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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审美的意义8篇

时间:2023-12-14 09:57:07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1

[关键词]马尔库塞;审美形式;艺术自律;政治潜能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4 ― 0037 ― 02

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是西方当代著名的哲学家、美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的中坚力量。在马尔库塞整个一生学术探索生涯中,艺术与美学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马尔库塞认为,艺术领域有着丰富的想象力,饱含着人性中尚未被控制的潜能,是解放被压抑本能、消除异化的心理革命的武器,是打破社会生活和个人单向度性的重要途径。而在马尔库塞的美学思考中,审美形式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审美形式作为艺术的本体存在,是艺术与其他人类活动区分开来的独特标志。艺术凭借其审美形式所赋予的异在属性,保持自身与既在的距离,以不合作姿态实现对既在的批判和超越,从而创造另一个“比现实本身更真实的虚构世界”,构成艺术自律,最终实现其政治潜能。

一、作为艺术本体的审美形式

在西方哲学史上,关于“形式”问题的探讨源远流长,自古至今的历代哲学家美学家,也都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对“形式”问题予以了丰富的阐述。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形式概念大概有以下四种:第一,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理形式”。毕达哥拉斯学派将“数”作为万物的来源,用“数理形式”来阐述物质世界的基本状态及规律。第二,柏拉图的“理式”。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数理形式”不同,“理式”指向的是精神世界。在柏拉图看来,在物质世界之外,存在着一个精神范型,“理式”派生万物。第三,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亚里士多德从质料、动力、形式、目的四个方面来阐述事物的生成变化,首先向柏拉图的“理式”提出挑战。在他看来,事物的生成就是将形式赋予质料的过程,即质料的形式化。第四,贺拉斯的“合式”。贺拉斯提出“合式”,与“合理”相对应,将美和艺术分为理和式两个方面,首开二元论先河。到了近代,随着德国古典美学的兴盛,西方形式美学开辟了一个新纪元。其主要标志之一便是“形式”被美学接纳为一个独立的范畴,甚至被上升到审美和艺术的本质或本体论的高度。首先,德国古典美学创始人康德提出了“先验形式”的一元论。其后,黑格尔提出了“内容与形式”的二元论思想。在黑格尔内容论美学的影响下,人们习惯把形式与内容区分开来,或作为其对立面,或作为其附庸去看待。20世纪初,随着现代美学和现代艺术实践的发展,西方美学步入一个形式崇拜的时代,也绽放出自古希腊时代以来形式美学史上最为炫目的光彩。形式美学繁荣的表现之一便是形式概念的多元化,从俄国形式主义和英美新批评的“语言形式”,到结构主义的“结构形式”、符号美学的“符号形式”等等,形式都从单纯表现内容的符号,变成了揭示艺术本身、事物本身的存在状况的独立范畴。

显然,马尔库塞有关形式的美学思考,也受到了这一形式主义大潮的影响。在《阻碍革命与反抗》中,他这样定义:“所谓审美形式是指把一种给定的内容变形为一个自足的整体所得到的结果。”〔1〕 P196按照马尔库塞的论述,现实生活内容在艺术形式规律的要求下,通过语言、感知和理解的重组而被赋予了新的形式和秩序。艺术的产生,就是一个审美转化的过程,在这种经由审美转化所产生的新的秩序中,艺术揭示出现实的本质:人与自然被压抑的潜能。

从上我们不难看出,在马尔库塞的艺术理论中,内容与形式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马尔库塞的审美形式是一个有机的概念,它并不是单指对比、结构、和谐等这些纯形式因素,它也包含了意义这种内容因素,它是艺术作品中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总体的质。也就是说,现实生活材料,经由风格化的途径,成为审美形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艺术作品中,形式成为内容,内容成为形式。”〔2〕P217

不仅如此,在马尔库塞的理论中,审美形式还作为艺术的本质规定性,成为它和其他人类活动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在《作为现实形式的艺术》中,马尔库塞指出:“我用艺术指代那种规定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也就是说,作为根本上(本体论上)既不同于(日常)观念,又不同于诸如科学和哲学这样一些智性文化。”〔3〕 P178在马尔库塞看来,作为艺术的本质规定性,艺术正是因为审美形式,而得以和其他人类活动区分开来。审美形式是艺术获得其自身独立存在价值的特质所在,它不仅在本体论上标示了与日常现实不同,并且从类特性上标示了与其他文化品类的不同。

二、审美形式的社会政治潜能

马尔库塞认为,当达工业社会是受到技术理性压抑的极权主义社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的高度控制、精神受压抑、人性遭扭曲,人的非人化生存状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艺术通过审美形式,创造了一个崭新自由的世界与之对抗。

对于艺术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自古至今的先哲大贤、各家各派都有过探讨,得到的结论也可谓莫衷一是,举不胜举。在传统认识论、反映论的艺术观中,艺术被视为为经济、政治等意识形态服务的工具,艺术所独具的丰富想像力、艺术所特有的自由向度都被削弱,甚至被清除,从而最终使艺术失去其固有的主体性和超越现实的属性;而在现代资本主义文化工业中,文化的肯定被大肆宣扬,人们日益丧失辨别真实需要与虚假需要的能力,不自觉地成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社会机器的一个小零件。只有现代艺术完全不掩盖艺术与现实之间的疏远和异化,强调艺术与社会现实之间的非同一性,不可调和性。正是基于这一点,马尔库塞提出了艺术的“异在”理论。在马尔库塞看来,艺术的异在性,是艺术最根本的性质。正是在这种异在性的基础上,艺术才得以摆脱现实世界操作原则的控制,具备了独立品格。而艺术的这种异在性,是由审美形式所赋予的。凭借审美形式,艺术创造出一个“比现实本身更真实的虚构世界”。它和现实社会相区别、相疏离,甚至相对立,它仅存在于人们的想像和理想之中。在由审美形式建构的艺术自律的王国中,人们摆脱他的功能性生存和施行活动,向现存现实的垄断性宣战。

在这个意义上,马尔库塞进一步声称:“艺术的政治潜能在于艺术本身,即在于审美形式本身。”〔4〕P189 艺术有着它自身所固有的双重属性。作为现存文化的一部分,它是肯定的,它平息了人们对于既存社会不合理的反抗;作为既存现实的异在,它仍是一种否定的力量。艺术因为其根本的“异在性”,它并不是通过介入革命,才成为一种革命实践。相反,艺术的革命功能是通过疏远现实来实现的。拿文学来说,并不是因为它写的是工人阶级,写的是“革命”,因而就是革命的。文学的革命性,只有在赋予内容以形式时,才富有意义。艺术只有在独立的向度上,按照它自身的法则,去反抗现实的法则时,才能保存自身的真理,才能意识到变革的必然性,从而真正地实现它的政治潜能。从这一点出发,马尔库塞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两类艺术,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流行艺术在资本主义文化工业的整合之下,向人们灌输着虚假的幸福意识,已失去了真正的艺术批判、倾覆现状的政治功能。反之,现代先锋派艺术,则以疏离的审美形式,强化艺术与现实之间的不可调和性、非同一性,扩大异化,从而保留并发挥了艺术所应有的激进的政治功能。因此,马尔库塞认为兰波和波德莱尔的象征主义诗歌,较之布莱希特说教式的政治剧作,更具倾覆潜能。

审美形式,不仅赋予了艺术异在和自律这些根本特性,而且还担当着实现艺术功能的中介。在实践中,艺术本身不能变革现实。艺术要真正实现其革命潜能,还在于通过审美形式,艺术能塑造人的“新感性”,能塑造具备革命变革需求的历史主体。“艺术不能改变世界,但是,它能够致力于变革男人和女人的意识和冲动,而这些男人和女人是能够变革世界的。”〔5〕P212在这里,马尔库塞强调感性的意旨,是为了恢复感性在现达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地位,是为了达到更高层次的理性与感性的统一。

“新感性已成了一个政治因素,它预示着当代社会的一个转折点。”〔6〕P99新感性反对现代文明的贫困、苦役、剥削、攻击性,它赞颂人的游戏、安宁、美丽、接受性质。在这些性质中,马尔库塞为我们展望了一幅权力消亡、压抑退场、自由呈现的图景。

三、审美形式对形式禁忌和形式崇拜的超越

马尔库塞的审美形式理论,既对重内容、轻形式的传统马克思主义美学进行了批判,又与走向形式崇拜的西方现代形式主义美学划清了界限。

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创立,而后由世界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共同丰富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体系。19世纪的欧洲,社会矛盾激化,现实主义思潮鼎盛。无疑,这一历史特点和文化条件对马克思主义美学观有着直接影响,其中最显著的便是马克思主义者将文学艺术与审美当作无产阶级和整个人类走向全面解放的新世界的重要途径。这样一种革命实践的现实需要,再加上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内容论美学的继承,使马克思主义美学由政治上的现实主义滑向了艺术上的现实主义。在艺术批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往往忽视形式对于艺术的意义而将形式问题搁置一边,一味探索政治内容。他们用题材的思想内容代替审美形式的创造,重政治质量而轻艺术水准,将形式沦为内容的附庸。这一特点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家卢卡奇、普列汉诺夫等身上都有体现。

相反,20世纪初在英国和苏俄等地出现的形式主义美学,却高举“纯粹形式”大旗,走向形式崇拜的极端。形式主义美学为了捍卫艺术的绝对自律,主张艺术遗世独立,把艺术作为纯粹审美领域,与社会历史及现实生活完全隔绝开来。他们宣扬艺术的无思想性和无内容性,认为艺术仅是靠自己的技巧的理性发展起来的,艺术中所表现的思想、意义,只起着次要的作用。俄国形式主义美学家什克洛夫斯基就明确说过:“一部文学作品的内容是它文本技巧的总和。”〔7〕P20

对于上述所论及的艺术之内容与形式关系问题,马尔库塞有着自己独特的把握方式和观照视角。马尔库塞强调,艺术的特质不在于内容,也不在于纯形式,而在于内容是否变成了形式。马尔库塞的审美形式理论,通过重视形式对内容的审美转化,而肯定了内容的在艺术中的合法地位。在他看来,审美形式是既定内容转化为自足整体的结果,在艺术作品中,形式和内容是辩证统一的,形式成为内容,内容成为形式。

总之,马尔库塞立足于审美形式的艺术本体论高度,推崇艺术形式的美学自律和审美转化机制,强调艺术的社会政治作用。从这一意义上,马尔库塞的审美形式理论属于广义的艺术政治学,它超越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形式禁忌和西方现代形式主义美学的形式崇拜。同时,由于艺术和审美的解放作用只是精神性的,马尔库塞把审美形式作为艺术革命的中介,把能塑造新感性的艺术和审美当作人类解放的唯一道路,也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乌托邦色彩。

〔参 考 文 献〕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2

【关键词】环境艺术设计;审美体验;审美创造;审美欣赏

环境艺术设计就是通过对室内外环境重新组织,并结合文化,地域,时代等方面的特征将人们的情感表现出来。因此,环境艺术设计是属于艺术表现的范畴之内,但所表现的并不是个人的情感而是一种社会大众的集体情感。

1.环境艺术设计与审美体验

艺术创作会造成较为独特的审美经验,它主要不是提供外部世界那万花筒般的表现,而是让人感受其实质。笔者认为,审美经验的形成,无论是无意识的被动感受还是有意识的主动索取,都属于实践生成的整个心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心理机构是社会历史的沉积,是人类创造外在文明的同时生成的内在文明。人们运用这个结构去感知,认识世界,同时又通过它获得各种不同水平和深度的审美经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人们对于艺术的表现不仅仅是模仿和写实,而需要几何形态的抽象。这种抽象和几何形态满足了人类追求秩序,对称和谐等性质的内在需求,也是人类自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真正深刻的审美经验,是那些符合人的知觉归类,又沉积着特定时代社会情感之主流的艺术表现造成的,换言之,造成深刻的审美经验,必须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其一,意识形式高度适合审美主题之机体活动和精神活动的速度,节奏,强度和规律,其二,以一种简洁的符号,向人传达某种适合主体所在时代主流的社会内容。这两个方面必须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才能形成深刻的审美体验。

