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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命脉8篇

时间:2023-08-27 15:16:55

市场经济的命脉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1

【关键词】国有企业,民有民营,股份制,产权改制,产权流转,公正的平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国民经济命脉,

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是目前争论得最多的问题,特别是郎咸平"炮轰"格林柯尔的顾稚军及顾稚军因相关问题被拘之后,更加热闹非常。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本取向的国企"改制",是中央的决策,并非单纯是某些经济学家的主张所为,因此,所出现的问题并不能完全算在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头上。中央决定对国企"抓大放小"已经充分说明:除了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外,所有国企全部都要改制,由国有转为民有,变成民有民营经济成分。而到现在,中央甚至连大型国企也想进行产权改制了,通过资产上市、股份出让的方式,银行、石化、电信等等几乎所有领域的大型企业转制为社会化所有、社会化经营,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将股权占有量升上滑下则可。比如如果中国银行上市,而政府又愿意将自己对中国银行的股分占有量降低到50%或更低的程度,则中国银行就不再是中国政府属下的企业,已经不再是"国有企业"了;但情况也可以反过来,政府在股市上收购中国银行股分达到50%以上,则企业重新回到政府手上而重新变成国有企业。一个典型的事例是:日本小泉政府提出议案要将被称之为世界"巨无霸"的"日本邮政公社"股分化,首先由政府持有100%的股分,然后打算在10年间将这些股分全部出售,最终使原属于日本政府经营的纯公益性的"日本邮政公社"完全民有民营化。这个事例无论本身是否合理,是对是错,至少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资产,无论多么庞大,都是可以流转的,通过股票市场就是主要的流转方式。因此,将产权固定在什么"制"上,并不是很恰当的。

有人甚至对国家(政府)主办与拥有公司企业提出质疑。如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最近刊登题为《当前改革的聚焦点:政府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的文章,指出政府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问题:"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政府不仅只是政治实体,而且还受国家委托履行经济实体的职能,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实际是政府所有制企业。政府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的两重身份,同时履行两种不同职能,使得政府既不能成为真正的’公共服务’者,也不能成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的’所有者’。"并且进一步指出,国企改革的"重点应是政府本身的定位与职能问题,关键在于解决政府一身兼有双重身份与双重职能。只有把作为’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从政府身上分离出去,政府才能充分履行’政治实体’的身份与职能,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问题在于,如果政府不能再以"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去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完全放开让国企自行经营又担心"内部人控制"问题,那么这些国企到底何去何从?出路只有一条:通过股份制而将所有非公益性的国企产权转制出去,变成民有民营的企业。政府只办那些被介定为公益性的非盈利性企业,这些企业不能赚取利润,必要时要牺牲自身利益而维护公益产品的低价格。比如如果石化行业的企业(如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被介定为政府所有,那么它不能再通过出售石油类产品而赚取利润,它存在的目的是要维护石油产品的低价格,由此引起的亏损由政府补贴(对于当今世界石油价格迅速上涨的局面,这个问题显得非常重大)。这才体现出企业的公益性质,否则,如果它变成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它就不应再由政府主办,应由民间通过市场竞争来主办。

产权通过股权形式的这些动作,使我们意识到一个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并非是一个很确切真实的问题,因为我们并不能将生产资料局限于某个"制"之下,从而形成公有制(实际上是国有制)与私有制之分。复杂社会之中生产资料的各种混合体制,已经是最常见的事实,因为它最适合于社会经济的运动发展。一个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积累等等有形无形的资产,它们并非只局限于某种所有制之下,比如只局限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人所有制等;而是充分流转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并不仅仅是消费品市场的经济形态,而且包括生产要素的市场经济如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等。这些市场形态的存在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公司企业中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是不固定的,都是充分流转的;这种按经营优势原则通过等价交换流转于各个所有人之手的"所有权充分流转",是市场经济所必然产生的现实。市场经济通过竞争而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企业产权的充分流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比如甲人有一企业但他却对之经营不善,另外,乙人善于经营这个企业,于是,乙人想收购甲人的企业,以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这样,就不应受原先框定的所有制的约束,而实现产权流转。

因此,中国国企改制的核心问题并非所有制之争,并非公有制、私有制之争,而是国有产权改制过程中的"公正性"问题,因为,产权流转需要一个公正的平台。国有产权原属于全民所有,但由于法制不健全,导致改制过程中腐败现象严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使国企改制出售过程中全体公民感受到严重的利益丧失,从而引起对改制的不满,引起对"郎咸平炮轰顾稚军"事件的高度关注,再加上意识形态上的"私有化情结",否定改制的呼声日高。因此,政府必须创造一个"公正的平台",以让国企产权改制得以公正实施;更普遍地说,让所有社会资产都得以充分流转,使所有资产都被配置于最优位置、最有效用的经济环节上。这是政府必须向全社会提供的一个基本的制度化的经济服务。这种"公正的平台"首先要使国企产权改制、国有企业出售获得等价交换的条件,否则,国企将会被贱卖,全体公民就会感受到利益丧失,就会反对对国有经济进行彻底改革。郎咸平对国企改制的"炮轰"就是反映这种存在于民意之中的意识形态的一个事件,因此很容易得到众多民众(包括许多左倾学者)的响应。但问题并不在于郎咸平所指责的"国企改制",而在于改制过程中的不公正,政府未能提供"公正的平台"以让国有产权出售过程中得到等价交换。当然经过"郎顾事件"及其它问题的研究后,政府已经大大加强了建立"公正的平台"的工作,比如暂时不容许国企管理层收购原国企,就是一个公正平台还未建立起来时的杜绝非公正行为(自卖自买行为)的措施。二

当今,公有制的主要体现形式仍然是"国有制",也就是国有制经济。虽然新出现的观点主张"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形式,但这只是一个发展方向,它仍没有达到对"国有制"取而代之的程度。回顾国有经济的历史我们并不难发现,国有经济是一种只适应计划经济条件,但却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经济,已经使政府(及政府的银行)背负沉重的债务并且再也难以承担,所谓"吃光财政吃银行,吃光银行吃股市"正是这种债务问题的真实写照,现在股市也已吃光,因此不得不转制了。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使国有经济陷于困境,国企纷纷破产,只有哪些对市场具有垄断特权的国企才能生存(今年出炉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前15名绝大多数是垄断型国企,其利润占到了这500强企业的50%以上)。另一方面,国有经济的存在使计划经济残余难以清除,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完全建立。我们知道,一个企业(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内部并不采取市场的办法来运行,而是采取行政指令的办法来调动其中的各个生产要素,使企业运行下去。如何运行?直接由企业产权所有人指挥,或者授权于他的经理人指挥。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所有国企实际上就是一个庞大企业的各个车间,这个庞大企业由政府部门(它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公有制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通过指令性计划加以指挥运行,这种情况与今天每个企业内部通过行政指令而运作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别,因此按其所有制来说是合理的。但这种将企业内部的指令性管理方式升级到一个巨大国家层面上,使国家所有经济都按一个企业内部的方式运行,就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的行政指令性配置的失效,二是经济缺乏活力。为了既保持经济的国有地位,又使经济获得更好资源配置与更有效的活力,人们就想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满以为这个办法可以让国有经济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体制。但从理论上并不难预料,让国有经济的经营权游离于其所有权之外,必定很容易产生经营管理者对国有经济的腐败蚀,因为,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国企经营者(那怕他们是政府委任的人员)在他们的具体工作中具有难以监督制约的权力,从而使他们非常容易出现随便浪费、容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实际上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如所谓"审计风暴"正是因此而出。国家审计局每年对国有大型企业甚至国家部委进行审计,都程度不同地出现经营者不负责任、失职问题,甚至腐败犯罪问题。因此,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并非科学的可取的办法,政企分离所带来的问题,比如所谓"内部人控制"及由此所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与政企合一所产生的问题同样令人烦恼。

