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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问题8篇

时间:2023-12-13 17:42:48

社会建设问题

篇1

关键词:城市化 社会问题 社会建设 改善民生

进入21世纪后,与发达国家城市化率基本稳定的状况不同,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依然狂飙猛进,并成为世界城市人口增长的主要来源。2000年,世界人口有47%居住在城市;到2030年,预计这一比例将会达到60%(联合国,2006)。目前世界上各种城市,皆存在着彼得・霍尔(2005)所分辨的三种类型。除了“应付老龄化的成熟城市”(这类城市分布于北美、欧洲、日本、东亚部分地区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特点是人口稳定或者下降、经济成长和转型缓慢、有处理环境问题的资源)外,还有两种都正在经历快速城市化:一种是“对付非正式超限发展的城市”,代表性的有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和印度次大陆的很多城市、绝大部分穆斯林中东城市以及某些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的贫困城市,特点是人口快速增长(迁移和自然增长同样厉害)、经济严重依赖非正式行业、贫困非常普遍、环境和公共卫生的基本问题突出,管理困难;另一种是“应付奋力成长的城市”,这是中等收入迅速增长地区的城市,分布在东亚、拉美、加勒比和中东,这里人口增长率在递减,某些城市还面临老龄化的前景,经济成长依然迅速,但受到其他国家的新挑战,繁荣兴旺也带来了环境问题和其他社会问题。中国的城市尤其是沿海地区属于后一种。

一、转型期中国城市发展的问题

中国在快速城市化的条件下,所面临的城市社会问题主要有:

(一)区域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了严重的人口流动和人口迁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的是沿海经济优先发展的战略,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使得中西部地区的剩余劳动力纷纷到东部沿海地区打工,形成规模庞大的人口迁移现象。由于外出打工的主要是农民工,每逢春节都要回家过年,就形成了年复一年的农民工返乡潮,再加上春节期间探亲访友、学生回家形成的探亲流、学生流、旅游流,春节前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便会形成中国特有的全国范围内人口“大迁徙”景观。2008年春运遇上南方雪灾,人头簇簇的场景至今让人心有余悸。在如此集中的时间内产生巨大的人口流动,不啻给整个交通系统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也给全社会的管理带来困难。

(二)二元结构中的农民工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还导致严重的农民工问题,而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的后果,造成城乡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也使城市中的农民工广受歧视:⑴ 教育、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在城乡之间分布极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得不到受教育的均等机会,从而带来了贫困的代际传递。⑵ 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一方面使农民工身份在就业市场遭受歧视,另一方面更为农民工在城市落户设置了障碍,影响城市老龄化的加速发生,使得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三)经济转型中的社会性问题

因财富积累不足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包括:

1、大中型城市的交通拥挤问题。重庆、上海、北京、成都、天津、广州等城市人口均超过1000万以上,人口在500百万以上的城市也有10多个。在快速城市化之下,道路建设的速度明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庞大的城市规模和过高的人口密度,再加上道路规划的不尽完善,交通问题显得十分严重。

2、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和住房政策的制定。在城市政府财富积累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妥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使商品住宅市场充满活力,已成为城市政府必须要破解的一大难题。

3、社会保障不完备带来的贫困问题。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另外,社会保障资金的运转也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一些下岗失业人员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面临着失业导致的贫困。

4、部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目前全国共有118座资源型城市,涉及总人口1.54亿。进入21世纪,其中有50座出现资源衰竭,导致300万职工下岗、1000万职工家属的生活受到影响。由于资源型城市依托单一的资源发展城市经济,一旦遇到市场风险,就会给城市经济造成毁灭性打击。而随着资源的逐渐枯竭,城市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存在大量的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四)城市管理中的群体性问题

由于制度不健全或者政府管理经验不足导致的问题,远不止这几点,但的确很突出:

1、“城中村”和“边缘村”。“城中村”是因快速城市化引起城市包围乡村的现象;“边缘村”则是指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大量低质量住宅区,这些住宅区多为打工者的集中住所。由于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和长期得不到整治,“城中村”和“边缘村”往往成为城市管理的盲区,社会治安极其混乱,城市居民对这些来自农村的居民存在明显的歧视现象。

2、城市更新改造引起社会分化,并破坏了原有的城市社会网络。城市更新改造迫使低收入家庭迁往郊区,一方面破坏了原有的城市社会网络,另一方面使得低收入家庭逐渐集中,产生社会分化甚至贫民区的现象。

3、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伴随城市规模的膨胀和市场的扩张,城市中发生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概率大大增加,而政府在危机管理方面经验不足甚至疏于监管,可能会给城市生活带来危险。

4、经济改革影响到利益结构的调整。有人从改革中利益获得和丧失的角度将中国社会分为“四个利益群体”: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近来为百姓所诟病的中石油“天价吊灯”、“茅台酒”事件,以及电力等垄断性企业职工高收入高福利的曝光,都折射出“公共性”的吊诡。显然,这些国家垄断企业拥有许多特权,它们形成了不同的小圈子。这种单位制的本质,与建设一个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或公共政策体系风马牛不相及。

5、制度建设不健全。在各地比赛城市化速度的竞争中,城市政府办事粗糙,在城市规划、项目建设、拆迁补偿、土地出让等工作上,民主参与和监督的制度还很不健全,容易产生不公平、不民主和腐败等社会问题。近年来,社会矛盾十分突出,,无论是事件总数还是百分比,上升速度都很快。

二、转型期国家社会建设的思考

(一)社会变革的重要变量

今天,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波澜壮阔的大变革,既出现了与发达国家相类似的若干社会问题,又产生了在转型条件下的一些特殊社会问题(周伟林,2009),涉及的重要变量有:

1、超大的人口规模。相对于发达国家已经走过的城市化进程,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巨大的人口规模,其数量大于OECD国家的人口总和,在世界总人口中的占比超过20%,城市化率在十二五期间将超过50%。城市化还将继续使数亿人迁移到城市,因而城市如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提供充足的住房、交通、教育、社保等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如何管理,都将成为巨大的挑战。

2、全球化、信息化的影响日益显著而深刻。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全球化促进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范围的要素转移、资源配置以及文化交流。因此,城市经济的增长、城市空间的布局、城市功能的拓展,以及城市可以提供的就业岗位、消费时尚乃至城市运动,将直接受到全球化大环境的影响。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互动过程,充满了风险。

3、制度和社会转型。马克斯・韦伯(1981)看中国城市,发现“官吏的所在地是城市的一个决定性的特征,而且城市是按官吏的等级分类的”。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受着很强的制度变量制约,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政分权制度和政府行政考核制度等。这里,建立有分工的社会管理体制不可忽视,如若不然,效率低下以及特权和腐败将扭曲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并引起社会冲突。因此,这种社会转型是全方位的,表现为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变、从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变、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从伦理社会向世俗社会的转变、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等等。

在这个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衔接,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有: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思想道德建设有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同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对改革发展稳定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2007)。这些问题,少数是发生在经济领域,大多数都发生在社会领域。

(二)社会建设的“社会性”

所谓社会性,强调的是社会的总体利益、社会的共同性方面。社会是由不同阶层的人群构成的,既然有不同的阶层,那么究竟哪个才能够代表全社会呢?二百多年前的英国人边沁曾提出过一个理念,即“要代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社会虽然由不同人群、各个阶层所构成,但是应该强调它的总体最优,任何社会进步都应该追求“帕累托最优”。怎样实现社会总体最优、代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对于中国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1、社会建设是以公平公正为最终目标

