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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3-15 02:01:13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1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的结构性矛盾和二元化特征依然明显。新世纪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向乡村倾斜的教师政策,譬如特岗计划、农村硕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等等。应当说,这些政策对改善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和提高乡村教师队伍质量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状况依然令人担忧,教师年龄老化、知识退化、方法旧化现象非常严重,优秀人才不愿去、一般人才进不去、不合格教师退不出问题非常突出。让优秀人才进得去、留得住、教得好,造福于乡村教育应该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景。为此,国家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这是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基点,给予乡村教师群体特别的支持与关照,对于改善乡村教师队伍现状、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计划》瞄准了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这三个核心问题,秉承“统筹设计、资源倾斜、务实求效、建立机制”的基本原则,力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创新乡村教师的培养补充机制,提高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促进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从整体设计和具体举措来看,《计划》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给予乡村教师全面支持。具体来看,《计划》的发力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乡村教师师德水平建设,有助于保证乡村教育的根本质量。 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乡村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广大乡村学生的健康成长。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学校教育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下,乡村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计划》指出要“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这有助于乡村教师自觉加强政治修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这将为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思想保证。

二是增加“班师比”的教师配置指标,有助于减轻乡村教师工作负担。随着新型城镇化的稳步推进,许多地区出现了乡村学校小型化现象。据统计,2012年全国乡村小学中,校均规模不足30人的学校占26.84%,不足10人的教学点占10.36%。如果按现有生师比标准配置教师,小规模学校教师数量将长期处于紧缺状态。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乡村教师会比城市教师承担更多的任务,乡村教师的工作负担很重。《计划》提出“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这一举措符合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学实际,为乡村师资力量的补充和配备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减轻乡村教师的工作负担。

三是鼓励培养“一专多能”教师,有助于满足乡村学校的实际需求。乡村教师队伍除了总量上的短缺外,在学科结构上也存在一定问题。研究发现,乡村小学平均每3所、4所和2所学校才能拥有1名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在很多地区,乡村学校严重缺乏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等学科的教师。《计划》鼓励支持地方院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这符合客观规律,也符合乡村学校的现实特点。从调查数据上看,真正能到乡村学校任教并能长期坚守乡村的教师大都是当地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有助于为乡村学校补充“留得住”的新鲜力量;从未来趋势上看,小规模乡村学校将会长期存在,“全科教师”符合乡村学校的教学实际需求。除了要加强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的培养,“国培计划”中也要加大对“全科教师”的培训。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体现出《计划》因地制宜的特色,可谓是“对症下药”。

四是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有助于提升乡村教师的能力素质。教师培训对于促进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意义重大。我国对乡村教师培训重视程度虽然不断提高,但与乡村教师期望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许多方面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有研究指出,乡村教师普遍存在培训资源短缺、培训机会较少、个人负担培训费用较高、培训效果不显著、培训内容与实际脱节等问题。《计划》对乡村教师培训数量作了硬性要求,指出“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同时,《计划》还指出,“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鼓励创新乡村教师培训模式。这些举措有助于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乡村教师能真正想学有机会、去学有所获、学后有改变。

五是制定专门的职称评定办法,有助于乡村教师职务(职称)晋升。职务(职称)评定有助于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乡村教师获得高级职称比例较低,乡村教师在高级职称晋升方面普遍“大器晚成”。我们认为,这不完全是水平问题,还有价值标准问题。城乡教师在职称评定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当我们用城市教师的标准去评定乡村教师的时候,乡村教师当然评不上,反之亦然。《计划》中明确指出,“各地要专门制订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条件和程序办法,将乡村学校的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单列”,“乡村教师职务(职称)晋升依据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一般不做公开要求。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教师”。这充分尊重了乡村教师的实际状况,给予城乡教师真正公平的职务(职称)评定机会,乡村教师的工作动力和信心将会得到大幅提升。

六是引导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增强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活力。城乡教师交流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师资力量在城乡间公平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目前,城乡教师交流机制还不健全,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还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计划》指出,要推进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的改革,这将有助于打破城乡教师交流的制度门槛,为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计划》鼓励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这一举措再次关照了乡村师资力量较薄弱的村小和教学点,显示了《计划》“底部攻坚”的思路和决心。这也必将提升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效,增强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活力和发展动力。

七是关照乡村教师的多元需求,有助于确保广大乡村教师安心从教。要引导和激励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一定要了解乡村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追求,根据教师的多方面需求来设计相关政策和制度。调查发现,乡村教师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元的,除了在意工资待遇外,还特别在意周转房、保险与公积金等问题。《计划》要求各地方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要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费,建立省市县三级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尤其提到要支持建设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这些“便民”举措都有助于解决乡村教师的实际困难,为乡村教师营造舒心、安心的生活工作环境,使乡村教师生活得好、工作得好。

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有助于调动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计划》的又一大亮点就是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同时激励乡村教师。《计划》提出“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地方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等激励办法。这既完善了我国的教师荣誉制度,也表现出对长期在乡村地区从教教师的尊重和认可。《计划》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乡村教师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的动力和信心,使乡村教师的地位越来越高、乡村教师的干劲越来越足、乡村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好。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2

