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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安全防范8篇

时间:2023-09-25 11:19:01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1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from the aspect of the fire risk in public entertainment,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fire safety problems in public places of entertainment,the fire prevention measures in public places of entertainment are put forward.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危险;预防措施

Key words: public places of entertainment;fire hazard;preven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185-01

1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1 场所的位置设置不当。娱乐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宾馆、饭店内,有的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还有的甚至是设在居民住宅楼内。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娱乐场所内的许多特殊要求的,这些场所与其他部分建筑空间没有完善的分隔措施,疏散通道狭小,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人员疏散困难,不容易扑救,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2 场所部内部结构复杂,建筑耐火等级低,内部装修时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娱乐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的要求,内部通道更是错综复杂。一些KTV包房、卡拉OK厅往往隐蔽在角落里,令人如身处迷宫。经营者为了吸引顾客,提高场所档次,不惜重金对场所进行装饰装修,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几率和危害。

1.3 人员集中,封闭性强,疏散困难。公共娱乐场所承租的比例较大,工程新建时为其它功能,在装修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时,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等方面很难完全达到国家的消防技术标准;其次场所封闭性强,公共娱乐场所为隔音等需要,往往采用全封闭的建筑装修形式,发生火灾后,容易形成烟气集聚,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时间短,还有的像迷宫一样复杂,疏散非常困难。

1.4 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连续使用时间长,线路复杂。极易引起过载、线路发热、短路等电气火灾事故。

1.5 缺乏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都是个人承包成个人经营,许多经营者不惜花重金搞装饰装修,却舍不得投资消防设施和器材。

2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2.1 部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在开业前没有向消防部门申请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并营业,同时也没有按规定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

2.2 场所所在建筑存在着先天性火灾隐患。公共娱乐场所大多设置在沿街房屋内或由其他建筑改造而成,不少建筑本身没有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而且改扩建的现象也较为普遍,经营项目与建筑防火要求存在的着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建筑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2.3 建筑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停用的现象较为突出,建筑消防设施普遍缺乏系统的维护、保养。大、中型公共娱乐场所普遍安装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这些设施在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往往就再无人关心了,不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加之没有配备懂操作会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发挥消防设备的作用。

3公共娱乐场所的防范措施

3.1 严把场所消防审核、验收关。公共娱乐场所的选址与安全布局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着重从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通道、独立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消防设计。

3.2 严格监督室内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公共娱乐场所装修材料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好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之间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禁止聚氨酯泡沫、海绵等易燃以及燃烧时能产生有毒气体的装修材料使用。对使用防火涂料的产品必须依法检测,验收时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

3.3 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道。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走道的长度、宽度及疏散楼梯等疏散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必须做到:一是严禁占用、阻塞疏散楼梯间。二是楼梯间、前室的门应安装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三是楼梯间和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最低照度和连续照明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始终保持畅通,还应在场所明显位置适当配置救生绳、呼吸器、湿毛巾辅助疏散器材。

3.4 要认真组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要求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场所房产所有者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安全管理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由经营者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祥细的灭火疏散预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3.5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公共娱乐场所的业主在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学习和掌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消除火灾隐患,从业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

总之,充分认识到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全面做好预防措施,对于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业主和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消防监督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才能确保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颁布实施][Z].

[2]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2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火灾荷载;耐火等级;管理对策

0引言

随着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娱乐业日趋发展壮大,舞厅、桑拿浴室、茶庄等一大批公共娱乐场所遍布街头巷尾。然而,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九年中,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群死群伤”特大恶性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例如,2002年2月18日,河北唐山开滦建材厂一非法游戏厅火灾,17人死亡;2002年6月16日,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25人死亡;2003年2月2日,黑龙江哈尔滨天潭酒店火灾,33人死亡;2007年3月1日8时多,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村 “阳光娱乐总会”的歌厅发生火灾,2人死亡,3人受伤;2007年7月4日20时50分,辽宁省本溪县田师付镇天赢歌厅发生爆炸,死亡25人、受伤33人;2008年9月20日23时,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2009年1月31日23时,位于福建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

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既有经营者的责任,也有职能部门的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究竟如何、有何火灾危险、如何加强管理等诸多问题,笔者就就此做如下探讨。

1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结构特点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1.1建筑结构形式多样

娱乐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甚至是在居民住宅楼内。这些建筑内部的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计许多特殊要求的。

1.2内部结构错综复杂

娱乐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的要求,内部通道更是错综复杂。一些KTV包房、卡拉OK厅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或者为了隐蔽一些角落,往往在走道两侧或拐角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1.3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构件是木质结构或钢结构,舞台幕布和木地板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而一些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场所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1.4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