2.环境艺术设计与审美创造

环境艺术设计是人的合规律、合目的相统一的审美创造活动。艺术设计创造着前所未有的合乎自然规律和人类需要的生活环境,这就是它的审美创造意义之所在。马克思说理解的劳动是活的、是塑造形象之火。马克思这里说的“劳动”,不是重复的、机械的、“死”的劳动,而是有目的的、合规律的劳动,即经过设计的、富有创造性的、“活”的劳动。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指出的:“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愈是复杂、高级的生产劳动,就愈需要进行周密细致的艺术设计,它们的审美创造意义也就愈大。环境艺术设计的审美创造意义,表现在它是一种汲汲于美的追求的创造性活动。创新,是它的灵魂。没有创新,也就没有艺术设计的生命。诚然,环境艺术设计十分重视流行性、公众性,必须顾及在公众中流行的审美观念和审美爱好,否则它的设计不会被人们所接受。对于环境艺术设计来说,必须重视独创性、前瞻性,要能预见公众审美观念和审美爱好的发展趋势,推陈出新,不断创造。如意大利前卫设计集团“孟菲斯”的李特萨斯曾经指出:当查理・依姆斯设计出他的椅子之时,他其实并不只是设计一把椅子,而是设计一种坐的方式。所以,环境艺术设计实质上是对人的生存方式的设计,这种“生存方式”,包括着工作、劳动、休憩、娱乐、交往、饮食、交通、居住等等一切人的存在和活动方式,这是艺术设计对社会最重要的审美创造。

3.环境艺术设计与审美欣赏

环境艺术设计与技术设计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有审美观赏意义。所谓审美观赏,是指在对审美对象的感受、鉴别、体验、玩味中获得审美愉快和审美享受。例如艺术设计的家居空间,已不再是一般的使用空间,而是生活的审美需要。人们在挑选家具时,不仅重视它的性能、功用,常常更重视它的款式、色彩、造型是否与居室谐调,是否时尚,是否符合自己的审美爱好,即更重视它的审美观赏意义。

环境艺术设计的审美观赏意义的大小,与人们对它在感觉上产生愉悦和精神满足的程度成正比。固然,对艺术设计的审美观赏,一般要以功利价值作为基础;如果在技术上、使用上存在缺陷,那么它的外形就不会让人喜爱。但是,艺术设计之所以具有审美观赏意义,其直接原因却在于它的形式完善地表现了它的内容,人们的情感愉悦和精神满足是直接因为它的内外形式的合理、悦目产生的。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3

[关键词]审美教育 审美体验 想象力 情境体验 实现意义

[中图分类号]G401-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5)05-0147-05

玛辛・格琳(Maxine Greene)(1917―2014)是美国著名教育哲学家、作家与社会活动家,深具影响力,被誉为继杜威之后最重要的美国教育领域的哲学家、审美教育的哲学女王。她的审美教育思想对当代中国的美育教学和实践具有启发意义,可促进国内审美教育理论的突破与发展。

一、审美教育的界定

学术界认为,美学研究的是审美现象,即处于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中的现象或审美活动,审美关系乃是人对世界借助感性形式建构起来的、自由的情感体验关系。因此,美学关涉到感知、想像及其与认识、理解、感觉世界的关系。格琳即是从审美关系、艺术体验的视角来界定审美,认为美学聚焦于“艺术作品以何种方式成为体验的对象,以及它具有的影响,即如何改变人们体验自然、体验人类、体验即时即地的视角。”而“审美”是用来描述、甄拔人们与艺术作品相遇时所形成的体验方式。

格琳提出,审美教育意味着启动观看、倾听、感觉、运动的新方式,对意义进行探寻,从而进行学习与实践。审美教育具有重要地位;它不隶属于边缘学科,也非某种装饰性知识,而是个体人生发展必要的组成部分。格琳实践的审美教育并非常规的学校教育,而在于培育独特的思考力与表达力;个体从审美体验起步,进入到生动反思、不断生成的意义世界;审美教育呈现为开放的空间,尚未探索的诸多可能性,它既不是预想或量化的对象,更不是社会控制力。格琳认为,“审美教育是人类在世界上探寻更加伟大之条理的努力之一。它具有强大的动力,可推动个体寻找立身处世的根基,促使人们能冲破常规、被动、乏味所构成的‘脱脂棉’状态,警醒地进入到活色生香且错综复杂的问题世界之中。”

因此,审美教育是一项培养关注的事业,目的使学习者学会关注对象,为艺术作品赋予生命,使之富有各种各样的意义,从而培养鉴赏的、反思的、文化的、参与式艺术体验。审美教育鼓励人们以不同方式去观看与共鸣,形成新的构图,开启新视野。格琳鼓励人们与世界建立更多联系,艺术作为审美经验最集中的表达,艺术教育关注不同的艺术媒介,着重诸多艺术表达形式,运用技艺的各种方式,以及物化艺术的各种手段。艺术教育与审美教育可相互促进。艺术教育者能促成艺术作品产生,审美教育者也能为艺术探索敞开空间。因此,当人们能对自己的审美体验提出问题时,审美教育即由此产生。

二、审美体验与关注力

与国内侧重审美理论与范畴的教育不同,格琳从审美体验、问题意识与反思实践的视角从事审美教育。审美教育培养人更敏锐地鉴赏与理解艺术,审美的目标在于实现生动的审美体验,激发个体生命抒情瞬间的鲜活。在审美体验时刻,人能自由地感觉、认知与想像,刹那间觉悟本己的生命与周围世界的关联;审美还能引领人们发现新景象,使彼此孤立的部分结成整体。审美教育者首要关注的课题是:如何使学生具有更积极的敏感性与自觉性?教育者有必要引导学生感知、理解与体验各种艺术,深入内部去感受什么是艺术作品以及艺术表情达意的能力,在这种审美体验的基础上促成富有意义的领悟。

那么,怎样才能获得有深度的审美体验?这涉及到人们如何理解艺术。就艺术作品而言,它远离世俗、程式化的日常生活,有其存在的空间与世界。但它要成为真正的审美对象,则必需一种特殊的观照。当个体全神贯注进行审美观照时,审美对象就会自然脱离了日常生活与实用关系,以个体的、富有历史的、活生生的方式敞开自己。个体与艺术作品进行自由交流时,他便会意识到可能的新视角与新理解,并寻找新启示与新视野,甚至敢于为求新而冒险。格琳强调,只有通过超越凡俗的自由的行为与探索(审美观照),这一体验才能称之为审美体验。这种审美关注是一种过程,它始终在进行之中,永无止境。绘画、舞蹈、音乐、诗歌等一切门类都是为审美经验而创造的,审美体验不仅能发现不同艺术的特质,而且每次体验同一作品都会有新的发现。格琳将培养审美关注看作一项事业,激发教育者帮助他人积极地想像、思考、感受、观察,并促使其有所发现。因此,惟有当关注者愿意跃出平常的世界,以本真而不完整的人来面对艺术作品时,才能使之富有意义。

艺术的真实并非纯粹的现实,而是艺术的真实。艺术家运用不同的艺术媒介或象征系统来创造艺术,人们以纯真的个体去感知艺术作品,审美对象就产生于个体主动与艺术作品交流的过程,艺术应被理解为创造意义的模式,它们在积极地鼓动、搅动、感动着人们,使其以不同的方式体验世界。那么,人们如何通过审美体验来实现作品的价值?格琳指出,价值的实现与观照方式、对话空间、身心参与密切相关。要充分理解艺术作品,人们不仅需要积极、有见识的感知力,也需要区分艺术媒介的特质。而具备区分各种艺术语言特质的能力,则须亲身参与和体验不同艺术门类。通过这种实践,人们的理解能力便能得以丰富,并使人去接近、专注于艺术表演与创作作品,开启更多感知的可能性,觉察更多的层面,从而更有意识地生活在世界上。为了把握一个完整而独立的作品,人们还要既了解审美空间,又要保持适当的审美距离。当人们从关注作品整一性的审美方式逐渐过渡到在场的瞬间,人们感到身临其境地发挥与驰骋想像,化身于作品中,将作品人格化,使之成为自己的世界。在这种时刻,艺术作品才会融入人们的意识,人们在体验与反思中能发现崭新的模式,从而高屋建瓴地观察世界。

格琳赋予了艺术以鲜活的现实生命,揭示了审美体验中深刻的反思与领悟。对格琳而言,审美体验并非风花雪月般沉迷欣赏,也非艰深晦涩的理论表征,而是反思艰难的生存境遇,寻求与领悟世界的意义,从而促成积极有效的社会空间与声音。建构个体与作品关联的前提,即是处于现实语境的、活生生的主体。惟有这样的个体才能创造崭新的构图与关联,这种创造实质上是在创造意义。在审美体验中,位于主体前方的不仅是新的秩序,还有对意义更为强烈的探寻。个体理解、感悟的主观维度将变得活跃,艺术作品也随之活跃起来。审美教育不仅使人们对艺术的理解不断深化,还能为共享世界的自由而效力。通过这种教育而带来的感悟和充分觉醒,人们将会在一定意义上自由地寻找自己的声音。

三、想像的力量与培养

审美教育不仅涉及对艺术形式的深刻认识与理解力,还须通过直接的审美体验开启丰富、自由层面的意义,审美体验离不开想像力的发挥与体现。“杜威曾指出,‘审美’的对立面就是‘麻木’。因此,我们可以把审美教育看作致力于彻底清醒的教育――一种更加积极、敏感、热情的人类探索方式。”格琳致力于实现这种智性的愉悦,即调动意识所有层面的领悟:认知、情感、观察、意动(付出努力、发挥能量、探索超越)。目的在于寻求一种复杂的领悟或创造意义的形式,引导人们更深入地理解共享的自然和世间,并从中感到更丰富的愉悦。正如杜威所描述,审美经验包括“做出精确的分辨,辨识微妙的联系,指认象征体系……解读作品,并且在作品中认识世界、在世界中认识作品。我们的很多经验和技能被调动起来,并在审美体验的过程中发生改变。审美‘态度’是不安的、探索的、试验性的――与其说是态度,不如说是行动:创造和再创造”。

格琳特别强调想像的重要性,它是教育话语中经常被忽略的一种认知能力,然而它对于学习与生存却非常必要。想像力在艺术上是洞察力,它能创造关联,建立秩序,开启新视野,对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发起挑战。想像能让人们理解事物的特殊性,洞见其内在生命,并把握深层的意象。想像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原动力,使之有意识地进行选择,并为选择付出行动,乐于开创与提出批判性问题。想像不仅是心理成象的能力,也是设身处地去感受情境的能力,更是创造虚构情境的力量。想像使人们在现实中开发可能性,并有所超越与创造,揭示出其他的真实。格琳认为,想像的意识有不同的阶段,教育者要激发出每个阶段的想像力。在集中关注力阶段,可使艺术作品展现出独特性和完整性。人们搁置功利、道德、历史的考量,教师可通过交谈、引导或揭示来激发、扩展学生的意识。在释放想像力阶段,学生进入充满惊奇的阅读空间,需要保持开放的心灵去探索,并置身其中。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打破局限与束缚,以更多从角度来观察世界,并且认识到世界永远是不完整的,从而需要重塑与更新。

审美教育和艺术教育的重大区别在于,前者是以过程为导向的教育,后者则以结果为导向。格琳认为,艺术教育教人如何消费,而不是如何充满感情地、真诚地面对艺术作品,应让全神贯注、充满渴求的意识为艺术赋予持久的生命。审美教育永远在过程之中,永远在探索文本,永远在寻找某种教学方式来打动人们,使其自我反思,创造意义,并改变他们的生活世界。审美体验如同人生历险,驶向可能性与不可预料的世界,赋予艺术作品以常新的生命。审美体验的关键是将学过的东西内在化并对其产生共鸣,同时也对关注的作品产生共鸣,之后就能实现一种转变。为此,个体必须运用更多语汇表达自己,以不同的视角看待事物,在凡俗世界开启新窗口。审美教育的最终目标既不是复制和背诵的能力,也不是展示精通某种技能;它需要强化意识,鉴赏力的提升。“我的目标旨在挑战想当然的、被冷待的、被束缚与被限制的东西”。格琳受萨特自由想像思想的影响,认为想像不仅是超越与否定现实的意识能力,更是积极介入行动、争取自由的手段和工具。如果教育者保持充分地开放并勇于探索,知道如何去关注、倾听、观看,有效地调动学生的感觉能力与认知能力,在实施审美教育的过程中,就能培养并激发学生用自己的方式对世界有所醒悟,并将持续醒悟。只有改变自己,并且感染他人进行转变,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审美教育者,才有能力穿梭于杜威所描述的“紧迫且更加丰富的”意义王国。