“十二五”期间,我省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显著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基本解决,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管理体制机制科学规范,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越来越浓。

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显著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过去的五年,我省持续将师德师风、立德树人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来抓。

从2013年起,我省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通过实施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实行新教师宣誓制度,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保证课时、记入学分。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模式和方法,采取理论学习、实践反思、案例分析、专题论坛等丰富的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

2015年,甘肃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三纳入两渗透一否决”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省以乡村教师为重点,抓住庆祝教师节等契机,大力宣传全省广大乡村教师扎根乡村、甘于奉献、默默无闻、为人师表的优秀业绩和先进事迹,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9月7日,省委、省政府在兰州召开甘肃省庆祝第31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书记王三运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上表彰了在乡村从教30年的教师代表和9家长期支持我省乡村教育发展的基金会,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十二五”期间, 针对全省农村学校布局分散、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的现实,我省坚持以“农村中小学补短板,学前教育补数量,按岗按需招聘”为原则,统筹实施教育部和省政府教师招考项目,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破解教师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升教师队伍质量,通过政策引导,着力解决“下得去”的问题,为农村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2012年,省政府召开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教师工作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努力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培养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提供政策支持,推动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过去的五年,我省通过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省政府民生实事教师招考计划、免费师范生等项目,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2011―2013年,有900多名免费师范生补充到我省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当中。2015年,通过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国家免费师范生引进、省政府民生实事教师招考等项目共新招聘教师7231人。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2911名,幼儿园教师4320名。特别是为农村中小学补充音体美教师558人,有效缓解了农村音体美教师短缺问题。同时,我省一些地区还积极探索实施音体美教师走教,通过学生不动老师动的方式着力破解教师编制紧缺、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补充困难的问题。

五年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教育部特岗计划等实施效果明显,共招录农村中小学教师32344名,其中幼儿教师10603名,为“三区”农村地区4475所学校补充了新鲜血液。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搭建“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陇原名师”层级梯度攀升的“金字塔”名优教师梯队,“十二五”以来,甘肃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陇原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和省级农村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2011年,省教育厅启动了“陇原名师工程”。计划用十年的时间,在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中遴选产生200名左右“陇原名师工程”人选,围绕师德修养、教育思想、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学术研究等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与高级研修、教育教学研究与交流、名师工作室等方式,对名师人选进行重点培养。使名师人选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所教学科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形成鲜明的个性教学特色,在全省和学科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和声望,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和激励作用。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陇原名师94名,特级教师1272名,省级学科带头人355 名,省级骨干教师3586名,农村骨干教师3709名。基本形成了覆盖基础教育全学段、全学科的名优教师队伍。

教师专业成长不断加速

要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就必须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十二五”以来,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紧抓“国培计划”契机,大力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据统计,2010年我省教职工总数为31.1万人,全省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9%;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7.53%;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9.15%。经过五年的发展,全省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全面提升。

自2010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以来,我省教师培训经费逐年增加。仅2015年,省级教师培训经费就达到2500万元。2010年―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86亿元(2010年1700万元,2011年2200万元,2012年3700万元,2013年4600万元,2014年6400万元),共为我省培训中小学教师31万余人次。

2014年,我省启动实施了“三计划和两工程”(陇原名师助力贫困县优秀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百千万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万名乡村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和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年通过“国培计划”项目、省培项目和各类基金会项目等,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教育管理人员等共计14.3万人次。

2015年,甘肃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统筹国培、省培和外援基金会项目,完成了全年教师培训项目整体设计,扎实推进“三计划两工程”和“精准扶贫教师培训三行动”,重点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全力打好乡村教师培训“组合拳”,提升乡村教师专业发展能力。采取送培下乡、专家指导、校本与网络研修等形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5年,累计培训教师13.93万人次,其中乡村教师占85%。

在培训项目的设计上,紧扣乡村教师实际,紧密结合教育精准扶贫战略,在“三计划两工程”基础上,开拓创新、精心设计实施了“精准扶贫国培计划三行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薪火网研行动”,乡村50人以下微规模学校教师全员访名校培训“微访行动”,乡村学前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千千树行动”。让最基层岗位乡村教师开阔视野,着力提升他们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育教学技能,以及为乡村教育服务的能力、水平。

在管理方面,重心进一步下移,采取以县为单位,自愿申报、分批推进、自主规划、联合实施的方式。培训更加重视本土培训团队建设,以遴选“金色教苑”和“金种子导师”为抓手,重点支持培训基础好、热情高的地区进行本土团队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变“输血”为“造血”。同时,严格组织招标工作,精心遴选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加强评估监测,实行第三方绩效评估。

通过教师培训“三计划两工程”、精准扶贫教师培训“三行动”等,五年来,我省累计培训教师55.9万人次。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健全教师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

2015年,甘肃省被列入全国试点省份。2015年5月,省教育厅印发了《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8月,召开了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国考”和注册试点工作。2015年首次国考,甘肃省14个市(州)设立18个考点,报名考生10196名,报考23483科次。首次定期注册工作也在兰州市城关区和榆中县试行。

