出台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明令禁止在网上销售处方和非处方药。

网上售药规避了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无法保证药品的安全性――这是监管部门对网上售药的最大担忧,时至今日仍未完全消除。

不过,从其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来看,监管部门对于医药和互联网的结合并非持完全否定态度。2000年,《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允许北京、上海、广东和福建四地开展网上销售非处方药试点。

但一年后出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却再次强调,允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禁止网上药品交易。2004年推出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更是将矛头对准互联网企业,要求其不得直接进行或撮合药品交易。

“监管部门的态度很慎重,在不断试探市场反应。”中国网上药店理事会理事长任光会告诉本刊记者,这一时期,互联网并不能给药企带来实际的销售,仅仅是产品宣传。

2005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出台,规定药品只能由网上药店自行配送,严禁向个人销售处方药,严禁医疗机构上网销售药品。

“这个政策实际上是有条件放开了网上售药。”在某药企担任高管的张扬(化名)告诉本刊记者,一些连锁药店在此政策刺激下开始建立网上平台,售卖非处方药。

药房网便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这家成立于2005年12月的平台是国内首家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合法网上药店。

此后,包括金象大药房在内的多家国内知名连锁药店都成立了网上药店。截至2010年3月,经监管部门审批可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有43家,其中针对个人消费者的网上药店有20家,占比近半。 上海街头24小时自动售药机

真正引发业内关注的是,2011年6月淘宝医药馆的上线。尽管不能进行网上售药,但巨大的用户流量还是吸引了众多药企入驻。

不过,上线没多久,监管部门就以其没有网上售药资格要求整改。随后淘宝医药馆关闭,直到2012年2月才以“天猫医药馆”的名号重新开张。

张扬说,鉴于药品的特殊性,这一领域的完全放开仍然不太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药企涉足互联网的步伐。”

巨头的刺激

相比药企在医药互联网领域的缓慢步伐,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巨头则频频出招。

“互联网企业的投资让外界相信这个领域前景很好。”张扬说,这打消了很多药企的顾虑,使它们敢于进军互联网领域。

这种趋势在2012年后表现得尤为突出。本刊记者统计发现,国内获得药品网上交易资格证书的企业在2012年有104家,到2013年就猛增到209家,同比增长了101%。

截至2015年1月底,国内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牌照的网站达到375家,其中16家为第三方经营服务平台,持A证;84家可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持B证;275家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网站(即网上药店)持C证。

与互联网企业不同,药企涉足互联网的方式更加灵活,其中最初级的方式是平台入驻,在天猫、京东、当当等电商平台建立官方旗舰店。

2014年“双11”期间,天猫医药馆前十强的销售总额接近1.3亿元,是2013年销售额的3倍左右,其中排名第一的七乐康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康爱多更是在11分钟内突破百万元销量。

一些并无涉足互联网的药企还通过收购、投资等方式曲线进入这一领域。比如,太安堂在2014年9月就以3.5亿元收购了知名连锁药店康爱多,而康爱多旗下拥有康爱多网上药店(自建平台)、康爱多大药房旗舰店(天猫)及移动互联网Web端等多个互联网主力渠道。

在张扬看来,更多药企选择以自建B2C 官网和综合性电商平台的方式进入互联网领域。前者是药企涉足互联网的最早方式,从最初连锁药房建立的网上药店(如药房网、金象网)到如今工业药企建立的自营平台都属于此类范畴。

以康美药业为例,其通过自建的“康美商城”、“康美中药城”将旗下的保健品、食品、饮片等产品推向市场。在2014年“双11”期间,康美健康平台的销售额就已突破千万元。

后者则是类似天猫医药馆的综合型电商平台。除了销售自身商品外,还可以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以岭药业2014年8月上线的28日的“以岭健康城”和太极集团2013年10月上线的“太极养生医馆”。

孙文录说,药企对于互联网的态度在变化――最初只是当作销售渠道,现在将其视为拓展产业的入口。

买股票式的冒险

对于这股医药互联网风潮,业内人士并不看好。

张扬说,财大气粗的互联网企业涉足医药行业的目的跟药企截然不同,“药企不能盲目追随,不能对市场产生幻觉。”

在和君咨询合伙人崔祥瑞看来,和阿里巴巴、京东这类互联网企业相比,药企根本不具备竞争优势。他对本刊记者直言,这些企业已经积累了强大的用户基础和丰富的互联网营销经验,能够精准地找到用户,“这恰恰是药企缺乏的。”

以上述提到的“以岭健康城”和“太极养生医馆”为例,两者的定位都是综合型医药电商平台,与天猫医药馆仅仅提供一个收费的交易平台相比,更像是自采自销的“杂货铺”。

“这其实把药企的销售压力转移到了平台身上。”孙文录说,药企将大量资金投入产品采购,一旦货物积压就会带来巨大隐患。

“这些新建平台没有知名度,需要很长时间去积累用户。”张扬说,“一旦失败可能整个企业都会被拖垮。”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投入巨资的“以岭健康城”过去一年运营效果并不理想。

天猫医药馆负责人康凯也向本刊记者坦陈,药企的优势在于药品研发和药品需求积累,与互联网公司完全不同,“最好的选择是合作互补,各自发挥优势。”

但更多人并不赞同这种说法。“医药互联网市场现在处于起步阶段,正是抢占市场的时候。如果现在都站不稳脚跟,那以后就没有任何胜算了。”张扬说,阿里巴巴早已不满足于单一的第三方平台,开始整合产业链,“这比药企步伐快很多。”

“即使行业内部,药企之间因模式不同也存在着内耗。”孙文录说,同样是自建的综合型医药电商,金象网这类有零售药企运营的平台,要比以岭健康城这类由工业药企运营的平台更有优势,“零售药企本来做的就是药品零售,即使有库存也能线下消化,而工业药企则没这个能力。”

不做的道理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药品整体市场规模约1.3万亿元,其中医院等终端销售约6634亿元,占53%;零售药店为2828亿元,占23%;网上药店销售仅在28亿元左右,占比只有0.2%。 某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合作销售药品

