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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学的理论体系8篇

时间:2023-10-05 10:28:4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家庭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篇1

关键字: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优势;启示

中图分类号:G5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15-0026-01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作为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维护其政治统治的必要工具,广泛的存在于各个国家。美国为了渗透其意识形态和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也从很早就开始了对公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即其称所称的“公民教育”。在从殖民地时期至今的漫长历史进程内,美国公民教育的实践也不断深入和发展。其指导理论得到丰富和发展,教育手段和技巧得到了改进,教育渠道也得到了扩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一、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优势

(一)丰富、完善的指导理论体系

我们知道,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涉及教育学、政治学、法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复杂的科学,需要有完善的理论体系来指导和支撑实践活动的开展。相较于其他国家,美国在这一方面有显著的优势,众多的学者提出了许多的理论构建。其中如杜威的道德教育理论和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对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都有着较大的影响。此外,还有拉斯等人的价值澄清理论、版杜拉等人的社会学习理论以及弗兰克纳的“折衷主义”道德教育理论等。在众多的理论体系中,政治社会化理论是在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理论中处于主流地位、影响最大的。这一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历经不断的发展丰富,在以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上都有所研究。正是由于这一系列强大的理论体系的支撑,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才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和引导。

(二)教育手段、方法和技巧上的优势

美国的国民教育之所以成效显著,能取得其设定的目标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对教育技巧的运用和把握,能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放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方法上注重运用隐形教育,隐性渗透和显性灌输相结合。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的是,美国的学校也开设有相关的课程,如其在在学校中广泛开设的公民教育课程。但是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优势就在于其“润物细无声”上,即隐形教育上。他们比较少的运用到直接灌输的方法,而是将其公民教育的内容穿插在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穿插在学生们的日常生活和喜闻乐见的一些事情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美国利用其在传媒、网络等方面的优势来进行某些意识形态的灌输。正是一系列隐性教育的运用,使受教育者在不自觉中接受了其政治观的教育。

(2)在学校教育之外,多种教育手段并用,即追求教育的社会化。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张社会化,即注重运用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进行教育,在学校教育之外,美国政府充分利用家庭、社会、宗教、社区等多种渠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除上述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外,其他社会力量如社区、社团、宗教、政党等也广泛的对公民进行着思想政治的渗透和灌输。

二、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对我国的启示

研究美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通过总结其优越之处,以期对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某些积极的启示和借鉴。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在以下几各方面来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进一步研究和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想理论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科学、高效开展,必须有丰富的、科学的、完善的理论基础作为其指导,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美国公民教育的实践上总结出来。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体系初步形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虽然在几十年的短暂发展历程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我们仍应清醒的看到,在这一领域我们仍有很多的课需要补。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存在着起步晚,研究不够深入等缺点,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才能为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带来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拓展教育渠道,完善教育方法。

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经过各地不断努力探索,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相关资源缺乏等问题,导致一些家庭出现了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提升家长素质,提高育人水平,家庭教育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1.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要始终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个性,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境,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要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发挥榜样作用,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

3.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响和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孩子情况,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三、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2.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要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3.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4.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四、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1.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五、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生。

2.加强科学研究。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依托有相关基础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机构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发挥各级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部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部分学校为全国家庭教育示范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

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努力培养新时期合格家长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 就《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 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家庭教育是家长对孩子进行的教育,是家长的法定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家长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教育法》也规定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当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非常迫切而且意义重大。

一是贯彻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要求。去年以来,关于家庭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参加学校少年队主题队日活动、与师生代表座谈时指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强调“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又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再次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系列论述,深刻地指出了家庭在人一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家教在人一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面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教育部制定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面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家长的家庭教育取向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少年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家长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未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不注重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与学校的沟通配合不够,导致家庭教育未能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工作是对家长进行教育,普及家教知识,更新家长观念,提升育人水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家庭教育工作现状亟待改进。近年来,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现实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家庭教育工作水平还不高,家庭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还没有形成合力,这些问题导致在育人方面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象,如缺教少护、教而不当、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等。因此,切实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是让每一位学生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关键环节,是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研制过程。

答:《指导意见》的制定是一个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尽可能凝聚广泛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使其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我们委托有关研究机构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地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意见,吸收地方有益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征求意见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为了让意见征求更广泛,更有代表性,我们多次召集有关家庭教育的专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学校校长、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家长举行小型座谈会,集中征求文件修改意见。

三是不断修改完善。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文件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方面对家长提出什么要求?

答: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二是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广大家长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幼儿园、小学、中学阶段特征,把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规律性,明确各个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是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问:《指导意见》对各地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指导意见》就如何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4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渠道。

二是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社会实践、亲子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三是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四是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

问:《指导意见》如何推动社会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答:《指导意见》就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提出了3点意见。

一是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

二是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

三是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困境儿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指导意见》对如何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明确了3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文件落实。各地教育部门要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

二是加强科学研究,提升专业水平。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篇3

关键词:新时期;家庭教育;难点;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2A-0014-05

(上接本刊1A期第17页)

二、新时期我国家庭教育的几个难点

近三十年来,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家长学校和各类教育指导机构蓬勃兴起,家庭教育科学普及成绩显著,家庭教育的面貌和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总体而言,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严重滞后,难以适应社会济快速发展的要求,难以满足广大家长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难以适应教育发展和改革深化的趋势。由于发展起点、社会共识、体制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发展面临以下几大难点,亟待突破。

(一)落实家庭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地位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和细胞。家庭教育在人才培养、民族素质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极为重要和难以取代的地位和作用,对此必须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并在国家法规和政府行为上加以落实。

1.社会共识尚未形成

无论政府、社会、家庭,对于教育的关注都集中在学校教育上,集中在升学率上,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实际上,学校教育的问题、学生成长的问题,大都是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的。家庭教育重在养成教育,学校教育重在认知教育,社会教育重在公民教育,养成教育在成人、成才、成功中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

2.国家法制建设滞后

与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比较,我国家庭教育立法滞后,至今没有一部家庭教育的专门法规,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法律地位与职责义务、儿童在家庭的权益等,均缺乏具体和可以操作的法律规定。国家对于家庭教育的要求,仅仅散见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条款中、党和政府的相关文件中。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犯儿童休息娱乐权、正当交往权、隐私权以及针对儿童的虐待、家暴、等行为的惩治,大都无法可依。国家意志缺乏法律载体,民事问题缺乏判断标准,事业发展就缺乏保障。

