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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远程教育8篇

时间:2023-10-19 10:09:14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1

【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 教学模式 法学专业实践环节

一、树立正确的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环节教学理念

(一)实践教学的内涵

《现代汉语词典》中实践的意思从教育学的角度看是“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而“教学”则是“教师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的过程”,总而言之,实践教学就是教师为使学生能够实现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目的把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是学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过程,是学生学习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专业学习过程中理论课程的延续和拓展。

(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实践环节教学

1. 远程开放教育实践环节教学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的教育形式下,其实践教学不同于普通高校的实践教学,每个开放教育学员的专业背景、文化基础、自学能力以及年龄、职业、家务负担等方面情况不同,针对不同的学员必须因材施教,实现其实践环节教学,比如实习、实验和社会调查研究等等。

2. 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实践环节教学

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是以实习和社会调查为主要内容的,为实现远程开放教育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我们实用性极强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有必要让学生不仅能够分析处理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形成依法办事,用法律的眼光看待社会事务,在工作单位中有法律职业道德的观念。

二、实践教学在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价值体现

(一)有利于培养学生司法实践能力

用案例教学法,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以具体案例为出发点引导学生为主体,用法学理论讨论分析案情,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习形式,给学生提供职业训练的平台,提升其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熟悉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在经过实践教学后,远程教育法学专业的学生逐渐将一些理论运用于实践,能够得到较好的锻炼,增强了其适应社会的能力,推动了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有利于远程教育师生之间交流互动

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包括案例教学法或叫做判例教学法,还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形式,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师生之间的问答,辩论,形成了师生之间的良性的交流互动和以学生为中心的导学模式,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积极讨论,激发了学生对学习探索发现的兴趣,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判断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学会运用思维能力面对法律问题,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学生法律思维的形成,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的增强,就更有利于远程教育师生之间加深交流互动,形成良性循环。

(三)有利于教师更新教学观念

通过实践教学,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师跳出传统讲授式教学,作为组织者组织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引导学生主动用法律思维思考,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有所关注,这样也提高了教师更新教学观念的意识,不再故步自封,以平等的对话和积极的互动充实实践教学。

十以后随着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长期仍将是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应当积极研究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理论,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以克服当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远程开放教育法学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20.

[2]王晨光, 陈建民.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 法学,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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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汉华.法学教育的双重性与中国法律教育改革[J].比较法研究,2000(4).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2

远程法学教育伴随着远程教育,也经历了函授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网络教育这三个阶段。函授教育是以邮政通信和印刷技术为基础;广播电视教育是以录像、录音的电视、广播技术为基础,广播电视大学也就应运而生了;网络教育是以计算机网络、多媒体、卫星通信等技术为基础,也成为现代远程教育。电大的远程法学教育也在发展,在先进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实现不分时间和空间的多媒体的音频、视频、数据等信息的传播,进行交互式的远程法学教育。这种教育形式与普通教育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教师与学生的教学活动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需要有特定的网络平台做支撑,没有面对面的实时交流,需要通过独特的课程设计进行沟通和反馈。远程法学教育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扩大了教学规模,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降低了教学的成本。这些优势使远程法学教育不仅成为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成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行法律宣传的重要途径。现代远程法学教育以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丰富的教学资源,提供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平台,普及了法律知识和提高了公民法律素养,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开放大学远程法学教育改革背景

1.终身教育理念的深入人心

终身教育,从字面的意思来看,就是人在一生各个阶段当中所接受的各种教育培养的总合。这包括人从出生到死亡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正规的、不正规的、学历的、非学历的教育形式。终身教育理念对开放大学建立的影响是把成人教育纳入终身教育的体系中。教育决不仅限于国民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而应扩展到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阶段,教育的范围也应扩展到生活技能和知识各个领域。成人远程教育正是构建知识经济时代终身教育的主要途径,随着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在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网络技术的发展

计算机网络(Internet)最早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90年代进入我国,在我国起步虽晚,但是发展极为迅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网络已逐步由单一的数据传输网向数据、语音、图像等多媒体信息的综合传输网演化,成为信息资源,存储资源、计算资源共享的新型信息平台,对社会各个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15年,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人们的生活和学习方式随着网络的逐渐普及发生着变化。微课、慕课、翻转课堂、手机课堂等都是“互联网+”对传统教育的影响。“互联网+”已经成为成人继续教育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开放大学成人继续教育也应顺应趋势,搭上“互联网+”这艘大船,迅速开展远程网络教育。

3.司法考试法律职业化的要求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法律职业化发展的要求,并对法学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它对法学高等教育和法学继续教育发挥出导向作用,对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起到检验作用,是法学毕业生成长为法律职业化队伍一员的桥梁。培养法律职业人员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由多元化的教育、培训形式制度构成,也是贯穿于法律人职业生涯始终的。远程法学教育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部分成人法学继续教育的学员都是想通过远程法学教育这座桥梁,最终达到进入法律职业化队伍种的目的。因此,远程法学教育也应和司法考试的标准一致,包含法律职业知识、素养和技能的培养。

三、开放大学远程法学教育改革建议

1.招生对象

随着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法律职业教育培训空间会不断拓展,招生的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学历和非学历远程法学教育、培训成为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开放大学远程法学教育也应扩大招生范围。如对农村干部和群众进行远程法律培训,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的执政水平、培养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法律素养。对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也是远程法学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出知法懂法的明白人、守法用法的好公民。远程法律教育服务社区,不仅包括对社区公民的终身教育,还包括对社区管理工作人员的终身教育,提高社区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培养目标