此外,2015年,我省还投入2.6亿元,在贫困地区中小学建设班班通教室1.62万个,全省96%的中小学教师利用我省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参与率全国第一。

补齐农村教师队伍短板

补齐农村教师队伍短板是甘肃省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我省以改善农村教育为重点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及薄弱学校倾斜。通过在评优选先、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工资待遇等方面大力优先倾斜农村教师,增强农村教师服务农村教育事业的信心和决心,增加农村教师职业的吸引力,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交流、任教,保证农村教师队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稳定性,促使他们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力量。

为了解决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让每一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2015年10月,我省出台了《甘肃省实施办法》,力争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

2015年6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甘肃省把制定本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工作列入省委推进社会事业改革的重点任务。

为精准把握我省乡村教师的实际困难与困惑问题,省教育厅围绕《计划》的八项主要举措拟定调研提纲,重点针对“留不住、教不好、下不去”三个突出问题,聚焦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坚持问题导向,在全省14个市(州)开展广泛调研。通过走访乡村学校、访谈一线乡村教师、召开教育行政人员、乡村中小学校(园)长、老中青乡村教师代表座谈会,多渠道听取广大一线乡村教师的真实心声,收集到了大量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同时以问题为导向起草我省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制定过程中,大力借鉴和吸收了一些地方(临夏阳光工程、天水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的创新经验和成功举措,广泛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等院校专家、城镇和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村民代表、村委会负责人的意见。

《甘肃省实施办法》提出,严格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重新核定乡村教师岗位编制、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着力加强乡村学前教师队伍建设、逐级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十项支持任务,“到2017年,力争使全省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我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为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我省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办公条件等与实施“全面改薄”、建设周转宿舍等工程相结合,整体推进。在修建食堂、宿舍的同时,建活动中心、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室,重视乡村教师的心理健康。同时,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省政府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自2013年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2015年,我省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县区,覆盖全省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截至2015年12月底,甘肃省共为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10788所学校的14.14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金额1.03亿元。

2015年,我省还实施了《甘肃省精准扶贫乡村教师队伍专项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完善“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到2017年,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人才培养和在各类教师培训计划中向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倾斜、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和教师职业准入制度、落实国家有关教师的各项待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围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适应贫困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到2020年,力争使我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优秀教师得到多渠道补充,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待遇保障依法得到较好落实,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贫困地区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校长教师补充配备,破解择校难题,补齐农村薄弱校短板,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3

《长沙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14号)文件精神,深化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指的乡村教师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第二条 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以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为目标,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办好乡村学校,帮助乡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一)力争到20xx年,使全市乡村学校教师来源保障有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教师待遇明显提升,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二)到20xx年,使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得到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显著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有力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为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第二章 实施原则

第三条 师德为首原则。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问题导向原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应乡村教育发展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使用机制、交流机制和促进乡村教师成长的培养培训机制。

第五条 按需配置原则。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合理配置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不断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提高待遇。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六条 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实效性、针对性、创新性;

(三)切实加强乡村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配备必要的党务干部,适度加大发展乡村教师党员的力度;

(四)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罚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第七条 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一)依法加强新进教师招聘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和当年教师减员情况,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分别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在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规范招聘条件和程序,要优先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新招聘的毕业生教师岗位原则上要定向到乡镇,服务年限一般不得低于5年,城区学校不能招聘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乡村学校教师;加强聘后教师管理,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优秀人才;

(二)大力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乡村学校教师“退员补员”的实际需要,制订好公费定向师范生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原则上均须使用定向到乡镇的计划,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三)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我市乡村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从20xx年起,有条件的区、县(市)可以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湘财教[20xx]1号)实施学费补偿;

(四)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对于到乡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的,区、县(市)可以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补助;

(五)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第八条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一)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校(园)长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在职培训;

(二)认真落实市本级负责的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和初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各区、县(市)负责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主体责任;

(三)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

(四)“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指标60%以上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培训;

(五)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全科教师培训;

(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七)积极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训“十百千万”工程,在名校长、名教师、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师、骨干教师培养等项目实施中,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组织特级教师到乡村学校设立工作站,通过亲自授课、经验交流、开展传帮带等办法培养一批乡村优秀教师,市级农村中小学名师工作站建设达到20个,有条件的区、县(市)要建设自己的农村中小学乡村学校名师工作站;

(八)建立乡村校长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

(九)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区、县(市)按照不低于所属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乡村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九条 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乡村学校编制适当倾斜,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一)教学点可按照班师比和学生人数,灵活配备相应数量教师,20人以下的教学点应配备2-4名教师,21-50人的教学点应配备3-5名教师,50人以上的教学点及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师配备数量根据编制标准适当增加;

(二)优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每所完小以上规模学校一般各应有1名以上音、体、美和计算机教师;非完全小学通过巡回授课、网络教学的方式确保紧缺学科专业教师的配备,对于巡回授课教师给予相应补贴;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体制和编外合同制教师经费包干机制,加强乡村学校师资力量保障;县级编制、人社和教育部门,及时拟定每年乡村学校教师补充计划,确保乡村学校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四)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由同级政府财政解决;