3.政府行为没有到位

家庭教育关系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领导。目前,家庭教育在多数地方处于“无政府‘注意’状态”,没有被列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没有被提上政府日常工作日程。妇联作为一个群众团体,其职能和拥有的资源显然难以全面担当领导家庭教育的责任。教育部门没有家庭教育的内设机构,只在有关部门的职能中附带此项工作,实际工作处于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做可不做的状态。目前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基本上取决于领导者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教育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家庭教育的经费投入结构极不合理:一方面是家庭的教育消费占家庭消费的比例很高并不断攀升,但因缺乏正确引导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另一方面是政府对于家庭教育基本上没有专项的经费投入,学校举办家长学校等开支,基本上是自筹或从学校其他经费中挤出来的。教材的编写或购买、专家讲课等各项正常经费如果向家长收取或寻求赞助,又因受到许多政策限制而举步维艰。家庭教育本质上属于公益性事业,但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事实上已具有产业属性。如果不解决好经费保障问题,家庭教育事业就难以健康发展。

(二)满足家庭教育指导的社会民生需求

根据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重中之重。满足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需求、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则是其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

1.满足家庭教育指导的普遍性要求

广大家长迫切需要学习和掌握家庭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用于反思和改进家庭教育,提高教子育女的水平。对我国近4亿家庭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是一项提高民族素质的浩大工程,单靠目前为数不多的家长学校是远远不够的。事关民生大计的社会事业,也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两条腿走路才能完成。

2.满足家庭教育指导的个性化要求

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因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模式、家长文化背景、孩子实际和个性特点的差别而不同,因而必须分类指导、分层推进、逐步提高。例如,山东省泰安市温泉路小学研究认为,流动家庭家长具有文化低、工作忙的特点,对孩子的教育特别重智轻德、重物轻人、重管轻教,应当给以针对性的指导。又如,上海有60万随迁子女在体制外的教育机构求学,对这些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必须具有针对性。一些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家长已不满足于一般性的知识学习,就需要调整教育内容和要求。

3.满足家庭教育指导的互动性要求

家庭教育指导不能停留在知识传授上,必须经过调查研究,针对实际问题,根据家长需求,听取家长意见,倡导指导者与家长互动。通过经验交流开展自我教育,也是亲职教育的基本方法,需要倡导。这就要求家庭教育指导、家长学校办学模式的探索和创新。吉林油田实验小学通过建立教师家长联系卡、设立家长意见信箱、运用电信交流手段、建立家长定期来访接待日的制度化等渠道,沟通家校联系,效果很好。

4.满足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要求

家庭教育及指导,必须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把握教育时机。因此必须精心设计课程、编写教材、实施教育,做到系统性与阶段性结合、指导性与应用性结合、针对性与实效性结合。而目前各地的家长学校,在教育目的计划、课程教材内容、教育手段方法上,大多比较粗放、不够规范,制约了亲职教育的实效。

(三)突破我国教育发展中家庭教育这个瓶颈

整体观之,我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在发展理念、规模、速度、水平上都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教育发展和改革上出现的许多问题,诸如教育结构不够合理,素质教育难以推进,德育实效不尽如人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不强等等,都与家庭教育薄弱相关。突破家庭教育这一瓶颈,已经势在必行。

1.提升家庭教育的战略地位

必须明确,家庭教育不只是家庭和家长的私事,首先是国家和社会的事业;不只是学校教育的简单补充和延伸,而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社会、家庭,都应当从人才强国、民族复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形成高度共识,重视家庭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要像重视学校教育那样重视家庭教育,从国家立法、政府职能、教育投入、部门责任、社会分工、宣传舆论等方面,切实保证这一战略地位落到实处。

2.统筹规划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家庭教育事I发展必须列入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使之与其他教育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管理体制、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关系,整合社会资源,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快速发展。

3.解决好当前制约发展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根据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进程和当前家庭教育的发展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有:一是党政领导的认识问题。要把家庭教育列为科学发展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理顺领导管理体系,强化政府行为,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加快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建设。四是建立办学资质认证、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五是制订经费筹措和投入政策,激发事业发展活力。

4.完善“三教结合”的育人体系

家校合作、家校协同教育,是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这是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基础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世界教育改革的潮流。辽宁省锦州市国和小学着力创新家校互动模式,积极探索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学校教育要得到家庭和社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必须让家长在了解、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中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改进自己的家庭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与家庭和社会的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必须更新教育理念,推进和深化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改革。

(四)坚持家庭教育发展的科学方向

家庭教育必须依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培养目标,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持素质教育的科学育人理念。我国家庭教育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容低估。

1.家庭教育的应试化倾向

多数地方学生学业负担居高不下、身体素质下降、心理问题突出,众多家庭亲子关系紧张、矛盾冲突不断,许多孩子不堪精神压力导致厌学、出走以致违法犯罪,其根源多为家庭教育的失误。应试教育的形成自有多种因素,但主要推手不在学校和教师,而是家庭教育在给应试教育推波助澜。

2.家庭教育的市场化倾向

包括家庭教师在内的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培训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在政府对这一市场缺乏关注、培育和规范的情况下,许多商家便乘虚而入。以利润追求为目的的市场无序介入,在部分满足家庭需求的同时,必然导致商业炒作、假冒伪劣、误人子弟等种种乱象。家长受其苦其害,已经到了空前程度。

3.家庭教育的功利化倾向

功利化是非规范市场化的必然产物,当前我国教育的功利化倾向,在家庭教育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盲目追求高学历、不惜代价的择校热、重金聘家教做培优、不顾一切地争取名次、压抑孩子的兴趣爱好、剥夺孩子的基本权益等,不一而足。教育功利化倾向如果不加以遏制,必然会付出牺牲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沉重代价。

4.家庭教育的反科学倾向

一个时期以来,为了满足家长望子成龙的愿望,许多非科学、伪科学、反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口号、观点、经验、典型、品牌等广为流行,正在造成不容低估的负面影响,对青少年的成长构成威胁。诸如“赢在起跑线上”、状元家教、家教秘诀、名人成才秘笈、虎爸狼妈教育法等,充斥社会、课堂、媒体,甚至一些专家学者也见利忘义,丧失学术良知。在家庭教育思想学术领域正本清源,规范家庭教育市场行为,需要强化专业引领,开展社会教育文化治理。

三、新时期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路径

家庭教育是我国现代公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政府的统筹规划和领导下,建立由职能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各方支持配合的领导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发挥教育部门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主导作用

