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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分包劳务管理8篇

时间:2023-09-05 09:33:02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1

[内容摘要]随着建筑业的管理层与劳务层的“两层分离”及劳务层由固定用工转换为零散用工或临时用工的方式,一部分临时工人逐步转化为清包人(劳务承包人),而由于经济体制与立法上原因,清包的内涵、清包人的法律地位并未明确,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同一性质的纠纷在同一法院都存在作出不同判决内容的现象。本文拟根据清包存在的形式对清包的内涵作出界定,同时提出清包人法律地位应根据其是否具有独立行使管理权能和其在工程中发挥的作用、获利能力等因素来作出判断——划归工程分包人范畴抑或劳动者范畴。[关键词]建筑、清包、内涵、地位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长足发展,其产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的“两层分离”,劳务层由原先的固定用工转换为零散用工或临时用工的方式,与此相应的是大量的农民工涌进了城市的建筑施工行业,充任零散用工往往是他们唯一的务工方式,在此基础上,其中一部分人分化成为清包人即劳务承包人。长期以来,由于 经济体制和立法上的原因对劳务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地位存在忽视,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劳务承包人拖欠报酬纠纷、工伤纠纷时,由于对清包人的内涵、法律地位认识不一,以致于对同种性质的纠纷有时在同一法院也会作出不同的判决结果。鉴此,有必要对清包人的内涵及法律地位进行梳理、界定与探讨。对清包的内涵,一般认为属于劳务分包性质,是工程分包合同的一种,笔者认为该观点并非准确。首先,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内涵并不相同,之间既非相互重合关系、也非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工程分包的涵义通常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按照总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向第三人支付报酬。分包合同的内容包括分包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合作等条款。而劳务分包主要针对的是劳务的提供与管理。两者除主体资格认定上应严格依照《建筑法》《合同法》《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外,尚存在着以下区别,一是工程分包人对整个分包工程实行独立管理,而劳务分包人不具有独立管理工程的职能。“独立管理”是指分包人对整段工程行使行政、技术、材料、质量检测、安全、保险等各方面的全面管理,而不是将仅管理劳务扩大理解为“独立管理”。许多劳务合同名为“工程分包”,实际上是合同项目经理部在管理、技术、质量、材料等,分包人仅仅从事土石方,混凝土浇铸等工种的劳作,而工程操作、施工程序等技术问题完全在项目部派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怎能谈得上“独立管理”?这只能是提供劳务和管理劳务。二是工程分包人成建制地承担一部分工程的施工,而劳务分包人仅从事工程中某些工种的劳作。“成建制地承担一部分工程的施工”,是指一个合同段不超过30%的独立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内部既有技工、普工,更有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在工程质量上,合法的工程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一样依法对业主承担终生责任;而劳务分包人对其劳务作业,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并以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为标志。劳务提供人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生责任,这是劳务合同不同于工程分包合同的一个本质区别。工程分包人有对主材的采购和自行使用权,而劳务分包人只能在项目部领用主材。工程分包人按照设计要求,自行采购和使用施工用的主材。目前,有关项目部同劳务人员符合签订的所谓“双包合同”(包工包料)是容易引起误解的。这种“双包”实际上是计算劳务费的一种变通操作方法(以计件工资为基础的计价方法),所有工程定额,基本上都是按“方”计价,这个“方”涵盖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要素。随着成建制的劳务企业的产生与发展,该类企业的劳务分包模式也逐渐被接受和纳入工程分包概念的内容范围之内,且演变成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工程分包合同。但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所采用的模式仅仅是众多劳务承包模式中的一种,而其他劳务承包方式由以上不难分析得出在性质上很难具有工程分包的特征。其次,清包裨上尽管仍是劳务承包,但其具体形式民内涵与已归入到工程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相距甚远。从清包存在形势的现状分析,清包大致可分企业自带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零散的劳务承包三种形式,所谓自带劳务承包是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 表由企业直接发放,所谓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是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所谓零散的劳务承包是指建筑企业临时雇佣(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雇佣)、不成建制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从以上不难发现,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清包情形则互不相涉。此外,零散用工方式还有所不同,存在以下情形:(1)总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转包人将承建的工程的全部劳务或某部分如瓦工或木工劳务承包给某工匠,由该工匠召集、负责组织民工提供劳务;(2)分包人或转包人将所分包或转包的工程某部分瓦工或木工劳务承包给数个工匠,并服从分包人或转包人的管理完成指定工作量;(3)分包人或转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的某一项工作交某个工匠或数个工匠承包,工匠需要在指定时间完成,且服从管理、保质保量。故清包与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是不能等同的,若一概认定清包为工程分包范畴,显然有所偏颇。作为建筑市场运行中的新生现象,“清包人”尚不是一法律概念,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作专门调整,其内涵也是处于不断发展充实的状态,是难以准确界定的。而“清包人”的出现,有其产生的特殊背景,是灵活的用工机制与建筑企业提高效率、效益及竞争力的必然要求。若不及时予以承认和进行准确的定义,就意味着法律没有合理调整的可能,也就不能起到引导和鼓励功能,从长远看来,会影响建筑企业的工程管理模式的选择,进而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因此,尽管内容难以稳定,仍有必要对“清包人”的内涵作出界定。对清包人的内涵,依笔者理解,就目前而言,清包人一般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一定形式为上一级工程施工主体选任、组织人员提供劳务并履行一定管理权能,接受上一级施工主体的管理与监督,在按要求完成一定工程量后,由上一级施工主体给付相应报酬的自然人或单位。 从清包人的内涵不难发现,清包人不能等同于工程分包人,两者之间仅仅是部分重合关系。在不同形式中的劳务承包中,清包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而司法实践中恰恰常忽视这一点。由于法律至今没有明确清包人的概念,在界定清包人的法律地位时,可运用法律的解释方法,根据清包人存在的不同形式,将清包人划入现有的法律概念——工程分包人(劳务分包人)或劳动者的范畴。具体如何进行界定,笔者认为应分以下情形进行:在自带劳务承包形式中,建筑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行招用民工,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与民工之间已形成了雇佣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建筑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建筑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应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民工行为应视为其代表建筑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雇佣关系。在成建制的劳务承包形式 ,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清包人地位等同于工程分包人地位。在零散的劳务承包形式 ,根据清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地位、行使管理权能的独立性及获利能力等因素,可将清包人划归入工程分包人或雇员的概念范畴。具体而言,在前述零散劳务承包的3种情形中,第(1)种情形中的清包人可归入工程分包人范畴,而第(2)、(3)种情形中的清包人地位则根据接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即劳动者地位。第(1)种情形中,清包人负责召集、组织民工提供劳务,在劳务作业的安排与管理上较少受到上一级施工主体的干涉,而是直接决定民的选任监督、日常工作、劳动安全、报酬支付等事宜、行使管理权能的独立性较强,与上一级施工主体之间不是纯粹依附关系,而是相对独立的,并且在此种承包形式 ,由于 总的劳务报酬额基数较大,正常情况下清包人可获得的利益也是可观的,远远超出一般民工所得的报酬。清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作用之大,相类似于劳务分包企业在工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非典型的工程分包人。在后两种情形中,从清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作用分析,清包人一般从事的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而是服从上一级施工主体的管理,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所安排的劳务,仅对上一级施工主体承担 “合格”的质量责任,而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生责任,可以说在工程施工中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显然不具有工程分包人应有的地位与作用;从清包人与民工的关系分析,清包人与民工之间并未形成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判断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存在与否,历来是司法实务中的难点,其通说认为,只要一人对另一人享有管理、监督和支配的权利,就可以认为其存在雇佣关系。也就是说雇佣关系之成立,自应以选 任监督这有无为决定标准,换言之,即某人受他人之选任监督以从事一定劳务者,即为该人之受雇人,至劳务之性质、时间之久暂、报酬之有无、是否授予权,皆所不问。首先清包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两者之间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清包人虽是以自己名义选任民工,先例了一定的选任与监督职责,但不要忘记,其是根据上一级施工主体的要求安排和管理民工提供劳务,不是真正独立地对民工进行选任、管理与监督,严格意义上已丧失独立的地位,清包人既然不能独立选任与监督,与民工之间就不会形式雇佣关系,未与民工形成雇佣关系,更遑论与上级施工主体形成分包关系;从清包的性质分析,清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上一级施工主体将劳务包给清包人,是为了调动清包人及所属民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交通,类似于以前企业内部班组经济责任制承包,清包人也是基于追求能够获得较自己提供劳务所更高的利益,而其可期待的利益就是民工实发工资额与清包工资额的差价,清包人获得的利益是很有限的,此时若以工程分包人对其作评价,清包人应承担的义务较其权利而言定会宽泛得多,这无疑加重了清包人的义务负担,导致其权利义务完全失衡,显然有违公平原则。此包从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出发,对此类经济收入不理想、没有一定积累的清包人,如仍视之为分包人,势必因诉讼主体增加、清包人履行能力弱等因素,而使劳动者不能及时救济,是不符合弱势群体利益的立法精神的。故在后两种情形中,清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应属临时性质的劳动者,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2