(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条 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一)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在试点基础上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二)区、县(市)域内要重点推动城区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尽快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结合本地实际,探索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提高乡村教育教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四)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

第十一条 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一)落实乡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工作。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的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校(教学点)工作期间,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的按照学校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7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其校长可在发放标准上提高100-300元;浏阳市、宁乡县所属边远乡镇的学校,其教师每人每月可在发放标准上再提高100元,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高于省里统一标准的部分暂予保留,待省里统一调整标准时逐步冲抵。所需资金均由区、县(市)财政负担,从20xx年1月起,浏阳市、宁乡县所属边远乡镇的学校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的提高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中心城区所属乡村教师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

(二)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班主任津贴,将班主任工作计算工作量,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县域内统一缴费及补助标准;

(三)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 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乡村教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包括大龄未婚乡村教师婚姻难等问题,实施精准扶贫,重点加大救助特困教师力度,各区、县(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工作,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列入当年预算,支持市教育基金会、教育工会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

(四)各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要充分保障乡村教师生活配套用房。

第十二条 建立乡村教师成长激励机制:

(一)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的刚性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与考试;

(二)加大乡村教师奖励力度,对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由市县两级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在乡村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师,此项奖励每两年进行一次,在市教育基金会建立专项基金,开展“长沙最美乡村教师”和“爱烛行动”等表彰活动。

(三)在评选表彰各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定特级教师评选指标和评选条件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第四章 实施保障

第十三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主体。各区、县(市)政府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谋划支持办法,统筹安排推进步骤,有效推动支持工作;各级教育、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计划的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 明确责任分工:

(一)教育部门要总体谋划和部署乡村教师发展工作,为精准支持提供依据;

(二)编制部门要加强乡村学校编制管理,确保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

(三)人社、财政部门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村教师补助和定期体检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四)人社、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办法,落实岗位结构比例,加大对乡村教师倾斜支持力度;

(五)财政、教育部门要做好困难教师救助帮扶工作。

第十五条 落实经费保障:

(一)市级财政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各区、县(市)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保障领域之一,将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形成稳定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各项乡村教师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三)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着力改革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 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第十七条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各地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并适时公布。对在乡村教师支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县、乡级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精准把握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区、县(市)要于20xx年6月28日前,将本地的实施细则(两份)报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4

近日,教育部在京举办专题研究班,就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进行研究部署。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乡村教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袁贵仁指出,制定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全局高度做出的决策部署,是惠及广大乡村教师、惠及亿万乡村孩子的民心工程,对于提升教师队伍能力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袁贵仁就落实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把准支持重点。对乡村教师队伍的定编定岗、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培训提高、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政策倾斜,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要提倡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从实情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二是加强经费监管。要把资金和投入更多地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规范使用,强化监督,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队伍管理。重点要加强师德建设,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建设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乡村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教育部将牵头制订中央有关部委任务分工方案。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五是加强表彰宣传。建立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表彰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认可、鼓励、支持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5

对于乡村教师的支持,就是对乡村教育和无数乡村孩子梦想的支持。在9月6日至7日民进中央主办的2015・中国教师发展论坛上,专家学者聚焦乡村教师,直言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盼望计划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提起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业内人士通常认为有“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几个方面。然而,这些问题并不是今天才出现。“自从城镇化开始那天,自从市场经济开始那天,自从我们的工作不包分配了,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的时候就存在这个问题”,教育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陈舜在2015・中国教师发展论坛上表示。

近些年,国家不断探索解决市场化、城镇化大背景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出现的难题。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全面部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在论坛上表示,这是对乡村教师实际需要的积极回应,是把“发展乡村教育”置于“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战略高度,是乡村教师的福音。

《计划》在总体要求中,提出“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改革机制,激发活力”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指出要抓好8方面举措,对乡村教师的队伍建设作出了系统性的安排。

在2015・中国教师发展论坛上,与会人员就《计划》内容和实施发表了意见建议。

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用“非常好”,对《计划》中提出的基本原则予以肯定。他表示,师德为先,德育应该摆在第一位,教师必须是以德树人的。而《计划》中列出的8个方面的主要举措,不少内容也吸收了民进中央提出的建议。

在组织实施方面,《计划》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要制订实施办法,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在政府主体责任方面,我觉得这一条在执行的时候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自的责任。”罗富和说。

《计划》明确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论坛上,很多人认为这一举措一定程度缓解了乡村教师从业中可能面对的问题。“若真的能够把支持计划的8条建议很好地贯彻落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必将迎来一个比较大的改观。”西北师大教育学院副院长赵明仁表示。

国家督学、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原校长冯振飞,在乡村教育岗位上待过40多年。他说,“乡村教师太不容易了,这项计划好是好,就怕到了地方缩水了、变样了,因此,盼望计划中的所有措施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他还建议各地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时,明确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尽快让乡村教师享受到政策倾斜的果实。

江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周慰认为,对于《计划》提出的8个举措,政府相关部门应有足够的重视,这件事需要立刻做,不能再等待了。