教育部门是统管我国各类教育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实践证明,教育部门对家庭教育具有责任意识,发挥主导作用,是家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和事业蓬勃发展的关键。在国家现行家庭教育领导体制和格局之下,教育部门应当在政府的统筹领导与有关部门的协同下,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进一步发挥在方向引领、组织指导、办学示范、资源配置、市场规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1.方向引领作用

确定家长学校和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办学宗旨和教育方向。通过政策规范、资质认证、考核评估等手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宗旨,以普及家庭教育科学、指导家庭教育实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为主要任务和根本目的,扭转以应试教育为目的、以赢利为目的等不良倾向。

2.组织指导作用

办好家长学校和其他指导机构,组织全体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家长参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学习和家庭教育实践经验的交流,组织开展各种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活动。对家庭教育参与者及其指导者开展指导培训,不断提高指导服务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采取的具体办法是: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全面负责对家长的教育工作,以教育部关工委审查推荐的《家庭教育》教材为主,结合本校家长实际,有针对性地给家长讲解,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教子观念、家教知识和方法,积累教子经验。

3.办学示范作用

着力办好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为其他部门和组织主办的家长学校提供办学示范和经验借鉴。通过建设实验学校、实验区、示范学校等方式,创新办学思路,提供榜样示范。如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把家庭教育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实现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探索创造了四种课程(基础课、专题课、亲子课、活动课)体系,抓住了三支队伍(设计队伍、辅导队伍、管理队伍)建设,就很有示范作用。

4.资源配置作用

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并积极拓展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为家庭教育提供和优化人才、课程、教材、制度、设备、物资、条件等保障。积极创造、引进、整合和优化家庭教育优质资源,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民生需求。

5.市场规范作用

对各种家庭教育的读物、音像制品和社会举办的各类市场化的家庭教育机构、活动及其产品,进行专业评估、鉴定和检查监督,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标准化管理,引导家庭教育的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快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尽快改变我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滞后和学科建设薄弱的状况,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国家级的家庭教育系列重点课题研究,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学术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实践指导理论体系。在学术理论方面,应立足于我国家庭教育优良文化传统,借鉴当代各国家庭教育的研究成果,构建我国的家庭教育原理、中国家庭教育史、家庭教育社会学、家庭教育经济学、家庭教育管理学、家庭教育心理学、比较家庭教育学等。在实践理论方面,应从总结我国家庭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入手,借鉴各国的成功经验,从宏观层面的事业发展、中观层面的领导管理、微观层面的指导实践三个方面开展研究。

建议筹建中国家长教育学院,培养家庭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应该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有计划地每年为各地培养家庭教育的指导与管理骨干。高等师范院校应普遍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加快培养培训师资力量。目前各地急需的家庭教育师资,可采用专兼结合的方式聘用:专任教师可以从当地家庭教育的专家学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德育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医护人员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当中选聘;兼职教师可以聘请有一定教育素养的领导干部、师范院校相关专业的教育和研究人员、家庭教育研究与咨询机构人员、法律医务人员、街道和居委会干部等。此外,还可以挑选热心家庭教育、关心青少年成长、有一定家庭教育经验和研究水平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工人、老军人、老社会科学工作者等,担任家长学校的志愿者。要制定家庭教育师资的资格准入与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师资的数量与质量,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三)强化家庭教育的政策扶持和条件保障

1.将家庭教育工作列为督导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置管理家长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协调家校合作的常设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以联系家长委员会,优化家校关系,提高家庭教育与家校协同教育水平。

2.把家长学校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保障办学条件,落实教师待遇,规范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的组织作用,组织和指导其开展各种亲职教育活动。

3.多渠道筹措家庭教育经费。首先,政府财政从教育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家庭教育经费切块下达,专款专用,目前广东省已经这样做了。教育行政部门也可将其列为成人教育、基础教育、师范教育和德育工作的经费开支项目,以保障家教工作的基本需求。此外,对于教育部门认定的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应鼓励与倡导政府买单方式,以惠及更多家庭。其次,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和争取社会力量的赞助和支持。第三,在现有政策允许、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大胆探索与企业联合办学。家长学校属于成人教育范畴,收费对象是家长而不是学生,用于家长自身学习提高的教育消费是民生所必需的、政府应该积极引导的,也是家长愿意与能够承受的。家长学校的收费坚持“自愿受益”的原则,不应纳入义务教育一费制,不应视为乱收费,所收经费可以向家长公布并接受审计。第四,为广开家教经费筹措渠道,政府对家教机构举办活动、创办和发行报刊、编写出版教材等应予政策倾斜。依据有关法规,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建议政府制定家庭教育产业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注入家庭教育这一社会事业领域,积极扶持家庭教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对家庭教育的市场管理

家庭教育产品事关青少年身心发展,同食品卫生同等重要。鉴于一个时期来家庭教育市场的混乱状况,建议:

1.由政府责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它作为当前教育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并致力于建立社会服务体系和长效监督机制。

2.召开中国家庭教育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探讨我国家庭教育产业的发展路径和方针政策,为政府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3.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团体的社会服务、社会监督功能,设置家庭教育机构、团体与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依法经营、照章办事的工作、评价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市场检查与监督。

4.设立“基于家庭教育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研究”国家级课题组,研究国内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并授权相关社会评估机构,对当前家庭教育市场与产品加以政策规范和科学引导。

5.组织评选和推荐家庭教育优质产品,引导家庭教育的社会消费,扩大家庭教育消费公益性比重,倡导政府买单。

(五)加快推M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设

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家庭教育多已立法推行。家庭教育权与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同属于教育权。鉴于当代我国家庭教育已从私有空间走向公共领域,与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紧密相连,鉴于家庭教育已成为构成现代公民教育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鉴于家庭教育由于缺乏法规和制度保证难免导致的各种不良社会现象(如教育高消费、择校等),已对社会现代化进程产生日益严重的负面影响,必须尽快以法律手段确保家庭教育的地位,明确家庭教育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把家庭教育纳入政府的职能范围和社会管理系统。

(续完)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新时期家庭教育的特点、理念和方法研究”(DEA100355)总报告(有删节和修改),全文由谭虎执笔。课题研究成果详见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6月出版的《新时期家庭教育研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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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道德与德育的批判继承

