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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产品上行8篇

时间:2023-09-22 09:30:27

促进农产品上行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1

第一,加强要素创新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一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推进原始创新、引进再创新、集成创新,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继续搞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切实搞好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筛选;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力度,搞好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和技术对接。二是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引导企业加大企业管理力度,实现节本增效,以拓展利润空间:倡导加强行业管理,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恶性竞争问题,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三是加大人才素质创新力度。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现代管理水平;加大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职工的在职培训和职业技术开发力度,提高其操作技能。通过加大要素创新力度,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原来的以损耗资源能源劳动力资源为主转向以要素创新为主的发展轨道。

第二,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型行业,促进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从总体上看,战略性新兴行业为新能源、新材料、新产业,新能源就是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新材料促进产业发展的新的特殊材料,新产业就是由新技术产业化而形成的新兴行业。对农产品加工业而言,新能源就是要突出搞好生物质能源,特别是液态的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新材料就是用普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出具有特殊性能的材料,海南的椰果集团用生物技术能够从椰子汁中制成人造皮肤和用于航天的材料等新材料,利用生物技术同样可以从农产品中提取出其他特殊材料;新产业就是新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农产品加工产业。要十分注重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中的应用,促进农产品加工平衡式、可持续、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要高度重视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副产物。通过对副产物的三大利用,以利于三大安全,即食品化利用可增加食物总量,有利于促进粮食安全;能源化利用可增加能源总量,有利于促进能源安全;资源化利用可减少三废排放,有利于促进生态安全。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新兴产业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比重,从而优化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

第三,注重集群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加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建设力度,引导以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为核心,实现产加销、贸工农、产学研一体化式集群;加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加工园区、开发区和小城镇集中,从农产品加工的企业集中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集群发展,并为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业支撑;加大东西合作力度,引导东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在促进区域发展中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更大范围上的集群发展。通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式发展,改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布局结构。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2

关键词:韩国;农业农村;立法;体制;分类;特征

中图分类号:D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8/09―0127―04

韩国十分重视农业农村立法,以《农业基本法》为农业宪法,先后制定了农村振兴、农村现代化、农业组织、农业机械、农业用地、农村能源、农产品价格流通、农作物种子、农业仓库、农业肥料农药、农业灾害以及粮食管理、畜产水产品、农业银行、农业教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100多部,使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确保了农业生产各方面、各环节都有法可依,真正走上了以法治农、依法管村的良性发展道路。

一、立法体制、法律体系与分类

1,立法体制

韩国立法体制大致分为三级:一是由国会制定的法律,如《农业基本法》、《农村振兴法》与《农地保护利用法》等。这一级相当于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二是根据法律经总统颁布的法令,如《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令》、《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令》、《农地保护利用法施行令》,这一级相当于中国国务院;三是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和法令制定的施行规则,如《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规则》、《粮食管理法施行规则》与《农地保护利用法施行规则》,这一级相当于中国国家有关部委等。

2,法律体系

韩国通过三级立法体制,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完善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归纳起来主要为:

一是农业农村法。主要有《农业基本法》、《农业农村基本法》、《农村振兴法》、《农村现代化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村现代化促进法》、《农业协同组织法》、《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渔村整顿法》、《农渔村计划法》、《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农渔村所得源开发促进法》、《农渔村高利贷整理法》、《农业仓库业法》、《农产品价格维持法》、《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法》、《农水产品输出振兴法》、《防潮堤管理法》、《农渔业灾害对策法》、《农地改革法》、《开垦促进法》、《地力增进法》、《土地改良法》、《整顿农地改革事业特别措施法》、《农地担保法》、《农地租赁管理法》、《农地保护和利用法》、《国土利用管理法》、《农地改良组合育成特别措施法》、《农地扩大开发促进法》、《粮食管理法》、《农产品检查法》、《粮食管理基金法》、《米糠榨油奖励法》、《畜产法》、《畜产业协同组合法》、《酪农振兴法》、《饲料管理法》、《畜产品卫生处理法》、《兽医师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渔业法》、《水产业法》、《水产振兴法》、《内水面渔业开发促进法》、《渔业资源保护法》、《水产资源保护法》、《水产业协同组合法》、《渔港法》、《渔业登记法》、《渔船法》、《水产品检验法》、《农业教育法》、《山林协同组合法》、《农业银行法》、《农渔村电气化促进法》、《限制农业环境污染的农业管理法》、《蚕业法》、《农林水产业者信用保证法》、《主要农作物种子法》、《种苗管理法》、《肥料管理法》、《农药管理法》等法律。

二是农业农村法施行令。主要有《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令》、《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令》、《农渔村所得源开发促进法施行令》、《农地保护利用法施行令》、《粮食管理法施行令》等。

三是农业农村法施行规则。主要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规则》、《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规则》、《农渔村所得源开发促进法施行规则》、《农渔业灾害对策法施行规则》、《农地保护和利用法施行规则》、《粮食管理法施行规则》、《渔业法施行规则》、《水产业法施行规则》等。

3,法规分类

从效果与功能上,可将韩国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分8大类:一是基本法。如《农业基本法》与《农业农村基本法》。二是振兴法。如《农村振兴法》、《农水产品输出振兴法》、《酪农振兴法》、《水产振兴法》等。三是促进法。如《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村现代化促进法》、《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令》、《农渔村所得源开发促进法》、《开垦促进法》、《农地扩大开发促进法》、《内水面渔业开发促进法》、《农渔村电气化促进法》等。四是组合法。如《农业协同组合法》、《畜产业协同组合法》、《水产业协同组合法》、《山林协同组合法》等。五是特别措施法。如《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整顿农地改革事业特别措施法》、《农地改良组合育成特别措施法》等。六是管理法。如《农地租赁管理法》、《国土利用管理法》、《防潮堤管理法》、《粮食管理法》、《饲料管理法》、《限制农业环境污染的农业管理法》、《种苗管理法》、《肥料管理法》、《农药管理法》等法律。七是资源保护法。《渔业法》、《水产业法》、《水产振兴法》、《内水面渔业开发促进法》、《渔业资源保护法》、《水产资源保护法》、《渔业登记法》、《渔船法》、《水产品检验法》、《限制农业环境污染的农业管理法》、《蚕业法》、《主要农作物种子法》、《种苗管理法》等。八是其他法。如《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渔村整顿法》、《农渔村计划法》、《农渔村高利贷整理法》、《农业仓库业法》、《农产品价格维持法》、《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法》、《农水产品输出振兴法》、《农渔业灾害对策法》、《农地改革法》、《地力增进法》、《土地改良法》、《农地担保法》、《农地租赁管理法》、《农产品检查法》、《米糠榨油奖励法》、《畜产品卫生处理法》、《兽医师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渔港法》、《渔船法》、《农业教育法》、《农业银行法》、《农渔村电气化促进法》、《蚕业法》、《农林水产业者信用保证法》等法律。

从法律层次与内容上,可将韩国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分8大类:一是基本法。如《农业基本法》与《农业农村基本法》。二是专门法律。农业专门法律,如《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协同组织法》、《农业仓库业法》、《农产品价格维持法》、《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法》、《农水产品输出振兴法》、《农渔业灾害对策法》、《农地担保法》、《农地租赁管理法》、《农地保护和利用法》、《粮食管理法》、《农产品检查法》、《粮食管理基金法》、《米糠榨油奖励法》、《畜产法》、《畜产业协同组合法》、《酪农振兴法》、《饲料管理法》、《渔业法》、《水产业法》、《水产振兴法》、《渔业资源保护法》、《水产资源保护法》、《水产业协同组合法》、《蚕业法》、《主要农作物种子法》等;农村农民专门法律,如《农村振兴法》、《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渔村整顿法》、《农渔村计划法》、《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