请多给他们一些培训机会

“山东平度市上甲小学校长王松军做得真好,如果乡村教师都是这样,那乡村教育就有希望了。”参加2015・中国教师发展论坛的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乐天向记者谈起他的与会感受。

上甲小学地处青岛市最偏远的山区,共有6个教学班级,208名学生,17位教师。就这样一所看似普通的小学,在2013年曾获得专家组这样的评价,“我们见过许多华丽的学校,今天看到了你们质朴的办学,我们感到震撼”。

据王松军介绍,上甲小学办学理念是实施品格教育,学校注重通过小学生自主管理,使学生从小养成好习惯,学会做事做人。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院长、教授龚春燕分享了一个农村教师的故事:“这个老师做了了不起的事情。现在农村小学的房子大量闲置,他把农村闲置的农具收集在这个房子里面,然后写了一个介绍。这不就是一个课程吗?学生非常喜欢。”

龚春燕考察过全国很多地方,他认为农村小学最大的困难是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育资源的掌握和理解。他说,农村小学教师的一个显著现象是“爷爷辈年龄的人”在教“孙子辈”的学生,农村小学教师想教好,但是不知道怎么教好,他们只有老的办法。

“农村教师非常质朴,能吃苦能奋斗,他们的成长也会很快。”为此,他建议做专门计划支持农村教师学习。

河南鑫中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合庆也持相似观点,他认为农村学校规模小、班额小,比较适合开展教育实验,建议鼓励农村学校在音、体、美等方面聘请民间艺人参与,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主任、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国家督学张志勇说,乡村教师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像城里的教师一样,有机会参与高端的培训,有机会向名师学习,这种要求不过分,我们真正想消除城乡教育差距,首先是消除教师学习的差距。

在培训乡村教师方面,张乐天认为,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教育培训还是城市优先,建议处理好提高城市教师素质和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关系。

据民进云南省委会参政议政与社会服务处副处长曾奇勇介绍,省委会去年调研全省教师队伍的建设情况发现,很多偏远农村教师的教育观念、学科知识、教学方式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为此,建议加强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特别是地县教师机构培训。

善待年轻的乡村教师

甘肃会宁县,因盛产高考状元而被誉为“状元县”。然而,就在尊师重教的会宁,2014年11月启动的一次招录警察的计划,引得大批基层教师离岗,转而成为公安战线的一分子。在会宁全县,此次总共招录了189名警察,其中有171名来自教师行业。今年暑假前夕,158名考入警察的教师开始参加为期3个月的新警察岗前集训。这些教师来自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大多30多岁,在基层学校任教10年左右,正是年富力强之时。

这则刊登在8月12日《中国青年报》上的新闻,在9月6日至7日于江苏徐州举办的2015・中国教师发展论坛上,多次被与会人员提起,认为这反映了西部地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不足,尤其是对年轻教师的吸引力,抵不过“城市”和其他行业的诱惑。

“两周前我们到会宁县做了一个专题调研,要深入理解乡村教师职业的吸引力,首先我们要去看一看这些乡村教师是在怎样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中国教师发展论坛上,西北师大教育学院副院长赵明仁分享了他的调研发现和思考。

赵明仁认为,从这个案例可以透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社会层面是重教但缺尊师,政府层面是重视教育但不优先,学校层面是在发展但是缺活力,教师层面是对职业认同但缺乏忠诚。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6

(2021年9月16日)

我们穰东一初中,位于镇区西南角工业路南段,建于1990年秋,现在有学生1769人,教师103人,其中在编教师93人,聘任教师10人。近年来,在邓州市教体局、镇党委政府、中心校关心领导下,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工作理念,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围绕上级人才工作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广纳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亮点特色工作

乡村教育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乡村振兴必须坚持把乡村教师人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乡村教育人才队伍。

(一)及时制定年度教师补充计划,落实市委、教体局人才补充工作机制。制定年度人才补充计划,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状况,及时向上级反映。与上级部门协调联动,积极落实乡村教育人才工作。几年来,教体局通过面向社会招聘、在编分配、特岗教师、全科教师等渠道给我校补进了36位教师。

(二)立足需求,积极配合,落实乡村教育人才引进工作。为解决我校教师紧缺问题,一是教体局通过聘用制(人事)教师招聘输送到我校28人。二是充分利用国家特岗教师政策补进乡村教师,2009年特岗计划实施以来,已累计招接收岗教师12人,我校教师队伍逐步得到充实加强,有效助推了乡村教育工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接收全科教师4人,落实了“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策。

(三)搭建平台,拓宽乡村教育人才培养渠道。

一是升级信息化教学硬件建设,在中心校统一协调布置下,学校加大资金投入,安装了远程教育互动平台,使学校教师足不出户就能和省教研员及省市名校名师进行隔空连线,进行面对面、点对点互动交流,吸纳先进的学科教改理念,共享省市级优质教育学习资源。今年暑假开始,我们先后邀请范县的教育专家开展在线培训,并进行面对面答疑释惑,使广大参培教师受益匪浅。