四、课程设置与情境体验

审美教育的主题在于感知、想像、以及对意义的探寻。对于审美把握和审美理解而言,感知是起点和基础。它需要心理和想像的参与,艺术作品的充分呈现依赖于人们参与和把握的方式。感知包含着对某种复杂整体的直观理解,它也是一种积极的探索,探索逐步变得清晰可见的整体。这意味着感知必须脱离被动、消极、漫不经心的姿态,以活生生的、能感知的人去面对艺术。感知过程包含着一种永远看不尽的感觉,一种尚未被揭示的可能性;感知还需要一个内部品味、详尽阐述、深入渗透的过程。此时,审美体验就变成了个体意识,并照亮人们生活的世界。格琳的审美教育对教育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师应努力创造出激发审美体验的环境,尽力引导学生去思考不同的生活方式与可能性,继而帮助他们认识到积极的想像内部与外部视野的相互作用,在艺术作品的世界与审美体验者参与的世界之间创建出各种联系,从而探寻世界的意义与秩序。教师进行课程设置,有必要引进各门艺术课程,并结合着自身对不同文化的理解。教师须要创造出合适的环境,让学生能自由地创造自己,有创意地成为自己。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4

【作者简介】李建盛 北京社会科学院文学所

【内容提要】美学问题在当代哲学诠释学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哲学诠释学站在人文科学立场,对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问题的理解和解释,体现了显著的“反传统美学”特征。本文从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特殊理解方式、审美真理如何表现,以及审美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三个方面,探讨了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反美学”思想;然后在当代美学语境中比较性地论述了其基于人文科学立场,对审美真理问题的理解和解释所具有的重要理论意义。

【摘 要 题】阐释与真理

【关 键 词】哲学诠释学/人文科学/反美学/审美真理/理解和解释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B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3)01-0065-08 J·格龙丹谈到加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时写道:“《真理与方法》开始部分的核心是‘对审美意识抽象的批判’。《真理与方法》从美学开始似乎采取的是一种迂回曲折的路径。因为《真理与方法》所提供的所有关于艺术的肯定性观点,开头几章提出的不是一种美学,而是一种反美学。因此,一种自律美学的创造只不过是一种抽象,对我们来说,为了更好地理解出现在人文科学中的认识方式,这种抽象必须摧毁或相对化。”(注:J.Grondin.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Yale university,1994.P110.)那么,相对于以往的美学来说,加达默尔的美学理论在哪些方面是一种“反美学”呢?格龙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做出深入论述。本文力图通过哲学诠释学对传统美学方法论的批判、艺术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和审美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的探讨,论述加达默尔的“反美学”思想,及其在当代美学中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一、反自然科学方法论的美学理论

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美学一个非常明确的理论立场,就是反对传统美学对艺术和审美问题的自然科学方法论理解,并坚持认为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人文科学对象有其自身的特殊认识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并力图把艺术、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等问题置于真正的人文科学的理论视域中来理解和诠释。哲学诠释学的这种双重美学任务意味着,加达默尔既要批判那种认为美学中不存在认识和真理的自然科学方法立场和认识论观点,又要坚持艺术和审美经验中存在认识和真理的人文科学立场。

在以往的美学和艺术哲学中,美学家和艺术哲学家受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影响,往往从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理解人类的艺术和审美经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一直支配着自17世纪以来的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认识论成为一种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论基础。这种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同样深刻地影响了美学对艺术审美经验的理解。我们一直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运用科学化的研究方法和使方法科学化才能解答美学的所有问题。这一点也严重地存在于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认为,这是一种忽视了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自然科学天真,实际上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无法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复杂问题。例如我们如何能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解释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呢?这个作品仅仅是一种知觉相等物的错觉吗?我们能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认识和确定恩斯特《家庭的天使》或米罗的《绳子与人》等等现代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吗?用自然科学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所理解的东西,真能符合我们的实际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吗?仅仅根据作品所再现和反映的存在物,根据作者的意图和艺术作品的文本结构,并依照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方法,而不是根据作品自身的特殊表达方式和我们对艺术作品的真实经验,我们能真正通达艺术作品的真理吗? 在这里,向哲学诠释学美学提出的问题是,对艺术和审美经验这些美学问题的理解,没有认识论和方法论做基础,是否能够揭示其中的认识和真理呢?康德以来的美学都以自然科学认识论为方法论,并认为只有以这种方法论为基础才能揭示真理,哲学诠释学美学否定了这种认识真理的科学方法,人们还能够认识和确证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吗?加达默尔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加达默尔恰恰提出美学中特殊真理问题:“在艺术中不存在认识吗?在艺术的经验中不存在一种确实不同于科学的、不从属于科学真理的真理吗?艺术中确实不存在着真理吗?而且,美学的任务不就是要确定艺术经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一种确实不同于为建构自然知识而为科学提供最终数据的感性认识,确实不同于所有道德理性认识以及不同于所有概念认识,但又仍然是认识如传输真理的认识方式吗?”(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97-98.)无可否认,艺术作为一种审美经验显然是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经验,它有着自身特殊的意义和真理表现方式。加达默尔反对自然科学方法论在人文科学的统治,就是为了反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美学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存在的自然科学观点,以重新恢复、重视和捍卫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问题。

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并不简单的是一种关于趣味的美学,它同样是一种人类自我认识的方式,艺术也显然不只是简单的趣味问题,也是我们得以认识自身存在的一种方式,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我们不仅仅理解作为对象性的艺术作品,同时通过艺术作品所展开的意义世界和真理世界理解我们自身的存在。在加达默尔看来,传统的自然科学方法和实证方法不仅没有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反而是对真理的遮蔽。因此,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审美真理问题,并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而是一种理解和解释的问题,只有通过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作品的独特的存在方式才能得到理解,审美真理也只有在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和发生,美学也才能谈论和把握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换言之,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只有在作为此在的历史性和有限性的人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没有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参与和经验,审美真理就不可能存在。

这显然是一种反传统美学的观点,传统美学把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一种可以像自然科学对象一样得到确证和证实的对象性存在,而哲学诠释学美学从艺术和审美真理经验的特殊性出发,把审美与艺术经验变成了一种既是此在的、时间性的、有限性和历史性的,同时也是真理性的存在。因而,美学问题便不是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美学的任务和目的不是去确证某种已然存在的对象性存在,而是在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敞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这才是人文科学把握艺术和审美真理的重要方式。

二、艺术作品本体论与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

艺术是审美经验的主要对象,也是美学的重要对象,因而艺术也就成了哲学诠释学探讨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对象,为什么艺术和审美经验等人文科学对象不能用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来理解和解释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艺术有其不同于自然科学对象的特殊的表现方式。我们知道,哲学诠释学的艺术作品真理理论,是以海德格尔的此在本体论事实性诠释学为基础的,加达默尔正是在海德格尔事实性诠释学基础上提出他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的。“如果我们想知道人文科学领域中的真理是什么,我们就必须以海德格尔向形而上学提出问题和我们对审美意识已经提出问题一样的方式,对人文科学的整个程序提出哲学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接受人文科学的自我理解,而是必须对什么是真理的理解方式提问。尤其是艺术真理的问题有助于为更广泛的问题开辟道路,因为艺术作品的经验包含着理解,其本身就表现一种诠释学现象——但这根本不是科学方法意义上的。毋宁说,理解从属于与艺术作品本身的遭遇,因此,这种从属只有在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说明。”(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110.)正是艺术作品特殊的本体论存在方式,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不同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由此,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以及真理表现方式,也就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有着根本的区别。那么,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究竟是怎样的?这是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美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阐述的第二个重要方面。

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与其他论文》等著作中,加达默尔从游戏、象征和节庆三个方面,阐释了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形式:通过游戏的表现性阐述了艺术的表现性特征,通过象征的自身意义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真理性维度,通过节庆的时间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时间结构,而所有艺术本体论层面和真理表现方式,都是从作为具有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存在方式来阐述的。

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性》中,都非常突出地强调了游戏的重要性。西方哲学史和文艺理论史中的许多理论家都探讨过游戏这个概念,如席勒、斯宾塞、谷鲁斯、斯汤达,苏珊·朗格等,都把游戏作为美学和文艺理论中的重要范畴,加达默尔的诠释学更是赋予了这一概念以哲学和美学的崇高地位。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作品的真正本质就在于它能够超越创作者本身和创作活动本身进入理解者的理解事件中,并与作品所表现的世界进行交流和对话,并在这种对话和交流中建构艺术作品的意义世界。艺术的存在不能被规定为某种审美意识的对象,因为正好相反,审美行为远比审美意识对自身的了解要多,审美行为是表现活动的存在过程的一部分。在以往的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中,往往去设定作为审美活动和阅读活动的对象性客体,如对象的形式结构、对象所体现的作家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去分解构成艺术的各个要素,去分析审美意识中的各种因素。这固然可以看作是美学研究和艺术批评中重要内容。然而实际上,作为一种活动过程的审美,才应当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的真正核心内容。 如果说,加达默尔对游戏的重新阐释和理解把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理解为一种参与性的事件,那么,他对象征的阐释和理解则旨在揭示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表现问题。美和艺术作品所具有的意义和真理,不是指某种简单的可以被我们直接看到的东西,不是某种一旦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可以理解的东西,也不是一种比喻和替代,而是一种充满了意义的象征,一种人类经验和存在真理的昭示。“如果我们真的想思考艺术经验的话,我们就可以,而且必须沿着这些路线来思考:艺术作品不只是指示某种东西,因为它所指示的东西已经存在在那里了。我们可以说,艺术作品意味着存在的一种拓展。”(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作品与可复制的产品不同,它是不可替代的,每一部艺术作品都是一种象征,一种可以认识事物和认识我们自身的独特的形式。因此,艺术的象征是那种“我了悟全整体而被寻找的始终是作为生命的片段的另一部分。……美的经验,特别是艺术的美的经验,是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现的一种对潜在的整体和永恒的事物秩序的召唤。”(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就不仅仅是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是一种客观性的形式结构,也不是简单的摹写和反映,也不只是创作主体的意图实现。在加达默尔这里,象征并不只局限于艺术作品本身,而是一种经由我们的艺术经验扩大了的人类经验,艺术的象征既体现和证实着艺术作品的存在自身,也开启着人类经验和审美真理的诠释学空间。

艺术作为类似于游戏的表现事件,艺术作为一种象征,都表达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都不是如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那样是中立的、客观的、无时间性的。恰恰相反,艺术的和审美的真理只有在时间性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一句话,艺术的真理表现是一种时间性的结构和过程存在。正是这种时间性结构使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解与康德以来的形式主义美学区分开来。以自然科学方法论为哲学基础的美学认为,艺术作品的存在要求理解者采取一种中立的审美态度,哲学诠释学认为艺术作品则要求理解者参与到艺术作品表现事件中,艺术作品的存在必须像参加节日庆典一样的参与到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中。我们对艺术作品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的艺术经验,并不是由艺术家的创作意图决定的,也不是单纯由这个作品的色彩、形式和结构决定的,而是由于我们参与到这个作品所表现的世界之中,并对这个作品进行对话性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中的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参与性的理解事件中才有可能,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都是与我们的经验世界相联系,与我们对艺术作品的解释相关联的。“美学必须被并入诠释学中。这个表达不仅只是指问题的范围,而且从根本上也是精确的。反过来,诠释学必须这样得到规定,即它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公正地对待艺术经验。理解必须被看作是意义得以出现的事件的一部分,在理解事件中,所有陈述的意义——艺术的陈述和所有其各种传统陈述的意义—才能形成和实现。”(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164-165.)因此,在艺术和审美的真理问题上,不是作者的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审美意识对象和文本本身决定着其意义世界,而是在审美经验的过程中时间性地展现其意义世界。