“这说明中国消费者对于网购药品还没有形成习惯。”任光会分析说,药品并非生活刚需,不会形成日常购买习惯,更不会带来强大的网购市场。

“不生病时没人会去买药,生病时马上就要吃药,哪还有时间去网上买。”他说。

张扬的分析是:“网购一族多是年轻人,而药品消费主要来源于中老年人群,两者是矛盾的。”

事实上,目前网购药品中,计生用品占比较重。

对于药企来说还有更现实的考虑。江中集团(以下简称“江中”)董事长钟虹光告诉《t望东方周刊》,药企一旦涉足线上销售,就势必会影响其线下销售,“因为线下产品的价格要迁就线上价格,不然消费者也不会在网上买。”

但国内药企仍然依靠医院、零售商等传统渠道,网络渠道贡献的销售额绝不超过10%。

“这就会拖累整个企业的线下经营策略。”钟虹光认为,药企如果想在互联网领域大展拳脚,就要打造专门的网络产品,专注线上市场。

江中曾在2014年考虑过投身互联网领域,但最终放弃。用江中集团市场部食疗市场总监李斌的话说,“我们不具备任何互联网优势,没有必要去硬拼。”

他告诉本刊记者,江中曾针对网购药品情况做过一次调查,结果发现价格在80~120元的药品最适合在网上卖, “一盒药的价格还没运费高,消费者花费的成本太高,根本不会买。”

在李斌看来,药企与其冒着风险自建互联网平台,不如借助现有平台。江中的设想是建立一个类似手机论坛的互联网平台,聚集一批忠实的品牌用户,然后再推产品。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2

【关键词】 互联网;药品销售;市场调查;销售模式

药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日益普及,药品销售的渠道也不断多样化与多元化。互联网药品销售方式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兴起与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药品销售,在提高了销售效率的同时,降低了成本,对于增强药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与作用。美、欧、日本等国家与地区的互联网销售产业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而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产业才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不断的完善与发展。

一、国外互联网药品销售市场现状及模式

美国是互联网药品销售产业兴起的主要国家之一。如今美国网上药店约有一千多家,同时关于医疗保健的网页店铺已近两万多个。在国家政策与网络技术的支持下,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医药商品销售交易平台。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约有百分之六十的美国网民通过互联网咨询医疗问题或通过网络购买所需药品。美国互联网药品销售已逐渐成为了其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洲部分国家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业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的技术支持与完善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但是一些国家对于互联网销售采取了一定的制约措施,例如英国制定了多个互联网药品销售的标准,只有在符合这些标准时才可以进行合法的销售处方与非处方药品。德国对于互联网药品销售的主体,仅仅限定除了药房,其他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的销售。瑞士约有百分之十六的药品销售额是通过互联网完成与实现的。在意大利,其国家药师协会网站会提供药店的信息和相关症状与药品信息,在网站上注册的药师可通过该网站进行药品销售。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日本学习欧洲的互联网药品销售经济模式,逐步建立起了以第三方药品互联网销售平台为主的发展模式。

二、国内互联网药品销售市场现状

2005 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为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业发展提供了初步的网络药品行业规则与标准,为互联网药品的销售行为提供了一定的依据。该规定允许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企业通过规定审批程序申请加入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进行部分特定非处方药的销售与相关病情的咨询。国家商务部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年)》中,提出了“发展基于信息化的新型电子支付和电子结算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构建全国药品市场数据、电子监管等信息平台,引导产业发展,实现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共享和反馈追溯机制”。根据中国网上药店理事会的有关统计,2013年我国网络医药的销售额已达到了四十多亿人民币,由此可见,如今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已逐渐发展,同时引起了药品销售企业的高度重视,因为在信息化的今天,新媒体技术迅速发展,互联网销售平台将会是一个前景广阔、利润丰厚的交易市场,能够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为企业带来不菲的经济利益。相对于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其互联网月销售额就超过了近两亿多,因此,我国目前的互联网药品销售市场正处于开拓与起始阶段。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截至2013年12月,通过申请并注册,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咨询服务的企业共4682 家,但是享有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资格的企业共计有两千多家。

三、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模式分析

如今,我国联网药品销售包含B to B、B to C 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三种主要的模式。

1、B to B 模式

主要是指企业相互之间以及企业和医药卫生机构之间借助网络的药品销售平台,取得良好效果的网站之一是上海医药商务网。B to B 模式下的互联网药品销售企业必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实践中具备两证的企业比较少,因为涉及到网络与药品的特殊性,审批程序较为严格。在此种模式下的药品,既存在普通商品特性的同时,又具有其独特性。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为了保障药品质量与药效,必须在生产、保存、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必须以严格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作为支撑。此种模式,在我国目前的市场中表现的比较活跃。

2、 B to C 模式

是指药品企业采用在网上做广告、打宣传的方式来吸引网络顾客,从而增加药品的销售量的模式。比如北京金象大药房的网上销售平台。由于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模式处于初级阶段,各项基础设施、监督措施等不健全,我国法律法规对于网络药品销售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医疗设备等有着具体、严格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与制约了B to C 模式在医药行业的发展空间。同时我国医药网络信息系统尚未统一、科学建立,导致消费者能在互联网中使用医保卡购药,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

3、第三方交易平台模式

此种互联网药品交易模式主要分为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两种,比如: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通过这种模式,政府可以通过诸多信息对于网络药品企业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充分保障了互联网药品销售企业发展的规范化与合法化。但由于我国药品市场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规模化发展。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

1、建立统一的信息传递标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网络信息技术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统一的信息传递标准,能够实现信息在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机关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为网络药品销售市场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同时有利于监督机关实施有效的监督。

2、改变药品市场消费观念

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我国网络药品销售市场的发展尚不健全,人们对于网络销售的药品的信任度不是很高。政府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与制度,支持网络药店以及公益型医疗网站的建设与宣传,为人们提供药品信息、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咨询,使人们对于网络药品销售有一个正确、明确的认识,增加对于网络药品销售市场的认可度。