二是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历提升、专业培训,全力支持教师的专业成长。制定了相应的伙食、差旅、获高学历等报销、奖励制度。自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教师210多人次走出学校,先后到张村、罗庄、郑州、洛阳、永城、许昌、范县、江西等地观摩培训,学习高效课堂课改先进经验。在中心校王校长亲自带领下,我校教师通过外出学习彻底改变了旧有的教学理念,初步掌握了高效课堂的基本要领,促进了我校教育人才的专业成长。

三是骨干示范引领,为骨干教师提供活动舞台,让英雄有用武之地。外出学习归来,首先组织召开学科组座谈会,说体会,谈领悟,共同提升理论水平。接着组织观摩引领课,发挥骨干教师课堂教学的辐射带动作用,使高效课堂的课改理念在我校落地生根、遍地开花。

四是积极参与教体局组织的支教活动,2021年,我校王建平、赵小蕊、兰天英、王崇建等4名骨干教师,在教体局教研室、中心校统一领导下到乡村薄弱学校定点支教,帮助其他乡村教师从教育思想、教学管理、教学方法等方面改进提高。

(四)政府重视,教师工资等权益得到了保障。

一是市里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一补两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等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得到了切实提高。现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教学点每月500元。二是加大了对农村和基层教师的政策倾斜力度,在农村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开辟了“绿色通道”,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为中小学一级教师。 三是加大了乡村教师支持力度,普遍盖起了教师“周转房”。我校20套周转房已列入建设计划。

(五)学校倾力,为教师创造舒适生活工作环境

一是改善办公条件,教师个人凡买笔记本电脑用于教学办公的,学校均给与1000元补助。二是改善生活条件,为教师提供免费三餐,为忙于教学的教师解除后顾之忧。三是改善居住条件。由于条件限制,学校住房条件差,原先年轻教师都住着大通铺,三间房住六七个人。2020年暑假学校自筹资金5万余元,将女教师宿舍升级改造,隔成了一个个单间,今年暑假又对女教师宿舍进行了粉刷,大大改善了教师住宿条件。增强了教师的生活幸福感。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受编制限制,急需部分学科教师是自聘的10名民办教师。二是,我校共有103位教师,现有周转房20套(尚未进入招标阶段),还需20---30套。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7

然而,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这项助力乡村教师发展的优秀顶层制度设计,要想不折不扣地在乡村学校“落地生根”直至“开花结果”,唯有将宏观政策细化分解成可操作的微观措施与办法贯彻执行下去,一旦政策的执行“打折”、“缩水”,效果就无从谈起。

自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出台以来,玉门市积极响应,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计划》内容,在改善乡村教师工作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促进乡村教师专业成长、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一系列工作中亮点频出。

师德师风强化教师责任意识

玉门市教育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对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要求,组织开展“铸师魂、强师能、比奉献、看业绩”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引导广大教职工扎根基层、无私奉献,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努力办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将“师魂”建设作为提升乡村教师综合素质、人格风范、职业操守和形象表率的根本任务,通过在教师队伍中开展“学习党规、学习教育法规、研读教师专业标准、解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以学促做,带动广大教职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统一了教师的思想认识。开展了“教师职业标准大讨论”,提出了新时期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的“十条标准”,让教师自觉对照“十条标准”激励、反思、鞭策和要求自己,努力争当学生欢迎、家长认可的好老师。制定出台了《玉门市教师十不准》,并由各学校将“十不准”纳入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深入实施“先锋育才”行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守“园丁”工作岗位,倾心为孩子们的茁壮成长无私奉献。骨干教师带头倡导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的“三爱情怀”,通过举办比赛,组织活动,选拔师德标兵做专题报告等形式,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影响教师,引导广大教师用心去感悟教育,用笔墨去描绘教育,将满腔热忱化作教书育人的具体行动,维护教育的尊严和形象。引导乡村教师自觉践行“多一些满足感、少一些牢骚话,多一些责任意识、少一些攀比心理,多一些相互谦让、少一些相互排斥,多一些沟通交流、少一些自我封闭,多一些儒雅之风、少一些世俗习气”的“五多五少”要求,用良好的师德和形象去影响、教育学生。大力宣传敬业精业、业绩突出、学生欢迎、社会公认的优秀教职工,让他们在师生中受尊重、有威信,在学校里有地位、有舞台,在工作上有荣誉感、成就感。

政策引导激发教师工作热情

如何让广大农村教师扎根基层、在坚守中成就人生,是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玉门市始终坚持在教师配备上向农村倾斜,凡是民生实事和事业单位招考的教师全部安排到移民乡工作,从重点师范院校招录的教师分配向老乡镇倾斜,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016年,通过校园招聘为农村学校补充8名中小学教师,通过事业单位招考为农村学校补充28名中小学教师;2015-2016年学年通过深化城乡结对帮扶,让城市优秀教师“沉下去”,农村骨干教师“浮上来”,去年选派32名城市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并组织城乡教师轮岗交流360人次,有效缓解了农村教师数量不足、骨干教师紧缺的矛盾。