2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特点

2.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空间大、跨度大、空气流通快,加之内部装修使用木板、纤维板等各种塑料制品和装饰物,若发生火灾时处理不当,火势向四周迅速蔓延,易形成立体燃烧。

2.2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流动性、随意性大,高峰期间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浓烟和毒气使未及时疏散的人员造成中毒,再加上人员拥挤,秩序混乱,更会相互践踏造成人员伤亡。

2.3损失大,影响大

公共娱乐场所服务功能多,大多数设有按摩、足疗、餐饮、健身、录像等服务项目并通霄营业。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位于城市繁华地带和交通要道,若发生火灾,不及时控制火势,可发展到高层建筑火灾和大面积其它建筑火灾,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2.4被困人员多,扑救困难

首先,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围观群众多,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消防人员的扑救;其次,消防装备不适应扑救的需要;第三,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被困人员多,扑救难度大。

3当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3.1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大多存在“多产权、多使用权”现象

建筑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时,消防安全职责不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逐步增多,设置在“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所占比例也逐年增加,场所建成后因种种原因转租、转手买卖、承包等现象普遍存在,虽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和单位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各方的责、权、利,但在实际经营中,出租方提供的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缺乏有效管理,签订合同时消防安全责任只字未提等现象频频出现。

3.2场所内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存在隐患现象普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实施后,绝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都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但目前为止,仅有少部分单位落实了维护保养单位或者自身设置了工程部或保安部,明确专人定期检查维修。绝大部分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中、小型场所,因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雇佣人员较少,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忽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运行时间不长,就或多或少存在故障或者瘫痪,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3.3场所内部装修阻燃制品使用尚未普及

20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材料选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业主一是因为一味追求装饰和音响效果,大量采用镜面玻璃、吸音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二是阻燃制品成本相对较高;三是部分产品的阻燃制品尚未取得相关部分核发的阻燃制品标识,老百姓无法在市场上购置,导致公共娱乐场所装饰材料及固定家俱、织物等的选用达不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3.4场所采用活动座椅及节假日超员现象比比皆是

业主为了追求热闹,营造气氛,对酒吧、演艺场所等,一般装修时都采用中间为演出场所,四周一圈为单层或多层固定卡座加活动座椅的方式,活动座椅不仅占用疏散宽度,影响疏散通道,而且还可随意增加,造成超员,更增加疏散难度。

3.5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擅自改动或重新装修现象时有发生

公共娱乐场所在经营中,一般经常根据经营需要、消费者需求、或在经营业主变更时,不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局部或大面积进行装修调整,特别是设置在地下、四层或四层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在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后,往往擅自将一个厅、室200的分隔取消,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后再恢复,业主和消防部门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牵涉了消防部门很大精力。另外,公共娱乐场所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安全出口锁闭等“习惯性”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流动快、素质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还普遍存在。

3.6消防监管不到位,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除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外,许多中、小型公共娱乐场所达不到标准要求,没有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而目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人员少,消防工作相当繁重,有时很难顾及到一般性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三吧、六小”场所由地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将“三吧、六小”场所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内。对“三吧、六小”场所的消防检查、宣传和管理力度不大,致使部分“三吧、六小”场所出现管理真空,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4加强和改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是较长一段时间形成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和许多不确定因素,制定积极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就必须要抓源头、抓过程、抓调研、抓结果,多处着手、齐抓共管、实施综合管理。经过深入的调查和思考,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几项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4.1公安消防机构严格审批手续,按规范严格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做到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公安消防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现行消防法律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进行审核、验收。

4.2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监督执法力度

对不符合消防管理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该停业的停业,该整顿的就进行整顿。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发现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久拖不改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4.3公安消防机构要狠抓公共娱乐场所法人代表的管理

法人代表为本单位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之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

4.4加强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每年要定期组织好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预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检查;营业期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记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防火档案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防火档案,强化管理。要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帮助场所建立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与此同时,还应与文化、工商管理部门和各辖区镇派出所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一条龙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4.6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内部装修和消防设施配置事关其消防安全大局,公安消防机构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审核关,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对内装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让其营业和投入使用。

(2)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的标准,对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3)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位置、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应当按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

(4)把握好公共娱乐场所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的标准,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把握好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做到专人管理。

4.7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119”宣传日和日常宣传,用上街宣传,播放消防录象、录音,到单位给员工上课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城乡居民人人理解消防、懂得消防、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配合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搞好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在单位内设置消防警示语,疏散指示标记,时刻提醒顾客注意防火,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显眼位置设置场所疏散路线图,帮助顾客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离开危险地,并可插播相关消防录象、录音来教育顾客。

5结束语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消防部门工作的难点,特别是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共娱乐场所也会迎合时代的发展,其结构及功能会日趋复杂,其内部会不断采用大量新的材料和设施。因此,如何赶上时代的步伐,切实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工作,还需要我们消防部门结合公共娱乐场所的实际功能和建筑结构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探讨,寻求切实有效的防火、灭火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有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6]李国防主编,岳庚吉,郑俊岭副主编.消防安全培训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第2版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3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预防