什么是社会正义呢?罗尔斯(1988)认为,正义问题主要讨论一种社会制度分配基本价值的方式,“一个社会,当它不仅被设计的旨在推进它的成员的利益,而且也有效地受着一种公开的正义观管理时,它就是组织良好的社会”。通往该目标的途径就是社会建设,而社会建设必须通过社会治理来实现。社会治理的主体不应仅仅是政府,应该是多元的社会力量。治理“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罗西瑙,2001)。对于社会公正的理解,也在不断地修正。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强调社会分配的结果要公正,即认为如果收入不均等,收入差距比较大就不公正,但后来变成了平均主义,公正的概念走向了偏颇和极端。我们今天对于公正概念的理解,是主张机会的公平、程序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三者之间的一种平衡关系,强调统筹考虑问题,我们对公正的理解也在不断的深化(李强,2007)。

2、社会建设是以改善民生为管理格局

⑴ 社会建设的两重内涵

社会建设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要在社会领域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机会的社会结构、机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及其力量;二是根据社会矛盾、问题、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问题、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新主体,并通过其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改善民生(郑杭生,2008)。

⑵ 社会建设的六大公平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正是通过制度安排的社会公平来促进百姓认可的社会公平,来化解、缓解社会与国家的矛盾。这样的社会建设,主要包括六大领域的社会公平:教育公平,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就业公平,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的制度;分配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保障公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医疗公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参与公平,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些方面涉及的都是制度安排的公平。随着社会建设一系列措施的贯彻落实,会有效地拉近社会与国家的距离,使人民群众增加安全感、信任感、公平感,增强老百姓认可的公平,从而增进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构(郑杭生,2010)。

说明: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区域推进战略:长三角区域现代化进程的模式解构与普遍意义》(批准号:08JJD77010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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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ries,Jan de.European Urbanization 1500-1800[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4.

[3] 彼得・霍尔.崛起中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长江范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4]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

[5] 李强.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6).

[6] 李艳玲.对美国城市更新运动的总体分析与评价[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

[7]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人口司.世界城市化展望(修正版)[M].联合国,2006.

[8]联合国人居署.和谐城市:世界城市状况报告(2008/2009)[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9] 马克斯・韦伯.世界经济通史[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10] 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11] 叶南客.国际城市更新运动评述[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1999(6).

[12]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13] 詹姆斯・N・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14] 周伟林.城市社会问题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篇2

“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是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富民强的根本问题。保证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面貌、培育新型农民是实现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的关键,也是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从理论和实践上去解决这一问题,从而达到农村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深刻把握“三农问题”的基本内涵

农业是我国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约占了2/3,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与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在历届党代会中都有重要的新举措,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下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包括了发展新农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以来,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期稳定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诸多方面的综合体。全面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找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1.观念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搞好搞不好都是干部的事,造成对干部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一些乡镇或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不够高,认为这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同时因为没有先进的经验可供参考,干部们心中没有一个准谱,怕搞不好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散慢拖拉,行动迟缓。由于以上这些观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具体操作存在偏差

很多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村屯合并,盖高楼,只是对原有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而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造成硬性拆迁、非法圈地等问题。有的高楼盖起来了,路面也硬化好了,但管理设施和制度却没有跟上,造成农机、农具到处乱放,垃圾遍地存在等现象,一到下雨天,则污水任意淌,大街小巷乱糟糟,造成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

3.农民增收幅度缓慢

虽然这几年国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低,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产品价格却一路攀升,造成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单户的随意种植,形成不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也是制约农民提高收入的关键。这就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中的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残,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的建设。

4.农业发展相对滞后

农业总体来看利润水平较低,这既是由于多年以来农业支持工业政策的影响,也是由于农业生产者知识水平较低和技术能力不够造成的。同时,农业成本的提高,也是造成农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的一个不争事实。另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求,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农业“靠天吃饭”这一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近年来由于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仍持有“手中有粮食,办事不慌”的思想,虽然粮食购销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但很多农民不愿把手中的余粮卖出,造成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不够通畅。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具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性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建设的重视,也体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在以后的历届会议中都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大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证。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面的现代化。解决好“三农问题”,达到社会的均衡发展是保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就是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不是齐步走,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地区或人原地踏步走等着后富的人。而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

从而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共同”是给所有人一个共同发展的机会,共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给予所有农民平等发展的机会,平等发展的能力,平等享受发展成果的可能,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全国农民约有9亿人,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发展经济,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物质基础。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让农民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居有所安,并稳步提高收入。而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贯彻好中央制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通过提高种粮农民的补贴等收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农村的稳定,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小项目,而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充分调动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因素。

1.发展才是硬道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三农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找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解决这一问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强国的有效道路。

2.务实才能有效果

政策的落实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也是取得工作实效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千头万绪、纵横交错,需要我们理清思维,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三通”、达到“三化”,“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实现城乡一体化,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化”即“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非农化、农村的城镇化”,从而解决“三农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工作思路要清晰、工作态度要端正、工作作风要务实,从而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三农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富民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也体现了党对广大农民的重视,真正做到了为民谋福利、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策略。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积极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李然.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并重――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J\].经营管理者,2011,(15).

篇3

关键词:和谐社会;派

中图分类号:C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5-0252-02

1 构建和谐社会中派的作用及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

“和谐”作为社会状态,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是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在内的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的一种表征。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寻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

我国现阶段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要构建这样的和谐社会,就要依靠全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 “各尽所能”,进而实现人们的“各得其所”,共享和谐社会发展的物质与精神成果。各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和加强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作为参政党的各派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应当大有可为。但是,派在自身发展和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与时代要求不适应的方面,比如年龄结构不合理、成员素质退化、思想观念多样化、组织功能弱化等不利于派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方面。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派要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这不仅是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要求,也是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推动中国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

2 构建和谐社会中派自身建设的要求

(1)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

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旗帜,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派高扬的旗帜。爱国主义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是凝聚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纽带。

(2)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指明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也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合作的政治基础。据此,各派在各自的章程中都根据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分别制定了本党(盟、会、社)的政治纲领。其基本内容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动员全体成员,团结所联系的人士,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样的政治纲领贯穿于派建设的全过程。

3 构建和谐社会中派自身建设的基本内容

3.1 派自身建设的核心和首要任务――思想建设

(1)派思想建设的主要内容。

中国今天现存的各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的斗一争中,反动派的斗争中,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中,共同搀扶走过来的。因此,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各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的共同选择,是实行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同志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取得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同时必须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全民族一切爱国进步力量团结和调动起来,去实现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这是中国新民主义革命以来直至现在几十年历史进步的一条基本结论。”早在民主革命和抗日战争时期,我国的派就在重大的基本问题上支持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期间,各又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宣布站在人民一起,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新政协,为新中国的成立做出了贡献。各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从自身长期斗争实践中做出的历史选择,参政党地位也可以说是派自我努力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派与中共荣辱与共、肝胆相照、同舟共济、亲密合作,为发展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发挥并将继续发挥重大作用。

(2)派思想建设的措施。

派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增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自觉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派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思想基础。为了实现根本任务,针对目前派思想建设存在的问题,思想建设应当有如下举措:

①把思想建设摆上议事日程。派的各级班子,要提高对思想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

②把握思想建设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③建立健全思想建设的各项制度。思想建设必须以一定的制度来保证。