法》、《农渔村所得源开发促进法》、《农渔村高利贷整理法》、《农地改革法》、《开垦促进法》、《地力增进法》、《土地改良法》、《整顿农地改革事业特别措施法》、《农地担保法》、《农地租赁管理法》、《农地保护和利用法》、《农地改良组合育成特别措施法》、《农地扩大开发促进法》、《农业教育法》、《农渔村电气化促进法》、《农林水产业者信用保证法》等。三是综合法律。如《农村振兴法》、《农村现代化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协同组织法》、《农地改革法》、《粮食管理法》、《渔业法》、《蚕业法》、《水产业法》、《农业教育法》、《农业银行法》等。四是农业组织法律。如《农业协同组合法》、《畜产业协同组合法》、《水产业协同组合法》、《山林协同组合法》等。五是农业土地法律。如《农地改革法》、《开垦促进法》、《地力增进法》、《土地改良法》、《整顿农地改革事业特别措施法》、《农地担保法》、《农地租赁管理法》、《农地保护和利用法》、《国土利用管理法》、《农地改良组合育成特别措施法》、《农地扩大开发促进法》等。六是农用物资管理法律。如《农业仓库业法》、《粮食管理法》、《粮食管理法施行令》、《粮食管理法施行规则》、《粮食管理基金法》、《饲料管理法》、《畜产品卫生处理法》、《水产品检验法》、《蚕业法》、《主要农作物种子法》、《种苗管理法》、《肥料管理法》、《农药管理法》等法律。七是农民教育法律。如《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业教育法》等法律。八是其他法律。《米糠榨油奖励法》、《防潮堤管理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农业银行法》、《农林水产业者信用保证法》等。

二、若干重要法规简介

1,《农业基本法》

1970年7月修改的《农业基本法》,共有7章38条及附则,包括总则、农业生产、价格与流通、农业结构的改善、农村福利和文化的提高、农业行政机构和农业团体、农业政策审议会与附则等几部分。其主要内容为:(1)政府职责与措施。(2)农业生产。(3)价格与流通。(4)农业结构的改善。(5)农村福利和文化的提高。(6)农业行政机构和农业团体。

2,《农业农村基本法》

1998年12月修改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共有8章48条及附则,包括总则、改善农业结构、农产品供需稳定、农产品流通改善、农产品交易、农产品国际合作、农村地区的开发、收入支援与附则等几部分。其主要内容为:(1)总则及基本方向。(2)改善农业结构。(3)农产品的供需稳定及流通改善。(4)农产品交易和国际合作。(5)农村地区的开发及收入支援。

3,《农村现代化促进法》

1978年12月修订的《农村现代化促进法》共有8章189条及附则,包括总则、农地改良组合。农业振兴公社、各类事业实施、权利调整、杂则、监督、罚则与附则等几部分。其主要内容为:(1)总则部分。共有8条,包括宗旨、定义、法人资格、农地改良事业的原则、参与农地改良事业的资格、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农地改良事业的实施者。(2)农业振兴公社。本部分有5节21条,包括设立与宗旨、高级干部和职员、事业、会计、解散。(3)各类事业实施。本部分共4节67条,包括农地改良事业的实施、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实施、农民住宅改善事业的实施、土地等的征用、使用和补偿。(5)监督与罚则。

4,《农村振兴法》

2003年修改的《农村振兴法》共有8条,其主要内容有:(1)目的与机构设置。(2)振兴事业的范围。包括试验研究事业;技术指导;培训事业等。(3)振兴事业的实施。(4)振兴事业的基金。

5,《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1996年8月修改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共有18条及附则,包括目的、定义、农业机械化促进义务、资金支援、农业机械化基本计划、新技术农业机械、共同利用、农业机械的检查、检查合格的无效、售后管理、安全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委托、听证、权限的委任、罚则、两罚规定、滞交费、附则等。

1996年8月修改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令》共有lO条及附则,包括目的;生产后处理作业的范围;资金支援等;新技术农业机械的指定、告知;新技术农业机械的支援等;促进新技术农业机械的开发及普及;安全装置的构造;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委托;听证次序;追加滞交费;附则。

2006年12月修改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规则》共有20条及附则,包括:目的;新技术农业机械的指定申请;农业机械的检查申请;农业机械的检查方法等;检查材料等的要求;检查结果的处理;样品的处理;检查的省略;变更申报等;检查合格证;形式检查成绩单抄本的交付申请;名义等变更申报;事后检查实施公务员的身份确认;异议申请;事后检查结果的行政处分基准;事后管理;售后服务单位的设施和技术人力基准;对售后服务单位的资金支援等;对安全装置的更正命令等;追加滞交费、征收次序;附则等。

6,《农业协同组合法》(或农业合作社法)

农业协同组合又称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互助组织。2000年修订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共有7章174条及附则。包括总则、基层合作社、合作社中央会、监督、罚则与附则等几部分。

7,《粮食管理法》

韩国国会于1963年颁布了《粮食管理法》,以后还相继了《粮食管理法实行令1969》、《粮食管理基金法1970》、《粮食管理法实行规则1977》等配套法规形成了一个既有原则又有具体操作办法的粮食法规体系。

1994年12月修改的《粮食管理法》共有4章36条及其附则,包括总则(目的、定义);粮食的管理;补则(融资及补助、监督、听证、权限的委任);罚则(罚则、双罚规定、罚款);附则等就部分。

8,《畜产法》

1984年《畜产法》共有10章77条及其附则,包括总则;种畜;种畜业、孵化业及畜产业;家畜人工授精;家畜人工授精的监督;家畜市场;家畜共济;畜产振兴基金;补则(手续费、听证、证件)、罚则、附则等就部分。

9,《主要农作物种子》

1975年4月4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法》,内容包括宗旨、定义、优良种子的生产、种子生产圃的指定、生产圃的检查等。

三、立法特征与法律体系作用

1,立法特征

韩国的农业农村立法有以下6大特征:

一是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健全。从法律层次上看,有法律,如《农村振兴法》;有法规,如《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令》;有规章,如《农地保护利用法施行规则》。从法律级别上看,有宪法性法律,如《农业基本法》与《农业农村基本法》;有一般性法律,如《农村现代化法》。从内容上看,有土地和种植业的法律、保护和发展林业的法律、渔业的法律、发展畜牧业、养殖业的法律、农业组织的法律、

农村建设的法律、农用物资、农产品流通与价格的法律、涉农财政与农金融法律、农业灾害补偿与农业保险法律等。

二是配套法规建设自成体系。如关于农村现代化,既有《农村现代化促进法》主体法律,又有《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令》与《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规则》等配套法规;关于农地保护利用,既有《农地保护利用法》主体法律,又有《农地保护利用法施行令》与《农地保护利用法施行规则》等配套法规;关于农业机械化,既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主体法律,又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令》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规则》等配套法规;关于粮食管理,既有《粮食管理法》主体法律,又有《粮食管理法施行令》与《粮食管理法施行规则》等配套法规等。

三是适时修改法律法规及规则。在i00多部农村农业法律中,很多法规都进行过修改或修订。少的修改过一两次,多的达10多次。如《农村振兴法》修订了4次;《农村现代化促进法》修订了6次;《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修改了4次。此外,《农业协同组合法》也修订多次。四是重视农村建设立法。如既有《农业农村基本法》一般性法律,又有相对专业的《农村振兴法》、《农村现代化法》、《农村现代化促进法施行令》、《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渔村整顿法》、《农渔村计划法》、《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农渔村所得源开发促进法》、《农渔村高利贷整理法》、《防潮堤管理法》、《土地改良法》、《整顿农地改革事业特别措施法》、《农地改良组合育成特别措施法》、《农渔村电气化促进法》等。