关键词:市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

当前,在建筑劳务市场中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已备受业内人士关注。据统计全国已建立了8000家左右的劳务分包企业,约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10%,在册劳务人员约300万人,占3000多万建筑大军的10%左右,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但这其中优秀的劳务企业数量太少,一些大型总承包企业对优秀劳务企业的争抢较为激烈,大量新劳务企业质量难以保证。包工头带队目前仍是我国建筑劳务的主流群体,也是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的难点所在。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召开全国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并形成《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会议纪要》(建会[2005]5号),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可以说,建筑劳务市场正在逐步规范,但一些问题也阻碍着劳务分包企业的健康发 展。

一、阻碍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

(1)建筑市场现状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协调。建设部提出劳务分包企业概念是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晚于现行建筑法,而目前建筑法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否则就属于违规转包,这就使总承包企业必须自备劳务作业队伍,使“两层分离”难以彻底。建设部规定劳务分包企业获得施工资质的条件之一,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但目前全国仅有800多个技能培训机构和700多个鉴定机构,全国累计培训和鉴定的建筑劳务人员仅300万人左右,总持证率还不到一线操作工人总数的10%。包工头随意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无所顾忌地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外,除了不给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商业保险,绝大多数农民工基本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成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建设部曾印发“加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的意见”并制定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规划”。但是一些地区没有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从业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提起足够重视。在目前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培训、鉴定数量较低的情况下,很多地区,尤其是没有重视开展职业培训的地区,很多企业尤其是“包工头”对申办劳务资质望而却步,在开展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发展劳务企业工作方面困难很大。正在修订的《建筑法》会明确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监管不力,劳务分包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推行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时间较短,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尚处于培育和建立之中,业内有关各方认识不到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总包、轻劳务”的观念,忽视了对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各项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缺乏良好的环境。各地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仅涵盖建设工程承发包,尚未将劳务分包纳入监管和服务范围。另外由于现阶段有资质的劳务企业数量较少,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法定用工资格的队伍或使用零散工行为较为常见,这些行为的发生又阻碍了正规劳务企业的建立和发展。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行为的监管。比如一些地方要求承包企业中标后,必须将劳务作业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没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将无法承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用工合同要进行备案;拓展现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建立渠道畅通、信息公开的劳务分包交易平台,并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

(3)劳务分包市场规则不明确,缺乏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依据。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依据还比较缺乏,目前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关注点都重在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缺乏具体的制度依据,比如在劳务分包企业如何设立和规范运作,工人与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各应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地方政府、劳务输出单位、培训单位、技术鉴定单位、用人单位、农民工等各方的行为准则以及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建设劳务基地等方面,国家还缺乏相应的、比较完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政策引导。

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培育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一些在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和建立劳务分包市场中走在全国前列的省市,介绍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和建立劳务分包市场的先进经验。比如天津市注重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农民工工资卡等制度,落实总包、劳务分包责任制,通过市场监管,60%的农民工纳入用工企业,有效促进了劳务分包制度的落实。会议号召各地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和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的途径

(1)简化审批程序,引导有资质的包工头进行工商注册。引导包工头建立合法企业是建立和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引导,把包工头“收编”为正式合法的劳务分包企业,接受政府的管理。在人员、设备、资金和工程业绩方面有一定能力的建筑劳务队伍可进行工商注册,按照《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获取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可进行内部机制创新,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对信誉良好但不具备建立企业条件的劳务队伍进行收编,从而促使包工头转为合法的企业职工或股东。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考虑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

(2)鼓励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吸收优秀农民工,组建“架子队”式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是从根本上杜绝劳务分包企业违法再分包的措施。鉴于部分“包工头”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吸收其以现金或设备出资,以巩固合作纽带,解决设备不足问题。

(3)在大型建筑企业组建劳务分包企业。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营规模的扩张,大型建筑企业大多不再直接承担工程劳务作业,大量的劳务作业转而依靠外部各种形式的劳务队伍承担,管理层与作业层混杂,导致项目管理层次多。值得提倡的办法是精简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人员,将管理层的富余人员和作业层人员有组织地实施分离,组建为独立的劳务分包企业,促使其市场化和社会化,成为法人实体,成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联盟。目前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劳务资源,已经注册成立了劳务分包企业,更多的劳务分包企业还将陆续组建。

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袁宏川,李慧民.对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4):8-10.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3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main problems in current servic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xistence and puts forward specific measures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So as to promote the labor market toward standardization, scientific development, realize win-win cooperation process make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service enterpri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labor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37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 引 言