如同我国现时代整个的社会文化一样,德育文化处于既有德育文化趋向消解、新的德育文化正在建构的文化转型阶段。新的德育文化的建构过程实质上便是既有德育文化的现代化过程。那么在这一现代化过程中,究竟怎样看待传统道德与德育呢?传统道德与德育体系中又有哪些因素具有现代因子经过必要的现代转换能够纳入正在建构中的新的德育文化,并为与现实的德育所用呢?在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过程中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

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的精华,既是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建构新的德育文化的需要。我们不可能割断中国的历史,脱离国情。在急剧变改的社会中,对传统的维系与科学地弘扬对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因观念突变而出现的思想阵痛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新的德育文化的建设固然以对传统的扬弃为重要特征,但尤为重要的是科学地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的精华是我们赖以建构新的德育文化体系的基础。整个人类思想史的发展证明:人类思想的发展并非依据基础而创造新的思想,而是依据基础而改变传统意识。对新的德育文化的建构而言,所依据的“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现实,据此应予改变的“传统意识”主要包括了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体系的精华。

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体系博大精深,虽有糟粕,更有精华,继承其精华,有利于加强学校德育及德育学科建设,这是与会的专家学者所普遍认同的观点。与会的专家学者指出,礼、义、廉、耻、信,以及孝等传统的道德观念,传统美德所体现的整体主义(具体表现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强调集体利益)、辩证思想(具体表现在强调“为政以德”与人际和谐)以及“先义后利”等,虽然其中具有特定的历史局限,但都拥用合理内核,所蕴涵的基本价值有一定的超时代特性,经过必要的现代转换,结合现实赋予必要的时代内涵,完全可以变现实的德育及新的德育文化建设所用。在研讨过程中,有些专家还特别指出,传统道德与德育是一个有机的思想体系,它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同时也包括了儒家以外其它学派(比如道家、墨家等)的思想在内,在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过程中,不能仅仅关注儒家的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会上,有些专家学者专门就“先秦道家的德育思想”、“《周易》的道德教育思想”作了研讨,与会者对此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传道德与德育的批判继承,既是一个理论,也是个实践问题。那么,在批判继承过程应遵循哪些原则呢?经过研讨,与会的专家学者普遍认识到,在新的德育文化建构过程中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必然要遇到三大矛盾,即精华与糟粕的矛盾、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的矛盾;要正确解决三大矛盾,必须区分、认识和处理这三大矛盾关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1.正确区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中的精华与糟粕,坚持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2.正确认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坚持古为今用,发展创新的原则;3.正确处理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的关系,坚持以为指导,贯通古今、融汇中西原则。在对待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的问题上,“五四”以来更有着两种不同的态度度和主张:一是毫无批判兼收并蓄,食古不化;一是全盘否定,“全盘西化”。受其影响,在批判继承的实践中也多出现过国粹主义与的错误。与会的专家学者强调,我们今天仍有必要批判和警惕这两种极端倾向的出现。基于对此现象的高度关注,有的与会者提出,在新的德育文化建构过程中批判继承传统德育文化尤其需要遵循这样四项原则:1.化为现代的而非守成的;2.实践的而非体用的;3.抽象的而非具体的;4.历史的而非学理的。

二、德育学科建设

德育学自80年代初从教育学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始终受到这样一种非议,即认为它缺乏理论,没有科学的体系。与会的专家学者勇敢地面对这种非议,视之为加强德育学科建设的一种动力,站在使德育学更为完善的维度上,就德育学的学科性质、德育学的若干基本概念,既有德育原理教科书的体系编排等问题作了研讨;与此同时,运用整体辩证思维、系统论、现代全息论等现代的新思维新方法提出了新的德育学理论及体系。

究竟怎样认识德育学的学科性质,与会的专家学者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是一门以理论为基础的应用学科。在这种观点看来,德育学是从德育的现实出发,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德育的本质问题,并运用从实践中总结来的德育规律去指导实践,其研究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另一种观点认为德育学是具有多种性质、多种功能的学科群,包含众多具体的德育学科,比如德育社会学、德育心理学、德育哲学、德育工艺学等,不同的具体学科有着不同的性质与功能。

一门学科的概念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学科的科学性。德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仍有作进一步界定的必要。在这一方面,与会的专家学者主要围绕“德育”的内涵、外延、功能、目标、任务等作了探讨。与会者认为,我们现在对德育所下的定义仅仅是自学校教育的维度出发的,因此无法涵盖社会及家庭教育中的德育的内涵:一般认德育的外延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但在教育学的各个领域的阐述过程中,却只有道德教育是贯彻始终的且有实在的内容;在表述上,“德育的功能”、“德育的价值”、“德育的作用”并存,有的专家主张用“功能”更为确切;至于德育功能的问题,有的专家认为它既有现实的一面,也有超越一面,我们强调它的现实功能是必要的,但不能忽视它具的的超越现实的功能,即按照某种超越于现实的道德理想去塑造与培养人的功能;德育的“目标”与“任务”是有区别的,“目标”是概括的、相对稳定的。任务则是根据目标所制定的具体化措施,现行的《德育原理》及德育实践中将它们合二为一是不恰当的。

德育学科建设必须走科学化之路,那么,德育学科怎样才能科学化呢?

经过研讨,与会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现阶段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清除旧观念,德育学是一门科学,有自身的思想体系,不能囿于政治气候的变化而变化;要处理好与现实德育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关系:德育研究的任务之一是为现实德育及有关部门制定方针政策提供思想依据,而不是为现实德育及已经提出的方针政策寻找依据。

第二,德育学的研究应突出重点。首先应加强德育过程的研究,这是因为对德育过程的认识,既是德育学的理论问题,也是取行德育实效性关键;其次要加强思想品德测评和德育评价的研究。这个问题是实践中的一个难点,也是德育理论研究的一个弱项。

第三,应注意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目前的德育研究往往注意重问卷法和测量法,其实它们各有优缺点;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也都有不足之处。

如何运用现代新思维方法加强德育学科建设也是与会者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有的专家依据主体性理论、系统论及现代全息论提出了“主体参与式德育理论”,并据此提出了“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构想。

“主体参与式德育理论”的主要内容有:

1.用主体参与式的教育促进学生主体性素质的发展,用整体教育促进学生主体素质的全面发展;2.使主体性素质得到全面发展,让全面发展具有主体性本质;3.将主体参与式教育落实到整体教育上去,使整体教育在本质上成为主体参与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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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道德与德育的批判继承