五是重视农民教育立法。关于农民教育立法的有《农业农村基本法》、《农村振兴法》、《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农业教育法》等。1962年制定《农村振兴法》,明确规定农村指导事业和教育训练事业是农村振兴厅的职能。1980年制定《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开始组织实施农渔民后继者培养计划。1990年制定《农渔民发展特别措施法》,将农渔民后继者基金更改为农渔村发展基金,为培养农业后继者和专业农户提供法律上保证。1993年修改《兵役法》,将农业后继者定为产业技能要员免征役。1998年修改《农业农村基本法》,改法中有两章三节九条规定了农民教育与培训问题。

六是重视农业组织立法。既有《农业协同组合法》一般法律,又有《畜产业协同组合法》、《水产业协同组合法》、《山林协同组合法》等专门法律,由此形成了一套协同组合法律体系。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3

日本农产品贸易政策调整的背景日本政府近年来所制定的促进农产品、食品出口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被称为“促进农产品、食品出口的综合性的支援体制”。它的政策重心是扩大日本农产品及食品在亚洲市场的出口份额。在上述《关于推进21世纪新农政》政策文件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抓住亚洲各国收人水准的提高和世界性的日本食品流行的好时机,进一步促进安全优质的日本农林水产品、食品的出口”。在许多具体的措施中,则重点性地针对亚洲市场制定了相应的对策,从而使新的贸易政策及措施更加注重于日本自己的近邻。对于日本农产品贸易政策的调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

首先,提高日本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与缩小农产品贸易逆差是其贸易政策调整的主要原因。由于经济结构与农业经营成本所决定,日本农产品与亚洲各国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相比普遍缺乏竞争力,因而,日本的农产品出口与进口比重悬殊,两者之比约为1:20。为此,长期以来日本的农产品与食品出口,主要以拓展美欧市场为主。然而,随着近年来亚洲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为日本扩大对亚洲的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根据农林水产省《关于农林水产品的出日现状》(2仪科年n月)报告的数据资料显示,日本农产品(2003年度)出口的前10位国家及地区1988年与2(X)3年相比,亚洲国家及地区的比重由59%增加到72%,特别是对中国的出口增长高达971%,由第巧位迅速上升到第5位。近年来,日本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整体情况表现一般,增长甚微;但对以中国为首的亚洲各国的出口却年年扩大,2仪抖年从农产品出口总额来看,排名前10位中亚洲有6个,与1999年相比对亚洲出口增长了21%,对中国出口增长了175%。2《X碎年日本农产品出口总额为2955亿日元,而对中国内地、香港地区、台湾地区、韩国、泰国和新加坡等的出口却占了约75%,达到2209亿59以〕万日元。

从图1可以看出,近6年来日本农产品出口增长最为显著的是中国,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不同程度增长。这一增长趋势实际_L也反映了亚洲各国人均国民收人的增加和购买力的提高。从东亚主要国家及地区的人均GDP增长来看,以亚洲经济发展较显著的1993年(世界银行报告首次提出“东亚的奇迹”)与日本经济复苏明显的2(X)3年相比较,中国内地、韩国、新加坡及台湾地区分别由510美元、8270美元、17860美元和10710美元增加到1090美元、125(X)美元、21520美元和12540美元,各自增长了2.14倍、].51倍、1.2倍和1.17倍。相反,日本的人均GDP则由1993年的34940美元减少到2003年的33720美元,同比减少了0.03%。亚洲各国经济发展的这种趋势,为改变因农产品价格昂贵,出口困难的日本产品进人亚洲国家的生活富裕消费层提供了可能。特别是祖国大陆与台湾加人WrrO以后,为日本农产品及食品扩展进人所谓的“中华圈”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因此,促进对亚洲市场的出口成为了日本试图减小农产品贸易逆差,实现“进攻的农政”的重要的政策出发点。

其次,全球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是促使其贸易政策调整的外部原因。从全球与亚洲区域内贸易来看,一方面世贸谈判特别是有关农产品贸易问题的谈判长期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另一方面亚洲各国的自由贸易协定(Fl人)谈判却积极开展起来,尤其是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自由贸易谈判所取得的进展对日本而言是一大刺激。同时,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国内需求不仅带动了域内经济增长,也密切了同日本及其他东亚国家相互间的经贸联系。在日本,2003年以来流行着所谓“中国特需”(意即中国需求犹如当年朝鲜、越南战争中美国军需对日本经济所起到的拉动、振兴效应一样)这样的提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日本对其贸易政策加以重新定位、调整。也就是说,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以及中国影响力的扩大是促使日本“转守为攻”贸易政策提出的外部环境因素之一。

第三,稳定的食物供给与振兴国内农业是其农产品贸易政策调整的主要国内因素。从日本国内情况来看,众所周知日本的粮食自给率是发达国家中最为低下的国家之一,平均食物热量(ealorie)自给率约40%。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综合食物局《食物供需表》的统计资料所显示,么{X)2年日本的谷物(食用*一饲料)、肉类、鱼贝类、蔬菜和水果的自给率分别为28%(仅大米为%%)、53%、46%、83%和科%。由于出生率的低下和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人口的不足,上述比重还有进一步趋于严峻的迹象。对此,为了应对要求日本国内农产品市场特别是大米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呼声,以及扭转、调整日本国内农业产业发展的被动局面,振兴日本农业,同时也为获得更多农村选票对执政党的支持,日本政府通过政策、资金及技术的支持来促进国内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面向海外拓展市场,就成了执政当局一项重要的选择。所谓“转守为攻”的政策也就由此而生。“转守为攻”政策的基本内容日本农产品贸易政策的这一新动向,与近年来亚洲各国经济发展、区域内贸易愈益紧密以及日本自身经济结构调整与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因为日本内外部这些因素所致,“进攻的农政”或“转守为攻”的政策才成为近来备受重视的问题。

关于“转守为攻”的贸易政策,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及食品出口的综合支援措施,亦即实施所谓的“转守为攻”的贸易政策的措施它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提供和技术支持的形式,积极鼓励和协助日本企业与农业经营者将产品打人国际市场,以此扭转长期以来的日本农产品贸易巨额逆差问题。这些政策及措施主要表现为:

1.日本政府先后通过《农政改革的基本方向》(农林水产省政策报告)、《关于重振农山渔村的(政策)支援》(内阁政策会议议案)和《食料、农业及农村政策》(农业白皮书)等政府方针、政策文件形式,明确提出了要促进农产品及食品的出口,以实现“转守为攻”的政策。

