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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教学设计8篇

时间:2023-08-25 09:09:13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1

海绵城市建设热潮兴起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就是指城市要像海绵一样,遇到雨水时把它们吸纳起来,缺水的时候再吐出来利用,能够像大自然一样对雨水进行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

“实际上,海绵城市可以说是一种对城市理想状态的描述或者愿景。”北京建筑大学教授、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家车伍对记者说,在原生态的状态下,森林、道路、河湖就是天然的海绵体,能够实现对径流雨水自然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真正的海绵城市的核心是由绿色基础设施和河、湖、池塘等水系和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等组成的,也包括灰色基础设施(如城市排水管网、泵站、蓄水池设施等),但由于城市路面的不断硬化和城市建设的无序发展,雨水落到地面只能从管道里集中快排,导致许多严重缺水的城市60%~70%的雨水流失。水文条件和生态环境迅速被破坏的城市普遍面临城市内涝、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海绵城市建设的需求就迅速被提上日程。

车伍称,海绵城市是一种具有我国特色的形象化称呼,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特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他认为,尽管旧城排水管网改造很重要,但已经不足以解决问题,应该充分发挥城市“绿色”基础设施与“灰色”基础设施“协同作战”的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

由于有中央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情逐步高涨。继去年10月底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后,当年12月31日财政部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时间,全国申报海绵城市试点的城市达到上百个,直到今年4月2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确定的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申报热潮方才终止。与此同时,全国多个地方经济规划建设新闻中,海绵城市已经成为一个关键词。

或将带动6万亿元投资

在车伍看来,如今的海绵城市建设可以说是弥补了过去城市建设的“欠账”,即改变了城市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通过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生态恢复和修复及低影响开发,逐步恢复城市自然的“海绵”功能。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院候宇轩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无疑将会拉动新一轮城市建设热潮,将会拉动新材料渗透和管材等行业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研究的发展,同时带动城市园林产业的建设,并加速推进城市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

据了解,从工程上来说,海绵城市建设主要通过渗、滞、蓄、净、用、排来实施,具体包括新建、改造小区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及自然地面;建设下凹式绿地和植草沟;保护、恢复和改造城市建成区内河湖水域、湿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综合整治河道,建设沿岸生态缓坡等;开展海湾清淤;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村庄雨污分流管网和低洼积水点的排水设施等。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的投资显然不会少。光是排水管网的改造就是一笔巨大的投入。有城市曾做过测算,市区内现有的排水管网改造每平方公里大致需要1亿元的投资,而海绵城市所能拉动的投资数额,在车伍看来,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方面,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补助在200亿元左右。财政补助时间为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而从各试点城市对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的数额上看,则从几十亿元到几百亿元不等,南宁投资95.19亿元,常德投资则高达250亿元。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李迪华认为,海绵城市建设是做“精品工程”,从过去“将就”到“精致”,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他粗略估计,在“十三五”期间,最少能制造全国高铁建设两倍以上的市场需求,即全国将会有6万亿元左右的市场规模。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技术服务、材料、工程、仪器、管理、居民生活等多个领域,其市场拉动作用不亚于城市化建设,本质上海绵城市建设就是过去城市化建设提质的‘升级版’。”李迪华说。

不仅如此,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杜鹏飞看来,海绵城市建设甚至还会催生新产业的兴起和PPP模式的普遍应用。“海绵城市建设可能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因为整个建设过程不是简单的传统土建领域,而是对整个产业的细化升级。”

热潮之下更需冷思考

有着美好生态愿景与巨大市场蛋糕的诱惑,全国兴起海绵城市建设热潮实属正常。不过业内专家提醒,在热潮之下,海绵城市建设还需冷思考。

车伍认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热潮为行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与挑战,更面临诸多有待探讨的现实问题。“海绵城市建设的符号和愿景很好,但是大家如果认识不到问题的实质,并且不能踏踏实实地将其解决,海绵城市建设可能会半途而废。”

“这次的海绵城市建设有些‘急’,很紧迫。”车伍说道。去年10月下发《指南》,今年1月下发《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然后从地方申报推荐到现场公布试点城市评审成功,不足三个月的时间。而在试点城市数量上,初步的想法只有六七个城市,但是最后申报城市高达上百个,最终确定了16个。按照财政部补助数额,也从当初的50多亿元增加到了200亿元左右。不仅如此,三年的建设时间在他看来也有些短,其间工程检测验收可能就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海绵城市建设是非常好的事情,但发展时间这么短、这么复杂的事情,需要大家共同科学的认识,把步子迈得更稳,把问题减到最小。”

车伍表示,我国城市发展速度较快且人口密集,而对于土地的开发也有些过度,“城市的规模像摊大饼一样地发展”,对于自然破坏的强度也更大,因此修复就更难,代价也更大。他认为,建设海绵城市首先要避免几个误区,如“只重视地下不重视地上”、“只重视灰色不重视绿色”或“只重视绿色不重视灰色”。他认为,海绵城市建设首先应做好全局战略规划,应从法律体系、财税政策、管理机制、技术与产业体系、人才培养、公众参与等环节综合考虑实施。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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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南京地区降暴雨,雨水渗入历史悠久的明城墙墙体内,经由其排水系统喷吐而出,形成了独特的“龙吐水”景观

海绵城市并非新鲜事。

按照北京建筑大学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车伍的说法,海绵城市是中国特色的称呼,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LID)。

而早在2015年4月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出台之前,深圳、北京、上海、常德、镇江等城市已自行开展了试点,经过多年实践,有的已较为成熟。

比如,深圳的光明新区2011年10月就被住建部列为国家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再比如,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建造了一整套雨水控制利用工程,使得该区域成为吸水、净水能力很强的“海绵体”。