开放教育远程法学教育培养目标要参照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人才的标准。法律人才的培养既是人文素质教育与法律专业教育、理论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的统一,也是岗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满足法律职业对其从业者在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上的整体要求的法律人才,才能成为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3.课程体系

根据开放大学远程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它在课程体系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重点讲授原理,还要注重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的培养。课程体系建设也要根据司法考试所要求的法律职业化要求,逐步规定该专业的核心课、主干课和选修课。理论基础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学等,在此基础上还应开设物权法、侵权法、法律文书、律师事务等培养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的课程。根据远程法学教育培训的目的确定课程体系,既是本专业或培训的基本要求,更涉及到学生的基础知识学习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等问题。

4.教学模式

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不同于普通高校的教学模式,一张网、一个移动终端,几百万学生,学校任你挑、老师由你选,这就是“互联网+”时代的远程教育。远程法学教育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手段,在一定的网络平台上,提供课程资源和教学活动进行交互式教学。首先,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新教育理念。教师在制作教学资源、准备教学活动的时候应该更多地加强学生能力的培养,发挥学生能动性,帮助并指导学生进行主动学习。其次,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要由单纯的知识技能的传授者向整个教学活动的指挥者转变,整合和建设有效的学习资源,学生才能更好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选择不同类型的资源。没有教师的主导,学生的主体作用很难发挥。

5.师资培养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3

1.法律诊所式教育。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美国的法律诊所,已经在多年的实践运用中被证明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升华理论知识、获取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锻炼职业技能与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下,课堂教学中,围绕学生承办的实际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使学生在交流互动中获得实践和法律上的知识;课堂外,学生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案件,在实务中提高自己法律理论的运用能力,获取法律职业的实践经验,培养法律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因此,在高校对专业型法律硕士的教育中更多的运用法律诊所课程和方式,能够有效地培养专业型法律硕士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

2.课堂教学与远程观摩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课堂教学在我国两千过年的教学体制和理念中都占据着首要的位置,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知识的讲解和分析,以“传道授业解惑”。但是,对于实用性极强的法学专业和专业型、复合型的法律硕士来说,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仅仅只有课堂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我国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在内的少数高校与当地法院进行联系,构建法庭审判的远程观摩网络,让学生不出校门,在教室中就能观摩到各类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并能够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认真学习和研究律师、法官以及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行为。课堂教学与远程观摩的结合,能够使学生更好的掌握理论知识和运用技巧。

3.实习与研究相结合。教师与律师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一个在研究中研究,一个在实践中研究,大学教师甚至教授,通常都是埋头做学问,理论能力和学术能力很高,但却忽视了实践。我国目前的高校教育,多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学生的实习成为毕业和就业前的一道程序。但对于专业型和复合型极强的法律硕士来说,虽然其在就业和择业方面比法学专业的学生有着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但是专业理论功底较弱,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的胜任能力存在一定问题。增加专业型法律硕士的实习教育,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只有更多的进行实习,深入法律职业的基层和实践中,真正与法律职业工作者联系在一起,才能发现目前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现状和问题所在。让学生更多地在实习中发现问题,并进行研究和总结,能够更好地锻炼学生的观察能力,提升实务技巧,培养职业道德。

二、总结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4

⒈远程教育的概念及特点

“远程教育”一词目前世界上公认最早的使用是1892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正式运用的“Distance Education”这一术语。远程教育是指由特定的教育组织机构,综合应用一定社会时期的技术,收集、设计、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构教育环境,并基于一定社会时期的技术、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以及出于教学和社会化的目的进而为学生组织一些集体会议交流活动(以传统面对面方式或者以现代电子方式进行),以帮助和促进学生远程学习为目的的所有实践活动的总称。在所有活动中,教师是以教育资源的形式或学习帮促者的身份与学生保持着一种准永久性分离的状态;而学生与教育组织机构(教师)或学生与学生之间将通过建立双向或多向通信机制保持即时会话。

现代远程教育是信息时代的到来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教育方式。它以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为依托,特别是因特网的普及,远程教育的手段有了质的飞跃,成为信息技术条件下的远程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主要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兼容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形式,是一种多媒体优化组合模式的教育方式。与传统教育手段相比,其特点是:

第一,远程教育打破了学习时空的局限。远程教育减轻了教育发展的地区不平衡,有利于充分利用师资力量和网络上丰富的共享教学资源,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同教育资源的优势。教师和学生能够跨越空间进行实时或非实时教学互动,学生也可以利用互联网络随时接受教育。

第二,远程教育便利了教育资源和教育信息的迅速传播与交换。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系统,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一系统通过不断地吸收新的知识,使其传递的知识和信息呈爆炸性地增长,也促使远程教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推动教育高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内容。

第三,远程教育的教学方式改变了师生之间的关系。由被动教育向主动教育转换,凭借网络可实现教师和学生之间多种不同身份的互动教学模式。

第四,远程教育中传递的信息具有实时性与交互性。网络传递的实时性和交互性保证了远程教育中的信息的双向和多向交流。学生可通过互联网将作业和练习以电子邮件或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与教师进行交流,提出问题并得到教师的解答。借助于网络的远程教育可以使教师能够便捷地收到学生的反馈信息,更合理,更迅速地调整教学进程。