我国建筑行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但是,这种组织结构形式并没有起到预期的理想效果,除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分包企业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组织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建筑企业与无资质的劳务队经常出现劳资纠纷,用工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总承包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伍,管理精力被牵制,管理水平无法提高。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提高劳务作业分包管理以及政策法律、法规逐渐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业专业的劳务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1 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选择劳务分包队伍较随意

目前建筑企业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比较随意,分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选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背景,选用这样的队伍管理难度较大。在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工作态度懒散,不服从统一安排与调度等问题,从而导致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比较被动的局面。

1.2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规范、不细致

很多建筑企业仅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只草率地签订了书面合同,且合同中对责任和义务约定比较含糊,措词也不严谨,导致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较差。劳务分包队伍通常会利用合同中的各种缺陷,在工程结算时有重复结算、多结算现象,从而导致建筑企业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的难度增加,甚至引起合同纠纷。

1.3 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由于施工项目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及施工现场工种繁多,不同的工种会选择不同的劳务分包队伍,这就给建筑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现场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经常出现很多劳务分包队伍倾向选择工作量大、见效快的施工作业面,尽量躲避见效慢的施工作业面,有些劳务分包队伍甚至不服从建筑企业的统一调度管理,不从整个工程的实际进度出发,不按施工工序严格施工,抢先占据有利施工作业面,严重影响了后序施工作业面的正常施工,从而影响了工程整体进度。

1.4 缺乏对现场作业过程实时监控

很多建筑企业在劳务分包队伍进场之后,对其管理过于粗糙简单,缺乏对其施工过程的跟踪监控,施工前技术及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缺乏对其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导致劳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不但材料浪费严重,还未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从而极易造成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特别是隐蔽及关键部位等质量问题,导致施工企业后期返工,损失相当严重。

1.5 劳务再分包现象普遍,管理失控

劳务分包商承揽工程后,会将工程二次、三次分包,劳务分包再分包现象十分突出。一次分包的劳务队伍实力较强,能够降低企业风险,但再次分包则不然。再次分包队伍很多只有工人,没有资质,技术力量差,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同时,一次分包难控制二、三次分包,造成建筑企业与一线工人之间管理跨度过大、指令传递不及时、执行力下降等问题。

2 提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水平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分包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成立由企业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劳务分包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流程、制度,处理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同时,企业还应设立专门的劳务分包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劳务分包工作的日常管理。

2.2 依法择优录用劳务分包队伍

对拟用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察评价,主要内容包括:(1)五证一书。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专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委托书,外省专业工程分包方还需提供入境施工许可施工备案手续;(2)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技术工人、普工的配备;(3)工程业绩。劳务分包方工程业绩;质量、安全管理及履约信誉情况等。通过考察评价,择优录用符合法定资质且履约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

2.3 注重依法经营、加强过程管控、降低分包风险

(1)贯彻执行国家“以人为本”的大政方针,抓好安全管理,充分尊重和保护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建筑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也属高危生产行业,建筑安全事故居全国行业第三,安全事故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发展的巨大风险。施工企业应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依法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务用工安全风险。做好对新入场的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要求特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劳务分包企业为务工人员缴纳劳动保险及社会保险;劳务分包企业要依法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等。承包企业一定要严格依法经营,降低分包法律风险。

(2)严格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纠纷。施工企业应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完善合同签订内容,杜绝未签合同先进场现象。合同中详细约定劳务分包的工程范围、内容、进度、质量、安全、价款及支付等内容,以防出现因合同漏洞而引发纠纷。同时,应严格依据合同对劳务队进行有效地组织、管理、协调、控制。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合同特别要约定劳务发包人对劳务分包人支付工人工资的保障规定及违约责任,避免出现工资支付纠纷。

2.4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与控制

(1)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管理。对劳务分包方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它是控制施工现场材料和机械设备消耗的主要手段:①建立各单位工程的限额领料台账,对物资消耗情况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并进行阶段性地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改进措施,以控制材料消耗;②做好对周转材料的领用、调拨、租赁、回收、报废和维护保养等方面工作,加强对周转材料的台账管理,及时记录其使用状态。重点加强对收尾项目和使用完毕项目的周转材料的清理,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③对大型设备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履历表,以便准确掌握各种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④对小型机具实行由劳务分包方自备或以租赁的形式向承包人付费租赁,以增强劳务分包方责任心,促使分包方爱惜机具设备,避免丢失和浪费严重的现象,以此来节约部分设备机具的维护费用。

(2)加强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加强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目的是杜绝劳务分包方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施工不规范、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求劳务分包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说明、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同时接受监理单位和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查力度,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责令其限期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到工程满足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对劳务分包方完成的工程量必须通过总包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才给予计量支付,以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2.5 加强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建设

建筑企业要逐渐加强企业内部劳务分包企业档案资料建设。一是从劳务分包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就要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形成劳务分包工程的监督评估机制。主要的监督内容包括施工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施工工期、文明施工等,对在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若劳务分包企业不积极整改的,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惩罚措施,督促改正,不得延误,避免产生更大的施工质量风险。二是根据监督和评估的情况,随时做好评估的原始记录,作为建筑企业为劳务分包队伍评定施工信用等级的标准。同时,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加快建立劳务分包企业信息数据库,方便成员企业进行查询,这样不仅可以降低建筑企业选择劳务分包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同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更加快捷地择优选择劳务分包企业。

2.6 发展劳务分包战略,建立劳务合作伙伴关系

施工企业应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企业劳务战略。成熟度的市场经济必然遵循市场资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规律。施工企业在与劳务企业合作过程当中,有目标、有规划地培养劳务队伍,并且通过自身资源优势吸引优质队伍,为优质队伍提供平台;同时,劳务队伍发挥其自身专业优势,优质高效地完成劳务专业,实现双赢目标,形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相对稳定、长期合作战略合作伙伴。良性的劳务分包市场发展得到了规范,施工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便得到了保障。

3 建筑企业对劳务分包管理展望

(1)用好劳务分包队,会使企业的发展更专业、更高效。随着建筑市场的规范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社会分工会越来越细,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分离使队伍的发展更专业,劳务分包队则向专业化操作技能发展,精品工程,甚至艺术品工程会大量涌现。

(2)企业与劳务分包的责权利将更加明确。总包、劳务分包在各自规划的发展路线中,落实各自责权利,并能更融洽的组成一个团队,共同为最终目标奋斗,管理的磨擦和内耗将更加少,最终走上双赢局面。

(3)管理将更规范化、科学化。建筑企业与劳务分包队的合作更多的依赖合同管理和协调会议的形式出现,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流程会更加科学和严谨。劳务分包队根据合同要求将走上善于自我管理的良性循环。

4 结 语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不仅能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提升企业的形象,降低成本,还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使用和管理是施工企业实施项目管理工作的一个长久课题,必须在实践中总结,在探索中完善。当然,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只有不断总结经验,集思广益,完善管理,就一定能选好、用好、管好外部劳务队伍。

参考文献:

[1]王世军.浅谈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科技资讯,2012(09):61-62.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4

关键词:浅谈 劳务队伍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2(a)-0253-02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利润,因而显得至关重要。分包工作涉及施工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紧密相关,所以每个环节的管理都不可忽视。

1 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评审、招标选用、合同评审与签订、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考核评价、退场清算等事项。下面就从这几个方面对劳务管理进行探讨。

1.1 通过制定劳务队伍资格准入申报条件对劳务队伍进行筛选

分包方选择的好坏,对分包工程质量和施工中的管理有重要影响,《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规对分包方的资格也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开展分包工作时,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劳务队伍进行考量。

(1)从法律层面要求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具备相应分包资质,即有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必要时可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查证。对于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不允许进入,使合法分包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

(2)对劳务分包队伍规模进行考察。除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外,在注册资本金、人员规模、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一些施工机械的配备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于有些工程比如铁路工程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时工期紧,经常要点施工、抢险施工等,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施工和抢工,没有一定数量的并且有经验的工人队伍是满足不了施工需求的,所以就需要有一定规模的队伍储备。

(3)对劳务分包队伍中关键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及岗位证书进行查验,这对于能够选择到一支优质的劳务队伍非常重要。还应注意的是,有的劳务队伍为了获取准入资格,申报技术人员资料时均有资格证书,而在实际施工时,现场技术人员未必都是有证人员上岗,这就为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在施工过程管控中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4)对劳务分包队伍总体施工能力和经验进行考察。在考察时,有条件的还可以去劳务队伍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其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与甲方的合同、施工人员的素质、数量、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配合态度、在建筑市场的声誉,以及近期已完成项目的业绩、经济实力等均要列为重要考评内容,努力把影响不好、管理差、不守信用的队伍挡在门外。

经过多方综合考量合格后可录入劳务队伍资源数据库,日常对资源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维护,制定劳务队伍年审制度。对于问题严重和被清退出场的劳务队伍随时从资源数据库中清除。

1.2 通过招标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选择

单位劳务招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招标形式。

(1)总包单位根据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方案,再根据分包方案编制招标计划及招标文件,对外招标公告。

(2)为了能筛选出优质的分包队伍,使其能够得到充分竞争,确定参与投标人的选择范围可以是总包单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数据库中的,也可以是经过实际考察信誉好、实力强、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分包企业。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将密闭标书送达指定地点。开标后,总包单位评标小组依据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总工日数、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及企业信誉等综合指标进行评定,并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在评标基础上评标工作组成员采取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作为基础管理,总包单位要建立招投标的全部资料专项档案,详细记录招投标的全过程,做好日常信息统计基础管理工作。

1.3 合同签订过程的评审及签订

(1)确定分包队伍之后,依据分包工程内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要按照项目成本核算单元的划分进行签订。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必须附有工程量清单及分包单价。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条款中最核心的内容,对于清单中的单价实施有效控制,就会使工程成本得到掌控。对于工程量不能完全确定的工程,在分包合同中一定要把分包单价确定下来,防止劳务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寻找各种借口和编造各种理由来抬高单价。劳务单价一定要科学合理,也要考虑劳务队伍一定的利润空间。通常对于常见的工序内容,如钢筋绑扎,混凝土的浇筑等总包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限价和指导价。在确定分包单价时,原则上一般不能超过总包单位制定的限价和指导价。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工程地点、施工难度、施工条件等多种因素,会出现同类施工内容分包工费报价相差幅度较大的情况,通过预算定额和单价成本分析来进行测算确定。对于没有限价和指导价的特殊工序,可以通过市场询价、投标价、预算定额等综合因素考量对分包单价进行管控。

(2)总包单位内部需要制定严谨的合同评审程序,为了避免部门评审流于形式,最好采用部门会审的方式,参与评审的相关人员会前对所负责的合同内容进行审核,会上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正式书面文件。如果未经评审就签订分包合同,就会导致总包单位对劳务合同管理失控。目前有的工程因为很多因素,比如工期紧,任务急、对合作过的队伍比较信任、一些项目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存在未签定合同就进场施工的现象,给总包单位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有的会导致劳务队伍漫天要价、中断施工、工期延误、法律纠纷等被动局面,使得总包单位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1.4 分包合同履约管理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结束、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后,总包企业应于第一时间将分包段的施工设计图分发到分包企业,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组织的施工设计图纸会审。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要召开履约部门负责人学习、分析分包合同以便使大家对签约概况、合同精神、主要目标以及本部门在分包合同履行中所负的责任都有较深入的了解,并把管理职责落实到个人,对分包队伍进场后的履约进行管理,促使大家能从全局出发、协同工作,认真履行完企业的义务,避免造成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督促分包方全面履行其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1)总包单位要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劳务人员在施工技术、工艺流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专业性较强和涉及安全质量等重要岗位和工种,要进行强化培训,以便使劳务队伍更好的进行施工。

(2)技术管理。

由总包单位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监督劳务队伍在施工前向每名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交底。要求劳务队伍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记录,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过程检查、工序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记录,配合总包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安全质量环保管理。

总包单位负责把质量标准、安全和环保技术措施以书面形式对劳务队伍进行交底,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总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指导帮助劳务队伍为劳务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保障劳务人员获得应有的职业卫生保护。

(4)进度管理。

总包单位的现场控制人员按照整体施工要求编制节点工期和进度计划,书面下达给劳务队伍,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控制工程进度,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而且对于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严格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持证岗位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5)成本管理。

严格依据分包合同进行结算。对超出分包合同范围的,要及时与劳务队伍签订补充合同,对于补充合同签订金额可以制定一定比例限制,比如不超过主合同的10%~20%。数额较大的需重新签订合同。结算要遵循实际完成工作量原则,不可提前结算,以免造成总包单位被动局面,也不能拖延结算,否则不能真实反映当期成本。

(6)物资及设备管理。

①总包单位在与劳务队伍协商分包合同时,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置专职有权领料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清单及主要材料的损耗率、超耗部分的赔偿责任及对现场施工剩余废旧料的处理方式和权限。

②总包单位要及时编制每支劳务队伍的物资需用计划,提供给物资部门进行备料。要监督分包队伍加强对存储物资的管理,做到场地规划合理、码放整齐、防火设施齐全,保证物资安全。

③总包单位要对劳务队伍的自带设备、特种设备、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在进场前进行严格检验,要做好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同时监督检查劳务队伍做好日常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在施工期内正常运转。要定期对设备、台帐及资料进行检查指导,杜绝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对劳务队伍的延伸管理。

施工单位劳务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即便如此,总包单位也要实时掌握进场的劳务人员名录,对于计划进出场人员,劳务队伍应提前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为进场劳务人员建立档案,要求收集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上岗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并妥善保管,动态管理。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必须与人员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符,杜绝人册不符的现象。总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约定,对劳务队伍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实践中,有些分包队伍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只给一小部分长期工人缴纳工伤保险,但实际在场施工人员数量远远高于保险人数,所以作为延伸管理单位,必须要求参保人数和现场人员相符,不能少报漏报,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案。