相反,如果是民有企业,则企业产权所有者会时刻对其授权的经理人进行具体监察,必要时自己亲自经营管理企业,亲自作出经营管理的具体决策,决不会让企业出现任何背离产权所有人意志的事情。因此,在单一产权的民有企业中,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毫无意义的,在此,所有权随时授权于任何人对企业的经营权,也随时将权力收回;这并非这两个权力的"分离",而是同一个权力的一个延伸出来的方面。经营权是所有权的一个体现形式,它并非可以游离于所有权之外而自行其是。比如,某公司老板将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务交由某个人;这种情况不应理解成是这个人有经营管理权,相反,应该理解成是老板对自己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一个方式,即"老板设置一个经理人"这件事情只是公司产权人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的体现,而不是什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正象《公司法》中所说:"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所体现的正是他们对自己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尽管这个权利是通过某些经理层而实施与实现的。

因此,既然是国有资产,国家部门就完全有权进行经营管理,完全有权实施"国有国营",而不是什么"国有民营"。如果国家部门未能经营好国有资产,分离出所谓的经营权于"民营"又容易出现不负责任、、化公为私的问题,那么,国家只好放弃对国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了。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情况,这就是当今政府致力要做的"国企产权改制"的事情。在此应该指出的是,国家放弃对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等于国有资产的流失,只要产权流转过程是公正的,等价交换的,那么,通过这种产权转制,国家仍掌握着相等价值的国有资产,对这些资产,国家可以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用于清偿历史欠债(如安置国企老职工的欠债),可以用于形成更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有一个观点是:国家将大部分国有企业产权转制出去,但仍需掌握关键行业的关键国企,因为国家要"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实际上,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考究。因为,以什么方式"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结果。一般来说,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就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性行业进行垄断专营(独资或控股)。比如银行、石化、电力、电信、交通、重要矿产资源、重要设备制造行业等是国家需要掌控的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行业,因为掌握它们就等于掌握了整个国民经济;而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在形式上就是由政府对这些部门与行业进行行政垄断性的经营,不容许民间资本、境外资本进入相关行业。但这种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的方式就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对基础行业与关键部门进行行政垄断性经营,从而使这些行业有效供给减少,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不利影响非常之大。比如近期汽油、柴油等缺乏,就有许多人指责是政府对石化行业垄断经营的结果,因为垄断经营尽管价格可能受到控制,但供给积极性会比竞争经营差很多,从而在市场需求增大时容易造成短缺。银行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国民经济命脉"行业,并且负有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交付的重任。国家严格控制银行业不容许民间资本进入,消灭了所有"个人钱庄",于是造成金融有效供给不足,融资困难,民营经济很难得到银行资金支持。不过由于有需求,许多民营企业也能够从社会上获得一定的融资,从而使民营经济在如此艰难困境中顽强生存与发展。

从这一点来看,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并不有利于国民经济,相反,开放这些命脉性行业与部门,让不同所有制资本参与经营,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2

【关键词】国有企业,民有民营,股份制,产权改制,产权流转,公正的平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国民经济命脉,

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是目前争论得最多的问题,特别是郎咸平"炮轰"格林柯尔的顾稚军及顾稚军因相关问题被拘之后,更加热闹非常。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本取向的国企"改制",是中央的决策,并非单纯是某些经济学家的主张所为,因此,所出现的问题并不能完全算在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头上。中央决定对国企"抓大放小"已经充分说明:除了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外,所有国企全部都要改制,由国有转为民有,变成民有民营经济成分。而到现在,中央甚至连大型国企也想进行产权改制了,通过资产上市、股份出让的方式,银行、石化、电信等等几乎所有领域的大型企业转制为社会化所有、社会化经营,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将股权占有量升上滑下则可。比如如果中国银行上市,而政府又愿意将自己对中国银行的股分占有量降低到50%或更低的程度,则中国银行就不再是中国政府属下的企业,已经不再是"国有企业"了;但情况也可以反过来,政府在股市上收购中国银行股分达到50%以上,则企业重新回到政府手上而重新变成国有企业。一个典型的事例是:日本小泉政府提出议案要将被称之为世界"巨无霸"的"日本邮政公社"股分化,首先由政府持有100%的股分,然后打算在10年间将这些股分全部出售,最终使原属于日本政府经营的纯公益性的"日本邮政公社"完全民有民营化。这个事例无论本身是否合理,是对是错,至少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资产,无论多么庞大,都是可以流转的,通过股票市场就是主要的流转方式。因此,将产权固定在什么"制"上,并不是很恰当的。

有人甚至对国家(政府)主办与拥有公司企业提出质疑。如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最近刊登题为《当前改革的聚焦点:政府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的文章,指出政府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问题:"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政府不仅只是政治实体,而且还受国家委托履行经济实体的职能,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实际是政府所有制企业。政府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的两重身份,同时履行两种不同职能,使得政府既不能成为真正的’公共服务’者,也不能成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的’所有者’。"并且进一步指出,国企改革的"重点应是政府本身的定位与职能问题,关键在于解决政府一身兼有双重身份与双重职能。只有把作为’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从政府身上分离出去,政府才能充分履行’政治实体’的身份与职能,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问题在于,如果政府不能再以"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去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完全放开让国企自行经营又担心"内部人控制"问题,那么这些国企到底何去何从?出路只有一条:通过股份制而将所有非公益性的国企产权转制出去,变成民有民营的企业。政府只办那些被介定为公益性的非盈利性企业,这些企业不能赚取利润,必要时要牺牲自身利益而维护公益产品的低价格。比如如果石化行业的企业(如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被介定为政府所有,那么它不能再通过出售石油类产品而赚取利润,它存在的目的是要维护石油产品的低价格,由此引起的亏损由政府补贴(对于当今世界石油价格迅速上涨的局面,这个问题显得非常重大)。这才体现出企业的公益性质,否则,如果它变成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它就不应再由政府主办,应由民间通过市场竞争来主办。

产权通过股权形式的这些动作,使我们意识到一个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并非是一个很确切真实的问题,因为我们并不能将生产资料局限于某个"制"之下,从而形成公有制(实际上是国有制)与私有制之分。复杂社会之中生产资料的各种混合体制,已经是最常见的事实,因为它最适合于社会经济的运动发展。一个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积累等等有形无形的资产,它们并非只局限于某种所有制之下,比如只局限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人所有制等;而是充分流转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并不仅仅是消费品市场的经济形态,而且包括生产要素的市场经济如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等。这些市场形态的存在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公司企业中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是不固定的,都是充分流转的;这种按经营优势原则通过等价交换流转于各个所有人之手的"所有权充分流转",是市场经济所必然产生的现实。市场经济通过竞争而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企业产权的充分流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比如甲人有一企业但他却对之经营不善,另外,乙人善于经营这个企业,于是,乙人想收购甲人的企业,以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这样,就不应受原先框定的所有制的约束,而实现产权流转。

因此,中国国企改制的核心问题并非所有制之争,并非公有制、私有制之争,而是国有产权改制过程中的"公正性"问题,因为,产权流转需要一个公正的平台。国有产权原属于全民所有,但由于法制不健全,导致改制过程中腐败现象严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使国企改制出售过程中全体公民感受到严重的利益丧失,从而引起对改制的不满,引起对"郎咸平炮轰顾稚军"事件的高度关注,再加上意识形态上的"私有化情结",否定改制的呼声日高。因此,政府必须创造一个"公正的平台",以让国企产权改制得以公正实施;更普遍地说,让所有社会资产都得以充分流转,使所有资产都被配置于最优位置、最有效用的经济环节上。这是政府必须向全社会提供的一个基本的制度化的经济服务。这种"公正的平台"首先要使国企产权改制、国有企业出售获得等价交换的条件,否则,国企将会被贱卖,全体公民就会感受到利益丧失,就会反对对国有经济进行彻底改革。郎咸平对国企改制的"炮轰"就是反映这种存在于民意之中的意识形态的一个事件,因此很容易得到众多民众(包括许多左倾学者)的响应。但问题并不在于郎咸平所指责的"国企改制",而在于改制过程中的不公正,政府未能提供"公正的平台"以让国有产权出售过程中得到等价交换。当然经过"郎顾事件"及其它问题的研究后,政府已经大大加强了建立"公正的平台"的工作,比如暂时不容许国企管理层收购原国企,就是一个公正平台还未建立起来时的杜绝非公正行为(自卖自买行为)的措施。