解决了数量问题,还需要有质量意识,为此,玉门市通过“四看”活动激发了教职员工立足岗位、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一看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将课堂教学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重要标尺,积极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农村教师驾驭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不断提高。二看学生的学业成绩。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不动摇,旗帜鲜明地抓质量,褒扬岗位贡献大、服务质量高的教师,在教师中形成人人“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三看学校的办学特色。深入实施“一校一品”特色创建活动,深化体育艺术教育,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带动农村学校特色办学品牌化。让农村学生参加经典诵读、艺术展演、广场文化等各种活动,全面推行新农村少儿舞蹈美育工程,舞蹈代替了课间操,给学校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孩子们更加阳光、开朗、自信,农村教师的自身素质也得到相应提高。四看群众的口碑。将百姓满意不满意、群众认可不认可作为衡量教师和学校工作的唯一指标,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对教育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家长评学校、学生评教师、教师评学校”的机制,通过互动交流,不断提升了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多管齐下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直以来,玉门市教育系统倡导“一名教师一盏灯、一名校长一面旗”,明确提出“上好课是最大的师德”,隆重表彰教育战线涌现出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坚持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教职工主动钻研教育教学,提高教书育人质量,争当“教学尖子”和“行家里手”。特别是关注乡村教师,采取多种途径,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为农村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空间。

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玉门市做了许多探索。首先在广大农村学校实行农村年轻教师“1+1导师制”培养计划,为执教5年以下的乡村教师聘请“导师”,做好传、帮、带和扶志、换脑、造血、夯基等工作,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其次选派农村骨干教师赴先进地区参加培训,组织农村教师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邀请艺术学校志愿者团队为农村学校培训兼职艺术教师等,带动年轻教师学习特长、一专多能。还在各学校实施“阅读经典、丰富人生―教师读书计划”,让教师在读书中成长,为孩子终生发展打好人生底色。

为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该市积极落实《玉门市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办法》,通过结对帮扶,城市带农村、大校带小校、强校带弱校,教师轮岗交流、“捆绑式”支教等方式,安排城市学校校长到农村挂职,全程参加挂职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决策;开展学科联盟、送教下乡等主题活动,探索“互联网+教育”模式,打造优质“空中课堂”,实现共同发展。

改善条件鼓励教师扎根基层

玉门市是全省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之一,根据《玉门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 ―2020年)实施办法》,玉门市教育局制定了《玉门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在落实乡村教师现有各项补助的情况下,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省民生实事项目教师、基层服务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支教人员)根据乡村学校自然环境、距城区距离、交通状况及工作生活条件等综合因素,享受相应生活补助,涵盖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年按12个月计发。现有650名乡村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要求调动进城的农村教师明显减少,出现了城市教师向农村学校“回流”的新气象。

在提高待遇的基础上,玉门市密切关注乡村教师身体健康,市财政投入资金35万元,严格落实乡村教师每年体检1次的政策,组织全市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玉门市中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做到“无病防范,有病医治”。此外,教育局每年组织教职工篮球赛、排球赛、乒乓球赛、春季越野赛等体育活动,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针对当地乡村幼儿园教职工主要由各学区自聘,教师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玉门市自2013年10月起,由市财政每年列支120万元,给予农村幼儿教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极大的稳定了乡村幼儿教师队伍,使乡村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大幅度提高。

三项机制推动教育优先发展

经费投入是教育发展的必备条件,玉门市通过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给教育减负。教育投入“一个比例”和“三个增长”全面落实,2015年一次性补齐了历年欠拨的教育经费,加上改薄配套项目资金总计达6500万元,是上年的2.6倍,所有项目如期完工。2016年,又投资8000万元新建学校,列预算264万元普及免费高中教育,全面免除玉门一中、石油中专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成为新常态下的新亮点。

教师下乡支教工作计划篇8

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工作实践“*”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工程、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和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加大,全县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师资队伍得到加强,学校管理日趋规范,但全县中小学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的意见》(教基[*]9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的意见》(阜政发[*]12号)精神,结合我县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以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以“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为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计划从今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消除各类危房,排除安全隐患,完成城区薄弱初中、小学的改造任务,重点发展城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因地制宜,积极扶持农村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发展,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准备;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师资优化、科学管理等手段,基本完成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基本达到各学校学科教师配置合理、教学设施齐全、办学理念先进、学校管理规范科学的学校建设目标。

三、基本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薄弱学校底数,按照省教育厅划分薄弱学校标准,即“薄弱学校主要指区域内条件差,缺少基本的教学用房,没有达到中小学建设标准的学校;领导班子亟待加强的学校;城区学校学区内新生报到率不足80%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专职教师不到四分之一以上,不能开足课时开齐课程。教育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分类摸清各薄弱学校的薄弱环节,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改造措施和规划。在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时,要坚持“五个结合”,即:把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与我县“*”教育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结合起来,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结合起来,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起来。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分阶段、有步骤地撤并、改造一些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学。到2010年全县保留小学375所、初中55所、高中10所。调整后,重点发展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使乡镇中心小学达到每年级4个班以上建制,其他完小每个年级2个班以上建制;初中校均达到12个班以上建制。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在切实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增加危房改造专项经费的同时,在安排危改项目工程资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王永庆项目资金和其他捐赠资金时,重点向2010年保留的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主要用于城区薄弱学校建设。在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中,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学校布局调整的机遇,整合教育资源,盘活闲置的校产资源,把撤掉的校产拍卖或置换,用于薄弱学校建设。各乡镇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居民布点时,要优先落实学校布局调整用地。