3、提供更多的支付方式

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市场的支付方式比较单一,大多数为网银付款或者支付宝。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互联网药品销售的支付方式有医保卡、医疗保险、保险公司等多种方式。方便了网络购药顾客的同时,促进了互联网药品销售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因此,增加药品网络销售支付方式是加快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4、创建高效的经营模式

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作为医药行业完全可以运用互联网思维,引入了新的经营模式“O2O模式”,O2O模式与传统的经营模式不同,它能够在线上对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展示,提供全天候的咨询服务,以及按病找药、代客寻药、配伍禁忌、健康手机报、微博、微信等众多贴心小服务,让用户体验到高质量的服务。同时,线下用户订购的药品,系统会自动安排给就近药店,药店的执业药师会根据订单配药并严格密封,再交由专职配送员私密送货上门,确保药品的安全及用户的隐私,在满足用户及时用药的同时还可以大大提升医药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互联网药品销售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完善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市场,尤其是其在我国正处于形成发展阶段,需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支持,才能逐渐市场化与规模化。

【参考文献】

[1] 孟令全,武志昂,周莹.国外网上药店的规制体系和运营体系的发展概况[J].中国药房,2013.24(33)3165-3168.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3

关键词“互联网+”;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医保;物流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1-0026-04

一、引 言

在“互联网+”战略背景下,传统行业如何创新、融合与发展,成为重要课题与研究重点。互联网+传统行业并非简单的行业累加,是一种复杂的新型经济业态。电子商务日趋成熟,并向一些细分市场渗透。互联网+流通、互联网+制造业以及互联网+医药产业会衍生出哪些创新与突破,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动下,互联网+医药存在哪些发展机遇及挑战,同时需要如何推动其发展,这都值得深入研究。

二、互联网+医药的产物:医药电子商务

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鼓励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模式创新,旨在应对全球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挑战,如美国制定了《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和《网络空间国家战略》,英国则制定了《信息经济战略2013》等。我国在2015年重点推动“互联网+”战略及行动计划,意在通过互联网对传统行业进行改造、升级与创新。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放宽对医药行业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诸多限制政策;201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传统商贸路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要求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传统医药行业借助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医药的融合与协同,推动传统医药行业的升级与创新。互联网+医药即体现了互联网+制造业,也体现了互联网+流通业,即互联网与医药生产行业的融合,以及互联网与医药零售行业的融合。互联网+医药刺激了新兴事物的出现,即医药电子商务。医药电子商务是以电子商务做医药产品的销售平台与网络,通过互联网络实现卖家与卖家的沟通与交流,实现医药商品的展示、查阅、购买、支付等线上活动,再通过线下物流实现物流与配送。医药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应用模式,是互联网与医药行业交互融合的产物,也是将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应用到传统医药行业的产物。

三、研究背景

在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阶段,尤其在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形势下,“互联网+”被赋予很大的期望与寄托,将其看作拉动地方经济与扭转宏观经济环境的新动力。[1]互联网+传统行业成为行业发展新航标。聂林海(2015)提出商务部在2015年重点开展“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等工作,提出“互联网+”背景下的电子商务涌现出一些新特点;[2]李成钢(2015)提出“互联网+”视角下的电子商务要更加关注消费市场,通过对消费市场的挖掘来实现对传统制造业的提升与创新。[3]互联网+医疗的成果也略有提及,如邹磊等(2015)提出我国互联网医疗已经得到了资本市场与社会的广泛关注;[4]刘卉(2015)以电商新政药品监管项目的开题为切入点,分析了“互联网+”对医药产业链的影响。[5]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雏形可追溯于1998年的“中国医药卫生电子商务网”,随后国家颁发并陆续修订了法律文件,如2000年的《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是医药电子商务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近两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成熟、我国政策的推动、企业的参与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医药电子商务再次获得关注,在实践层面异常火热,如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一号店等电商大佬都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证书,康爱多、乐康、壹药网等医药电商纷获融资。虽然活跃度远低于实践层面,但是学术研究成果也逐渐涌现。有的以国外成功经验分析国内医药电商市场,如孟令全等(2006)通过研究美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剖析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6]有的对医药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分析,归纳出第三方交易平台、B2B与B2C三种交易模式。[7]还有通过对网购人群进行调研,挖掘不使用网购模式购买药品的诸多原因。[8]有的观点认为医药生产企业自产自销在电商平台更具优势,有连锁运营的实体门店应该成为经营网上药店获批的前提条件之一。[9]有的认为连锁药店在医药电商领域具有较大优势。[10]也有从供应链角度来研究医药电商的,提出医药电子商务技术改变了传统医药供应链的结构和模式,医药电商起到优化医药供应链的作用。[11]

四、医药电子商务的选择路径

(一)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诠释

生态系统由来已久,最早由A.G.Tansley于1935年提出。生态系统包括两个重要构成要素,即复杂的生物与其赖以生存的环境。James F.Moore(1993)借助生态系统观点,提出商业生态系统。[12]刘志坚(2006)将生态系统与商业生态系统引入电子商务领域,提出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是由一系列关系密切的企业与组织机构,超越地理空间位置的界限,将互联网作为竞争与沟通平台,通过虚拟、联盟等形式进行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构成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13]结合生态系统理论,电子商务生态系统还需要包括企业与组织机构所处的社会环境等。“物种”是生态学的概念,指生态系统中的基本单元与核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物种”是构成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成员与要素,物种在系统中承担不同的角色,相互交融与影响,物质、价值、信息、能量等通过所构成的网络在各物种间流通与循环。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按照“物种”的定位可以分为:[14]①领导物种,即电子商务企业,是整个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核心与领导者;②关键物种,即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包括生产商、供应商、消费者等;③支持物种,即电子商务必须要依附的企业、组织或机构,包括物流、金融、电信等提供商以及政府监管机构等;④寄生物种,即电子商务增值服务的提供商,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涉及的竞争者及社会环境影响者等。