当今,公有制的主要体现形式仍然是"国有制",也就是国有制经济。虽然新出现的观点主张"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形式,但这只是一个发展方向,它仍没有达到对"国有制"取而代之的程度。回顾国有经济的历史我们并不难发现,国有经济是一种只适应计划经济条件,但却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经济,已经使政府(及政府的银行)背负沉重的债务并且再也难以承担,所谓"吃光财政吃银行,吃光银行吃股市"正是这种债务问题的真实写照,现在股市也已吃光,因此不得不转制了。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使国有经济陷于困境,国企纷纷破产,只有哪些对市场具有垄断特权的国企才能生存(今年出炉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前15名绝大多数是垄断型国企,其利润占到了这500强企业的50%以上)。另一方面,国有经济的存在使计划经济残余难以清除,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完全建立。我们知道,一个企业(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内部并不采取市场的办法来运行,而是采取行政指令的办法来调动其中的各个生产要素,使企业运行下去。如何运行?直接由企业产权所有人指挥,或者授权于他的经理人指挥。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所有国企实际上就是一个庞大企业的各个车间,这个庞大企业由政府部门(它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公有制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通过指令性计划加以指挥运行,这种情况与今天每个企业内部通过行政指令而运作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别,因此按其所有制来说是合理的。但这种将企业内部的指令性管理方式升级到一个巨大国家层面上,使国家所有经济都按一个企业内部的方式运行,就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的行政指令性配置的失效,二是经济缺乏活力。为了既保持经济的国有地位,又使经济获得更好资源配置与更有效的活力,人们就想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满以为这个办法可以让国有经济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体制。但从理论上并不难预料,让国有经济的经营权游离于其所有权之外,必定很容易产生经营管理者对国有经济的腐败性侵蚀,因为,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国企经营者(那怕他们是政府委任的人员)在他们的具体工作中具有难以监督制约的权力,从而使他们非常容易出现随便浪费、容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实际上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如所谓"审计风暴"正是因此而出。国家审计局每年对国有大型企业甚至国家部委进行审计,都程度不同地出现经营者不负责任、失职问题,甚至腐败犯罪问题。因此,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并非科学的可取的办法,政企分离所带来的问题,比如所谓"内部人控制"及由此所引起的贪污腐败、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与政企合一所产生的问题同样令人烦恼。

相反,如果是民有企业,则企业产权所有者会时刻对其授权的经理人进行具体监察,必要时自己亲自经营管理企业,亲自作出经营管理的具体决策,决不会让企业出现任何背离产权所有人意志的事情。因此,在单一产权的民有企业中,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毫无意义的,在此,所有权随时授权于任何人对企业的经营权,也随时将权力收回;这并非这两个权力的"分离",而是同一个权力的一个延伸出来的方面。经营权是所有权的一个体现形式,它并非可以游离于所有权之外而自行其是。比如,某公司老板将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务交由某个人;这种情况不应理解成是这个人有经营管理权,相反,应该理解成是老板对自己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一个方式,即"老板设置一个经理人"这件事情只是公司产权人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的体现,而不是什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正象《公司法》中所说:"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所体现的正是他们对自己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尽管这个权利是通过某些经理层而实施与实现的。

因此,既然是国有资产,国家部门就完全有权进行经营管理,完全有权实施"国有国营",而不是什么"国有民营"。如果国家部门未能经营好国有资产,分离出所谓的经营权于"民营"又容易出现不负责任、贪污腐败、化公为私的问题,那么,国家只好放弃对国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了。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情况,这就是当今政府致力要做的"国企产权改制"的事情。在此应该指出的是,国家放弃对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等于国有资产的流失,只要产权流转过程是公正的,等价交换的,那么,通过这种产权转制,国家仍掌握着相等价值的国有资产,对这些资产,国家可以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用于清偿历史欠债(如安置国企老职工的欠债),可以用于形成更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有一个观点是:国家将大部分国有企业产权转制出去,但仍需掌握关键行业的关键国企,因为国家要"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实际上,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考究。因为,以什么方式"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结果。一般来说,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就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性行业进行垄断专营(独资或控股)。比如银行、石化、电力、电信、交通、重要矿产资源、重要设备制造行业等是国家需要掌控的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行业,因为掌握它们就等于掌握了整个国民经济;而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在形式上就是由政府对这些部门与行业进行行政垄断性的经营,不容许民间资本、境外资本进入相关行业。但这种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的方式就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对基础行业与关键部门进行行政垄断性经营,从而使这些行业有效供给减少,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不利影响非常之大。比如近期汽油、柴油等缺乏,就有许多人指责是政府对石化行业垄断经营的结果,因为垄断经营尽管价格可能受到控制,但供给积极性会比竞争经营差很多,从而在市场需求增大时容易造成短缺。银行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国民经济命脉"行业,并且负有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交付的重任。国家严格控制银行业不容许民间资本进入,消灭了所有"个人钱庄",于是造成金融有效供给不足,融资困难,民营经济很难得到银行资金支持。不过由于有需求,许多民营企业也能够从社会上获得一定的融资,从而使民营经济在如此艰难困境中顽强生存与发展。

从这一点来看,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并不有利于国民经济,相反,开放这些命脉性行业与部门,让不同所有制资本参与经营,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3

【关键词】国有企业,民有民营,股份制,产权改制,产权流转,公正的平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国民经济命脉,

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是目前争论得最多的问题,特别是郎咸平"炮轰"格林柯尔的顾稚军及顾稚军因相关问题被拘之后,更加热闹非常。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本取向的国企"改制",是中央的决策,并非单纯是某些经济学家的主张所为,因此,所出现的问题并不能完全算在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头上。中央决定对国企"抓大放小"已经充分说明:除了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外,所有国企全部都要改制,由国有转为民有,变成民有民营经济成分。而到现在,中央甚至连大型国企也想进行产权改制了,通过资产上市、股份出让的方式,银行、石化、电信等等几乎所有领域的大型企业转制为社会化所有、社会化经营,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将股权占有量升上滑下则可。比如如果中国银行上市,而政府又愿意将自己对中国银行的股分占有量降低到50%或更低的程度,则中国银行就不再是中国政府属下的企业,已经不再是"国有企业"了;但情况也可以反过来,政府在股市上收购中国银行股分达到50%以上,则企业重新回到政府手上而重新变成国有企业。一个典型的事例是:日本小泉政府提出议案要将被称之为世界"巨无霸"的"日本邮政公社"股分化,首先由政府持有100%的股分,然后打算在10年间将这些股分全部出售,最终使原属于日本政府经营的纯公益性的"日本邮政公社"完全民有民营化。这个事例无论本身是否合理,是对是错,至少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资产,无论多么庞大,都是可以流转的,通过股票市场就是主要的流转方式。因此,将产权固定在什么"制"上,并不是很恰当的。