2.由农林水产省先后制订,并指导执行多项促进农产品及食品出口的相关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IRO)推进农林水产品贸易平稳增长事业(1997一2008年)事业内容:①进行海外贸易情报收集等基础调查与收集活动;②举办促进农产品、食品出口的研修会;③设立探讨贸易平稳发展活动委员会。(2)民间团体组织国产农林水产品海外普及事业(20(只一20()8年)事业内容:①拓展海外市场的使命,②从事日本国产农林水产品、食品的公关宣传活动,③构筑起新产品出口的开拓事业。(3)民间团体组织确立农林水产品海外销售途径对策事业(2(X)5一2田8年)事业内容:①贸易商与生产经营者共同确立起出口对策,②提高流通效率的对策,③保护日本品牌、商标的对策,④灵活运用海外超市常设销售网点的对策,⑤日本食品及日本产食品材料的普及活动。(4)地方公共团体促进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对策(2005一20(刃年)事业内容:①以海外进口商为对象的实务性的展示、拾商会,②取得进行反复的试验性出口,③在海外进行出口清单所列品种的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④为配合海外促进出口的宣传活动,邀请进口商考察日本,⑤开发适应海外需求的商品,重视包装。以上事业除第一项的内容是自1997年即开始实施外,其余大都是近一两年来才陆续实施的促进农产品及食品出口的对策。为落实这措施,日本政府为此投人了大量的资金。近三年来相关事业(预)经费分别为:2003年47(X)万日元,20(科年8亿粼刃万日元,同比增长了17倍。2(X)5年预算经费为4亿8100万日元(上述(l)2)(3)项事业的预算)+470亿刃万日元((4)项的预算),合高达474亿叭洲1〕万日元。其中,4)项的预算包含了作为交付各地公共团体强化农业经营与农产品口的预算。3.由独立行政法人日本贸易兴机构主持成立了‘旧本食品等外开拓委员会”,具体协助日本府与民间实施农产品与食品出口战略。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由

农林水产各界有识之士参加,两年时间(20()3年7月至2田54月)对‘旧本食品等的海外市开拓事业的基本战略”进行调、审议。②作为日本贸易振兴机实施的日本农林水产品、加工食出口战略,探讨在过去未曾有过相关体制、实践性的战略。③以亚为中心,根据国别提出综合性战略。

(二)日本许多地方政府也制了相应措施,积极主动地鼓励、助当地农产品与食品的出口,并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2003年5月,首先由部分地方府在日本农产品出口较有影响的取县,发起成立了“促进日本农水产品牌出口都道府县协议会”。初期有23道县参加,截至2撇5年3月已有42道府县参加(日本省级行政区划为47都道府县)。此外,各地方政府除配合上述农林水产省相关资金使用和政策实施外,还专门规划出地方预算,利用多种形式,在海外积极协助企业和经营者宣传、推广当地农产品与食品的出口。

(三)由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和外务省三部门以及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共同制定、实施了“关于中小企业等出口海外市场通道的政府层面支援制度”该制度从扶持中小企业的角度,包含了促进农产品及加工食品出口的相关政策。这也是促进农产品出口,实施“转守为攻”的另一政策体现。关于“转守为攻”政策的评价日本在促进农产品、食品出口的方向上是把扩大出口高品质且具有附加价值的农产品与食品作为主要目标。为此,强调通过所谓“官民协作”的形式扩大出口,即国家在设立“促进农林水产品、食品出口联络协议会”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相关省厅、都道府县、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和各生产团体间的联系,实行官方与民间,中央与地方相互加强协作,通过不同层次及渠道扩大农产品的出口。关于日本农产品贸易政策的这一新动向,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值得我国相关部门及企业借鉴和关注:

其一,是近年来通过投人大量财力、物力与人力资源,主要对亚洲市场等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采取产、官、学合作,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日本农产品的推销与宣传,并且与日本食文化的普及、推广活动相结合。在这方面,突出表现于三个层次上: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为推广日本农产品及食品,近年来频繁而积极地举办多种形式的样品展销与宣传活动,国会议员及政府官员也积极游说潜在的出口对象国;二是以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为核心,对有关出口对象国家的进口制度、体系以及流通状况的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分析,并向企业、经营者提供较完善而系统的相关咨询、指导;三是部分大学及研究机构也凭借其专业优势,积极指导和协助农户、中小企业的农产品出口。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小康进程,现就2014年全镇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总体达小康,建设新”的总体目标,以“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新农村建设为主题,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全面小康为中心,突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新环境打造、全面小康帮促和农村基层建设“四大工程”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开拓创新,狠抓措施落实,为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的实现再创新的业绩。

二、工作目标

2014年,扎实有效推进“四大工程”,“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有新的提高,农村全面达小康。

1、促进农民增收工程:通过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5%,达到小康“民富”目标要求。

2、加快农村新环境打造工程: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和长效管理新机制的建立,使得全镇所有等级河道清洁整治100%达“三无”标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和集中处置实现全覆盖,农村道路管护有全新面貌,绿化覆盖率达全面小康指标,总体实现“村美”目标。

3、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培训管理、完善服务、加快发展,使“双强型”干部队伍不断壮大,村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村民道德素质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风气好”焕然一新。

4、全面实施小康帮促工程:通过落实奔小康帮促措施,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挂钩帮促全覆盖,帮促机制进一步健全,帮促内容进一步丰富,帮促成效进一步显现,新农村建设得到全面推进。

三、重点工作

1、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

当前,我镇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加快的历史时期。要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的目标要求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思路,审时度势,切实加快全镇农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的进程。

(1)坚持科学规划。要根据全镇产业布局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以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为目标,科学制订全镇农业产业布局规划,为农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支柱产业的发展明确方向,腾地转劳为全镇工业化、城镇化服务。在空间布局上,积极实施由中心向周边的转移,引导、鼓励蚕桑、畜禽业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到远郊村建立基地园区。在生产规模上,逐步减少小而散、生产居住混杂的种养小户,鼓励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的基地园区、养殖小区,逐步实现生产居住的分离,促进高效规模农业的发展。

(2)推动产业升级。大力提升传统特色支柱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业的产量、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农业内部的加工、流通业,促进支柱产业的前延后伸,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向产业链高端进军,提升产业的层次和综合竞争力。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实现由品种到品质到品牌的新跨越。

2、大力发展高效规模农业

把发展“一村一品”和主攻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强化规划引导,加快结构优化,促进特色经济不断壮大。2014年建成“一村一品”专业特色村3个。

(1)实行规划统领,显著提升“一村一品”发展水平。一是制定实施“一村一品”发展规划。根据镇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按照“一村一品”建设规划全覆盖、特色产业上规模、发展水平上层次的要求,所有村都要按照全镇空间产业布局规划和立足本地、面向市场、依靠科技、项目带动、整体联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实现规划方案的全覆盖,并有序组织推进。二是进一步拓宽“一村一品”发展领域。在进一步提高蚕桑、畜禽等专业特色村的基础上,加快培育二、三产业发展专业特色村,着力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带和农村经济增长极。要以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依托工业片区和村级创业园,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专业特色村。要顺应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实行村企挂钩,积极发展与大工业、大企业相配套的零部件加工业,尽快形成产品集聚,打造村级经济新的增长点。三是优化提升“一村一品”发展层次。增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市场意识、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推广和标准化质量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品牌经营,显著提升“一村一品”发展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要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知识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一村一品”的科技含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园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知识,推广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药残的监控,组织开展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一村一品”工业品的标准化工作,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要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鼓励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不断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品位,进一步提高我镇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

(2)主攻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进程。突出大基地、大园区、大龙头的重点骨干项目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实施,不断增强重大项目的示范、辐射、带动和支撑效应。一是做大做优基地园区。围绕壮大农业支柱产业,提高特色基地,放大板块效应,对一批重点基地园区进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扩大规模,做响品牌。蚕桑业要围绕区域布局调整,逐步缩减桑园面积,提高基地建设质量,重点建设标准化示范桑园,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园区建设,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重点加快推进新康德现代化蛋鸡养殖等已开工项目,促其不断做大优优,增强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开发利用里下河水面资源,重点抓好204国道水产科技园等项目建设。二是做大做强龙头加工项目。围绕优质畜禽、桑蚕副产品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着力招引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以农产品深度开发加工带动优势农产品产业群、产业带建设,全镇新增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投资5000万元,其中新建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三是做活做特市场流通项目。根据产业布局规划,加强各类农产品市场建设。全镇要建成初具规模特色的农产品专业市场和农产品集贸市场3个,发挥市场应有的辐射带动作用。