1引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已得到物质生活满足的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因此,公共娱乐场所也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公共娱乐场所在给人们带来享乐的同时,也给人们生命财产构成威胁,主要表现在火灾事故方面。公共娱乐场所具有人员高度集中、夜间营业等特点,如果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难以疏散人员,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因此,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工作对于有效地遏制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2公共娱乐场所的范围及特点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多建在人员集中地段,或附设在民用建筑物内,这些场所布局紧密,防火分隔差,防火分区小,有些包厢纵横交错,进入感觉像步入迷宫。建筑功能复杂,用电量大。内部装修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多,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等为了讲究豪华气派,采用三合板、麻板做夹墙,这样就存在人员密集、可燃物多、潜在起火源多、疏散设施不健全、疏散困难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3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常见的几种问题

3.1人员密集,易造成群体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素质相差较大,一旦发生火情,容易导致恐慌,多表现为拼命夺路而逃、相互挤压,易造成群体伤亡。

3.2场所内部结构复杂,难以迅速疏散

公共娱乐场所内部分隔错综复杂,通道窄小,过道多,灯光不明显,给人如置身于迷宫的感觉,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迅速疏散人群并实施救人。

3.3可燃易燃物导致火热迅速蔓延

大多数公共娱乐场所追求大空间、宽跨度等,而且其内部装修多使用易燃的本质板、塑料板等作为饰物,如果发生火灾,这些材料燃烧起来会让火势迅速蔓延。

3.4较差的通风条件导致烟雾浓厚

为保证高质量的音响效果并且不对周边产生噪音危害,公共娱乐场所的门窗通常处于常闭状态,发生火灾时,烟雾不能及时排出,大量积聚在内部空间里,加上可燃物多,在没有良好通风的情况下,产生的大量不完全燃烧物形成浓烟,易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影响视觉,阻碍消防人员开展救人灭火行动。

3.5难以及时扑救

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时,周边围观群众多,易造成交通堵塞,增加消防队员的扑救难度。而且可燃易燃物多,火势猛,被困人员多,致使扑救难度大。

4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

消防专家将火灾隐患分为静态隐患和动态隐患两大类:因硬件设施不达标而形成的隐患是静态的,这类隐患数量相对稳定,消防部门监督起来相对容易一些;而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而形成的隐患是动态的。

4.1静态火灾隐患

有些静态隐患是日积月累形成的,矛盾非常复杂。静态火灾隐患是指建筑场所在投入使用前由于结构不合理,设施安装不到位或不匹配,产品质量低劣,装修、装饰材料选用不当等先天性不足造成的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隐患。公共娱乐场所的静态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内部消防设计不合理、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内部装修工程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安装不规范、烟气无法有效排除。此外,建筑物使用功能频繁变化也是积重难返的原因。

按照国家规定,不同的使用功能适用不同的消防标准,而建筑物建成后,里面的某些消防设施就很难更改,一旦使用功能变更,新隐患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4.2动态火灾隐患

动态火灾隐患是指场所投入使用后由于管理不到位,场所内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用火用电管理不完善、单位未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火灾情况下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人员无法安全疏散,致使火势蔓延扩大,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不安全因素。由于这类隐患是因为场所管理者消防意识差,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所以动态隐患最难监督,导致火灾的危险性也最大。

5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预防对策

5.1在公共娱乐场所设计过程中去除安全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要严格依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中有关的规定要求进行防火设计,从火灾源头上把好关,不留隐患。

5.1.1注意公共娱乐场所的设置部位、耐火等级和防火分隔

大多数的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城市繁华街段,如商场、宾馆、市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内部。如果与其它部分没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成立独立的防火分区,极易导致火灾后相互殃及,尤其是建筑耐火等级低,位置设在建筑地下或地上四层以上时,火灾危险性大,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救援难度增大,后果不堪设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1.14和第5.1.15条有关规定,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布置在地下时,应布置在地下一层,且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同时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1.2注意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设计要求

安全疏散要求场所在发生火灾事故紧急情况下,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安全出口要分散布置,相邻2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m,以达到防止人员拥挤的效果。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窗、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等以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走道的宽度要达到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场所容留人员的要求。按照人员密度指标,确定额定人数。根据安全疏散指标,保

证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外门的最小净宽和总宽度。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小于20分钟。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跨不得大于20m。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设有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物超过三层或设置在地下一层时,疏散楼梯要采用封闭楼梯间形式。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

楼梯间时,在首层要采用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直通室外并设置明显标志,在隔墙上开设的门要采用乙级防火门。