(二)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构建

医药电子商务源于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发展成熟后向细分市场演化的产物,以生态系统、商业生态系统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理论与思维研究医药电子商务是必要的与可行的。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是指与医药相关的个人与组织为“物种”,以互联网为媒介与渠道,通过物种间相互作用与影响,构成了一个复杂系统。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不仅包括如医药供应商、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者、物流商、支付机构等物种,还包括与之相关的其他机构以及社会环境等。如图1所描述的,即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在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依据“物种”定位分类,将所涉及的“物种”分别归类,即:①领导物种是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或企业等;②关键物种是医药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患者、消费者等;③支持物种是信息服务商、物流商、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等;④寄生物种是医疗机构、医药零售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环境等。

五、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路径与建议

(一)系统思维构建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

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是一个由多要素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复杂系统,同时个体、组织、机构等要素自身又可视作一个典型的开放系统,需要持续不断与生态系统内其他要素及外部环境进行良性的物质、能量与信息交换,才能维持生存与发展。[15]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也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动态开放系统,在运行中,会不停的有新成员进入,也会有旧成员被淘汰,从而保持系统的最优状态。所以,无论要素自身还是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都需要用系统思维来对待。将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看作一个整体系统,需要推动系统内各物种的沟通、交流与协同,以实现整体系统的优化与顺畅;物种自身也是一个系统,除了需要自我完善与优化外,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物种及系统内环境的沟通与协同,促使物种能够顺应整体系统,实现物种自身系统与整体系统的协同。

(二)提升生态系统中的话语权

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系统,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具有自积累、自组织、自优化的特性。[15]物种需要不断增加自己对其他物种以及整个生态系统的价值,以确保在生态系统的优化中不被淘汰。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生存与发展,不能仅仅依靠自身的完善,还需要密切关注整体系统的社会环境以及系统内其他物种,需要与之实现共同进化。[16]当在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成为重要物种时,其他物种不仅会增加对其依赖程度,而且话语权会随之增加,由此生态系统带来的整体利益与价值会更大。通过占据生态系统的话语权,物种就具备权威性,而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需要符合权威物种的意志,在整体系统以及与其他物种的共同进化中,保护权威物种的生存与优化。

(三)推动医保与支付对接

我国社会医保成绩斐然,覆盖面与支持力度都在增加,目前医保支付尚未实现与医药电子商务的对接,成为阻碍其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只有推动医保支付与在线支付以及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对接,方可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两者的对接需要政府机构来推动,首先需要从政策上加以推动,还需要技术层面的推动,以及信息数据的对接与共享等。在政策尚未放开的背景下,借助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各主要物种,包括电商平台、医药企业、保险企业、支付企业等,也有一些新模式可以间接推动医保与在线支付的对接。如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健康与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的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商业保险与医药电商的联合;中国银联与医保部门沟通,拟推动医保手机个人账户支付功能在医保局统一部署下正式上线;2015年支付宝推出“垫付返还”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探索支付产品与医保的对接。

(四)完善医药电商物流资源

积极推动与完善医药电商物流资源,通过自建物流体系,结合第三方物流资源,充分利用线下的医药零售网点、便利店、社区服务站、社区医疗网点等资源实现终端配送与消费者自提等模式。因为医药产品具有不同于普通商品的特性,对包装、温度、湿度要求较高,在仓储与物流方面,对面积温度、设备设施、药品批号管理、搬运堆放等要求较高。在医药产品流通方面,国家出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无论自建物流还是第三方物流,整个仓储、运输与配送等物流环节除了需要符合GSP标准,通过GSP认证外,还需要针对不同包装的医药产品,不同对待,如玻璃器皿装置的液体,在物流环节需要轻搬轻放,避免挤压;需要低温冷藏的药品,需要对应的冷链设施。冷链物流资源对医药电商也非常重要,近几年,我国在积极推动冷链物流资源的建设,医药电商可以充分借助大趋势,积极融入冷链物流资源。

六、结论与展望

从“互联网+”提出后,传统行业如何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已经成为研究热点与焦点,目前多集中在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农业与互联网+金融业等。互联网+传统行业并非简单的行业加法,而是一种新兴经济业态与创新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成熟,电子商务纷纷向一些细分市场进行渗透。在这一大背景下,尝试着提出互联网+流通、互联网+制造业以及互联网+医药衍生出医药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型流通模式,医药电子商务除了具备电子商务特征外,也无法回避掉互联网与医药行业的影响。这些因素也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诸多机遇及挑战。通过应用生态系统及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理论,尝试着构建出医药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最后,提出一些发展路径,旨在推动医药电子商务良性发展,包括生态系统的思维、大数据应用、医保与电商的对接、完善医药电商物流等。然而,医药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医药的新兴事物,目前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颇深,尤其是处方药是否能够解禁、在线支付能否实现与医保系统的对接、医药物流规范与限制等。当利好政策出台后,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将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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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聂林海.“互联网+”时代的电子商务[J].中国流通经济,2015(6):53-57.

[3] 李成钢.“互联网+”视角下的电子商务“价值经济”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5(7):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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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胡岗岚,卢向华,黄丽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及其演化路径[J].经济管理,2009(6):110-116.

[15] 张金萍,周游.基于商业生态系统的企业竞争战略[J].管理世界,2005(6):159-160,166.