可以看出,哲学诠释学的这一美学思想无疑是反传统美学的,在加达默尔看来,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还是艺术作品的真理表现,抑或是艺术作品的真理发生,都必须在人类经验性的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才能出现。这种反传统美学的思想,不仅质疑和挑战了以往那种从艺术家的创作动机或意图,艺术作品的客观的形式结构,美学理论的抽象概念去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真理的传统美学观点,而且在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中阐发了其独特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

三、诠释学的理解途径与审美真理的可能性

从诠释学的立场出发,艺术作品文本只是一种半成品(注:Gadamer,"Text and Interpretation",In Hermeneutics and Modern Philosophy.Ed.,Brice R.Wachterhauser,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1986.P389.)。这无疑是一种反传统美学和艺术哲学的本体论观点,是不同于传统美学的“反美学”。“艺术理论提出的问题必须面向全部,必须既在艺术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前,同样艺术也在艺术不再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后把艺术作为艺术来对待。是什么东西使得绘画、雕塑、建筑、歌曲、文本或舞蹈表现为美的,而假如‘不再美了’,仍然作为艺术?……真正说来,美规定艺术之为艺术,即作为从所有按照某种目的建立并使用的事物中脱颍而出的事物。事实上,美只是将人邀请入直观的请柬,而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作品’。”(注:加达默尔:《生动与直观》,见《加达默尔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516页。)也就是说,只有在理解事件中,审美真理才具有可能性,这是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解决的第三个问题。 可以说,审美真理理解的有限性观点是加达默尔始终坚持的思想,他把有限性的观念运用到经验的分析中,并认为我们的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从根本上说始终是一种有限的经验。因此,在加达默尔看来,我们对于我们的社会、对于我们的历史的理解,以及对于艺术意义和审美真理的理解,都是在一种具有特定历史境遇规定性中用某种已然具有的思想、情感、洞见,去观看、理解和解释我们所面对的东西。因此,要获得唯一的、最终的、客观正确地解释是不可能的,理解始终是此在历史性的一种运动方式,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只能是有限地理解。正是艺术作品和审美真理地理解的此在规定性,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地理解始终是历史性和开放性的。这正是哲学诠释学的美学理论与传统的意义和真理重建论具有本质性区别的地方。

加达默尔试图通过这样几个问题地探讨,来回答审美真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第一、根据我们历史性的存在,什么东西被带进了艺术地理解事件中?第二、作为具有自身有限性和历史性的理解者,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同样具有历史性的艺术作品?第三、在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历史上的艺术作品之间所发生的理解所产生的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我们理解过程所导致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启蒙运动以来发展的理性意识认为我们可以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理解某一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克服我们自身所具有的种种偏见,达到对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的客观认识。加达默尔坚决拒斥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事实上,在对艺术作品的经验和理解中,“解释者无需丢弃他内心所已有的前见解而直接地接触文本,而是只要明确地考察他内心所有的前见解的正当性,也就是说,考察其根源和有效性。”(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344.)理解是一种不断地向未来筹划的过程,我们总是在这种筹划中联系着艺术作品文本和我们自己,并在这种筹划中实现艺术理解的可能性和意义的可能性。以往的历史主义诠释学还认为,虽然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所要理解的历史上的艺术作品对象之间存在着时间的距离,但我们却可以通过克服这种距离达到对艺术作品的完全理解。而哲学诠释学坚持认为,正如前理解在理解运动中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一样,时间距离也在人类的艺术经验和审美理解活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时间距离不仅不是为了获得正确的、客观的理解所必须克服的障碍,恰恰相反,是一种艺术作品文本意义和真理建构的积极因素,是一种开放性的事件。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把理解的真偏见与误解的假偏见区分开来,从而使我们的理解具有有效性呢?

加达默尔是通过视域融合中产生的“效果历史意识”(consciousness of effective history)来回答这一问题的。理解的有效性和开放性就是由这种效果历史事件(historically effected event)来实现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经验的真理也同样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所谓效果历史意识,首先意味着对自己的诠释学处境的意识。我们的存在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理解者自身的历史性。这种效果历史意识决定了效果历史本身的有限性和开放性的真正意义,这也就进一步地决定了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理解活动中的效果历史意识是一种持续性的、不间断的历史事件。“谁进行理解,谁就已经进入了一种事件中,通过这种事件意义的东西才表现自身。因此,这便证明了诠释学现象所使用的游戏概念,正如美的经验所运用的概念一样。当我们理解一个文本时,吸引我们的意义丰富的东西正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当我们理解某一个文本时,文本中富有意义的东西对我们的吸引就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在我们意识到自身并站在某一立场证明文本向我们提出的意义要求之前,文本就已经确证自身和已经把我们吸引着了。我们在美的经验和传统意义的理解中,所遭遇的确实具有某种像游戏的真理一样的东西。在理解中,我们进入了一种真理事件,假如我们想知道我们所要确信的东西,这种真理的获得似乎已经为时已晚。”(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494.)在对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过程中,理解者是从具有根本意义的历史距离去理解历史上的文本,这种历史距离正是历史的艺术作品文本得以理解的诠释学处境,它所形成的诠释学语境对于理解来说就是一种理解视域,效果历史意识通过不断地提问的恰当视域来实现。正是由于我们在与传统文本的理解中获得了一种恰当的问题视域,这样才有可能不断修正自己的前理解、前见解和前把握,在新的提问与回答中达到新的视域融合,并不断地使审美真理成为可能。

艺术经验中的审美真理是在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与理解者的历史性事件的对话与交流过程中实现的。艺术作品以其自身的存在方式存在着,并需要我们去对它做出理解和解释,而理解和解释也努力地去接近我们所要理解的事物。这既是艺术经验、审美真理得以发生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真正发生的过程,艺术作品的经验和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紧张关系过程中才能得以展开和建构。在审美真理的理解事件中,我们总是以自我已有的经验进入理解事件中,正是这种参与性的理解才扩大和丰富了人类审美经验的历史和延续了人类的艺术。由此,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所理解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问题,就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所认为的可证实的问题,也不是客观结构形式论所认为的仅仅存在于作品本身的问题,不是审美意识抽象论所认为的那样与我们的具体经验没有关系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作者意图论所认为的对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创作动机进行重建的问题。

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哲学诠释学的反传统美学思想,即它反传统美学所标举的艺术经验、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纯粹性思想。正如维斯海默所指出的:“审美纯粹主义的抛弃意味着艺术是与非艺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关系的古典术语是‘模仿’,加达默尔用它解释理解问题。艺术‘理解着’非艺术,所有的理解都包含着把某种东西作为某种东西的理解。‘作为’在这里意味着理解总是这样的发生:既‘是’又‘不是’。”(注:Joel.Weinsheimer,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and Literary Theory.New Haven & London,1991.P77.)以往的美学认为,我们是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态度去经验艺术和审美对象的,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意识抽象去理解审美真理的,而哲学诠释学则否定了这种纯粹审美态度和审美意识抽象,它把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视为一种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因而把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有限性、历史性和开放性,辩证地统一在同样具有有限性、历史性、差异性和开放性的人类理解经验的效果历史事件之中。

四、哲学诠释学“反美学”的当论意义

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面对的问题是当代美学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一方面,传统的美学理论确实无法回答当代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美学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造;另一方面,激进的后现论彻底地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而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又确实是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的重要主题,因此如何理解和诠释人类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便成为了当代美学的重大难题。

后现代语境中的哲学诠释学美学坚持了艺术和审美真理可能性,但很明显,这种审美真理立场显然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的真理立场。这种不同,不仅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所坚持的艺术自律性与意识形态问题,哲学诠释学不怎么具有审美意识形态的批判立场,这一点受到了当代一些理论家的批评,如伊格尔顿和哈贝马斯等;这种不同而且在于,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立场主张审美真理并不是某种完全自律于艺术作品本身的,而是需要理解者和解释者参与的游戏事件,艺术作品文本是一个自律性半成品,其意义和真理必须由理解和解释者在与作品的对话中才能得以实现,因而,意义和真理都是差异性的和多元化的,审美真理的任何一种理解都不具有绝对的有效性,确定性永远是相对的,而差异性则是绝对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一审美真理的差异性和相对性立场,加达默尔的效果历史理论被著名文艺理论家赫斯视为一种“历史虚无主义”。但是,由于加达默尔的审美理论仍然坚持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真理的可能性问题,又被激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如德里达视为传统的保守主义。 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美学理论认为,正是作为一种严肃的人类游戏的艺术,真理性地见证着我们人类生存的差异性秩序结构。在《艺术的游戏》中,加达默尔写道:“我们在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中所遭遇的东西,不只是某种奇思怪想的自由或本质的盲目的肤浅丰富性,艺术作品的游戏能够跨越所有的阶级、种族和所有的文化层面洞悉我们所有的社会生活维度。因为这些属于我们的游戏的形式就是我们自由的形式。”(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130.)无论是传统的再现性艺术,还是现代的非再现性艺术,只要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形式都是人类存在的一种扩展,一种秩序的象征,一种审美真理的严肃游戏,一种可以在其中“逗留”的审美经验世界,一种如“在家”(Einhausung)一般的充满了差异性自由的和谐。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5

【摘 要 题】阐释与真理

【关 键 词】哲学诠释学/人文科学/反美学/审美真理/理解和解释

【 正 文】 J·格龙丹谈到加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时写道:“《真理与方法》开始部分的核心是‘对审美意识抽象的批判’。《真理与方法》从美学开始似乎采取的是一种迂回曲折的路径。因为《真理与方法》所提供的所有关于艺术的肯定性观点,开头几章提出的不是一种美学,而是一种反美学。因此,一种自律美学的创造只不过是一种抽象,对我们来说,为了更好地理解出现在人文科学中的认识方式,这种抽象必须摧毁或相对化。”(注:J.Grondin.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Yale university,1994.P110.)那么,相对于以往的美学来说,加达默尔的美学理论在哪些方面是一种“反美学”呢?格龙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做出深入论述。本文力图通过哲学诠释学对传统美学方法论的批判、艺术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和审美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的探讨,论述加达默尔的“反美学”思想,及其在当代美学中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一、反 自然 科学方法论的美学理论

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美学一个非常明确的理论立场,就是反对传统美学对艺术和审美问题的自然科学方法论理解,并坚持认为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人文科学对象有其自身的特殊认识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并力图把艺术、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等问题置于真正的人文科学的理论视域中来理解和诠释。哲学诠释学的这种双重美学任务意味着,加达默尔既要批判那种认为美学中不存在认识和真理的自然科学方法立场和认识论观点,又要坚持艺术和审美经验中存在认识和真理的人文科学立场。

在以往的美学和艺术哲学中,美学家和艺术哲学家受自然科学方法论的 影响 ,往往从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理解人类的艺术和审美经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一直支配着自17世纪以来的哲学和人文 社会 科学的 研究 ,认识论成为一种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论基础。这种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同样深刻地影响了美学对艺术审美经验的理解。我们一直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运用科学化的研究方法和使方法科学化才能解答美学的所有问题。这一点也严重地存在于 中国 当代美学研究中。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认为,这是一种忽视了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自然科学天真,实际上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无法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复杂问题。例如我们如何能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解释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呢?这个作品仅仅是一种知觉相等物的错觉吗?我们能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认识和确定恩斯特《家庭的天使》或米罗的《绳子与人》等等 现代 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吗?用自然科学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所理解的东西,真能符合我们的实际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吗?仅仅根据作品所再现和反映的存在物,根据作者的意图和艺术作品的文本结构,并依照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方法,而不是根据作品自身的特殊表达方式和我们对艺术作品的真实经验,我们能真正通达艺术作品的真理吗? 在这里,向哲学诠释学美学提出的问题是,对艺术和审美经验这些美学问题的理解,没有认识论和方法论做基础,是否能够揭示其中的认识和真理呢?康德以来的美学都以自然科学认识论为方法论,并认为只有以这种方法论为基础才能揭示真理,哲学诠释学美学否定了这种认识真理的科学方法,人们还能够认识和确证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吗?加达默尔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加达默尔恰恰提出美学中特殊真理问题:“在艺术中不存在认识吗?在艺术的经验中不存在一种确实不同于科学的、不从属于科学真理的真理吗?艺术中确实不存在着真理吗?而且,美学的任务不就是要确定艺术经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一种确实不同于为建构自然知识而为科学提供最终数据的感性认识,确实不同于所有道德理性认识以及不同于所有概念认识,但又仍然是认识如传输真理的认识方式吗?”(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97-98.)无可否认,艺术作为一种审美经验显然是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经验,它有着自身特殊的意义和真理表现方式。加达默尔反对自然科学方法论在人文科学的统治,就是为了反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美学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存在的自然科学观点,以重新恢复、重视和捍卫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问题。