如同我国现时代整个的社会文化一样,德育文化处于既有德育文化趋向消解、新的德育文化正在建构的文化转型阶段。新的德育文化的建构过程实质上便是既有德育文化的现代化过程。那么在这一现代化过程中,究竟怎样看待传统道德与德育呢?传统道德与德育体系中又有哪些因素具有现代因子经过必要的现代转换能够纳入正在建构中的新的德育文化,并为与现实的德育所用呢?在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过程中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

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的精华,既是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建构新的德育文化的需要。我们不可能割断中国的历史,脱离国情。在急剧变改的社会中,对传统的维系与科学地弘扬对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因观念突变而出现的思想阵痛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新的德育文化的建设固然以对传统的扬弃为重要特征,但尤为重要的是科学地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的精华是我们赖以建构新的德育文化体系的基础。整个人类思想史的发展证明:人类思想的发展并非依据基础而创造新的思想,而是依据基础而改变传统意识。对新的德育文化的建构而言,所依据的“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现实,据此应予改变的“传统意识”主要包括了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体系的精华。

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体系博大精深,虽有糟粕,更有精华,继承其精华,有利于加强学校德育及德育学科建设,这是与会的专家学者所普遍认同的观点。与会的专家学者指出,礼、义、廉、耻、信,以及孝等传统的道德观念,传统美德所体现的整体主义(具体表现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强调集体利益)、辩证思想(具体表现在强调“为政以德”与人际和谐)以及“先义后利”等,虽然其中具有特定的历史局限,但都拥用合理内核,所蕴涵的基本价值有一定的超时代特性,经过必要的现代转换,结合现实赋予必要的时代内涵,完全可以变现实的德育及新的德育文化建设所用。在研讨过程中,有些专家还特别指出,传统道德与德育是一个有机的思想体系,它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同时也包括了儒家以外其它学派(比如道家、墨家等)的思想在内,在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过程中,不能仅仅关注儒家的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会上,有些专家学者专门就“先秦道家的德育思想”、“《周易》的道德教育思想”作了研讨,与会者对此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传道德与德育的批判继承,既是一个理论,也是个实践问题。那么,在批判继承过程应遵循哪些原则呢?经过研讨,与会的专家学者普遍认识到,在新的德育文化建构过程中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必然要遇到三大矛盾,即精华与糟粕的矛盾、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的矛盾;要正确解决三大矛盾,必须区分、认识和处理这三大矛盾关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1.正确区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中的精华与糟粕,坚持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2.正确认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坚持古为今用,发展创新的原则;3.正确处理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的关系,坚持以为指导,贯通古今、融汇中西原则。在对待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的问题上,“五四”以来更有着两种不同的态度度和主张:一是毫无批判兼收并蓄,食古不化;一是全盘否定,“全盘西化”。受其影响,在批判继承的实践中也多出现过国粹主义与的错误。与会的专家学者强调,我们今天仍有必要批判和警惕这两种极端倾向的出现。基于对此现象的高度关注,有的与会者提出,在新的德育文化建构过程中批判继承传统德育文化尤其需要遵循这样四项原则:1.化为现代的而非守成的;2.实践的而非体用的;3.抽象的而非具体的;4.历史的而非学理的。

二、德育学科建设

德育学自80年代初从教育学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始终受到这样一种非议,即认为它缺乏理论,没有科学的体系。与会的专家学者勇敢地面对这种非议,视之为加强德育学科建设的一种动力,站在使德育学更为完善的维度上,就德育学的学科性质、德育学的若干基本概念,既有德育原理教科书的体系编排等问题作了研讨;与此同时,运用整体辩证思维、系统论、现代全息论等现代的新思维新方法提出了新的德育学理论及体系。

究竟怎样认识德育学的学科性质,与会的专家学者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是一门以理论为基础的应用学科。在这种观点看来,德育学是从德育的现实出发,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德育的本质问题,并运用从实践中总结来的德育规律去指导实践,其研究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另一种观点认为德育学是具有多种性质、多种功能的学科群,包含众多具体的德育学科,比如德育社会学、德育心理学、德育哲学、德育工艺学等,不同的具体学科有着不同的性质与功能。

一门学科的概念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学科的科学性。德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仍有作进一步界定的必要。在这一方面,与会的专家学者主要围绕“德育”的内涵、外延、功能、目标、任务等作了探讨。与会者认为,我们现在对德育所下的定义仅仅是自学校教育的维度出发的,因此无法涵盖社会及家庭教育中的德育的内涵:一般认德育的外延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但在教育学的各个领域的阐述过程中,却只有道德教育是贯彻始终的且有实在的内容;在表述上,“德育的功能”、“德育的价值”、“德育的作用”并存,有的专家主张用“功能”更为确切;至于德育功能的问题,有的专家认为它既有现实的一面,也有超越一面,我们强调它的现实功能是必要的,但不能忽视它具的的超越现实的功能,即按照某种超越于现实的道德理想去塑造与培养人的功能;德育的“目标”与“任务”是有区别的,“目标”是概括的、相对稳定的。任务则是根据目标所制定的具体化措施,现行的《德育原理》及德育实践中将它们合二为一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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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道德与德育的批判继承

如同我国现时代整个的社会文化一样,德育文化处于既有德育文化趋向消解、新的德育文化正在建构的文化转型阶段。新的德育文化的建构过程实质上便是既有德育文化的现代化过程。那么在这一现代化过程中,究竟怎样看待传统道德与德育呢?传统道德与德育体系中又有哪些因素具有现代因子经过必要的现代转换能够纳入正在建构中的新的德育文化,并为与现实的德育所用呢?在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过程中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

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的精华,既是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建构新的德育文化的需要。我们不可能割断中国的历史,脱离国情。在急剧变改的社会中,对传统的维系与科学地弘扬对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因观念突变而出现的思想阵痛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新的德育文化的建设固然以对传统的扬弃为重要特征,但尤为重要的是科学地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的精华是我们赖以建构新的德育文化体系的基础。整个人类思想史的发展证明:人类思想的发展并非依据基础而创造新的思想,而是依据基础而改变传统意识。对新的德育文化的建构而言,所依据的“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现实,据此应予改变的“传统意识”主要包括了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体系的精华。