[16] 陆杉,高阳.供应链的协同合作:基于商业生态系统的分析[J],管理世界,2007(5):160-161.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4

如今政策正式落地了,还会有多少企业“相中”“互联网+医疗”呢? ”

《意见》指出,到2018年要实现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到2025年要实现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十一个重点行动领域: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以及人工智能。

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全面呈现了医改决策层当下对互联网+医疗的思考图景。总体而言,互联网在健康医疗等社会服务领域应用的目的可以概括为两点:便捷和普惠。

更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互联网+医疗不再是一个完全抽象的概念,而是已经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

互联网+医疗的基本内涵

首先是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关于互联网究竟能够提供怎样的医疗卫生服务边界上并不清晰。虽然当下的政策并不允许在线诊断的发生,但是有很多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创业者相信,在线诊断是发展趋势。

当然,这样的分歧只能留待时间去解决。但很明确的是,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一个必备条件,这就是信息共享。否则在传统的由信息孤岛组成的医疗体系中,互联网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第二点是便捷的服务。互联网在其他领域应用所产生的最明显的作用就是便捷,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之后,这种便捷性再一次大大提高。

从已有的实践看,移动互联网在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都已经有所应用,包括很多掌上医院、送药O2O等。而这也正是指导意见中所提出,希望利用移动互联网所提供的服务。

第三点是远程医疗。这是诞生远远早于互联网医疗概念的医疗服务形式,只不过受制于定价、医保等政策因素,远程医疗多年来的发展比较缓慢。

但互联网在近年的进步却给予了远程医疗更大的可能性。虽然仍然是以诊断、会诊等为主要内容,但远程医疗正在呈现出一种平台化的趋势,医院、医生、患者,甚至设备、药品、数据等企业都可以接入其中,形成所谓的“空中医院”概念。

第四是鼓励联合。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两类联合,一个是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一个是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医疗是高度专业化的领域,对医疗资源有很强的依赖性,单凭互联网企业的外部努力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和成本。而且庞大的医疗产业链,也很难出现单独一家公司通吃的局面。很多互联网医疗的从业者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中都谈到,联合是未来的必然。

再有不能忽略的是,指导意见还提出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与其他几项所用“支持”、“鼓励”、“发展”不同,这里还仅仅是探索,难度、争议可能更大。

总体而言,指导意见当中所明确的互联网+医疗的五项内容可以归结为一点:在线医疗卫生模式。

可以说,指导意见对互联网+医疗内容的归纳已经相当全面,几乎已经囊括了时下所有相关的创业和创新形式。不过略有欠缺的是,指导意见当中没有提到在线支付的问题,而这实际上是目前困扰绝大多数互联网医疗企业的问题所在。但指导意见的出台仍然是对火爆的互联网医疗创业的又一个推动。

互联网+医疗还是政府主导?

“互联网+”的概念在2015年迅速蹿红后已经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此次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很快有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山东省刚刚公布的《山东省“互联网+”发展意见》,北京市医疗健康“互联网+”的相关规划也已经透露。

不过,相比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地方上在关于互联网+医疗的部分当中所提出内容则有所不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地方相关部门对互联网+医疗的理解和态度。

山东省在自己的文件中提出的互联网+医疗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共享,实现医疗卫生信息资源跨医院、跨地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另一个是医保领域当中,加强省级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平台建设,扩大应用范围。

山东省政府的文件虽然只有两项主要内容,但实际上,这两项内容都是当前医改所要解决的关键内容,也可以算是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基础设施”。

北京市关于互联网+医疗的规划虽然全文仍未公布,但北京市卫计委已经通过官方渠道透露了这个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是,2015年内初步建成以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市级卫生信息平台。

北京市所选择的互联网+医疗的切口虽然看上去不大,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可以看作是关系到未来整个在线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因为很多互联网医疗的服务内容都要基于患者的数据,而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是数据积累、分享的前提。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互联网+医疗是市场上创业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但北京市却明确表示,出于信息安全的考虑,在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的建设上必须由政府主导。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主任张文忠表示,在电子病历的使用流程上有严格的授权规定,比如对转诊患者,医生需有患者本人的授权,才能查看其既往病历。但这些保护实现的前提,是北京的“健康云”基础平台须由政府主导,非市场化运作。

不能否认,新政策的出台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作用,但实际上,代表着未来发展方向的互联网医疗早已“野蛮生长”了多年,并以其所展示出的强大生命力而受到来自资本市场的长期追捧。

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国内互联网医疗领域的风险投资总额达到7.8亿美元,已经接近2014年全年融资总额。仅刚刚过去的2015年第二季度,就有多达41家互联网医疗工资获得融资,总额超过3.5亿美元。

从外部颠覆到里应外合

互联网医疗的兴起是起于互联网领域的创业,但在互联网是否应该成为互联网医疗的核心方面却一直存在分歧。

一种是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为核心的模式,更具颠覆性,比如春雨医生的创始人张锐就曾提到过,未来医疗的发展趋势将是去医院中心化的;而另一则是以医疗为核心,主张互联网更多只是服务于医疗的工具。

这种分歧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双方对于医疗资源的态度。前一种思路是去中心化的,更多强调的是围绕患者需求、医患沟通来搭建平台,而后一种思路的创业公司目前占绝大多数,即以医疗资源为核心,进而出现了在全国范围内竞相争抢医院、医生的乱局。

短期内很难判断两种思路的优劣,况且这两种思路关于未来发展的预期是一致的,均是希望能够吸引足够的用户,包括医生和患者,在此基础上再建立商业模式。

虽然在强大的医疗体制面前,早期高喊着“颠覆医疗”的互联网创业者们已经失去了不少锐气,不过多年的努力之后还是有很大的进展,包括医院和医生都已经越来越多的接受并主动利用互联网。

医院目前对互联网的利用已经颇为常见,主要是在掌上医院的应用方面。这些在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当中已经都有所提及,包括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而且,由于医院开放态度,掌上医院已经成为互联网医疗中竞争最激烈的领域。

医生对互联网的认知则表现了递进的状态,早期是相对简单的个人品牌的建立和推广,逐步发展则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健康咨询服务,近期随着医生集团概念的流行,医生对互联网的利用又有了新的突破。

不少医生开始以团队的形式进驻互联网,通过在线平台为患者服务,包括健康咨询、预约问诊、诊后随诊等,还有利用远程医疗技术为基层、边远地区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甚至已经有医生提出建立互联网医院。

虽然来自医疗体系的互联网应用很多仍然处于实践初期,但应该看到的是,互联网医疗其实已经明显发生了转变。它正在从最开始纯粹来自外部力量对现有医疗体系的颠覆,逐渐转变成一场医疗领域内外力量“里应外合”共同推动的大变革。

11个领域中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信息

“互联网+”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1.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2.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3.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

1.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2.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3.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完善跨境物流体系,拓展全球经贸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进一步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产品、工业制造等领域规模商用,为产业智能化升级夯实基础。“互联网+”官方意见出台,医药企业会大批涌入吗?