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并不简单的是一种关于趣味的美学,它同样是一种人类自我认识的方式,艺术也显然不只是简单的趣味问题,也是我们得以认识自身存在的一种方式,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我们不仅仅理解作为对象性的艺术作品,同时通过艺术作品所展开的意义世界和真理世界理解我们自身的存在。在加达默尔看来,传统的自然科学方法和实证方法不仅没有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反而是对真理的遮蔽。因此,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审美真理问题,并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而是一种理解和解释的问题,只有通过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作品的独特的存在方式才能得到理解,审美真理也只有在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和发生,美学也才能谈论和把握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换言之,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只有在作为此在的历史性和有限性的人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没有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参与和经验,审美真理就不可能存在。

这显然是一种反传统美学的观点,传统美学把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一种可以像自然科学对象一样得到确证和证实的对象性存在,而哲学诠释学美学从艺术和审美真理经验的特殊性出发,把审美与艺术经验变成了一种既是此在的、时间性的、有限性和历史性的,同时也是真理性的存在。因而,美学问题便不是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美学的任务和目的不是去确证某种已然存在的对象性存在,而是在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敞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这才是人文科学把握艺术和审美真理的重要方式。

二、艺术作品本体论与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

艺术是审美经验的主要对象,也是美学的重要对象,因而艺术也就成了哲学诠释学探讨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对象,为什么艺术和审美经验等人文科学对象不能用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来理解和解释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艺术有其不同于自然科学对象的特殊的表现方式。我们知道,哲学诠释学的艺术作品真理理论,是以海德格尔的此在本体论事实性诠释学为基础的,加达默尔正是在海德格尔事实性诠释学基础上提出他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的。“如果我们想知道人文科学领域中的真理是什么,我们就必须以海德格尔向形而上学提出问题和我们对审美意识已经提出问题一样的方式,对人文科学的整个程序提出哲学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接受人文科学的自我理解,而是必须对什么是真理的理解方式提问。尤其是艺术真理的问题有助于为更广泛的问题开辟道路,因为艺术作品的经验包含着理解,其本身就表现一种诠释学现象——但这根本不是科学方法意义上的。毋宁说,理解从属于与艺术作品本身的遭遇,因此,这种从属只有在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说明。”(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110.)正是艺术作品特殊的本体论存在方式,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不同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由此,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以及真理表现方式,也就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有着根本的区别。那么,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究竟是怎样的?这是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美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阐述的第二个重要方面。

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与其他论文》等著作中,加达默尔从游戏、象征和节庆三个方面,阐释了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形式:通过游戏的表现性阐述了艺术的表现性特征,通过象征的自身意义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真理性维度,通过节庆的时间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时间结构,而所有艺术本体论层面和真理表现方式,都是从作为具有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存在方式来阐述的。

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性》中,都非常突出地强调了游戏的重要性。西方哲学史和文艺理论史中的许多理论家都探讨过游戏这个概念,如席勒、斯宾塞、谷鲁斯、斯汤达,苏珊·朗格等,都把游戏作为美学和文艺理论中的重要范畴,加达默尔的诠释学更是赋予了这一概念以哲学和美学的崇高地位。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作品的真正本质就在于它能够超越创作者本身和创作活动本身进入理解者的理解事件中,并与作品所表现的世界进行交流和对话,并在这种对话和交流中建构艺术作品的意义世界。艺术的存在不能被规定为某种审美意识的对象,因为正好相反,审美行为远比审美意识对自身的了解要多,审美行为是表现活动的存在过程的一部分。在以往的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中,往往去设定作为审美活动和阅读活动的对象性客体,如对象的形式结构、对象所体现的作家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去分解构成艺术的各个要素,去 分析 审美意识中的各种因素。这固然可以看作是美学研究和艺术批评中重要内容。然而实际上,作为一种活动过程的审美,才应当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的真正核心内容。 如果说,加达默尔对游戏的重新阐释和理解把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理解为一种参与性的事件,那么,他对象征的阐释和理解则旨在揭示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表现问题。美和艺术作品所具有的意义和真理,不是指某种简单的可以被我们直接看到的东西,不是某种一旦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可以理解的东西,也不是一种比喻和替代,而是一种充满了意义的象征,一种人类经验和存在真理的昭示。“如果我们真的想思考艺术经验的话,我们就可以,而且必须沿着这些路线来思考:艺术作品不只是指示某种东西,因为它所指示的东西已经存在在那里了。我们可以说,艺术作品意味着存在的一种拓展。”(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作品与可复制的产品不同,它是不可替代的,每一部艺术作品都是一种象征,一种可以认识事物和认识我们自身的独特的形式。因此,艺术的象征是那种“我了悟全整体而被寻找的始终是作为生命的片段的另一部分。……美的经验,特别是艺术的美的经验,是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现的一种对潜在的整体和永恒的事物秩序的召唤。”(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就不仅仅是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是一种客观性的形式结构,也不是简单的摹写和反映,也不只是创作主体的意图实现。在加达默尔这里,象征并不只局限于艺术作品本身,而是一种经由我们的艺术经验扩大了的人类经验,艺术的象征既体现和证实着艺术作品的存在自身,也开启着人类经验和审美真理的诠释学空间。

艺术作为类似于游戏的表现事件,艺术作为一种象征,都表达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都不是如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那样是中立的、客观的、无时间性的。恰恰相反,艺术的和审美的真理只有在时间性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一句话,艺术的真理表现是一种时间性的结构和过程存在。正是这种时间性结构使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解与康德以来的形式主义美学区分开来。以自然科学方法论为哲学基础的美学认为,艺术作品的存在要求理解者采取一种中立的审美态度,哲学诠释学认为艺术作品则要求理解者参与到艺术作品表现事件中,艺术作品的存在必须像参加节日庆典一样的参与到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中。我们对艺术作品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的艺术经验,并不是由艺术家的创作意图决定的,也不是单纯由这个作品的色彩、形式和结构决定的,而是由于我们参与到这个作品所表现的世界之中,并对这个作品进行对话性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中的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参与性的理解事件中才有可能,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都是与我们的经验世界相联系,与我们对艺术作品的解释相关联的。“美学必须被并入诠释学中。这个表达不仅只是指问题的范围,而且从根本上也是精确的。反过来,诠释学必须这样得到规定,即它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公正地对待艺术经验。理解必须被看作是意义得以出现的事件的一部分,在理解事件中,所有陈述的意义——艺术的陈述和所有其各种传统陈述的意义—才能形成和实现。”(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164-165.)因此,在艺术和审美的真理问题上,不是作者的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审美意识对象和文本本身决定着其意义世界,而是在审美经验的过程中时间性地展现其意义世界。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可以看出, 哲学 诠释学的这一美学思想无疑是反传统美学的,在加达默尔看来,无论是 艺术 作品的存在方式,还是艺术作品的真理表现,抑或是艺术作品的真理发生,都必须在人类经验性的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才能出现。这种反传统美学的思想,不仅质疑和挑战了以往那种从艺术家的创作动机或意图,艺术作品的客观的形式结构,美学 理论 的抽象概念去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真理的传统美学观点,而且在此在 历史 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中阐发了其独特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

三、诠释学的理解途径与审美真理的可能性

从诠释学的立场出发,艺术作品文本只是一种半成品(注:Gadamer,"Text and Interpretation",In Hermeneutics and Modern Philosophy.Ed.,Brice R.Wachterhauser,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1986.P389.)。这无疑是一种反传统美学和艺术哲学的本体论观点,是不同于传统美学的“反美学”。“艺术理论提出的 问题 必须面向全部,必须既在艺术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前,同样艺术也在艺术不再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后把艺术作为艺术来对待。是什么东西使得绘画、雕塑、建筑、歌曲、文本或舞蹈表现为美的,而假如‘不再美了’,仍然作为艺术?……真正说来,美规定艺术之为艺术,即作为从所有按照某种目的建立并使用的事物中脱颍而出的事物。事实上,美只是将人邀请入直观的请柬,而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作品’。”(注:加达默尔:《生动与直观》,见《加达默尔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516页。)也就是说,只有在理解事件中,审美真理才具有可能性,这是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解决的第三个问题。 可以说,审美真理理解的有限性观点是加达默尔始终坚持的思想,他把有限性的观念运用到经验的 分析 中,并认为我们的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从根本上说始终是一种有限的经验。因此,在加达默尔看来,我们对于我们的 社会 、对于我们的历史的理解,以及对于艺术意义和审美真理的理解,都是在一种具有特定历史境遇规定性中用某种已然具有的思想、情感、洞见,去观看、理解和解释我们所面对的东西。因此,要获得唯一的、最终的、客观正确地解释是不可能的,理解始终是此在历史性的一种运动方式,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只能是有限地理解。正是艺术作品和审美真理地理解的此在规定性,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地理解始终是历史性和开放性的。这正是哲学诠释学的美学理论与传统的意义和真理重建论具有本质性区别的地方。

加达默尔试图通过这样几个问题地探讨,来回答审美真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第一、根据我们历史性的存在,什么东西被带进了艺术地理解事件中?第二、作为具有自身有限性和历史性的理解者,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同样具有历史性的艺术作品?第三、在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历史上的艺术作品之间所发生的理解所产生的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我们理解过程所导致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启蒙运动以来 发展 的理性意识认为我们可以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理解某一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克服我们自身所具有的种种偏见,达到对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的客观认识。加达默尔坚决拒斥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事实上,在对艺术作品的经验和理解中,“解释者无需丢弃他内心所已有的前见解而直接地接触文本,而是只要明确地考察他内心所有的前见解的正当性,也就是说,考察其根源和有效性。”(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344.)理解是一种不断地向未来筹划的过程,我们总是在这种筹划中联系着艺术作品文本和我们自己,并在这种筹划中实现艺术理解的可能性和意义的可能性。以往的历史主义诠释学还认为,虽然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所要理解的历史上的艺术作品对象之间存在着时间的距离,但我们却可以通过克服这种距离达到对艺术作品的完全理解。而哲学诠释学坚持认为,正如前理解在理解运动中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一样,时间距离也在人类的艺术经验和审美理解活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时间距离不仅不是为了获得正确的、客观的理解所必须克服的障碍,恰恰相反,是一种艺术作品文本意义和真理建构的积极因素,是一种开放性的事件。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把理解的真偏见与误解的假偏见区分开来,从而使我们的理解具有有效性呢?