有人甚至对国家(政府)主办与拥有公司企业提出质疑。如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最近刊登题为《当前改革的聚焦点:政府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的文章,指出政府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与双重功能问题:"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同,政府不仅只是政治实体,而且还受国家委托履行经济实体的职能,拥有大批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制企业,实际是政府所有制企业。政府一身兼有’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的两重身份,同时履行两种不同职能,使得政府既不能成为真正的’公共服务’者,也不能成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的’所有者’。"并且进一步指出,国企改革的"重点应是政府本身的定位与职能问题,关键在于解决政府一身兼有双重身份与双重职能。只有把作为’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从政府身上分离出去,政府才能充分履行’政治实体’的身份与职能,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问题在于,如果政府不能再以"经济实体"的身份与职能,去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完全放开让国企自行经营又担心"内部人控制"问题,那么这些国企到底何去何从?出路只有一条:通过股份制而将所有非公益性的国企产权转制出去,变成民有民营的企业。政府只办那些被介定为公益性的非盈利性企业,这些企业不能赚取利润,必要时要牺牲自身利益而维护公益产品的低价格。比如如果石化行业的企业(如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被介定为政府所有,那么它不能再通过出售石油类产品而赚取利润,它存在的目的是要维护石油产品的低价格,由此引起的亏损由政府补贴(对于当今世界石油价格迅速上涨的局面,这个问题显得非常重大)。这才体现出企业的公益性质,否则,如果它变成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它就不应再由政府主办,应由民间通过市场竞争来主办。

产权通过股权形式的这些动作,使我们意识到一个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并非是一个很确切真实的问题,因为我们并不能将生产资料局限于某个"制"之下,从而形成公有制(实际上是国有制)与私有制之分。复杂社会之中生产资料的各种混合体制,已经是最常见的事实,因为它最适合于社会经济的运动发展。一个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积累等等有形无形的资产,它们并非只局限于某种所有制之下,比如只局限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人所有制等;而是充分流转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并不仅仅是消费品市场的经济形态,而且包括生产要素的市场经济如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等。这些市场形态的存在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公司企业中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是不固定的,都是充分流转的;这种按经营优势原则通过等价交换流转于各个所有人之手的"所有权充分流转",是市场经济所必然产生的现实。市场经济通过竞争而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企业产权的充分流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比如甲人有一企业但他却对之经营不善,另外,乙人善于经营这个企业,于是,乙人想收购甲人的企业,以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这样,就不应受原先框定的所有制的约束,而实现产权流转。

因此,中国国企改制的核心问题并非所有制之争,并非公有制、私有制之争,而是国有产权改制过程中的"公正性"问题,因为,产权流转需要一个公正的平台。国有产权原属于全民所有,但由于法制不健全,导致改制过程中腐败现象严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使国企改制出售过程中全体公民感受到严重的利益丧失,从而引起对改制的不满,引起对"郎咸平炮轰顾稚军"事件的高度关注,再加上意识形态上的"私有化情结",否定改制的呼声日高。因此,政府必须创造一个"公正的平台",以让国企产权改制得以公正实施;更普遍地说,让所有社会资产都得以充分流转,使所有资产都被配置于最优位置、最有效用的经济环节上。这是政府必须向全社会提供的一个基本的制度化的经济服务。这种"公正的平台"首先要使国企产权改制、国有企业出售获得等价交换的条件,否则,国企将会被贱卖,全体公民就会感受到利益丧失,就会反对对国有经济进行彻底改革。郎咸平对国企改制的"炮轰"就是反映这种存在于民意之中的意识形态的一个事件,因此很容易得到众多民众(包括许多左倾学者)的响应。但问题并不在于郎咸平所指责的"国企改制",而在于改制过程中的不公正,政府未能提供"公正的平台"以让国有产权出售过程中得到等价交换。当然经过"郎顾事件"及其它问题的研究后,政府已经大大加强了建立"公正的平台"的工作,比如暂时不容许国企管理层收购原国企,就是一个公正平台还未建立起来时的杜绝非公正行为(自卖自买行为)的措施。

当今,公有制的主要体现形式仍然是"国有制",也就是国有制经济。虽然新出现的观点主张"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形式,但这只是一个发展方向,它仍没有达到对"国有制"取而代之的程度。回顾国有经济的历史我们并不难发现,国有经济是一种只适应计划经济条件,但却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经济,已经使政府(及政府的银行)背负沉重的债务并且再也难以承担,所谓"吃光财政吃银行,吃光银行吃股市"正是这种债务问题的真实写照,现在股市也已吃光,因此不得不转制了。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使国有经济陷于困境,国企纷纷破产,只有哪些对市场具有垄断特权的国企才能生存(今年出炉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前15名绝大多数是垄断型国企,其利润占到了这500强企业的50%以上)。另一方面,国有经济的存在使计划经济残余难以清除,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完全建立。我们知道,一个企业(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内部并不采取市场的办法来运行,而是采取行政指令的办法来调动其中的各个生产要素,使企业运行下去。如何运行?直接由企业产权所有人指挥,或者授权于他的经理人指挥。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所有国企实际上就是一个庞大企业的各个车间,这个庞大企业由政府部门(它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公有制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通过指令性计划加以指挥运行,这种情况与今天每个企业内部通过行政指令而运作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别,因此按其所有制来说是合理的。但这种将企业内部的指令性管理方式升级到一个巨大国家层面上,使国家所有经济都按一个企业内部的方式运行,就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源的行政指令性配置的失效,二是经济缺乏活力。为了既保持经济的国有地位,又使经济获得更好资源配置与更有效的活力,人们就想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满以为这个办法可以让国有经济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体制。但从理论上并不难预料,让国有经济的经营权游离于其所有权之外,必定很容易产生经营管理者对国有经济的腐败蚀,因为,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办法,国企经营者(那怕他们是政府委任的人员)在他们的具体工作中具有难以监督制约的权力,从而使他们非常容易出现随便浪费、容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实际上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如所谓"审计风暴"正是因此而出。国家审计局每年对国有大型企业甚至国家部委进行审计,都程度不同地出现经营者不负责任、失职问题,甚至腐败犯罪问题。因此,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并非科学的可取的办法,政企分离所带来的问题,比如所谓"内部人控制"及由此所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与政企合一所产生的问题同样令人烦恼。

相反,如果是民有企业,则企业产权所有者会时刻对其授权的经理人进行具体监察,必要时自己亲自经营管理企业,亲自作出经营管理的具体决策,决不会让企业出现任何背离产权所有人意志的事情。因此,在单一产权的民有企业中,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毫无意义的,在此,所有权随时授权于任何人对企业的经营权,也随时将权力收回;这并非这两个权力的"分离",而是同一个权力的一个延伸出来的方面。经营权是所有权的一个体现形式,它并非可以游离于所有权之外而自行其是。比如,某公司老板将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务交由某个人;这种情况不应理解成是这个人有经营管理权,相反,应该理解成是老板对自己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一个方式,即"老板设置一个经理人"这件事情只是公司产权人对自己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的体现,而不是什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正象《公司法》中所说:"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所体现的正是他们对自己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尽管这个权利是通过某些经理层而实施与实现的。

因此,既然是国有资产,国家部门就完全有权进行经营管理,完全有权实施"国有国营",而不是什么"国有民营"。如果国家部门未能经营好国有资产,分离出所谓的经营权于"民营"又容易出现不负责任、、化公为私的问题,那么,国家只好放弃对国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了。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情况,这就是当今政府致力要做的"国企产权改制"的事情。在此应该指出的是,国家放弃对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等于国有资产的流失,只要产权流转过程是公正的,等价交换的,那么,通过这种产权转制,国家仍掌握着相等价值的国有资产,对这些资产,国家可以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用于清偿历史欠债(如安置国企老职工的欠债),可以用于形成更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有一个观点是:国家将大部分国有企业产权转制出去,但仍需掌握关键行业的关键国企,因为国家要"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实际上,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考究。因为,以什么方式"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结果。一般来说,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就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性行业进行垄断专营(独资或控股)。比如银行、石化、电力、电信、交通、重要矿产资源、重要设备制造行业等是国家需要掌控的国民经济要害部门与基础行业,因为掌握它们就等于掌握了整个国民经济;而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在形式上就是由政府对这些部门与行业进行行政垄断性的经营,不容许民间资本、境外资本进入相关行业。但这种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的方式就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对基础行业与关键部门进行行政垄断性经营,从而使这些行业有效供给减少,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不利影响非常之大。比如近期汽油、柴油等缺乏,就有许多人指责是政府对石化行业垄断经营的结果,因为垄断经营尽管价格可能受到控制,但供给积极性会比竞争经营差很多,从而在市场需求增大时容易造成短缺。银行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国民经济命脉"行业,并且负有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交付的重任。国家严格控制银行业不容许民间资本进入,消灭了所有"个人钱庄",于是造成金融有效供给不足,融资困难,民营经济很难得到银行资金支持。不过由于有需求,许多民营企业也能够从社会上获得一定的融资,从而使民营经济在如此艰难困境中顽强生存与发展。