(8)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注重分包合同资料的收集、管理。

企业应对这些资料的审查、保存做出相应规定,并按要求妥善保管,这样不仅可以弥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且可以有效地应对分包方的索赔,对保证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减少合同纠纷和维护企业利益均具有重要作用。注重履约跟踪和完工总结,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当一项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本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情况做出总结,对管理中的得失及分包队伍的索赔处理情况做出全面分析,这样不仅可为以后的分包工作提供借鉴,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并预测其法律后果,为完满解决问题赢得时间。同时还应对分包方的施工能力、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信誉等情况做出评价,并报总包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存入分包方的档案中,作为下次是否使用该分包方的依据。

1.5 分包费用结算及支付

(1)分包费用结算与支付掌握以下几个原则,即依据合同、按期结算、及时拨付、总量控制、严禁超付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分包费用结算实行按月审批制度。对于结算要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严禁超分包合同范围或不履行收方程序进行结算。严格控制计时工的结算,除巡守等量化困难的岗位,其他能量化分包的必须量化分包,比如搭拆围挡、硬化地面等均可量化。派工单工作内容、工作量、参加作业人数必须经现场管控负责人和劳务企业被授权人共同签认。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项目部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结算工程量时单方签字自行结算,没有得到分包方的认可同样埋下了法律纠纷的隐患。

(2)对于已经结算的费用支付后的延伸管理。

为防止拖欠民工费现象的发生,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总包项目部对劳务人员工资情况进行监管,核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台帐及有关资料,并定期深入现场,向劳务人员核查工资支付情况,并留存书面记录;有具备条件的应大力推动劳务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经分包企业书面授权委托,为劳务人员办理工资卡代付工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代分包队伍支付。对于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劳务企业,总包单位应停止支付分包费用,依据分包合同扣减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分包费用,用来直接为劳务人员支付工资。

1.6 劳务队伍过程评价

对劳务队伍过程评价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对于劳务队伍今后的使用有着直接的影响。由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使用过程中的考核评价工作,并做好评价纪录。总包单位在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劳务队伍的整体履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后报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审和今后选择劳务队伍的重要依据。

1.7 退场管理和竣工清算

劳务队伍分包的工程已完工或者因某种原因终止施工需要退场,总包单位项目部需要协助劳务队伍做好物资、机械及人员撤场工作。首先要组织劳务人员撤场,协调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劳务人员清算工费,杜绝克扣和拖欠工费。然后进行物资和设备的退场清理工作。对于由分包队伍提供的小料和小型机具,由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合理定价回收,对于机械设备和周转料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责令劳务队伍进行修复,无法恢复的由劳务队伍承担全部损失。劳务人员及物资设备全部撤场之后,与劳务队伍签订竣工清算协议并进行末次清算。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从劳务队伍的准入到退场涉及到很多复杂的管理内容,每个企业都有针对性地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随着国家政策层面,人力资源层面、法律层面以及建筑市场层面的不断变化,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也将会在实践中不断推陈出新,劳务队伍的管理也将日臻完善,在此只是初探,希望能抛砖引玉,能促使管理各方共同关注和研究探讨,最终能使劳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达到企业与分包队伍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胡尚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浅谈[J].新西部:理论版,2011(8).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5

【关键词】规范管理;专业化;劳务管理

一、概述

改革开放后,建筑业是我国最早推进改革的一个行业。但是,当前我国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建筑业资源、能源耗费大,管理、技术水平低,国际竞争力不强等。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有效措施。国家从资质上把建筑企业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三个序列,把劳务独立进行专业化管理,推动建筑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源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我国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企业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国有建筑企业劳务合同工队伍管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成为建筑企业管理者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二、加强劳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筑业改革的需要

中国的建筑业正朝着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因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中国的建筑企业要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转型升级,必须是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另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投融资能力。要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必须管理层与劳务层相分离。大企业的操作层人员越来越少,企业自有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操作层主要靠外面的队伍,管理层和操作层要到项目上去结合,这种结合就完全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是不断变化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展,需要管理这种不稳定状态。

(二)社会发展的需要

目前的建筑用工存在诸多问题包工头拖欠工资时有发生、层层转包加大施工企业成本、农民工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权益得不到保障。受教育程度低、技术水平落后、效率低下,也容易导致质量问题。农民工流动性大,接受安全培训不系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这些问题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行业发展的需要

建筑业机械化程度低,大量工作需要农民工来实施。施工企业每年有一半以上的施工产值是靠劳务队伍来协助完成的,劳务队伍已成为企业施工生产的中坚力量,是项目管理不可缺少和分割的一部分,对它的管理与监控就日显重要。作为工程的直接建设者,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企业的形象,失控的劳务管理必然导致失控的现场,甚至影响到市场。

(四)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拥有足够数量、专业配套、素质高、实力强、信誉好、长期稳定的劳务队伍,不但能充分的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而且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长期固定与企业合作的劳务队伍,容易形成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能给施工企业缓解高强度竞争带来的压力。

三、劳务管理的重点与难点

(一)劳务管理的重点

1.抓好劳务队伍的引进与选择,实行劳务集中招标,选好劳务施工队伍。(1)考察评定劳务队伍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业绩、信誉情况,把业绩、信誉作为考察评定劳务队伍资格最重要的指标。(2)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的,编制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防止劳务队伍围标。(3)同一竞标内容一般不得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劳务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制约。(4)原则上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对长期合作、实力强、信誉好的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5)鼓励使用以企业自有职工为框架,吸收部分劳务工组成的“架子队”。(6)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工序或单位工程,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应有备选方案。(7)鼓励使用成熟的劳务施工公司,对施工能力强、以往业绩和信誉良好的劳务施工队,在同等条件下尽量优先考虑使用,并建立长期合作机制。2.抓好劳务队伍的履约情况追踪调查,对履约能力差的劳务队伍及时进行处理或清除。施工过程中根据公司和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各劳务承包方进行履约检查和合同评价,及时掌握其现场实际技术、管理实力、履约能力及配合情况,并报公司成本部备案,以利于培养长期固定合作队伍,为其谋划共赢发展愿景。同时,及时发现和清退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劳务队伍。劳务合同签订后,严格执行验工计价程序和制度,每月对劳务合同中界定的各项工程、工序细目完成数量进行现场收方、计算、验工、完善相关手续后合理支付,杜绝超验、超付现象,各分部或单项工程、某一单独工序完成后及时验工,阶段性清算,防止秋后算总账和扯皮问题的出现。3.抓好劳务队伍的信誉度调查与评审工作,对信誉度差的劳务队伍坚决给予清除。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劳务队伍的过程管理,主要是劳务队伍的组织,劳务工的个人素质和劳务队伍的整体素质、配合度的整体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及经济实力等,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全面的考察,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评价机制。项目部要对每个分包队伍建立过程评价手册,每个月对分包的劳动力组织、设备投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配合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工程结束后出具综合评价报告,作为企业筛选分包队伍的合理依据,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劳务队伍评价会,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对劳务队伍达不到合格分包商要求的,从合格劳务分包商花名册中剔除。对合作退步或出现不服从管理现象的出具整改建议书,并调减合作规模,确保劳务资源的受控。