据《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统计显示,上周,上证指数大跌12.07%,87只互联网金融股中有19只概念股涨幅跑赢大盘。其中,位居前10名的概念股中包括了医药股誉衡药业(1.07%)。上周衡药业呈大单资金净流入状态,大单资金净流入为4418.02万元。

6月16日,誉衡药业公告称,公司拟斥资2亿元跨界投资互联网金融。其中,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誉衡前海金融服务,作为公司拓展金融板块的投资管理旗舰平台,拓展包括互联网金融、基金、商业保理、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领域的业务;1亿元全资设立誉金所,专注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企业投资业务。

提到“互联网+”这个词,笔者很难不想到康美药业。2015年4月以来,康美药业在“互联网+”领域的布局可以用疯狂这一词来形容,先后与玉林市、中恒集团、青海省、普宁市、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等签订了“互联网+”战略协议。

5月28日,复星医药和挂号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复星医药今年成立了互联网业务发展部,专注于互联网医疗业务创新拓展及与现有业务的结合。复星医药董事长陈启宇表示,本次合作顺应国家医疗卫生改革以及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符合公司互联网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

此外,2015年3月底,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独立检验机构互联网运作模式”,主要合作内容有,迪安诊断旗舰店进驻阿里健康云医院平台,双方共同推动实现检验机构互联网运作模式等。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5

但是,对于移动医疗而言,这本身是一种非标准化的服务,也就是依赖于每个患者的具体诊治情况和医生的职业化诊断能力,开具的诊治方案和药品也是有差异的,这样的行业对于移动化趋势而言,能否全盘被颠覆呢?一方面是未来移动医疗领域的庞大市场,也就是以互联网化和移动端为入口的用户体验将从目前的支付、资讯和娱乐等细分市场逐步扩展到健康、生活等领域,另一方面是目前医疗产业的放开力度还不大,考虑到行业的安全性,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移动互联网化试错。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公司说擅长的补贴模式,能否最后拿下医疗和移动健康市场?对于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之间的补贴大战,对于电商购物和支付补贴领域的大战,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但是对于药品和与之关联的健康服务领域,补贴模式还能否调动起患者的积极性呢?况且这背后还有医院和医药市场、患者等好几个难题需要攻克。

对于移动医疗领域的互联网颠覆而言,主要是存在这个几个点。

一个是病情诊治的移动化,也就是患者可以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直接和医生对接,获得专业的诊治建议;一个是医院流程的互联网化,也就是说将医院的挂号、门诊、检查和取药的手续全部互联网化,当然这其中需要和医院做十分密切的配合;还有一种就是医药电商模式了,从2014年的春季,中信21世纪拿到第一张“第三方网上药品销售试点资格证”,到9月份6部委联合发文放开管制,这个医药电商市场就开始沸腾了。

目前国内医药电商规模约42亿,仅占国内OTC药品市场的1.68%,占比整个医药市场仅0.035%。因此,门诊领域的部分处方药放量将是电商扩张的主要动因。

相对而言,如果从产业流程的角度进行分析,其实医疗领域也有部分服务是标准化的,还有部分服务是非标准化的。例如,医院的挂号、取号、预约和检查等服务是标准化的,进行移动化的布局阻力也是最小的,因为这个是程序性的事项。但是,一旦涉及到了具体的病情诊治和处方药的购买、支付,那么这个流程就不那么标准化了,而且会遇到主要的麻烦。

对于互联网公司而言,逻辑很简单,医生给病人诊治并开具药品之后,部分处方药是可以在网上公开销售的,那么用户就可以扫描药品清单上的二维码来进行线上的药品购买,而且还可以获得互联网公司的补贴。对于用户而言,提高了效率,获得了优惠,对于医院而言,也减轻了药品配送和管理的压力,对于医药电商领域的参与者而言,也获得了涉足这一市场的切入点。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首先,对于医院而言,开放药品清单市场是一个较大的门槛,因为医院也是有一个现金流的,而药品销售和医药服务是主要的来源之一(以药养医模式)。一旦这个药品销售的入口被互联网公司所掌控了,那么医院在整个环节中就只剩下给客户面对面的诊治服务了,从整个医院集团的利益考虑而言,或许是一种损害。就和银行被零售化的移动支付所后台化是差不多的逻辑,一旦医院的前端挂号、检查服务被互联网化,后端的医药配送也被互联网化,那么医院就成为了一个医疗诊治的线下服务场景,但是自身的环节已经被分离。

从实际的运营情况来看也是如此,此前,阿里健康的“处方电子化平台”在河北和杭州试运行。这亦是中国第一个将医院的电子处方单分流出来的平台。这对于医疗市场来说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从今以后一头独大的医院售药现状将被改变,药店行业将增加市场空间。但药店、医药商业公司多位人士似乎并不领情。如果没有政府的合作医院和强力推行,恐怕线下的医院不会买移动医疗的账。

其次,对于医疗电商而言,目前在移动医疗行业的参与环节主要是处方药的线上销售,通过医院分流出来的处方药名单进行线上的竞争和推介。患者将处方单上传至该处方平台后,如果选择药店拿药,线上合作的、有该药物的药店开始抢单。

各家药店抢单比拼的条件是低价格、生产厂家。但是,对于电商商家而言,其主要的逻辑是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拼价格,还是电商竞价的逻辑,虽然理论上移动医疗电商的药品价格可以降低20%。但是难以保证到了行业的后期,随着价格的失序和药品质量管理漏洞的存在,以及在流程上众多参与者为了争抢一个处方药单出现的混乱局面。而对于患者而言,药品的价格敏感性是不那么强的,患者更会选择用质量更好,有医院承诺的放心药,而对互联网上的药品恐怕还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6