加达默尔是通过视域融合中产生的“效果历史意识”(consciousness of effective history)来回答这一问题的。理解的有效性和开放性就是由这种效果历史事件(historically effected event)来实现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经验的真理也同样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所谓效果历史意识,首先意味着对自己的诠释学处境的意识。我们的存在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理解者自身的历史性。这种效果历史意识决定了效果历史本身的有限性和开放性的真正意义,这也就进一步地决定了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理解活动中的效果历史意识是一种持续性的、不间断的历史事件。“谁进行理解,谁就已经进入了一种事件中,通过这种事件意义的东西才表现自身。因此,这便证明了诠释学现象所使用的游戏概念,正如美的经验所运用的概念一样。当我们理解一个文本时,吸引我们的意义丰富的东西正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当我们理解某一个文本时,文本中富有意义的东西对我们的吸引就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在我们意识到自身并站在某一立场证明文本向我们提出的意义要求之前,文本就已经确证自身和已经把我们吸引着了。我们在美的经验和传统意义的理解中,所遭遇的确实具有某种像游戏的真理一样的东西。在理解中,我们进入了一种真理事件,假如我们想知道我们所要确信的东西,这种真理的获得似乎已经为时已晚。”(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494.)在对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过程中,理解者是从具有根本意义的历史距离去理解历史上的文本,这种历史距离正是历史的艺术作品文本得以理解的诠释学处境,它所形成的诠释学语境对于理解来说就是一种理解视域,效果历史意识通过不断地提问的恰当视域来实现。正是由于我们在与传统文本的理解中获得了一种恰当的问题视域,这样才有可能不断修正自己的前理解、前见解和前把握,在新的提问与回答中达到新的视域融合,并不断地使审美真理成为可能。

艺术经验中的审美真理是在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与理解者的历史性事件的对话与交流过程中实现的。艺术作品以其自身的存在方式存在着,并需要我们去对它做出理解和解释,而理解和解释也努力地去接近我们所要理解的事物。这既是艺术经验、审美真理得以发生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真正发生的过程,艺术作品的经验和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紧张关系过程中才能得以展开和建构。在审美真理的理解事件中,我们总是以自我已有的经验进入理解事件中,正是这种参与性的理解才扩大和丰富了人类审美经验的历史和延续了人类的艺术。由此,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所理解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问题,就不是一种 自然 科学 和实证科学所认为的可证实的问题,也不是客观结构形式论所认为的仅仅存在于作品本身的问题,不是审美意识抽象论所认为的那样与我们的具体经验没有关系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作者意图论所认为的对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创作动机进行重建的问题。

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哲学诠释学的反传统美学思想,即它反传统美学所标举的艺术经验、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纯粹性思想。正如维斯海默所指出的:“审美纯粹主义的抛弃意味着艺术是与非艺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关系的古典术语是‘模仿’,加达默尔用它解释理解问题。艺术‘理解着’非艺术,所有的理解都包含着把某种东西作为某种东西的理解。‘作为’在这里意味着理解总是这样的发生:既‘是’又‘不是’。”(注:Joel.Weinsheimer,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and Literary The ory.New Haven & London,1991.P77.)以往的美学认为,我们是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态度去经验艺术和审美对象的,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意识抽象去理解审美真理的,而哲学诠释学则否定了这种纯粹审美态度和审美意识抽象,它把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视为一种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因而把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有限性、历史性和开放性,辩证地统一在同样具有有限性、历史性、差异性和开放性的人类理解经验的效果历史事件之中。

四、哲学诠释学“反美学”的当论意义

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面对的问题是当代美学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一方面,传统的美学理论确实无法回答当代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美学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造;另一方面,激进的后 现代 理论彻底地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而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又确实是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的重要主题,因此如何理解和诠释人类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便成为了当代美学的重大难题。

后现代语境中的哲学诠释学美学坚持了艺术和审美真理可能性,但很明显,这种审美真理立场显然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的真理立场。这种不同,不仅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所坚持的艺术自律性与意识形态问题,哲学诠释学不怎么具有审美意识形态的批判立场,这一点受到了当代一些理论家的批评,如伊格尔顿和哈贝马斯等;这种不同而且在于,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立场主张审美真理并不是某种完全自律于艺术作品本身的,而是需要理解者和解释者参与的游戏事件,艺术作品文本是一个自律性半成品,其意义和真理必须由理解和解释者在与作品的对话中才能得以实现,因而,意义和真理都是差异性的和多元化的,审美真理的任何一种理解都不具有绝对的有效性,确定性永远是相对的,而差异性则是绝对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一审美真理的差异性和相对性立场,加达默尔的效果历史理论被著名文艺理论家赫斯视为一种“历史虚无主义”。但是,由于加达默尔的审美理论仍然坚持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真理的可能性问题,又被激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如德里达视为传统的保守主义。 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美学理论认为,正是作为一种严肃的人类游戏的艺术,真理性地见证着我们人类生存的差异性秩序结构。在《艺术的游戏》中,加达默尔写道:“我们在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中所遭遇的东西,不只是某种奇思怪想的自由或本质的盲目的肤浅丰富性,艺术作品的游戏能够跨越所有的阶级、种族和所有的文化层面洞悉我们所有的社会生活维度。因为这些属于我们的游戏的形式就是我们自由的形式。”(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130.)无论是传统的再现性艺术,还是现代的非再现性艺术,只要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形式都是人类存在的一种扩展,一种秩序的象征,一种审美真理的严肃游戏,一种可以在其中“逗留”的审美经验世界,一种如“在家”(Einhausung)一般的充满了差异性自由的和谐。

以上论述表明,加达默尔试图在一种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哲学和美学语境中并站在人文科学的立场上,肯定和重新理解审美真理问题,无疑显示了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很显然,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的复杂性,反映着后现代整体语境中的美学和艺术哲学主题,试图在后现代转向中以一种新的理论视域和哲学立场去解释和回应当代美学所提出的问题,力图以某种在传统的美学理论看来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立场,而在激进的解构理论看来是一种保守的传统主义立场的“辩证视域”中思考美学作为人文科学所存在的真理问题,并试图在我们这个日益变得 工业 产品化、科学技术化以及图像信息化的后现代社会和文化中,以一种既开放性又肯定性思想观点理解美学的重大问题。这对于我们在图像化的 时代 中思考包括艺术和审美真理在内的所有美学问题,无疑提供了一种极为重要的思想洞见和理论视域。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6

【关键词】 主体间性;审美解释;艺术经验

[中图分类号]J0-02 [文献标识码]A

引 言

有鉴于审美经验长期以来为欧陆学界所“污名化”,接受美学双子星座之一的姚斯,在其学术转型之作《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一书中,细致描述这一概念所蕴含的主体间性。这一努力旨在藉由对艺术经验基本特征与历史演变的回溯探勘,敞亮现代性语境中艺术文本与观/读者的接受活动,进而揭橥艺术经验对社会现实的形塑作用。质而言之,在接受美学家看来,作为承续往昔、完善当下、通向未来重要力量的艺术经验,不应踯躅于观/读者的审美接受经验,还应该涵纳艺术生产者所积淀负荷的创造经验。正是在主体间性审美互动的交往地平线上,姚斯以现代性为参照框架,将审美经验重新语境化,结合其在特定时空中的衍化变迁,系统考查审美愉快(审美经验的内核)的三个基本范畴,即体现艺术生产方面的“诗意性创造”(poiesis),作为接受维度的“感受”(aisthesis),以及表征交流功能的“净化”(catharsis)。

一、艺术经验的生产方面

纵观姚斯关于“诗意性创造”的回瞻论述,其实也包括其他两个范畴的历史考察,始终隐含着一以贯之的隐蔽视角,即审美现代性的思想烛照。具体来讲,在针对西方艺术思想史的细致梳理中,从作为西方精神原乡的古希腊直到中世纪的前现代社会,艺术创造都首要指称人类的生产性制造活动,以及藉此所相生之身心一体、主客同一的审美,因而富有诗性光辉的理想含义。事易时往,斗转星移。时至文艺复兴之后的近代社会,其美学涵义也追随时代精神的历史脉动而为之一变,缘此艺术创造在此时此地,则主要被阐释为意识主体的对象化活动,其在艺术领域特指艺术家生成作品的审美实践。至于在18世纪的近代西方社会,其不仅意指完善再现的真理模仿,也用于表示创造“美的外观”的艺术创造力。而在青年马克思所处的19世纪欧洲,诗意性的审美创造更是跃出自律论的审美畛域,成为扬弃异化现实、通向终极解放和全面发展的主要进路。那么进入现代性繁盛阶段的20世纪,与时俱化的艺术创造,又具有怎样的深刻意涵?一句话,诗意性的创造活动,已然由少数天赋异秉的艺术家延伸到大量匿名的观/读者,即“阅听人”在主体间性审美交往活动中的诗意创造力,必须成为审美经验的重要内容。有道是回眸史实乃是理解当下的必由之路,显然这种迥异古典时期甚或有别于近代时期的审美现代性意义,便是以历史感见长且特别关注观/读者主体性的姚斯,其所要论述的重中之重。

姚斯以犀利如锋的语言说道,随着艺术先锋派的横空出世,艺术创作的意义指向发生划时代的历史转折。诚如法国象征主义诗人保尔·瓦莱里(Paul Valery)在《列奥纳多和哲学家》(Léonard et les philosophes,1929),这篇建基在主体间往观上关于构成的创作理论所示,求新谋变的现代艺术,一旦超越古典美学的伦理准则与形式规训,就能够另辟一番全新的美学天地。在其看来,成为日薄西山、生气全无的优美传统,业已被新颖激烈、奇异独特的“震颤价值”所置换取代。不断触碰观/读者的接受底线与挑战接受难度的现代艺术,其念兹在兹的美学旨趣,就在于让“阅听者”远离心斋坐忘、静观沉思的孤立状态,以及附着在此的主体性意识美学。缘此,原始生命力之不可遏止的非理性抑或超理性的审美冲动,成功加冕为现代性思想的新近王者,而由“完美”这一传统愿望所驱动而出的艺术生产品则日益罕见。质而言之,标新立异、离经叛道的现代艺术,摒弃审美对象的完美形式以及永恒之美的形而上学,抛弃“理念先验存在”以及艺术家模仿实存的独断真理,同时也放弃观察者不介入创作状态以及静思默想、凝神观照的陈旧诗学,从而在审美现代性的废墟瓦砾中另辟空间。换而言之,令人眼花缭乱并且挑战接受惯习的现代艺术,使得审美本质虚化而捉摸不定,必须在新的语境中重新定义,从而挣脱客体性美学之“美是永恒实体”的陈腐观念。更为重要的是,其大声质疑审美过程中“意义先于形式”的美学律令,最终告别认知真理的理论模型,从美学家们的知性认知获得自由解放。正是在此意义上,姚斯认为大眼通脱的瓦莱里于此丰富补充美国文坛怪才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在《创作哲学》(The Philosophy of Composition,1846)中的天才洞见,“对一个哲学家来说,他很难理解艺术家几乎可以不分形式和内容便从形式转向内容,又从内容转向形式;在他把意义赋予形式以前,形式可能已经在他心中呈现;或者,对他来说关于形式的想法毋宁是要求给予形式的想法。”[1]124由是观之,具有召唤结构的现代艺术,使得当下观赏者再也不可能如从前那样,悠哉悠哉、轻松闲适的作壁上观,而是要充分调动主体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审美对象的构成填空,缘此现代艺术的创作活动,同时意味着艺术作品的观赏者已然成为共同创造者的美学事实。

姚斯刃迎缕析地深入指出,达达运动的历史情形,宣告柏拉图式的实体本体论美学的瓦解破产,具体地呈现出在柏拉图的本体论范围内无法解释清楚之“不明确对象”(ambiguous objects)的美学史意义。虚无主义色彩浓烈的达达运动,为了迫使观赏者感受接连不断的美学震惊,让其面对着一系列不再具有艺术/自然分野,而是基于艺术和现实之别之迥异不同的“不明确对象”,可谓花样百出而无所不用其极。诸如马塞尔·杜尚(Marcel Duchamp)的《自行车轮子》(Bicycle Wheel,1923),美国当代艺术家贾斯培·琼斯(Jaspers John)的波普艺术作品《旗帜》(Flag,1954),“欧普艺术之父”维克托·瓦萨雷里(Victor Vasarely)首开活动艺术先河的光效应艺术作品《抖动着的屏幕》(quivering screen,1951)等等。显而易见,建立在主客二分、灵肉分离之上的传统静观美学,在如何解释现代艺术的发展问题上一筹莫展、束手无策。而在姚斯看来,要想更好地理解现代主义艺术作品,只能通过接受美学来进行综合阐述,因为这种建基于主体间性基础上的交往美学,要求观众对接受主体的创作进行新的美学定义,从而超越关于冥想沉思之美学态度的诸种定义,形成一种崭新的审美活动。质而言之,“美的和不再是美的艺术”(beautiful and no longer beautiful arts)的变化光谱,模糊或曰跨越本应泾渭分明、清晰明了之艺术作品和艺术作品之外的现实的分界线,从而消弭曾经是经典艺术理想的美。当非具体化(de-concretization)成为全部之后,审美地位自身也就成为需要直面的大问题,这就意味着观赏者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推向一种境地,即在面对着模糊的对象之时,其必须时时反问自身并且须要立马做出决断,这是否依然抑或是还可以称呼为艺术。在姚斯看来,当一个原本属于艺术之外的现实对象,如前面所提到的《自行车轮子》,被当成一件所谓的艺术作品而堂而皇之的公然出现时,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就被压缩成微不足道的选择行为,与其相对应的是,观赏者则被要求付出更多的在审美方面的努力。也就是说,唯有欣赏者在能够回忆起总结出此前经典艺术作为美的外表以便应对现代反艺术之询唤的时候,唯有观众寻求怎样赋予一个和自身并不相同的对象意义的时候,其方能够对此模糊的对象进行审美享受。这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提问式反思,以及反思性的审美愉悦是没有穷尽也不会终结,因为其不会固化为确定意义,更遑论精细界定出从现在开始某种东西被称为艺术的本质。总而言之,所谓诗意性创造乃是作为鉴赏者而存在的主体,藉由发挥其自身艺术创造能力而获得的审美。具体到审美现代性充分发展的20世纪,诗意性创造不仅是艺术家的审美创作能力,亦成为阅听人的审美功能,缘此艺术文本成为接受主体和生产主体共同创造的主体间性审美生成物。