3.2 派自身建设的核心和首要任务――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派思想上不断提高和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政治基础的巩固,要靠组织建设来保障;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要靠组织建设来保障;实现新老交替,在多党合作道路上不断前进,同样要靠组织建设来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组织建设事关21世纪多党合作的巩固和发展。派的组织建设,就目前而言重点在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等。

(1)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是派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邓小平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了要由人来具体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是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因此,各级领导班子的状况(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等)如何,直接关系到派各级组织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履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如果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好,就能带领广大成员在正确的政治路线指引下,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否则,就会迷失方向,甚至把成员引导到错误的轨道上去。另一方面,领导班子的状况如何,也直接关系到能否更好地组织和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新时期赋予派各项工作和任务。

(2)基层组织建设。

派的基层组织一般为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它是派组织系统中的基本细胞,是各派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派全部工作的战斗力的基础,是派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丁石孙同志在民盟报告中指出:“基础组织是盟的工作基础,担负着组织学习和活动、发展盟员、反映情况、输送人才的任务”。成思危在民建七大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基层组织建设是实现政治任务的基础”。各派在各自章程中都对本党的基层组织的范围、任务和基层组织领导的产生、任期等作了规定。搞好基础组织建设,派的工作才会有坚实的基础。从派的基础组织的现状来看,它与派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很不相称的,必须寻找对策,认真抓好。

4 结语

随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向前推进,尤其是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会使派担负更大的历史使命,自身建设的任务也就会更重。就像中共和派的关系“共产党存在多久,派就存在多久”一样,派的自身建设必然是伴随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而不断得到加强。

参考文献

[1].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2]统一战线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文选集[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4.

篇4

一、 建设“两型”社会与制度创新的关系

(一)问题的缘起

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期以来,对大自然展开了空前规模的征服运动,以掠夺的方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不断出现,到上世纪60年代,环境问题逐渐演变成困扰当代人类社会的重大课题之一,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问题和国际社会力图解决的严峻难题。纵观人类解决这一重大问题的历史进程,大致经历了末端治理、源头与过程控制以及多元治理相融合等三个战略阶段。目前,人们对造成资源环境问题的根源已经形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

(二)问题的本质

资源环境问题表面上看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副产品,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矛盾冲突的结果,是工业化发展道路和以此为基础建立的不恰当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技术模式与制度的产物。在工业化发展观指导下,经济增长是人类社会的唯一目标,而环境保护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建立在这样一种传统工业化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必然会对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并反过来强化传统经济增长与技术发展模式对环境的危害,形成“制度锁定”。

(三)制度创新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内在逻辑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规制”,其目的是对人的行为予以规范和约束,使其按照预定的目标行事。依靠制度创新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就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制度体系、体制和有效运行机制,最终使全社会的所有活动都能体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使全社会能够朝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向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影响有规律地运行发展。只有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和理念上升到制度层面以后,才能让人们普遍遵守执行。要建设“两型”社会、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就要对现有的社会制度进行变革,只有首先在全社会进行制度创新,真正建立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

二、“两型”社会建设制度创新的思路

(一)树立制度创新的坚定信念

制度的根本特点是规范人的行为,其实质是对社会各主体利益关系的调整。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制度变迁往往需要面临诸多矛盾,需要付出巨大的变迁成本。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各利益主体之间还存在着许多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在建设“两型”社会中进行制度创新,同样会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比如说,我们要给企业的生产制定排污的标准,要给企业的产品设绿色标准等等,达不到排污标准的企业就必须关闭,达不到绿色产品标准的商品就不能上市流通,那么,这些企业的利益就必然受到损失。不仅企业的利益受损失,居民就业、政府财政收入等都要受影响。所以,要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创新制度,必须要有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

(二)找准关键点和突破口

建设“两型”社会是一项涉及众多领域的事业,要建立的体制、机制众多,例如仅在湖南省制定的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中就列举了十项体制机制创新的内容。大量的体制、机制需要创新,在实际工作中从何下手呢?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有许多矛盾存在的复杂事物中,必然有一个矛盾是对该事物的存在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要矛盾,因此,我们在处理该事物的时候一定要首先抓住这个主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解决了主要问题,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推进制度创新一定要注意抓住关键,避免不分主次的作法。

(三)以法制建设为核心

在现代社会中,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实行法治,必须使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尤其是要把社会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关系都纳入到法律规范的范围,以国家强制力严格保障执行,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要建设“两型”社会,必然要把“两型”的原则和要求都纳入到法律规范的范围,按照“两型”的要求对现有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建立完备的资源环境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设好“两型”社会。

三、依靠制度创新推进“两型”社会的意义

(一)是“两型”社会建设活动制度化的根本方式

法律具有调整社会关系、协调不同社会利益的重要功能。只有通过法律才能有效地处理“两型”社会建设中各种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关系,才能保障“两型”社会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建设“两型”社会不是短期行为,它需要相对稳定的制度,而法律的稳定性恰恰能够满足政策稳定的基本要求。法律是使“两型”社会建设活动制度化的根本方式,如果没有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各行各业和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法律机制,要实现“两型”社会的目标是相当困难的。要想使建设“两型”社会的政策、措施和机制稳定下来、坚持下去,最基本的方法是使其法定化、制度化,只有法律的稳定性才能满足政策、措施和机制稳定的基本要求,才能使建设“两型”社会的基本措施和制度不因个别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个别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可以讲,资源环境的法制化是建立和形成“两型”社会各种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建立和完善资源环境的法律制度,“两型”社会建设的制度创新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建设“两型”社会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建设“两型”社会涉及众多的行政区域和部门,各地区、各种利益集团和各单位的利益相当复杂。要使“两型”社会建设可持续发展,必须找到一条有效的实施途径,这种途径就是建设“两型”社会的法治秩序。法治秩序是最公正、民主和最有权威的社会秩序,只有法律才能有效调整好各种利益、利害关系。同时,我国建设“两型”社会是党和国家有计划发起、政府起主导作用的有组织的活动,而实施政府行为的最佳手段是制定和贯彻法律,因为在一个法治国家政府行为只能来自法律的授权,即只有法律才能规范政府行为,政府只有依法建设“两型”社会才具有权威和效率。

(三)对建设“两型”社会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建设“两型”社会必须是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要使这种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有效率,必须有一种普遍适用的、有约束力的工具对人的活动进行指引或引导,而法律就是具有这种引导、指引作用的最好工具。通过立法和执法,建立健全各种法律制度,可以指引人们向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前进。由于法律具有规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具有协调功能、综合功能、规范作用和保障作用,一旦将建设“两型”社会的措施和要求上升为法律,就必然成为调整建设“两型社会”的权威规则,并对整个社会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影响,引导各类主体朝着有利于立法目标的方向努力,并为他们的行为提供稳定的预期。

(四)对建设“两型”社会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总是非常艰难,各种环境污染事件总是不断出现,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要建设“两型”社会,需要对一些污染、破坏和危害环境的行为予以有效地制止、乃至制裁;而法律则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最有效的强制、制裁手段和措施。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一旦立法中规定了什么行为是必须做的、什么行为是禁止做的、违法行为的后果是什么,这些规定就必须在实践中兑现。因此,法律责任是法的保障功能的最直接体现。通过制定和实施建设“两型”社会的法律,可以有效地制止在“两型”社会建设方面的违法、越权和失职行为,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从而有力地保障“两型”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