然而,海绵城市却成为“热闹事”。

2015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联合了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目前,16个试点的海绵城市建设均在推进之中。南宁、鹤壁、镇江、济南、常德、重庆、厦门、嘉兴等地已有项目开工建设。 四川省内江市新城区,谢家河湿地公园。该市依托新城区不断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让城市具备内涝防治的“海绵”功能

非试点城市的脚步也未停歇。上海正在抓紧编制一套上海建设“海绵城市”的综合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涉及建筑小区、绿化、道路和水务等多个系统,包括正在土地出让阶段即对开发商提出排水设计方面的要求。

安徽更是提出,到2020年,所有大中城市及60%以上的县城基本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80%。

此次海绵城市的建设“很急切”

据悉,此次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选竞争激烈,全国130多个城市参与竞争,34个城市进入初选名单,最终仅16个城市列入海绵城市试点名单。

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连补三年,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

据本刊记者了解,此次参评的城市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人民政府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城市发展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强烈;试点区域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不低于400毫米;已编制或修编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在满足硬性条件的基础上,再通过对各城市的竞争性指标进行考核打分,按分数高低评出前16名城市。据评委透露,在竞争性审核中,除了考虑各个城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上总体思路是否清晰、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项目可行性等指标之外,还看重其在投融资模式上的创新性。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工程规划院副院长谢映霞认为,这次评选出来的16个城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囊括了东西部各个地区。

对于海绵城市试点以二、三线城市为主,国务院参事、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主要是因为这些城市行动较早,有的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建设,多个海绵城市项目已经先行,而一线城市体量过大,尽管有试点但比例小。

海绵城市试点期为三年,也就是说,到2017年国家需要对试点城市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2015年7月,住建部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各地将依据试行办法中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等6个方面的指标,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接受本刊采访的多位专家均认为,此次海绵城市的建设“很急切”。试点城市从申报到评选,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而在试点城市数量上,最初的名额只有六七个,但最后结果为16个;财务补助数额也从当初的50多亿元增加到了200亿元左右。

“三年的试点期显得有些短,每个试点城市都涉及到上百个项目,怎么让这些项目有序的安排和落地,是非常紧迫和困难的。”车伍告诉《t望东方周刊》。

给城市重新装修

“我对海绵城市有一个比喻,相当于用生态的方法给城市重新装修。通过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中国水工业互联网站CEO张颖泉告诉《t望东方周刊》。

屋顶经过绿化,雨水先浇灌屋顶上的植物再排走;道路采用渗透铺装,雨水渗入地下,补充地下水;道路、屋顶、广场上的雨水,先排入下沉式的绿地、湿地或者新建蓄水池,使雨水先蓄存起来,日后再利用,用来浇灌、洗车、冲厕所等,这都属于“生态装修”。

深圳大学建设工程生态技术研究所教授佘年认为,海绵城市建设实质上是对过去粗放经济模式的补救和修正。“海绵城市建设的难点之一就是人们理念上的转变。”他对《t望东方周刊》说。

目前中国大部分城市排水方式是采用快排模式,依靠管渠、泵站等设施,追求“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而海绵城市则以“慢排缓释”、“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

“过去我们的理念是重地下,把管道加粗加密,忽视了其实自然界具有天然的调节功能,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增大自然界的调节能力,减少人类的支出。”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副院长车生泉告诉《t望东方周刊》。

专家们同时也认为,现在很多城市摩拳擦掌开展建设,然而海绵城市并不简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将城乡作为一个有生命的整体来看待,要求对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系统、建筑小区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建设与管理。

比如,在佘年看来,不少城市对海绵城市的内涵还缺少理解,“运动式的速度”令人担忧,“海绵城市不是简单地建几个透水铺装,修几个下凹式绿地,做几个雨水花园那么简单。”

据车生泉介绍,海绵城市建设前,首先需要对城市的水文、土壤、地面径流、雨水下渗速度等进行精细测量,并构建数据模型。但遗憾的是,目前有些城市还没有搞清楚现状,就已经开工了。

边摸索边进行

海绵城市建设已经启动,可无论是从人才、经验储备,还是法律法规的完善方面,都略显不足。 南宁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力争两年之内还市民“水清岸绿”。图为航拍的老口水利枢纽工程。该工程通过给南宁内河补水,提升内河水质

“设计工作是打造海绵城市中最高端的工作,涉及气象水文计算、建模等诸多工作。但是,我国的市政设计院和建筑设计院基本上都没有接触过海绵城市的设计工作,对此缺乏了解和实践,因此在这方面的设计只能边摸索边进行。”张颖夏说。

施工单位也需要慢慢适应。“海绵城市在施工过程中很注重细节,精工细作,可以说是对原先施工方法的颠覆。”佘年说。比如,做透水铺装时,为避免泥沙堵塞透水铺装,其中使用的鹅卵石需要全部清洗干净;铺设碎石前要先将地块边缘固定,防止泥土进入。对于施工队来说,这些要求很“奇怪”。

而摸着石头过河,可以说是很多城市的现状。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局长杨治洪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国外的海绵城市建设没有大型山地海绵城市建设的范例,重庆作为典型山地城市,建设的最大难点,就是大到相关政策和规划管控,小到透水路面下排水管网的面积和口径大小,都没有经验可循。

住建部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虽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海绵城市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工程规划院副院长谢映霞承认,由于中国国土面积大,各个区域的情况不同,指南只是一个宏观的指导,不一定完全适合每个城市。