从这一点来看,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并不有利于国民经济,相反,开放这些命脉性行业与部门,让不同所有制资本参与经营,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4

关键词:静脉产业;发展基础;支持系统

静脉产业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担静脉过程,对生产和生活废弃物进行回收、分类、再生处理和最终处理的产业。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6年颁布的《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中,将静脉产业定义为: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转化成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静脉产业是一门新兴、蓬勃发展的综合、交叉学科。

一、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基础

上海是我国传统的工业基地之一,虽然到目前为止上海经济增长仍然没有摆脱粗放型增长的阴影,依然靠高投入来支持(包括第三产业的发展亦是靠高投入支持),但总体来看,上海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已迈出较大步伐。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长期以来,上海的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快,但是其经济增长对物耗有强烈的依赖性,这种高投入、高物耗支撑的经济高速增长是有限度的,一旦超出极限,后果不堪设想。上海的发展模式决定了上海必须走结构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通过发展静脉产业,建设资源节约的低碳化新型城市。

1.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经济基础。长期以来,上海的经济增长对全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上海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亦成逐年上升趋势,根据《上海统计年鉴2010》,2009年上海市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为4.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为6.2%,2009年上海市财政收入占全国11.3%,整体社会经济水平在全国前列。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资源环境问题也严重,结果违背了通过经济增长改善人类生活的初衷。但是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其相对较高的经济水平使之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发展静脉产业,加之已有的静脉产业实践,譬如老港静脉产业园、金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新锦华集团等,只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的产业链,势必成为全国静脉产业发展的领先力量,为后来者提供经验和教训。

2.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上海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转型期的现实直接相关。如果不加快经济结构向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变、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经济社会朝低碳型方向转变,环境和资源的矛盾将更加尖锐,社会承受能力加剧,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只有坚持低碳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海是我国较早推行循环经济的城市之一,近年来也一直致力于积极探索静脉产业发展之路,不仅发展建成一些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化处理产业链,居民自身的节能减排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意愿也逐步提高。低碳化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为进一步加强节能低碳工作,发展静脉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了社会基础。

3.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产业基础。上海地区的静脉产业正在蓬勃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进入静脉产业。据不完全统计,上海每年约有50万~60万吨生活垃圾能够被循环再利用,利用主体主要是民营企业。随着上海各产业的发展,静脉产业已出现在钢铁、石化、造纸、电力等多条“动脉产业”周边,为静脉产业链与动脉产业链的最优整合打好了基础。以上海临港产业区为例,它是以装备工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和以国际物流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为主,并集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研发服务、出口加工、内外贸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综合性开发区。临港产业区在依托制造业优势的同时,建立了从研发、生产到物流的整条产业链的逆向物流体系,即通过废旧机电产品的回收为再制造提供丰富的原材料。同时,再制造产业可以通过贴近装备制造企业,促进再制造技术融入装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各个阶段,进一步提高资源和能源回收的比例。

4.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础。技术是发展静脉产业的主要动力,在代表新一轮世界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方向的静脉产业领域,技术水平将是决定竞争地位的关键要素。技术在其中的作用一方面表现在技术可以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程度,另一方面,技术本身的低碳化水平也构成经济社会整体静脉循环的一环。

上海科技人才资源丰富、科技综合实力较强,技术创新优势明显。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上海共有56项(人)获奖,占全国授奖总数的15%,其中,涉及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项目有15项获奖,占获奖数的27.8%,可见,上海在低碳技术领域已经形成一定基础,这对于静脉产业的低碳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前低碳技术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上海有必要牢牢把握当前相关技术发展的方向,通过强化公共研发机构和试验平台建设、引进设立开放式的国家新能源研究机构、进一步完善鼓励技术创新等举措,加强资源化处理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推动技术和研发成果的转化与市场化应用。上海还应着眼于服务全国,在全国大市场中发挥技术引领和技术服务的作用,为上海静脉产业建设成果的应用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提升上海“服务全国”的能力。

二、 促进上海市静脉产业发展的支持系统

1.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系统。从长远看,发展静脉产业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唯一选择。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静脉产业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途径。但由于静脉产业本身的社会性和非盈利性,很多为利润最大化而采取经营企业都不愿主动参与,进而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社会效益的损耗。为此国家和政府在发展静脉产业的任务上承担着主要责任,需要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政策体系来推动静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以惠及整个社会。

(1)经济政策:调整再生资源价格体系,明晰环境产权。在现实经济中,环境资源的价格没有正确反映供求关系。由于缺乏合理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会出现经济活动的外部性。低价甚至免费的资源使用容易让人产生资源丰富的错觉,以致过分使用而造成环境污染。上海要发展静脉产业必须建立完整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使环境价值得到体现以缓解环境滥用的现象。因此,经济政策的重点在于利用市场机制明晰环境产权、调整资源价格,使资源和其他物品一样走入市场,使其价格相对正确的反映其社会成本。

(2)产业政策:推行静脉产业的主要实现形式――静脉产业园区。静脉产业园区是发展静脉产业最重要的实践形式,目前上海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静脉产业,但相对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无序。如何鼓励再生资源处理企业向静脉产业园区集中,大力拓展集中处理途径,是政府需要在政策上进行引导的。政府应根据区域产业功能定位,周边动脉产业相配合来牵头成立静脉产业园区,并在建园初期给予政策优惠和鼓励。上海老港静脉产业园区和新锦华集团等都是上海静脉产业的先行启动者,虽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需要政府政策的进一步支持。

(3)技术政策:利用高新科学技术达到环境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的。技术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资源再利用技术的发展方向(环境无害化和资源化技术),明确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作为技术行为主体所起的作用,指导相关技术的传播和应用,并制定严格的技术实施标准。在具体制定方向上,注重高校与科研机构间合作,牵头促进与国际发达国家的合作,加大R&D资金的投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转让服务,并建立技术推广与应用的信息网络;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中的技术淘汰,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技术标准。

(4)财税政策:利用市场杠杆,优化资源配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尽可能多利用市场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场本身具有的资源有效配置的特性。在税收政策上,上海市财政部要完善计税方法,在不改变整体税负的情况下实行税负转移(加大对环境有害性活动的征税),扩大征税范围,并把资源税的征收发展为事前行为;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于发展静脉产业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政府应增加投入或给予财政补贴。同时在目前企业融资不畅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优惠的信贷政策。

2.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法律支持系统。静脉产业相关法律主要应由直接管制、间接调控和自我调控三管齐下。直接管制主要通过“命令―控制”严格控制污染;间接调控主要运用各类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使给环境造成负担的企业、个人承担经济代价;自我调控主要通过宣传和教育来鼓励公众、NGO和工矿企业改变自身行为。具体而言,静脉产业法律体系应包括如下方面:

(1)污染预防型法律。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已将清洁生产为基本实现形式的静脉产业立法纳入污染预防法律范畴。我国于2000年6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上海市可以在其基础上制定配套措施以提前有效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冲突。