(一)切实执行我国现有的资源环境法律法规

全面认真执行我国现有的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是积极探索建设完善的资源环境法制的前提,只有在认真执法的实践中,才能发现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不足之处,才能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要做到真正严格执法,作为执法主体的试验区的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两型”社会建设及其环保执法工作。因为,发展与环保之间始终是处于一种辩证的对立统一之中。从我国现实的情况看,现在之所以一些地方在环保方面执法不严,关键是这些地方的领导在对待这些矛盾时,始终是偏向经济发展这一边,始终把“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作为取舍的标准,认为发展经济始终是第一位的。对经济指标看得很重,而认为加强环保方面的严格执法会有碍本地的经济发展。还有的领导认为,发展经济是根本,环境保护也要为发展让路;认为“先上(经济发展)车、后补(环境保护)票”,“先污染后治理”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等。如果这样的认识不尽快转变,不真正统一到建设“两型”社会的重大决策上,要严格环保执法是不可能的。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加强环保执法部门内部管理的改革创新,加大投入切实提高环境执法部门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等措施,从而从根本上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切实尊重和保护公众参与环保的权利、环境信息公开化、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渠道和机制、发展和壮大民间环保组织等措施,真正把广大群众发动起来参与到环保工作中,从而使环境污染现象无处藏身,环保执法得到广泛支持。通过有效的监督,最终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的严格执行,使所有的执法都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到位,决不偏离和妥协,真正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刚性,提高环境保护部门的权威,提高环境保护机构的执行力,以“铁律”拒污,以“铁腕”治污,以“铁线”保生态。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要注重探索资源环境法律法规的完善问题,通过实践切实找出还有哪些资源环境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没涉及到,需要建立新的法律法规,哪些方面的标准通过实践的检验过宽或过严需要修正,哪些方面还需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增加资源环境方面的内容来配套完善,哪些方面还要建立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等等。尤其是由于我国人口多,地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全国性的立法不可能对各方面的问题都做出细致规定,这一点也是使现有法律法规弹性大、刚性不强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作为“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必须首先在这些方面积极探索创新,重视做好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做到一法多规、成龙配套、各司其职、协同前进。尤其是要通过这些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使各项法律在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的基础上,规范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三)加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法制建设创新的组织领导

资源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关系到全社会方方面面的重大问题,迫切需要改革试验区所在地的省级人大和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选拔这方面的高素质人才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开展这项工作。由省级来具体组织领导这项工作既是加强领导的需要,也是法制建设这项工作的实际要求,更是试验区范围内在法制建设上必须统一标准的必然要求。同时,要充分调动试验区各级部门加强资源环境法制建设的积极性,使整个试验区资源环境法制建设的探索创新工作既有统一的组织和要求,又有各级各个地方的积极参与。

(四)国家必须加大对改革试验区的支持力度

在建设“两型”社会中,怎样处理好发展经济与解决环境污染、资源浪费问题之间的关系,始终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尤其是作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这个有力手段率先一步建设“两型”社会,这就意味着比别的地方要先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毫无疑问,与周边地区比较起来,目前在经济上肯定要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做到这一点,没有国家的支持是非常困难的。而国家支持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在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布局上,优先考虑“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过国家支持的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在“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布局和发展,既可以较好解决“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先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过程中保持较好发展的问题,又可以更好地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率先调整产业结构,为“两型”社会的建设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使其更好地起到示范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最根本的是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城市要积极主动地争取。既要在进一步深入把握国家试验改革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从本地实际出发,策划符合“两型”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上级的支持,又要紧紧跟踪国家新兴战略性产业布局发展的动态,充分考虑新布局的项目本地是不是有条件承担,国家有哪些新技术、新工艺获得了突破需要找地方投产,掌握了这些情况就有了争取国家支持的主动权,就能更好地利用“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优势,加快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篇5

针对当前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应突出处理好“五个热点问题”,着力从“三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关键词:五个热点问题三个方面

一、处理好“五个热点问题”

第一,规划与建设的问题。规划是城市建设的蓝图和灵魂,坚持规划先行,发挥规划龙头作用是城乡建设的首要要务。我县近年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第三轮修编和新、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面完成14个乡镇的小城镇规划,全县111个行政村已完成村庄规划80个,占72%。在城镇区域内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实现修建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规划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为城乡建设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规划的实施,规划刚性的确保,成为我们面临的新问题。城镇乱挖乱占、乱搭乱建,甚之有规划空设,不按规划建设,只按领导意图建设的问题仍然存在,重复拆建,资源浪费,城镇建设标准不高、规模发展缓慢、环境品位较差,“零、散、乱、差”成了制约城镇建设的症结,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执行不力,致使设施服务条件改善不大,无法满足群众日益进步的生产、生活需求,相应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群众矛盾,从而严重制约和影响社会与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拆迁与发展的问题。因为拆迁问题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成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中的障碍。城镇房屋拆迁政策性强, 影响面大,是政府经济建设中所面临的争议最大、纠纷最多的一项工作。我县城镇建设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与其他县(区)一样,同样面临着加快拆迁与和谐稳定发展的两难选择。虽然我们在拆迁安置工作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一些成功经验,有力推动了城镇面貌的改善。但是,由于一些单位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拆迁程序不到位,造成因城镇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和集体上访有增加趋势,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三,住房保障开发建设的问题。住房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是城市住房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城市住房建设追求的目标。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县居民住宅建设是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其被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拉动力之一,但是,应当看到,目前,城镇住宅紧张,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我县城镇居住水平低,人均在22平方米左右,人均15平方米以下城镇居民1200户,农村住宅多以土(石)窑为主,相应配套设施均不健全。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城镇缺房户多,全县对住房需求量有增无减,无房、等房结婚现象突出。三是房价涨幅大,造成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07年至2010年,四年间,县城商品房从1200元/平方米涨至3600元/平方米,对于生活在农民人均纯收3073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840元的农业贫困县的多数居民,远远没有能力承受房价过快增长所带来的压力。四是广大农村危旧房数量很大,据2010年统计全县有危旧房居民6637户,各类危旧建筑30多万平方米,尤其在农村有些房屋破旧,结构老朽,积水漏雨、阴暗潮湿,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很大。同时,由于人口增加、城乡差距等因素,建筑标准、水平不均衡。从2008年以来,结合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的实施,先后改善一部分农村居民的住宅条件,但相当一部分群众还是建不起房,资金投入还远远不足。

第四,行业管理监督的问题。城乡建设行业管理主要涉及工程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近年来,城镇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建设工程数量、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在这一领域管理工作中最容易滋生腐败、发生渎职犯罪和侵犯民权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发展。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方面,高层建筑的兴起,成为了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的新课题,监督技术落后、技术人员短缺也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在工程建设中,对保障农民工工资、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管理等涉稳工作重视不够,管理力度不强。

第五,公用事业管理及服务的问题。道路及排水设施、供水、供热、物业服务等公用事业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管理重要内容。近年来,县城及小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是“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设施损坏及维修不及时,直接导致城镇服务水平不高。同时,为了实施集中供热,政府采取招商引资对城市供热实行市场化动作,所引发社会问题及稳定风险已突显。