3、推进三资进入农业

(1)加快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一是继续强化农业龙头企业主体地位。2014年,全镇所有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50%以上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均要建成自己的原料基地,并将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建基地园区的成效与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相挂钩。街村要积极与相关企业搞好衔接,主动做好服务,为龙头企业建设基地园区创建良好平台。二是积极引导非农企业加快进军农业。引导非农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资金实力、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等优势,加快进军农业领域,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高效规模农业基地、生态休闲和观光农业,加快工商企业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资源不断向现代高效农业领域进行配置,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三是推进村企挂钩反哺支持农业。鼓励和引导工业龙头企业与远郊农业村和专业特色村结对合作。根据农业资源与产业特点,推动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优势与企业的资本、信息、人才、管理等优势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共求发展。

(2)加大农业产业招商力度。一是实行多路并进,在招商组织形式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整合招商力量,健全招商网络;实行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组织引领农业产业招商向纵深推进。要突出企业招商主体地位,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围绕扩能增效,主动以商招商,实现自身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双赢”。要积极鼓励能人招商,采取激励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镇能人、在外创业人士参与农业产业招商活动,回乡创业投资开发农业。二是突出招大商招大项目,在资源深度利用上有新突破。围绕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进一步强化招大商的意识,在现代设施栽培、良种畜禽养殖、现代化规模养殖等种养类大项目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大项目的招商建设上有新的突破;2014年,要有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落户。三是紧抓市场发展机遇,在新兴产业培育上有新突破。发挥苏通大桥开通后的优势,利用上海产业升级、功能布局调整和项目转移的有利时机,着力招引一批资源集约利用、生态环境打造、旅游观光休闲的新型农业项目。围绕传统特色产品优势,通过资产重组、项目嫁接、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吸引一批有意投资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开发的客商来我镇投资兴业,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四是坚持内外并举,在资本利用结构上有新突破。要继续强化与上海农业产业的转移对接,加大与山东等地蔬菜、畜禽产品的深加工对接,加强与浙江、广东雄厚民营资本的对接,力争在利用市外民资开发我镇农业上有新的提高。要进一步强化农业外向开拓意识,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强化对港台和日本、韩国等境外招商攻势,着力在利用外资投资农业、促进我镇现代外向农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2014年,全镇吸引“三资”开发农业投资总额15亿元,其中,市外民资6630万元,注册外资1300万美元、到账外资1150万美元。

4、扎实抓好“四村”建设

(1)以富民强村为重点,打造小康村建设新亮点。全镇18个村在2007年基本达到全面小康标准的基础上,2014年要确保超过全面小康的标准。要围绕“民富”目标,加快发展村级经济。村级集体年净收入超过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并力争3-5个村达到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超过80%。要围绕“村美”目标,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达到“六化”要求。要围绕“风气好”的目标,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达到一类标准、村规民约健全、社会风气良好,村风正,民风纯,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参选率达到90%以上。村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素质好,村级班子统一协调,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各项工作运转有序,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要求。

(2)以全民创业为重点,放大城郊村发展新优势。继续发挥城郊村区位、经济和政策优势,以全民创业为重点,加快发展城郊村经济,确保城郊村经济总量和集体收入增幅全县最大、三产服务业全县最强、社会保障全县最全。全面建成村级工业小区,年内平均进园项目不少于10家。要加快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确保年内要有30%的农民入住新区。要围绕促进社会公平化,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5%。通过推进农村社区(土地)股份合作,使人均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增长20%以上。

(4)以瓶颈破解为要点,开创边界村工作新局面。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发展“一村一品”为主线,以化解村级债务为抓手,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落实发展措施,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瓶颈问题着手,切实改变交通不便、设施落后、信息不畅的局面,促进边界村发展。要坚持村为主体、镇为主导、部门帮扶的原则,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使边界村在现有基础上村级班子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村级经济进一步发展。

5、全力打造农村优美环境

围绕农村优美新环境的打造,提高农村生态文明程度,进一步强化河道、路道、垃圾处置“三位一体”环境管理有机整合,建立镇、村、组、户整体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组织网络健全、资金有效保障和长效管理规范的环境管理新机制,促进农村环境的新改观。

(1)围绕清洁水源,强化推进农村河道整治工程。结合组织疏浚各级河道,进一步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确保达到“三无”标准。结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工程的实施和河岸绿化美化,切实加强河道水面和岸线利用管理,2014年,全镇所有等级河道清洁整治100%达到“三无”标准,全力打造18条碧水、蓝天、绿树和宁静优美的河道风景线。

(2)围绕清洁村庄,全面实施农村垃圾集中处置工程。2014年全镇所有村建立“农户收集、街村清运、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和集中处理机制,确保硬件设施到位,保洁队伍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3)围绕清洁生产,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态工程。以“一控两减三提高”为目标,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达标排放率、秸秆综合利用率。

(4)围绕美化村庄,全面实现绿化达标工程。2014年,通过挖掘圩堤、道路、河道两侧、城镇新增公共绿地、农田林网等绿化造林潜力,扩大绿化使用权整体流转开发试点范围,不断提高经济林连片种植面积,完成绿化造林2500亩。同时,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制,提高林木保存率。全面实现造林绿化覆盖率达20%的小康目标。

6、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三大合作”为主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组织形式和良好制度环境。

(1)有序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在全镇选择农村经济相对比较发达、高效规模农业建设推进较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较多、基层组织健全有力的地方,积极引导、先行推进土地股份合作试点,在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分离,使承包经营权变为资本,资本变为股本,农民变为股民,在更深层次上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为高效农业规模化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2014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1个。

(2)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继续开展“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一手抓创建,一手抓规范,推动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序、快速发展。要围绕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鼓励和扶持农民结合本地高效产业,联合组建有产业优势和产品发展潜力的专业合作社;要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加工优势,建立市场连接机制,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要围绕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加工流通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要落实扶持政策,依法加强管理,抓好优质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2014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

(3)稳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在坚持资产集体所有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基本原则,采取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折股量化、按股分红等措施,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农民长期稳定得益。2014年,全镇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1个。

7、不断加强基层建设

(1)围绕村级班子建设,打造“双强型”干部队伍。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加强村干部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双带富民”的本领。要注重加强后备村干部培养选拔,采取多种形式推荐选拔优秀农村青年人才,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由镇、村统一培养、管理和使用。

(2)围绕村级经济发展,增强村级集体实力。要拓宽思路,多渠道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村级收入;通过加快发展村级工业园,带动二、三产业发展,形成稳定收入渠道,增加村级收入;通过成立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以服务促经营,以经营带服务,增加村级收入;通过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实行集体经济规范发展和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村级经济收入增长。要化解村级债务,减轻村级负担。要规范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减少村级开支。

(3)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建设村级服务中心。建成后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要围绕“六有”建设要求,突出做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配套,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手段,使之成为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重要场所、村组织凝聚人心的主要阵地、广大村民共有共享的公共乐园。

(4)围绕新型农民培育,营造农村良好风气。建立和完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民培训体系,全面加强农民培训。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深入开展“和谐村镇”、“五好家庭”和“十星文明户”等评比活动,继续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反对崇尚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陋习,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加强殡葬管理,推行骨灰进公墓集中安放。不断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理事制度和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农村民主和谐、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8、全面落实小康帮促工程