5.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严格控制用电线路的铺设

安全不但是效益,而且是生产力。公共娱乐场所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装修应采用无烟、不燃性的新型装修装饰材料。规范装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格认证,加强对施工中的监督指导,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通过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及抽样送检,查看进货资料、检测报告等方式,确保消防产品百分之百合格。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用电线路最好采用暗线铺设,裸线应用PVC管穿管保护,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严禁使用PVC管代替,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对于老化、绝缘破损的线路要及时更换。

5.3重视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作用

在公共娱乐场所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安装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墙上悬挂火灾事故照明灯,这对在火灾发生时引导娱乐场所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疏散能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而且由于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资金投入比较少,执行整改较为容易。公共娱乐场所对此作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5.4采用先进技术,配备消防设施,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公共娱乐场所应采用阻燃技术等较先进的科学技术,配备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从“人防、物防、技防”上下功夫,做好消防工作。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必须按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制订灭火预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演练,做到人员分工精细、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把扑灭初起火灾、向消防队报火警、疏散人员以及抢救贵重物品四个方面作为重点演练内容,做到一旦起火,能迅速有效扑灭火灾,减少损失。5.5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法定消防职责公共娱乐场所要统一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奖惩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防火检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每月巡查制度、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门卫值班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维修保养检查制度等一系列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统一制定适用于定期防火检查、定期教育培训和每日巡查的记录表以及适用于审批用火用电、裁决内部消防处罚的审批表,并从内容和格式规范每一项消防安全制度,以便更好地满足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公共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参考文献

[1]卿婉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5):22~23.

[2]毛久强.浅谈如何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内装修施工中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C].山东消防,2005(2):119~120.

[3]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S].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4

[关键词]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261-01

1 引言

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公共娱乐场所的建设数量也随着增多,公共场所也都朝着规模大、多功能的方向发展。由于目前公共场所的建设规模大,建筑结构复杂,建设及装饰材料也多种多样,且易燃材料较多,导致公共场所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再加上公共场所的人流量大,疏散困难等因素,给公共场所的消防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此,研究公共场所火灾的频频发生的原因及问题,对于做好消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目前我国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现状

火灾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虽然在防范火灾发生的过程中运用了各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强化了管理手段,人们的安全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造成的损失仍然越来越大。我国近年来火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公共场所火灾形势严峻。2003年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特大火灾,33人死亡;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浙江省海宁市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93人死亡。这些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人们的精神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公共场所火灾带来的诸多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必须对我国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个清醒的认识。

3 目前我国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3.1 设计施工中降低耐火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公共场所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受经济利益的趋使、盲目提高装修档次、业主对消防法律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严重忽视消防安全。将资金大量使用到豪华的装修上,大量采用木质材料、塑料、油漆等烟量大、毒性大的可燃材料,而在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和安装相应消防设施的投入是少之又少,不但增加了这些场所的火灾荷载,致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降低,导致建筑物本身就存在着较大的先天性火灾的隐患,使火灾危险性空前的增大,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灾蔓延迅速,过火面积增大,火灾损失无法估量。

3.2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不符合防火要求

从目前一些公共场所的建设来看,有些公众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宽度均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甚至有的公共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有的安全出口虽然符合要求,但由于对安全出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安全出口设置门帘等遮挡物,堵塞疏散通道,严重影响了安全疏散。有些场所为了防盗或便于管理,楼梯间的门与疏散通道上的门大都使用铁栅栏或使用铁门加锁,违反了安全疏散的要求。还有一些公众场所在装修的过程中,先吊顶,后砌墙,表面看上去一个楼层进行了防火分隔,但实际上吊顶的上方四通八达,连为一体,没有起到应有的防火分隔作用。

3.3 消防安全意识宣传不到位,从业人员消防意思浅薄

公共场所对消防管理责任的履行不够积极,有很多单位不配合消防机构执法、宣传等工作;许多公共场所的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设施不配套,自动消防设施不能发挥作用,消防值班检查制度形同虚设,不发挥任何作用;很多公共场所不对员工进行基本的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导致从业人员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群众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消防宣传教育效果欠佳,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能力较弱。

3.4 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管理不妥善

现在的一些公共场所设计中,在原设计中都设计有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灭火系统。但在建设时,部分单位或业主为节省建设资金,取消内部的消防设施。有的场所虽然装有消防设施,但由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从业或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消防知识,不懂得如何去检查、维修和保养,消防设施无人管理,年久失修,成了摆设品,没有起到安全消防的作用。还有一些公众场所甚至连灭火器材都没有配备,更不用谈设置声像报警切换系统、火灾事故照明系统等,消防安全设施不满足条件,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