此外,目前一些相关政策法规没有跟上海绵城市建设的步伐。比如,海绵城市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控制面源污染,但最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城市区域而言,重点还是控制点源污染,也就是控制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水。针对雨水径流污染(面源污染的主要表现形式),计划只提到:“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全国不少城市的绿地追求大场面,耗水又耗能,这与海绵城市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驰,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之一是相关规范标准的编制和修编落后于时展。例如,《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中规定“绿地外部的地表排水不应引入绿地内”。这就使得设计人员不考虑绿地在城市中应承担的削峰减流、控制径流污染的重要作用,从而对雨水仅采取“重排轻蓄”的简单处理方式。

没有资金保障,都是纸上谈兵

海绵城市建设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资金。

本刊记者对各地海绵城市投资情况进行了梳理后发现:16个试点城市中,镇江投资80亿元,池州投入211.62亿元,济南投入148.75亿元,嘉兴投资44亿元,厦门投资99.72亿元。而整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补助在200亿元左右。所以,从各地的预计投入可以看出,仅靠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

“海绵城市既要建设,又要运营、维护,各个阶段都需要花钱,如果没有统筹的规划,长期的资金保障,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燎告诉《t望东方周刊》。

为了拉动社会资本进入,此次试点城市评选中鼓励各地创新投融资模式。按照规定,国家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城市,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作为试点的贵州省贵安新区总投资将达46.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2亿元,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出资5亿元,剩余29.7亿元拟通过PPP模式筹措及通过财政奖补方式撬动。

据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行业监督科科长曹德圣向《t望东方周刊》介绍,镇江的海绵城市的投资渠道分三块,一块是政府出资,比如城司这样的政府投资平台;第二块是由各个社会主体实施的项目,比如开发商;还有一块就是采用PPP模式,大概占到30%左右。

张燎认为,海绵城市建设的一个难点在于,钱花得分散又缺少赢利点。规划、水利、园林、路政等各个部门都在花钱,而海绵城市建设又属于公用事业性质,在这种情况下,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于决策者来说是个挑战。

实际上,对于PPP模式是否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各方观点不一。张燎认为,PPP模式在客观上是可行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问题需要特别注意。比如,项目如何进行打包设计、效果评价机制怎么制定,这都需要考虑清楚。

而在张颖泉看来,中国不像欧美一些国家已征收暴雨管理费,国内海绵城市并没有一个持续的资金回报途径,现阶段要慎重推进。

新区老城的不同路径

什么样的城市适合建设海绵城市?

车生泉告诉本刊记者,海绵城市适用于任何土壤和气候条件,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大城市还是小城市,老城区还是新城区都可以建设。只不过,针对每个城市的不同需求和特点,侧重点各有不同。

比如,东部水资源丰富地区更注重径流污染及径流峰值控制,而西部水资源缺乏的城市或地区,应以雨水资源的回收与利用为主。但即便同一个城市,在不同区域也需要对症下药。以北京为例,在亦庄经济开发区大片低洼区域可以以内涝控制为主,旧城区则应以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和排水能力提高为主。

张颖泉认为,如果城区的建设在规划阶段就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大力发展绿色基础设施,其建设成本可大大降低。“在新城区以绿色基础设施为主,要比传统管网建设节省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投入。”

相较于新城区,在老城区进行海绵城市的改造难度要稍大一些。

济南近日确定将舜玉花园小区作为海绵城市试点,据媒体报道,其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既有建筑小区存在时间很长,很多基础资料都不健全,情况比较复杂。

接受本刊采访的多位专家也提醒:海绵城市是要改变原有的高强度土地开发模式,所以决不是大拆大建,而是对现有问题进行生态修复。

此外,专家们也认为,海绵城市可以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这种说法有夸大之嫌。“雨水来临时,首先是一个个海绵体发挥作用,等到海绵体已经饱和,那么再下雨就需要传统的管渠系统。”谢映霞认为,海绵城市对大排水系统不是取代,而是一种补充。

想单依靠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就解决“看海”问题是不现实的。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在减少径流总量、减少径流污染等方面起到的作用是无可争议的,但是遇到大暴雨,雨水根本来不及下渗,若没有管渠系统的快速排放,城市还是会面临内涝的问题。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3

关键词:园林;中高职衔接;规划设计;海绵课堂

“海绵城市”这是2015年最为热门的一个词汇,它是城市高速发展与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产物,同样的道理,随着新课程改革与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在中高职园林规划设计课程衔接的教学中也存在着类似的矛盾关系———不断变化的教学状况与越发陈旧教学方法的矛盾,为此,笔者在园林规划设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进行了建设“海绵课堂”的尝试性探索,以期达到职业教育“理论够用,技能够硬”的人才要求。

1“海绵课堂”的建设内涵

1.1中高职衔接中园林规划设计“传统课堂”的现状

1.1.1课堂定位的僵硬化。中职阶段,传统园林规划设计课程的课堂教学模式常常把完成一定量的设计图纸抄绘练习作为课堂合格的“理想状态”,用重复的机械练习切断了中高职园林规划设计课程衔接中强调的深度思考和主动创新的思维纽带,从而逐渐消减了中职学生对于园林专业继续探索的兴趣,导致大量的优秀课程设计资源因学生内心抗拒性的“饱和状态”而流失,过于“饱和”的内心也同时阻碍了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进一步发挥,使其作品缺乏新意而呈现出明显的抄袭痕迹。如此僵硬化的课堂,使得学生在进入高职阶段时明显不适应高职课堂更为自由灵活的教学模式,导致学生对于专业前途的迷茫。

1.1.2教学方法的单一化。“先理论后实践”这一存在时间间断性的教学方法几乎成为了中高职园林规划设计课堂存活的唯一命脉,理论知识的“倾盆而下”造成了学生在真正实践时不知所措的局面。例如,在公园规划设计练习中提到“园林公共厕所应设计在地区主要风向的下风方向”这一理论要点,这一知识点在听讲时极易理解,但是在项目设计的过程中,仍然有85%的同学忽略了这一关键点,从而大大影响了作品的合理性。