二、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城市是人类文明之花,城市建设更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一要全面规划。要利用2-3年时间完成城镇及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全覆盖。对县城及建制镇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后,城镇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二要科学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履行建设程序。建设中,要着力处理好“四类关系”(即新城区开发建设与旧城区改造提升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建设资金量与项目建设进度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品位提高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加快项目施工与方便市民出行之间的关系),形成“人人关心支持、人人自觉参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三要坚持科学管理。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查明四类情况,即规划编审情况、规划许可情况、政务公开情况以及廉政勤政情况,一定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情况要明,底子要清,不能出现过去那种“数字不清点子多,情况不明决心大”的情况。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深入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城镇规划,发动全民参与监督,自觉遵守城乡规划建设。四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建设管理经验,加大建设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适时开展城市建设规划中的正反两种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督察员制度、规划行政公开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度,树立规划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要加强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政责任的追究。对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除应予以纠正外,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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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 问题 对策 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快建设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这不仅关乎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而且对我国社会的稳定也带来一定影响。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失信频率逐渐上升、失信人员多元化以及失信手段出现多样化,这些问题给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造成严重的威胁。因此需要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从而找出建设信用体系的有效办法。

一、分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一)人们的信用意识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社会中出现普通的信用意识弱,有许多人根本不重视自己的信用度,在社会中没有形成以信为荣的氛围。尤其是在金融活动的过程中,许多企业出现虚假信息、实施贷款圈钱以及违约等现象;在企业的产生经营中,出现许多造假、售假以及商业欺骗等行为,这对社会正常秩序带来极大地破坏作用,同时也给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阻碍。再者人们没有真正地认识到信用问题其实影响范围十分广,例如金融信贷、企业之间商业的往来,社会良好秩序的构建以及人们日常的生活中,它对社会的影响具有综合性。

(二)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出现分裂

当前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中,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建立了一个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企业与个人征信系统,包括所有的企业与个人信贷信息之外,在其他行业中信用信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很多个部门之间的信用资源没有实现相互流通,这就使得征信体系出现分裂,这极易导致信用建设工作中出现多重标准,从而造成信息资源的共享性比较差,也对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信用市场的发展出现一定的滞后性

当前的信用市场主要出现的问题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信用和信托管理方面出现落后性,这是由于人们没有贷款消费的习惯,再者就是这方面业务的工作中存在不规范性,难以取得信任,这对交易活动中扩大消费带来一定的阻碍作用;第二个方面是中介服务没有得到广泛地认同,目前只有在我国的一些一线城市中出现比较完善的征信机构,因此需要建立更多功能齐全、合法经营以及有公信力的服务机构;第三个方面信用管理人才十分地缺乏,没有专业的人才从事这项工作,这使得信用事业的发展难以前行。

二、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立法与制度建设

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离不开完备法律法规与统一的制度标准,这为我国信用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我国目前只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立法层级低,目前明显滞后于这几年征信业的迅速发展。在制定法律法规中,需要按照信用信息共享、维护信息安全以及服务于人们的要求,将企业的信用信息征集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切实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同时重视对失信企业与个人的管理,可以构建一个监管性、市场性、司法性、行政性以及社会性的惩戒体系,将诚信良好者实施褒奖机制,例如信用记录好并且信誉高的个人或者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方面、金融信贷方面以及政府项目方面可以优先给予一定的倾斜。再者还要制定其他信用法规体系,积极地研究先进国家的信用体系法律建设,结合我国的国情,实施有步骤以及有重点地制定信用控制、公平交易、商账追收以及信用担保等相关法律规章,从而保证信用体系得以良好的实施,服务于广大的社会人员。

(二)重点推进企业与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活动主体,需要不断地完善信用监管,从市场准入机制着手,集中打击企业中的假冒伪劣、行业垄断、无照经营、商标侵权以及虚假、违法广告等,严厉查处不诚信行为,继续加强整顿与规范经济秩序;再者需要做好企业在银行中的信贷登记工作,促进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建设,以及信用管理方面的制度,加强对企业贷款信用度的督促工作,如果出现逃避金融债务的行为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同业之间的协作,针对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的企业与个人实施制裁,并在媒体中公开曝光,从而加大对它们二者的守信金融的支持。对于建立个人的信用体系,这是夯实个人信用的基础,根据个人信用建设的总要求: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通过道德规范与制度之间的约束,把文化、制度与市场多种因素联系起来,共同推进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确立人们良好的诚信形象,从而逐步建立并完善个人的信用制度。

(三)强化社会信用意识的培养

加强对人们的诚信教育,普及信用方面的文化与知识,从而可以强化人们的责任意识,通过建立一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地规范人们的信用度,进而激发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增强国家的竞争力。首先,积极提倡诚信的自律建设,主要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中开展向社会诚信服务的承诺,通过制定相关的诚信公约,约束他们的行为;其次,开展广泛的诚信宣传活动,将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有步骤、有组织的在社会中创建诚信活动,例如现在开展得比较好的“诚信活动月”与“诚信活动周”主题活动,有利于人们提高自己的诚信重视度;建立诚信文化教育机制,国家要有顶层设计,将诚信教育纳入国家教育大纲,结合我国传统道德教育,树立社会诚信新风尚;最后,加强对人们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与保护工作,这有利于分析与解决当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所出现的难点问题,从而推进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增强全社会人们的信用意识,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结束语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水平不高,存在诸多问题,是由于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冲击较大,再加上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较快,特别是法制建设工作出现滞后性等原因造成的,因此要解决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问题,就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建设,从而丰富信用理论;再者需要提高惩戒地力度,加快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从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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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强调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领导文萃:“社会”和社会建设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词汇,我们该如何理解“社会建设”?它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李强: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缺少“公共领域”,它不是通过所谓“公民共同体”构成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的公民社会。古代中国是靠家族、宗族的形式组织起来的。一个大家族内部实际上是一个社会,但两个大家族之间并没有一个共享的公共领域。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大问题。当然,这个社会也能治理,所以过去“皇权”实际上是通过氏族、家族和宗族的方式来治理这个社会的。但是,这个社会正如梁漱溟先生、费孝通先生在著作中提到的那样,中国人缺少公共观念,中国并没有一个我们所说的那样公共共同体的社会。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今天突出“社会”这个概念对我们的意义非常大。当年梁启超他们从西方接受了“社会”这一概念,并将其引入到中国,使得我们开始有了“社会”概念以后,就着手建立“公共共同体”。最初的废君主、搞共和制,其实就是为这个社会的建设。

鉴于传统中国社会自古就缺少有责任意识的公民和公共空间,因而这两个方面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培育,所以,我们今天提出社会建设的意义很大。从思路上看,我认为有两个新的要素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是共同体和公共空间。社会是一个人们共同生活的共同体。作为一个众多人数聚集的这样一个群体,它需要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一个现代的、良好运行的社会,一定要能够为他的绝大多数公民提供比较良好的公共平台。这就涉及到社会上每一个人对于公共事务的可及性。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机会平等的。虽然有竞争,但是应该大家都有平等参加竞争的机会。比如高考就是一个很好的公共平台,一个比较严格的机会公平的竞争机制。它的基本原则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如果在其中加了很多附加条件,那就不对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还做不到让每一个人得到的东西都是均等的,因为有资源的稀缺性和差异性。社会建设的一个方面应该是构建一个社会共同体,是创建更多的公共服务平台、更多的共享资源平台,这是共同体的最核心要素。

第二,是社会的参与者。这就涉及到一个大问题,即一个社会怎么组织?像中国这样一个十三亿人的大社会太难组织了。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一开始建立的时候,就致力于培育公民社会。《宪法》一开头就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阐述构成社会的每一个公民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今天要建设公民社会,应该突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一个人享受权利,就应该要尽义务。这叫作公民意识。如果大家都是想索取,都不为社会尽力,那这个社会就瓦解了。我们国家曾经有过几次试图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比如同志当年搞的、,就蕴含模糊的共同体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思想。但是,农民突然意识到吃大锅饭,于是就拼命去公共食堂吃饭,最后把公共食堂给吃垮了。这证明我们社会的公民缺少责任感。

因此,我们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培育公民社会,培育有公民意识的公民。从现在的情况看,不能说大家都没有公民意识,以最近发生的合肥陶某烧伤其女朋友的事件为例。这件事情直接的受害者是这个女孩子,但我们确实看到无数的网民都感到义愤了,都在声讨。从这些网络事件能够感受到中国人公民意识的觉醒。但是不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已经培育起了公民意识呢?我认为还差得很远。应该从小学、中学、大学,一直到整个社会培育公民意识。如果每一个人都有公民意识,都能像在网络上一样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的话,这个社会就和谐了。

领导文萃:长期以来,我们强调“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近年来又突出社会建设,这其中有什么样的社会背景?社会建设的目标又是什么?