4 优化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对策

4.1 在施工设计阶段,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公众场所的设计中,应按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应加强对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采用经防火检测合格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对原有的可燃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对玻璃幕墙、自劝扶梯等建筑结构形式,应进行防火分隔,确保场所安全。

4.2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公共场所各个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并经常性的组织灭火应急演练,以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们预防火灾和在火灾中逃生自救的能力,会正确使用灭火设施,扑救初起火灾,能够自救逃生并且组织人员疏散。

对于一些营业性场所应标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障畅通。另外,从业人员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营业性场所应该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经常性的开展火灾演戏等,提高人们的防火意思。还应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让每个员工具备良好的消防素质,实行员工持证上岗制度,规定各场所所有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取得消防合格证后才可上岗工作,严格管理,从而确保场所的安全。

4.3 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加强防火管理

当公众场所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快.扑救困难,所以公共场所必须配备一定规模的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灭火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公共场所防火要求,应该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对于安装的固定消防设施,应该确定由已经过专业培训并且具有一定消防安全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承接消防工程安装的单位应对固定消防设施专管人员、企业业主和员工进行消防设施管理、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懂得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和使用方法,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正确的使用消防设施,控制火势蔓延。

5 结束语

公共场所是人流量较大的地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提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除公共场所的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经济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5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成因;预防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places of public entertainment fire frequency, caused heavy casualties, fire loss ratio increasing, especially in the area is small, primitive conditions of public places of entertainment to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caused a serious threat, places of public entertainment buildings characteristics are presented in this paper, the cause is analyzed, the places of public entertainment fire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proposed the public entertainment places safe fire preven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public places of entertainment; Fire; Genesis; To prevent.

中图分类号:R2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财富增多,商品流通领域扩大,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使用,尤其是公共娱乐场所,重大、特大火灾时有发生,火灾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引发火灾的因素也大大增加,都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要求和空间要求也就更高,因此必须要把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的预防工作做好。

一、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特点

(一)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变更;大多数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物形式多样,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室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厂房;有的甚至是在居民楼与古建筑内。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将这些建筑随意改为公共娱乐场所不仅改变了建筑的使用性质,也给场所带来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内部结构复杂,建筑面积比较小;公共娱乐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要求,有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往往在走道两侧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通常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5米。租赁户或经营户为“充分”利用空间,将楼层分隔成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必然会引起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聚集的多,人员疏散困难。这是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电器设备多、着火源多;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多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安装、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火灾。

(四)装修相对高档化;公共娱乐场所大都装饰豪华而典雅,由于其装饰材料可燃性高,座椅、沙发易燃等诸多因素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五)用火不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公共娱乐场所都不禁烟,存在燃着的烟头火柴梗随处乱扔的现象;燃气用具的管理不善,公共娱乐场所内一般都制作简易食品,要使用液化气、电热器具等作为加热器,一旦使用者大意极易引起火灾;电器设备老化,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布置不规范,造成短路或电器设备过热引起火灾。设置的门多数是推拉门、转门等,门向内开启,而且有的还在门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宽度不够;室外疏散小巷宽度达不到3米的要求。

二、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

(一)违章装饰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然而有的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任意降低防火标准,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或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度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有的规定内容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不相一致,缺乏可操作性。

(三)某些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有的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随意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没有跟上,事后又无法弥补,有的消防水压不足、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致使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留下了火灾隐患,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位置不够合理。有的建筑内部缺少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安全要求

(一)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二)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三)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m。

(四)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五)在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六)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营业时严禁检修设备、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八)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九)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十)场所内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预防及对策

(一)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进行规范设计施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要退回重新设计,严把建筑工程图纸的审核关。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其建筑防火设计必须符合GBJ 16-19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

(二)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从源头抓起,一是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的使用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达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四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四懂、四会”方可上岗。三是积极采取不燃化防火处理,严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饰)顶棚、墙面、隔断、地面等;建立健全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三)严格控制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接、油漆粉刷维修作业;公共场所内不得使用火炉灶具;在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制定禁烟区,指定吸烟室。吸烟室内应设置烟灰缸,禁止烟蒂随地乱扔;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楼梯口、安全出口处疏散通道上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四)确保安全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一般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人的额定人数。根据制定的应急安全疏散方案,一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紧急疏散演习,应保证公共娱乐场所内的额定人数在3 min之内全部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中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楼梯及通道上铺设的地毯或橡胶垫应进行有效的固定,以防紧急情况下影响人员疏散。

(五)在现有公共娱乐场所,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身的自查自改,排除火灾隐患。凡用可燃材料装修的,应下决心拆除,改为阻燃或不燃材料。凡通道过窄。出口过少的。应予改造。并且要有充足的消防设备和灭火设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6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防火;应用