1.2中高职衔接中园林规划设计“海绵课堂”的本质

海绵课堂的本质就是比喻学生在课堂中如同海绵一样,将如雨水一样的知识点迅速吸收、存蓄、灵活运用,以此拓宽自己的设计思路,并在实践过程中将蓄存的知识释放出来,从而让本身死板的理论知识在不断应用中达到熟能生巧的境界。对于这样的课堂定位,笔者认为应该重新提炼学生学习过程、教师教学过程、师生情感交流过程三者的内在联系性,并以之为基础来重组园林规划设计课堂教学和课前课后探索的形式,达到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目的。同时,在教学方法上,作为教师更应主动优先地去了解自己的学生,优先制定符合他们个性发展的教学策略,充分挖掘中职院校学生在创造性方面的潜力,让传统的课堂理论知识“包袱”转变为实践的“解渴”财富,为学生轻松进入高职阶段的学习打下基础。

2“海绵课堂”的建设途径

“海绵课堂”的建设强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目标的实现,注重通过课堂教学目标的有机调整,课堂教学方法的大胆创新,课堂教学资源的全面开发,以完善“海绵体”———学生个体为突破口,达到“以人为本”的教学效果,从而推动中高职园林规划设计课程衔接的高效发展。

2.1“海绵课堂”的建设应可采用优先调研和自主探究相结合的低干扰途径

中职院校的园林专业学生多积极外向,内心富有想法,虽对学习缺乏耐心,但本身的探索欲望依然较为强烈。因此,在中职阶段的园林规划设计的课程中,教师建议避免灌输式的教授方式,尤其在设计思路和风格上,应更为关注学生内心想法的表达,并做积极引导,旁征博引来达到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和深化创意的目的,让学生在探究学习中体会自我价值得到肯定的满足感。机器工厂式的园林设计人员早已不是现代社会的需求,对于年龄和认识层次相对较低的中职学生来说,优先布置实地调研性质的任务将更为直观地呈现教学内容。例如,在“城市街头绿地设计”一节中,可以本市富有特色的街头绿地小组调研为优先教学内容,组织实地调研并形成报告,教师在其中尽量减少知识点或者规范条例的干扰,以监控学生安全为主,将观察的角度彻底还给学生。如此一来,学生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在高职阶段的园林规划设计课堂中,主动探索和自主独立思考的习惯将得以延续。

2.2“海绵课堂”的建设可采用图文资源和城市资源

相结合的全方位途径园林规划设计课程的独特性决定了这是一门需要大量辅助参考资料支撑的课程,因此课堂大量的图文资料成为了一柄“双刃剑”。一味的图文讲解将使得课堂中的“海绵体”———学生很快被“榨干”,即使教师通过多媒体技术极尽所能营造了身临其境的教学效果,中职园林的学生也是无法真正感受园林空间的尺度感、空间感、意境感。笔者尝试将课堂置于城市现有园林中,让学生走出去充分吸收书本上没有的知识,用自己的直观感受和记录去发现问题,去思考、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在讲解“户外广场台阶设计”中,对于台阶踏步高度、宽度等规范,通过城市中几个不合理的案例来提醒学生关注设计尺度的概念。而高职园林的学生在图文资源和城市资源相结合的“海绵课堂”中将理性和感性的思维方式有机结合,以扩大学生学习资源的获得渠道。

2.3“海绵课堂”的建设可采用自我反思和相互学习相结合的可持续途径

园林规划设计课程的学习是一个循环进步的过程,同一学生在中职和高职不同阶段的专业认识程度是完全不同的,时刻揣摩和反思个人或小组作品这一思维过程显得尤为宝贵。课程任务中涉及一定量的个人任务,同时结合了园林专业实际工作中的合作特点,加入了适当量的小组任务,这样的驱动方式更要求学生不断反思自己在课程进度中所需要做出的改进之处,以此来提升整个学习过程的效率。另外,在小组合作中“海绵体”之间可以形成相互渗透、相互积存的机制,让知识的流动性和使用频率大大增加,从而有利于“海绵课堂”后期的可持续性建设。因此,在“海绵课堂”中,中高职园林规划设计的项目任务应具有可持续性,中高职院校主动构建一体化的学习机制,使得“海绵体”在学习过程中不断进行知识的吸收———释放———再吸收———再释放的循环。

3“海绵课堂”的建设展望

3.1引入“海绵课堂”的弹性评价机制

“海绵课堂”的灵活性授课必然与传统的闭卷考试形式格格不入,纯粹停留在死记硬背层面的设计课是病态的,是没有生命意义的,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发展。由此看来,弹性评价机制应兼顾考试与考查,闭卷与实践,更强调“海绵体”在知识吸收环节和知识应用环节的重要性,弱化结果表现,促进“海绵体”进一步的二次知识吸收,避免“一棒打死、一榨即干”的现象发生。

3.2引入“海绵课堂”的经费预算体系

多样的教学方法无形中会增加课程的成本,无论对于教师还是学生来说都是一个需要面临的问题。对于教师而言,自我提升的成本和课堂教学的成本成为了新的挑战,学校层面应考虑加强专业教师的进修培训,中高职院校教师定期交流学习活动以及校外实训场地的长期合作开发,以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对于学生而言,应充分利用中高职院校创造的课堂、图书馆、实训室等资源,减少课后的学习成本,将更多的精力和物力财力投入更高层次的技能训练和理论学习中去。因此,详细而不断完善的经费预算体系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海绵课堂”的发展速度。