⒉中国远程教育的发展历程

1996年,清华大学王大中校长率先提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1997年,湖南大学首先与湖南电信合作,建成网上大学。清华大学则在1998年推出了网上研究生进修课程。1998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和湖南大学为国家现代远程教育第一批试点院校。1999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意见》。同年9月,“CERNET高速主干网建设项目”立项,其目标为力争在2000年12月前完成CERNET高速主干网的建设,满足我国现代远程教育需求。2000年,教育部颁布了《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范围扩大到31所,并颁布了《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明确授予试点院校招生标准的制定权和学历授予权。2000年,31所试点高校在北京成立了“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以加强试点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资源的建设与共享。2001年,批准建设首家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此外,教育部继续扩大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的试点范围,从原有38所院校扩至目前的45所。2002年,《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编制完成并颁布施行,中国科学院通过远程教育系统开通“空中教室”。2003年,教育部启动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启动。2004年,远程教育投资占教育信息化总体投资的21.2%,达到70亿元。2005年,国内几个调研机构我国网络教育市场规模调查数据均显示,我国网络教育市场超百亿元。同时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也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网络教育的发展被列入国家支持的高度。2006年,教育部高教司发文,正式启动“数字化学习港与终身学习社会的建设”示范项目,而同期全国接受远程高等教育的学生总数达280万。2007年,远程教育基本覆盖所有农村中小学。2008年,李东生等30多名两会代表递交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提案,阿迪力等两会代表递交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提案。截至2012年,我国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已有68所,远程教育的发展日益繁荣。

二、中国远程教育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67所高等院校为主体、中央电大及其44所省级电大共同发展的现代远程高等网络教育体系。远程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远程教育利用网络优势弥补高校在这方面的不足,尽可能地为广大公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其互补性较强。但毕竟远程教育属于新兴事物,其发展仍不充分,存在着诸多问题,必须正确面对。

⒈远程教育的定位仍然比较模糊

当前我国关于远程教育的立法仍显薄弱,特别是专门的立法文件仍未制定。当前对远程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地位和作用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出现了法律的空白,也在客观上给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管理带来了困难。以电大为例,部分地方电大被与其他学校合并,一些电大逐渐失去独立办学的地位。严重削弱了远程教育的独特优势,也进一步影响了合并各方的教学质量,这对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⒉远程教育机构的设置及自主办学的权利仍不明确

当前关于远程教育机构的设置的法律法规依据为教育部颁行的《广播电视大学设置暂行规定》,但对于单独设置远程教育学校、合作办学等问题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致使政府对远程教育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使学校不能够真正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⒊远程教育的管理体系、机制尚需进一步的完善

当前国家实行依法对远程教育学校的宏观管理和远程教育学校依法进行的内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政府的管理主要是对教育进行宏观规划、确定发展目标、规定远程教育学校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利用拨款调控远程教育的规模和结构、组织对学校的评估和对学校实行监督等。学校的内部管理包括招生工作管理、教学过程管理、考试管理、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管理、校外教学支持服务管理等。在这些方面既没有形成管理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与此同时,远程教育的学位授予权仍不独立,依旧归属于其所依托的相关高校,这种限制对于远程教育的独立办学和独立发展的不利影响仍比较严重。

⒋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仍较为严重

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版权制度的宗旨在于对智力劳动成果给予保护,并在智力劳动成果的生产者和使用者以及社会大众之间建立一种平衡,以实现激励人类创造和社会进步的目的。远程教育这种新的教育方式冲击了传统的版权制度,打破了传统版权法所建立起来的利益平衡机制。我国的远程教育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但与发达国家相继展开的远程教育立法和研究相比,仍存在明显的滞后。在立法方面,我国缺乏对远程教育的相关立法;在学术研究方面,研究远程教育版权问题的专门论著廖若星辰;在实践中,也主要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加以调整。因而,如何保护教育资源的只是产权问题仍然属于必须面对而且不能够回避的问题。毕竟这还关系着办学者和教师的知识产权利益,乃至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关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的远程教育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但要解决这一问题仅仅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和加强管理仍稍显不足,单纯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政策手段仍有弊端。我们应该看到,现阶段有关远程教育的立法不能满足远程教育发展的需要。而通过立法予以解决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故制定法律予以规范也势在必行。

三、中国远程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现代远程教育迅猛发展的同时,与之配套的法律规制的缺失越来越成为制约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瓶颈,亟待解决。目前,我国现代远程教育主要是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加以指导,此类规章多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出现。这些管理规章对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作为规章制度,系统性、科学性的先天不足导致我们国家对于现代远程教育的管理还没有完全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正是基于现代远程教育发展面临的诸多严峻现实,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相关立法已经迫在眉睫,这是现代远程教育继续健康发展的基本需要。