(二)劳务管理的难点

1.劳务队伍是社会的,同时也是松散的、流动的,人员复杂,要提高劳务队伍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难度较大。2.劳务管理工作经验欠缺,在实际管理中存在难度。由于建筑企业的转型,劳务资源不为企业所有,但为企业所用,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没有拿入公司长期的、系统的、规范的管理轨道上来,只使用、不培养。市场上普遍的农民工专业技术不强、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劳务资源匮乏和劳务管理失控已成为困绕建筑企业持续发展的两大难题。社会环境、企业及劳务资源自身的变化,迫使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劳务资源管理。

四、强化劳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行劳务队伍准入制和年审制

实行分包队伍资格施工准入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归口办理外部劳务的资格审查和证照登记工作,在确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综合实力强、施工业绩优良、履约信誉高后,方可报经公司核发《劳务分包准入证》,编入劳务分包商名录,并进行公示制,养在社会、用在企业。对进入名录的分包商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记录业绩、年审评定,并建立不合格队伍的定期公示制,优胜劣汰。

(二)严格按照企业的劳务集中招标管理办法选择好劳务分包队伍

1.项目部招用外部劳务队伍应遵循“计划报批、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综合评价、集体审定”的程序,由组织项目招标的部门及项目部选择合格的分包人,对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认真填写《分包人审查表》、《分包人基本情况表》、《分包人设备情况调查表》、《分包人近三年承建工程项目》,杜绝违法、违规分包,坚决取缔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2.凡具有企业范围内的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的劳务分包队伍,及公司每年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均可作为选择对象。3.选择时原则上实行公开竞标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4.对不具备公开竞争条件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指定。对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过程,包括同意、反对意见都要记录在案。5.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由工程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招、议标方式和程序,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议标选择分包队伍的除外。

(三)加强对劳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岗位技能

1.引导、督促和帮助劳务队伍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等的教育培训学习,提高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深入一线,亲近劳务合同工,注重向劳务合同工做好有关用工制度、劳动关系等政策解读,化解劳务合同工思想疙瘩,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把控劳务合同工“入口关”和“培训关”,在对劳务合同工的技术专长、文化程度、培训要求、年龄、性别、婚姻、地域等情况深入调研,全面掌握的基础上,针对劳务合同工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和文化程度、思想观念、接受能力各异的特点,做到“量身点题”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教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难易结合、远近结合、长训和短训相结合、培训和考证相结合、传统的教学和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对通过技能考试的劳务合同工,特别是通过高级工和技师考试的劳务工可照企业正式职工享受相应的技能津贴,充分调动劳务合同工学习知识、钻研技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务合同工的岗位技能和完成生产、确保安全、提升质量的能力和非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4.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劳动竞赛、体育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劳务合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给劳务合同工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从而吸收劳务合同工融入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中来,培育忠诚度,提高岗位技能,增强责任心,激发工作热情,脚踏实地工作,获取劳动报酬,幸福愉快生活。

(四)强化劳务企业在项目中的管理责任,加强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力度

劳务公司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方,对于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农民工的管理应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在认真地考虑项目的需求、风险、效益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承包的同时,也要认真落实农民工的管理措施,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基础,对于项目劳资管理做到事前布置、事中落实、事后督查,决不能以包代管、管而不实,让农民工的管理放任自流,使项目的劳资管理流于形式,特别是劳务公司分包合同的内容,在作业任务、劳动力人数、进度要求及进退场时间、双方管理责任、奖励与处罚等基础上,一定要增加劳务费计取,结算和发放的内容,从根本上完善这项工作。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强化项目管理,使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达到目的明确、责任清晰和便于操作。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回避工程资金短缺的风险。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建设,不仅是技术、管理、施工的优化过程,同时也是资金使用的优化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务公司对于工程项目风险的控制一定意义上是基于对资金的控制,农民工工资这个风险,劳务公司可通过对资金的控制而回避这个风险。为防止工程款供应链条出现断裂,劳务公司可在银行开设工资专户,按工程款的工费比例提取款额,并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这样既可以防止工资款挪用、挤占现象的发生,又可以保证工资款有一定的储备,同时,劳务企业还可在银行为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由银行工资减少不必要的争议,保证农民工得到自己的应有所得,使农民工的工作情绪稳定,有利于项目部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劳务资源的过程管理

1.深入探索“实名制”管理和“平安卡”制度、联合工会等模式,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名制”管理:指对农民工实行在一个实名下做到身份证、自然状态、上岗证、劳动合同、出勤以及工资发放、培训情况等数据统计齐全的一种管理体度。总包企业应要求分包队伍进场前,提供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和人员名录,并做到劳务工身份证、暂住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书、人员备案证明、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一致,劳务工上下班必须刷卡进出工地,分包每周向总包上报劳动力增减台账,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定期考评公示。“实名制”管理可有效避免分包过程中的黑心包工头钻空子,克扣农民工工资,杜绝劳务工讨薪中出现的恶性事件和恶意讨薪现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卡”制度:指进入现场作业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发放平安卡,并刷卡进出现场的一种管理制度。工会联合会可以拉近总包与劳务工之间的距离,使劳务工的维权工作有章可循,既可避免矛盾激化,又可增强企业的凝聚力。2.检查和督促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出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劳务用工使用台账,对劳务队伍的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严禁特殊工种和技术工人无证作业。定期或不定期对劳务队伍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抽查,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的整改,规避劳务风险。3.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增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向劳务队伍宣传和灌输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让劳务队伍熟悉公司相关的管理流程、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形成“统一思想、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4.对劳务队伍实行履约保证金制,按劳务分包总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进度款支付中扣留10%的质量保证金,降低质量、工期、安全风险。检查督促项目部规范劳务分包工程的计量、验收、结算与支付工作,对劳务分包工程的计量、计价、结算、拨款支付工作,必须经项目部计划、施工、财务、物资、设备、质量等部门会审签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5.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应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分包工程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6.必须大力引进和培养信誉好、素质高、实力强的劳务队伍,帮助他们积极申报和提升劳务资质,发展壮大队伍,才能适应和满足企业施工生产和发展需要。

五、结束语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6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管理;改进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劳务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地、有效地管理和规范,与建筑施工劳务相关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建筑业施工劳务管理机制问题就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用工制度的改革,全行业的用工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固定的用工形式变成了不稳定组织状况的用工甚至是零散用工。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层人员越来越少,企业自有员工主要是管理层人员和技术人员。