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体系博大精深,虽有糟粕,更有精华,继承其精华,有利于加强学校德育及德育学科建设,这是与会的专家学者所普遍认同的观点。与会的专家学者指出,礼、义、廉、耻、信,以及孝等传统的道德观念,传统美德所体现的整体主义(具体表现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强调集体利益)、辩证思想(具体表现在强调“为政以德”与人际和谐)以及“先义后利”等,虽然其中具有特定的历史局限,但都拥用合理内核,所蕴涵的基本价值有一定的超时代特性,经过必要的现代转换,结合现实赋予必要的时代内涵,完全可以变现实的德育及新的德育文化建设所用。在研讨过程中,有些专家还特别指出,传统道德与德育是一个有机的思想体系,它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同时也包括了儒家以外其它学派(比如道家、墨家等)的思想在内,在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过程中,不能仅仅关注儒家的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会上,有些专家学者专门就“先秦道家的德育思想”、“《周易》的道德教育思想”作了研讨,与会者对此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传道德与德育的批判继承,既是一个理论,也是个实践问题。那么,在批判继承过程应遵循哪些原则呢?经过研讨,与会的专家学者普遍认识到,在新的德育文化建构过程中批判继承传统道德与德育,必然要遇到三大矛盾,即精华与糟粕的矛盾、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的矛盾;要正确解决三大矛盾,必须区分、认识和处理这三大矛盾关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1.正确区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中的精华与糟粕,坚持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2.正确认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坚持古为今用,发展创新的原则;3.正确处理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的关系,坚持以为指导,贯通古今、融汇中西原则。在对待传统道德与德育思想的问题上,“五四”以来更有着两种不同的态度度和主张:一是毫无批判兼收并蓄,食古不化;一是全盘否定,“全盘西化”。受其影响,在批判继承的实践中也多出现过国粹主义与的错误。与会的专家学者强调,我们今天仍有必要批判和警惕这两种极端倾向的出现。基于对此现象的高度关注,有的与会者提出,在新的德育文化建构过程中批判继承传统德育文化尤其需要遵循这样四项原则:1.化为现代的而非守成的;2.实践的而非体用的;3.抽象的而非具体的;4.历史的而非学理的。

二、德育学科建设

德育学自80年代初从教育学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始终受到这样一种非议,即认为它缺乏理论,没有科学的体系。与会的专家学者勇敢地面对这种非议,视之为加强德育学科建设的一种动力,站在使德育学更为完善的维度上,就德育学的学科性质、德育学的若干基本概念,既有德育原理教科书的体系编排等问题作了研讨;与此同时,运用整体辩证思维、系统论、现代全息论等现代的新思维新方法提出了新的德育学理论及体系。

究竟怎样认识德育学的学科性质,与会的专家学者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它是一门以理论为基础的应用学科。在这种观点看来,德育学是从德育的现实出发,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德育的本质问题,并运用从实践中总结来的德育规律去指导实践,其研究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另一种观点认为德育学是具有多种性质、多种功能的学科群,包含众多具体的德育学科,比如德育社会学、德育心理学、德育哲学、德育工艺学等,不同的具体学科有着不同的性质与功能。

一门学科的概念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学科的科学性。德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仍有作进一步界定的必要。在这一方面,与会的专家学者主要围绕“德育”的内涵、外延、功能、目标、任务等作了探讨。与会者认为,我们现在对德育所下的定义仅仅是自学校教育的维度出发的,因此无法涵盖社会及家庭教育中的德育的内涵:一般认德育的外延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但在教育学的各个领域的阐述过程中,却只有道德教育是贯彻始终的且有实在的内容;在表述上,“德育的功能”、“德育的价值”、“德育的作用”并存,有的专家主张用“功能”更为确切;至于德育功能的问题,有的专家认为它既有现实的一面,也有超越一面,我们强调它的现实功能是必要的,但不能忽视它具的的超越现实的功能,即按照某种超越于现实的道德理想去塑造与培养人的功能;德育的“目标”与“任务”是有区别的,“目标”是概括的、相对稳定的。任务则是根据目标所制定的具体化措施,现行的《德育原理》及德育实践中将它们合二为一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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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教育的理论研究是在心理教育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将实验研究的主要结论进行理论抽象,并借助于相关学科,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进行构建和整合的结果。

学校心理教育是指以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具有开创型个性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的教育,是学校深化德育工作,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体现。学校心理教育的理论体系是一种反映学校心理教育的一般特点和总体操作的抽象图式,集中体现了心理教育系统中的主要因素、基本结构及相互关系。这个理论体系与学校心理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密切相关,是在目标制约下构成的多层次、多种类的三维系统。根据实践探索,笔者认为,它应包括心理教育的学校目标系统、个体目标系统和学校组织系统三个方面。

一、心理教育的学校目标系统

学校目标系统是在实践探索基础上形成的理论结构(如图1),它是从学校整体结构上思考的,是以学校实施心理素质教育应确定的目标为主线,对实现目标应调动哪些因素、采取哪些方式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

1.学校心理教育的目标

学校心理教育的目标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它确定了学校实施心理教育应达到的目标体系(详见图1)。心理教育的目标决定了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和领域中实施心理教育的价值取向和最终目的,为学校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心理教育的目标由低向高分为三个层次,它既表明了学校中存在这样三项相对独立并相互影响的工作,又可以看出心理教育在实现这三层目标中的重要作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体系,学校必须确定心理教育的对象及具体操作方式,形成一个在目标体系指导下的结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心理教育的目标体系是体现心理教育特殊性质和内在规律的首要因素。

2.学校心理教育的对象

心理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面向对象并非仅仅学生本身。因为个体的心理活动除了与自我意识有关外,还与学生所处的环境,特别是特定环境下的人际交往有关。交往中的人际关系直接影响学生的心理变化。比如,学生在学习上的成功与失败,除了自我感觉,还有家长干涉、教师评价等影响因素,成人与学生的认识一致与否,常对学生的心理产生不同的作用。另外,教师、家长的心理素质水平也与学生心理的产生与发展密切相关。他们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相反,他们若心理素质水平不高,常常也会促成学生出现情绪烦恼和认知失调,甚至引起某些心理问题。因此,心理教育的对象应该是学生、教师和家长。其中,学生是心理教育的主体,应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让他们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地改造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我调控能力,增强自身免疫力。教师和家长也作为心理教育的对象,是因为他们与学生交往最密切,是直接影响学生心理发展的十分重要的可控制变量。