⒈中国远程教育专项立法缺失

当前我国教育法体系主要是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1995年的《教育法》、1996年的《职业教育法》。其中关于远程教育的规定,大多概括为“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缺乏具体规定,长此以往,则远程教育的发展前景堪忧。特别是当前教育产业化背景下,产业的发展对于法律的依赖也日益增强。而法律的缺失则造成了教育产业发展的混乱。以远程教育为代表的新型教育模式的发展也将遇到瓶颈,其合法身份和独立发挥受到质疑。远程教育的性质、任务、作用和法律地位的不明确直接导致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思想不统一、办学和管理活动较为混乱。面对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中国教育产业的开放度也日益增加,许多境外的教育机构也到中国招收学生,开展远程教育。今后将逐步形成一个公立、私立远程教育并存与国内、国外远程教育并存的远程教育市场,用什么方法来保证这个新兴市场的正常秩序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⒉立法有助于构建有序的远程教育竞争环境

当前远程教育领域的竞争十分激烈,但是至今尚未建立起公正、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这也就直接造成了一种恶性无序竞争的局面。竞争准则不规范,竞争环境也不公正,存在诸多潜规则和陷阱。通过立法明确现代远程教育办学主体和管理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有助于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现代远程教育竞争环境。

⒊立法有助于建立现代远程教育的监督评价机制

现代远程教育还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则,导致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资格、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缺乏社会力量的有效监控。通过立法明确现代远程教育的社会监督和评价办法,有助于形成现代远程教育的监督评价机制,督促现代远程教育办学水平的提升。

⒋立法是依法治教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但是,要做到依法治教,首先要有法可依。对远程教育中的问题,都应有相应的明确的具体的法律进行规范,以保证远程教育的法治化,促进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而国外远程教育机构在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下健康有序地发展,使远程教育在促进高等教育民主进程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应当促使我国高度重视远程教育专项立法的实施。

四、中国远程教育立法的设想

⒈抓紧制定专项法律法规

通过全国人大立法或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的形式规范中国远程教育机构办学和科研,同时规定远程教育机构的办学理念、宗旨、目标、机构、管理、投入等,保证远程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办学政策的连续性,为远程教育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供法律保障。各省市人大和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保证该项法律法规在地方得以顺利实施,引导和促进地方远程教育的繁荣。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远程教育的定位,即坚持其“大学”定位,把中央远程教育机构办成世界一流的开放大学,包括形成一流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课件资源、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把部分条件较好的省市机构办成具有一流水平的区域性远程开放大学。同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保证远程教育机构能够更好的提升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实现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

⒉依法保障办学的自

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将远程教育定位为“开放性高等学校”。电大目前的在校生已接近300万人,这在招生规模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但从其办学层次和地位来看却最低,实际上只是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教育学院。远程教育要以新的模式和方法应对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与个性化的教育需求。然而办学自的缺乏使得远程教育的发展前景受到极大的限制。因而需要通过立法,保障远程教育机构的办学自,使得远程教育机构可以有的放矢地开设相关的课程,安排授课的方式,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优势。

⒊立法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和省市远程教育机构要进一步确立服务地方、服务基层、服务学生的意识,认真分析和梳理办学管理的内容和程序,贯彻落实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减事放权,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服务基层质量和水平的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赋予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监督管理职能,促使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保证远程教育的健康发展。

⒋立法保护远程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5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法律人才精英化

一、引言

近三十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得到了快速地发展。特别是在上世纪末高等教育实施扩招以来,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更可谓是一日千里。然而中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却导致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与法律职业需求之间的严重脱节。如何培养法律人才与应该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

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严重脱节状态不仅背离了法学教育的初衷和法律职业的发展,而且日益成为当前法学教育的最主要问题。

1、法律从业人员的非专业化现象依然存在

建国后,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如退伍军人),大量进入法院,检察院的现象非常普遍,结果是法学专业人才进不了法院,法院又缺乏法学专业人才,这给我国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带来了巨大的伤害。2001年7月,我国两院一部公告,从2002年起实行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这对于我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导向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统一的司法考试覆盖了法律职业的绝大部分,统一的司法考试实际上意味着统一了我国三种主要法律职业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司法考试制度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法律教育培养的方向,使得中国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不正常的分离状况有一定的改善。但是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对考生的专业背景没有要求,司法考试本身也主要考记忆力,所以没有经过法学专业训练的考生也一样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并进入法律从业人员的行列。甚至有些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为了让地方司法机关从业人员取得法官、检察官资格,实施所谓的“小司考”政策,对当地的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单独考试,而且合格分数远低于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这种行为对我国法律的专业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所以统一司法考试不能等同于我国的法学教育制度能够满足法律职业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2、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法律职业化训练严重不足

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法治国家的真正建成,很大程度上应该取决于法学教育能否培养出真正拥有真才实学且具有法学献身精神的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而能够称得上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的人都应当具备法律职业的实践能力,而不仅仅只掌握空洞的法学理论知识。法学教育不仅应当是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等法律综合素养的养成,同时还应该是一个法律职业素养、法律伦理道德、法律信仰的培养过程。

高等教育扩招以后,中国的本科法律教育空前繁荣。原本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会极大促进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但是中国的法律本科毕业生却遇到了非常严重的“就业难”问题。法学本科生的就业难不仅出现在一般院校,名牌高校也不能幸免,其中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大学法律教育存在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导致法学本科生不能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法学本科生主要有以下问题:

(1)法学学生知识结构单一

高等教育法学院大学四年一般仅学习法律知识,对其他知识涉猎较少,因而毕业后往往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法律问题通常也都是社会问题,解决法律问题一般需要多种知识基础。目前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经济、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不是那种法学专门性人才。目前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严重不符合这种社会要求,所培养出的人才不为社会所接受也就在情理之中。