3.3引入“海绵课堂”的网络互动模式

“海绵课堂”这一创新型的课堂从现代信息化教学的角度来看,必然少不了智慧化的网络构架。作为一门专业设计类课程,园林规划设计课程的中高职衔接从本质上要求中高职学生更应该主动增加与专业教师以及学生群体内部的沟通交流频率,无论是中职学生与高职教师沟通,还是高职学生与中职学生互动讨论,无论是课上还是课后,对于设计作品的探讨和深化始终贯穿于整个中高职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课上一对一指导之外,借助现代化的沟通渠道,通过挖掘网络平台的资源,建立“微博互动”、“微信答疑”、“群聊分享”、“美图共赏”等新型互动学习模式,从而依靠广大师生的力量共同智慧地提高中高职园林规划设计“海绵课堂”的蓄水量。

4结束语

“海绵课堂”是中高职园林规划设计课程衔接的创新探索,是对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反思,“海绵课堂”在园林规划设计课程中的实践只是一个起点,是为今后其他专业课程的延伸发展打下基础的一次尝试。总而言之,在中高职衔接模式下的园林专业教学中应更多地去思考和探索“海绵课堂”的建设方式,形成中高职园林教学衔接的创新特色化发展道路,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职业院校园林专业整体的健康发展,也将使得中高职合作院校的关系更为紧密。

参考文献:

[1]董淑秋,韩志刚.基于“生态海绵城市”构建的雨水利用规划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2012.

[2]张文英.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课程中创造性思维的培养[J].中国园林,2011.

[3]张瑾.注重学生发展过程,贯彻实施全程评价[J].考试周刊,2011.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4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 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 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 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 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 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 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 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 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 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 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 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 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一)建立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和维修,避免擅自占用、堵塞、拆改、废除海绵设施和向海绵设施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 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5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 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 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 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 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 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 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 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 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 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 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 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 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一)建立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和维修,避免擅自占用、堵塞、拆改、废除海绵设施和向海绵设施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 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6

摘要:

生态校园建设的提出,是在微观层面上对海绵城市理论进行的积极探索,通过运用生态适应、低影响开发、弹性设计的建设原则,具体探析实现校园场地如海绵似对雨水进行调蓄管理的“海绵”设施的设计方法,从而实现校园区域内雨洪的自然积存、渗透与净化,有效改善校园及其周边的水生态和水环境。

关键词:

海绵城市;生态适应;低影响开发(LID);弹性设计;雨洪管理

20世纪以来,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灰色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导致城市水文条件发生巨大变化,一方面导致人类面临水资源的短缺而得不到有效补充,另一方面雨水资源以其处理成本经济、方法简单等优点,作为一种新的可利用水资源却得不到合理的利用,而成为城市洪涝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世界各国相继提出了“低影响开发”、“水敏感性规划设计”及“弹性城市”等先进的雨洪管理理念[1]。在此基础上演化而成的海绵城市理念对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有重要意义。在校园景观规划建设中,要从生态的角度出发,利用雨水资源作为校园景观规划建设的补充用水完全契合生态校园的建设思路,既能达到节约成本、开源节流的经济效益,又能促进校园自然环境的生态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1海绵城市理念

海绵是一种多孔弹性材料,具有良好的吸附能力。行业内和学术界习惯用“海绵”来比喻事物的某种吸附功能,如城市对人口的吸附现象、大地的雨涝调蓄能力等[2-3]。由此含义演化而来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4-5]。海绵城市的核心思想是让每一寸土地都具备一定的雨洪调蓄、水源涵养、雨污净化等功能[6]。因此,将大地视为“海绵”,将雨水就地资源化,而使得地表(大地)如海绵一般,重新获得自然的呼吸和自我的循环。校园作为海绵城市的微观层面,是具体落实海绵城市区域或局域的集水单元,通过对这一尺度对应的一系列“海绵”设施的探索设计,结合弹性景观设计方法,实现校园区域内雨洪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维持或恢复校园自然水文功能,发挥校园在改善周边水生态和水环境应有的生态功能。

2生态校园建设原则

(1)生态适应原则。生命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生态适应关系。在生态校园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极大的尊重自然,遵循自然法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校园生态安全格局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安排。

(2)低影响开发原则。建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低影响开发模式,尽量减少校园内不透水地面面积,连通地表水与地下水,加长径流流动的通道,延长汇流时间,利用土壤覆盖物和植物群落的作用对径流进行过滤并促使其下渗[7-9],保护和再生自然景观,最大限度的减少抗渗性影响,使校园区域尽量接近于开发前的自然水文循环状态。

(3)弹性设计原则。弹性设计的核心思想是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校园的建设过程中,对未来发展的不可预测大胆地预设前瞻性的认识和考虑,以满足未来发展变化和发展趋势。动态地适应生态校园建设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以及能够对校园形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做出一定程度的反映,使校园未来的发展变化涵盖在弹性设计的动态范围之内。营造一个集环境、生态、经济、文化、艺术乃至精神和谐发展的综合性的校园生态体系。

3生态校园的“海绵”设施

在校园规划区范围之内严格实施蓝线和绿线控制[6]。同时,在校园建设过程中,减少对场地的开发,将建筑、绿地、道路等配套设施以及水体“海绵”化,共同组成生态校园的“大地海绵系统”,实现开发前后区域水文特征的稳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并存和可持续发展。