一、引言

随着人们精神生活需求的增多,公共娱乐场所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多种多样娱乐方式。但由于公共娱乐场所本身的建筑特点较为复杂,且人流聚集规模较大,在发生意外火灾事故时难以有效降低火势,疏散人群,因此,消防防火工作在公共娱乐场所的应用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发生次数只增不减,为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工作并未充分落实,火灾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并对人们的日常娱乐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结合公共娱乐场所的特点,深入分析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原因,并加强消防防火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障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公共娱乐场所和火灾特点

一般来说,公共娱乐场所大多是对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在这些场所中,人们可自由选择相关的娱乐活动,但与此同时,公共场所由于其建筑空间等特点,也存在一些火灾隐患威胁人们的日常娱乐生活,使其成为消防防火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1】。

(一)公共娱乐场所可燃物较多

在电影院、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其屋顶和建筑构件等都是木质或者钢结构,此外,舞台幕布、地板、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等大多采用的依然是可燃材料。另外,一些公共娱乐场所也采用了大量的木质、塑料凳材料,以追求过度的豪华装饰效果。火灾意外发生时,大量的可燃材料能在短时间迅速加剧火情,影响消防防火工作进展,与此同时,许多可燃材料燃烧时会产生有毒气体,加重火灾的危害。

(二)公共娱乐场所火灾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

通常,公共娱乐场所的空间结构较为复杂,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猛并且难以控制,火灾蔓延速度较快。与此同时,由于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较为密集,火灾的发生会造成人员恐慌,再加上空间环境复杂,场所安全疏散出口较少或较为隐蔽,极易造成人员堵塞,加重火灾事故。

三、当前公共娱乐场所面临的火灾隐患威胁

(一)娱乐场所投用不规范

根据法律规定,尚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擅自投入使用,但我国目前还是存在着娱乐场所投用不规范的现象。由于经营理念的不科学,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缺乏必要的消防意识,直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出示消防安全证明的时候才办理消防手续。此外,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在进行二次改造装修的时候忽视了消防防火的问题,任意改建空间结构,为场所埋下许多火灾隐患【2】。

(二)使用大量易燃材料,防火分隔工作未落实

一般来说,许多公共娱乐场所都属于私人开设的,一些经营者为了实现短期的利益而忽视了消防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娱乐场所装修的过程中采用的大多是木板、泡沫、纤维板等大量易燃材料,成为火灾隐患,影响消防防火工作的推进。在现实中,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处于大型商场或者中心市场中,但却未设置与其他建筑部分相隔离的防火分隔工作,此外,许多娱乐场所采用的是耐火级别较低的普通木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火灾安全隐患。

(三)安全出口设置较少,消防设备缺乏

由于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将房间设置在走廊旁边,场所空间结构十分复杂,安全出口设置较少,并缺少较为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在火灾发生时难以及时有效地引导人员疏散撤离【3】。与此同时,为了追求娱乐场所的特殊的效果,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等并未完善或及时更新,例如将装饰品挂在灭火器上,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甚至有灭火器超过使用期限的现象,更不用说消防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

四、消防防火在公共娱乐场所的有效运用策略

(一)严格选用装修材料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几率,公共娱乐场所在装修时就应当遵照相关规定,严格选用装修材料。首先,可以根据经营需求和周边环境,结合消防防火的关键点,制定出科学的装修方案,避免选用较易燃的装修材料,而是具有一定消防等级达到防火标准的材料。与此同时,还要定期检修场所内的消防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并及时采取维护措施,在源头上减少娱乐场所的火灾安全隐患,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二)严格进行消防工作,规范消防工作

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始终,都应该严格规范消防工作。一般来说,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一层到三层之间靠近外墙的位置才适合设置公共娱乐场所。若是在地下设置娱乐场所,其出口的位置需要不低于出入口草坪10m,且场所内部室面积不得超过200m2,隔墙耐火等级要高于2h,疏散门则应采用乙级防火门【4】。只有严格规范娱乐场所的消防工作,才能更好地减少火灾隐患,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三)完善娱乐场所消防设施,增设安全出口

结合现代化的灭火新技术,公共娱乐场所也应当采取先进技术,及时完善场所内的消防设施,例如消防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装置等,并在显眼处设置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与此同时,公共娱乐场所还需要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的培训及演练,提高人员消防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灭火员,明确分工,采取合理措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和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另外,娱乐场所还应当结合空间结构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足够数量的逃生出口,并设置醒目的逃生出口标志,在火灾发生时方便人员疏散,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首先需要从建设、验收等工作开始,在这一过程中,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当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消防防火设计图严格进行施工和装修。此外,公安消防部门则需要发挥其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办理消防安全证明。与此同时,还应当不断推广消防防火安全工作的社会化,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并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演习、逃生技能培训等活动,加强人们对火灾事故的了解和消防求生技能的掌握,增强人们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惟昊.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措施探讨[J]. 江西化工,2016,03:179-180.