在当前建筑市场,特别是二级建筑市场即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尚不健全,总分包环节非常混乱,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往往处于私下交易的混乱状态。无证承包、越级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较为严重,大企业的转包挂靠现象也非常严重。一些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如浇捣混凝土、支模、抹灰等一般都为个人承包或挂靠的施工队伍所承担,这也致使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的界限变得模糊。建筑分包市场秩序的混乱,严重地危及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也难以保障劳务的权益。尽快建立完善的包括劳务分包在内的分包机制极为重要。

二、施工企业劳务管理中的问题

1.使用劳务较为混乱。一些施工企业缺乏劳务管理意识,没有成型的劳务管理机制,随意招募民工,忽视管理控制,造成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重重,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

2.劳务队伍素质较低。缺乏对劳务队伍素质的了解和考察,使用的施工队伍人员杂乱,管理混乱,施工能力低下,不能如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影响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3.引入劳务不合要求。很多工程项目难过,人情关,照顾关系,引入一些并非项目施工需要的劳务单位牵扯工程管理的精力。

4.劳务分包盲目。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技术性强的专业施工工程任务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劳务单位,拖滞了工程进展,有些企业对劳务控制不严格,纵容劳务单位层层分包,造成管理失控。

5.不能正确处理和施工队伍的关系。一些人把引进劳务作为个人创收的机会,不能摆正和劳务队伍之间的关系,在管理中没有主动权,被劳务队伍牵着走,颠倒了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的约束关系。

三、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改进建议

1.健全劳务分包招标机制。健全招标与提高合同管理是提高劳务分包效率最根本、最直接的举措。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相辅相成,施工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劳务分包和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最直接、最有效地克服劳务分包的种种弊端。

在劳务队伍招标准备阶段,施工企业应汇集技术、质量安全、物资等部门,认真分析工程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从整体把握,合理确定需要劳务队伍的数量及种类在劳务队伍招标阶段,各部门参加人员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及时招标信息,覆盖面要足够广泛;在劳务队伍选择阶段,要严格考察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资质、技术力量等。在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加强合同评审,约定合同责任,尤其是违约责任,保护施工企业的权益。

2.加强劳务分包人员培训。劳务人员大多数来自农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且流动性大,其中不乏缺少安全生产防护意识、基本操作技能不熟练的人员,为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劳务人员技术、质量、安全培训势在必行。定期组织劳务人员参加技术、安全生产培训,讲解基本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防护应注意的事项,坚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对劳务队伍施工过程控制。劳务人员在项目施工中分成作业队,由企业管理人员指派工长负责带班施工。管理人员定期召开生产会,下达生产任务,总结分析前阶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指导一线工人,合理分配作业面,加强进度、质量控制,第一时间解决碰到的各种问题,实现精细化管理。

4.强化对劳务队伍的薪酬管理。合理安排财务规划,完善资金供需计划。合同部门每月定期统计劳务分包人员出勤及加班情况,计算其应得工资,按时支付给劳务分包队伍或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或帐户上,防止讨薪现象发生。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7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劳务实名制节约了管理的时间和成本;规范了劳务分包各个环节;细化了管理的具体内容,实现了标准化管理;劳务管理数据完整,为企业规避相关风险,为企业劳务用工决策提供了大数据和相关分析。

劳务分包实行审批准入制,形成合格供方名录

我公司从劳务分包的主体——劳务分包商(分包队伍)的管理方面下手,结合2015年新修订的劳务资质管理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相关准入和评审标准,建立了劳务分包商(分包队伍)的合格供方名录。同时,在集团公司制度层面明确规定各施工项目所选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为集团公司劳务合格供方名录内的劳务分包企业。新的劳务分包商首先要按规定依托项目管理软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在系统上进行流转和评审,审批合格后系统会将劳务分包商的相关信息添加进入集团公司的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名录。

每季度,各施工项目部还会利用项目管理软件对在场施工的劳务作业队伍进行跟踪评价,在系统上填写跟踪评价表。年终,集团公司利用项目管理系统结合各项目的跟踪评价对项目劳务队伍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更新集团公司的劳务供方名录。

劳务分包合同信息化流程审批

公司规定施工项目劳务分包时必须和公司劳务合格供方内的劳务分包商签署劳务分包合同,并利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远程流转审批。通过项目经理部,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成本监控中心、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从法律角度、成本控制角度、供方资质及分包规范角度对各项目拟签署的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全方位的审批。审批后的劳务分包合同系统自动进行记录,合同履约后的结算、支付等相应步奏也要在合同审批后通过系统进行。合同未审批通过的情况下,相应的结算、支付在系统中无法进行,这样就利用信息系统有效地规范了工程劳务分包的规范性,避免了无合同施工、先施工后签合同等不规范分包的发生。

劳务实名制管理

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登记,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现场劳务作业工人进场施工使用身份证刷卡由系统自动记录其实名制信息,这样可以使企业有效全面的掌握各施工项目部的现场工人基本情况,也有效地杜绝了不明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分子混入施工现场的情况发生。实名制信息采集后,同步由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与工人实名制信息相对应上传系统,能解决劳务工人合同签署率低的问题,切实地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考勤通过门禁刷卡全记录。施工现场全封闭后,工人进出场施工必须通过门禁出入,项目部在录入实名制信息后会对应制作门禁卡,进出场利用智能门禁刷卡进出。系统自动记录考勤,月底系统自动归集考勤,由项目部对考勤进行公示,对存在异议的考勤调查后予以修正。这样,即统计了工人的真实原始的考勤信息,做到公正、公开;也解决劳务纠纷发生时项目部没有原始工人考勤依据而难以处理的司题。

工资发放上传记录。项目部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付款的时候,要求劳务分包商或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相应劳务队伍的工人工资表,依据系统中工人的实名制登记情况、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后才能进行支付,并将确认无误的工人工资表上传实名制系统进行保存备档。这样,做到了工资发放相对准确,且有依据可查,能有效的减少因工人工资发放而引起的劳务纠纷,不给恶意讨薪以可乘之机。

工人奖惩情况记录系统。项目部将劳务队伍或劳务工人的奖励情况录入系统,对于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劳务队伍、工人记录在系统中的劳务黑名单内。这样,即能让各项目部共享优秀劳务施工队伍、工人的信息,为项目选择劳务队伍资源,也能有效地杜绝不良的劳务队伍、工人在公司其他项目的继续使用,进而逐步提高公司劳务分包队伍的整体质量。

利丰国际大厦项目劳务实名制系统管理案例

利丰国际大厦项目是由河南鸿利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郑州一建集团承建的建筑面积63209平方米,层高100米,地上25层,地下3层的办公综合楼。项目部在开工前的准备阶段就开始了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准备工作。临建搭设时将生产区完全进行了封闭,在大门处预留了门禁闸机的安装位置,并预埋了网络,安装了LED显示屏。工人进场前项目部将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安装到位。项目成立时就设立了农民工管理员对现场劳务进行管理和对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维护。