(2)实践能力不足

据笔者的调查发现,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到法律实务部门工作后,一般都需要三到四年时间,才能独立处理案件、承担各种法律事务。法律实务界普遍反映学生理论有余,实践能力不足,对法律事务的实际解决缺少处理经验。

(3)法学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没有满足法律职业的职业要求

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培养职业化目标,因而目前的法律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过于注重知识传授、课堂教学和法条教育,没有体现出对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的足够重视,各专业课程也较少的关注职业技能的训练,有关法律精神和法律职业伦理的熏陶更是缺失。

(二)法律教育的大众化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量大大增加,由此推动了各种法律培训机构以远远快于其他专业的速度扩张,正是在这样一种法律教育的大众化的背景下,使得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由于途径的不统一而导致法律人才培养类型和结构的混乱。

1、法律教育大众化趋势

法学教育在西方国家一般都实行精英化教育,有其特殊的教育方式,但是我国的法律教育在人才选拔、教学方法和培养目标上与其它一般专业并没有明显的差异。我国法学本科生来源于全国的高等教育考试,中国的法律教育在专业准入条件方面与其它专业相比并没有特殊之处。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上,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采用与其它人文社会科学几乎相同的教育模式,课程设置基本包括法律基础课程和一般选修课程,授课方式也主要采用讲授式教学。在培养目标上,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其它一些人文社科专业一样,属于法学学科教育,主要培养一般的法律通识人才。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这种普及化的法律教育方式的特点,决定了它们在功能上只能发挥法律知识传播和普及的作用,而不是法律职业人才的全面培养。这一点对于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来说,无疑具有致命缺陷,这种法学教育的缺陷在于,它的功能没有体现在“育人”,而在于“制器”。法律职业需要的是信仰、伦理、心智、法律理论都比较完善的专业性人才,是完整的法律人,而这些普及化的教育模式一般只能起到了传播法律知识的作用。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6

1 西部医学教育现状

中国西部地区一般是指西南五省区市和西北五省区以及内蒙古、广西两个自治区。西部地区幅员辽阔,面积约685 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71%;人口约3. 65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9% ,是我国经济欠发达、需要加强开发的地区,它也是我国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中国西部边陲,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又成为第二座“欧亚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新疆人口为1963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60. 5%。共有47个民族成份[ 1 ] 。

又如,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面积122. 84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是世界上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西藏自治区是中国人口最少,密度最小的省区。现有人口221. 8万,人口密度为1. 73人/平方公里,只有全国平均数的六十分之一。全区人口分布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南部和东部。藏西阿里、藏北那曲,人口特别稀少,往往百里不见人烟[ 2 ] 。

尽管中国政府在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中,不断加强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在上世纪末的时候又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构想。明确提出“大力加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这些决定和构想对西部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起到了一定的普及、推动和提高作用,但医疗卫生工作条件较差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现状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改善西部地区医疗卫生条件,不仅对于中国医疗卫生总体水平的提高,会有直接作用,而且也会对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特别是尚处于发展中和暂时落后的国家,也有一定可借鉴的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跨越式”改变西部地区医疗卫生现状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大力开展医学远程教育。

2 远程教育

2. 1 远程教育的特点

2. 1. 1 可以突破学习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现代远程教育提供的是同步或异步方式教学。学习者可以不受自身工作条件的限制,在只需有终端接收设备(计算机或电视机)的条件下,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获取自己所需要的教育内容和信息。这种教育不同于一次性的学校教育,而是实现终身教育的最佳方式。

2. 1. 2 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 它把传统的以“教”为主的教学模式,改变为以“学”为主的教学模式。它可以针对每一个学习者,按最有效的个体化原则来组织学习,更注重培养自学能力。它能及时反馈和调整学习内容,体现因材施教、因人而异的教学规律。

2. 1. 3 有利于创新意识培养 现代远程教育可使用多媒体手段为教学服务,与传统班级课堂教学和广播电视教学相比,它能够实现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和及时反馈, 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开发大脑潜能,培养创新意识。

2. 1. 4 有利于共享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效率和效益

它可以把最优秀的教师集中在一起授课,让更多的人同时获得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实现资源共享,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效益。远程教育的这些特点,能够针对西部地区地广人稀、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有效普及和提高当地医疗卫生工作者及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这也正是他们了解国内和世界前沿学科动态的理想方式。

2. 2 远程教育的开展方式

2. 2. 1 网络教育(学历教育)  在试点的基础上,教育部近几年分批在全国比较知名的高校中已批准67所高校和中央电视大学公共服务体系可以进行网络教育。这68所开展网络教育的学校中,有13家院校提供医学远程教育,涉及基础医学、中医、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共工程、卫生事业管理、医学信息管理等十余个医学相关专业[ 3 ] 。他们的教学方式或采用“地网”,或采用“天网+地网”形式,主要的学习功能模块有实时授课、网络点播、在线答疑、电子留言,网络作业、资源连接等。学历层次包括专科,专升本。