但是,对于移动医疗而言,这本身是一种非标准化的服务,也就是依赖于每个患者的具体诊治情况和医生的职业化诊断能力,开具的诊治方案和药品也是有差异的,这样的行业对于移动化趋势而言,能否全盘被颠覆呢?一方面是未来移动医疗领域的庞大市场,也就是以互联网化和移动端为入口的用户体验将从目前的支付、资讯和娱乐等细分市场逐步扩展到健康、生活等领域,另一方面是目前医疗产业的放开力度还不大,考虑到行业的安全性,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移动互联网化试错。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公司说擅长的补贴模式,能否最后拿下医疗和移动健康市场?对于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之间的补贴大战,对于电商购物和支付补贴领域的大战,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但是对于药品和与之关联的健康服务领域,补贴模式还能否调动起患者的积极性呢?况且这背后还有医院和医药市场、患者等好几个难题需要攻克。

对于移动医疗领域的互联网颠覆而言,主要是存在这个几个点。

一个是病情诊治的移动化,也就是患者可以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直接和医生对接,获得专业的诊治建议;一个是医院流程的互联网化,也就是说将医院的挂号、门诊、检查和取药的手续全部互联网化,当然这其中需要和医院做十分密切的配合;还有一种就是医药电商模式了,从2014年的春季,中信21世纪拿到第一张“第三方网上药品销售试点资格证”,到9月份6部委联合发文放开管制,这个医药电商市场就开始沸腾了。

目前国内医药电商规模约42亿,仅占国内OTC药品市场的1.68%,占比整个医药市场仅0.035%。因此,门诊领域的部分处方药放量将是电商扩张的主要动因。

相对而言,如果从产业流程的角度进行分析,其实医疗领域也有部分服务是标准化的,还有部分服务是非标准化的。例如,医院的挂号、取号、预约和检查等服务是标准化的,进行移动化的布局阻力也是最小的,因为这个是程序性的事项。但是,一旦涉及到了具体的病情诊治和处方药的购买、支付,那么这个流程就不那么标准化了,而且会遇到主要的麻烦。

对于互联网公司而言,逻辑很简单,医生给病人诊治并开具药品之后,部分处方药是可以在网上公开销售的,那么用户就可以扫描药品清单上的二维码来进行线上的药品购买,而且还可以获得互联网公司的补贴。对于用户而言,提高了效率,获得了优惠,对于医院而言,也减轻了药品配送和管理的压力,对于医药电商领域的参与者而言,也获得了涉足这一市场的切入点。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首先,对于医院而言,开放药品清单市场是一个较大的门槛,因为医院也是有一个现金流的,而药品销售和医药服务是主要的来源之一(以药养医模式)。一旦这个药品销售的入口被互联网公司所掌控了,那么医院在整个环节中就只剩下给客户面对面的诊治服务了,从整个医院集团的利益考虑而言,或许是一种损害。就和银行被零售化的移动支付所后台化是差不多的逻辑,一旦医院的前端挂号、检查服务被互联网化,后端的医药配送也被互联网化,那么医院就成为了一个医疗诊治的线下服务场景,但是自身的环节已经被分离。

从实际的运营情况来看也是如此,此前,阿里健康的“处方电子化平台”在河北和杭州试运行。这亦是中国第一个将医院的电子处方单分流出来的平台。这对于医疗市场来说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从今以后一头独大的医院售药现状将被改变,药店行业将增加市场空间。但药店、医药商业公司多位人士似乎并不领情。如果没有政府的合作医院和强力推行,恐怕线下的医院不会买移动医疗的账。

其次,对于医疗电商而言,目前在移动医疗行业的参与环节主要是处方药的线上销售,通过医院分流出来的处方药名单进行线上的竞争和推介。患者将处方单上传至该处方平台后,如果选择药店拿药,线上合作的、有该药物的药店开始抢单。

各家药店抢单比拼的条件是低价格、生产厂家。但是,对于电商商家而言,其主要的逻辑是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拼价格,还是电商竞价的逻辑,虽然理论上移动医疗电商的药品价格可以降低20%。但是难以保证到了行业的后期,随着价格的失序和药品质量管理漏洞的存在,以及在流程上众多参与者为了争抢一个处方药单出现的混乱局面。而对于患者而言,药品的价格敏感性是不那么强的,患者更会选择用质量更好,有医院承诺的放心药,而对互联网上的药品恐怕还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7

2015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康美药业也在这光辉的日子里迎来自己的18岁生日。按照中国人的惯例,18岁对于一个人来讲意味着成年,而成年的标志,并不简简单单的是外貌、行为、举止的改变,更多的应是一个人精神品格的塑型和思维心智的成熟。对于企业来讲,18年来一路风雨一路高歌,康美药业不仅经营发展得更加成熟和稳健,其精神内涵更得到了一次蜕变与升华。

2015年6月上旬,康美药业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第一家市值突破1000亿元的医药企业;7月,康美又成功晋级2015年福布斯亚太最佳上市公司50强。作为一家中国中医药行业较有影响力的企业,康美药业已经成功打造了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并将互联网+深深布局其中,一条“大健康+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的发展路线图已渐趋成形并屡有建树。

多元创业平台

6月26日~27日,康美时代庆贺康美药业成立18周年暨新品会在成都和郑州两地举行。康美时代、康美人生的领导和嘉宾,康美时代市场发展委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市场经销商欢聚蓉郑两地。

随着“康美易创”模式的推出以及市场6+1体系的建设,2015年康美时代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2015年初,基于康美中药全产业链的优势,借助集团终端优势平台,康美时代推出“康美易创O2O模式”。发挥康美全渠道营销优势,跨界创新,打造一个相对容易,适合老百姓的多元创业平台,是康美“拥抱互联网+,助推健康中国”战略中精彩的一环,让更多人开始认识到,康美易创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人生态度。

新品“幸福红”泸州老窖滋补大曲在盛会上隆重,“幸福红”是康美药业与泸州老窖强强联合推出的养生白酒,这款新时代养生白酒,传承泸州老窖养生酒酿造古方,使用康美药业提供的道地人参、黄芪,结合现代科技精配而成,是一款传承经典,创新的健字号养生白酒,承载着融合和传播千年中医药养生文化和千年养生酒文化的重大使命。