李强:应该承认,邓小平当初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正确的,符合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今天提出社会建设,实际上是社会在重新思考发展的理念。我认为,党中央在理解“社会建设”的时候,更多是相对于过去的“经济建设”而言的。社会建设的提出,是对于过去片面强调GDP、单纯强调经济指标做法的一种纠偏。另外,从社会学传统的社会结构的分析角度来看,我认为当前之所以要高度关注社会建设,是因为30多年来社会剧变、社会变迁速度过快。从社会学的理论看,对于过快的速度,很多人都感到不适应。我将这三十多年来的社会变化归纳为七点:第一,社会结构变化:人群、阶层之间的地位关系发生变化,过去地位高的现在低了,过去地位低的现在高了,有的人富了,有的人穷了;第二,社区的变化:过去都是住在单位大院里面,现在有的住在豪华小区、别墅小区,也有的则属于“蚁族”,住在“脏、乱、差”的城乡结合部;第三,就业体制变了:过去包分配,现在找工作很多人靠关系、靠后台;第四,住房体制变了:人们或者成为“房产主”,或者成为买不起房的“愤青”;第五,社会组织变了: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协会、非政府组织成千上万;第六,人口流动:全国数亿人成为流动的大军,而且是年复一年地循环流动,如此大规模就业不稳定的现象为世界罕见;第七,舆论形式变了:过去舆论靠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导向,现在是网络社会,数以亿计的网民可以直接形成舆论。所有的这些社会结构变化出现之后,采用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就面临困难,因此需要在新时期突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

应该说,一个国家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会激化社会矛盾的。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特点是会极大地刺激人们的期望值和欲望。当经济迅速发展的时候,很多人会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客观生活状况的改善会导致人们产生更高的期望值,而当期望值增长快于客观状况的改善时,人群中就会产生更高程度的相对剥夺感。目前中国很多,每年多少万起,而过去贫穷时期就没有这么多事件,就是因为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富的巨大增长,造成了人们期望值的迅速上升。而事实上确有少数的、巨大财富的拥有者达到了相当的富裕程度,但大部分的老百姓很难得到那么多的财富,于是他们心里的不平衡感就频繁产生。因此,这个时期恰恰是社会矛盾激化的时期。

社会建设的一个核心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这是社会建设比经济建设思考更全面的地方。所谓和谐社会就是要让社会的各个方面,不管是各个阶层之间、各个群体之间,还是老年、中年、青年、妇女、男性都能达到一个平衡状态。这是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社会建设推动的是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使一个失衡的社会恢复平衡。社会建设的核心目标是解决社会矛盾、社会冲突,解决社会的不平衡问题,实现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它强调解决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因此,社会建设对于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社会建设要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领导文萃: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在进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对此,在思路上应该注意什么?

李强:要推动社会建设、进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我认为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在管理上历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大禹治水以来,这两种思路叫作“堵”的思路和“导”的思路。可以说,从近年发生的重大事件看,我们的基层管理基本上是以“堵”为主,即所谓“救火”。但是,堵的思路往往会激化矛盾,虽然事件最终还是控制住了,但是成本很高,危机还是潜伏着。

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问题,即我们究竟应该怎么看待“社会”。在这方面,现在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两种针锋相对的思路。一种是培育“公民社会”的思路。按照这种思路,一个社会是由三个支柱构成的,一是政府,二是市场,三是公民社会。这个理论框架最初是意大利共产党创始人葛兰西提出的,认为三者相互平衡的社会是合理的。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想法,认为政府要处在主导的位置上,不要使公民社会自发性太强,公民社会发展了,社会容易失控。按照这种观点,社会管理者责任重大,要通过严格管理、严格控制,维持社会秩序。这两种不同思路涉及到对未来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不同构想。当然,以上是两种抽象的理论,在实践上也可以相互结合。

第二,在理论上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问题: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主体是谁?过去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改革以前,在经济上,我们也曾认为政府是经济管理的主体。有一段时间,我们甚至连企业家也不承认了,派政治干部去管理企业。改革以来的巨大进步是我们承认经济管理有多元主体。首先是承认企业家的经济管理地位,此外,全国6000万个体户也成为管理自家经济实体的主体。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承认承包农户是经营的主体。总之,在经济上,我们承认经营者的主体地位,政府还将很大的功能让渡给市场了。

问题是,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是谁?政府确实是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非常重要的主体之一,但是老百姓也不是简单的被管理者。如果社会建设简单地认为政府是主体,老百姓仅是被动的被管理者,这个社会永远也不可能被管理好的,因为这样的社会就是一个完全没有活力的社会。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也就是说,只有全社会都积极参与才能够搞好社会管理。

与经济管理的改革一样,社会管理改革的目标也是要实现多元主体。比如,表面上看企业是管经济的,不承担社会管理责任,其实不然,企业尤其是大企业雇用了众多的,甚至成千上万的职工,这样,企业就要对职工负责,企业还要承担很多社会责任,包括周边社区建设的责任。所以,企业也应该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如果所有企业都承担起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社会的和谐就要容易得多。同样,很多社会团体、社会机构甚至每一个负责任的公民,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

第三,能动社会与被动社会。社会学理论曾经阐述过两种社会,即“机械社会”与“有机社会”,所谓“机械社会”是指靠外力推动的、被动的社会,而“有机社会”则是指有活力的、能动的社会。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社会的机械性和被动性明显,所以,社会管理十分艰难。比如,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非常突出,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河南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又出现了,究竟谁应该承担责任呢?中国的特点是千百万小农从事生产食品、提供最初的食品来源。双汇瘦肉精事件出现后,双汇食品公司提出要自己直接搞生产线、自己直接养猪,这固然体现出负责任的精神。但是,仔细想想,如果食品厂都对中国上亿的小农持不信任态度,问题会更加严峻。那么,亿万的小农生产者怎样实现安全有效的管理?我们知道,世界上的管理大多是由生产者自己管理的,这就是行业协会的功能。生产者自组织的行业协会是最有效的管理,这样的管理方式符合“有机社会”、“能动社会”的原则。如果有了直接生产者参加的行业协会,那么一个人偷偷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他的行为就等于损害了整个牛奶业,甚至毁掉了整个牛奶业。对此,生产者自组织的行业协会的每一个人都不能容忍,都会起来揭发。生产者自组织的行业协会自己内部的监督是最有效的,这是官方的“食品药物监督局”不可能做到的。