3.1绿色园林建筑

校园建设中建筑物占据了大部分的场地。因此,在生态校园的建设过程中,提倡将建筑纳入生态“海绵”设施设计,通过垂直的绿色园林建筑改造[6],减少对校园场地内的湿地、水体等具有天然蓄水功能的生态区域过度开发造成破坏;在保证相同的建筑使用面积的基础上,多建设高层建筑,减少建筑的占地面积,减少铺装不透水表面;利用屋面绿色植物,充分收集雨水,实现中水回用,显著减少地表水径流量,并且通过绿色植物实现对二氧化碳的固定,有效减少校园碳排放。如深圳万科中心(图1)在设计中广泛采用绿色屋顶、渗透铺装、人工湿地、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措施,污水及建筑屋面部分的雨水100%收集,通过中水系统及多个人工湿地处理后用作景观水的补充、植物浇灌等,雨水收集利用率达到50%,雨水径流控制率达到90%[10]。上海世博较多场馆(图2)采用了以种植槽为主的墙体绿化,综合服务中心“空中花园”下的休闲场馆屋顶上铺设碎石粒,可以将屋顶的积水通过石粒带入地面。这样不仅能减低噪音,并在心理上减噪;还能进行生态保护,如调节温度与湿度、涵养水源、减少辐射等[11]。

3.2绿色透水道路

道路在场地中起着重要的串联作用,同时也是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道路具有路网密度大、步行系统发达等特点[12]。结合生态校园建设原则,铺设透水性强的绿色道路,协调道路红线内地形设计及空间布局,利用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带、车行道、人行道和停车场建设雨水滞留渗透设施,提高透水性地面覆盖比例,实现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6]。道路的布局应适应场地的自然地形,尽可能平行于等高线布置,缩短路网总长度、减少道路宽度,避免破坏场地的自然排水路径。如深圳光明区“九纵八横”绿色道路,90余km三级绿道贯通成型,道路按绿色道路标准设计,采用透气砖、可再生沥青路面等透水材料,不仅能够维持水土平衡、区域水文特征稳定,还能消除“热岛效应”,维护生态平衡(图3)。

3.3绿地

绿地是校园师生户外活动的重要公共空间,同时也是雨水渗透的最佳透水面,可有效地控制雨水径流量、实现对雨水的回收再利用。根据绿地下渗速度、滞留的雨水容量、雨量以及径流速度等数据的科学分析和计算,应用填挖方就地平衡原理,设计下凹式绿地(图4)、雨水花园等景观,沿着绿地四周布置雨水进水口,收集校园的雨水径流,使其经过沉淀和过滤后进入绿地系统核心区;针对大面积的易涝区,可设计暴雨湿地花园实现控制雨水峰值流量、削弱污染的双重目标[13]。采用多样化微地形空间组合,采取与雕塑、水景、座椅、亭台、堆石等结合的方式,改变下沉式绿地景观形式单一。如哈尔滨群力雨洪公园(图5)沿场地四周创造出一系列高低不一的土丘和深浅不一的水坑,形成一条蓝绿相间的“海绵”带,收集雨水,使其经过滤、沉淀和净化后进入核心区的生态湿地[14]。

3.4水体

水是校园景观重要的设计要素之一。校园水体景观设置必须在维护场地原有的水文平衡的同时兼具良好的景观和休闲价值。水景观的规划设计可以与场地的雨水管理联系起来,建设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池,以调蓄暴雨峰流量为核心,把控制洪涝、雨水调蓄利用与景观建设生态友好地结合,合理利用场地及场地周边雨水资源,作为景观水补充水源,建设人工硬质建设,利用自然做工,使水体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景观格局。如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人工湖(图6),雨季湖泊补充水采用经过下凹式绿地、暴雨湿地处理后的雨水,其他季节利用教学区绿色建筑收集的雨水[9]。

4结语

通过对校园的建筑、道路、绿地、水体的“海绵化”改造,设计绿色园林建筑、绿色透水道路、下凹式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池等,形成校园大地海绵系统,实现校园域内水文条件的稳定,雨洪的自然积存、渗透与净化,有效改善校园及其周边的水生态和水环境。“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15]。当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攻坚克难阶段,国家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等部委联合在厦门、武汉等16个城市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全面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校园作为教书育人,为社会培育人才的重要场所,理所应当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思想引领、科技支撑和典型示范的社会功能。校园建设在维护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既是实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又是对“海绵城市”理论认识的有效补充和有益探索,从而真正实现生态校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阳,林广思.海绵城市概念与思想[J].南方建筑,2015(3):59-64

[2]俞孔坚,李迪华,袁弘.“海绵城市”理论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5,39(6):26-36

[3]俞孔坚.“海绵”的哲学[J].景观设计学,2015,14(2):4-9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Z].2015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S].2014

[6]仇保兴.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J].中国勘察设计,2015(7):30-41

[9]李园芳,刘志强,允爽.低影响开发雨水概念在绿色校园中的运用[J].价值工程,2011,28(10):168

[10]王建龙,车伍.低影响开发与绿色建筑[J].中国给水排水,2011,27(20):17-20

[11]田静.观赏植物的应用与发展[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2(3):241-245

[12]高莹.基于LID雨水管理的大学校园景观设计[C]∥第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论文集,2014

[13]苏义敏,王思思,车伍.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下沉式绿地优化设计[J].南方建筑,2014(3):39-43

[14]俞孔坚.海绵城市的三大关键策略:消纳、减速与适应[J].南方建筑,2015(3):4-7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7

关键词:海绵城市建设、生态、工程技术、新概念

2012年,海绵城市这个概念首次被提出,就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海绵城市(LID)指的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降水时,利用一些绿化植物的保水功能和蓄水池等收集雨水,实现放内涝及蓄水抗旱等功能。从而有效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与城市内涝之间的矛盾,并助力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构建海绵城市的经济效益不可小觑。海绵城市建设非常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相比于建设排水管道和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海绵城市建设在劳动力成本上又有了一大突破,调蓄设施往往与城市既有的绿地、园林、景观水体等相结合,“净增成本”减少。倘若海绵城市概念能够得以广泛实施,必然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生态革命。