[2]王健. 消防防火策略设计在公共娱乐场所的分析[J]. 科技展望,2016,19:298.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7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防火对策

一、前 言

近年来由于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不断变化,公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此带来了公共娱乐场所的兴旺与繁荣。这些场所在丰富人们休闲时间的同时,也大大的增加了许多消防安全隐患。公共娱乐场所作为人们在工作之余进行休闲娱乐的主要文化活动场所,室内结构复杂、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用电设备较多、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近年来的火灾统计数据看,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明显增多, 而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如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火灾、北京“蓝极速网络”网吧火灾等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从这些火灾案例中汲取教训,并研究切实可行的防火、灭火对策,从而达到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共娱乐场所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范围及火灾危险性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提供休闲娱乐服务的营业性室内下列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非洗浴部分)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大多数设在人员较为密集的地段,或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这些场所布局紧密,可燃材料较多、人员密集、用电负荷较大、火源不易控制,极易引发火灾。从近些年来全国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来看,导致这些场所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有:

(一)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安装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在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规模较小、档次不高的公共娱乐场所,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节约投资,一般都不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仅配备一些手提式灭火器。有的娱乐场所的应急照明和应急疏散专用的安全通道也被铁锁锁住,有甚至无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由此给消防队扑救初期火灾和控制火势蔓延及疏散人员带来很大的困难,助长了火势蔓延。有的经营者,只考虑眼前利益,不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有的经营者,虽然设置了消防设施,但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许多消防设施失效,因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惨痛后果。

2、城市整体消防规划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消防通道狭窄,消火栓压力不足,消防设施管理不严,造成很多场所的消防设施被货物或杂物侵占、堵塞、遮挡等方面的原因;有的单位虽然按规定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但由于平时忽视了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年久失修,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达标,使用不合格产品,从而导致使一些消防器材或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形同虚设。

(二)室内装修防火问题突出

1、违章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不少公共娱乐场在装修过程中,采用大量木材、石膏板、地毯、壁纸、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这些材料一旦着火,火势迅速蔓延,产生大量有毒烟雾,往往造成重大的火灾损失和大量的人员伤亡。

2、用火用电设备多,火源隐患杂。公共娱乐场所中为营造效果,大量使用电器音响等用电设备,增大了用电功率,稍不注意,就会埋下许多火灾隐患。如歌舞娱乐场所里使用的天幕灯,布景灯数多,功率大;洗浴中心使用的空调、音响、电视、电脑、灯具等用电设备,影剧院、礼堂闷顶内和舞台上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这些用电设备如果使用不当,容易造成用电负荷增大、局部荷载过载,线路短路而引发火灾。

(三)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问题

许多公共娱乐场所不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楼梯、走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这些场所,人员大量集中,社会流动性大,一旦发生火灾,场内人员容易惊慌失措,相互拥挤,很难及时疏散。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发生挤伤、踩伤、烧伤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员工消防素质低,消防意识淡薄,多数无证上岗。

公共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由于流动性较大,不少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基础知识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就束手无策,不会使用灭火器、不懂得组织人员疏散等现象常有发生,加之一些场所负责人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本身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对员工进行消防基础知识培训,导致服务人员缺少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不懂场所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这种现象的存在危害有极大,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因不懂报警和使用灭火器而导致失去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使小火酿成大灾。

三、公众聚集场所预防火灾的对策

(一)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

1、加强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管理。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严格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设计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进行防火设计,对设计不合格的项目,消防部门一律不通过审核,建设管理部门不发给施工许可证供电部门不供电,供水部门不供水。在进行全面的审核过程中,重点突出对建筑防火功能、安全疏散条件、自动消防系统、室内装修进行审核,凡是有不符合要求的就要督促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修改,提高建筑物的耐火能力,确保场所安全,。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审核意见落到实处。我们在对工程项目发出审核意见书后,都及时对施工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不按审核意见及原设计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施工的则迅速纠正,情节严重的则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同时,还重点查验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例如吊顶内各种管道穿越防火墙处的孔洞是否封堵,竖向管道井有否隔层封闭,防火阀选型和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消防配电线路有没有穿金属管保护等。

(二)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1、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全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

2、制定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督促公众聚集场所根据规模的大小、生产或经营的性质、机构部门的设置情况、公众人流的特点等管理规章制度,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2)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制度;(3)电源、火源管理制度和安全巡视制度;(4)发生火灾时人员应急疏散方案。

3、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消防基础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习消防常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灭火演练,还定期进行防火和灭火知识教育,使全体人员都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群众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三)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1、加强日常和节假日期间的消防监督检查。实践证明,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日常和节假日期间的消防监督检查,对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非常必要。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且限期内不改正的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决不姑息迁就。