当然,目前我们也有众多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而且这些协会还有行政级别,但可惜这些协会都没有将直接生产者包括在内,一线的生产者往往与这些协会无关,这些协会的官方色彩比较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管理的改革方向,即如何从“机械社会”、“被动社会”,转变为“有机社会”、“能动社会”。

所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精髓,就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当然,社会活力的发挥,社会自组织的发育需要时间,需要有意识的培育,这也有赖于全体公民素质的提高。对于社会的发育、对于社会活力的发挥我们要为之创造条件,而不要对之过度恐惧。

领导文萃:从您所说的思路出发,您认为推动社会建设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李强: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几个方面,它包括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我认为,党中央提出的社会建设这几个方面很有道理,有实际操作意义,落到了具体的领域,也方便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着手落实。

从学者的角度,我曾经提出过社会建设的“四大抓手”。第一,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既包括城市社区,也包括农村社区。两种社区的性质很不一样,农村社区,农民有土地经营权、有宅基地,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建设难度更大一些,农村社区建设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联系在一起,目前,多数比较涣散,难度很大。城市社区现在也是多元主体,这里有业主房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居委会、基层党组织、开发商。改革以前是单位管社区,责权利比较一致,社区矛盾要小。今天,利益多元化,矛盾常常很复杂。社区具有很大的自治性,好的社区管理一定是那些比较好地解决了自治问题的社区。目前,全国有不少城乡社区、和谐社区成功的案例。如果社区稳定了,社会也就稳定了。第二,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各种社团、各种协会学会、生产者组织、生产者协会等,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最重要的内容。正像我们经济改革中,政府将更多的任务交由企业去做,从而极大地激发了经济的活力一样,今天的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应该交由社会组织去完成。第三,社会责任建设。最近比较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其实,不仅企业,全社会的任何一个单位都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改革以前,我们是所谓“单位制”或叫“单位办社会”,那时候的单位社会负担太重,是不对的,但是,今天的很多单位逃避社会责任也是不对的。单位应当承担员工的责任、雇员的责任、所在社区的责任、环境的责任等等,企业也不仅仅是捐款、慈善的责任。比如,日本企业在雇用员工时,还要承担员工妻子(如果没有工作)的社会保障金。第四,公民的社会责任教育、公民教育、诚信教育。突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培育公民意识对于社会建设是尤为重要的。

从以上四个抓手来看,目前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主要由“政法委”来抓,似乎窄了一些,很多事情政法委管不了。所以,社会管理、社会建设都不是某一个部门能管的。目前社会管理的原则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这个原则对于社会的能动性、社会的自治、社会的自我管理、社区的自治活力有所看轻。

领导文萃:推动社会建设,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李强:应该看到,我们目前经济社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很多,比如土地、医疗等都是大问题,难以一时讲清楚。但是我认为,社会建设的核心问题还是社会公平与正义。所有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实际上都是基于社会不公。比如乌坎事件就是因为当地村民认为村长有不公正的行为,网络上的很多事件也都是如此。这就涉及到一个社会的根本理念,即一个社会应该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看起来是大家都能理解的概念,但实际上很复杂。这两个概念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想法其实是不太一样的。“公平”中有个“平”字,所以老百姓会思考,有的人拿的很多,有的人没有拿,这公正不公正。所以,我们其实面临两个很大的问题,一个是正义不正义、合理不合理,另一个叫做均等不均等。水因为有落差,水才会流动。如果水没有落差,水就不流了。所以小平同志还是比较大胆的,他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应该说这个提法是很有道理的。那么,一拨人先富,公正不公正呢?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公正的时候,不是简单的讲均等,我相信绝大多数老百姓也不认为均等就一定对,差异应该是一个公正的差异。首先,财富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得。比如说“煤矿主”这个说法。严格说来,《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全体国民所有,从来没说归少数人所有。那少数煤矿主通过煤矿获得巨大财富,就是不公正。其次,很多矛盾的解决要体现公正。比如我们当年在搞国企改革的时候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国企大转制时,好多辛辛苦苦为共和国干了那么多年的职工,他们失业了、下岗了,直到今天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公平、公正的问题今天就凸显出来了。今天中国社会要解决这些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核心问题就是解决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

领导文萃:既然社会建设的核心问题是社会公平与正义,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李强:这里面因素比较复杂。我认为有两点比较关键:

第一,就宏观而言,肯定是要靠制度建设。制度设计者不能把制度设计为就是让少数人受益。我们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很多漏洞,让少数人钻了制度的空子,比如土地审批制度。在一些土地审批过程中,公开“招拍挂”制度就出现了巨大漏洞,使得少数群体从土地上获得了极大的利益。土地是公有的,土地增值的巨大利益本来应该全体公民共享,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做到共享。土地产生了无数大的社会问题。

第二,是靠社会参与、社会福利等补充体系的建设。任何一个社会的财富分配都是通过初次分配、二次分配等多级分配完成的。但实际上即使是再高明的制度设计者,也难以避免制度设计上的漏洞,所以公平正义不能完全靠制度建设去实现。比如大多数社会都有慈善事业,慈善事业就是对于公平正义实现的一种补充体系。当今世界上,欧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相当发达。中国也开始有了,但是发展还不够。这是因为中国富人形成的时间不长,大体还处在炫富阶段。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富人已经走过了炫富阶段,没有必要去炫耀那个富。世界上最有钱的比尔・盖茨,他也没开那个最豪华的车,就开一辆很普通的车,没有必要像我们国家的煤矿主那样。据说现在全世界那些豪华轿车,大部分都在中国被销售掉了。我觉得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确实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既需要穷人的参与,也需要富人的参与,如果没有大家的共同参与,仅仅靠制度是不足以完成的。

领导文萃:近年来频发,从社会建设的角度您是怎么看?

李强:我国近年来有比较明显的社会矛盾激化现象,出现了一些重大,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借鉴西方的理论与经验,我们应该认识到,今天中国是一个“利益碎片化”的社会,一个人在为他的失业抗争,或者为拆迁维权,这些都属于正常的社会利益诉求表达。虽然有很多冲突和抗争,但是,各自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利益的碎片化特征很突出,所以,不存在大的“社会聚合体”冲突的条件。如果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对待社会矛盾与冲突,就完全不必过度恐惧,也就不会出现过度防卫。

另外,应该认识到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它们不仅不是矛盾与冲突的制造者,而且还是冲突的缓冲和协调机制。我研究过阶级冲突与社会冲突专家、德国社会学家达伦多夫的思想。他认为,有效地缓和与调解冲突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其一,正在冲突的群体的双方都必须正视和承认冲突的必要性和真实性,如果一味否认对立,抹杀冲突的界限,反而不利于调解;其二,冲突的利益群体必须具有组织,如果没有组织,一片混乱,冲突就无法调解;其三,冲突的双方必须遵守一些正式的“游戏规则”。这些对于我们今天推动社会建设的借鉴价值是:中国社会在管理冲突的制度建设方面,目前正处在高速公路的一个关键的出口处,怎样将社会冲突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十分重要。为此,就应该有组织、有规则、有管理,使冲突进入法制化的程序,这样,冲突就会与秩序相结合,而不会是无序的。

社会建设要处理好各种关系

领导文萃:既然社会建设重在公平和正义,那么,在这方面要注意哪些问题?