(1)健全帮促机制。围绕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要求,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定报企业、党员干部”组合挂钩帮村帮户的“三位一体”帮促新模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小康建设,实现帮促工作的全覆盖。各帮促机关事业单位要制定好帮促计划,落实好帮促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和要求推进。各帮促企业要把回报社会作为企业文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尽力支持被帮促村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努力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挂钩帮促党员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村要主动加强与各帮促单位、人员的联系,积极协调好与各挂钩单位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阶段工作。

(2)创新帮促方式。在帮促力量的配置上,要确保每一个村都有一个机关事业单位、1-2个定报企业、若干名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帮促工作,使每一个村、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得到需要的帮助和扶持。要积极实践和探索帮扶工作方式,一是村级经济薄弱的,要落实具有较强帮促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帮促,落实实力雄厚的企业挂钩帮促,落实具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党员干部参与帮促。二是村级支柱产业或产业特色明显的,要落实具有行业带动力、牵引力的相关企业参与对口帮促。

(3)明确帮促任务。各挂钩帮促单位和人员要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帮促计划。帮促内容要由过去单一的物质帮促向物质、精神、政治和生态等多方面拓展。要着重培育村级主导产业,加快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发展步伐,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争做新型农民;落实扶贫济困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落实生产经营项目,增强造血功能;帮助有就业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就业创业的能力;及时救助特困农户,保证贫困户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4)落实发展扶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对“三农”补贴扶持政策,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扎实推进村级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村级债务的化解工作。总结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稳步扩大保险品种和范围,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救助体制和机制创新,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五保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覆盖面,显著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5

一、现阶段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加速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建立在现代农业资源、生产、贸易、环境和人类消费需求变化以及上述各方面间和谐统一基础之上的现代农业生产贸易方式,是现代农业可持续生产、经营和贸易活动过程的总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是现代农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是农业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农村区域特色经济的必然要求。

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性、生产要素的地域间不均衡性和产品与服务不完全流动性决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时候都具有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利用地区资源优势,集中和发展规模经济,减少产品与服务的转移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产品国际间贸易的必要性。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配置优化,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初期不具备推动所有农业产业和所有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资本、技术和其他资源,政府对农业各地区、各部门或各产业进行广泛的、大规模投资是不现实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难做到地区均衡发展,因此,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也就成为客观现实。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加速发展地区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和贸易。

农产品绿色贸易不仅是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也是当前和今后农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当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战略制定来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区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二、农产品绿色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一) 实施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的重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理性选择。农业经济发展史实质上是农产品贸易战略变化的历史。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阶段看,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依附阶段、自主阶段和战略阶段等三个不同的贸易发展阶段 。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小,农业问题已不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础。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把农产品贸易发展看作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从社会经贸发展史看,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是现代社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看,国际贸易协议谈判中,农产品贸易谈判历来成为国际贸易谈判的焦点问题;从当今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看,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绿色贸易的兴起和绿色贸易壁垒的抬头,使我国农产品贸易受到严重挫折。以福建农产品贸易为例,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2001 年全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下滑到156376 万美元,比2000 年的170041 万美元下降了8 个百分点。因此,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战略问题。

(二) 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国内农产品自身品质、质量与安全性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是主要原因。表现在:第一,农产品产前、产中的安全卫生与过量用药的污染问题。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过度使用严重影响农产品品质、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严重影响茶叶、蔬菜、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出口贸易。第二,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水平不高问题。一是环保安全型生产资料少。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造成产品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市场份额占到95 %以上,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不足5 % 。二是缺乏相对完整、配套、可操作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体系、标准和具体措施。一些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由于缺少无公害型的农用生产资料作为技术保障支撑,产品质量名不符实。三是产品检测技术与手段落后。农产品质量控制手段相对薄弱,已有的检测技术和各种设备重点是针对产后商品的安全性检测,普遍忽视了产前、产中生产过程控制的质量检测。第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差距问题。我国现行制定的有关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等项目少,标准也相对低,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现有国家标准中,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为43 %) ,技术标准更新慢(现有国家标准中有一半应废止和急需修改) ,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第四,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保鲜技术落后,产品流通、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种较单一,成熟期过分集中。初级产品直接上市多,产品出口主要以初级产品形式为主;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品营销方式落后,如,大多数果农还停留在果熟才找出路的无序竞争阶段;储藏、冷冻、保鲜技术不过关,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保鲜剂应用影响品质;流通运输条件差,产品长途运输影响质量,产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落后;农产品地区市场结构雷同、产品缺乏特色;农产品出口地区过于集中等。

(三) 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表现在:第一,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发展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绿色经济社会的重要特征。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危险性的重要途径。传统以粮食为主的自给农业,是一种土地密集型产业,并以资源消耗的增加为农业增长的基础。随着土地及其它资源稀缺性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不断增加,农业产业比较利益不断降低,使传统农业增长方式最终难以为继。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依靠技术优势制定了一系列严格标准,限制国外农产品流进本国,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经济,才能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第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必要途径。受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规律的影响,随着发达地区某一阶段农业外向型绿色经济的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和不发达地区农业边际投资回报率的递增,发达地区农业投资增加最终会过渡或转移到不发达地区,实现农业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的转移。

2.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重要前提首先,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改善农业的贸易环境,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使农业的贸易免受其他国家在非关税壁垒方面的种种歧视及农产品进出口带来的压力,降低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赢得更多的国际市场;有利于推动农业的对外开放,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透明、稳定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使农业贸易获得主动权,维护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其次,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区域农业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农产品贸易可以从世界范围解决农产品供求平衡问题和有效配置稀缺农业资源问题,有利于促进各国资本、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为农业增长国际化提供了从世界范围寻求要素资源与产品市场的空间和机会;有利于使农业增长从国际国内分工和产业转移中获得结构调整、外向发展的机遇,实现供给创新,创造新的需求,开拓新的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和产品布局调整,压缩、淘汰那些落后的过剩生产能力,解决适地适种或适养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产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

3.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 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我国相对富余的劳动力要素与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也在迅速发展。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通过区域集团组织的协议、条约等形式在资本、技术、商品、信息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 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4. 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区域农业生产水平从农业国际间技术和产品的交流角度看,农产品贸易是获得农业技术外部经济和资本外部经济的基本前提条件。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国或地区在经济成长过程中,其相对优势会由劳动密集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转移。农产品绿色贸易,通过国际间产品、技术的贸易和交流,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生产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和进步,克服国际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可以有效促进农业技术引进、创新和交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提高。因此,在不妨碍我国自主发展能力的前提下,要积极鼓励外国农业高技术产业公司来我国投资,并在地域上集中布局,以扩大技术外溢效应;同时,积极帮助国内农业新兴、幼稚产业和中级产业的发展,培育农业后劲产业,为农业结构升级提供了基础。

5.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的必然选择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制定了先出口环境资源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发展战略,利用环境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对外贸易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正确地处理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走社会、经济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一,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保护贸易环境,减少、消除污染和环境破坏,维护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是实现农业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追求人与自然共生与循环的不可逆转趋势。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国际化发展趋势的要求。随着农业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优化,关税和非关税限制逐步减少,自由贸易原则得到贯彻,绿色贸易政策的透明度逐步增强,农产品绿色贸易成为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然要求。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人类消费需求变化的结果。人类消费需求变化导致国际农产品市场供求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将集中表现在具有优质、卫生安全、便利和品种、风味多样化等特征的产品上。