(2)经济循环型法律。德国和日本的经济循环型法律最为典型,德国最早在1972年就制定了废弃物排放的末端处理法,发展至今其法律细分已相当完善。我国也应该加快经济循环性环境立法,上海市可以以此为指导建立完整的分类、回收、复原和再生使用体系,并明确产业回收责任。

(3)静脉产业的社会型法律体系。日本早在2002年12月就在先前《环境基本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目标建立先进的“循环型社会”。后各国纷纷效仿,积极建立循环型社会或循环型城市,静脉产业的运行在其整体建设中是最重要的一环,但是上海乃至我国的静脉产业类社会型立法还没有明确,我们必须加快步伐完善相关法律,促进上海市向循环性城市转型的建设。

(4)静脉产业促进法律体系。从国际经验看,专门制定发展静脉产业、建立静脉型社会的法律,对于提高再生资源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利用效用,对于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污染,是十分必要的。制定统一的静脉产业促进法可以将清洁生产贯穿至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各个方面,以此推动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彻底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的三赢目标。

3.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市场支持系统。

(1)政府导向机制。静脉产业中,资源和环境已成为社会公共物品,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对象。在发挥市场机制时,政府必须扮演重要的角色,通过各种手段来规范和引导市场机制在静脉产业中的正确运用,从整体上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环境资源和社会经济总体效益最大化的道路发展。

(2)市场调节机制。尽管静脉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导向,但是通过各种制度手段,市场机制本身的作用依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发挥。譬如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财政信贷鼓励制度等,都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使企业、社会和公众主动承担起发展静脉产业的责任。

(3)产业政策机制。根据三次产业的发展进程理论,上海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从农业到工业的转变,且目前正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将静脉产业理论渗透到三次产业的发展是顺应资源环境现状的必然选择,这一过程不仅表现在农业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第三产业废弃物的内部静脉化运行,也表现在三个产业各自的相互支撑和渗透,因为整体产业的静脉运行不可能分散隔开,它们都是构成资源节约社会的重要环节。

(4)社会公众参与机制。静脉产业不仅仅属于经济范畴和环境范畴,已经逐步向社会范畴演进。广大公众是社会物质资源和产品的直接消费主体和废弃物排放主体,每个人都在发展静脉产业的过程中扮演角色并承担责任。因此,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珍惜利用资源、落实城市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的政策措施,减轻环境对废弃物的承载压力,提高废弃物再在资源化水平都是尤为必要的。

4.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持系统。上海虽然有着良好的技术背景和整体水平,但在专门性技术的使用和推广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静脉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主要由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和系统化技术构成。

具体而言,上海市静脉产业的技术支持主要应通过如下技术策略实现:低物耗、能耗煤基液体燃料生产技术;生物质能转换技术;集约化养殖畜禽和粪便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熔融还原冶铁新工艺与钢铁―煤化工产业共生技术;绿色化学技术;以化学矿物加工为核心的生态工业技术;废旧机电装备再造技术;“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的单元设备与技术。

5.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资源供给支持系统。合理并节约使用资源是保护资源的重要途径,建立重要资源安全供应体系和战略资源储备制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及资源再生对静脉产业的压力,进一步提高静脉产业的发展程度,并从源头上保证低碳化的实现。上海环保部门应分别建立水资源供给系统、土地资源供给系统、能源供给系统、森林资源供给系统、矿产资源供给系统、海洋资源供给系统和气候资源供给系统等各类资源供给系统,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与再利用水平。

6. 上海静脉产业发展的信息服务支持系统。发展静脉产业必须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作为支撑,必须建立公共基础数据、人口、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等信息库,实现以高速网络为基础的、面向社会各界的、具有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的信息共享和信息服务体系。同时应该建立适应政府决策的信息共享网络,形成完善的静脉产业发展信息系统。

(1)加强静脉产业发展的信息系统建设。静脉产业的发展信息主要是环境、废弃物排放、资源再生利用等领域的信息,也包含经济与社会方面的信息。现代社会,信息资源同物质资源和能源资源并列为三大资源。当前上海的信息共享相比发达国家尚处于低层次状态,信息共享的基础保障尚未建立。要求上海市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协调各部门间信息的访问与利用;完善和充实静脉产业发展信息所包含的内容,提高为决策部门提供服务的能力;加快有关静脉产业信息服务的法律体系建设并形成信息共享的机制。

(2)采用现代化的信息采集、传输、管理、分析与处理手段。

当前,上海静脉产业类信息收集与处理速度相对滞后,环境监测的数据传输网络仅是下级向上级的单项传输,缺乏满足灾害和环境监测特殊需要的卫星和必要的空间监测数据,未能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环境统计监测与预报系统。在此情况下,应该将空间技术应用到环境监测中,同时加快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的步伐,关注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3)提高信息的集成、与利用率。

上海市静脉产业相关部门应依据自身职责及时有关信息,并积极推动数据交换与信息的横向流动,做好数据公开和数据保密的工作。继续推动政府信息网络公开制度,并建设公众信息服务体系,以推动舆论监督与公众参与。

参考文献:

1. 聂永有.循环经济条件下我国静脉产业发展探索.南方经济.2005.(12).

2. 秦海旭等.德日静脉产业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借鉴.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6).

3. 马世忠. 循环经济指标体系与支撑体系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4. 白洮. 低碳经济背景下上海静脉产业发展及其评价体系的研究.上海:上海大学经济学院,2011.

基金项目: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公共治理视角下我国静脉产业发展政策研究”(项目号:10YJA790139);上海市教委创新重点项目“循环经济背景下上海静脉产业发展政策研究”(项目号:13ZS066)。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5

关键词:国际竞争 石油安全 竞争特点 应对策略

人类消费步入石油时期以后,石油显得尤为重要,在当今竞争与机遇并存的社会,石油政治决定了世界的新秩序。各大国之间关于石油的竞争日趋激烈,谁控制了石油这一能源命脉,谁就掌握了所有国家的命运。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对石油的需求也不断增长,石油已经成为中国的重要战略资源。石油虽然关系中国经济命脉,但国内产量已不能满足消费需求,中国国内石油消费过于依赖国际市场。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中国是正在发展崛起的大国之一,要保证自己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主动参与国际石油竞争,保障国内石油安全。

一、国际石油竞争态势

石油是国家发展的能源命脉,它具有特殊性和稀缺性。这就意味着,石油的竞争就是政治的较量,而石油政治决定了世界的新秩序。石油作为战略产品,我们来看一下国际石油竞争态势:

1.超级大国美国主导世界石油市场。石油产业是现代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社会的重要支柱。20世纪70年代基辛格就说过,谁控制了石油这一能源命脉,谁就掌握了所有国家的命运。一战、二战始终是石油之战,美国是主要石油供应国;美国成为中东政治及石油业的重要参与者;伊拉克战争的暴发,追其根源还是石油作为战略产品的重要作用;最终美国仍有条件实现石油供给自给有余。美国近百年主导世界石油市场,成为战略的核心力量。

2.俄罗斯的石油外交策略。俄罗斯地理位置优越,拥有极大的石油开采量,在满足国内需求之外,大量的出口石油,俄罗斯也成为了世界最大的石油出口国之一。俄罗斯大量出口石油,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因为石油产品的战略地位,石油政治提升了自身在全球的地位。

3.国际石油竞争中的中国。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其对石油的需求也不断增长,逐渐成为全球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大国。石油关系着中国经济命脉,但国内产量已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对国外石油资源的依赖程度将不断加大。在石油政治盛行的当下,我国仍需要加强石油资源的竞争。

4.石油竞争的主战场转场亚太地区。亚太地区各国的经济实力也不断提高,经济地位的提高,加深对政治地位的需求。亚太地区逐渐成为新的能源消费中心。这也是未来石油市场发展的新态势。