李强:我将新中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总结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时期,改变了中国整个社会结构。以前传统中国的社会建设是靠基层力量,是第一次把支部建设到村庄上去,实现了中央政权的权力触及到村民。这使得的政权很有力量,但问题是束缚太紧了。国家权力触及到以后,最终导致连土地、生产都由政府来管,使得社会没有活力。第二个阶段,是邓小平改革前期。这个阶段改变了时期的社会管理体制。首先在农村把解散了。另外,城市过去是单位制,随着改革深入,新型单位产生了,虽然也还存在传统的单位制,但那种单位制逐渐发生了变化。第三个阶段,是邓小平南巡以后,比较大踏步地推动了城市的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完成了一系列的体制变迁,包括住房体制、医疗体制、养老体制、就业体制等等。第四个阶段,是2003年以后,党中央开始反思上世纪90年代改革中所触发的严重社会问题,即出现严重的社会不平衡和不协调,开始提出公平正义和共享原则。2003年到现在十年左右的时间,注意强调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公平性、每一个公民在获得公共资源上的可及性;重新思考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怎样能够重塑那个社会福利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并且着手包括对于农村的补助等等事情。

总之,在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上,我们也曾走过很多弯路。反思一下,我们可以从中吸取以下经验教训。

第一,防止走两种极端。1949年的革命,我们的目标是以民生、公平、公正为取向的。但是,后来公平走向平均主义,走向极端均等化,直至发生了。一个以民生、公平、公正、社会总体利益为取向的社会怎么会走到完全相反的方面去了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民生这个概念也不能极端化,极端化以后容易走向“民粹主义”,民粹主义(populism)、极端贫民化的倾向,最终造成的是普遍的贫穷,而不是社会的进步。另一种极端是,近年来贫富差距确实比较大,出现了某些暴富集团,而有些人的暴富是钻了政策空子的暴富,有些人的暴富是偷税漏税违法的暴富,有些人的暴富是建立在压榨劳动者基础上的暴富。由于这些不公正因素而造成的贫富差距当然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所以,我们当前的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应该防止出现上述两种极端倾向,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建设道路。

第二,必须处理好改革要惠及多数人和社会分层的关系。改革以来,在经济方面的社会层化现象是很突出的,中央文件也使用了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概念。十六大以来,我们的在吸收党员方面也同意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所以,不同阶层的存在是现实,我们要处理好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是有差异的,而改革的具体措施常常会使某些阶层的利益大一些,某些阶层的利益小一些,有些阶层甚至利益受损。虽然,各个阶层利益的分化是现实,但是,作为改革出台的措施,目标应该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第三,要处理好社会建设与市场的关系。社会建设领域的情况更为复杂。有些可以采用市场机制,因为这样可以提高效率,但是,还有一些就不能采用市场机制。社会建设中的公共产品、社会福利等,很多是不能采用市场竞争的方式的,比如救济贫困、向最低收入水平的人发放保障金就不能竞争,只要调查证明收入低于保障线的,都要发给,而且是越弱势的越要给。但是,情况更复杂的是,公共产品的界限不是绝对的,有些还属于准公共产品。这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市场机制,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采用市场机制就成了一个难题。比如,医疗卫生有些是公共产品,有些是准公共产品,有些不是公共产品,界定起来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在社会建设中,要随时调整好市场和非市场两种机制之间的关系。

总之,社会建设是要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个原则要坚持,但要实现这个原则,需要我们在社会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创新。

领导文萃:推动社会建设,在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挑战是什么?

篇8

【论文摘要】: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在明确社会主体的基础上着力解决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传承和交接、社会主义政治伦理基本守则的制定、社会主义三大文明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主义舆论监督和民意调查等几大问题。

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体、社会的主人,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最根本的特点、最大的优势,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极大进步。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政治体制改革,应当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一、政治文明建设要着重解决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问题

民主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邓小平曾经反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有着本质的联系,这是由人民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主人这一本质所决定的。我们已经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合作共事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还进行了政治体制方面的其他一些改革。现在党中央又提出了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可见这种民主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又是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密切相联系的,所以党中央又提出了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怎样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政治权力的传承交接问题应当成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治文明建设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有关政治权力传承交接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干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邓小平在总结“文革”十年浩劫的经验教训时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并具体地分析了这些现象的种种表现和产生的原因、解决的办法。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干部制度,都涉及到政治权力的传承交接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应该提到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了。在这个问题上进一步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民主化、法制化和程序化,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制定社会主义政治伦理的基本守则

进行政治文明建设,免不了要涉及政治伦理问题。对于当政者、掌权者,除了一般的为人之道外,还应当提出更严格的、更有针对性的政治伦理要求,这在政治文明建设中是一项重要内容。

为政者的诚信应当成为第一要务。瞒上欺下、搞数字政绩、报喜不报忧,尔虞我诈、妒能嫉贤者不配当领导者。

为人正派、公正是为政者的必备条件,对人对事都应秉公办事。对近者亲远者疏,对敢于监督揭发自己者怀恨打击报复者也不配当领导。为政者是人民的公仆,执政为民是对为政者的基本要求。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者不但不能当政,而且应当受到严厉的制裁。

为政者必须勤政爱民。吃喝玩乐、腐化堕落,对人民的疾苦漠不关心者,不能当领导。

为政者应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己宽对人严者,不配当领导。贿选拉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要严肃查处,绝不能让其坏了政风政纪。

与黑社会相勾结,充当保护伞,称霸一方,危害百姓者,应当坚决制裁,决不手软。

小肚鸡肠,大事不闻不问;遇有责任互相推诿、上推下卸,遇有权利互相争夺、各不相让,不能团结共事者,不能为官。这里提到的有些问题超出了伦理道德的范畴,但是对于为政者、掌权者先作为政治伦理的要求提出,如果触犯了刑律,当按法律加以制裁。

四、政治制度文明建设要与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等各项制度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但要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而且政治制度的文明建设,与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等各项制度的文明建设也要协调发展,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虽然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改革,但相对比较滞后。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着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舆论监督与民意调查

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还要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畅通的民情民意的采集、公示、反馈机制。

一些贪污腐败分子并不太害怕群众监督,因为他们手中有权。但是,他们却非常害怕舆论监督,他们的腐败行为一旦在媒体上曝光,就很难逃过党纪国法的惩处。所以,舆论监督是防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武器。当然舆论的作用还不仅仅限于此,它还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方针得到落实的好助手。

现在,我国还未出台新闻法、出版法,对媒体的管理还停留在政策管理的层次,还未上升到法律管理。怎样在媒体的责任与权利之间求得平衡,既能体现宪法中的有关新闻、出版、言论自由的原则,给媒体以法律的保护,又能体现媒体自身的责任,加强自律、责任意识,在媒体违规违法时可依法制裁,是有不小的难度,但总可以通过借鉴国际上的通常做法,总结我国自己的经验来加以解决的。

与舆论监督紧密联系的还有一个舆情即民情民意的采集、公示、反馈机制的建设问题。这种机制我国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还不是很健全、很规范、很畅通、很有影响力。在我国早已有党、政领导机关接待上访信访的机制,解决了不少问题,但这还只能被动地接受送上门来的信息,还缺少可以主动设置议题,包括就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重要的人事任免、各级干部的考核等重要事项主动地征询人民群众意见的机制。现在已经出现了某些民调机构,某些媒体上也出现了一些民意、民调的内容,某些党政机关也采取了一些调查民意的措施,但毕竟还只是一些雏型,很不规范、也缺少影响力,急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加以促进和规范,使之成为独立的、规范的、透明度高的、公开公正的民调机制,使之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成为我们党和政府依法治党治国的得力助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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