2、建立健全重点场所防火档案。对公众聚集场所建立了专门的防火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火档案主要包括场所的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灭火器、疏散指导标志设置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责任人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舆论作用,广泛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使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懂的基本的消防知识,当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准确地报警,正确使用灭火器有效地扑救期火灾,提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场所,通过隐患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争取社会舆论支持,达到以儆效尤,推进消防执法工作开展的目的。

(四)突出加强火灾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一是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特点协助制定科学的灭火和疏散预案,并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每半年按制定的灭火和疏散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弥补不足;二是应将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电气消防检测和固定消防设施检测工作纳入消防监督检要内容,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三是必须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完好使用,公共娱乐场所最重要的是人员火灾情况下的疏散问题,因此,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超过额定人数和疏散门关闭、上锁等问题的发生。

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篇8

关键词:火灾;危险性;预防工作;公共娱乐场所

中图分类号:TU976+.5 文献标识码:A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近些年,火灾在这种公共娱乐场所频频发生,这里面不仅有生产经营着本身的责任,监督管理部门也难辞其咎,因为没尽到其监督职责。所以,研究制定一项可行的管理政策以此来达到减少火灾发生的频率等事故就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课题,对保障人民的生活以及安全都有着重要意义。

1 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分析

基于利益考虑,所以几乎所有的公共娱乐场所都设在人流十分密集的地区,或者设在一些其它大型建筑物之内。由于公共娱乐场所的面积大,但是防火设置的区域较小,所以如果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并且扩大。再者,现阶段的公共娱乐场所的功能多样,服务多样,并且堆积了大量的可燃物品,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安全隐患,引起生命危险,还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娱乐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很多,人流密集,引起火灾发生的原因很多。在火灾消防的角度来讲,这些都是危害健康引起火灾的因素。就此,公安部第39号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实行。规定就是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而颁布施行的。并且燃烧过程不仅伴随着猛烈的火势,随之而来的还有有毒气体,由于烟雾密集容易引起人员中毒,轻者身体不适,重者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因为浓雾的弥漫会使逃生人员的眼睛酸涩引起流泪,看不清前方的路以及拥挤的人员,呼吸困难,自救也困难。并且当燃烧的产物在一定得程度和温度下会第二次引燃,引起更大的火灾和火势。

2 对安全隐患以及火灾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

2.1 原因之一:经营场所的产权以及使用权的问题导致

对公共娱乐场所来讲,由于其花费巨大并且希冀高回报所以它一般都没有独立的建筑,通常都是在一个大的建筑物里租一个房间或者租一块面积进行装修或者改造,商场、废弃的厂房或者仓库、办公楼里某个楼层、居民住宅楼、这些都可能成为公共娱乐场所设置的地方。场所有了,看起来还符合规定要求,但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远远要复杂于这些建筑物里原本的设施,这就造成了原有消防设计并不能满足公共娱乐场所对安全设施的需要。建筑的不合理分布,防火的间距并不足够这些最开始在建造时即产生的安全问题。

2.2 娱乐场所内装置了大量的可燃性原材料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所内对装饰的标准要求高,所以使用的装备里可燃物太多,所以一旦这些可燃性的材料被燃烧,蔓延的速度十分之快且火势猛烈。并且这些可燃物的燃放过程伴有大量的有毒气体。即便消防队员赶到,也有可能到了猛烈阶段,很难将其进行扑灭。

2.3 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起火灾。

2.4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出口设置

安全出口包括疏散楼梯和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设置要求:(1)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2)供人员疏散的门不应采用悬吊门、侧拉门,严禁采用旋转门,自动起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3)当门开启后,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门内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5)建筑物内安全出口应分散不同方向布置,且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6)汽车库中的人员疏散出口与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3 加强和预防公共娱乐场所防火管理对策

3.1 要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

公共娱乐场所要建议消防安全制度:如有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紧急安全疏散方案,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用电用火用气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控制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疏散,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排除火灾隐患。

3.2 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消防审核关

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一要严把建筑防火审核关,依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审批审核;二要加强施工特别是装修阶段的监督管理,使其使用材料性能上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耐火等级;三要把好验收关,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四要严格做好开业前检查,充分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3.3 严格控制并加强场所内用火用电管理

3.3.1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热措施。

3.3.2 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吊顶内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远离可燃物。

3.3.3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和营业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检查。

3.4 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消防监督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有关公共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其抓好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公共娱乐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做到警钟长鸣;制定确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预案,建立防火档案;消防部门还应该与地方公安派出所紧密合作,派出精英骨干力量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务必使他(她)们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实行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公共娱乐场所的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达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四懂四会”,方可上岗。

结语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公安消防部门防火管理工作的难点。要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仅靠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共娱乐场所本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了,才能真正地减少火灾隐患的存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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