2. 2. 2 医学网站(非学历教育)  除教育部批准的试点普通高校网络学院提供的学历教育外,另有好医生网、37℃网等网站在非学历医学远程教育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好医生网站是卫生部批准的医学专业信息网站, 是药监局批准的经营性医药网站,也是目前卫生部批准的国内第一家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医学教育,并有权授予国家一类继续教育学分的医学教育网站。该网站拥有国内最强大的学术阵容做后盾,开设医护人员的专业教育,如:继续教育,卫星远程教育,考试辅导, 岗位教育等;医院科教领域的信息管理技术, 如: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专家系统, 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等; 医药企业的信息化产品,如: DIS, Online-Training, SMS等。其中卫星第一频道以专题讲座、讨论、案例为主要内容;第二频道侧重国内著名医院的手术直播和手术点评;第三频道主要内容为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辅导。通过网站内容的学习,既可以学习和了解最新最前沿的医学知识,还可以获得继续教育学分,满足医务人员业务考核及职称晋升的需要。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对550万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 以扩大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面[4] 。

除此而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网站和学术性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司的网站也开展着有关医疗卫生教育或继续教育工作。

2. 2. 3 远程医疗 远程医疗是网络科技与医疗技术结合的产物。它以计算机和网络通信为基础,实现对医学资料(包括数据、文本、图片和声像资料)和远程视频、音频信息的传输、存储、查询、比较、显示及共享。它通常包括:远程诊断、专家会诊、信息服务、在线检查和远程交流等几个主要部分。远程会诊是一种两地或多地医生交互式共享病人诊断信息,特别是放射学图像、超声图像、病理检查、心电图、血压等多种报告的分析诊断过程。最终诊断报告由本地医生提出,异地专家只是提供参考意见,以协助本地医生作出正确诊断。

远程会诊包括:治疗方案会诊、手术方案会诊、明确临床诊断会诊等。远程诊断是在分享医学影像及其他各种诊断信息的基础上,最终诊断报告由远在异地的专家签署。它涉及到图像的数据采集、压缩、传送、解压缩、处理和显示等各个技术环节。远程诊断:包括病理诊断、放射学诊断、皮肤病诊断、超声诊断、内镜诊断等。在开展医学远程教育的过程中,一些较传统的方式也起着很大作用。比如,通过播放光盘和收看有线电视来获取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 对医学远程教育思考

3. 1 转变观念,提高对远程教育的再认识

20世纪后期以来,知识的增长呈现爆炸趋势,信息和知识的获取方式也是多种渠道的,特别是网络的出现不仅是学习方式的一次革命,也是学习理念的一次革命。虽然,远程教育的开展在我国时间并不很长,但以其灵活性、普及性、终身性和共享性的明显特点而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在中国西部,由于其教学条件、教育资源,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与发达地区有着较大差距。实施远程教育,对这里的人们在较短时间内,提高教育和医疗水平,进而摆脱贫困走向小康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是时展的必然,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早行动早受益;行动范围越大,受益面积越广。而且要将这种对远程教育的认识,通过方案规划,经费投入,人员培养等环节加以落实。

3. 2 共享资源与标准化

3. 2. 1 资源共享 在开展远程教育的过程中,资源建设与开发无疑是项基础性工作。在资源建设中往往存在资源较少,即“有路无车和有车无货”的问题以及资源浪费的问题。现在西部地区已建起许多网站,但实用内容较少,有的甚至仅是一个简单的网页,没有可连接的实际内容;有的则是内容和水平较差,是一种低层次重复。这种形式的网站是对资金,时间和人才的浪费。因此,必须要花大的精力和投入加强资源建设。在共享多种形式的网络资源时,还应对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印刷资料和电子光盘资料一并加强建设和共享。

3. 2. 2 标准化 我国目前远程医疗尚无统一制式,信息传输存在着通讯信道不同、应用软硬件不一致、设备不兼容等问题。为共享资源,我们需要有一个国家统一的并力求于国际接轨的标准以推动远程医学教育健康发展。

3. 3 建立并完善远程医学教育中的法规 远程医学中的法律、法规涉及到远程医学能否长期有效开展的问题。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医疗信息可能涉及司法鉴定中的法律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例如,现行的法律规定要求使用“书面的”、“签字的”或“原始的”资料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对电子病历、电子医疗文书、电子文档、电子签名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中,既有从国家宪法和部门法的高度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活动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约束,也有直接约束计算机安全、国际互联网安全的法规,还有对信息内容、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产品授权审批的规定。但是,目前尚未见到有针对企业级或部门级的局域网管理法规,更没有信息化医院从业自律和他律的法规性规定。

3. 4 加强对远程教育的规范管理

3. 4. 1 卫生部对规范管理的要求 在《卫生部关于印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写到:“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卫生服务的需求,须利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建立终生教育体制,以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指出,“远程医学教育是采用先进信息技术,使广大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获得知识的一种全新教育手段,是我国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对于采用远程教育开展医学培训和教育的方式,卫生部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在此基础上,为了规范管理,在一些具体条款上也做了相应规定。如要求“远程医学教育的服务对象以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为主。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经审核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教育培训等教学项目或课程。”在管理上要求“远程医学教育实行行业管理。由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实施。卫生部负责远程医学教育制度的建立和管理,远程医学教育规化的制定,远程医学教育制度的督导和检查;负责对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卫星网络、计算机网站的资格进行审批和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统筹规划下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远程医学教育规化、实施细则,协调、督导和检查远程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当地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教学站。”