(三)建立机制,提高质量

1、加强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制定《颍上县学校中层班子与乡镇中小学领导班子考核方法》,每年对中心学校和县属中小学中层以上的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选拔、调整、任用。注重选派综合素质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到薄弱学校任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学校领导必须代课,否则,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职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代课的学校班子成员,县教育局将报财政部门停发其工资;对办学差或群众反映多的学校,领导班子要及时调整。

加强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颍上县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使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每年暑假举行全县中小学校长、业务副校长培训班,邀请著名专家和学者授课,为全县中小学校长注入新的管理理念,从而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长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2、建设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加大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从完善制度、措施入手,制定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研活动,使广大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增强现代教育理论素养,逐步掌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实施新课程的教育教学能力。

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细化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成效显著。从师德师风的正面宣传教育入手,树立行风正气,认真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使每一位教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切实改进职称评定工作,严肃对待职评工作。除要求参评对象提供有关评审资料外,县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对照标准,深入到评审对象所在学校逐人调查核实。参评教师要通过县教育局组织的教案编写和授课评比,符合条件才能上报。

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针对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的严峻形势,县政府将逐年面向社会招聘一定数量的具备教师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发[*]50号文件精神,这些新增教师主要充实到农村缺编薄弱学校任教。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今后凡评聘高一级职务必须在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一年以上。

3、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支教力度,盘活教师队伍。采取县直学校教师送教下乡、全日制驻点支教、区域支教、城乡学校校长相互挂职学习等形式,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形式。

县直学校教师送教下乡。县直各学校支教人员必须签订《下乡支教承诺书》,一年内代课时数不得少于40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应付支教检查现象发生。对不能按时完成支教任务者,将按教师《支教承诺书》中承诺内容处理,即本人自愿不参与职评,工资晋级不予兑现,本年度不评优、不评先。

县直各学校与被支教学校密切联系,确定支教时间、内容及上课时数后,及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被支教学校在支教人员到达后报告县教育局人事科支教教师名单及相关内容,并实行签到制。

全日制驻点支教。慎城镇和县直超编学校的教师实行全日制下乡支教,时间为一年,每学年要安排至少10人以上下乡支教。

全日制支教人员一律吃住在校。按照支教学校的安排,认真完成分配任务,不能随意调整课程和时间,不得违反被支教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时参加学校的考勤和各种活动。

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要为下乡支教的教师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支教期间,一切福利待遇、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变;支教期满,经考评合格者,回到原单位工作;支教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顺延支教时间一年,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区域支教。各乡镇中小学要严格核定编制,对超编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支教计划,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在辖区边远薄弱学校支教,以解决农村师资不足的问题。

各中心校的支教考评监督办法,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此项工作列入对中心学校考评内容。

城乡学校负责人相互挂职学习。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下派县直中小学负责人到边远薄弱学校挂职,任兼职负责人,采取结对互助的形式,达到优质资源共享,把先进的管理经验带到薄弱学校,并把本校优秀教师送到薄弱学校,指导新课程改革。二是边远薄弱学校的中小学负责人上挂到县直学校挂职学习,任兼职负责人,学习县直学校先进的管理理念,并把本校的教师分期分批送到县直学校学习先进的教育方法,加快新课程改革的步伐。

4、建立帮扶制度,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城区各中小学都要选择1至2所农村薄弱学校进行帮扶;各中心学校或办学较强的农村中小学也要重点扶持一所农村学校,以此带动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学校在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对薄弱学校的帮扶情况纳入对示范学校的考核内容;各级示范学校评估验收时,要将其对口帮扶的薄弱学校情况纳入评估验收范围。通过互签“帮带合同”,互派教师管理、任教、业务交流和互补财力资源等方式,共同构建以强带弱、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发展格局。

(四)改革招生制度,规范办学行为。采取切实措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努力实现各校生源的均衡。各中心校要认真核定公办学校的办学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保证每名儿童、少年都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坚决取缔非法办学。把“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落到实处。要坚定不移地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入学考试。严格控制“大班额”。

充分发挥中考招生的导向作用,坚持把省、市示范高中的计划内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并向薄弱初中倾斜;增加计划内定向招生指标的分配比例,力争达到60%。对无一人考取计划内招生的学校,实行无缝覆盖。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禁止高中学生违规借读。

(五)政策倾斜,保障弱势群体。认真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认真做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和使用。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除杂费和提供必要的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之中,提倡实行随班就读,贯彻执行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两免一补”政策,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城镇中小学建设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挖掘潜力,扩大现有学校规模;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农民工子女可在父母就业所在地接受教育,与所在城镇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完善监测制度,推进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变政绩观,以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薄弱学校建设。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各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及中心学校校长的重要指标和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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