会上,康美时代总经理朱庆华还向各位市场伙伴宣布了2015年下半年工作规划。朱庆华强调在直销新常态下,公司必须以“中高速、新模式、规范力、迎挑战”四大目标来夯实基础,通过“康美易创”这种新模式,让市场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稳打稳扎,同时建立统一、清晰的规范,分层、分区地把市场管理起来,以迎接接下来可能面对的各种挑战。

互联网+医疗

为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曾提出“大病跑医院,小病在线疗”的设计。2015年3月,康美医院获卫计部门批复筹建全国首家民营网络医院,借全国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改革的东风,网络医院应运而生。患者可以通过Web平台、手机APP等终端,以在线聊天、电话、视频等形式实现跨空间的实时医患沟通,远程解决咨询、会诊。轻、慢病患者将免去奔波排队之苦,这是“互联网+”在民生领域的一个生动落地案例。

目前,康美药业已申请了处方药网上销售A照,自有药房与合作药房达到了15万家,可以实现90%以上OTC药品和处方药品的调配,并实现药品的自主配送上门。5月,公司在原有互联网医疗团队的基础上,成立了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引入专业团队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健康大数据和信息服务方面的能力。6月,康美药业与移动互联网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就大数据库、互联网安全技术、标准工作展开多方面的深度交流,“互联网+”信息安全团队正在进行技术攻关,以加强康美药业在互联网医疗、患者安全隐私等方面的技术安全保障。

至于患者普遍关心的收费问题,康美网络医院计划一次性付费,“早期看病不收费,以后定位是什么样的专家什么样的价位,分为在线咨询、电话咨询、私人医生和医生上门4种形式,电话咨询以15分钟为时限,超时就自动切断,但具体收费标准还有待相关部门审批”。在收费方面可以通过康美支付、支付宝、微支付等缴费,届时或连通医保卡。此外,还将与国内著名保险公司合作开展适用于互联网医疗的险种。

大健康大服务

在大健康大服务方面,康美药业更多地实现从“药”到“医”的转变,力推医药分家和让消费者可以更加简便快捷地看医取药。其投资近10亿元成立的三级甲等标准的康美医院在助推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方面,在医疗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探索推出了两种服务模式:一是公立医院药房托管,二是智慧药房服务。

互联网医药市场篇8

腾讯医疗官网显示,其已与好大夫在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已在“在线问诊”、“预约加号”等方面展开合作,试图以医药信息交互平台为切入点进入移动医疗市场。

专业信息化平台和医药App应用无疑是腾讯看好好大夫在线的关键。数据显示,好大夫在线已收录全国3225家正规医院、300549位大夫,并已建成互联网首个实时更新的门诊信息问询系统。借助于“好大夫在线”平台,患者可以获得医院门诊信息、分享就医信息、网上转诊约号等。截至目前,腾讯医疗通过其网上转诊平台成功就诊的患者已经超过22万人次。

互联网企业进军移动医疗市场

国际医疗卫生会员组织HIMSS对移动医疗的定义是,通过使用移动通信技术(如PDA、移动电话和卫星通信)来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

在此之前,国内互联网公司涉足互联网医疗的不在少数,例如,搜狐、新浪均开设了健康频道,但其业务主要局限在健康生活资讯推送上,缺乏与患者深层次的互动环节。腾讯此轮与好大夫在线的合作,将在移动医疗应用上下文章,有望在获得流量的同时,切入医药市场的关键环节。

移动医疗使得医疗便携化,提高了诊疗的效率,实现了医疗服务的“随手可得”。目前,全球医疗行业采用的移动解决方案基本概括为:无线查房、移动护理、药品管理和分发、条形码病人标志带的应用、视频诊断等。日本利用iPhone及iPad进行急性期脑血管障碍远程诊断,为患者节省了宝贵的诊疗时间。

移动医疗产业链由移动运营服务商、信息平台提供商、医疗设备制造商、APP应用开发商组成。在移动运营服务商、医疗设备制造商这两个环节,互联网企业较难涉足;而基于庞大用户基数和互联网基因,在信息平台和App应用开发上,互联网企业存在机会。也因此,医疗信息交互平台成为了互联网企业涉足移动医疗的切入口。

GSM协会(GSM association)今年2月份的报告显示,五年内,全球移动医疗服务应用将为移动运营商带来115亿美元收入,而信息平台提供商、医疗设备厂商和内容与应用提供商,将分别获得24亿美元、66亿美元和26亿美元收入。

医药信息平台具有专业性、交互性,互联网企业与之合作,将能实际地切入到用户群中,进入医疗市场。医药信息平台能提供门诊信息、医患交流平台,是移动医疗产业链中重要的一环。国内做得成熟的医疗信息平台如丁香园、好大夫在线都已成功吸引了大量的医生和患者用户。

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移动医疗应用需求越来越大,移动医疗应用App未来将成为市场增长点。根据雷锋网统计的数据,2011年,医疗应用约有4400万的下载量,总收入达7.18亿。春雨掌上医生从2011年11月上线至今年2月,也迅速吸引了100万个下载客户。创办伊始,就获得了千万级别的风险投资。此外,丁香园的“用药助手”App应用软件也持续位列iPad免费软件排行榜第一名。

机遇与挑战并存

除了互联网企业,其他进入者也开始试水移动医疗。

三星近期推出了一款名为S Health的健康软件,配合专业的医疗设备对人体的血糖、血压等信息进行检测。7月,TCL集团与浩然资本宣布合资成立TCL医疗集团,进军医疗设备市场。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加入其中,将推动移动医疗市场的整体发展。亚洲移动医疗市场规模有望从目前的5亿美元提升至2017年的70亿美元。

互联网企业在移动App应用产品的开发上具备先天优势,目前的重点应当是将医药信息平台的优势最大化。可展开多层次的合作,一方提供IT技术,一方提供专业医疗信息。医疗设备制造环节专业性强,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并购将是最为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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