另外还规定了各类继续教育项目和学分的批准程序及授予标准。这些规定和要求对开展远程医学教育起到了很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3. 4. 2 教育部对规范管理的要求 为规范管理,教育部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主要有:《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体系》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的通知》。

这些文件不仅有对开展远程教育的构想、条件,还有对教学环节中的质量监控,学籍及证书管理以及评估等问题的规定,它对于加强和规范远程教育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

3. 4. 3 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要求 由于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实践和操作性很强,关系到人身生命。遵照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和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人力的需要以及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文件要求,自2002年10月31日起,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医学教育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很重要,离开这个环节就不可能培养其成为一个合格的医务工作者。

尽管教育部和卫生部在管理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而且各有关基层单位也制定了相应制度和办法,但是,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新的问题和矛盾还会不断产生。因此,需要在实践中对这些规定和措施不断予以完善。

诚然,远程教育是改善和提高像中国西部这样自然条件较差,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和流失严重的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条件,构建终身教育的一条有效途径。但如果远程教育同时也能与其他教学形式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种教学手段优势,尤其是加强与实践环节的结合则会取得更好效果;同时,也要不断学习和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开展远程医学教育中的一些先进经验,才能推动我国远程医学教育有更大发展。

参考文献

[ 1 ] xinjiang.gov.cn/1$001/1$001$001/12.jsp?articleid=2004-3-30-0001

[ 2 ] llas.ac.cn/xb/xb_xz.htm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7

摘 要:近期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及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笔者通过探析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及改进措施,希望可以改进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现状;改进措施

Abstract:Several criminal cases happened recently,such as poisoning criminal case,have caused an uproar in the whole society,which illustrate that the seriousnes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overty of legal consciousness as well as the shortage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In this passage,the author will analyze and probe into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provide some improvements and hope to elevate the drawbacks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 as well as to hoist the relevant legal accomplishments.

Key words:leg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current condition;improvement strategy

现如今,尽管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已经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然很淡薄,许多大学生都觉得法律离他们很远,觉得在大学校园里不会存在什么法律问题,事实上,除了盗窃、打架斗殴等常见的法律问题外,在高校还存在许多其他法律问题。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更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同时也给高校的法治教育敲响了警钟。那么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如何,而又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改进呢?本文将就此问题逐一探析。

一.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普遍存在对法律认识不足的状况,并且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社会及家庭同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之所以要将高校法治教育单独提出来,是因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目前,高校已逐步重视法治教育,但是仍然存在不足,那么高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存在哪些不足呢?

1.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空洞单一。如今,即使是设有法律专业的高校,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的法律方面的课程也较少,而且基本流于形式,教育形式仅局限于口口相传的说教方式,而这种形式调动不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很单一。我国高校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在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法律内容空洞,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法律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中所占比例偏小;课程设置上对公民基本权利不够重视。”①

2.高校法治教育所需师资力量欠缺。除了法律课程较少外,专业法学科班的授课教师也很缺少。专业的法学教师基本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辅导,而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基本上都靠辅导员及兼职教师,而大多数的辅导员都是非法律专业毕业,再加之平日工作量大,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只能进行一些极为基础的法律常识指导,对于思维活跃的、应该得到更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来讲是远远不够的。

3.学生自身对法律的不重视。迫于就业困难等现状,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普遍不够重视法律课程,而把大部分的经历用在专业学习上。他们对法律方面的公共课采取死记硬背,临阵磨枪等方式来应付考试,更有些学生觉得只要自己不做违法的事情就可以,法律离自己很远,法律意识淡漠。这些原因都造成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信仰的不足。

二.高校法治教育不足的改进措施

通过阅读一些相关资料,对于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笔者希望以下几点经验、方法可以改进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

1.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多引入贴近学生生活、能够引起学生兴趣的案例,可以把不易懂的法律条例转换为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展示,这不仅有易于学生的理解,也会加深学生对条例的释读。如与就业有关的合同法,与生活相关的婚姻法等。

2.合理安排教育课程时间,将法治教育提前到高中、初中、小学甚至学前教育,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前提背景。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要只是进行几个学期的学习并以考试结束,而是要贯穿于大学期间整个学习生活中,可以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因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长期学习积累的。

3.学习法律的教育形式应该多样化,不应该只局限于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方式,可以把法治教育渗透分散在其他课程当中,采取渗透式教育。重视实用性,建立法律学习的第二课堂,边学习边实践,把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形象具体的行为方式。还可以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总之,要“以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为基础,以法律意识的培养为核心。”②

4.注重师资力量的引入,提高教师素质及素养。高校的师生关系是指高校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围绕知识信息传递、思想交流、感情沟通等方面展开的交往活动,通过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倾力合作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③因此高校师生关系是贯穿于教育整个过程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学方式。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注重培养教师的法律素养。首先专业法学教师的法律素养要过硬,同时有做律师的经历的教师不仅能从理论上教育学生,还能让学生从实践中学到更多东西。另外,作为大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辅导员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辅导员老师更要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依法办事,平等对待学生,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对辅导员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努力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课题: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工作模式建构研究――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视角》(课题编号:JGZXS1230)。

注解:

①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28-29页

②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45-46页

③ 《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义军.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状况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6.

[2] 普玉松.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2009.

[3] 石书伟.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01.

[4] 张红.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及培养方法[J].中国市场,2008.