6. 农产品绿色贸易符合比较利益原则,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经济发展的过程,实质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合作的重要途径。我国人均水资源是世界的1/ 4 ,人均土地资源是世界1/ 3 ,人均森林资源是世界的1/ 7 ,人均草地资源是世界的1/ 2 - 1/ 3 ,人均海洋资源是世界的1/ 4 ,通过实现农业国际化,可利用国际资源解决中国农业资源不足的问题,将自身资源配置到能发挥最大效率的地方,从而促进农业提高比较效益。

7.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实现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实行负保护,农业为实现工业化发展资本积累提供重要来源,农产品出口仍是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农业部门在工业化过程中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是一个不断作“贡献”的部门,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能力通过价格支持、收入补贴、市场收购等方式对农业部门进行较大程度特别保护和支持,只有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才能有效保护农业本身发展,促进二元结构的根本转变。

三、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的战略构想与对策措施

如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呢? 本文认为其指导思想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为基本指导,以科技为依托,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国家(区域) 技术标准战略、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战略、项目工程带动战略以及打造绿色贸易区等为主要战略内容,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重视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相结合,有目标、有重点、按步骤、分阶段地发展农产品绿色贸易区;重视加强贸易环境立法和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贸易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绿色壁垒,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全面提高区域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循环、可持续发展。具体对策如下:

(一) 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区域绿色经济的发展政府要不断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由行使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职能上来。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1. 要重视做好六个结合一是把区域优势发展总体战略的选择、制定同区域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设计、区域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设计和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时空布局及平衡发展结合起来;二是把区域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结合起来;三是把提倡发展绿色贸易、鼓励绿色产品生产和销售及促进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同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结合起来;四是把促进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同国内农业的扶持和保护结合起来;五是把促进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同加快环境法制建设的步伐、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起来;六是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

2. 要正确处理好观念更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体系建设间的关系观念更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观念更新,才有目标、手段和方法的更新。技术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依托。技术创新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和最有效方法。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高所表现的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低廉的优势、农产品质量(包括安全性) 高的优势和农产品花色品种多、精深加工产品的优势等这三个方面优势的发挥均离不开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可以降低单位农产品物化过程的劳动消耗,可以减少单位农产品生产的劳动支出,可以以同样多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品和收益,或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同样的产品和收益,从而达到单位农业资源利用率和效用满足度的提高,并降低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科技进步又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质量差、品种花色少、缺乏加工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制度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关键。制度创新是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制度创新可以合理整合、利用各种优势的资源,提高资源生产利用效率,发挥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调整生产结构和社会再生产的产品分配过程,通过生产结构的调整,促进资源和产品向有效资源利用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的部门和方向转移,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提高绿色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经营的法律意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组织创新和体系建设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环节。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创新是实现制度目标的根本和重要保证。

3. 发挥政府战略指导作用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要成立实施“绿色农业工程”统一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区域项目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确立重点项目发展的主要内容以及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实施步骤,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项目的管理,组织监督、检查、评定项目的进展与完成质量等。三要加强政府对发展绿色经济的扶持力度。从减免农业税费、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投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降低农产品市场流通成本、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四要特别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加快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农产品,不断增加农产品的花色品种;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业;要打好非转基因农产品的牌子,增加非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出口;要增加农产品的文化含量,丰富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并以此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 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 技术标准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把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 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到发展战略高度,作为区域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关键内容。要特别重视制定农产品国家(区域) 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把它列入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农产品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是全面、合理、科学地规划、配置、利用区域内农业科技资源以及其他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区域科技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和区域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技术标准更新慢,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

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 技术标准体系,要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实现蔬菜、水果、茶叶、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建立食物安全生产基地为依托,以生产过程源头控制为切入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加强质量监测管理为手段,力争用较短时间基本上解决我国农产品品质和污染物超标问题。当前首要任务是建立大宗农产品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参照世界著名(权威) 产品认证机构和主要产品认证制度,在广泛开展农产品贸易国际技术法规、标准的搜集和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通过规范技术,制定食物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包括种子种苗技术、施肥技术、植物保护技术、栽培管理技术、食品加工、运输、储存等技术措施。加强现有标准修订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要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加大对采标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国际标准转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要保证实施效果。要加强采标示范,扩大标准化示范规模。

(三) 整合科技力量,创新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

整合科技力量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首要环节,是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要把整合科技力量同建立新型的农业技术创新、技术扩散、技术推广的科技支撑系统结合起来,同建立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结合起来。整合科技力量要重视机制创新,鼓励多学科联合协作攻关,鼓励产、学、研结合,降低技术创新与技术流通应用成本。

当前要特别重视把整合科技力量与确立技术发展目标和优先领域结合起来。要重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综合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加速新型无公害农产品替代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技术的研究和创新,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关键技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技术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技术和设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控制高技术成果。重点包括优质品种选育、产地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加工与卫生技术; 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及生物防治技术;高效、低残留(化学生物) 农药、作物生长调节剂和新型高效专用复合肥、叶面肥技术;城郊农业和设施农业中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微生物肥料技术、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调节剂等生物技术;农产品信息、安全、预警、预报的网络体系建设技术等。要加快建立农业环保技术研究中心,从无公害新型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入手,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要积极促进技术扩散、技术推广,重视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按照“五统一”(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 的要求,重点创建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示范基地,加强产地源头控制。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产销顺畅。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姻,创办农业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基地示范、企业带动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

(四) 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

任何一个地区都具有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经济优势的必要。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有效措施。要重视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视建立绿色贸易经济区、绿色贸易特区、闽台农业绿色贸易区等绿色贸易经济区。要明确区域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提高质量;要善于抓主要矛盾,重点治理,以点带面,梯度推进;要把打造“绿色特区”同实施梯度推进战略结合起来。

第二,重视实施绿色项目工程带动发展战略。要积极促进绿色基地建设、绿色园区、绿色示范区建设;要积极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组织多元化、推广形式综合化、推广措施一体化的工程项目,促进区域综合生产开发能力的提高。

第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针对南北、东西的差距,积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如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烤烟等) 的调整,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发展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努力开拓国际高档农产品市场,积极改善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条件。加快建立大统一、大流通的市场体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培植和扶持一批农产品营销公司,树立名优农产品形象,建立生产、经营连锁店。对于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战略调整,应在保证安全供给的条件下适当减少生产,调整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布局。要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既要保证粮食安全供给,又要促进粮食生产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加强落后产区的技术培训,通过规范技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区域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与国际接轨。

(五) 加强体系创新与制度建设

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强生产监管、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

第一,加强生产监管。一要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强动植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二要净化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三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四要推行标准化生产;五要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业产业化,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

第二,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一要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二要推广速测技术。在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技术,推广速测技术,公布检测结果。三要创建专销网点。在国家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推进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四要实施标识管理。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 。五要实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2. 加快完善保障体系建设第一,要健全标准体系。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二,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疫、检测体系建设。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快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和检测设备,制定相关制度,培训人员,强化检测手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纠正。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第三,要加快认证体系建设。整顿绿色产品市场,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发证工作;加强认证机构建设,重视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第四,要加强生态环境污染监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尽快启动农产品食品污染监控和预警系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加强研究收集国外的绿色壁垒条款、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 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南北对话,建立环境与贸易协调的良性机制,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第五,要加强管理机构与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标准化研究及管理机构的整合,建立起布局合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标准研究和信息服务格局,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6

一、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全国各地、各种食品,对农业经济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首先,农产品信誉降低,价格下降,影响农民增收;第二,国际竞争力降低,农产品出口受阻。当今国际市场上的农产品竞争已经逐渐从以价格竞争转为以质量和安全为主的非价格因素竞争。第三,损失严重,降低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例如:三鹿奶粉出现问题后,奶农的牛奶没有市场只有倒掉,给农民造成了极大损失,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第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困难加大。农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深加工产品滞销,农产品加工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出现货物积压,资金短缺,开工不足,效益下滑,甚至倒闭、破产,特别是外向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受到的影响更大。