一、海绵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新旧观念的对抗

从资源利用角度来看,不难发现,传统城市建设大都采用“以求应供”的模式,导致大量资源的不合理堆滞浪费。而海绵城市的建设模式却如它的名字一般,有弹性地“以供应求”。从根本上与传统的城市雨洪管理模式区别开来,也就使得大部分企业难以适应,从而成为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一大阻碍。传统的城市雨洪管理建设设施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地面下纵横交错的下水道正是最好的体现。仔细想想,我们不难发现:雨水直接变成了废水。事实上,随着温室效应的加强,全球气候变暖,水资源的逐步稀缺,雨水——资源回收率及其低的天然水资源,是具有超能的创造力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效益,生态上带来的益处简直是国人的福音。所以,深入贯彻落实“海绵思想”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海绵思想,即有弹性的思想,以海绵城市为出发点,不拘泥与时代,不拘泥于生活。以此逐步构建生态和谐的社会。

2规模化系统的建立难题

此规模化系统大抵可以定义为建立在全国各地的完善的雨水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被缓冲等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系统和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但是就目前来说,大多中小型城市都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及管理意识,加之很多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能力来试水,前期投入资金的缺乏,相关技术经验的不足,市场行情的不确定性都为海绵城市的持续推进构成了一种隐形障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从政府出发,企业为辅。借鉴于以往的“先富带动后富”,依旧可以采用“公带私,大带小”的管理经营策略。正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盲目跟从,在发展中创新才是根本。

3各领域间的配合问题

生态建设的促进与利益的分工化及其合理化。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正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显得越发不可忽视,而海绵城市这种概念直观地体现了“循环”的意义。这是一场传统与新治的较量,各个领域。各个企业间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海绵城市由于落实的反差性,在城乡规划具体实施中不占优势,使它成为了一种单一的概念。国家鼓励中小企业的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技术捐赠、开设海绵城市专题讨研会、项目外包、组织交流沟通等均可以尝试一番。

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问题及解决办法

1科技研发的滞后性

海绵城市建设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现有的雨洪管理经验和技术利用率不高,从“零”开始研发,需要大量的实验积累与经验海绵城市建设及相关技术问题分析杨振雷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陕西西安710075分析,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很大,但专业研发人才却很少,以致海绵城市的持续推进受阻。培养人才是关键,可以先从教育界入手,新增大学生生态文明建设之类的专业,加强对环境维护、给排水等专业的重视,注重实践。

2低影响开发技术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规划定位的目标是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关键因素,从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等条件中筛选,开发出系统海绵体。既是要点,更是难点。因地制宜,分析各个城市的区域位置、气候特点、降雨规律、水文特点等,作出不同的规划定位目标,并在此过程中,遵循资源节约、经济适用、环境保护的原则,合理选择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例如,针对降水较多的南方城市,侧重点应该在雨水的储蓄与排放,而较之降水较少的北方城市,侧重点则是雨水的净化与利用。

3突袭式建设的挑战

作为一种新概念,我们可以亲切地把海绵城市叫做一个时代的衍生物,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与利益的分工化及其合理化一直是一项有意义的挑战。接纳新事物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旧模式的没落,反之,旧模式的正常运行,就是新模式最大的阻碍。政府及时制定出有关海绵城市的政策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鼓励海绵城市的推进,出面筹集资金等都行之有效。

海绵城市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一抹清泉般骤然冲击到社会这股浪潮中,是时代的战利品,也是时代的附属品。在国土、排水、道路、交通等各个方面都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面临的挑战不少。但是,一旦成功覆盖实施,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衬映下,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也必然会使绿色生态家园在这个时代火树银花般精彩绽放。

作者:杨振雷 单位: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李迪华,袁弘,等.“海绵城市”理论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5,39(6):26-36.

海绵城市教学设计篇8

关键词:银川;黄河外滩公园;海绵城市;运用思考

1项目设计概况

1.1滨河新区的区位介绍

银川滨河新区黄河外滩公园休闲旅游观光道和木栈道工程位于现代高端服务业的引领区,以文化旅游、信息产业、电子商务、休闲度假、医疗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培育发展引擎,形成以高端服务业为引领的新型业态。

全域为5A级旅游景区,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充分发挥黄河、长城文化旅游资源聚集优势,突出生态地域特色,完善配套设施,争创部级全域5A旅游景区。

以绿色低碳为核心的生态城、以多元和谐为特征的文化城、以生态文化为基础的全域5A级旅游城、以现代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城。

1.2区位空间中旅游景区的条件分析

1.2.1文化城。挖掘以黄河文化、长城文化为主的传统文化,展示以回族文化为底色的穆斯林文化,培育以运动休闲、现代服务为发展方向的现代文化,形成文化多元、和谐交融的良好格局。

1.2.2旅游城。根据黄河旅游带资源特色,结合滨河新区整体城市规划,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打造部级全域5A旅游城,实现城市即景区、景区即城市的目标。

1.2.3资源优势:有大河、沙漠、戈壁、草原等丰富多样的自然旅游资源,也有古人类文化、长城文化、西夏文化、回族文化、军事文化、边塞文化、英雄文化等风格迥异的人文资源。

1.2.4现状资源和条件限制:现场水文条件为季节性水淹地,地面植被:芦苇、红柳为主的低矮灌丛为主,分布有杨树、果树,地质条件为沙土壤,其中土壤pH值8.7左右,考察结论:不宜建设永久性建筑。

1.3景区设计的定位

1.3.1定位一:全域5A旅游景区的一条带状旅游景区。

1.3.2定位二:展示黄河文化的旅游走廊。

1.3.3定位三:水绿交融、自然野趣的黄河外滩。

2海绵城市建设理论的介绍

2.1关于海绵城市的政策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3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指导各地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2关于海绵城市的理解

2.2.1概念: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2.2原则: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是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