利用系统相应硬件自动采集工人实名制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快捷。工程开工后,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时选用集团合格劳务供方名录中的劳务分包商进行分包,劳务分包合同进行流程审批,签字盖章。劳务分包队伍进场时,项目部结合劳务公司、劳务队长收集工人身份证,利用读卡器进行身份信息读取,将工人的实名制基本信息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对应劳务分包合同内的劳务队名下。这种通过身份证读取个人基本信息的方法降低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节省了时间,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因为劳务工人信息录入必须先签订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这也有效地避免了先干活后签合同现象的发生。

劳动合同全签订,培训做到全覆盖。利丰国际大厦项目,在工人进场劳务实名制登记后随即由劳务公司与劳务工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将合同上传系统,与工人信息一一对应。之后对劳务队伍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文明教育培训,并将教育培训的基本情况上传系统,做到每名工人实名制信息全面,劳动合同真实完整,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清晰。

严格执行工人进出场刷卡制度。利丰国际大厦从首批工人进场开始,就严格执行工地现场全封闭。每名工人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签订后都会领到一张门禁卡,进出时通过闸机刷卡进出,系统自动采集考勤。项目部在次月5日前会从系统中导出上月考勤,进行现场公示,接受劳务队长、劳务工人的反馈,对存在异议的考勤在接到反馈后调查落实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考勤返回系统当中,作为上月最终考勤进行记录。这样做到了考勤的公开透明,也能有效地防范因考勤记录缺失或不完整引起的劳务纠纷。

工人工资依据系统数据进行审批,监督发放留存备档。利丰国际大厦项目在每次劳务分包合同支付前都由劳务公司提供劳务队长及劳务公司确认后的工人工资表,依据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工人基本信息、工作期间考勤等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后由项目部进行相应支付并监督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放,将发放后的工资表上传至劳务实名制信息系统。

劳务实名制系统管理成效

节约了管理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信息化软件依托网络进行,这样可以有效地解决集团公司对于项目部监管和项目部内部管理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降低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规范了劳务分包活动各个环节。利用信息化管理施工现场劳务作业,通过软件中各个模块的逻辑性和关联性规范了劳务分包活动,避免了先施工后签合同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细化了管理的具体内容,实现了标准化管理。利用信息化促进了劳务管理的精细化和标准化。从集团公司层面、项目经理部层面更加明确了各自的管理范围、尺度和所要做的工作。让劳务管理事半功倍。

工地分包劳务管理篇8

劳务分包用工实名制管控

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我国建筑业使用的农民工总数为6109多万人,超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80%,是建筑业的主力军。30多年来,建筑业农民工主流用工形式经历了从固定工,到引入劳务派遣用工,再到劳务分包用工的发展过程。劳务分包用工是近些年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

一、劳务分包用工的概念

劳务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用工关系涉及三方主体:施工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劳务工人,存在两种合同:施工承包企业与劳务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H水电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H水电施工企业是一家有着60年历史的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H企业的技能员工越来越少,企业自有员工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主,正逐步形成以劳务分包为依托的用工形式。其劳务分包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劳务企业存在隐形二次分包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但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隐性二次分包,即施工承包企业和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再暗地里分包或转包给“包工头”。二次分包的风险很大,“包工头”往往素质不高,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都可能受影响,施工承包企业对其管理协调难度大。

2、劳务工人流动性过大

各项目劳务工人流动性非常大。在三明T项目,有一个劳务分包企业, 5月31日有59名劳务工人,7月15日有49名劳务工人,除3名管理人员外,其他劳务工人均重新换了一遍。一个半月,56人退场,46人进场。人员流动性过大,已经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施工进度。

3、劳务企业项目用工管理不规范

劳务分包企业大都没有为劳务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有些二次分包的“包工头”,经常少发、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也有劳务工人提前退场时,因劳务企业工资结算不及时,找到施工承包单位寻求帮助的情况,甚至到政府部门上访讨薪。

三、完善H水电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用工管理的对策

1、加强施工承包企业内部劳务用工风险防范机制

施工承包企业要成立项目部劳务用工风险管控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以劳务分包合同、项目部进度计划为依据,对劳务分包企业定期进行进度、质量、安全、资金、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考核,发现偏差,分析原因,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立即整改。项目部也要定期开展用工检查,一旦发现二次分包现象,对劳务分包企业给予警告,并立即清退二次分包队伍。

2、多种措施并用降低劳务工人的流动性

劳务分包招标时,其他条件符合要求且相同时,优先确定本地的资信良好的劳务分包企业为中标者。“本土化”的劳务企业多招用本地的工人,离家近,工人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劳务分包企业也要改善工人工作生活环境,住房采用统一规格的活动板房,改善伙食,丰富工人业余文化生活;施工承包企业要保证现场安全经费及劳动保护经费支出。离家近、环境好、劳动保护到位,劳务工人的流动性就会降低。

此外,项目部用工前一定要严格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任务进行交底,让劳务工人对所要开展的工作及工作中的安全知识有清晰、明确的认识。项目部还要持续做好做实民工学校教育工作。

3、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监督和管理

(1)严格执行劳务分包企业用工实名制备案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项目部要配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实名制备案,通过动态管控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清单等备案资料,将农民工实名制落实到位。

2016年5月,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在武汉和济南试点。该平台运行后,可以有效规范劳务企业用工管理、减少工资拖欠行为。但因涉及到劳务企业等相关方的利益,全面启动该平台还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规范和时间来推进。

(2)加强劳务分包用工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在事前控制方面,施工承包企业在项目前期策划时,就要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招标文件,从企业合格分包商库中,邀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商投标,严肃评标,严控“关系户”,和皮包公司。实践中,关系户和皮包公司分包商在施工进程中,不容易协调和管理,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也大打折扣。此外,分包合同中也要包含用工管理实名制及相关资料备案等条款及违约金条款。

在事中控制方面,施工承包企业要加强施工过程用工监督。项目部用工风险管控小组,要动态监管农民工进退场情况,为农民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部用工风险管控小组至少要派出两名成员,监督、见证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签字过程;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用工巡查,核对名册,一经发现缺少备案资料的人员,立刻要求其停工,补全资料后方可上岗,并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劳务分包企业支付违约金。

在事后控制方面,劳务分包企业一旦发生工伤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积极协助劳务分包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畅通农民工申诉的渠道,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四、总结

劳务分包用工为水电施工企业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规范劳务分包用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将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转变为产业工人[3],政企联动,改善劳务工人的工作生活条件,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留住他们。作为施工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用工风险管控机制、多种举措并行降低劳务工人的流动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用工控制、严格执行实名制等,严格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用工,保证顺利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参考文献:

[1]李亚静,刘玉明.建筑业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建筑经济,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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