二、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

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二是标准化示范体系和标准化信息咨询服务体系缺失;三是监督检测体系不合理;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体系缺失;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缺陷。

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

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必须实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农业认业人员素质低导致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尤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的高效益;同时要对农业从业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要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素质,还必须加强农民的基础文化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推进农业标准化,助推农业经济发展。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并且要与国际标准接轨。要从生产环境、生产投入、农产品运输、贮存、农产品加工,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能有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布局优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延长农村经济链,促进集约型农业发展,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做到生产前产地环境检测,生产中生产技术监控,生产后市场监督:生产后产品质量监测由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对最终产品进行监测,确保最终产品质量。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包装标准,对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包装,在流通中执行贮藏运输标准。

(四)培育农业协会,推广农产地标签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由于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分散,规模偏小,不利于产地认证,不利于消费者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积极发展农业协会,培育协会连接市场、农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便于质量安全追溯,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同志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农业生产中生产要素的过量投入,不仅影响了土壤、水体和大气的环境质量,还带来了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低投入、高循环、高效率、高技术、产业化、动态性的新型农业。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以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的统一,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高农产品的品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7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农业标准化;安全问题

在我国的农业生产管理工作中,农业标准化是一种较为统一的生产管理模式。近几年,我国居民食品中毒事件多发,社会对于食品安全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个给农业生产者对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科学标准化的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不仅能够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而且还能减少农产品生产活动的盲目性,保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为我国的广大居民提供更加安全的健康食品。

1.我国农产品生产管理的现状分析

1.1农药、化肥等有毒有机物的大量使用,威胁人们的健康

近几年,在我国的农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上认识不足,并且为了提高产量、增加效益,在农产品的生产中使用大量农药、化肥,而这些农药大多都是有毒有机物,在除去农作物害虫的同时还会有一部分残留在农作物中,一旦清洗不彻底被人们误食,就会对人们的身体产生很大危害,威胁着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1.2农业生产模式落后,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不够

在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工作主要是个人承担,对于农业生产的大规模企业化管理模式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且我国农业生产的整体占有率严重不高。相对于企业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来说,传统落后的生产管理模式在资金投入方面明显不够,对先进生产设备的引入产生一定的阻碍,使得我国大量的农业生产工作只能依靠传统落后的生产管理技术,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效率与质量,阻碍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实施,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

1.3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不到位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改善,人们对于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但是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质量难以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甚至出现相关管理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使得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实施。

2.农业标准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起到的作用

2.1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当前,在我国的农业发展中,食品安全成为较为重要的问题。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农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监测与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化组织进行生产活动,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严禁出现通过使用恶劣的手段提高农产品产量的现象,对于农药、化肥的使用进行限制与规范,对农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严格控制,以更好地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2实现农产品生产管理过程的统一

现如今,我国农产品的种类越来越多,农业生产的内容越来越具有广泛性,只有实施农业的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的技术标准,将参与生产与加工的人员整体组织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统一。实施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能够将良种供应、作物插播、作物灌溉、产品加工、产品储存、产品包装以及产品销售等环节进行协调统一管理,避免由于生产管理过程的分散进行而产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效地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

2.3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随着农业国际化发展的不断增强,农业生产技术与农产品信息交流的日益频繁,在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对于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一旦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就会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销量,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中的地位严重下降。我国农业的标准化生产,顺应世界农业的发展趋势,采用国际化的生产标准,引进国外的优良作物品种,运用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科学规范,从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系如图一所示:

3.促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策略

3.1依据效益农业的发展要求制定生产标准

随着效益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产品的种类逐渐多样化,农产品的生产模式逐渐规模化。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对于农产品的经营、质量管理等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所以,生产标准的制定,要跟随效益农业的发展步伐,依据效益农业的发展要求,突出生产重点,对生产行为与经营行为进行统一规范,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标准,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3.2将市场促进与行政推动结合起来推行农业标准化

农业化标准的实施要强化质量管理措施,不仅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还需要各级政府对其进行积极推进,坚持标准化原则,对于符合市场需求与制定标准的,要进行积极推广,坚持以重点基地建设为中心,促进绿色农产品的大力推广。另外,要积极运用行政手段加大对标准化生产的扶持力度,结合市场的运行机制,鼓励专业的龙头企业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快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3.3强化农业标准化实施的监督力度

对于农业标准化的实施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强化对标准化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另外,要在实施过程中,加大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加快农业的标准化建设进程的基础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我国农业健康、科学、可持续的发展。

4.结语

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上,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是其最重要的保障之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兼顾生态环境,根据我国居民的需要,对生产方式进行改进与提高,严格采用标准化的生产和管理模式,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自身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科]

【参考文献】

促进农产品上行篇8

【关键词】家电下乡;惠农政策

家电下乡是政府财政部门针对农村消费者给予的一定资金补贴的家电农村推行政策。它对推进城乡市场的协调稳定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凡是彰武县农业户籍的所有人员,只要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国家规定的家电产品,都可享受补贴政策。

一、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总结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家电下乡是惠民新政,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是给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惠农政策将补贴品种和型号、补贴的比例、补贴资金的负担等政策设计好,补贴流程简便易行,保证补贴资金及时付给农民才是关键的。但家电下乡政策与其他对农民补贴政策的不同之处是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家电下乡则是对消费环节进行补贴,农民只有购买了家电才给补贴,拉动了消费。

推广家电下乡政策出台背景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对彩电、冰箱、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是这项政策的创新所在。财政部、商务部研究后认为,有必要加快推进家电下乡,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效用。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家电下乡在原来十四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四个增到八个,推出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又新增了电脑、摩托车、热水器和空调,这些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具体到补贴限额上,财政部明确,电动自行车的补贴限额260元,电视机445元,抽油烟机338元,电饭煲65元,抽油烟机338元,燃气灶195元,电压力锅78元,DVD影碟机65元。方案对农民户口所在省内购买新增品种按销售价的13%进行财政补贴。

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质量,能让更多的农民买上服务有保障、性价比高的名牌家电产品,享受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成果。手机和彩电的普及能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可以让农民获取更多、更新的市场信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品质,最终能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实现和发展。家电下乡的政策综合以下因素进行实施,通过对农民惠农补贴,让中低收入的农民也可以积极购买价格较高的产品;大多数低收入农民对于大件消费品的购买市场很大;产品在农村的销售具有很大潜力,农民具有较强的消费意愿;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都符合国家正规标准和规定,在产品的性能和技术面比较成熟,收后服务也相应完善,补贴产品购买后不会产生服务或质量方面的纠纷。

二、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方向

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节能型产品的普及,而且也拉动了国内市场家电的消费量。对于全球性金融危机来说,我国实行家电下乡的目的就是要促进内需、消化行业过剩产能。家电下乡的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家电在农村的普及,影响意义深远。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对各企业的发展上也具有深远意义,它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政策在提升了市场销售规模的同时,促进了产业升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对售后服务、产品升级、品牌意识来说是个提升,高效、环保、节能产品已成为农村未来市场消费的主流,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让许多中小企业重新走上经营的轨道,依靠政策补贴存活下来,占据了市场份额,并发展下去。惠农政策调整了市场,并创造了未来家电产品的良性竞争环境。

家电下乡惠民政策扩大了农村群体的消费,促进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意义。在国家惠民政策的优惠下,彰武县的农民切身享受补贴政策,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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