二、艺术经验的接受维度

在以现代性为参照框架,系统论述作为审美经验生产方面的诗意性创造之后,姚斯又如法炮制,转而论述作为审美经验接受方面的所谓美觉。按照姚斯的叙述逻辑,在古希腊时期主客尚未明确分立,审美好奇心和认知好奇心浑融交织,处于混沌未分的合一状态,由此据说先人既可感知对象的外在形象,又能体悟对象的内部意义,所以在其时其地,审美感觉乃是对内隐意义和外显形式原初同一性的素朴把握。然而当人类历史的巨大车轮驶进中世纪,在“无形之诗”的支配控制下,原先融为一体、亲和相契的形象和意义,也因为反偶像化的信念而渐次分离,缘此认知好奇心与审美好奇心便日益分殊。不过在文艺复兴时期追慕古希腊流风余韵的人文主义浪潮中,审美感受重新绽放古典时期的余晖神髓,即体现出理性主体之内在灵魂和外在自然之契合完满的理想状态。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感性与知性和谐一致的美好时光,仅是匆匆而过的回光返照。接踵而来的是,与现性相伴而生的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基于主客二分的科学执念,势必要对自然整体进行精细入微的冷静分割,缘此感受与知性形成尖锐对立而成为艺术活动的专属“场域”。循此言之,若要抗衡日渐加剧的社会分工和工具理性的外在压迫,重返整体把握自然的澄明之境,唯有仰仗审美感觉以恢复现代人类日益萎缩的审美经验。比如在“作为对现代性第一次批判”的浪漫主义风潮中,审美感受就进一步强调主体对美好自然的心向回归;但与此同时,其也吊诡地沦落为一种失却了往昔美好的感时追忆和怀旧眷恋,而不经意地成为一种徒具回忆姿态的审美感觉。

在进入现代性盛期之后,审美感受出现两种看似相互对立、互不统属的两大趋势。其一是以颇受争议的“西方现代小说奠基者” 居斯塔夫·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以及宣告“主体终结”的爱尔兰荒诞剧作家萨缪尔·巴克利·贝克特(Samuel Beckett)、法国新小说派健将阿兰·罗伯—格里耶(Alain Robbe-Grillet)等人为代表,其文本具有审美批评的话语功能,充分发挥艺术作品对现代社会的现实批判和破坏效用的发展趋势,迫使读者无法修补那横亘在“感知到的世界”与“感知主体”之间的裂隙沟壑,从而潜在取消审美经验生成的一切可能性。具体来讲,其不仅首先猛烈抨击那种藉由回忆来搜寻自我本质的主体性意识美学做派,而且通过引进一种有别于传统封冻且据说是取消审美距离的写作形式,来达到否定主体所有感受和解构历史循序渐进之目的论神话。而先锋派之所谓现作,乃是上述趋势发展的高峰,其对读者的兴趣,往往表现为一种无指称的语言游戏,缘此其不仅销蚀其本身仍有可能涉及之观念形态批判效果,而且放弃审美感受之认知与交往的美学功效。显而易见,上述托名“现代”的极端做法,正是姚斯所要严厉批评和极力矫正。

其二是以“现代感性”之审美体验而迷倒众生的夏尔·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以及法国意识流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等人为代表的另一路向。简而言之,其笃信通过促使审美主体体会到主体间所共有的“宇宙感”,进而调节主体的“感知性回忆”,使之能够进行审美活动。具体来讲,通过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等人所阐释的普鲁斯特伪自传体巨著《追忆似水年华》,昭示出在主体记忆中重新唤回的审美时空,不仅启示着一个先验的家园和一种永恒的存在,而且还敞开另外一个理想世界(审美乌托邦),即过去的世界藉由主体回忆而被感知,并且经由主体投射而与他者生发交往。进而言之,这部据说是“研究是否可能找回失落的时间”[2]64的作品表明,折冲在记忆/遗忘之中的意识对象,唯有审美经验方能敞亮,而且也只有艺术世界才是交往发生的“场域”所在。易而言之,普鲁斯特等人藉由对记忆范畴所做的浪漫化调节,重新唤醒尘封已久之审美感觉的认知功能,让一种再认识的新的审美经验,来克服日常生活中所存有的不足认知(主体并不一定认识到其所直觉之物)。缘此在姚斯看来,为了反抗现代工业文明对人类所造成的全面异化,就必须沿着波德莱尔、普鲁斯特所开启的审美现代性的艺术道路上执着前行,重振艺术以及审美感觉的雄风,进而最终达到领悟世界、模塑社会的交流目的。正是在此意义上,姚斯展望处于感受层次的艺术经验,如何承担起一个伟大任务,那就是“运用审美知觉的语言批评功能和创造功能去抵御文化工业中萎缩了的经验和卑贱的语言。鉴于社会角色和科学视角的多元性,这种知觉还被用来保存其他人对世界的经验,从而捍卫了一种共同的视阈。自宇宙论消失之后,艺术最适合于支撑这种共同视域”[3]138-139。

三、艺术经验的交往向度

姚斯认为,在现代性的分析框架之中,既然能够通过艺术创作的流变起伏,阐明审美经验的生产历史,经由艺术感受的发展脉络,把握审美经验的接受故事,那么同样也能够借助艺术净化的多维描述,呈现审美经验的主体间往功能。具体而言,姚斯秉持德国美学案牍主义传统,引经据典而从如下三个来源引申出审美经验交往功能的主体间性,即古希腊大哲亚里斯多德在《诗学》中关于“净化”的理解阐发,神学美学家奥古斯丁对于“沉醉于好奇心之享受”的批评忏悔,以及著名修辞学家而且具有“怀疑主义第一人”之称的高尔吉亚的“情感使得演讲更具有说服力”的素朴看法。在进行必要的整合论述之后,“关注处身性、在体化”[4]39-42的接受美学家,适时地将“净化”这一歧义迭生、并置杂陈的古老语汇,重新界定为审美情感的身心享受,而这种灵肉合一的审美享受据说乃是由言说或者诗歌所激起,其在听众/观众身上引起主体心灵的自由放飞和理想信念的提升改变。上述颇具匠心的诗学定义,不仅预设了通过共享他者的审美经验,能够在相互辩证中自我享受,而且赋予观/读者以一种从创作主体之父权结构中解放出来的崇高地位,进而在主体间交往基础上建构想象之物的积极参加者。显而易见,这种颇具现代性意涵的身体美学观点与经典意识美学论调南辕北辙,因为在后者保守的论说视阈中,审美距离这一审美活动产生的重要因素,往往被解释成“我思主体”与意识对象之间单向性的无利害沉思关系,缘此接受者的主体性便被一笔抹杀。

毋庸置疑的是,审美交往的圆融讨论,必然牵涉审美态度的重新检视,这是因为审美态度的知觉结构与人类生活的行为类型或曰模式表征之间,存在着一种不言自明的客观同一性。缘此,作为“复杂的、明确的知觉”的审美态度,乃是朝着主体间的认同要求而开放提出。正是在此意义上,当代德国哲学家迪特·亨利希(Dieter Henrich),赫然指出艺术通过审美态度的媒介作用,想象性地满足各式各样的认同要求。姚斯进一步认为如果将审美知觉的对象扩展到审美感知主体,将审美享受理解为主体间性式的“在享受他者的自我享受”,那么审美态度向认同要求的特殊开放也就顺理成章。易而言之,在此不仅可以通过审美知觉的简明直观性和审美主体的个体差异性之间的亲密类似得到解释,而且能够经由观众与主人公认同中释放而出的净化来加以说明。

姚斯在翻检人类审美经验史后指出,由净化作用而引发的艺术经验,存有一个难以厘清的现实吊诡,即在超越真实世界之樊笼束缚的审美过程中,审美经验既可以让观/读者和某个典范行为进行契合道德规范的自由认同,也能够让其驻足停滞在纯粹单一的好奇状态之中,最后通过接受主体的情感认同,审美经验能够将其拉近吸引到受他者宰制的集体行为之中而不能自拔。当然,通过想象之物的媒介作用而使得主体心灵得到净化自由,这一矛盾是必须付出的代价。纵观审美经验的嬗变历史,这一暧昧难言的悖谬体认,一再成为以信念权威、社会道德或则实践理性之名而投掷靶的,其无外乎旨在反对艺术交往所生发之难以抗拒、无法掌控的效果影响。

姚斯认为在审美经验的脉动历史之中,艺术典范(exemplary)既是先验又是后设,具有创立准则和互通交流的认同功能,因而占据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而且就典范而言,审美经验之错综复杂的矛盾心态,显现为其本身所包含着的两种彼此对立的模仿样态,其一是通过艺术典范的自由理解与理解自由,其二是亦步亦趋地臣服规则与被动机械地遵循戒律。职是之故,艺术典范的道德认同,发生在自由遵从和屈从模仿两极之间。在此,姚斯深情回顾启蒙哲学家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关于艺术典范的卓越论述。他以之为据进而强调,艺术典范不仅能够在审美判断和道德实践之间架设桥梁,而且能够清晰阐明审美认同向道德认同的转向过程。艺术典范在美学王国和道德领域的成就特征,在于其决绝冲出“规则与案例”的图式框架。这就是说,拥有审美动力学特质的艺术典范,悠然指涉一种审美“不确定”(indeterminate),其每一次具体外化与历史更新,都丰富其定义、扩展其疆域。由此可见,在审美判断和道德实践的交织视阈中,姚斯延伸审美净化这一经验艺术方式所孕育的审美/道德、艺术/认知、自由/遵循的二律背反,并力求在主体间性的基础上进行新的融合。

综上所述,生成于艺术交往过程之中的审美净化,既是藉由观念形态之循环往复的镜像询唤,而为艺术改变主体行为的开始之处,亦是艺术交往的终结之所。正如姚斯所论,作为艺术经验之交往方面的审美净化,意指阅听人作为鉴赏主体在进行艺术接受的审美时空中,由于主体心灵的悄然改变与解放飞升而获得的情感性审美。其不仅让审美主体从现实生活的功利计较与琐屑庸常释放出来,进而在独立自由之审美判断中放飞主体心灵,即通过自足自在地享受他者的辩证作用,真正获取身心解放与完成灵魂救赎。值得重视的是,主体间性的艺术交往经验,还能够有效证实、真正传达、甚或开启诸种规范的社会功能,此乃其价值所在与意义所生。行文至此,姚斯耐人寻味地总结道,诗意性创造、审美感受、审美净化三者之间,并不存有高低尊卑的等级差别,也不应理解为层次谨严的构成结构,而是一些功能独立的审美织体。也就是说,三者之间尽管无法相互还原,却能运用不同方式耦合起来而进行理解。其鲜明例证便是,尽管艺术家主要体现为创造范畴,但其亦能通过向鉴赏者的身份转化,从他异视域不无自恋地审视自己的艺术作品,因而能够进入审美感受(第二范畴)与审美净化(第三范畴)这两个范畴,并且其所创文本的美学意义更是越出单纯的作品创造,绵延体现于当代与后世观/读者之不断接受过程中,“而读者的接受主要与后两个范畴有关”[5]306。总而言之,只有正确理解上述环环相扣的三个环节与相衍相生的三个范畴,才能周延地阐释审美交往活动的整体图景,切实把握艺术经验的存在方式,“也才能真正读解艺术传播的主体间性”[6]17-22。

参考文献:

[1]Paul Valey. The Collected Works of Paul Valery[G].New York: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2.