2.2.3规划: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规划中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2.2.4载体:应对不同开发设施及其组合进行科学合理的平面与竖向设计,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应统筹考虑景观水体、滨水带等开放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2.2.5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应作为落实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责任主体,统筹协调规划、国土、排水、道路、交通、园林、水文等职能部门,在各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建设内容。

3“海绵城市”建设理论在银川滨河新区黄河外滩公园休闲旅游观光道和木栈道工程景观设计中的具体应用

3.1景观道路设计中采用的透水彩色沥青道路,确保了宁夏地区少量降雨的雨水充分储存和利用

在该项目中,我们从“黄河――我们伟大的母亲”的赞誉中得到启发,在景区的设计中我们把近6km的景观道路设计成红色的透水沥青道路,用红色的道路作为我们伟大“母亲”的彩色飘带。

考虑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地处三大沙漠包围之中,年平均降雨量仅200mm左右,而项目设计定位为旅游景区,主要景区采用河滩木栈道和汀步串联相关景点,所以项目中水系景观对景观用水的需求量相对比较大。黄河的水位高低受上游的水流量影响较大。为解决景观用水的需求,我们在沿景区周围的交通道路设计中采取在地势较高的地段设计交通干道,干道采用的透水降噪沥青路面是一种新型路面,该沥青混合料采用透水沥青专用改性剂对沥青进行改性,配合特有断级配的矿料级配设计,压实后空隙率在20%左右,雨水能够在混合料内部径流排出,骨料嵌挤和多孔隙是该混合料的特点。

这样在雨水的浸湿下,大量雨水通过沥青结构层的渗透和过滤,利用道路地势较高的优势自然汇聚到黄河滩边我们人工开挖的景观水系中去,我们景观水系中在上下游的人口设计了水闸控制景区日常的使用水位,很好地实现了自然汇水,解决景观用水的目的。

3.2驳岸设计中优先考虑使用“宾格笼”透水驳岸,确保了景区滨河区域中,地面径流雨水的自然排放收集

格宾笼结构的推广应用已在我国逐渐展开,归纳该结构具有9大优点:(1)高强度。(2)变形能力,能很好地适应地基的变形。(3)柔韧结构,不易断裂。(4)耐久性、经济性。(5)能有效地抵抗地震的冲击力。(6)透水性。(7)提供粗糙系数(m)之预定值。(8)提供植被绿化美化,自然景观环境。(9)导入了生态环境的理论,能有效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格宾笼是近年来广泛运用于交通、水利、市政、园林,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中的一种新型材料结构。格宾笼是将抗腐耐磨高强的低碳高镀锌钢丝或5%~10%铝锌稀合金镀层钢丝(或同质包覆聚合物钢丝),由机械将双线绞合编织成多绞状、六边形网目的网片,其双线铰合部分的长度应不小于5cm,以不破坏钢丝的防护镀层。详见行业标准YB/T4221-2010。格宾网可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组装成箱笼,并装入块石等填充料后连接成一体,用做堤防、路基防护等工程的新技术。

在该项目中,部分景点需要对河岸的护坡加以保护,为了确保景观道路渗透下来的雨水以及河岸浅滩汇聚的雨水能自然地汇集到景区的水系景观中去,在雨水汇聚比较集中的地方,采用混凝土地板基础+宾格笼内摆放砾石做强身+沿岸侧加铺透水土工布做衬垫层的驳岸机构形式,有效地将雨水汇聚到景观水系的循环系统中去。

3.3黄河区域中自然生态景观和原生态植物的应用

银川滨河新区黄河外滩公园休闲旅游观光道和木栈道工程项目周边自然生态景观河原生植物比较丰富。其中地面植被:芦苇、红柳为主的低矮灌丛为主,现场水文条件为季节性水淹地。我们在景观设计中考虑水系景观中木栈道的滨水效果,在沿河滩木栈道的走向增加了与自然河床的深浅相适应深度的区内水系。描绘出黄河宽阔的水面、木栈道幽远的景象、满目芦苇历显苍凉的黄河生态风景画。而其中株株垂柳吐出的绿芽又给画面彰显了无限生机。

3.4景区中新型保温、防水材料的推广使用

该景区属于旅游景区,在设计中考虑景观需要和管理需求,设计了大量木质结构的管理用房,在房屋结构的保温、防水设计中,我们优先考虑使用了高弹『生防水涂料。该种材料是以高档丙烯酸乳液为基料,添加多种助剂、填充剂,经科学加工而成的高性能防水涂料。它是普通防水涂料的升级产品,由于添加了多种高分子助剂,使得该产品的防水性能比普通防水产品更优,同时又具有高强度拉伸延展性,能覆盖细小裂缝,防水性能更胜一筹。由于该产品具有下列特点:

(1)高度弹性,能抵御建筑物的轻微震动,并能覆盖热胀冷缩、开裂、下沉等原因产生的小于8mm的裂缝;(2)可在潮湿基面上直接施工,适用于墙角和管道周边渗水部位;(3)粘结力强,涂料中的活性成分可渗入水泥基面中的毛细孔、微裂纹并产生化学反应,与底材融为一体而形成一层结晶致密的防水层;(4)环保、无毒、无害,可直接应用于饮用水工程;(5)耐酸、耐碱、耐高温,具有优异的耐老化性能和良好的耐腐蚀性;并能在室外使用,有良好的耐候性。我们在使用实践后证明,该种新型材料的使用达到了预期的设计效果,满足了项目业主方要求的施行低碳、绿色施工和节能、环保的要求。

4项目实施过程中留给我们的思考和启发

海绵城市建设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能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首先,人民政府要扮演好“决策者”和“指挥者”角色。统筹协调规划、国土、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分解和明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并通过相关专业或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具体落实建设任务。

其次,相关从业人员要扮演好“设计者”和“建设者”角色。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各层级相关规划中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统筹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