二、国际石油竞争产生的原因

国际石油竞争是指各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为了抢占自身的战略地位,引起的大范围内的石油竞争。能够引起国际石油竞争,原因如下:

1.世界石油资源地理分布不均;2.科技革命、经济增长导致国际石油供需矛盾加大;3.经济大国对石油需求的依赖性过高。各大经济大国,对石油资源的需求都很大,但是国内石油的存储资源远远不够,对国外石油进口的依赖程度极大加深。

三、中国石油安全面临的形势分析

1.石油关系中国经济命脉,国内产量不足,对国外石油资源的依赖程度不断加大。世界能源机构认为,中国的石油需求量2010年为3.5亿吨,2020年为5亿吨,而原油产量2010年为2亿吨,2020年为1亿吨,2010年缺口将达到1.5亿,2020年达4亿吨。国际市场上石油资源的短缺以及油价的波动,将对中国经济产生不小的波动。

2.未来20年左右,世界石油供求关系大体平衡,但供求格局将发生变化。世界石油资源和市场分布不均衡的矛盾有加剧趋势。中国所处的亚太地区的石油供需矛盾尤为尖锐,但是世界石油供求关系大体平衡。中国与世界主要石油消费国分享世界石油资源的竞争将趋激烈。

3.石油与政治、军事、外交等关系更加密切,石油资源决定了世界的新秩序。石油是战略性的重要资源,它已成为政治、军事和外交关系的重要筹码。今后20年,虽然供求格局将发生变化,但世界石油供求关系大体平衡。大的石油消费国之间、消费国和资源国之间、资源国与资源国之间的矛盾错综复杂,引发政治、军事、外交矛盾和冲突的不确定因素增加。

四、中国石油安全应对策略

1.降低石油进口依赖。转变能源发展战略,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能源供给和消费的多元化;提高石油利用效率;加强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要加强石油替代资源的开发利用。

2.加强国际石油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石油外交,以有力的石油外交来提高获取国际油气资源的安全系数,积极而有步骤地参加国际性和地区性的经济和能源合作体系。

3.积极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竞争。中国应积极向外投资,控制石油战略储备。从国外直接购买石油及石油产品,参与国外石油资源开发,建立海外长期的石油生产基地。国际油价的波动也影响中国石油安全,所以要争取国际石油定价权,摆脱了国际资本的控制和操纵。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6

随着股改后3年禁售期的解冻,从2008年下半年起,包括央企在内,一大批国有股和法人股即将进入市场流通。另外,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日在国资委会议上称,2008年国资委将鼓励支持央企在境内外整体上市。

“很大一部分企业中,禁售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占到了股本比例的30%以上,甚至是40%或50%。因此,限售股解禁,市场将流入一大批资金。”雪鑫理财团队的分析师昊然说,“从供求关系来看,供给加大,市场扩容,给股价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虽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一再表示,央企不会大规模抛售国有股,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打了一针镇定剂,但也不排除大量股东套现获利。“不排除部分大股东解禁套现。当然,大股东套现也不是没有顾虑的,必然要保证售股套现的同时还要稳定住其大股东的地位,因此,一定程度上给其套现带上了紧箍咒。”昊然说。

但是,带着“紧箍咒”的限售股解禁,并不代表其对市场会无作为。“限售股解禁短期内一定会给市场带来大的动荡,最终市场的走向还是取决于价值。”昊然说。李荣融也表示,作为成熟的投资者,应该在国际上进行比较,测算这个企业应该在什么价位上。

另外,对于央企整体上市,鼓励红筹股回归的消息,“整体上市的央企和即将回归的红筹股,都是优质企业,业绩好,规模大,效益佳,投资前景广阔,因此,对投资者来说是个好消息”,昊然认为。

“先上市的应该是在绩效考评中排在前列的企业,这些企业业绩都不错。另外,整体上市是个政策导向,如果能实施了,那一定是2008年的市场主线之一。”脑库投资公司资本运营专家郑磊说,“按照业绩考核前36家来观察,这些企业多数都是资源性,垄断性企业。因此,业绩表现最佳的这些企业上市,能够拉高指数,并能带动相关板块上涨,使主要的相关板块获利。”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7

【关键词】城市环境;场所;文脉

一、场所文脉与城市环境改造的共鸣

1、场所文脉在城市环境改造设计中体现为对人的需求、文化、历史、社会和自然场所等外部条件的尊重。场所文脉通常表现为“外向”和“内向”在两种。“外向”的场所文脉主要是通过对城市环境表面层级形态的研究而产生的设计思路和技术处理方案。如对周围区域原有环境风格和形式的“复制”,对旧有建筑外貌的保护和维护,对典型建筑特点的抽取、重构。而“内向”的场所文脉主要研究潜在规则之中的关系,是一种对于规律的探寻、精神的延续,总之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深入人心的又是人们无以言状的哪个部分的研究。这部分可视作精髓之处。当然,无论是“内向”还是“外向”的场所文脉皆不可缺失。

2、城市环境改造设计作为城市更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一种设计,又是一种策略,城市环境改造设计总体来说是对所有的建筑及外部空间场所的改造活动,旨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但这其中包含着更深层的含义。现代社会的发展总是滞后于人们对于生活质量提高的诉求。但纵观历史的长河,总会那么一段时间是相对和谐的,即人与周遭环境的关系。一方面是使用功能上的诉求,我们现行的城市环境改造并不是基于对人们生活习惯的深入研究基础上做出的调整或新生,而是呈现出一个“框架”放在那里,然后把人们装进去,使人们被迫改变原有的生活习性,适应新生的场所,这是彻彻底底的毁灭。而是精神层面的诉求,这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诉求,在那里的时候一切祥和自然,一旦丢失,则立刻黯然失色。就像客居他乡的老人企图落叶归根却始终无法找寻所谓的“根”在哪里。因此,笔者认为后者是“锁”,前者是“钥匙”,必须匹配才能开启人们美好生活的大门。

二、场所文脉主义在城市环境改造设计中提供的设计手法

城市环境改造设计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和不间断的人类创造活动,并具有一定的时空特色。依据城市文脉主义的设计理念,城市环境如果没有传统的、历史的、情感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内涵,就不可能创造出真正有生命力的环境场所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城市环境改造设计在改造过程中新旧文脉的转换与延续是关键。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场所文脉主义的运用可有以下几种方法:

0.尊重场所意义的设计手法。这是一种以现代社会生活的认为根本出发点,注重并探寻人与环境有机共存的深层结构的城市环境改造设计方法。从场所意义的角度讲,城市环境是有空间场所组构而成,城市设计“Team10”成员凡·艾克认为,场所感是由场所和场合构成,在人的意象中,空间环境是场所,而时间就是场合,人必须融合到时见和空间意义中去,因此这种环境场所感必须在城市环境改造设计过程中被重新认识与利用。也就是说,空间的尊在一定伴随着时间的延续,时空的引入使得场所这个概念得以完整,同时给人的感受才最真实。而且二者相互丰盈,在使用者的脑海里形成思维定式,譬如其对某个场所的感觉如何如何便是这个道理。

1.强调旧建筑的再利用并与现代环境共生的设计手法。主要是指在城市环境改造设计中,在力求保护城市原有的内在空间住址结构的前提下,对城市的旧建筑采取改造性再利用的态度。这种设计手法实现了旧建筑在城市景观环境构建中的的社会经济价值、文化生态价值,并使城市环境的历史文化得以延续。在具体操作时,有不同的设计策略和方法,对于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建筑,一般采取“整旧如旧”的方针,使其恢复原有的建筑风貌,保证其原有的味道;对于其他类型的旧建筑及其环境,常从历史与生态双重社会属性的角度出发,在对其动能延续及置换的基础上,利用适宜的新技术、新材料对原有空间及结构加以改造与调整,赋予旧建筑以及其环境以新的生命活力,延续了城市历史文脉,增加了城市景观环境的认同感。此处要着重提到的是,在关于旧建筑的继承与发展的层面上,我们更多关心的应该是我们要传承的是什么,发展的又是什么这个核心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没有搞清楚,那么其他的工作也只是枉费力气。