法律专业远程教育篇8

延伸援助促和谐

社区矫正人员,指的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张家川县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为 245人。为了让这一特殊群体重树生活的信心,找回人生的航标,县远教办牵头联合政法部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向,积极帮建就业渠道;同时根据其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有效消除了社会隐患、助建了社会和谐。

开展创业培训,打通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快车道”。社区矫正人员易受到歧视,因此其重新回归社会时,就业往往就成了“老大难”。县远教办根据这一现状,协调民政、农业及乡镇党委等部门,对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政策上扶持,在资金上倾斜,使其实现稳定就业。县远教办建立了荣乐羊绒加工厂、鑫达矿业公司、宏升养殖场等5家社区矫正阳光技能培训基地,利用远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蔬菜大棚种植、牛羊规模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协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以“伊香拉面师”培训班教学基地为载体,聘请兰州民族职业学校教师为社区矫正对象讲授牛肉拉面原料、面坯制作和骨汤调制等工艺;培训后成绩优秀的推荐就业。通过种类丰富的创业培训,已经有80名社区矫正人员走上了自力更生之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主任马德感慨地说:“考虑到培训对象的特殊性,这样的培训不只是简单地帮一些人找到了合适工作,更重要的是为全县社会的稳定也出了一份力!”

开展法律帮扶,打造社区矫正人员的“求援直通车”。社区矫正人员需要法律援助时,往往出于自卑心理而退避三舍。县远教办根据这一现状,开通了“远程教育法律援助平台”,聘请多位专家制定了“法律知识套餐”,运用远教平台视频互动系统随时为社区矫正对象服务;同时每月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举办一次“远教法律视频对话课堂”,在依法维权方面现场答疑释惑。乾鑫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魁正律师就是县远教办协调来的法律专家,目前他已免费为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起、调节民事纠纷30起。他对此深有感触:“社区矫正人员由于身份敏感,往往是最需要法律援助的!我们为他维权,能消除用非法手段维权可能导致重新犯罪的隐患,社会和谐系数自然就提高了。”

延伸职能促团结

张家川县是陇东南唯一的、也是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县内有信教群众26.8万人,占总人口的84.25%。这一基本县情,决定了全县远教工作必须紧密围绕民族主题,利用远教平台优势进行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等,提升宗教界人士自身素质,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社会作用,从而促进全县民族团结。

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宗教界人士自身素质。县远教办以甘肃省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张家川县培训中心为主阵地,以宗教活动场所书屋为辅助,整合远程教育网络资源,采取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四个维护”的教育,对宗教界人士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同时组织开展了“宗教知识进支部,政策法规进寺院”的“双进”活动,切实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自身建设,提高宗教界人士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自2013年以来,县远教办对全县多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15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宗教专干进行了培训和辅导,培训达4500人次。龙山镇清真中寺阿訇马效益借助寺里的农家书屋和远程教育等资源,坚持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知识,并通过“主麻日”“聚礼日”等活动传授给信教群众,为广大穆斯林群众解决生活和思想上遇到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开展专题活动,发挥宗教界人士社会职能。县远教办高度关注宗教界人士在社会各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深入开展了以“村党支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协助村党支部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村干部联系宗教人士,引导宗教人士自觉做到‘四个维护’,宗教人士协助村干部宣传政策、教育群众;党员联系信教群众,引导信教群众移风易俗奔小康,信教群众协助党员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引三助”活动,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联系更加紧密,充分发挥了宗教界人士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省人大代表、县伊斯兰研究中心主任李元珍在信教群众中有很高威望,他组织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利用“聚礼日”,通过远程教育专题学习党的政策,宣传征地拆迁等法律法规,传授伊斯兰诚信、公平、行善等和谐理念,帮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排除纠纷等。大家都称赞道:“作为远程教育示范户,李阿訇在宣传政策、化解矛盾、疏导情绪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值得我们学习。”

延伸服务拓未来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县远教办将青少年学生纳入了远教工作范围,充分发挥远教平台覆盖面广的优势,在校园开展了法律知识教育、国情教育、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从而做到了“远教从娃娃抓起”。青少年学生在提升素质、掌握知识的同时,对远程教育也加深了印象。

开展法律讲座,为学生撑起“成长保护伞”。县远教办围绕增强学生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的目标,充分运用各学校远程教育依托站点,邀请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等基层法律骨干组成远教普法讲师团,深入县一中、阿阳中学、张川镇中学、新建小学等10所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对学生宣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从而提高学生分辨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2013年以来,县远教办已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0多场次,免费为学生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600余册,接受教育的青少年学生达3654人次。县一中高二五班学生韩聪慧高兴地说:“听了远教法制讲座后,感觉对生活学习很有帮助,自己依法行事和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提高了。”

开展爱国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爱乡情”。县远教办围绕学生道德素质建设这一主题,充分发挥远教平台的“红色课堂”作用,依托张家川县民族博物馆、张家川县沈遐熙革命纪念馆、张家川回乡风情园这三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观;同时邀请2013十大陇人骄子马继东和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个人蒲永鸿,在校园内开展爱国主义精神专题宣讲会40多场次,举办“建设美好张家川”报告会15场次,加深了青少年学生对家乡成就、革命传统、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的了解,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爱乡情,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新建小学校长杨春茂赞叹说:“远程教育作为提升学生素质的一个新平台,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助于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格局。希望以后县里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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