[2]J. Hillis Miller. On Literature[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2.

[3]耀斯.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M].顾建光,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4]王伟.走向身心一体的交往理论——大众传媒语境中的接受美学[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2011(2).

[5]朱立元.西方美学通史·第七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

[6]王伟.审美乌托邦的迷思——后现代文化视域下的否定性诗学[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2012(2).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7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

7.3.简述美育与审美活动的关系。

7.4.美育的功能是什么?

参考答案

6.1.为什么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答: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每一个实在的艺术品都由意象世界构成。虽然艺术品是一个多层次结构,但意象是艺术品之所以为艺术品的关键层次。如果一件东西不能够提供意象,或者不能转化为意象,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在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的本质体现于意象世界,从存在方式说,艺术只能存在于艺术品的意象世界之中。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答: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或者说,是主体在艺术创造和欣赏时所生成的一种综合的意识形态。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意象实际上是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审美心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而另一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接受者在欣赏的时候,是以自己已有的审美经验为基础的,他在观照艺术品中所凝定的意象世界时,并非被动地照本全收,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时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形成新的意象世界,这才是接受主体所欣赏的真正的审美对象。所以说,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意识中,没有主体,意象是不可能存在的,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答:意象产生的开端始于意象的孕育。它首先是艺术家实践的产物,是艺术家主观同客观世界的存在发生交互关系、交互作用而生成的。它必然是以主客体的相遇开始的,而这种相遇是一种因感动、感应而引起内在情感激荡的关系。除了感动之外,主体还需要一种虚静的精神状态,即一种_要排除杂念,集中精神;二要超越知性逻辑,进入感性直觉的状态,使日常“自我”暂时退隐、消失,以虚空的心胸接纳万物,孕育意象。当主体与世界相遇时,在特定的条件下,还会引发艺术家的创作冲动。艺术意象产生是主体与客体的特殊联接,当两者相撞时,艺术家便沉浸在一种非功利、非认识的审美状态中,通过主体与客体、意与象、情与景、内与外、质与文等的反复碰撞,不断渗透,相互交融,酝酿出艺术的意象,如孕妇十月怀胎,艺术意象在不断孕育中逐步形成。而当艺术家的意象孕育成熟,其自身就有加以表达的内在趋向,这时就进入了艺术意象的生产阶段。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答:艺术生产具有双重的涵义:它既有生命孕育分娩的意思,即事物的从无到有,存在的由隐到显,同时又有工艺制作、生产的意思,而这两种意义都与艺术品的产生有关。(1)意象的从无到有就是要将主体在酝酿中的隐藏在深层潜意识的意义明晰化,把散漫的、不可把握的感觉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2)意识的从无到有,还在于意象的意义内容在“无”的运动中最终获得外在形式符号,转变为“有”。(3)意识的从无到有,没有物态化与物化的实在形式是不可能实现的。(4)艺术意象的创造和艺术品的完成,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答:天才是客观存在的,天才的形成是与先天的生理心理结构与后天的实践两个方面合力的结果。阿勃拉姆斯曾经把天才分为“自然天才”和造就的天才。天才独特的艺术创造力主要表现为艺术敏感、艺术想象力、艺术技巧和灵感等方面。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答:艺术想象力是指艺术家在感受生活,孕育意象过程中展开想象、联想、幻想或意象思维的能力的程度。它不同于日常的逻辑思维能力,它可以超越抽象概念、判断、推理,超越正常的逻辑时空,以艺术的感悟主旨为归,从而形成独特的心理时空和情感逻辑,来追忆、引发、整合心理意象。需要强调的是,艺术想象力不仅仅是唤醒和引发丰富的形象、感受,更重要的是将其融会和整合。这种融合的基础就是艺术想象中基本的主体感悟主旨。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答:在艺术家准备表达、操作时,心中意象并不一定已非常清晰、完善,正是靠着表达和操作运动,艺术意象才逐渐鲜明、完整并得以最后定型、完成。艺术操作与技巧是意象孕育的继续与完成。在一定意义上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是艺术创作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环节。艺术技巧的操作在质料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艺术的形式,它是艺术技巧运动的物态化和凝定。艺术技巧所展示的美就作为意义凝聚于形式的符号中,形式静态地表现了艺术生产的动态运动。艺术欣赏者可以通过艺术形式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技巧的关。因此艺术形式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艺术家在对艺术真谛的体味与投入中,运用熟练的技巧,在审美状态中所创造出的形式,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形式符号层次上的统一,是艺术的意义凝聚于“有意味的形式”。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答:第一种是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方法:第二种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例如莱辛的分类方法:第三种是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答:艺术接受本质上仍是一个意象生成的过程,接受者所欣赏的仍然是艺术意象,但是必须借助于符号形式。接受者在读解形式符号的过程中,根据符号的暗示而由自身的主体意识重建意象。因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它对其意义的表达只能通过象征与暗示,所以艺术接受者就不可能完全获得来自于艺术创造者的原始意象。而是根据符号的暗示引导重建意象,因此,意象的重建是艺术接受的核心问题。艺术的接受是个阶段性的过程,其中阶段性的变化,指的是接受者随着艺术品的符号与意义的关系的深入发掘而导致的主体感受的变化。这个过程可以分成观、品、悟三个阶段。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答:席勒的美育理论在西方美育思想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哲学的高度解释审美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独特目的,并把审美教育的目的和审美活动的性质内在地统一了起来。(2)明确揭示审美教育的价值是完满人性。(3)回答完满人性的方式——人性统一的根据就在于自身。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答:(1)对美育内涵的确定应该体现手段与效果相一致的原则。(2)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直接效果与间接效果兼顾的原则。所谓直接效果,主要是指通过审美教育,在个体身上所产生的陶情怡性、意志感发、心灵愉悦等直接的成果效应。所谓间接效果,则是指通过审美教育直接效果的不断积累,从而导致个体心理结构的重大变化以至形成完美人性的终极性的成果效应。(3)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独特性的原则。所谓独特性,就是指审美教育不同于智育、德育、体育等其他教育形式所独具的本质属性,审美教育的本质属性,是确定审美教育内涵的根本依据。

艺术与审美的意义篇8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

7.3.简述美育与审美活动的关系。

7.4.美育的功能是什么?

参考答案

6.1.为什么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答: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每一个实在的艺术品都由意象世界构成。虽然艺术品是一个多层次结构,但意象是艺术品之所以为艺术品的关键层次。如果一件东西不能够提供意象,或者不能转化为意象,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在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的本质体现于意象世界,从存在方式说,艺术只能存在于艺术品的意象世界之中。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答: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或者说,是主体在艺术创造和欣赏时所生成的一种综合的意识形态。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意象实际上是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审美心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而另一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接受者在欣赏的时候,是以自己已有的审美经验为基础的,他在观照艺术品中所凝定的意象世界时,并非被动地照本全收,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时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形成新的意象世界,这才是接受主体所欣赏的真正的审美对象。所以说,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意识中,没有主体,意象是不可能存在的,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答:意象产生的开端始于意象的孕育。它首先是艺术家实践的产物,是艺术家主观同客观世界的存在发生交互关系、交互作用而生成的。它必然是以主客体的相遇开始的,而这种相遇是一种因感动、感应而引起内在情感激荡的关系。除了感动之外,主体还需要一种虚静的精神状态,即一种_要排除杂念,集中精神;二要超越知性逻辑,进入感性直觉的状态,使日常“自我”暂时退隐、消失,以虚空的心胸接纳万物,孕育意象。当主体与世界相遇时,在特定的条件下,还会引发艺术家的创作冲动。艺术意象产生是主体与客体的特殊联接,当两者相撞时,艺术家便沉浸在一种非功利、非认识的审美状态中,通过主体与客体、意与象、情与景、内与外、质与文等的反复碰撞,不断渗透,相互交融,酝酿出艺术的意象,如孕妇十月怀胎,艺术意象在不断孕育中逐步形成。而当艺术家的意象孕育成熟,其自身就有加以表达的内在趋向,这时就进入了艺术意象的生产阶段。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答:艺术生产具有双重的涵义:它既有生命孕育分娩的意思,即事物的从无到有,存在的由隐到显,同时又有工艺制作、生产的意思,而这两种意义都与艺术品的产生有关。(1)意象的从无到有就是要将主体在酝酿中的隐藏在深层潜意识的意义明晰化,把散漫的、不可把握的感觉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2)意识的从无到有,还在于意象的意义内容在“无”的运动中最终获得外在形式符号,转变为“有”。(3)意识的从无到有,没有物态化与物化的实在形式是不可能实现的。(4)艺术意象的创造和艺术品的完成,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答:天才是客观存在的,天才的形成是与先天的生理心理结构与后天的实践两个方面合力的结果。阿勃拉姆斯曾经把天才分为“自然天才”和造就的天才。天才独特的艺术创造力主要表现为艺术敏感、艺术想象力、艺术技巧和灵感等方面。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答:艺术想象力是指艺术家在感受生活,孕育意象过程中展开想象、联想、幻想或意象思维的能力的程度。它不同于日常的逻辑思维能力,它可以超越抽象概念、判断、推理,超越正常的逻辑时空,以艺术的感悟主旨为归,从而形成独特的心理时空和情感逻辑,来追忆、引发、整合心理意象。需要强调的是,艺术想象力不仅仅是唤醒和引发丰富的形象、感受,更重要的是将其融会和整合。这种融合的基础就是艺术想象中基本的主体感悟主旨。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答:在艺术家准备表达、操作时,心中意象并不一定已非常清晰、完善,正是靠着表达和操作运动,艺术意象才逐渐鲜明、完整并得以最后定型、完成。艺术操作与技巧是意象孕育的继续与完成。在一定意义上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是艺术创作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环节。艺术技巧的操作在质料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艺术的形式,它是艺术技巧运动的物态化和凝定。艺术技巧所展示的美就作为意义凝聚于形式的符号中,形式静态地表现了艺术生产的动态运动。艺术欣赏者可以通过艺术形式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技巧的关。因此艺术形式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艺术家在对艺术真谛的体味与投入中,运用熟练的技巧,在审美状态中所创造出的形式,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形式符号层次上的统一,是艺术的意义凝聚于“有意味的形式”。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答:第一种是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方法:第二种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例如莱辛的分类方法:第三种是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答:艺术接受本质上仍是一个意象生成的过程,接受者所欣赏的仍然是艺术意象,但是必须借助于符号形式。接受者在读解形式符号的过程中,根据符号的暗示而由自身的主体意识重建意象。因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它对其意义的表达只能通过象征与暗示,所以艺术接受者就不可能完全获得来自于艺术创造者的原始意象。而是根据符号的暗示引导重建意象,因此,意象的重建是艺术接受的核心问题。艺术的接受是个阶段性的过程,其中阶段性的变化,指的是接受者随着艺术品的符号与意义的关系的深入发掘而导致的主体感受的变化。这个过程可以分成观、品、悟三个阶段。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答:席勒的美育理论在西方美育思想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哲学的高度解释审美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独特目的,并把审美教育的目的和审美活动的性质内在地统一了起来。(2)明确揭示审美教育的价值是完满人性。(3)回答完满人性的方式——人性统一的根据就在于自身。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答:(1)对美育内涵的确定应该体现手段与效果相一致的原则。(2)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直接效果与间接效果兼顾的原则。所谓直接效果,主要是指通过审美教育,在个体身上所产生的陶情怡性、意志感发、心灵愉悦等直接的成果效应。所谓间接效果,则是指通过审美教育直接效果的不断积累,从而导致个体心理结构的重大变化以至形成完美人性的终极性的成果效应。(3)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独特性的原则。所谓独特性,就是指审美教育不同于智育、德育、体育等其他教育形式所独具的本质属性,审美教育的本质属性,是确定审美教育内涵的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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