2.从城市历史文化与人的生活情趣的角度重视城市环境中公共艺术品以及环境设施设计,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艺术品格。此间可以利用一些超写实的艺术创作手法来还原历史真实场景,从而获得历史认同感,引起人们的共鸣。当然,适时的引入一些更富有内涵的、相对“隐形”的公共文化艺术品,在时间的流逝中,或许会对人们的生活、休闲产生更久远的影响。

3.注重文化生态的设计手法。此手法主要从人与环境这对主客体出发,在尊重城市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考虑在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原来越激烈而导致现代城市中人的生活方式和工作途径的相应变化的同时来进行城市环境改造设计,以保持和增加环境文化的认同感,调适快节奏的工作生过带来的巨大压力。同样现代城市环境改造若不从适应人的生活形态更新的角度出发,也将是无生命力及社会意义的。从文化生态文脉手法角度出发,最成功的环境改造设计应该是满足现代社会人的需求而提出的新功能与原有城市环境中各物质要素达到最小冲突,而不应是一种激进式的置换。其目标实现应遵守一定的准则,如生态学准则等。因此维持良好的生态系统和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必将成为城市环境改造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结语

总之,城市环境改造设计作为城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改造存在着不同态度和价值取向,城市历史文脉的继承与创新可作为一种衡量标准,自始至终贯穿于城市环境改造设计的前期认识过程、具体设计过程以及使用评估过程之中。场所文脉主义是城市环境改造设计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增加城市文化的认同和加强城市的形象特色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改造过程的具体操作又存在着不同的方法和手段,因势利导、兼收并蓄,创造多元共存及个性特色鲜明的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城市环境才是有生命力的。

参考文献:

[1](美)刘易斯·芒福德 《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

[2](丹麦) 扬·盖尔 《交往与空间》

[3](挪) 诺伯舒兹 《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

市场经济的命脉篇8

经济学认为形成市场垄断的原因大体有五种:一是由资源的天赋特性带来产品与服务的独行性,使资源所有者拥有排他性控制权,如龙井茶、刘欢的歌;二是专利发明与商业秘密,在政府提供的保护期内,企业具有排它性控制权;三是竞争中的胜出者凭借实力与策略在一段时期内拥有排他性控制权,如IBM在硬件市场、微软公司在软件市场淘汰了竞争对手而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四是在“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在位者也具有排他性控制权,如电解铝、汽车制造等行业,因为新竞争者要支付巨大的初始投资而在成本上居于劣势就会面临很高的“进入壁垒”;五是运用非经济的强制力量清除竞争对手,保持对市场的排他性控制权,这种强制性势力,可以是高度非制度化的势力,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往往是局部的,如某些地区建筑市场中出现的沙霸、砖霸等,而且当情况十分严重时,政府也会出面干预甚至取蒂。

以上从垄断的成因来对垄断类型的划分是简单的,但在现实中的形成是很复杂的,垄断的成因往往还是变化的。在中国经济转型期国企获得垄断地位更主要的可以是高度制度化的势力,如政府管制或由立法来阻止竞争而产生的行政性垄断。一般而言,由于政府介入,行政性垄断的影响是全局的,使经济效率受到的损失也是最严重的,这也是当前国企垄断倍受关注的原因之所在。

比如美国AT&T公司,早年是因为发明电话这一创新带来了垄断,后来是因为在全国铺建电话网络而形成了自然垄断,而1926年以后就通过法律确立了电话市场独占权,从而享有强制性垄断。又如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微软反垄断案,就是因为控方指出微软公司创新的垄断可能伴有其它“不正当手段妨碍了竞争”,也就是限制了其他公司参与竞争。

市场经济遵循的一般原则是鼓励竞争反对垄断,然而竞争的结果很可能导致垄断,于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应该反对什么样的垄断。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借鉴产权保护理论加以分析。

二、产权的保护性分析

以上关于产生垄断的五种原因,实际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保护产权所产生的垄断,二是侵犯他人产权所产生的垄断。

先看由资源独特性产生的垄断。仅靠资源独特性能否永久性控制价格而获取垄断利润呢?不能。因为绝大多数独特资源而生产的产品或服务都可能存在替代品。比如龙井茶的替代品有碧螺春、黄山毛尖等,刘欢的歌的替代品有香港四大天王的演唱等。如果独特产品漫无边际要价,就等于为替代品提供市场,因此这类产权产生者垄断是不可能被保护的,因为市场规律在起作用。

再看创新的垄断。政府应该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创新专利,但不能永久性保护,因为这样就会剥夺其他人创新的权利。何况当某个厂商通过创新获得垄断利润时,将会刺激其他很多厂商加快发明替代,而这个厂商的垄断地位也不会长久,除非他不断创新。因此,对创新权利及其结果的有期限的保护,将会推动技术进步,因为技术进步的本质就是不断发现或发明替代,使竞争更有活力和效率。

其次再看竞争胜利者的垄断。当竞争中的赢家淘汰了竞争对手以后,通常会以减少产量提高价格的手段获取垄断利润。但是这种做法无异于鼓动输家卷土重来或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也就有可能出现新的赢家。这类事情由市场去运作,政府一般不应该去管。

最后来看“自然垄断”。对这种垄断的态度比较复杂。传统经济学认为,巨大投资而形成的沉没成本提高了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壁垒”,从而构成在位者的垄断优势。如果进入壁垒真正是自然形成的,那么政府要做的事情就只是监督在位者,不让其用不正当手段阻止其他竞争对手进入,以及用质次价高的新产品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在此情况下,技术创新寻求替代品或成本更低的生产方法的竞争活动就不会停顿,在位者受到潜在竞争力的作用,其垄断行为将受到约束。但是,实际中进入壁垒有时不是“自然”形成的,历史上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和现阶段中国的自然垄断行业进入者,往往是由政府选择的,出现自然垄断不自然的局面,其主要弊端是限制了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利益。

从产权理论角度看,以上四种垄断都是从“产权排他性”派生出来的垄断。产权就是排他性的专用权利,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而政府依法保护产权则是维护现代经济秩序最重要的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保护产权这种排他性权利,也就保护了一些垄断。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政府保护产权必须遵循一个主要的普遍性原则,那就是当保护一部分产权主体的产权时,不能妨碍另一部分产权主体行使产权。应该看到,这一原则的意义还在它鼓励了技术创新和竞争,使得垄断和竞争互为因果关系,提高了经济效率。按照这一原则,我们再来看强制性垄断,就能明显看到这种垄断是一种外生的很强的排他性权利。因为这种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是政府有意安排一部分产权主体或利益主体进入某些产业,而限制甚至禁止其他产权主体进入产业,所以这种强制性垄断严重侵犯了其他产权主体的产权,从而扼杀了创新和竞争,使经济失去活力效率低下。从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由经济内生的一些垄断,只要不妨碍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作为产权就应该保护或不干预;对于强制性尤其行政性垄断必须限制和反对。

三、开放市场才能打破国企垄断

国企垄断也就是行政垄断或政府垄断,其主要特征是封闭市场和政企不分。现阶段,我国的政府垄断主要集中在基础产业部门或者说国民经济命脉部门,其中也包括一些自然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石油、民航、铁路等。正因为是命脉部门,事关国计民生,目前学术界有两种基本看法:一是认为应该开放市场、引入竞争、打破行政垄断;二是认为这些部门对国防和广义的国家安全具有重要影响,而且这些部门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其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必须实行政府垄断。我赞成第一种观点。大量实证研究已表明政府垄断存在不可克服的种种弊端,此处不再赘述。只就这些部门能否开放市场谈谈看法。为此,来看看美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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