3.学校心理教育的方式

心理教育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来确定心理教育的可行方式。就目前来看,学校通过心理教育辅导讲座,面向全体学生、教师及家长,向他们普及心理学知识是简便易行的。心理教育深入课堂教学是当前课程改革的趋势,也是主体性教育的要求。换言之,作为学校德育课程的内容,不能不包括心理教育。学科渗透学生心理素质培养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学生各项素质协调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在人的素质结构中,任何一种素质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要受到其它素质发展的制约。心理素质从中不仅起到内化社会要求的作用,而且对调动人的潜能、促进其他素质向社会化发展,起着中介和桥梁作用。因此,学科渗透心理素质教育是教学规律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只有认识它、利用它,教学才能成功,才能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心理测量与咨询及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是学校完备心理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形式,对学生中的个别问题要及时咨询、辅导,给予矫正,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通过这一方式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个别咨询,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心理教育的个体目标系统

心理教育的个体目标系统是根据学生个体设置的心理素质理论结构,也就是说,学校要完成心理教育任务,应培养学生哪些基本心理素质,这些素质之间是什么关系,培养学生这些素质在教育方式确定的前提下,应选择哪些内容和途径。这些相关问题构成了心理教育的个体目标系统(如图2)。

1.学校心理教育的个体目标

心理教育的个体目标最终是要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这是以人的心理素质协调、完善、高水平的发展为特征的,它是学校心理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学校目标系统得以实现的基础。目前,人们对心理素质的界定虽然还未实现统一,但是都倾向于心理素质是在遗传的基础上,在教育、环境及主体实践的综合影响下,个体所具有的心理品质和心理能力的综合表现。这里的心理能力指的是智力以外的、与自我发展和社会适应相关的自我心理调控能力。作为个性心理素质结构应包括以下内容。

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是一种综合的、较高层次的心理素质,它区别于一般的基础素质(一般的心理品质和心理能力),又植根于一般的基础素质。它以一般心理品质得到充分发展为基础,并需要心理能力趋于高水平的发展,否则就不会形成人的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

2.学校心理教育的内容

学校心理教育的内容既受心理教育目标的制约,也受学生生活实际的制约,特别是处在生理、心理迅速发展时期的青少年,面对不断变化的现实,常常出现心理矛盾或冲突。从心理教育的主体性特征来讲,心理教育是要帮助学生解决自身面临的心理问题。所以心理教育的内容确定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选择与学生学习活动、交往活动、青春期发展、自我意识及升学就业指导等有关的问题开展工作。有针对性才能使学生做到自觉、自主、自愿接受教育,这样心理教育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会有实效。

3.学校心理教育的途径

心理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是学校心理教育的实施载体。它既是心理教育目标与内容的物质化、外显化、操作化、行为化的过程,又是实现心理教育目标与内容的

重要工具和手段。心理教育决不是学校单方面的孤军奋战,需要家庭教育的配合,特别是提高家长的心理素质和教育能力,将直接推动学校心理教育工作的进展。另外,学生自我教育是实现学校心理教育功能的关键因素,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对学生提供的都是一种帮助,只有当这种帮助转化为自助的时候,才可能生效。

三、心理教育的学校组织系统

学校心理教育工作从整体上说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高度整合和极其复杂的工作,在实践中又是多层次、多侧面、多渠道的基层具体工作,因此,进行科学有效地组织与管理极为重要。

在学校工作中,心理教育的组织结构是多层次的,是在校长领导下全员发动和全面配合完成的,同时也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家庭教育为辅助的全方位的合作。根据各方面所承担的任务和在心理教育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列出下表。

1.心理教育以学校为主

开展学生心理教育以学校为主,这是由学校内部各因素所承担的责任及其在这项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决定的。在学校内部,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是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心理教育同样如此。学校开展心理教育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每个人都要根据各自职责完成任务(参见表2),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学校心理教育的各个因素中,心理教师的主导作用最为突出。他不同于一般的执行者,学校心理教育工作主要由他来具体操作,他与学生之间的作用也最直接。他通过上课或心理讲座向学生传授必要的心理学基础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方法,学生的心理问题也主要由他来帮助解决。学校利用广播、板报等媒体宣传及组织知识竞赛或演讲等活动,都由心理教师具体策划完成。因此,学校的心理教师要经过专业培训,不仅要有心理学专业知识,还应有从事学校心理教育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敬业精神。

2.心理教育以家庭为辅

家庭教育的辅助作用主要是家长与子女实现心灵沟通,避免由于家庭矛盾引起学生的不良心理。当学生在学校出现问题需要家长给予心理疏导或理解安慰时,有的家长常常是火上浇油,使原本平和、温馨的家庭变得气氛紧张,因此,提高家长素质也是心理教育的内容。办家长学校在许多发达国家早已是政府行为,目前在我国由于条件所限,家长学校成了校中之校,由各学校承担了此项任务。家长通过参加家长学校了解学生心理特点,学会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教意识和能力。家长素质的提高不仅有利于与子女沟通,而且可以使家长学会做心理医生,及时有效地给予学生心理疏导,起到家庭对心理教育的辅助作用。

3.学生是心理教育的主体

篇8

关键词 儿童中心论 家庭教育 原因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现阶段,儿童教育理念出现了重大的变革──“儿童中心”日益成为教育改革者的改革取向,成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核心观念。这看似民主,实际上是脱离了我国现阶段儿童教育的实际,最终将成为阻碍儿童教育顺利施行的绊脚石。

1 “儿童中心论”简介

“儿童中心论(Paidocentricism)”亦称“儿童中心主义”,是19世纪末以后在世界上广泛流传的一种教育思潮,反对传统的课堂中心、教师中心、教材中心,主张把儿童的发展看作是一种自然过程,以儿童不变的本能、自然发展的需要及活动为教育过程的中心。①

19世纪初“儿童中心”思潮传入中国,它在我国的一个世纪的传播也同样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它的历史命运同我国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诸多社会因素紧密联系,经历了繁荣、、遭受厄运、低迷到再次繁荣发展甚至受到过度重视的过程。

2 过度强调儿童中心对儿童家庭教育的不利影响

家庭是人出生后最早接触的生活环境、是人幼年时成长的主要场景,对人一生品格的养成影响很大。如果这一阶段家长采用放任自流的教育方式或过度强调儿童自由和个性发展的教养理念,可能助长儿童不良品行的养成,这在儿童一生都是很难补救的。但在现在家庭教育的关系中出现了一种不健康的“轮型”关系即:

A

D E B

C

(注:图1中的A代表祖父、B代表祖母、C代表父亲、D代表母亲、E代表子女及受教育集团,代表家庭教育成员之间的影响关系)②

在这种以儿童为中心的家庭中,儿童成为家中的小太阳,指挥和决定着整个家庭的动向,成人围着孩子团团转,对儿童百依百顺,这就容易形成自我中心、为所欲为、自私、任性、不守纪律或依赖等不良性格特征。

2.1 使儿童养成骄纵的性格,自我中心严重

我国古代的家庭教育历来主张“父母威严而有慈”反对“无教而有爱”。随着家庭结构的日趋简单化,仅有的一个孩子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在此情况下,一种被称为“被溺爱儿童症候群”(Pampered Child Syndrome)席卷世界,父母及其他长辈把所有的爱宠集中倾泻在唯一的孩子身上,迁就、顺从孩子各种不合理的要求,使孩子成为家庭中“小太阳”或“小皇帝”。这种以儿童为中心的教养模式常使儿童忽视前方的目标,以为像在家庭中一样自己是宇宙的中心,不必努力就可以成为天之骄子。长此以往,儿童便钻入了“自我中心”的壳中,难以解脱出来: 他们待人接物笨拙,缺乏与他人分享食物和玩具的愉快体验,一味地只知道霸占;他们只愿意指挥别人,不愿意配合、听从别人的安排,还经常表现出攻击;他们不懂得照顾年幼的伙伴、不懂得听从年长的兄姐,容易滋长不合群、自顾自、独占一切的思想、感情,同情心、责任感也会比较薄弱。显而易见,从这种教育中走出来的儿童在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会遇到相对较多的交往问题。

2.2 使较多儿童出现社会不适应现象

在现代家庭,尤其是4-2-1家庭中,儿童既无兄弟姐妹“争宠”于长辈的烦恼,长辈也没有“厚此薄彼”的困惑,六位长辈服务于一个孩子,使孩子成为家庭活动和一切决策的核心。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多了亲子间的互动,但家长日益强化儿童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养成儿童自私自利的品性,在进入社会生活时,一不如意就会觉得别人对他有恶意,虐待他。法国教育家卢梭反对这种一味骄纵、放任的片面的“儿童中心”至上的教育,他曾这样告诫年轻的父母“惯见一切事物都屈从于自己的儿童,一旦投身社会,到处碰到的都是违逆自己意愿的事情。”③在百依百顺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长期处于被满足、被重视的地位,任何要求都会得到满意的回复,养成了自私、自满、自我中心、不合群、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等缺点。带着这样的性格特征,他们很难完成社会化进程。

2.3 问题少年增多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④大量事实证明,由于现在教育理念的转变,儿童成为家庭的圆心、小太阳,家长在实施教育时往往以儿童的意愿为中心,无条件的满足儿童任何要求,对儿童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规范甚至根本就不进行道德教育,这无疑助长了儿童不良习性的养成,成为问题少年的根源所在。

无可否认,爱是父母的天性,任何父母都是爱孩子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在感性地对孩子热爱和关心的同时,需要理智地对孩子进行严格的要求: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放任自流,既不一味地放纵、溺爱孩子,也不过分地限制、压迫孩子,只有将感情和理智相结合地施爱,孩子才能健康成长。

3 过度强调儿童中心对儿童家庭教育产生不利影响的原因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过度强调儿童中心的教育理念对中国教育尤其是儿童教育产生了不可弥补的负面影响,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主要有以下方面:

3.1 儿童中心论自身存在的缺陷

诚然,杜威的“儿童中心”的教育思想是一个完整的教育理论体系,但这一理论本身并非尽善尽美。如:一方面,杜威主张教育的无目的论。这看似给了学生充足的学习自由,但由于教育本身使命的限制,在实施过程中并不能一帆风顺,实施不好会影响学生知识的系统性,形成学习上的放任自流;另一方面,这种教育思想把教育视为经验的不断改造,把教育仅仅当作民主主义社会不断改造的工具,这在实践中陷入了偏激的泥潭,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

3.2 对儿童中心论的理解流于表层化,缺乏对其真正精神的领悟

由于对杜威的“儿童中心主义”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或大多流于表层,在教育实践中出现了顾此失彼的现象。在教学过程中过度重视儿童的主体作用,因为这个原因,对教师的作用就有所忽略,并使得教学过程流于散漫,教学内容缺乏体系。正如沈百英所说的:“进了课堂,我对学生的第一句话就是:今后你们要学什么就学什么,你们要学什么我就教什么”。⑤可见,我们所倡导的所谓的“儿童中心”只是对杜威实用主义的儿童中心理论的单纯的“嫁接”,徒具其表!

在家庭中,父母并不是专业的教育者,他们的教养理念大多来源于社会上比较流行的教育理念或是继承于自己的父辈,所以在遇到被鼓吹得几近完美的“儿童中心”时,追风就难以避免;加之,家长的水平未达到对其进行甄别的水平,于是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的教育观念就在家庭中流行开来。

3.3 成人在教育儿童时太急功近利

由于受强烈的功利心和消极的人生哲学的影响,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中显得急功近利:为了不让儿女输在起跑线上,许多家长拼命给孩子买资料,报特长班,请家教。于是除了玩、睡觉、自由学习之外的其他要求,家长一一满足,这看似是以儿童的需要为中心,实则是家长的需要蒙蔽了自己的双眼。

另外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投资在家庭开支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许多家庭教育表现出急功近利的技能化,破坏了儿童内在的学习动力,剥夺了儿童正常休息与娱乐的权利,阻碍了儿童人格发展,造成大量的身心发展问题。古代“揠苗助长”的故事多少应该给我们一些启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尊重孩子自身的兴趣,因势利导,促进孩子的成长与发展。而事事处处打着“儿童中心”的幌子,满足家长的功利目的,是万万不可取的。

4 结语

杜威传承了卢梭“儿童本位”的衣钵,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并提出了“儿童中心”的教育理念。但是我国教育对这种教育理念的简单“嫁接”不但违反了“促进儿童发展”的初衷,而且适得其反——阻碍了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可想而之,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理念在我国的教育条件下是如何的水土不服。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应该痛定思痛,在深刻理解杜威“儿童中心”教育理念的深层含义的基础上加以借鉴,取其精华,发展我国幼儿教育事业。

注释

① 扈中平,陈楚玉,黄国胜等.“学生中心教育”的基本理念[J].现代教育论丛,2001(3):9-14.

② 杨宝忠.大教育视野中的家庭教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97.

③ 卢梭著.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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